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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电子化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8-30 00:23:33

金融电子化论文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1)

二战以来,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的推动下,加上一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电子化已经成为当代国际金融发展的基本趋势。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区别于传统的金融业,因而针对传统金融业所设计的法律会不能完全适用。国际金融电子化在其发展中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本文将从历史和比较法的角度简单的对此问题予以分析。

一、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简史

各国的金融电子化发展之路是不同的。大体而论,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

第一阶段,金融机构间的电子联网,其标志为1973年美国将以电话、电报手段建立起来的“联储电划系统”改建为电子化的“联储电划系统”。即建立起联邦储备银行间清算服务的电子计算机系统。随着计算机在银行间的应用,银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将现钞、票据流动而转化为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流动。这种以电磁信息形式存储在计算机中并能通过计算机网络而使用的资金被称为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出现使传统的以有形货币为调整对象所建立起来的金融法律规范受到挑战。

第二阶段,金融机构进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1992年国际互联网协会建立,网上商业活动增多,银行开始进入国际互联网增多,在国际互联网设置网点,进行咨询服务、促销宣传、提供金融市场信息(股票、债券以及其他投资衍生工具市场价格),为用户进行网上金融证券投资提供便利。

第三阶段,网络虚拟银行的建立。1995年11月在美国亚特兰大设立第一家网络银行,该银行在24小时之内提供银行业服务,包括储蓄、转帐、信用卡、证券交易、保险和公司财务管理等业务。目前,电子化已是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业务运作的主要方式。

就中国以言,其发展也呈现出类似的过程。[2]所以我们可以从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三个发展阶段中得出以下结论:金融电子化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金融业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信息技术本身的发展水平。进而,著者认为要加快国际金融电子化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以电子计算机为主导的信息技术。

二、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的比较

要认清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的性质,有必要对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作一比较分析。

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与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银行的业务处理和管理的旧体制,建立了以信息为基础的自动化业务处理和科学管理的新模式:[3]

首先,它用电子货币的支付方式逐步代替传统的现金交易和手工凭证的传递与交换,大大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

其次,它使金融业从单一的信用中介发展成为一个全开放的、全天候的和多功能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可以说,现代的国际金融业,是集金融业务服务和金融信息服务为一身的金融"超级市场"。

再次,金融业的营业网点已从砖墙式建筑向ATM、POS、网络等系统转移,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

最后,它使银行业务的重点从存、贷款转向了提供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从而让银行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银行以传统的存、贷款利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的局面,将被以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和金融信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所代替。

三、国际金融电子化所面临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安全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意味着金融企业的内部网络间接或直接接入因特网。任何开立网上交易帐号的人,都有机会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内部信息,或者供给金融网络,从而造成重大的损失乃至产生交易网络瘫痪的严重后果。随着系统处理能力和网络速度的不断提高,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据统计,美国每年因网络安全而造成的损失高达75亿美元。中国的因特网服务提供上、证券公司及银行业也多次被黑客攻击。

就目前来看,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网上委托的技术系统被攻击、入侵、破坏,导致网上交易无法进行;二是委托指令、客户资料以及资金数据等被盗或被篡改,甚至造成资金的损失。[4]为有效地防范以上问题的出现,首先需要加强技术控制,另外也要加强立法和司法。

(二)管辖权问题

因特网是面向世界,无处不在的网络,全球各地的人都可以按一定的规则加入进来。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业的客户可以根据既定的协议,访问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的站点,而金融机构也因此可以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服务。国际金融的这种跨国界的运作方式,也跨越的各国的法律和金融法规。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管辖权的确定问题。比如,中国客户登陆美国的一家银行,成为美国该家银行的网上客户,那该银行是否要受中国金融法的管制?

目前,各国还未有专门针对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对跨国电子金融交易的司法管辖问题也未见一致。[5]

(三)信用问题

国际金融业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欺诈。欺诈人以银行客户的名义,向客户的银行发出一箱支付命令,指示从客户的账户中划拨一笔款项到受益人的账户。这个受益人就是欺诈人或其同伙。

如何防范金融欺诈,在票据资金划拨中,核证问题可以简化为核对签字盖章。但在电子资金划拨中却无法使用此方法。另外,在没有找到欺诈人或欺诈人无力赔偿时,那应给有谁来承担这个损失?[6]这也需加以研究。

(四)主体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现货币电子化。从而使银行从堆积如山的金融纸票(现金、支票和各种凭证)中解放出来。而这种解放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关于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的范围界定便是一个。

当下,对此的看法未尽一致。在美国,对于结算服务提供者的范围是以联邦EFT法和各州的法律为基础的。即是在实施一定的条件下,允许广泛地参与者加入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行列。在欧洲大陆各国,以加强金融监管为目的,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原则上限制于金融机构,并将此作为金融监管的对象。在中国,信用卡的发行限定在商业银行,并要受制于央行的监管。因而一个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各国的规定。[7]

(五)其它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上述问题外,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还面临以下问题;信息技术本身的改进问题,技术人才的培养问题,各国的立法协调问题以及各国的司法协助等问题。[8]

四、有关的建议

由于笔力所限,著者仅从宏观角度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信用法制建设

信用是一个多视角、多范畴的概念,既然它是一个法学概念,就应该在理论和立法上不断完善它,因此完全有必要加强信用法制的建设。

加强信用法制建设,为国际金融的电子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十分重要。要继续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对关乎市场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要制定好、执行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市场法。

这里还要提一下的是,要强化电子合同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对电子合同的规范是电子商务法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是电子商务信用机制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狭义的电子合同法主要包括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总则性规定及各类合同的特殊规定,亦涉及少量管辖问题;广义电子合同法除包括狭义电子合同法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电子合同涉外管辖(连结点的确立等)问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等。此处所说的电子合同法从狭义。由于虚拟化的操作,电子合同关系的主体通过电子手段来设立、变更、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在保证电子手段技术本身安全、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终端用户的收、发、转行为的标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应当明文规定电子合同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对电子错误、电子监控等亦应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宜。电子合同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实体法中包含了少量程序法条款,主要是合同的管辖问题,建议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电子合同交易中的“场所”等问题。通过电子合同,在源头上保证电子交易行为的信用度是当前的主流思潮。

(二)建立完善电子银行业务法。

各国都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子银行业务法。

首先要制定《电子银行法》。《电子银行法》作为电子银行市场发展的核心法律规范,应对电子银行的性质、监管、市场准入、业务范畴与标准、金融创新、法律责任、市场退出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

其次是《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的问题是目前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最大的盲点,因为关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一些国家现有法律尚未对其做出明确的规范。对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电子签名立法的成功经验,制定符合各国国情的《电子签名法》。

再次是《电子资金划拨法》。虽然电子资金划拨与票据交换都属资金收付,但是如上所述,由于二者的当事人不尽相同,法律关系也不尽相同,并且票据是一种无因的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电子资金划拨中电子化的票据既非无因证券,也不具有流通性,从而根本丧失了票据的特性,所以应当制定独立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在该法中主要规定有关客户与银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损失赔偿的范围、禁止欺诈等。[9]

(三)完善监督系统

完善监管体系的意义在于能够及时发现并惩戒不诚实的行为。国家可以对数据交换、电子化交易等进行有效的监管,在国际金融电子化下,由于很多电子商务企业在Internet上进行交易,国家基于对电信通信信道的监管权而同时可以对Internet上的电子交易进行监管。

国家对电子金融信用的监管主要的方式和途径是规范信用制度、搭建信用公共信息平台。按照“部门协调、联合征信、统一管理、分类使用”和“政府发起、部门联合、相对独立、逐步社会化”的原则,建立企业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其目的在于将信用信息公布于众,以此惩戒具有不良信用记录者。

除国家监管外,还应建立交易相对人监管制度和企业内部监管制度。交易相对人的监管不像国家监管那样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一般为个案监管。由于相对人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债权关系,相对人一般都不会怠于监管,而恰恰相反,相对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而积极进行监督、催促。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监管体系一般也较为完整、系统,但是一些企业往往不愿意自揭其短,从而影响了内部监管的效果。未来应当强调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对独立的会计信息监管结构,强化责任意识,实现自我监管。

(四)完善电子金融配套法

电子金融法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和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范相联系的,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合同法、国际税收法、电子商务立法、刑法、诉讼法、票据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现行法律规范对于传统金融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但面对电子金融新兴业务的发展,则相形见绌,难以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如税收征管法中对于电子商务的规定几近于零,特别是这种网上支付方式对税收问题没有做出较好的规范,因而必须做好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再如洗钱犯罪在电子银行业务中发生频率较高,对此必须在法律上予以有效的规制,这样才能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此外,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标准等现行规定对于电子银行纠纷取证极为困难,不利于其发展,对此我们也必须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李辉.金融电子化:法律的困境与出路[J].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5.

