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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医疗技术概念大全11篇

时间:2023-08-28 16:37:12

再生医疗技术概念

再生医疗技术概念篇(1)

【关键词】 医患法律关系; 医疗机构; 患者; 医疗行为

近几年来,医患纠纷的持续攀升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即便是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未能有效遏制这一势头。从法律角度看,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医疗立法的不完善和法律界对有关医患纠纷诸多问题认识上的模糊。其中,医患之间法律关系的准确界定首当其冲,它是彻底解决医患纠纷的前提,并最终对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和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产生深刻的影响。

1 关于医患法律关系的称谓

目前我国大陆学界对医患之间法律关系的称谓,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一般来说,有这样4种:一是医患关系;二是医疗关系;三是医疗法律关系;四是医患法律关系。这些不同的称谓难免会给人民法院处理医患纠纷案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有统一的必要。在上述4种称谓中,笔者坚持使用“医患法律关系”一语是因为:

第一,“医患关系”的外延过于宽泛,含义模糊,不利于把握。严格地说,医患关系不仅包括医患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包括医患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1];甚至有人认为还应当包括医患之间的供求关系、经济关系[2]。“医患关系”这种称谓充其量不过是从社会关系主体的角度把医患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别开来,难以突出医患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二,“医疗关系”一语不仅同样含义模糊,而且导致了人们在医患法律关系主体上的理解极其混乱。其中狭义的理解是医疗机构与患者[3];广义的理解包括患者及其家属、患者所在单位、医院、医生、护士,以及其他医务人员[4]。

第三,虽然“医疗法律关系”一语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前两者含义宽泛的缺陷,但混淆了医患法律关系和医疗行政法律关系。通过认真分析可知,所谓的医疗法律关系实质上至少包含两种法律关系,即医患法律关系和医疗行政法律关系,两者在性质上和法律适用上存在很大差异,绝对不能混为一谈。前者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而后者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医疗法律关系”一语亦不足采。

第四,采用“医患法律关系”的称谓,不仅可以表明我们是以法律的视角来考察医患关系,而且更能准确地揭示医患关系的法律内涵,克服前述其他称谓语义上的含糊不清和逻辑上的不周延。首先,它表明我们所讨论的医患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不包括医患伦理道德关系和医患经济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医患双方依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其次,它从根本上将医患法律关系与医疗行政法律关系区别开来。医患法律关系是“医”与“患”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不是医疗机构与医疗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再次,它表明这种法律关系不包括强制医疗关系。强制医疗关系是国家因卫生上的需要,赋予医疗机构强制诊疗权,强制国民接受医疗检查和治疗而形成的法律关系[5]。其实质是国民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医疗机构在这个法律关系中仅处于国家使用人的地位,并非医患法律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

2 医患法律关系的界定

有损害就得赔偿,医疗损害的发生必然导致医疗损害赔偿。作为一种法律责任,医疗损害赔偿也是因损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产生的对于相关主体所应当承担的法定强制的不利后果。因此,要确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就必须首先界定“医”与“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医患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医患法律关系也由主体、内容和客体3个要素构成。医患法律关系主体是医疗机构与患者,内容是医疗机构和患者依照相关法律或者双方约定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客体是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在此3者中,目前争论较为激烈的是对医患法律关系主体范围的认识和医疗行为的界定。

21 医患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医疗机构与患者

211 关于医疗机构 根据1994年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国的医疗机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院、卫生院、保健院、疗养院和门诊部;另一类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种诊所、卫生所、医务所、急救站、护理站等。关于前者,他们成为医患法律关系主体显然是不成问题的;至于后者,尽管它们不能独立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不能成为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但是这并不妨碍其成为医患法律关系主体。就程序法方面来说,最高人民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与患者之间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然而,在医疗业务活动中,他们主要遵循《执业医师法》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具体的医疗行为,体现了他们与国家、医院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医患法律关系中,他们的行为应理解为医疗机构的行为,医师等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应属医疗伦理关系,由医学伦理来调整[1]。

212 关于患者 这里的患者应作广义理解,既包括确有疾病或者以患有疾病而到医疗机构就医的自然人,也包括到医疗机构接受其他服务的自然人,诸如医学美容、整形、变性手术、人工生殖、优生优育、健康检查,以及疗养指导等活动中的患者。但是,患者并非有人所言的“患方”,不应包括患者的家属、朋友、利害关系人及单位,仅指患者本人。在患者因患精神病或者昏迷而暂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等特殊情况下,其亲属、朋友应理解为患者的人或无因管理人,患者本人仍然是医患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但在患者为婴幼儿或精神病患者而无民事行为能力时,一般认为,其父母或法定人为缔结医疗契约的患者方当事人,此时医疗契约属于为第三人(即患者)利益的契约[6]。笔者以为这与法律上的制度是自相矛盾的。就民事而言,人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人,由此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于被人与第三人之间;如果人不超越权限,这种法律关系并不因人的参与而同被人亲自为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关系有什么不同,更不会因此而导致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即便患者因医疗机构的过错而死亡,医患法律关系因一方当事人消灭而自然终止,患者的父母或法定人可能作为患者的继承人而成为医疗损害赔偿关系的当事人,不能继承患者本人作为医患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

22 医患法律关系中的医疗行为

医疗行为是医患法律关系的客体,这已经是学界的共识。然而医疗行为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却成为学界论争的焦点之一。就我国来说,学术界存在着两种基本观点:即狭义说和广义说。狭义说乃传统的医疗行为定义,为部分台湾学者和大陆学者所主张。该学说认为医疗行为就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诊断治疗行为[6]。另外,我国大陆有学者亦认为,医疗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判断及疗养指导等具有综合性内容的行为。“只有以诊疗为目的的医疗行为和非纯粹实验性而兼有治疗目的性的医疗行为才能够称为医疗行为[7]。”广义说为台湾学者蔡振修首倡。他主张医疗行为包括临床性医疗行为、实验性医疗行为、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和非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4种类型。而我国大陆学者龚赛红则引用日本“医行为”的概念,主张医疗行为是若欠缺医师的医学判断及其技术,则对人体会有危害的行为。这显然是对广义的医疗行为概念所作的修正。

