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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考试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05-25 10:34:58

招聘考试总结

招聘考试总结篇(1)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专业类别:财务财会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6.工作地点:海州区2名,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各1名。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细情况参看《2018年连云港市住房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由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组成。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请填写《连云港市住房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参见附件2)、《连云港市住房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信息表》(参见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9:00—2018年1月15日16:00。

报名注意事项:(1)邮件发送主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例如“01张三”;

(2)《报名表》、《信息表》须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附件格式名称为“XXX(姓名)报名表,XXX(姓名)信息表”;

(3)不按照格式要求发送邮件的视为报名失败;

(4)笔试考试前将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并收取近期免冠2寸证件彩照两张(要求与报名表中上传的电子照同底,照片背面备注岗位代码和姓名)。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人数不足的按比例核减岗位。笔试考试范围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相关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闭卷答题,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最后总成绩50%。笔试设合格线6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各一份。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连云港市云城房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云城房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529906,0518-83081882。

五、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5571197,0518-85529725。

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电话咨询)。

招聘考试总结篇(2)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1年内无失信行为或失信行为累计分值未达到6分(按《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认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14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中小学教师应具备教师岗位应具备的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报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 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 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部

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8:00时至6月10日24: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2日 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在网上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 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3日8:00时至6月11日12:00时。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6月14日8:00至6月14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6月15日8:00至6月15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的前述报考者,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4年6月3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及以下,为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4年6月3日;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具体交费方式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的《报名须知》上另行通知。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4年6月5日8:00时至6月11日18: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地处偏远的乡镇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4年6月13日12:00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

(五)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14年7月6日至7月12日。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每科的分值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5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咨询,也可登陆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查询。

5、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由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面试的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至低分 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应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nnrkz.com/sk)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

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 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 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 生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 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 考者自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五、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

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建立公开招聘候聘人员信息库及相关聘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公开考试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分岗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从候聘库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招聘计划。本年度内,如用人单位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试招聘计划内,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无人报考的岗位,确属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招聘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招聘公告。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招聘公告。

(三)报名。凡符合招聘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候聘人员,可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考试成绩证明以及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公开考试招聘的规定程序,组织面试、

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 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 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十、其他

招聘考试总结篇(3)

第三条 公开招聘企业经营管理者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五)出资人和企业认可。

第四条 公开招聘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在县委组织部和县国资局的领导下进行。

第五条 公开招聘适用于:企业经理班子成员、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及其他高级技术管理人员。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招聘:

(一)经营班子结构需要改善;

(二)专业性较强和紧缺专业,本企业无合适人选;

(三)其他需要进行公开招聘的。

第七条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信誉;

(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和公司运作;

(三)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团结协作意识强;

(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第八条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历条件:

报考总经理职务的,必须具有在企业同层级任副职2年以上,或上一层级企业任中层副职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经营业绩良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报考的,应具有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报考副总经理职务的,必须具有在同层级企业任中层职务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有一定的经营业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报考的,应具有任中层职务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报考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职务的,必须具有相应的高级职称,与所报考职位业务相关的管理职位上任职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特别优秀的,其任职资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九条 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第十条 确定公开招聘职位和招聘实施方案。由县国资局提出拟进行公开招聘的职位,报县政府审定。

第十一条 面向社会公告。公告中应对公开招聘职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条件、职位要求、薪酬待遇、考核办法、招聘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等进行规定。

第十二条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招考组织者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第十三条 考试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该职位需要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入围人选与招聘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经营管理企业的基本功、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等,可分为三个环节,即:撰写治理企业方案、演讲答辩、素质测评。

第十四条 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一、二、三考察人选。

第十五条 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和国资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第一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第一考察人选经考察为合格的,一般不再考察其他人选。第一考察人选经考察为不合格的,依次对第二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以此类推。

第十六条 拟定聘用人选。经考试、考察合格的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第十七条 正式聘用。公示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总经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由县国资局聘用,副总经理由国资局研究,企业董事会聘用。

第十八条 引进、选调、内部推荐的特别优秀的经营管理者,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可实行考核等简化聘用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公开招聘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聘用期与企业经营班子任期一致,并实行一年的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聘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按聘用协议解除聘用职务。

招聘考试总结篇(4)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总经理以下所有职工的招聘管理工作,从应聘报名到转正前均属于招聘阶段的工作。

3.工作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审核;招聘的组织实施。

3.2各责任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拟制《岗位描述书》、对招聘到岗人员进行跟踪及评价。

