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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2-20 03:22:00

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1)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推进镇村公交发展是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县(市、区)、乡(镇)政府是推动镇村公交发展的责任主体,交通、财政、规划、公安、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管理服务,为镇村公交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推进镇村公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需求特征,探索合理模式和路径,调整好各方利益,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不断总结,稳步推进。

3、政策创新、保障到位。推进镇村公交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树立城乡一体、均等服务、以人为本、节约经营的发展理念,创新制定政策措施,提供组织领导、财政资金、道路设施、站亭建设的综合保障,切实提高镇村公交运行质量和覆盖水平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出行。

三、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确保全市60%以上乡镇开通符合标准的镇村公交,其中重点中心镇100%开通。镇村公交公司化经营率100%,运行车辆GPS安装率100%,运行车辆符合国家排放要求100%。

具体年度目标:年,优先选择重点中心镇,确保邗江区5个以上,各2个以上乡镇开通镇村公交;2012年,邗江区80%以上,30%以上乡镇开通符合标准的镇村公交,其中重点中心镇100%;2013年,50%以上乡镇开通符合标准的镇村公交;2014年,0%以上乡镇开通符合标准的镇村公交。

四、建设要求

1、镇村公交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乡(镇)政府是发展镇村公交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要编制县域镇村公交线网规划,出台镇村公交发展的扶持政策。

2、镇村公交的内涵。镇村公交是指以乡镇为单位或者相邻几个乡镇为片区,连接乡镇至行政村(镇与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具有公交基本特征的客运线路。

3、镇村公交的标准。镇村公交实行公司化经营、低票价运行,运作模式实行“五定五统一”(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站点、定票价,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调度、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正常运行时间一年以上,服务质量考核优良,旅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建有农村客运站的,镇村公交进站经营,并与县乡客运班线实现无缝衔接;班次平均间隔时间应满足出行需求;统一选用符合基本技术要求的经济型车辆,统一喷涂镇村公交标识;车容车貌良好,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统一安装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公示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和线路走向图;镇村公交的开行和运行符合《省农村客运班车安全保障工作规定》有关要求。

4、镇村公交的经营主体。镇村公交的经营主体为现有专业客运企业或是其成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和承包经营。

5、镇村公交的管理主体。镇村公交管理的主体为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地乡镇交管所在当地运管机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镇村公交经营秩序管理和农村客运站驻站管理。

五、实施步骤

镇村公交的发展分为试点先行、全面推进、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1、试点先行。各县(市、区)政府研究编制镇村公交发展规划,出台镇村公交发展扶持政策,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全市选择邗江区杭集镇作为镇村公交开行的试点乡镇,各县(市)优先选择市级重点中心镇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镇村公交发展。

2、全面推进。各地按照镇村公交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组织实施,有序推进镇村公交发展计划。

3、总结提高(2015年)。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全面提升镇村公交的服务与质量,建立镇村公交发展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1、基础设施。根据镇村公交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对不符合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公路和桥梁,应优先提前列入改造计划,采取新建、拓宽、路肩硬化、增设错车道等有效措施加快改善,确保道路安全通行条件。镇村公交发展规划应围绕乡镇总体规划和路网、集中居住点规划,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站、亭建设。全市镇村公交发展计划涉及的路、桥新建、改造项目要提前完成,所有涉及改造或新建的路、桥须在2013年前完成。

2、政策扶持。经考核验收,省交通运输厅对开通符合标准镇村公交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每个乡镇奖励资金40万元;市将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各县(市、区)、乡(镇)政府都要出台和落实配套支持政策。镇村公交发展涉及的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除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补助外,地方财政要加大投入,确保配套资金的落实。

3、财政补贴。镇村公交实行低票价,其经营性亏损以及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等政策性亏损,由各县(市、区)财政、当地乡镇在考核、考评、审计的基础上,全额予以补贴补偿。镇村公交的税费征收项目全额免征。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交通、财政、规划、公安、安监、国土、审计、税务、物价、建设、监察、宣传、科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村公交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2)

县长在昨天的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督办会上,分析了当前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领导不够重视。交通领导小组精力有限,重视力度有所欠缺;乡镇与相关县直部门在配合上不够,乡镇作为建设业主,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有些乡镇进度落后,部分道路才刚刚启动,而我们今天所看的几条路,为什么别人进度快、质量好,大家思考一下,是不是因为我们领导重视不够?二是措施不得力。特别是在组织施工上措施不得力,我到过一些乡镇,施工班子连路好宽、标准是什么样的都不知道,施工方负责人也从未到过施工现场。三是整个工程时序进度迟缓。通过前段时间的督办,各乡镇、相关部门加强了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施工现场,进度与前一段时间相比,加快不少。但按实际工程量计算,通达工程建设任务仅完成了大约20%的工程量;通畅工程基本上才刚刚启动,进度也很缓慢。四是部分乡镇存在着严重违规违纪的现象。据一些施工班子反映,有的乡镇以“赞助费”、“捐赠款”、“暂定金”等名义收取工程队的工程款。县长最后要求,一是加强领导;二是严格交账,通畅工程10月30日全面完工,通达工程11月底全面完成;三是确保质量;四是加大督办检查力度;五是安排纪检监察部门组建专班,对部分乡镇和路段巧立名目、违规违纪收取工程款的现象进行清理。

二、开展农村公路“百日会战”攻坚活动的意义

根据两办督查室的督查通报情况,大家都掌握了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基本情况,各乡镇也知道了各自在全县所处的位置。为了增强工作紧迫感,我再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我县农村公路面临的形势。第一,在十件实事完成情况和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通报中,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进度两次都是倒数第一,我们争取的计划最多,却完成最少,质量较差。第二,通达通畅工程是州县十件实事之一,州县政府已庄重承诺,同时各乡镇也向人大代表作出了承诺,完不成任务,如何向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交账?第三,州里对农村公路考核验收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与过去不一样了,刚才王局长讲得很清楚,验收考核标准达不到,就不拨付资金。如果因为质量不合格、标准不达标而导致一些不稳定因素,由各乡镇自行负责。第四,当前时序进度严重滞后,几条新修路才刚刚开工。特别是官渡口镇的杨家鹏村和沿渡河镇的东於口村都是新修路,难度大,要加快进度,增加工作力度。第五,农村公路建设使我县的形象受到了影响。县交通运输局把指标争取来了,但完成情况不理想,导致州里认为工作不扎实。乡镇作为建设业主,重计划争取轻建设管理,必须转变这种观念,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的建设问题。第六,农村公路养护不到位,损毁严重。特别是溪丘湾乡白虎坡村通村水泥路的路基和水泥路面严重毁坏的情况在全县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经交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如下处罚,一是责成溪丘湾乡人民政府和白虎坡村民委员会于8月30日前恢复白虎坡村被毁坏的公路路基和水泥路面,若不能如期恢复,三年内不予安排交通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二是取消年8月1日至年7月30日白虎坡村通村水泥路的规范化养护经费,该段公路养护由白虎坡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筹资解决,县公路段要严格按照规定检查,根据养护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给予养护补助。正是基于以上方方面面的原因,刘县长专门安排,要开展全县农村公路“百日会战”攻坚活动,以此促进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迅速掀起农村公路建设高潮。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县交通领导小组的领导实行包乡镇的工作机制,同志已经在方案中予以明确,书记负责、,我负责、,主任负责县长负责信主席负责东。二是交通局、农办也要安排相应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分乡镇落实具体人员。三是各乡镇要实行一条路、一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亲临现场;分管领导和专班具体指导、具体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对于进度慢、发现有问题的工段要作为重点抓在手上。四是监理人员必须到每条路的施工现场,确保指导到位。如果因为监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验收通不过,资金兑付时既要扣施工方的资金,也要扣监理单位的工资。五是财政、国土、公安、林业、电力等部门要主动服务,提供方便,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全力支持工程建设。

(二)精心组织,确保工程进度。一是总体进度要求,到8月底,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在进度排名中前进3—5名。通畅工程10月底必须全面交账,通达工程11月底必须全面交账,其他工程必须加快进度,按照工期完成相应的工程量。二是针对当前农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借鉴绿葱坡、、、等乡镇农村公路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谋划,合理安排,认真制定各乡镇“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三是要强化时间观念,抢抓工程进度。当前正是道路施工的黄金季节,各乡镇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抢抓时机,加班加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速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四是每条路都要制定严密科学的工作计划,要综合考虑到久晴必有久雨的天气状况,倒排工期,实行工程竣工倒计时,进一步完善调整施工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切实搞好服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标准完成道路建设任务。

