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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调查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1-27 16:00:47

社区管理调查报告

社区管理调查报告篇(1)

一、主要做法与效果

社区辖22个居委会,62600多口人,有离退休干部400多人,1993年成立老干部协会。为充分发挥老干部协会作用,进一步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在社区老干部协会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居委会设立活动小组,在社区和居委会配置老干部活动场所和设施。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干部协会党支部为核心,以社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室)为阵地,以离退休支部和协会负责人为骨干,组织带领本社区离退休干部进行学习和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激发老干部为社会发展发挥作用;搭建了社区老干部自我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老干部互帮互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一是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构建和谐社区方面的积极作用。社区位于县经济开发区,建区初期,由于政策落实和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群众上访现象时有发生。社区老干部协会党支部成立以来,主动开展了面向老干部家庭、面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运用板报、演出、发放宣传材料、上门谈心等形式,通过老干部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了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步调一致的和谐局面。

二是加强社区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使老同志得到就近、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社区腾出1000多平方米的房屋设立社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并在条件比较好的居委会设立老干部活动室。部分年高体弱、行动不便的离休老同志也能从家里走出来参加活动。过去,由老干部部门或单位组织活动,每月不到一次,参加的老同志还不到总数的30%。而在社区95%的老干部都能正常到活动室参加活动。

三是组织老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协会领导都由身体好、工作积极的退休干部担任,活动中心(室)的管理、活动的组织及服务等工作也是老同志自己负责。成立互帮互助小组,设立急救电话,按村(居)活动小组进行互助互救。在老干部中建成小帮大,健帮病,强带弱的互帮互助体系,较好地解决了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同志的生活困难。党支部、协会和社区卫生院签订协议,为老同志免费体检、上门就诊、接送住院等服务。为使老干部晚年有个温暖幸福的家庭,党支部牵头创办了“鹊桥会”,为丧偶老同志的再婚牵线搭桥。

四是建立健全了社区老干部工作网络和制度。在老干部协会(支部)下面设立以居委会为单位的片(组),每片(组)1-2个村,形成两级网络。根据工作需要,订立了协会和片(组)工作职责,协会日常工作制度和学习制度等。在协会活动中心和片(组)活动室配备相应的活动器材和资料。

五是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丰富老同志的精神生活。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经常开展活动和组织学习,为老同志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习交流提供平台。活动中心创办了《老年风采》,刊登活动情况和老同志写的文章,设立书报阅览室、电视室,丰富老同志的文化生活。活动室配有扑克、、桌球,供老同志自由选择。根据老同志的兴趣爱好,分别成立了文艺演出队、书画、花卉、摄影等兴趣小组,不定期举办演出和书画展览等活动。

六是组织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老干部党支部结合参观考察、通报情况活动,组织老干部为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发挥老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特长和优势,在协会设立讲师团、矛盾纠纷协调会,义务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居民纠纷调解等工作;坚持自愿量力,引导老同志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公益事业和招商引资等工作;成立老干部文艺演出队,自编、自导、自演文艺节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营造社区文化氛围。

二、几点体会

一是不需增加编制,投入小,见效快。社区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实际出发,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和发动老干部做老干部工作”的原则,老干部服务管理网络的管理人员从离退休人员中产生,不需增加编制。利用村居工作场所改建老干部活动室,投入少,见效快,是解决社区老干部很多场所问题的较好办法。

二是牵涉领导精力少,解决问题迅速。过去老干部有问题就找领导,现在有问题、有需求,如对政策不理解的先找协会反映,协会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再根据所反映的情况集中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畅通了渠道,维护了稳定。

三是信息传递迅速,方便老人生活。老干部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吸收了大量老干部参与管理,从而加强了老干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促进老干部在生活上互相帮助、互相照顾。

四是方便了老干部发挥作用。社区尊重老干部意愿,主动为老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组织离退休干部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居民小区管理、矛盾纠纷调处、青少年教育等工作,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三、有关建议

社区管理调查报告篇(2)

1、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当前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自治性没有得到体现。一是社区自治的任务与工作要求有距离。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工作应有三方面内容,即:首先要做好社区服务,但实际上社区服务做得极少或是空白;其次要做好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与管理,但实际上的效果不明显;第三是丰富社区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实际上文体活动多,教育活动少。二是社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政府的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社区居委会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的职责,具体规定了必须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通过调查,以上这些职责应该是社区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形式开展的,但是大多数情况是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街道办事处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我结合工作对50人进行了调查,当问到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时,有35人回答是代表政府的机构,只有10人回答是代表居民的,还有5人不清楚。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有“吃人俸禄,为人分忧”;“拿政府的薪水,替政府干活”的思想。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都认为社区居委会是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单位,理所应当地完成街道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本地农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动人口的大量进入城市,使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众多人口而发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数量增加、难度加大,“小社区,大社会”的模式,增加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3、政府部门职能不到位,社区自治职能弱化

繁忙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使社区居委会陷于被动应付的境地,许多部门提出了“横到边,竖到底”、“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的目标和任务,以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指导、服务不到位,形成了会议多、检查多、报表多的局面。有些部门工作(含街道)进入社区没有发挥自身指导、服务职能,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而是习惯于把社区当作自己的下属单位去布置工作;热衷于创建、搞评比,轻内容、重形式,各项工作都要求“建班子、挂牌子、设展板、建台帐、要数据”。社区居委会每天应付着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收集报表、传送各种数据,从而淡化了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削弱了社区居委会对居民群众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弱化了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

(二)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

一是发挥自身职责,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经费较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在当前形势下,社区居委会还要做好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组织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等工作,这些都需有必要的经费作保障,否则很难形成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工作效果。

二是日常办公经费紧张。在各项工作中,召开会议、报送信息和数据,建立台帐等文件资料的办公消耗,加之社区居委会自身水、电、暖以及电话费,一年就得需要6000元左右。日常的上网费和消耗,一年也需要5000元。政府部门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墙,制作展板,每年此项支出至少4000多元。

