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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大全11篇

时间:2022-06-06 21:22:11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篇(1)

1、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各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学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把教育“当家法”作为学习重点,深入宣传。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水平。

2、着力做好教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教师上岗培训、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做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搞好教育法律普及,做好与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培训、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体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3、扎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发挥课堂教育在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设法律常识课、专题讲座和利用政治课、思品课、社会课等途径和渠道,落实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坚决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知识竞赛、学法征文、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手抄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开展“成人礼”宪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4、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法治副校长为学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提建议、多出主意。切实做到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教室、上讲堂,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为学校师生讲好法治课,通过典型案例,搞好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通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帮助青少年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每学期法治副校长给师生上法治课不少于2次。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努力转变行政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贯彻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快推进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置和疏导相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合法合理的处罚原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开通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加快依法治教步伐

1、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2、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教育,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转变观念,认真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3、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保障措施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篇(2)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注意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5年度区重点普法目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各级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召开一次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和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检查、指导和督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二是继续抓好《法制建设纲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做好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不断强化司法行政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公正执法能力,做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学习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培训班培训的重点内容。

5、做好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根据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评选标准和创建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不断查找和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薄弱和不足,积极开展自查,为国家、省、市、区逐级检验验收打好基础,全力确保示范区验收通过。通过普法示范区创建相关系列工作,达到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教师队伍法制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法治意识和法制教学能力,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效。

6、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银行法治之窗”、“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7、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的导向作用,将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标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

三、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8、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加大落实力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委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宪法知识测试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针对青少年不同年龄段,通过不同的形式,加强法治理念和未成年人运用法律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坚持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继续加大“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加强行政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农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意识。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引导企业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经营,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权,努力打造开放文明、规范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

9、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工作在推进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活动与“六五”普法阶段性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品牌效应,广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总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四、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0、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地域特色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研发,加大法治文化成果的转化力度。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建设平台,构建法治文化传播体系。突出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加强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橱窗、门户网站开辟普法栏目等自有阵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规范化、标准化,户外媒体等公共阵地的建设。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同步推进,区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栏目,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设有法治文化板块,开通普法微博等,积极发挥新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制长廊档次,并形成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

11、推进法治文化传播机制建设。结合市局工作部署,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积极参与全省“千百十工程”,开展千幅法治漫画、百部法治故事(歌曲)、十部法治微视频(动漫、电视剧、黄梅戏)以及法制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

12、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推进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进乡村(街道、社区)活动,增强普法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3、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制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固强项、补弱项,落实工作制度以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责任单位检查督查,完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落实,确保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4、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利用法制集中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送法下乡等活动形式继续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篇(3)

2、认真组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做好“法律六进”典型培树,高起点、高站位谋划“八五”普法。

3、持续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主题宣传纪念日,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在全县组织开展好“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我县人民群众法治观念。

4、继续深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完善相关考核评估制度,以“律师进社区”、“法律进企业”、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专兼职法治课教师为载体,不断深化“法律六进”。同时,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5、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继续组织好“政府法治大讲堂”活动和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活动,切实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6、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协调配合,共同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活动引向深入。

7、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8、重点做好“法律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开展宣讲,引导我县企业和企业管理者依法治企、诚信经营、依法维权。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篇(4)

1.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系列工作举措。认真贯彻实施《实施意见》,突出干字当头,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协调,制定经信委2015年重要目标工作任务,合力推进法治宣传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把法治建设作为经信系统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化经信系统依法治理的规范化。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利用“机关集中学习月”活动扎实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常态性、整体性和导向性,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当好学法知法、尊法畏法、守法执法、用法依法的表率。

3.切实强化公务员学法用法。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积极参与以“深化‘法律进机关’,推进法治县建设”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突出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提升我委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4.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企业工作中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企业’,推进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5.深入开展专项送法行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适时调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方向和宣教形式,组织普法骨干、宣讲团成员深入企业,把法律法规及优质服务送到最基层,力争在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上取得新成效。积极开展“法律进家庭”、“法律进企业”等有针对性的专项送法行动,每季度将开展一场专项送法行动。深入推进“村法治联络员进村入户”活动,充分发挥村法治联络员的纽带作用。

