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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3-02-28 15:45:05

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

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篇(1)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循环利用为特征的经济形态,追求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的循环式发展。与目前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的现行形态比较,循环经济具有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产出”的特点,即所谓的”三低一高”。

一、 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缺乏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

国家发改委更多从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入手发展循环经济,国家环保总局则更多从清洁生产、 环境 保护的角度发展循环经济,而科技部则重点放在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上面,使得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导致国家没有指导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推进计划并且对循环经济发展指导和引导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滞缓了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进程 。

2、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主要的循环 经济法 是《清洁生产促进法》,该法并没有具体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可操作性不强 。从总体上看 ,我国在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特别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规建设仍然是薄弱环节,还没有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法规不完善,政策措施不配套,是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制度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3、政策措施不配套

发展循环经济在推动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方面的一个重要基础,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建立不易回收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费用机制等,这些都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激励。虽然地方政府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土地 管理 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些地方规范和标准,但总体来看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 投资 、 税收 等相互配套的激励政策尚未建立,导致企业由于发展循环经济的 成本 及费用较高而缺乏投资动力,循环经济发展较为缓慢。

4、技术支撑体系有待加强

5、参与度不够

社会公众目前对循环经济了解不够,大部分群众不知道循环经济是什么;公众参与意识不强,似乎发展循环经济与个人行为无关。如一些大城市推行垃圾分类,但成效不显著。国际经验表明,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需要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这需要长期的宣传 教育 和政策推动。在片面追求GDP的发展观的影响下,许多部门和地方领导人对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 、环境约束的矛盾不关心 ,不了解,缺乏全局观念和忧患意识。

二、发达国家经验借鉴

针对上述循环 经济 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这些方面的经验,推进我国循环经济更好地向前 发展 。

l、明确目标、加强宏观 指导

德国有着详尽的循环经济推进计划。例如,在能源和二氧化碳减排方面,德国政府先后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生物能源法规》、《10万个太阳能屋顶计划》等一 系列有关环保和节能的法规与计划 。为了配合 法律 的实施,德国政府还制定了《可再生能源 市场 化促进方案》、《家庭使用可再生能源补贴计划》等多项细则,力争使可再生能源成为民众使用的主要能源。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对循环经济的推进进行总体规划并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立法几乎都是由废弃物处理处置法开始,逐步Bl入3R原则,最终引入消费者付费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日本是循环经济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其法律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为基础层,其法律有《促进建立循环 社会 基本法》;第二层面为综合性法律,其法律有《固体废弃物 管理 和 公共 情节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第三层面为转向法,如《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利用法》、《 建筑 材料 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和《绿色采购法》等。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必须有法律保障。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快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把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框架:尽快出台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法。

3、完善政策配套措施

发达国家采取了很多配套政策以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主要包括: 税收 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使用再生资源和利用处理类设备的企业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如美国亚利桑那州对分期付款购买回用再生资源及污染控制型设备的企业可减销售税 lO 。日本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普通退税外,还按价格的 14%进行特别退税。

政府优先购买政策。美国几乎所有的州均有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或法规。联邦 审计 人员有权对各联邦机构未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处以罚金。

收费政策。废旧物资商品化收费。日本规定,废气这应该支付与废旧家电收集、再商品化等有关的费用。垃圾收费。美国 200多个城市试行倾倒垃圾收费政策;美欧国家对饮料瓶罐采取垃圾处理预交费制,预交金部分用于回收处理,部分用于新技术研发。

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篇(2)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以“部门联动、城乡配合、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为原则,转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方式,加强环保无害化配套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局《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点清理、整治,取缔无证经营;对无备案、无覆盖、无围挡、无消防安全措施、超出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消防安全及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网点进行清理、整治和依法处罚,依法加强管理。培育骨干回收企业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中的带动作用,引导回收企业采取连锁方式,推动龙头企业按市场规律整合个体回收人员(网点),按照“便于购销、保护环境”的原则,规范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选择一部分实力较强、条件较好的回收企业将功能单一的回收网点建设成集交易、加工、集散于一体的再生资源市场。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要求

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散,遍布城乡,其管理涉及到工商、环保、公安、市容、规划等多个部门,要实现整治工作的目标,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凤台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工商局、环保局、公安局、市容局、发改委、住建委、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分别从县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市容局、环保局、供销社各抽调1人办公。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名单报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办公室。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根据商务部等六部委局《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职责。

县商务局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整治工作牵头单位,承担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规划。

县发改委负责制定再生资源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产业化示范和综合利用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治安管理。

县环保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县工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无证经营。

县住建委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乡规划;县市容局依法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县质监、财政、国土、税务、供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整治做好相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再生资源回收整治办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本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整治和管理工作。有关社区、村没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社区、村委会应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有关再生资源回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者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积极主动地配合整治工作。

(四)严格依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部门的职责作用,在整治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全面检查,不留盲区。检查的重点是县城、城郊结合部、各矿区周边地区和乡镇、沿省道等。对在检查中发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拒不改正的,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予以处罚。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管理。对相互推诿、不主动配合、不作为和有失职守的,要进行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商务部门牵头,发改委、公安、环保、市容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机制,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部门联席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在经营、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推进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创新行业管理机制。筹备成立凤台县再生资源回收协会,发挥其服务企业、行业自律、加强企业与政府的沟通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之间的交流、统计分析和市场预测,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

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回收行业回收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回收行业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加大政策支持,要针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加工利用重点项目和重点回收发展连锁经营及龙头骨干回收企业给予财政补贴、贷款贴息支持,并在土地使用、融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扶持。

再生资源回收整治工作时间和步骤

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从2012年1月20日开始至2012年6月30日结束。

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篇(3)

中图分类号:TD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33-0068-03

随着钢铁工业的迅速发展,铁矿石尾矿排放量也越来越大。目前我国发现的矿产有150多种,开发建设的8000多座矿山,累计尾矿量达5917亿t,其中堆存的铁尾矿量占全部尾矿堆存总量的近1/3。大量的尾矿不仅占用了土地,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给人类生活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和危害。同时,随着矿产资源的大量开发和利用,矿石日益贫乏,尾矿作为一次能源已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目前我国尾矿的综合利用率仅为7%,因此大力开展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着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

