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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1-22 11:55:07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和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能为己任,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显著提高营造优良的氛围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县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督导工作,促使全县各乡镇政府牢固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助推我县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督导考评时间

年7月25日至28日

四、督导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连山林场、东坑、黄沙管委会

五、督导考评内容

1、履行领导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订本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措施,-学年度召开两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建立乡镇领导联系学校和班级制度,不定期到学校、班级听课、召开座谈会或调研工作3次以上,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

2、营造尊师重教氛围。认真制定-学年奖教方案,年教师节召开了教师表彰大会,慰问教师,要有乡(镇、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讲话资料,有通报、图片、奖励资金等资料。

3、学校网点调整。根据城镇化建设,乡村建制调整及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按相对集中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制定科学的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方案,并积极宣传政策法规,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辖区内中小学网点调整方案实施到位。

4、保学控辍工作。制定《XXX乡(镇、场、管委会)保学控辍措施》在圩镇、村(居)委会醒目处进行公示。村长、各部门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向乡(镇)长递交保学控辍责任状,并采取有力措施,组织乡、村干部及教师切实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达到保学控辍控制指标,要有劝学记录等资料。

5、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由各乡(镇、场、管委会)综治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每学期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年整治不少于两次,要有记录、整改通知、情况通报等资料。

6、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制定相关制度,落实部门工作责任,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无溺水死亡食物中毒现象。

7、职业培训工作。根据年县培训计划要求,积极开展新农民培训,全面完成培训任务,要有机构、有场所、有名单、有资料、有教师,督促所在乡镇初中完成县教体局下达的职业中专招生指标。

8、教育项目征地工作。优先安排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并及时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9、乡镇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有学前教育管理机构,设立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启动了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上级要求。

10、社会化奖教助学工作。乡(镇、场、管委会)制定了社会化奖教助学章程,有机构、有资金及资金发放表。

11、留守儿童教育。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机制,由团县委、县妇联牵头,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有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场所,有工作举措。

12、教育教学质量。小学、初中教学质量的评分以县教体局-学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为依据。

13、加分项目。

(1)按照规定已全部办完中小学土地证、房产证、林业产权证的乡镇加2分。

(2)乡镇支持教育工作,自筹资金每万元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社会捐助资金不算)。

(3)加分以累计加分计算。

14、扣分项目。

(1)本年度辖区内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非教学期间造成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死亡等案例的,扣10分。

(2)当地群众到学校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产生纠纷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扣1分。

(3)小学、初中辍学率超过1%、3%的分别扣0.5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

(4)以累计扣分计算。

六、考评方式

督导考评组通过听、看、查、访、谈等形式对照《县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实施细则》逐项计分。

七、考评结果

1、乡(镇、场、管委会)教育工作考评综合得分85分以上为达标,乡镇综合得分84.9分以下的乡(镇、场、管委会)为不达标乡镇。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中心,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以乡镇成教中心学校为依托,积极开展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教育(成教)、科协等部门的合力优势,整合、开发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公共服务资源并实现共享利用,搭建农民科技培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建立适应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长效服务机制,推动“科技下乡进村”的经常化、制度化,为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积极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共享资源、农民受益”的思路,在进一步完善农村成人教育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办学网络体系的同时。“十一五”期间要在全市乡镇成教中心学校创建30至40处科普服务站,使其成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动农村文明建设、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重要基地。

三、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标准和条件

乡镇科普服务站是指在县(市)区教育(成教)局、科协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具体指导下,依托乡镇成教中心学校资源优势,承担科技培训、示范推广、信息交流、科普宣传等多项任务的乡镇农民科普教育基地。

创建乡镇科普服务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科普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工作,并赋予其对农民科普教育工作具有组织、协调和督导的职能;

2、乡镇科普服务站依托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应当是已通过教育示范乡镇验收或者达到市级示范性标准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与本乡镇农业、科技、科协、水利、林业以及本区域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部门有长期密切的联系,在教育培训、示范推广、信息服务等方面相互合作、形成合力;

3、能较好地利用党员远程教育、中小学信息教育等农村远程教育资源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并能根据当地农村和农民的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及时搜集和传播有关资料信息,将

科普服务站办成开放式、实用性的农民科普服务中心;

4、能较好地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村办化技术学校提供指导服务,所辖村(居)能较好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科普教育培训工作;

5、能及时主动地根据当地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和农民对科技教育培训的需求,提供针对性、实用性很强的教育培训计划。

6、有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较完整的教育培训和活动管理档案;

7、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各类实用的教育培训和科技推广工作,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新农村建设效果显著;农民年均参训率30%以上。

四、组织实施

1、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各县(市)区教育(成教)局、科协要根据创建乡镇科普服务站的基本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和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提出本县(市)区建设乡镇科普服务站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分别报市教育局、市科协审定。同时进入各县(市)区拟定范围的申报科普服务站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要填报《创建乡镇科普服务站申报表》,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审定。经审定后的乡镇科普服务站由市教育局、市科协统一授牌。

2、建立队伍,完善机制。建立一支稳定的农业科普专家师资队伍,构建完善适应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长效服务机制,是推进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为此,市里将由市科协牵头,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科协的统筹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省、市、县(市)区农业科研院所,特别是当地农业科技人才的优势,动员协调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志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条途径,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个相对稳定的农业科普专家服务团,以确保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3、搞好调研,按需施教。乡镇成教中心学校(乡镇科普服务站)要经常深入农村农民,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充分了解掌握当地农民对科普教育培训最迫切的需求项目以及村办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业校)开展农民科普教育培训、科技推广的情况。要根据当地农村农民的需求,逐年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科普教育计划,填写《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并于每年的1月底前分别报所在县(市)区教育(成教)局和科协;同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成教)局、科协根据基层提供的教育培训计划,要认真做好协调衔接工作,按计划科学选派专家师资深入指定乡镇农村,免费为农村农民提供讲座、咨询、现场指导等多形式、多内容的教育培训项目。

五、保障措施

1、机制保障。为确保全市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市教育局、市科协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将该项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必要的组织、协调、督导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整体优势,切实在全市建立起农科教结合、城乡互动共同推进新型农民教育培养的长效服务机制。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3)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阜阳市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县、乡两级教育教学、人事、财务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县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领导。

二、实施内容

(一)明确县乡政府教育工作职责

1、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其职责具体包括负责抓好全县农村中小学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制定本县教职工编制方案,根据省政府核批的教职工编制总额,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决定中小学校长任免,负责教职工人事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证教育经费的法定增长,确保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证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转和师生安全;统一安排校舍建设项目和危房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督导评估乡镇教育工作,并依据评估结果对乡镇政府和中小学实施奖惩。

2、乡镇政府对本乡镇义务教育负有支持、监督、指导责任。主要管理职责有:根据国家规定筹措教育经费,努力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适当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承担实施学校布局调整的相关工作;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承担校舍安全以及学校治安的直接责任,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协助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乡镇中小学,协助有关部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3、村级组织参与、协助并支持本村及联村学校的管理和建设,负责动员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控制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安全,积极发展幼儿教育。

