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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1篇

时间:2023-01-10 05:42:55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1)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委托方式]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

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第八条[联合投标]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方签定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主要责任方选派。

第九条[合作管理]项目管理企业经业主方同意,可以与其他项目管理企业合作,并与合作方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合作各方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管理机构]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

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服务收费]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第十二条[执业原则]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奖励]业主方应当对项目管理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相应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项目管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受委托工程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承接的业务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2)

关键词: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Key words: construction site;project management;syste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064-01

0引言

项目管理制度是项目部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的标准和依据,是在组织管理制度的框架内,依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而制定的。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项目部制度建设,是规范项目部的项目管理行为,约束项目实施程序,保障施工项目实现预定管理目标的前提和基础。

1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

1.1 近几年,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已经步入正轨。国家关于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项目部通过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一系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具体用于指导项目管理。

1.2 规范项目组织及项目成员的行为,使之按规定的方法、程序、要求、标准进行项目管理活动,从而保证项目组织按正常秩序运转,避免发生混乱,保证各项工程的质量和效率,防止出现责任事故,从而确保施工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1.3 通过实施施工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部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日常项目管理活动中,讲管理必先讲制度。项目经理是规章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抓住了规章制度这个总纲,就是抓住了施工现场项目管理的关键。只有人人自觉坚持规章制度,才能保证项目部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原则

2.1 项目管理制度的编写者要有较高的法律、规范、专业、新技术、新材料等综合素质。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必须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部门规章,且不得有抵触和矛盾,不得危害公众利益。

2.2 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管理制度既要实事求是,有时效性和科学性,又要符合本工程项目的需要,做到切实可行,好用管用。工程项目最需要的管理制度是有关工程技术、安全、计划、统计、经营、核算、分配以及各项业务管理等的制度,这是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的重点。

2.3 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要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各项管理制度之间应无缝衔接,相互配套,相互对应。不能相互矛盾,不能留有漏洞和死角,从而形成完整的管理制度和业务体系。

2.4 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应注重实用性、可行性、通俗性、普遍性、针对性,任何一项条款都必须具体明确,词语表达要简洁、明了、准确。

2.5 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总决策者。凡不涉及公司的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签字决定,报公司备案;凡涉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应由公司定代表人批准方可生效。

3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内容

3.1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是规定项目经理部各层次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及工作内容和要求的文件。具体包括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度、经济、财务、经营、安全和材料、设备等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通过各项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标准一致,便于管理。

3.2 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制度是规定项目技术管理的系列文件。

3.3 工程项目的“四制”管理制度。一般纳入国家投资计划的工程项目都要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坚持“四制”是工程项目经理的必修课,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前提要件。工程项目部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建立健全“四制”管理制度。

3.4 工程项目的“三控”管理制度。任何一项工程项目,不论其规模大与小,施工工艺复杂与简单,都面临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第一,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是项目计划、统计和进度控制工作的管理文件。其内容包括生产计划、劳务管理、资金使用、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等;第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是保证项目质量的管理文件,其具体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规定、质量检查制度、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第三,项目成本管理制度是规定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范围、程序、方法、内容责任及要求的管理文件。

3.5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是规定和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文件,主要内容有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等。

3.6 项目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项目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是规定项目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计划、采购、运输、仓储保管、保修保养以及使用和回收等工作的管理文件。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3)

一、制度清理工作的回顾

(一)党组重视,制定工作方案。20__年9月,院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决定成立以我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规章制度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对20__年至20__年在全院范围内使用、有效的文件共61项规章制度进行分解清理,第一次清理结束后,将全院初步清理、修订,列入规章制度汇编目录,分类成政治工作类、综合管理类、党风廉政建设类和信息网络管理类四大部分共46项,工作小组讨论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又进行修订。20__年3月报请院党组议定,之后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至今完成编撰成书籍的目标。