(三)坚持标准,严把工程质量。质量是农村公路的生命,工程质量是农村公路建设的“高压线”。一是要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分散、涉及面广、监管难度很大的特点,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要将高等级公路建设的质量意识和管理理念逐步延伸到农村公路建设中来,积极推行规范化、机械化施工。今年,我们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实行了工程统一监理制度,各乡镇和交通部门一定要落实好这项制度、利用好这一制度,确保这项制度对工程质量起到应有的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督机制。农村公路建设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把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权下放给村组干部和农民群众,将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进度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发放给他们,让他们自觉、主动、积极地监督农村公路建设。三是要认真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严格工程验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采取坚决措施,该整改的必须整改,该返工的必须返工,确保工程质量。四是严格建设计划和技术标准。全县公路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交通部门制定的标准要求组织施工,不得降低技术标准。要切实维护建设计划的严肃性,对擅自降低项目标准、未按计划建设的线路,一律不予验收,不拨付工程款。技术员和监理要加强指导,不折不扣地执行计划安排和技术标准,不得随意调整计划和变更技术标准。五是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据我了解,参与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施工队伍有这么三类,一类是长期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班子,有实力、有技术、有设备;二类是牌子大、名气大、调子高的施工队伍,吹得多,工程包下来后随即转包给其他施工队;三类是既无牌子又无实力,纯粹是借别人的牌子承包工程。请交通部门和各乡镇清一下,对于第二类、第三类的施工队伍和转包的施工队伍,坚决清理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队伍,对于有实力、搞得好的施工队伍,要让他们承包更多的工程,修更多的好路。同时,要求所有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到路段亲自指导和检查。六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在“百日会战”期间,对每条道路的质量和进度情况每10天一检查、一通报,每1个月汇总一次。交通局农办、各乡镇、监理要分头上路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三方上报到县交通局。对每个月汇总排名前三名的奖励通达工程计划,第一名奖励10公里,第二名奖励8公里,第三名奖励5公里。

四、强化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和资金安全

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3)

1、xx全域新村布局规划。年初,市局开展今年重点工作xx全域新村布局规划编制,经专题培训,按要求将上报各区县新村布局成果。经两周时间细致调研,会同镇国土、建设口同事,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提前完成了xx镇全域新型社区布局规划工作,形成了镇域“两图两表”资料成果。同时,牵头区规划局县域成果汇总,发挥专业特长,协调新都13个街镇资料上报整理,在领导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县域“现状三图、规划三图、两表一文”规划成果,获得领导肯定和认可。

2、新都区农村新型社区出入通道整治导则。年初,区委徐书记上任,提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将是新都区今后几年重点工作。在此背景下,区规划局委托编制农村新型社区出入通道整治导则,拟通过对新都区现有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等资源的梳理,结合城乡统筹、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结合景观、节点、水系的打造,梳理道路交通,完善导视系统,打造展示新都田园风光、人文特色、宜居、产业等各个方面的绿色生态通道。

这项工作得到乡村规划师小组全程参与和配合,xx镇有丁家大院示范点和北星土地整理安置点,就如何档升级,梳理通道,向设计单位提出了相关建议。同时,积极参与通道整治导则规划方案汇报交流,协调正式成果作为区级管理制度在各乡镇得到落实。

3、新都区农村道路交通及公交体系规划。按照区委徐书记调研要求“完善和优化农村交通规划”事项,区规划局安排此项规划编制并要求乡村规划师全程参与配合。在协助设计单位调研各乡镇交通、公交现状的同时就规划编制提出相关建议,牵头审查此规划各阶段方案,以达到区委提出的“实现农村交通领先二圈层乃至全市的目标”。目前,该规划初步成果已完成。按领导要求,会同设计单位完成了“新都区农村道路交通及公交体系规划探析”论文,论文已报送至“xx规划”编辑部。

二是积极参与xx镇规划建设事务,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

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4)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路管理养护范围主要包括本市辖区内的省道、县道、乡道、专用公路、林区公路、村道的日常养护,中修、大修、水毁恢复工程,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安全保障工程等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及路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省道、县道、通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道和专用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筹措和监管公路管养资金,监督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是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和管理行政区域内通行政村乡道和村道的养护资金,协助市人民政府抓好辖区内省道、县道管理养护。

第六条行政村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养护资金筹措和养护管理,检查督促养护人员的工作。

第七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公路养护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养护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督促市公路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抓好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公路管理部门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省道、县道、通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道(含通乡联网公路,下同)和东江至大坝、团结至二峰专用公路及皮石乡政府至两江口、汤市至船形、枫树湾至横坳、大水口码头至东坪乡政府、横坳至东坪、天鹅山大桥至连坪罗山工区林区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公路的年度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养护工程,提出养护资金使用意见,监督、考核通行政村的乡道和村道公路的养护质量,指导、督促各地抓好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实施方案。

第九条乡(镇)交通管理站协助市公路管理局抓好辖区内省道、县道、通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承担本乡(镇)辖区内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组织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养护工程的实施,提出养护资金使用意见,抓好行政区域内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养护质量管理。

第十条公路养护资金来源于国家下拨的公路养护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农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及财政奖补资金,乡(镇)、村自筹的其他资金。

第十一条公路养护资金分公路养护费和养护管理费,其中公路养护费分日常保养和大中修、危旧桥梁改造、安全保障工程等养护工程费。养护管理费分公路养护安全日常巡查费和路政管理费。市财政按上级下拨的公路养护经费的5%预算公路养护安全日常巡查费,按省道、县道、乡道每年每公里100元预算路政管理费。

第十二条公路的日常养护费,按省道水泥路面每年每公里2160元,沥青路面每年每公里2880元;县道水泥路面每年每公里1800元,沥青路面、砂石路面每年每公里2400元;通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道水泥路面每年每公里1440元,沥青路面、砂石路面每年每公里1920元;通行政村的乡道每年每公里9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50元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按实施方案据实拨付列支。

省道、县道、通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道公路大中修、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加固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根据市政府审定的计划纳入财政预算。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大中修、安保工程、危桥改造等资金,市财政补助工程总额的50%,乡(镇)、村配套50%。

乡(镇)人民政府所管养的通行政村的乡道,乡(镇)、村按每年每公里400元配套;村道按每年每公里200元配套。市财政按通行政村的乡道和村道养护费总额的10%预算养护管理费,用于乡(镇)交通管理站的工作经费。

列入市公路管理部门、乡(镇)、村管养的林区公路、厂矿专用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由市财政参照同类公路养护标准予以统筹。专用公路大中修、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加固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补助50%,原管养单位配套50%。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支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

第十三条公路、桥梁水毁应急抢险工作。成立市交通运输应急抢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从市交通运输、财政、公路等部门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发生自然灾害造成公路、桥梁严重损毁、交通中断时,市人民政府下达应急抢险命令,市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启动公路、桥梁应急抢险预案,市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及时调查核实灾情,市公路管理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抢险。市财政每年预安排抢险资金100万元,由市财政部门据实核拨。

第十四条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省道、县道、通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道的日常养护资金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实行按季度预拨,年终结算。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办法》实行每半年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与养护资金拨付挂钩。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资金由市公路管理部门按年度计划根据《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办法》每半年检查考核后列表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乡(镇)交通管理站专账,乡(镇)交通管理站按年度计划列表报乡(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给公路养护人员。除日常养护以外的公路专项养护资金按工程进度和质量预拨,工程完工后由市财政或审计部门对竣工结算进行评审,评审后由市公路管理部门进行结算。市财政、审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专项审计,确保公路养护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第十五条路政管理费主要用于路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装备配置、巡查车辆和人员的支出,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的大中修、工程量较大的水毁工程、安保工程、危旧桥改造加固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市公路管理部门依程序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由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达不到招标条件的工程,通过竞价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或养护承包人实施。

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5)

根据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我县乡村康庄工程具体实施计划为:2003—2005年实施全县乡村康庄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不包括桥梁改造费用),按准四级以上公路标准,实施改造96个行政村的229.3公里通村公路,共192个项目,458.6公里(路基、路面各96个项目,里程分别为229.3公里和229.3公里)。分年度计划为:2003年计划改造路基21个项目55.5公里、路面硬化22个项目65.5公里,完成投资3300万元;2004年计划改造路基75个项目173.8公里、路面硬化67个项目149.4公里,完成投资11145万元;2005年计划路面硬化7个项目14.4公里,完成投资555万元。计划项目中:国债33个,86.3公里;部补32个,94.2公里;省补127个,278公里。

2003年以来,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在2年的时间内,实际建设、改造了96个行政村192个项目229.3公里的通村公路(其中:路基改造96个项目、229.3公里;路面硬化96个项目、229.3公里),累计总投入建设资金约1.5亿元。至2005年7月17日,我县在全市三县二区率先完成了乡村康庄工程主体建设任务(全县各乡镇完成康庄工程情况详见附表)。至2005年11月30日,我县在全市三县两区率先完成了乡村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任务。xx县等级公路(准四级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路面硬化率均达到100%。路基工程优良率达到90%,路面工程均在合格以上。顺利完成了乡村康庄工程“双百”目标任务,在xx县的交通建设史上树立了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

二、主要工作回顾

(一)强化管理严格规范建设程序

一是强化制度管理。为认真贯彻质量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我们对建设项目推行“四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五化”,即:设计专业化、工程招标公开化、工程监理制度化、工程质量标准化、工程审计制度化。对照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县康庄办专门印发了《乡村康庄工程施工若干意见的通知》,对矿渣路基、二灰基层、沥青面层的施工程序和质量都提出了要求,对施工设备、用料检验和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都明确了指标,强调每一分项工程都必须经有关资料测定达标后方可实施下一道工序。全县乡村康庄工程所有项目的设计、招投标、开工报告、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监督等内业资料齐全,各乡镇也都加强机构建设。如武康、新市、乾元等镇康庄办都由镇长任组长,内设工程部、质监部、征迁部、财务部,同时凡涉及项目的行政村也成立了村级康庄工程领导班子。对每个工程项目都实行了以镇长任项目法人制和以分管镇长任路长的路长制,强化了工程项目的领导。