(二)撤销乡镇教办室,建立以县为主的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

1、撤销乡镇教办室。妥善分流原乡镇教办室人员,原乡镇教办室人员属教育编制的人员到学校任教或从事其他工作;非教育编制的人员回原单位工作;现担任党政机关行政职务的人员一律到所在党政机关工作,不再占用教育编制;临时聘用人员,一律清退。乡镇教办室撤销后,乡镇中小学由县教育局直接领导,同时接受乡镇政府监督和指导。乡镇中小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对原乡镇教办室进行全面资产清理和财务审计,原乡镇教办室的债务不得留给学校。资产拍卖、变现所得全部用于当地教育。原乡镇教办室保管的农村义务教育有关档案资料等全部妥善移交至中心学校。

2、设立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一般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如无单设初中的,设在中心小学。中心学校由县教育局直接领导,同时接受乡镇政府监督和指导。

中心学校主要职责是:负责本乡镇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县教育局管理全乡镇师资队伍,实施教师晋职晋级、评优、培训等工作;负责所辖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教育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教育教学资料等。

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产生,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协调后,在教育系统内按有关程序选拔产生,中心学校校长按干管权限任命。

中心学校校长全面负责乡镇所辖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业务管理工作,依法享有学校人事聘用权、教育教学管理权。

中心学校配备校长1名,副校长按规定职数配备,并明确1名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本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心学校设校长办公室,办公室正、副主任各1名,负责办理本乡镇所辖学校教育管理日常事务;办事员1名,负责本乡镇所辖学校财务、统计及其它业务工作。

(三)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保证义务教育投入

1、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根据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国家有关工资标准、省津补贴发放的规定,实行县长负责制,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县级财政年度预算要保证初中每生每年15元,小学每生每年10元的公用经费差额补贴,并及时拨付到位。

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改造力度。中小学危房改造要以县为主,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项目审批、统一校园规划、统一勘探和图纸设计、统一工程投标和监理、统一资金管理。

中小学实施“两基”达标和改造办学条件所欠债务,由县政府在化解乡镇债务时统筹解决,县、乡两级政府要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追索债务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改革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办法。农村中小学上收县管理后,中心学校(含农村中心小学和农村初中)作为县级基层预算单位,其财务管理纳入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在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下,设立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具体负责中小学教育经费的统一核算、支出和管理。中心学校作为财务会计主体,负责所属学校和教学点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并对单位财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乡镇中心学校设置专职财会岗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管理规定。学校代收的费用应与杂费收入分开,实行单独核算管理,书本费用于直接购买课本和作业本,不计入学校收入。中小学杂费收入实行“校收、县管、校用”,即各校收取的杂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及时存入县级财政专户,中小学杂费收入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各校经费由各校使用。在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在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领导、管理下,收费统一纳入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后,一次性划拨至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由核算中心根据教育局编制核定的各校用款计划进行统一划拨。对各项教育经费,按照收支规范、事财统一、监督到位、快捷高效、方便学校的原则加强经费管理。

3、县财政、教育、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农村中小学杂费收入要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全部用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安排使用本校教育经费,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坐支行为,严禁挤占、挪用和平调中小学杂费收入和代收代支资金。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完善教育人事编制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县教育局会同县机构编制部门在省政府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具体情况及时分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报县编委批准执行。县财政部门依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核发人员经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而不在学校工作的人员,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县教育局和学校不得为其支付工资。对擅自离岗人员,根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予以除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县教育局会同县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生源变动情况,在核定的总编制内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乡镇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对因缺编造成教师短缺的,经县编委研究批准,采取公开招聘等方式从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选聘。

2、在县人才交流中心下设立教育分中心,承办本县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聘用前档案代管、外地拟调入教师试用期关系代管、未被单位聘用人员及辞职和辞退人员关系代管等事宜。

县教育局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乡镇、村无权聘任中小学教职工。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中心学校校长、农村初中校长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归口管理。担任农村小学、初中或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应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和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校长初任年龄,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校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5年,可以连任。

农村小学校长由中心学校提名,经中心学校考核后,由中心学校报县教育局批准任用,中心学校负责管理。农村中小学校长任用逐步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

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工的聘用制度。农村中小学任教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出教师队伍。积极推行教职工聘任制度,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限期清退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成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领导小组,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育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党办、政办、组织、宣传、监察、教育、财政、审计、人事、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具体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有关事项,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四、实施步骤

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并于8月底前完成。

(一)启动准备:*年7月22日至8月8日。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前期谋划和论证,完善实施意见。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4)

乡镇中心园,就是在乡镇所在地由乡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独立建制,有三个以上不同年龄班,按国家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履行幼儿园根本任务的学前教育机构。如今,很多农村地区力图以乡镇中心园辐射村级幼儿园(班)和培训村级幼儿园(班)教师,带动幼儿教育的整体和和谐发展。那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这种形式是否仍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实施中存在着哪些问题?应当如何促进贫困地区的乡镇中心园更好地培训村级幼儿园教师?

为了考察这些问题,笔者运用目的抽样和方便抽样的抽样方法,即出于获取研究样本的便利性,并按照研究的目的抽取能够为研究问题提供最大信息量的研究对象,选择西部某省一部级县为研究对象。该县具备贫困地区的特征,如该地农村为山区、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多、属部级贫困县。该地农村仅存在乡镇中心园和附设在小学的学前班这两种学前机构形式,还建立了“以省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园为主体的指导和服务网络”。在搜集资料时,本研究主要采用访谈法、观察法和文献查阅法,辅助使用了问卷调查法。资料搜集分两次进行,2006年9月和2007年6月分别在该地停留了半个月的时间,进行实地调查。

一、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必要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教育管理,要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其对乡镇幼儿教育的指导作用,乡镇幼儿保育、教育的业务指导由乡镇中心园园长负责”。可见,国家已从政策层面上认可乡镇中心园在农村幼儿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并鼓励和要求其发挥指导作用。由于培训学前班教师是发挥指导作用的内容和方式之一,为此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在部分程度上是国家教育政策的要求。

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是贫困地区农村幼教现实的需要。在我国,不同地区幼儿教育的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即使在笔者考察的同一个乡镇,乡镇中心园和学前班在发展水平和办园(班)质量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该地整个幼儿教育体系中,乡镇中心园是幼儿教育体系的枢纽之一。利用乡镇中心园承上启下的优势,把乡镇中心园作为实现农村幼教发展的基本载体,以乡镇中心园为点辐射学前班,是促进农村幼儿教育健康发展的可行途径之一。

(二)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可行性

在该地区,一个乡镇发展学前教育的落脚点在乡镇上,首先投资兴办的也是乡镇中心园。教育主管部门比较重视乡镇中心园的建设与发展,对其师资、设施、管理等各方面的投入力度和改善强度比较大。为此,该地乡镇中心园是农村幼教人力、财力、物力最集中的资源地,是农村学前教育的示范基础和骨干力量,具备培训学前班教师的条件。

具体来看,在地理位置上,该地的乡镇中心园都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所处位置交通便利,生源较为充足,人文环境较好;在师资上,该地有限的幼教专业人才都集中在乡镇中心园,且多为国家正式编制的教职工,工资待遇基本能得到保证,师资队伍相对稳定;在财力上,该地乡镇中心园大多属于全额或差额拨款的教育事业单位,其经费以国家财政预算安排为主。有相对机动的财力可以利用;在规模上,该地乡镇中心园的办学规模在本地区相对较大,场地较为宽敞。园舍、设备相对较好;在信息传递上,乡镇中心园与上级幼教机构的联系较为紧密和便利,可以直接上通县市级幼儿园学习到更为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践,还可以结合学前班的实际需要与之进行交流和帮扶。