6.继续办好重大节点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谋划“江淮普法行”、“12·4”全国宪法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推动形成学法守法良好氛围。

二、大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

7.广泛开展企业及生产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能力。

8.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全委机关干部、企业领导及生产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实施意见,适时召开重点对象工作联席会议,部署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和企业领导及生产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全力推进。

三、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9.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的重要作用,构建广角度、全覆盖、多载体的法治文化宣传平台,并在我委网站开辟法治文化板块。加大对法治文化墙、法治长廊等普法场所建设力度,营造良好的文化法治环境。

10.加强品牌建设。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全委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积极打造我委“六五”普法品牌,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特色品牌,努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更高境界迈进。

四、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

11.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委党组领导、各股室齐抓共管、全委共同参与”工作体制,确保我委“六五”普法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篇(5)

二、积极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按照2014年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科学界定并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权限,完善行政决策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

四、认真执行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评估;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探索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五、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大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六、认真执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离、重大行政处罚由案件合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分离等制度;健全并落实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实施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和对被许可人实施行政许可情况的监督查检查制度;切实履行行政执法听证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听证制度,履行行政听证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性收费项目的备案审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七、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和监督;认真执行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虚心听到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畅通社会投诉违法行为渠道,在政府网站公布受理群众投诉的单位和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回告办理结果;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接受新闻媒体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报告和批评并及时整改、处理。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篇(6)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研。6月18日,调研组前往县平都中学、公安局、暨龙镇凤来社区、暨龙镇完小、暨龙镇中学、武平镇政府、武平镇磨刀洞社区等地,实地走访查看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了解校园、乡镇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现状。6月19日,调研组召集县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公安局、人力社保局、教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合街道工委、名山街道工委、湛普镇政府、双路镇政府、武平镇政府、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进行讨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自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丰都县委宣传部丰都县司法局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丰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保障体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进一步强化。按照统一部署,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均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基本能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形成运转流畅、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系,为全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议事制度。制定全民普法守法考核细则,优化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方式,2018年经三方评估,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3.3%,满意率83%。三是法律普及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分别组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330个村(社区)均配备1名法律顾问,构建“县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三级联动网络。县政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认真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各部门、乡镇(街道)均充分落实经费的投入。

(二)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分类制定普法方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有效。

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县政府把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领导干部初任法律考试等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线学法、普法考试。每年坚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将宪法以及部分党内法规作为主体班的必修课程,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以严格的措施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学法、懂法、敬法、信法、守法、用法。二是突出对广大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县中小学基本实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健全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制度,配备法制副校长近100人。县检察院组建“莎姐”检察官办案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志愿服务;县法院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通过各类系列活动,青少年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突出通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县内外法律专家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讲座,通过标语、宣传单册和咨询台等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宣传和咨询,2016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200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6150次,发放法治宣传教育资料200余万份。累计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54个。

(三)坚持科技融合,不断创新方式,着力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一是创新以案释法方式,不断贴近公民工作生活。县公安局联合融媒体中心开展《丰都警视》以案释法宣传栏目,取得较好效果;县法院通过巡回法庭、庭审进乡镇(街道)等形式将审判延伸至基层,提升法律震慑力;县司法局创作《普法七字诀》,在全县各村社张贴,开展法治文艺下乡和法治电影进基层活动,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以及“我执法、我普法”演讲比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得细抓得实。二是创新科技智能化普法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注重新媒体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发展和利用法治宣传教育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客户端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法律知识,报道法治事件。在《丰都日报》开辟了法治宣传教育之窗宣传专栏,累计刊载83期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开通“丰都普法”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207条法治宣传教育资讯,有效推动“互联+”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利用时间节点广泛宣传,营造守法学法的法治氛围。在法治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八妇女节、“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专项法治宣传,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上仍然不到位。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识上还存在模糊,还存在认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司法部门的事情”的错误认识,执行乏力,个别乡镇和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然存在“虚、软、弱”现象,还没有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统一格局,个别司法所还存在唱“独角戏”的情况。二是仍然存在厌战心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每年都在持续进行,少数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未跟上,对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麻木、懈怠、厌倦情绪。三是认识上仍然有偏差。少数领导干部认为,“发展是硬道理,普法是软任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看不到眼前成绩。”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未下“大力气”,只是被动应付,重形式、轻实效,往往只是出出面,讲讲话,没有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认真深入分析研究,没有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具体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抓,甚至脱节。三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仍然淡薄。个别乡镇和部门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少数领导干部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部分群众遇到问题和纠纷“靠关系抹平”,不善于用法律来解决实际问题。

