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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8-03 05:22:13

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

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篇(1)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广大农民为农村进入低生育水平和全国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传统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仍面临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重点和难点依然在农村。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讲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牢牢把握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阶段性特征,坚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进,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帮助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摆在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新时期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旨在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倡导和促进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培育一大批"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农民家庭生活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根本目标。要研究制定新农村新家庭的评估标准,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组织群众参与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信息、组织优势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优势,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生产、生活以及生育等公共服务。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农村文明健康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重点推广一级预防措施,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及孕前保健,推广使用预防出生缺陷的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实施二级预防措施,全面开展产前诊断工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努力推进三级预防措施,开展新生儿和婴幼儿系统保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做好孕前管理和服务,引导群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地区的示范作用。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加强农村社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农村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人口国情、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立足农村社区实际,倡导树立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倡导女孩参与社区文化活动,鼓励男到女家落户,逐步改变重男轻女等封建传统意识和习俗,逐步消除性别歧视。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新农村建设试点应有新家庭计划的内容,研究制定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要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把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根据各地的人口形势以及工作基础,选择不同经济发展类型的村或乡镇开展试点。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将新家庭计划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三、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惠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指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手段。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应当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困难家庭应当得到重点扶助。建立健全利益导向基本制度。

要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奖惩政策措施。对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衔接。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征地面积为主要依据计算和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予以照顾。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补助政策,要以家庭作为基本的补助单位,并适当提高对计划生育纯女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群众,不影响其同时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所获得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在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时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应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扶助。

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或项目,要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待和照顾。要将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优先纳入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培训之中。将计划生育纯女户作为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推广"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要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着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养老模式,逐步解除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养老之忧。落实五保供养制度,解决好"三无"老人的保障问题。继续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巩固家庭养老保障的基本功能。

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调动政府、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为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因地制宜地开展养老保障项目。探索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地区要优先考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

积极开展助老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满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优先和优惠为身边无子女的计划生育老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要大力弘扬中华孝道、子女赡养、邻里互助的风尚,开展爱老助老义工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关爱农村老人。

五、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各地要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的要求,坚持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区域协作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动互补的"一盘棋"格局,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

流出地要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流出地要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人口总数,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全局,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范围,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流动人口可以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列入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考核评估工作。利用政府及各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完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开展跨省或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标准,研究建立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机制。

六、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键靠农村基层组织,靠基础工作。要适应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强基固本,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立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改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和装备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确保人员、任务和待遇"三落实"。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实行"县管、乡聘、村用",鼓励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适当提高计划生育专干待遇,其报酬可参照村委会主要干部的标准。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生殖健康权。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制定包括计划生育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引导村级集体收益和资源分配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维护群众权益,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积极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抓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及各相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引导和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各级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和方式,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未建立上述信息管理系统的,应根据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各级部门间定期信息采集制度。

七、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人口发展,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制定相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主动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人口发展指标评估体系,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强化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篇(2)

坚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大和中央、省两个《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全局,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中心任务,明确服务宗旨,转变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区管镇聘村用”的基层计生专干队伍管理模式,加强计生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促进基层计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推荐、审查、测试、考察、审批、聘任等步骤,在全区各村(居)中招聘计生信息员,确保村级计生专干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优化提升。

三、村级计生信息员的配备

全区现有村(居)数为176个,每个村(居)配备1名计生信息员,共需配备村级计生信息员176人。新配备的计生信息员在全区各镇(街道)原有的村(居)计生专职人员中调剂。

四、村级计生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本次招聘的村级计生信息员为计生资料、统计、电脑员。负责本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登记、统计、报送、存档工作。

(二)做好本村(居)育龄妇女的婚、育、孕情况和避孕节育库存的摸查及统计分析,及时向村(居)党政领导汇报人口计生工作情况。

(三)协助村(居)计生办主任做好人口计生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抓好“一校(婚育分校)一会(计生协会)二室(计生办公室、计生服务室)三栏(阅报栏、公开栏、宣传栏)”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定期做好信息更新,收集总结工作情况。

(四)协助其他专干做好本村(居)计划生育对象申办省、市计划生育奖励或有关计划生育证件、证明的初审及发放工作。

(五)做好上级计生部门及村(居)书记、主任、计生办主任交办的其它计生工作。

五、村级计生信息员的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自觉履行计划生育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三)属用人单位村(居)常住户籍人口。

(四)没有违法生育行为或违法生育处理已满五周年。

(五)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熟悉掌握人口计生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

(七)属村(居)二委成员的,不列入计生信息员招聘范围。

(八)从事计生工作三年以上的,将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5周岁以下)。

六、招聘程序

村(居)计生信息员招聘工作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必须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镇(街道)村级计生信息员招聘方案,并于2008年11月30日前将招聘方案报送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报名地点为本人所属村(居)委会。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证件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已婚者应提供结婚证、配偶及子女户口本、婴儿出生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3、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填写《*区村(居)计生信息员报名表》(附后)。

各村(居)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精神,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招聘。

(二)审查:村(居)委会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对象上报镇(街道),推荐对象人数必须不少于2人。各镇(街道)负责对所属村(居)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并于2008年12月2日将考试对象名单上报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三)测试: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个人的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人口计生资料统计等相关业务知识和计算机应用的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试题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命题。考场及考务工作由各镇(街道)确定并组织实施,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负责对各镇(街道)的考试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四)考察:各镇(街道)根据各村(居)参加测试人员的成绩,每个村(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人员的资格、计生业务能力、电脑操作技能、思想品质、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表现。考察的具体方法方式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及考察评分所占比重由各镇(街道)自行设定。

(五)审批:各镇(街道)根据参加测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招聘对象。招聘对象需填写《*区村(居)计生信息员审批表》(附表,一式二份)连同个人资格审查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报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批。

(六)聘任:本次招聘的计生信息员聘期为二年。聘用对象经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批同意后,由所在镇(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七、村级计生信息员的待遇

村级计生信息员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其他生活补贴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分三档:按2008年度村(居)人口规模设定,1万人以下村(居)的计生信息员600元,1万人(含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的650元,2万人(含2万人)以上的700元。村级计生信息员的岗位工资从市、区、镇三级(3:3:4)配套的专干经费中解决,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在各镇(街道)原市、区二级配套的计生专干经费中核算提留,并进行统发。提留后余下的市、区二级计生专干配套经费按原渠道下拨;计生信息员的其它生活补贴由所在村(居)参照办事人员补贴标准进行核发。

八、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计生专干的调整优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村级计生信息员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区财政必须逐月将区本级应配套的计生专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再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按规定分解下拨。各镇(街道)必须按照规定足额配套本级计生专干经费并及时下拨到各村(居),确保村级计生专职人员和计生信息员补贴经费的落实。

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篇(3)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是检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人口计划实施结果和对人口政策进行人口预测的根本依据。但是当前基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不实已经成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日益突出的问题,引起了各级计生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造成基础信息不实的原因

计划生育基础信息不实是计划生育工作存在问题的综合反映。究其根源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有管理体制的问题,也有各级领导和村组干部的责任意识问题和村级网络不健全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生育对象

1.国家现行生育政策与部分群众生育观念的矛盾。由于受“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生育观念以及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影响,再加上自然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农村对养老问题顾虑大,“早生贵子,养儿防老”的观念从根本上未解决,特别是双纯女户为了想法生儿子,逃避管理,长期外出,生下孩子后几乎再不回家,使计生干部束手无策,再加上乡部分干部有同情心理,管理不到位,形成“本人逃避,村上保避,乡上回避”的局面,形成出生人口漏报。

2.生育对象存在超生要受经济处罚和落实节育措施的实际问题,于是抱着侥幸心理,超生后能瞒则瞒,推迟上报甚至不上报出生,形成出生漏报、瞒报。

(二)工作管理

1.近几年来,各级下大决心狠抓了“模范村、合格村”建设,但由于部分村班子瘫痪,更换频繁,又疏于培训,责、权、利落实得不好,基层网络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真实的数据从源头上上不来,出现漏报、瞒报。

