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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7 11:15:13

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

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篇(1)

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围绕“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市药品监管形势,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抓农村,捣窝点,促诚信,通过完善监管体制、强化药品认证、促进建立行业的诚信体系、全面整顿药品市场,大力推进药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市药品市场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科学、完善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巩固和发展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通过加强基层和基础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实现政务公开、创建药监文明行业、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加强药监系统信息化水平等工作,迅速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扎实,行动快捷,依法行政,清正廉洁,敢于动真碰硬的药品监督管理队伍。

(二)药品市场秩序继续保持领先水平。通过完善日常监管工作和持续不断的扪—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市场不断净化,为实现省局提出的“全省药品市场继续保持全国最好水平”的目标做出应有的成绩。加大药品市场整治的力度,花大力气杜绝无证生产和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使各种涉药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评价性抽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合格率不断提高,尤其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骨科内固定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格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三)全面实施GMP、GSP,加快推进GAP。依法按期完成对现有企业药品GMP、GSP认证工作,积极推进对中药材种植的GAP认证试点。通过认证,将药品的生产和经营及中药材种植牢牢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从源头上保证药品的质量。年内,80%的药品生产企业整体或部分通过GMP认证;所有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大中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大型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其他小型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也要按期完成GSP改造工作,递交GSP认证申请。对逾期达不到标准的药品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取消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提高药品生产和中药材种植的管理水平。

(四)推动药品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建立药品市场诚信、行业自律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和服务作用。年内基本建立可供社会查询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或单位的数据库;基本建立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数据库。从年起,由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信用档案,采集相关信息,在数据库中进行记录并公开相关情况,对管理相对人的信用进行评定分级,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增加不遵守信用企业的违信成本,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具体办法另行下达。

(五)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以下药品监督网,扫除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的空白点。将专业执法队伍和建立群众性药品监督网络结合起来,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路子,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药品放心工程,营造人人关注药品放心工程、支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的良好局面。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药品连锁经营企业转向农村开设连锁门店,鼓励并指导乡村的普通商业企业按照规定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大幅度增加农村药品供应网点。100%的乡镇要设立药店或连锁门店,行政村逐步达到方便农民群众购药。

(六)推进药品连锁配送工作进程。加大推动药品零售连锁化经营,力争到年将全市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数量增加到药品零售网点总数的50%左右,将零售连锁销售逐步提高到社会药品零售总额的70%左右。大力促进现代物流方式的运用,鼓励大型药品集团收购、兼并、组合我市的药品批发企业,将其改造成区域性基层药品配送中心,负责本地区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或其他形式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三、主要措施

(一)严厉打假治劣,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冒他厂生产的药品、假冒批准文号的药品、擅自配制的医院制剂、未经检验就销售的药品、检验不合格的药品、擅自添加药品活性成份及非药品冒充药品、过期失效药品、未注明效期的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兽用药冒充人用药品等行为。将“正源行动在农村”活动与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10月底前完成“正源行动在农村”专项监督检查。

2.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从无证单位或个人手中购进药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提供票据、挂靠经营、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其他医院配制的制剂、乡镇卫生院超代购范围销售药品以及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药品超出品种规定的范围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药品批发企业买卖、出租、出借或变相买卖、出租、出借证照,以及向非法经营者提供证照、票据、仓储服务,吸纳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企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吊销许可证的吊销许可证。

3.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无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凡是列入《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医疗器械,以及助听器、隐形眼睛、一次性使用输注泵、合成树脂牙、射频消融治疗仪、激光治疗设备、与防治非典相关的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对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加大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在库医疗器械质量的检查力度,清理所有不符合医疗器械规定的产品。重点检查:(1)产品是否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产品注册证是否在有效期内;(3)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标示的执行标准、产品适用范围是否与注册证批准内容一致;(4)年4月1日以后,生产、销售和购进无证医疗器械的行为,对无证的产品,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开展对中药饮片市场流通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重点检查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进货渠道,重点抽验不合格率较高的中药饮片,对来自安徽亳州等地集贸市场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实行重点监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假劣中药饮片,均依法严肃查处。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级医疗机构从中药材专业市场购进中药饮片的,一律按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处采购药品进行查处。

5.开展对计生药具、隐性眼镜市场整治工作。会同计生部门,在橡胶市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计生药具的市场整顿。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计生用品商店、性保健品商店、计划生育指导站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经营使用的计生用品是否合格,产品的包装与标志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禁止或其他不宜宣传的内容。继续开展隐性眼镜市场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6.开展对二类的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二类批发、零售企业对销售对象的合法资格审查情况;二类零售企业凭盖有医疗机构公章的医师处方并按规定剂量销售的情况;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二类购销记录、收支帐目、库存以及处方管理情况;违规经营使用二类的情况。对违规销售和使用二类的依法予以查处,至8月底完成二类的专项检查。

(二)严格准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

1.深化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项目。《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等7个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市行政审批中心受理,涉及收费的一律在“中心”缴费,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通透式集中审批:当前,要按照“科学、规范、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操作机制。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零售药店设置要针对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坚持GSP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修订设置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周期,提高效率,方便群众购药,促进药品零售业的健康发展。

2.继续推进药品GMP认证工作。着重做好对正在实施GMP改造,有望在年内申报并通过认证的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长江药业有限公司、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现场指导及市局初审工作。同时对8家已整体通过GMP认证或部分车间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做好跟踪回访检查。年底前,全市需通过认证的47个剂型有70%通过GMP认证。对已通过GMP认证的企业、车间跟踪回访率达到100%。

3.加快推进GSP认证工作。深入企业调查研究,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强化分类指导,突出对制度、职责、程序性文件的辅导和现场督导。年底前,完成15家左右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的GSP认证或认证申请,占全部应认证企业数的90%以上;9月前,完成50家以上单体药店的GSP认证申请,年底前完成150家单体药店的认证申请,完成数达到单体药店总数的30%以上。

4.清理整顿医疗机构制剂品种。根据省药监局《关于对全省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品种进行清理整顿和重新评价的通知》(药监安[]423号)安排,对全市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单位所配制的品种进行—次清理,对符合要求的品种,统一报送省药监局换发制剂批准文号。9—10月份,受理各单位申报资料,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10月底,对审核合格的材料,集中报送省局审批。

5.推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8月底前,成立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明确基层药监部门、管理相对人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的部门、人员和工作职责。完善激励考核制度,将报告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报告制度,定期向省监测中心报告有关报表;严肃通报制度,监测中心每半年向各县(市)药监局通报全市ADR监测报表报送数量,对隐瞒药品不良反应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重点是利用一切机会,不失时机的向各类管理相对人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政策、措施和要求,不断强化他们的报告意识;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社会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用药水平。

6.推动GAP试点基地建设。将射阳县洋马镇白种植GAP试点基地建设列入市局一项重点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加强与国家局、省局以及基地的信息沟通,按规范要求推动基地建设的开展。年内,试点基地建设通过省局立项初审,GAP认证依托企业射阳县洋马中药饮片厂省局批准立项,并按照GMP标准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制度。

1.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销售行为的监督。凡在监督中发观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企业,必须认真查明发生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措施,防止再发生类似的事件。监管部门要督促其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将依照相应法规从重处罚。

