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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建设探讨

时间:2022-06-26 09:10:10

森林公安建设探讨

森林公安建设探讨:彭阳县森林公安建设措施及成效

摘要 分析了彭阳县森林公安建设的现状,总结了其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以期促进该县森林公安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 森林公安建设;现状;措施;成效;宁夏彭阳

近年来,彭阳县始终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的原则,以争创一流森林公安队伍,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宗旨,全力支持森林公安基础建设,强化队伍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在保增长、保安全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县林木保存面积累计达到13.04万hm2,森林覆盖率24.8%。现将彭阳县森林公安建设现状、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总结如下。

1 彭阳县森林公安建设现状

彭阳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隶属彭阳县林业局管理,现有民警16人,其中公务员7人,治安民警9人,主要负责全县林木管护,毁林案件的侦查,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该所于1998年、2008年、2009年3次被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5次荣获市、县先进单位称号,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先后3次检查考核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2 主要措施

2.1 逐步改善办公条件

“三基”工程建设实施以来,彭阳县公安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4万元,同时自筹90多万元,建成近800 m2的派出所办公楼,民警人均办公面积达到60 m2,结束了派出所全体民警拥挤在40~50 m2办公室办公的历史。同时筹集资金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硬件建设完全达到标准化公安派出所要求。

2.2 提升警务保障能力

先后购买警用汽车3辆及警用摩托车2辆,对金盾网和互联网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开通了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视频会议系统。目前,办公设备、单警装备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2.3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在队伍建设中,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抓工作、带队伍的重要任务,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

2.4 充实林业行政执法人员

彭阳县森林资源点多、线长、面广,民警工作超负荷运转,警力不足与资源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2008年,从林业系统和退伍军人中择优录用了治安协管员,并经过岗前培训,办理了林业行政执法证,协助民警开展工作。

2.5 严格贯彻落实“五条禁令”

采取悬挂“五条禁令”、签订责任书、警示教育等形式,将单一的工作监督延伸到对民警8 h以外的监督,做到了单位抓、社会管、家属促,防止了民警违反“五条禁令”事件的发生。

2.6 认真落实警车管理规定

制定了警车管理办法,3辆警用汽车和2辆警用摩托车严格做到了“警开、警用、警管”,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巡护和案件查处,杜绝了警车参加非警务活动。

2.7 加强警械和武器管理

不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学习教育,现有警械由内勤统一保管,使用时采取所长审批、办案人员出借据、用完后及时归库管理的制度。

2.8 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

在重点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民警和林政人员把盗伐滥伐、违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开展深入持久的打击活动,全县林区治安形势总体良好,发案少,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巩固了全县造林绿化成果。

3 取得的成效

3.1 素质教育不断加强

结合“三基”工程建设、“三考”和大轮训,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主管领导坚持每周组织民警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并定期邀请县法制办、公安局等法制人员为民警授课,组织民警外出培训学习,并因地制宜推行岗位练兵,做到民警业务素质和体能、技能素质双提高。

3.2 执法环境得到优化

每年结合元宵、法制宣传日、防火宣传周等节日,采取召开会议、刷写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和护林人员深入乡村集市、社区、学校,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广泛宣传涉林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执法规范化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3.3 执法程序严格规范

结合全区每年执法质量考核,多次邀请市、县公安法制部门对办理林业行政案件进行指导把脉,对民警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有效地保障了依法办案。

3.4 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积极创建“五型”机关,倡导“四好”民警,要求全体民警树立“以林为业、以警为荣”思想,努力提高民警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在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中,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严格依法办理,同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4 结语

自春季严打整治和春、秋季行动开展以来,森林公安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了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总结近年来的工作,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软实力”都有了量的提升和质的飞跃,有力地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达到了发案少、秩序好、辖区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但仍存在警力不足、信息化水平不高、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发展需求等问题,需要继续努力,逐步加以解决。应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加快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五化”建设,促进彭阳县森林公安大发展、快发展,为推动彭阳县生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森林公安建设探讨:论加强森林公安“三情四网”建设

摘要:作为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森林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了“三情四网”建设工作。通过加强“三情四网”建设工作,森林公安机关可以强化管理和防范工作,为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三情四网”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强化林区治安的防控力度,是做好“三情四网”建设工作的保障。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应当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实施警务改革,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关键词:三情四网;基础;信息化

森林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作为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森林公安机关要积极开展了“三情四网”建设工作。目前,全国林业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森林公安机关作为林业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基层基础工作,整合防控资源,加快建设新型林区治安防控体系,这对于保障林业建设顺利发展十分重要。

一、“三情四网”工作的内容

原林业部林业公安局的《关于林业公安机关基层基础业务建设的规定》(林公治[1994]44号文件)中对“三情”工作的内容作出了明确界定。该规定第三条指出,“基层单位应掌握辖区内的山情、林情、社情”,即“三情”。该条强调“三情”是基层林业公安机关基础工作的核心内容,指出对“三情”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复查:一是山情调查,主要掌握辖区内自然地理情况。熟悉辖区内山地、丘陵、平原、河流、湖泊、道路、桥梁等情况,重点掌握交通要道和主要运材路线。二是林情调查,主要掌握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情况。了解森林资源分布、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珍稀树种分布;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及其主要活动区域;林木采伐计划、采伐地点、楞场位置;新造林地点、面积、树种;森林资源消长方面的情况。三是社情调查,主要掌握辖区内的社会基本情况。了解辖区内乡镇、村屯和小矿山、种植场及野生动物经营、加工、饲养场(厂)、木材及林副产品经营网点、个体机动车辆等社会基本情况;护林设施、木材检查站和群众性护林组织情况。该规定在第六、七、十条中提出了建立群防群治的护林体系,建立护林治安联防及案件协查制度和建立情报信息网络,这成为后来“四网”工作的基础和雏形。