国内各选矿厂和研究单位在充分利用矿产资源方面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与实践。特别是磁铁矿选矿厂,为降低尾矿品位对尾矿采取再选等措施,有的在原有选矿流程进行改造配套,有的新建不同规模的在选厂,虽然都实现了从尾矿中回收铁矿物,但再选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合理,磁铁矿没有得到充分回收,效果并不理想。全国的铁选厂为了改善生产指标、提高金属回收率和精矿产量,多在做尾矿回收工作尤其回收尾矿浆中流失的磁性铁矿物首先为选矿界重视。为此,大处理量、高金属回收率的尾矿回收设备就具有了广泛的研发、生产和推广价值。

一、刮轮式磁盘机

刮轮式磁盘机是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种利用磁力、流体力和重力的综合力场对磁性矿物进行选别的永磁性磁选设备,适用于污水处理、洗煤重介质回收、选别和提纯强磁性矿物等领域。其原理是通过磁盘机磁盘吸附其流道中的磁性物质,经磁盘机本身的刨条、螺旋铰刀等机构把吸附在磁盘上的物质剥离水体和磁盘机。大量实验和工业应用数据表明该设备具有以下特点:(1)磁盘瞬间产生大于重力640倍的磁力,处理效率高、流程短,处理量大;(2)占地少;(3)运行费用低;(4)日常维护方便,自动化程度高。

二、某铁尾矿性质

矿样工艺学分析表明,该铁尾矿中金属矿物主要含磁铁矿和赤、褐铁矿;非金属矿物主要是石英。

由表3所示尾矿试验样筛析和化验结果可知,+0.045mm以上的铁元素分布较少,仅为30%,铁矿物主要分布在细粒级-0.045mm以下,回收的重点是在-0.045mm细粒级部分。

三、选矿试验研究

依据尾矿性质特点,确定选铁试验以“强磁选――磨矿――弱磁选”方案为原则流程:首先对尾矿试验样强磁选处理,得到粗铁精矿,同时对粗铁精矿进行磨矿至铁元素达到一定的单体解离,然后进一步弱磁选,经过多次弱磁选得到最终铁精矿。

(一)强磁选场强试验

因为尾矿体积量大,且入选浓度不宜过高,直接细磨选别困难较大,最好的办法是用高场强、大处理量的磁选机进行粗选,既可起浓缩作用,又能减少金属流失。本次试验强磁选采用场强分别为4390Oe、4000Oe、3670Oe和3450Oe(所述场强均为实测值,下同)的刮轮式磁盘机进行选别,入选尾矿浓度为10%。

粗铁精矿品位随着刮轮式磁盘机的场强增加而变低,说明随着场强的增加,连生体亦伴随之进入磁性产品中,从而影响了粗铁精矿品位;场强为4000Oe时,粗铁精矿的品位和回收率达到最佳,场强提高到4390Oe时,粗铁精矿回收率增加0.98%,但品位也下降了0.59%,但场强降低到3670Oe时,粗铁精矿品位只增加了0.2%,但回收率却下降了2.17%。

(二)粗精矿细磨再选试验

为了解粗铁精矿细磨再选可能达到的技术指标情况,采用滚筒式磁选机又进行了不同场强、不同磨矿粒度的磁选试验。

再选精矿品位随磨矿粒度的变细而升高、随场强的提高而降低;金属回收率随磨矿粒度的变细而降低、随场强的提高而提高。当粒度-0.045mm占100%,场强2030Oe时达到最佳,此时铁精矿品位达到51.27%,回收率达到50.25%。

(三)精选次数试验

由表5可知,将品位为26.13%的粗铁精矿磨细到-0.045mm占100%时,用磁场强度为2000Oe的滚筒式磁选机分选一次,可获得品位为51.27%,回收率为50.25%的再选精矿。若要获得品位为55%以上的铁精矿,还必须进一步分选,为此进行了分选次数试验,试验结果见表6:

由表6可知,磨细后的粗精矿经2次分选就可得到品位接近于55%的铁精矿,工业上为确保精矿品位,可以增加到3次分选。

(四)某选铁尾矿再选试验数质量流程

按照试验研究设计流程,粗选采用磁场强度为4000Oe的刮轮式磁盘机,细磨采用XMB棒磨机,两次精选均采用磁场强度为2000Oe的滚筒式磁选机分别进行试验。其工艺和数质量流程如图1所示:

由图1所示数质量流程结果可以看出,在细度为-0.045mm占100%的条件下,通过全开路试验,可以得到品位为54.49%,产率为8.84%,回收率为26.73%的合格铁精矿,尾矿铁品位也较磁铁矿尾矿品位下降了3.5%。

四、技术经济分析

对采用刮轮式磁盘机从某铁尾矿中回收铁技术工艺进行了经济评价,若以该铁尾矿为原料建规模为年处理量120万吨的选矿厂,总投资1393.6万元,年净利润为1203.15万元,投资回收期为1.17年,可见经济效益显著。

五、结论

1.采用刮轮式磁盘机从该铁尾矿中回收,经过一粗二精的全磁选工艺流程,可以得到品位为54.49%,产率为8.84%,回收率为26.73%的合格铁精矿,尾矿铁品位也较磁铁矿尾矿品位下降了3.54%。

2.对采用刮轮式磁盘机从某铁尾矿中回收铁技术工艺进行了经济评价,若以该铁尾矿为原料建规模为年处理量120万吨的选矿厂,总投资1393.6万元,年净利润为1203.15万元,投资回收期为1.17年。

3.刮轮式磁盘机在铁尾矿中回收铁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推广的技术经济价值。

参考文献

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篇(4)

力争在2014年上半年完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将辖区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交易,主要品种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二次污染。

二、建设任务

云龙我处将整合、改建、新建社区(村)回收点7个。社区(村)回收点按照1—2万人居住人口设置一个回收点的原则,根据我处人口分布情况,共设置回收点7个,具体空间设置在调查研究后确定。

三、建设和改造模式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运作。承建分拣中心的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原则上亦由其整合建设和改造提升,并按照“七统一”标准实施经营管理。同时,鼓励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四、申请奖励

