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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工作谋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3-10 13:02:07

派出所工作谋划

派出所工作谋划篇(1)

赞同会计委派制的学者,从不同方面、归纳了它的成效(如郜进兴,1999;潘爱、杨佩礼,1999)。从总体上讲,学者们对会计委派制利弊得失的,大多是就事论事——规范财务秩序、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也有学者从委托的角度探讨了会计委派制的规范化,并提出了解决上述难题的对策思路。我们认为,学者们解决上述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亦认为,当设计一种制度时,应同时考虑以下问题:这种制度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权宜之计?实施制度的成本有多高?当我们深入分析这些问题时,就会发现,目前的会计委派制存在四个悖论。

悖论一:财务总监的利益与所在企业脱钩与难以发挥监督积极性的矛盾。

按照目前的制度,国有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如产权机构)向企业派出的财务总监,与所在企业的经济利益完全脱钩。监督的动机来自于一定的利益刺激,否则,便没有监督的积极性。作为所有者的股东有监督的积极性,因为他们的利益与被监督企业的收益及其管理者的管理成效有直接的关系;作为监督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监督的积极性,因为他们要对被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状况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并且,其评价结论直接、间接其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还要对其评价、鉴证结论承担连带责任。在目前的会计委派制下,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所在企业完全脱钩,使他不具备股东的监督资格,因而他不会有监督积极性。财务总监是财政部门派出的代表国家监督国有资产运行效率的人员,有的还具有公务员身份,而不是像注册会计师那样的专职监督人员。目前的制度还缺乏将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其对监督企业的评价结论是否独立、客观、公正直接或间接挂钩的机制,更谈不上要他承担什么连带责任。因此,财务总监不会有像注册会计师一样的监督积极性。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可以在制度上从两方面采取措施提高财务总监的监督积极性:使财务总监具备股东的身份,或者增大财务总监的风险,使其逐渐成为像注册会计师一样的专职监督人员。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将使财务总监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这就是本文所说的会计委派制的第一个悖论——将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经营状况直接挂钩,以提高其监督的积极性。但是,这与派出财务总监的初衷即使财务总监的利益与所在企业脱钩,防止他与企业“合谋”是矛盾的。使财务总监成为注册会计师之类的人员,又会产生以下两个新的矛盾:一是在现有的专职注册会计师监督体系之外,又设一个专职的财务总监监督体系,此两者在职能上交叉、重复,就难免使财务总监给人以多余之感。二是一旦财务总监独立、成为专职监督人员,那么,他代表国家利益的地位又会大打折扣。这与派出财务总监的出发点也是矛盾的。

悖论二:利用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外部监督与监督难以到位的矛盾。

从委托的角度讲,财务总监处于人的位置,按照目前的做法,其委托人分别是财政部门、国企的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委托的要求,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对人实施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在人们提出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同时,对财务总监的监督问题就要作相应的设计。否则,仅仅靠财务总监的觉悟、自觉性,甚至是良心,会计委派制肯定会流于形式,不会有任何实效。但是,在现有的制度里,对财务总监的监督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是不多的。在有限的对财务总监监督问题的研究中,有人提出了对财务总监进行再监督的观点: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独特作用。明确审计责任与财务总监责任,加强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总监工作的检验,以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社会职能。但是,这会引起本文所说的第二个悖论——在我国,在注册会计师监督体系之外又设置一套会计委派制监督体系,其原因在于人们对有些注册会计师已不“信任”,他们监督不力的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企业,也有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总监工作的检验,又有多高的可信度呢?当然,人们可以采取许多特别措施监督财务总监。但一种制度的实施成本太高,是不可取的。可能有人会说,随着法制的完善和经济转轨的完成,注册会计师监督的有效性、可信度肯定会提高,他们对财务总监工作检验的可信度也会提高。但是,在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监督到位后,财务总监的监督又有多大的必要性呢?

悖论三:以财务总监所在企业的经营绩效考核其监督成效,与他的地位应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矛盾。

笔者认为,对财务总监业绩的考核,是评价其监督成效的关键;能否设计出有效的制度来考核财务总监的业绩,是会计委派制能否继续推行的重要决定因素。应该说,现行制度对财务总监业绩考核的设计是没有到位的。有人认为,可以依靠股票市场上股东“用脚投票”的机制以及竞争性劳动力市场所产生的压力,来对财务总监的业绩进行评价。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出现企业面临破产的可能性,企业的股价会持续下跌。这些信息使财务总监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信誉受损,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个人利益会受到危害。应该说,依靠证券市场的“用脚投票”机制实施外部监督,具有很强的客观性;但是,笔者认为,这一机制用于考核财务总监的业绩,是万万行不通的。我们知道,影响股价的因素可以分为系统性和非系统性两大类。前者是整体的宏观环境变化对股市的影响,它导致的股价波动与财务总监的利益挂钩是不恰当的。而非系统性因素是指单个公司的经营管理政策、人事变动、投资决策、技术改造方案等对股价的影响。这类因素导致的股价波动也不应当记在财务总监的“账上”。因为,记在他“账上”的结果,

必然导致他为了提高股价,而非常关心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样的关心,有可能使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利益、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地位不复存在,出现损害所有者利益、与所在企业合谋的道德风险将是非常的结果。这样,引出我们关于会计委派制的第三个悖论——不用一定考评财务总监的监督业绩,他便没有工作压力和监督积极性;而将其业绩与所在企业的经营绩效挂钩,又会使他与企业合谋,失去代表所有者利益、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地位。

悖论四:财务总监约束、防范的职能,与为服务、出谋划策职能难以统一的矛盾。

笔者认为,一种监督制度,应有两方面的积极效应:一是约束、防范、消除损害有关当事人利益的不良行为;二是从维护有关当事人和自身利益的角度,为被监督人出谋划策,如帮助其作出更为、合理的决策,使被监督人的收益更大,或者最大化。应该说,的委派制在第一个方面对财务总监作出了硬性要求,使约束、防范成为财务总监应当履行的职责,而在第二个方面,则没有作出硬性规定,这使得服务、出谋划策至多成为财务总监的权利,而不是责任。有些财务总监出于良心、觉悟可能为企业出谋划策。但是,如果不从制度上解决,良心、觉悟产生的为企业服务与出谋划策的积极性,不会有长久的刺激力。从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将财务总监的利益与他为企业出谋划策的实际成效挂钩。但是,这又会产生本文所说的第四个悖论——不将财务总监的利益与财务总监为企业出谋划策的成效挂钩,难以提高其积极性;而一旦挂钩,他又会与企业合谋,做假账、设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会在财务总监的“监督”下愈演愈烈。

二、结论及对策

从上面的中,我们可以看出,会计委派制所产生的四个悖论,实质上限定了它的使用空间和时间范围。这些问题不解决,会计委派制就不会有实质性成效。而在目前的委派制框架下,这些问题是不能解决的。因此,会计委派制只能作为国家监督国企的一种权宜之计,或者说是目前在对国企监督乏力、而又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的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无可奈何的选择。

那么,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我们的原则是,当一种制度存在替代品时,人们应选择符合多数人习惯的制度,而不应另外再创造一种新制度。会计委派制存在很多替代品,它们是我国市场经济所不能回避的重大课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才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的根本出路。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严格执行《会计法》。新《会计法》强化了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会计责任,这对约束企业单位的不良会计行为,肯定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第二,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国企会计信息失真与国企的所有者监督不力有直接关系。而这又源于国企产权改革不到位、目前产权主体不明和利益不清,所有者代表(如代表国家的董事、国有资产的投资机制等)没有监督的积极性和压力。因此,改革国企的产权制度,是医治会计信息失真的一剂良方,只是它见效的时间要长一些。

第三,强化中介机构,如合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能。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委托人的合谋有愈演愈烈之势。从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入手,使其逐步恢复应有的独立、客观、公正立场,是解决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基本途径。

范雪玲、范先国:《对会计委派制的疑义》,《财会月刊》,1998年第10期。

部进兴:《关于“会计委派制”的若干问题》,《会计》,1999年第9期。

潘爱、杨佩礼:《初探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四川会计》,1999年第11期。

派出所工作谋划篇(2)

    赞同会计委派制的学者,从不同方面总结、归纳了它的成效(如郜进兴,1999;潘爱、杨佩礼,1999)。从总体上讲,目前学者们对会计委派制利弊得失的分析,大多是就事论事——规范财务秩序、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也有学者从委托的角度探讨了会计委派制的规范化问题,并提出了解决上述难题的对策思路。我们认为,学者们研究解决上述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亦认为,当设计一种制度时,应同时考虑以下问题:这种制度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权宜之计?实施制度的成本有多高?当我们深入分析这些问题时,就会发现,目前的会计委派制存在四个悖论。

    悖论一: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所在企业脱钩与难以发挥监督积极性的矛盾。

    按照目前的制度,国有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如产权机构)向企业派出的财务总监,与所在企业的经济利益完全脱钩。监督的动机来自于一定的利益刺激,否则,便没有监督的积极性。作为所有者的股东有监督的积极性,因为他们的利益与被监督企业的收益及其管理者的管理成效有直接的关系;作为社会监督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监督的积极性,因为他们要对被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状况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并且,其评价结论直接、间接影响其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还要对其评价、鉴证结论承担连带责任。在目前的会计委派制下,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所在企业完全脱钩,使他不具备股东的监督资格,因而他不会有监督积极性。财务总监是财政部门派出的代表国家监督国有资产运行效率的人员,有的还具有公务员身份,而不是像注册会计师那样的专职监督人员。目前的制度还缺乏将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其对监督企业的评价结论是否独立、客观、公正直接或间接挂钩的机制,更谈不上要他承担什么连带责任。因此,财务总监不会有像注册会计师一样的监督积极性。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可以在制度上从两方面采取措施提高财务总监的监督积极性:使财务总监具备股东的身份,或者增大财务总监的风险,使其逐渐成为像注册会计师一样的专职监督人员。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将使财务总监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这就是本文所说的会计委派制的第一个悖论——将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经营状况直接挂钩,以提高其监督的积极性。但是,这与派出财务总监的初衷即使财务总监的利益与所在企业脱钩,防止他与企业“合谋”是矛盾的。使财务总监成为注册会计师之类的人员,又会产生以下两个新的矛盾:一是在现有的专职注册会计师监督体系之外,又设一个专职的财务总监监督体系,此两者在职能上交叉、重复,就难免使财务总监给人以多余之感。二是一旦财务总监独立、成为专职监督人员,那么,他代表国家利益的地位又会大打折扣。这与派出财务总监的出发点也是矛盾的。

    悖论二:利用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外部监督与监督难以到位的矛盾。

    从委托理论的角度讲,财务总监处于人的位置,按照目前的做法,其委托人分别是财政部门、国企的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委托的要求,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对人实施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在人们提出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同时,对财务总监的监督问题就要作相应的设计。否则,仅仅靠财务总监的觉悟、自觉性,甚至是良心,会计委派制肯定会流于形式,不会有任何实效。但是,在现有的制度里,对财务总监的监督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是不多的。在有限的对财务总监监督问题的研究中,有人提出了对财务总监进行再监督的观点: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独特作用。明确审计责任与财务总监责任,加强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总监工作的检验,以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社会职能。但是,这会引起本文所说的第二个悖论——在我国,在注册会计师监督体系之外又设置一套会计委派制监督体系,其原因在于人们对有些注册会计师已不“信任”,他们监督不力的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企业,也有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总监工作的检验,又有多高的可信度呢?当然,人们可以采取许多特别措施监督财务总监。但一种制度的实施成本太高,是不可取的。可能有人会说,随着法制的完善和经济转轨的完成,注册会计师监督的有效性、可信度肯定会提高,他们对财务总监工作检验的可信度也会提高。但是,在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监督到位后,财务总监的监督又有多大的必要性呢?

