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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大全11篇

时间:2023-02-17 15:36:07

森林防火

森林防火篇(1)

记得小时候,我还不认识“防”字,因此,我总是把“森林防火”读成“森林放火”,弄得妈妈哭笑不得。我不知道妈妈在笑什么,一脸茫然地望着她。妈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只小狗叫小黄,他每天都要去大草原玩。一天他看见了两个两只脚的“怪物”。一问妈妈才知道,那是人。只见那两个人在地上生起了火,开始烧饭。一不留神,一点火星落在草地上。顿时,无情的大火爬上枝头,奔向小河……妈妈拉着小黄,没命地逃,边逃还边喊:“救火啊,救火啊!”可是,两个人早已逃得无影无踪。大火离他们越来越近,妈妈用尽全身力气,把小黄往外一抛,可她自己,却被大火卷了进去,小黄也被烟熏倒了……小黄醒来的时候,发现原来美丽的家园,早已面目全非,一片狼籍,空中还冒着黑烟。那些高大挺拔的树,早已化为灰烬。花儿、草儿,也都被大火带走了……到处一片凄凉的景象。接着他又回忆起,妈妈为了救他,在大火中丧生。他使劲地哭了起来……妈妈问我听懂了吗,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长大以后,我明白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森林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不仅能提供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需的木材及林副产品,而且还肩负着释放氧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噪音及旅游保健等多种使命。同时,森林还是农牧业稳产高产的重要条件。然而,森林火灾会给森林带来严重危害。森林火灾位居破坏森林的三大自然灾害之首.它不仅给人类的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失,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还会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一旦遭受火灾,最直观的危害是烧死或烧伤林木.一方面使森林蓄积下降,另一方面也使森林生长受到严重影响。森林是生长周期较长的再生资源,遭受火灾后,其恢复需要很长的时间。特别是高强度大面积森林火灾之后,森林很难恢复原貌,常常被低价林或灌丛取而代之。如果反复多次遭到火灾危害,还会成为荒草地,甚至变成裸地。例如,1987年“5·6”特大森林火灾之后,分布在坡度较陡的地段的森林严重火烧之后基本变成了荒草坡,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再要恢复森林几乎是不可能的。另外,森林是各种珍禽异兽的家园。森林遭受火灾后,会破坏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有时甚至直接烧死、烧伤野生动物。由于火灾等原因而造成的森林破坏,我国不少野生动物种类已经灭绝或处于濒危。如野马、高鼻羚羊、新疆虎、犀牛、豚鹿、朱鹭、黄腹角雉、台湾鹇等几十种珍贵鸟兽已经灭绝。另外,大熊猫、东北虎、长臂猿、金丝猴、野象、野骆驼、海南坡鹿等部级保护动物也面临濒危,如不加以保护,有灭绝的危险。因此,防治森林火灾,不仅是保护森林本身,同时也保护了野生动物。

山东日照五莲县职工子弟小学六年级:小荷初露尖尖角

森林防火篇(2)

地球妈妈说:“姐姐我该怎么办?我是那么无私的默默奉献着!可是人类自从拥有火种之后,森林就经常失火,让我头晕目悬,更让更多的动物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

月球姐姐说:“我也不是不知道你的难处,可我是无能为力,只有人类自己觉醒才能挽救啊!人类可知道他们这样是等于慢性自杀呀!”

算了不说那么多了姐姐,我们还是看太阳妹妹带来的几个故事吧!

森林王国的故事

一个十月的早晨,森林王国的消防警钟急促地响了起来。狮子国王火速召集了森林王国中的所有动物们,商讨灭火的计策……

狮子国王干咳一声,清了清嗓子说:“现在有个很严重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就是森林北面因天气干燥,再加上几个不懂事的小家伙在那儿玩火,已经引起了一场大火。现在火势已经蔓延到了森林的西面,我希望大家能快点商议出好的对策!如果谁能扑灭这场大火,我将赏他100万个动物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人称“机灵鬼”的小猴乖乖发言了:“大王,依我之见,当务之急是先阻止火势的蔓延。然后我们再组织一支救火队,去扑灭森林北面大火!”“好是好,但是……”狮子国王欲言又止。“但是什么呀?”“去哪找灭火队员?采用什么灭火器材?”狮子国王把自己心中的疑虑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羊博士抢上来回答:“大王可以用金币聘请灭火队员们。并且我们先用泥沙先控制火势。大王,您觉得怎么样?”于是,狮子国王便带领自行组织的救火队奔赴火场。经过几天几夜的努力,火势终于得到了控制。森林王国举国欢腾,狮子国王长吁一口气,终于放下了心里的大石头。