二、乡镇中心园培训学前班教师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该地乡镇中心园因地制宜,组织学前班幼儿教师参加各项培训,并为其提供学习机会,带动了学前班幼儿教师的发展,为农村幼教发展贡献了力量。但是,当前乡镇中心园在培训学前班教师中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开展培训活动的效果。

(一)培训活动无计划

就教育主管部门来说,当地县和乡镇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制定了每学年幼儿教育发展规划,规划中只是要求乡镇中心园要开展培训学前班教师的活动,建议性地指出培训内容,但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培训哪些内容,更没有制定培训活动计划。在执行上级规定时,绝大多数乡镇中心园没有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这表现在:乡镇中心园往往不考虑学前班教师的需要。而是依据自己的方便开展培训活动;培训时间往往安排不当,将本应安排在学期初的活动安排在学期末;在履行完培训任务后一扔了之,没有记录和思考存在的问题;在培训中存在重复培训和随意培训,没有延伸和巩固培训的成效。

(二)培训形式较单一

问卷调查发现,学前班教师较喜欢“专题讲座”、“跟班见习”、“送课下乡”等培训方式,部分学前班教师希望在接受培训时能“亲自去上课,让老师找出存在的问题”。但访谈发现,该地乡镇中心园培训作用的发挥途径较为单一。以经济发展较好、幼儿入园(班)率较高的一个镇中心幼儿园为例。该幼儿园已经成立10多年之久,每学期举办1—2次的学前班师资培训活动,80%的培训采取了集中培训这一方式,即在乡镇中心园举办讲座、培训班、展示公开课、开展技能培训等;该乡镇中心园曾送课下乡5次,接待学前班教师来参观学习及业务咨询4人。除此之外,结对指导、包点支教、合作教研、资源共享等培训形式使用极少。

一方面,培训内容不全面,集中在室内外环境布置、教育教学技能、教玩具制作等较实际、易学会、有显性结果的培训内容,但“培训的东西只涉及教师本身,只让学前班教师学习立竿见影的、表面的东西,没有长远的考虑”;相对而言,对幼教政策宣传、幼儿园(班)管理、家园工作、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展活动等方面进行的培训较少,而实际教学中十分需要这些内容。如一位学前班管理人员认为,十分有必要教授怎么进行家园工作,因为“很多家长外出打工,孩子跟着公公(爷爷)奶奶,他们只把孩子送来读书,不知道怎么在家教育孩子”。再如,还需要教授如何进行分层教学,因为“学前班都是不同年龄混在一起的,年龄不同,教师对他们的要求也应该不同。幼儿园老师可以培训他们,怎么提出分层要求,进行分层教学”。另一方面,部分培训内容不符合学前班教师的需要。不少曾接受过乡镇中心园培训的学前班教师认为,幼儿园开展的活动是依据幼儿园的设备和条件设计和实施的,其教材、教学内容和学前班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这样的培训内容脱离了学前班实际。还有的教师认为,乡镇中心园教师培训的某些内容要求过高,自己纵使有心也无能为力。

(四)培训中双方地位的不平等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乡镇中心园过多展示了自己作为一名受过专业培训教师的优势,未将学前班教师看作平等的合作者和交流者。有的学前班教师感到,幼儿园教师“自我感觉良好”,看不起接受培训的学前班老师。一位小学负责人曾这样说,“幼儿园老师送课下乡,根本就认为学前班老师无知。(幼儿园老师)下乡的时候像总指挥指点江山一样教育学前班教师,这样不对,那样不行。”这或许说重了问题,但也反映了一定的现状,否则学前班老师不会认为,“我们确实不懂,自己也很自卑,因为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自己也认为自己没有能力、需要接受培训,但幼儿园老师这样的态度打击了学前班教师的积极性”。

(五)培训工作的监管力度小

该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在乡镇中心园执行上级规定开展培训活动时,由县和乡镇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其培训活动的开展。但因为权责不明、或者工作繁忙、人手不够等原因,这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只是要求乡镇中心园在学年末上报培训活动开展情况。除了这一规定,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极少或者根本不监督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的开展情况,更没有对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的开展进行较完整的考核。这导致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的责任感较弱和积极性差,个别乡镇中心园根本未履行培训和指导学前班教师的任务,还有很多乡镇中心园管理人员认为开展培训工作是上级领导的规定和附加的工作量。

三、促进乡镇中心园更好培训学前班教师的建议

以上诸多原因影响了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的效果,以至于有的学前班教师认为,“虽然每年都培训,都是走形式,没有实实在在的收获”。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和当地实际,笔者提出以下对策:

(一)制定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工作的规划

针对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无计划这一问题,县和乡镇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幼教政策和本地幼儿教育发展规划,立足本地实际,出台相应的规定和制定5年或者5年以上的长期规划。在规划中明确规定乡镇中心园在农村幼儿教育中的职责,尤其明确指出乡镇中心园需要开展培训活动的最终结果、基本内容、形式、考核方式等;规划中还可指出何时、以何种形式组织相应的会议或者活动,让各个乡镇中心园交流经验、互相学习。2、乡镇幼教管理部门结合县级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定5年内的近期规划;分解出近期规划,制定每一学年的短期计划,最好为乡镇中心园明确基本的培训内容和大致的培训形式,让其有步骤地开展活动。3、在制定规划时,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都应给予乡镇中心园一定的自,鼓励其在培训活动开展中多跟学前班教师和负责人进行沟通,制定更为具体和详细的培训活动开展计划。

(二)加强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的监管力度

针对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监管力度和责任感弱问题,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可以:1、县和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各自制定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乡镇中心园每学期一次汇报培训活动开展工作的执行情况。2、明确和区分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人员及其任务,并对监督者的工作进行监督。比如,乡镇中心校可在每学期进行一到两次的检查或者亲自参与该活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则可每学期听取乡镇中心园的汇报一次、到园亲自考察和督导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工作一次。3、将乡镇中心园培训活动开展列入乡镇中心园园长和幼儿教师的工作业绩范围,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成立相应的评审组,在学年末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4、在每次的督导和评估过程中,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发现、表扬和鼓励开展培训活动良好的乡镇中心园和个人,对其给予物质奖励。

(三)加大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该地特殊的经济、教育和文化现状严重制约了乡镇中心园示范作用的发挥及其效果。比如,在师资上,该地绝大多数学前班教师是由小学聘请的代课教师,她们的学历多为初中,收入相对低,这样的教师队伍流动性很大,给培训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基于此,各级教育部门要重视幼儿教育工作,加大经济投入力度:1、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每年从教育费附加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幼儿教师固定工资的按时发放,为后期持续培训奠定基础;还有少部分经费可有针对性地扶持和积极改善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2、由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发挥统领各个小学的职责,规定各个小学拿出一定比例的幼儿收费用于补贴和提高代课教师工资,尽可能稳定幼儿教师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3、乡镇教育主管部门每年拿出一定的费用用于促进乡镇中心园开展培训活动:一半费用用于支持和鼓励乡镇中心园,为其提供开展培训工作的费用,包括购买必需物品的费用、下乡送课的交通费和就餐费等,并对培训活动开展好的幼儿园教师给予物质奖励;一半费用用于支持和奖励学前班教师,包括补贴他们参加培训时需要的交通费和就餐费,对优秀学习人员给予物质奖励等。