二是严格资金监管。根据《xx县乡村康庄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中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县交通局和各乡镇都对康庄工程建设资金按有关规定都开立了国债资金专户和省拨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工程款拨付时由乡村康庄工程领导小组根据进度及工程计量情况出具资金拨付单,由经办人员签字并报领导确认审签后划拨资金。各乡镇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乡镇康庄工程资金使用情况上墙公布。如新市等乡镇都根据规定开设好“三个帐户”,即:国债资金帐户、省拨资金帐户、新市镇康庄工程专户。实行专人记账电算化管理,资金支付严格做到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认定,分管镇长、财务人员审定,镇长审批的五级管理审批制度。

三是齐抓共管质量。县康庄办注重因地制宜求实效,坚持技术指导与现场督查并重。将经常性现场巡查与组织集中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如发现某村沥青路面存在质量问题后,县康庄办对该路段提出了坚决返工处理。县康庄办还会同质检组加强对工序性的质量检测,以科学数据控制施工质量。同时,各乡镇也采取多种形式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如三合乡重视施工队伍选择,将全乡所有的康庄工程项目都统一委托县招投标中心招投标,新市、钟管等乡镇都将各自乡镇的康庄工程质量监理都委托监理公司进行,使得康庄工程施工、监理队伍层次有所提高。

(二)层层分解全力推进工程进度

为确保2005年提前完成乡村康庄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县康庄办和各乡镇都咬定目标不放松,想方设法抓进度。

一是抓计划,促进度。计划应科学且保持稳定,执行计划应该非常严肃。由于乡村康庄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建设初期,一些地方在认识上还没有从原来简易公路的建设、管理模式上转过弯来,致使2004年上报的计划,很多项目无法按时开工建设。县交通局设计室、康庄办在自身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于2003年9月份及时抽调5名技术骨干,对全县11个乡镇97条通村公路进行外业勘察。设计中以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标准为依据,结合各线路的地形地貌及乡镇、村经济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规划设计、编制工程规划。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建造成本。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里,完成了全县220余公里康庄工程的外业测量及设计任务,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抓培训,提进度。为规范康庄工程建设程序,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我们狠抓乡镇康庄工程管理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走出去:2004年4月,在全县每个乡镇中抽调1-3名管理人员,赴xx参加康庄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并全部获得康庄工程监理证书;请进来:积极配合xx市康庄办和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在我县举办了乡村康庄工程管理人员培训班。县康庄办成员、质监组和各乡镇康庄工程办公室及“路长”等40余名工程管理人员全部参加了培训,使全体乡村康庄工程管理人员提高了业务素质,明确了目标任务。各乡镇对培训工作都非常重视。如钟管镇为加强培训,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专门请xx市交通工程质监站站长到该镇为14个行政村的支部书记、主任,以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50余人作康庄工程质量管理专题讲座,使得该镇公路现场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三是抓宣传,争进度。乡村康庄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社会工程,需要把全县广大乡村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充分调动最广泛的社会力量,齐心合力促进工程建设。如新安镇通过镇村干部多次组织上门宣传,使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康庄工程的实惠。许多群众主动帮助镇村干部出谋划策,在政策处理这些难点热点问题上,由于宣传发动到位措施有力,该乡镇无一起因政策处理原因的纠纷发生。从而确保了工程的快速推进。在县、乡、村各级进行广泛动员的基础上,我们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工程简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乡村康庄工程的重要意义,力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电视台专门制作了《康庄工程》专题片,县康庄办专门编发《康庄工程简报》,及时反映各乡镇建设动态信息,交流建设经验,通报建设进度,做好业务指导。到目前为止,电视台制作新闻宣传片及专题15篇,县康庄办编发简报17期,向省、市报送信息8篇等等,从而使我县的乡村康庄工程受到了各级关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形成了全民建路、争先建路、争建好路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齐心协力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一是上下齐抓共管。近几年来,xx县的公路建设任务繁重。全县乡村康庄工程全面展开后,工程管理力量更显得紧缺。为解决工程建设任务繁重与管理资源短缺的矛盾,在去年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县康庄办提出了“一确保二整合”工作举措。实行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全员抓康庄工程、分片负责的办法,有效地解决了这一矛盾。交通局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工程技术人员在确保原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整合两方面人员资源分工合作。交通局班子成员、工程技术人员分别与11个乡镇挂钩,包干督促乡镇完成乡村康庄工程建设任务。同时,各乡镇也形成了镇、村联动机制。雷甸、禹越等镇政府都把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列入机关村及村干部专项工作目标考核,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并根据工作表现在年底给予表彰和批评。

二是实行村民监督。为把康庄工程建成“放心工程”和“民心工程”,我们从现场监督管理抓起,规范施工程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在建设中,各乡镇都实行了项目管理负责制。武康镇对每一条通村公路都落实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抓,并由一名驻村干部具体负责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项目建设村支书、主任负责抓政策处理等村内协调工作,并通过村民推选等方式,选择1—2名村里的老干部、老党员或农民群众代表担任工程质量监督员,现场监督施工材料投入使用等情况,促使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洛舍镇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实行了三级监督体系。一是镇康庄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督查;二是各村康庄组及由其聘请的老党员,老干部组成的义务监督员进行监督;三是由镇政府统一聘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从而使工程质量有很大的提高。

三是强化安全监督。康庄工程建设项目小,施工承包企业资质较低,施工安全意识相对淡薄。为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程招投标后,县康庄办明确要求项目业主与施工承包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各通村公路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情况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莫干山镇、筏头乡针对山区道路弯延崎岖,路面狭窄的实际,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每个施工队必须配有安全员;在施工地段及时设立标志,要求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着较显眼的服装;施工材料不在施工现场过夜;对较危险的地方,晚上要亮灯等等。由于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康庄工程自开工以来,全县未发生过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虽然我县的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由于管理、资金等多方面的原因,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还不完善;联网公路、桥梁改造步伐有待加快等等。这些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几点工作体会

(一)领导重视,群众支持——上下联动是顺利完成乡村康庄工程的基础

自省交通厅乡村康庄工程政策出台后,县委、县政府领导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乡村康庄工程建设,把实施康庄工程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执政为民、为“三农”服务的民心工程、致富工程,作为加快统筹xx城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县政府及县交通局、乡镇政府、村委四级都进一步完善了组织领导体系和目标责任机制。县政府把康庄工程建设列入2004年对乡镇年度工作的考核责任制,与全县11个乡镇签订了《乡村康庄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把乡村康庄工程作为县政府2004年八件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康庄工程建设以来,县政府每年都召开全县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求提高质量意识,细化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措施,确保顺利完成。

二是出台优惠政策。为顺利实施乡村康庄工程,县政府出台了五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建设用地由各行政村自行调剂;允许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自行规范爆破,简化工程所需民爆物品审批手续;电力、通讯等部门的管线设施迁移,所有权单位负责免费迁移;建设中涉及到有关规费均予免征;县财政对乡村康庄工程补助1500万元等等。

三是领导高度关注。我县康庄工程自2003年实施以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20余次来xx调研、指导和检查工作。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30多次现场视察,调研、指导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各乡镇都完善了乡镇康庄工程领导机构,充实了管理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管理人员认真抓的良好工作局面。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县上下兴起了建设乡村康庄工程的热潮,工程建设快速推进。

(二)深挖潜力,拓宽渠道——大力筹资是顺利完成乡村康庄工程的前提

筹措资金是建设康庄工程的最大困难。我县积极创新筹资方式,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

一是上争。县康庄办紧紧抓住乡村康庄工程实施的契机,学好政策、用好政策、用活政策,主动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汇报、沟通、衔接,及时上报工程质量、进度情况,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二是内挤。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奖励措施和激励机制,对于当年按计划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的乡镇,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补助。同时出台对完成及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给予个人适当奖励等措施。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1500万元用于康庄工程建设。各乡镇财政、村集体也千方百计克服困难,自筹资金6000余万元(不包括政策处理费用),倾力支持康庄工程建设。

三是外集。大力引导和鼓励各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积极争取沿线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捐助,共同为康庄工程建设添砖加瓦、积聚动力。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已获得社会捐款400余万元。如新市、乾元、三合等乡镇积极发动社会各方踊跃捐款,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如新市镇的机关干部短短两天捐款就达6万多元,浙江三狮集团枫洋建材有限公司一举捐款33万元,勇兴村尽管集体经济薄弱也捐款5万多元等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康庄工程建设资金缓解了燃眉之急。

(三)保质保量,照章办事——科学管理是顺利完成乡村康庄工程的关键

为确保康庄工程质量,我们采取各项措施,着力构建多管齐下,内外联动的质量管理体系。

一是推行操作管理制度。在康庄工程建设初期,县政府及时出台了《xx县乡村康庄工程实施办法》,明确建设程序、责任范围及资金管理等问题。县乡村康庄工程办公室制订出台了《xx县乡村康庄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县乡村康庄工程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确保乡村康庄工程规范运作。还及时将省、市有关乡村康庄工程的文件及时传达到各乡镇,定期交流各乡镇的进展情况,保证康庄工程的顺利进展。

二是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坚持照章办事,以招标合同为本本,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建立通报制度,加强与中标单位的双向沟通。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绩及时向中标单位领导进行通报。推行了“黑名单”制度,规定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有违背合同、不按标准施工、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低劣,且认识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列入“黑名单”,从而取消其在xx县范围内参加交通工程投标的资格。从制度上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约束,制定严厉的制裁措施,促使施工企业正视康庄工程,自觉加强质量、进度管理。