一个十一月的早晨,森林王国的消防警钟又响了起来。狮子国王全副武装,带领着他的救火队员们又去抢救南面的森林。同前一次一样,狮子国王又取得了意想不到的胜利。可狮子国王却忧心忡忡,心细的参谋大臣狐狸看出了狮子国王的心思,便试探性地问:“大王,为何伤感呐?”“因为森林火灾在不断地发生,你说这该怎么办?”狐狸大臣自信十足地说:“大王,何不举办一次‘森林防火知识讲座’,让动物们都懂得一些森林防火的知识。然后在森林王国贴一些森林防火的标语。我想,这一定行得通的!”“好!就这么办吧!”狮子国王对这个主意大加赞赏。并马上着手处理起这件事来。果不其然,森林王国的起火事件越来越少,狮子国王他对那紧皱的眉头也渐渐舒展开来。

从此,森林王国一直在强调着森林防火,植树造林。终于,森林王国在狮子国王明智地带领下,成为了一个怏怏大国。

狮子国王给人类的一封信

一天,风和日丽,小兔子和它的伙伴们在森林中玩耍,突然它们看见不远处有火。就知事情严重至极。于是,它们拼命的往前跑,可是肆虐的大火像是在和它们玩游戏一样,不甘落后地追上了小兔子它们,小伙伴们因为跑得慢都一一被大火吞噬了。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使小兔子失去了伙伴,失去了亲人,失去了它那幸福美丽的家。它伤心地流下了泪水,这是为它的亲人流的,这是为它的伙伴流的。

经过大家的努力,火终于被扑灭了。茂密的森林变成了贫瘠的土地,动物们国王让猴子大臣和狐狸宰相去查查谁是这可恶的肇事者。过几天把这件事报告给了狮子国王,告诉它这场火灾的严重性,狮子后,国王得知凶手是人类,就让小兔子给人类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敬爱的人类,你们知道吗?因你们的一时疏忽,造就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森林火灾,你们害了我们多少同伴失去亲友、失去父母、失去家园……

你们要知道祖国是我们的母亲,大自然就是生命的源泉,是它给了我们生存的权利,是它给了我们生存的需要,没有大自然就没有你们人类和我们动物,毁灭它,就是毁灭整个世界,觉醒吧,人类!觉醒吧,人类!

当这封信写完后,小兔流下了眼泪,这泪,是为大自然流的!

不寻常的官司

家,是一个多么美好而又神圣的地方。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比它更美丽、更温暖。我——小兔灵灵,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但这一切都被人类毁灭了。忍无可忍的我们——动植物家族所有成员,将人类告上了“地球生物法院”。

开庭那天,大树伯伯、小草弟弟、小鸟妹妹… …总之所有上诉成员都来了。人类代表傲慢地坐在被告席上,连看都不看我们一眼,身着律师袍的我非常气愤,但又转念一想:人类只顾自己享受而不顾他人损失,跟这种人有什么好说?既然来到这里,总能讨个公道。

只见猩猩法官身着法袍,手持法槌,严肃地坐在我们面前,它身旁有只活了几千年的大海龟,审判长是公正无私的大象。“请原告诉说理由。”猩猩法官说。受害者大树伯伯开口了:“法官大人,我是‘快乐森林’里的一员,人类光临我们的家园,我当然很欢迎,可是,他们却一直把所有生物共有的财富,居为已有,任意践踏。

那天,一家人来森林游玩,我们曾列队欢迎,没想到他们却给我带来了灭顶之灾。只见他们一家子坐在小草弟弟的身上,小草弟弟直叫:‘疼,疼!’他们却无动于衷。还乱扔垃圾,不一会儿,小草弟弟直不起腰,花妹妹满脸瓜子壳,更可恶的是,他还不断地抽烟把我们熏得够呛。天渐渐黑了,这位父亲一下子爬起来,扔下烟头,带着家人回去了,火星借着晚风,奸笑着,我感到死神渐渐逼近了。‘天哪!快救火!快救火!’我和朋友们呼喊着,那一家人却走远了,火势大了,渐渐向四周蔓延,‘轰轰——’熊熊大火顿时像一只怪物,要来吞噬我们的生命。火苗舔着我们的身体,我似乎看到了它贪婪的面孔。‘啊!我顿时吓昏了,醒来时,周围除了哭声,还是哭声,我的伙伴,我的亲人,都带着遗憾离开了,虽然我躲过了这次浩劫,可也遍体鳞伤!”说着说着,泪水从大树伯伯布满皱纹的脸上流了下来。