在社区居委会经费方面,我区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1万5千元。各街道办事处统筹部分外,社区居委会实际的使用只有4000-8000元,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较低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社区协管员待遇较高,如劳动、城管、矫正、治安协管员等都是由劳动部门安排的失业人员,工资比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高,不仅发工作服,而且遇年节还有福利。而社区专职工作者都是经过招考和居民选举形成,心理反差大;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付出与回报差距较大。社区专职工作者承担的工作繁重,但扣除三险个人负担部分后,每个人只有800-1000元月收入,直接影响了积极性,影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成效。

二、改进对策与建议

(一)应积极为社区居委会减负

一是理顺区街关系。要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对专业性比较强的由区委办局在街道设站(所),实现条条上的一专到底。街道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块块上的综合管理职能,具体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使街道具有综合协调权、处置权等,从而有效地行使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职能,对地区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达到高效的管理。

二是理顺街(部门)居关系。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中的一个网格,而不是一个“级”,这个理念是理顺街居关系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按照政事分开的思路,将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属于街道的工作,街道(部门)无权向社区摊派;属于社区的工作,社区有责任完成;对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工作,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履行正式的授权手续。

三是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一要搞好社区服务。主要是抓好四项服务:即抓好社区安全服务,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抓好社区的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区的健康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社区的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政事分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居民需要与否、居民满意与否、居民拥护与否为社区服务的唯一宗旨,来推动社区服务。二要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得到有效行使。这个权力能不能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成败。社区自治权应主要体现在社区民主决策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财务自、社区依法协管权以及社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上,只有把这五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社区居委会才能真正从大量的政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才能真正把社区服务搞起来。

(二)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

目前的社区居委会经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这虽然有利于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的协调统一,但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居委会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和制约,难以解决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制约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和归属,因此必须采取多渠道保证居委会业务经费。

一是社区居委会建立单独帐户并全面安排,使其工作正常运转,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要动员发动辖区单位资源共享、共建共驻,各社区要协调辖区单位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把社区各种各样有形的、无形的资源开发出来。

三是社区居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建立自身的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组织,在有偿或低偿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增强自身实力。

四是政府要加大社区业务经费的投入力度,在现有每年每个社区1万5千元基础上提高到3万元。

社区管理调查报告篇(3)

一、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局所属威远社区的老干部社区管理服务工作还处于初创和发展阶段,现有的社区服务与老干部的迫切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观念认识不到位。面对老干部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部门对开展和加强老干部社区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把老干部社区服务工作提高到反映一个社会文明进步水平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服务意识不够强。

2、基础设施差,硬件设备和服务水平跟不上需要。目前,我局所属威远社区适合老干部的文化娱乐设施基本没有,社区只有办公室而没有活动场所。活动场所的缺乏严重制约老干部社区服务的深入开展,社区对老干部群体缺乏吸引力。另外,社区干部素质近些年虽然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服务水平和质量还跟不上老干部的需要。

3、老干部社区服务工作缺少经费支持。经费的缺乏,导致老干部社区服务项目单一,质量较差。同时,由于缺少经费,也使社区服务难以全面铺开。

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今后的走向建议。

老干部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开展社区服务,首先应立足现实,在充分考虑愿望与效果统一的前提下进行。通过调查发现,处于“三高期”的老干部不仅有健康与保健的需求,有生活照料的需求,更有渴望社会能提供各类不同服务的需求。应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实实在在地为老干部解决实际需求。从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看,我们对今后老干部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取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建立完善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许多老干部特别是孤寡和体弱多病的老干部,不愿或没有能力料理家务、打扫卫生。希望能在家政服务中心请到家政服务人员帮自己料理日常的家居卫生和日常生活。为此,建议应以社区为中心,建立老干部家政服务联系网,从而解决部分老干部生活难以自理的困难。

2、建立社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在物质生活有了保障的同时,更渴望丰富的政治和文化娱乐活动,以增进生活的情趣,扩大社交的范围,使精神生活更加充实。因此,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形式多样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让他们在这里可以就近参加党组织活动,还可以看电视、听音乐、打扑克、下象棋、读书看报、吹拉弹唱,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以丰富他们的生活,增加他们的乐趣,使他们的晚年生活幸福快乐。

社区管理调查报告篇(4)

(一)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任务繁重

1、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当前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自治性没有得到体现。一是社区自治的任务与工作要求有距离。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工作应有三方面内容,即:首先要做好社区服务,但实际上社区服务做得极少或是空白;其次要做好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与管理,但实际上的效果不明显;第三是丰富社区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实际上文体活动多,教育活动少。二是社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政府的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社区居委会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的职责,具体规定了必须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通过调查,以上这些职责应该是社区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形式开展的,但是大多数情况是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街道办事处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我结合工作对50人进行了调查,当问到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时,有35人回答是代表政府的机构,只有10人回答是代表居民的,还有5人不清楚。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有“吃人俸禄,为人分忧”;“拿政府的薪水,替政府干活”的思想。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都认为社区居委会是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单位,理所应当地完成街道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本地农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动人口的大量进入城市,使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众多人口而发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数量增加、难度加大,“小社区,大社会”的模式,增加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3、政府部门职能不到位,社区自治职能弱化

繁忙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使社区居委会陷于被动应付的境地,许多部门提出了“横到边,竖到底”、“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的目标和任务,以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指导、服务不到位,形成了会议多、检查多、报表多的局面。有些部门工作(含街道)进入社区没有发挥自身指导、服务职能,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而是习惯于把社区当作自己的下属单位去布置工作;热衷于创建、搞评比,轻内容、重形式,各项工作都要求“建班子、挂牌子、设展板、建台帐、要数据”。社区居委会每天应付着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收集报表、传送各种数据,从而淡化了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削弱了社区居委会对居民群众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弱化了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

(二)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

一是发挥自身职责,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经费较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在当前形势下,社区居委会还要做好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组织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等工作,这些都需有必要的经费作保障,否则很难形成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工作效果。

二是日常办公经费紧张。在各项工作中,召开会议、报送信息和数据,建立台帐等文件资料的办公消耗,加之社区居委会自身水、电、暖以及电话费,一年就得需要6000元左右。日常的上网费和消耗,一年也需要5000元。政府部门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墙,制作展板,每年此项支出至少4000多元。

