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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作风整治大全11篇

时间:2022-03-06 21:43:14

干部作风整治

干部作风整治篇(1)

从这些典型案例分析发现,基层干部“为官不为”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不想为”。有些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少;有的认为街道、社区(村)没有行政执法权,管理难以到位,甚至认为管也是白费口舌,徒劳无功,干脆放任不管。

二是“不会为”。有些干部一方面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仍在“打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拉关系搞协调,用传统方法来应对出现的新问题、新难题,新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是“不敢为”。主要表现为“三怕”:一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二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三怕媒体炒作、成热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追根溯源,“为官不为”是形式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的综合反映。认真分析产生“为官不为”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开拓进取精神缺乏。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适、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发展。有的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按部就班、求稳怕乱思想,害怕承担风险,不敢打破常规,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实质性突破。

二是干事创业能力欠缺。一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有的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发展理念和方式比较落后,没能随着形势发展需要自觉转变思想观念,在社会管理工作中更多沿用传统思维方式,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缺乏创新精神。有的法制观念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高,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有的“排斥”媒体、不愿意面对媒体,不善于在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下工作。

三是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把“改作风”和“敢担当”、把“干净”与“干事”人为对立起来。面对当前反腐高压态势和正风肃纪要求,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规矩多了、什么也干不了”。其实,转变作风、提倡“干净”,是为了洗澡治病、轻装上阵,是为了更好地“干事”,不能以“干净”为“不干事”找借口。这种人为地把二者对立的思想,不仅是对使命职责的消极逃避,也是对改进作风的误解误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员干部“”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严治党,不断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

干部作风整治篇(2)

二、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自觉地以“三个代表”的标准要求自己,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言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坚持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工作中,努力做到迎难而上,排难而进,积极工作;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从全局的高度分析和判断问题,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多从主观上找原因,虚心向同志们学习,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多深入群众,坚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倾听广大群众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正知道群众需要什么,追求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坚持和谐团结,注重发挥党总支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以贯之地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讲协作,有责不避、大权不揽、遇难不推,全力营造和谐干事,共谋振兴的工作氛围。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听取和借鉴他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班子每名成员的积极性。要加强班子成员间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以组织原则约束自己,以民主作风凝聚人心,以自身形象影响大家,带头维护团结,做一个名符其实的民主型领导干部。

三、善谋实干,提升工作水平。要坚持“三先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理念,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心尽责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积极适应社会形势和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提高总揽全局能力,做到抓重点兼顾一般,突破重点带动全面,切实统筹各项事业的发展,有条不紊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居盛思兴,知任图进,知责思为,多做一些管长远、打基础、攒后劲的事,尤其要把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工作做实做好,竭心尽力为民解困、为党分忧,做一名勤政创业的实干家。

干部作风整治篇(3)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条管单位根据其上级管理规定执行。

三、主要内容

1、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任何时间不得参与。一经发现,一律免职,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不准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餐饮酒(除县外来客外),不得同城吃请。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同时,对违规用款作出相应处理。

3、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到娱乐场所从事娱乐活动。违反者,予以公开曝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教育、效能告诫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4、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随意串岗脱岗,离岗不上班或无故旷工。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效能告诫,调离岗位、辞退等组织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

5、不准无故缺会、迟到、早退、代会,不得违反会场纪律。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集中培训,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等。

6、不准用公款在娱乐休闲场所进行消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效能告诫、调离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违规用款作出相应处理。

7、不准利用职权为钓鱼等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行为提供便利;不准用公款为自己或他人支付钓鱼等侵害款。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效能告诫、免职等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违规用款作出相应处理。

8、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摊”。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告诫、调离岗位、免职、辞退等组织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对违规所得予以追缴。

9、不准在服务过程中不按规则和程序办事,态度冷漠,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服务对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告诫、调离岗位、降职、免职、辞退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10、不准违反《县涉企检查管理制度》入企检查。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11、不准无证执法或不亮证执法,禁止个人单独执法。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效能告诫、吊销执法证件、调整工作岗位、劝退直至纪律处分。

12、不准违规购买、超标准配备小汽车;不准公车私驾。凡违规购买小汽车和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的单位,将严格按照省市公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公车私驾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3、不准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各单位公款旅游、公车支出、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必须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并及时公开。凡违规超支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同时,对违规用款作出相应处理。