(二)对调整范围互有交叉、包含的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整合,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规章制度出台后,又陆续出台具有关联性的规定。如20__年制定的关心干警工作制度, 20__年制定进一步加强关爱干警工作相关规定,[,!]把干警结婚、丧亲慰问、干警子女考学奖励纳入其中。经研究,我们把上述统一归为“关爱干警工作制度”,同时增加了受到中央、省、州、县有关部门记功、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及单项奖励的干警,年终根据相关部门发放的奖励标准,本院按照1:1的标准进行奖励的规定。二是规章制度出台后,又陆续出台一些补充性规定。如20__年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20__年又相继制定《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和《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实施细则》。我们将三项制度整合为一《财务管理制度》,章节分设财务管理、报销管理、资产管理、加班值班管理和附则,原则、运行方式基本不变。增加了资产管理、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原则和要求。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类制度进行整合。工作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廉政承诺制度》、《述廉评廉制度》、《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干警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五项制度合并为一项《党风廉政建设若干管理制度》。将《检务督查制度》、《检务督查实施细则》的内容有效进行整理,合并为《检务督查制度》。四是前后规章制度的调整范围交错。《专业器材等公物管理规定》、《笔记本电脑管理规定》等,调整范围存在着包含、交叉的问题。我们将其合并为《公用物品管理规定》,扩大公用物品的范围,吸纳了两个规定的有效内容。五是规章制度调整范围大小不一、且互相交叉包含进行重新整合。将《学习培训制度》、《攻读在职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司法考试激励、奖励规定》合并为《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把攻读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比例从三分之一提高到三分之二;国家司法考试奖励提高到1600元。

(三)对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进行了细化、分解。

一是考勤制度规定得更加详细、准确,规定请假程序、原则、方法和报备,对请“探亲假”更为严格;二是宣传制度打破原有条文,全部重新拟定,总结了近几年来检察宣传实践经验和做法,对可能涉及的问题、稿酬标准、操作方法进行修订,支付稿酬有了新的提高,对检察理论调研也作了硬性规定;三是检务公开制度内容更加详细、规范,操作性更强;四是不论任何制度,都全面、按步骤、分解责任地修订过,做到对每一制度规范和统一。

(四)在保留、废止相关规章制度的同时,适时补充新的规章制度。

在原有的61项规章制度中,我们废止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制度》、《安全与保密方案》、《重大案件回访制度》、《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关于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的暂行规定》、《计算机网络安全“七禁止”》6项制度,对《职工食堂管理制度》暂时不列入此次清理和规范规章制度范围,与原来出台过、反复调整的食堂管理实施细则、办案接待室管理规定、娱乐室管理规定、健身房管理规定、清洁工管理规定等另行作为

办公室工作管理办法来执行。

未改动,在原文件上进行修改、修订的37项。对调整范围互有交叉、包含的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整合15项为5项(前面已经陈述)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新制定的规章制度有6项,包括:《干部人事制度》、《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制度》、《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复印文件和数字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保密管理规定》、《办案工作区管理规定》、《“一案三卡”管理规定》。这些拟新制定的规章制度已经修改和论证完毕。

(五)对规章制度的体例、形式、语言进行了规范统一。

一是规章制度的名称使用不当,表述繁琐。如:对办法、规定、实施细则等的使用不太规范,语言表述中“关于”一词的随意使用等;我们在工作中,能使用“制度”的尽量使用,不能使用沿续原来的,对实施细则和“关于”一律放弃使用。

二是体例层次不规范。如:规章制度中“章”、“条”的运用,“一、(一)、1.”的使用,“总则”、“分则”和“附则”的使用,个别规章制度层次混乱,序号缺失或不连续都进行了改正,调整范围不大、内容单一的规章制度不再设章节,直接用“一、二、三”形式表述。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及信息网络类管理制度使用“第…条”外,其余不再使用。

三是规章开篇的“立法目的”段落繁琐空洞,引用太多进行删除或精简。

四是个别语言文字表述不够严谨、精练和规范,我们都进行修订或删减,对全部规章制度的语言文字进行了审定,做到精练、严谨、简洁和明确。

本次规章制度清理修编工作内容繁杂,工作量巨大,经过各部门相关人员的不懈努力,目前,清理和规范规章制度后的制度一共46项,已取得了初步成效。这项工作的持续开展,对于我所今后进一步规范管理及所的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二、加强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的重要意义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离不开对规章制度严格、有效的执行,没有高效的执行力,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摆设。这次修订后的规章制度仅是思想政治、政务综合、党风廉政和信息化建设方面作了规范,对检察业务没有涉及。目前存在的突出矛盾是有规不依、执规不严,不按制度办事的情况还在一定程度上时有存在,因此而导致的管理运行机制政令不畅,而规章制度长期执行不到位还将会给业务管理和干警的精神面貌带来更为深刻广泛的负面影响。这与我们“高定位、高标准、创一流”的奋斗目标要求背道而驰,所以自觉学习、执行和遵守新修订的46项规章制度是当前检察政治工作的一项头等大事,全院干警要以集中学、科室学、个人学的方式,加大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落实力度,特别是涉及政务的考勤、财务、公物、公文、检察宣传、办案工作区和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等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希望全院干警都要以规章制度落实为抓手,使各项工作达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良性运行轨道。