[2]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486,498

[3]戴建兵.网络金融[M]河北: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7,19

[4]林丹明熊辉.证券电子商务――网络经济时代的证券市场透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89

[5]同[3].102.

[6]姚立新.电子商务下的金融创新与运作[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143,147.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2)

——以银行业为例黄忠*(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摘 要]: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推动下,国际金融呈现出新的特点.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与传统的国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区别,因而也产生了诸多新的问题,如何认识这些问题,并以一种国际化的思维解决之,应当成为国际金融学研究的重点.[关键词]:国际金融电子化 问题 建议二战以来,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的推动下,加上一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电子化已经成为当代国际金融发展的基本趋势。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区别于传统的金融业,因而针对传统金融业所设计的法律会不能完全适用。国际金融电子化在其发展中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本文将从历史和比较法的角度简单的对此问题予以分析。一、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简史各国的金融电子化发展之路是不同的。大体而论,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金融机构间的电子联网,其标志为1973年美国将以电话、电报手段建立起来的“联储电划系统”改建为电子化的“联储电划系统”。即建立起联邦储备银行间清算服务的电子计算机系统。随着计算机在银行间的应用,银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将现钞、票据流动而转化为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流动。这种以电磁信息形式存储在计算机中并能通过计算机网络而使用的资金被称为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出现使传统的以有形货币为调整对象所建立起来的金融法律规范受到挑战。第二阶段,金融机构进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1992年国际互联网协会建立,网上商业活动增多,银行开始进入国际互联网增多,在国际互联网设置网点,进行咨询服务、促销宣传、提供金融市场信息(股票、债券以及其他投资衍生工具市场价格),为用户进行网上金融证券投资提供便利。第三阶段,网络虚拟银行的建立。1995年11月在美国亚特兰大设立第一家网络银行,该银行在24小时之内提供银行业服务,包括储蓄、转帐、信用卡、证券交易、保险和公司财务管理等业务。 目前,电子化已是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业务运作的主要方式。就中国以言,其发展也呈现出类似的过程。所以我们可以从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三个发展阶段中得出以下结论:金融电子化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金融业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信息技术本身的发展水平。进而,著者认为要加快国际金融电子化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以电子计算机为主导的信息技术。二、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的比较要认清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的性质,有必要对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作一比较分析。 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与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银行的业务处理和管理的旧体制,建立了以信息为基础的自动化业务处理和科学管理的新模式:首先,它用电子货币的支付方式逐步代替传统的现金交易和手工凭证的传递与交换,大大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其次,它使金融业从单一的信用中介发展成为一个全开放的、全天候的和多功能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可以说,现代的国际金融业,是集金融业务服务和金融信息服务为一身的金融"超级市场"。再次,金融业的营业网点已从砖墙式建筑向ATM、POS、网络等系统转移,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 最后,它使银行业务的重点从存、贷款转向了提供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从而让银行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银行以传统的存、贷款利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的局面,将被以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和金融信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所代替。三、国际金融电子化所面临的几个重要问题(一) 安全问题国际金融电子化意味着金融企业的内部网络间接或直接接入因特网。任何开立网上交易帐号的人,都有机会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内部信息,或者供给金融网络,从而造成重大的损失乃至产生交易网络瘫痪的严重后果。随着系统处理能力和网络速度的不断提高,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据统计,美国每年因网络安全而造成的损失高达75亿美元。中国的因特网服务提供上、证券公司及银行业也多次被黑客攻击。就目前来看,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网上委托的技术系统被攻击、入侵、破坏,导致网上交易无法进行;二是委托指令、客户资料以及资金数据等被盗或被篡改,甚至造成资金的损失。为有效地防范以上问题的出现,首先需要加强技术控制,另外也要加强立法和司法。(二)管辖权问题 因特网是面向世界,无处不在的网络,全球各地的人都可以按一定的规则加入进来。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业的客户可以根据既定的协议,访问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的站点,而金融机构也因此可以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服务。国际金融的这种跨国界的运作方式,也跨越的各国的法律和金融法规。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管辖权的确定问题。比如,中国客户登陆美国的一家银行,成为美国该家银行的网上客户,那该银行是否要受中国金融法的管制?目前,各国还未有专门针对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对跨国电子金融交易的司法管辖问题也未见一致。(三)信用问题国际金融业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欺诈。欺诈人以银行客户的名义,向客户的银行发出一箱支付命令,指示从客户的账户中划拨一笔款项到受益人的账户。这个受益人就是欺诈人或其同伙。如何防范金融欺诈,在票据资金划拨中,核证问题可以简化为核对签字盖章。但在电子资金划拨中却无法使用此方法。另外,在没有找到欺诈人或欺诈人无力赔偿时,那应给有谁来承担这个损失?这也需加以研究。(四)主体问题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现货币电子化。从而使银行从堆积如山的金融纸票(现金、支票和各种凭证)中解放出来。而这种解放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关于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的范围界定便是一个。当下,对此的看法未尽一致。在美国,对于结算服务提供者的范围是以联邦EFT法和各州的法律为基础的。即是在实施一定的条件下,允许广泛地参与者加入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行列。在欧洲大陆各国,以加强金融监管为目的,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原则上限制于金融机构,并将此作为金融监管的对象。在中国,信用卡的发行限定在商业银行,并要受制于央行的监管。因而一个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各国的规定。(五)其它问题国际金融电子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上述问题外,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还面临以下问题;信息技术本身的改进问题,技术人才的培养问题,各国的立法协调问题以及各国的司法协助等问题。 四、有关的建议由于笔力所限,著者仅从宏观角度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以下建议。(一) 加强信用法制建设信用是一个多视角、多范畴的概念,既然它是一个法学概念,就应该在理论和立法上不断完善它,因此完全有必要加强信用法制的建设。加强信用法制建设,为国际金融的电子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十分重要。要继续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对关乎市场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要制定好、执行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市场法。这里还要提一下的是,要强化电子合同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对电子合同的规范是电子商务法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是电子商务信用机制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狭义的电子合同法主要包括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总则性规定及各类合同的特殊规定,亦涉及少量管辖问题;广义电子合同法除包括狭义电子合同法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电子合同涉外管辖(连结点的确立等)问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等。此处所说的电子合同法从狭义。由于虚拟化的操作,电子合同关系的主体通过电子手段来设立、变更、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在保证电子手段技术本身安全、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终端用户的收、发、转行为的标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应当明文规定电子合同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对电子错误、电子监控等亦应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宜。电子合同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实体法中包含了少量程序法条款,主要是合同的管辖问题,建议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电子合同交易中的“场所”等问题。通过电子合同,在源头上保证电子交易行为的信用度是当前的主流思潮。(二)建立完善电子银行业务法。各国都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子银行业务法。首先要制定《电子银行法》。《电子银行法》作为电子银行市场发展的核心法律规范,应对电子银行的性质、监管、市场准入、业务范畴与标准、金融创新、法律责任、市场退出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其次是《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的问题是目前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最大的盲点,因为关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一些国家现有法律尚未对其做出明确的规范。对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电子签名立法的成功经验,制定符合各国国情的《电子签名法》。再次是《电子资金划拨法》。虽然电子资金划拨与票据交换都属资金收付,但是如上所述,由于二者的当事人不尽相同,法律关系也不尽相同,并且 票据是一种无因的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电子资金划拨中电子化的票据既非无因证券,也不具有流通性,从而根本丧失了票据的特性,所以应当制定独立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在该法中主要规定有关客户与银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损失赔偿的范围、禁止欺诈等。(三)完善监督系统完善监管体系的意义在于能够及时发现并惩戒不诚实的行为。国家可以对数据交换、电子化交易等进行有效的监管,在国际金融电子化下,由于很多电子商务企业在Internet上进行交易,国家基于对电信通信信道的监管权而同时可以对Internet上的电子交易进行监管。国家对电子金融信用的监管主要的方式和途径是规范信用制度、搭建信用公共信息平台。按照“部门协调、联合征信、统一管理、分类使用”和“政府发起、部门联合、相对独立、逐步社会化”的原则,建立企业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其目的在于将信用信息公布于众,以此惩戒具有不良信用记录者。除国家监管外,还应建立交易相对人监管制度和企业内部监管制度。交易相对人的监管不像国家监管那样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一般为个案监管。由于相对人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债权关系,相对人一般都不会怠于监管,而恰恰相反,相对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而积极进行监督、催促。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监管体系一般也较为完整、系统,但是一些企业往往不愿意自揭其短,从而影响了内部监管的效果。未来应当强调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对独立的会计信息监管结构,强化责任意识,实现自我监管。(四)完善电子金融配套法电子金融法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和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范相联系的,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合同法、国际税收法、电子商务立法、刑法、诉讼法、票据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现行法律规范对于传统金融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但面对电子金融新兴业务的发展,则相形见绌,难以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如税收征管法中对于电子商务的规定几近于零,特别是这种网上支付方式对税收问题没有做出较好的规范,因而必须做好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再如洗钱犯罪在电子银行业务中发生频率较高,对此必须在法律上予以有效的规制,这样才能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此外,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标准等现行规定对于电子银行纠纷取证极为困难,不利于其发展,对此我们也必须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3)