3.3各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所管部门的招聘事项。

3.4总经理:负责批准招聘计划,批准应招人员试用、转正、终止试用等重大事项。

4.工作内容

4.1招聘计划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离职补聘:指因职工离职导致的招聘需求。

B编内补充:指岗位现有人数少于编制人数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C扩编增岗:指因增加岗位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储备:指因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储备性人力需求。

E其它类型:指因其它原因导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员调动等引起的需求。

A岗位描述书: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工作地点、工时制度、任职条件或资格。

B同岗位的人员需求数量。

C各岗位到岗时间段(最早、最迟到岗时间)。

4.1.3招聘计划的提出及审批

A用人部门填写《职工招聘计划书》及《岗位描述书》,并提供专业性测试笔试考卷及标准答案的电子版,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4.2 招聘方式及渠道

4.2.1招聘方式

A企业内部招聘信息,由企业内部职工申请应聘。

B推荐应聘:企业了解人士推荐应聘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推荐人应在《应聘人员测试意见》中签名。

C企业向社会招聘信息,公开条件,通过各种渠道招聘人员,在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

4.2.2招聘渠道

A广告招聘: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登广告信息,吸引人才前来应聘。

B人才市场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事主管部门、学校或其他单位举办的人才招聘(双选)会,甄选具备工作经验及实践能力的成熟人才。

C高校招聘:通过到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甄选具备发展潜质及专业素质且满足公司需要的人才。

D其他招聘:为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充分满足公司用人之需,可采用猎头招聘、介绍等方式进行招聘。

4.2.2招聘渠道方案的确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工作的需要,编制招聘渠道建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 应聘人员的甄别

4.3.1 应聘登记:应聘者应到人力资源部亲笔填写《应聘登记表》、递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

4.3.2简历甄别:招聘助理或专员负责应聘资料的收集整理。对学历、技术资格、年龄与岗位要求不符的简历及时筛选,然后按企业人员内部应聘、重点关系推荐人员、外部人员进行分类报上级预审后,交用人部门审核,确定笔试、初试、复试。

4.3.3 测试内容

A素质测评:对素质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需要进行专业测评的,应当首先测评,再安排笔试或面试。

B笔试:所有应聘者均应参加笔试,笔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笔试题分为通用试题和专业试题;笔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C专业操作测试:专业技术类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负责实施。

D面试:对于笔试、专业测试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面试时应具备的资料有: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资格证、通用及专业笔试卷、技能测试成绩,以及应聘者个人业绩材料等。

E测试层级

面试岗位

招聘主管

用人单位主管

用人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长

分管领导

总经理

助理级

专员级

主管级

部长级及以上

F测试结果的确认:测试结论为试用、人才储备、不考虑三种意见。当测试人意见不一致时以上级的意见为准,招聘主管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意见不一致时,由用人部门分管领导裁定;用人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部长意见不一致时以分管人力资源副总或总经理裁定。

4.3.4 应聘批准,对测试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对不合格人员的《应聘人员测试意见》由招聘主管按《应聘人员筛选表》结论,填写结论,分类处理。

4.3.5 测试结果通知,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纳入人才储备或不试用人员一般不通知测试结果,但在测试时应告诉所有测试人员如果10个工作日内没有接到通知,表明应聘人员与公司岗位要求不吻合,请不要等候。

4.4 试用流程

4.4.1 身份担保:对于直接管理公司现金、物资的岗位(如出纳等)须在入职一个月内办理担保手续。具体岗位名称由人力资源部提出。

4.4.2 报到:招聘主管组织报到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此表存入报到人员档案。

4.4.3背景调查,即《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4.4 签订《劳动合同》。

4.4.5人员试用,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将试用者引导至用人部门试用,同时告诉后勤部门办理相关后勤事项;用人部门接人后,由其直接上级按《岗位描述书》的内容,介绍工作职责及与其它部门的合作关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4.6 试用评价,试用评价的流程分为部门评价、综合评价、初步评价、最终评价四个阶段。评价等级为五等,分别是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需改进(55-59分)、不合格。

A部门评价:以部门负责人意见为准;最迟应在约定试用期满前20日将试用评价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试用职工部门评分表》、《试用职工评价单》的格式规范填写试用意见。

B综合评价: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评价采用360度考评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负责实施;由纪检主管、后勤主管、培训专员、招聘主管、绩效主管组成公司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小组;考评小组成员采用在《试用职工综合考评评分表》上无记名打分(本表不作保存),然后由招聘主管取平均值为综合评价得分, 综合评价小组成员在《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得分表》共同签名。

D初步评价:即部门负责人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的平均分。初步评价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在《试用职工评价单》栏上填写。