三、开展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要在以下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要在“细”上下功夫。执行规章制度要事无巨细,要细到每句话,每个字,不留任何死角,千万不能有“差不多”思想,许多工作上的缺陷并不是一天两天出现的,而是受“差不多”思想影响,长期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累积而成的。

(二)要在“实”上下功夫。实就是要把规章制度执行到位,每一项规章制度都要不折不扣的彻底执行,大家克服一切困难,将制度执行到位。

(三)要在“全”上下功夫。对每一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全面,实现全院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无缝隙;对每项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要全面,实现工作无失误。

(四)要在“果”上下功夫。要把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检察工作质量提高和检察机关运行管理的效果作为衡量工作是否成功的标尺。

三、开展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要克服以下四种片面思想认识

(一)是要克服对加强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再学习重要性的片面认识。有许多干警认为对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都已经了解,无需再进行系统学习,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一方面很多干警可能对本部门、本岗位的规章制度都比较了解,但对全院的规章制度未必能全面了解掌握,对许多工作的程序还不是很清楚,加强系统学习很有必要。另一方面对本部门规章制度的学习要进一步强化,对每句话,每个字都要仔细研读,深刻理解,要从历史教训的层次和现实工作需要的层次去全面理解这些规章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

(二)是要克服机械呆板执行规章制度的敷衍意识。落实规章制度的目的和出发点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执行只是手段,并不是最终目的,我们要坚决反对在执行中只求执行过程,把执行当目的,不追求执行效果的机械被动应付思想。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4)

加强对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是对行政立法活动进行事中控制的重要措施。审查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立法机关的法制部门对法规或者规章草案的初步审查,二是制定机关对法规或规章草案的审议。审查的重点应当包括法规规章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实施法规规章的成本和效益,法规规章对企业或农民的经济影响,对就业、投资环境的影响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特别应对法规规章的必要性进行详尽的审查,无论是在哪一个环节只要发现立法并非非常必要,都应当终止制订程序。

三、树立成本效益观念。管理是有成本的,同时也会产生效益。如果实施一项管理所需的成本或者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等于甚至大于所获得的效益,该项管理就不必要或者没有意义。因此,在行政立法时进行管理成本与效益分析十分重要。美国联邦政府自尼克松总统开始就要求行政机关在起草法规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八十年代,总统对行政立法的控制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根据当时的规定,联邦行政机关在拟定“重要”法规时必须进行管制影响分析,内容包括执行法规可能产生的效益以及谁受益;执行法规可能产生的成本以及谁负担;法规产生的净效益预测以及关于可以达到大体相同目标的替代方案的说明。在我国似乎还很少在立法时对实施法规或者规章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分析。由于规章的制定不是建立在对其成本和效益的定量分析基础上,因此,决策者在审议规章草案时往往不对立法的必要性作深入的审查,不对实施规章的成本作出估量,也基本上不关心规章的实施可能产生的后果。于是,一些不必要甚至不良的规章出台了,即使必要的规章也由于没有解决好成本问题而使其实际作用大打折扣。因此,应当将成本效益观念引入行政立法并有相应的程序保障。

四、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参与行政立法的程序权利。首先,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的建议权。现在启动行政立法程序基本上属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管理相对人没有要求制定、修改或者废除行政法规、规章的法定的程序权利。而现实生活中管理相对人要求制定、修改甚至废除某个规范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应当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修改或废除行政法规或规章的程序权利。第二,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行政立法的实际参与权。为此,除例外情况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发表法规或规章草案,让相对人通过向制定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参与制定机关举行的有关调查,出席有关的听证会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第三,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请求审查、撤销行政法规规章的程序权利。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5)

中图分类号:F425 文献标识码:A

规章制度建设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长期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加强规划、有序推进、逐步完善是建立科学化、规范化规章制度体系的重要措施,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对进一步提高油田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油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现状

(一)制度管理情况

2008年初大庆油田上市与未上市部分实行重组整合后,为了加快推进一体化管理进程,实现规章制度统一管理,通过出台《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明确了油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定权限与管理层级;确定了业务管理机构及职责;规范了制度内容的要素、文本格式和管理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了油田公司规章制度的统一、有序管理。