2.加大对药品质量的抽验监控力度。药品检验机构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支撑作用,依法开展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扩大药品抽验范围,增力,抽验品种数量,县以上药品产供用单位的抽验覆盖率达100%。基层医疗机构的抽验覆盖率不低于70%,全检率保持在90%以上,使药品质量始终处于严密的监控之中,力争在假劣药品出现的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就给予有力打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3.加强药品市场诚信建设。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年下半年要重点抓好“诚信药房”、“放心药店”创建活动。有重点地指导条件较好的二、三级医疗机构药房率先按照创建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年底,按实施方案的时间进度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现场检查评定,给合格药房授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一级医疗机构和个人门诊药房(柜)创建“诚信药房”的标准与实施方案。

把零售药店GSP认证作为“放心药店”创建的基础条件,在药品质量放心的前提下创造“价格放心”、“服务优良”、“咨询到位”的全优型的“放心药店”。年底,评选出50家以上符合“放心药店”六项标准的企业,给予授牌。年底前建立起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房的静态信息资料库及日常动态监管的记录档案;对药房、药店硬件条件差、软件管理薄弱的重点单位督促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促进药房、药店诚信建设的全面开展。

4.加强农村药品经营网点建设。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在农村偏远地区或行政村设置乙类非处方药的经营企业;支持零售连锁企业把门店设置到农村乡镇,使农村的所有中心镇、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都有零售药店合理分布;争取年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数和门店数由现在的4家和103个发展到8家和300个以上,门店数占全部零售药店的50%以上;再经过一到二年的努力,将连锁门店的数量提高到60%以上,销售额占到零售总额的70%左右。

5.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继续保持我市药品分类工作好的态势。认真总结推二市在辖区范围内100%实现分类管理的成功做法;10月份在东台或大丰召开全市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现场会,指导全市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在店堂店貌和内部管理上有新的提高。年底,城市药店100%实施分类管理,所有新设置药店100%符合分类管理的要求,乡镇药店80%以上实施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总体通过验收的市(县),其执业药师(药师)配置率100%;药师出勤考核率100%;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陈列符合率100%;三针销售的处方率100%;抗生素、激素类(不含外用)处方药的销售登记率100%,三针、抗生素、激素类处方药的购销符合率100%;店堂布置的标识、近效期标志、导购标志、警示语、忠告语符合率100%。通过努力,力争使我市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走在前列。

6.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举报投诉网络,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在加强药品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的同时,努力提高稽查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法律水平,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药品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的规定,配齐药品监督执法装备,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各地药监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入当地公安部门110联动机构,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高素质的药品监管专业执法队伍,采取更加有效的手段,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7.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处方药、试产阶段医疗器械、改善和治疗障碍的医疗器械不得在大众媒体刊播广告的规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媒体刊播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检查力度,加大对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查处力度,对发现违规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要及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对参与刊播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通过举办法规学习班、记录和公开企业信用档案以及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等办法,促其规范广告行为。配合工商部门对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增高仪、减肥仪、点穴治疗仪及部分日常生活用品作为医疗器械广告宣传的,坚决予以取缔和查处。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学习和传达贯彻国务院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家局等部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省药监局《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联系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行动计划,动员全系统积极投入到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行动中去。

(二)集中实施和督查指导阶段。时间为到年年底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和各自的行动计划,抽调和组织人力,迅速采取行动开展药品放心工程。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情况、进度和质量进行公开和非公开的检查、督查和指导,并且了解社会公众对当地药品放心工程的评价,对进度落后,实施不力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中旬。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照工作目标进行自我检查验收,并由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情况于12月5日前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巩固提高阶段。时间为年。在总结今年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制定年度的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使药品放心工程在市长期开展下去。

五、几点要求

(一)落实药品放心工程责任制。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工作班子。药监部门要主动靠前,发挥骨干和突击队作用,认真安排好年内的具体行动计划,工作要想细做细,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不留死角。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加强与当地工商、公安、卫生以及整规办等有关部门的协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对于跨地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要及时向政府和上级药监机构汇报,做好地区和部门之间的联动,该移送司法部门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违法乱纪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的实施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落实,要将工程的实施和“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年底,市局将对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篇(2)

1市场营销战略的概念和分类

1 1市场营销战略的概念

市场营销战略是企业成长、发展的总设计和总规划,由相互联系的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目标市场的选择和营销目标的确定;第二部分是达成目标的营销策略的制订。市场营销战略不是一种目标,而是一种具有一致性的市场营销方向,一旦建立,不可轻易改变,且应贯穿于企业一切市场营销活动中。

市场营销战略的目的在于动员企业资源在营销战术上先声夺人,并把企业的全部资源纳入统一的战略轨道,这有助于企业营销战术的效能在不受既定目标约束的情况下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

1 2市场营销战略的分类

市场营销战略可分为4类。第一类为侧翼战略,指企业采取的避开行业领导者的领先市场,从侧翼发动“奇袭战”,占领市场空隙的策略;第二类为游击战略,指规模较小的企业采取的在市场上选择一块足以防御,而其他企业难以进攻或不愿进攻的市场部分的策略;第三类为防御战略,指行业领导者为捍卫自己的市场领先地位,采取的不断完善自我和阻止其他企业进攻,以保持其市场占有率的策略;第四类为进攻战略,指规模较大的企业通过分析行业领导者的力量状况,采取的选择行业领导者力量薄弱之处或在一条较短的战线上发动进攻的策略。

2市场营销战略的制订和实施

2 1市场营销战略的制订

2 1 1选定市场营销目标:企业根据自身的能力,结合对营销环境的分析,去发现能充分发挥企业优势的有利机会。营销环境包括微观和宏观两部分,微观环境参与者包括企业本身、供应商、顾客、竞争者和公众,宏观环境包括人口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技术因素、政治法律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企业通过对营销环境的分析、评价,拟定对策,选定营销目标。

2 1 2确定市场营销战术:战术即为创意,是一种竞争性的心理上的进攻角度[2]。选择的营销战术必须在整个市场竞争中具有某种独到之处或优势,还必须针对消费者的心理攻击点,即在消费者心目中保持一种能使企业的市场营销计划得以有效实施的进攻位置。

2 1 3制订市场营销战略:将具有竞争优势的营销战术转化为营销战略,努力使营销战术与企业组织机构融为一体,成为企业的主要营销战略观念,并保证这种活动的持续性。此外,制订战略的重点在于改变企业内部因素,而不是企图改变企业外部环境。

制订战略时应遵循一致性原则和单一性原则,即在营销战术转化为营销战略过程中,必须保证有一个一致性的市场营销方针,并从对手最薄弱的地方着手,集中精力于一个单一有力的销售行动,并淘汰难以施行和效果不佳的营销战略。

2 2市场营销战略的实施

企业的营销战略一旦确定,就应该着手制订营销计划,选择行之有效的方法实施。但市场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应分析潜伏于人们头脑中的想法和观念,并积极而巧妙地加以利用,对营销战略进行适当的调整。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规模化管理组织形式的零售企业[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规模、实力,采取相应的市场营销战略。

3 1侧翼战略的应用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医院药房。长期以来,人们形成了“到医院就医,在医院药房取药”的思维模式,而不习惯到零售药店进行处方外配,只有在患小病时优先选择直接到零售药店购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作为具有先进经营模式的零售药店,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侧翼战略,吸引医院药房的潜在消费者到连锁药店购药,以提高药品终端市场的份额。