2.部分计生管理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漏报,部分村级计生干部文化水平低,胜任不了计生工作,对台账表册理不清,道不明,丢三落四,自相矛盾;还有的责任心差,工作不扎实,出现漏报、瞒报。

3.依法管理、齐抓共管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计划生育人人有责,但有些部门的配合意识不强,“只问用工,不问计生”,“凭一证办多证”的机制并未真正落实,导致流动人口失管和漏管,流动人口的漏报出生和不落实节育措施现象时有存在。

(三)干部责任落实

漏报、瞒报的主要症结在乡村两级,乡级主要是畏惧“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这根高压线,又涉及党政领导的荣辱升迁,乡镇领导干部怕亮“丑”,怕自身的工作被否定,谎报成绩,虚报问题,更不愿主动上报政策外出生,如发现问题就在数据上作手脚,造成出生漏报、瞒报;村一级是碍于人情,怕得罪人,纵容瞒报,责任跟踪流于形式,形同虚设,缺乏责任心、事业心,不深入村户摸底,上报出生知多少报多少,有时甚至政策内的也不能及时上报,形成出生人口漏报、瞒报问题。

(四)干部作风

指标的下达是可靠性与科学管理的统一,过低的指标不利于人口增长,过高的指标只会导致玩数字游戏。指标过高造成基层部分领导报喜不报忧,只讲好的不敢讲坏的,导致上级决策失误,为完成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只好采取瞒报、虚报等手段降低计划外出生,乡镇驻村干部因不负责任,对村级出生瞒报、漏报现象熟视无睹,这样计划外出生的当年就报不上来,形成漏报,掩饰了实际的工作水平。

二、治理对策

(一)抓实事求是的思想工作

1.治假求实工作必须坚持查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抓起。目前,人口出生能够得到控制,主要靠行政手段和经济制约来实现,所以很不稳定。因此,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要着力解决思想多变工作,抓领导层思想。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要有充分的认识,既肯定成绩又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克服盲目乐观的思想。领导干部带头讲实话、讲真话、办实事,一是一,二是二,工作有成绩不虚夸,有问题不隐瞒,不护短,勤于督查,勤于落实,勤于奖罚兑现。

2.抓基层干部思想。把建立层层责任制同动态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各司其职,奖罚分明,促使计生干部人人有责任感,千斤重担人人挑,建立出现问题,不能推卸的责任追究制,提倡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办实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3.抓群众的思想。立足于宣传教育改变群众生育观念,除抓在人口控制中起主导作用的政策法规等宣传教育外,更应从道德、文化、习俗等观念上进行指导,同时政府应在奖励及优惠政策的兑现上加大力度,从根本上改变群众旧的婚育观念,真正把国家的政策要求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乡村队伍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1.多年的统计工作实践证明的关键是源头数字上下大力气,从村级抓起。要把工作重心下移,就必须加大创“模范村”、“合格村”、扫“死角村”的力度,建立制度,落实责任,逐步形成县领导、乡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组配合的管理格局。

2.加强统计人员培训。按照分段负责的原则,县对乡、村每年培训不少于4次,乡镇定期、不定期对村专干进行手把手的业务指导,坚持开好每月例会,同时,由于统计工作专业性强,队伍要相对稳定,要真正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工作扎实的计生队伍。

3.加强乡村表、卡、册、簿的管理。严格按照有省、市规定的表、卡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上报、交接、归档和保密制度。要明确这些卡档是计划生育管理的村级记录,是计生管理最基础,最主要的资料来源,是各类计生统计数字的源头。

(三)抓规范管理工作

1.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口控制和工作质量指标。若人口控制目标过紧或过高,就脱离实际,结果欲速则不达;若人口控制目标过松,要求过低,既不利于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又会影响人口的有效控制和工作水平的提高,所以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把握好目标的“尺度”。

2.摸清底子,夯实基础,在认识上,要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在方法上,每年每季从源头上做起,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核对,全面整顿好台账,尤其要将新入户、新结婚、新出生、新节育等有关对象所涉及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填写、核对,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分”。

3.严肃纪律,奖惩分明。对计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歪风,做到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失职、造假制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4.规范管理建章立制。要围绕“村级规范化管理”

这一中心内容,逐项落实。经过抓好规范性的管理和制度、促进计生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5.齐抓共管,形成共识。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走综合治理之路,形成治假求实的良好社会局面,计生、统计、公安、卫生、工商与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加强合作,互相促进,共同做好人口与计生统计工作。

(四)抓干部的工作作风

实事求是是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灵魂。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统计数字不实、不仅影响各级领导的正确决策,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败坏党风、民风所以各级计生干部要以实为荣,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办实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各项人口数据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参考文献

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篇(4)

妇女主任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全体党员、村民代表:

我是_村委员会委员,_年分管_村妇联工作和_村统计工作,下面就这两项工作,分别总结如下,望各位领导、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给予指正。

一、妇女方面工作

我们妇联的工作职责是: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带领好广大妇女,解放思想、加强学习,提高每个的素质,帮助引导她们走致富之路,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宣传教育为主,提高干部群众的国策意识,有效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_年是我村发展的关键一年,我村也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的形势、新的特点已经出现,我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继续组织村内妇女参与护林防火工作。_年我村妇女是472人,劳动力是269人,占总劳动力的47%。无论是植树造林、护林防火,还是环境整治等,都离不开女同志,广大妇女都充分发挥了她们的作用,推动了全村各项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另外,在计划生育方面,我村_年49岁以下育龄妇女是295人,占妇女总数的61%,为了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_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我村重新修订了《_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力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政策扶持。同时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宣传品入户率在90%以上,让广大妇女了解政策,提高认识,对药具如何使用,做到知情选择。此外我村设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目前,我村已婚育龄妇女采取长效措施的有125人,占已婚妇女的57%;使用短效避孕措施的有69人,占已婚妇女的32%。由于我们宣传到位,上下级相互沟通,群众对政策有了充分的认识,才保证了我村_年没有出现计划外生育。_年我村新办证4户,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6户,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1户;为7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办理奖励费4户,改善了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我村今年组织计划生育会议5次,开展各种活动9次,包括计生户优抚活动1次、生殖健康宣传品发放活动2次、全村育龄妇女康检2次及各种文艺活动4次。其中,我村参加了区计生办举办的“五月鲜花咏国策,共建和谐新_”计划生育文艺节目调演,我村的“计划生育就是好”扭秧歌节目不但获得了此次调演的二等奖,而且歌词在村内广为传唱,使得这支秧歌队成为我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的文艺宣传队。

尽管_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人户分离情况比较严重,对于那些户在本村,实际人长期居住在外乡镇的人,管理上还存在一定困难。但随着在_与良乡两名联络员的设置,这种状况会有所改善,能够促进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统计工作

自从担任统计工作以来,我感到自己的压力相当大,由于自身素质存在的不足,再加上对统计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面对这种情况,我加紧学习业务知识,虚心向别人请教,使得今年的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在做报表统计的过程中,我做到了有据可查,有据可参。我认为,作为一名统计人员,贴近群众,反映群众的愿望,为群众办真事、办实事,才是一个统计人员所应尽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的统计工作才可亲可信,深入人心,才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_年,我们按时完成了乡党委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全村人均收入达到元,与去年相比有相当的提高。

今后,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引导下,我一定积极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奔向致富之路;同时做好本村的统计工作,不出现任何纰漏,做到一个统计人员所应尽的责任。

今天借这个会议,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我的工作进行指证批评,为我的工作献计献策,促使我的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为_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妇女主任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全体党员、村民代表:

我是蒲洼村委员会委员,_年年分管蒲洼村妇联工作和蒲洼村统计工作,下面就这两项工作,分别总结如下,望各位领导、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给予指正。