(四)乡镇中心园需要提高自身素质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5)

自发文之日起至年月29日前

二、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

三、整改要求

各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定督导评估标准及本通知中的整改方案做好落实,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形成书面材料备查。

(一)乡镇人民政府

1、上报材料:《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事业发展表1-表5,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经费表一、表二)一式八表,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附带软盘1张,于1月31日前交区教育督导室刘慧娟同志收。

2、取证工作

加大力度,切实做好学生在外就学取证工作,实行一周一汇报,二周一核查制度(见附件2)

3、在辖区内公路两旁,乡镇、村(居)、学校所在地等显眼位置设定有关教育宣传的固定标语(内容可参照附件3)

(二)区财政局

对省、市级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要求追补的款项要尽快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指导、检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区教育局

继续加强对学校的检查与指导,重点围绕控辍保学、学籍管理、教师队伍建设重新核实、教学配套设施管理使用、新课程实施、校容校貌(特别是学生宿舍、食堂)等事项抓好落实。

(四)区教育督导室

协助区政府做好区级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复查整改工作,及时对乡镇及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

(五)区教师进修学校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6)

下面,我就“两基”攻坚工作,评估验收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两基”攻坚的重大意义

20*年年初,国家颁布了<<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20*年),这个<<计划是国家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制定的.旨在解决西部“两基”攻坚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扶持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提高国民素质,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实现这个计划,中央投入100亿元专项资金,采取集中投入,分布实施的原则,从20*年开始,到20*年,用4年时间帮助西部地区尚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市区以及*建设兵团的38个团场达到国家“两基”验收标准.100个亿中,给*地方分配了6.9个亿,还给*生产建设兵团3个亿,加起来近10个亿,自治州州直分到了近9000万,这是历史上中央给教育拨款最多的一次,是史无前例的.到20*年在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改变西部地区教育落后面貌而确立的重大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大意义.一是实施西部“两基”攻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二是实施西部“两基”攻坚是树立和落实新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五个统筹”的集中体现,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受教育需求的重要保证.三是实施西部“两基”攻坚是西部大开发的奠基性工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自治州两基攻坚的目标

(一)到20*年,州直基本实现“两基”的目标,

“两基”目标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初中生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扫除青壮年文盲,青壮年文盲率降低到3%以下

(二)到20*年州直四县均完成两基攻坚并转入巩固提高阶段,申报*县20*年底以前通过自治区的“两基”评估验收,使州直“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77.7%;申报*县20*年通过验收,使州直“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82.46%;申报*县20*年上半年通过验收;申报BB县20*年下半年通过验收,

“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三)20*年,四县中的21个乡镇场要通过自治州两基验收;20*年要有23个乡镇场通过验收;20*年,要有12个乡镇场通过州级验收;20*年剩余3个乡通过州级验收

三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实施“两基”攻坚,首先要明确州﹑县﹑乡三级政府责任,然后按各自职责,落实责任,并且还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地﹑州﹑市级人民政府承担着农村义务教育的领导责任.近年来,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教育事业.20*年4月,自治区“两基”攻坚工作会议一结束,州党委和州人民政府就及时召开了自治州“两基”攻坚工作会议,并成立了自治州“两基”攻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两基”攻坚的具体事务.在会议结束后的一周时间内,

“两基”攻坚办就安排布置和审核论证完毕四个攻坚县的“两基”攻坚实施规划,再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起草并论证了<<*自治州“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20*年),经州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给自治区三部委.随后,

“两基”攻坚办先后二次召开论证会,并对四个攻坚县<<“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工程规划方案进行实地勘察和调研,于五月底向自治区上报了<<*自治州“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工程规划方案

按国家有关要求,自治州加强了教育督导工作.去年以来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代表州人民政府以*县为重点,以点带面,加强督导,经常深入县乡学校,通过过程性督导,督察和指导县乡“两基”攻坚工作.还为各县培训“两基”攻坚包括建档人员达千余人次,对各县“两基”攻坚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在州政府教育督导下,四个“两基”攻坚县的政府及“两基”攻坚办以积极的态度﹑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两基攻坚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使“两基”工作有了明显的推进,为我们这次评估验收创造了条件

(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的责任非常重大

“两基”攻坚目标最终要落实到县,因此,在“两基”攻坚工作上县人民政府肩负主要责任.县级政府的责任有十项,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统筹规划责任,二是经费保障责任,三是教育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在“两基”攻坚中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提高入学率,控制辍学率,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划拨教育必须的土地,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这些工作都是乡镇政府要认真作好的工作.这次评估验收,是以乡为单位的州级“两基”评估验收,乡镇政府在总体上的工作力度和水平,也反映着政府的工作力度和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是建立和完善“两基”攻坚保障机智重要的内容之一.要本着依法行政﹑依法施教﹑依法追究责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及<<两基攻坚责任书的有关条款,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追究责任;因工作失职未能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的;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达到实施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要求的;对学生辍学未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的;没按<<“两基”攻坚责任书规定的时间实现两基目标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两基”实施规划目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是要新闻媒体曝光,二是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责任的追究要重在落实,不能口头上讲要追究,事情出来了,却不追究,而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互相推委﹑不了了之.建立和完善“两基”攻坚的责任追究制度,是要有一个过程,但州县两极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来,因为实行责任追究对实现“两基”攻坚目标意义重大,切不可敷衍了事

当前作好“两基”攻坚工作首先要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县委﹑政府要认识到位,强化责任意识,突出一把手抓教育,实行教育一把手工程.把“科教兴县”战略体现在抓经济必须抓教育,抓教育就是从根本上抓经济的要求上.把实现“两基”的目标任务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富民强县的第一要务.要推动“两基”攻坚要解决两个认识问题,一是强化各级领导

“两基”重中之重的战略意识,树立起重教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县乡领导同志有为官一任,造富一方,尽快出政绩的思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恰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教育处于基础的战略地位,我理解这个基础与战略地位,就是说,抓教育不能一蹴而就,它难以立竿见影,必须着眼于长远.教育的绩效体现在长远的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缓慢地释放出其能量.加之穷财政要办大教育,更增加了重视教育的难度,但教育不论是对经济发展,还是稳定都是一种治本之策.二是树立起既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更要自力更生的思想.坚决克服单纯依赖等待的思想,尤其是“早普九吃亏,迟普九得利”的消极思想,是当前推动攻坚工作的大忌.在这个问题上,希望同志们不要一味埋怨政策,国家已经尽力了,我们既要从自己的角度想,更要从孩子们的角度想问题.早普九则孩子早受益,晚普九则孩子晚受益

四坚持标准,完善评估验收各项工作环节

这次以乡镇为单位的州级“两基”评估验收,是按照<<*自治州“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20*年)和四个攻坚县制定的规划时间表安排的,四个攻坚县规划有21个乡镇场在20*年初实现“两基”目标.此次验收的对象就是这21个乡镇场和县城中小学.20*年底还将要验收规划中要实现“两基”目标的23个乡镇场,20*年有12个﹑20*年有剩余3个乡镇场受验收,这样四个攻坚县的69个乡镇场都要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县级评估验收前先通过州级的评估验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县级政府要作好“两基”评估验收的自查自评工作,要做到乡乡查﹑校校查,不能有空白和遗漏,州地市级政府的验收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考虑到自治区也有乡乡查的规定,并考虑县级的自查自评工作还未落实到位,因此州政府组织的评估验收团将按照乡乡查﹑校校查﹑不留空白的办法进行

