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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消防工作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3-02-15 06:52:38

夏季消防工作总结

夏季消防工作总结篇(1)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园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并召开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的精神要求,认真部署相关工作,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效地消除校园火灾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1、暑期放假的前一周,各班均能认真组织开展一堂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课,向幼儿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火灾防患意识,掌握逃生和自救自护的基本技能。

2、幼儿园利用安全宣传专栏、家园宝、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保证人人参与到活动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暑期各班老师能督促家长协同幼儿进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完成"2015年平安暑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完成率达100%.

三、体验消防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6月17日组织全园幼儿和教师安海消防中队参观,学习各类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与消防官兵进行消防知识互动及观看火场逃生自救演练。结合我园实际,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逃生演练以及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对应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夏季消防工作总结篇(2)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党的和省13次党代会”期间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全市、全县统一部署,确保全县建筑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xx县消防安全委员会《xx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x消委发〔2017〕x号)的要求,从2017年5月初至党的闭幕,在全县建筑领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及建设系统的“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遏制重大消防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在建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燃气经营企业为重点,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二、整治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通过检查,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工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消防安全行为,改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状况,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县建筑领域不发生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站,马玉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建设领域消防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抓好落实工作。

四、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

1.重点企业检查。以建筑、商砼、燃气、排水、污水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项目检查。以在建公共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临时宿舍,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五、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四月下旬至五月初)。召开专题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

(二)全面检查阶段(5月初至党的闭幕)。在局领导小组及消防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党的闭幕后5日内)。由县安质站牵头,联合局属各单位、股(站)室,对全县建筑领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提升消防安全生产水平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按照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防控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夏季消防工作总结篇(3)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相结合、与夯实单位消防基础建设相结合、与提高单位全员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通过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单位抗御火灾能力,确保夏季全系统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场所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2.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以排查摸底确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单位办公场所检查。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雷措施,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六进”情况。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班组、进车站、进码头、进车头、进船头”,广泛开展疏散演练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情况。各单位要强化本单位职工树立消防安全的意识,公交公司要推动辖区公交车车载显示屏提示消防安全,瑞骠公司在车站、候车厅电子显示屏提示消防安全。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开展排查摸底。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5日前)。各企、事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局综治办邀请消防大队开展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计划和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经验阶段(9月15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提升消防工作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夏季消防检查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系统火灾形势稳定。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局成立丁家余局长任组长,朱桂凤、郭大文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与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开展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

夏季消防工作总结篇(4)

深入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江苏发展大会、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平稳,努力为党的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各直属单位内部消防安全

(二)检查内容

各直属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有无值班人员脱岗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建筑施工领域: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集体宿舍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晰治理重点、检点和工作要点,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5月26日至党的召开前)。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检查,要积极与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党的闭幕前)。各地、各单位要对前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夏季消防检查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处,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各地、各单位是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是直接责任主体。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带队督导检查,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以夏季消防检查为抓手,狠抓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上岗、动火审批、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演练等,杜绝再出现因为电焊作业而引发火灾事故。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江苏发展大会、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等重大活动,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保工作。

夏季消防工作总结篇(5)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确保夏季全县地下建筑不发生较大消防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况洪柳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陈强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秘股,由城管大队大队长解绪斌同志为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地下建筑,主要检查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符合标准并畅通,主管人员、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并具有人员疏散及控制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2、对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和宣传演练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

3、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局组织统一传达学习,明确检查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日前)。城管大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8日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统筹。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调度指挥,领导亲自研究、督办,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网络、执法宣传车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二:为切实加强我镇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严格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防止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江俊安

组 长:黄明民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群众生活、生产经常性集聚场所(如商场、圩场、学生服务部、网吧、娱乐活动广场等)

1、检查其是否存在必要的消防安全通道。

2、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

3、是否存在着电器、插头、电线等由于老化而容易引起火灾的安全隐患。

(二)各个机关单位的办公场地、生活区域(如学校、敬老院、卫生院等)

1、是否存在必要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无阻。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必要的地方是否配备的消防设施,这些消防设施是否能有效使用。

(三)建筑施工地

1、其施工过程中是否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2、建筑彩钢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达标。