    悖论三:以财务总监所在企业的经营绩效考核其监督成效,与他的地位应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矛盾。

    笔者认为,对财务总监业绩的考核,是评价其监督成效的关键;能否设计出有效的制度来考核财务总监的业绩,是会计委派制能否继续推行的重要决定因素。应该说,现行制度对财务总监业绩考核的设计是没有到位的。有人认为,可以依靠股票市场上股东“用脚投票”的机制以及竞争性劳动力市场所产生的压力,来对财务总监的业绩进行评价。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出现企业面临破产的可能性,企业的股价会持续下跌。这些信息使财务总监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信誉受损,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个人利益会受到危害。应该说,依靠证券市场的“用脚投票”机制实施外部监督,具有很强的客观性;但是,笔者认为,这一机制用于考核财务总监的业绩,是万万行不通的。我们知道,影响股价的因素可以分为系统性和非系统性两大类。前者是整体的宏观环境变化对股市的影响,它导致的股价波动与财务总监的利益挂钩是不恰当的。而非系统性因素是指单个公司的经营管理政策、人事变动、投资决策、技术改造方案等对股价的影响。这类因素导致的股价波动也不应当记在财务总监的“账上”。因为,记在他“账上”的结果,

    必然导致他为了提高股价,而非常关心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样的关心,有可能使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利益、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地位不复存在,出现损害所有者利益、与所在企业合谋的道德风险将是非常自然的结果。这样,引出我们关于会计委派制的第三个悖论——不用一定方法考评财务总监的监督业绩,他便没有工作压力和监督积极性;而将其业绩与所在企业的经营绩效挂钩,又会使他与企业合谋,失去代表所有者利益、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地位。

    悖论四:财务总监约束、防范的职能,与为企业服务、出谋划策职能难以统一的矛盾。

    笔者认为,一种监督制度,应有两方面的积极效应:一是约束、防范、消除损害有关当事人利益的不良行为;二是从维护有关当事人和自身利益的角度,为被监督人出谋划策,如帮助其作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决策,使被监督人的收益更大,或者最大化。应该说,目前的会计委派制在第一个方面对财务总监作出了硬性要求,使约束、防范成为财务总监应当履行的职责,而在第二个方面,则没有作出硬性规定,这使得服务、出谋划策至多成为财务总监的权利,而不是责任。有些财务总监出于良心、觉悟可能为企业出谋划策。但是,如果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良心、觉悟产生的为企业服务与出谋划策的积极性,不会有长久的刺激力。从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将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他为企业出谋划策的实际成效挂钩。但是,这又会产生本文所说的第四个悖论——不将财务总监的利益与财务总监为企业出谋划策的成效挂钩,难以提高其积极性;而一旦挂钩,他又会与企业合谋,做假账、设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会在财务总监的“监督”下愈演愈烈。

    二、结论及对策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会计委派制所产生的四个悖论,实质上限定了它的使用空间和时间范围。这些问题不解决,会计委派制就不会有实质性成效。而在目前的委派制框架下,这些问题是不能解决的。因此,会计委派制只能作为国家监督国企的一种权宜之计,或者说是目前在对国企监督乏力、而又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的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无可奈何的选择。

    那么,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我们的原则是,当一种制度存在替代品时,人们应选择符合多数人习惯的制度,而不应另外再创造一种新制度。会计委派制存在很多替代品,它们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所不能回避的重大课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才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的根本出路。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严格执行《会计法》。新《会计法》强化了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会计责任,这对约束企业单位的不良会计行为,肯定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第二,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国企会计信息失真与国企的所有者监督不力有直接关系。而这又源于国企产权改革不到位、目前产权主体不明和利益不清,所有者代表(如代表国家的董事、国有资产的投资机制等)没有监督的积极性和压力。因此,改革国企的产权制度,是医治会计信息失真的一剂良方,只是它见效的时间要长一些。

    第三,强化社会中介机构,如合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能。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委托人的合谋有愈演愈烈之势。从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入手,使其逐步恢复应有的独立、客观、公正立场,是解决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基本途径。

    参考文献:

    范雪玲、范先国:《对会计委派制的疑义》,《财会月刊》,1998年第10期。

派出所工作谋划篇(3)

赞同会计委派制的学者,从不同方面总结、归纳了它的成效(如郜进兴,1999;潘爱、杨佩礼,1999)。从总体上讲,目前学者们对会计委派制利弊得失的分析,大多是就事论事——规范财务秩序、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也有学者从委托的角度探讨了会计委派制的规范化问题,并提出了解决上述难题的对策思路。我们认为,学者们研究解决上述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亦认为,当设计一种制度时,应同时考虑以下问题:这种制度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权宜之计?实施制度的成本有多高?当我们深入分析这些问题时,就会发现,目前的会计委派制存在四个悖论。

悖论一: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所在企业脱钩与难以发挥监督积极性的矛盾。

按照目前的制度,国有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如产权机构)向企业派出的财务总监,与所在企业的经济利益完全脱钩。监督的动机来自于一定的利益刺激,否则,便没有监督的积极性。作为所有者的股东有监督的积极性,因为他们的利益与被监督企业的收益及其管理者的管理成效有直接的关系;作为社会监督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监督的积极性,因为他们要对被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状况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并且,其评价结论直接、间接影响其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还要对其评价、鉴证结论承担连带责任。在目前的会计委派制下,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所在企业完全脱钩,使他不具备股东的监督资格,因而他不会有监督积极性。财务总监是财政部门派出的代表国家监督国有资产运行效率的人员,有的还具有公务员身份,而不是像注册会计师那样的专职监督人员。目前的制度还缺乏将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其对监督企业的评价结论是否独立、客观、公正直接或间接挂钩的机制,更谈不上要他承担什么连带责任。因此,财务总监不会有像注册会计师一样的监督积极性。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可以在制度上从两方面采取措施提高财务总监的监督积极性:使财务总监具备股东的身份,或者增大财务总监的风险,使其逐渐成为像注册会计师一样的专职监督人员。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将使财务总监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这就是本文所说的会计委派制的第一个悖论——将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经营状况直接挂钩,以提高其监督的积极性。但是,这与派出财务总监的初衷即使财务总监的利益与所在企业脱钩,防止他与企业“合谋”是矛盾的。使财务总监成为注册会计师之类的人员,又会产生以下两个新的矛盾:一是在现有的专职注册会计师监督体系之外,又设一个专职的财务总监监督体系,此两者在职能上交叉、重复,就难免使财务总监给人以多余之感。二是一旦财务总监独立、成为专职监督人员,那么,他代表国家利益的地位又会大打折扣。这与派出财务总监的出发点也是矛盾的。

悖论二:利用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外部监督与监督难以到位的矛盾。

从委托理论的角度讲,财务总监处于人的位置,按照目前的做法,其委托人分别是财政部门、国企的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委托的要求,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对人实施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在人们提出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同时,对财务总监的监督问题就要作相应的设计。否则,仅仅靠财务总监的觉悟、自觉性,甚至是良心,会计委派制肯定会流于形式,不会有任何实效。但是,在现有的制度里,对财务总监的监督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是不多的。在有限的对财务总监监督问题的研究中,有人提出了对财务总监进行再监督的观点: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独特作用。明确审计责任与财务总监责任,加强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总监工作的检验,以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社会职能。但是,这会引起本文所说的第二个悖论——在我国,在注册会计师监督体系之外又设置一套会计委派制监督体系,其原因在于人们对有些注册会计师已不“信任”,他们监督不力的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企业,也有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总监工作的检验,又有多高的可信度呢?当然,人们可以采取许多特别措施监督财务总监。但一种制度的实施成本太高,是不可取的。可能有人会说,随着法制的完善和经济转轨的完成,注册会计师监督的有效性、可信度肯定会提高,他们对财务总监工作检验的可信度也会提高。但是,在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监督到位后,财务总监的监督又有多大的必要性呢?

悖论三:以财务总监所在企业的经营绩效考核其监督成效,与他的地位应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矛盾。

笔者认为,对财务总监业绩的考核,是评价其监督成效的关键;能否设计出有效的制度来考核财务总监的业绩,是会计委派制能否继续推行的重要决定因素。应该说,现行制度对财务总监业绩考核的设计是没有到位的。有人认为,可以依靠股票市场上股东“用脚投票”的机制以及竞争性劳动力市场所产生的压力,来对财务总监的业绩进行评价。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出现企业面临破产的可能性,企业的股价会持续下跌。这些信息使财务总监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信誉受损,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个人利益会受到危害。应该说,依靠证券市场的“用脚投票”机制实施外部监督,具有很强的客观性;但是,笔者认为,这一机制用于考核财务总监的业绩,是万万行不通的。我们知道,影响股价的因素可以分为系统性和非系统性两大类。前者是整体的宏观环境变化对股市的影响,它导致的股价波动与财务总监的利益挂钩是不恰当的。而非系统性因素是指单个公司的经营管理政策、人事变动、投资决策、技术改造方案等对股价的影响。这类因素导致的股价波动也不应当记在财务总监的“账上”。因为,记在他“账上”的结果,

必然导致他为了提高股价,而非常关心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样的关心,有可能使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利益、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地位不复存在,出现损害所有者利益、与所在企业合谋的道德风险将是非常自然的结果。这样,引出我们关于会计委派制的第三个悖论——不用一定方法考评财务总监的监督业绩,他便没有工作压力和监督积极性;而将其业绩与所在企业的经营绩效挂钩,又会使他与企业合谋,失去代表所有者利益、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地位。

悖论四:财务总监约束、防范的职能,与为企业服务、出谋划策职能难以统一的矛盾。

笔者认为,一种监督制度,应有两方面的积极效应:一是约束、防范、消除损害有关当事人利益的不良行为;二是从维护有关当事人和自身利益的角度,为被监督人出谋划策,如帮助其作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决策,使被监督人的收益更大,或者最大化。应该说,目前的会计委派制在第一个方面对财务总监作出了硬性要求,使约束、防范成为财务总监应当履行的职责,而在第二个方面,则没有作出硬性规定,这使得服务、出谋划策至多成为财务总监的权利,而不是责任。有些财务总监出于良心、觉悟可能为企业出谋划策。但是,如果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良心、觉悟产生的为企业服务与出谋划策的积极性,不会有长久的刺激力。从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将财务总监的经济利益与他为企业出谋划策的实际成效挂钩。但是,这又会产生本文所说的第四个悖论——不将财务总监的利益与财务总监为企业出谋划策的成效挂钩,难以提高其积极性;而一旦挂钩,他又会与企业合谋,做假账、设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会在财务总监的“监督”下愈演愈烈。

二、结论及对策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会计委派制所产生的四个悖论,实质上限定了它的使用空间和时间范围。这些问题不解决,会计委派制就不会有实质性成效。而在目前的委派制框架下,这些问题是不能解决的。因此,会计委派制只能作为国家监督国企的一种权宜之计,或者说是目前在对国企监督乏力、而又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的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无可奈何的选择。

那么,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我们的原则是,当一种制度存在替代品时,人们应选择符合多数人习惯的制度,而不应另外再创造一种新制度。会计委派制存在很多替代品,它们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所不能回避的重大课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才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的根本出路。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严格执行《会计法》。新《会计法》强化了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会计责任,这对约束企业单位的不良会计行为,肯定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第二,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国企会计信息失真与国企的所有者监督不力有直接关系。而这又源于国企产权改革不到位、目前产权主体不明和利益不清,所有者代表(如代表国家的董事、国有资产的投资机制等)没有监督的积极性和压力。因此,改革国企的产权制度,是医治会计信息失真的一剂良方,只是它见效的时间要长一些。

第三,强化社会中介机构,如合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能。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委托人的合谋有愈演愈烈之势。从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入手,使其逐步恢复应有的独立、客观、公正立场,是解决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基本途径。

参考文献:

范雪玲、范先国:《对会计委派制的疑义》,《财会月刊》,1998年第10期。

部进兴:《关于“会计委派制”的若干问题》,《会计研究》,1999年第9期。

潘爱、杨佩礼:《初探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四川会计》,1999年第11期。

派出所工作谋划篇(4)