四、工作要求

干部作风整治篇(4)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着力解决我局工作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气象局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建设“富饶、美丽、生态、活力、幸福”的小康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二、整治内容

落实县委、县政府《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根据我局实际,重点整治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为:

(一)在思想解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审慎有余、开拓不足,思想不够敏锐,工作思路不够开阔、思维不够活跃,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习惯于用旧观念、旧思维、旧方法开展工作,工作灵活性较差,闯劲不足。

(二)在责任意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交办的事落实不到位,工作缺少请示、汇报,坐等领导询问,遇到困难不说、做完了不提。工作毛躁马虎、不够细心,缺乏扑下身子、静下心来干事的精神。

(三)在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纪律不强,不守规章、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时有发生。上班时间玩手机、逛淘宝、打游戏、炒股票等因私废公行为屡禁不止。请假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事不请假或销假不及时。

(四)在结对扶贫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上重安排、轻落实,缺少“干货”。干部作风不实,在结队帮扶中搞形式主义,满足于走访慰问等面上功夫;帮扶措施不力,“等政策”现象突出,帮扶困难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足。

(五)在党组织建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没有按期召开“”。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上旬)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在认真学习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3月15日前制定气象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3月中旬召开气象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传达县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做好全体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组织专题学习。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4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问卷调查、建立公众微信号、公布举报方式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气象局及干部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对照本《方案》提出的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高质量的排查会,认真进行自查,主动找准、认清认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

3.深刻剖析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5月—9月)

1.制定整改方案。本着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实行销号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2.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加强对整改方案的审核,一般干部的由科室负责人审定;科室负责人的由单位分管副局长审定;班子成员由主要负责人审定。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0月—11月)

1.开展回头看。各牵头股室对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11月20日前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情况严重的,通报曝光。

2.总结评估。通过民主测评、集体评议等方式,对各牵头股室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气象局全体干部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各牵头股室要着眼于建立和完善作风监管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气象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气象台台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气象台台长兼任,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成员由机关党支部委员担任。

干部作风整治篇(5)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着力解决全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确保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开展集中整治,要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做到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成效。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针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不同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交上作风建设优秀答卷。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治安和群访群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脱贫攻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八项工作措施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突出问题,具体为: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角色意识不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任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存在上边紧,下边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担当精神不足,“为官不为”现象依旧存在,信奉多栽花、少栽刺,当老好人、怕丢选票,不愿负责、不敢担当,对干部违纪行为事不关己、视而不见,甚至放任不管,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无动于衷。不严不实,组织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辣味”不浓,对下属单位、基层组织监管缺失,问题丛生。凝聚合力不够,党委(党组)不抓总、不统筹,党的建设部门化,“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执行双重领导体制不到位,纪委(纪检组)党内专责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执纪合力不够,相关单位协调配合、联手联动不力,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跟进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条块分割、相互封闭。不适应、不符合“四种形态”要求,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执行纪律操作不规范、把关不严格,畸轻畸重、宽严不一,查处的作风典型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抓作风韧劲不足、办法不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不深入,对“一桌餐”吃喝风等“”问题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动向深挖细查不够,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问责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一案双查”层级偏低,该及时问责的不及时问责等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对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够,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政策执行不得力,党的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存在“灯下黑”问题。宗旨观念淡薄,身在基层,脱离基层、脱离群众,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农村基层党员队伍缺乏生机和活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精神不振,不思进取,逃避困难,临危退缩,在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壮大主导产业、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办法不多,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不求实效,学习贯彻上级精神走过场,党员教育形式单调、实用性不强,党员同志参与积极性不高,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落实“党建+”有偏差,生搬硬套“贴标签”,热衷于造“典型”、搞“盆景”,存在点上出彩,面上暗淡等问题。

(四)社会治安和群访群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司法服务意识不够强,对全面依法治县认识不够到位,超前服务、主动服务较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处置不够得力,被动接访多,主动下访少,对苗头性问题发现处置不够及时彻底,有时因久拖不决致使问题由小变大。工作统筹不够,群访群治力量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干警力量沉不下去,队伍管理不够严格,有时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蛮”,凭经验办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欠缺等问题。