(二)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仍存在短板。一是从受到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覆盖度来看,不广泛,仍存在“真空”。大多数乡镇站办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从面上抓,往往习惯于在大型宣传活动上打捆宣传,发传单、照照片,完成任务,对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覆盖度没有引起重视,没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想办法。广大偏远农村、企业、厂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滞后,对流动人口、留守儿童、农民、企业厂矿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真空”。二是在执法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上仍存不足。有的单位执法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脱节,将业内行政执法简单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执法而轻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相对单一,内容不丰富。目前我县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途径仍是以会代训、开设专栏、发放传单、开卷考试等传统方式为主,科技通信媒体、多媒体网络还未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宣传教育的对象往往不易接受,效果不好。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多少人、开展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多少资料,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在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上仍需努力。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针对性仍显不强。有的还存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契合度不紧密,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不重视对法治宣传教育对象实际需求的研究。我们传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已无法适应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对象新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对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法治宣传教育不足。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仍显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专业队伍数量和业务素质不适应新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势需要。有的部门存在人员缺、履行职能弱等问题。有的部门执法人员身兼数职,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法律业务素质不强,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目前承担广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乡镇司法所,大部分是“一人所”,不仅承担司法行政职能,还承担信访维稳、驻村扶贫等其他工作,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精力不足。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偏低。由于县本级财政困难,目前经费保障水平还处于偏低水平,特别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补助不足,不能满足法律顾问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在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工作经费保障显得捉襟见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篇(7)

2.加强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的学习教育。切实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广泛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3.及时宣传普及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根据省、市普法教育工作的安排,今年在全区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条例”,即宪法、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社会保险法、省审计条例。充分利用年度统编普法教材,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法制讲座、参与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媒体宣传、组织全民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四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

4.积极开展专题普法教育。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谋划和组织开展专项或专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二、分类指导,着力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5.加强重点普法教育对象的分类指导。根据各类对象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强化整体推进,注重总结各类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时宣传推广典型,强化机制性、制度性建设,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有效开展。

6.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党校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形式和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

7.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不断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着力提高法制教学活动的策划水平。充分发挥法院、社区矫正中心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分批组织青少年接受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

8.切实抓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重点,紧扣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试点及推广工作。积极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

9.切实抓好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三送”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组织对流动人口及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创新创优,着力提高“法律六进”实际效果

10.按照着力建设振兴发展先行区、先进制造业驱动区、商务商贸核心区、宋城文化创新区、民生保障示范区,争当苏区振兴发展排头兵的总体要求,不断丰富“法律六进”新内容,拓展新领域,培育新载体,探索新途径,提升新效果。

11.认真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经验,学习、宣传和推广“法律六进”先进经验,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12.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完善“法律六进”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依法治区,着力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

13.不断推进法治城市创建。上半年,制定法治城市创建实施意见,确定创建工作指标,加大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广。

14.不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5.扎实抓好各级各类典型。及时总结开展法治创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适时组织开展法治创建现场推进活动,总结交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验,树立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典型。

五、严格考核,着力抓好“六五”中期督导检查

16.制定考评方案进行“六五”中期督导检查。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省、市普法办统一部署,区普治办将在6月底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17.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6月中旬前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自查工作,认真建立健全各项普法台帐,查漏补缺,中期情况及时报区普治办。

六、丰富载体,着力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

18.注重发挥大众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优势。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日报》、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等重要新闻媒体的法治栏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卫视《金牌调解》、五套《目击者》、新法制报《法治人物》等法治栏目新闻线索推介工作。

19.注重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大型阵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方资源,着力建设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法制宣传长廊等大型普法教育阵地,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普法教育园地建设,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20.注重筹划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切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运用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21.注重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路径。广泛开展法制文艺汇演、展演、巡演、大奖赛等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推进活动,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路径。