三是推行质量监督制度。为规范康庄工程建设,我县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制,健全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及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按“重点突出、点面结合、不留死角”的要求,把好每道关口,确保工程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各种形式的检验、考验。鉴定验收时,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并抓住路基宽度、路面平整度和水泥砼路面厚度等主要指标,其中对厚度检测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保证了检测的科学、客观、公正。在建立“路长制”的基础上,实行了县、镇、村三级网络质量监督机制。即:县由县康庄办质量监督小组实施政府监督,对各乡镇的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的建设项目进行抽查;乡镇由各乡镇质量监督员及路长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村由各村选出的村民代表协助业主做好质量管理的监管工作。

(四)以人为本,加强监管——勤政廉政是顺利完成乡村康庄工程的保障

一是狠抓现场检查。乡村康庄工程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县乡村康庄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深入工地第一线,到每个施工工地进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化整改制度,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及时发给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路段坚决予以返工,确保了工程施工质量。通过现场调查研究,掌握了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顺利实施乡村康庄工程奠定了基础。县康庄办在认真做好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帮助和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内部管理、资料管理。

二是强化督查验收。优良的工程质量是锻造“民心工程”、“廉政工程”的核心。我们把质量第一的方针,贯穿于工程全过程。在验收过程中,专门邀请了县纪委、各乡镇的分管领导现场查看和监督、评析,接受社会监督。这种“硬碰硬”按质定级的办法,各乡镇、村委和施工单位心服口服,这一做法也得到了市康庄办的充分肯定。

根据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在建设乡村康庄工程的同时,县康庄办对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的设置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工作布置。由于资金落实困难等原因,一些乡镇对安全设施的设置工作存在简单化的现象。县康庄办一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反复下乡检查,督促乡镇规范设置。另一方面主动与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联合检查、联合验收,终于较好地完成了安全设施建设任务。

三是加强廉政监督。县委县政府对康庄工程的廉政保障工作十分重视,建立了以各乡镇政府为主体,县交通、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实行的廉政保障体系。针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这个重点,我们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对内,我们会同县检察院联合出台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对外,推行了施工合同与廉政合同双轨制,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在工程建设中把工程分包给个人施工。这些制度的实施,保障康庄工程建设得到了强有力的廉政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力度不减,抓紧完成康庄工程各项后续工作。

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继续积极筹资,确保工程圆满完成。县康庄办将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及时划拨到乡镇。另一方面加大筹措力度,拓宽筹资渠道,千方百计督促乡镇、村配套资金到位,确保工程圆满完成。

二是抓紧工程验收,落实资料整理责任。下一步,我们将在抓紧项目验收的同时,督促乡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全县乡村康庄工程主体建设完成后,进一步加强资料整理与归档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级责任,防止因工作延缓而增加资料收集整理的难度,切实把资料管理工作抓实抓好。

(二)积极探索,努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

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是发展,管理也是发展。乡村康庄工程主体建设已经全面完成,建成后的公路养护、管理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到目前为止,我县虽已出台《xx县村级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但在具体实施中还有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需要探索解决,以确保我县农村公路的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原创:

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6)

一、200×年至200×年乡村公路建设的基本情况

1、我市实施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是从200×年开始的。为了抢抓机遇,在上级部门计划安排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后,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交通部门积极努力争取,200×年计划安排我市实施通村公路建设15条,总长度77公里。资金来源由上级每公里补助3万元,共计231万元,资金全部到位。截至目前,200×年通村公路建设除三合、火石、长岗、九仓、大坝、茅坝、喜头8个乡镇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外,还有7个项目未完工。

2、按照省交通厅、遵义市交通局的安排部署,在两年时间内实现全市乡镇通油路改造工程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我市各乡镇的实际,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具体规划,制定了200×年至200×年通乡油路改造工程项目详细计划,申报立项。200×年我市实施通乡油路改造项目3个,总长度为78公里,总投资2461万元。资金来源:上级每公里补助20万元,共计1561万元,现已划拨930万元,尚差631万元;地方匹配900万元,市财政已安排250万元,贷款300万元,尚差350万元。三个项目是:①五马余家坳口经茅坝至九仓公路改造建设37.2公里,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截至目前为止,已完成工程计划达90%,完成投资1150万元,计划8月底全线完工;②中枢镇桥坡至学孔乡公路改造建设油路36公里,该项目投资1000万元,截至目前为止,已完成工程计划的70%,完成投资700万元,预计9月底全线完成;③五马寒婆岭至后山公路改造建设油路4.8公里,完成工程计划的90%,完成投资100万元,预计8月底前全面完成。

3、200×全市共安排通村公路建设项目19条,总长度112.3公里,涉及到14个乡镇,总投资336.9万元。资金来源:上级每公里补助3万元。整个项目除大坝小耳沟至岩坪、长岗的木洞至八木、三合的新庄至红旗、合马的罗村至大树子4个项目全面完成外,大多数项目工程进度缓慢,质量达不到要求,还有少数乡镇项目工程进度还不到计划任务的50%。由于我市2004年度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进度缓慢,且质量较差,受到了省交通厅和遵义市交通局的点名批评,并严厉指出,如该项目达不到上级的要求,将对我市的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调整。

4、200×年上级下达我市实施通乡油路改造工程83公里,总投资319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每公里补助30万元,共计2490万元,现已划拨200万元,尚欠2290万元;地方匹配700万元,现尚未到位。200×年我市实施通乡油路改造工程项目:①仁习线桥坡至笆竹沟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全长70公里,工程总投资2800万元,已于4月份开工建设,截至目前为止,完成投资980万元,完成工程计划35%;②银水至高大坪油路建设项目全长8公里,工程总投资240万元,已于4月份开工建设,截至目前为止,完成投资80万元,完成工程计划33%;③长岗至李村油路建设项目全长5公里,工程总投资150万元,已于4月份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投资35万元,完成工程计划23%。

5、200×年底遵义市交通局下达我市通村公路建设计划24项目个,全长142.5公里,总投资641.25万元。资金来源:上级每公里补助4万元,共计570万元未到位;地方财政每公里匹配0.5万元,共计71.25万元已到位。为了确保2005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遵义市交通局作出了明确要求,凡执行计划不好的县(市、区),××市交通局将及时对项目计划进行调整。为此,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总结了2004年通村公路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及困难,于5月27日召开了通村公路建设专题会议,并把通村公路建设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截至目前为止,涉及200×年有通村公路建设的16个乡镇,32个项目,除去年已启动的6个外,现有14个工程项目开工建设,还有12个至今未动工。

二、乡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乡村公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重大决策的体现,是对革命老区人民的关心和支持,也是全市人民期盼改善交通条件的迫切愿望。按照上级的安排,该项目的实施在三年内完成。这是难得的机遇,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交通部门积极努力。从200×年实施项目以来,仁怀的交通环境和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加快××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通过这次专项调查,主要反映以下几个方面:

1、通乡油路改造工程进度缓慢,个别乡镇与主管部门积极配合不够,影响工程进展。

2、一些乡镇通村公路建设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宣传不深入,措施不得力,没有对项目的实施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要求,导致通村公路进度缓慢,质量不高。

3、由于近几年来我市外出打工人员较多,农村劳动力缺乏,加之农业税调减,在通村公路建设中涉及公路占地补偿问题难以解决,个别地区群众积极性不高。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一些乡镇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认真分析,组织不当,没有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造成工程进度慢、工程质量差、资金困难。

5、由于上级资金投入必须按工程进度划拨,加之地方匹配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工程的进展。

6、按有关部门要求对公路建设炸材管理不严,加上管理部门服务跟不上,运输管理费用高,还有乱收费的现象,给通村公路建设带来一定困难。

7、多数乡镇公路养护不到位,地方养护经费不足,公路损坏严重。

三、几点建议

1、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通村公路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乡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为民办实事。

2、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投入到通村公路建设中来。

3、对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切实妥善解决和处理好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为了加快我市通村公路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建议政府根据公路建设实际对通村公路建设难度较大的项目,每公里增加补助1-2万元。

5、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建立和完善乡、镇交通管理站。

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7)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鼓励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动员农民群众踊跃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快速、健康、有序的进行和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颁发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守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意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农村公路中的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乡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三条凡在本县辖区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四条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五条农村公路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在陡坡、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七条农村公路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但农村公路上中型以上桥梁要按照国家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交通局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但中型以上桥梁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九条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必须经专家评审并报市交通局审批。

第三章规划管理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认真编制建设规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县域干线相衔接,与农田基本建设、水利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实施。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计划发展委员会、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项目必须纳入省交通厅的G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经专家评审,报县计划发展委员会、交通局审批,并报市计划发展委员会、交通局备案。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的年度建设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交通局审查、遴选、优化,县计划发展委员会会同财政局、交通局审批,统一下达。县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局、交通局按照已批准的年度建设计划分别上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列入上级计划。乡镇政府必须在每年九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过期视同放弃。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分层推进的原则,避免一哄而上,而造成工程无法正常完工的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申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内,并纳入省交通厅G管理系统;

--施工图设计或简易设计已经批准;

--建设单位和资金构成方案明确;