E最终评价:主管、部长由总经理评定;助理、专员由分管副总评定。最终评定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可以推翻初步评价,形成单独结论,并以此为准。

F评定等级的引用,合格者按期转正,良好者、优秀者在本人申请的情况可提前1个月转正,需改进者在本人申请、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可给予延长1个月试用期的机会;不合格者终止试用。

G试用评价结论:试用最终评价最迟应在试用期满的前日告知试用者。

招聘考试总结篇(5)

截止2012年,我国有独立学院303所,独立学院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招聘是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首要环节,招聘的结果将关系到独立学院教师队伍的稳定和质量,而教师的质量又关乎到教育的质量,最终会决定人才培养的规模。

1、独立学院招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招聘前期工作不足,岗位分析不细致

独立学院一般都是由各用人部门先上报所需招聘教师的数量和要求,要求一般可以具体到如学历、职称、年龄等,人事部门只是经过简单相加汇总制定出本年度招聘计划,缺乏细致科学的工作分析,而工作分析是从学校长远发展和学科建设方面考虑,可以明确岗位工作职责、权限及任职资格条件,为有效的人力资源预测和计划提供可靠的信息、为人员招聘提供明确的标准、也为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提供科学依据。甚至有的独立学院招聘主要由人事部门决定,是否招聘新的教职工,招聘多少人,招聘的模式和方式都由人事部门负责。因此往往招不到适合的人才,造成资源浪费。

1.2人力资源规划不完善

独立学院普遍存在专任教师的数量不足与相对过剩同时并存的现象,主要是由于人力资源规划不深入造成的。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是工作分析的外延,也是招聘工作的前提。它是由总体规划和各个分类执行规划构成,如确定某种岗位人员的需求量和供给量,为调整职务和任务、培训等提供可靠的信息,以保证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科学性和有序化。【1】

1.3、招聘程序不规范

教职工的招聘与录用工作是一个复杂、完整而又连续的程序化操作过程。基本程序包括:招募、甄选、录用及评估。由于人力资源招聘理论是近些年刚应用到教育领域,理论尚不完善,所以实践操作还存在诸多不足。总的来说,独立学院教职工的招聘工作程序上是不完整的:一方面是甄选环节上的问题,招聘理论上可以分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心理测试和情景模拟等,但我国独立学院教职工招聘过程中往往只有简单的简历审查和面试环节,其他都忽略了;另一方面,招聘评估是一个不能被忽视的环节,招聘评估工作实际上是一个总结的过程,它通过回顾前面的招聘流程,总结经验不足,发扬长处并吸取教训,为下次招聘提供参考。然而,独立学院教职工的招聘工作往往省略了这一环节,使招聘程序不完整,造成招聘效率较低。

1.4招聘方式单一,关系引进现象严重

独立学院招聘工作常仅在校园网上招聘信息,过少考虑其他渠道,如猎头公司,校园招聘等。而且信息后就“静候佳音”,等待求职者报名,在时间上滞后并无形中失去了招聘到优秀人才的机会,提高了招聘的机会成本。

由于高校超编运行,再加上缺乏淘汰机制,高校进人难已成公认的事实。独立学院作为高校的新生组织,许多难以进入高校的求职者,会攀附着各种关系的力量进入独立学院。而且,独立学院人才引进中的家属安置政策,使关系引进现象难以避免,各层面的关系更加错综复杂,也令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举步维艰。

2、对策建议

2.1做好科学的岗位分析,完善人力资源规划

科学的岗位分析可以明确独立学院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的权责和义务,确定空缺职位需要人员的任职条件。学院的人力资源规划是自下而上上报,自上而下反馈的制定过程。首先用人部门从自身的组织发展、学科建设和师资水平考虑上报所需人才的计划,包括工作内容和任职资格;其次人事部门根据学院的总体规划发展情况,主要包括:(1)学校的整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的学科建设;(2)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文化;(3)当前的师资水平和未来的发展规划;(4)人才的供给情况,结合用人部门的上报的需求,人事部门制定出科学的招聘规划。再次,人事部门要将最终制定的招聘规划和用人部门进行沟通和反馈,得到用人部门的认同,达到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的招聘目标一致。

2.2优化招聘流程

第一步,人才招募阶段。招聘信息的可选择多种渠道。比如:学校的网页上、相关招聘信息网、人才招聘会、相关协会、群体等,也可以考虑校园招聘,通过联系其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招聘。的信息要包括所需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工作内容职责,是求职者可以首先进行自我筛选,提高收集到的简历的质量。