一、妇女方面工作

我们妇联的工作职责是: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带领好广大妇女,解放思想、加强学习,提高每个的素质,帮助引导她们走致富之路,长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宣传教育为主,提高干部群众的国策意识,有效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_年年是我村发展的关键一年,我村也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的形势、新的特点已经出现,我们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继续组织村内妇女参与护林防火工作。_年年我村妇女是472人,劳动力是269人,占总劳动力的47%。无论是植树造林、护林防火,还是环境整治等,都离不开女同志,广大妇女都充分发挥了她们的作用,推动了全村各项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另外,在计划生育方面,我村_年年49岁以下育龄妇女是295人,占妇女总数的61%,为了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北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我村重新修订了《蒲洼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力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政策扶持。同时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宣传品入户率在90%以上,让广大妇女了解政策,提高认识,对药具如何使用,做到知情选择。此外我村设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目前,我村已婚育龄妇女采取长效措施的有125人,占已婚妇女的57%;使用短效避孕措施的有69人,占已婚妇女的32%。由于我们宣传到位,上下级相互沟通,群众对政策有了充分的认识,才保证了我村_年年没有出现计划外生育。_年年我村新办证4户,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6户,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1户;为7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户办理奖励费4户,改善了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我村今年组织计划生育会议5次,开展各种活动9次,包括计生户优抚活动1次、生殖健康宣传品发放活动2次、全村育龄妇女康检2次及各种文艺活动4次。其中,我村参加了区计生办举办的“五月鲜花咏国策,共建和谐新房山”计划生育文艺节目调演,我村的“计划生育就是好”扭秧歌节目不但获得了此次调演的二等奖,而且歌词在村内广为传唱,使得这支秧歌队成为我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的文艺宣传队。

尽管_年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人户分离情况比较严重,对于那些户在本村,实际人长期居住在外乡镇的人,管理上还存在一定困难。但随着在房山与良乡两名联络员的设置,这种状况会有所改善,能够促进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统计工作

自从担任统计工作以来,我感到自己的压力相当大,由于自身素质存在的不足,再加上对统计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面对这种情况,我加紧学习业务知识,虚心向别人请教,使得今年的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在做报表统计的过程中,我做到了有据可查,有据可参。我认为,作为一名统计人员,贴近群众,反映群众的愿望,为群众办真事、办实事,才是一个统计人员所应尽的责任。只有这样,我们的统计工作才可亲可信,深入人心,才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_年年,我们按时完成了乡党委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全村人均收入达到元,与去年相比有相当的提高。

今后,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引导下,我一定积极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提高自身素质,奔向致富之路;同时做好本村的统计工作,不出现任何纰漏,做到一个统计人员所应尽的责任。

今天借这个会议,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我的工作进行指证批评,为我的工作献计献策,促使我的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为蒲洼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妇女主任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在乡妇联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题,团结带领全乡广大妇女积极探索致富渠道,不断适应新时代对妇女的新要求,广泛参与__三大文明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一、在政治思想上

坚持经常学习。作为一名女性,我觉得只有不断学习充实自己,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我想,作为一名乡干部,只有学好理论知识才能更好地去实践,为群众服务。特别是参加了“__”活动后,我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又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以及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在工作上

作为乡妇联的下一级基层单位,能够积极有效地完成乡妇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带领全乡妇女扎实有效地开展“双学双比”工作及致富奔小康工程。我意识到激发妇女群众的热情和潜能将会较大地推动当地社会生产的发展,为此我多次组织妇女开展培训。三年来,共举办养殖、种植、普法培训11次,大幅提高了妇女群众的综合素质。以每年“三八”为契机,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妇女先进典型,召开座谈会。同时我注重以典型带全面,激发广大妇女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的热情。三年来我总结出服务群众的女经济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女能手;还有好媳妇、好婆婆、十佳文明户,这些典型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的文明新风.-和儿少工作都得到有效开展。我所做的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恳定,20_年我村妇联被_乡妇联授予“先进妇联组织”称号:20_年我被兴城乡妇联授予“优秀妇女干部”称号:20_年我又被兴城乡妇联授予“十大岗位建功标兵”称号。

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篇(5)

(一)加强村(居)换届选举中干部任职条件的把关力度,做到有人管事。村(居)“两委”班子是实现村(居)自转,提高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关键。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要抓住村(居)“两委”换届时机,把人口计生工作情况作为村(居)“两委”候选人资格的重要条件。各乡镇(街道)对所辖村(居)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召开村级选举领导小组会议,做好换届前村(居)组织任期内计划生育主要工作指标与执行情况反馈回顾工作。在换届选举中,凡是本人及子女近三年内有违法生育行为的,或在上届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误,导致该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混乱违法生育量大的,本届不得当选村(居)、社区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宜推选为村(居)、社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凡是本人近三年内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一律不得担任村民代表和村级廉情监督委员会成员。各乡镇(街道)对村(居)要实施届期计生工作目标和年度目标的跟踪考核,对因工作不重视而导致本村(居)计生工作考核评估不达标的村(居)“两委”及协会专职副会长和服务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力度,形成有章理事。县计生局对基层开展的计划生育“示范村”创建、“合格村”建设、“后进村”转化(整治)等工作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指导意见,建立“资源捆绑”制度,相关部门共同指导督查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村(居)基础,结合考核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意见,建立主要领导联系示范村和后进村、班子成员联系后进村和村民自治村等制度。村(居)级组织按照各级的要求,深入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依法制订实用、有效、符合群众意愿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制约力度。实施党员、干部联系户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级廉情监督委员会的重要内容,切实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提高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动态监管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简报分阶段对各“创建村”、“整治村”的工作进度进行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组织部门把计生工作实绩作为干部提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村(居)计生队伍的建设力度,实现有人干事。按照“县管、乡聘、村用”的工作机制,着眼于稳定和提高,选好配强村(居)计生服务员。对于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时间精力到位的服务员要继续留任,防止换届过程中人才流失。村(居)人口比较多,村或分散的要适当增配计生联络员。努力吸引优秀的年轻女性充实计生服务员队伍,按照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的要求,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计生服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拓宽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的选人途径,把热爱计生事业的各界人士选聘进来,建立对专职副会长的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提高村(居)级计生协会工作水平。

二、落实基层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考核评估

按照省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年度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以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强化整改、追求实效为指导思想,兼顾省市考核和自主创新,制定年度考核内容、形式和方法。坚持分级管理和逐级落实相结合。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实施管理、指导和考核,县计生局建立联系乡镇(街道)、部门制度,经常性的开展工作调研和指导,帮助乡镇(街道)、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乡镇(街道)对所辖村(居)实施管理、指导和考核,建立村(居)工作月分析动态管理制度,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村级要做到计生工作基本情况一目清,日常工作月月清。坚持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县对乡镇(街道),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结合薄弱环节和重难点工作,调整各次考核的分值,把计生“月月化”指标和“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设定在年度总得分中,促进年度工作全面落实,按照乡镇(街道)的基础特点和地域重难点,突出侧重点,调整比分值,营造发挥优势、各有所长的工作局面;县对部门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设定个性项目,实行统一考核评估,形成面上工作稳步抓,重点工作突出抓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完善考核机制和强化结果运用相结合。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和村(居)的考核与省市明查暗访、考核相捆绑,按照实际得分,在考核评估结果中实施加、扣分,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运用结果;乡镇(街道)对管辖的村(居),运用好考核结果,对不达标的把好各类先进评比的否决关和各级补助经费的停拨或缓拨关。

三、严肃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纪律,强化“一票否决”

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强化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国策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认真贯彻实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浙委办[]27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意见》(市委办[]99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根据通报的情况程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各乡镇(街道)、部门对于管辖范围的每一例违法生育对象及相关责任人要做到有调查取证、有处理意见和结果,并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及“一票否决”的事实及时地进行汇总并督促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建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奖励机制,强化基层基础

为激励先进、推进工作,县政府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基金。对乡镇(街道)、部门、村(居)、社区、以及各级干部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目标任务完成出色,卓有成效,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大的实行奖励。奖励基金在县财政设立专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具体设立奖项如下:

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篇(6)

第二条镇(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镇(乡)党政一把手是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镇(乡)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第三条镇(乡)要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乡)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是:

(一)全面负责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负责本镇(乡)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实施、检查和考核,逐月研究、下达所属各村(居)、各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并把任务落实到每位干部,逐月检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四)大力开展“两无”活动,根据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力争做到本镇(乡)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并领导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开展好无政策外出生活动;

(五)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的要求,抓好镇(乡)、村委会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宣传教育阵地和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机构、经费、场地、设备、人员、待遇和制度等方面的落实;

(六)按规定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指导辖区内各村制订《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督促各村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八)把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和扶贫物资结合起来,与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九)协调妇联、卫生和公安等单位,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溺婴、弃婴、虚报新生婴儿性别等的人和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第四条镇(乡)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为同级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镇(乡)人口计生办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在镇(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

(二)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政策法规、统计、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指导所辖各村(居)委会制订好《村(居)民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做好对所辖各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所辖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和人口计生宣传员的专门业务培训。

第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和有关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建立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

(二)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人口计生办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核实通报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兑现奖罚,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布置当月人口计生工作。

第七条镇(乡)党委、政府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业务培训。

第八条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要按照省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道德规范》的要求,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是镇(乡)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运行机制。通过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位,动态管理,奖惩分明,全面提高镇(乡)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与服务水平。

第十条镇(乡)党委、政府要出台本镇(乡)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制定镇(乡)干部月度(或季度)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并由镇(乡)党政一把手与驻村(居)的镇(乡)干部以及村干部签订责任书。

第十一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利用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或统计资料,为党委、政府提供每月各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清单,制订镇(乡)干部逐月(或逐季)责任书,协助督促责任书的落实,并将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镇(乡)党政一把手。

第十二条驻村(居)的镇(乡)干部和村(居)干部应按月(或按季)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镇(乡)党委、政府应逐月检查镇干部、村干部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预警制度,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干部给予提醒注意;将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公务员(或职工)年终考核是否合格挂钩,与浮动工资或奖金挂钩,与评先选优及晋升等挂钩,奖勤罚懒。

三、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协助做好人口计生行政诉讼、复议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

第十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发放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和二孩生育的审批、登记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对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群众,在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决定书》前,应先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告知书》;对需要举行听证的申请人,要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通知书》。

第十六条做好《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负责审核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资格;

(二)分类登记,建立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已确认资格的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签发《发放证》,建立相关的信息档案;

(三)负责及时审核村委会填报的《变更登记表》及有关证明,并将审核后新增的奖励对象名单和退出奖励人群的名单及相关资料,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部门;

(四)为杜绝出现奖励对象情况变更或死亡后其他人冒领奖励金,每半年与奖励对象见面一次,核实情况;

(五)建立《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填报制度,《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为半年报表,年中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3月31日情况,年终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9月30日的情况,镇(乡)人口计生办上报半年报表和年终报表的时间分别为4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

第十七条镇(乡)党委、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实行“节育奖”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出台政策给予优惠。镇(乡)党委、政府要保障实行“节育奖”制度资金的投入。

第十八条建立处理和举报受理制度。

(一)建立人口计生首问责任制,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在镇(乡)政府所在地和各村设立人口计生举报箱或热线电话;

(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群众给予奖励;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严禁将举报情况和举报人的信息泄露给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五)在接到举报的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认真落实《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完善工作制度,协助县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条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做到“三有四同”(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

(二)按常住人口基数(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拨付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管理经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定期组织流入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查环查孕查病,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户籍地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的咨询服务;

(二)为流出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节育措施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适时提供随访服务;

(四)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五)根据本地实际,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六)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育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节育、流向等动态信息,建立和及时更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数据;

(二)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督促流动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应查环查孕对象每年不少于3次孕情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和将有关变动信息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应用系统;

(三)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变动信息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工作中;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和统计评估考核;

(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六)指导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七)接受委托协助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计划生育行政法规的流动人口实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的各单位综合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

第二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一)镇(乡)有线广播、有线电视要设立经常性的人口计生栏目;

(二)结合民间文化体育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婚育新风、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知识;

(四)建立大联合的宣传格局,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二十七条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教育。

(一)镇(乡)应建立婚育学校,并配备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基本设备;

(二)婚育学校要办好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更年期等学习班;

(三)婚育学校应加强师资培训,利用上课、座谈、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四)综合利用婚育学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五)协助镇(乡)内各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

(六)协助镇(乡)党校开设人口理论课程,定期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人口理论教育。

第二十八条指导各村建好用好人口计生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在本镇(乡)范围内的道路两旁、农贸市场等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规范、简洁、通俗、有针对性。

六、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镇(乡)计划生育服务所是隶属镇(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公益型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服务所应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备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形象规范》统一标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十条服务所须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申报并领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批准范围内执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凡是开展手术的人员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护理、检验等技术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操作,保证手术质量。未经发证机关批准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严禁超范围服务。严禁将服务所承包给外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中心镇服务所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承担本镇以及周边不施行避孕节育手术乡镇的计划生育和临床服务。普通乡镇服务所则只施行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临床服务,也可只负责宣传、咨询、培训和药具发放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服务所应根据镇(乡)常住人口数量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并落实有关人员的编制和报酬。

第三十三条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男女结扎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三)在县级服务站的指导或医疗保健机构的协助下,每2年至少应为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第三十四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动员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三十五条及时供应避孕药具,做到品种齐全,库存合理,无断档脱供和过期积压现象。避孕药具管理,帐、物、卡相符,按品种分类存放。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术后及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制度。

第三十七条按规定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回访、咨询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的社会调查、咨询、回访及管理工作。

七、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办法》,落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依照广东省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真实反映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

第三十九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配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并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经培训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四十条建立动态生育管理制度。每年9月镇(乡)人口计生办要根据《信息系统》生成的下一统计年度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督促村(居)委会上门核对,查漏补缺。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出生预测名单,形成本镇(乡)的下一统计年度生育计划草案,并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备案。

第四十一条建立属地化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及时采集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变更情况,并按时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二条建立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将《信息系统》生成的月报表于次月6日前、半年报表于每年4月13日前、年报表于每年10月13日前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所有上报的统计报表均应经镇(乡)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办主任、统计员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办公章;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和情况,每月向上级提交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十三条建立统计例会制度。

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定期召开各村(居)委会人口计生委主任、计生专(兼)职人员和镇(乡)统计员、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的统计例会。汇总统计数据,通报、交流有关工作情况,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第四十四条建立信息质量检查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对各村(居)委会的变更信息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村(居)委会或派人入户核实,核实后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变更保存;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定期对信息质量进行自查,并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质量检查、考评工作。

第四十五条建立统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统计报表及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奖励对象等登记册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

(一)半(全)年报表应保管10年以上,月报表、各种登记册及其它资料应保管5年以上,保管过期后应集中统一销毁;

(二)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三)镇(乡)人口计生办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八、计划生育协会

第四十六条镇(乡)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镇(乡)计生协会是协助镇(乡)党委、政府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镇(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第四十七条镇(乡)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活动。

(一)积极创办不同形式的“三结合”实体,带领群众开展“少生快富”活动,配合镇(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二)建立和健全协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服务等活动,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三)指导村级协会开展好各项工作。

九、附则

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篇(7)

“三位一体”是指一个村计划生育办公室、妇检室、协会活动室的一体化。“三位一体”是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前提,是计划生育的宣传阵地,是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挥所。具体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一块牌子。标准式样可定为:宽60厘米,高40厘米,白底红字,注明“__县__乡(镇)__村计划生育活动室”。

2、至少一间房子。面积不小于14平方米,能开展经常性工作,有必要的办公桌椅和妇检床。

3、基本布置。

⑴具备“四个公布”:一是__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机构;二是__村协会机构;三是村民自治章程;四是村专干职责。

⑵具备必要的宣传资料:室内张贴有“四期教育”的宣传挂图;张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建立有一个光荣榜(表彰少生快富、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的好人好事);有二份省级或部级报刊,如《人生》期刊和《中国人口报》,以掌握计生动态和学习最新经验。