根据各个社区项目建设及投资情况,按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申请奖励。

五、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12年9月):制定下发《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议。

2、第二阶段(2012年10月—12月):办事处招商科对辖区进行了摸底排查,已有3个再生资源回收点。

3、第三阶段(2013年):完成回收网点的清理整顿工作;今年我辖区回收站点任务数7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基本达到“七统一”标准。

4、第四阶段(2014年1月—4月):全面完成体系建设和改造任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部达到“七统一”标准。

5、第五阶段(2014年5月—6月):办事处领导小组对承建项目进行全面验收,使辖区改造和建设项目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六、保障措施

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篇(5)

(一)重点项目(3个再生资源集散基地3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2个报废汽车拆解中心升级改造)

三个再生资源集散基地

(1)新建县(中再生)再生资源集散基地目前进行露天成品仓库北门进口浇筑混凝土,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3%;

(2)县(和信发)再生资源集散基地已与县政府达成意向,土地已进行了测量定位,已向市级上报,正在向省级申报用地指标,等待审批,地面坟墓搬迁工作已启动,已完成20几管坟墓搬迁,剩余的搬迁正在进行中;

(3)(废钢大市场)再生资源集散基地市区级领导出面协调解决拆迁问题,但由于村民难以沟通,迟迟未能拆除主通道上的住房。

三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1)新建县(中再生)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目前废钢加工厂房及破碎生产设备线的基础建设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设备的安装事宜,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9%;

(2)经开区(普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目前目前已经完成工程量的92%,目前设备已经购进,正在调试安装,一定能在期限内完工;

(3)高新区(国桥)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利用分拣中心目前已完成分拣后可用原料仓库340平方计92791.25元,沾粘车间在建(预算16808元),待开工污水沉淀处理池三个预算共计123438元,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20%;

二个报废汽车拆解中心升级改造

(1)省汽车拆解中心项目在申报环评申报过程中出现一点问题,区领导小组出面协调了区环保局,但由于项目建设后周边建有居民小区,以致该项目选址未能通过环评,现正在协调解决当中;

(2)市报废汽车拆解中心项目已同工业园达成意向,准备年后同园区签订协议,已同园内华欧化工橡胶有限公司签订一块50亩土地,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并转让,已确定青岛新天地集团对汽车拆解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安装设备。

(二)站点建设(回收站点607个,其中回收点为530个,回收站为77个):

全市的回收站点的选址工作基本结束,各县区都在紧锣密鼓地建设回收站点。东目前有4个示范回收点正在改造进程中;湾里区目前在镇镇收集好了2个回收点的资料,准备在1月份完成1家示范回收点,还正在筹备镇以及镇回收站的建设,完善回收站的各项资料;红谷滩新区目前已有4个回收点开工,其中的3家网点已经完成店面装修;高新区已有13家回收点完工,其余回收点正在筹备前期待建工作,回收站的选址工作初步已确定完成,已开展开工前的前期筹备工作;进贤县目前已有6个回收点3个回收站已完工,有6个回收点3个回收站正在建设之中;县目前有5个回收点1个回收站已开始施工,正在装修之中;新建县目前有12个回收点3个回收站已完工,18个回收点7个回收站正在装修之中。

(三)景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景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目前已与中再生公司签署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合作协议;一方面正在收集各网点的资料,另一方面对于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网点进一步督促,使其能够及时办理营业执照相关事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为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全市四县五区四个开发区绝大多数成立了政府工作领导小组,但仍有新建县东红谷滩新区至今未了成立领导小组。

2(废钢大市场)再生资源集散基地的拆迁问题仍未能得到解决;

3新建县(中再生)再生资源集散基地一期工程32亩地征用没有到位;道路建设没有开工,水电供应没有到位;二期工程即将启动,但土地征用200亩没有到位。

三工作要求

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篇(6)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村居民为出发点,以全镇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等模式,巩固已有成效,抓好拓展延伸,力争第一批通过国家对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为全面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奠定基础。

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硬件设施是重点,机制建设是保障。各村(社区)必须围绕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保洁队伍、再生资源回收点和发动村民参与、保障经费投入等工作重点,认真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一)修缮购置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利用旧筐、旧桶等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每个院落(散居的 3—5 户)要设置 1 个垃圾定点收集点(池),每 1—3 个村民小组要联建 1 个垃圾分类减量池,镇上修建垃圾中转站,并配备 1—2 台垃圾运输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由乡镇运输到垃圾场统一处理。对已修建的垃圾池(房)进行改造,以达到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功能;对公路沿线已修建有破损的垃圾池(房)进行维修加固处理;对__路、__线的垃圾池(房)进行贴砖美化。同时,要加大对垃圾收集设施的管护力度,保持垃圾收运设施清洁,切实做到池(房)内垃圾不爆满、池(房)外垃圾不散落,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二)配备充实村级清扫保洁人员。推行环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结合实际,我镇村(社区)合理配备农村保洁人员数量,实行不同时段的常态保洁,确保__村、__、__、__、__村配备3名保洁员,其余各村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村设置 2 名清运人员,并穿着或佩戴统一服装标志。同时,要完善保洁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保洁队伍相对稳定。

(三)设置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总体要求和安全、方便、实惠原则,每个村必须建设 1个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镇上建设2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加大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采用农民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指导和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四)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定村规民约,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提升乡风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五)明确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各村(社区)要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引导村(社区)和村、居委会集体承担一定的运行经费;镇财政对治理工作实行补助制度。要放开场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鼓励社会帮扶、捐赠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一)动员部署阶段(__月 27 日—__ 月 31 日)。通过召开动员会、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农村(社区)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并广泛宣传。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实施的具体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间,建立工作台账,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__月 1 日—__月 30 日)。在全镇所有村(社区)进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活动,清理积存垃圾和其他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围绕修缮购置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配备充实村组清扫保洁人员、设置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村规民约、明确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机制、收集完善治理工作软件资料等工作,确保有效治理村(社区)的比率达到100%。各村(社区)要于 2015 年 __月 10 日前,完成村(社区)清扫保洁人员的配备;__ 月 20 日前,完成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修缮购置,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建设。