1998年的《林业部关于加强林业公安基层建设工作的通知》(林安字[1998]3号)中提出了要全面推进林业公安基层业务建设,明确指出加强业务建设是搞好林业公安基层建设工作的根本。要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网络、边界联防网络、案件协查网络和情报信息网络,即通常所说的“四网”。该通知中对“四网”建设工作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是要建立健全护林队、林区治保会等群众性护林组织,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对林区治安巡逻队、林业治安室、内保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形成以基层林业公安为龙头的完善的群防群治网络。二是在行政边界和林农交界以及林区治安的热点、难点地区,划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开展治安防范,形成有效的边界联防网络。三是林业公安基层单位在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林业行政案件过程中,要与相关的林业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案件协查区和协查、通报制度,形成稳定的案件协查网络。四是林业公安基层单位要本着公秘结合的原则,广泛选聘林业治安信息员,在重点地区和部位物建治安耳目,完善群众举报接警制度,及时搜集掌握情报信息,分析预测形势,形成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

二、加强“三情四网”建设的意义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日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在2009年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同志指出,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森林公安作为林业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生态安全的首要保卫者、生态文明的积极创造者,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方面,具有非常的重要作用Ⅲ。随着林区社会、经济发生深刻变革,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也随之发生变化。通过加强“三情四网”建设工作,森林公安机关可以强化管理和防范工作,切实掌握山情、林情、社情动态,准确分析林区形势,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网络、边界联防网络、案件协查网络和情报信息网络,全面提高森林公安基层单位预防、发现、控制、管理和打击能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为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构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的主要内容

有学者指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依据系统论,整合社会资源与内部警力,以社区警务为基础,以全时空巡逻防控为基本勤务方式,以刑侦防控为首要环节,形成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集打击、防范、管理、控制、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能对社会治安实施综合控制的警务工作系统。概括地讲,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各种防控要素相互耦合而构成的打、防、管、控一体化的警务工作系统。森林公安机关开展的“三情四网”建设工作内容正契合了上述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的要求。加强林区治安的管控能力,实现工作管理创新,是现阶段及今后较长一定时期内森林公安工作的重点。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与深化,林业生产经营方式和人口分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林区治安形势日趋复杂,森林公安机关对林区治安的防控、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理与打击也随之需要调整或重新构建。通过加强“三情四网”建设工作,森林公安机关可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林区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整合林区治安防控资源,加快步伐构建起新型林区治安防控体系。

(三)加强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途径

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提高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控制能力的根本保障,对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至关重要。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有些同志认为“三情四网”建设是一项时间长、见效慢的工作,看不出成绩,不如破案来得快。只要多巡查,多办案,多惩处那些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分子,加大打击力度,就可以维护好林区的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建设是虚的东西,抓紧抓松无所谓。因此,在工作中对“三情四网”建设抓的不紧,抓的不到位,缺乏组织领导能力,“重打轻防”倾向严重。部分地区“三情四网”建设落实上多流于形式,只是建立了简单的图、表档案,且内容单一、片面,没有及时地、定期地深入辖区开展“三情四网”调查、更新工作,使“三情四网”基层基础工作发挥不出其应有的作用。有些地区森林公安机关未能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积极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的改革与创新,在警务信息化等方面发展滞后。大力开展“三情四网”建设工作,有助于各地森林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区基层基础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进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能够大力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加速森林公安侦查工作由传统侦查模式向“情报主导侦查”的现代侦查模式转换。

三、加强森林公安“三情四网”建设的建议

(一)大力推进森林公安“三情四网”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大力开展“金盾工程”建设和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加大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森林公安“三情四网”信息系统建设。森林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在“三情四网”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紧紧围绕信息基础设施的建立与完善、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信息化警务模式的建立等三方面的内容开展工作。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专用网络,尤其是基层森林公安机关专用网络要保证全面覆盖与普及,在此基础上构建“三情四网”基础信息数据库和警务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应用平台。其次,为了便于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应建立规范统一的“三情四网”基础信息采集标准,加强信息数据的规范化管理。依托相关信息平台建立情报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构建覆盖面广、便捷高效的森林公安情报网络。再次,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应以突出实战应用为核心,积极构建警务信息化运行管理体系。警务信息化是提高森林公安刑侦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应当把信息化作为推动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要紧紧围绕资源保护和网上办案,把“信息流”与“工作流”融为一体,做好源头情报信息采集工作,不断更新完善基础工作信息数据,努力做到信息的充分共享和高效应用,最终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