第二步,甄选即简历初步筛选阶段。严格按照任职资格、工作内容和人员需求量进行简历的初步筛选阶段,并将简历分发到用人部门复核,提交学院领导审批。

第三步,试讲阶段。用人部门从人事部门下发的简历当中,挑选合适的人员进行试讲,并通知人事部门、教务处、纪检部门等相关人员参加。

第四步,结构化面试阶段。人事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所上报的试讲结果,安排面试。结构化面试一般安排一名主考官,若干名考官,一至两名监督员;面试时间每人大概30分钟左右,由个人介绍和考官提问两大部分组成;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应聘者面试情况和考核标准给出成绩,最终选择合适的人员并录用。

在若干岗位的招聘活动中可加入笔试环节,考察应聘者的文字运用能力。

2.3充分重视人才聘后评估

在确定人力资源需求以后,独立学院可以据此而建立一个求职者人才库,通过合理的人才招聘渠道,实施教职工招聘工作。在招聘活动结束以后,要加强聘后评估工作,一方面可以通过考察新进人才在实际工作岗位中的工作表现来对学校招聘工作有效性进行分析;另一方面也可以对招聘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来评估学校招聘工作的有效性,其主要评估标准有教师录用比、教师录用质量分析、应聘比率、招聘完成率等相关指标。学院要将这种聘后评估经验充分运用于下次人力资源招聘过程中。【2】

2.4加强对新进教师的上岗培训

独立学院在完成教师招聘工作以后,要加强对新进教师的上岗培训,特别是要结合员工的工作岗位、内容和环境来做好培训,这也是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环节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招聘进校的教职工大部分是毕业生,他们刚刚脱离了学生角色,参加工作进入社会,对老师这个行业的理解还不充分,岗前培训有利于其迅速进入角色,熟悉业务和工作,提高其工作效率。

独立学院的招聘应该根据学院环境、发展状况,基于独立学院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学院定位、学科特色来具体实施。独立学院在进行招聘的过程中,要不断优化招聘程序、拓宽招聘渠道、制定科学的选拔标准、加强聘后评估,以此不断提高独立学院教师招聘工作效率,为独立学院发展提供人才基础。

招聘考试总结篇(6)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沙坪坝区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10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沙坪坝区 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记录;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及其以下(198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开始前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学历等相应证书;

6.报考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7.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依据《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2015年8月修订);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沙坪坝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沙坪坝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特别是专业、年龄、学历、相关条件必须与本人一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填写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其他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24:00期间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简章》条件和附件1、附件2要求与自身条件进行认真比对,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18年3月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共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3月9日9:00起 至3月9日24:00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以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在红岩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招聘方式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2。

(1)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定递减岗位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放宽开考比例。

(2)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幼儿保健医生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2018年2月考试大纲,可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下载)。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1)。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

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往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5)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考生笔试两科总成绩100分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出现比例不足的不予递补)。无法递减的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100分。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幼儿保健医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公布等相应事项均在在红岩人事人才网(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公布,敬请关注。

六、选岗、体检及考察

(一)选岗、体检

岗位要求进行选岗的同组考生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公开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若选岗或体检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shapingba.cqhrss.gov.cn )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红岩人事人才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符合聘岗规定的,聘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区教委咨询电话:86055590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6536820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email protected](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岗位一览表.xls

招聘考试总结篇(7)

招聘用人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2号

招聘用人单位主要职能:承担我市水生动物防疫、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的技术性工作;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研究、信息采集、疫情扑灭、防治技术推广、防疫检疫人员培训及水质、苗种、饲料、药物检测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与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标注专业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

根据批准的招聘计划,统一制定招聘简章,在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tjaci.gov.cn)上公告(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8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他投送渠道一律无效。

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tjaci.gov.cn),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页,在对照招聘岗位(见附件1)的基础上,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报名表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报名阶段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2个邮箱均要发送,请发送后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报考单位+部门+姓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

报名期间开始接受电话咨询,电话咨询解答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接收报名邮件截止至2018年1月15日18:00)

(三)资格确认

根据岗位条件,由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报招聘小组审查后,2日内通知报名人员资格确认结果。对资格确认人员进行专业科目笔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第十五条规定:“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在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tjaci.gov.cn)笔试成绩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打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由招聘小组负责安排。

考试时间: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笔试时间。

2.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各类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报名网址网上打印)、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时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笔试和面试时需要的材料