在社区居委会经费方面,我区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1万5千元。各街道办事处统筹部分外,社区居委会实际的使用只有4000-8000元,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较低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社区协管员待遇较高,如劳动、城管、矫正、治安协管员等都是由劳动部门安排的失业人员,工资比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高,不仅发工作服,而且遇年节还有福利。而社区专职工作者都是经过招考和居民选举形成,心理反差大;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付出与回报差距较大。社区专职工作者承担的工作繁重,但扣除三险个人负担部分后,每个人只有800-1000元月收入,直接影响了积极性,影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成效。

二、改进对策与建议

(一)应积极为社区居委会减负

一是理顺区街关系。要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对专业性比较强的由区委办局在街道设站(所),实现条条上的一专到底。街道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块块上的综合管理职能,具体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使街道具有综合协调权、处置权等,从而有效地行使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职能,对地区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达到高效的管理。

二是理顺街(部门)居关系。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中的一个网格,而不是一个“级”,这个理念是理顺街居关系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按照政事分开的思路,将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属于街道的工作,街道(部门)无权向社区摊派;属于社区的工作,社区有责任完成;对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工作,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履行正式的授权手续。

三是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一要搞好社区服务。主要是抓好四项服务:即抓好社区安全服务,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抓好社区的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区的健康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社区的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政事分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居民需要与否、居民满意与否、居民拥护与否为社区服务的唯一宗旨,来推动社区服务。二要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得到有效行使。这个权力能不能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成败。社区自治权应主要体现在社区民主决策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财务自、社区依法协管权以及社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上,只有把这五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社区居委会才能真正从大量的政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才能真正把社区服务搞起来。

(二)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

目前的社区居委会经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这虽然有利于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的协调统一,但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居委会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和制约,难以解决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制约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和归属,因此必须采取多渠道保证居委会业务经费。

一是社区居委会建立单独帐户并全面安排,使其工作正常运转,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要动员发动辖区单位资源共享、共建共驻,各社区要协调辖区单位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把社区各种各样有形的、无形的资源开发出来。:

三是社区居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建立自身的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组织,在有偿或低偿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增强自身实力。

四是政府要加大社区业务经费的投入力度,在现有每年每个社区1万5千元基础上提高到3万元。

社区管理调查报告篇(5)

(一)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任务繁重

1、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当前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自治性没有得到体现。一是社区自治的任务与工作要求有距离。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工作应有三方面内容,即:首先要做好社区服务,但实际上社区服务做得极少或是空白;其次要做好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与管理,但实际上的效果不明显;第三是丰富社区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实际上文体活动多,教育活动少。二是社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政府的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社区居委会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的职责,具体规定了必须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通过调查,以上这些职责应该是社区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形式开展的,但是大多数情况是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街道办事处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我结合工作对50人进行了调查,当问到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时,有35人回答是代表政府的机构,只有10人回答是代表居民的,还有5人不清楚。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有“吃人俸禄,为人分忧”;“拿政府的薪水,替政府干活”的思想。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都认为社区居委会是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单位,理所应当地完成街道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本地农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动人口的大量进入城市,使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众多人口而发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数量增加、难度加大,“小社区,大社会”的模式,增加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3、政府部门职能不到位,社区自治职能弱化

繁忙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使社区居委会陷于被动应付的境地,许多部门提出了“横到边,竖到底”、“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的目标和任务,以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指导、服务不到位,形成了会议多、检查多、报表多的局面。有些部门工作(含街道)进入社区没有发挥自身指导、服务职能,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而是习惯于把社区当作自己的下属单位去布置工作;热衷于创建、搞评比,轻内容、重形式,各项工作都要求“建班子、挂牌子、设展板、建台帐、要数据”。社区居委会每天应付着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收集报表、传送各种数据,从而淡化了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削弱了社区居委会对居民群众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弱化了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

(二)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

一是发挥自身职责,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经费较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在当前形势下,社区居委会还要做好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组织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等工作,这些都需有必要的经费作保障,否则很难形成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工作效果。

二是日常办公经费紧张。在各项工作中,召开会议、报送信息和数据,建立台帐等文件资料的办公消耗,加之社区居委会自身水、电、暖以及电话费,一年就得需要6000元左右。日常的上网费和消耗,一年也需要5000元。政府部门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墙,制作展板,每年此项支出至少4000多元。

在社区居委会经费方面,我区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1万 5千元。各街道办事处统筹部分外,社区居委会实际的使用只有4000-8000元,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较低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社区协管员待遇较高,如劳动、城管、矫正、治安协管员等都是由劳动部门安排的失业人员,工资比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高,不仅发工作服,而且遇年节还有福利。而社区专职工作者都是经过招考和居民选举形成,心理反差大;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付出与回报差距较大。社区专职工作者承担的工作繁重,但扣除三险个人负担部分后,每个人只有800-1000元月收入,直接影响了积极性,影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成效。

二、改进对策与建议

(一)应积极为社区居委会减负

一是理顺区街关系。要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对专业性比较强的由区委办局在街道设站(所),实现条条上的一专到底。街道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块块上的综合管理职能,具体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使街道具有综合协调权、处置权等,从而有效地行使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职能,对地区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达到高效的管理。

二是理顺街(部门)居关系。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中的一个网格,而不是一个“级”,这个理念是理顺街居关系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按照政事分开的思路,将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属于街道的工作,街道(部门)无权向社区摊派;属于社区的工作,社区有责任完成;对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工作,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履行正式的授权手续。

三是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一要搞好社区服务。主要是抓好四项服务:即抓好社区安全服务,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抓好社区的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区的健康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社区的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政事分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居民需要与否、居民满意与否、居民拥护与否为社区服务的唯一宗旨,来推动社区服务。二要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得到有效行使。这个权力能不能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成败。社区自治权应主要体现在社区民主决策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财务自、社区依法协管权以及社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上,只有把这五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社区居委会才能真正从大量的政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才能真正把社区服务搞起来。

(二)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

目前的社区居委会经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这虽然有利于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的协调统一,但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居委会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和制约,难以解决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制约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和归属,因此必须采取多渠道保证居委会业务经费。

一是社区居委会建立单独帐户并全面安排,使其工作正常运转,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要动员发动辖区单位资源共享、共建共驻,各社区要协调辖区单位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把社区各种各样有形的、无形的资源开发出来。

