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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方案大全11篇

时间:2023-02-01 09:12:11

治疗方案

治疗方案篇(1)

1材料和方法

1.131例ALL均采用1991年第六届全国白血病会议定的诊断标准[1]。其中男17例,女14例,中位年龄23岁(8~61岁),ALL-L18例,ALL-L219例,ALL-L34例,31例患者在诱导阶段及复发前曾应用长春新碱、环磷酰胺、阿糖胞苷、足叶乙甙,左旋门冬酰胺酶、强的松、大剂量甲鞍喋呤等药物治疗及预防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治疗。难治性白血病标准根据邓家栋主编《临床血液学》[2]:①经过常规化疗方案全量两疗程无效的初治病例;②CR后经过巩固治疗在6个月内首次复发或在6个月后复发但经常规治疗无效者;③再次或多次复发患者。31例中符合者4例,符合②者17例,符合③者10例。病人有不同程度的贫血、出血、发热感染症状。有4例合并有中枢神经系统侵犯。

1.2治疗方案MEA方案[米托蒽醌(MTZ)5-10mg/m2.d,3d,+足叶乙甙(VP-16)100mg/m2.d,5d,+阿糖胞苷(ARA-C)]100~200mg/m2.d-1,5-7d,三种药物均为静脉滴注,具体用量根据病人年龄、体质、合并症在上述范围内调整,若1个疗程未达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则进行下一疗程化疗,若2疗程未CR,则换用其他方案。中枢神经白血病需腰穿鞘内注射化疗药物和全身化疗同时进行。

1.3支持治疗化疗期间注意防止胃肠道反应,大量补液、碱化尿液等措施。化疗后注意定期检测血象及观察患者的出血、贫血、感染等情况,注意环境的无菌保护,无菌操作,根据病人的病情及血象应用抗菌素、止血药物,粒细胞缺乏或血小板明显减少时应用造血刺激因子(包括G-CSFIL-11等),补充机采血小板,严重贫血时输注红细胞等措施。

1.4观察指标化疗前均检查心肝肾功能及血清电解质,有异常时及时处理化疗期间定期复查血象变化,每疗程结束后血象恢复后复查骨髓,了解骨髓缓解情况指导下一疗程化疗,一般化疗间隔2~3周。

1.5疗效判断31例患者化疗前后均进行全身体格检查,腹部B超、血象及骨髓细胞学检查,疗效分以下四个标准:①CR:骨髓恢复正常,白血病细胞1.5×109/L,血小板>100×109/L;②部分缓解(PR):外周血正常,骨髓中白血病细胞在5%~25%:或骨髓正常,外周血未完全恢复③未缓解(NR):外周血或骨髓中白血病细胞持续存在或在4周内复发;治疗失败原因可分为[3]:①早期死亡(ED):化疗6周内死亡且无白血病细胞浸润证据;②骨髓抑制期死亡;③原发耐药,指生存超过1~2疗程后4周,但未在2疗程内达CR。

2结果

2.1缓解率31例患者均可进入可统计范围,第1疗程10例达到CR(32.2%),8例达PR(25.8%),总有效率58%,13例NR,,8例达PR患者进行第二疗程化疗,3例达CR(9.68%),5例患者NR,共有13例(41.9%)难治性ALL达CR,18例(58%)NR。治疗失败的主要原因为死于本病(白血病)或原发耐药共有10例(32.2%)(其中包括2例死于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骨髓抑制期死亡5例(16.1%)(其中脑出血3例,严重感染败血症2例)。

2.2继续治疗及随访13例CR患者中10例继续用原方案MEA方案巩固治疗1~2疗程,再换用其他巩固治疗方案(2例因经济原因放弃治疗,1例在巩固治疗前复发),10例中4例在继续巩固化疗过程中再次复发,最终死亡,4例(12.9%)一直处于CR并仍存活,1例再外地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另外2例死于巩固化疗的骨髓抑制期。

2.3毒副作用

2.3.1血液学毒性,主要是骨髓抑制,白细胞<1.0×109/L的发生率90%(28例),血小板<20×109/L的发生率96.8%(30例),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最低时间在化疗7~14d,骨髓抑制一般在2~3周内恢复。

2.3.2非血液学毒性反应,有①胃肠道反应,上腹胀满,恶心、呕吐发生率96。8%(30例);②口腔溃疡者20例(64.5%);③脱发:占58%(18例);④均未发生严重心肝肾功能改变和神经系统并发症。

3讨论

由于对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生物学特性认识的进展,诱导和缓解后治疗的进展监测及护理及支持治疗的加强,该病的预后己有明显的改进。现在儿童治愈率己达到60%~70%,成人诱导化疗的完全缓解率为60%~90%,但长期生存率为20%~30%。大多数ALL患者在缓解后复发,或最终达到难治性白血病的诊断标准。难治性ALL的治疗效果不太满意,虽有40%~60%的患者可获得再次CR(CR2),但中数生存期仅2.0~7.5个月。

难治性ALL的治疗包括联合化疗及骨髓移植,在临床上,难治性急性白血病对治疗反应差,诱导缓解率低,缓解时间短,复发率高,而生存期很短,因此对难治性急性白血病的治疗非常棘手。虽然造血干细胞移植,免疫治疗,细胞治疗等新的治疗方法给难治性白血病的治疗带来新的希望,但对大多数患者来说,化疗仍然是最基本的治疗方法,联合化疗的方案有[4]联合化疗方案其类型通常由最初应用的诱导方案、初次缓解期、复发时疾病的特征和合适的异基因供体的可取性来决定。复发性或难治性ALL再诱导缓解的方案,可分为:①长春新碱(VCR)、泼尼松(Pred)和蒽环类(柔红霉素DNR、阿霉素DOX或Adr、去甲氧柔红霉素Ida或IDR)或蒽醌类药物(米托蒽醌,Mit或MXT)组成的方案,如DOAP(A为Ara-C)、DOLP(L为左旋门冬酰胺酶,L-Asp)、MA;②以L-Asp为基础的方案,通常联用甲氨蝶呤(MTX),如L-Asp加MTX、MOAD(M=MTX,A=Asp,D=地塞米松)或MOAP(P=泼尼松)、L-Asp加MTX加Ifo(Ifo=异环磷酰胺)、L2Asp加中大剂量Ara-C;③以阿糖胞苷(Ara-C)为基础的方案,如中、大剂量Ara-C加Mit或VP16/VM26或胺苯吖啶(AMSA)等;④各种不同的联合,如氟达拉滨(Fludara)量Ara-C加IdaG-CSF等。Famp的剂量为30mg/m2・d-1×5d。各种方案的疗效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难以直接比较,报道CR率在17%~44%,差别很大,大多数在30~40%之间,其差别主要因为患者特征的差别,原先的用药和敏感性,补救治疗的安排,化疗药物的剂量和安排,自体或异基因BMT不同的应用等。总体上来说,急性复发性白血病的治疗效果差,缓解率低,并发症多,这一方面可能因为化疗不能有效抑制白血病克隆增殖,缓解率低,且易产生耐药性,另一方面原因考虑与患者产生多药耐药基因有关[5]。此外,化疗药物难以通过血脑屏障、血睾屏障消灭残存白血病细胞是一个重要原因