3 1 1低价侧翼战略:我国医院药房的药品一般采用最高零售价,这是由医院进药数量有限和行业垄断地位决定的。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具有规模化经营的特点,能以较低价批量进购药品,在保证盈利的前提下,可运用成本导向法和需求导向法,制定出低于医院药房的药品销售价格。

3 1 2老顾客档案侧翼战略:据了解,我国一些小型药品批发站点也为人们提供小批量批发药品服务。由于医院药房有凭处方取药的限制,而处方的药量一般仅为几天,故一些患慢性病或治疗周期长的患者出于经济考虑,趋向于到批发站点购买所需药品。但我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未经批准,药品批发企业不得从事药品零售业务;药品零售单位不得从事药品批发业务。显然,这些药品批发站点的行为不合法,迟早会被取缔。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建立老顾客档案业务,对连续购买同种药品的老顾客给予价格优惠,并制订优惠数量级别和价格标准。

3 1 3多元化经营侧翼战略:医院药房只供应药品和部分保健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则可以不受限制,经营药品以外的物品,如食品、健康护理用品、美容化妆品、休闲娱乐用品、家庭日用小商品等,而且还可以开展其他业务,如深圳海王星辰连锁药店就开办了兼营彩扩业务的药店。开展多元化经营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求,还可以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3 2游击战略的应用

我国医院药房具有固定的消费群体,而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则具有资金的优势,因此,中、小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采用游击战略,避开激烈的竞争,开拓自己的市场空间。

3 2 1地域游击战略:我国医院一般都设在城镇,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连锁门店也大多集中在城市繁华地段,而乡村尤其是边远山区几乎没有医院,有的只有卫生站,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也很少涉足。中、小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于资金有限,可以避开经营费用较高的城镇地区,发挥自身小巧灵活的经营优势,在农村开设连锁药店。例如,2000年9月成立的民营企业广东柏康连锁药店就将农村作为根据地,所开设的40多个门店全部深入村一级农村腹地,取得了可喜的销售业绩[5]。

3 2 2建立同盟军战略:中、小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相互结成地区游击同盟军,进行优势互补。通过联合招标采购,降低药品购进价格,制定统一的药品零售价;通过配送中心药品资源共享,保证药品经营种类的齐全。如此一来,即可提高中、小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

3 3防御战略的应用

规模大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想保持领先地位,必须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运用先进技术完善经营管理,并采取有效的手段阻止其他竞争者威胁性的进攻。

3 3 1一体化发展防御战略: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采取后向一体化战略。“后向”指企业的药品供应系统:“后向一体化”指兼并药品批发企业,使其成为自己的配送中心,缩短药品分销渠道,有效控制药品的购销成本。尤其是实施跨地区经营的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跨地区兼并市、县级药品批发企业,将其改组为其区域性药品配送中心。

企业也可以采取前向一体化战略。“前向”指企业的药品销售系统:“前向一体化”指以收购兼并、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的方式,将规模小的独立药店纳入自己的连锁体系,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包括药品配送、人员培训、财务控制,以提高企业连锁规模,实现品牌无形资产的迅速扩张。

企业还可以采取水平一体化战略。“水平”指同类型企业:“水平一体化”指以控股、合作的方式与其他具有特殊优势的药品连锁企业合并,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经营利润。如以经营西药为主的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与具有经营中药或保健品优势的连锁企业联手,提高市场竞争力。

3 3 2物流信息化管理防御战略:物流是指商品实物的流通,包括运输、装卸、储存、保管、配送等活动,反映商品时间和空间位置的变换,是企业扩大销售、降低成本、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来说,适时适量的药品储存,可以为企业创造批量采购的条件;及时准确的药品配送,可以为企业维持正常的经营秩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对物流进行信息化管理。可以采用药品条形码微机管理,对药品的进购、配送、销售进行微机控制,将分店销售药品的数据自动转为供货信息,由配送中心根据分店供货信息制订配送方案,再由总部根据配送中心的药品储存情况拟订药品进购计划。物流信息化管理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资金利用水平。

3 3 3品牌防御战略: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利用规模经营优势和已有的企业声誉,将所销售的药品赋予自己特有的品牌,在药品包装上贴附具有企业标志的防伪标识,并对消费者承诺所销售药品的质量。企业员工还应佩带印有企业标志和技术职称的胸卡上岗。品牌防御战略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广告宣传,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巩固企业的领先地位,还能够有效地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忠实度。

3 3 4宣传广告防御战略:医院药房附属于医院,很难单独进行广告宣传,而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开展各种企业形象的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进而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可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如开展各种名义的募捐、下乡送药等公益活动,并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在广播、报纸上对活动进行宣传,企业可选择电视、电台、报刊、路牌、霓虹灯、灯箱、橱窗、公交车身等各种媒体相互协调宣传企业形象。通过广告宣传,可有效巩固企业的行业领先优势,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

3 4进攻战略的应用

3 4 1单一战线进攻战略:一些经营品种具有特色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在特定领域占据领地。以经营传统中药为主的老字号药店,可利用在民族药业中的优势,集中精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如北京同仁堂、杭州胡庆余堂和李宝赢堂在杭州商场设立中药材专柜,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吉林大药房在开拓国际市场上跨出历史性的第一步,与美国世界博爱药业集团协商签订了在美国开设吉林大药房连锁店的合同,计划在美国加州开设两个连锁店,主要经营吉林长白山名贵中药材和符合美国FDA标准的中国药品、保健品。

3 4 2薄弱环节进攻策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利用商业经营特点,发挥可提供多种特色服务的优势,开展医院药房不便开展的服务业务。第一,采取多种售药方式,最大限度方便消费者,开展预订药品、电话购药、免费送药上门的速递服务和邮递药品业务;第二,设立咨询服务台,由执业药师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另外,执业药师还应在门店内巡视,主动为消费者购药进行指导;第三,设立咨询服务电话,定期与消费者进行交流,询问用药效果,收集不良反应资料,纠正不良用药习惯,以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第四,定期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活动,分期介绍各种常见病的用药知识,并印发宣传手册;第五,设立医药书刊阅览区,设置饮水机和按摩器等设施;第六,实行缺货登记制度,邀请消费者任监督员,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第七,购置一些设备,如中药电子调配柜和中药煎药机,为消费者快速准确调配中药,并免费煎药,以保证销售药品的质量,还可设立灯检箱,对针剂药品实行出店前全检,确保针剂质量。

4小结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制订自己的市场营销战略过程中,要认真全面地分析企业自身和外部环境的状况,选择可行有效的营销战略。营销战略在具体实施时,应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适当的调整。市场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想取得成功,争取更大的中国药品终端市场的份额,必须拥有正确的市场营销战略。

参考文献: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S] 国药监市[2001]432号 2001

[2]罗锐韧主编 哈佛管理全集[M] 第2版 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8:948~977

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篇(3)

1市场营销战略的概念和分类

11市场营销战略的概念

市场营销战略是企业成长、发展的总设计和总规划,由相互联系的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目标市场的选择和营销目标的确定;第二部分是达成目标的营销策略的制订。市场营销战略不是一种目标,而是一种具有一致性的市场营销方向,一旦建立,不可轻易改变,且应贯穿于企业一切市场营销活动中。

市场营销战略的目的在于动员企业资源在营销战术上先声夺人,并把企业的全部资源纳入统一的战略轨道,这有助于企业营销战术的效能在不受既定目标约束的情况下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