3、施工地是否设置了必要的消防水源及消防管道,并保持充足的网管及压力,是否配置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才。

4、建筑材料的安放是否合理,存不存在着安全隐患。

四、实施步骤

全镇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印发《浩塘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消防设施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全镇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提升消防工作水平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夏季消防工作总结篇(6)

一、工作目标

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全面开展夏季火灾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消防基础建设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师生平安,努力为党的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党的闭幕。

三、重点内容

全面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性能良好,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锅炉、燃气(油)罐等特种设备和食堂操作间、排油烟管道的检查管理,做到操作人员资质齐全,设施检验合格,管理责任到位,防范措施有力。加强对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重点部位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加强对学校用电线路、停车棚、空调等电器设备进行清查和整理,防止因线路老化、负荷过高、线头裸露、电动车充电时间过长等原因而引发短路、触电、火灾等意外事故。加强教师办公室和学生宿舍用电管理,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特别是严禁电动车在室内充电、严禁室内吸烟。

要充分利用xx市中小学安全教育资源网(xx)消防安全教育ppt和微课资源,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所有新生军训期间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学校要建设固定消防教育场所。

四、工作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5月15前)

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专题召开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布置会,组织广大师生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活动,举行预防火灾应急逃生演练。

2. 全面实施阶段(5月15日至党的闭幕)

各地各校组织力量逐校进行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做到不漏一所学校、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分清类别,做好记录,同时上报至各县(市、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落实临时安全防范监管措施,整改期满组织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地还要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逐一进行安全排查。要利用暑假对教育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培训一遍。

3. 总结考评阶段(党的闭幕后3日内)

各地各校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消防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有关要求

夏季消防工作总结篇(7)

为贯彻落实xx市消防联席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和周边地区多起有影响火灾事故教训,动员各镇(区)、各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整改、消防知识大宣传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消防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六)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单位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三、工作步骤

本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抽查阶段(7月31日前)

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检查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安排本地、本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自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真仔细、严格彻底;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等。要督促每个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制定一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习,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自动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各镇(区)、各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及《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市公安消防大队(电话/传真:0523—882xxxx)。在各镇(区)、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察组对各镇(区)、各部门进行抽查。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8月20日)

自查和抽查结束后,各镇(区)、各部门要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能当场改正的,要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运用临时查封、吊销证照、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加大查处力度,促进隐患尽快整改。整改工作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严厉处罚,确保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姑息;特别是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把检查整改活动与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防火墙”工程“百日行动”,制定具体的“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要在8月20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汇总统计表》、检查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公安消防大队。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镇(区)、各部门要在汇总自查抽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检查验收,8月3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市公安消防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保证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检查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以及督查指导工作。各镇(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此次活动,镇(区)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镇(区)、各部门要把检查目标和措施具体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保证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检查中出现的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造成火灾事故的,将按照责任倒查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部门紧密协作,形成检查合力。

夏季消防工作总结篇(8)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文物古建筑,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努力为党的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依托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夏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隐患治理

1、紧盯重点场所,扎实开展隐患治理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商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教育部门牵头对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检查整治;民政部门牵头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整治;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整治;文化部门牵头开展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整治;旅游部门牵头开展对星级宾馆的检查整治;商经委牵头做好大型综合体检查整治。夏季消防检查期间,相关行业部门要建立底数台账,公安、卫计、市监、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2次,行业内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确保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全部检查一遍,建立排查台账。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合法性手续办理情况、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完好情况等方面内容。同时督促单位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人民政府将各行业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政务督查范畴内,定期组织督查。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6月1日至7月30日,由安监局牵头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台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文物主管部门牵头,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台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文物古建筑专项检查,加强文物管理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文物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消防工作制度,加强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治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严格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力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安监、公安等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加强对电气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街道、乡镇负责组织电力、安监、综治等基层力量,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2、结合实际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学校(幼儿园)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2)大力开展医疗机构排查整治。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通过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等措施,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全力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全面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摸清底数、排查隐患,严禁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建筑,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社会福利机构,提请政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把好源头关,实行标准化管理,强化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大力治理违法违章建筑。在前期排查整治掌握的情况基础上,进一步摸排本县宾馆、饭店、商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底数,提请当地政府,发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及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整改消除存在的隐患或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评,提供本单位自查自评承诺书。在整治过程中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要用足执法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