(二)当前油田公司制度建设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油田公司实行规章制度集中统一管理以来,围绕制度的清理、整合和制修订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油田公司现存的规章制度总量大、内容多、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制度层级多、数量多的问题有待改进;二是油田重组整合后,上市与未上市制度一体化建设工作有待深化;三是制度立项过程缺乏统一规划;四是制度审查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加强。针对上述问题,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的基础管理建设工程要求和当前大庆油田制度管理工作实际,油田公司将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开展规章制度优化完善工作。

二、规章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规章制度建设应当确立“以大力推进制度创新,逐步优化制度体系,逐步提高油田规章制度规范化水平为目标,重点完善核心业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为油田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的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油田公司总部规章制度建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层次审查”,即:由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组织对规章制度实行统一规划、合规审查;主责部门组织专业协调性审查。具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规范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严格履行管理程序,保证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执行、更新维护及监督检查等符合管理标准和业务要求,保证规章制度合法合规。

1、系统性原则。通过对油田公司规章制度的系统整合,消除规章制度之间的交叉、重叠、矛盾、冲突等问题,保证规章制度体系优化、内容完整、程序简约,各项业务管理相互配套、有序衔接。

2、时效性原则。根据国家法律、环境和业务发展变化,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补充制定、修订或废止规章制度,保证规章制度符合业务发展需要。

3、可操作性原则。结合油田生产经营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业务管理内容、管理机构与管理职责、管理程序和管理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规章制度执行力。

三、规章制度建设的目标与程序

(一)工作目标

规章制度建设应以现行规章制度体系为基础,重点建立与完善油田生产与管理领域的核心制度,为创建一体化、简约化、持续改进的油田公司制度管理平台创造条件,保障油田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与高效运行。

(二)审查程序

依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如下制度管理主体程序,即:“有关部门制度立项-立项部门按职能范围起草制度―制度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专业性和冲突性审查―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进行结构完整性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分管领导确认审定方式―油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由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组织集中审议)―油田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按照行文程序予以”。

四、规章制度建设的具体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机构与人员责任

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作为规划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保证制度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应当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油田公司企业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工作中还要严格落实业务人员责任,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推进油田规范化、一体化管理

制度建设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大庆油田可持续发展纲要》的战略部署,围绕“原油持续稳产、整体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矿区”三大战略任务和挖潜增效、拓展市场、扭亏解困等重点工作,认真分析本部门、本系统在履行职责方面的工作缺失或薄弱环节,通过优化与完善相应规章制度的内容,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其中,重组整合前对同一业务重复规定的两个制度,除两个法人经营上的特殊需要外,原则上都要整合为一个制度,重新行文,过时制度要及时予以废止,以加快推进大庆油田上市与未上市业务一体化管理的进程。

(三)积极宣贯,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6)

加强对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是对行政立法活动进行事中控制的重要措施。审查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立法机关的法制部门对法规或者规章草案的初步审查,二是制定机关对法规或规章草案的审议。审查的重点应当包括法规规章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实施法规规章的成本和效益,法规规章对企业或农民的经济影响,对就业、投资环境的影响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特别应对法规规章的必要性进行详尽的审查,无论是在哪一个环节只要发现立法并非非常必要,都应当终止制订程序。

三、树立成本效益观念。管理是有成本的,同时也会产生效益。如果实施一项管理所需的成本或者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等于甚至大于所获得的效益,该项管理就不必要或者没有意义。因此,在行政立法时进行管理成本与效益分析十分重要。美国联邦政府自尼克松总统开始就要求行政机关在起草法规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八十年代,总统对行政立法的控制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根据当时的规定,联邦行政机关在拟定“重要”法规时必须进行管制影响分析,内容包括执行法规可能产生的效益以及谁受益;执行法规可能产生的成本以及谁负担;法规产生的净效益预测以及关于可以达到大体相同目标的替代方案的说明。在我国似乎还很少在立法时对实施法规或者规章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分析。由于规章的制定不是建立在对其成本和效益的定量分析基础上,因此,决策者在审议规章草案时往往不对立法的必要性作深入的审查,不对实施规章的成本作出估量,也基本上不关心规章的实施可能产生的后果。于是,一些不必要甚至不良的规章出台了,即使必要的规章也由于没有解决好成本问题而使其实际作用大打折扣。因此,应当将成本效益观念引入行政立法并有相应的程序保障。