在经济全球化并高度繁荣的今天,多学科、多领域的整合服务正在满足社会各界的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全球银行间的计算机网络化,可以使本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同行建立联盟,利用对方的金融专家和计算机系统,实现客户网络制的发展。同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个国家之间贸易往来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迅猛增加,传统的通讯交换方式已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大量的数据需要及时、可靠地在各银行间传递,而全球银行间的计算机网络化就可以满足这种要求。在现代国际金融市场上衍生出一种新的数据交换模式:EDI。EDI是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的缩写,意为电子数据交换。这种方式是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的产物,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迅捷、准确的计算机网络为客户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每一笔业务的延续时间不超过三十秒,节约了大量不必要的时间和费用,实现了银行为客户提供优质、快速服务的宗旨。在竞争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上,EDI迅速成为商业银行吸引客户、增加中间业务量行之有效的手段,促进和推动着商业银行的现代化进程。正是EDI这种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成为沟通不同行业经济活动的主要媒介,尤其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正日益发展成为最为重要的国际贸易交易手段之一。从90年代初期起,美、日、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陆续宣布,所有的商户首选交易方式为EDI,不采用EDI的商户将不予或推迟办理,EDI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崭露头角,成为日后国际化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三、创建银行内部通信网络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4)

总理在二0一三年政府工作讲演中指出:“要深化金融硕士论文范文领域改革,增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于经济结构尤其是小微企业等的金融支撑。“面对于全世界经济疲软的态势,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的软着陆,中央采用了稳健的货泉政策以调理通胀水平,但是经济发展却不能是无源之水,因此需要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注入实体经济中,推进经济增长。鼎力发展金融行业,激励多层次的立异,正确处理民间融资的问题,建设多主体的征信轨制,才能提高金融服务对于实体经济支撑的效力。技术进步是金融立异的首要推进力。依据金融立异的顺应供给理论,供给前提的改善会刺激金融立异的产生。当前的信息技术革新,使市场介入者更及时地取得更充沛的市场信息,能有效地降低金融交易本钱,进而激励介入者主动的金融立异。信息技术进步的互联网时期的金融服务立异就是网络金融。网络金融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各种金融流动及瓜葛的总称,作为1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模式,其主要介入者是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其他相干互联网企业,凭仗着其庞大的网络用户量及精准的数据发掘能力,以立异的工具以及交易方式提供金融服务,增进了传统出产经营模式立异发展,为经济转型以及价值创造提供新动力》网络支付以及结算是网络金融的1种基本支持。“1015”期间,电商网站快速发展,电商交易范围不断扩展,到二0一0年,已经有二.四九万家电商企业,电商行业发展进入成长阶段。从而衍生出来的第3方网络支付不断成熟,其运营主体逐步构成业务的独立性;同时,基于B二B、B二d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树立起来的网络信誉系统不断发展,为网络金融的行业发展降低了轨制本钱。业务独立以及信誉发展使第3方支付脱胎成为独立的细分行业。《中国第3方支付行业发展钻研讲演(二0一三)》的数据显示,截至二0一二年一二月三一日,我国互联网支付的用户数量约二.二亿,同比增长三二%;电子支付工具的普及率为三九%;其市场范围约为二九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一00%;从市场份额划分的情况来看,支付宝的交易范围排名国内第1位,汇付天下、网银在线则分别位列第2以及第3位。

传统金融服务的网络立异还体现为网络融资、网络证券以及网络保险。二00七⑵0一二年网络融资的市场总量由二000万元增长到二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二九八%。网络借贷平台遍地开花,迅速从大城市分散至中小城市。网络保险是另外一种立异的金融服务模式,指整个保险销售、保单设计签订、保费缴纳、理赔进程全面的网络化。依据中国电子商务钻研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网络保险目前范围接近四0亿元,年平均增速超过二00%,但网络作为保险销售策道,在所有渠道的占比仍不足四.七%,后进于世界平均水平,这说明了金融服务的上线率仍冇很大的上升空间,互联网企业可以继续施展其技术优势,不断立异,开辟商业蓝海。从以上数据以及资料不难看出,网络金融带来了交易工具、交易方式、市场介入者以及市场轨制等多方面的变化,已经经成了金融立异最重耍的1种体现情势。因而,本文选取网络金融为钻研对于象,除了了出现金融立异的成果,用产业链价值的视角分析其商业模式,钻研商业模式的立异对于网络金融产业及其个体企业发展的具体影响机制以及实践结果。

一.一.二选题的现实意义

本文着眼于以网络金融为代表的金融立异,分析金融立异对于互联网行业发展的作用。总的来讲,选题的现实内涵有下列4点。

1、网络融资能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当今国内的中小企业体量庞大,数量占到整体的九九%,对于GDP的贡献率达六0%,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主力军。但是,基于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小微企业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其发展遭到了资金链的束缚。政协委员刘迎历曾经在其政协提案中指出,目前我国小企业贷款笼盖率仅有二0%,而九0%中型企业已经被笼盖,大企业百分百能取得贷款。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电子商务企业有患上天独厚的优势。在B二B模式中,小微企业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主要服务对于象,长期的合作以及信息跟踪使电子商务平台充沛掌握小微企业的财务情况,利于树立信誉体系,屯批手续简快,破除了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滥,为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水源。鉴于网络融资与小微企业之间的紧密关联,对于网络金融这类新模式的发展及演变的钻研,有益于更好地舒缓小微企业融资的难题。

2、网络金融服务适应了群众网络消费的新模式。从需求市场来看,消费结构进级加快。传统服务行业的范围比重逐步降落,取而代之的是以金融服务为代表的高端服务。从支付结算到投资理财,群众金融消费的需求正不断增添。与此同时,消费主体以及消费模式正产生大转变。年青1代逐渐成为消费主体,而网络是他们糊口方式的首要组成部份。不难推论,跟着电商服务的规模拓展,网络将跟着代际变化成为主流群体的消费市场,而高附加值的金融服务也必然网络化。对于网络金融的钻研,对于揭露了消费模式的转变进程有侧重要意义。

3、网络金融有助于调剂第3产业及经济结构。从供给方面而言,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网络市场蓬勃发展。依据艾瑞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二0一二年我国电子商务交姑的市场范围到达八万亿元,同比增长二八%,占同年国内第3产业产值约三五%,培速比第3产业快一九.八%。解构电子商务市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B二B业务占比五八.三%,网络消费业务占比一六%,合计超过七四%。因而,从数量而言,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壮大对于于第3产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性质而言,依靠于电子商务的网络金融是金融流动的1种立异,凭仗大数据处理以及更低廉的交易本钱,提供附加值更高的群众服务,从而带动服务业进级,调剂经济结构。

第二章文献及理论钻研综述

二.一金融立异的钻研评述

国内外学者在不同时代对于金融立异的钻研有不同的着重点。金融立异的钻研最初是探讨金融立异发生的缘由以及影响金融立异的需求与供给的因素;随后对于金融工具关注渐占上风,钻研内容可能是金融工具的组合、衍生物的风险定价等;近10年来,文献上要是以动态的视角,对于金融立异的发生、运行以及分散进程进行建模分析。

二.一.一金融立异的要素与框架

顺应供给理论是指市场供给拉动型的金融立异,包含了束缚诱导性理论、交易本钱理论以及金融介理论。一.束缚诱导性理论的代表人物是Silber (一九七五),他认为企业有客观束缚以及主观束缚,客观束缚是指客观的市场以及政治环境限制,主观束缚来源于企业主动设定的预算以及利润规划。如果市场以及政治环境的情况产生恶化,企业为了保证原来的效益会主动立异。Silber (一九八三)认为客观环境因素是不可抗的,实际上可理解为这是1种轨制性的供给。二.交易本钱理论以希克斯以及尼汉斯(一九八三)的钻研为代表,该理论认为技术进步是主因,而金融立异是1种情势上的响应,目的是为了节俭市场交易的本钱。固然交易本钱并不是单纯只通过技术进步来调理,竞争以及市场信息的完美都能降低交易本钱,以交易本钱的角度来判断立异的产生与否仍然是种常见的分析方 法。三.金融中介理论。Gurley&Shaw(I九六0)认为金融中介的数量增添对于金融立异有刺激作用。放松金融管制能够壮大金融机构的气力,为金融立异提供温床,焕发金融机构的立异动力。