(五)安全生产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全发展理念不够牢固,“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还不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没有完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没有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督查方式运用还不多,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人,怕查出问题不好处理。安全监管执法不够严格,行政处罚力度不大,实施行政处罚时,抵御不住说情风干扰。基层安监队伍业务不熟悉,责任心不强,在位不安心、不尽职。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迟缓,联手联动力度不够,“打非治违”职责不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非法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

(六)环境保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识不强。忽视环境生态红线,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一些农业、旅游项目盲目求大,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现象。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方面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上打球,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抓经济手硬、抓环保手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工作方式方法滞后,相比于环境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迫切要求,没想法,没办法,没起色,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不力,治污设施建设落实不到位,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工作落而不实,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不到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效甚微。日常监管缺失,对一些工业园区污染、畜禽养殖废水直排、饮用水源地违法排污、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等问题整治不力,环境执法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环境违法行为不能严格按环保法规处理,以罚代管,企业偷排或超标排放等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七)脱贫攻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脱贫政策没有完全落地,党委统领扶贫攻坚的重视程度、领导力度有欠缺,一些扶贫项目没有充分论证、部分项目资金闲置、没有及时惠及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不足,存在等要靠现象,项目管理不规范,立项审批不严谨,“拍脑袋”定项目,临时变更项目,改变资金投向,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不及时公告公示,部分干部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责任心不强,有些帮扶单位没有和乡村两级很好的沟通。弄虚作假,对上级要求的涉农资金整合、配套资金安排等实行假整合、假配套,数据造假、掺水分,为应付上级督查评估,出台假文件、假方案等问题。

(八)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中梗阻”,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告知事项流程不一次性告知,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住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未形成全县上下干部优化发展环境重要性、紧迫性的共识。部门利益至上,落实优化环境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假公济私,巧立名目乱评比收费,随意截留克扣惠企资金,“六严禁、二十八不准”规定落实不到位,执法检复、随意,入企及行政处罚不备案。“三单一网”管理不规范,取消下放事项“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特别是涉及部门利益的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放小不放大、明放暗不放,甚至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办事效能不高,项目办理标准化程度低,该简化的不简化,环节多、时限长,信息不互通、不共享、不透明、不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办事办件。对企业周边环境整治不力,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由各级纪委牵头组织协调,县相关职能部门条块结合、各负其责。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

1.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在认真学习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集中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月底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召开动员会。全县集中整治工作在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上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传达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做好各级干部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组织专题学习。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省、市、县有关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4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公众微信号、公布举报方式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乡镇本单位及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认真进行自查。各乡镇各单位及工作人员都要对照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召开高质量的排查会,从思想上、认识上和表现上认真进行自查,主动找准、认清认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两个确保”,确保查找问题见人见事见细节,确保干部职工全覆盖。

3.深刻剖析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2017年5月—9月)

1.制定整改方案。各乡镇各单位都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2.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整改方案和完成情况由县集中整治协调督查组审定,本单位班子成员的由主要负责人审定,科室负责人的由单位分管班子成员审定,一般干部的由科室负责人审定。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0月—11月)

1.开展回头看。各乡镇各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11月15日前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县两级集中整治协调督查组和专项工作组将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曝光。

2.总结评估。以群众满意度测评为依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评议作用,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全县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各乡镇各单位要着眼于建立和完善作风监管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全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县委常委同志兼任组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治安和群访群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脱贫攻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八项重点集中整治工作,分别由县委政研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认真抓好本系统、本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严格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担负好分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干部作风整治篇(6)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的苏区精神,为实现和维护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而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争当为民监管的模范,争当工作创新的模范,争当团结拼搏的模范,争当廉洁从政的模范,创建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示范区。通过开展活动,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的突出问题,实现全市食药监系统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明显增强,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提供安全保证。

二、活动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

1、弘扬苏区精神,争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模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方责任,是抓好工作的关键。要主动靠前,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好,当好参谋,精心设计好考核方案,推动政府、部门、领导、具体监管人员责任的落实;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重视落实自身责任,市局在抓好市本级监管工作的同时,要强化对县(市)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

(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弘扬苏区精神,争当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模范。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是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各县(市)食药监局要把食品药品示范区建设和饮食用药安全社区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要积极推进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起与监管职能相适应的技术监督体系。