四、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参与行政立法的程序权利。首先,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的建议权。现在启动行政立法程序基本上属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管理相对人没有要求制定、修改或者废除行政法规、规章的法定的程序权利。而现实生活中管理相对人要求制定、修改甚至废除某个规范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应当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修改或废除行政法规或规章的程序权利。第二,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行政立法的实际参与权。为此,除例外情况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发表法规或规章草案,让相对人通过向制定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参与制定机关举行的有关调查,出席有关的听证会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第三,管理相对人应当享有请求审查、撤销行政法规规章的程序权利。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7)

关键词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对比分析

一、引言

我国的科学事业单位作为为提高科学技术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下文我们称其为“旧制度”)大大地加强了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有力地推动了科学事业单位的深入改革和不断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公共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科学事业单位与政府的关系有了一些明显的变化,在业务、人事及财务管理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随着这些变化的出现,旧制度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根据2012 年4月1 日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12 年12 月28 日,新修订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下文我们称其为“新制度”)由财政部、科技部联合颁布了,新制度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的不同之处

(一)完善了科学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加了决算管理

相比旧制度,新制度的第二章《单位的预算管理》完善了预算编制方法;规范了预算报批程序;强调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批复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以调整,其他需要调整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预算执行、预算执行的责任以及预算执行效率的提高都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强化了预算管理。

突出了决算的地位,增加了对决算管理的内容,要求对预决算进行完整地管理。

(二)规范和加强了收支管理、完善了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

新制度的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四章的《支出管理》和第五章的《结转和结余管理》对传统的收、支、余提出了更为科学的分类和管理要求。

在事业收入中增加了教学活动收入;在支出分类中减少了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增加了其他支出。在收支管理中,要求将全部收支纳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加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支出的绩效管理以及票据管理等等。将旧制度中的结余划分为结转和结余两类,并实行不同的管理,又将结转和结余按照资金的性质,划分为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两部分,并分别作出相应的管理规定。

(三)完善了专用基金的管理

新制度的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明确提出专用基金应当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由于医疗制度改革的深入,取消了原来的医疗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要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

(四)加强了对科学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

新制度对资产的分类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在建工程。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的标准和分类进行了调整,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提高到1000 元以上(旧制度是500 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的单位价值提高到1500元以上(旧制度是800 元以上),新制度固定资产的六类分类与旧制度固定资产的六类分类也有部分不同。

为了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新制度明确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并且按照科学事业单位的特点,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和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方法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折旧额和摊销额不计入科学事业单位的当期支出但要冲减科学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这一处理方法既有利于真实地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又不影响科学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也为内部成本费用的核算奠定了基础。

新制度对科学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行为进行了严格地限制,特别强调不得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对外投资,对股票、基金、期货及企业债券等投资行为也加以了严格限制。

新制度明确提出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并要求单位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五)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弱化了科学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

在坚持科学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的思想指导下,新制度不再强调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了对项目资金的管理。

科学事业单位的核心业务之一是以承担科研课题为主的科学研究,旧制度缺少对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系统性要求。新制度在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五章《结转和结余管理》和第九章《内部成本费用管理》中都增加了对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资金进行管理的规定。

在新制度中,明确了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科学事业单位,而不是科研项目负责人,这一规定强化了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管理责任,而作为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当协助单位的财务部门,根据一定的要求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项目预算,项目经费预算要按规定进行公开,执行过程中调整预算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新制度明确规定了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科研项目的合同要求,科学事业单位不得作出截留、挪用、挤占、违反规定转拨资金、虚列支出和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等等的错误行为。不但如此,新制度还对科研项目资金的结转和结余作出了相应的规范。特别强调实施内部成本管理要以科研项目为基本核算对象,而不再以旧制度中的研究室、业务部、课题组等等为核算对象。

新制度中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内部成本核算管理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入内部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对项目的管理能力。

(六)强化了财务监督

《财务监督》一章是新制度增设的。体现了对科学事业单位财务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的制度上的要求,并且规定了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要求科学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包括内部控制、经济责任、财务信息披露等等各种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并接受外部监督。

财务监督贯穿于资金流动全过程,财务监督为财务管理制度的推行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三、新制度给财务工作带来的影响

新制度的实施,使得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能正从传统的会计核算向财务管理和控制转变。与旧制度相比,财务管理的职能在科学事业单位发展中的作用增强了,有了制度上的支持,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者在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制度,有了制度依据。新制度规范了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使财务管理者在进行财务管理活动时有章可循。