12市场营销战略的分类

市场营销战略可分为4类。第一类为侧翼战略,指企业采取的避开行业领导者的领先市场,从侧翼发动“奇袭战”,占领市场空隙的策略;第二类为游击战略,指规模较小的企业采取的在市场上选择一块足以防御,而其他企业难以进攻或不愿进攻的市场部分的策略;第三类为防御战略,指行业领导者为捍卫自己的市场领先地位,采取的不断完善自我和阻止其他企业进攻,以保持其市场占有率的策略;第四类为进攻战略,指规模较大的企业通过分析行业领导者的力量状况,采取的选择行业领导者力量薄弱之处或在一条较短的战线上发动进攻的策略。

2市场营销战略的制订和实施

21市场营销战略的制订

211选定市场营销目标:企业根据自身的能力,结合对营销环境的分析,去发现能充分发挥企业优势的有利机会。营销环境包括微观和宏观两部分,微观环境参与者包括企业本身、供应商、顾客、竞争者和公众,宏观环境包括人口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技术因素、政治法律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企业通过对营销环境的分析、评价,拟定对策,选定营销目标。

212确定市场营销战术:战术即为创意,是一种竞争性的心理上的进攻角度[2]。选择的营销战术必须在整个市场竞争中具有某种独到之处或优势,还必须针对消费者的心理攻击点,即在消费者心目中保持一种能使企业的市场营销计划得以有效实施的进攻位置。

213制订市场营销战略:将具有竞争优势的营销战术转化为营销战略,努力使营销战术与企业组织机构融为一体,成为企业的主要营销战略观念,并保证这种活动的持续性。此外,制订战略的重点在于改变企业内部因素,而不是企图改变企业外部环境。

制订战略时应遵循一致性原则和单一性原则,即在营销战术转化为营销战略过程中,必须保证有一个一致性的市场营销方针,并从对手最薄弱的地方着手,集中精力于一个单一有力的销售行动,并淘汰难以施行和效果不佳的营销战略。

22市场营销战略的实施

企业的营销战略一旦确定,就应该着手制订营销计划,选择行之有效的方法实施。但市场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应分析潜伏于人们头脑中的想法和观念,并积极而巧妙地加以利用,对营销战略进行适当的调整。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规模化管理组织形式的零售企业[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规模、实力,采取相应的市场营销战略。

31侧翼战略的应用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医院药房。长期以来,人们形成了“到医院就医,在医院药房取药”的思维模式,而不习惯到零售药店进行处方外配,只有在患小病时优先选择直接到零售药店购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作为具有先进经营模式的零售药店,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侧翼战略,吸引医院药房的潜在消费者到连锁药店购药,以提高药品终端市场的份额。

311低价侧翼战略:我国医院药房的药品一般采用最高零售价,这是由医院进药数量有限和行业垄断地位决定的。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具有规模化经营的特点,能以较低价批量进购药品,在保证盈利的前提下,可运用成本导向法和需求导向法,制定出低于医院药房的药品销售价格。

312老顾客档案侧翼战略:据了解,我国一些小型药品批发站点也为人们提供小批量批发药品服务。由于医院药房有凭处方取药的限制,而处方的药量一般仅为几天,故一些患慢性病或治疗周期长的患者出于经济考虑,趋向于到批发站点购买所需药品。但我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未经批准,药品批发企业不得从事药品零售业务;药品零售单位不得从事药品批发业务。显然,这些药品批发站点的行为不合法,迟早会被取缔。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建立老顾客档案业务,对连续购买同种药品的老顾客给予价格优惠,并制订优惠数量级别和价格标准。

313多元化经营侧翼战略:医院药房只供应药品和部分保健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则可以不受限制,经营药品以外的物品,如食品、健康护理用品、美容化妆品、休闲娱乐用品、家庭日用小商品等,而且还可以开展其他业务,如深圳海王星辰连锁药店就开办了兼营彩扩业务的药店。开展多元化经营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求,还可以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我国医院药房具有固定的消费群体,而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则具有资金的优势,因此,中、小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采用游击战略,避开激烈的竞争,开拓自己的市场空间。

321地域游击战略:我国医院一般都设在城镇,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连锁门店也大多集中在城市繁华地段,而乡村尤其是边远山区几乎没有医院,有的只有卫生站,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也很少涉足。中、小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于资金有限,可以避开经营费用较高的城镇地区,发挥自身小巧灵活的经营优势,在农村开设连锁药店。例如,2000年9月成立的民营企业广东柏康连锁药店就将农村作为根据地,所开设的40多个门店全部深入村一级农村腹地,取得了可喜的销售业绩[6]。

322建立同盟军战略:中、小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相互结成地区游击同盟军,进行优势互补。通过联合招标采购,降低药品购进价格,制定统一的药品零售价;通过配送中心药品资源共享,保证药品经营种类的齐全。如此一来,即可提高中、小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

33防御战略的应用

规模大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想保持领先地位,必须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运用先进技术完善经营管理,并采取有效的手段阻止其他竞争者威胁性的进攻。

331一体化发展防御战略: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采取后向一体化战略。“后向”指企业的药品供应系统:“后向一体化”指兼并药品批发企业,使其成为自己的配送中心,缩短药品分销渠道,有效控制药品的购销成本。尤其是实施跨地区经营的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跨地区兼并市、县级药品批发企业,将其改组为其区域性药品配送中心。

企业也可以采取前向一体化战略。“前向”指企业的药品销售系统:“前向一体化”指以收购兼并、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的方式,将规模小的独立药店纳入自己的连锁体系,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包括药品配送、人员培训、财务控制,以提高企业连锁规模,实现品牌无形资产的迅速扩张。

企业还可以采取水平一体化战略。“水平”指同类型企业:“水平一体化”指以控股、合作的方式与其他具有特殊优势的药品连锁企业合并,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经营利润。如以经营西药为主的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与具有经营中药或保健品优势的连锁企业联手,提高市场竞争力。

332物流信息化管理防御战略:物流是指商品实物的流通,包括运输、装卸、储存、保管、配送等活动,反映商品时间和空间位置的变换,是企业扩大销售、降低成本、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来说,适时适量的药品储存,可以为企业创造批量采购的条件;及时准确的药品配送,可以为企业维持正常的经营秩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对物流进行信息化管理。可以采用药品条形码微机管理,对药品的进购、配送、销售进行微机控制,将分店销售药品的数据自动转为供货信息,由配送中心根据分店供货信息制订配送方案,再由总部根据配送中心的药品储存情况拟订药品进购计划。物流信息化管理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资金利用水平。

333品牌防御战略: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利用规模经营优势和已有的企业声誉,将所销售的药品赋予自己特有的品牌,在药品包装上贴附具有企业标志的防伪标识,并对消费者承诺所销售药品的质量。企业员工还应佩带印有企业标志和技术职称的胸卡上岗。品牌防御战略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广告宣传,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巩固企业的领先地位,还能够有效地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忠实度。

334宣传广告防御战略:医院药房附属于医院,很难单独进行广告宣传,而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开展各种企业形象的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进而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可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如开展各种名义的募捐、下乡送药等公益活动,并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在广播、报纸上对活动进行宣传,企业可选择电视、电台、报刊、路牌、霓虹灯、灯箱、橱窗、公交车身等各种媒体相互协调宣传企业形象。通过广告宣传,可有效巩固企业的行业领先优势,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