三是社区居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建立自身的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组织,在有偿或低偿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增强自身实力。

四是政府要加大社区业务经费的投入力度,在现有每年每个社区1万5千元基础上提高到3万元。

社区管理调查报告篇(6)

社区辖22个居委会,62600多口人,有离退休干部400多人,1993年成立老干部协会。为充分发挥老干部协会作用,进一步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在社区老干部协会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居委会设立活动小组,在社区和居委会配置老干部活动场所和设施。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干部协会党支部为核心,以社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室)为阵地,以离退休支部和协会负责人为骨干,组织带领本社区离退休干部进行学习和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激发老干部为社会发展发挥作用;搭建了社区老干部自我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老干部互帮互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一是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构建和谐社区方面的积极作用。社区位于泗阳县经济开发区,建区初期,由于政策落实和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群众上访现象时有发生。社区老干部协会党支部成立以来,主动开展了面向老干部家庭、面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运用板报、演出、发放宣传材料、上门谈心等形式,通过老干部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了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步调一致的和谐局面。

二是加强社区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使老同志得到就近、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社区腾出1000多平方米的房屋设立社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并在条件比较好的居委会设立老干部活动室。部分年高体弱、行动不便的离休老同志也能从家里走出来参加活动。过去,由老干部部门或单位组织活动,每月不到一次,参加的老同志还不到总数的30%。而在社区95%的老干部都能正常到活动室参加活动。

三是组织老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协会领导都由身体好、工作积极的退休干部担任,活动中心(室)的管理、活动的组织及服务等工作也是老同志自己负责。成立互帮互助小组,设立急救电话,按村(居)活动小组进行互助互救。在老干部中建成小帮大,健帮病,强带弱的互帮互助体系,较好地解决了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同志的生活困难。党支部、协会和社区卫生院签订协议,为老同志免费体检、上门就诊、接送住院等服务。为使老干部晚年有个温暖幸福的家庭,党支部牵头创办了“鹊桥会”,为丧偶老同志的再婚牵线搭桥。

四是建立健全了社区老干部工作网络和制度。在老干部协会(支部)下面设立以居委会为单位的片(组),每片(组)1-2个村,形成两级网络。根据工作需要,订立了协会和片(组)工作职责,协会日常工作制度和学习制度等。在协会活动中心和片(组)活动室配备相应的活动器材和资料。

五是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丰富老同志的精神生活。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经常开展活动和组织学习,为老同志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习交流提供平台。活动中心创办了《老年风采》,刊登活动情况和老同志写的文章,设立书报阅览室、电视室,丰富老同志的文化生活。活动室配有扑克、、桌球,供老同志自由选择。根据老同志的兴趣爱好,分别成立了文艺演出队、书画、花卉、摄影等兴趣小组,不定期举办演出和书画展览等活动。

六是组织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老干部党支部结合参观考察、通报情况活动,组织老干部为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发挥老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特长和优势,在协会设立讲师团、矛盾纠纷协调会,义务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居民纠纷调解等工作;坚持自愿量力,引导老同志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公益事业和招商引资等工作;成立老干部文艺演出队,自编、自导、自演文艺节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营造社区文化氛围。

二、几点体会

一是不需增加编制,投入小,见效快。社区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实际出发,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和发动老干部做老干部工作”的原则,老干部服务管理网络的管理人员从离退休人员中产生,不需增加编制。利用村居工作场所改建老干部活动室,投入少,见效快,是解决社区老干部很多场所问题的较好办法。

二是牵涉领导精力少,解决问题迅速。过去老干部有问题就找领导,现在有问题、有需求,如对政策不理解的先找协会反映,协会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再根据所反映的情况集中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畅通了渠道,维护了稳定。

三是信息传递迅速,方便老人生活。老干部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吸收了大量老干部参与管理,从而加强了老干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促进老干部在生活上互相帮助、互相照顾。

四是方便了老干部发挥作用。社区尊重老干部意愿,主动为老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组织离退休干部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居民小区管理、矛盾纠纷调处、青少年教育等工作,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三、有关建议

社区管理调查报告篇(7)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主动适应新形势,自觉追求高水平,紧紧抓住新机遇,奋力再上新台阶”的要求,运用国际通行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模式和理念,构建市容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市容环境监督管理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坚持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作用和街道城管委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的作用,构建横到边、纵到底,全方位、全天候覆盖全区的市容环境监督管理网络,使每一处市容环境都有责任单位管理,每一个违法违规的市容环境问题都有责任部门及时治理,努力做到市容环境时时干净、处处干净。

二、管理职责

(一)区市容委、爱卫办负责组织推动、综合协调全区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指导推动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对各街道城管委、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落实专业服务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街道建筑外檐装饰审批与管理;组织实施街道综合整修和夜景灯光规划建设与监督检查。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专业管理和作业服务负全责。负责行业管理,协调市属驻区职能部门落实管理责任,督促、协调、推动市属作业单位和产权责任单位做好专业服务工作;设立街道联络员,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层级监督检查。

1、区建管委负责建筑工地市容环境的规范管理、拆迁工程管理和配套建设管理,协调市区有关部门落实与市容环境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2、区园林局负责区内园林公共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迁移砍伐树木的审批和临时占用绿化用地的审批及古树名木管理;负责公园、广场和道路、居民区绿地、绿化隔离带等绿化设施的卫生保洁和养护维修工作。

3、区市政局负责区属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对区内社会产权道路、排水设施的养护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因工掘路、临时占路和连接排水管道;依法查处损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负责区属道路、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及时修复因工掘路,治理污水外溢。

4、区环卫局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法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进行审批;负责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废弃物管理和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区内道路、居民区、公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等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养护;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负责冬季清融雪工作。

5、区环保局负责行政许可范围内水体、大气(恶臭气体)、噪声(振动)、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并积极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促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

6、区房管局负责全区房地产行政执法管理、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行业行政管理,依法对私开门脸、改变房屋结构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严格履行市政府66号令赋予的各项职责。

7、区卫生局负责依据卫生法规、标准,对全区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各类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区的健康教育工作。