1.笔试和面试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表。

2.面试前进行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及从业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医院由所招聘小组指定。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单位将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由毕业学校或原单位提供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tjaci.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上级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1、应聘者应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提供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录用前,专家考评小组应对被录用人员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被录用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与事实情况不符的,招聘领导小组有权取消被录用人员资格,并对该岗位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期满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应持相关证明与录用单位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3、聘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续订、解除及违反聘用合同责任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问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执行。

4、应聘过程中,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特别说明的除外)。

考务咨询电话:022-88254319

考务监督电话:022-88253220

招聘考试总结篇(8)

招聘工作缺乏计划性。

国内某权威机构的一份中小企业招聘工作实施调查显示,有书面的、正式招聘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数量不足五分之一。许多中小企业的招聘工作开展都是没有计划性的,HR人员是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或自己感觉开展招聘工作,而不是在有明确用人需求调研结果基础上开展的招聘工作。

岗位任职资格缺乏针对性。

大部分中小企业由用人部门提出的用人申请上面只填写了所需要的岗位名称和人员数量,而没有提出这个岗位人员应具备什么样的具体条件。HR人员接受了用人部门的用人申请后,他们也不主动与用人部门进行沟通,而是根据网络上或报纸杂志上的招聘广告所招聘类似人员的招聘条件进行简单的修改,草拟了人员招聘启事,这样导致的结果就像是对开篇中小企业的HR人员向我抱怨的那样:招聘来员工来公司不到两天就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因为新员工入职后,发现自己现在的工作岗位与当初所应聘的工作岗位不是一回事,他们也只能选择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招聘过程随意性和主观性较大,缺乏合理的流程。

中小企业的招聘工作开展过程随意性较大,无固定流程,如在面试过程中随意发问,至于问题的目的是考察应聘人员哪方面的素质,连HR人员自己都不是很明确和清楚。在面试过程中,HR人员往往会根据个人主管的“第一印象”做出判断,对印象好的应聘者就多问一些问题,而对第一印象不好的应聘者往往就迅速结束面试。

招聘工作完成后,缺乏有效的评估与总结。

大多数中小企业对招聘效果的评估做得不够,有的甚至根本没意识到对招聘效果的评估与总结,许多中小企业管理人员都不太清楚应该如何评价招聘工作的效果。有的管理人员只关心招聘到多少人,而有的管理人员只关心在招聘上花了多少时间,多少钱,或者在一段时间内关注新员工是否喜欢这里的工作,招聘工作的有效性评估完全被忽视了,这将导致中小企业的HR人员不能发现和找出到所开展招聘工作中的不足,更不能针对这些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化、完善化和流程化得招聘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招聘工作难的最有效办法。中小企业构建适合自己的员工招聘体系,可从三方面着手。

企业的员工招聘工作是一个有目标、有目的和有计划的企业行为。企业所编制的招聘计划一般包括招聘需求预测与调查、招聘渠道选择及招聘成本分析等内容。

招聘需求调查

为了使招聘工作能够做到重点分明、有条不紊地开展,HR人员需要对企业的招聘需求进行调查,了解企业的整体招聘需求,做到心中有数。招聘需求调查分为定期调查与不定期调查两种。

定期调查主要是针对企业那些可以预测到的招聘需求进行调查,如每年年初,HR部门与企业各用人部门进行招聘需求沟通,并根据沟通结果,由用人部门填写《部门年度用人需求表》,并在需求表上注明所需招聘人员岗位的名称、人员数量以及任职资格(例如经验、学历、专业、性别、年龄等),然后将该需求表提交HR部门进行审核与评价。最终,HR人员汇总企业各个用人部门的用人需求,编制《企业年度用人需求总计划》,并将该计划进分解每个季度或月度。

不定期调查主要是针对企业那些不可以预测到的招聘需求进行调查,如某部门工作和业务发展情况特别好,需要增加部门人员时,此时的招聘需求就是一种不可以预测到的招聘需求。但因业务发展,该部门也可向HR人员提出招聘需求申请。HR部门接到申请后,需要对该部门的招聘需求进行调查核实,以便确定准确的招聘需求.