第三章我国商业模式演化及其影响...........一三

三.一我国10年商业模式演化 .........一三

三.二商业模式立异影响企业发展的......... 一四

三.三商业模式立异影响机理的论述......... 一六

第四章网络金融的发源第3方支付行业......... 一八

四.一第3方支付行业发展示状论述......... 一八

四.二第3方支付的产业分析......... 二五

四.三基于产业价值链视角的第3方支付......... 二八

第五章网络金融的新发展网络融资行业分析......... 三一

五.一我国网络融资行业发展示状论述......... 三一

五.二 网络融资的产业分析......... 三四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5)

金融电子化,就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各项金融活动。金融创新是金融业不断快速发展的直接原因,而其背后则是金融科技创新所带来的巨大推动力,韩农和麦道威的“技术推进”论认为,新技术特别是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电子通讯技术的出现及其在金融业的广泛应用是促成金融创新的重大因素。在当代,金融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科技的竞争,谁拥有最先进的技术,谁能向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谁就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金融电子化已成为金融企业追求发展的根本手段。他们利用电子化进步的便利,在金融理论的最新成果指导下,积极推出新的金融业务,在竞争中谋取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电子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对金融机构的传统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造成了巨大冲击,其中蕴含着极大的、新的潜在金融风险。随着世界范围内金融业的竞争更加激烈,网上金融业务的整体化发展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尽管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与迅速发展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相比,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对金融事业的要求相比,与对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的要求相比,我国金融电子化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WwW.133229.cOm

一、我国金融电子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总体规划和标准的约束

我国金融电子化是在一无规划、二无标准的情况下起步的。由于缺乏对大规模事务处理系统开发的经验,在系统建设中标准化意识不强,开发的各类业务系统缺乏统一的业务规范和信息格式标准,即便是同一银行系统内的各业务系统也无法实现数据的共享,造成社会劳动的浪费,已有的系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发达国家金融电子化建设在一开始就按照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根据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分阶段、分系统逐步开发和实现。

2.金融电子化系统的整体效能差

我国金融电子化当前主要用于对客户柜台业务的分散处理。因此,系统规模小,且主要停留在事务处理阶段,而缺乏对金融活动中所产生的大量对银行经营管理和决策有用的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和利用,无法支持银行管理和决策职能,银行的管理和决策仍然以传统的经验为依据,使系统的整体效能差。

3.金融信息通信网络的规模小、水平低、安全性差

我国各金融机构虽然都建立了规模不同、采用各种通信方式的城市和全国通信网络,但除了人民银行的卫星通信网络初具规模、通信支持服务较具综合性以外,其他各银行的网络规模都较小,基本上都是采用专线,没有网管中心的专用事务处理信息传输网,不能适应我国金融业务发展的要求。同时,对网络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力,许多系统是在十分脆弱的环境下工作,阻碍了我国金融信息系统向深层次发展。

4.缺乏复合型高级金融管理人才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数学、金融工程的迅速发展和银行业务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渗透,金融电子化又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利用金融数学和金融工程设计、开发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开拓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世界范围内金融电子化发展的新方向。我国现有的金融科技人才从数量上看严重不足,从知识结构上看都无法胜任新的应用。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建设和发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计算机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又熟悉银行业务的复合型高级科技人才,在银行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和运营维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成为我国银行电子化事业的中坚力量。

二、我国电子金融发展的对策分析

迈入21世纪,金融电子化已经成为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强化金融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商业银行开拓金融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为建立先进、高效的、全天候的金融业务、金融管理和金融决策的金融电子化系统,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金融电子化的规划和管理,完善金融电子化系统的总体框架

按照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借鉴发达国家支付系统建设的经验,根据几年来我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实施的经验,对现行金融电子化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和完善,以建立我国新的金融电子化体系。具体实施步骤为:首先由中央银行提出基本的网络互连要求,在借鉴国际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我国银行经营、管理和决策及风险防范等的实际需要,尽快制定我国金融系统的网络互连接口标准、银行业务信息传输格式标准、与银行卡工程相关的业务和卡片技术标准、与中央银行执行货政策相关的信息采集标准、中央银行进行监管的业务需要标准、商业银行开展网上业务和电子商务的相关标准和计算机审计标准;然后,由各家银行自行决定自己系统的建设方案、建设原则、网络拓扑结构和设备选型等;最后,由中央银行负责协调好各银行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由支付事务处理系统、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决策支持系统三个层次的互相联系的全国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

2.改变现行软件开发方式

目前,我国银行现行软件多数是由银行内部的电子化部门(计算中心)自行开发的,这对于大型的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有一定的局限性。金融电子化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则应由主要以进行系统开发为主,变为主要从事金融产品的设计、金融电子化的管理和系统维护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的进展和发展规划,使电子化部门成为信息时代银行的重要战略部门。而金融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策略则采取由银行的业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共同合作,由银行提出具体的业务需求,而系统的建设则外包给专业的软件公司来承担,鼓励更多的专业软件开发公司参加到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中来。这样,才能开发出更符合国际标准的、更现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统。

3.加强金融监管,尽快制定电子金融法制

电子商务时代,电子金融是在全球范围内运作的,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国际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关系到国内和国际。因此,金融行业在不断进行业务模式的创新、不断对业务实施电子化和网络化改造的同时,更要加强对金融监管方面的研究、更要全面了解金融监管所面临的新挑战、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以促进这些新型业务的健康发展,为各行参与电子商务、开拓业务、公平竞争建立一个良好的环境。提供一个透明的、和谐的金融法律是使电子金融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保障。

4.积极促进金融企业的重组、兼并,加强与外资银行的交流与合作

由于装备计算机系统耗资巨大,只有大银行才有能力装备,小银行只有联合起来或依附于大银行,金融企业的兼并重组,集银行、投资、保险于一身,成为金融界的超级服务商,一方面能削减分支机构,降低成本,另一方面能增加高技术投资的规模效益,能得到优越互补的效果,增强整个企业的竞争力,从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另外,我们和外资银行在很多方面各有所长,通过加强沟通与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同时,外资银行之间也存在着更激烈的竞争,为了在中国全面开放零售银行业务的过程中抢得先机,许多外资银行也渴望在现阶段就与国内银行开展有关方面的合作。我们应积极利用这一条件,采取多样化的合作方式,如成立合资经营机构,建立相互关系等,在合作中学习其先进的管理和营销手段,健全机制,以达到快速发展壮大的目的。

5.加快培养与引进优秀的金融科技与管理人才

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依赖于优秀的金融科技及管理人才。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建设和发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计算机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又熟悉银行业务的复合型高级科技人才。我国应该多途径、多渠道地培养或引进优秀的金融科技及管理人才,在银行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和运营维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成为我国银行电子化事业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苏惠香:试论我国电子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财经问题研究, 2001年第10期

[2]陈静刘永春:网上银行技术风险及其管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1

[3]贺朝晖: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及其风险防范[j].国外财经,2001年第4期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6)

金融电子化,就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各项金融活动。金融创新是金融业不断快速发展的直接原因,而其背后则是金融科技创新所带来的巨大推动力,韩农和麦道威的“技术推进”论认为,新技术特别是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电子通讯技术的出现及其在金融业的广泛应用是促成金融创新的重大因素。在当代,金融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科技的竞争,谁拥有最先进的技术,谁能向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谁就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金融电子化已成为金融企业追求发展的根本手段。他们利用电子化进步的便利,在金融理论的最新成果指导下,积极推出新的金融业务,在竞争中谋取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电子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对金融机构的传统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造成了巨大冲击,其中蕴含着极大的、新的潜在金融风险。随着世界范围内金融业的竞争更加激烈,网上金融业务的整体化发展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尽管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与迅速发展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相比,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对金融事业的要求相比,与对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的要求相比,我国金融电子化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我国金融电子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总体规划和标准的约束

我国金融电子化是在一无规划、二无标准的情况下起步的。由于缺乏对大规模事务处理系统开发的经验,在系统建设中标准化意识不强,开发的各类业务系统缺乏统一的业务规范和信息格式标准,即便是同一银行系统内的各业务系统也无法实现数据的共享,造成社会劳动的浪费,已有的系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发达国家金融电子化建设在一开始就按照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根据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分阶段、分系统逐步开发和实现。