(二)不断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强化林区治安的防控力度

首先,在指导思想上,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林区和谐稳定和林业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工作手段,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保障措施,整合防控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形成防控力量、防控基础、防控网络、防控机制、防控能力、防控保障建设“六位一体”的林区治安防控工作新格局,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保卫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林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其次,在“三情四网”具体工作中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应加强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可能影响林区安全的特殊人群和重点人员管控、重点区域及行业场所管理等三项基础性工作;积极构建和完善以沿山巡控网、卡点查控网、视频监控网、场所管控网、林区社会防控网等为具体内容的林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完善情报信息共享、应急处置、专项整治、林区警务和跨区域协作等防控机制建设;建立起指挥高效、反应灵敏、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保障可靠,点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升林区打、防、管、控能力,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势头,有效整治危害森林资源的突出治安问题,有效解决影响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为林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林区治安环境。

(三)大力推进警务改革,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推行警务改革是提高打防控能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应当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适应个性化、多元化服务的需要,认真实施警务改革,为不同的群体“量身打造”不同的警务模式、服务规范和标准,形成警务技能多样化、服务管理专业化的警务格局。以“三情四网”建设为基础,通过建立和完善防控与打击体系,努力提高掌控林区治安局势的能力。全面实施林区警务战略,科学合理地设立警务区,实现警力下沉,建立相关警务区工作机制,保证辖区见警率,提高接处警率,使警务工作前移,将以往事后执法的工作模式转变为事前预防。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切入点,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建立林区派出所为轴、警务区为线、群众组织为点的网状联防网络,把群众工作融入治安防控工作始终,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有效加强对林区治安防范和动态监管。深入开展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继续组织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始终保持对林区不稳定因素的高度警觉性和敏感性,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控制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化解各类矛盾,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确保林区大局稳定。立足于森林公安担负的职责任务,从机制、方法、手段等方面人手,推进森林公安警务创新,努力探索多元化的管理与服务机制。通过开展警民共建、结对帮扶、爱心捐助等多种方式为群众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拉近和人民群众的距离,构建起和谐的警民关系,夯实执法根基。

森林公安建设探讨: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摘要:对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背景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当前加强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根据浙江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建设重点,及相应的保障措施与对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其的资金投入;落实“五条”标准;明确森林公安的法律地位;加强规划组织的能力。

关键词: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对策

1引言

森林公安是我国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保护森林资源的一支刑事执法和行政管理力量,承担着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重要职能。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是森林公安工作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确保森林公安履行各项职能、提高队伍能力的前提和物质基础[1]。

近年来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林区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底子薄、双重领导机制不完善、经费保障不足,造成浙江省森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警用装备及信息化建设整体滞后,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森林资源保护任务,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工作的新要求,也严重威胁到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此,有必要展开调查研究,以期进一步提升完善森林公安基础设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林业持续稳定发展。

2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2.1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背景

我国十分重视公安基础设施的建设,2006年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同时专门指出,在林业系统着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既是森林公安的中心任务,也是林业部门必须抓好的一件大事。

2014年,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讲话时强调了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2],指出要以坚持党的领导为统领,以加强“四项建设”(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为重点,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推动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公安部党委提出的推进“四项建设”,是为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基”工程建设的延伸和新发展,集中体现了公安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开拓性。

2.2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浙江是“七山一水两分田”的省份,全省林业用地面积667.97万hm2,森林面积601.90万hm2。森林覆盖率60.5%,居全国前列。森林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

“十二五”以来,浙江省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有新推进。主要以林业部门支持为主,同时力争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支持等方式,累计共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对浙江省31个森林公安派出所统一了外观形象。同时,筹措投入了2000余万元专项资金,进行了派出所用房建设,新建改建了7000余m2警务区用房,购置了360套办公设施,完成了21个派出所的新(迁)建、改(扩)建任务。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浙江省11个地(市)级森林公安局,1个有独立办公用房(2014年计划改址),1个在建(2014年完工),其余9个无独立办公用房,警用装备配备不足,科技含量不高;民警信息化应用总体水平偏低,不能完全适应警务信息化的需要。

2.3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必要性

2.3.1提高生态文明安全保障的水平

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严格执法。森林公安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文明的重要保障,加强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森林公安办案办公条件,是依法治国、严格执法,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基础,是提高生态文明安全保障水平的需要。

2.3.2有效推进依法治林的需要

坚持依法治林是中央林业决定确定的加快林业发展的一项基本方针,是浙江省林业厅党组要求着力抓好的大事之一。把依法治林放在如此突出的位置,是新形势对林业提出的客观要求。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加强林业法制建设,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规范林业行为,已成为引导、促进和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战略性的重大意义。通过森林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的建设和技术装备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将有利于加快林业法制建设步伐,不断推进林业法制建设,全面推进林业依法行政。

2.3.3提高服务社会能力的需要

依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即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侦察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的治安秩序是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是森林公安机关全心全意服务社会的主要表现。2015年浙江省森林公安共接处警9886起,共受理各类案件3083起,查处和破获3012起(刑案349起),查处各类违法人员5681人,查获陆生野生动物6300多只,收缴大批林木和珍稀植物,涉案总价值超过2亿元。但浙江省森林公安队伍建立以来,由于林区经济滞后,社会经济不发达,地方财政资金补给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当落后,交通、通讯条件差,警用装备水平低,远远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形势的需要,给林区治安防范和案件办理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影响了森林公安机关的形象和警务工作的效率。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条件的改善,将有利于提高森林公安机关的整体素质,改善森林公安派出所执法环境,进一步提升森林公安队伍服务社会的能力。