“对啊!”小猴奇奇忍不住沉默了。“前不久,我和妈妈在森林里打秋千,见到一位青年叔叔在那儿烤牛排,正吃得津津有味。突然,火苗借着风势乱窜,不一会儿就把周围的枯草点燃,这位叔叔见了,慌忙逃跑。‘噢!孩子,快跑!’妈妈也忙抱着我飞快地往前跑,可大火却像一个恶魔,紧跟着我们,妈妈用力把我往外扔,自己却葬身火海……”说着说着,小猴奇奇已泣不成声了。

“还有我,”小鸟兰兰说。“我和我妈妈住在‘快乐森林’里,我们很高兴你们人类能来,可是你们来了后,我平静的生活被你们打破了,一天,一个小男孩和他的父母来到了‘快乐森林’,他们捡了些树枝在草地上弄起了烧烤,可是一阵北风吹来,火星儿见势肆虐起来,小男孩和他的父母见了,就头也不回的跑了。我的羽毛被烧到了,我的妈妈看逃不出去了,就把我用力地往外扔,我被烟熏昏了,醒来后小溪还在流着,但是流的是悲伤的声音,她告诉我,我的妈妈为了救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自己被大火烧死了!呜呜——”可被告的答词是:“哎,这也不能怪我们呀!”“就是,到野外取乐是应该的,更何况,那些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  罚!”人类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惩罚’?‘惩罚’有用吗?”身为律师的我开口了。 “惩罚”能让大树伯伯的朋友得到重生吗?让奇奇的母亲复活吗?能让兰兰的母亲再次活过来吗?”被告哑口无言。“人类啊!你们快醒醒吧!别再让玩乐蒙蔽了你们的双眼,你们虽然身为‘高级动物’,却幼稚得以为只有你们才能帮助别人;以为森林、动物对你们没有过贡献。你们错了,完全错了!树木能调节气候,保持生态平衡。树木通过光合作用,吸进二氧化碳,放出氧气,使空气清新。据我所知,一亩树林放出的氧气足够65人呼吸用。树木能防风固沙,涵养水土,又能吸收各种粉尘,一亩树木一年可吸收各种粉尘20-60吨。树木能减少噪音污染。40米宽的林带可减弱噪音污染10-15分贝呢!它还有举不胜举的好处!知道吗?破坏森林,就等于慢性自杀,这样不仅害了我们——动植物家族,同时对你们也没有好处啊!”全场鸦雀无声,“大自然已经在对你们敲警钟了!难道你们还没有察觉吗?你们破坏森林,造成水土流失,酿成百年不遇的洪灾,比如说:那年的长江洪灾,它们对你们的危害还小吗?如果继续‘我行我素’那你、我、它,将同时在地球上消失!”猩猩法官很是赞同我的看法,它和执法人员最后作出了判决:“大家都应该爱护森林,维持生态平衡,按照《森林法规》,你们破坏了森林中的一株小树,理应栽十株小树,并在每年的春季进行植树造林,作为赔偿。”人类代表面带愧色,悄然退场。

这场不寻常的官司终于结束了,我们赢了这场官司,大家都欢呼雀跃的笑了。

森林防火篇(3)

有一次,小狐狸们在公共草坪上放鞭炮,结果引起了草坪失火,狐狸妈妈赶忙去河边提水灭火,但火势太大灭不了,狐狸爸爸急忙拿啤酒灭火,他知道啤酒中含有二氧化碳,但是二氧化碳不能支持燃烧,可是还是不行。小狐狸们将功补错马上打了火警电话“119”。“喂,消防队吗?阳光小区的公共草坪起火了,火势较猛,请你们速来灭火。”消防队员立马赶到,他们分工明确,训练有素,很快的灭了火。

还有一次,大象伯伯门前的一棵大树上的猴子叔叔随地把烟头一仍,把大象伯伯的稻草屋烧着了,大象伯伯撒开四蹄,跑到河边,用长长的鼻子吸了一鼻子的水,往着火的稻草屋喷去,灭掉了火。

森林防火篇(4)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七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

第十二条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全国森林防火规划,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现有军用、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立相关单位参与的航空护林协作机制,完善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并保障航空护林所需经费。

第十六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国家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十七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二)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三)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四)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五)灾后处置。