⑶具备登记准确的资料:登记齐全准确的《湖南省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手册》;逐月填写的村级报告单;育龄妇女学习培训名册及相关资料;协会会员花名册、“三结合”项目合同书和协会活动记录本。

⑷具备一个室外计划生育公开栏。标准式样可定为:粉刷一块长3米、高1.5米的黑板。具体公开内容有:生育证发放名单;人口出生花名册;免费服务项目;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举报有奖制度,并公布省、市、县、乡四级计划生育举报电话号码。

二、掌握好本村基本情况

熟悉本村计划生育情况,能作好本村的工作汇报,是村级计生专干的基本素质。具体应精确掌握下列情况:

本村共有多少村民小组;

本村的总人口数;

本村的已婚育龄妇女数。其中应上环多少人,已上环多少人,未上环多少人;应女扎多少人,已女扎多少人,未女扎多少人;长期用药多少人,目前用药具避孕多少人;独生子女多少户,两女户多少户;

本村出生情况:本年度及上年度出生人数。其中计内出生人数,计外出生人数,一孩出生人数,二孩出生人数,多孩出生人数,并能牢记婴儿的父母姓名及家庭住址情况;

本村生育证发放情况:已发放生育证多少人,其中已孕多少人及怀孕月数。持证待孕多少人,并能记住持证人员的姓名及家庭情况;

本村流动人口情况:本村流出多少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多少人,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怎样,寄回妇检卡片多少张;本村流入多少人,生育及节育情况怎样,流动人口证是否查验等。

目前本村应做的工作:还有哪些人的手术未到位?哪些人的妇查未到位?哪些计外怀孕还未做流引产手术?哪些人应该送药?

对以上这些情况,计生专干应了如指掌。要达到这个要求,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熟悉历史资料。人口资料具有非常强的连贯性。包括上一任专干的专干手册、村户口底册、乡镇计生办的报表资料、生育证发放名册、本村(单位)的育龄妇女档册(从乡镇计生办电脑中调出)。资料不全,村计生专干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收集齐全,并对其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对上述提到的数据要强化记忆;同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学习,对本村的计划生育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2、及时掌握变动情况。人口资料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变动性大。人口每日在或增或减或流出或流入的变动中,作为一名优秀的村级计生专干,就是要把这种变动及时准确地掌握并上报。那么如何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呢?主要是做好“四勤”:一是“脚勤”,就是多走村串户,多跟育龄妇女接触;二是“口勤”,就是多问。通过与村民的交谈,了解本村计划生育的思想动态,包括哪些村民想生二胎,哪些人正准备躲生二胎等;了解村民的怀孕、出生情况。三是“眼勤”,就是多观察。在走村串户中,应该善于观察。观察是否有人抱有不满周岁的小儿回来,观察是否有人家前晒有尿片等;四是“手勤”,就是多记。“好记心当不得烂笔头”。对在走村串户中了解到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在专干手册上,回到家以后及时整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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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掌握好计划生育业务知识

村计生专干要想干好计划生育工作,必须掌握好相关的计划生育业务知识,才能知已知彼,主动积极地开展工作。

相关计划生育业务知识主要有:

(一)、计划生育统计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到今年的9月30日。如2005年度是指:2004年10月1日到2005年9月30日。这与我们平常所指的自然年度应意区别。

(二)、育龄妇女的概念:是指年满15周岁-49周岁的妇女。已婚育龄妇女是指在这个年龄段已经结婚或有过同居或流引产史的妇女,包括事实婚姻。

(三)、四种计划生育人口统计对象:

1、户口在本地(本单位),常住本地(本单位);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也应在本地统计:

⑴、户口在本地(本单位),婚嫁外地,常住本地;

⑵、户口在本地(本单位),婚嫁外地,不常住本地,但在本地生育小孩;

2、户口在本地(本单位),离开本地(非婚嫁)外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也应在本地统计:

⑴、户口在本地(本单位),嫁给海外华侨或港澳同胞;

⑵、户口在本地(本单位),在外务工非婚生育;

3、户口不在本地(本单位),因婚嫁居住本地(本单位);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应在本地统计:

⑴、户口不在本县(本单位),因婚入本地(本单位),但常住外县;

⑵、户口不在本地,居住本地,非婚生育;

4、户口不在本地(本单位),已在本地(本单位)居住一年以上。流入居住时间以第一次流入时间开始计算,中间离开一次或多次,每次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流入时间连续计算;超过一个月,流入时间重新计算。

⑴、流入本地居住一年以上,按常住人口纳入管理;

⑵、流入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按流入人口管理;

(四)、基层计生专干应该统计的信息及相关业务知识:

1、新婚情况:包括新婚夫妇的姓名、年龄、结婚日期。相关业务知识有:

⑴法定婚龄:《婚姻法》规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可以自愿申请结婚。

⑵早婚:凡男、女任一方未达法定婚龄而结婚或造成事实婚姻,均认定为早婚。

⑶晚婚: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后推迟三年初次结婚,即为晚婚。即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

⑷再婚:是指达到法定婚龄的男女双方(其中男方再婚,女方初婚;或者男方初婚,女方再婚;或者男女双方系再婚)再次结婚。

2、生育证情况:持证生育是计划生育的保证。生育证情况包括生育证的申领、发证、延期。作为计生专干应该对持证待孕夫妇、持证已孕夫妇的情况有详细准确的了解。

⑴、生育证申领注意事项:

初婚夫妇申领一孩生育证;

符合条件要求生育二孩申领二孩生育证;

再婚夫妇一方系初婚,且另一方原来只生育一个孩子,要求再生育孩子须申领二孩生育证;再婚夫妇一方如果已生育二个或二个以上孩子,另一方即使系初婚,也不能再要求生育孩子;如果双方系再婚,双方各生过一个孩子,不能再生育,如果仅一方生育了一个孩子,另一个尚未生育,可申请二孩生育证。

⑵、生育证申领程序:

一孩生育证申领程序:首先在村专干处领取《一孩申请表》,并由村专干签具意见,加盖村委会印章;然后初婚夫妇持结婚证、男女双方户口簿、男女双方身份证、女方同底半寸照片四张、《一孩申请表》到乡计生办领取一孩生育证。

二孩生育证申领程序:首先,符合条件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在村专干处领取《二孩申请表》,并由村专干签字盖章;然后持结婚证、男女双方户口簿、男女双方身份证、《二孩申请表》、女方同底照片两张到乡镇计生办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并签具意见,于每月的23、24日两天到县计生局进行核审,并参加妇检、遗传检测,最后由县计生局统计组核发《二孩生育证》。

⑶、生育证的有效期限:生育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持证超过一年后尚未生育的夫妇,一孩生育证的须到所属乡镇计生办办理延期手续;二孩生育证的须持乡、村两级盖章的介绍信到县计生局统计组办理延期手续。

⑷、领取生育证后生殖健康监测问题:育龄夫妇在领取生育证后仍必须按规定参加乡镇组织的一年四季生殖健康监测,以便乡、村两级及时掌握孕情,并在第二年生育证需要延期时作为必要的未生育依据。

3、怀孕情况:只有详细准确地掌握孕情,才能准确地掌握人口出生情况。孕情的准确掌握,主要来源于生殖健康检查到位率的高低,以及平时对本村(本单位)的信息收集。

⑴、生殖健康监测到位:一般应分为在家的和外出打工的两部分。为提高到位率,计生专干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发好监测通知,确定本村监测日期。对在家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将监测通知及时发放到每个已婚育龄妇女手中;对外出打工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发放到其家人手中,并督促其按时寄回有效监测证明。有效监测证明是指有防伪标志、照片、钢印、公章、检查医生签名等的妇检卡片;二是对超过约定监测日期未到位者,应上门督促其到乡镇计生办补检或寄回监测卡片。

⑵、怀孕情况登记:生殖健康监测结束后,作为计生专干,应该掌握两个方面的资料,一是本村(本单位)的怀孕妇女名单及已孕月份大小,二是本村(本单位)生殖健康监测未到位人员花名册。