2.3.4建设“森林浙江”、“两美浙江”的保障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中肩负着优化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双重使命,是“森林浙江”、“两美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浙江省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技术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和谐浙江,极大地调动广大警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执法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有力地推动森林公安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保障“森林浙江”、“两美浙江”的建设。

2016年7月绿色科技第13期

过珍元:浙江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资源与产业

3建设目标与重点

3.1建设目标

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应以党的“十八大”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为指导,以“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为导向,以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保卫林业经济社会发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目标,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森林公安警务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装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全部达到相关标准,确保队伍反应能力、作战能力和侦查破案能力全面提高,破坏森林、野生动物和林区社会治安案件明显降低。全面推进森林消防各项制度落实落地,大力推进先进扑火工具配备应用,加强森林消防演练,强化地空结合灭火能力建设,提升航空护林等高科技扑火能力水平。努力把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浙江省绿化及林业建设保驾护航。具体目标如下。

(1)民警配置数字对讲终端率达到100%;

(2)森林公安系统全省互联互通,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应用;

(3)每个森林公安执法单位建成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配备指纹、DNA采集等设备;

(4)全面完成森林公安机关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询问、讯问区域同步开展录音录像,并实现全省互联互通;

(5)建立网上执法办案监督平台,实现网上监督、网上预警等功能;

(6)建设省级森林公安信息采集数据库;

(7)建设森林公安网络指挥系统,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省、市、县(派出所)互联互通网络指挥平台,最终实现与国家局平台的互联互通;

(8)建立浙江省森林公安民警可以开展系统性、常规性的实战训练中心;

(9)完成省级和46个县级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

3.2建设重点

3.2.1执法业务用房

规划对省森林公安局和各市(县)分局业务技术用房进行建设,每年对2~3个市(地区)分局及7个重点林区县分局开展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和执法办案功能区改造,“十三五”期间完成50个单位建设,此外每个机构配备森林消防应急储备物资库200 m2。通过5年努力,实现全省70%以上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比较完备,有独立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功能区和执法技术用车,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森林公安4项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3.2.2侦查系统

为有效保障森林公安迅速、有序开展侦查破案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近期工作重点是购置急需专用、科技含量的等尖端设施设备,如警务视频通讯指挥车、勘查箱、警务通、手持GPS定位仪等。侦查系统包括省森林公安及各县(市)分局、重点林火监测区域的刑事勘查车、刑事勘查箱等设备的建设。规划浙江省设置刑事勘查车187辆,警务通1000台,刑事勘查箱187只。

3.2.3信息系统

按照警务信息化建设要求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实施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公安网络改造,建设森林公安指挥、综合办公、政工管理和执法办案系统等,建立移动执法平台,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案件信息采集和整合。信息系统建设主要是省森林公安及各县(市)分局、重点林火监测区域的数据处理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的购置。包括便携式激光打印机49台、数据处理终端47台、信息采集一体化集成设备48台等。

4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对策

4.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森林公安发展建设的重要性,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把森林公安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组织领导,主动帮助解决森林公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政策上倾斜,保障上到位。各级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关心森林公安各项建设工作,加强对森林公安的组织管理。在公安工作中,对森林公安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检查;在公安基础设施上,对森林公安同步规划、同步投资、同步建设。

4.2切实落实“五条标准”

一是在领导干部管理上,对森林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实行高配或进入本级林业部门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协管规定;二是在机构设置上,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规范,编制配备合理,派出所不低于科级建制;三是在依法行政上,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执法权限落实到位;四是在经费保障上,森林公安经费全面达标,公用经费等按时足额发放;五是在基础建设上,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全面达标,警务保障统一纳入当地规划和财政预算。

4.3进一步加大对森林公安发展建设的资金投入

全面落实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应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森林公安工作,积极协调地方发改、财政、公安等部门,逐步理顺并不断拓宽森林公安投资渠道,把森林公安各项建设和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建立森林公安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逐年增加森林公安基本建设投资,确保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发展建设有稳定可靠的投资渠道,保证森林公安正常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4.4进一步明确森林公安的法律地位

明确森林公安的机构性质、职能定位、主要任务,将森林公安确立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专门公安机关。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对森林公安具体职责作出进一步规定。

4.5切实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工作

继续通过推广典型、召开现场会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地总结交流建设经验,督促各地取长补短,调动各方加强森林公安建设的积极性;继续做好调查研究,确保森林公安发展建设规划合理完善;继续依靠科技进步,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加大科技投入和科技转化,提升森林公安实战能力。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将森林公安规划纳入到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对规划建设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规划建设的实施与监督工作,制定具体量化目标并定期考核检查,逐步落实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

森林公安建设探讨: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做到从严治警、执法为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

1.森林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生态良好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新世纪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林业实施六大重点工程,推进历史性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森林公安队伍既是建设者,更是建设成果的守护者,肩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新时期,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从严治警,做到执法为民,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的奋斗目标。与形势发展和中央领导的要求相比,森林公安队伍还存在着警力不足、队伍建设不规范、部分人员素质较低、经费渠道不畅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森林公安必须适应各方面要求,与时俱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2.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任务。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的管理,是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促进优良警风的形成,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前提。今后一个时期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要求,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执法为民,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工作的水平和森林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森林公安队伍,更好地为生态建设和林业跨越式发展服务。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执法为民思想

3.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要组织广大森林公安民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要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执法与守法的关系。要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积极争创人民满意单位和争当人民满意民警。