第十八条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林区成片造林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

第十九条铁路的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所属林地的防火工作,并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

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第二十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专业的和群众的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二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二十六条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森林防火期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机构可以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第二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建设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台站,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制作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无偿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服务。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报。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森林火警电话,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接到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规定报告国务院,并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三十三条发生森林火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启动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在核实火灾准确位置、范围以及风力、风向、火势的基础上,根据火灾现场天气、地理条件,合理确定扑救方案,划分扑救地段,确定扑救责任人,并指定负责人及时到达森林火灾现场具体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三十四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

第三十五条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第三十六条武装警察森林部队负责执行国家赋予的森林防火任务。武装警察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应当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执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应当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中国人民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关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火灾地区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组织运送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扑救物资。

通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紧急转移并妥善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维护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商务、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因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可以决定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扑火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森林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四章灾后处置

第四十条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调查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对森林火灾情况进行统计,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并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第四十三条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向社会。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四十四条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四十五条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支付。

第四十六条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二)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三)对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予以批准的;

(四)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的;

(五)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的;

(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森林防火篇(5)

森林防火总结一

森林作为地球上可再生自然资源及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历史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森林有地球之肺的美称,它能大量地吸收二氧化碳,不断制造人类和其他生物所需的氧气。森林是氧气制造厂、是粉尘过滤器、是天然蓄水库、是天然空调。森林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好处!森林是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它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森林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可是森林却时刻面临着火的威胁!火可以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化为乌有!火可以导致人们失去宝贵的生命!有多少人类文明在火中消失有多少宝贵财富在火中消失。

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有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两种,其中,人为因素占了主要比重。人为因素主要有野外用火开荒;野外用火取暖;野外用火驱兽;野外抽烟乱丢烟头等。水火无情,可不是闹着玩的!人们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可以给森林带来灭顶之灾,给人类自己带来不尽的伤痛!是人们薄弱的防火意识导致了一次次惨痛的后果!地球是人类母亲,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为人类提供了最舒适的生存环境。没有地球就没有人类。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类越来越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绿色"也随从可见,从绿色食品、绿色家电、绿色材料到绿色星球,处处体现着人们对自然环境的关爱,那为什么环境还会遭到严重的损坏呢!

即使现在人类生活水平提高了,大多数都盖上了水泥房。可是盖房子都要用到木材啊!我们用的桌椅都是木头,我们生活中是离不开木材的。比如我学过的《林海》这一课中,讲作者老舍先生游兴安岭的感受,由木材联想到人民安居乐业,祖国繁荣昌盛。大兴安岭为祖国建设提供了大批良材,它的美丽与建设结为一体,这些木材给我们多大的帮助啊!才使我们的家园有今天的辉煌。

森林里的树木是人类生存的希望,也是动植物需要的家园。那我们怎样做才能使绿色植被保持平衡的发展,永远造福人类呢为了国家的繁荣昌盛,为了我们有一个美丽的家园,首先要做到森林防火"十不准",最重要的一条,不准烧山开荒。许多人都在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可是环境还是遭到了严重的损失。这是因为有些人没有对环保方面引起重视,随意破坏了森林环境,在不小心之中,烧毁了很多树木,给森林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有时还会发生水灾或引起沙尘暴,给人类严重的惩罚。

保护环境,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是谁带着春天的信息,使冰雪融化,树木抽芽,鲜花开放,更使冬眠的动物睁开惺忪睡眼醒过来的,皆如赶集似的聚拢来,形成灿烂无比的春天;是谁泛起万点金光,像一颗颗晶莹的小星,顽皮地向人们眨着眼睛;是谁蹦蹦跳跳地驰聘过田野,使田野立即成了金色的海洋;是谁像巨大的、轻柔的羊毛毡子,覆盖在这广漠的荒原上,闪烁着银光。使自然风光无限,魅力无穷。是一种绿色的力量使我们可爱的家园变得如此美丽。绿色是生命的源泉,绿色是世界的希望。绿色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绿色是动物和植物的家园,绿色是和平与安宁,绿色是实现与梦想!

让我们多一份绿色的环境,少一份火灾的危害。小朋友们,快加入我们的队伍来,为我们的美好家园增一份绿色吧!