    1.1委派会计的职能不完善、不规范

    作为委派主体的委派对象,委派会计人员不仅代表了委派主体的利益,为之负责监督受派单位的经济活动,而且还负担着为受派单位的经营出谋划策,制定财务收支、成本费用计划等的重任。将监督和服务两种职能统一于委派会计一个人身上,这是值得商榷的。监督和服务两种职能使委派会计具有双重身份,一重是上级单位的派出代表,行使监督职能;另一重是受派单位的财务人员,行使服务职能。两个职能难以协调,如果委派会计侧重于监督职能的行使,那么在制定受派单位的财务计划时,难免会对一些有一定风险,资金占用较大的项目表示否定。但是这些具有一定风险的项目往往同时具有很高的投资回报率,很有可能使受派单位开拓业务范围,增加新的收入渠道。一旦委派会计出于监督职能的考虑,拒绝执行风险较大的项目,那么将有可能使受派单位失去一次很好的业务拓展机会。另一方面,如果委派会计侧重于服务职能,则同受派单位的内部会计没有什么区别,本身所具有的监督职能也形同虚设,甚至同受派单位合谋舞弊,造成更加严重的腐败问题。因为各地对委派会计的监督职能做出了硬性的规定,因此前一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更大。

    1.2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不规范

    委派会计作为上级单位的委派对象,已不同于一般的会计人员,他们一般都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经验,除了核算和监督职能外,还具有制定财务计划,参与受派单位的重要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还有的具有对受派单位一般财务人员的人事任免权力。可以这样说,委派会计在某种意义上己成为受派单位的经理阶层的一员,因此不能用一般的激励约束机制去管理委派会计人员。

    1.3对外部监督力量排斥,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四个方面,即司法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其中司法监督是司法机关对财经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政府监督是政府有关部门如财政部门对会计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社会监督是会计执业人员和会计自律性组织维护会计秩序,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企业内部监督是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在企业管理层的授意下,对企业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现阶段我国的会计委派制中,主要是国家机关,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派驻会计人员,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情况,这种监督方式人为地把政府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变相地整合在委派会计人员身上,寄希望于委派会计能够解决会计失真等一系列问题。但是这不仅会造成对其他外部监督力量的排斥,而且使原有的会计监督体系变得混乱。

    1.4引起委派会计和受派单位的合谋问题,产生新型腐败现象

    由委派单位对受派单位进行直接的监督比起委派会计进入受派单位进行监督的成本要高出很多,因此委派会计和委派单位实际上是一种委托关系。根据“经济人”假设,委派会计人员是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他的目标与委托人,也就是委派单位期望的目标有所差别。委派会计为了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去追逐更高的经济或者地位上的利益,这种行为在他人对他的监督概率很小,而效用值很大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发生。委派会计与受派单位是一种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是不太稳定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情况下,合谋的行为可能会出现。如果委派单位对委派会计的再监督力度不够,或者对出现合谋行为的处罚不够严厉,受派单位完全可以和委派会计结成统一战线,前提是对受派单位弄虚作假的罚款要小于对两者合谋罚款以及对委派会计奖励的总额。现阶段我国大多数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都把委派会计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受派单位脱钩,由委派单位统一发放管理。这虽然能够保持委派会计的独立性,但是大锅饭形式的机制对委派会计的激励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委派会计大多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他们不会满足于普通的激励机制,如果委派单位的物质或者精神奖励不能满足委派会计的需求,他们难免会转向其他方面的效用去寻求心理上的平衡。合谋是一种新型的腐败,它比原有的腐败威胁更大,破坏程度更深,这都源自于对委派会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完善。

    2大型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的解决对策

    2.1明确职责权限,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会计委派人员的职责权限应视被委派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委派人员的岗位的重要性而定。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权限应该明确,就大型事业单位而言,应该限制委派会计人员的核算、管理、决策等职能(但这不表明否决委派会计人员的参与经营决策的职能),把重点放在监督单位领导是否玩忽职守、贪污舞弊,放在监督单位的财务收支是否合理合法,放在监督单位是否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放在监督单位是否实现了投资决策的保值增值等目标上。不同层次的会计监管人员应侧重不同的目标,对于企业内部委派的会计人员应侧重于财经纪律监督和经营核算水平的提高。大型事业单位的财务总监、会计主管或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一般会计委派人员应有着不同的职责和权限。

    在明确各部分会计人员的职责的基础上,还应理顺各方关系。各方面的关系是指委派主体、委派会计和受派单位之间的关系。委派主体应明确制定委派会计人员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他们的聘用、上岗、考评等工作;委派会计人员应摆正自身的位置,不要凌驾于受派单位之上,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于受派单位的经济活动;受派单位应为委派会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配合他们进行工作,所有重大经济活动都应通知委派会计参加。如果这三方面的关系处理不好,有可能会出现委派会计工作消极怠工,产生道德风险问题,受派单位架空委派会计,工作积极性降低或者受派单位和委派会计的合谋等问题。

    2.2选择合适的委派方式和范围

    实行会计委派制,应该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形式。如果不加区分客观实际,而盲目跟风,即使采取了会计委派形式,也可能会带来截然相反的实际效果,反而会挫伤某些部门的积极性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由此在组织形式上应针对不同规模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区别委派会计人员。也就是说,无论采取哪种形式,一定要根据受派单位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盲目跟从。

    对于国有大中型事业单位,可以向其派遣财务总监,这是考虑到更好地维护国家这个大股东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委派的财务总监代表国有股东监督总经理等管理层的经营活动。也可以委派财务班子,或实行分级委派,即政府向大型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派财务班子,大型事业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再向所属的单位派财会人员。这样做,可以保证单位会计机构的稳定和日常会计工作的连续性。

    2.3完善制度建设

    会计委派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配套制度,由于我国各地的发展不平衡,因此全国各地不同区域的会计委派制具体方式各具特色,各地只有结合自己的特点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才能建立起适合自己具体情况的委派制度,才能推进会计委派制实施和企业本身的发展。当然,对会计委派人员加强管理,应该建立一些基本制度,以逐步完善会计委派制。

    2.3.1建立委派会计的档案管理制度

    对所有委派会计人员的档案应分职务、分层次统一管理,对他们的档案应统一式样,统一编号。要开发全国通用的委派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的系统软件,形成全国性的委派会计人才市场。通过该档案管理软件进行委派会计人才的信息统计、信息查询和信息分析。

    2.3.2建立委派会计的任职和职务升迁制度

    委派会计的任职由会计主管机构考核,由会计委派机构认定,且必须得到企业财产所有者的同意,但最好也使企业经营管理者满意。而关于委派会计的升迁,主要由会计主管机构根据业绩和工作年限向财产所有者推荐,最终由企业财产所有者决定。

派出所工作谋划篇(5)

军令部长徐永昌的

特殊定义

这批联络参谋是第二次国共合作的产物,有着极为特殊的背景。

自从中国工农红军主力改编为八路军、南方八省14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后,当局对这两支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并不放心。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草拟的《共党问题处置办法》中,专门有一条提出:“中央”对八路军、新四军指定联络员,“监视其整个活动”。此文件被送给时任军委会军令部长的徐永昌核签。

徐永昌在浏览了文件后,认为设置联络员是一个不错的创意,但“监视”一说过于直露,容易授人以柄,更何况当时为国共合作抗日的大背景,应以积极的意义来考虑。故而徐永昌将联络员的性质重新进行了定义,即:“军委会为求与十八集团军、新四军密切联系起见,照各军前例,派联络参谋若干员前往联络考察。该参谋等应适时呈出报告,以便指导、考核、纠正。”

不管怎么说,经过军令部核批后,联络员的职能要堂皇得多了。“密切联系”当然比“监视”容易被接受,但从选派的人员和他们的活动来看,实质并无丝毫改变。

选调这批联络员不是由军令部或政治部负责,而是由特务头子康泽亲自操刀。这一奇怪的现象说明,从一开始这些联络员公开“联系”的背后,就隐藏着某种特殊使命。

康泽在选这些联络员的时候,自然将视线盯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内。于是这批人便由他多年的老部下以及当年他任主任的中央军校特训班的学生组成。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中央军校毕业的军官及特务工作的经历。这些负有特殊任务的联络人员,不分军衔高低,一律称为联络参谋,而不叫联络副官。

当时被选定派驻新四军的联络参谋共5人,分别为:驻军部少将联络参谋卢碧湖、驻第一支队上校联络参谋许建华、驻第二支队上校联络参谋杨凤举、驻第三支队中校联络参谋孟繁伦、驻第四支队中校联络参谋倪志操。他们各有一名尉级的副官和一名传令兵随行。

1940年8月,卢碧湖调离军职改任行政督察专员,接替卢碧湖的是他在中央军校第四期的同学吕鲲,军衔也是少将;同时还由毛光远更换许建华接任驻第一支队上校联络参谋。

其时,新四军已建立第五支队、第六支队和豫鄂挺进纵队,但当局采取“驼鸟政策”,始终不予承认,故亦未派联络参谋。

对派驻新四军联络参谋一事非常关注,希望能通过这些联络参谋及时掌握新四军的动向,毕竟新四军是他始终不放心的一支军队。当闻报这些联络参谋人员已经拟定后,便提出要亲自接见他们。

第一次来到委员长官邸,这些联络参谋不免有些紧张。特别是当从内室出来时,他们立刻起立,两腿并直,一动不动。康泽随即逐一将他们的基本情况向作了介绍。陪同一道接见的还有参谋总长兼军政部长何应钦、军令部长徐永昌。

倒是对他们显得还比较亲切,嘱咐他们坐下后说:“你们都是军委会专门挑选出来的,是优秀人才。你们的身份非常特殊,到新四军中去当联络参谋。这种工作过去是没有的,任务很重,你们要有精神准备。”

继之,神情略显严肃地说:“你们的任务,就是要及时报告新四军的各种情况,既要报告战斗情况,也要关心实力的发展、内部的关系等等。共产党是有一套的,对于游击战的组织和指挥,军队的补充、军事训练、政治教育,都很有办法,大家都要虚心研讨。”

从的一席话中,可以看出这批联络参谋所负的使命以及他们必须关心的内容。当然亦可从中读出对新四军可能失控的担心。

还特别强调:“大家去新四军,一定要做到能久住。因为你能久住,那他们的一切,一定都明白了。久住不仅仅是坐在司令部里,更要随时下团、下连联络,不要显得太幼稚,被人家看不起,甚至被人家赶走。如果让他们把你赶走,那你的工作就全部失败了。”

康泽赶紧表态说:“请委员长放心,鄙职一定具体落实,严格要求。”康泽俨然已是这批联络参谋的管理者。

说完后便径直离去。

接着何应钦又讲了一通,大体按照的意思重复一遍。不过他特别严肃地强调一条纪律:“以后无命令绝对不准回来,严禁自由往返。”何应钦还说到一个细节:“发电报就用新四军的电台,不准自带电台去。自带电台,一定会增加他们的怀疑,加重大家的工作困难。”关于组织系统,何应钦明确指出:“先去上饶向第三战区报到,听从顾祝同的指挥。”

之后,徐永昌命军令部总务厅给联络参谋及其副官、传令兵各发了半年薪饷,还发了出差费、交通费、办公费、手枪、子弹、军用地图等。

这次直接得到的接见,对联络参谋们来说是一种“殊荣”。而更主要的是,他们对“联络”的内涵有了清晰的理解。

到任初期的联络参谋

还显得比较公正

5月的山城,一派春的气息。正是在这样浓浓的春意中,联络参谋们奉命前往江西三战区报到。离开重庆前,康泽专门在家中设宴为他们送行。

战时交通之难,让这些联络参谋们深有感触。他们一路延宕,抵江西上饶三战区时,不觉已是9月。从四川到江西竟然走了4个月,这令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十分不快,见面后就指责联络参谋们行动迟缓,效率低下,要求他们尽快到职,随时报告情况。为了便于联系,顾祝同还给5个联络参谋委派了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部参谋的虚职。