招聘渠道选择

中小企业HR人员在选择招聘渠道时,要考虑企业所处的行业、招聘策略、所招聘岗位的特点、招聘成本以及招聘地域等因素。选择一个最佳的组合,在不影响招聘效果的前提下,选择成本最低的招聘渠道网络组合。如企业在制定招聘策略需要考虑是以内部提拔为主,还是外部招聘为主?是以有经验的为主还是以没有经验为主?当企业确定了招聘策略后,那么其所选择的招聘渠道也就比较清晰了。若企业考虑选择没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则校园招聘应该是每年企业招聘时必选的渠道。

招聘成本分析

招聘成本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即渠道成本和人力成本。渠道成本如招聘网站的套餐费、登广告的费用、招聘会摊位费等一系列支出。人力成本就是为了招聘所设置的人员的薪酬、福利等一系列支出。如筛选简历、面试这些会占用HR人员的时间,都应该算在人力成本里。

企业年度招聘计划确定后,都会对招聘成本进行预算。招聘成本预算方法包括综合推算法、渠道分析法等。

在招聘实施过程中会对招聘成本的使用进行监督,使其尽量不要超过预算范围。监督部门要敦促HR部门招聘工作周期结束后,及时提交招聘成本分析结果,总结招聘成本使用过程中的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一个完善的招聘流程可以帮助企业HR人员能够按照招聘工作程序要求顺利开展招聘工作,及时发现招聘工作程序中容易出错的环节,以便于及时纠正差错。

招聘工作流程内容

企业一个完善的招聘流程包括招聘准备、招聘实施、录用与试用等程序。

招聘实施流程设计

招聘实施程序是招聘工作过程中的重点环节,本文以招聘实施程序作为重点进行说明。招聘实施流程又可分为面试与专业测准备、面试与专业测试实施、面试与专业测试结果反馈三方面。

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面试人员,因此面试人员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面试技巧会直接影响面试的质量。

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包括对企业情况的熟悉和了解、对招聘岗位的特点有较为深刻的认识、良好的个人品质、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善于把握人际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应聘者等。

面试人员的面试技巧包括选择合适的面试场地、能够合理掌控面试时间、善于运用带有目的性的提问、准备倾听应聘者的陈述内容等。

面试人员确定后,组建面试小组,一般面试小组人员由HR人员与用人部门共同组成,该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

准备面试应用材料

HR人员在面试前还应准备面试过程中的能够用到的各种材料,尤其是面试评价表,面试评价表要尽量包含应聘职位的所需的全部要素。在设计评价指标时,要着重考虑指标的全面性、清晰性和适度性三个方面。指标的全面性就是指指标的覆盖率,指标的清晰性即指标含义可清晰界定,适度性指指标内涵的大小要适中,若某个指标内涵太大,可进行适度拆分。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即可开始面试与专业测试实施工作。该阶段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一般能力和专业技能进行测试与评估。

面试小组成员在实施面试时,应严格按照预先设计好的测试内容进行测试,并及时准确地记录应聘者的测试分数。为了减少工作量和测试成本,每一阶段完成后,可淘汰一部分面试与专业测试成绩靠后的应聘者。在最后一轮的面试中,面试小组成员要着重考察应聘者与企业的相互适应度,例如应聘者对福利待遇的要求、应聘者的个人发展目标与职业生涯规划。若企业没有了解应聘者的这些对企业的要求,那么很可能应聘者入职后,也会很快离职。

面试与专业测试结束后,HR人员与用人部门应尽快进行结果讨论,并要及时将面试与专业测试的结果提交决策人员进行审批。若审批完毕后,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

一定周期内的招聘工作结束后,应该对这个周期内的招聘工作的实效性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对企业的整个招聘评估系统进行改进和优化。招聘工作评估与改进实施程序如下所示。

收集并分析招聘工作执行资料

招聘工作评估所需收集的资料包括、招聘计划完成情况、招聘成本预算使用、新员工脱落率、用人部门对招聘工作的满意度等方面的资料。然后对招聘工作资料的分析,找出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可改进的地方。

招聘考试总结篇(9)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关注民生、促进事业全面发展和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需要出发,结合州直乡镇卫生、畜牧工作的实际,通过对新增人员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进一步扩大单位用人自,建立一整套适合卫生、畜牧兽医工作特点,符合岗位要求的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提高素质、方便考生、强化监督的要求,确保新招聘工作人员的质量,实现公开招聘工作和卫生、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等行为的发生,严格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队伍,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的原则。各县市招聘人员必须在编制部门核编的基础上,在编制和空岗内进行。凡超编的县市、单位本次不予招聘。

(三)坚持优化结构的原则。各县市要按照核编后的空缺职位进行补充,缺什么补什么。严格按照编制规定确定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此次下达的增人计划只能用于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补充人员,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畜牧系统队伍结构。

(四)坚持面向乡镇卫生、畜牧系统工作一线的原则。新招聘人员一律到乡镇工作,缓解乡镇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使卫生、畜牧兽医系统人员的分布进一步趋于合理。

(五)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义务和权利。通过实行合同聘用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