(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3、弘扬苏区精神,争当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模范。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净化市场的重要抓手,保持严打严处的高压态势。要围绕提高专项整治效果,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要围绕提高专项整治效果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重点要抓好专项整治和电子监管、诚信扣分机制、违法广告产品治理、飞行检查以及认证工作结合,做到统筹安排,共同推进。突出抓好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使用各环节监管,依法从严查处假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餐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管力度,净化食品药品消费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在专项整治中,要严格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七个一律”的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严重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树立监管权威。

(牵头部门:药品方面为稽查科、食品方面为餐监科;配合部门: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4、弘扬苏区精神,争当服务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模范。要正确处理好保安全与促发展的关系,优化服务,提升企业发展水平。要紧紧围绕市党代会和人代会提出建设200亿生物医药产业的目标,瞄准重点项目,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产业大发展。要建立支持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帮扶服务机制,开通重大项目立项审批“绿色通道”,并实行点对点的跟踪服务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药品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在政策导向上,鼓励药品流通经营企业走连锁规模经营道路,提高产业集中度。同时,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中继续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帮扶餐饮服务单位争创“A”或“B”级信誉度等级,促进全市餐饮服务行业经营水平有较大提升,餐饮服务经济有较大发展。要做大做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经济总量,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主动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监管。

(牵头部门:注安科;配合部门: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5、弘扬苏区精神,争当干部作风建设的模范。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影响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成败。要把苏区精神融入机关文化建设中,积极开展“弘扬苏区精神、树立模范作风、推动苏区振兴”学习教育活动、学雷锋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民主集中制教育,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和思想纯洁。要把苏区干部好作风薪火相传,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三送”活动,做到懂民情、知民意、排民难、解民忧,实现“三送”活动的常态化。要发扬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的苏区精神,深入开展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活动,激励党员、干部只争朝夕,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创一流业绩。要加强大局意识,积极投身“治脏、治乱、治堵”活动,为建设宜居、幸福添砖加瓦。要立足本职工作,从点滴做起,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为赣南苏区振兴贡献力量。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配合部门: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二)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

1.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对党和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取心不强,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缺乏干事创业激情,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和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工作纪律性不强,随意脱岗,上网从事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时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事难办。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办事人员到处跑、反复跑。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配合部门: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

(2)不从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出发,不按食品药品监管规律办事,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拍脑袋做决策,影响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

(3)工作检查搞形式主义,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4)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5)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人大代表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

(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3.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在生产经营食品药品中谋取非法利益。

(2)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利用行业协会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

(3)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款出国境考察无实质内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4)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行政审批、干部人事任免、检查认证、稽查办案、评先评优等事项,搞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和基层负担。

(牵头部门:监察室;配合部门: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4.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2)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

(牵头部门:审批科;配合部门: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四、活动步骤和措施

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暨集中整治干部作风活动从3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14日—3月31日)

1、动员部署。在3月15日前,由市局召开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各县(市)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广泛、深入动员,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各项工作牵头单位也要对牵头工作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2、学习教育。以“弘扬苏区精神、树立模范作风、推动苏区振兴”为主题,充分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以来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苏区历史和苏区精神;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学习省委省政府《决定》、市委市政府《意见》等文件。举办“廉政文化月”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记廉政笔记;评选一批勤廉兼优模范,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廉政文学作品征集活动,举办一次苏区精神与廉政建设讲座。

(二)自查自纠和查摆整改阶段(4月1日—11月31日)

1、自查自纠。(4月1日—5月20日)

(1)查摆问题。(4月1日—5月1日)各县(市)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及工作人员都要对照《决定》、《意见》和本方案指出的问题,落实“五查五看”:一是查工作纪律,看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是否积极向上;二是查工作责任和服务态度,看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是否热情饱满;三是查办事效率,看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是否高效;四是查违纪违法,看工作人员是否清正廉洁;五是查“八小时”外干部行为,看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的生活情趣是否健康高尚。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地本部门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找全。

(2)自我整改。(5月1日-5月31日)各县(市)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结合各自职责,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整改问题。同时,各县(市)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3)公开承诺。(5月1日-5月31日)各县(市)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要将整改方案、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单位网站、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各县(市)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每个工作人员要将个人整改方案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进行公示,对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2、督查整改。(4月1日—11月31日)