森林防火总结二

为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损失,有效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乡领导高度重视,举办森林防火探讨会,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切实把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规划好、部署好、落实好,杜绝各种森林火灾隐患,做到"宁可千日无火,不可一日不防".我曾经在防震减灾局实习过,对于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有一些经验。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宣传为先,加强思想认识。每年各地发生森林火灾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不可计数,而大多数火灾是由于人们对森林火灾的思想认识不够,存在麻痹、侥幸心理,随意烧荒、炼山、祭祖、鸣放鞭炮,成为森林火灾的重要隐患。为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防火氛围。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周、森林防火宣传月等重要活动,在各村、学习、医院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营造防火氛围;开设防火辅导课程,经常召开防火探讨会,交流意见,强化防火思想;利用好网络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在电视定期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片,提高防火意识。

加强督查,落实防火措施。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解决各种突出问题,及时掌握各村、各小组森林防火职责的落实情况,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加强救援队伍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切实保证森林防火基层管理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建立完善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村要加强对各分管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切实做到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

完善机制,提高救援能力。森林火灾具有潜在性和突发性,防不胜防,这就要求我们在火灾突然降临时,备有完善的应急机制。首先,健全完善各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森林火灾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切实提高救援能力;其次,建立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森林火灾相关的培训,完善救援扑火装备,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应急救灾的各项工作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并得到落实。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我们应时刻保持警惕之心,防患于未然,让家园青山永绿。

森林防火总结三

进入冬季森林防火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响应建设美丽中国、生态中国的号召,更为了营造一个全社会关注防火、参与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围。通过小手牵大手、大手管小手的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就可保证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顺利进行。

通过学校老师广泛宣传和家长的教育,我们和家长都很好的受到了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教育,我也有了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群众基础。家长做为我们的监护人,有责任配合学校,加强对我们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即可以强化我们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也可以带动更多的家庭成员领会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提高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而做到全社会都来关心、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森林防火工作建立一个广泛的群众基础。其次,管好火源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保障。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我们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好我们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要让我们进入山林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要让我们随意携带火种、火具、易燃易爆物进山,更不得在林区随意用火。尤其是外出带我们从事上坟、野外游玩等活动时,要特别加强对火源的管理。

森林防火篇(6)

实验林场森林防火现状

实验林场自1988年成立以来,一直把森林防火作为林场工作的重点来抓。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当地生态建设快速发展和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互助县实验林场的护林防火工作迈入了更新的阶段。林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互助县实验林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场长为组长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和专业防火队。防火队配备了三号灭火工具、水桶、铁锹、斧头、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灭火弹、水泵等灭火器具以及防火服等。修订和完善了《实验林场护林防火制度》《实验林场巡山、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落实了《实验林场工作纪律》,场部全年实行每天24h轮流值班制度;重点防火期和重点防火片区实行昼夜24h轮流值勤,并详细制定和落实了奖勤罚懒制度。每年与林区内各村社(包括当地中小学校师生、寺院僧人)干部签订护林防火责任书,落实防火责任。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开展护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由于森林防火宣传到位,工作扎实有效,多年来没有发生过大的森林火灾。但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森林防火面临很多新情况,需要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实验林场护林防火工作是十分迫切和必需的。

新时期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

1林区内不断增多的休闲娱乐活动,增加了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夏秋季节越来越多的当地居民和外来游客,进入林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林区内野炊聚餐用火的人数不断增多,若用火不慎,可能会引发森林火灾。

2儿童玩火易引发森林火灾实验林场林区内的绝大多数儿童缺少学前教育场所。入学前他们都在林区内自由玩耍,许多儿童都拥有一支廉价的一次性打火机,常常用来野外玩火;寒暑假期间林区的许多中、小学生也会到林地里面玩火,儿童玩火极易造成森林火灾。

3林区焚烧农作物秸秆和田埂烧荒可能会引发森林火灾煤、电、气等新能源在林区普通农村家庭的推广普及,使得大量农作物秸秆已不被农户们用作生活用柴。另外,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农畜饲养量快速减少,对农作物秸秆的饲用量也快速减少。大量剩余的农作物秸秆被农户弃置在田间地头,冬春季节被焚烧。还有一部分农户为了消除田埂上的野草,也会在冬春季节进行烧荒。所有这些用火都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篇(7)

一、指导原则

(一)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防患于未然。镇、村要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二)森林防火是镇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必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的镇、村领导负责制和预防森林火灾中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

(三)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乡规民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四)坚持依法治火,强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

(五)下大力气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兼职森林消防队伍等各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或村委会报告;镇政府或村委会接到报告,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全力以赴,迅速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一)一般性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由镇、村直接处理,并在明火扑灭后二日内将火灾调查报告及有关表、图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下列重大森林火灾,镇政府应立即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12119)。