三、招聘计划、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由人事部门另文下达。

(二)招考对象。凡热爱卫生、畜牧兽医事业,愿为基层农牧民服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大学本科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专科及以下毕业生面向州直招聘。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卫生、畜牧兽医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志愿到乡镇工作。

2.学历条件

卫生系统:

(1)临床医学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

(2)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

(3)护理(助产):符合报考护士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中专以上学历。

(4)影像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影像类中专以上学历。

(5)医学检验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检验类中专以上学历。

畜牧系统:

(1)兽医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兽医类中专以上学历。

(2)畜牧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畜牧类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和身体条件

(1)医护人员:护士年龄在28周岁(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以下,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以下,对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畜牧兽医系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经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场认定,在乡镇场被聘用并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本专业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以上人员身体健康。其他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程序

1.由招聘单位将空缺岗位及所需人员条件(政治思想、年龄、学历、专业等)上报县(市)卫生、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审核,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拟定招聘计划,报人事部门审定;由人事部门下达增人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由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卫生、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公布空缺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由县市有关部门组织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考核。由人事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业务知识考试、政治思想和工作技能的综合考核。

4.研究决定和公布结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意见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集体讨论后决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布。

纪检监察部门对以上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各项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二)公告

对此次招聘程序、职位、资格条件、报名和考试等内容及有关规定以简章的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以上二证均为原件,有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可就近到各县市及州直报名点报名。由卫生、畜牧兽医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考。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各县市人事部门汇总后报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到州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考手续。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收取。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卫生系统笔试、面试用汉语进行;畜牧兽医系统按汉语、**语、维吾尔语三个语种组织考试。

考务工作由自治州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1.笔试

考场设在伊宁市。

(1)基础课:公共科目

(2)专业课:

临床医学:医学基础综合(生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护理(助产):医学基础综合(人体机能学、药物学)、内科外科护理、护理技术

医学检验:医学基础综合(生物化学、疾病概要)、临床检验、微生物检验

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医学基础综合(中药与方剂学、中医诊断基础)、中医内科学、针灸与推拿。

影像:影像诊断、影像技术、影像设备

兽医:病理药理学、家畜内科及诊断、家畜传染病学与寄生虫学

畜牧:繁殖学、育种学(人工授精)、牲畜品种鉴定

以上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门课成绩加总除四)。成绩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按50%折合后实行加分:

⑴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汉、哈、蒙、柯、锡伯民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⑵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加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加3分。

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毕业生(即“三支一扶”人员)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有服务期规定的,加分按以下标准掌握: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时间截止2008年6月30日)。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就高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未能加分的,不予加分。

2.面试

在自治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各县市可组成面试专家组分专业对考生进行面试,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卫生、畜牧兽医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按要求编制面试方案,经州招聘办公室审定后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自治州招聘领导小组将委派督导组到各县市对面试工作进行督导。

凡一对一报考的岗位,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课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规则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1∶1的比例,由县市卫生、畜牧兽医部门会同人事、监察部门组织体检、政审和考核。因体检、政审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各职位上依次递补。因无人报考或招聘数量不足造成的职位空缺,先在各县市内相同职位(同语种、同专业)上调剂递补,在本县市调剂不了的,在州直范围内相同职位上调剂。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上报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拟聘人员审定后,由州、县(市)人事等有关部门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各县(市)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事、监察等部门核实上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经县(市)人事部门审核无误后由各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州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由州人事局上报人事厅审批后下达增资计划,县(市)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办理入编、工资、保险等手续。

新增人员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期一般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增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解聘后,不再具有正式工作人员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的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新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同时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上岗前的培训。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工作机构

因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为规范招聘行为,招聘工作由人事部门牵头,卫生、畜牧兽医、编制、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相互配合。同时,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自治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事局,工作人员从人事、卫生、畜牧兽医、编制、监察等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招聘考试总结篇(10)

(一)招聘职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年下半年市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见招聘职位条件,计算方法以此类推。部分职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年10月。

(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和2010、年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其他限市(含辖市区)户籍和生源。部分职位对户籍限制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符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年10月22日(星期六)8:30至16:00在人力资源市场(运河路100号)一楼大厅集中统一报名。除集中报名外,10月24日至26日工作时间内在各招聘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地点、联系电话、邮箱等见职位表)。

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应聘职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下载网址/xxgk/clxz/fgzcc/),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和笔试费用100元(实行笔试的职位),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截止报名结束,各类职位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超过招录计划数3倍比例,否则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部分学历要求较高或紧缺专业职位开考比例不限,。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3天内,招聘单位主管局将汇总的报名人员情况及应聘者报名资格复印件,按管理范围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复核。公示前,报考01至40职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运河路79号810室)进行资格复审,报考41至44职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南大道68号5号楼206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初审责任。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招聘的各类人员专业要求,确定职位类别,采用分类考试的办法组织实施。