MEA方案主要应用于复发性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治疗。而应用此方案其治疗难治或复发ALL的报道很少,治疗难治性或复发成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依据有:①部分复发急淋患者有髓系细胞的表达;②部分复发急淋患者的白血病细胞可能对原来引起缓解的方案多药耐药;③现在有人认为无论急淋或者急非淋,其细胞来源可能是一样的,估计是更接近原始的造血干细胞或造血祖细胞,特别在复发患者中更为突出,故有人主张急淋和急非淋化疗方案的一致性。我们应用此方案治疗31例难治复发急淋,共有13例(41.9%)难治性ALL达CR,18例(58%)NR,总有效率58%。和其他文献报道相比,尚属满意,但我们采取的方案价格适中,毒副作用可耐受,并没有其他报道的骨髓抑制特别明显的结果,在基层医院可推广使用,不失为作为治疗难治性或复发成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有效方案。

最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鲍立,江滨,黄晓军报道[6]回顾性分析氟达拉滨(Flu)为主的方案与替尼泊苷+米托蒽醌(MIT)的方案对难治性复发成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的疗效及毒副作用。方法为应用替尼泊苷(100mg/d,5~7d)+MIT(10mg/d,2d)的方案和Flu为主的方案[Flu30mg/(m2・d),3~5d,阿糖胞苷(Ara-c)1~2g/(m2・d),5d;及Flu(50mg/d,5d),Ara-c(200mg/d,5d),MIT(4mg/d,4d)]治疗42例难治复发成ALL。WBC1.0×109/L。结果:以Flu为主的方案与替尼泊苷+MIT方案(VM)相比:完全缓解(CR)率分别为45%和31.8%,P>0.05;中性粒细胞最低的中位时间均为第6d,WBC0.05;血小板最低的中位时间分别为第10d和第6.5d,P

一般认为,对影响难治性急性白血病的预后因素的分析中,标准疗程诱导是否缓解、缓解期的持续时间、复发次数、遗传学表型、骨髓中白血病细胞的比例、髓外浸润情况是其重要影响因素。我们观察到,对于难治性复发成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的疗效的预测,最重要的因素是CR1第一次缓解持续时间长短。缓解期长的患者,3年生存率有20%~25%,缓解期较短者则为0。如CR(第二次缓解)2年后复发,再用原方案诱导缓解达CR2的可能性有50%~60%;如CR1年后复发,CR2的可能性只有40%;如1年内复发或原发耐药者,再缓解可能性仅10%~20%,故对此类患者不应再用标准的诱导方案或原方案治疗。

治疗方案篇(2)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2-0828-02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糖尿病分为四大类型:即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和特殊类型的糖尿病。1型糖尿病主要由自身免疫损害,使胰岛β细胞破坏,导致胰岛索绝对缺乏所致。约占糖尿病总数的5%。2型糖尿病是由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国糖尿病患者以2型糖尿病为主,约占糖尿病总数的90%以上。2012年4月――2012年4月,我院对部分糖尿病患者根据其病症的不同进行胰岛素联合治疗,取得较为理想效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0年4月――2012年4月我院共接糖尿病患者72例,其中治疗组38例,男18例,女20例,年龄34-70岁,平均年龄50.2岁;对照组34例,男18例,女16例,年龄35-71岁,平均年龄53.4岁。对照组和治疗组的所有患者都符合世界健康组织在1999年制定出的糖尿病诊断标准,对照组和治疗组患者的空腹血糖含量均不小于11mmol/L,没有接受胰岛素相关治疗或者口服降糖药的治疗。患者均无严重的肾功能损伤,血清肌酐也没有超过178μmol/L,没有严重的肝功能损害,转氨酶也没有超过正常值的2.5倍,没有严重的全身性疾病以及并发症。对照组和治疗组患者临床资料都完整,患者一般医疗也没有显著的差异。

1.2 治疗方法 空腹抽患者的静脉血,检查FBG(空腹血糖)情况、餐后两小时的血糖情况、糖化血红蛋白情况、肾功能情况、肝功能情况。由医院的同一位医师来进行药物使用,进行相关治疗教育。治疗组:口服降糖药+睡前注射中效胰岛素(NPH)的治疗:睡前注射中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的起始量为0.2单位,千克体重?天,根据空腹血糖水平,每3-4天调整睡前胰岛素的用量,每次调整幅度为2-4单位。口服降糖药+每日2次注射中效胰岛素的治疗。对照组:早、晚餐前注射预混胰岛素的治疗方案:临床上,如患者以餐后血糖增高为主,多选用50R制剂;如空腹和餐后血糖均高,多选用30R制剂。通常将全天胰岛素用量的2/3用于早餐前,1/3用于晚餐前。每日3次注射胰岛素的治疗方案:即短效胰岛素+中效胰岛索(R-R-R+NPH)分别于三餐前皮下注射。每日4次注射胰岛素的治疗方案:即短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R-R-R-NPH)分别于三餐前和睡前注射。

1.3 统计学方法 以上的所有数据都是借助于SPSS17.0版本的统计软件进行分析与处理,定量资料用均值的正负浮动值来进行表示,组间的对比以及组内的对比以方差分析法以及t检验,分类资料借助于X2来检验。当P

2 结 果

对照组和治疗组患者在治疗结束后的血糖与HbAlc(糖化血红蛋白)数值均有所下降,同治疗前的状况相比,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两组间的差异很小,没有统计学意义。

3 讨 论

预混胰岛素常用的有30R和50R两种,前者含30%的短效胰岛素和70%的中效胰岛素;后者短效和中效胰岛索各占50%。早、晚餐前注射预混胰岛素的方案优点是注射次数少;缺点是预混胰岛素中的短效与中效比例是同定的(30:70或50:50),剂量调节相对困难,对血糖的控制有时会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但可通过加餐或配合口服药物(如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或二甲双胍)得到解决。每日3次注射胰岛素的治疗方案比一日两次注射方案更接近于生理状态下的胰岛素分泌,控制全天血糖效果较好。但由于是中效胰岛素与短效胰岛素联合在晚餐前注射,剂量过大可引起前半夜低血糖,剂量过小则空腹血糖控制不佳。每日4次注射胰岛素的治疗方案适用于胰岛功能损害严重,胰岛素基础分泌及餐后分泌均很差者。这是目前临床最常用的强化治疗方案之一。优点:餐后血糖及空腹血糖均能满意控制,便于调整胰岛索用量,低血糖发生率低,该方案也是1型糖尿病患者的首选治疗方案。但对某些胰岛功能极差的患者而言,睡前注射中效胰岛素不能覆盖24小时,晚餐前血中外源性胰岛素的水平较低,血糖可能升高,此时,可考虑用长效胰岛素类似物(如来得时)代替方案中的中效胰岛素。