进行以乡镇场为单位的州级“两基”评估验收,是为了督促乡镇场先期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提高两基人口覆盖率,从而促进普九和扫盲事业全面发展.通过验收﹑监督和检查县乡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其他办学机构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实施普九和扫盲的情况,教育统筹规划﹑经费筹措与使用﹑教育管理,教育质量等情况,从而正确客观地评价县乡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其他办学机构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实施义务教育在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教育投入,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

评估验收团的评估验收,将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评估验收办法和标准进行,要将是否如期按自治区﹑自治州与各县“两基”规划实现“两基”目标作为评估验收工作必须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严格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评估验收工作要将定点检查和面上评估结合起来进行.此外,对二期义教工程﹑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均要进行检查评估以保证投入的有效使用和工程质量.评估团成员要重在查实情﹑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走过场,要以执政为民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遵纪守法,敢于讲真话,公正评价.发现弄虚作假要坚决制止并逐级向上反映,严肃处理,实行一票否决.为提高评估验收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国家教育督导团的通知要求,要建立两基评估验收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为县乡“两基”进展情况,主要指标达标程度,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天.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都要设立两基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在评估验收团对各县乡进行评估验收时,要求县乡政府要通知安排好教育﹑财政﹑计划﹑公安,包括乡镇财政所﹑农经管理站两基办学校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与业务人员监守岗位﹑配合工作,不能因为被评估单位人员缺勤而延误评估验收工作.此外还要安排好直接配合评估验收团各组工作的联络员和工作人员

通过此次评估验收并通过公示的乡镇场,州人民政府将发给“两基”合格乡镇场证书和奖牌,没有通过评估验收的乡镇,评估验收团在评估验收结束前的反馈时,将要求这些乡镇限期整改,并将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限期满后,由州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复查,如还不达标,就要严厉追究县乡主要领导的责任和相关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7)

1、近年来,我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科教兴县”战略稳步推进,“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已经确立,“两统一专”制度全面落实;教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中小学实验教学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步伐加快,高中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大,危漏校舍改造和小学布点调整走在全市前列;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管理步入正轨,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民办教育蓬勃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教育投入渠道不畅,体制不活;教育观念相对滞后;内部管理体制不顺;教师数量不足,分布不均匀,结构不合理;高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数量不足,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教研、学研、考研工作整体还显薄弱等。所有这些问题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正确把握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切实增强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创建西部教育强县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抢抓西咸教育同兴的历史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努力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为建设西部强县和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4、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逐步建立完善学校德育教育体系,选定爱国主义教育、科技教育、军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接受教育。开展治理网吧等经营场所的专项活动;清理不良的音像制品及图书;取缔校园周围50米以内的经营摊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一代新人。

——继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控制学生辍学。加快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进程,分类启动“校校通工程”。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完成第二轮小学布点调整任务。积极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不断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建设。到年,创建市级示范初中、小学各5所,创建教育强乡镇8个。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快高中标准化建设,扩大高中招生面,提高高中教学质量。到年,泾干中学完成高中标准化建设任务,云阳中学争创市级重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5%以上,高考二本上线人数每年净增100人,全县二本上线人数稳定在1000人以上。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城区及条件成熟的城镇学校逐步实行学前三年教育,其它地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到年,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各1所,全县3-6周岁儿童入园(班)率达到85%以上。

——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县职业中专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灵活的专业和学制,面向农村扩大招生规模。各乡镇农技校要以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为重点,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农科教”结合。

——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快民办学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到年,全县民办教育单位发展到50家,在校学生达到10000人,固定资产超亿元,创建规范化民办学校10所。

二、理顺教育管理,推进体制创新

5、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县政府负责实施教育规划,建立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教育经费的筹措,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动员适龄儿童入学,依法组织农民义务劳动和筹集资金进行危房改造;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负责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教育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撤销乡镇教育组建制,设立乡镇中心学区,设学区长1名,配备工作人员2—3名,统筹管理辖区教育工作,原乡镇教育组人员全部调整充实到教学一线。

6、理顺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上级划拨的教育专款由财政、教育部门共同管理,资金专户设在财政局,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中小学学杂费管理,县直各校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乡镇中小学由教育部门集中管理。中小学代办费不纳入“收支两条线”。

7、完善干部队伍管理体制。泾干中学的正职、副职,云阳中学、永乐中学、石桥中学、职业中专的正职,由县委常委会研究任免;县政府督学,云阳中学、永乐中学、石桥中学、职业中专的副职,由县委组织部研究任免;高中中层、学区、初中段的所有领导干部,由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乡镇完全小学校长由乡镇学区长提名,乡镇党委考察,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乡镇党委任免。教育部门要改革中小学校长和中层选拔任用办法,建立选任、考任、竞聘上岗相结合的新机制。

8、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体制。编制部门负责核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数额。教育部门负责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和业务考核等工作。每年根据教师缺编、缺岗情况,由人事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从取得教师资格的师范或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教师职业强化培训。人事、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教手续。

9、规范教育督导体制。推行以教育行政为主体,以教育科研、教育督导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管理体制。建立“两级三类”督导队伍和“三级两类”教研队伍。在乡镇一级,成立督导室和教研室,与现有的中小学、农技校和家长学校,形成“三校两室”的管理格局。

10、完善民办教育管理体制。鼓励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民办教育,凡个人投资达到学校总资产51%以上的,给予冠名权。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由教育部门依法负责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和办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及时报告县政府,并通报教育部门。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供资金保障

11、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依法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依照市颁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年45元,小学每生每年25元),力争拨付到位。教育、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使用。对于“普九”欠帐,由县、乡、村三级落实责任,制定计划,逐年偿还。坚持教师工资优先发放制度。对历年拖欠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乡镇制定计划,尽快兑付到位。

12、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对非义务教育学段,实行政府、社会和个人成本分担机制。积极推行教育建设贷款、助学贷款、教育储备,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自愿捐资助学。认真贯彻“一事一议”的规定,鼓励农民群众采取自愿捐资助学、投工投料等方式维护和修缮农村小学校舍。

13、设立政府津贴发放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政府津贴发放,同时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小学布局调整、高考奖励、教育科研成果奖励、优秀教师奖励、师资培养培训和新课程改革。

14、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教育、财政部门要定期会同监察、审计、教育督导部门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15、改革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改革中小学行政和后勤服务制度,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加强教研教改,建立素质教育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建立中小学校长任期考核档案,实行任期目标制度、“末位淘汰”制度和教育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业务考核和业绩公示制度,实行学校、教师的双向聘用制度。建立教师学历达标制度。凡3年内未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由高学段向低学段顺向分流;4年内仍未取得合格学历者,清退出教师队伍,档案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稳定教师队伍,建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动态管理的政府津贴制度。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积极开展评优树模活动,每年在教师节前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奖励。制定稳定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的优惠政策,每年从高等师范院校招聘一定数量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整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健康。关心教职工生活,为他们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16、以名师促名校,积极实施“1386”工程。力争在5年内,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培养学科带头人100名,教学能手300名,骨干教师800名,教坛新秀600名,从而以点带面,促进中小学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五、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7、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和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教育、人劳、发展计划、财政、国土资源、公安、文体事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主要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也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育领导机构,加强对乡镇教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同时,建立县级领导包抓高级中学制度。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8)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省、县有关指示精神为依据,开展计划生育后进村帮促活动,整顿建设好村级领导班子,配齐配强计划生育队伍,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引导和帮助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使计划生育工作具有扎实基础,后进村计划外生育得到有效遏制,少数单位的计划生育被动落后局面明显改变,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发展,整体水平全面提高。