(5)加大建筑工地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对辖区施工、监理、建设等人员召开复工前消防安全培训,住建、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对在建工地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合法性手续,施工现场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情况,重点整治消防合法性手续不齐全,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临时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

(6)深入排查整治农家乐及粮油生产储存场所。联合市监局等部门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制定台账,重点整治消防合法性手续不齐全,房屋耐火等级达不到要求,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坚决查处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演练不到位,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它障碍物。

(7)加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机关要下发通知要求公安派出所开展“九小场所”(指小餐饮、小宾馆、小商店、小公共娱乐、小休闲健身、小医疗、小教学、小生产加工、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灭火设施、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完整好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好用;是否违反规定设置了员工宿舍等。要求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实情,建立台账。

3、下大力气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按照“保重点、防大火”的思路,以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为抓手,狠抓重点单位和场所的整治,始终保持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高压整治态势。一是5月份,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不得少于1个,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二是对久拖不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报告县政府组织关停,

4、积极推动区域性隐患治理

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和梳理出我县突出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建立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台账,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方案,运用各类手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夯实社会化消防工作基础

1、打牢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发改委要按照“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5月底前完成xx县城市消防站建设任务,10月底前全县建成市政消火栓45个、消防水鹤1个,建有率和完好率分别达到100%、98%以上。

2、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100%的重点镇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乡镇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并推广使用,9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所有重点单位和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便民警务站同步建设微型消防站。推动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3、全力开展打造六批示范样板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场)、社区专题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学习创建标准,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创建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村、社区;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乡镇;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派出所(警务室);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1个消防宣传教育示范校、站、区。

4、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部署要求,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社区”建设内容,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建设要求的,“平安社区”评选一票否决。要加强对社区的指导,确保达到“五个必须”标准:即必须明确管理组织、管理责任、管理制度;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必须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必须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形成战斗力。在7月底前,务必按照“五个必须”和“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要求50%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社区,党的召开前80%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社区,同时将社区创建名单报县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政府将统一进行验收,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社区、物业单位和基层网格力量要召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员会,组织对居民小区、居民楼院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居民楼梯间可燃物、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管道井堆放杂物和私拉乱接电线等三类问题的集中清查行动,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5、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组织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按照“单位场所底数清、达标建设全覆盖、工作质量有突破”的要求,在全县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公安机关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检查计划,对所有列管的“三化”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标准进行逐一指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如实登记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情况,并客观独立、合法公正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报告,主要检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两房两室”规范化管理,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情况。通过达标创建和分级验收,提高社会单位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规范自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100%的“三化”单位达到建设标准,自动消防设施主要功能完好率达到100%。

(三)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深化执勤岗位练兵。按照营区、基地、辖区5:2:3的时间比例,划分训练阶段,安排科目内容,做到“基础体能技能营区训、岗位专业技术基地练、辖区熟悉演练实地考”。要对辖区重点单位全部熟悉一遍,切实掌握辖区危化品企业情况;年内,分别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要素、全过程”实战演练。

(四)深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

1、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要扎实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组织推荐,或由群众联名推荐(自我推荐),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定,由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命名或授予“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称号,确保5月18日前完成全县不少于70%的社区聘有1名“消防宣传大使”。 6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个到位”,要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所有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

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积极联合电视台、广播电台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分别不少于500、5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不少于5条且每周原创信息不少于1条,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000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70%。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1个,户外(车载)视频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按照规定完成开放工作。

4、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培训工作。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按照年度培训计划配合落实培训工作,在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结束前,分批次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对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大队将组织对相关行业部门逐一开展上门送教宣传培训。

(五)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五一”、“十一”期间,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四、工作职责

(一)5月15日前,制定落实工作措施,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有关行业系统,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强力督促工作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采取有力措施,限期督促整改。乡镇(场)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饭店、小休闲健身场所、小美容洗浴休闲场所、小旅馆、小医院、小网吧、小学校)的全面排查,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检查排查整治档案。