34进攻战略的应用

341单一战线进攻战略:一些经营品种具有特色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在特定领域占据领地。以经营传统中药为主的老字号药店,可利用在民族药业中的优势,集中精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如北京同仁堂、杭州胡庆余堂和李宝赢堂在杭州商场设立中药材专柜,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吉林大药房在开拓国际市场上跨出历史性的第一步,与美国世界博爱药业集团协商签订了在美国开设吉林大药房连锁店的合同,计划在美国加州开设两个连锁店,主要经营吉林长白山名贵中药材和符合美国FDA标准的中国药品、保健品。

342薄弱环节进攻策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利用商业经营特点,发挥可提供多种特色服务的优势,开展医院药房不便开展的服务业务。第一,采取多种售药方式,最大限度方便消费者,开展预订药品、电话购药、免费送药上门的速递服务和邮递药品业务;第二,设立咨询服务台,由执业药师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另外,执业药师还应在门店内巡视,主动为消费者购药进行指导;第三,设立咨询服务电话,定期与消费者进行交流,询问用药效果,收集不良反应资料,纠正不良用药习惯,以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第四,定期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活动,分期介绍各种常见病的用药知识,并印发宣传手册;第五,设立医药书刊阅览区,设置饮水机和按摩器等设施;第六,实行缺货登记制度,邀请消费者任监督员,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第七,购置一些设备,如中药电子调配柜和中药煎药机,为消费者快速准确调配中药,并免费煎药,以保证销售药品的质量,还可设立灯检箱,对针剂药品实行出店前全检,确保针剂质量。

4小结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制订自己的市场营销战略过程中,要认真全面地分析企业自身和外部环境的状况,选择可行有效的营销战略。营销战略在具体实施时,应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适当的调整。市场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想取得成功,争取更大的中国药品终端市场的份额,必须拥有正确的市场营销战略。

参考文献: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S]国药监市[2001]432号2001

[2]罗锐韧主编哈佛管理全集[M]第2版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8:948~977

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篇(4)

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纯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通过学习教育,始终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及省市局保持高度一致,切实使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参加局党组中心组组织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同志的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两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除参与集体学习外,也能抽空进行自学,做好学习笔记。通过学习,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提高业务素质,加大药品监督管理力度,是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人坚持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品和管理条例》、《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和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二、依法行政,服务发展,净化淮安、宿迁两市医药市场秩序

1、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组织人员进社区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开展纪念《药品管理法》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受数百名群众咨询。执法培训工作。四月份宿迁市举办全系统工作人员法制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省局政策法规处领导来宿进行辅导讲课,对全系统人员作了一次集中培训。以学习省条例为抓手,加强执法业务学习。全局机关人员集中学习《药品监督管理条例》。

2、严格纪律,依法许可,优质服务

为确保行政许可的阳光操作,派专人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专门受理市区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筹建申请,对申报资料严格审查。行政审批时限也缩短较多,审批筹建由原来30个工作日减少到15个工作日,取得了满意的社会效果,宿迁市全年共新开办1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严格企业变更许可事项。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市局为63家药品经营企业办理许可事项的变更受理、审核、现场验收工作,对市区申办零售药店实行网上审批,所有上报材料实行通过扫描成图片、电子文字材料等,经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发送到市场处,提高审批速度、效率,便于加强监管。

3、扎实推进药品“两网建设”

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既是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和用药合法权益的“民心工程”。农村药品监督网更加健全。对宿迁市药品监管信息员队伍进行了充实调整,结合农村食品监督三网情况,将药品监督网有效地与食品监督网进行整合,更好地发挥综合效能。全市药品协管员达到450人,药品监管信息员达到1620人,监管信息网复盖全市每个行政村。农村药品供应网首先扩大配送范围,引导和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在配送方面的优势,其次是引导投资者在农村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我们虽然提高城市开办零售药店标准,但没有提高在农村开办药店的标准,同时申报材料优先审查,审批时限尽量压缩。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得到加强。宿迁市局和市卫生局联合下发“规范药房”和“合格药房”验收标准,以此推动该工作全面开展,他们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意识,按照“规范药房”和“合格药房”验收标准投入资金进行药房和药库改造,建立健全药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使药品质量管理上了一个台阶。已有104个乡镇卫生院药房达到“规范药房”标准,800个村级医疗机构达到“合格药房”标准。创建活动面分别达到93.1%和70.5%。

认真开展创建“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宿迁市泗阳县率先通过省局检查组的现场验收。在此基础上,我们通过宿迁市人民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监查督办,市政府还在泗阳县召开创建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工作现场会,各县区分管县区长、药监局长、卫生局长参加了会议,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沭阳、泗洪、宿豫三县顺利通过省局组织的现场验收。

4、整顿和规范兴奋剂类药品市场秩序

抓好文件的学习。组织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经营企业有关人员学习《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局、省局《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中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家、省、市局有关于加强兴奋剂类药品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各企业对照文件进行自查自纠,并填报自查表。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立即予以整改。全面开展大检查。在完成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市场监管人员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及连锁门店,进行了检查,检查面达100%。为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九个方面结合,一是与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二是与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相结合;三是与GSP认证后跟踪检查相结合;四是与继续开展的“全省万店无假药”相结合;五是与治理商业贿赂相结合;六是与变更经营许可证事项现场检查相结合;七是与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相结合;八是与终止妊娠药品监管相结合。九是与加强狂犬疫苗监管相结合。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药品质量管理的意识,进一步促进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5、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实施计算机远程监管。2月份我们组织各县区局分管领导或综监科长赴盐城的大丰县、南通的通州市等地进行参观学习,通过他们的介绍,实地观看计算机远程监管操作,深入零售药店了解具体情况,使我们对实施计算机远程监管系统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为实施计算机远程监管打好基础。好中选优定软件。我们和盐城索普软件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全市大约有900个经营企业实现数据实时上报。

二是着力遏制药品违法广告。药品违法广告给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监控药品、保健品广告是药品市场监管的重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年共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药品违法广告19起。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在提请工商行政部门查处的同时,收集有关证据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求在全省辖区内暂停该药品的销售。全年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报6个违法广告的药品,得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并通知暂停销售,及时告知有关药店暂停销售,待在相关媒体上更正后,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方可恢复销售。该项措施收到较好的效果,市区媒体药品违法广告大幅度减少。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年来,结合主题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法,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全省药监系统工作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中纪委八条严格禁止性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试行)》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和自我防范的意识,并对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是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加强对分管范围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二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无任何“跑官要官”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和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三是无任何收受干股、违规投资证券和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规定情况;四是没有以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五是严格执行不准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规定。在日常公务活动中,注重把握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既无收受任何管理相对人钱物现象,也无接收基层单位礼品礼金和贵重物品等问题;六是无任何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七是无任何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等情况;八是无任何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以及利用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参军等名义大操大办等情况;九是严格执行配偶、子女从业规定。十是无任何参加、为提供条件或者为活动提供保护等行为,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的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等情况;十一无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饮酒、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情况;十二无利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等情况;十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等规定,注重严格要求自己,平时遇有双休日到局里加班或外出办事,没有麻烦司机,步行或骑车而未用公车;十四严格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无任何应登记、应报告而未登记、未报告等情况;十五严格执行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规定,平时注重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遇有不正常现象,及时批评和纠正,不纵容、不护短;十六严格执行国家局“八条禁令”、省局“十一个不准”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各项规定,无任何不廉洁行为。