8、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行使市容、环卫、园林、规划、工商、交通、市政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处罚权,依法对道路两侧及公共用地上私搭乱盖、占道经营等违法现象进行查处,严格规范沿街广告牌匾,消除各类违法行为。

环卫局、园林局、市政局、房管局、综合执法大队要明确一名专职街道联络员和一名兼职街道联络员(设立联络员可结合本单位实际,一名联络员最多可联系两个街道办事处)。街道联络员负责联系本部门,对街域市容环境实施专业管理、作业服务和巡查监督。

(三)街道城管委是街域市容管理的指挥中心,对街域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负总责。负责组织驻街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职能部门驻街管理机构、作业单位搞好综合管理和专业服务;对驻街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作业服务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清理居民区杂物,组织居民区拆违工作,指导居委会做好市容环境巡查、管理工作;组织驻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监督员对街域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四)社区居委会按照区民政局规定的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居民区、干支道路、封闭市场、建筑工地等),负责对社区市容环境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组织社区居民、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市容环境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负责监督上述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运行机制

各街城管委应按本委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设专门岗位,负责受理社区居委会关于市容环境问题的报告,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社区居委会要设市容环境监督员(居委会分管卫生副主任),负责监督反馈事宜。监督控制程序如下:

第一,社区居委会市容环境监督员每日早晚两次巡查社区市容环境,将发现的问题及监督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于当日向街城管委及时报告,并按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做出巡查记录。

第二,街城管委要将社区居委会报告的市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分析、确认,并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街道联络员发出《整改通知单》。对社区居委会落实零报告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承办的工作任务情况都要做出书面记录。每月要向区市容委做出专报,内容包括:一是居委会零报告情况;二是职能部门一小时到岗及问题处理反馈情况;三是对社区居委会及职能部门报告的每一件市容环境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情况。重大市容环境问题当天报分管区长。每月对社区居委会落实零报告制度进行考核(凡没有设立居委会的区域,由城管委指定临近居委会代行监督巡查职能,一并纳入考核)。

第三,各职能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一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处,并在《整改通知单》上填写解决情况,按照时限规定及时反馈城管委备案(注明已解决或未解决及原因,将《整改通知单》复印留存)。对阻碍作业的问题,要及时向城管委举报,城管委抓紧协调,为作业创造条件。

第四,区市容委每月对各街城管委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成效(综合参照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解决市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职能部门处理市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完成率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并通报全区。半年或年终,对街城管委工作进行客观评审,依据客观评审、月工作通报和督查情况,撰写《市容环境监督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审核报告》,内容包括:体系运行状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监督管理经验和对各街城管委、相关职能部门的考评意见等,并报区委、区政府备案。

第五,半年或年终,区政府依据市容委呈报的审核报告,对各街城管委及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四、工作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

零报告制度:社区居委会每日早、晚对所辖区域市容环境进行巡查,做出巡查记录,及时向街城管委报告。

(二)街道城管委

1、通知制度:对社区居委会报告的有关问题进行确认,立即向职能部门街道联络员发出整改通知。

2、专报制度:每月将职能部门一小时到岗情况及解决或未解决问题报区市容委(并附对每件市容环境问题所做的协调工作情况)。

3、考核排名制度:每月对社区居委会落实零报告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并排出名次。

4、例会制度:每月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会议,讲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研究具体问题,部署下阶段任务,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委会代表参加,并填写会议记录。

5、巡查制度:城管委成立巡查组,每周用一至两天时间对街域市容环境进行全覆盖巡查,对社区居委会及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对发现较重大的市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填报《整改通知单》,跟踪整改情况,并核查相关居委会监督报告情况。

(三)职能部门

1、一小时到岗制度:在接城管委通知文件后,各职能部门要派员于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2、解决情况反馈制度:将处理市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情况填入《整改通知单》,并当天向街城管委和相关居委会反馈。

3、参加例会制度:按时参加街城管委例会。

(四)区市容委

1、客观评审制度:区市容委定期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能部门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社区居委会和群众代表等社会有关方面,依据市容环境监督管理体系要求、市容环境管理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年度工作任务以及相关方期望,对街城管委工作进行客观评价(第三方评审人员不固定)。

2、通报制度:将完成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向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3、督查制度: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居委会零报告制度和职能部门一小时到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4、汇报制度:对各街城管委及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向区政府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明确岗位职责,设专人办理监督反馈事宜,确保监督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区建管系统、街道城管委和社区居委会要调整充实力量,切实加强对街域市容环境的组织领导。

(二)做好培训。要对各街城管委和职能部门做好市容监督管理培训,熟悉市容环境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掌握监督管理机制和体系运行控制的实施办法。街道城管委要熟知各专业部门工作职责(包括物业管理、委托作业等),各职能部门要熟练掌握工作要领,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社区管理调查报告篇(8)

(一)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办理20**年地区人大工委审议行署各项工作报告中所提的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3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价格监管工作的报告。重点是价格法的执行情况及政府监管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爆炸物品管理使用及农牧区摩托车管理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的工作报告。重点是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劳动监察,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9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牧民定居进展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工作报告。重点是饭店、餐馆和市场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监管,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七)听取和审议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分院20**年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八)听取和审议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分院关于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中旬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为更好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拟组织以下专题调研。

(一)对政府执行《价格法》及价格监管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提请6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组织对地区牧民定居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近年来土地开发、使用的情况。调研报告提请12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审查和批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地区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地区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年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报告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重要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拟安排在3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20**年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年地区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年地区财政预算。报告拟安排在3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地区20**年地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1-8月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1-8月地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行署关于20**年地区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年地区财政决算。报告拟安排在6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地区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地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按照监督法第三章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起草,重点报告下列内容: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3、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5、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6、地区人大工委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7、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20**年主要在五个方面组织执法检查。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提请9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二)跟踪检查20**年地区人大工委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福海境内非法采金、滥采乱挖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的情况。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提请9月中旬召开的地区人大工委20**年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

社区管理调查报告篇(9)