七、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篇(8)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

防治艾滋病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康,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我局充分认识到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各单位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本单位部门的实施计划,把《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创建平安单位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普法依法治理考核的依据。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使艾滋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调动全民参与、整合社会力量,通力做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

紧紧围绕“远离、关爱未来”这一主题,以“法律六进”、“12.4”、“3.8”“3.15”“6.26”等国家法定宣传日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1、各乡(镇)、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开展禁毒防艾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厂矿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板报、悬挂标语、设立咨询点、广播录音、影视播放、以案释法、公证律师讲座、举办培训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宣传,在各乡(镇)、村、(社区)挂贴《艾滋病防治条例》50版,出法制宣传栏1416期,放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内容涉及什么是艾滋病、艾滋病的危害、艾滋病的传播方式、吸毒易导致艾滋病、艾滋病防治的重点对象等〉,播放光碟《法在身边》——“远离、关爱未来”以案说法法制教育片10集,在集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标语和录音广播宣传。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把艾滋病防治法律知识送进了千家万户,广大干部群众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对艾滋病的防治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应。

2、组织开展集中宣传。以“6.26”法制宣传日为载体,与公安、防保、计生、县团委、妇联、卫生局、教育局等多部门联合,利用市集贸街天到路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车载广播、悬挂标语、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的禁毒防艾知识及《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活动。使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3、抓住社会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宣传教育,个体运输、外出打工人员、流动人员、娱乐场所服务员、吸毒人员,是艾滋病传播的高危人群,加强对这类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是艾滋病防治教育工作的重点,我局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厂矿、企业、建筑工地开展禁毒和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6期,受教育人达3万余人,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4、在青少年中开展“远离,关爱未来”法制宣传教育并在13所中小学举办与艾滋病知识教育讲座,受教育青少年达2万余人,从源头上开展了禁毒与艾滋病防治的发挥子教育。

5、开展戒毒帮教活动,到戒毒所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对吸毒解教人员进行结对帮教,受教育感化16人。

6、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信息反馈,搭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的网络平台。

(三)充分发挥法制宣传阵地作用

充分利用公园法制宣传广场、村(居)委会法制宣传橱窗、社区、工厂、企(事)业单位法制宣传栏的四级宣传阵地,张贴应急知识宣传挂图,形成一个梯次辐射的、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并在“148”法律服务热线中接受《艾滋病防治条例》法律咨询,在“148”普法网页上刊登禁毒非哪个艾知识宣传以及相关宣传活动的跟踪报道等,通过网络媒介进行更广泛的宣传,有效的扩大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营造良好的禁毒防艾知识学习宣传氛围。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有关部门的联动与协作,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共同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控机制。

(二)发挥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篇(9)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2、切实加强法依治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乡级各单位及时调整完善普法依法治乡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普法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培训。

4、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5、认真开展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将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为普法重点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二、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1、深入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各类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结合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法用法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加强公务员法、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观念和反腐倡廉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

4、切实加强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开展农民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的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工作实效。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农民工活动,通过送法律书籍进工地、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力度

1、围绕中心开展法制宣传。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要求,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教育为主题,结合各单位、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结合各村(居)、学校、企事业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进一步丰富“法律六进”内容,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法律六进”取得实效。

3、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基层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积极拓展新型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大力加强普法园地建设,发挥场镇、农村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使其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

5、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文艺汇演、文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乡”活动,进一步推进我乡法治化管理水平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篇(10)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法治”建设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理,促进“法治”建设,为保障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全面进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统筹城乡一体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普法为民。着眼于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围绕《“法治”建设纲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突出法治建设的基础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引导和保障各项事业依法健康发展。

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路。积极培育、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抓点带面,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和区域性。

二、主要任务和方法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公民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国防、军事设施保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及财税、金融、审计、投资、价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节能减排、生态环保、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城乡统筹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集约利用、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抗灾救灾、公共卫生、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学习宣传、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文物保护、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学习宣传食品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推动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各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频道、网站等,探索开发和利用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鼓励、支持、引导和组织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打造法治文化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坚持分类施教,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3.22”全市依法行政宣传日活动,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开展地方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按照以人为本和“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逐步形成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与“法治”建设相适应、富有特色的较为健全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体系。大力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更具操作性、实用性,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对社会的规范性。