替代疗法适用于1型糖尿病和胰岛功能严重衰竭的2型糖尿病。由于大部分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肥胖者)存在明显的胰岛素抵抗,即使给予生理剂量(大约40单位/天)的胰岛素仍不足以控制高血糖,为减少胰岛素用量,避免高胰岛素血症,往往需要联合使用胰岛素增敏剂(如双胍类、噻唑烷二酮类)或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二甲双胍能改善胰岛素抵抗,减少肠道葡萄糖吸收,抑制肝糖原异生,改善糖耐量,降低体重和血压,一定程度改善脂代谢等,不良反应少。其他可试用的药物还有减肥药物如西布曲明和赛尼可(选择性抑制胃肠道脂肪酶)等,可预防或延缓肥胖病人IGT或2型糖尿病的发生。本次研究显示,在治疗糖尿病时,要密切观察病人的情况,结合各种检查结果,合理制定胰岛素的治疗方案,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治疗方案篇(3)

具体方案如下:

1级治疗方案选用一种能改善胰岛素抵抗的药物,包括双胍类(二甲双胍等)及胰岛素增敏剂。本方案适用于胰岛素水平正常或偏高者,多为初发的糖尿病伴肥胖患者,如无效可进入2级治疗方案。

2级治疗方案联合应用胰岛素增敏剂和餐后血糖调节剂,无效后可选择3级治疗方案。

3级治疗方案用胰岛素增敏剂及餐后血糖调节剂,再配以磺脲类促胰岛素分泌剂,适用于胰岛功能降低至正常人1/2的病人。无效后可进入4级治疗方案。

4级治疗方案胰岛素补充疗法,即口服降糖药与胰岛素联合治疗,适用于胰岛功能降低至正常人1/3的病人。根据胰岛素的缺乏程度,每日睡前注射1次中效胰岛素。

5级治疗方案胰岛素替代治疗(一日注射2~4次),停用促胰岛素分泌剂。

具体到每一个病人,除病期以外,其体形胖瘦、肝肾功能、并发症的情况以及血糖水平均不相同,因此,在应用上述方案时,还要通盘考虑这些因素,故病人在选择药物及调整剂量时,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治疗方案篇(4)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整治违规医疗广告、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清理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督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广告监测及查处情况。

(九)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活动的行为。

(十)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要以确保血液安全和献血者(供浆者)身体健康为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献血者(供浆者)管理情况、偏远地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等进行核查,严肃查处冒名顶替、超采频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9年6月20日至7月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第二阶段(2009年7月1日至9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

(三)第三阶段(2009年9月10日至9月20日)为总结上报阶段。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按照《2009年云南省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和深化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作为关心群众、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

(二)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严肃查办案件是确保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要高度重视,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继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重点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两类案件的查处。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要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结合部、向城市社区延伸,实现监督重心下移。对未履行职责,疏于、怠于监管,当地医疗服务市场混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在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同时,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途径和办法,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医疗服务市场违法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把医疗

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规范审批行为紧密结合起来,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审批管理与监督的衔接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五)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治疗方案篇(5)

引 言

弱视是指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9的一种眼病(1)。弱视治疗是一个漫长、单调、重复的过程。临床上患儿在疗程的开始阶段往往因为好奇心和新鲜感,治疗的依从性比较好,但到了疗程的后半阶段或在病情需要更长的疗程时,则普遍存在注意力不集中、易激动、应付式训练、不配合治疗等特点,导致疗程间断,甚至还没达到正常视力就放弃治疗,较大程度影响总体的治愈率。 我院在弱视治疗仪器等硬件设施等同的情况下,改善软件环境,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收效显著。

一般资料

选择2004-2007年在我院眼科门诊就诊的弱视患儿178例,316眼。男95例,女83例,初诊年龄4~13岁,平均6.7岁。按收治先后顺序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对照组:2004-2005年期间在我院弱视治疗室治疗的患儿78例,140眼;治疗组:2006-2007年期间在我院弱视治疗室治疗的患儿100例,176眼。

方 法

一、弱视检查和诊断 所有病例均行眼科常规检查,包括外眼检查,裸眼远、近视力测定,裂隙灯显微镜检查眼前段,间接检眼底镜检查眼底及注视性质,角膜映光法检查眼位、眼球运动等。排除眼部器质性病变后,给予阿托品眼膏涂眼,每天睡前一次,连用四天后进行散瞳电脑验光及客观检影验光,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9者,根据我国斜视弱视防治学组关于弱视的定义作出弱视诊断。

二、治疗方法

所有弱视儿童经过散瞳验光,配戴合适矫正眼镜。治疗期间每天检查一次单视标视力,连续十天为一疗程,连续二个疗程后停1~2周,再继续循环治疗。每个月复诊一次,进行眼部常规检查并调整治疗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散瞳验光,必要者调整眼镜度数。治愈后每三个月复诊一次,随访二年。

对照组采用广州视佳(或广州博士)弱视综合治疗仪进行弱视综合治疗,每天按固定程序给于后像增视、红光闪烁、海丁格光刷、光栅、敏感度、等级精细目力训练等治疗。

治疗组在与对照组的弱视治疗仪器设备等同的情况下,通过改善软件环境,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具体如下:

1.根据双眼视力、年龄、弱视类型和注视性质等情况,个性化综合各种治疗手段。每天选择性组合后像增视、红光闪烁、海丁格光刷、光栅、敏感度训练、等级精细目力训练等不同程序,并酌情配合单眼全遮盖或双眼交替遮盖,有的患儿结合家庭式弱视治疗仪训练,难治性弱视患儿加用氦氖激光治疗和/或口服思利巴片治疗。

2、迎合儿童心理特点,设立专门的弱视治疗室。治疗室内采用活泼缤纷的色彩、卡通动画等进行装饰,治疗前播放音乐、故事等,创造活泼和谐的治疗氛围,以便于消除患儿枯燥和厌烦的情绪,吸引小孩子的注意力和提高他们的治疗兴趣。

3、 弱视治疗室由专人负责,医护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同时,学习儿童心理学方面的知识,了解患儿的心理规律,观察分析不同性格患儿的心理活动,耐心辅导患儿正确使用弱视治疗仪。在不影响疗效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变换每天的治疗程序,避免弱视训练的单调和重复性,确保治疗的质量并能持之以恒。

4.家长对孩子都特别关爱,对他们的未来抱有很大的希望,同时都急于了解孩子的病情及预后。因此对家长提出的问题要详细解答,让他们了解弱视的病因和治疗方法。经常组织患儿的家长讲授弱视治疗的知识,让其清楚认识弱视对孩子眼睛健康影响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疗的迫切性。为患儿家长们创造心得交流的机会,使他们熟悉弱视治疗的程序,更好地配合医院对患儿进行治疗。转贴于