--项目必须通过“一事一议”,并解决了征地、拆迁等问题。

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项目不得申请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变更投资、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确需调整变更的,须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标准,并于8月底前报交通部备案。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应在每月初前将截止上月底的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情况报县交通局。

第五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的建设用地、拆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并按当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要依法进行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不招标的项目应按照法定的招标程序和内容进行议标,必须签订施工合同。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以及大中桥要单独招标,其他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个项目一并招标。

第二十一条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政府的招标(议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招标前应将招标(议标)文件和组织方式送交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审查,未经审查的项目不得招标(议标);招标(议标)后,应将招标(议标)过程和结果报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议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第二十二条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等工程,要选择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第二十三条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经县交通局认可,视同批准开工建设。中型以上桥梁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第六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方方面面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要选派事业心强、认真负责、作风清廉、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法人代表,并选派精干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健全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程序:

--编写项目建设方案设计;

--选择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报县交通局评审;

--选择相关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并报县招投标中心审查;

--组织招标,并报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管理施工;

--组织交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有责任、有义务履行下列职责:

--为施工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帮助施工单位安排驻地、施工场地、通水、通电等;

--筹集建设资金,发动群众备土,教育群众支持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计量支付制度支付工程款;

--监督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期、质量、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处理合同纠纷,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突发问题和因难;

--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工程信息;

--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事宜。

第七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县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政府投入、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第二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的可用资金应尽可能多投入农村公路建设。

第二十九条政府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赠匾、颁发证书、立碑、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表彰。

乡镇政府要加大建设农村公路的宣传、动员力度,引导农民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自愿投工、投资农村公路建设。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第三十一条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纳税(费)等费用。补助资金先预拨一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

第三十二条县交通局管理由交通部门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县财政局管理由国家财政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各乡镇自筹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存入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帐户,由财政局监督使用。各类资金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工程形象进度,项目法人的用款申请,经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使用。

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三条县交通局要指导、督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要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审计检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三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八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十六条农村公路中乡道、村道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在县交通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下执行,并负“政府监督”的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监督项目法人履行公路建设程序;

--监督、检查项目法人是否建立了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

--监督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抽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人员、设备进场;

--监督项目法人是否聘任了监理,监理合同是否规范,监理合同是否得到正确履行;

--监督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务,检查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抽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直至消除问题。

第三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农村公路的项目法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负总责。其具体职责是:

--建立健全项目工程量保证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建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并认真执行;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

--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材料、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施工单位。

是否按规定进行工序间的交验收;

--监督监理人员按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监理人员工作是否认真,是否正确履行监理职能;

--配合交通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及时上报质量事故,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县交通局要选聘有经验的公路建设人员,经培训后,派往各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村公路打捆监理。监理人员归属县交通局管理,检测设备由县交通局提供。监理费用有项目法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及公路上的桥涵等辅助设施建设工程要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价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缴纳,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给缴纳单位 。

第四十条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措施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的举报。

第九章工程验收

第四十二条农村公路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项目法人进行验收。项目法人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应立即开展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分别报请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农村公路施工结束,未经验收者,不得投入使用。投入使用造成的损失,有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已经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验收,应按合同规定,给施工单位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农村公路实现一次验收,即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验收经费由项目法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农村公路中乡、村道路的验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法人操办具体事务;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

第四十五条农村公路可以乡镇为单位多个工程一起验收。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应单独验收。

第四十六条农村公路的验收要按国家规定的办法、程序、内容、格式进行,待省交通厅做出具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办法与程序后,按省交通厅的规定进行。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程序、内容、格式由县交通局另文下达。

第四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无偿消除病害,直到合格为止;项目法人认为合格后,可申请管理部门再次验收,如仍不合格,应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验收合格者,项目法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消除病害。

第十章廉政建设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制度,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特别是重要人员的重点环节要盯住不放,避免出现腐败事故。

第四十九条县政府要与乡镇政府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

第五十条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廉政问题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后,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五十一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防止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五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县农村公路领导小组及安全局、不得瞒报。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励

第五十三条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奖励依据。

第五十四条对考核结果较好的镇、乡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安排计划项目,对表现突现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暂缓或者取消计划项目的安排。对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不作为的责任人予以戒免。

第十二章附则

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8)

第三条通畅工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条通畅工程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交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遵循统一规划、责权利一致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通畅工程资金争取、设计文件审批、计划项目申报、施工技术培训和指导;组织项目设计和指导项目实施,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组织交(竣)工验收,核拨资金并监督管理使用。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为通畅工程建设的业主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日常管理;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管理使用,保障通畅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管理

第七条通畅工程建设计划按照*州交通局批准报省公路局备案的《*州农村公路规划图集》执行。

第八条通畅工程计划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上年10月以前向县交通主管部门申报,县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州交通局、县人民政府年度建设目标,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申报的通畅工程计划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入全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

(二)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路基已按规定的技术标准改造到位;

(三)组织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四)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五)制定了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审定下达的计划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和完工,未经许可不得调整。

第十一条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已完成拟建项目路基改造的,由乡镇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路基质量验收,对具备开工条件的下达路面工程开工通知书。

(二)路面建设工程开工前,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书。

(三)路面建设工程开工前,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二条通畅工程项目施工队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工程发包中,严禁弄虚作假,严禁项目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

第十三条通畅工程当年开工,当年完工,路面建设不得跨年。油路9月底以前完工,水泥路10月底以前完工。

第四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要加强通畅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制定通畅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保证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第十五条通畅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一)必须依据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制定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

(二)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制定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必须责任到人。

(三)施工现场必须具有与施工工艺配套的压实、拌和、计量等设备,施工工艺必须符合相应作业内容的质量控制要求。

(四)施工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确保满足质量控制和检测评定的需要。工程实体质量非常规检测和交(竣)工检测所发生的试验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所有通畅工程建设应在工地现场设置公示牌,标示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施工单位、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第十六条县交通主管部门履行通畅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一)根据项目确定质量监督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指标和检测频率。重点检测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监督检查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转,并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质量进行巡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纠正或责令停工整改,并定期将检查情况在全县通报。

(二)通畅工程质量监督期从发出质量监督通知书开始,至竣工验收鉴定时止;简化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工作程序,质量监督达到全面覆盖。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对通畅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沿线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加强通畅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第五章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及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通畅工程建设交工、竣工验收以《*省通村公路验收办法》和批准的设计文件为依据。

第十九条工程验收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和条件进行:

(一)通畅工程建设项目交工、竣工验收合并为一次进行交竣工验收。符合交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乡镇)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向县交通主管部门书面申请验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成验收组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州交通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省交通厅最终验收。

(二)农村公路通畅工程交(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全部完工,施工现场清理完毕,技术资料整理结束,并经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合格;

2、工程决算已按规定办法编制完成;

3、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内容完成。

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9)

第二条市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经依法验收合格,本办法所称乡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有关机构批准认定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

第三条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县市为主、镇村配合、保障畅通的原则,做到建养并重、有路必养”确保乡村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是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筹集和落实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监督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养护质量,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乡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并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在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下,做好本村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林业、水利、规划等部门按职责做好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乡村公路养护分为乡村公路养护工程和乡村公路日常养护。

乡村公路的养护工程是指乡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和水毁修复工程。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是指乡村公路的小修、保洁、绿化管护、附属设施维护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乡村公路养护实际需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乡村公路正常养护。

第七条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地区的乡村公路养护实施细则;

(二)负责编制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发展规划。会同财政部门审核上报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年度计划,并做好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公路管理部门做好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检查养护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

(四)负责组织乡村公路普查工作;

(五)指导、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职责:

(一)具体承担所属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二)编制管养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大中修、水毁、塌方工程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三)负责提供对乡(镇)乡村公路养护人员的技术指导、安全作业与业务培训;

(四)负责组织养护工程市场招投标。贯彻“管养分离”原则,逐步推向市场;

(五)维护路产路权。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一)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明确机构及人员。落实并监督、检查、指导村级组织做好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绿化护管及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管养公路大中修和水毁、塌方工程的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并组织实施;

(三)积极配合公路管理机构做好所辖县道的养护管理及乡道大中修和水毁、塌方工程处理与协调工作;

(四)负责配合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维护路产路权。

第十条当地村民委员会负责区域内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

第三章养护管理

第十一条乡村公路养护年度计划由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由省级交通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乡村公路养护应经常性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行车通畅。

第十三条乡村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养护市场化,实现“以钱养事”

逐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四级以上乡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择优选定专业养护作业单位;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养护困难的乡村公路,可以委托国道、省道养护单位养护,也可以采取建设、改造和养护一体化招标等方式进行养护。

由群众自治性养护组织或者其他养护组织决定养护单位或个人,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由沿线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采取群众性养护组织或者其他养护组织形式进行。也可以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

通过竞争的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养护资质的专业养护单位负责施工,乡道、村道的养护工程由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并与之签订养护工程合同。养护合同的履行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成立乡村公路养护协会(理事会)履行养护工程项目法人职责,鼓励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负责养护工程的实施和日常养护的组织。

第十四条养护作业单位应根据本地实际和公路养护特点。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督促养护单位和养护人员严格执行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实施工伤保险。

应当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与安全警示标志。县道、乡道因养护确需中断交通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乡村公路养护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并采取必要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告;村道养护确需中断交通的应当报告村民委员会并告知村民。

第十五条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绿化规划和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其收益主要用于村道养护。