⑶、勤于下村收集信息。作为村计生专干,每个月必须对本村的每个组进行三次以上的信息收集,并充分发挥组指导员的作用。对村民的孕情进行随访,告知已孕妇女在孕期应注意的事项,宣传优生优育知识,核查孕妇年龄和预产期等。

4、人口出生情况:人口出生情况的统计,是计划生育的核心工作。作为计生专干,应了解以下几个概念:

⑴、出生人数统计:是指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期(通常指一年)内出生的有生命现象的婴儿总数。所谓有生命现象的婴儿是指婴儿离开母体后,至少有过一瞬间的呼吸、心跳、随意肌抽动三种生命现象任一现象的婴儿。

⑵、计划内出生统计:是指符合生育条件的婴儿出生数统计。其中:

一孩出生计内统计条件:育龄夫妇取得结婚证和一孩生育证,男方年满22岁,女方年满20岁;“”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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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出生计内统计条件:凡符合《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16条--21条中任一款项,并已取得二孩生育证的出生人口;

带养多孩计内统计条件: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或委托带养的婴儿。

⑶、孩次计算:孩次是指某个孩子出生时在这个家庭所有现存子女中的次序数。双胞胎、多胞胎按同一孩次计算。

现存子女包括:亲生并带在身边的子女数;亲生不在身边但尚存活的子女数,如已过继出去的、已送人的;再婚夫妇与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孩子的累加数;

收养的孩子数。

⑷、晚育:是指出生第一个小孩时,女方年满24周岁的生育行为。

5、节育措施到位情况:落实行节育措施是实现计划生育的有力手段,也是保护育龄妇女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目前节育措施主要有6种:

⑴、药具:常用的主要是、避孕膜、探亲避孕丸、长效18甲等药具。其中、避孕膜属于外用药具;探亲避孕丸、长效18甲属于内服的避孕药。

药具使用的时间:产后42天后,到使用其他避孕手术前(哺乳期只能使用外用药)。

⑵、上环:出生一孩后,值得推荐的最好节育措施是上环。

上环的时间要求:产后42天后,90天以内,可有效避免计外怀孕;

⑶、女扎:出生二孩后,值得推荐的最好节育措施是女扎,因为女扎安全有效并且无副作用。

女扎的时间要求:产后42内。这样育龄妇女也可少受点痛苦。

⑷、皮埋:皮埋是女扎的一种补充措施。因某种特殊情况而不能女扎的育龄妇女,经县级计生服务站检查并出具证明。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措施。但这种措施的有效期只有5年,就是说每5年就要重新做一次手术。并且这种措施容易被人为中止,故应尽量少用。

⑸、男扎:出生二孩后,所采用的一种节育措施。

⑹、流引产手术:这是一种补救措施。流产是指怀孕三个月以下而中止妊娠;引产是指怀孕三个月以上而中止妊娠。

六种节育措施存在一定的关系:要避免出现计划外出生人口,就要做好计划外流引产手术;要避免出现流引产手术,就要落实好药具、上环、女扎等节育措施。这其中的关系是一环扣一环,哪一环节脱了扣,以后的环节就要出问题。

6、人口死亡情况:主要是要准确上报本村(单位)的人口死亡情况。死亡人数是指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由于各种原因失去生命的人数之和。计划生育统计的死亡人数,指的是当地常住人口死亡人口总数。

死亡人数统计的核心是统计准确,不遗漏死亡人数。统计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死亡人口容易被漏统:

⑴、出生不久死亡的婴儿。事实上,凡有过呼吸、心跳或随意肌抽动等生命现象之一的婴儿,不论其生存时间长短,只要是在出生后死去,均应既统计出生又统计死亡。当然,死胎不在此例;

⑵、生前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的死亡人口;

⑶、农村中死亡绝户或无近亲的死亡人口;

⑷、流动在外的死亡人口;

⑸、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亲属不愿让外人知道的死亡人口。

7、流动人口情况:流动人口包括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两种。流出人口是指因务工、经商离开户籍地(户口所在乡镇)达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女性15-49周岁,男性16-60周岁)。

凡外出的流动人口应办理流动人口证;凡流入人口应及时查验其流动人口证;

所有的流动人口必须建立花名册;

流动人口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并建立好流动人口档册。应落实节育措施而未落实的,应落实节育措施后再办流动人口证;

凡外出务工的已婚育龄妇女,应按要求参加户籍所在乡镇组织的生殖健康监测。如因故不能回家参加监测,必须寄回务工所在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测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有效证明必须具有四个要素:育龄妇女本人照片、钢印、公章、医生签名。计生专干在收到育龄妇女寄回的监测卡片后,应及时送交乡镇计生办登记,并由乡镇计生服务所存档。

四、处理好三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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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要做好本职工作,必须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处理好与已婚育龄妇女的关系。

村级计生专干与育龄妇女之间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同时又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计生专干要处理好与已婚育龄妇女的关系,必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作好政策宣传。将计划生育的宣传资料及时发送到广大育龄妇女手中,帮助育龄妇女选择避孕措施,宣传“一孩上环,二孩女扎”的知情选择。让广大育龄妇女了解计划生育,理解计划生育,继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2、提供政策咨询,帮助广大育龄妇女办理有关计划生育手续。村级计生专干主要提供两个方面的政策咨询:一是帮助育龄妇女了解自己是否已经符合批生一孩或二孩条件,初婚夫妇批生一孩条件是双方年龄必须达到“两个九”,即女方年龄必须达到20岁零9个月,男方年龄必须达到22岁零9个月,符合批生二孩条件见《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内容;二是宣传生育证发放政策,告知育龄妇女办证程序和应带资料。

3、提供上门服务,做育龄妇女的贴心人。上门服务包括:

⑴产后随访。当了解本村(本单位)的妇女有生育情况后,应及时上门随访。随访内容:一是及时登记婴儿出生的日期、性别和健康状况,并对父母双方的年龄进行核实登记,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的年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按最小年龄登记出生,确定出生小孩是否属于计内;二是探望已生育的育龄夫妇,并及时送去避孕药具,告知药具使用的方法;三是告知其生育后应在三天内申报人口,宣传“一孩上环,二孩女扎”的节育措施知情选择。

⑵流引产随访。对有流引产事实的育龄夫妇进行随访,了解流引产的事实、原因,作好记录并上报乡镇计生办。

⑶节育手术随访。育龄妇女做了上环、女扎手术后,应进行随访,告知应注意事项,不落冷水,注意休息。并对手术的有效性进行登记。

(二)、处理好与乡镇计生办的关系

基层计生专干是乡镇计生办直接管理的业务人员,是计划生育信息的主要来源。计生专干对乡镇计生办要担负起下列工作:

1、按时上报人口。每月的2日,是我县村级向乡级报表的时间。

2、准确上报村级报告单。新报告单启用以后,不再有太多的代码,计生专干的填写难度小了。但应注意每一个栏目的信息准确性,所有的日期全部要换算成公历,对育龄夫妇的姓名也要登记准确,不要用同音字代替,因为所有的育龄夫妇档卡资料已进入电脑,填写不准将不能识别。要求填写的内容不得空项;另外还应注意报告单各项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

3、准确填写《湖南省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手册》,并用好这本手册。

4、积极主动地配合乡镇计生办搞好工作。当好信息员,将本村(本单位)的计划生育方面的信息及时迅速地反馈到乡镇;当好管理员,发生殖健康监测通知,督促节育手术到位,督促生殖健康监测到位,上报人口出生,协助乡镇计生办做好计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作好流引产,协助乡镇征收计外超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等;当好宣传员,积极宣传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小册子、宣传计划生育的《农家历》、彩色图片资料等及时发放到村民手中,将《中国人口报》及时送到订购者手中。

(三)、处理好与政策法规的关系

村计生专干作为执法者,必须知法懂法。作为一名合格的村级计生专干,必须对《湖南省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手册》中摘录的法律法规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并在工作中能加以综合运用,为育龄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应该熟悉的法律法规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摘录部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摘录部分;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摘录部分;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摘录部分;