    完善的肿瘤监测系统可以掌握肿瘤的发病、死亡和生存状态,掌握肿瘤时间地理和人群分布,预测肿瘤发展趋势,为科学研究和健康教育提供科学依据[1]。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肿瘤病人进行的全程随访管理也需要及时的信息反馈,评价防治措施效果。为适应恶性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归口和管理程序的改变,上海市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上海市肿瘤病例报告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系统——社区版”,并于2004年正式投入使用。“社区版”以肿瘤报告卡/随访卡的数据为基础,以计算机为工具,以数据库为核心,以网络为媒介,并综合应用工程管理技术,加快了肿瘤发病信息的交换和更新,实现发病信息的充分共享,形成二级医院—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网络,为各级管理机构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肿瘤预治分析统计数据。本文就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系统——社区版在长宁区的使用情况作一简介。

    1   业务流程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系统由医院上报肿瘤报告卡,当区疾控中心收到当地医院填写的报告卡,经过了报告卡交换、病例核实等流程后,对户口属长宁辖区的报告卡进行编码、录入。长宁区共有12家肿瘤报病医院,其中,5家区属医院安装了 “社区版”,对本院上报的本区报告卡自行录入,其余7家医院报告卡由区疾控负责录入。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访视、信息核实、随访信息录入工作。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系统传报流程如图1所示。

    2   肿瘤数据库的应用

    由于长宁区5家区属医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报告/随访资料的录入工作,因此,区疾控中心对资料的质控显得尤为重要。其中报告管理功能、随访管理功能模块以往的报道中已有详细介绍[2]。为更好地适应长宁区工作要求,社区版着重开发了质控、查询及实时在线功能,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挥了较好的效果。

    2.1   质量控制

    2.1.1   查重剔重

    由于存在不同医院对同一病例的重复报告,报告卡的重复输入也不可避免。查重功能可以自动筛查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icd-10等的任一项或者组合项,系统可根据设置条件自动搜索出查询的病例。筛查出的报告卡再经过人为判断确定存在重复,最后将报告日期较晚的标记为重复卡,予以删除。

    2.1.2   抽查质控

    根据市疾控计划要求,长宁区每月按一定比例对报告卡、随访卡的录入进行抽查质控。系统可以选择抽查报告卡或随访卡及抽查时间范围,并自动列出范围内可以抽查的报告卡、随访卡数,我们可根据需要选择报告卡/随访卡需重点抽查的项目或所有项目,并选中某张卡进行二次录入,保存时系统将对二次录入的资料与原始资料进行比对,提示不同的比较结果,并将结果显示在已抽查列表中。当到达一定比例时,抽查结束,系统会自动生成此次抽查结果,并通过短信平台向医院、社区发送抽查结果,便于其及时改进。

    2.2   组合查询 

    组合查询提供固定的组合查询及自由查询功能:固定的组合查询可以把日常工作中经常使用的组合查询的条件列出,可以很方便地打印出死卡(无此人、无此地)、户口空挂(户口所在地已核实,但实际居住地未核实病人)名单,与死亡数据库核对,可复活一批死卡;无法随访的户口空挂患者如果死亡,也可及时得到信息。自由查询功能可选择多种条件对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查询,筛选符合条件的病例。自己定义的查询条件如编号、姓名、icd编码、户口地址、诊断日期、录入日期、手术医院、卡氏评分等等进行数据查询。 执行查询后,系统可生成符合条件的病例列表 ,并以excel格式输出。利用此项功能,可以很方便地检索到符合条件的病例。此外,对于查询结果可以进行分析,选择需要分组的项,或者需要进行数值分析的列进行分析,结果可以保存或打印。

    2.3   在线功能

    为更好地发挥系统功能,满足在线和网络中断等不同情况下的使用,“社区版”根据需求于2005年进行二次开发, 实现医院、社区报告卡/随访卡实时录入,无需进行上传。但当网络中断时可先录入至本地,待网络状况恢复后再做上传操作。大大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还增加区疾控对报告卡信息的修改功能,可以在线直接更新中心数据库信息,使肿瘤报告卡的修改更为方便简单。

    3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系统社区版的优势

    长宁区恶性肿瘤病例报告登记工作经过2 年的实际应用也证明了其体现出的优势:①二级报病医院参与报告卡录入工作,使报告环节连贯起来,在输入过程中发现信息有误,可直接在院内进行核实,提高工作效率。②社区版将随访卡录入功能下放到社区,使社区肿瘤病人随访信息得以及时反馈,进一步提高肿瘤登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时性。③完善的二级质控功能,实现区疾控对医院、社区录入的资料进行客观的评价、质控。④在线、网络中断两种输入情况并存,方便使用。

    4   展   望

    随着长宁区卫生信息网络规划的全面实施,大部分二级及以上医院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已初步建成。网络建设进程的加快为实现信息交换提供可能。利用医院his系统直接采集肿瘤病人的信息资料,不仅直接获得第一手资料,减少中间环节及错误信息,提高病例报告质量,还可有效杜绝漏报。更重要的是肿瘤登记员也可以从大量的填报、输入工作中解脱出来,提高管理水平,加快工作效率。

    建立在完善肿瘤登记报告系统基础上的肿瘤信息和随访资料,对于制定肿瘤防治策略和规划乃至公共政策、法律法规,都至关重要。系统的功能不仅局限在资料的调查和收集上,而且是一个十分良好的社区肿瘤病人服务平台[3]。

社区管理调查报告篇(10)

(一)社区无本土疫情

1、社区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指在城乡社区范围(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范围)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

2、社区出现输入性病例:指社区在配合其它地区开展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协查管理时,本地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过程中发病并确诊;或境外归来人员在7天内发生症状并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或由上述输入性病例产生的二代病例,但传播链清楚,且在可控范围内。

(二)社区散发疫情

指在社区范围内,出现1例或多例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病例分布无明显聚集性,病例难以追踪传染源且相互间无确定的流行病学联系。

(三)社区暴发疫情

指在社区范围内,14天内出现3例及以上的非输入性(本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病例难以追踪传染源,分布呈现明显的聚集性,相互间存在流行病学联系。

(四)社区流行疫情

指在社区范围内,14天内出现3起及以上的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各起疫情间无明确传播关系,病人传播链不清楚,且出现持续传播现象。

二、职责分工

根据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和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