(三)接受验收阶段(__月 1 日—验收)。镇绩效考核办国土所、村建环卫、财政所、民政所5个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初验小组,分片对各村(社区)进行初验、检查,对照验收重点内容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有垃圾收运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机制的“五有”成效,接受国家验收。

(四)巩固成果阶段(验收以后)。根据治理阶段各村(社区)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制度,解决突出矛盾,切实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运输到镇指定地点处理”的长期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体系。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效治理农村(社区)生活垃圾,是2015 年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各村(社区)是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保障经费投入,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垃圾治理推动机制;要层层落实责任,将所有村(社区

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篇(7)

工业固体废弃物,是指工矿企业在生产活动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它废物如冶金废渣、高炉矿渣、煤矸石、选矿废石、尾矿、粉煤灰、冶炼渣、污泥、粉尘等工业废弃物。传统的工业发展模式,高强度的开采和消耗资源,同时高强度的破坏生态环境,其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力度往往超过了自身的回复和承受能力,造成了生态环境的恶化、资源短缺的窘境,使我国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约。上世纪60年代,“循环经济”一词,首先由美国经济学家K・波尔丁提出,主要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传统经济是“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直线过程,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的资源和产生的废弃物就越多,对环境资源的负面影响也就越大。循环经济则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循环经济概念使得工业固体废弃物在处理上由过去的方式变为资源化的生态友好方式。工业固体废物有造成环境污染的一面,也有益处的一面,最好的处置办法是综合利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某一部门产生的废物通过信息交流、物质交换、技术开发等措施对另一部门可能是有用之物。而以往消极地采取填埋、贮存和焚烧等处理手段投资大,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对资源是一种浪费。

一、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途径

1、矿业废石和尾矿的资源化

矿物的开采过程中,除了生产出符合企业要求的矿物外,还会产生很大数目的固体矿物废弃物,比如矿山废石等,占据了很大的空间,严重的危害生态环境。推进矿业废石资源化势在必行。

(1)回收有价金属。尾矿中含有一定量的金、银、铜、铁、铅、锌、镓等金属。由于矿山的尾矿数量巨大,从总量上说,这些金属的含量也是十分的巨大。如能采取一定的技术或提取方法,通过低成本的方式将这些资源回收利用,其所带来的效益不言而喻,对环境的保护及企业的发展都将产生大的革新。因此,提取矿山废石所含有的各种金属可以作为废弃物的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

(2)生产建筑材料。工业固体废弃物种类多、废物消耗量大,可以替代粘土生产各种建筑材料如砖块、水泥、玻璃等。使用工业废弃物生产的各种建筑材料的性能均符合国家制定的各项标准,而且再生产成本方面,有效的利用废弃物,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节约了土地资源,保护了耕地。

(3)炉渣的资源化。炉渣在西方的发达国家基本得到高效利用,其最常用的处理技术是水淬工艺。主要用途有生产矿渣水泥、砖块制品、混凝土制品、替代普通砂和碎石用于工程建设,生产膨胀矿渣作为轻质混凝土制品和防火隔热材料,生产具有保温和隔音等性能的矿渣棉等。炉渣也可以用于生产炉渣水泥,其生产过程是首先利用炉渣前进行加工处理生成水渣,在水泥熟料、石灰、石膏等的激发下,水渣便可以表现出水硬胶凝性能。由水渣为原料制成的水泥主要有矿渣硅酸盐水泥、石膏矿渣水泥和石灰矿渣水泥等。

(4)采空区回填。为了防止地面沉降,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往往将尾矿进行地下采空区的回填。这是一种较简单的尾矿资源化方式,耗资少,操作简便。

2、钢渣等废弃物资源化途径

钢渣就是炼钢过程排出的熔渣。钢渣主要是金属炉料中各元素被氧化后生成的氧化物、被侵蚀的炉衬料和补炉材料、金属炉料带入的杂质和为调整钢渣性质而特意加入的造渣材料。如:石灰石、白云石、铁矿石、硅石等。全世界每年排放钢渣量约1~1.5亿T。我国国内积存钢渣已有1亿T 以上,且每年仍以数百万吨的排渣量递增,我国钢渣的利用率较低,约为10%。若不处理和综合利用,钢渣会占用越来越多的土地、污染环境、造成资源的浪费,影响钢铁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对钢渣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高价值综合利用研究。钢渣废料的资源化利用已成为国内外的重要研究课题。

(1)钢渣用作冶金原料。钢渣返回冶金再用,包括返回烧结、返回高炉和返回炼钢。由于钢渣作冶炼熔剂可以回收钢渣中Ca、Mg、Mn的氧化物和稀有元素等成分,能大量节约石灰石、萤石,降低焦比、提高利用系数、降低成本。对企业成本控制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另外,钢渣可以回收废钢铁。钢渣中含有20%左右的FeO,并夹杂有金属Fe,钢渣破碎的粒度越细,回收的金属Fe越多。国外较早开展从钢渣中回收废钢铁,例如:美国1970-1972年从钢渣中回收近350万t钢。我国已有不少厂家建立了处理钢渣生产线,例如:鞍钢采用无介质自磨及磁选的方法回收钢渣中的废钢量达8.0%,武钢达8.5%。

(2)作烧结矿熔剂:钢渣中因含有大量的CaO、fCaO、FeO、MgO、MnO、SiO2等,配人烧结,可以节省不少的熔剂原料(石灰、云石等)和铁矿。

(3)钢渣用于建筑材料。钢渣用于生产水泥:碱度高、有很好的水硬性,如果熔融钢渣的碱度及其各氧化物之间的分子配比和冷却速度合理,常温下与水作用的主要矿物组成硅酸三钙、硅酸二钙和铁铝酸四钙,能产生一定的强度。早在70年代就已开始利用钢渣来生产水泥,由于钢渣的后期强度较高,配加部分水泥熟料,利用熟料早期强度高的优势,制成的钢渣水泥具有各龄期强度好、耐磨、抗渗等优点。目前在豫北地区水泥厂采用,但钢渣掺量一般为15%左右。