2.金融电子化系统的整体效能差

我国金融电子化当前主要用于对客户柜台业务的分散处理。因此,系统规模小,且主要停留在事务处理阶段,而缺乏对金融活动中所产生的大量对银行经营管理和决策有用的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和利用,无法支持银行管理和决策职能,银行的管理和决策仍然以传统的经验为依据,使系统的整体效能差。

3.金融信息通信网络的规模小、水平低、安全性差

我国各金融机构虽然都建立了规模不同、采用各种通信方式的城市和全国通信网络,但除了人民银行的卫星通信网络初具规模、通信支持服务较具综合性以外,其他各银行的网络规模都较小,基本上都是采用专线,没有网管中心的专用事务处理信息传输网,不能适应我国金融业务发展的要求。同时,对网络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力,许多系统是在十分脆弱的环境下工作,阻碍了我国金融信息系统向深层次发展。

4.缺乏复合型高级金融管理人才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数学、金融工程的迅速发展和银行业务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渗透,金融电子化又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利用金融数学和金融工程设计、开发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开拓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世界范围内金融电子化发展的新方向。我国现有的金融科技人才从数量上看严重不足,从知识结构上看都无法胜任新的应用。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建设和发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计算机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又熟悉银行业务的复合型高级科技人才,在银行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和运营维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成为我国银行电子化事业的中坚力量。

二、我国电子金融发展的对策分析

迈入21世纪,金融电子化已经成为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强化金融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商业银行开拓金融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为建立先进、高效的、全天候的金融业务、金融管理和金融决策的金融电子化系统,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金融电子化的规划和管理,完善金融电子化系统的总体框架

按照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借鉴发达国家支付系统建设的经验,根据几年来我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实施的经验,对现行金融电子化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和完善,以建立我国新的金融电子化体系。具体实施步骤为:首先由中央银行提出基本的网络互连要求,在借鉴国际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我国银行经营、管理和决策及风险防范等的实际需要,尽快制定我国金融系统的网络互连接口标准、银行业务信息传输格式标准、与银行卡工程相关的业务和卡片技术标准、与中央银行执行货政策相关的信息采集标准、中央银行进行监管的业务需要标准、商业银行开展网上业务和电子商务的相关标准和计算机审计标准;然后,由各家银行自行决定自己系统的建设方案、建设原则、网络拓扑结构和设备选型等;最后,由中央银行负责协调好各银行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由支付事务处理系统、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决策支持系统三个层次的互相联系的全国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

2.改变现行软件开发方式

目前,我国银行现行软件多数是由银行内部的电子化部门(计算中心)自行开发的,这对于大型的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有一定的局限性。金融电子化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则应由主要以进行系统开发为主,变为主要从事金融产品的设计、金融电子化的管理和系统维护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的进展和发展规划,使电子化部门成为信息时代银行的重要战略部门。而金融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策略则采取由银行的业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共同合作,由银行提出具体的业务需求,而系统的建设则外包给专业的软件公司来承担,鼓励更多的专业软件开发公司参加到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中来。这样,才能开发出更符合国际标准的、更现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统。

3.加强金融监管,尽快制定电子金融法制

电子商务时代,电子金融是在全球范围内运作的,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国际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关系到国内和国际。因此,金融行业在不断进行业务模式的创新、不断对业务实施电子化和网络化改造的同时,更要加强对金融监管方面的研究、更要全面了解金融监管所面临的新挑战、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以促进这些新型业务的健康发展,为各行参与电子商务、开拓业务、公平竞争建立一个良好的环境。提供一个透明的、和谐的金融法律是使电子金融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保障。

4.积极促进金融企业的重组、兼并,加强与外资银行的交流与合作

由于装备计算机系统耗资巨大,只有大银行才有能力装备,小银行只有联合起来或依附于大银行,金融企业的兼并重组,集银行、投资、保险于一身,成为金融界的超级服务商,一方面能削减分支机构,降低成本,另一方面能增加高技术投资的规模效益,能得到优越互补的效果,增强整个企业的竞争力,从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另外,我们和外资银行在很多方面各有所长,通过加强沟通与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同时,外资银行之间也存在着更激烈的竞争,为了在中国全面开放零售银行业务的过程中抢得先机,许多外资银行也渴望在现阶段就与国内银行开展有关方面的合作。我们应积极利用这一条件,采取多样化的合作方式,如成立合资经营机构,建立相互关系等,在合作中学习其先进的管理和营销手段,健全机制,以达到快速发展壮大的目的。

5.加快培养与引进优秀的金融科技与管理人才

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依赖于优秀的金融科技及管理人才。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建设和发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计算机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又熟悉银行业务的复合型高级科技人才。我国应该多途径、多渠道地培养或引进优秀的金融科技及管理人才,在银行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和运营维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成为我国银行电子化事业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苏惠香:试论我国电子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财经问题研究, 2001年第10期

[2]陈静刘永春:网上银行技术风险及其管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1

[3]贺朝晖: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及其风险防范[J].国外财经,2001年第4期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7)

金融电子化,就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各项金融活动。金融创新是金融业不断快速发展的直接原因,而其背后则是金融科技创新所带来的巨大推动力,韩农和麦道威的“技术推进”论认为,新技术特别是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电子通讯技术的出现及其在金融业的广泛应用是促成金融创新的重大因素。在当代,金融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科技的竞争,谁拥有最先进的技术,谁能向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谁就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金融电子化已成为金融企业追求发展的根本手段。他们利用电子化进步的便利,在金融理论的最新成果指导下,积极推出新的金融业务,在竞争中谋取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电子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对金融机构的传统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造成了巨大冲击,其中蕴含着极大的、新的潜在金融风险。随着世界范围内金融业的竞争更加激烈,网上金融业务的整体化发展水平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尽管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与迅速发展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相比,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对金融事业的要求相比,与对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的要求相比,我国金融电子化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我国金融电子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总体规划和标准的约束

我国金融电子化是在一无规划、二无标准的情况下起步的。由于缺乏对大规模事务处理系统开发的经验,在系统建设中标准化意识不强,开发的各类业务系统缺乏统一的业务规范和信息格式标准,即便是同一银行系统内的各业务系统也无法实现数据的共享,造成社会劳动的浪费,已有的系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发达国家金融电子化建设在一开始就按照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根据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分阶段、分系统逐步开发和实现。

2.金融电子化系统的整体效能差

我国金融电子化当前主要用于对客户柜台业务的分散处理。因此,系统规模小,且主要停留在事务处理阶段,而缺乏对金融活动中所产生的大量对银行经营管理和决策有用的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和利用,无法支持银行管理和决策职能,银行的管理和决策仍然以传统的经验为依据,使系统的整体效能差。

3.金融信息通信网络的规模小、水平低、安全性差

我国各金融机构虽然都建立了规模不同、采用各种通信方式的城市和全国通信网络,但除了人民银行的卫星通信网络初具规模、通信支持服务较具综合性以外,其他各银行的网络规模都较小,基本上都是采用专线,没有网管中心的专用事务处理信息传输网,不能适应我国金融业务发展的要求。同时,对网络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力,许多系统是在十分脆弱的环境下工作,阻碍了我国金融信息系统向深层次发展。

4.缺乏复合型高级金融管理人才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数学、金融工程的迅速发展和银行业务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渗透,金融电子化又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利用金融数学和金融工程设计、开发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开拓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世界范围内金融电子化发展的新方向。我国现有的金融科技人才从数量上看严重不足,从知识结构上看都无法胜任新的应用。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建设和发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计算机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又熟悉银行业务的复合型高级科技人才,在银行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和运营维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成为我国银行电子化事业的中坚力量。

二、我国电子金融发展的对策分析

迈入21世纪,金融电子化已经成为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强化金融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商业银行开拓金融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为建立先进、高效的、全天候的金融业务、金融管理和金融决策的金融电子化系统,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金融电子化的规划和管理,完善金融电子化系统的总体框架

按照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理,借鉴发达国家支付系统建设的经验,根据几年来我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实施的经验,对现行金融电子化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和完善,以建立我国新的金融电子化体系。具体实施步骤为:首先由中央银行提出基本的网络互连要求,在借鉴国际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我国银行经营、管理和决策及风险防范等的实际需要,尽快制定我国金融系统的网络互连接口标准、银行业务信息传输格式标准、与银行卡工程相关的业务和卡片技术标准、与中央银行执行货政策相关的信息采集标准、中央银行进行监管的业务需要标准、商业银行开展网上业务和电子商务的相关标准和计算机审计标准;然后,由各家银行自行决定自己系统的建设方案、建设原则、网络拓扑结构和设备选型等;最后,由中央银行负责协调好各银行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由支付事务处理系统、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决策支持系统三个层次的互相联系的全国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