二、标准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后进村帮促范围:①2001年以来有计划外生育(非法抱养)的;②党员干部带头或包庇纵容亲友超生的;③村“两委”班子软弱瘫痪,村级计生队伍不健全,经常性工作靠乡镇包办的;④出现恶性案件和有积案的;⑤有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帮促的。

按照上述标准,各乡镇(街道)要对所辖村居逐一进行清理摸底,确定出后进村名单,同时落实相关部门的帮促责任和奖励措施。县从乡镇(街道)上报的后进村中,确定县级重点帮促的村,实行县乡共同帮促,进行限期转化。

三、帮扶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广造舆论,大造声势,形成良好氛围,为后进转化奠定基础。

2、建立包后进转化制度。对重点帮促的后进村,要建立党委政府成员与计生专业人员包村责任制,明确帮促单位、帮促领导、具体人员和奖惩措施,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一年内实现后进转化。

3、加强工作督查。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每月要对帮促村进行督查,县里由计生局牵头,每季度一次对县乡帮促村进行重点调度。要建立微机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分析、掌握情况,每季度上报一次工作动态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实施依法管理。村委要与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合同,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并落实村干部包户到人责任制。对违反合同者,要运用法律诉讼程序处理,依靠法制解决问题。

5、强化日常管理。村级要健全育龄妇女小组长例会制度、孕情查访制度、孕期随访制度和术后、产后及避孕药具随访制度,把好生育计划安排、措施落实、查环查孕、奖惩政策落实、遗留问题处理等关口,堵塞漏洞。要健全村级协会组织,发动协会会员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进村民自治和知情选择工作,解决管理方式一刀切的问题,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四、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把帮促活动作为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上重要议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帮促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督查落实,确保帮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一是加强领导。县里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计生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等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局)。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帮促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帮促活动。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帮促活动实施意见,明确帮促任务,确定帮促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奖惩制度,实现转化目标。

三是加强分类指导。班子瘫痪的村,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街办)要采取措施,整顿好班子。按照“四制”改革要求,配齐、配强村计生主任和育龄妇女小组长,通过村级提留和乡级统筹解决好他们的待遇问题。因其它原因无力支付的村,由乡镇负责发放村计生主任工资,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

四是建立届期考核、下届移交及责任追究制度。乡镇党委、政府要与帮促单位和后进村签订责任书,明确帮促责任和目标,双方实行同奖同罚。本届党委、政府任职期间,后进村不能自治的,要建立移交手续,继续帮促,直至全面实现帮促目标。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9)

[关键词]农村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政府责任

[中图分类号]G6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04(2013)09-0001-05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若干意见》强调要“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从本质上看,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是指以县、镇、村基层政府(组织)为主导,以建构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为基本目标,以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为主要追求的一系列制度设计。其中,服务对象的公共性、组织管理的政府主导性、举办机构的多元性、资源配置的均衡性、政策制度的创新性是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应然特征。

自2010年起,我国实际上建立了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一方面,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与执行以县为主;另一方面,下位政策的出台也以县为主。然而,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并未真正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以致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进程迟缓,基层政府的责任意识、职责担当还相当欠缺。最近发生的河北平山两河村幼儿园园长投毒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基层政府责任缺位所导致的恶果。在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构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过程中,县、镇、村三级基层政府(组织)各自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形成何种关系,这是本文要讨论的重点。

一、系统设计与统筹发展:县级政府主要责任

与中央、省(区、市)级政府相比,县级政府处于行政管理和政策落实的前沿,对基层群众的学前教育需求最了解,因此,以县为主构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具有行政合理性与法理正当性。在各地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县级政府有关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种种政策中,我们可以看到,县级政府通常都把自己的主要责任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区、市)有关学前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等,制订县域内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管理辖区内的学前教育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例如,《古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指出,“建立县级统筹、县乡(镇、街道)共建的管理机制”。分析起来,县级政府主要承担如下六项责任。

1.系统设计

作为基层政府,县级政府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要从发展民生的角度,根据本地区的文化历史、经济社会发展、行政传统、百姓诉求等,对县域范围内的学前教育资源进行系统整合,拟订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方针,理顺学前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学前教育与整体教育发展的关系。

就东部经济社会发达地区而言,县级政府在构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时,可以采取以乡镇为主的方式,如江苏张家港;就东部经济社会中等发达地区而言,则可采取县乡共建的方式,如江苏如皋;而在东部经济社会欠发达地区,只能采取以县为主的方式,如江苏灌南。

2.制定政策

县级政府有必要制定系列政策,从制度层面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驾护航。虽然目前已有一些县级政府制定了全方位的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在规划布局、组织保障、财政投入、收费管理、教育督导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整体而言,各地县级政府面向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政策还不是很多。

3.规划布局

如果县级政府能对区域内县、镇、村学前教育三级网络进行科学规划布局,那必将有利于解决农村地区的入园难问题,而河北平山的园长投毒案也有可能得到预防。

从目前全国的状况看,一方面,许多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缺少规划,公办幼儿园布点较少,一些地区远未达到每个乡镇建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另一方面,一些县级政府在规划布局时没有通盘考虑人口分布、人口流动、入园半径等因素,布点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以发生园长投毒案的河北平山为例。方圆几公里内就有两家幼儿园,且都是无证办园。幼儿园的密集分布与不规范办园为两家幼儿园的恶性竞争埋下了隐患。

4.组织建设

在我国大多数县域,镇、村幼儿园都比较分散。为此,可以考虑建构从县教育部门、镇文教办(中心幼儿园)到村办园(村办学点)的幼教行政服务网络。从而通过组织建设保障学前教育的基本质量。例如,山东沂水独具特色地建立起了县、镇、村三支队伍:一支是由县教体局、县实验幼儿园相关人员组成的县幼教管理队伍,一支是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和村办园(村办学点)园长牵头的乡镇幼教园长队伍,一支是由各学区园、小学附属幼儿园、村办园(村办学点)园长组成的园长队伍。这三支队伍构成了沂水县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雏形。

从宏观的角度看,就组织建设而言,县级政府还应该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或学前教育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由政府各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如发展规划、经费投入、教师待遇等。

5.经费投入

毋庸讳言,政府的责任担当是以财政投入为先导的。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更需要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在西部,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国家专项拨款;在中部,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是中央奖补与地方投资并重;而在东部,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是地方政府的核心责任。

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是由县、镇、村三级构成的,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重在保证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那么,村幼儿园如何发展?在一些地方,村幼儿园之所以难以健康发展,恰恰是因为受到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挤压,政府的有限财力与方圆几公里内的生源都被乡镇中心幼儿园吸收了。河北平山两河村的幼儿园就处于这种状态,换句话说,这些幼儿园处于典型的自生自灭状态,不仅得不到政府的经费支持,而且还要向村委会交纳10000元的年租金,且租金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