(4)作农肥和酸性土壤改良剂。钢渣含Ca、Mg、Si、P等元素,可根据不同元素的含量作不同的应用,我国用钢渣改良土壤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1958~1960年,中国科学院东北林业土壤研究所对全国各地主要炼钢厂的平炉钢渣进行了分析研究,将加工的粉化钢渣用于各种不同的土壤中进行田间肥度试验。1965~1973年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对含磷较多的平炉钢渣加工粉化,用于水稻、黄豆作物试验。1984~1985中科院开展了钢渣的农用试验研究,在用量、用法、粒度、土种、肥度及作物品种、性状、抗性和肥种对比等10个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目前,我国用钢渣生产的磷肥品种有钢渣磷肥和钙镁磷肥。

二、国家在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的政策支持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没有政府的支持,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不可能迅速地发展。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新技术,仍在成长发展阶段,需要扶持。2005年9月8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指出“力争到2010年,我国消耗每吨能源、铁矿石、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十五种重要资源产出的GDP比2003年提高25%左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再生铜、铝、铅占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35%,25%,3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65%以上。”。要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我们积极实践循环经济,大力发展固体废物再生资源产业。目前,为缓解资源短缺、减轻环境污染压力,工信部将对各地建筑废物的综合利用再生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拟出台建筑废物资源化扶持政策。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资源循环利用也是可以创造丰厚物质利润的产业。21世纪初,发达国家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已经达到6000亿美元。工信部认为,中国作为世界上建设规模最大的国家,资源的利用率还并不高。建筑垃圾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废弃物,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建筑原料短缺的状况也越来越严重。近期可能出台的扶持政策包括鼓励企业收取建筑废物消纳费、优先提供填埋场或再生企业建筑用地、市政道路工程优先采购服务、减免增值税等等。

三、企业依托新政策扶持发展战略的转变

1、在新的政策扶持下,企业应抓住机遇,加快结构调整力度,并从中受益,具体可以从三方面着手:一是编制计划方案,建立临时的试点。编制初步的实施方案并建立试点对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可能带来的利害及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预先的思考,做出相应的初步解决措施,未雨绸缪,以尽可能地降低企业介入项目的风险;二是加强领导,分工职责。新项目的出台需建立配套的方法意见、管理条例。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对组织领导的监督;三是继续加强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特性的深入研究,系统规划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拓展应用渠道,提高利用率,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

2、以下阐释将以粉煤灰的资源化利用为例:粉煤灰是煤在锅炉中燃烧后形成的被烟气携带出炉膛的细灰,产生粉煤灰的主要工业行业有火电、矿物冶炼等高耗能企业。一般来说,随着大型火电项目的投产,粉煤灰的产量会以15%的总量增加,若不加以利用,将对大气造成很大污染。粉煤灰的价格大约是150元每吨,而大型火电生产企业若使用粉煤灰生产建材将获得很高利益。企业经过深入考察后可引进西方的建材生产线,比如全自动彩色混凝土屋面瓦生产线,生产的彩瓦具有环保、利废、保温、隔音等性能。

3、企业未来发展的基本战略目标是:加快结构调整力度。这里可以分为部门结构、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结构调整。部门结构调整的基本任务是加快资源深加工的发展,最大限度占有国内高科技含量产品的需求市场。而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是以资源换市场。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新技术手段增大原材料的利用率,并最大化的使废弃物资源化来增大资源供应的对外依存度,扩大制成品的占有度。不断提高技术进步水平,推进技术进步与创新,引导企业部门的科学管理,强化工业发展的科技和人才支撑。这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新技术的使用提高了投入产出效益,达到了最佳的资源整体利用效果。

总而言之,从循环经济角度,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将极大提高企业在发展历程中的创新变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对企业部门的整合、成本的控制、企业发展方向的再次确定有着很大的影响。抓住新时期废弃物资源化的优势,站在高的位置,从企业全局出发,资源化的路径带来的效益才能更快的推动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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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篇(8)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治理、方便市民、培育市场、规范经营的原则,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立以社区回收点为基础、以集散交易中心为载体、以综合利用处理为目标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建设目标

通过构建由社区回收、市场集散交易中心和综合利用处理三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使我市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点,90%以上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可用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基本消灭二次污染。

(一)社区回收网络。由社区回收点和街道回收站组成。

1.社区回收点负责收集居民交售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再生资源(主要是废纸、废塑料、生活性废旧金属、废玻璃和废橡胶等品种)。回收点设置根据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实际情况,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统筹安排,并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相衔接。回收价格根据市场确定,采取定时上门与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回收的再生资源日收日清,原则上不作储存,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环境的污染。

2.街道回收站是收运、整理、暂存、中转的固定场所,即相对集中每天在社区回收点分散回收的再生资源,将再生资源简单地分类、整理,以便企业利用或进入集散交易中心。回收站按照总量调控、合理布局和方便回收的原则统筹设置,要符合市容环卫、环保的要求,并按有关标准落实必备设施。

3.回收从业人员以目前街道环卫站和废品收购站人员为基础,优先招用我市下岗待业人员,特别是“4050”(即女40岁,男50岁)就业困难人员。回收人员实行“六统一”和“四规范”(即统一培训、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收购车辆、统一收购范围和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地点)的行业管理,坚决杜绝无证经营,切断不法分子的销赃渠道,彻底改变卫生面貌。

4.社区回收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1)由区(县级市)和所属街道负责牵头会同市供销合作总社,区(县级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城市规划部门、环卫部门共同规划和管理;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负责制定社区回收点、街道回收站和流动回收车的行业标准、服务规范和统一标识,并负责回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按照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规划要求,对现有证照齐全的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利用,符合标准条件的,可与居委环卫收集点合并,组成新的社区回收点,或作为街道回收站。对无证无照的回收站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3)街道回收站建设经营权可以实行公开招标,市场化运作,由企业自主合法、规范经营。社区回收点由取得街道回收站经营权的企业负责统一建设。

(二)集散交易中心网络。集散交易中心是对除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其主要功能:一是接收街道回收站回收的再生资源,以及工厂、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再生资源回收。二是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三是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再生资源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场采购,促进资源有序流动。