(1)明查暗访。(4月1日—11月31日)采取委托第三方监督方式,对干部作风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和评价活动的开展动态和成效。

(2)接受投诉、举报。(4月1日—11月31日)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企业和基层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各县(市)食药监局、各直属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各级政府或单位门户网站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充分利用民声通道、领导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

(3)销号整改。(4月1日—11月31日)对全面检查、明查暗访、效能监测以及受理投诉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编号管理,采取谈话告诫、公开通报、下发整改督办函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方可销号。

(4)公开曝光。对查处的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并将被通报的人和事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3、着力提速提质提效。(4月1日—11月31日)围绕大幅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和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凡能上网审批的项目一律上网审批,能并联审批的项目一律实行并联审批;对重大产业项目和振兴赣南苏区的重大项目实行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联席审批制,实行特事特办。围绕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行无偿代办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等服务措施;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科室、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提高协作效率。围绕大幅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考评制。实行执法检查预告和检查登记制度,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严厉打击扰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4、全面检查。(4月1日—11月31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检查掌握全市活动开展情况的同时,对各县(市)食药监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5、对科(局、所)长民主测评和群众评议。(4月1日—11月31日)在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开展科(局、所)长民主测评和群众评议活动,组织群众民主评议科(局、所)长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表现。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完善提高。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重点是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大幅压缩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行政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快建立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等多种功能的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等。要注重将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2、全面总结。对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

四、工作要求

干部作风整治篇(7)

二是出台实施方案。镇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上级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十项重点工作,主要加入了以镇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服务推进“五提工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方面的重点整治工作,着力打造出镇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特色工作。

干部作风整治篇(8)

一、目的意义

作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扭住不放。开展“三查三比”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对于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带动全镇上下形成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良好风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面对镇区域副中心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只有坚持对标补短,让好的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才能坚决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镇高质量落地落实,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先行先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作风保障。

二、整治措施

紧扣“查问题、查效能、查担当,比素质、比质量、比纪律”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主题,查准查实问题,剖析背后根源,比出榜样信心,激发内生动力,推动镇高质量发展。

(一)查问题。

重点在围绕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重点产业项目推进、民计民生、工作执行上,结合历年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督查通报、工作考

核中反馈的问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12345热线、镇级阳光问效、村级阳光问权、社会评价工作、“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和信访反映的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找到问题产生的根源,务实整改,建章立制,提升效能。各村(社区)要聚焦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民情怀、组织领导、任务落实等方面进行查摆,要联系辖区内发生的群体事件、典型案件和信访积案,进行集体讨论,共同查找,检视反思。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单位要聚焦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精神面貌,本部门各项工作推动情况等方面进行查摆,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认真梳理、深入查找、集体反思。个人要聚焦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服务群众、工作执行、攻坚克难、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查摆,要防止“大而空”、“小而碎”,隔靴搔痒、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镇机关各部门、村(社区)、镇直单位前期要建立问题清单,中期要有阶段性推进部署,后期要将查找问题纳入年底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章立制,形成成果。重点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计民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严肃查摆,对查找问题不深刻不准确、不动真不碰硬的,要组织集中学习再教育。

(二)查效能。

紧扣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拖拉服务意识不强;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办事拖拉;制度意识不强,纪律松散等方面结合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年度目标任务、阶段性重点工作等推进落实情况,重点查找工作是否形成“安排部署—推动落实—完成目标”完整闭合链;是否将工作任务细化压实到具体人员;是否存在工作效能不高,对新情况新问题主动研究不够,新方法不会用、老方法不管用,工作起来事倍功半,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甚至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见不到进展、得不到实效

等情况;是否存在开展组织生活不到位,谈心谈话不落实,领导班子和部门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受影响等情况。

(三)查担当。

结合个人自身思想认识、理想信念、行为操守等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面对“急难险重”畏难退缩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是否树牢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密切群众感情、全力服务群众;是否缺乏担当精神、责任意识、实干品质。

坚持查准查实、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当下能够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特别是要集中解决几个矛盾最突出、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切实提升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一件一件整改到位。组织谈心谈话全覆盖,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和所分管部门负责人及所包片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要和部门干部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和村“两委”班子谈,坦诚交换意见,帮助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努力方向。