(二)行业系统部门。各行业系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的常态化机制,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要组织开展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落实“六加一”措施;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业务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达标验收活动。

(三)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和抽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指导职能,督促指导各行业系统、乡镇街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为各部门提供支持、服务,必要时派出人员配合检查,共同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本级列管重点监管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闭幕)。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要针对本地、本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党的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闭幕后3日内)。各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考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围绕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夏季消防检查情况将纳入2017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夏季消防工作总结篇(9)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文物古建筑,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努力为党的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依托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夏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隐患治理

1、紧盯重点场所,扎实开展隐患治理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商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教育部门牵头对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检查整治;民政部门牵头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整治;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整治;文化部门牵头开展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整治;旅游部门牵头开展对星级宾馆的检查整治;商经委牵头做好大型综合体检查整治。夏季消防检查期间,相关行业部门要建立底数台账,公安、卫计、市监、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2次,行业内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确保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全部检查一遍,建立排查台账。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合法性手续办理情况、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完好情况等方面内容。同时督促单位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人民政府将各行业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政务督查范畴内,定期组织督查。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6月1日至7月30日,由安监局牵头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台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文物主管部门牵头,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台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文物古建筑专项检查,加强文物管理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文物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消防工作制度,加强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治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严格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力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安监、公安等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加强对电气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街道、乡镇负责组织电力、安监、综治等基层力量,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2、结合实际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学校(幼儿园)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2)大力开展医疗机构排查整治。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通过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等措施,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全力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全面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摸清底数、排查隐患,严禁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建筑,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社会福利机构,提请政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把好源头关,实行标准化管理,强化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大力治理违法违章建筑。在前期排查整治掌握的情况基础上,进一步摸排本县宾馆、饭店、商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底数,提请当地政府,发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及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整改消除存在的隐患或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评,提供本单位自查自评承诺书。在整治过程中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要用足执法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

(5)加大建筑工地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对辖区施工、监理、建设等人员召开复工前消防安全培训,住建、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对在建工地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合法性手续,施工现场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情况,重点整治消防合法性手续不齐全,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临时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

(6)深入排查整治农家乐及粮油生产储存场所。联合市监局等部门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制定台账,重点整治消防合法性手续不齐全,房屋耐火等级达不到要求,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坚决查处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演练不到位,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它障碍物。

(7)加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机关要下发通知要求公安派出所开展“九小场所”(指小餐饮、小宾馆、小商店、小公共娱乐、小休闲健身、小医疗、小教学、小生产加工、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灭火设施、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完整好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好用;是否违反规定设置了员工宿舍等。要求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实情,建立台账。

3、下大力气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按照“保重点、防大火”的思路,以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为抓手,狠抓重点单位和场所的整治,始终保持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高压整治态势。一是5月份,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不得少于1个,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二是对久拖不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报告县政府组织关停,

4、积极推动区域患治理

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和梳理出我县突出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建立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台账,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方案,运用各类手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夯实社会化消防工作基础

1、打牢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发改委要按照“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5月底前完成xx县城市消防站建设任务,10月底前全县建成市政消火栓45个、消防水鹤1个,建有率和完好率分别达到100%、98%以上。

2、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100%的重点镇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乡镇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并推广使用,9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所有重点单位和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便民警务站同步建设微型消防站。推动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3、全力开展打造六批示范样板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场)、社区专题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学习创建标准,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创建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村、社区;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乡镇;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派出所(警务室);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1个消防宣传教育示范校、站、区。

4、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部署要求,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社区”建设内容,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建设要求的,“平安社区”评选一票否决。要加强对社区的指导,确保达到“五个必须”标准:即必须明确管理组织、管理责任、管理制度;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必须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必须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形成战斗力。在7月底前,务必按照“五个必须”和“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要求50%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社区,党的召开前80%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社区,同时将社区创建名单报县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政府将统一进行验收,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社区、物业单位和基层网格力量要召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员会,组织对居民小区、居民楼院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居民楼梯间可燃物、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管道井堆放杂物和私拉乱接电线等三类问题的集中清查行动,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5、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组织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按照“单位场所底数清、达标建设全覆盖、工作质量有突破”的要求,在全县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公安机关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检查计划,对所有列管的“三化”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标准进行逐一指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如实登记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情况,并客观独立、合法公正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报告,主要检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两房两室”规范化管理,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情况。通过达标创建和分级验收,提高社会单位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规范自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100%的“三化”单位达到建设标准,自动消防设施主要功能完好率达到100%。