1.集散交易中心的设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在我市内环路外与居民区相对隔离的地区选点。初步拟建6至8个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集散交易中心要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安全等标准,设有隔离围墙和绿化,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实行服务区、经营区分离,业户实行储存区、工作区分离;服务区、经营区、工作区配备相应的卫生、安全等作业设施。集散中心的建设用地规模按城市规划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节约和集约用地。

2.集散交易中心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1)由市供销合作总社会同市经贸委、发改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和有关区政府共同规划。

(2)集散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经营权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由市供销合作总社制定招标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投标的主体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

(3)集散交易中心应具有治安、消防、外来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卫生及各工种岗位责任等管理制度;中心内各经营主体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并符合市场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由市、区(县级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三)综合利用处理网络。由政府统筹规划,实行“绿色政策”。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供销合作总社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和政策,根据我市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可回收再生资源的实际情况,选定有相应规模和加工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生产的终端,吸纳技术含量高。生产规模大的资源再利用的现代企业加入,利用高新技术对不同再生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选定开发利用项目,以政府项目的形式,对外招商建设,逐步形成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再生资源产业群,促使再生资源行业走上产业化道路。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市、区(县级市)和街道三级管理体制。建立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作为召集人,市经贸委、发改委、建委、法制办、规划局、环保局、市容环卫局、公安局、工商局、国土房管局、财政局、国税局、劳动保障局、城管支队、供销总社等单位和各区(县级市)政府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经贸委是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市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业务主管单位。

各区(县级市)和街道(镇)要根据“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街道(镇)和社区居委会要结合文明社区建设和再就业工程,切实履行宣传、组织、实施工作职责,保障工作有效落实。

(二)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程,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实施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市本级和区(县级市)财政每年安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专项资金,分别纳入市本级和区(县级市)有关单位的部门预算。

(三)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的立法。依照国家即将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及相配套的办法和标准,从我市实际出发,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管理办法,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处理规范和标准,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从业标准等,为我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网络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

1.对规划确定的回收站和集散交易中心的建设和利用再生资源的项目,市政府和区(县级市)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

2.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落实减免税费政策,享受有关税费优惠。从业人员属于本市下岗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下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3.对集散交易中心的用地,要纳入城市规划并在资金、用地上给予支持;对设立的社区回收站点,属于公房的,应适当降低租金标准。

4.鼓励各类企业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发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事业。对长期坚持使用和添加再生物料的企业,要制定相应的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制要求可使用再生资源的企业按一定比例应用再生物料。

5.科研部门要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研究,对用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与产品开发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经费等支持。

(五)培育骨干龙头企业。由市供销合作总社牵头,各区(县级市)再生资源开发(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参与,吸收社会力量,采取多元投资等形式组建再生资源开发网络建设的龙头企业。在推进网络建设过程中,龙头企业要以资本或生产为纽带,以整合网络资源为基础,以建设项目为核心,以标准化和规范化为手段,以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六)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作为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在行业自律和价格、品种、流向,行业准入标准、统一标识、服务规范的制定,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发挥指导作用。

(七)发动全社会参与。发挥宣传媒体的导向作用,增强全社会对资源再生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要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引导市民自觉交投再生资源和使用再生资源产品。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政府采购制度,带头使用再生资源产品;建立再生资源网站,逐步推行在线回收。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篇(9)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进行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实践的基础上,必须加快制定必要的循环经济法规,通过法规对循环经济加以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循环经济特别要注意使用经济激励手段,如价格、税收和财政政策。目前,全国人大正在起草《清洁生产法》。应该说,这是我国推行循环经济在法律方面的一个良好开端。在这方面,可以充分借鉴日本的经验,制定《国家绿色消费法》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法》,同时,建立具体资源再生行业(如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容器等)的法律。

循环经济要实现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建立一套绿色保障制度体系。该体系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绿色制度环境,包括绿色资源制度、绿色产权制度、绿色市场制度、绿色产业制度、绿色技术制度等;二是绿色规范制度,包括绿色生产制度、绿色消费制度、绿色贸易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回收制度等;三是绿色激励制度,包括绿色财政制度、绿色金融制度、绿色税收制度、绿色投资制度等。

2.探索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要建立循环经济,关键之一就是要改革现行的经济核算体系,从企业到国家建立一套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包括企业绿色会计制度、政府和企业绿色审计制度、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核算体系改革的核心是改变传统国民生产总值(GDP)统计的方法,因为这种统计方法没有扣除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损失,是一种不真实、非绿色的统计核算。目前,一些国家已采用了新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在计算国民生产总值时,扣除资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破坏的损失。

在我国,应该加快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试点和总结。建议采用绿色国内生产总值(EDP)概念。EDP比较全面地体现了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的框架。EDP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减去产品资本折扣、自然资源损耗、环境资源损耗(环境污染损失)之值。通过全国(1999年和1995年)以及三明市和烟台市(1990年、1993年和1996年)的初步核算表明,建议的绿色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基本可行。这种核算结果可供各级政府领导部门使用,让他们看到传统国民生产总值和绿色国民生产总值之间的巨大差异,促使决策部门摒弃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选择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道路。

3.开发建立绿色技术支撑体系

循环经济的技术思路,是通过对经济系统进行物流和能流分析,运用生命周期理论进行评估,旨在大幅度降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在这一意义下,“绿色技术”体系包括用于消除污染物的环境工程技术,包括用以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更包括生产过程无废少废、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

建立绿色技术体系的关键是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采用无害或低害新工艺、新技术,大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实现少投入、高产出、低污染,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推行清洁生产技术要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通过清洁生产实现“增产减污”。同时,要把清洁生产的着眼点从目前的单个企业延伸到工业园区,建立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4.以绿色需求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篇(10)

自古就是通都,是人员流和物流中心城市,是长江中游重要的物资集散地,曾是中国的“四大米市”、“三大茶市”之一。长江、京铁路是两条大动脉在市区交汇。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是东部沿海开发向中西部推进的过渡地带,是京、长江两大经济开发带的交叉点,地理位置优越。全市总面积1.88万平方公里,下辖县二市三区一山,总人口472.9万人。市是江南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工业城市,可利用再生资源非常丰富,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重要基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依托便捷的交通条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以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为主的废旧物资的集散利用地,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市委、市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高度重视。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市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府厅发〔〕57号),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几年来作了艰难探索,先后尝试建设了规范性文明回收进社区样板网点20座。作为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主战场,我市今年又制订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年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村发〔〕2号),要求各地加快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采取政府补贴的办法予以回收,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