(四)比素质。

比政治素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同一切破坏党的言行作斗争;比品德素质,诚实守信不欺诈,谦逊待人不傲下,坚毅果敢不怯懦,爱岗乐业不失责,浩然坦荡不狭隘;比业务素质,结合工作实际,既注重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也要注重政治领导能力、服务群众能力、依法行政能力、

改革创新能力,更要注重在千头万绪工作中分析研判问题能力,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解决问题能力。

(五)比质量。

比工作质量,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市委和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弘扬团结实干、开拓创新精神,以“钉钉子”韧劲,凝心聚力奋勇前行,在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遂德高速征地拆迁、防洪排涝渠建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不断追求卓越,精益求精;比服务质量,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服务群众无小事,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质量高低的最高标准,打造服务型党组织、服务型机关、服务型社区、服务型干部队伍。

(六)比纪律。

结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要求,比政治意识、政治规矩,比组织观念、组织纪律,比廉以修身、洁以养德,比宗旨意识、为民情怀,比职业操守、务实有为,比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方向,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更加严明,廉洁防线更加牢固,群众基础更加扎实,职业操守更加过硬,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坚持比干劲、比信心、比志气、比奉献。部门与部门比、村(社区)与村(社区)比、个人与个人赛,在全镇范围内,评选一批“党员示范标兵”、“为民服务标兵”。坚持正面形象引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党群通”、微信、QQ等媒介,从服务群众的小事、真事、实事入手,小切口、大宣传,引领干部见贤思齐,群众点赞叫好。通过“比—评—树”,打造一批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一批创先争优的示范岗位、一批崇廉尚实的部门文化,切实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

三、责任分工

(一)镇党政办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牵头成立“三查三比”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统筹,定期收集研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抓好整改及问责,严格报告作风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二)镇纪委发挥监督专责作用,组织制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督查方案,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具体责任人员责任,又要严肃问责相关领导责任和党支部主体责任。

建立切实可行、操作具体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恶意举报的甄别机制,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全面开展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注重对受处分干部的情绪疏导,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落到实处。

(三)镇党建办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涌现的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精心培养起来、合理使用起来;

建立健全正向激励体系,完善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配套措施,引导党员干部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总结宣传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全面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及时通报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跟踪整改进展。

四、工作要求

此次作风整治行动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注重实效。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镇直单位是作风整治行动的主体,要及时查摆自身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照“三查三比”内容抓好学习动员、问题查摆和整改落实。镇党委将通过暗访督查、重点督查、随机评查、定期

通报、表扬问责等方式,倒逼作风建设成效,努力在作风整治行动中发现一批先进模范、惩治一批反面典型、形成一套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镇“三查三比”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全面负责全镇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镇直单位按照镇党委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把作风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明纪律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进度,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举措开展整治。

(二)强化治理实效。

把问题找准,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镇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作风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深刻剖析,从主观上出发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一团和气,查摆的问题不疼不痒。把责任找准,部门负责人对照《机构职能职责及机关干部工作职责分工》的要求,对标工作职责,严管部门人员,把担子压实,把责任找准。把措施找准,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作风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切实可行的问题整改措施,镇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相关村(社区)、部门整改落实。

(三)强化信息报送。

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镇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告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向上报送的相关信息务必做到“内容实、文字精、数据准”,并经过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报送,坚决杜绝文字整改、虚假整改。

干部作风整治篇(9)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力戒形式主义、,持续深化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围绕建设“五型”政府要求,坚持自查自纠与督查暗访并用、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并重、正向激励与惩处问责并举,着力解决干部队伍思想认识、工作态度、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锻造“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工作作风,致力打造“站位高、标准高、效率高”的新时代农业农村干部队伍,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风光多姿多艺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二、整治范围

全局干部职工。

三、目标任务

重点聚焦解决“五类问题”,牢固树立“五种意识”:

(一)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问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重点解决干部队伍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不强;全局观念不强,主人翁意识差,没有把单位当家、没有把局里的事作为自己的事来对待等问题。引导干部职工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洞察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二)解决“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标准不高”问题,牢固树立“争先”意识。重点解决干部队伍工作标准不高、状态不佳;有得过且过、一般化和过得去思想,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方式方法简单,习惯于当“甩手掌柜”“二传手”,谋划不主动、思考不周全、工作不严谨等问题。引导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扬优势、创特色、争一流,各块工作在省市争先进位。