(三)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深化执勤岗位练兵。按照营区、基地、辖区5:2:3的时间比例,划分训练阶段,安排科目内容,做到“基础体能技能营区训、岗位专业技术基地练、辖区熟悉演练实地考”。要对辖区重点单位全部熟悉一遍,切实掌握辖区危化品企业情况;年内,分别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要素、全过程”实战演练。

(四)深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

1、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要扎实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组织推荐,或由群众联名推荐(自我推荐),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定,由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命名或授予“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称号,确保5月18日前完成全县不少于70%的社区聘有1名“消防宣传大使”。 6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个到位”,要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所有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

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积极联合电视台、广播电台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分别不少于500、5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不少于5条且每周原创信息不少于1条,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000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70%。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1个,户外(车载)视频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按照规定完成开放工作。

4、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培训工作。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按照年度培训计划配合落实培训工作,在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结束前,分批次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对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大队将组织对相关行业部门逐一开展上门送教宣传培训。

(五)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五一”、“十一”期间,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四、工作职责

(一)5月15日前,制定落实工作措施,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有关行业系统,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强力督促工作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采取有力措施,限期督促整改。乡镇(场)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饭店、小休闲健身场所、小美容洗浴休闲场所、小旅馆、小医院、小网吧、小学校)的全面排查,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检查排查整治档案。

(二)行业系统部门。各行业系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的常态化机制,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要组织开展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落实“六加一”措施;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业务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达标验收活动。

(三)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和抽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指导职能,督促指导各行业系统、乡镇街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为各部门提供支持、服务,必要时派出人员配合检查,共同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本级列管重点监管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闭幕)。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要针对本地、本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党的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闭幕后3日内)。各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考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围绕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夏季消防检查情况将纳入2017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夏季消防工作总结篇(10)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宣传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安监、经信、教育、民政、卫生、市政、住建、国土、文旅广体、民宗、工商、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信息上报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

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专题安排部署,会同县消防大队组织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开展摸底排查。县消防大队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5年6月21日至9月5日)。

县消防大队会同县公安、安监、经信、教育、民政、卫生、市政、住建、国土、文旅广体、民宗、工商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公共消防设施规划以及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等开展检查;组织对消防中队、冷碛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执勤训练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5年9月6日至9月15日)。

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提升消防工作水平的长效机制。县人民政府将对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统一考核。

四、检查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福利救助机构、幼儿园、医院及学校。按照《关于加强福利救助机构、幼儿园、医院及学校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加大对福利救助机构、幼儿园、医院及学校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具体工作措施:(1)发动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开展行业系统夏季消防检查,6月底前完成单位、场所自身排查,7月底前完成城区范围内的单位、场所排查,8月底前完成所有乡(镇)单位、场所排查,9月份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进行验收;(2)县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会同县消防大队对县境内福利救助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医院于7月底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并组织相关单位、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逃生疏散演练;(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督促整改,对非法经营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取缔;(4)加强对福利救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情况进行排查,严格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依法监督整改。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的总体工作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具体工作措施:7月底前,对前期排查出的水电企业、建筑施工工地等企业进行再次摸底排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三)“两类”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液化气仓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具体工作措施:(1)6月下旬至9月中旬,对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全面维护保养。(2)各乡镇派出所根据前述整治内容,对排查出的整治对象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四)寺庙和文物。对寺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自防自救体系情况等进行检查。

具体工作措施:(1)民宗局、文物局会同县消防大队对全县12家寺庙、桥等文物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2)各乡镇会同县消防大队按照“一个寺庙不漏、一处隐患不留”的原则,对辖区寺庙再次全部排查一遍,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寺庙基本情况、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意见。(3)对寺庙进行火灾隐患分级,逐一梳理、全面汇总,县政府将把寺庙消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4)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万警进万家”活动,全面推广和深化“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等消防进寺庙“四送”活动,改进管理服务举措,提升管理服务效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进门难”、“沟通难”和“管理难”等问题。