二、市回收行业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大力实施“两区互动、强工兴城、科学发展、奋起赶超”发展战略,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生产性废旧金属、生活性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电子产品、废电池、废玻璃、废农用薄膜等等,均呈激剧增加态势。据不完全统计,年我市再生资源回收量约113万吨,年回收额79000万元,回收率约80%。目前,全市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回收企业、回收站点约1100家,从业人员2790人,但经营者绝大多数是个体工商户。近几年,星子县、德安县、湖口县、修水县、县、永修县、都昌县、瑞昌市、共青城及市在政府的支持下,先后建设了各种功能不一,规模大小不一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欣嘉锐实业有限公司在湖口县投资5.6亿元,建设占地276亩的40万吨废钢专业分拣中心,一期已竣工投入使用,年销售额达5亿元。瑞昌市物华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废钢有色金属,年销售额近7亿元,目前正投资1.9亿元建设瑞昌市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和省再生资源瑞昌集散交易中心。

虽然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缺少行业发展的地方政策性规定,缺少相应的市场准入制度,致使当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无度。二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入市门槛较低,无证经营及影响市容现象较为严重。三是多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模小,加工利用手段落后,资源浪费严重。

三、背景分析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同时明确“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随着我国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和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对资源的依赖性越来越高,同时生产和生活的废弃物也大量增加,资源的短缺和环境的恶化日趋恶化,已经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现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将是逐步缓解我国资源短缺状况的有效途径。

(二)建设湖生态经济区的迫切需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市委、市政府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日益重视,理顺了关系,明确了主体。作为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主战场,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分和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要求,科学推进生态建设,保护好‘一湖清水’,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将有利于改善市乃至周边城市废旧品杂乱丢弃的局面,有利于保护环境,净化空气,改善生态环境。

(三)行业自身发展提升的迫切需要。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正处在发育成长初期。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规范的管理,整个行业呈现出无序、混乱的自发状态,不仅抑制了行业自身的发展提升,也有碍于生态人居环境的改善。在这种情况下,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将它们纳入行业的规范管理轨道,就成为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的关键前提。

四、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为原则,以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回收利用率为核心,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节能减排为目标,转变再生资源回收发展方式,在规范整合和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市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对回收体系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以城市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逐步提高集散加工能力,促进我市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总体目标

以发展循环经济和实现节能减排为目标,通过试点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再生利用循环体系,提高回收集散加工利用能力,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回收企业和个人的从业资格培训体系,使城市90%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的集散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回收率利用达到90%。争取在三年内,分阶段逐步建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化。

六、项目实施主体与建设内容

(一)项目实施主体

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建设的龙头企业带动,在各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推动下,整合社会资源,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采用直营、合作、连锁等经营方式,做好以回收站点、集散市场、加工利用项目为重点内容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二)建设内容

1.建设区域性再生资源集散市场1个,县级再生资源集散市场4个。规划建设一个集分拣、加工、交易、仓储、物流于一体,由商品展示区、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配套服务区、培训中心等“五区一中心”构成的区域性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在瑞昌、修水、永修、共青城等县(市)建设县级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各1个。

2.建设鄂湘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1个(包括废塑料处理区、废纸处理区、废电子电器处理区、报废汽车处理区、废有色金属处理区、废轮胎橡胶处理区、污水处理厂等)、湖口县金沙湾40万吨废钢专业性分拣中心1个、省再生资源瑞昌市分拣中心1个。

3.建设规范回收站点605个(其中回收站180个)。城区每1500-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固定回收站点,乡镇每2000-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每个回收站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每个回收点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4.规范流动收购车辆300辆。每个回收站配置1-2台,实行统一发放、统一规格、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的“四统一”管理模式。

5.建设再生资源电子商务信息化平台。开发信息化系统软件,建设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网络,实行分级管理,服务基地、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和回收站点,实现再生资源信息资源共享。

6.建设再生资源教育培训中心1个。对社会从业人员进行再生资源知识培训及工作研讨,将打造成辐射鄂湘皖的区域性再生资源教育培训及研讨基地。

项目总投资:14.45亿元,由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欣嘉锐实业有限公司、瑞昌市物华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黄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修水县兴达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承担企业按照规范建设。

(三)建设标准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参照国家行业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及《再生资源区域性集散市场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四)建设进度

实施期限为-2014年,具体分为2个阶段。

第一阶段:年—2012年底在全市建设1个区域性再生资源集散市场、4个再生资源集散市场、405个回收站(点)、流动收购车辆300辆。

第二阶段:2013年-2014年建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1个、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再生资源教育培训中心、200个回收站(点)。

(五)中央资金扶持安排

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45亿元(含信息化建设和人员培训费用),除申请中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和市县财政配套的资金支持外,其余资金由项目企业通过自筹、招商引资、贷款等方式解决。另请安排50万元工作经费给市商管办,用于项目管理和评审验收外,下达资金安排计划时同时拨付启动资金,额度为该项目总额的50%,其余50%待项目建成后,由实施企业提出申请,并通过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的验收后拨付。

(六)可行性分析

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是由政府主导,企业市场化运作的一个综合项目,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随着我国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和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对资源的依赖性越来越高,同时生产和生活的废弃物也急剧增加,能源和资源瓶颈问题日益凸显,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现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和保护环境等方面愈加紧迫。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2.经济和社会效益非常明显。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会显著增强项目承担单位和相关企业的实力。项目建成后,将会形成超过300万吨的物流,五十到六十亿的经营收入,并带来十亿左右的税收。通过规范化经营和管理,能增加2000个就业岗位,并彻底改善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

3.改善生态环境。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能显著提升城市品位和改善县乡村环境,从源头上解决废旧物资污染环境和影响市容市貌等问题。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保护好“一湖清水”,提高环境承载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七、组织领导