5.弘扬爱岗敬业精神。要教育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充分认识到做好森林公安工作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思想,不怕牺牲,勇于奉献,自觉投身到新世纪林业建设事业中。广大森林公安民警既要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又要深入学习公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做好森林公安工作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严格干部管理,建设过硬班子

6.严格执行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要制定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双重管理程序性规定,进一步明确主管、协管的职责权限。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任免、调动森林公安机关正职领导干部时,要事先征得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后,方可按任免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任免,要征求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需要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任免、调动的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认真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对未执行干部双重管理制度任免、调动干部的,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不予承认。

7.落实领导班子考核制度。要加强对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考察与管理,建立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上一级森林公安机关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下一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要进行表彰,对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单位以及其他需要调整领导班子的,应及时提出建议,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上级森林公安机关意见。要建立健全干部谈话、诫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引咎辞职制度和责令辞职制度。森林公安机关新任领导干部在正式任命前,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与其进行谈话。

8.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制定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制度,选好配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要按照“政治上强、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要求,选派政治强、作风硬、熟悉森林公安工作、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优秀干部到森林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岗位。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将具备条件的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实行高配,或进入本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森林公安机关新任领导干部在正式任命前,要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要重点加强对县级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要注重对森林公安机关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四、加强队伍管理,推进正规化建设

9.规范机构设置和警力配备。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尽快统一森林公安机关机构名称,规范设置森林公安机构及其内设部门。森林公安机关要逐步实现从管理型向管理兼实战型转变。要认真落实森林公安派出所要由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直管的规定,目前仍由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管理的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尽快调整为由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管理。要根据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任务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森林公安警力。要精简机关,充实一线,优化整合森林公安的警力结构。派出所警力配备人数不得少于5人。

10.强化队伍管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始终把队伍管理置于重要位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以调动和激发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核心,以加强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管理。要狠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的贯彻落实,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要进一步规范上下级森林公安机关的事权划分,理顺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关系,确保警令畅通。要严格警纪,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树立良好警风。要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切实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树立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11.严把队伍“入口关”。要制定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省级统一招录办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森林公安民警,要由省级森林公安机关统一组织从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公安高等院校毕业生。对转任、调任和接受军转干部,除拟任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外,由省级森林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入警考试,考试未合格的不得录用。按照授权,省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批森林公安民警警籍;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要严格警衔的审核、审批。

12.畅通队伍“出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按照《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对那些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森林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要予以调整,特别是对那些纪律散漫、作风松弛;耍特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酗酒滋事或经常酗酒;警容不整、举止不端;私自将警械、警服、警衔标志转借、赠送他人;文化、业务素质低下等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森林公安民警要坚决予以辞退。对严重违反“五条禁令”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民警要坚决予以开除。

13.实行激励机制。要根据改革的精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森林公安队伍的组织人事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科学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逐步在队伍管理中建立并实行“竞争上岗、绩效考核、低分培训、末位调整”制度,实现队伍的动态管理,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出。

14.进一步规范立功创模活动。要把立功受奖、立功创模作为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在队伍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立功创模要向基层倾斜,注意发现基层所队和民警的先进事迹。要注重培养热情服务、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要健全完善表彰奖励制度,使表彰奖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跟踪培养和教育,切实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给予关心爱护,使其永葆先进性。

15.提高队伍管理的科技含量。要加快以“金盾工程”为核心的森林公安队伍管理人事信息系统的建设。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管理队伍,使队伍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提高队伍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16.坚持从严治警。要把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作为队伍建设的长期任务,重点加强对基层尤其是所队长的教育和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常抓不懈。要加强养成教育,规范警容风纪和民警执法行为。要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为突破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民警的日常管理,实行森林公安机关和民警的绩效考核,坚持从严治警。要认真落实“四个坚决”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严格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民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连续发生多起森林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或其他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林业主管部门领导要到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检讨,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可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五、严格训练,提高民警素质

17.加强民警教育训练。制定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民警教育训练规划、大纲、专业教材,切实加强训练的规范化建设。要实行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的实战必训,确保每个民警每年参加一次训练。要注重训练质量,实行教考分离和分级训练制度。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科技的发展,及时调整、充实教育训练内容。要列出不低于森林公安机关业务经费5%的经费用于民警的教育训练。

18.强化民警实战技能训练。要根据实战需要来组织民警的训练,建立适应实战需要的训练体系。要通过模拟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实战演练来提高民警的实战技能。要对民警进行体能、技能和战术的训练。

19.加强训练基地和师资建设。要加强森林公安机关训练基地建设,警力在2000人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建立训练基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训练基地。要加强森林公安教育训练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训练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教官队伍。要科学制定分级分类的教育训练内容,积极创新训练方法,逐步推行“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森林公安教育训练单位教师和森林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双向交流的制度。

六、加强监督,切实解决违法违纪问题

20.加强警务督察工作。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要设立警务督察机构,设立专门或机动警务督察队,按标准配备督察装备器材;要围绕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针对突出问题,积极开展警务督察活动。

21.强化监督检查。林业、公安部门的监察、警务督察机构要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森林公安机关要积极推行警务公开,聘请特约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并及时反馈有关办理结果。