政府有促进底层公平的基本责任,有提供基本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毫无疑问,在农村学前教育的成本分担中,政府应挑大头。如果县级政府凭自身的财力无法保证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则需要通过省(区、市)乃至中央转移支付或专项方式来解决。只有建立起学前教育长效投入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才能保障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行。

6.督政督学

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县级政府还要进行督政、督学工作。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各地基本上都把县域范围内新建或改扩建幼儿园包括乡镇中心幼儿园等设定为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如山东沂水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县政府督查节点计划,定期了解各乡镇幼儿园建设进度并及时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在督政的同时,县级政府教育部门通常也会对县域范围内农村学前教育的质量进行督学。

在河北平山两河村幼儿园园长投毒事件的相关报道中,公众大多指责投毒者的险恶用心,却忽视了政府在督政督学上的重大失误。学前教育作为一项“良心工程,不能只靠办园者自身的良心,更何况良心是很难抵挡住利益的诱惑的。平山投毒事件完全是政府退出后学前教育必然会发生的‘市场化之伤’”。这种“市场化之伤”既可能表现为对儿童生命的无视,也可能表现为入园困难,或者学前教育质量低劣。

二、辖区管理与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政府主要责任

在2010年前,我国农村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实际主要落在乡镇一级政府。乡镇政府管理层级低,行政权力有限,特别是分税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的可支配财力大大下降,难以承担学前教育管理的重要责任。2010年后,学前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在县、镇两级政府间实现了分担。总的来说,乡镇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做好日常管理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但具体来说,全国各地乡镇政府在构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责任并不一样。在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要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学前教育。在县乡共建的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承担的主要责任是管理与监督。

1.全面负责:乡镇为主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的主要责任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差异很大。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分布在两类地区:一类是乡镇经济社会发达地区,如江苏张家港。在张家港,学前教育发展基本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即幼儿园按属地划分,属于哪级政府辖区,就由哪级政府全面负责。在张家港的36所公办幼儿园中,只有4所教办园和2所机关园由县财政负责。其余30所皆由乡镇财政负责。这意味着乡镇政府承担了30所幼儿园从规划基建、队伍建设、经费支出到保证保教质量等的所有责任。还有一类是东部经济社会不发达地区。这类地区因为没有中央专项、省(区、市)级转移支付,县级财政又捉襟见肘,所以乡镇政府不得不选择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学前教育。然而,由于这是乡镇政府的被迫选择,而乡镇政府本身的财力其实并不足以承担发展属地学前教育的重任,所以这些地区的学前教育发展很可能变成类似河北平山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边缘格局。

从理论上讲,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乡镇政府用统筹的眼光发展区域内的学前教育,包括规划、投入、管理等。以规划为例。乡镇政府要根据人口规模与服务半径,全面规划区域内的幼儿园布局,保证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所合格幼儿园,每个自然村至少建设一个合格办学点。在条件特殊的地区,可以按每万人一所幼儿园的标准规划布局,在边远地区、山区可以设置流动教学点或走教点。以确保区域内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全覆盖。

2.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县乡共建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的主要责任

在县乡共建的管理体制与财政分担体制下,乡镇政府的主导责任非常明确,即办好属地内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包括规划、选址、基建、队伍建设、质量保证、周边环境治理等。

除了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外,县乡共建下乡镇政府的重要职能还包括对村办幼儿园的建设、管理与指导等。如山东日照规定,“各区县探索推行乡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形成区县教育局一乡镇中心幼儿园一村办幼儿园的管理体系。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承担起指导村办幼儿园的责任”。然而,因为对乡镇一级在发展学前教育方面的政绩考核远不及县一级那么明确、细化,所以乡镇政府在办好中心幼儿园(办学点)的同时并不一定会下大力气解决村办幼儿园(办学点)的布点、投入、管理、指导问题,致使村一级幼儿园的发展处于相对混乱状态。

3.管理与监督: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的主要责任

在我国大多数经济社会不发达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多采取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从而保证在县级层面统筹资源,保障农村学前教育良性发展。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的投入职能被弱化,管理与监督职能被强化,即乡镇政府要负责辖区内幼儿园的建设规划、周边环境治理等,扶持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民办幼儿园发展。不过,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下,许多乡镇政府缺少主动发展区域内学前教育的积极性。同时,由于财力不足,许多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学前教育的发展有心无力。然而,无论如何,乡镇政府不能推卸对辖区内学前教育的管理与监督责任。

三、举办幼儿园与协助管理:村级组织主要责任

《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若干意见》也强调要“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乡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从我国现有的政策体系来看,很少有政策文本明确规定村级组织发展学前教育的具体责任,大多数地区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都是将发展村级学前教育的责任放在乡镇政府的责任范围内的。政策文本上的未加说明,并不意味着村级组织不需要承担发展学前教育的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村级组织在发展辖区内学前教育方面仍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村级组织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会有所不同。详述如下。

1.投入主体与协助管理:经济社会发达地区村级组织的主要责任

在我国的一些经济社会发达地区,不仅县镇之间在发展学前教育上实行以镇为主、县级统筹的管理体制,而且镇村之间也采用这种分担模式,即采取以村为主、乡镇统筹的管理方式。在地方政府确有实力的情况下,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下移是可行的,也是与行政管理思维中的属地管理原则相一致的。例如,《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组织是行政村幼儿教学点的投入主体,负责协助乡镇政府维护幼儿园的治安和幼儿教学点的建设与维修,要按照‘规模适度、接送方便、安全实用’的原则,结合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科学布局和建设,办好规范的村幼儿教学点,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村镇一体化管理模式”。从这一规定来看,村民自治组织不仅是村办教学点的投入主体,而且还要在区域范围内进行村办教学点的规划布局,负责村办教学点的治安以及建设与维修等工作,配备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等,承担着规划者、投入者、建设者、管理者的多重角色。

2.改扩建村幼儿园或教学点:经济社会欠发达地区村级组织的主要责任

在经济社会欠发达地区,村级组织自身财力有限,无力扮演投入者、建设者角色,其管理者职责的履行也需要上级财政的支持。从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来看,大多数地区都强调在农村地区要采取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策略,同时对调整出来的小学富余校舍加以利用,改造、扩建为村幼儿园。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10)

二、主要内容

1、确定机构和编制。乡镇计生办属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编制4-5人,计生办主任1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乡镇人民政府下设机构,事业编制3-4人,服务站站长1人,服务站站长享受副科级待遇。

2、调整补充人员。各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县人劳、卫生、计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全县计生和卫生系统内公开招考。原则上要求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医务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医学职称。同时,由县人劳、卫生、计生部门共同负责,将乡镇卫生院的妇产科设在乡镇计生服务站,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的技术服务力量,实现卫计联手,资源共享。

3、乡镇计生办、服务站职责分开。乡镇计生办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执法主体,行使依法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口计划与统计、计生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督促计划生育节育手术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不承担依法管理责任,主要从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干部培训、节育手术的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工作。乡镇计生办是乡镇计生服务站的行政主管单位,对其实施督促指导、考核评估和国有资产监管等。乡镇计生服务站在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完成乡镇计生办下达任务的基础上,享有内部用工、分配、财务、管理等自。