确需更新砍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擅自砍伐。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十六条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乡村公路养护用地、砂石料场、炸药、矿产资源税减免等事宜。保证乡村公路养护需要。

第十七条乡村公路养护作业应注意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保护。养护废弃物应当及时收集清理。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十八条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以及非法占用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涂改或者擅自移动、拆除公路附属设施。

因建设需要占用、利用、挖掘县、乡道或使县、乡道改线的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县道、乡道及村道两侧边沟外缘向外不少于1米范围内为公路用地。乡村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的范围为建筑控制区。

第二十一条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排放污物等损坏、污染公路以及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人个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挖矿、采石、取土、堆放物品、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或种置农作物、打场晒粮、倾倒垃圾。不得损毁、擅自移动、涂改公路标志或者擅自设置其他标志,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第二十二条超过乡村公路限定荷载标准的车辆不得擅自在乡村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悬挂明显标志。

第二十三条乡村公路应逐步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并对标志标线定期保养,及时修缮。

第二十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公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第五章资金保障

第二十五条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资金来源:1上级交通部门下达的养护补助资金(交通规费资金)2财政年度预算资金;3乡(镇)村自筹资金;4社会捐助及其他资金;5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经营所得资金。

第二十六条县道、重要乡道的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经费根据公路类别、等级、交通流量及路况安排。保证公路正常养护;一般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经费由乡(镇)和村自筹为主,县级政府适当补助。

实行月检查、季考核管理办法,省、市交通部门安排用于乡村公路的养护资金按照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分解到各县(市、区)主要用于县道和重要乡道的大中修工程。安排的养护资金。按照先养后补的原则,及时结算兑现。

县乡两级安排的养护补助资金应按照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用于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重点项目的大中修恢复项目,县级财政预算资金。乡(镇)安排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含小修保养)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予以补足。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养护补助资金数额原则上应与省、市交通部门返还的规费数额对等,有条件的可多安排,并随着乡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安排的资金由财政部门按照先养后补的原则,拨付给项目实施的主管单位。

鼓励单位赞助、个人捐款、群众投劳等投入乡村公路养护。积极拓展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筹资渠道。

第二十七条乡村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筹集村道建设、养护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乡村公路建设不得损害农民利益。

第二十八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乡村公路管理管理养护的实际需要筹集和安排专项资金。安排日常养护管理资金,并逐步加大投入。

以及村民委员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用于村道)等方式筹集。对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单位利用上述资金直接从事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免征营业税。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过程中,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可以通过公路沿线受益单位、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款。行政性事业收费予以减免。

第二十九条县道、重要乡道大中修及水毁、塌方工程资金根据年度计划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专项安排;一般乡道、村道大中修及水毁、塌方工程资金由乡(镇)村筹措。

第三十条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应建立健全内部检查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国家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专款专用。乡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第六章考核奖惩

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10)

“十五”计划是我国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全市交通行业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新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发展、改革、质量、廉政”主旋律,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建设方针,承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交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抢抓机遇,突出重点,“十五”规划目标全面完成,为全市经济建设和未来支撑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十五”计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十五”期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490公里,二级以上公路达到1282公里,占总里程的28.6%,全市公路密度达到60.6公里/百平方公里。

——“十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61亿元,其中:高速公路完成投资26.3亿元,干线公路完成投资24亿元,县乡公路完成10.1亿元,场站建设完成0.6亿元。

——“十五”期末,实现了所有县通二级公路,乡乡通油路,行政村村村通公路,平原区行政村村村通油路。

——*年底,全市完成公路旅客运输量5550万人次,旅客周转量323160万人公里,“十五”期间年均增长分别为4.5%和7.6%;完成公路货物运输量3925万吨,货物周转量299628万吨公里,“十五”期间年均增长分别为7.4%和10.7%。

(二)“十五”公路交通发展主要成绩

——公路增长方式实现了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高型转变,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到*年,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4490公里,五年新增公路里程881公里,年均增长速度4.5%,同时通过大规模改造,路网质量得到显著提高。二级以上公路里程达到1282公里,占总里程的比重由“九五”末的12.6%提高到28.6%。

——高速公路建设全面提速,多条连南贯北、承东启西的高速通道建设进展顺利,豫北交通区位优势初步显现。“十五”期间,高速公路建设规模达192公里,其中建成19.3公里,完成投资26亿元,大(大庆)广(广州)线安阳境、安(安阳)林(林州)线、济(济源)东(东明)线安阳境三条高速正在施工,安(安阳)南(南乐)高速公路也进入建设阶段。

——干线公路大幅升级,通行能力全面改善。“*”期间,干线公路完成投资24亿元,新改建二级公路580公里、桥梁3座共1136延米,基本消除了干线公路上的危桥。

——农村公路建设全面开展,通达深度、技术等级不断提高。到“十五”末,全市县乡公路总里程达到3509公里,五年新增710公里;村道里程达到2965公里。五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完成10.1亿元。实现了100%乡镇通油路,100%行政村通公路,100%平原区行政村通油(砼)路。在县乡公路中,二级公路所占比重由“九五”末的2%提高到10%,通行能力大大提高。

——公路运输场(站)设施进一步改善,运力结构继续优化。截至“十五”末,全市共建成客运站25个。其中,市级站3个,县级站5个,乡级站17个。全市营运客车达到1975辆,高速客运已基本实现了由高档客车为主经营,城乡客运以中档和普通客车为主经营。营运货车达到20962辆,道路运输力结构有了较大改善。

(三)公路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市公路交通虽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公路总量仍显不足。到“十五”末,我市公路密度达到60.6公里/百平方公里,但平均每万人拥有公路仅8.7公里,虽高于全省平均8公里的水平,但远低于全国平均14公里的水平。高速公路仅有66公里,还未形成高速公路“十字”框架结构,干线公路全市总里程为915公里,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12.3公里,与沿海城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公路总量与全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与我市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不相适应。

——干线公路路网等级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到“十五”末,我市干线公路网中仍有三级、四级和等外路49公里,亟待改造提高。

——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仍然繁重。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基本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平原区行政村通油路,但由于早期的通达标准低和车辆绕行农村公路,加之排水设施不完善,部分路段损坏严重。对于新的通达标准和要求(公路通达村委会或学校),全市还有相当一部分路段需要改善和提高。整体上讲,农村公路的现状与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很不适应。

——农村客(货)运基础设施薄弱,网络化水平较低。农村客运班车较少,场站设施建设刚刚起步。农民群众乘车难、运货难的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在部分山区、偏远地区依然比较突出。

二、“*”时期公路发展面临的形势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而公路交通是安阳市的主要运输方式,在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中部地区崛起的历史机遇是本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条件。

(一)宏观形势分析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交通发展面临一个全新的形势: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和生产结构的重大调整;工业化、城市化步伐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等等。这些都标志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将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同时也标志着我国中部地区社会经济也将以更快的速度发展。“*”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在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公路交通必须实现以整体性、功能性和协调性为标志的新的跨越式发展才能适应和支撑未来经济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公路交通运输量预测

安阳市地处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处,具有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重要战略地位,尤其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的进程中,我市交通运输需求将更加旺盛,但随着小汽车不断进入家庭和农用车辆不断增加,预计“*”期间公路客货运输量增长速度将有所放缓。预计到2010年,全市民用汽车拥有量将达到130135万辆,年均增长8.7%,公路旅客运输量7080万人次,周转量422000万人公里,年均增长5%和5.5%,公路货物运输量5250万吨,周转量410500万吨公里,年均增长6%和6.5%。

三、“*”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省公路建设规划和布局、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通过的《安阳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等目标要求以及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四路并进,五力同驱”的战略思想,围绕城镇化建设和安阳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及安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行业自身发展规律,我市“*”发展指导思想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精神统揽交通工作全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实现我市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思路

安阳市“*”交通公路规划本着规模适度,重点突出,网络优化,兼顾长远的原则,坚持“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我市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及地处三省交界的区位优势,统筹“*”交通公路建设规划;二是围绕突出网络优化的思路,优化项目结构,打破普遍撒网的思路,通过优化达到合理规划。结合城市卫星城,重点镇,县域经济,工业园,旅游区等形成快速到达县、重点镇的快速通道和便捷的客运网络,充分体现交通先行;三是围绕交通公路建设重点,合理确定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比例,突出抓住快速通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加快建设步伐;四是不断完善交通三项改革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继续抓好投融资体制改革,为交通公路可持续发展提供后续力量;五是围绕打造半小时经济圈的目标,实现高速、干线、农村公路联网,缩短各县(市)县城(市区)抵达我市的时间,在建设好现代化公路客运和货运场站的同时,处理好对外运输与城市内部交通之间的关系,建设各枢纽间相互联系的交通走廊,打造半小时经济圈。按照“1243”目标,实现在市区10分钟抵达快速路,20分钟抵达高速路,40分钟抵达县城,30分钟由县城抵达乡镇。到“*”末,基本形成以市区为主枢纽,各县(市、区)为节点,与高速公路、主要干线沿线经济带相互连接,适应现代物流和高速客运发展需要的客货运场站网络,使我市的区位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区域性枢纽城市。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正确把握发展与环境、速度与质量、增长与效益、城镇与农村的关系,促进公路运输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级负责,联合建设”的基本方针,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管理与市场等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抓两头、保中间”的建设方针,正确处理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的关系,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相互协调的公路网络。