(三)解决“贯彻落实不力、工作情况不明”问题,牢固树立“实干”意识。重点解决干部队伍工作底数不清,问题摸排不准;形式主义、和“机关病”,调研走马观花,执行政策“一刀切”;工作领导不力,文件材料审核把关走过场;工作措施不精准、落实政策“缩水”、技术帮扶不细致;工作浮在面上,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知半解甚至一问三不知;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等问题。引导干部职工争做雷厉风行的快把式,使勤勉高效之风成为一种常态、成为一种职业习惯。

(四)解决“衔接配合不畅、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牢固树立“担当”意识。重点解决干部队伍对内衔接不畅、对外协调不够,特别是与上级部门沟通不到位;不主动、不担当、不认真,能力不足,工作冷热不均;局机关站股办之间主动对接不够,有时工作掉链子、拖后腿;办事拖拉、懒政怠政、推诿扯皮、互踢皮球;对局里分工方案中未明确的、有交叉的事项“一推了之”,不愿意担当等问题。引导干部职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

(五)解决“纪律观念不强、自我约束不严”问题,牢固树立“规矩”意识。重点解决干部队伍规矩意识淡化、纪律意识不强,请示报告不及时不到位;保密意识不强,保密工作执行不到位;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目中无纪和群众身边“微腐败”等问题,引导干部职工自我约束、严以律己,自觉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勤政廉政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志向、一种品格。

四、方法步骤

这次干部作风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时间4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从5月20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加以巩固提升,坚持常态化长效管理。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5月20日——5月至31日)

(一)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5月中下旬,局党委召开一次全局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进一步凝聚思想、统一认识,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一轮理论学习。结合学习强县,充分运用支部会议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和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三)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撰写心得体会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1日——6月15日)

(一)开展自我查。全局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对照上述“五类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检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自我亮丑,切实找准找实自身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互相查。局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组织分管站股室认真开展问题查摆,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收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查找梳理存在问题。

(三)强化专题查。各支部召开一次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做到自我亮丑自我批评“不怕辣”,相互扯袖相互批评“不留情”,切实找准找实自身存在的问题。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6月16日——6月30日)

(一)列出问题清单。全体干部职工对自查和互相查找的作风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形成问题清单。

(二)细化整改清单。各干部职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并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三)开展跟踪督查。局成立督查组,对干部个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干部职工狠抓问题整改和措施落实,把作风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到解决问题的始终。

五、工作要求

干部作风整治篇(10)

二、结合实际,着力抓好自查自纠整改工作

我局按照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意见要求,对照区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列举的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各项工作中存在的七个方面23种突出问题,结合本局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一是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进行自我查摆问题,寻找自身不足,并针对自查出的三项突出问题,分别建立整改档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认真自我整改;二是发放征求意见函,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有关单位发放《区科技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对本局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收集整理征求意见函,结合征求到的各方面有关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会,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党员干部自评和互评,一把手点评,深入查找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共查摆出单位工作上和单位干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各3个,形成自查自纠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将单位和个人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示;五是为确保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查摆问题得到整改落实,认真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编号,逐一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帐,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实行“销号”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六是以整改措施落实为动力,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科技支撑服务,切实加强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三、注重成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我局以集中整治工作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不断转变机关作风,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积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服务。

二是加强科技地震工作培训,不断提高科技地震干部队伍素质。4月18日下午在区少儿活动中心二楼主会场,我局特地邀请了我省地震工作专家、省地震局预报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高建华做客“讲坛”,以《地震与地震灾害科学防御》为题,为全区广大干部进行防震减灾科技知识培训讲座。

三是组织召开全区科技地震工作暨成功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表彰会。

四是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科技周活动。根据国家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和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健康咨询讲座和医疗义诊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周活动。

干部作风整治篇(11)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问题,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工作人员乱作为等,重点是解决好当前干部作风中的“庸”、“懒”、“浮”、“赌”、“贪”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局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为扎实开展好农业科技促进年、种子执法年等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的范围:全区各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局属各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具体开展“治庸”、“治懒”、“治浮”、“治赌”和“治贪”等“五治”,以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七个方面、23种突出问题,严格做到“十个不准”。