5、在治疗过程中应避免因恐吓、训斥使患儿产生逆反心理,并根据儿童心理特点,采用心理治疗中的正强化疗法与兴趣激励法。在治疗室建立患儿治疗档案,设立奖赏红花栏等以提高弱视治疗的依从性。每天在孩子主动、合作、认真完成眼科规定的治疗任务后,及时进行鼓励、表扬。可由医生在孩子的治疗卡上加盖一个笑脸或卡通图案,儿童积攒五个图案时换得一朵小红花贴纸,同时家长视孩子实际情况再给予物质上的奖励(比如玩具或零食等)。积攒一定数量小红花的患儿经复诊视力有提高者,可以在家长的支持下获得一次出游公园的机会。

三、疗效评定 按照1996年 4月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制定的标准进行疗效评价(2)。无效:视力减退,不变或提高1行;进步:视力增加2行或2行以上;痊愈:视力恢复到>0.9,随访2年,视力仍保持正常。

四、统计学处理 采用χ2检验进行统计学处理,以P

结 果

治疗组依从性明显高于对照组,有效率和治愈率也高于对照组。治疗组和对照组疗效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7.48,χ2=15.45,P

表1 治疗组与对照组疗效比较 眼数(%)

眼 数

有效率(%)

治愈率(%)

治疗组

176

166(94.3)

102(58.0)

对照组

140

110(78.6)

50(35.7)

讨 论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视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弱视已经引起家长和社会的极大关注。 弱视是一种严重妨碍儿童视觉发育的常见眼病,在我国儿童中发病率约占2.8%(1)。其主要危害是患儿视力低下,缺乏立体视觉,配戴眼镜后视觉功能达不到正常水平,无法对三维空间各种物体远近、前后、高低、深浅和凸凹的进行正确的感知,从而给他们以后的生活、学习及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甚至导致患儿产生自卑心理。弱视治疗年龄越小疗效越好,治愈率越高。学龄前是最佳治疗时期,我们在对弱视儿童进行治疗时,应该更新理念,宣传弱视的有关常识,取得家庭和社会的支持,才能使更多的弱视患儿到达治愈的彼岸。

本组在弱视治疗仪器设备等同的情况下,改善软件环境,在弱视治疗过程中制定更适合每一个孩子的个性化治疗方案,并根据儿童心理特点,采用心理治疗中的正强化疗法与兴趣激励法,最大程度激发儿童的内在合作动机(3),提高其治疗的依从性,从而提高治愈率。本方法既不增加原有治疗仪器设备,又简单易行,适合基层眼科工作的开展和应用,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刘家琦、李凤鸣主编 实用眼科学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

治疗方案篇(6)

为加强对开展民办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开展民办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担任,成员包括区卫生局局长、区人社局局长、区物价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区食品药监局局长、工商分局局长、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专项整治内容及检查人员构成

(一)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1、核查民办医疗机构医生、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检查其是否具备执业资格。

2、核查民办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包括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及其是否具备开设的基本条件。

3、核查民办医疗机构开展的诊疗技术是否在同级医院(门诊部)允许开展的技术范围内。

4、核查民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院内感染控制、手术室、供应室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和规定的流程布局条件,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现场核查民办医疗机构B超、放射、检验、X线等检查治疗的检查结果是否真实,诊断结论是否准确。

6、检查民办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器械是否合格,放置、储存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自配制剂。检查品使用、购入、保管是否规范。

7、检查民办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处方、病历书写是否符合规范,药物使用是否符合临床指征,使用是否规范。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记录,检查阳性率。

8、检查民办医疗机构医保使用情况。

9、检查民办医疗机构收费单据、收费价格是否与公示价格相符,收费价格是否在物价部门备案。

10、核查民办医疗机构在网络、电视、报刊、广播、户外媒体等的医疗广告是否具有医疗广告审批文件,并且按照审批内容。

11、通过暗访了解民办医疗机构医生、护士及导医接诊过程,检查诊疗流程是否规范,有无诱导病人消费、过度医疗、虚假诊断、虚假治疗行为。

(二)检查人员构成

1、行政执法人员,由区卫生、人社、物价、食品药监、工商部门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组成。

2、医疗专业专家,由区卫生局抽调内科、外科、妇科、检验、B超、放射、中医等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3、医疗管理人员,由区卫生局抽调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护理管理、医院财务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

三、方法步骤

(一)调查取证核实阶段(2012年9月3日—9月15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和整治内容,检查民办医疗机构存在问题,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可采取先暗访后明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依法收集有关违法违规证据。暗访过程要注意保密和方式方法,明查工作要认真、细致,确保调查结果能够反映民办医疗机构真实情况。

(二)依法处罚处理阶段(2012年9月16—9月25日)

依据调查取证和核实结果,结合群众反映情况,认真细致梳理存在问题和相关证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由各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处罚意见和做出处理决定,严厉打击各种医疗欺诈行为。

(三)整改落实完善阶段(2012年9月26—10月20日)

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将处罚处理决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生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民办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情况在全区卫生系统进行通报,并结合“市民办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较差和问题较多的民办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整顿,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技术、医疗安全、依法执业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和教育民办医疗机构树立自觉守法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

(四)总结上报工作阶段(2012年10月21—10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整体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会同区政府督查室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政府督查室。

四、工作要求

治疗方案篇(7)

止血 有3种止血方法:性激素止血、刮宫、辅助治疗。性激素止血包括3种方法:子宫内膜脱落法(俗称药物刮宫)、子宫内膜修复法、子宫内膜萎缩法。下面重点介绍性激素止血方法。

子宫内膜脱落法 孕激素用于子宫内膜脱落法,其止血的机制是使雌激素作用下持续增长的子宫内膜转化为分泌期,并有对抗雌激素的作用,使内膜不再增厚。停药后子宫内膜完全脱落,可起到药物刮宫的作用,从而达到止血效果。

子宫内膜脱落法适用于血红蛋白>80 g/L、生命体征稳定者。用法如下:①黄体酮:20-40 mg,肌内注射,1次/日,使用5天左右。②地屈孕酮(达芙通):10 mg,2次/日,使用10天。③口服微粒化孕酮(琪宁):200-300 mg/日,使用10天。④醋酸甲羟孕酮(MPA):6-10mg/日,使用10天。

注意:孕激素控制月经周期方面优于其他药物,对于月经不规律或无排卵的患者服用孕酮疗程10~12天。一般停用孕激素2~7天出现撤退性出血,如果未出现撤退性出血或持续不规则阴道出血,需要对诊断重新评估,包括是否存在早期妊娠,必要时行相关的内科检查。

子宫内膜修复法 雌激素应用于子宫内膜修复法时,大剂量雌激素可迅速促进子宫内膜生长,短期内修复创面而止血,适用于出血时间长、量多,导致血红蛋白

雌激素用法:戊酸雌二醇(补佳乐)2mg/次,口服,4-6小时1次,血止3天后每3天减1/3药量。

注意:在应用子宫内膜修复法治疗功血的过程中,应注意减量原则,即每次减量不超过原用量的1/3。因为减量过大,会有出血情况发生,即使按照每3天减量1/3逐渐减量的原则,也可能发生出血,此时则需按减量前的剂量服药。目前常用的药物为补佳乐。雌激素疗法适用于血红蛋白增加>100 g/L或可以承受1次月经样出血的患者,且不能直接停用雌激素,必须加用孕激素撤退。