22.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对森林公安民警违反政治纪律、贪赃枉法、滥用枪支警械、违反规定饮酒、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查办有阻力的案件,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对违法、违纪的森林公安民警可依据有关规定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民警所在的林业主管部门原则上应予以接受,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办理;同时,森林公安机关直接办理违法、违纪民警警衔的延期晋升、降级和取消。

七、加强领导,做好警务保障

23.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要加大工作力度,广开经费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中央决定的公安民警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工资待遇在森林公安机关得到落实。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从优待警”政策,兑现并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森林公安民警岗位、警衔等有关津贴,落实民警年休假和体检制度,妥善解决民警的奖励、职级、抚恤、医疗、保险等政治、经济待遇。要尽快建立森林公安民警保险制度,提高抚恤标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优先解决森林公安民警住房和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多渠道、多方式筹集抚恤资金,加大森林公安英烈抚恤力度。

24.理顺经费渠道。要认真做好理顺森林公安机关经费渠道工作,建立森林公安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森林公安经费开支定额,装备配备标准,努力解决森林公安经费保障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森林公安机关办公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确保森林公安机关高效运转。

25.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森林公安队伍中忠于职守,敬业爱民,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要通过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振奋警心。

26.建立森林公安机关领导责任制。森林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形成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要建立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主要负责人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一岗双责,切实负起责任。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既要坚持严格管理队伍,又要关心爱护基层民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本领。

27.加强森林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建设。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都要加强政工机构建设,政工部门的主要领导由森林公安机关副职领导干部兼任或专任。要充分发挥政工部门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保持队伍相对稳定。

28.加强对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要继续坚持林业、公安部门的双重领导。各级林业、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定期研究森林公安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影响森林公安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森林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能、严格依法开展工作,为森林公安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配齐、配强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严格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积极增加森林公安经费投入,支持民警依法办案。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凡因领导不力而导致队伍发生问题的,要追究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将森林公安工作纳入当地公安工作的统一范畴,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检查。要与林业主管部门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关心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管理;重大部署、重要会议要安排森林公安机关参加;要积极指导、协助森林公安机关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执法权限、完善法制建设;要在资金投入方面给予森林公安必要的支持;要加强对森林公安民警招录、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指导,以促进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生态建设,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既迎来良好的机遇,也面临巨大的挑战。林业、公安部门和森林公安战线的全体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拼搏,积极进取,迎难而上,为把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而努力奋斗。

森林公安建设探讨:生态文明森林公安文化建设思考

摘要:

文章围绕我国森林公安文化建设问题,对云南、福建、内蒙古大兴安岭等地采取公开问卷、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调研,深入分析了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如何做好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工作提出了积极的对策和建议,对于稳步有序地推进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

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精神家园;现状分析;对策

当前,建设美丽中国、发展生态文明已成为时代最强音响彻中华大地,在这一关键时期,森林公安作为保障和促进生态林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担负着神圣的使命。公安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机关在管理人民警察队伍过程中形成的具有鲜明警察职业特色的一种行业文化(卢维英,2014)。森林公安文化为森林公安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如何进一步发挥文化引领作用以加强队伍建设已成为森林公安机关系统队伍建设的重要课题(张弛,2014)。针对日益增强的森林公安民警的精神文化需求,我们充分意识到繁荣文化能增强警力,丰富文化能提升战斗力,因此,要把文化建设作为建警、治警和强警的重要环节(王兴文,2007)。

1考察调研的基本情况

自2014年1月成立“国家林业局软科学关于森林公安文化建设体系研究课题组”以来,按照预定方案,课题组先后在17个具有代表性的省、市采取公开问卷、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卓有成效工作,就典型林区森林公安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度调研。主要调研的问题包括各地森林公安工作环境特点、文化宣传机构数量、文化宣传人员数量、文化装备配备数量、专题文化宣传活动及宣传报刊数量,同时结合公安部级刊物《森林公安》杂志,设计并发放了包含读者职务、学历、单位、阅读情况、了解时间、栏目吸引度等项目在内的问卷。本文以云南、福建、大兴安岭等地为例进行分析探讨,并总结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现实问题。

1.1云南省森林公安考察调研情况

2014年11月中旬,课题组到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召集政工、办公室、法制、通讯、治安等部门参加,以云南森林公安文化体系建设情况为主题展开座谈。云南省地处长江、珠江、湄公河等重要河流的源头或上游,是东南亚国家和我国南方大部分省区的“水塔”,具有重要的生态战略地位。云南是全国重点林区之一,森林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富集,是中国植物种类最多的地区,集中了从热带、亚热带至温带甚至寒带的多数植物种类,森林覆盖率52.93%,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省森林公安在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保护绿色生态的同时,围绕中心工作,以“贴近实战需要、立足长远发展、积极探索创新”为目标,以“对内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对外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这支特殊队伍弘扬正气、凝聚警心、鼓舞斗志、震慑犯罪的作用,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和思想动力。云南省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1)加强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根据省林业厅、公安厅的宣传工作任务,制定下发《云南森林公安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考核内容包括报刊电台、影视宣传、新兴媒体、警营文化、内刊《云岭森警》、涉警舆情处置,考核对象是全省16个州市森林公安局、全省森林公安在职在编民警。对各州市森林公安局的宣传思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表彰奖励宣传工作考核成绩名列前六名的单位以及先进个人。(2)坚持正面宣传,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保持和主流媒体的合作关系,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张旗鼓地报道队伍的主流和成绩,热情洋溢地讴歌森林公安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感人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调动了民众参与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王国宏,2010)。(3)重点建设《云岭森警》等四大宣传平台。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门户网站、内刊《云岭森警》是警方搭建的为民服务的四大平台,应用这些媒体宣传工作成效和展示队伍形象,倡导环保警务,提倡环保意识,引导广大网友树立正确绿色价值观。(4)创造条件,营造氛围,切实加强警营文化建设。为满足广大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各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比赛、美术书法、摄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知识竞赛、业务比武等一系列警营文化,丰富了警营文化生活,增强了广大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提高了云南森林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5)成立了云南省森林警察协会(FPAYN)。协会的成立,搭建了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联系社会各界、协调警察公共关系的新桥梁,疏通了解森林公安民警诉求,为其提供法律政策的新渠道,开拓了开展森林公安理论研究的新阵地,有力地推动了云南全省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工作。云南省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在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森林公安文化特色不够凸显,受警种边缘化制约缺少自豪感及认同感,有的民警参与警营文化活动积极性不高,森林公安文化体系建设不够完整,顶层设计缺失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阻碍着云南省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进一步提升,应受到重视并给予解决。