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篇(5)

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作为分管领导,除严格按照教育活动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县局教育活动的基础上,重视自身学习和思想的提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达到了党员受教育,单位增活力,工作上台阶的功效,受到了县委学教办的充分肯定。

二、加强农村“两网”建设,提高网络运行质量

今年我县“两网”建设在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参与、完善供应、齐抓共管”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完善和整顿,有了新的提高。一是由原乡镇零售企业或卫生院代购药品向村诊所配送,改为__公司__个配送服务站直配。二是实行微机化管理,方便购销,节省时间费用。三是网上监控,提高了监督效率。四是将“两网”建设列入县乡两级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同各乡镇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五是建立县乡考核奖励制度,县局制定了考核办法,年终进行考核,对全县从药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和法律业务培训。对乡村协管员、信息员普遍进行一次业务和法规培训。采取以上措施确保了“两网”运行质量,受到市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南召成功召开现场会议。为我市“两网”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成绩突出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能够深入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搞好调查、现场帮助,通过“典型引路、部门配合、分类指导、创新机制”的模式,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今年全县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药房和农村__的诊所达到了规范化要求,并配合市局成功地召开了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座谈会议,推动了全市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开展“纠违规,促规范”专项治理工作

针对药品经营流通环节存在的问题,依照市局的要求,制定实施了__县“纠违规,促规范”整改工作方案,开展了以治理零售企业连而不锁、超范围经营、药品配送单位非法经营药品为重点的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基本得到治理和纠正。

五、加强县以下企业GSP认证工作和GSP认证后跟踪检查

通过共同努力,我县县以下__家零售药品经营企业和__公司已认证的企业及分支机构通过了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在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分类管理工作,通过培训和现场指导,企业药品分类管理意识和水平及处方药销售管理都有了较高层次的推进。

六、强化医疗器械和药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

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完成换证和建档及日常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大型医疗器械做到进货资质验收、储存保养、使用维修、质量跟踪等监控管理工作。对品、和药品(械)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全年查处品违法案件_起,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___多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__例,全部超额完成市局下的___例和__例指标。各项专项检查达到了市局的要求。带队依法查处了__、__等药品零售企业非法经营疫苗的大案,市局依据提供的线索成功破获了一制售假疫苗大案。

七、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努力建设文明服务型机关

结合先进性教育,把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列入日常考核内容,完善了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重视日常教育,加强机关财务行政管理和政务公开以及依法行政工作,机关纪律和面貌明显转变。__年度通过了市级文明单位的验收。

八、完成县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

县局今年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主持成立了南召食品药品行业协会,架起了企业单位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沟通的又一个桥梁。执业药师和机关公务人员培训圆满完成市局计划。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和社会治安管理达到县委、县政府目标要求。

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篇(6)

一、加强校园及周边药品安全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一)加强生物制品管理。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严禁从未取得生物制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购进生物制品,严禁将生物制品销售给无生物制品经营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温度储存、运输生物制品,保证冷链完整;加强购进渠道、购进票据、储存条件等方面的检查,保证药品质量。

(二)加强注射制剂管理。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销售注射剂,保留医生开具的原处方,确保药品购销渠道合法、存储养护到位、购销记录完整、经营行为规范、药品质量可靠。

(三)加强特殊药品管理。根据《品和管理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管理。一是经营品、第一类的批发企业,要严格按照电子监管的要求强化监管;二是经营第二类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批发企业,必须严格审查供货方资质,从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并建立供货商档案,销售对象仅限医疗单位、取得相应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或持特殊药品购用批件的单位,不得对个人销售。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特殊管理药品安全,加强专用库房管理,缩短运输时间及距离,严禁在专用库房外存储特殊管理药品;三是药品零售企业必须经批准方可经营第二类,必须从有经营资质单位购进第二类并设有专柜储存,按照《品和经营管理办法》,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并经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复核后,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处方保管两年,要建立第二类的专帐及购进、验收、养护、销售等各项记录,做到账、物、票、批号相符,记录清楚并可追踪。

(四)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管理。药品经营企业要强化含兴奋剂药品管理,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其他禁用物质的处方药,一律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凭处方销售药品;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五)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根据《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要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应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一是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二是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未依法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服务资格的机构及个人;三是药品零售企业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四是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制定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和使用记录,药品购进和使用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六)加强药品储存环节的管理。强化对冷藏和温湿度设施设备的配备、运转及记录情况的监管,严格规范药品的储存条件,常温库温度要保持在0-30℃,阴凉库温度保持在0-20℃,冷库温度保持在2-10℃,确保药品按照温、湿度要求专库、分类存放。不具备温湿度控制条件的,必须增加必要的设备,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务求地区无盲点,企业无缺失,品种无遗漏,确保校园及周边药品安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到位;二是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货、帐、票是否相符;三是检查处方药是否按规定销售、使用,特别是含兴奋剂药品的销售使用是否规范;四是检查药品储存是否符合条件,温湿度调控、监测等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特别要加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高风险药品温湿度控制的监督检查;五是检查药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查看药品包装有无破损,过期药品是否按规定销毁;六是检查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七是进一步加强高风险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处理,对属于不规范、能整改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三、工作要求

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篇(7)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区域概况。全地区总人口6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4.38万人。所辖六县一市54个乡镇;506个行政村,10个团场;92个连队。

(二)监督网建设完成情况。全地区所有乡镇团场均完成药品监督网的建设,实现监督网络覆盖率为100%。行政村完成监督网络覆盖率为100%。

(三)供应网建设完成情况。全区有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经营企业210家;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605个,其中地区级6个,县级22个,乡(镇)卫生院48个,牧业中心医院4个,农牧团场卫生院11个,企事业单位医务室41个,个体诊所102个,村级卫生室368个,私立医院3个。供应网建设主要构成: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当地批发企业下设零售药店、药品连锁药店、个体零售药店。目前所有乡(镇)团场均实行药品零售、批发配送进县到乡的运行机制,药品供应网络已覆盖全地区100%的乡镇和96%的行政村。

随着全地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的不断延伸和完善,农村药品购销渠道逐步走向规范化,农村药品流通秩序混乱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越来越多的农民用药得到了安全、便捷、经济的实惠,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一)政府高位推动。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各县局将当前深化**地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果的重要性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做了汇报并赢得了重视,全地区六县一市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宏观指导和协调等工作,高位推动了“两网”建设的发展;各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并有专(兼)职人员作为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管理。各级党政还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确定考核目标,制定考核细则,在“三干”会上与乡(镇)政府“一把手”签订责任状并强化检查考核;党委、政府主管领导经常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安排布置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专门时间听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督促与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邮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政策研究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和宣传工作制度,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共同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断深入开展,形成了“党委政府组织推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药监部门具体实施”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此外,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借鉴兄弟局的先进经验,及时修订了包干包区负责、信息报送、巡查、快速反应、奖惩,对下一级工作的绩效考评等制度。

三、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突出以执法队伍为主体,“两员”为重要补充力量的网格化局面