——坚持“建、管、养”并重原则,正确处理建设与需求,建设与养护、建设与管理的关系,调整投资结构,加大养护投入力度,使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协调发展。

——坚持规划扩张与扩大内涵再生产并举原则,正确处理新建与改造,改造与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关系,使现有设施和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坚持质量首位、质量永恒、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创造优质精品工程,提高运输服务品质。

——坚持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体系和机制,加快交通人才培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程质量,提升管理水平。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组网、分步实施、分级管理、综合利用”的信息建设原则。

四、“*”交通公路发展的目标和重点

(一)主要发展目标

“*”期间,按照我省交通建设与发展总体要求,我市将坚持以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为重点,以完善干线公路和客货运场(站)配套为基础,以发展现代交通物流为中心,以交通改革为动力,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建设高速公路东西大通道,构建交通“十字”大框架。安阳市境内的国道、省道及高速公路网规划路线全部建成,形成高速公路与县城为快速通道;以县城为中心连接各乡镇公路达到二级路标准;以乡镇为中心连接各行政村公路达到三级路标准;行政村到行政村公路达到四级路标准,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二级,村村通水泥(油)路。

“*”末,拟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121.6亿元,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10033公里(包括村道),路网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13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达到264公里;干线公路里程达到1012公里;农村公路里程达到8757公里。五年新增公路2765公里,全市二级以上公路达到2000公里。“*”末,形成市区东、西、南、北、中及林州市、滑县共7个一级汽车客运站,各县(市)5个二级汽车客运站,实现92个乡镇乡乡有客运站、98%行政村通班线的目标;建成物流、信息2个中心、3个物流园区和3个市货运场(站)及7个县(市)交易市场,基本形成以安阳市区为主枢纽,各县(市、区)为节点,与高速公路、主要干线沿线经济带相互连接,适应现代物流和高速客运发展需要的场站网络,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优势。

(二)建设内容

1.高速公路

“*”期间,高速公路建设里程259.4公里,估算投资66.3亿元,其中,安林、阿深、济东高速3个续建项目,总长108.4公里,“*”投资14.5亿元;安南、林长高速2个新建项目,总长103.7公里,投资38亿元;安新高速改建项目长47.3公里,投资13.8亿元。这些路的建成,实现了各县(市)通高速的目标,形成了安阳市高速公路“十字”大通道。

(1)阿深高速安阳段

项目全长42.1公里,总投资12.7亿元,于*年12月开工建设,“十五”期间完成投资7.9亿元,“*”计划投资4.8亿元,预计*年建成通车。

(2)安阳至林州高速公路

项目全长52公里,总投资15.4亿元,于*年11月开工建设,“十五”期间完成投资8.7亿元,“*”计划投资6.7亿元,预计*年建成通车。

(3)济源至东明高速安阳段

济东高速公路新乡至长垣段安阳境长14.3公里,估算投资约4.1亿元,于*年9月开工,“十五”期间完成投资1.1亿元,“*”投资3亿元,计划*年建成通车。

(4)安阳至南乐高速公路

该工程是安林高速公路向东延伸的组成部分,起点连接安林高速起点,经安阳县、内黄县、清丰县接阿深高速,全长64.8公里,概算总投资20亿元,计划*年12月开工,*年建成通车。

(5)安新高速改建工程

项目全长47.3公里,全线由现在的双向四车道拓宽改造为双向八车道,概算总投资13.8亿元,计划*年开工,*年完工。

(6)林州至长治高速公路

该项目是安林高速公路向西延伸的组成部分,起点位于安林高速终点,经姚村、任村、苤兰岩进入山西省境内,山西省境内段已列入山西省高速公路规划。安阳境长38.9公里,估算投资18亿元,计划*年开工,2009年建成通车。

2.国、省干线公路

(1)一级公路规划建设项目

2020年以前,我市拟建设四纵三横一放射共8条一级公路,建设总规模616公里,估算投资92.5亿元,其中“*”计划开工建设二纵二横4条一级公路,建设里程317公里,估算投资47.6亿元,规划期内计划完成投资20亿元,同时完善高速公路过境服务功能,建立高速公路出口与县城间的快速通道。

①国道107京深线安阳境改建工程

改建国道107线,建成连接柏庄、汤阴二个卫星城及省级重点镇宜沟镇的快速通道,对长泰铁路汤阴站起到服务功能。起点位于安阳县与河北省交界处,经柏庄镇、过安阳市区、汤阴县,止于省级重点镇宜沟镇与鹤壁交界处,全长62公里,估算投资9.3亿元。

②省道301大林线白壁至水冶段改建工程

改建省道301大林线,建成连接白壁、水冶二个卫星城的快速通道,同时为北京至郑州铁路客运专线安阳站服务。项目起点位于安阳县白壁镇,向西过市区、曲沟镇,止于安阳县水冶镇,全长50公里,估算投资7.5亿元。

③省道228东南线安阳境改建工程

改建省道228东南线,形成林州市南北交通大通道,为林州红色旅游服务。项目起点位于林州与山西省交界处,经任村镇、姚村镇、城郊乡、合涧镇、原康镇、茶店乡,止于林州市临淇镇与新乡交界处,全长90公里,估算投资13.5亿元。

④省道302葛嘴线安阳境改建工程

该项目是我市中部一条横向主干道,解决安新高速公路汤阴出口东西向的快速连接,起点位于内黄县与濮阳市交界处,经内黄县东庄镇、高堤乡、汤阴县任固镇、菜园镇、韩庄乡,过鹤壁市连接林州市东姚镇、桂林镇,止于合涧镇与山西省交界处,全长115公里,估算投资17.3亿元。

⑤高速公路连接线快速通道

市境内高速公路出口共10个,除规划改建为一级公路的省道302、303、219连接四个出口及市区一个出口外,还有5个出口道路目前由省道二级公路连接,总里程75公里,我们将根据政策、条件,逐步改善出口路交通状况,基本实现高速公路到县城间15-20分钟到达。

⑥“十二五”及“十三五”期间计划对省道303胡鹤线、219永定线、101郑吴线、215东上线共4条二级公路改建为一级路,总里程299公里,估算投资44.9亿元。

(2)二级公路规划建设项目

“*”期间计划新改建二级公路项目5个,建设里程245公里,改建宽路窄桥3座,桥长1054.2延米,估算总投资11.8亿元。全面消除我市干线公路宽路窄桥、断头路及低等级路。

①国道107至林州姚村新建工程

该项目是服务于西部工业发展的资源路,重点解决安阳县铜冶工业区及林州市陵阳开发区的交通问题,为长泰铁路物流中转起到链接作用。项目起点位于国道107北环弯道处,向西经铜冶工业区、林州市陵阳开发区,止于省级重点镇姚村镇与省道228东南线交汇处,全长约60公里,估算投资2.4亿元,计划*年开工。

②省道307杨小线孔村至南宋林段改建工程

该项目为瓦岗寨旅游区开发服务,同时解决阿深高速公路慈周寨出口东西向通道,起点位于滑县老庙乡孔村,向西经高平镇、慈周寨乡、瓦岗寨乡、焦虎乡,终止于牛屯镇南宋林村,全长43公里,估算总投资1.9亿元,计划*年开工。

③省道303胡鹤线五陵至岗西段改建工程

该项目是胡鹤线安阳境改建工程的二期工程,一期工程内黄县境于*年完工。项目起点位于汤阴县五陵镇,经菜园镇、高庄乡,过安阳市区、龙泉镇,止于安阳、鹤壁两市交界处,改建里程53公里,估算投资2.9亿元,计划*年开工。

④省道219永定线安阳境改建工程

该项目起点位于安阳县与河北省交界处,经永和乡、瓦店乡、汤阴县菜园镇、瓦岗乡、止于鹤壁市交界处,全长40公里,估算投资1.5亿元,计划*年开工。

⑤省道215内黄至滑县上官村段改建工程

该项目起点位于内黄县城,途经亳城乡、井店镇、滑县城关镇、什牌,止于上官村。全长49公里,估算资金2.2亿元,计划*年开工。

⑥宽路窄桥改造工程

对省道228东南线合涧大桥,省道302葛嘴线祝庄桥和古贤桥3座大中桥进行改造,总长1054.2延米,投资估算0.9亿元。

3.农村公路规划建设情况

“*”期间,农村公路计划建设总规模3750公里,估算总投资15.8亿元,申请国省补助9.3亿元,地方需配套资金6.5亿元。新增里程2453公里,期末达到8757公里。

县道新改建750公里,估算投资6.8亿元,申请国、省补助3.1亿元,地方需配套资金3.7亿元。新增里程500公里,期末达到1107公里。

乡道新改建1500公里,估算投资6亿元,申请国、省补助4.7亿元,地方需配套资金1.3亿元。新增里程853公里,期末达到3800公里。

村道新改建里程1500公里,估算投资3亿元,申请国、省补助1.5亿元,地方需配套资金1.5亿元。新增里程1100公里,期末达到3850公里。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油路或水泥路,且基本上连线成网,平原区60%自然村通油路或水泥路,山区30%自然村通油路或水泥路。

4.渡口改桥工程

对我市卫河水系的西方山、善村、羊坞、石盘4个渡口撤渡改桥,计划投资0.8亿元。

5.物流、场站规划建设项目

“*”期间围绕加快城市客运站的建设,加大现代物流事业的发展,打造成全国较大的免费物流网站。完善乡镇客运站,行政村通班线率达到98%的目标,计划投资6.95亿元,完善我市客货运场站网络。