在联络参谋们前往安徽泾县新四军军部时,队伍中又多了一人,他叫陈淡如,是顾祝同特意派到新四军军部的第三战区中校联络参谋,他的职能是直接负责第三战区与新四军的“联络”工作。

联络参谋们到三战区只是履行了一个报到手续,随即便向安徽行进。在大后方松散惯了的他们,并没有顾祝同那样的紧迫感。他们从上饶到了屯溪以后,又上黄山游览多日,10月中旬才到安徽泾县云岭的新四军军部。

安徽泾县位于皖南山区,南依青弋江、西靠黄山、北望长江、山峦叠嶂、松竹青翠、蜿蜒小溪、流水潺潺。面对如此秀丽的风景,经过长途跋涉的联络参谋们自然有心旷神怡般的感觉。

新四军军长叶挺与政治部主任袁国平,特地在军部接见了这批来自大后方的联络参谋。在表示欢迎的同时,叶挺还向他们详细介绍了新四军的组建以及挺进敌后抗日的情况。叶挺说:“希望你们到各支队多看看,了解新四军战士们的战斗、生活情况,发挥好新四军与友军以及与重庆之间的桥梁作用。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是抗日把我们联结到了一起,我们要多做有利于抗日的事。”

叶挺的坦诚和真挚以及对抗日所充满的信心,给联络参谋们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之后,联络参谋们在袁国平的带领下,参观了军部机关和泾县小镇的皖南风情。当日,叶挺专门设宴为联络参谋们洗尘。

在军部数日,与新四军指战员的接触,联络参谋们能感受到新四军对他们诚恳的合作态度、工作上提供的种种便利以及生活上给予的照顾,联络参谋们很受感动。月底,赴新四军各支队的联络参谋由军部派出警卫队一路安全护送到职。

联络参谋们在新四军期间,各级指挥员和参谋人员经常和他们交谈,回答他们的问题,听取他们的意见。作战部门每天提供敌我态势和战斗情况,供他们编写发往重庆和上饶的《战斗旬报》,如何编写则不予干涉。他们可以到任何一个营连去考察,可以与驻地各界人士沟通;遇有摩擦事件,还请他们去实地调查,参与处理。应当说,联络参谋们初到新四军时,对新四军的看法还是比较公正客观的。

及时地将新四军的情况报告给重庆当局是联络参谋的重要任务,他们对新四军英勇抗日的战绩有目共睹,能够很客观地将这方面的战况向上反映。这既是因为抗战初期国共合作的关系还比较好,也是因为军事当局需要了解真实的作战情况。同时,日军入侵,大敌当前,即使是这些负有特殊使命的联络参谋,只要还有一点中国人的血性,在前线目睹新四军不畏牺牲,英勇作战,也不能不持肯定的态度。

驻新四军第三支队的联络参谋孟繁伦曾编制过3张新四军游击战绩年度统计表。统计表分为作战次数、缴获、爆破、俘虏和敌我双方伤亡人数6大项。其中统计之细,很有点力求详尽的样子。他还在1939年的统计表上写了一段附记,这段附记很值得一读:

“本军系担任游击任务,其部队多深入敌后,有时因敌情紧张,便于袭扰敌人,履行任务,甚至一营一连在游击区内均须分散行动,因此与后方通讯联络不如其他部队之便捷。同时物质艰苦,交通工具缺乏,联络线往往无形中断。基于此种困难,故历次战斗仅凭电报扼要转达,内容诸多简略,各种数字亦止于概数而已。至月终统计报告,皆赖徒步送达,每递送一次则须通过数道封锁,辗转需时月余。因之每月统计仅能依据电报汇成,而此表则系根据各部队按月详报统计,数字与战况均确实,故与以往月报略有出入。特此说明。”

从这篇附记中,可以读出这位联络参谋的责任意识,不厌其烦、不厌其难地将掌握的数字统计、发出。从另一个侧面也可以看出新四军在敌后抗战的艰苦情况。

当时在华中地区,国共摩擦时有发生,联络参谋们便有着报告事件真相的责任。1939年,新四军一支队在一次对日军作战后的转移过程中,有3名战士被镇江县长庄梅芳手下谋害。此事件直接导致区域态势的紧张,新四军一支队强烈要求惩办凶手,以慰牺牲者,当时形势确实有些剑拔弩张。

新四军一支队的联络参谋许建华是这一事件前后演变的目击者,他随即将事件的过程以及自己的建议通过电报形式报告军令部。此电报发于1939年11月29日,内容为:

“该支队所属部队屡次与现镇江县县长庄梅芳发生摩擦,均电冷副总指挥就地解决。最近复因庚佳两日该部在延陵九里山与敌激战不支,于灰日转移,有战士王晓和等3人落伍,经高庄时被镇江县县长之士众谋害有据,群情激愤,有即报复势。拟请将该县长更调,以免发生纠纷。”

电报中所说的冷副总指挥是指军第三战区第二游击区副总指挥冷欣。显然许建华对这一事件的表述还是比较客观的,而且建议也是得当的。

12月3日,军令部复电许建华说:“所请更调镇江县县长庄梅芳以平息纠纷等情,仰商冷副总指挥核办可也。”当日,闻知此事件后的给冷欣发电报,直接过问此事:“查该镇江县县长庄梅芳有无更调必要,希核办具报。”一名县长的调动令亲自过问,显然非同一般。

接电后的冷欣未敢懈怠,但他本身即是庄梅芳挑起摩擦的直接后台,岂能打自己板子?于是在16日给的电报中,他先对新四军江南部队诬蔑一通,然后称:“镇江县县长庄梅芳系本党忠实党员,抗战前在党部工作,现突予更换,不但助长该部气焰,抑且引起误会而影响民众趋向,故拟暂不更换。”

闻报后亦顺水推舟,复电冷欣:“查所报镇江县县长庄梅芳不宜更换等情,准如所拟办理。”

一桩残杀新四军战士的公案,就这样不了了之。

这次事件处理的结果虽然不如人意,但作为联络参谋的许建华还是表现出比较客观的姿态。但这种姿态仅仅维持在联络参谋到任初期,许建华的电报就是他到职才一个月时发出的。不久,这种状况即发生了变化。

返回重庆述职

背后隐藏着很深的阴谋

1940年的春天,丝毫感受不到春的气息。顽固派开始将的重点逐步从华北转到华中,对新四军步步进逼,力图“制裁”、“剪除”、“剿灭”、“肃清”,为此发出了一个又一个密令,拟定了一个又一个计划。在这样的政治气候下,联络参谋们的态度也随之产生了变化。他们对新四军的联络也相应变成了对新四军的“监视”。

军事当局曾有“皓电”和“齐电”,诬蔑新四军有四项“非法行动”,即:“不守战区范围自由行动”,“不遵编制数量自由扩充”,“不服从中央命令破坏行政系统”,“不打敌人专事吞并友军”。这些诬蔑之词与联络参谋们的报告有着直接的关系。

当时联络参谋向军令部等发出的报告都是通过新四军的电台,因为他们没有另外配备电台。这也是为了体现“联络”,防止新四军生疑。据称这一要求是直接规定的,联络参谋们不得不执行,但却感到实际操作起来很为难。特别是对新四军不利的一些情况的报告如何操作,让他们费尽心机。他们想到的办法就是另备密码,所以军令部给他们各发了一本“央密”,康泽另给他们各发了一本“络密”,途经上饶时,第三战区的情报室又给了一本密码。但他们怕引起新四军的警惕,轻易不敢使用这3种密码,大多是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发给新四军的“通密”。他们离开重庆前曾与军令部游击科科长乔茂材约定:用“通密”发的电报,凡开头有“钧鉴”两字的,就表示全不可信,是为了迷惑新四军而发的;凡最后有“为祷”两字的,表示有一半可靠;只有直称“部次长徐熊”(即军令部长徐永昌、次长熊斌)的电报,才是可信的。

尽管备有多种密码,玩了这些花招,要用新四军的电台发出关于新四军的情报,联络参谋们心里总是不踏实的,所以他们还要设法另找电台。倪志操曾到驻安徽寿县的皖北行署主任颜仁毅处,调查颜部与新四军的摩擦事件,他一到那里,就用颜的电台发了一份电报,向军令部和康泽报告新四军在江北的扩编情况。后来,倪志操又到驻合肥的军第一三八师,用那里的电台发过情报。

1940年5月,军令部电令联络参谋返回重庆述职。当然,“述职”的背后隐藏着很深的阴谋。此前的3月,在《中央提示案》中,以调整全国军队作战地区为名,将八路军、新四军都调到黄河以北。为了应对中共对这一决定的反弹,及时掌握八路军、新四军的动向,这就需要向联络参谋们面授机宜。

在新四军中的联络参谋于7月抵达重庆。这时的重庆已经骄阳似火,闷热异常。联络参谋们对这种环境的变化显然有些不适应。根据要求,他们分别向军令部、参谋总长办公室和康泽作工作报告以及阐述对新四军的印象。

秋天,军令部对联络参谋进行了调整,吕鲲替换卢碧湖,毛光远替代许建华。新的联络参谋们很快便由康泽带领,直接去军事委员会办公楼听取何应钦、白崇禧、徐永昌交代任务。由于面临着新的背景和新的任务,所以何应钦特别强调:

“大家的中心任务是各随派驻部队渡江渡河,到达指定作战地区,不得逗留后方。大家要对派驻部队的长官加强联络,督促他们早些遵命开拔,全部开拔。如有不肯开拔或只开拔一部分的情况,要尽力查明,迅即详细密电报告。不要再像以前那样,只在司令部里联络,只求人事上的协调。”

这次,联络参谋的任务更加具体、明确,事实上就是督促新四军按照所谓的命令北移。

联络参谋们奉命离开重庆已是深秋。再次出发时,队伍中又多一人,即闻援。他是第三十二集团军总司令部派驻新四军军部的少校联络参谋。这是在军令部和第三战区之外的集团军联络参谋,他同样有着重要的使命。

当时,当局除了要求新四军开赴黄河以北外,还在加紧策划消灭新四军。除在原皖南的5个师兵力以外,又从浙东等地紧急调来3个师,形成了对新四军皖南部队的重重包围。如此众多的部队,需要有个统一的指挥。当时在皖南的最高指挥官是第三战区副司令长官兼第二十三集团军总司令唐式遵。让这个川军将领担当如此“重任”,和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都认为不适宜,他们选中了坚决的第三十二集团军总司令上官云相,10月初特地将他从江西抚州调到皖南徽州,接着又移驻紧靠新四军军部的宁国。上官云相完全清楚,他到皖南来并不是同日本侵略军作战,而是对付被称为“友军”的新四军,自然急需了解新四军的实力和动向。顾祝同以调整皖南部署为名向报告,拟将新四军划归上官云相指挥。遂复电批准。这样,上官云相就既有需要又有理由把联络参谋派到新四军去了。

皖南事变导致

联络参谋的历史划上句号

联络参谋们到达第三战区所在地江西上饶时已是12月下旬了。顾祝同很生气,见面第一句话就责问为何迟到。也难怪顾祝同着急,这时包围新四军皖南部队的军事部署已经完成,一场罪恶的血腥屠杀即将开始,急需联络参谋们各就各位。顾祝同急招他们训话:“大家此次前去,任务重大,必须各随部队,切实工作,不可再逗留后方,贻误军机。明天拿我手令去交通处调拨汽车,到达后即来电报。”

联络参谋们在战区感觉到气氛有些紧张,知道此时非彼时,不能懈怠,遂领命而行,经屯溪到达太平县境的第三十二集团军前进指挥所。他们得知新四军军部及所属皖南部队已于1月4日出发北移,于是又前进数十里,到达第一四四师师部。这时,皖南事变即将爆发,联络参谋们得知当局的作战计划,考虑到自身安全,认为如这时去新四军,等于投入包围圈中,打起仗来,子弹不认人;但是如果不去,又怕康泽和顾祝同追究。他们遂决定给叶挺军长发一个电报,探明情况,再定行止。