一是突出行政监督网。依靠卫生、劳动保障、物价等政府部门的职能,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作用。二是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监督网。依托医疗卫生资源“组建”了一支乡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队伍,强化了技术层面上的监督。三是突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主体监督网。在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主体。地区局党组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农村“两网”建设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中,“一把手”负总责,把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分片包干,紧盯购销渠道、紧盯流通环节、紧盯使用终端,使药品市场任何行为都在行政监督网络的视野之内。四是突出社会监督网。依托计生网络资源“组建”了一支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全地区共聘请计生专干和计生宣传员作为药品协管员和药品信息员,迅速将监管触角延伸到农村药品市场的最前沿。目前,全地区共聘请药品协管员574名,药品义务信息员732名;同时,依托社会资源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组建”了一支社会监督队伍,强化多方位的监管。目前,已经达到了每个乡镇聘任1-2名协管员,覆盖率100%;每个行政村聘用一名信息员覆盖率100%。五是建章立制,重在落实。利用乡级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每月例会的机会,定期派出经验丰富的培训老师对乡村级的涉药人员及“两员”进行以药学知识、不良反应知识和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的培训。印发了“两员”工作手册,让“两员”明确其工作职责,明确任务要求,畅通联系方式;利用“新农合管理办公室”队伍为我所用,发挥其在农村牧区一线工作优势,加强联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反馈农村药品市场状况,力争使药品监管无盲区,无盲点;制定考核办法对“两员”的聘任、解聘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实行奖优汰劣;同时,县市级“两网”建设投入经费得到了保证。目前,已经取缔了无证非法行医售药行为监管网络信息管理使药监执法人员迅速掌握了市场动态,保证监管及时到位。

农村药品监管网络的建设和运行,使药监各项工作真正实现“终端管理”,有效解决了农村药品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各地药品义务协管员、信息员配合地县药监部门整顿规范农村药械市场,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点”。他们积极提供线索,追根溯源,有力地遏制了假劣药械流向农村的趋势,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农民用药安全得到了保证。

四、在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上突出建立规范化的药品供应主渠道

对县以上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实行全地区集中招标,引导并相对集中信誉好、实力强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药品。对乡镇卫生院,由县“新农合”办公室牵头,采取企业招标、品种跟标的办法,确定2~3家经营企业直接配送;对村卫生室,全部由乡镇卫生院代购,统一配送,实行严格的管理;并100%建立了配送企业资质档案。

——加强对中标后企业和药品的跟踪管理,逐步将规模小、信誉差、药品质量难保证的企业退出市场,实现配送网络的区域全覆盖,形成主体清晰、相对稳定、满足需求、诚实可信的药品供应网络。配送企业依据“新农合”目录,配送及时。配送品种达到95%以上,实现定点生产基本用药进入农村。

——药品供应网络覆盖全地区100%的乡镇和95.8%的行政村。通过参与招投标、向政府提供有数据、可靠的调研等形式协助政府加强药品价格调控,确保农牧民用药价廉,“两网”建设使现在农民常用药药价下降幅度在20—30%之间,农牧民群众得到了实惠。随着全地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的不断延伸和完善,农村药品购销渠道逐步走向规范,农村药品流通秩序混乱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越来越多的农民用药得到了安全、便捷、经济实惠,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购进秩序专项行动,集中清理假委托、假、走票、异地设库等违法行为,将一些信誉差、假劣药品种出现频率高、滥发空白委托书、疏于对医药代表的管理的供货企业进行集中清理。

当前,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已经全部通过gsp认证,并加强认证后的跟踪检查,符合gsp总体要求。通过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使**地区实现了农村药品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乡镇药品供应配送化、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规范化。

五、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保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规范一个”

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篇(8)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药品管理法》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创新药品监管机制,提高科学监管水平,探索药品供应新途径,建立起符合我区实际,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行之有效、和谐健康的药品“两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长效机制,通过2—3年努力,力争使我区成为江苏省药品市场秩序最规范、群众用药最安全、群众对药品质量和药品供应最满意的地区之一。通过努力,建成省级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争创部级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

(一)*8年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保证正常有效运行。

2、协管员、信息员能正常有效开展工作,发现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做到监管无盲区(监管网络覆盖率达100%),辖区内涉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处理。

3、100%的药品经营企业符合GSP要求;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GSP认证;

4、*8年10月底,在镇卫生院“规范药房”达标的基础上,村级卫生服务站“合格药房”的创建率达100%;

5、年内建成省级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并通过验收。

(二)*9—2010年建设目标

1、实现药品监管网络高质高效运行,监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积极引导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到村(居)开设连锁门店,鼓励和支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公司直接向村卫生服务站配送药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便捷、价廉,全面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标准。

3、建成部级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药品“两网”建设是保障群众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镇(街、区)、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药品“两网”建设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篇(9)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SP认证证书,开业一年以上,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购药服务的零售药店。

二、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够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一年内未发生药品质量和药品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2.根据《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大型企业规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3.能够满足参保人员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常用药品需求;营业人员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营业时间内,至少有2名药师在岗指导参保人员购药;具有24小时提供售药服务能力;

4.营业场所附近县医保参保人员至少有300人以上;

5.不属于劳医保〔〕221号文件规定不得列入定点范围对象。凡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应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措施;主要负责人熟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具备计算机管理基础,有专职操作人员,能够向参保人员提供结算清单和有效收费发票。

三、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应提供的材料

1.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药学技术人员名册和职称证明、药店营业员名册和岗位培训证书;

4.药品经营品种和药品进销清册;

5.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6.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考核前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四、审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办法及程序

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方便参保者购药的原则。以提高医保服务质量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为需求,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审定工作每年一次,由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卫生、药监、财政、物价等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组成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县纪委派驻县劳动保障部门的纪检机构对审定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审定程序:

(一)县医保中心初审: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由县劳动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告)向县劳动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县劳动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具备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提交考评、考核。

(二)乡镇(街道)考评推荐:县劳动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将经审查具备申请基本医疗定点药店条件的零售药店名单提交药店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由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组织市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9人进行考评推荐,并将考评推荐结果上报所在乡镇(街道)政府研究审定推荐增设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不能超过侯县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布局方案的增设点数)。

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篇(10)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取得定点资格,经市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确定,并签订协议,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

    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第三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具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在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范围内确定定点零售药店,与定点零售药店签定协议;市和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工作进行指导,处方外配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和费用审核、结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费用支付。

    第四条  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应符合区域规划,布局合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第五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符合药品监督和物价管理要求,经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检查合格。

    (二)有与定点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和设备。注册资金应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流动资金应在8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营业面积应在120平方米(含)以上,仓储面积在80平方米(含)以上;并具有良好的储藏设备和条件。连锁经营的零售药店,资金和仓储面积等条件视不同情况可适当放宽。

    (三)有及时、准确供应医疗保险用药,确保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值班,营业人员应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合格。

    (四)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能从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或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药,不得经营假劣药品。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有健全规范的药品质量保证措施和规章制度,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药品价格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六)有根据医疗保险工作需要配备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相应的计算机设备,使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要求的管理软件;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规定和有关的统计、信息、报告制度;作好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工作。

    (七)其他条件和管理要求。

    第六条  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含连锁经营的零售药店),向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二)营业和仓储场所、资金证明。自有场所,应当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所,应当提交至少2年期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房产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材料。

    (三)专(兼)职管理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的相关材料和证明。

    (四)经营药品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往来收支情况统计表。

    (五)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内部管理和工作制度。

    (六)其他有关的材料。

    第七条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到零售药店的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八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的审核意见和零售药店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顺延30个工作日。