5、《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摘录部分;

6、关于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坚持“七个不准”的规定;

7、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内容;

8、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标准;

9、《湘籍入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摘录部分;

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篇(8)

1、各村(居)委要强化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任务量化、责任细化、奖惩硬化。

2、充分发挥村(居)支部、村(居)委会抓好计生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基层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严格程序征收,避免程序违法。严禁村、社及其他单位、个人收取社会抚养费的现象存在。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不得随意降低收费标准。对不支持不配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村、社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未完成任务的村实行逗硬考核。

二、进一步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强统计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建立健全关爱女孩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力度。宣传品进村率*到100%,入户率*到75%以上。各村有三幅固定、醒目的大型标语,建好一个宣传室、规范一个生育文化大院、每一个社建2—3个中心户。生育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旋律,抓好规范乡生育文化活动中心,办好宣传专栏、墙报。在全乡形成大宣传、大联合态势,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增强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加强计生队伍素质教育,提高队伍的工作能力。

1.各村(居)支部、村(居)委会必须将计生统计工作纳入重要的目标管理,同时加大统计工作力度,坚决抵制漏报、瞒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做到乡、村、社、户四统一。

2.统计资料规范,完整,齐备,美观。

3.办公室统计资料册(簿)及微机内容与村专计生干手册,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簿做到完全一致,做到不重不漏。

4.统计资料登记(记载、记录、微机录入等)及时,准确。

5.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6.抓住重点,搞好以生育政策,奖惩政策为重的宣传工作。

7.利用现行的各种设备,人员及宣传形式,各方面全方位地宣传,特别是要村社一级进行重点宣传,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三、着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治理进程做好全乡已婚育龄妇女村民自治协议的签字,做到以“治”制人。严格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秉公执法,加大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理力度,杜绝处理过程中有一切不正当行为发生,增大处理透明度,不徇私情,乱降标,乱收费。

四、进一步推进药具产业发展

1、药具使用及时,乡村有药具使用花名册,随访记录,签好优质服务协议书。

2、按时上报药具信息,做到药具规范化管理,建好明细帐。

3、认真宣传药具的使用,做到知情选择,同时做好受用人员的咨询和村级发放药具人员的培训。

五、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

1、做到资料完善(协议、责任、文件齐备)的规范。

2、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专人落实,有帮扶措施,帮扶资料,帮扶项目,帮扶效果。

3、重点建立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做到有标志牌,有对象,有资料,有项目。

4、各村均要落实2户帮扶户;4户联系户;6户帮带户。帮扶基地落实5帮扶户、5户联系户、15户帮带户。

六、狠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及协会工作

1、接待群众来信热情,处理来信来访及时。

2、认真总结群众来信来访内容,及时在内部通报来信来访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来信来访群众。

3、杜绝群众越级上访工作,矛盾消化在最基层和萌芽状态下,并做好登记。

4、认真做好乡、村两级计生协会的组识整规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协会队伍。

5、抓好村级协会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做到协会工作计划,文件。资料,总结的完善配套,同时完善各种协会工作制度的规范化建设。

七、科技及流动人口

1、加强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和乡级服务室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以抓硬件内基础,抓管理为核心。

2、服务站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好生殖深建服务并做好“六优”知识的宣传咨询工作和术后随访工作。

3、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工作,特别是外出人口报表,及时反馈流动人口信息,并做好流出人口的登记。

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篇(9)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年度工作总结 **县洪山殿镇共有4.76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434人,一年来,在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我们积极应对综合改革的形势,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上层次上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一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把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换届选举中,我们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能否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推举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给予保护,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得不好的给予否决。2008至2008年村级换届中,计生部门积极参与,组织、民政等部门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3名村计生专干被劝退,有2名村支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 二是优化村级计生工作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聘任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从2008年开始,对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助,今年又对村计生专干全部实行工资统发,村党支部书记的工资统发50%,做到人员精干,待遇落实,职责明确。 三是把计生工作网络巩固在村民小组。全镇469个村民小组共选配462位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 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镇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 一是抓思想到位。通过举办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专干、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培训班,统一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有新的提高,从而为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08年,有26个村主动申报村民自治,今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铺开,至8月底,全镇41个村已有39个依法制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二是抓后进转化。建立“后进村”整改制度,对班子薄弱、计生底子不清、管理水平差的村实行重点管理,按“一年甩后进、二年上水平、三年创先进”的要求,狠抓后进村的转化,促进全镇计生工作平衡发展。2008年,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管”的大旗村,村党支部书记被撤职,村计生专干被劝退。 三是抓打假治水。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责任,2008年,镇里对隐瞒村民违法生育的某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取消‘十佳村干部’资格,收回荣誉证书,收回奖金,通报全镇”的处理,有效治理了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四是抓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职责和经济奖惩措施。2008年底,对8个村民自治示范村和8个村民自治合格村进行表彰奖励,对5个出现违法生育多孩、违法生育漏报的村实行责任追究,有2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35名负有管理责任的镇、村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 我镇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镇里制定了《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印发了《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考核办法》,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规划、安排,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于“十佳村干部”评比、平安村创建、协会日常工作活动之中,使村民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为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镇里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用抓典型促后进的办法,通过召开现场督战会、请先进典型介绍经验等办法,促进工作平衡发展。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对各责任区、村的计生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时,都把村民自治作为重要内容,较好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行动上支持村民自治。 一是把优质服务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近年来,我镇切实加强镇服务所和村服务室建设,投入35万元创建省级示范服务所,改善村级服务室硬件设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2008年7月,我们邀请县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51人,查出妇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宫肌瘤3人,内分泌紊乱21人,各种妇科炎症患者192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2008年9月,镇计生协会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组织会员募集资金7350元,为34个村49个两女计生家庭解决了小孩上学的燃眉之急。柞子村计生协会发动会员建立了花卉苗木基地,建立了协会会长、理事联系计生贫困户制度,一年来,该村共有18户贫困家庭在协会的帮助下脱贫致富。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镇里对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制定了一系列优待政策,包括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两女户养老保险费、设立“女孩成才奖学金”、重点扶持计生家庭等。各村也纷纷拟定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待措施:柞子村对两女家庭的小孩实行全免费入学;永忠村对积极主动参加孕情监测的育龄妇女每次补助5元,为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两女户,投保一份500元的养老保险;前塘村对计生协理事实行风险工资,每月60元与工作业绩挂钩。其他各村也纷纷响应,据统计,共有35个村对两女户补助养老保险费;23个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给予奖励;20个村规定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措施;13个村对两女户的小孩补助学费;9个村对及时落实孕检和节育措施的夫妇进行补助或奖励。 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推行,村级班子成员、计生专干、计生协会抓计生工作的自觉性普遍提高,村民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镇计生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一个以“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做主人”的新的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我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尚有差距。下阶段,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村民自治的主动性,增强村民自治的生命力,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扎实地推向新的水平。 一、完善网络,进一步构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崭新平台 一是组织机构要到位。镇里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村里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并且配强配齐镇村计生协会工作班子,选配好村级计划生育信息联络员,健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格局。 二是工作网络要到位。对计生协会会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把那些热心计生公益事业的种养能手,致富先锋和计划生育志愿者吸收为新会员,同时,对会员实行考核评比,每年评选优秀会员,发给奖金或纪念品。 三是阵地建设要到位。不断完善村人口学校、村计生协会、村服务室“三位一体”服务阵地,健全协会活动栏、政策宣传栏、村务公开栏,为计生优质服务的开展提供温馨舒适的环境。 四是制度建设要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例会制度、会员联系制度和评比表彰制度等。将会员小组活动落到实处,对计划生育信息实行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机制。镇里每年对村民自治工作和协会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村民自治示范村、村民自治合格村和优秀村级协会,并给予奖励。 二、以人为本,进一步营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良好氛围 一是上情下达,强化思想认识。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村民自治工作情况。以成功创建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更新观念,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全力以赴打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品牌。 二是精心策划,强化宣传教育。镇里将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车、板报、标语等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在开展集中式宣传活动的同时,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评选,继续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宣讲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好处和自治方法,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率,使宣传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形成人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权责挂钩,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运行 一是进一步打造“阳光计生”,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设立计生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村民的婚育、节育情况,计划生育奖励处罚情况及举报奖励办法等。对计生协会员,通过发放会员联系卡的形式,明确其工作职责和任务,每月一次信息反馈,每季度一次情况碰头,年终一次总结评比,并兑现奖罚措施;有条件的村每年从村集体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计生村民自治的开展和表彰奖励。 二是进一步打造“民本计生”,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在落实计划生育户法定社会经济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督促各村执行好村民自治章程,落实业已公布的优侍措施,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打造“诚信计生”,逐步建立扶贫帮困机制。在开展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把宣传教育、结对帮扶、解决困难有效结合,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的生活水平在总体上不低于违法生育家庭,更好地落实“四自”功能作用。