叶挺军长当即复电:“现在本军已遭包围,希暂不来军部。”联络参谋得此电报,如释重负,就以这个复电作为不得不滞留第一四四师的理由,向军令部、康泽和顾祝同分别作了报告,并得到认可。

皖南事变以后,军令部和康泽命令联络参谋留在第三战区工作,或任作战参谋,或任政训室主任。他们参与了对新四军分散突围人员的搜捕以及对新四军被捕人员的迫害。

倒是第三战区所派联络参谋陈淡如没有在回重庆述职之列,他一直随新四军行动。1941年1月4日,新四军军部离开云岭北移,军阻击新四军北移的紧急情报不时报至军部。袁国平要陈淡如与新四军一起行动,并对他说,如遇到友军(军)袭击,尚可请他以三战区长官部参谋名义加以劝阻。陈淡如无辞推托,只得依允。也许他已知新四军此去将面临灭顶之灾,或是认为新四军有意扣押他作“人质”,竟长叹数声,说:“我参加政治10多年,一生奔走,惟知报国。这一时期,我奔走于长官部及各友军之间,其任务亦属如此。今竟不能力挽狂澜,心中实在惭愧。如此次能免难,今后当告休回家,吃大米饭,不再过问政治。”

陈淡如随新四军司令部人员一起行动,新四军方面还特为他备了轿子。新四军在转移途中,军对新四军发起猛烈攻击。新四军敌工部长林植夫向陈淡如告之此情,陈面色如灰,当即表示,新四军方面如已有枪毙他的决定,请早早执行。言罢,泪如雨下。林告诉说,新四军并无他意,其生命安全绝对保证。陈淡如回过神后,即乞纸笔,草拟一电报稿致顾祝同,意欲斡旋两军停止军事冲突,并写家书一封请新四军方面帮助发出。

派出所工作谋划篇(6)

一、概述

1、背景和目的。随着部队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基层单位的训练和管理工作已逐步纳入了部队信息化管理的重要议程,针对部队的管理特点,开发一套集训练和日常管理为一体的手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来促进和提高基层带兵人的部队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已显得十分必要。

2、系统环境。系统分为服务器端和手机客户端。①服务器端用于存储数据和交换数据,系统管理员可在服务器端管理系统。②手机客户端基于Android平台开发。

二、用户需求分析

2.1 角色需求

该系统用户需要的常见角色有:系统管理员、支队首长角色、支队领导角色、部门领导角色、科室角色、大队领导角色、大队干部角色、中队干部角色、士兵角色。共分为7级用户,数字越小,级别越高,权限越大。

如图1所示:

1、支队首长角色。1级用户,支队首长角色包括:支队长、政治委员,分管全支队工作。根据系统规划,支队首长角色的主要权限是:可下派工作任务,查看任务情况,查询训练成绩情况。

2、支队领导角色。2级用户,支队领导角色包括:副支队长、副政治委员,分管各部门工作。根据系统规划,支队领导角色的主要权限是:可下派工作任务,查看任务情况,上报任务完成情况,查询训练成绩情况。

3、部门领导角色。3级用户,部门领导角色包括:司令部参谋长、政治处主任、后勤处处长、防火处处长、司令部副参谋长、司令部副主任、后勤处副处长、防火处副处长,分管本部门各科室和各大中队相关工作。根据系统规划,部门领导角色的主要权限是:可下派工作任务,查看任务情况,上报任务完成情况,查询训练成绩情况。

4、科室干部角色。4级用户,科室干部角色包括:各科室负责人及参谋干事,分管各大中队相关工作。根据系统规划,科室干部角色的主要权限是:可下派工作任务,查看任务情况,上报任务完成情况,查询训练成绩情况。

5、大队领导角色。5级用户,大队领导角色包括: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副教导员。分管大队防火参谋和中队干部工作。根据系统规划,大队领导角色的主要权限是:可下派工作任务,查看任务情况,上报任务完成情况,查询训练成绩情况。

6、大队干部角色。6级用户,大队干部角色包括:大队防火参谋。根据系统规划,大队防火参谋角色的主要权限是:查看任务情况,上报任务完成情况。

7、中队干部角色。6级用户,中队干部角色包括:中队长、政治指导员、副中队长、副政治指导员,分管中队士兵。根据系统规划,中队干部角色的主要权限是:可下派工作任务,查看任务情况,上报任务完成情况,查询训练成绩情况,兵员信息采集,训练考核信息录入。

8、士兵角色。7级用户,因部队除特殊岗位需求,士兵禁止使用手机,所以本级用户仅针对特殊岗位,如司务长、行政车驾驶员、中队长、文书等。根据系统规划,士兵角色的主要权限是:查看任务情况,上报任务完成情况。

9、系统管理员角色。管理整个系统,添加成员,采集兵员信息,分配角色权限,修改资料,初始化用户密码等。

2.2 角色属性

分配给角色的属性有:用户名、密码、角色名称、级别等。

三、系统功能设计

3.1 工作任务指派及播报子系统

1、上级工作布置模块。上级可给下级布置工作任务,可指定接受工作的具体人员、单位或特定的群体,同时包括具体工作内容,完成工作截止时间.本级及下级工作播报提醒的方式。下级可反馈工作任务接受情况或工作完成情况。各业务部门可制定下级单位日、周、月、年工作计划并下发给指定人员和单位。

2、自定义安排工作任务模块。根据部队日常工作,结合实际,可分为以下几个小模块:①制定时、日、周、月、年工作计划;②警容风纪检查;③内务卫生检查;④车场日检查;⑤公差勤务;⑥不定时点名;⑦查铺查哨;⑧交接班;⑨请假外出、探亲休假登记;⑩其他重要事件记录。

3、工作任务显示模块。可按照时间顺序显示工作任务。

4、工作任务查询模块。可对本人所有工作任务进行查询,如是由上级布置工作任务,上级可随时查看下级接受任务或完成工作情况。

5、工作时间冲突更改模块。如果既定工作任务因特殊情况临时改变,或者自定工作任务与上级任务有冲突,可向上级申请更改,上级批准后可进行变更。

6、定时播报模块。可制定响铃周期,响铃日期,响铃时问,提前响铃时间,选择铃声。播报提示时,响铃并同时显示工作任务的内容,显示工作的人员或单位名称,以及截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

3.2 官兵训练管理子系统

3.2.1 训练计划管理模块

根据训练任务拟定训练计划,可上报和审批、存档和下发,并能根据训练进度调整计划。可针对每个人的身体状况和体能情况,进行预先评估,相应定制训练计划。

3.2.2 身体智能监测模块

对每个人的体检情况进行填写,主要内容包括:年龄、身高、体重、血压、心率、BMI指数、现存健康问题、家族病史等,可结合智能运动手环进行身体监测(心率、体温、血压、消耗卡路里、运动路径等),并设定安全警示标准和超标告警功能。

3.2.3 考核管理模块

①结合训练考核大纲和年龄、性别等,自动生成并显示达标成绩。②显示各科目排名情况。③查询各科目历史成绩。

3.2.4 秒表计时模块

①可记录多人成绩,并可将成绩指定给某人。②可一次时间记录多次成绩。

3.3 官兵个人信息管理子系统

3.3.1 兵员信息采集录入模块

可对兵员信息进行采集录入,能够完整的反映人员的概况,主要内容有: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伍时间、入党时间、警官(士兵)证号、相片、单位(部门)名称、职务职称、警衔、籍贯、民族、家庭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备注等。

6级以上角色的兵员信息由系统管理员采集录入,各中队士兵由本队中队干部角色用户采集录入。

3.3.2 兵员信息查询模块

可使用兵员信息采集录入模块中任一关键词进行查询,也可进行模糊查询。

3.3.3 兵员信息修改模块

管理员可对所有人员的资料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会自动同步到服务器端,客户端会自动更新数据。

3.4 通讯联络子系统

3.4.1 通讯录模块

派出所工作谋划篇(7)

被称为日本军界“思考者”的石原莞尔,从小在任警察署长的父亲的教育下,深受“武士道”精神熏陶。1902年,他进入陆军仙台地方幼年学校学习,1905年,转入陆军中央幼年学校,在校期间,石原莞尔通过同学的引见,认识了晚年隐居的南部次郎。从南部次郎那里,他领略到了向中国大陆扩张、拓展生存空间的思想。

1907年,他升入陆军士官学校,系统地接受了军国主义教育。一次,他在图书馆浏览佐藤铣太郎所著《帝国国防史论》时,发现了一本佐藤读博士时写的《西洋史讲话》,由此对军事理论研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毕业后,他被授予步兵下士军衔,开始了军事生涯。

1915年,石原莞尔考入陆军大学第30期,1918年毕业后,晋升为步兵中尉。1920年4月,石原被派遣到中国汉口,在侵华日军华中派遣队司令部任职。期间,他先后去了湖南、四川、江西、江苏、上海、浙江、河南等地,足迹遍及半个中国,并直接经历了中国军阀战争。这些都为他的“大陆扩张”思想的确立提供了感性经验。

1921年7月,石原莞尔回国任陆军大学教官,主要教习战争史。次年,作为陆大的优秀人才,他被派往德国留学,主要研究战史。1925年,他又返回陆大任教。

积极策划九一八事变

1928年4月,石原莞尔晋升为中佐。经关东军参谋河本大作推荐,当年10月10日,调任关东军参谋。从此,石原莞尔开始在军界发迹。

石原莞尔到达关东军司令部旅顺时,皇姑屯事件的主谋河本大作仍活跃在东北。不久,因皇姑屯事件,河本被召回东京述职。接替河本大作关东军高级参谋的是板垣征四郎。板垣曾是石原莞尔陆军仙台幼年学校的同学,而且两人曾在汉口共事,此次会聚中国东北,遂成为日本军界的铁杆搭档。

1929年7月3日至12日,在石原莞尔的建议下,关东军进行了首次“参谋旅行”,目的是研究对东北作战问题。后来的历史证明,这次所谓“参谋旅行”,对关东军发动九一八事变及占领全东北,乃至全中国,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石原莞尔在旅行后第三天,即提出《作为扭转国家命运之根本国策的满蒙问题解决方案》,叫嚣若准备对美作战,就要立刻对中国作战,坚决把满蒙政权握于日本手中;大日本帝国军队所要掌握的解决问题的关键,一切的准备和调查工作,最终都是为了对美国进行持久作战;占领满蒙,便是日美决战的基础。但是,占领满蒙,只有行使武力才是惟一途径。如果不得已而引起战争,应该不惜连中国本部的要害地区也归我所有。只有这样才能排除障碍,强制性地建立起日中新关系。

1930年5月,参谋本部作战部长 俊六少将来到东北,组织了关东军的第二次“参谋旅行”。石原莞尔积极向其推销自己的观点。5月20日,应 俊六的要求,石原莞尔在长春发表了《从军事上看日美战争》的讲话,提出日美之战将是日美持久战和日美决战。决战将在数十年之后。而日美持久战争首先由中国问题而引起。拯救没有和平的中国是日本的使命,同时也是拯救日本自己的惟一途径。为此,必须排除美国的障碍。其结论是,依靠即将进行的日美持久战争来统一国内,巩固国运基础,然后依靠将来的决战完成统一世界之大业。

旅行结束后,石原莞尔指导制订了《关于满蒙占领地区统治的研究》。该报告提出日军一两年内占领东北。当石原莞尔将这一计划提交给参谋长三宅光治审批时,三宅光治感叹道:“这个玩意儿以后能用上就好啦!”石原莞尔回答说:“您签字就行,两年以后准能用上。”

1930年11月,参谋本部军事课长永田铁山到东北,就武力占领满蒙及善后措施等问题,同石原莞尔和板垣征四郎进行磋商。永田铁山向他们透露了东京方面关于满蒙的分歧。石原莞尔对国内这种无结论式的争议非常反感,提出可以先干起来再说。为此,永田铁山答应调派重炮。

1931年3月4日,石原莞尔抛出《为解决满蒙问题之作战计划大纲》。这份法西斯侵略扩张计划,以“汉民族无力亲自维持治安”为由,提出由日本军占领满蒙,并从政治上使统治中国合理化。

6月中旬,石原莞尔和板垣征四郎等人组织第三次“参谋旅行”,研究关于日军占领满蒙后苏联可能做出的反应等具体问题,并写出《对苏作战攻势最终点之研究》。

通过几次“参谋旅行”,石原莞尔撰写了大量报告、文章和计划,逐渐提出了自己的一整套理论和主张,形成了所谓的“石原构想”。

所谓“石原构想”,概括起来说,就是发源于中亚的人类文明分为东西两支,几千年来各自发展其特长和特点,不断进步,而最近两三个世纪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时至今日,这两个文明已形成隔着太平洋互相对峙的局面。这种局面发展到一定时期,将要通过战争走向统一,从而创造最后最高的文明,使人类文化进入黄金时代。这次人类最后的大战争,将是“以日美为中心”的“真正的世界大战”,即“世界最终战”。总之,所谓“石原构想”的目标,是日本要用武力征服世界。

“石原构想”的第一步就是要首先占领“满蒙”,其次是改造国家,夺取政权,进而与美国决战统一世界。

1931年7月,永田铁山答应的两门重炮从神户运到沈阳。9月1日,关东军新任司令官本庄繁听取了石原莞尔的作战计划及对解决满蒙问题的意见。

9月18日,事变爆发!随即,石原莞尔等又促成本庄繁下定作战决心,率部进占沈阳。

侵占东北的“急先锋”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关东军决心逐步攫取东北三省。石原莞尔可谓是“急先锋”!