2.改变现行软件开发方式

目前,我国银行现行软件多数是由银行内部的电子化部门(计算中心)自行开发的,这对于大型的金融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有一定的局限性。金融电子化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则应由主要以进行系统开发为主,变为主要从事金融产品的设计、金融电子化的管理和系统维护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的进展和发展规划,使电子化部门成为信息时代银行的重要战略部门。而金融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策略则采取由银行的业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共同合作,由银行提出具体的业务需求,而系统的建设则外包给专业的软件公司来承担,鼓励更多的专业软件开发公司参加到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中来。这样,才能开发出更符合国际标准的、更现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统。

3.加强金融监管,尽快制定电子金融法制

电子商务时代,电子金融是在全球范围内运作的,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国际社会系统工程,它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关系到国内和国际。因此,金融行业在不断进行业务模式的创新、不断对业务实施电子化和网络化改造的同时,更要加强对金融监管方面的研究、更要全面了解金融监管所面临的新挑战、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以促进这些新型业务的健康发展,为各行参与电子商务、开拓业务、公平竞争建立一个良好的环境。提供一个透明的、和谐的金融法律是使电子金融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保障。

4.积极促进金融企业的重组、兼并,加强与外资银行的交流与合作

由于装备计算机系统耗资巨大,只有大银行才有能力装备,小银行只有联合起来或依附于大银行,金融企业的兼并重组,集银行、投资、保险于一身,成为金融界的超级服务商,一方面能削减分支机构,降低成本,另一方面能增加高技术投资的规模效益,能得到优越互补的效果,增强整个企业的竞争力,从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另外,我们和外资银行在很多方面各有所长,通过加强沟通与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同时,外资银行之间也存在着更激烈的竞争,为了在中国全面开放零售银行业务的过程中抢得先机,许多外资银行也渴望在现阶段就与国内银行开展有关方面的合作。我们应积极利用这一条件,采取多样化的合作方式,如成立合资经营机构,建立相互关系等,在合作中学习其先进的管理和营销手段,健全机制,以达到快速发展壮大的目的。

5.加快培养与引进优秀的金融科技与管理人才

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依赖于优秀的金融科技及管理人才。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建设和发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计算机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又熟悉银行业务的复合型高级科技人才。我国应该多途径、多渠道地培养或引进优秀的金融科技及管理人才,在银行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和运营维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成为我国银行电子化事业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苏惠香:试论我国电子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财经问题研究, 2001年第10期

[2]陈静刘永春:网上银行技术风险及其管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1

[3]贺朝晖: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及其风险防范[j].国外财经,2001年第4期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8)

一、引言

(一)金融电子化的概念

金融电子化是指采用各种电子化设备、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以实现各类金融业务处理自动化,从而为客户提供多种快捷方便的服务,并为各级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完整、科学、准确信息的过程。

(二)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背景

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与全球金融活动的高度紧密结合,使全球金融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电子金融时代。早期的金融电子化主要是把计算机应用于银行传统的存、贷、汇等各项金融业务的处理中,实现会计账务和各项金融业务的电子数据处理。7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金融计算机日趋成熟和扩大,以银行为主的金融界也不能满足于对传统的存、贷、汇业务实现了电子数据处理,推出了许多新的金融业务服务品种。如自动取款机(atm)、商业网点电子资金自动转账(eft-pos)、电话银行、家庭银行以及刚刚起步的网上银行。

金融电子化是世界范围内的一场金融革命。目前,全手工操作的银行体系已经走向消亡,更加讲求速度和安全的现代化电子清算体系已建立,促进了资金在全球范围内快速流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资金在跟着电子信息这个太阳走。”

二、我国金融电子化现状

我国金融电子化相对西方国家起步较晚,但在金融电子化建设进展神速,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0—1980年,银行的储蓄、对公等业务以计算机处理代替手工操作;第二阶段大约是80年代到90年代中,逐步完成了银行业务的联网处理;第三阶段,大约从90年代中到90年代末,实现了全国范围的银行计算机处理联网,互联互通;第四阶段,从2000年开始,隔行开始进行业务的集中处理,利用互联网技术与环境,加快金融创新,逐步开拓网上金融服务,包括网上银行、网上支付、手机银行等。

三、金融电子化对金融业的影响

(一)金融电子化给金融业带来的积极影响

1、金融电子化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金融电子化使支付、转账、汇兑不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24小时服务于大众,所带来的是大量的资金金融体系内部流动,减少了纸制货币的使用,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银行等的资金来源。此外,20年前如果要想在中国炒股,就必须天天到证券交易所,口头传达指令,进行所谓的黑板交易,而如今,大家可以足不出户,坐在电脑桌前,互联网帮我们搞定一切,交易也不必采用电话操作,动一下手指就可以。效率的提高带来了便捷的操作方式,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2、拓宽了金融服务领域,降低了成本。随着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与进一步发展,使得金融业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作更加密切,金融机构从原先的单一业务经营,变为了混合业务经营,也加大了金融行业内部的协作与配合。

3、金融电子化使得监管更加到位。央行可以利用计算机设备实时监测到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状况、各种比率指标,如果发现任何不合理的业务可以马上采取制约措施。此外,当金融机构间出现了流动性问题,通过计算机系统可以立刻实现同业拆借,降低了风险。

(二)金融电子化带来的问题

1、系统安全风险。由于金融电子化系统直接与资金的迁移相联系,必将成为金融系统内外不法分子攻击目标,而且此系统是由内外部众多用户参与,范围广、实时要求高、复杂的网络系统,稍有疏忽或任何一个小的漏洞就可能会导致毁灭性的结局。

2、缺乏战略性规划。由于我国计算机硬件平台和软件依赖于国外,目前各银行金融化建设方面各立门派,不相往来,使得很难完成各类信息共享,引起计算机信息资源浪费。体系不统一,造成人力、物力的高投入,维护高成本。而且正在运行的很多系统相互独立,难以完成系统之间的动态交互和信息共享,系统整合比较困难,标准化难以实施。

3、电子化结构的失衡与推进受阻。目前国内金融企业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偏重于柜面、核算业务处理,缺乏对大量管理信息、客户信息、产业信息的整合与挖掘,处于半电子化阶段。在国内全面电子化建设互通中,由于利益共享,使得一些大银行不愿意与小银行分享资源,造成了电子化的进程受

阻。

结束语:尽管我国的金融电子化在蓬勃发展之中又有许多阻碍,但我们依然可以畅想着它的美好前景,享受24小时不关门的金融服务,拥有个人化的家庭银行,购买跨国的金融产品,实现无现金社会。

参考文献:

[1]魏斌.虚拟化让服务更出色[j].金融电子化.2010,12.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9)

电子银行的发展已经是各个国家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该怎么做呢?是不顾其他国家的情况,只是固守自己传统的银行业务,还是跟随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立即停止自己的银行体系建设,追求全新的电子银行呢?下面我就来分析一下。

一、发展电子银行的原因

1.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一种新的支付体系与其相适应

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要求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告诉我们,经济领域一旦出现资源的不合理运用就会出现帕累托改进的空间。调剂资金余缺是银行的基本职能,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必将会出现规模更大的资金流,运用传统的货币支付体系将会产生各种资源的浪费,所以经济金融市场的顺利运行要求电子银行这一新的支付体系来满足更大的资金支付和转移。

2.科学技术的进步为电子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进入21世纪,在全球范围内,以电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有了飞速发展。这就带动了网络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金融也提供了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无论是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还是国内的金融市场开放方向,其趋势都将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更加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科学技术的进步正是为这一新的发展趋势提供了可能,各种基础金融服务结合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将会使以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服务迅速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3.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是金融服务网络化,这一趋势促使中国要发展电子银行

金融机构国际化的发展是推动金融业务国际化的重要力量,也大大便利了国际资本的流动,形成了灵敏的国际信息网络,有力地推动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国今年来不断开放自己的金融市场,国内的银行业服务的主要方式依然是"水泥加板凳式"的服务①,如果中国金融业要想在融入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中,自身的网络信息建设绝对不能落后于其他的国家。