子宫内膜萎缩法 高效合成孕激素可使内膜萎缩,从而达到止血目的,此法不适用于青春期患者。炔诺酮(即妇康片0.625 mg/片)治疗出血量较多的功血时,首次剂量5 mg,每8小时1次,血止2~3天后每隔3天递减1/3量,直至维持量2.5~5.0mg/日。持续用至血止后21天停药,停药后3-7天发生撤药性出血。也可用左诀诺孕酮1.5-2.25 mg/日,血止后按同样原则减量。

注意:妇康片为19-去甲睾酮的衍生物,具有雄激素的活性,故此法不适用于青春期患者。因为目前避孕药在功血的治疗中应用得比较普遍,所以妇康片在临床治疗中用得越来越少。但在很多基层医院没有更多的药物可选择时,此法仍在应用。

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 目前口服避孕药治疗功血已经被很多临床医生认可,因为它止血速度快,适用于长期而严重的无排卵型功血。目前使用的是第三代短效口服避孕药,如妈富隆、敏定偶或达英-35,用法为1~2片/次,每8-12小时1次,血止3天后逐渐减量至1片/日,待血红蛋白达到100 g/L可以停药。

调节周期 止血后的调节周期十分重要,因为无排卵型功血的原因是无排卵,而我们前期治疗所采用的各种方法,无论是孕激素、雌激素,还是口服避孕药均无法使患者恢复排卵,患者将保持无排卵状态。因而血止以后如放任患者,将很有可能再次发生无排卵型功血,所以止血后的调整周期十分重要。

孕激素 可于撤退性出血第15天起使用,地屈孕酮10-20 mg/日×10天,或微粒化孕酮200-300 mg/日×10天,或甲羟孕酮4~12mg/日;分2-3次服用,连用10-14天。酌情应用3-6个周期。

口服避孕药 可很好地控制周期,尤其适用于有避孕需求的患者。一般在止血用药撤退性出血后,周期性使用口服避孕药3个周期,病情反复者酌情延至6个周期。应用口服避孕药的潜在风险应予以注意,有血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高危因素及>40岁吸烟的女性患者不宜应用。

这里需要解释何为“酌情”。因为功血患者往往病史较长,治疗可能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所以这一点在患者就诊时需要告知患者,否则很多患者认为治疗1-2次就可治愈,月经刚正常就停止治疗,导致功血反复发作。

“酌情”是指根据患者病情轻重决定治疗的疗程,如果第一次出现功血,且贫血不严重,可应用3个周期。如果反复发生功血,或贫血尚未纠正,可延长至6个周期,甚至更长。

停药后建议患者测量基础体温,如果基础体温呈双相,则提示有排卵,如为单相则需继续治疗。如果没有条件测量基础体温,停止治疗1-2个月后无月经来潮,应该继续治疗。由此可以看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很重要。

左炔诺孕酮宫内缓释系统 可有效治疗功血。原理为在宫腔内局部释放左炔诺孕酮,抑制内膜生长。功能性子宫出血病情易复发,口服药物治疗有局限性,左炔诺孕酮宫内缓释系统治疗月经过多有效且物有所值,可治疗特发性月经过多、无排卵月经过多、继发性月经过多等。

纠正贫血 补铁治疗,血色素过低时应输血。

手术治疗 对于药物治疗疗效不佳或不宜用药、无生育要求的患者,尤其是不易随访的年龄较大者及病理检查为癌前期病变或癌变者,应考虑手术治疗。如子宫内膜去除术、子宫切除或子宫动脉栓塞术。

有排卵型功血的治疗

有排卵型功血的治疗分为月经过多的治疗和月经周期间出血治疗。

月经过多的治疗 主要是口服妥塞敏等止血药、放置左炔诺孕酮宫内缓释系统或口服避孕药,药物治疗无效者可考虑子宫内膜去除术、子宫切除或子宫动脉栓塞术。

月经周期间出血治疗 建议先对患者进行1-2个周期的观察,测定其基础体温,明确出血类型,排除器质性病变,再进行干预。

围排卵期出血:对症止血。

治疗方案篇(8)

多发性骨髓瘤(MM)是好发于老年患者的血液恶性肿瘤,大剂量马发兰加骨髓移植治疗使患者生存时间、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并有望治愈;但国内多数患者选择予药物化疗,MP方案作为治疗MM的基础方案,缓解率低,复发率高,VAD方案目前具有良好的缓解率,对MP复发也有效,作为首选化疗措施,但副作用明显,用药周期长;本院采用MP方案为基础,联合阿霉素、长春新碱、环磷酰氨等药物化疗,疗效确切,副作用少,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选择1999年10月至2006年5月本院住院患者26例,均符合MM诊断和分期标准[1],其中男17例,女9例;年龄39~71岁,平均(52.1±7.21)岁;VAMCP方案组(A组)13例,其中IgG型8例,IgA型3例,轻链型2例;ⅡA期8例,ⅢA期5例;VAD方案组(B组)13例,其中IgG型7例,IgA型5例,轻链型1例;ⅡA期7例,ⅢA期6例。

1.2 给药方法

VAMCP方案组:长春新碱1.4mg/m2、d1,阿霉素40mg/m2、d1,环磷酰氨400 mg/m2、d1,马发兰0.1 mg/kg、d1~7,强的松1 mg/kg、d1~7;每28d为1个疗程;VAD方案组:长春新碱1.4mg/m2、d1,阿霉素40mg/m2、d1,地塞米松 40mg 、d1~4、d9~12、d17~20;每28d为1个疗程(VAD方案中因感染、严重的高血糖延长下一次化疗的时间),所有患者均治疗>3个疗程;两组中骨痛明显的予止痛对症处理,合并有感染、贫血症状严重表现的予常规抗感染、输注红细胞治疗。

1.3 观察项目

查血象2次/周,观察白细胞(WBC)、血红蛋白(Hb)、血小板(PLT);化疗前及每疗程结束后检查:骨髓象,摄骨破坏最严重部位的X线照片,对比疗程前后骨破坏的变化,检测生化全套(包括血清白/球蛋白、肌酐(Cr)、尿素氮(BUN)、肝功能、电解质、碱性磷酸酶、血糖、乳酸脱氢酶)、血沉、血清蛋白电泳、免疫球蛋白定量测定及电泳、血尿轻链;治疗期间观察并记录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便秘、腹胀、皮肤瘙痒或皮疹、嗜睡、水肿、高血压、高血糖、心悸胸闷或心电图改变、口腔黏膜溃疡等。

1.4 疗效判定标准[1]

显效:单株免疫球蛋白(M-1g)比治疗前下降>75%或完全恢复正常。浆细胞肿瘤2个最大直径之积缩小>50%,血清免疫球蛋白正常,尿蛋白转阴,溶骨性破坏无进展,无高血钙;有效:符合上述标准,但IgM仅下降50%~75%,或尿蛋白定量减少>50%;无效:未达到上述标准。