占据吉林是关东军扩大侵略的第一个作战步骤。石原莞尔深知吉林省城远离南满铁路和“关东州”,日本出兵该地需要寻找借口。还在九一八事变前,他便已布置日军驻吉林特务大迫通贞在吉林制造骚乱,然后以“护侨”为借口要求派兵。大迫通贞指使浪人枪击市中心区日人商店,随后向关东军司令官频频报告:900多名日侨“处于危险中”。适驻朝鲜日军第三十九旅团越境抵达沈阳,使关东军第二师团得以机动之利。于是,在石原莞尔等的劝促下,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遂以“拯救吉林日侨”为口实,下令进军吉林。与此同时,素有亲日倾向的吉林边防军参谋长熙洽主动与日军接洽。9月21日下午,日军第二师团兵不血刃占领吉林。

10月5日,石原莞尔升任关东军作战课课长。关东军随即采取了扩大侵略的第二个作战步骤:轰炸锦州,攻击齐齐哈尔。

10月8日,石原莞尔迫不及待地亲自乘机指挥12架日机轰炸江北边防公署、辽宁省政府两个行署驻地锦州,投弹70多枚,并袭击了打虎山、沟帮子车站。

10月中下旬,日军积极准备进攻黑龙江的齐齐哈尔。齐齐哈尔地处松辽平原,只有嫩江为天然屏障。中国守军马占山部为防日伪进犯,将嫩江铁路桥的第1、第2、第5号桥炸毁。日军便以修复江桥为借口,以第二师团第十五旅团一部组成嫩江支队,由第十六联队长滨本事三郎任支队长,在伪军张海鹏部的配合下,向嫩江桥进犯。

11月4日,石原莞尔悄悄抵达嫩江,亲自指挥日军作战。这也是他首次指挥参战。当日,日伪军约4000人在飞机和大炮支援下向江桥发动进攻。中国守军奋勇还击,将日伪军击退。

石原莞尔慌了手脚!这个只擅长纸上谈兵、出谋划策的“天才”,被中国军队打得晕头转向。他一方面向司令部求援,另一方面决定再一次进攻,一洗兵败之耻。5日清晨,日军以100余门大炮、20余架飞机,再度发起疯狂冲击。一通狂轰滥炸过后,守军江防阵地顿时淹没在硝烟尘土中。日军乘机掩护中路及伪军从左右路强攻嫩江。

但两次进攻都被中国守军以正面抗击、翼侧迂回战法击退。

6日,日军增调的步兵2个营到达江桥,对嫩江北岸的大兴车站发动进攻。中国守军顽强抵抗,激战一日,伤亡甚重。为保存有生力量,马占山及指挥部决定放弃嫩江桥、大兴阵地,将部队撤退到三间房阵地。石原莞尔总算是用部下的生命挽回了些面子!

就在石原莞尔计划率部直逼三间房时,关东军司令部突然给他发来电报,令他返回参谋部。

原来,这时围绕关东军出兵黑龙江问题,关东军与日本国内产生了巨大分歧。前者坚决主张攻占齐齐哈尔,后者因顾忌苏联出兵而主张将战火控制在南满地区。关东军司令部在石原莞尔、板垣征四郎等强硬派人物的主使下,不顾国内的压力,坚决主张扩大战面。11月19日,关东军侵占齐齐哈尔。

夺取锦州和哈尔滨是关东军侵占东三省的最后作战目标。

11月间,土肥原贤二借用石原莞尔的方法两次在天津制造骚乱。关东军遂以“救援天津日军”为借口,命令关东军南下。11月27日,关东军第四混成旅团越过辽河,向锦州进犯。12月底,中国军队撤出锦州,日军于1932年1月3日占领锦州。

根据石原莞尔制定的作战计划,关东军随即进军哈尔滨。1932年2月2日,日本军队迫近哈尔滨郊外。5日,日军占领哈尔滨。日军最终经半年左右时间,基本上侵占了东北三省。

1931年9月19日,即在日军刚刚侵占沈阳的当天晚上,关东军参谋板垣征四郎、石原莞尔等就迫不及待地同参谋本部的建川美次郎聚集在一起,密谋策划进一步吞并我国东北和拼凑傀儡政权的问题。石原莞尔提出吞并东北,并把它划入日本版图的主张。而建川却提出“消灭现有东北政权,树立以宣统皇帝为盟主,接受日本支持的政权,当为1931年9月18日,日军炮击中国东北军驻地北大营,日军装甲车侵入沈阳上策”。第二天,关东军参谋长三宅少将,根据关东军司令官的意图,在江阳旅馆一号室参谋长住处,召集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石原莞尔、片仓衷等商讨对策。石原莞尔在会上再次提出自己的主张,土肥原也提出了建立以日本人为“盟主”的所谓“五族共和国”方案。经过研究之后,大家倾向建川的方案,炮制了一个所谓《满蒙问题解决方案》。这是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拼凑傀儡政权的第一个具体方案。

为了使方案更加具体化,10月24日,石原莞尔起草了《解决满蒙问题之根本方案》。该案说:“我们的目的是建设一个以东北四省和内蒙古为领土的独立满蒙新国家,它与中国本土断绝关系。”新国家的实权掌握在日本手里。政制由“大总统”为国家首脑,下设立法、司法、行政、监察四院。行政院设内务、财政、实业、交通、外交、军事和教育7部。地方除四省外,设置东省特别区和蒙古自治区。为了赢得军部的赞同,石原莞尔先把要点告知来沈阳的参谋本部情报部长桥本虎之助,随后又将文本交给军部今村均科长,携往东京。

1932年3月,日本傀儡政权成立,也实现了“石原构想”的第一步。

在酝酿筹备成立的同时,石原莞尔还花费了相当的心思来筹建“满洲国”的法西斯组织——协和会。他大力支持一些原“满洲青年联盟”人员,于4月1日组织建立了“满洲协和党”。后来在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无党无偏”的政治主张下,“满洲协和党”改名为“满洲协和会”。7月25日,“满洲协和会”正式成立大会在长春举行。会议公布了经石原莞尔亲手修订的《宣言》。该《宣言》首次提出了“东亚联盟”的论调,将所谓“石原构想”提升到了更高的层次。

迅速发迹

成立一个月后,石原莞尔顶着“凯旋将军”的美誉奉命回国,得到裕仁天皇亲授的“金鸡勋章”。一时间,这位“满洲英雄”红遍日本列岛。

1932年,石原莞尔晋升为陆军大佐,任兵器本厂厂附。次年,任第二师团步兵第四联队联队长。

1935年,石原莞尔出任参谋本部作战部作战课课长。任职期间,他提出了“扩充日满经济力量,加强扶植满洲国,增强大陆兵力,建设无敌的空军”的方略,以进一步增强扩大侵略战争的实力基础。

1936年7月,石原莞尔在国防国策大纲既定之后,又主持制定了《战争准备计划方针》。该方针规定以1941年为期限,做好对苏联的战争准备。8月,石原莞尔进一步制定《对苏战争指导计划大纲》,除规定战争目的和战争指导方针外,还对战争领导机构作了具体规定。这个计划不仅是个战争计划,而且也是个夺权计划,其结果将是以石原莞尔为核心,包括板垣在内的“满洲”派将掌握日本军政大权。据他的政治参谋回忆,在其为石原莞尔制订的《政治工作五年计划》中,石原莞尔是准备建立日本社会党,计划在1941年取得政权,建立板垣征四郎内阁,以实现“石原构想”。而近期任务是先广田内阁,建立林铣十郎或近卫文 内阁,由板垣征四郎做陆军大臣。因此,有人评论说,如果条件具备,石原莞尔可能成为“日本的希特勒、墨索里尼”。

1936年底,关东军挑起绥远事件。中国守军傅作义部英勇抗击,取得了百灵庙大捷。为了解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石原莞尔于1936年11月中旬赴中国华北进行考察。考察期间,石原莞尔与关东军参谋长东条英机就关东军在绥远问题上的专权发生了争论。双方从此有了间隙。通过此次考察,石原莞尔深深地认识到了中国人民的抗战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强化了自己的东亚联盟,而非独战中国的观念,提出日本与南京政府之间调整邦交尚有充分余地。其条件为:承认满洲国独立,日本极力援助中国独立。在此基础上,石原莞尔将自己的东亚联盟观念总结为四项内容,即一元思想、共同国防、共通经济和独立政治。

石原莞尔的主张成为日本参谋本部中的一种代表声音。与之相对的,则认为政权会坚持抗战政策,中日之战不可避免。

1937年1月,日本广田弘毅内阁。在新内阁组建前,石原莞尔积极拥立林铣十郎组阁,并促使板垣征四郎成为陆军大臣。但结果并未顺石原莞尔之意,宇垣一成组阁,板垣征四郎没有成为陆军大臣。不久,在陆军次官梅津美治郎的策划下,石原莞尔的支持者片仓衷等人被调出军部中央,石原莞尔的势力被大大削弱了。

1937年3月1日,石原莞尔晋升陆军少将,出任作战部部长。

卢沟桥事变前后的“不扩大派”

1937年夏,中国华北形势在日军的不断挑衅下日益恶化,日本军部也急于寻找解决办法。为此,石原莞尔一方面派人赴华北就中日两军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一方面派人前往华北侦察各地地形。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石原莞尔指示作战部研究按事件发展使用兵力的问题,于7月8日起草了《处理时局纲要》,并在本部彻夜待机,准备采取紧急措施。

面对卢沟桥事变,日本军部发出截然不同的两种声音,即以陆军大臣杉山元、作战课课长武藤章为代表的强硬派和以石原莞尔、陆军军务课成员为代表的慎重派。前者认为需抓住时机,速战速决,征服中国;后者认为当前只有一心完成满洲国建设及对苏军备,方得巩固国防,认为向中国伸手,造成支离破碎之势则不妥。

7月11日,日本五相会议及紧急内阁会议决定动员国内师团,全面发动对华战争。这实质上也是彻底了石原莞尔的不扩大方针。

7月18日,石原莞尔在矛盾中批准了作战课的“对华全面作战”设想,下令“以国内三个师团为基干的兵力于华北集中”,“根据情况派遣一部兵力到青岛、上海”,“并向满洲增兵”。当日,石原莞尔面见陆相杉山元和次官梅津美治郎,力陈年度的计划动员兵团数为30个师团,其中仅有11个师团安排在中国方面,终究难以进行全面战争。但照此下去,大有走向全面战争的危险。其结果,有如西班牙战争中的拿破仑,势将陷入无底泥潭。此时应将华北全部驻军一举撤至山海关满华国境。然后由近卫首相亲自飞往南京与会谈,解决日华根本问题。