1、市、镇行政界线附近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亩;

3、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四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自然保护小区、森林公园内的森林火灾;

7、需要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8、火场在市、县级行政界线的。

(二)火灾报告内容:

1、起火地点(包括镇、村名、火场山名);

2、起火时间(包括发现时间);

3、起火原因;

4、火情与火势(包括延烧情况、蔓延趋势、火灾过火面积、损失估计);

5、组织扑救情况(包括组织人员数量、现场指挥员姓名、采取何种扑救措施、联络人以及现场通讯联络等);

6、需要上级支持解决的困难;

7、其它相关内容。

三、森林火灾处置制度

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山火未彻底扑灭之前不准撤离山场,明火扑灭后,必须彻底消灭暗火,严防复燃。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儿童和体弱多病人员参加。必须做到:

(一)镇政府或村委会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迅速组织当地干部、青年群众,由镇领导或村主干带领赶赴现场扑救,镇政府留一名领导在家坐阵指挥,按规定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二)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向镇有关领导报告,上班时间向镇分管领导和驻村领导报告,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

(三)接受报告的领导要迅速向火灾属地单位及相关单位通报,并组织在镇干部、职工到火灾现场与村干部做好应急准备,采取紧急扑救措施。

(四)接受报告的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驻村领导要互相通报,并在第一时间内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五)对重大、特大火灾或伤亡事故,应立即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及相关单位参加的紧急会议,研究火灾事故紧急处理方案。

(六)火灾属地及相关单位根据火灾紧急处理方案,必须紧急动员,迅速执行。

(七)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协调、扑救等救灾工作,火灾属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部指挥。

四、主要职责

(一)全面落实镇、村两级行政领导责任制,实行森林防火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火灾报告制度,加强林火监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火灾发生半小时内村主要领导要到位,1小时内镇相关领导(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驻村领导)到位,2小时内镇主领导要到位。镇政府和村委会要真正做到有组织、有目标、有责任,及时“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不等不靠,同时要认真做好火场清理,防止死灰复燃,把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深入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开展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要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提高全民防火、扑火意识。中小学校要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三)严格防火巡山制度。各村要加强对本村防火护林员管理,监督巡山员的到位,强化火情监测。

(四)镇、村要全力以赴抓好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森林防火实行镇挂点领导、驻村干部挂钩负责制;实行村支书对本村森林防火负责制,村两委包片负责,森林火险期间,各村要安排专人,把住上山路口,组织护林防火巡逻队进行巡山,特别是重点火险区,要采取坚决措施,死看硬守,不留隐患。对擅自野外用火者,要依法严厉处罚。

(五)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各单位、巡山员或其他人员一旦发现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值班电话:3650001,3650012)和

村委会,要把火灾发生的地点、村名、山名、火灾位置、火情、火势以及现场扑救情况报告清楚。

(六)各村要对痴、呆、傻等弱智者人员进行造册登记,落实监护人员,防止无知纵火。

(七)各村要负责完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任务。

五、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一)迹地勘查。明火扑灭后,镇政府和村委会应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及时对火灾迹地进行勘查。

(二)火灾查处。由县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组织火案侦查,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要积极配合,及时查明起火原因、火灾肇事者,并依法处理。对重、特大火灾报县森林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以案释法。

六、奖惩制度

(一)认真按照《森林防火责任书》和本预案要求,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成绩显著,且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或报上级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有直接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或、组织救灾不力或严重失职造成损失的,镇政府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对违反或拒不执行森林防火规定和上级命令,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森林防火篇(8)

二、积极预防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各村要加强领导,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各村要利用板报、标语、标牌等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以《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提高防火意识。

(二)强化火源管理和入山管理。要把强化火源管理和入山管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来抓,特别是春节期间、清明前后、双休时间、大春播种时段和干旱少雨季节,更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三)加强值班和检查督促。从2013年1月1日起,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镇村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作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准确及时,加强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处理。

三、明确职责

(一)继续实行领导负责制。实行镇长、村主任、组领导负责制。各级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负责人,把它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当作一件大事抓好。

(二)各村林区林场要组建以民兵、干部、林场职工为主体的义务扑火队,作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组织指挥

镇指挥部具体指挥森林扑火事宜。

(1)组织人员,迅速动员组织林区群众和扑火队队员,带上砍刀、铲、锄、水壶等器具,利用树枝等就便器材参加扑火救灾;