1、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认真履行属地防控职责。

2、组建防控领导小组或防控指挥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转有效的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3、提供防控专项经费,做好人员、技术、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工作。

4、制定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

5、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6、督导检查各项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卫生部门

1、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防控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监测报告、调查处置、预警预测及信息沟通等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与管理工作;发生社区暴发与流行时,负责调配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

2、医疗救治机构: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诊断、救治及信息报告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调查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采集监测病例、可疑病例的临床生物标本送相应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调查与处置等工作;对其他相关部门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省、市疾控中心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及高危人群的临床标本检测。

4、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疫情报告和感染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进行监督;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相关部门

在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对甲型H1N1流感实行联防联控,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公安部门:协助政府及卫生部门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依法采取强制隔离、医学观察和疫点疫区封锁等措施;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妨碍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2、教育部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学校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幼托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等防控工作。

3、交通部门:协助政府及卫生部门开展旅行人群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负责协调交通工具优先运送疫情处置人员、标本、药械和有关物资。

4、民政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提供医疗、生活救助。

5、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确防控工作具体责任人;配合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落实社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措施。

6、其它相关部门:依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社区无本土疫情时的防控措施

采取以“严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延缓疫情传入社区。

1、专业措施

(1)制定应对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案和工作方案。

(2)组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尤其是学校、托幼机构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可能发生的疫情。健康教育工作参考《江苏省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4)加强社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的甲型H1N1流感相关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境外归来人员的流感样病例监测;提高监测敏感性,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分析并预警可能发生的暴发疫情。

2、社区措施

(1)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建立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鼓励志愿者参与防控活动并加强志愿者培训。

(2)实施全人口管理,发动社区掌握归国人员及来自有疫情国家和地区的外籍人员的基本情况,督促其在疾病潜伏期(7天)内实行居家观察。

(3)在国外归来人员及协查管理对象中发现病例时,组织开展病例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对外流密切接触者实施通报协查,对本地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

(4)指导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传活动,及时向公众传播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和信息,不留死角。

(5)全面提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能力储备,以及药品、防护用品、消杀药械和其它医疗资源的储备。

(二)社区散发疫情的防控措施

采取以“外堵输入,内防扩散”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及时发现输入性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阻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1、专业措施

(1)强化病例个案调查与处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详细调查病例的传播来源,掌握病例发病前24小时至被隔离期间的接触人员,判定密切接触者;做好疫点消毒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源隔离、病区消毒、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预防院内交叉感染措施,严防发生医源性感染。

(3)发生病例的社区加强流感样病例监测,提高监测敏感性。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关注从有疫情地区归来或与本社区病例有接触的发热呼吸道病例,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可能的输入病例及二代病例。

(4)按照国家诊疗技术规范,对病例及时转院、隔离治疗。

(5)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宣传防病知识,引导社区居民采取积极预防措施,提高防病能力。必要时,对有疫情社区的公众进行心理健康咨询疏导工作。

2、社区措施

(1)社区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办公室进入应急值班状态。

(2)社区各部门根据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情控制工作,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3)地方政府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对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

(4)督促卫生院和防保所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指定医院等准备工作。

(5)进一步加强归国人员和从有疫情地区返回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

(三)社区暴发疫情的防控措施

采取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减缓疾病传播,控制疫情蔓延。

1、专业措施

(1)疾控中心开展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评估疫情影响及可能发展趋势;详细调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2)加强和规范疫情报告,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当暴发疫情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时,必须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事件正确分级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3)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引导病例至专门的发热呼吸道门诊就诊;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启动红外线体温监测。

(4)辖区内医疗机构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就诊病人提供一次性口罩等防护用品,减少通过医院传播该病的机会。

(5)启动定点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加强院内感染的防控工作。

(6)启动应急监测工作。在医疗机构开展门急诊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病原学筛查工作,加大采样检测力度;在条件具备时,在辖区内医疗机构推广应用快速检测试剂进行筛查。

(7)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缺课监测,加强对养老院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流感样病例监测。

(8)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对疫情进行科学处置,对疫点和可能受到病例排出病毒污染的相关场所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9)一般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落实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必要时进行适度的消毒处理。

(10)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组织专家研究制定高感染风险密切接触者及高危人群预防服药、疫苗应急接种工作方案,根据疫情处置需要组织落实。

高感染风险密切接触者:在防控工作中,近7天内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密切接触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实验室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高危人群:5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2岁以下的婴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妊娠妇女;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除外)、血液、神经、肌肉系统或者肾、肝、代谢、内分泌疾病患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者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等。

2、社区措施

(1)根据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对暴发疫情中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每日随访健康状况。

(2)各级政府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对疫点疫区实施隔离管制;为疫情隔离措施提供保障,包括对医学观察人员的后勤供应等。

(3)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建筑工地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工作;提供社会基本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启动晨检制度。

(4)及时公布防控工作相关信息,加强区域内信息公布和通告工作。

(5)各级政府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公益宣传,向公众普及防控知识,倡导手卫生、咳嗽礼仪、社交距离和开窗通风等措施;建议有流感样症状的病人居家休息,避免外出,限制或减少不必要的公众集会和旅游等活动;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消除公众不必要的恐慌。

(6)组织专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开展医疗卫生资源需求评估和流行风险评估。

(四)社区流行疫情的防控措施

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采取以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减轻疫情危害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在社区暴发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专业措施

(1)卫生部门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监测与评估。收集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严重病例及死亡病例情况,掌握疫情发展趋势;收集药品、疫苗和其它防控物品使用情况,了解防控工作进展;根据疫情形势组织专家组评估确定药物干预的优先人群及次序,制定预防服药和疫苗应急接种等防控工作策略。

(2)对病例实行分类诊治与管理。轻症病例以门诊及居家隔离治疗为主,重症病例和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人群病例由定点医院收治和隔离。

(3)加强ICU病房装备,做好重症病例救治,严格控制院内感染。

(4)如果病例大量增多,则及时启用后备医院,必要时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

(5)开展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病原学和耐药性监测。

2、社区措施

(1)采取减少或限制人员流动、机关单位错峰上下班、娱乐场所停业、取消或推迟大型集会等措施,延缓疫情的蔓延。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集中休假(14天)或轮休制度。