新制度中的绩效管理在制度层面上拓宽了财务工作的领域。

新制度明确了财务机构职责,提高了财务部门的重要性,有利于财务部门加强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统筹调配财务资源和参与单位的重大事项的决策。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8)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是指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的扶持规划项目。

第三条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移民管理部门综合管理。

第四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项目管理。

第五条项目管理原则

(一)移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听取移民村组(自然村)群众意见。项目确定必须经绝大多数移民的同意,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签章认可。

(二)分级管理原则。根据项目的投资建设规模实行分级审查、审批、监督评估、管理负责制。

(三)全程管理原则。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效益评估,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扶持项目

第六条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一)解决移民温饱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

(二)移民特困户生活救济项目;

(三)库区及安置区农村道路、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项目;

(四)经批准移民后期扶持的其他项目。

第七条凡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单项工程,均作为1个独立项目;单项工程规模小、建设开发类型与开发时期一致但地点分散的项目,可以以乡(镇)或村委会为单位捆绑作为1个项目。

第八条项目选择的重点应限于移民村组(自然村)、移民群众能直接受益,投资金额在其补助额度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跨村和移民村组(自然村)以外的项目。特殊情况确需安排跨村和移民村组(自然村)以外项目的,应征得相关移民村组(自然村)大多数移民和移民村群众的同意。

应尽量避免安排经营性项目,以规避风险。

第三章项目规划

第八条扶持项目应依据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

第九条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应编报独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0万元以下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应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编报项目实施方案。

第十条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由省级移民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州(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报省级移民管理部门备案;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施方案由县级移民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报州(市)移民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必须编制项目年度计划,项目年度计划由县级人民政府初审后,经州、市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报省级移民管理部门批准。

州(市)级移民管理部门应于项目实施的上年9月底前将项目年度计划报省级移民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是完成了规划设计并经批准的项目。

项目年度计划中应列出: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设计效益、起止年限、投资总额及构成、年度投资数额、扶持人数、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等。

第十三条项目年度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五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后期扶持项目实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县级移民管理部门和项目法人应根据下达的年度计划,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州(市)级移民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工程竣工决算验收制;使用后期扶持资金5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公益设施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组织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单位,应按照《****省水电建设项目移民档案管理办法》(云移局〔2005〕7号)和《关于印发****省水电移民档案工作3个业务规范细则的通知》(云移局〔20****〕90号)规定和要求,建立项目档案。

第十七条县级移民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实施当年的6月底和12月底编制项目实施进度表,经州(市)移民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移民管理部门和省财政厅。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县级移民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年度支出预算,经州(市)级移民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汇总,于上年10月底前报省移民管理部门审核后,由省财政厅按照预算核拨资金。

第十九条县级财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支出预算将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到项目单位。

第二十条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当年未完工项目的结转资金下年继续使用,已完工项目的结余资金、停建项目资金和一年内未开工项目的资金重新报批后使用。

第七章验收评估

第二十一条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成后均应实行竣工验收。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由省级移民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由州(市)移民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第二十二条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验收运行1年后,应由移民管理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效益评估。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各级移民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凡违反本暂行办法及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暂停项目计划执行、工程停工、追回项目资金等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单位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逃避。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9)

(二)加强了对科学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新制度对资产的分类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在建工程。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的标准和分类进行了调整,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提高到1000元以上(旧制度是5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的单位价值提高到1500元以上(旧制度是800元以上),新制度固定资产的六类分类与旧制度固定资产的六类分类也有部分不同。为了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新制度明确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并且按照科学事业单位的特点,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和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方法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折旧额和摊销额不计入科学事业单位的当期支出但要冲减科学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这一处理方法既有利于真实地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又不影响科学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也为内部成本费用的核算奠定了基础。新制度对科学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行为进行了严格地限制,特别强调不得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对外投资,对股票、基金、期货及企业债券等投资行为也加以了严格限制。新制度明确提出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并要求单位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弱化了科学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在坚持科学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的思想指导下,新制度不再强调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了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科学事业单位的核心业务之一是以承担科研课题为主的科学研究,旧制度缺少对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系统性要求。新制度在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五章《结转和结余管理》和第九章《内部成本费用管理》中都增加了对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资金进行管理的规定。在新制度中,明确了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科学事业单位,而不是科研项目负责人,这一规定强化了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管理责任,而作为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当协助单位的财务部门,根据一定的要求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项目预算,项目经费预算要按规定进行公开,执行过程中调整预算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新制度明确规定了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科研项目的合同要求,科学事业单位不得作出截留、挪用、挤占、违反规定转拨资金、虚列支出和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等等的错误行为。不但如此,新制度还对科研项目资金的结转和结余作出了相应的规范。特别强调实施内部成本管理要以科研项目为基本核算对象,而不再以旧制度中的研究室、业务部、课题组等等为核算对象。新制度中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内部成本核算管理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入内部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对项目的管理能力。