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篇(10)

一、强化领导,严格责任,切实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坚持一级抓一级,党政一把手、行政村书记、主任亲自抓,负总责,村两委干部齐抓共管,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追究。

(二)全镇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职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对政策外生育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到位,对其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的,要督促其处理到位。

(三)镇直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四)镇分工干部对所分工村(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五)*、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中,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和各自职能,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二、强化考核,切实落实经常性工作机制。

1、以统计年度为期限,以新婚率,四轮孕检平均参检率,期内出生早孕发现率,政策内出生率,上环到位率,结扎到位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七个方面的工作为指标,实行经常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

2、"七个率"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新婚上报率占10分,四轮孕检平均参检率占20分,期内出生早孕发现率占20分,政策内出生率占10分,上环到位率占10分,结扎到位率占20分、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占10%。每个季度计生办排名通报、年终统计一汇总,纳入总评。

3、继续实行“月分析、月调度、季考核、季排位”经常性工作机制,对村级进行动态管理,促进经常性工作落实,具体要求见《*镇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镇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奖惩办法》(石政字[2009]号)执行。

4、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以及从我镇实际需要出发安排的阶段性主要工作,实行考核奖惩机制。

三、严格奖惩,确保计划生育各项任务完成。

(一)、实行计划生育年终综合考评制度。镇全年综合考评总分100分,其中阶段性考核占20%,“七个率”占30%、季考评占50%,即四轮分别占5%、10%、15%、20%。

(二)省、市、县考评

1、县级考评、平时围点调查及单项考评抽中的村,使我镇位居全县1-8位的,奖样本点村500元;位居后7位的,罚样本点村500元,位居全县9-16位的不奖不罚。进入全县前三位、成绩突出的主样本点村,另给予1000元的奖励,后三位的加罚样本点村1000元。

2、市考评,使我镇位居全县1-8位的,奖样本点村1000元;退居后7位的,罚样本点村1000元,位居9-16位的不奖不罚。市围点(不记入成绩)和专项考评参照县季考评和单项考评进行。

3、省考评,对照县考评方案,为全镇争得荣誉,并给予加分的样本点村,奖励1000元;成绩一般,不加分也不扣分的样本点村,不奖不罚,成绩差,且扣分的样本点村,罚1000元。

3、镇分干部参照抽中村在县获得的位次兑现奖惩。进入前8位的奖300元/人,位居后7位的罚200元/人,位居9-16位的不奖不罚。

4、积极推行工作创新,实行奖优罚劣,在上级考核中,除依据镇考评方案给予分值上奖惩外,对出现重大问题或导致我镇“进笼子”的,直接列为“重点管理村”,实行“一票否决”。

(三)镇考评

1、在镇全年综合考评中,位居全镇前3名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奖金分别为1500元(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连续二年位居全镇前三名的村,增发奖金1000元;位于全镇最后三位的村,列为“重点管理村”,实行“一票否决”。

2、设立计划生育单项奖(此奖共三项)。凡全年无计划外出生(包括计生办备案但未上报或在工作中发现的政策外生育),手术及时到位(上环、结扎、人流、引产)率达到100%(各项手术证明均经查实的),孕(环)检参检率达到95%以上的村且全镇最高,镇党委、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单项奖,在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奖金1000元。

(五)、实行“一票否决”

1、出现下列情况的之一的村,列为“重点管理村”,实行“一票否决”:

⑴镇全年综合考评得分最后一名的村;

⑵县考评中,出现严重问题的、造成全镇计生工作严重退类或“进笼子”的样本点村;

⑶在市考评中,得分在全县最后三名的样本点村;

⑷在省考评中,成绩差且扣分的样本点村;

⑸县“村为主”评估最后一名的村;

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恶性事件,导致我镇直接在全县“进笼子”的村。

2、被实行“一票否决”的村,承担一切经济和行政责任;镇分工干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上报县委、县政府备案处理;罚该村1000元;对导致我镇在县“进笼子”的样本点村,书记、主任降职使用,计生专干就地解聘,村两委干部停发奖金并罚该村1000元。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村,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就地免职。

3、对照标准,出现多个“重点管理村”的,按考核单位级别最高的上报县委县政府。

四、夯实基础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依法清理处罚力度,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违约金全部作为全镇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今年继续加大资金调控、投入力度.

(二)突出重点,狠抓节育工作,特别是二女扎,杜绝二女户外逃现象;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对隐瞒不报,查出的往年出生漏报视作当年出生,纳入年终考评。

(三)建立计生工作双轨制,一方面由计生办、服务所常抓基础性工作;另一方面,实行强村固本战略,加速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

(四)对于因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而出镇发生的费用,按镇村各半承担。

(五)加强计生硬件建设,新建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要确保省级达标验收,村级“三室一校”建设要按“村为主”阵地建设要求到位。

(六)开展专项清理,组织春、秋两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和六、七月份的打击“两非”活动,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夯实村级工作基础。

(七)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流出人员要严格按程序操作,签订外出合同,办理婚育证明,定期寄回规范的妇检单,半年见一次面;流入人口要签订管理协议并组织经常性督查,无婚育证明的坚决清理出境。

(八)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全面合同化管理,进一步做好“三查一治”工作,确保参检质量,开展好随访服务、优生优育咨询和生殖保健服务,对计划生育落后的村要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力争做到重点突破。

(九)严格计划生育管理和优惠政策兑现

村级生育统计工作计划篇(11)

一、深刻认识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广大育龄群众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广大村民直接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最终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从而保证计划生育各项政策的落实。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是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二、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计划生育作为村民自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建立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监督制度为重点,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突出抓好五个环节的工作:

1、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制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其他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过村民民主讨论,召开村民大会通过,制定出一个符合法律规范,反映群众意志,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制定章程要坚持合法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双向性原则、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原则。

2、实行民主管理,科学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要依法由村级组织同育龄群众按照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在合同签订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要求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同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统一起来,把科学管理、引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同提供优质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坚持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互约性原则,充分体现民主、体现法制,使合同成为村民自治的法制保障。

3、夯实优质服务基石,不断满足群众在少生优生、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

要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完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建设村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完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孕期保健、生殖健康保健、随访等服务的规范和服务体系。定期开展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通过服务来增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凝聚力。

4、建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要建立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理事会和监事会组织。对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行政、服务质量等进行民主评议,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规定的计划生育责任、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群众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以保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真正落到实处。要壮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发挥计划生育群众工作队伍的作用,创造新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局面。

5、抓好宣传教育,营造浓烈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氛围

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村、组干部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充分发动群众,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让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并通过建立固定宣传阵地、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等方式,营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浓烈氛围。

三、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实事求是,稳步推进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搞好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年全市80%以上的村要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力戒形式主义,抓好协调与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依法行政,依法自治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依法自治,是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式方法的自治。不能把村民自治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对立起来,更不能把村民自治错误地理解为可以不执行国家的生育政策,自主决定,随意生育。《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要体现群众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村级组织的权力和责任相一致。以《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在发动群众民主讨论,制定《章程》的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教育与引导,不能借口多数群众意见而使《章程》出现违法问题。

3、巩固提高,争先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