4.电子银行的优势

第一,没有分支机构,具有费用开支少、服务功能全、业务市场大等优势。而商业银行完全有能力将这种优势转换为客户的低成本服务优势;第二,降低银行经营成本,增加银行利润,具有低成本高回报优势。国外有关资料表明,通过网上银行实现一笔交易所需的费用仅为1美分,不足营业网点的1%;第三,突破地域与时间的限制,具有实时优势。正是这些优势使网上银行日渐成为国内外银行业竞争的焦点。

二、中国发展电子银行的制约条件

金融业务电子化的发展趋势是无法改变的,但是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相应的技术、基础设施、法律法规等条件也存在着差异。中国要发展电子银行的制约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体系依然还不能完全满足电子银行的要求

金融机构经营的所有业务都是以完善的信用为基础。人们都知道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存在或多或少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会不可避免的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更加冲击不完善的信用体系。实际上,传统的金融业务就要求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电子银行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对信用体系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中国现在还不存在完整的信用体系,致使企业不愿意接受客户提出的信用交易结算方式,个人之间的小额交易更加的倾向于现金交易等传统的交易方式。这就对电子银行的发展形成了最大的制约。

2.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这里说的基础设施是指发展电子银行必须的网络软件和硬件设施。中国目前有一些非电子化网点以及众多独立分散的数据处理中心,还存在低档次重复投入,运行成本高服务效益差的问题。特别是县以下的银行机构,由于受资金设备的影响,普及银行电子化还存在很大的难度。中国电子银行由于基础设施落后造成资金在线支付的滞后,部分客户在网上交易时仍不得不采用"网上订购,网下支付"的办法。虽然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都建立起自己的网站,但在网站的构架和服务内容上仍然离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要求有很大的距离。这就需要中国在发展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网络设施的同时借鉴国外电子银行发展的经验,引进先进的网络技术来补充自身的不足。

3.网络安全是个大问题

金融的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讨论的热点。电子银行网络化经营更加要求经营机构提起高度的重视。由于技术开发的特殊性,电子银行面临如计算机网络病毒、网上犯罪以及软件运行等风险。计算机病毒可能毁掉整个系统,网上黑客可能破坏网络,系统软件自身的不完善可能会引起系统故障,甚至导致系统崩溃。这些都严重威胁着电子银行的安全营运。如何确保交易安全,为个人保密,就成为电子银行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各家商业银行虽然都采取了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了相应规定。但是在执行上普遍存在管理不严格的现象,如密码的保管和定期更换主机房的安全管理、灾难备份、病毒防范等等。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必将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所以网络安全同样是中国发展电子银行面临的大问题。

4.法律法规难以严格约束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监管措施的发展比较落后

中国的法律法规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可是电子银行是建设对于中国的发展是一个新的挑战,各项法律建设要重新开始,所以必定存在法律建设,监管方面的问题,如对电子银行的设立及日常经营活动的相关法规刚刚出台,还不完善;电子资金的转移和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如何用法律保障,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及可依法性均需进一步明确。超级秘书网

三、最后的结论

中国要建立自己完善的电子银行系统,这已经是不能改变的。要认清自身面临的制约条件,结合自己的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电子银行发展模式,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网络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网络应用技术和安全监控技术,才能创造条件,促进电子银行的发展。只要中国突破面临的制约条件,电子银行的建设必将赶超其他的发达国家。CNAPS②的建设已经为中国电子银行系统的完善做出了很好的表率。

注释

①水泥加板凳的服务就是国内银行的服务地点局限于水泥建筑的营业大厅,客户到营业厅办理业务,先排队,然后坐到柜台前跟里面的服务员交流。

②CNAPS--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hinaNationalAutomaticPaymentSystem。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它是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现代化支付系统由大额支付系统(HVPS)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两个应用系统组成。

参考文献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10)

从社会形势来讲,信息化时代决定了电子支付这种形式出现的必然性。而且电子支付的发展,确实在经济方面对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同样在这方面也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给我们日常的电子支付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1 金融电子化现状分析

1.1 电子支付环境的规模化形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支付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根据银行卡的发行数量进行统计发现,2013年第一季度,我国累计的银行卡发行量就达到了36.94亿张,相比同期增长了约19个百分点,银行卡人均持卡量为2.73 张,银行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其对于我国金融发展的电子化来讲,是越来越重要了。

1.2 金融电子化的产品及服务提高

自1999年开始,网上银行业务被我国各大银行相继推出,而后个人网上银行、外汇买卖、代缴学费等业务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成为了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13年第一季度,仅仅银行卡交易金额就突破了100万亿元。

1.3 商业银行的完善系统建立

伴随着电子支付的发展,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不断的推出全新的金融产品,而后又以客户为核心建立了新一代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其包含了储蓄、银行卡、借贷等大量新生金融服务产品。由于办公自动化的高速发展,针对人力资源、资产负债等相关管理,各大银行又建立了完善的公文传输系统,实现了全国性的联网与跨行之间的数据共享。

1.4 网络化处理的实现

对于金融电子化的发展,我国外汇管理局和相关海关总署进行联合,建立了一个可以进行网上与自动核对的电子数据共享、交换机制。而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的对接,则完成于2004年,而在这之前,都是在实行集中的中小券商交易。

1.5 现代化支付体系的进展

从1989开始,我国开始规划金融卫星的通信网络建设启动,并与此同时开通了700余个地面卫星站同时运行,基本上覆盖了我国发达县级以上的所有城市分行和支行。2002年10月,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成功投产试运行,经过近10年的建设发展,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成,包括第一代人民币跨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及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跨行支付清算服务体系。2009年12月,央行正式启动第二代支付系统建设,并于2013年10月成功上线,实现网上银行跨行支付清算、支持新兴支付服务组织接入、跨境人民币结算等诸多功能,作为一代支付系统的升级版,功能更加强大,灾难备份更加完善,风险管理更加严密。

1.6 安全保障体系

针对金融信息的安全问题,我国已经建立了完整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对其进行了加密处理,利用口令加密、身份认证、地址校验、终端加密等安全措施,对其进行技术上的安全保障,切实的对交易行为进行了有效的安全保障。

1.7 法律保障

而在法律上,我国与2004年通过了《电子签名法》,使电子商务具有了相应的法律效益,从而解决了交易者的身份真实性与不可否认性,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2 电子支付市场中商业银行的价值分析

电子支付的进行,必然需要商业银行作为交易的中介平台,因此从电子支付出现的那天起,两者之间就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现在出现了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但是无论是信誉还是知名度上,都无法与正规的商业银行相比。而且各大商业银行本身就具有着优越的客户资源,而且其先进的系统、专业的团度以及雄厚的资金,都使其在各个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竞争中占据绝对的竞争优势。

3 电子支付对金融电子化的影响

3.1 非现金支付的工具使用

电子支付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非现金交易工具的使用。这对于交易的安全和成本方面,都拥有着极大改善意义。其不但节省了现实中钞票的印刷、运输等成本,还提高了资金流动的安全性,使经济活动变得更加透明,对税收等工作效率的提升,具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3.2 经济的增长及繁荣

随着电子支付这种交易形式的发展,已经深入到了我国的各个消费领域,形成了一个高效而又便捷的经济交易体系,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的积极作用,并通过庞大的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以想象的巨大市场空间。

3.3 产业升级

电子支付在开始阶段主要是针对个人,而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今电子支付也开始谋求与企业进行深度的合作,从而在客观上加快了企业的现代化进程,使其产业发生了升级,令企业发展更具效率。

3.4 金融创新

电子支付的出现,可以说是我们在金融方面做出的重大创新。在电子支付的发展中,其牢牢的抓住了传统支付方式的现代化转变,以及传统支付方式迟钝的支付反应。因此其在传统支付方式的支撑下,通过创新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个性化支付服务,完全发挥了金融体系整体的优势,并实现了其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

4 对策及建议

关于我国金融电子化发展的对策及建议,首先需要加大电子支付的相关投入,以推进信息化建设;其次进行地方电子支付培育,从而带动地方区域的经济发展;然后不断进行新金融产品的开发,以拓展业务的全面性;最后以统一的标准来打破金融电子行业间的障碍,强化支付的安全保障。

5 结束语

总之,对于我国的金融电子化发展而言,电子支付存在着社会发展的必然性。因此其对于我国金融与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提高,拥有着极其深远的积极影响。但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不断加强其安全保障的建设。

参考文献

[1]张艳,王月辉.基于SERVQUAL模型的中国工商银行服务质量实证研究[A].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论文集[C].2009.

[2]向敏,冯明君.金融电子商务风险全面管理[A].信息经济学与电子商务:第十三届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8.

[3]张君生.推进基层央行会计电子信息化建设的对策[A].中国会计学会第四届全国会计信息化年会论文集(上)[C].2005.