(四)强化了财务监督《财务监督》一章是新制度增设的。体现了对科学事业单位财务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的制度上的要求,并且规定了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要求科学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包括内部控制、经济责任、财务信息披露等等各种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并接受外部监督。财务监督贯穿于资金流动全过程,财务监督为财务管理制度的推行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10)

200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2008)实施的最后一年。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为全面完成《二五改革纲要》规定的基本任务和目标,利用冬春之际,全面展开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订工作。经过四个月的连续作战,完成了全院各项管理制度的创制,将41项新制度装订成册,面目一新地呈现在每个干警面前。迈开了规则之治的第一步。

奉节县人民法院是一个善于实行规则之治,长期坚持用制度管人的基层人民法院,素以“规则治院”享誉渝东。近些年来,该院先后制定出台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制度近百件,实现了“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建院目标,践行了“强班子、带队伍、立规矩、走正路,讲正气、树形象,严执法、振声威”的工作思路,打造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该院自*年起连续数年被评为重庆市法院系统优秀人民法院。

在成绩和荣誉面前,该院从领导班子到每一个法官始终没有轻松感,尤其是换届选举新上任的院长王科更感压力较大,一直在盘算着对这个辖百万人口、跨四千余平方公里的部级贫困县的基层法院如何管理好,再创辉煌。经院党组讨论研究,统一了思想,让为一个近百人的基层法院,光靠几个院领导去管人是不行的,必须实行规则之治,坚持用制度管人。只要全院上下都明确各自的职责,人人都知道应该干什么,应该怎样干,那全院这盘棋就走活了。于是,修订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在全院有条不紊又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该院首先对原有的近百项制度进行清理,对现在仍然行之有效的、大家都始终自觉遵守的制度予以保留;对原有制度的主要内容仍有继续使用的价值、但有些东西与现实结合不紧密甚至过失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对现有制度尚未规范到而目前又急需明确规定的,制定出新的规章制度。最后制定出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院、庭长办案规定、裁判文书制作规则等18项审判业务管理制度,形成了部门工作职责、会议制度、案件催督办制度、学习与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22项司法政务管理制度。而且,还专门制定出规章制度的考核办法,即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基准分为100分的扣分、奖惩等年度考评办法作出明确规定。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出台,给干警们的印象是:全面、具体、明确、规范、可操作性强,与实际结合紧密。

一个单位的规则之治,基础是制度,关键看落实。如果一项制度制定出来后被束之高阁,那该制度行同虚设,毫无价值可言;如果一项制度出台后执行不力,不但表明执行制度的人思想走偏,更表明管理制度的人失职。可喜的是,奉节县人民法院41个制度出台后,目前运行良好,被制度约束的人没有走偏,而管理制度的人在尽责尽职。前不久,审判委员会在讨论研究该院刑事审判庭提请研究的一起涉黑案件时,会议主持人、院长王科发现该庭呈送给各委员的“汇报提纲”,没有按《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书写,按照《规章制度考核办法》关于汇报提纲内容不完整的扣分规定,当场宣布该案应累计扣分3分,并指示有关职能部门如实记载纳入年度考评。这一举动对出席会议的所有人震动很大,也对全院干警起到了警示作用,表明了该院领导层对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态度和决心。只有全院每个人、每个单位都严格执行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才能通过规则之治推动各项工作,再创新的辉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篇(11)

一、企业规章制度现状

中交二局电务公司是一家大型的国有施工企业。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把规章制度建设作为企业的重要管理工作来抓。2011年,大规模开展了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并了整套的体系文件,同时启动了“贯标认证”,并在年底取得整合型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2年,公司把体系建设与“管理提升”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实现了对体系文件的优化和改进;2013年,为适应GB50656的新要求,公司对体系文件进行了全面换版修订,确保了体系文件与国家新标准的一致性和符合性。经过不遗余力的投入,公司已形成了《管理手册》、《管理职责》、《管理办法》、《管理流程》、《项目管理标准》等五部体系文件,公司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标准化意识深入人心。外审组专家如此评价公司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制度流程表单比较完备的、科学系统的体系文件”。