1.5 统计学分析

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率)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

A组4例达显效(CR),6例达有效(PR),3例无效患者临床症状有一定程度改善。B组:5例达CR,5例达PR,3例无效患者临床症状有一定程度改善;两组疗效无显著性差异(P>0.05),见表1。表1 两组方案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疗效比较(略)

2.2 不良反应

均有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脱发及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表现Ⅱ°或Ⅲ°白细胞减少,用药后7~14d下降至最低点,第18~27天恢复,而血小板和红细胞均无明显减少。A组出现用药期间高血糖2例,停药后恢复,口腔霉菌斑1例,无消化性溃疡和严重感染出现;而B组用药期间出现高血糖5例,需长期予药物降血糖治疗2例,口腔霉菌斑7例,肺部真菌感染、严重的肺部感染、消化性溃疡各1例。

3 讨论

多发性骨髓瘤(MM)是恶性浆细胞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其特征是单克隆浆细胞恶性增生并分泌大量单克隆免疫球蛋白,引起广泛骨质破坏、反复感染、贫血、高钙血症、高粘滞血症、肾功能不全等一系列临床表现[2]。传统的MP(马发兰+强的松)方案治疗MM有效率约为50%,且多数患者易复发、耐药甚至无效,故自80年代起应用多药联合化疗治疗本病,并采用大剂量马发兰化疗和加用半身放疗,辅助造血生长因子,或者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提高患者的预后和疗效,但费用昂贵;VAD方案作为目前治疗MM的首选方案,对于初治的MM有效率约为70%~75%,对MP治疗无效和难治性的MM有效率约为45~66%[3],其主要作用是大剂量的激素抑制骨髓瘤细胞中IL-6的mRNA表达,而IL-6的产生与骨髓基质细胞密切相关,IL-6是人骨髓瘤细胞增殖的主要生长因子,由此推测激素可能通过阻断IL-6支持网络而诱导浆细胞凋亡[4~5],此方案中的药物对肾功能无影响和对造血干细胞损伤小,对以后行自体干细胞移植无影响,适用于出现肾功能不全和需要行骨髓移植的患者;但副作用明显,主要表现为消化性溃疡、感染、高血糖等。

通过本文研究,VAMCP方案治疗MM,总有效率为77%,对比MP方案具有良好的疗效,与VAD方案相比,疗效相当,无显著性差异(P>0.05),且用药时间短,副作用较VAD方案明显减少,两者相比有显著性差异(P

【参考文献】

1 张之南主编.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 第2版. 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373~376.

治疗方案篇(9)

2003年3月~2007年3月,我科采用国产奥沙利铂(L-OHP)、亚叶酸钙(FA)和氟尿嘧啶(5-Fu)组成的FOLFOX方案治疗晚期胃癌28例,取得较好疗效,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28例晚期胃癌患者,其中男20例,女8例。年龄27~73岁,中位年龄54.5岁。全部患者均经病理或细胞学诊断证实为腺癌,并有客观可测量病灶。25例未经手术治疗,3例为姑息术后病例。其中初治16例,复治12例。所有复治患者未经奥沙利铂治疗,既往治疗结束至少1个月以上。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正常。体质状况评分(WHO)≤2,癌胚抗原1.8~195ng/ml,中位数5.6ng/ml。CA199 2.8~8630U/ml,中位数24.4U/ml。

治疗方法:治疗前全部患者均给予深静脉置管。化疗方案:第1天L-OHP100mg / 加5%葡萄糖500ml静滴2~3小时;第1、2天FA200mg/加5%葡萄糖250ml静脉滴注2小时后,静注5-Fu400mg/(10分钟内),再接输液泵(5ml/小时)持续静脉输注5-Fu(600mg/)22小时。每3周重复1次,至少2个周期。化疗前常规给昂丹司琼,用L-OHP期间忌冰水漱口及冷食冷饮。

疗效评价:按WHO标准将疗效分为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稳定(SD)、进展(PD)。 CR 或PR患者每4周CT检查确认。肿瘤缓解时间指肿瘤达CR或PR后至肿瘤进展时间。肿瘤进展时间(TTP)指化疗开始到肿瘤出现进展的时间。生存期为治疗开始至死亡的时间。

化疗毒性反应:按WHO急性及亚急性标准分为0~IV度。

结果

近期疗效:全组患者共完成98周期化疗,平均3.5周期。化疗2个周期评估疗效,CR1例(3.5%),PR13例(46.0%),SD6例(21.4%),PD8例(28.6%),总有效率50.0%。其中2例初治有效(CR1例,PR1例)患者化疗后行原发肿瘤和周围淋巴结根治手术,术后病理表现出Ⅰ~Ⅱ级化疗反应。从疗效结果看,初治病例较复治病例有效率高,但无统计学差异(P>0.05)(见表)。

不良反应:28例均有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外周神经毒性、胃肠道反应、 白细胞减少等。但多为Ⅰ~Ⅱ度,少数Ⅲ度,未见Ⅳ度不良反应。有5例出现丙氨酸转氨酶一过性升高,对症治疗后均恢复正常,1例患者出现“喉痉挛”,延长L-OHP滴注时间,液体适当加温,喉部热敷后症状好转。

随访:至2007 年3月,12例患者死亡,中位TTP5.5个月(2~11个月)。中位生存时间7.5个月,14例有效病例中11例病情进展,中位缓解时间为3个月(2~7个月)。2例手术患者中,1例出现腹腔淋巴结和腹膜转移,1例死亡。

讨论

目前对晚期胃癌仍以化疗为主,但传统化疗方案如FAM、FAMTX、ECF、EAP等不良反应较大,缓解期短。国内采用L-OHP联合大剂量FA加5-Fu每天静滴治疗胃癌的报道较多,而采用FOLFOX方案治疗胃癌的报道较少。Louret等采用FOLFOX两周方案治疗晚期胃癌的有效率为44.9%。AL-Batran等报道的有效率43%。金氏[1]等治疗43例晚期胃癌,有效率为42.5%。我们采用FOLFOX方案治疗晚期胃癌28例,为减轻不良反应将化疗周期延至3周1次。近期客观有效率50.0%,其中CR1例,PR12例,中位缓解期3个月。中位生存期7.5个月,1年生存率35.4%,初治病例与复治病例的有效率分别为56.3%(9/16)和41.7%(5/12),初治有效率较高,但统计学无差异(P>0.05)。提示该方案对使用过FA/5-Fu、DDP的复治患者仍有效。其中2例初治患者在肿瘤缓解后进行了原发灶和周围淋巴结手术切除,术后病理表现出Ⅰ~Ⅱ级化疗反应。