[4]李良.中国电子银行风险评估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0.

作者简介

金融电子化论文篇(11)

课题项目: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4A2FC356)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新形势下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研究

收录日期:2015年11月30日

在全球范围内,受次贷危机、欧债危机的影响,国际金融市场经历着起伏与动荡,并且不断加剧着各层面的矛盾。在金融危机预警方面,全球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为了确保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需要对金融进行创新。在新的历史形势下,我国的金融创新主要集中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受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和制约,我国在发展供应链金融的过程中面临众多问题。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次贷危机、欧债危机的余威依然在持续。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供应链金融的含义,总结供应链金融的理论基础,同时创新供应链金融的具体措施。

一、新形势下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对于供应链金融的含义,由于出发点和角度的不同,学术界给出了不同的定义,至今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意见,其中比较典型的观点主要包括:(1)基于物流金融的角度,该观点在整合物流与金融业务的基础上形成一种新的服务类型,进而为流通领域提供服务;(2)基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角度,该观点认为供应链金融主要服务于产业供应链上的企业,为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过协作,在银行、企业之间建立起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加强合作;(3)基于供应链融资的角度,该观点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以商业交易为目的,借助资本融资、现金流等方式对目标进行管理。通过对上述观点进行分析可知,在确定供应链金融的含义时,需要以供应链为基础,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新的历史形势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进一步明确供应链金融的含义和范围。

在新形势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需要将部分生产活动进行外包,这种生产方式虽然能够充分利用分工的优势,但同时带来了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和部分节点资金流瓶颈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供应链核心企业需要对财务供应链加强管理,为了满足这种市场需求,银行业需要对自身的业务进行创新,进而催生了供应链金融。从供应链金融的产生过程来看,在界定供应链金融的过程中,需要以资金管理为核心,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融资方案,进而为供应链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可以说,供应链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供应链的管理效率,同时推动了银行业的创新。

基于此,可以将供应链金融的含义概括为:在管理整条供应链的基础上,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同时结合产业链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为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制订融资方案。从本质上说,供应链金融是一种融资方案。

二、供应链金融的理论基础

从供应链金融的含义可知,在供应链管理中,供应链金融就是一种创新财务融资的方案,这种方案的理论解释可以分为:一种观点认为在不同网络之间,供应链管理就是对链条进行管理,以及利益的连接,通过对不同环节进行有效管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不同的经济形式进行组合。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供应链作为一种网络结构,一般由各种资源信息流构成,而供应链管理则是对供应链中的因果关系进行研究分析;另一种观点是创新供应链金融理论,该理论认为:在供应链管理中,通过强化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管理效果,最终提高经济效率,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案,解决供应链管理中的资金问题。在创新供应链金融的过程中,学术界认为,供应链金融的作用就是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受资金的影响和制约,企业无法对运营决策进行优化。对于资金不足的企业来说,通过供应链金融可以获得相应的融资服务,优化运营决策,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创造新的价值。

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向“融通仓”过渡;第二个阶段是由“仓单质押”业务向“物流银行”过渡;第三个阶段是从开展“物流银行”业务到提出、实施供应链金融战略。同时,形成两种模式:一种是借助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模式,同时综合分析生产贸易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形成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这种融资业务模式一般通过货权质押、保险及公证等结构化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掌握货权以及监控资金等,这是一种组合贸易融资方式;另一种模式是在供应链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建立第三方物流企业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实现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通仓等)。与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相比,第三方物流企业模式更专注于对整个供应链、交易等进行评估。

另外,在新形势下,对供应链金融进行创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并制定实施相应的措施。第一,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方面,多数银行普遍存在后劲不足的现象,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没有提供融资服务,以及融资方案;第二,模式创新缺乏动力。在供应链金融创新方面,银行普遍存在创新动力不足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供应链金融难以成为银行的核心业务;第三,缺乏技术创新。当前,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金融没有实现同步发展,进而增加了技术创新的难度;第四,需要突破组织创新,当前中间产品成为供应链金融存货的关键,这部分产品具有较强的专用性,并且风险控制较为复杂。

三、创新供应链金融的具体措施

在新的历史形式下,创新供应链金融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金融行业与物流行业的融合。面对新形势,对供应链金融进行创新,主要是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例如,银行与物流相互结合,通常情况下,可以衍生出新的产品:订单融资、保单融资、互联网金融等。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无论是金融行业,还是物流行业,都属于中介服务机构,其中,金融属于付款中介,而物流则是付货中介,两者只是交易的对象不同。对于物流企业来说,无论交易形式如何,只要保证货物存在就可以完成货物交付活动。

(二)将金融与物流融入电子商务。在提供的服务内容方面,对于电子商务公司来说,一方面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另一方面提供融资平台服务。因此,电子商务公司在设计网站的过程中,必须考虑网站的融资功能和物流功能。各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为了向交易双方提供融资服务,结合电子商务的实际情况,设计出专门的融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物流、电子商务通过相互结合,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衍生出网上交易、网上融资、网下交付等新的业务形态。从某种意义上,电子商务颠覆了传统的交易方式,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双方不再受制时间、空间的限制,大大缩短了交易环节,并且买方的真实需求通过碎片化订单得以验证,同时快速交付为快速交易奠定了交易基础。另外,电子商务可以有效地绕过第三方,使得消费者与生产者直接交易,进而有效地降低了融资成本和交易成本。

(三)互联网金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逐渐衍生出互联网金融,这是一种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活动相互融合的衍生物,其形式主要表现为网上银行、P2P网络借贷、电商融资等。互联网金融的含义比较宽泛,并且这种活动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行业的交易成本。在互联网时代,受交易中沉淀资金的影响,对于非金融机构来说,通常情况下,也会涉及金融或类金融业务,例如余额宝等,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大数据、小微贷等,为了规避风险,不会出现一次性贷给企业上亿资金的现象。当然,这类非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或类金融业务,需要供应商能够延期回款做基础,并且汇款时间有所不同,有的半年,有的一两个月。反之,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网络银行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形式,以工商银行为例,在全部业务中,网络银行业务占到78%,平均每秒产生6,500笔业务,其规模之大可想而知。

(四)线上供应链金融。在网络时代,在线供应链金融成为一种趋势。供应链金融的实质并没有因线上供应链金融而发生改变,但是却颠覆了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同时丰富了风险管理技术。线上供应链金融的特点主要表现为:首先,积极发展行业金融、平台金融;其次,提升了放贷速度,简化了操作流程,同时提高了交易效率。在传统模式下,银行审批企业的放贷,通常情况下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相反,借助在线供应链金融,企业从提出申请到可以放贷,一般只需要四个小时的时间;最后,借助大数据对风险进行管控,有效确保放贷双方信息的对称性。

(五)大宗商品在线交易难度大。在零售行业,B2C模式能够取得成功,但是借助电子交易平台难以对大宗商品进行经营。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第一,线上交易规模比较小,传统交易模式依然受到买卖双方的青睐;第二,政府对远期合约交易行为进行了限制,进一步削弱了线上交易的吸引力;第三,无论是系统开发,还是运营成本,一般都比较高,这些都增加了线上大宗商品交易的难度;第四,市场竞争激烈,目前从事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约有800家,并且这些企业的交易模式缺乏差异性,同时电商较为分散;第五,电子商务与物流实体相互脱钩,信息系统缺乏统一性和一致性,仓储运输环节比较薄弱;第六,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大额交易,无论是合同,还是结算都较为谨慎;第七,在组织开展大宗商品电子商务活动时,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例如宝钢、鞍钢等。在社会大背景下,电商化应该是大宗商品的主流,为了突破企业之间各自为政的局面,需要将金融与物流进行结合。

(六)综合考虑影响在线融资业务的因素。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许多电子商务公司都开设了在线融资业务,在开展这些业务的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在线融资产品设计与规则、融资客户的信息;二是账户、贷款、保证金等融资管理因素;三是合同、质物清单等货物监管因素;四是进出存、盘点等仓储系统因素;五是多客户、多货主等收费与结算因素;六是企业基本资料、评估报告等征信因素。电子商务公司在开展在线融资业务时,需要对上述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电子商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结论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首先在发展策略上,通过物联网技术,给予供应链金融技术支持;其次在组织上,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帮助企业、银行顺利完成风控、绩效任务;最后在制度上,将银行原有的分业管理转变为混业管理,进而实现制度的创新。

主要参考文献:

[1]唐砚.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创新研究――以A银行B百货供应链金融电子化创新为例[D].南华大学,2014.

[2]李敏.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研究――基于中小企业融资视角[D].武汉轻工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