但事态的发展并没顺从石原莞尔的意愿。

7月20日,由于石原莞尔压制了第二次动员方案,作战课课长武藤章便将拟制的这一方案越过石原提交陆相,并交内阁会议讨论。石原莞尔与武藤章的矛盾公开化,两人为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后,武藤章以辞职相威胁,石原莞尔不得不让步。

7月27日,第二次动员方案经内阁批准。日本向中国华北增派第五、第六、第十共3个师团。

8月13日,日军进攻上海。石原莞尔一方面力劝陆相将战事限于华北地区;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奉命组织调派两个师团增援上海日军。8月中下旬,由于中国守军的抗击,日军在上海进展不顺。前线部队出现了对作战部的指责:“参谋本部的作战计划不好,所以造成那种情况。不能信赖它。石原(莞尔)无能。”面对越来越激烈的上海作战,石原莞尔备受责难。但石原莞尔坚持不予增兵,除非天皇下令,否则不再扩大。

一时间,石原莞尔成为众矢之的。9月11日,日临参命第99号决定再次增派兵力,援助上海日军。与此同时,孤傲的石原莞尔见大势已去,遂于当日提出辞呈。23日,石原莞尔正式离职,他的军人生涯从此由盛转衰,从此远离了日本的权力中心。

与东条英机结怨——败犬远吠

此后,石原莞尔被任命为关东军参谋副长。但是重新回到满洲的石原莞尔并不舒心,因为他的顶头上司关东军参谋长是另一位野心家东条英机。

石原莞尔一到任,东条英机就极力排挤他。石原莞尔也不甘示弱,猛烈反击。两位实力派人物,为了争夺权力,关系日趋紧张。最终,石原莞尔没有斗过有着雄厚家庭背景的东条英机,遂于一年后称病回国。

1938年,石原莞尔出任舞鹤要塞司令官;次年,升为中将,任京都第十六师团师团长,这是他在军界的顶峰。

1939年10月,石原莞尔在东京成立了东亚联盟协会,出版机关刊物《东亚联盟》,积极鼓吹所谓日、“满”、华提携的东亚联盟运动。称要以“王道”为指导,要求日、“满”、中三国坚持以下原则:

1、国防——防范白种人的侵略,保卫东亚天地,为此也必须建立满洲国。

2、政治——日满中分别根据本国的特征,政治独立,不干涉内政。

3、经济——以共存共荣为目的,谋求一体化。

4、文化——日中两国民族互相尊重对方的文化,创建以道义为中心的东洋新文化,并吸收西洋文明,实现人类最高的文明。

显然,石原莞尔的“提携”必须以承认日本制造的洲国为前提;而且作为“东亚保护指导者”的日本理所当然地居于“盟主地位”。不言而喻,所谓三方“提携”的东亚联盟,实质是使中国沦为日本殖民地,以增强日本对抗美国的力量。石原莞尔以“东亚联盟运动”为奠基,企图重新构建自己的政治资本,以望东山再起。

1940年7月,东条英机出任陆军大臣。石原莞尔与东条英机间的争斗由国外转至国内。

1941年1月,在东条英机的极力促使下,内阁宣布“东亚联盟运动”为非法。3月1日,石原莞尔被免去职务,3月20日转入预备役。

石原莞尔退出军界后,出任立命馆大学国防研究所所长,讲授《国防论》,继续宣传他的理论。但是东条英机仍不放过他,甚至动用宪兵进行监视,迫使他离开大学。

派出所工作谋划篇(8)

这是朱总司令为悼念父亲左权在太行山与日寇作战壮烈牺牲的一首挽诗。今年是我军建军80周年,也是父亲牺牲65周年。虽然,他的革命故事很多人都知道,但作为他的子女,我更愿意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向大家介绍我父亲在苏区一些鲜为人知的革命经历。

曾从事军事课程的教学工作

父亲左权早年入广州陆军讲武堂和黄埔军校第一期学习,1925年2月在黄埔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起,先后留学于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和伏龙芝军事学院,系统掌握了军事理论知识。

1930年上半年,中国工农红军完成了创建时期的历史任务,实现了土地革命战争初期的战略展开。这年6月他和从苏联伏龙芝军事学院毕业回国,正值中国红军军官学校第一分校(闽西分校)创办,被派任分校教育长,并担任军事课程的教学工作。他热情为入校学习的赤卫队队长及部队连排级干部讲解军事知识,介绍苏联情况,得到了广大学员的欢迎。10月党中央派父亲了解闽西军事情况,并主持了闽西地方红军的整编工作。1930年11月7日,闽西红军20军与红21军合并组建新红12军,在龙岩成立,由父亲任军长。12月党组织为了加强红军和地方党委,地方苏维埃的联系,闽西成立了工农革命委员会,父亲左权、张鼎丞等七人被选为常委。这期间调集十万大军向中央苏区发动了第一次“围剿”,为配合红一方面军反“围剿”作战,父亲指挥红12军以长汀为支点,运用了游击运动战方式,袭击敌人,粉碎了对中央苏区的第一次“围剿”。

来到、身边工作

1931年初,中共召开六届三中全会,后成立了中共苏区中央局、苏区中央军事委员会,并组建了苏区军委总参谋部(也是红一方面军总司令部)。父亲被调到军委总参谋部任作战参谋,来到了、身边工作。从此父亲左权开始了一生极有建树的参谋工作生涯。在中央苏区第二次反“围剿”期间,父亲跟随、辗转苏区各地,参与作战谋划,根据、的指示,在作战间隙,参与指导红一方面军总部机关干部的军事训练工作,并亲任军事教练。这年6月初父亲被任命为红一方面军司令部参谋处长。这期间红一方面军开办了第一个无线电训练班,父亲和红一方面军领导人等常到训练班指导工作。6月父亲以总部特派员名义被派到后方处置伤员、药物、医院、俘虏、枪械等,同时组织地方武装的训练与行动,均圆满地完成任务。

1931年7月,第三次反“围剿”从8月7日至11日在、指挥下红一方面军主力在莲城、良村、黄坡三战三捷,歼敌万余。在黄坡战斗结束后,父亲奉命率领红34师、红10师冒雨向宁都方向追击毛炳文残部,一气追了10多公里歼敌一部,缴获大量武器装备。回到驻地后,为掩护红军主力转移,遵照声东击西的指示,父又率红34师、红10师东向闽西,牵制迷惑敌人。完成任务后,他率红军回兴国与主力红军会师。

从各方面改造起义部队

1931年12月,第二十六路军在赵博生、董振堂等率领下在江西宁都地区起义。中央军委派王稼祥、刘伯坚和父亲携带电台到宁都城南的彭湃县苏维埃政府所在地固村,负责联络和指导起义部队。起义成功后第二十六路军改编为红五军团,父亲左权被任命为该军团第十五军政委。父亲遵照古田会议决议的精神,努力贯彻党的建党原则,对起义部队作了大量的改造,提高工作,讲解红军的宗旨、性质、任务,教育广大官兵为工农翻身而打仗的思想。特别强调官兵在政治上一律平等,提出一个口号“军阀主义是头号敌人,必须首先打倒它”。在父亲主持下,部队广泛开展了后来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按红军的建军原则建立了民主制度,连以下设立了士兵委员会,让士兵用民主的办法自已管理自已,部队实行经济公开,官兵待遇平等……。

1932年春,父亲率红15军参加了赣州战役。这是红15军改编后第一次在战场上亮相,表现出了勇猛顽强的大无畏精神,打出了军威,经受了战火的考验。后又决定攻福建漳州,并由红一军团和红五军团第十五军组成东路军,4月初父亲等率红十五军从千里之外的赣南出发,经长汀、上杭向龙岩前进,红一军团担任主攻,红五军团担任侧翼,红十五军消灭了敌驻龙岩小池的前哨补充营和民团,有力地配合红一军团消灭守龙岩考塘之敌一个团。4月10日,在我两路夹攻下,解放了龙岩城,打开了东征漳州的大门。敌退守南靖、天宝山一带,妄图凭险决战。父率红十五军攻下南靖,配合红一军团攻破天宝山防线,消灭福建军阀主力,于4月20日解放了闽南重镇漳州。为了教育红十五军这支起义部队,父亲组织了排以上干部到漳州参观,教育部队严格遵守城市政策和群众纪律。这一做法得到了的好评。

取得第五次反“围剿”少有的胜利

1933年5月9日,父亲被提升为中革军委总参谋部第一局副局长。

派出所工作谋划篇(9)

运城市是全省的兵源大市,安置任务较重。仅依靠政府安置就业困难重重,积极动员和鼓励安置对象自谋职业,采取从根本上解决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难”的有效措施,也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新课题。20*年,我们针对安置渠道越来越窄,安置能力越来越弱,安置后下岗或面临下岗的人员越来越多的实际,把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作为安置工作改革的重点,集中全力,争取三个到位,确保全面推进。一是优惠政策出台到位,确保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章可循。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通知([20*]10号)下达后,市政府及所属各县(市、区)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了当地原有的优惠政策。各县(市、区)以晋政发[20*]23号文件规定、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为基准,提高了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完善了税费减免、资金信贷、就业培训、学历教育等优惠政策,调动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积极性。二是宣传教育工作到位,确保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觉自愿。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用当地的典型事例,通过多种方式向退役士兵宣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用工机制和就业形势,通过算收入帐启发和引导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使自谋职业成为全市部分城镇退役士兵的自觉行动。三是经费筹措拨付到位,确保一次性经济补助按时发放。20*年我们将省拨安置经费、市财政预算列支的安置经费和收取的有偿转移资金820万元,做为资助各县(市、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时下拨,使各县(市、区)自谋职业的士兵和士官的资助标准仅上级补助就达到4300元和6300元。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财政投入资金近700万元。20*年全市用于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达到1520余万元。由于市、县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出台和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的到位,较好地推动了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快速发展。全市签订自谋职业协议、办理了法律公证手续的达到1279人,占到应安置人数的47.9%,自谋职业的人数和所占应安置人数的比例都超过了指令性安置计划,成为我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的主要渠道。

二、改革安置计划编发体制,指令性安置得到较好落实

指令性安置目前仍是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的一个重要方面。20*年前,我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一直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和发改委编制下达,而民政局作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的主管部门缺乏主动权,致使安置计划有时长达数月甚至半年都不能下达,下达后又难以落实,直接影响了安置任务的完成。为此我们同相关部门协商,并报市政府批准,改由市安办牵头编制安置计划,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发改委、市安办等四单位的名义联合下达。由于市安办熟悉了解城镇退役士兵的总量、区域分布及各接收单位用人的实际情况,20*年我们在接到省计划不到10天时间就编制下达了市安置计划,大大缩短了时间,为加快安置工作进度和安置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基础。与此同时,市安办根据《兵役法》和有关规定,在编制安置计划时,向民营企业下达了近300名安置计划,拓展了向民营企业安置的新路子。