(五)重点行业。安监、经信、市政、住建、国土、文旅广体、工商等部门会同县消防大队,对行业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

具体工作措施:(1)6月30日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发动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与消防大队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2)6月至9月中旬,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公安局治安大队牵头开展对宾馆饭店的检查;经信局牵头开展对商场市场的检查;教育局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的检查;民政局牵头开展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卫生局牵头开展对医院的检查;文化旅游局牵头开展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3)县消防大队借鉴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先进典型培育经验作法,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培育、树立全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先进典型。

(六)区域性火灾隐患。以阳辉桥居民点、雅古都居民点、藏福花园居民点、大修厂居民点、船头组居民点、泸桥村建设组、冷碛镇老街等7处居民住宅点为整治重点,主要检查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责任、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具体工作措施: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居民住宅点火灾防控整治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全力抓好7处居民住宅点火灾防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印刷宣传标语等方式,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要掀起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强大声势,既要宣传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夏季消防工作总结篇(11)

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社会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力维护全县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夏防工作取得实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夏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及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夏防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王军大队长兼任。

三、时间安排

全县夏季防火期从2016年5月20日开始,至2016年8月31日结束。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夏防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并适时开展夏防督察督办工作。夏防期间,各乡镇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解决夏防工作重大问题的责任,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本地夏季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各行业、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工作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和措施。各乡镇、社区要周密制定预防大风天连营火灾、防火检查、消防宣传、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

(二)有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夏防期间,我县将紧密结合实际,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形势,仔细梳理夏防期间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针对本地建筑工地、棚户区、耐火等级低的连体建筑等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农村柴草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仓库、粮库、堆场等物资集中单位火灾特点开展以安全疏散出口、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等环节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坚持责任到人,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民政、卫生、教育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重点加强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弱势群体相对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联合社区、乡镇要落实好辖区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包保帮扶措施。各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大队在坚持常态化监督管理的同时,要加强“清明节”、“五一”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大防火检查和夜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无法保障消防安全的,要坚决依法关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三)全力做好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夏防期间,我县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相对集中,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大风天、清明节、农业生产、放火烧荒火灾防范特点,开展火灾防范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因扫墓烧香、焚纸和大风天违章用火引发的火灾;组织公安、安监、交通、卫生、供水、电业、通信、消防等部门成立大风天气灭火作战指挥部,开展对农机器具、夏耕物资储存点、用油、用电设备和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制定完善大风天气灭火作战预案,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乡镇政府要禁火命令,及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居民群众严格火电源管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停止对三类输配电线路供电,严禁烧荒、上坟烧纸、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社区、乡镇要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要全员出动,对社区、居民住宅、村屯以及“九小”场所包片包户开展检查,组织发动居(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严厉打击放火犯罪行为,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及消防大队要加强大风天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监管力度,强化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同时,要针对大风天火灾防范特点,广泛开展安全用火宣传教育。

(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合理划分网格,健全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规定工作程序,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逐步实现“事要入网、人要定格”,确保网格化管理在基层落地生根,有效落实辖区内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推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全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督促社会单位强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宣传、民政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着力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消防体验馆等固定阵地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公共视听媒介,要加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深度和广度。

(六)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县各主要消防队伍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存的优势,进一步完善“五联”工作机制,修订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战预案和力量调派方案。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认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扎扎实实地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执勤队伍,特别是消防大队要储备充足的灭火剂和救援物资,做到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快速出击,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要对车辆器材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对不能满足灭火救援要求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筹集资金,确保夏防开始前更新完毕。城建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水源充足。通信部门要确保消防报警专线畅通。社会各单位特别是人员集中场所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实地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各自的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召开夏防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逐级签订《2016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单位(场所)自管自查自改的消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作用,将夏季防火措施、组织检查抽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向社会公告,营造浓厚的夏防工作氛围,全面启动夏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督促乡镇、社区联合辖区公安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加强对易燃建筑密集区和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火电源管理符合规定;督促各单位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乡镇政府、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夏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验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夏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