1.2福建省森林公安考察调研情况

2014年12月中旬,课题组到福建省福州、漳州、龙岩、厦门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多次与当地森林公安富有工作经验的领导和一线民警亲切座谈。座谈中了解到,福建省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也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福建省地处亚热带,气候条件优越,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十分适合林木生长,自然气候条件得天独厚,是我国林业对台合作交流的前沿平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是全国生态环境、空气质量均为优季的省份,山多林多是福建的一大特色和优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森林覆盖率达65.95%,居全国首位。福建省森林公安局于1981年成立,设9个地市森林公安局、2个直属分局、274个派出所,现有编制2560人,在编2260人。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福建省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对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打造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在思想宣传和警营文化建设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在森林公安内部深入探索其核心价值观,树立了“踏遍青山做奉献,发展林业求长行”的意识。在文化强国背景下,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了教育制度体系。组织开展森林公安从警动机大讨论,征集调研文章210余篇,仅2014年各种媒体登载宣传报道405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丰富警营文化生活,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文艺兴趣小组,组织合唱队、演出队、运动队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几年来,多次开展全省网上办案、执法办案系统、警务技能(中国梦、劳动美)、现场勘查等大比武活动,促进了警营文化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福建省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文化育警”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对此项工作重视不足。二是警营文化建设缺乏相关组织、制度的保障,氛围不够浓厚,现有内容、形式跟不上新时期民警精神需求的增长。三是森林公安文化建设没有纳入公安经费总体预算,缺乏项目经费投入机制,制约了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基层森林公安缺少文化人才,加上业务工作繁重,制约了森林公安文化工作的开展。五是培训交流机会少,森林公安文化创作题材极为丰富,但基层一线民警很少有机会得到文化建设方面的培训、交流及指导,直接影响了广大民警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建议国家层面顶层设计好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体系,增设专业机构及专职人员,保障经费来源,经常组织开展全国性的森林公安与生态关系、森林公安生存与发展、森林公安核心价值观等讨论、调研、讲座活动,以解决森林公安文化建设中面临的共性问题。

1.3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调研情况

2014年11月,课题组召集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员,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召开座谈会,着重了解典型国有林区森林公安文化建设情况。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东连黑龙江,西接呼伦贝尔大草原,南至吉林洮儿河,北部和西部与俄罗斯、蒙古国毗邻,地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中的9个旗市,是我国最大的集中连片的国有林区,拥有完备的森林、草原、湿地三大自然生态系统,具有特殊的生态保护功能和多种伴生资源,是国家重点纳碳贮碳基地,被世人称为“北疆的绿色长城”。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始建于1953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变迁,如今已发展成为一个集多项职能、多个警种为主体的全能型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赋予的一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能和权限。多年来,这支公安队伍为保护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安全和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卓越贡献,被誉为“大兴安岭的守护神”。仅以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为例,该局是县级森林公安机关,现有民警108人,内设政工监督室、纪检、指挥中心、办公室、警务保障室、国保大队、森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消防大队、法制大队、情报中心、网安大队、派出所,森林看守所、保安大队等部门。所辖施业区总面积达579752hm2,区域内栖息着64种国家一、二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生长着数万种珍稀树种和植物,森林覆盖率为94.7%,镇区总人口26725人。近年来,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在打击犯罪、保护生态、规范执法、队伍建设、警营文化等方面将地方公安与森林公安有机融合,彰显森林公安特色。省局进行顶层设计,建立科学的制度,开展目标考核,利用多种媒体传播正能量。在积极向上的森林公安文化氛围影响下,莫尔道嘎森林公安局曾数次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多人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及嘉奖。连续4年获大兴安岭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第一名。连续2年被评为林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共同被评为“全区执法示范单位”。2012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和“全国执法示范单位”,被国际野生生物学会、中国环境保护基金会和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联合授予“中国野生生物杰出卫士”等荣誉。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以先进的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理论为基础,以培育森林警察职业道德为主题,增强凝聚力,弘扬奉献精神,实践为生态建设服务的价值观,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稳步提升。