(2)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学校、托幼机构停课措施(详见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3)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等单位启动健康申报制度,劝告发热人员居家休息治疗。

(4)必要时对疫点进行隔离管制措施,对疫区实施交通检疫。

(5)开展公众心理干预,减少和避免疫情对公众心理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6)强化群防群控,将防控工作作为各部门、单位的主要工作;鼓励志愿者参与防控活动,加强志愿者培训。

(7)维持社区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四、督导与评估

(一)防控工作督导

1、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各级人民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或防控指挥部适时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及公安、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是否健全,防控部署是否全面,措施落实是否到位,防控经费与物资是否得到保障等。

2、卫生行政部门适时组织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防控社区甲型H1N1流感工作进行督导,了解卫生行政部门防控工作部署与落实情况,医疗机构预检分诊、隔离治疗、感染控制等工作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调、监测、检测和疫情处置等工作情况,卫生监督部门对相关机构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等。

(二)防控工作评估

1、以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及本方案相关要求为依据,结合督导检查结果,对各级政府、各类部门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病控制、临床救治、卫生监督等部门开展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定期统计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结合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督导情况及疫情监测分析结果,对各地区、各部门防控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本工作方案应根据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

附件(1):甲型H1N1流感报告工作要求

附件(2):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流程

附件(1):

甲型H1N1流感报告工作要求

一、“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

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符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后,于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电话报告后,经核实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病例经核实确诊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在2小时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同时进行个案关联。根据当前国家疫情监测报告工作要求,各地甲型H1N1流感散发疫情及暴发疫情,暂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新发传染病标准进行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分级标准。

随着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甲型H1N1流感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报告的要求将可能进行调整,以国家通知为准。

三、“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报告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确诊病例报告后,应尽快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表,由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平台上的“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并根据病人病情进展和流行病学调查的深入,随时更新个案调查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报告进行审核。

四、实验室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订正

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病例报告单位。对于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或明确排除甲型H1N1流感的病例,报告单位应在接到实验室检测结果2小时内将病例订正为已明确诊断的疾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对于诊断分类发生变化的病例,如疑似转为确诊病例等,报告单位应在接到实验室检测结果后2小时内订正。

五、其它报告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立即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置。

接到疫情信息报告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后,应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本报告工作要求可能根据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附件(2):

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流程

附件2:

*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书

根据省市社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切实做好防控工作,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单位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责任人具体负责防控工作;

二、及时将村(居)、单位内邀请的有疫情国家和地区的外籍人员及归国人员的信息报告给所在街道、镇,并发放健康提示卡,督促本村(居)、单位归国人员居家医学观察7天;

三、做好本村(居)、单位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治疗)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社区管理调查报告篇(11)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从文昌市辖区314家医疗机构中抽查51家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学校(幼儿园)校医室。调查抽样单位在2005年12月1日~2006年11月30日期间的传染病疫情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等。

1.2 方法 

按照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设计的表格和培训要求到抽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问卷调查和现场指导。

2 调查结果

2.1  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管理及运行情况,见表1。表1  文昌市疫情报告管理状况(略)

2.2 疫情报告与核查情况 

51家医疗机构及5家学校(幼儿园)校医室在2005年12月1日~2006年11月30日期间,共报告法定传染病例数为1 400例、疑似病例9例,其中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疫情报告例数分别为917、433、占95.8%,其他部门仅报告59例,占4.2%;检查16家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中,有传染病报告登记的仅有3家(18.75%)。随机分别抽查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和其他单位传染病登记20例、200例和20例与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疫情报告,复核符合率为100%、97%和80%。

2.3 传染病知识培训与考核情况 

在调查的10家一级医疗机构、5家学校(幼儿园)中都有传染病疫情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宣传方式有宣传栏、广播、讲座、宣传画等。

   

在5家学校卫生兼职管理人员与在校学生接受传染病疫情相关知识培训的3家,共培训5 959人次;传染病知识考核结果为优秀2家,良好3家。

2.4 存在问题

2.4.1 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善 

文昌市人民医院和一级医疗机构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但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奖罚制度不落实。大多数一级医疗机构都没有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未建立与责任报告人的报告卡交接记录。门诊部(除庆龄妇幼保健院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都未能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

2.4.2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不善及运行不畅

 

文昌市人民医院和一级医疗机构均有统一格式的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传染病报告登记卡,基本上配备疫情报告电脑网络,实现了疫情报告个案管理,但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书写不规范,诊断未按照标准命名,漏、错项较多,书写潦草等。虽然已配备直报电脑,但人员素质偏低,上网操作不熟练;部分电脑未能专报专用。

   

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普遍较差,大部分没有门诊日志、没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没有传染病报告卡、没有了解疫情电话、也没有参加传染病疫情培训。2005年12月1日~2006年11月30日这段期间,有81.25%的单位从未报告过传染病。

2.4.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有专门的疫情报告机构和人员,网络直报运行通畅,记录完整,每月有疫情分析报告,但对一级医疗机构网络报告的维护指导较少,且几乎没有开展对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学校(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治业务指导。

2.4.4  学校(幼儿园) 

在抽查的5家学校(幼儿园),均在文昌市的文城镇,可算是上等档次。但5家单位均无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家没有晨检制度,3家没有缺课登记管理制度,2家没有熟知疫情报告电话,4家无传染病登记记录、也没有返校证明,2家专兼职的校医没有接受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培训。

3 对策与建议

3.1 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执业的医务人员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尤其对相关的 疫情管理人员及疫情报告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推动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2  针对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卫生室普遍存在传染疫情报告“盲区”的现状,卫生行政部门应将这类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好坏与执业年审挂钩,以真正做到许可与监管衔接[2]。

3.3  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大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卫生室、学校(幼儿园)、个体诊所、社区服务站等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瞒报、漏报或迟报现象进行检查并追究法律责任[3]。

3.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单位信息网络的维护与管理,定期维护和检查,24h维护应达到100%。

3.5  医疗机构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各项制度,要加强医务人员加强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报告传染病疫情意识与传染病疫情的敏感性。

3.6  学校(幼儿园)除了自身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外,还要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如学生缺课登记、返校健康证明、家访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