(2)确定扑火方案,根据火势强度、地形条件、扑火力量等情况,迅速确定扑火方案;

(3)组织险区人畜和是、物资疏散;

(4)以敲打鼓等方式为扑火联络信号,集合、组织队伍;

(5)及时上报火情,迅速了解掌握灾情发生地点、火势强度、受灾面积等情况并迅速上报;

(6)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与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各地根据火灾危害程度,以立足自身扑灭为主,争取外援为辅,以村(组)为主,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全力组织扑救,尽量避免由一般荒火、火警酿成火灾或重大火灾。

五、扑火力量配备

指挥部要根据火势强度、蔓延方向、林地可燃状况、气象因素、地形条件、扑火力量、灭火工具等情况,确保扑火方案和力量配备,号召灭火人员发扬英勇顽强,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作风,直至扑灭火灾。

六、突出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是:紧紧把握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重要环节,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提社会各界和广大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通过树立宣传碑、书写岩标、散发防火日历、发放防火小册子、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检查。组织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及时排查火险隐患,认真落实“三项检查”,一是按月检查;二是重点时段专项检查;三是对重点区域的检查。

(三)强化护林联防组织建设。切实做好镇与镇边界护林联防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村组、农户之间护林联防建设签订联防协议,形成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做好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减少林下可燃物,降低火险等级。

(五)强化救灾应急体制。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救灾应急机制,做好扑救林火的各项准备,保证对林火“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情损失降到最低。

七、注意事项

(一)扑打火山时,注意风向,不要逆风扑打,以防烟火、气浪伤人。

(二)扑火人员应照顾左邻右舍,严禁个人“单刀”突入火场,打火用树枝、叉头扫把重打轻提,防止火星飞溅引起复燃。

(三)不能组织中小学生、孕妇、老年人打火,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森林防火篇(9)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和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植树、献花等新型祭祀活动。各学校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不参与野炊等野外用火。

三、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深入森林防火第一线,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要采取乡镇领导管片、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办法,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各级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对重点地段、路口设卡检查,实行严防死守。各级护林管火队伍要到岗到位,严禁一切易燃物品进入林区,发现违章用火,要坚决处置,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篇(10)

第三条县以上(含县,下同)人民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是其管辖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检查监督。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乡(镇)长、村长负责制。全省年森林火灾受害率应控制在全省有林面积的千分之一以下。因人为因素或救火措施不力而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山火或特大山火的,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行政领导人的责任。

第六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林区的国营林业部门、乡(镇)、村以及机关、部队、铁路、农场、牧场、工矿企业、自然保护区、旅游区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基层森林防火组织,做好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省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全省各地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均应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调剂解决。

第八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履行《森林防火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八项职责。未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

第九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划定林区界限,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区、责任单位,建立责任制度;规定森林防火期、期和区;统一印发野外用火许可证和进入林区证明;向林区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授予森林防火管理权。

第十条在行政区域交界林区,毗邻地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本着“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原则,确定联防区域,制订联防制度和措施,共同做好联防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一条我省森林特别防火期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

第十二条森林特别防火期间,在山林内或靠近森林边缘地带严禁下列用火:

(一)烧黄蜂、焗蛇鼠;

(二)上坟烧纸和其它封建迷信用火;

(三)使用火把;

(四)烧山赶野兽和使用其它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方法狩猎;

(五)吸烟、野炊、烤火取暖以及其它生活用火;

(六)林内烧窑或火烧积肥;

(七)森林旅游区内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三条森林特别防火期间,在林区要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因生产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烧荒、烧牧草、烧蔗地、烧火积肥、烧山边田坎草,必须经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用火时要通知近邻单位。

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线,准备好扑火工具,组织足够人力看守火场,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在三级风以上(含三级)的天气严禁用火。

(二)进入林区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的证明,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在林区烧烤林副产品等,应当固定场地、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并在周围开设十米宽以上的防火线。

(三)在野外做饭、烤干粮、烧水、取暖等生活用火,要有专人负责,选择安全地点用火,事后彻底熄灭余火。

(四)森林防火期间,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第十四条森林特别防火期内,通过林区的铁路机车,必须装配防火设备,在规定的地点清炉,严防喷火、漏火。

在林区行驶的旅客列车、公共汽车,司机、乘务人员要对乘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防止旅客往车外扔烟头或其它火种;在铁路、公路沿线容易引起火灾的危险地段,由铁路、公路主管部门配备火情巡视员,做好巡逻和灭火工作。