1.4报表统计、调查结果分析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课题组利用各地报表统计分析及调查问卷等形式,对11个省(区)森林公安机关的森林公安机构数、文化宣传机构数、文化宣传人员配备、宣传装备、专题文化宣传活动、宣传报刊、门户网站、政府网站、专门栏目、微博等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从中可以看出,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工作各地差距非常悬殊。内蒙古、江西两地的省、市、县级的文化宣传机构数超过百余个,而有的地方则没有设立。山东、内蒙古、江西、广西等地省、市、县级文化宣传人员配备人数均超过百人,而有的省只有2个人。从文化宣传人员及装备总数统计分析图来看,有些省份的办公设备匮乏、交通工具短缺,文化宣传力量薄弱,根本无法满足基层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工作的需要,亟待从各方面加大投入、增强实力。从专题文化宣传活动及宣传报刊数量来看,各地文化宣传活动水平参差不齐,有些省份,如广西、甘肃、青海、山西、浙江、江苏等地几乎没有任何文化宣传活动,而福建、海南两地的宣传报刊数量较多,江西、内蒙古、山东等地的门户网站数量明显高出其他类型活动数量。综合来看,宣传报刊门户网站和专题文化宣传活动位列所有活动的前三位,是最为常用的3类森林公安文化宣传手段和方式,而对于微博这种伴随着互联网新兴的宣传方式,森林公安由于工作繁忙、业务紧张等原因,并未采用。

2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在文化建设方面都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工作,积累一些宝贵的经验。如云南、福建、内蒙古大兴安岭等地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公安部、国家林业局及各省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及荣誉,有些做法值得各地森林公安学习和借鉴。但从整体看,森林公安文化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共性问题,成为了制约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一是警力不足,缺少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人才。根据实地考察调研,各地普遍存在缺编少编现象,多地没有专设文化建设机构,尤其基层缺少专业及专职的文化人才。兼职人员工作繁重,文化创作的时间和精力无法保障,直接影响了民警公安文化素养的培育,制约了森林公安文化的发展。二是经费无法保障,缺少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撑。目前,多地森林公安文化建设还没有纳入公安经费总体预算,没有建立文化建设项目经费投入机制。从各地报表统计数据看,很多省市没有文化建设专用工作室,无交通通讯工具,宣传装备简陋,没有财力物力保障。三是森林公安文化特色不够凸显。森林公安成立30年以来,多地在文化建设方面一直模仿跟随地方公安走。中心任务及核心价值观、面临的工作环境及影响力等,还没有完全融入生态文明、生态安全之中,缺少自己的文化特色。现有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有待整合创新,彰显特色,增强吸引力。四是全体民警参与文化建设积极性不高。由于森林公安历史较短,体制还在不断完善,现阶段的工作模式、队伍建设、科技强警、信息化、警营文化等与地方公安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民警中普遍存在重业务工作轻文化建设,重实干轻宣传等现象,缺少自豪感及外部认同感,把自己局限于林业部门的警务中,形成警种边缘化,业务单一封闭,不能很好地将业务与文化建设有机融合起来。五是缺少顶层设计及具体指导细则。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价值理念、内容构成、组织机构、人才队伍、文化活动、文化阵地(报纸杂志、微博微信、协会、网站等)、典型精品等顶层设计方案和操作性强的指导细则,缺乏组织制度保障,目前还没有形成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科学体系。

3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对策

通过对云南、福建、内蒙古大兴安岭及有关省份的调研,深入挖掘、提炼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正视当前所面临的问题,就如何做好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工作提出4点对策。

3.1领导重视,强化保障

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安文化建设工作,深刻认识森林公安文化在文化育人、文化育警中的重要作用,转变狭隘的传统观念,将森林公安文化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持续推进,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投入。同时要加强领导,建立完整的组织、队伍、制度、考评、人财物等保障机制,促进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整体健康发展。

3.2理念创新,突显特色

结合森林公安中心任务和当地实际情况,在创建生态文明的背景下,森林公安文化建设一定要走创新之路。研究符合林情、社情、警情和传播环境要求的体系建设思路,拓展森林公安文化发展空间,丰富警营文化生活。要把森林公安文化活动开展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真正使民警在工作之余轻松消遣、愉悦舒畅、消除疲劳、精神焕发。

3.3凝聚力量,警民共建

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努力营造开放、活跃、和谐的文化创作氛围,凝聚向心力,激发广大民警文化欣赏和创作热情,鼓励创作优秀作品。运用多种形式充分展示森林公安工作成果和森林公安民警的风采,扩大社会影响(郑秋芳,2011)。同时发挥文化育人的作用,密切警民鱼水关系,实现林区警民关系和谐,有力地推动了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充分展示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3.4完善制度,构建体系

从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森林公安文化建设整体方案,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细则。研究确定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内容、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体系化内容。研究提出全国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战略重点,并提出相应的具体建设路径与对策。

4结语

文化是森林公安职业的血脉,是森林警察的精神家园。建设美丽中国、发展生态文明必须推动森林公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森林公安文化建设新高潮,发挥森林公安文化引领风尚、繁荣生活、增强信念、推动发展的积极作用(张春民,2014)。本文对全国17个具有代表性的省、市采取公开问卷、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森林公安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系统性调研,并以云南、福建、内蒙古大兴安岭等三个典型林区为例利用图表形式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分析。本文研究结果和对策建议将对推进科学的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具有积极影响。

作者:卢维英 单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