(十一)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和《市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加大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力度,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推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行业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围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全市每年对公务员进行一次普法统一考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坚持和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重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切实提高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能力。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营造企业职工学法、知法、用法的氛围。加强职工法制讲堂等平台建设,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加大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做好输出地、输入地法制宣传教育的衔接,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常规性法制宣传教育和经常性的法律服务活动。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市直机关各部门制定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至2015年。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彰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2015年年底前,市里组织对各区县各行业进行总结验收。根据检查情况,市委、市政府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本规划的实施工作,日常工作由各级普法办公室承担。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负责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法委牵头负责政法系统干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在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经信委和国资办牵头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分别牵头负责非公有制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建设各协调指导组依据自身职能,配合各牵头部门作好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工商联、个私协等群众团体和行业协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四)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篇(11)

今年是“七五”普法第二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第一年。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是提高农村公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继续大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乡十二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乡“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农、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宣传教育阵地,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依法治理工作的渗透力,为创建“平安乡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适应全乡工作大局,适应农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农村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各级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乡“十二五”规划,服务于“城乡一体化”战略目标,服务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这一总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进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提高农村公民的法律素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教育群众。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农村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紧密结合本乡、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和方法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教育,促进公民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努力在农村社会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手段保障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大力学习宣传运用法律途径开展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社会事业进步;大力开展以打击农资、农药、兽药、种子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在农村营造竟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大力开展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计划生育、抚养赡养、婚姻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依法维权、依法法制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的自觉性;大力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开展刑事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的防毒、拒毒意识。

(五)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实践。全面开展依法治农、依法治镇、依法治村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努力提高农村社会化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完善和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围绕“平安洪江”建设、“和谐洪江”建设、“平安乡村”建设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农村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农村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镇党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三)以培养自觉学法、守法意识为目的,大力强化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针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推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社会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中小学生要注重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重点学习宣传以《宪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为主体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以逐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农村法制教育。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开展生产经营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着力培养和增强参与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宣传干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培养“法律明白人”、以案说法等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不断健全完善领导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学习宣传以《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合同法》等为主体的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教育工程,乡党委、政府要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领导定期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五年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制定年度计划,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要充分发挥司法组织的力量加强对特定对象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完善公共场所的固定宣传设施,并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完善农村小学的宣传阵地,提高教育水平,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服务阵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积极探索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工作。

(三)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各村(居)要配齐配强专兼职普法干部,明确普法依法治理联络员,培养普法骨干。积极组织他们参加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乡镇2017年度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安排:

2017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二年,是深化“产城联动”的攻坚之年。我镇的普法工作,要按照全国、省、市普法办的工作部署,紧紧镇委、镇政府“产城联动”战略,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和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打造全天候、全覆盖的“普法教育网”,为推动建设创新型模具强镇,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总结宣传“七五”普法成绩和经验,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法润莞邑”法治宣讲团,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加大“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和内容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

二、全力构建普法教育工作体系

(一)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二)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制定我镇加强法治公益媒体宣传工作意见和大众传媒公益普法工作方案,促进媒体定期公益性典型案例,开设以案释法栏目等,落实大众传媒的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建立我镇在公共场所法治类公益广告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在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把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发挥微博在新媒体普法中的带动作用,调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发挥集群效应,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主题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升法治宣传针对性、时效性和前瞻性。加大新媒体普法内容原创力度,激励社会力量针对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

三、抓好重要群体、重点内容、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教育

(一)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省、市的贯彻意见,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全镇公务员网络学法,进行学法考试。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积极推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全镇工作总体布局,规范运行全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二)重点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继续擦亮“校园法苑”工作品牌,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加强企业及外来员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创建诚信守法企业、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工会法律顾问团、企业调解室为依托开展常态化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等作用,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

(四)突出重点内容,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法律颁布日、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做好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外来务工人员回乡返莞和“3·8”、“3·15”、“4·15”“6·26”、“11·9”、“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法治政府示范区、双拥模范城等工作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法治氛围。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对照省、市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抓好落实。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学校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将法治宣传融入法律服务过程中,不断提升单位、行业及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