(一)重点整治“庸”的问题

“治庸”即着力改变干部工作成绩平庸、能力不强、业务不精、思想禁锢、观念落后,创新意识不强的状况,坚决纠正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庸碌作风,坚决刹住机关工作人员各种名目的宴请歪风。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

3、思想庸俗,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参与各种形式的各种名目的与工作无关的宴请活动。

(二)重点整治“懒”的问题

“治懒”即着力解决干部工作不作为、不用心、不用力、精神萎靡不振、消极懈怠,缺乏干事创业激情等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中回避矛盾、怕担责任、敷衍搪塞、推进不力、效率不高的懒惰习气。

1、推诿扯皮、相互掣肘,缺乏主动、消极应付,回避矛盾、推卸责任。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

3、纪律涣散、要求不严,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形式主义严重。

(三)重点整治“浮”的问题

“治浮”即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漂浮、急功近利、情况不清、心中无数,不深入一线破解难题,下基层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作决策想当然、拍脑袋等问题,坚决纠正调查研究不深入,甚至主观臆断,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在执法检查中趋利执法、野蛮执法等不良作风。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

2、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当前、不顾未来。

3、工作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4、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5、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

6、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

(四)重点整治“赌”的问题

“治赌”即着力改变干部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和以金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坚决纠正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或变相歪风。

1、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下基层和工作期间打牌。

2、参与任何形式的或变相活动,为活动提供场地或充当“保护伞”。

(五)重点整治“贪”的问题

“治贪”即着力解决干部贪污腐化、拜金主义、权钱交易、的问题,坚决刹住对工作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歪风。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利用所属行业协会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

3、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领域,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六)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2、行政审批效率低下。“两集中、两到位”不落实,审批许可事项该进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

(七)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

1、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中介机构,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本应由企业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变为所属中介机构强制性指定有偿服务。

2、执业行为不规范。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执业不讲诚信,承揽业务不择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

3、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为主管部门乱收滥支提供便利。

(八)严格做到“十个不准”

针对当前少数干部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的不良习气尤其是“庸”、“懒”、“浮”、“赌”和“贪”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从严要求,重拳整治,严格做到以下“十个不准”。

(1)不准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等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能在下基层和工作期间打牌,以及参与与工作无关的各种名目的宴请活动。

(2)不准慢作为、不作为,或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迟缓,以致延误工作,影响发展稳定或造成不良后果。

(3)不准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及领导指示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影响整体工作推进或造成损失。

(4)不准推诿扯皮,对职责范围内应该办理的工作事项顶着不办或拖延办理,不兑现承诺,影响工作进展或造成不良后果。

(5)不准在执法过程中以罚代管,趋利执法,或到企业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6)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作为。

(7)不准以任何方式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源开发等经济活动。

(9)不准在营利性企业中参股、拿“干股”分红,更不得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0)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或变相活动。党员干部参与的,一律先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领导干部参与的从严处理。对在国(境)外的,一律从严惩处。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3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底—3月10日)

1、动员部署。区农业局召开全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庐字〔2013〕1号和庐办字〔2013〕8号文件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认真组织学习全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改进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紧迫性、重要性;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问责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赣发〔2009〕3号、赣发〔2011〕17号、九字〔2013〕4号、庐字〔2013〕1号等文件,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对照庐字〔2013〕1号文件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逐一查摆,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农业局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各农技推广站、局属各单位及其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和实际情况,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区农业信息网、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各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于2013年5月5日前报区农业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要把整治工作重点放在受理群众投诉、解决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制约和妨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制度和措施。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区农业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2、开展暗访。区农业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履行机关效能方面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发展环境监测点的监督测评作用,以及“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功能,了解和评价各单位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动态和成效。

3、接受投诉、举报。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企业和基层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区农业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集中整治活动投诉举报电话(8277682)和电子信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收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同时充分发挥效能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并及时将整治工作的措施、办法、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专门机构和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整治机制。

4、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5、严格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要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各单位于2013年12月1日前向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单位备查。

2、完善提高。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是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大幅压缩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行政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特别是对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督权的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以防范;完善预决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快建立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等多种功能的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等。要注意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创建全区乃至全市最优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和社会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