FOLFOX方案主要不良反应是外周神经毒性、胃肠道毒性。几项FOLFOX方案治疗晚期胃癌的Ⅱ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Ⅰ和Ⅱ度外周神经毒性发生率39%~66%,Ⅲ和Ⅳ度发生率21%;Ⅲ和Ⅳ度呕吐发生率为4.9%~12%,Ⅲ和Ⅳ度腹泻发生率为7.3%~14%[1]。我们采用FOLFOX方案治疗晚期胃癌的不良反应多表现为Ⅰ~Ⅱ度外周神经毒性、胃肠道毒性和血液学毒性。98周期化疗中,Ⅲ度中性粒细胞减少2例次,血小板减少1例次,呕吐、腹泻、口腔黏膜炎分别1例次,未出现Ⅳ度不良反应。本组患者外周神经毒性较轻,可能与化疗周期偏少(平均3.5周期),L-OHP累计剂量较低及化疗周期延长化疗药物剂量强度减低有关。

治疗方案篇(10)

Clinical effects of PI and PE in treatment of small cell lun CancerWANG Qing-lan,GUO Ben-cheng,ZHOU Shu-fen. The People's Hospital of Laiwu City,Shandong Province, Laiwu 271100,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clinical efficacies,adverse effects and quality of life of the two regimens DDP+CPT-11 and DDP+VP-16 in treatment of small cell lung cancer.Methods There are 30 cases in the PI Group,and DDP of 60 mg/m2 is given iv on the first day;Irinotecan of 60 mg/m2 is given on the first day,the 8th day and the 15th day,iv.There are 20 cases in the PE Group and DDP of 60 mg/m2 is given iv on the first day;VP-16 of 100 mg/m2 is given for 5 days,iv.One cycle of the two regimens is 28 days and the efficacies will be evaluated after treating 2~3 cycles.Results PI group survival rate are respectively 58.2% and 18.7% for one and two years. PE group survival rate are respectively 37.5% and 6.3% for one and two years.Conclusion We find the PI Group is better than the PE Group in respect of clinical efficacies and quality of life and it proves to be a better treatment regimens clinically.

【Key words】 Small cell lung cancer;cisplatin;Irinotecan

2004年1月至2006年10月,我们收治50例小细胞肺癌患者,随机取30例用PI方案化疗,另20例用EP方案化疗,观察近期疗效、1、2年生存率及药物不良反应,总结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50例患者中,男28例,女22例;年龄30~70岁,平均62岁。初治27例,复治23例;局限期20例,广泛期30例;胸腔积液17例,脑转移5例,上腔静脉综合征4例。所有患者均为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SCLC,均有单径≥1 cm可测量病灶,距末次化放疗≥4周,放射部位不作为病变观察灶。所有患者肝肾功能及血常规均正常。karnofsky评分≥60分,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1.2 治疗方法 PI方案为DDP 60 mg/m2,静脉滴注,d1,(水化、止吐),依利替康(Irinotecan)60 mg/m2,静脉滴注,d1、8、15。PE方案为DDP 60 mg/m2,静脉滴注,d1(水化、止吐),Vp-16100 mg/m2,静脉滴注d1~5。两组治疗方案均为28 d为1个周期,完成2~3个周期后评定疗效。

1.3 疗效及不良反应判定标准 按WHO1981年制定的实体癌疗效评定标准分为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稳定(SD)和进展(PD),CR+PR为有效。化疗期间每周查血常规至少1次,每个周期化疗前后复查生化(包括肝、肾功能),同时按NCI通用不良反应评价标准评价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四格表确切概率法比较组间有效率差异。

2 结果

2.1 疗效 PI组CR 2例,PR 15例,SD 11例,PD 2例,有效率56.7%,中位生存时间13.7个月,1年生存率为58.2%,2年生存率为18.7%。PE组PR 6例,SD 7例,PD 7例,有效率33.3%,中位生存时间9.4个月,1年生存率为37.5%,2年生存率为6.3%。两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

2.2 不良反应 PI组Ⅲ~Ⅳ度白细胞减少为8例,为26.7%,Ⅲ~Ⅳ度血小板减少为2例,为6.7%,Ⅲ~Ⅳ度腹泻5例,为16.7%。PE组Ⅲ~Ⅳ度白细胞减少10例,为50%,Ⅲ~Ⅳ度血小板减少4例,为20%,Ⅲ~Ⅳ度腹泻0例。PI、PE骨髓抑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腹泻比较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P<0.01=。

3 讨论

SCLC综合治疗优于单一治疗已为学术界公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的近期疗效都较好,有20%~80%的患者治后可达完全缓解,但远期效果较差。进入90年代中期,由于拓扑异构酶Ⅰ、Ⅱ抑制剂如CPT-11、Topotecan、NVB和紫杉醇等新的化疗药物的开发和应用,使化疗对SCLC的疗效明显提高。

依利替康(CPT-11)是一种半合成喜树碱的可溶性衍生物。CPT-11在体内快速水解为有活性的代谢物SN-38,该代谢物是抗肿瘤效应的基础,临床研究对Lewis肺癌具有良好效果,易透过血脑屏障。目前治疗SCLC临床使用较多的是DDP+VP-16(PE)方案为主,有效率较高。日本临床肿瘤学研究组(JCOG)9511[1-2]采用PI、PE组治疗SCLC患者,PI方案明显超过作为对照的标准方案PE。本组方案有效率56.7%,中位生存时间13.7个月,优于PE组的33.3%,与国外文献报道基本相同。由于依利替康(Irinotecan)易透过血脑屏障,不仅适用于脑转移SCLC患者,还可预防SCLC患者脑转移的发生,Irinotecan为主联合化疗方案作为SCLC一线或二线药物治疗有效。

依利替康的剂量限制性毒性为骨髓抑制和腹泻,但无蓄积性,易于处理。骨髓抑制应用集落细胞刺激因子后白细胞可恢复正常。腹泻为迟发性腹泻,多发生于给药后24 h,可危及患者生命,必须及早应用止泻药易蒙停(洛哌丁胺)以及苯海拉明或苯乙哌啶,并补充大量液体。目前,多采用CPT-11双周给药疗法或每周给药疗法,迟发性腹泻和中性粒细胞减少明显少见。我们认为PI方案对SCLC有较好的临床疗效,是临床可供选择的方案。

治疗方案篇(11)

DOI:10.14163/ki.11-5547/r.2017.08.012

【Abstract】 Objective To compare difference of curative effects between mFOLFOX6 regimen radiochemotherapy and PF regimen in concurrent radiochemotherapy for non-operative esophagus cancer patients. Methods A total of stage Ⅱ/Ⅲ non-operative esophagus squamous carcinoma patients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experimental group (27 cases) and control group (33 cases). Both groups received three-dimensional conformal radiation therapy (3D-CRT). The experimental group received mFOLFOX6 regimen radiochemotherapy in treatment, and the control group received PF regimen in concurrent radiochemotherapy instead. Analysis was made on short-term curative effect and toxic reactions in treatment in the two groups. Results The experimental group had higher short-term total effective rate as 92.59% than 75.76% in the control group, while their difference had no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P>0.05). Main toxic reactions in both groups included myelosuppression, gastrointestinal reactions and neurotoxic reactions, with leucopenia as the main manifestation in myelosuppression. The experimental group had incidence of grade Ⅲ~Ⅳ myelosuppression as 22.2% (6/27), which was 27.3% (9/33) in the control group, and the difference had no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P>0.05). Main manifestations of gastrointestinal reactions included radiation esophagitis, nausea and emesis. There was no case with oesophagitis over grade Ⅲ in the two groups. The experimental group had incidence of nausea and emesis as 29.6% (8/27), which was 60.6% (20/33) in the control group, and their difference had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P=0.0170.05). Symptomatic treatment showed remission in all adverse reactions, along with good tolerance in patients. Conclusion Comparing traditional PF regimen in concurrent radiochemotherapy, mFOLFOX6 regimen radiochemotherapy provides high Short-term total effectiveness, excellent short-term curative effect and tolerable adverse reactions in the treatment of non-operative esophagus squamous carcinoma patients. This method is worth further research.