A类职位为管理岗位。考试由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下同)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加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B类职位为一般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由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可采取笔试、答辩、评审等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C类职位为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由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面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

A、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均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测试和C类职位考试,按招考职位管理范围不同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应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按职位管理范围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

成绩的计算方法:A、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有专业科目测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比例计算总成绩;无专业科目测试的职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C类职位按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面试时无竞争职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A、B类笔试时间为年11月5日(星期六),考生须于11月3-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1号柜台领取《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于笔试后一周内在市人社局网站、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公布。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科目测试和C类职位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职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成绩公示结束后1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招聘考试总结篇(11)

一、招聘需求分析和招聘计划制定

招聘需求分析是整个员工招聘活动的起点。当组织扩大生产规模、有员工离职、组织业务进行调整需要特定人才,组织就有了招聘需求。招聘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进行招聘需求分析,明确是否有岗位空缺,存在多少岗位空缺,需要什么样任职资格的人员填补岗位空缺等,这些都需要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分析做出确定,确定用人部门对员工的需求信息。

根据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的招聘需求申请,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一起制定招聘策计划。制定招聘计划是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完成组织招聘工作的需要,编制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确定招聘预算、招聘人数、条件要求(包括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年龄、性别等)、招聘的人员组织、招聘工作的负责人、考核方式、完成时间等。

二、招募

招募是企业为了吸引更多合格的应聘者而进行的若干活动。招募工作就是根据招聘策略和计划,采用适合的招聘渠道,吸引更多合格的应聘者。招募工作的目的就是将招聘信息有效发送出去,吸引尽可能多的合适的求职者前来应聘。人员招募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有:招募渠道选择、招聘广告信息的设计与等。一般来说,应聘不同岗位的候选人均有自己习惯的应聘渠道、喜欢的传播媒介,企业想要吸引到符合要求的员工,就必须选择该类员工喜欢的招聘渠道。常用的招募渠道包括:内部公开招聘、媒体广告、人才招聘会、人才中介和院校招聘等。

三、甄选

甄选的目的在于从为数众多的应聘人员中挑选出符合招聘要求,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人才,从而使企业拥有一流的有市场竞争力的员工队伍。因此,企业在招募到许多应聘人员的情况下,需要采取适当的甄选方法,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和鉴别,了解应聘者的知识水平、实际能力、个性特征和求职动机,从中挑选合适的人员进行录用。

(一)初步筛选

招聘信息后,应聘者一般会向招聘人员上交应聘简历以及有关证明等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包括应聘者的个人简历、自荐信或推荐信等。为了保证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组织在员工招聘与录用的活动开展时,会预先设计了应聘者登记表或申请表,以供应聘者应聘时进行填写,再将应聘者的应聘材料输入电脑,建立一个招聘人才库在初步筛选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是让应聘者在试卷上笔答事先拟好的试题,然后根据应聘者解答的正确程度予以评定判断应聘者对招聘职位的适应性的甄选方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知识、文字能力和分析综合能力,据此得出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和素质能力等方面的差异。

(三)面试

面试是甄选中最常用的方法。面试是一种通过精心设计,面试考官与应聘者以交流和观察为主要手段进行有目的的面对面交流信息,以了解应聘者能力和素质等相关信息,从而对应聘者做出甄选的过程。面试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以找到最合适的人选,同时也为了使应聘者通过面试过程的真实体验以找到理想的岗位。由于进入到面试阶段的求职者是有希望的被录用的候选人,所以,面试非常重要,这些进入到面试阶段的求职者已经通过初步筛选或笔试等甄选,企业需要更多的信息表明求职者是否能够适应和愿意到本企业工作。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是通过一系列手段,将人的某些心理特征数量化,来衡量应聘者的智力水平和个性方面差异的一种科学测量方法,心理测试的结果是对应聘者的能力特征和发展潜力的一种评定。

(五)评价中心法

评价中心法是把应聘者放置到一个模拟的工作环境中,采用多种评价方法,考察和评价应聘者在模拟的工作环境中的行为表现。评价中心技术比较注重实践性和操作性,重点考察和评价应聘者的各项工作能力,是一类实用有效的人员甄选的方法。评价中心技术常用的测评方法包括:文件筐测验、无领导小组讨论、角色扮演、事实判断、案例分析、管理游戏、演讲等。

四、录用

录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