成立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商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执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供销社、市物资集团总公司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管办,负责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责任单位,由分管副县(区、市)长负责,要成立相应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和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1.负责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2.负责协调落实本辖区内居民小区提供回收站(点)需占用的场地。

3.负责组织本辖区公安、工商等有关执法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本辖区无非法收购站点。

4.负责协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建设企业与县区公安、工商、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关系,并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八、保障措施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工程建设涉及面广,属于公共服务基础项目,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既是一项得民心的实事工程,也是一项城市建设的形象工程。为加快推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规范化、产业化发展,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合力推荐体系建设。市商管办负责会同规划等部门编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搞好再生资源网点布局,制定和提出各回收站点的用地和建设的基本要求,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督促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建设,争取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支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备案登记和日常监管,督促回收企业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运营管理。负责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通报工作情况。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收赃、销赃、偷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回收网点的日常治安和消防检查,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治安、消防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取缔违法、违规经营摊点。市环保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环评工作。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和小区配套建设项目,在用地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要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中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市工商局按照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登记管理,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申请设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其场所及选址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其场地建设和设施配备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市执法局负责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回收摊点、流动收购车及从业人员的清查管理,对未批准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脏乱扰民的摊点进行查处和清理。市财政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扶持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税务部门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确保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兑现。市供销社、市物资集团总公司配合商管等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引导所属回收企业纳入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监管,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秩序。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要组织市商管办、公安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秩序进行联合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经营秩序,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通过检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检查整治对象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的再生资源收购站(点)。

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严格网点设置标准,在充分规范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基础上,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好社区回收网点。对现有的证照齐全的回收站点进行整合、规范。符合标准条件的,可由承办企业以连锁、合作等形式吸收为社区回收网点。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回收站点,坚决取缔。

再生资源回收经验总结篇(11)

二、管理对象和工作目标

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的各种废旧物资,其中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和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和非金属边角废料、报废的各种设备和运输工具,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各种废品和旧物。主要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材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的工作目标是:从年起至年,通过三年的努力,构建起由社区回收点、初级加工分拣站和集散交易加工中心三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使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集散交易加工中心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利用率达到80%,实现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逐步将再生资源产业培植成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镇(街道、区)负责抓好辖区内废旧回收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要对辖区内所有废旧回收点和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登记,摸清掌握经营业态现状。并对辖区内废旧回收点和零散摊点的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对无证无照经营户、违法经营户坚决取缔;对有经营证照得经营户要规范从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营造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

(二)体系建设阶段。成立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的推进工作。重点扶持区再生资源回收骨干龙头企业实施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构建以城乡社区回收点为基础,初级加工分拣站为纽带,集散交易加工中心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形成以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为龙头,吸纳社会零散队伍和小规模回收企业整合参与的产业格局。

1、社区(村)回收点。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快捷、保护环境”的原则设置,采取连锁经营的方式,通过新建、改造和整合的模式,建设形成规范的社区(村)回收点,原则上每个社区(村)设立1个。回收点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实施主体按照“七统一”规范新建、改造和整合,营业面积15~25平方米。主要采取定时上门与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收购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流动回收车每个社区(村)回收点配置1~2辆。

2、初级加工分拣站。根据“总量调控、统筹设置和方便回收”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在城郊结合部设置。初级加工分拣站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直接经营管理。分拣站集中每天在社区回收点分散回收的再生资源,按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后,由专业封闭式运输车运送至集散交易加工中心处理。原则上各镇(街道、区)辖区建1个面积为200平方米左右的初级加工分拣站。

3、集散交易加工中心。集散交易加工中心负责全区再生资源的回收整理、物流配送、加工利用、科研开发和再制造等工作,以实现延伸再生资源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附加值,促进再生资源的产业升级。集散交易加工中心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负责建设、经营和管理。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选择建设1个集散交易加工中心。

(三)巩固完善阶段。进一步巩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成果,原则上全区所有回收企业、经营户必须进场交易,实行统一管理,从而形成覆盖全区城乡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四、规范管理

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社区(村)回收点和初级加工分拣站实行七个“统一”,即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收购价格、统一计量工具、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着装、统一车辆。按照“五有三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五有”:即“有网点便于回收,有专人进行回收,有政策支持回收,有制度规范回收,有部门监管回收”;“三规范”:即“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回收点和初级加工分拣站要加强治安信息监控体系建设。

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流动回收车、封闭式回收专用汽车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培训、统一标识、统一车型,负责收购和运输工作。流动回收车、封闭式回收专用汽车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专项运输证件。

社区(村)回收站点经营者遵循行业规范自律,按照街道、社区的要求签订治安责任书。社区(村)回收站点从业人员必须实行上岗前培训,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

组建全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以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部门职责

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再生资源的宏观指导,做好再生资源试点城市的申报、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全区再生资源行业的指导和管理,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的运行和有关项目的实施工作。

区委农办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协调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再生资源项目的立项,以及项目前期的协调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对再生资源项目的资金支持。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运用和产业化示范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市场的管理,查处固定门店的无照经营和违规经营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扶持政策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好财政的扶持政策;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增值税退税审核,强化再生资源企业退税管理。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施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负责废旧金属收购单位的备案登记,坚决打击收销赃犯罪;对回收专用车辆实行定向服务管理。

区城管局负责依法对收旧污染环境、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店外占道经营、无合法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发出高噪声招揽顾客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区环保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关环保法律法规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规划分局、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再生资源网点和项目的规划布点和建设审批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再生资源网点和项目的建设用地的审批和报批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土地指标。

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按有关规定在税收政策上对再生资源经营给予扶持和支持。

各镇(街道、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政策扶持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是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以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一项面广量大、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产业功能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功能。因此,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开展网点和集散交易加工中心建设。区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对新建的回收网点每个补贴3万元,对改造、整合的回收网点每个补贴1万元,对新建的初级加工分拣站每个补贴15万元,对集散交易加工中心的建设提供贷款担保和给予利息补贴。加强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再生资源项目建设和公益性的收废、处废工作。财政部门对再生资源经营上交的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和按增值税金额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也给予适当奖励以扶持发展。各镇(街道、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具体制定应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