【Key words】 Non-operative esophagus cancer; Concurrent radiochemotherapy; mFOLFOX6 regimen; PF regimen

我国是食管癌的高发国家, 2003~2007年中国食管癌男、女性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居全球第一位[1]。对于非手术的食管癌患者, PF方案同步放化疗是标准的治疗方案。但疗效欠理想。局控失败为主要问题, 局部或区域失败和病灶未控制率高达47%, 中位生存期仅12.5个月。随着化疗药物的更新, 寻找新的化疗方案联合放疗提高非手术食管癌的治疗效果成为研究热点。在临床实践中发现含奥沙利铂方案可能是非手术食管癌同期放化疗方案选择的新方向。本研究设计了mFOLFOX6方案与PF方案同步放疗对比治疗非手术食管癌的随机对照试验, 初步比较两种方案同步放疗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择2014年3月~2016年6月在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住院治疗并经病理学确诊的60例Ⅱ/ Ⅲ 期非手术食管鳞癌患者为研究对象。入组标准:①病理学确诊的食管鳞癌患者;②初治患者;③按AJCC第7版分期, 选取Ⅱ/Ⅲ期非手术食管癌患者(包括不可手术患者及可手术但不愿手术患者);④Karnofsky评分≥70分;⑤白细胞计数>4.0×109/L, 血红蛋白≥90 g/L, 血小板>100×109/L, 转氨酶≤正常值上限的2.5倍, 血肌酐正常。按照S机分组的原则分为试验组(27例)和对照组(33例)。

1. 2 治疗方法

1. 2. 1 放疗 两组患者采用相同的放疗计划设计。设备采用6MV-X高能直线加速器。固定采用体膜固定。所有患者CT模拟定位, 根据CT图像结合食管镜和食管钡餐检查, 在计划系统内勾画肿瘤靶区(GTV), 包括扫描所见的原发灶及转移的区域淋巴结;临床靶区(CTV)为GTV前后左右四周外放0.8 cm, 外放后将解剖屏障包括在内时需作调整。上下两端各放3~5 cm, 或在有淋巴结转移层面的上下各放1.5~2 cm。计划靶区(PTV)在CTV的基础上外放0.5 cm。95%PTV为处方剂量。95%PTV 50 Gy/25F。

1. 2. 2 化疗 试验组采用mFOLFOX6同步放化疗治疗。放疗期间予以奥沙利铂85 mg/m2, i.v.drip d1+亚叶酸钙400 mg/m2,

i.v.drip d1+氟尿嘧啶400 mg/m2, i.v. d1+氟尿嘧啶2.4 g/m2, 微泵持续灌注46 h。14 d为1个疗程, 连续2周期。对照组采用PF同步放化疗治疗。放疗期间予以顺铂25 mg/m2, i.v.drip d1~3+氟尿嘧啶500 mg/m2, i.v.drip d1~5, 28 d为1个疗程, 连续2周期。

1. 3 观察指标及疗效判定标准 放疗后1个月分别对两组患者疗效评价及毒性反应进行评价。临床疗效:同步放化疗结束后及结束后4周通过食管CT评价肿瘤消退情况, 肿瘤近期疗效按WHO颁布的可测量病灶WHO疗效测量指标进行评价, 分为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稳定(SD)及疾病进展(PD)。总有效率=(CR+PR)/总例数×100%。毒性反应评价:根据治疗期间血常规、肝肾功能、皮肤黏膜反应、消化道反应、神经毒性等方面评价急性毒副反应。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2. 1 近期疗效 随访至2016年10月, 全部患者按计划完成治疗, 随访率100%。试验组患者CR18例, PR7例, SD2例, PD0例, 近期总有效率为 92.59%, 对照组患者 CR15例, PR10 例, SD8例, PD0例, 近期总有效率为75.76%。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 2 毒副反应 两组主要毒性为骨髓抑制、消化道反应及神经毒性反应。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白细胞减少, 其中Ⅲ~Ⅳ度骨髓抑制试验组6例(22.2%), 对照组9例(27.3%), 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消化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放射性食管炎、恶心、呕吐。两组均未发生Ⅲ度以上食管炎;试验组恶心、呕吐发生率29.6%(8/27) 对照组为60.6%(20/33), 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70.05)。所有不良反应经对症治疗后均可缓解, 患者能良好耐受。

3 讨论

中国是世界上食管癌的高发国家, 男女合计的世界调整死亡率为23.53/10万[1]。同期放化疗是非手术的食管癌的标准治疗方法[2]。1992年Herskovic 等[3]在新英格兰杂志发表了RTOG8501的Ⅲ期试验结果, 同步放化疗可明显改善患者局部控制率及总生存率。1999年Cooper等[4]报道了RTOG8501的最终报告, 确立了同步放化疗作为不能手术治疗食管癌患者的标准治疗。但局控失败仍为主要问题。为改善局控率, RTOG9405对不同剂量的同步放化疗进行了比较, 结果显示放疗剂量>50.4 Gy没有能够改善生存和提高局控率, 增加同步放化疗的放疗剂量并不能增加获益[5-12]。因此, 寻找更优化同步放化疗方案成为研究热点。

奥沙利铂、氟尿嘧啶、亚叶酸钙组成的FOLFOX方案目前有7种, 临床最为常用的是mFOLFOX6[13-17]。基于N9741试验[6], 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将FOLFOX方案推荐为晚期结直肠癌的一线化疗标准方案。不少学者将该方案应用于晚期食管癌, 同样取得了满意的效果[7, 8]。本研究对比mFOLFOX6同步放化疗与传统PF同步放化疗治疗不可手术食管癌的近期疗效。试验组近期总有效率为92.59%, 高于对照组的75.76%, 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主要治疗毒性表现为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 而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的发生率较对照组低(P

综上所述, mFOLFOX6同步放化疗治疗非手术食管癌, 近期总有效率较高, 不良反应可耐受, 值得进一步推广应用。由于随访时间尚短, 1年无进展生存率及对远期生存获益影响仍有待进一步随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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