    第九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资格证书》实行年检制度,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重新办理资格认定手续。

    第十条  定点零售药店合并,以及名称、地址、所有制性质、法定代表人、服务能力等发生变化,应当自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市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办法以及药费审核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和参保人员,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十二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加强对外配处方的管理。外配处方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并加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印章。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购药时,定点零售药店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加盖定点零售药店审核专用章,并核对参保人员的其他有关证件,对手续不全者,定点零售药店不予给药。

    外配处方应单独管理、存放、建账,并定期向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报告处方外配及费用的发生情况。外配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和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药品费用。

零售药房督导工作计划篇(11)

一、我市药品经营管理基本状况

自我局组建发来,把抓好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作为打开药监工作局面,规范市场流通经营秩序的突破口,采取了一系列整顿和规范措施,尤其是从____年开始,按照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的安排部署,省、市局组织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GSP认证,经过药监系统干部职工_年多的努力,在各企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经营管理质量认证实施工作进展顺利,至____年底,全市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圆满结束,____年底,市局在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中开展了诚信体系评价活动,经过推选审查,给__家管理规范、诚信经营业授予了“诚信药店”荣誉称号。通过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实施GSP认证和推行诚信体系建设,我市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药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药品经营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认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____年下半年开始,我局组织对已通过GSP认证企业开展了跟踪检查,通过GSP跟踪检查情况看,质量管理出现了严重地下滑,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GSP认证根基还不牢固,企业低水平管理的根本和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甚至分部问题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擅自变更仓库地址,出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柜台和挂靠销售、违法药品广告、超范围经营、购进渠道不规范、质量负责人不在岗等。尤其近来零售连锁公司在内部管理和对所属零售连锁门点管理及督促检查上出现了很大漏洞,甚至是疏于管理,零售连锁门点管理混乱的问题日益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背离了GSP认证的宗旨,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埋下了隐患,也影响到我市今后GSP认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本年度全市药品经营市场监管重点

_至_月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召开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和任务,按照省局工作部署,针对我市药品市场存在主要问题,经研究讨论,我局于近期印发了《____年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现结合《工作重点》,把今年我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重点做如下安排:

_.继续开展打击制售假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把以义诊、咨询和打着民族用药幌子欺骗群众的各类药品销售以及以邮寄渠道为手段销售假劣药品、非法制剂、非法广告药品、专科用药、进口药品作为重点进行整顿,集中开展打击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行为,维护医药市场的正常流通秩序。

_.开展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媒体广告情况的监测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对新特药品及其广告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广告药品及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下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违法药品广告问题,突出表现:未经药监部门审查药品广告;未经工商部门审批药品广告;窜改广告内容;改变方式;异地广告。

_.加强中药材(饮片)质量管理。重点解决饮片包装不符合要求和假劣中药材(饮片)问题,继续规范中药材(饮片)购、存、销各环节,严格中药材(饮片)经营的市场准入。集中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中药饮片购销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药饮片包装标识规定。重点检查进货渠道、资证及票据、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剂使用等重点环节。对购进包装不符合规定,外包装未按规定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产品批号的中药饮片坚决依法处理。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中药饮片经营活动或超范围经营、使用中药饮片的单位和个人,按无证经营药品严肃查处。监督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中药饮片处方调配行为。

_.开展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监督检查。在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分类标识和陈列管理的同时,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和必须凭处方销售药品”的有关规定,其它暂时还不能做到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继续执行处方药销售登记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作出处理,确保国家药品分类管理政策执行到位。

_.开展特殊药品和疫苗质量的专项检查。要对精麻药品和疫苗经营、使用单位仓储、送输、销售、保管、使用等各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查处进渠道不合法、经营(使用)过期失效精麻药品和疫苗、未按规定建立和执行购销领用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假劣药品予以就地查封扣押并依法予以处理,严禁不合格精麻药品和疫苗流入销售使用环节。同时要加强对特殊药品及疫苗经营、使用资格的管理,对检查中发现未经过资格认定或未按规定办理许可事项增加经营范围的,一律按无证经营查处。

_、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取得认证证书;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__日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和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下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和GSP认证工作做了严格而具体的规定,在按《标准》实施GSP认证现场检查的同时,要求各药监部门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在认证合格后的__个月内,进行一次认证跟踪检查,经现场检查,不符合GSP要求的,依据《药品管理法》进行 行政处理。

今年我市的GSP认证跟踪检查要着重解决批发企业异地设库库、出租(转让)库房,零售企业出租、出借、转让柜台、违法药品广告、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零售连锁店未执行统一配送,药品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药品陈列分类不符合要求,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药品养护制度执行不到位,各类记录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督促各企业、门店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相关的程序、记录,质量负责人要真正负起检查指导和考核的职责。对零售连锁加盟店,严格要求必须从配送中心统一购进,达不到要求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连锁公司如果对其加盟店不能做到或不愿实施“六统一”管理,那就要考虑脱盟、独立申请单体药店或申请注销许可证,坚决从根本上解决连锁店管理混乱的局面。对违反规定出租或私自设立库房的,立即停止库房的出租、使用行为或对新库房及时重新申请GSP认证。对违法出租出让柜台、设施设备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市局和各县(市)局要对企业的药品购进及验收记录、处方药销售记录、药品质量养护检查记录、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温湿度记录、员工培训计划档案及记录执行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确保企业的各项记录真实、完整、可靠。加强人员的管理,落实质量负责人在岗制度,加强门店质量管理员、验收养护员的法律、法规以及GSP相关内容的培训指导,提高人员素质。

_、加强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今年要把贯彻落实《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作为药品市场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组织开展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以及各类商标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备案;药品通用名称是否以中文显著标示;药品包装内有无夹带任何未经批准的介绍或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药品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所标注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有无超出规定范围。检查要注重实效,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理,确保检查任务的落实。同时要向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广泛宣传《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新规定的实施做好舆论宣传。

_、推进药品经营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诚信药店评选活动,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进行信用等级管理,把诚信审评结果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宣传和政策引导,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营造企业遵法守信经营的良好环境。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和健全对的公示措施,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和诚实守信企业同时在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布,依靠社会监督优势,提高企业自觉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

_、加强药品销售人员管理。一是规范销售行为,做好经销企业及销售人员的摸底登记和建档工作;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关,做好销售企业及人员资质审查,凡在××市范围内从事药品销售的企业及经销人员必须按要求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合法性审查;三是借助市、县药学会这一社会团体的技术平台,开展对药品销售人员相关法规及业务知道的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素质,对培训合格有人员在市、县局网站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培训取得《药品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营销人员不得在我市范围内从事药品销售活动;四是规范销售行为,严查乱委托、一人多企业和资质造假行为。

__、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照《招标投标法》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生产和批发企业进行监督,并对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违反规定的有关行为进行查处;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机构监督办法》,对药品招标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检验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证明资料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药品招标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一)对投标人应提交的各种证明文件未进行审核、未保证文件齐全的;(二)违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程序和工作规范;(三)不按有关部门规定提供备案资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招标采购审查程序》对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资质及质量审查也做了严格规定,我局计划在今年第二季度出台药品招标采购审查相关程序和要求,规范对参标企业资质及产品合法性的审查。今后未经药品监部门审查,任何单位自行组织的招标药监督部门一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