(1)物流项目

规划建设物流、信息2个中心、3个物流园区、3个市货运场站及7个县(市)交易市场,估算总投资5.5亿元。

(2)客运场站

规划期内,投资1.45亿元完成2个市级站、2个县级站及94个乡镇客运站的建设。

①安阳市汽车客运南站

站址拟定于安阳市开发区长江大道与武夷大街交汇处,占地100亩,建筑面积4278平方米,估算总投资0.35亿元,*年完工。

②安阳市汽车客运北站

站址拟定于安阳市北部,占地70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估算投资0.25亿元。建设年限*—*年。

③规划建设林州市汽车客运北站及滑县汽车客运南站,总投资0.4亿元。

④农村客运站

*年前完成92个乡镇94个等级客运站的建设,投资0.45亿元,“*”末,行政村通班车率达到98%,使我市客运市场基本形成以高速客运为主干,普通客运为基线,农村客运为延伸的公路客运网络。

(三)项目资金筹措方式: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县级以上场站建设采取市场融资的形式筹集资金;二级公路建设以申请收费还贷为主要筹资方式;农村公路及乡镇客运站建设以申请国、省补助和地方配套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期间,全市交通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121.6亿元,其中:争取国、省资金10.1亿元,市场融资104.6亿元,地方配套资金6.9亿元。

地方配套资金筹措渠道:

1.路基部分可由沿线群众自愿投工投劳的方式解决,可节省直接投资1.4亿元;

2.汽车养路费超收部分预计可返还我市0.35亿元,按大部分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可筹集资金0.28亿元;

3.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可用于公路建设资金0.32亿元;

4.各级政府筹集配套资金可以从交通建设投资所交纳的税收中解决,即取之于路用之于路。按每亿元公路投资可创造2.63亿元GDP的比例计算,5年交通投资121.6亿元,创造GDP319.8亿元,可交纳税金6.69亿元(税率5.5%),按70%投入公路建设,可筹集配套资金4.7亿元。

以上四项可筹集资金6.7亿元,基本解决我市公路建设所需6.9亿元配套资金问题。

五、政策及措施

(一)建立科学规划机制

目前,我省公路建设管理模式已由原来的“条条”管理为主改为“块块”管理为主,将建设责任下放到市、县(市)、乡。因此,必须转变观念,变过去向上级争项目,争资金为主,转变为建设资金以市场运作、地方配套为主。全市将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规划,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本地的财力和物力等实际情况抓好交通公路的建设与发展规划,在高速公路和干线一级公路(包括建站收费还贷项目)向市场融资方面,解放思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坚持规模适度,统筹发展,坚决避免不顾当地人、财、物力的实际情况,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带来诸如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等一系列问题。对没有筹资能力和建、管、养力量的项目不得列入建设计划。

(二)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1.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引用外资”的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筹集交通建设资金。继续深化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建立“谁建设、谁筹资、谁收益、谁还贷”的干线公路投资政策;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形成以政府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农村公路投资新体制;放开运输场站投资市场,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参与运输场站的建设与经营。

2.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明确职责,建立以县人民政府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建养资金渠道。特别是在建设资金方面,一定比例的交通规费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场站建设改革后,客货附加费更多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同时,抓住中央“*”投资补助我省45亿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机遇,认真落实利用好国家和省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资金投入政策,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确保规划项目全部进入国家和省“*”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并通过经营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特许经营权、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建设;推行以路养路政策,提供新的筹融资渠道;提倡以转让冠名权、路林置换等多种方式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公路,鼓励个人捐资。在不增加农民负担、不强行摊派的前提下,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和捐资修建农村公路。

市、县(市、区)发改委、城建、国土资源、环保、供电、通讯、林业、税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与公路建设有关的地方税收按政策足额征收,所征税款应通过政府再投入公路建设;免收砂砾石、取土、弃土等有关费用。工程取土等临时设施用地由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复垦;公路用地及电力、通信等线杆迁移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评审、招投标费用涉及国家机关或财政供给事业单位的一律减免。对财政相对困难的县(市、区)适当倾斜,将各县(市、区)当年农村公路项目完成情况与下年度补助资金挂钩,未完成任务的核减该县(市、区)下年度省补助资金额度,超额完成的县(市、区)下年度优先安排补助资金。

3.全力落实配套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各县(市、区)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筹资主体,要制定相关的筹资措施,统筹考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凡是列入规划的项目,各县(市、区)必须安排配套资金,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除了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外,县(市、区)要将拖拉机、摩托车、农用车养路费大部分要用于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后,每年由市财政对列入省年度投资计划的我市项目,按实际完成数量给予“以奖代补”,奖励资金按照建设规模、技术等级、验收结果分配到项目。

4.制定《加快全市交通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奖罚等责任,调动全市人民群众交通公路建设积极性,推动交通路建设快速、稳步发展,确保“*”目标顺利完成。

5.制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农村公路建设的意义,正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不足,从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增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住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机遇,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与发展步伐。

6.出台“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养护体制改革,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路养路费总收入用于公路养护资金比例不低于80%,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不低于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

7.制定交通公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针对我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物流(场站)等建设项目,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在土地、税收、环保、建设环境等方面给外来投资商提供良好的交通建设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投资我市交通建设项目。

(三)建立质量监管机制

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继续加大依法监管工程质量的力度。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项目建设要确保质量,力争建设一流工程。

(四)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11)

一、深入调查研究,谋划扶贫开发工作思路

为了准确把握目前农村交通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交通扶贫开发工作,他经常轻车简出,深入县市、乡镇、村屯调查研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摸底,农村广阔的土地留下了他的足迹,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他对县乡基本情况、经济发展现状、全市农村公路状况、群众脱贫愿望和扶贫开发规划等有了很深刻的认识。在他良好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的带动和感染下,我局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全体同志动真情、动真格,真扶贫、扶真贫,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进一步确立了扶贫开发工作思路,找出问题症节,找准致贫原因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制定出台了“***市农村公路10年远景规划”和“***市农村公路发展五年规划”,科学合理的确定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规模、重点、技术标准及实施程序。全面改善农村的交通条件,为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帮扶工作稳步推进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他确立了我局总体帮扶工作思路、推进策略、工作重点和工作机制,贯彻“统筹协调、发挥优势、形成合力”的工作方针,并较好地坚持了定期走访调研、定期分析情况、定期讲评工作、定期通报情况的“四定”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分工,发挥了部门和行业优势,形成了工作合力,落实了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一级抓一级,措施有力,狠抓落实,使扶贫工作越来越深入,措施越来越有力。做到了思路一起谋、工作一起做、成果一起出。几年来,在他的带领下,我局有多人次深入各乡镇、村屯调查研究、落实帮扶项目,开展送温暖活动,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他的表率作用,我局对交通扶贫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并制定最优惠的政策,创造最好的施工环境。确立了以提升市、县、乡、村公路通行条件,促进与外界沟通为重点,积极申报项目,经过他和工作人员多次跑省进京,争取建设计划,落实工程建设资金,争取资金,加快公路建设步伐。

三、谋划发展思路,构筑交通先行发展战略

承接“九五”公路建设的强劲发展之势,他以大气魄、大手笔,结合我市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因素,抓紧组织实施交通扶贫开发项目,加快公路运输主通道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思路,明确了加大投资的办法。在交通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到早规划、早部署,早安排,早启动。切实加快***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在全市行政村村村通公路的基础上,实现乡乡通油路;以提高公路技术等级、改善路面质量为重点,以提高乡村公路通达深度、扩展完善区域公路网络为中心,改建主干线公路、骨干通道为二级公路,扩大油路覆盖面;升级改造乡村道路,提高技术等级;修通环县公路通道。形成以***为中心,以二、三级干线公路为骨架,以县乡、乡乡公路为分支,以乡村公路为延伸,以环县公路为框架的四通八达、互联辐射的全市公路交通网络。

四、全面开工启动,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在他的带领带,全市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奋发进取,从2003年开始到2005年,计划完成16个乡(镇)与所在县(市)用次高等级以上等级公路相连接,使我市等级路面硬化的乡(镇)从现在的40个增加到56个,占乡(镇)总数的100%,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建设公路里程800公里以上的规划目标。2003年已完成208.7公里,到2004年底共完成552.6公里,占总里程的69%。已用次高等级以上等级公路连接的乡(镇)达到50个,占规划目标的89%。受益人口增加近38.73万人,为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交通条件。2004年,全市通乡公路建总投资8.32亿元,设计划总规模396.2公里,计划竣工343.9公里(***至省界52.3公里为3年工程)。续建***至省界、***至***、***至***、***至***、***至***、***至***等6条通乡公路,总计253.3公里。新开工项目总投资1.1亿元。建设7条总计142.9公里,***区至***公路、***区至***公路、***至***公路、***至***公路、***至***公路、***至***公路、***至***公路。2005年我市计划建设通乡公路134.3公里,分别是***至***42公里、***至***10公里、***区至***5公里、***至***46公里、***至***19.3公里、***至***12公里,计划总投资32268.4万元。在改善农村候车环境方面,他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为了改善农民提高出行条件,2005年将建设8个乡镇客运站、20个农村客运停靠站。现已完成立项准备。通过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将极大的改善农民出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