安置计划下达后,落实到位是完成指令性安置任务的关键。我们在落实安置计划时,既强调安置计划的严肃性,又注意根据接收用人单位情况的变化适时予以调整。具体采取了四条措施抓落实:一是加大行政调控力度。以市政府的名义下达通知,明确要求在本市范围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无特殊情况,都必须按照省、市下达的安置计划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确有困难的,可以缴纳有偿转移金的方式完成安置任务,对拒绝接收安置的按《兵役法》和《*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进行处罚。二是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安置计划下达后,市民政局和市安办邀请有接收单位的劳资处长、科长举行座谈,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联络感情,增进了解,共同商讨安置事宜。三是加大督查办理力度。对有接收安置任务但接到计划后迟迟不行动的单位,先发督办通知,再派人逐单位督查。对经多次督办仍拒绝接收的单位,请市委、市政府的分管领导,召集这些单位的一把手和人劳处(科)长开会,责成其完成接收安置任务。四是加大调剂补缺力度。对省、市虽未下达计划,但用人单位同意接收,事业单位能上编制,企业单位能上岗发工资,并正式出函要求派遣城镇退役士兵,我们就以市安办名义单独下达计划,办理派遣安置手续。对省、市虽下达了安置计划,但企业濒临破产确实不能接收的就不再派遣安置。对需用人多但下达计划少,市安办及时追加计划。20*年,我们先后对省管但省未下达安置计划的运城学院、省棉科所等单位下达了15名安置计划。对省下达的五四一总厂所属各分厂57名安置计划,但因企业经营困难,我们只派遣安置了45名。由于措施到位,使指令性计划得到较好落实。20*年指令性计划安置了1241人,占到了应安置人数的46.5%,较好地发挥了指令性计划安置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三、开展定点定向技能培训,城镇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提高

目前,造成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安置法律、法规、政策滞后的原因,也有城镇退役士兵择业观念、职业技能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形势的原因。为此,我们在抓好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择业观念教育的同时,加强了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20*年我们继续在运城市复退军人技能培训基地五四一总厂技工学校和运城市公安保安培训中心开展定点定向技能培训。城镇退役士兵进校培训,在校培训期间市民政局给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学费,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发给本县(市、区)城市低保全额标准的期间生活补助费,培训结业考试合格后,发给该校的毕业证书和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负责推荐到定向单位就业,政府不再负责安排工作。20*年,五四一总厂技工学校先后为海鑫集团、阳光集团等定向培训了25名技工,运城市公安保安培训中心为社会各单位培训了近200名(多数是农村兵)保安,全被推荐就业。开展定点定向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政府不再负责安排工作,不仅开辟了一条新的安置渠道,而且提高了城镇退役士兵的市场就业竞争力和今后的自我发展能力,成为今后安置工作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派出所工作谋划篇(10)

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在.....派出所工作以来,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成功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100余起,协同派出所民警处置刑事案件20余起,治安案件150余起,收戒吸毒人员30余人,参与查缴毒品30余公斤,处置各类交通事故300余起,收缴枪爆物品450余件,管理处罚辖区特种行业120余起,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队等专项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强化了自身作风建设。

本人作风务实,团结同志,积极与派出所民警、辅警交心谈心,关爱同事,严管家风。

本人曾经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一次。这也是组织对本人的工作肯定。一直扎根于基层派出所,矢志不渝地追求献身于人民公安事业的崇高理想,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多次受到上级领导表扬和人民群众的敬佩。

存在的问题:一、对新形势下派出所工作没有提前谋划,一直只是在等,在看;二、没有加强个人的学习,从业务上来看一直是在吃老本;三、政治业务学习还需要提高,同时要加强政治建警的能力。

下一步打算:(一)发扬吃苦耐劳精神。面对基层事务杂、任务重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派出所工作谋划篇(11)

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而造成这场灾难的罪魁祸首即是日本的法西斯分子。日本的法西斯分子有一共同特征,即主张通过侵略他国来扩大日本的生存空间,以武力为日本攫取最大的利益,但在具体的侵略步骤、方法上,法西斯分子内部也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一派在推进侵略时较为“理性”,主张渐进式的侵略扩张,量力而行,稳扎稳打,这一派以政府中的文职官员居多;另一派则非常狂妄,贪得无厌,咄咄逼人,极富冒险性,这一派主要以军部法西斯为代表。一般将前者称为稳健派,将后者称为强硬派。过去我们研究抗日战争史时,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笔者认为:这样看问题似乎太笼统,不利于搞清问题。因此,特在此文中将强硬派作专门考察,以求教于各位专家、学者。

一、法西斯思想的膨胀及法西斯分子的组织化

自明治维新始,日本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日本的法西斯思想也随之膨胀起来。当时的日本人认为:日本国土狭小、资源有限,要想免遭灭国之灾,除了加紧改革、学习西方之外,还必须扩大生存空间,才能使自己得到真正的保障。在西方列强的频频进击面前,自己不扩张,就等于坐以待毙。在这种社会心理的驱使下,向朝鲜、中国大陆等地侵略扩张的声调一直盛行不衰。甚至连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著名启蒙家福泽谕吉也于1885年3月在《时事新报>上发表了著名的《脱亚论》,宣称:“我国不应为等待邻国之开明、共振亚洲而犹豫不决,莫如摆脱当前之处境,与西洋之文明国共进退。对待中国、朝鲜,也无须因是邻国而有所顾虑,应按西洋人之对待方法而行。”这即是在明目张胆地鼓吹侵略中国和朝鲜了。

1916年5月,法西斯分子北一辉在《中国革命外史》中公开鼓吹:日本应取代英国成为亚洲的盟主。直到1945年,这种侵略论调在日本一直十分猖獗。

法西斯思想的膨胀必然导致法西斯分子的组织化。1919年,大川周明成立了第一个民间法西斯组织——犹存社;1923至1924年间,军界、政界又相继成立了一批法西斯组织。1924年1月1日内务省官吏成立了全国教化团体联合会。5月,成立了以枢密院顾问平沼骐一郎为头目的国本社。12月,成立了以法相小川平吉为头目的青天会。这些组织的出现表明,日本的法西斯已进入了组织化的阶段。

至上世纪二十年代,法西斯势力的膨胀已达到了能影响政府决策的程度。1927年6月27日至7月7日,当时的田中内阁召开了有陆、海、外三省官员参加的东方会议,专门研讨并制定了对华政策。根据会议精神写成的《田中奏折》明确提出:“如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待征服中国之后,“再利用中国的资源征服印度及南洋群岛,并进而征服中小亚细亚区,以及欧洲。”《田中奏折》继承和发展了明治以来的法西斯传统,集中体现了以侵略扩张为主要内容的法西斯思想,它将处于舆论阶段的法西斯主义上升为国家政策,从而为法西斯强硬派的猖狂活动提供了一个足够的活动空间。

二、法西斯强硬派的战争冒险

1931年3月,法西斯强硬派分子、关东军高级参谋板垣征四郎在日本步兵学校作了《从军事上所见到的满蒙》的报告,他说:“满蒙对帝国的国防和国民的经济生活有很深的特殊关系……满蒙的资源很丰富,有着作为国防资源所必需的所有的资源,是帝国自给自足所绝对必要的地区……在对俄作战上,满蒙是主要战场,在对美作战上,满蒙是补给的源泉。从而,实际上满蒙对美、俄、中的作战上都有最重大的关系。”基于这种认识,强硬派首先在东北开始了侵华战争冒险。

1929年,关东军中的强硬派分子板垣征四郎和石原莞尔即制定了侵略东北的计划。该计划为:以关东军为主体,“用阴谋制造机会”,对东北实行军事占领,宣布把满蒙并于日本。不久,此事为稳健派探知。1930年9月15日,日本奉天总领事林久治郎电告币原外相:“关东军正在集结军队,提取弹药、器材,有在近期采取军事行动之事。”得知此事的币原外相极为震惊,他向陆相南次郎提出抗议说:“此种做法将从根本上推翻以国际协调为基本原则之若槻内阁外交政策,绝不能容忍。”南次同参谋总长金谷大将商议后,决定派参谋本部第一部长建川去东北阻止板垣等人的阴谋。板垣等人闻知建川要来,便决定在其到达东北前先斩后奏,抢先发动。

1931年9月18日,关东军突然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大举向中国军从进攻。大吃一惊的若槻内阁在获知事件爆发的消息后即召开了内阁会议,确定了不扩大事态的方针,并让陆军大臣将中央的决策通知了关东军。国际联盟在接到中国政府9月21日提起的控诉后,也于23日召开了紧急理事会,决定委任国联行政院主席向中日两国紧急通告,不要扩大事态。然而,强硬派操纵下的关东军却置本国政府的决定和国际社会的谴责于不顾,不断扩大军事行动。21日,北上占领吉林,10月8日,又轰炸了张学良的临时政府所在地锦州,仅用三个月的时间就占领了全东北,使得我三千万同胞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1937年7月7日,强硬派分子又挑起了全面侵华战争。事变一开始,日本政府并无将事态不断扩大的意向(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彻底放弃其侵略方针了,而是有其他考虑)。“七·七事变”爆发后的8日早上,外务省东亚局长石射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与陆、海军的军务局长共同制定了不扩大事态、就地解决的方针。当天下午,这三位局长提出的方针由内阁会议通过。日本最高军政当局认为:为圆满地解决事态,必须要政治手段、军事手段并用才行为达此目的,日方已要求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居间调停,并按蒋介石的要求命令前线作战部队立即停战,以创造一个和谈的基本条件。但初战得手的军部强硬派却根本不顾日本国内最高军政当局的意图,不仅没有停战,反而加紧向中国腹地推进。从杭州湾登陆的日军和沪淞一线的日军长驱直进,步步紧逼,不断扩大战线,进而直达南京。南京陷落后,疯狂的日军又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从而使中日之间的矛盾变为不可调和。

三、强硬派对政治的干涉

法西斯强硬派除了进行军事冒险外,还积极地插手政治事务,以扩展其势力。1931年10月21日,关东军国际法顾问松本侠在司令本庄繁和板垣、石原的指使下,完成了在东北建立傀儡政府的具体方案《满洲共和国统治大纲草案》,并密谋将清废帝溥仪作为伪政权的元首。为将蛰居天津的溥仪劫来东北,强硬派把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派往天津。当时交给土肥原的具体任务就是运用各种阴谋手段扰乱天津地区,乘机把溥仪带到东北。日本政府币原外相坚决反对抬出溥仪,他认为:“宣统帝的出山虽与独立国的建立并无直接关系,但外界认为满洲独立国是由我方策划的(尽管宣统采取自己逃出的形式,但外界不会轻信,而且要对此类事件加以保密是极为困难的)。通过11月l 6日召开国际联盟理事会,对以任何方式带走宣统皇帝一事都将激起世界舆论的愤慨,出现对我极为不利的情况。……再者,现今满蒙居民绝大多数是汉族,因此,拥立宣统皇帝在满洲本地名声也不好,何况对中国本部和世界各国的影响。在反革命、反民主主义阴谋等口号下,情况更可想而知。这样就会出现日中之间永远不可能谅解的局面。总之,我认为拥立宣统皇帝的计划,完全是一个时代错误。”当时,包括陆相南次郎在内,几乎所有的上层人士都反对拥立溥仪。日本驻天津总领事桑岛主计按币原外相的指示,在天津采取严密戒备的措施,以防强硬派将溥仪劫走。但强硬派分子却一意孤行,1931年11月8日,土肥原在天津的华人街策动暴乱,趁驻津日军注意力分散之际将溥仪劫往东北,随后以溥仪为首成立了伪“满洲国”。

在伪“满洲国”成立后的3月12日,日本内阁会议才通过了由陆、海军省课长们所决定的“处理方针”。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内阁的权力被强硬派几乎剥夺光了,强硬派分子对政治的干涉不仅仅表现在这一件事上。在中日战争的十几年间(1931—1945),举凡一切与日本有关的重大政治行动几乎都可以看到强硬派分子的阴影。他们在国外制造事端、扶植傀儡,在国内也是频频掀动政治地震,使得内阁像走马灯一样更换。

四、强硬派的政变和恐怖活动

法西斯强硬派是疯狂和野蛮的化身,他们的所作所为必然要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对此,强硬派是以更疯狂和更野蛮的手法来压制、扼杀反对力量。他们除了动用合法的手段外,也大量采用非法手段来对付反对者,政变和刺杀就是常用的两种。

1932年,强硬派分子先是于2月暗杀了原藏相井上准之助,后于3月暗杀了三井合名理事长。5月15日,他们又策划发动了“5·15事件”,在光天化日之下枪杀了首相犬养毅。“5·15”的政变者们公然叫嚣:建立摆脱政党、财阀之腐败的纯正而强有力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