管理体系文件建立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贯彻落实体系文件,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为此,公司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强化执行的措施,2011年开展了“做职业化员工,打造卓越执行力”活动,2012开展了“全员素质提升工程”,2013年开展了体系文件的适应性修订,2014年开展了管理体系学习宣贯问答活动。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强化标准规范的培训力度,一方面加强内审员的培训力度,通过提高内审员的素质来推行标准规范意识,普及体系文件的业务知识。另一方面开展对新进员工的体系培训,使其开始就树立标准和规范理念,为今后的体系文件执行打下基础。

二、企业规章制度推进困难的原因

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但从目前的实施效果看并不尽如人意。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管理人员的标准和规范意识还不到位,对标准和规范的理解还不够。凭经验管理居多,管理不够科学系统,导致体系文件难以推进。二是目前的管理体系文件适宜性还不够。公司目前管理体系文件的系统化、标准化、流程化程度非常高,为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流程给出了模型、树立了标杆,但这套管理体系是由各部门根据上级和相关单位的管理规定、管理经验自上而下制定的,虽然经过后期的修订,但在适应公司和项目管理实际上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三是在建项目的逐步增多给管理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承揽的项目不断增加,这些项目涵盖了公路机电、铁路地铁、智能楼宇、代维等多个施工领域,而每个领域都有各自的专业特点,因此,要实现项目的健康稳定运行,就必须有适应专业特点、适宜项目管理的体系文件。

三、如何让规章制度落地生根

如何让规章制度落地生根呢?首先得让它“接地气”,“接地气”就是从实际出发,与实际相联系,应用于实际,指导于实际。结合公司目前管理情况,大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在“专”上下功夫,让体系文件更具针对性,实现“私人订制”。公司的发展有其自身特点,完全照搬别人的做法势必会“水土不服”。因此,必须在“专”上下功夫,要根据我企业的业务结构和专业特点,修订和完善适合自己的管理标准。例如项目策划,常规电务施工项目的特点是工期短、专业性强,打的是“短、平、快”的仗,不可能像土建单位那样搞个把月的项目策划,但项目策划又非常重要,因此,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一套适应电务施工的项目策划办法,既能够指导项目施工又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行。因此,管理体系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结合这一特点,在“专”上下功夫,实现“私人订制”。

二是在“细”上做文章,让体系文件更具操作性,规避“消化不良”。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即使拥有最先进的体系文件,也不一定能解决执行的问题。管理基础薄弱,管理人员执行能力不强,越先进的体系文件,越有可能会出现“消化不良”。公司目前体系建设文件化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但制度文件只是一个框架,员工理解不透彻,消化不完全,就会出现执行偏差,因此细化管理或者说流程化管理才是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细化管理就是要把“大而全”的制度一一分解,具体细化到每一个流程,明确每一个环节的执行人、操作步骤、操作时间,比如物资设备管理就要对自采物资、集采物资、租赁物资以及劳务分包队伍自带机具分别进行细化管理,制定各自的流程管理模块,使制度办法更易“消化”,更加操作可行。

三是在“实”上求突破,让体系文件更具实效性,不可“水中花镜中月”。正如前面所述,目前的管理体系文件是公司自上而下推动的,经过几年的贯彻执行,我们发现了有不适应项目管理的地方,因此,还需要在“实”上求突破,在今后的管理活动中,必须发动一场自下而上的管理体系改进活动,使体系文件既能够指导项目有效运行,又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因此,各项目在日常管理活动中要注重总结经验,尤其是在遇到与现行管理体系发生矛盾或者有出入的时候,一定要认真总结并分析原因,是什么问题,是哪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公司。公司各部门要注重收集项目的反馈信息,结合现有制度规定,本着实用有效的原则,及时改进完善,成熟一个一个,积少成多,集腋成裘,公司的体系文件就会更加完善、更加适宜、更加充分。

管理不会有一役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已经有了非常标准规范的体系框架,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使其更加专业、更加细化、更有实效,确保企业规章制度落地生根。

【参考文献】

[1] 姚予著.执行力 [M].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0.

[2] 成功新华著.员工职业化的6堂必修课[M].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0.

[3] 施伟德著.没有任何借口[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