4、建立并实行以“四制”为主要内容的计生干部人事管理体制。

(1)实行服务站站长考任制。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任期三年,在任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如岗位发生变动,副科级待遇随之取消。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要在明确其任职资格、招考程序、职责任务、任职年限、任期目标和考核管理办法的前提下,面向计生、卫生系统公开招考。具体招考和管理工作由县组织、计生、卫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县计生部门负责制定乡镇服务站站长的招考程序和办法、招考条件、职责任务、任职年限、任期目标和考核管理办法。县组织部门负责按照招考条件和招考办法实施乡镇服务站站长的招考工作,同已考任的服务站站长按任职年限签定聘任合同。县卫生部门负责积极在本系统作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乡镇服务站站长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2)实行全员合同制。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要实行全员合同制。即由乡镇人民政府同所有上岗人员签订岗位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凡未签订岗位合同的一律转岗分流,由乡镇人民政府另行安置。乡镇计生办、服务站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和调配的,要征得县计生局同意,再由人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3)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制定本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年度和中、长期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同时,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六比”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提高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素质。

(4)实行绩效工资制。各乡镇对计生办和服务站的全体工作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按照“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定酬”的原则,根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按比例发放工资。

三、实施步骤

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从今年月15日开始,到年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制定方案阶段。主要任务是大力宣传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文件;认真组织全县计生系统干部学习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广大计生干部对人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由组织、人劳、卫生、计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本着“积极、稳妥、有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全面实施改革方案。着重理顺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的关系;按要求搞好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的考任;确定乡镇计生办、服务站一般工作人员;签订计生办、服务站全体人员的岗位合同;拟定计生办、服务站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制定计生办、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对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做好补救工作,使改革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组织、财政、编制、人劳、计生、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要成立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上的总体安排,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基层计生人事制度改革顺利开展。

乡镇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篇(11)

1、近年来,我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科教兴县”战略稳步推进,“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已经确立,“两统一专”制度全面落实;教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中小学实验教学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步伐加快,高中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大,危漏校舍改造和小学布点调整走在全市前列;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管理步入正轨,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民办教育蓬勃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教育投入渠道不畅,体制不活;教育观念相对滞后;内部管理体制不顺;教师数量不足,分布不均匀,结构不合理;高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数量不足,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教研、学研、考研工作整体还显薄弱等。所有这些问题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正确把握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充分认识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切实增强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西部教育强县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抢抓西咸教育同兴的历史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努力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为建设西部强县和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4、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逐步建立完善学校德育教育体系,选定爱国主义教育、科技教育、军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接受教育。开展治理网吧等经营场所的专项活动;清理不良的音像制品及图书;取缔校园周围50米以内的经营摊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一代新人。

——继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控制学生辍学。加快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进程,分类启动“校校通工程”。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完成第二轮小学布点调整任务。积极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不断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建设。到2008年,创建市级示范初中、小学各5所,创建教育强乡镇8个。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快高中标准化建设,扩大高中招生面,提高高中教学质量。到20*年,泾干中学完成高中标准化建设任务,云阳中学争创市级重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65%以上,高考二本上线人数每年净增100人,全县二本上线人数稳定在1000人以上。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城区及条件成熟的城镇学校逐步实行学前三年教育,其它地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到20*年,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各1所,全县3-6周岁儿童入园(班)率达到85%以上。

——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县职业中专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灵活的专业和学制,面向农村扩大招生规模。各乡镇农技校要以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为重点,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农科教”结合。

——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快民办学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到20*年,全县民办教育单位发展到50家,在校学生达到10000人,固定资产超亿元,创建规范化民办学校10所。

二、理顺教育管理,推进体制创新

5、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县政府负责实施教育规划,建立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教育经费的筹措,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动员适龄儿童入学,依法组织农民义务劳动和筹集资金进行危房改造;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负责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教育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撤销乡镇教育组建制,设立乡镇中心学区,设学区长1名,配备工作人员2—3名,统筹管理辖区教育工作,原乡镇教育组人员全部调整充实到教学一线。

6、理顺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上级划拨的教育专款由财政、教育部门共同管理,资金专户设在财政局,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中小学学杂费管理,县直各校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乡镇中小学由教育部门集中管理。中小学代办费不纳入“收支两条线”。

7、完善干部队伍管理体制。泾干中学的正职、副职,云阳中学、永乐中学、石桥中学、职业中专的正职,由县委常委会研究任免;县政府督学,云阳中学、永乐中学、石桥中学、职业中专的副职,由县委组织部研究任免;高中中层、学区、初中段的所有领导干部,由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乡镇完全小学校长由乡镇学区长提名,乡镇党委考察,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乡镇党委任免。教育部门要改革中小学校长和中层选拔任用办法,建立选任、考任、竞聘上岗相结合的新机制。

8、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体制。编制部门负责核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数额。教育部门负责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和业务考核等工作。每年根据教师缺编、缺岗情况,由人事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从取得教师资格的师范或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教师职业强化培训。人事、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教手续。

9、规范教育督导体制。推行以教育行政为主体,以教育科研、教育督导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管理体制。建立“两级三类”督导队伍和“三级两类”教研队伍。在乡镇一级,成立督导室和教研室,与现有的中小学、农技校和家长学校,形成“三校两室”的管理格局。

10、完善民办教育管理体制。鼓励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民办教育,凡个人投资达到学校总资产51%以上的,给予冠名权。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由教育部门依法负责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和办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及时报告县政府,并通报教育部门。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供资金保障

11、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依法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依照市颁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初中每生每年45元,小学每生每年25元),力争拨付到位。教育、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使用。对于“普九”欠帐,由县、乡、村三级落实责任,制定计划,逐年偿还。坚持教师工资优先发放制度。对历年拖欠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乡镇制定计划,尽快兑付到位。

12、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对非义务教育学段,实行政府、社会和个人成本分担机制。积极推行教育建设贷款、助学贷款、教育储备,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自愿捐资助学。认真贯彻“一事一议”的规定,鼓励农民群众采取自愿捐资助学、投工投料等方式维护和修缮农村小学校舍。

13、设立政府津贴发放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政府津贴发放,同时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小学布局调整、高考奖励、教育科研成果奖励、优秀教师奖励、师资培养培训和新课程改革。

14、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教育、财政部门要定期会同监察、审计、教育督导部门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15、改革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改革中小学行政和后勤服务制度,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加强教研教改,建立素质教育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建立中小学校长任期考核档案,实行任期目标制度、“末位淘汰”制度和教育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业务考核和业绩公示制度,实行学校、教师的双向聘用制度。建立教师学历达标制度。凡3年内未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由高学段向低学段顺向分流;4年内仍未取得合格学历者,清退出教师队伍,档案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稳定教师队伍,建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动态管理的政府津贴制度。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积极开展评优树模活动,每年在教师节前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奖励。制定稳定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的优惠政策,每年从高等师范院校招聘一定数量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整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健康。关心教职工生活,为他们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16、以名师促名校,积极实施“1386”工程。力争在5年内,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培养学科带头人100名,教学能手300名,骨干教师800名,教坛新秀600名,从而以点带面,促进中小学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五、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7、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和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教育、人劳、发展计划、财政、国土资源、*、文体事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主要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也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育领导机构,加强对乡镇教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同时,建立县级领导包抓高级中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