在林区作业的汽车、拖拉机或其它机动车辆,必须配置灭火器具,安装防火装置,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第十五条森林特别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在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施工、勘察等活动,必须事先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做好防火、灭火准备工作,并通知毗邻单位。

在森林防期内,国营林业局、林场和集体林区乡(镇)、村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业或者季节性的扑火队,并加强培训,以便发生森林火灾时能立即出动,迅速扑灭。

第十六条护林员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委任,发给统一证件、标志。护林员的证件和标志,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森林法规和森林防火方针、政策、协助当地群众制订有关防火、灭火的乡规民约;

(二)巡护山林,做好入山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野外火源,检查监督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观察了望火情,报告和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参加调查火灾损失,协助公安部门及时查处火灾案件。

(五)将引起森林火灾和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人员送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进行林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一)在便于了望的地方,设置火情了望台(哨);

(二)在主要入山路口和群众进山活动频繁的地方,建立森林防火检查站;

(三)结合地形地势,因地制宜营造阔叶树防火林带(每万亩森林十至十五公里);

(四)林区的村庄、机关、学校、厂矿、部队营房周围,铁路、公路两侧,行政区域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危险较大的地段,由各所在责任单位负责开好防火隔离带或营造防火林带;

(五)在重点林区,根据森林防火、灭火的需要,建立防火物资储备仓库,配备交通运输工具、扑火、灭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设备。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按现行财政体制,安排好森林防火所需经费。国营林场森林防火费用,主要从林场的经营收入中解决;集体林区的防火费,主要从林业部门提取的育林基金和林政服务费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视实际情况给予补贴。

第十九条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在编报飞播造林及人工造林作业设计时,应同时规划、设计防火设施,一并施工,所需经费列入当年造林成本。未完成防火设施项目的,一律不予验收。

第二十条森林防火专用机动车辆和器材设备,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防火、灭火需要,不准另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做好本地区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地方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及时火险天气预报和高险天气警报。

第二十二条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人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讲清起火地点。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无偿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

第二十三条发生森林火灾,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告制度逐级上报。几属下列情况的火灾,应当立即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一)属省、市、县交界地区发生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二)火灾受害面积在十公顷以上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

(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经过二十四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需要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四条扑救森林火灾,应当组织精干的扑火队伍,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并且做好通讯联络、后勤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

扑救森林火灾必须注意安全,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及中小学生、孕妇参加。

第二十五条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部门应做好与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应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邮电部门应保证通讯的畅通;民政部门应妥善安置灾民;公安部门应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治安管理;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和卫生等部门应做好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在森林火灾扑灭后,必须全面检查,彻底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严防复燃。

第二十七条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牺牲的国家职工(含合同工或临时工,下同),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起火单位无力负担或者对起火没有责任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对扑救火灾中牺牲的人员,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应当追认为烈士的,由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二十八条扑火经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由所在单位支付。

(二)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费和生活补贴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由起火责任人或者责任单位支付。起火责任人或者责任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起火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以及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确实无力支付本条第(二)项费用时,由县人民政府解决。

第二十九条参加扑火人员的食品、运输工具和所需其它物资设备,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供应和调配。林业、司法、交通、商业、邮电、卫生、气象等部门和当地驻军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扑火和后勤援助工作。

第三十条森林火灾分为: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火灾火烧面积中的被烧林木,不论火烧程度如何,均统计为火灾受害面积。

第三十一条在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和火灾受害面积、林木损失、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火灾档案。对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二)、(四)项和第三十条第(三)、(四)项规定的森林火灾,须在火灾发生后七日内书面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统计部门制发的森林火灾统计报表的要求逐项统计,以市为单位每月三日前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填报“森林火灾统计月报表”。如发生森林火灾不报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下列单位或个人,由上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连续二十年以上无森林火灾的林区乡(镇),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森林火灾或受害有林面积在千分之一以下的山区林区县;

(二)发生森林火灾能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或者在扑救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的;

(三)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五)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并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按《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造成火灾,触犯刑律的;妨碍护林人员正常执勤、侮辱殴打执勤护林人员,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

(二)负有领导责任,但因,对扑救森林火灾组织不力,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重大伤亡事故的。

第三十六条因火灾烧毁的林木,不论成林或幼林,按全省每亩森林平均立木蓄积量二点九立方米计算扣除起火单位所在县次年森林采伐额计划指标。

森林防火篇(11)

**乡实行**乡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乡长担任**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有***、***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此文来源于: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