以上观点各有其特点。狭义说内涵丰富,较为具体地揭示了医疗行为的基本特征,但其外延过窄,把大量不具有诊疗目的的医疗行为排除在外。现代医疗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医疗侵袭、实验性医疗使诊疗目的无法实现,美容整形、变性、堕胎等手术及人工生殖、优生保健等根本就不具有诊疗目的。广义说概念仅仅将医疗行为的外在特征作为医疗行为的定义,缺乏对医疗行为本质的揭示,不利于医患纠纷处理。龚赛红先生的医疗行为概念与日本学界“医行为”的概念没什么大的差别,外延较宽,具有较好的涵盖性,克服了前述广义医疗行为概念外延不足的缺陷;但是其自身的缺点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依据形式逻辑基本原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一对矛盾体,内涵愈是丰富,外延就愈窄;反之,内涵越是简单模糊,外延就越广。该医疗行为概念较好的涵盖性难免会给其准确性造成损害,在此两者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乃是界定医疗行为的关键之一。其次,该概念以医师的主观判断和各不相同的医疗技术作为确定医疗行为的标准,具有极强的主观主义色彩和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影响医疗行为的认定。再次,该概念有将医师从事的一切医学活动都称为医疗行为之虞,导致在法律范畴内过分加重医师的责任而有失公正。最后,该概念只强调了医疗行为的侵害性,而忽视了医疗行为的利益性。实践中存在大量的医疗行为并不具有侵害性,如优生优育指导、整体护理中的某些行为等。

鉴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医患法律关系中的医疗行为既不同于医学上的医疗行为,也不同于行政(或医政)上的医疗行为。前者强调行为有无医学上的适用性和医疗技术上的正当性;后者只是针对医疗执业资格,类似于我国《执业医师法》中的“医疗执业活动”一词,属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但是它们可以作为界定医患法律关系中的医疗行为的基础。界定医疗行为既要考虑其涵盖性,又要兼顾准确性;既要反映医疗行为的个性化特征,又要揭示其内在的本质特征。因此,笔者认为,医患法律关系中的医疗行为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对患者因疾病、器官缺陷、身体不适,以及生育等方面发生的身心健康紧密问题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和技术进行的判断和处理。医疗行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第一,医疗行为是医疗机构通过医师等医务专业技术人员针对患者而进行的行为。医疗机构作为医患法律关系主体,是当然的医疗行为主体。一般来说,医疗机构不会直接面对患者,而是由医师等医务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医疗机构作出具体的医疗行为,其法律效果由该医疗机构来承受,医师等处于受雇人或职员的地位。

第二,医疗行为的内容是医务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和技术所进行的行为。医疗行为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这是其与其他行为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而医疗机构后勤管理人员代表医疗机构针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的其他行为,也属于医疗机构的行为,但这些行为并不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特征,因此形成的法律关系不是医患法律关系。

第三,医疗行为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系列综合性的判断和处理。这种判断和处理包括了诊断、开处方、医学检查和化验、施行手术、临床护理、用药指导及疗养指导等。一般而言,运用医学知识进行的判断是作出医技处理的前提,通常是先判断后处理,判断和处理是紧密联系的,但是有时两者的界限难以明确分开。既有处理后的重新判断,亦有处理过程中的判断。

第四,医疗行为在效果上是兼具利益性与侵害性的行为。它针对人的身体、围绕人的身心健康问题而展开,目的是人类健康(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的再创造,其利益性显而易见。但是不可否认,医疗行为具有侵害人体的特性,无论是用药,还是施行手术,都会直接或间接地给患者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损害。

第五,医疗行为具有法律性。这意味着对医疗行为可以进行法律上的评价。这种评价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医疗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法律并不禁止。这种态度源于医疗行为本身具有的利益性及法律对其利益性与侵害性的权衡结果。另一方面,医疗行为是受法律严格限制的行为。为了避免医疗行为给患者所带来的现实的或潜在的损害大于其所带来的利益,各国法律在肯定医疗行为的同时又对其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法律在医疗行为的利益性与侵害性之间努力实现一种最大效率的平衡,以充分发挥医疗行为的利益性,尽量化解其侵害性。

第六,医疗行为具有自主性与协作性。医疗行为是医师等人员代表医疗机构而为的一定行为,在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范围内,医师等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他们以自己的学识和经验作出诊断,并基于这个诊断结论自主制定治疗方案,进行预后指导等。甚至在征得患者的同意后,可以进行实验性医疗。但是,不仅施行手术具有风险,即便一般的医疗行为也常常伴有风险,这就需要医疗机构向患者告知说明这些风险,是否同意完全取决于患者,否则医疗行为难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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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医疗技术概念篇(2)

要探讨心理治疗本土化和本土心理治疗,首先需要对两者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从语法角度看,心理治疗本土化是一个动词性短语,本土心理治疗是名词性短语,两者都涉及本土,然而两个短语意思差别却很大。心理治疗的本土化是指在心理治疗的过程中,一国、一定区域或民族在引进或使用外来的心理语言、理论、方法、临床治疗操作规范等方面时与本国的语言、文化、社会、人文等实际特点相结合,并使其成为本土心理治疗一部分的过程。本土心理治疗则主要是指治疗的内容,是将西方治疗模式的概念、理论、方法、测验、治疗操作规范等加以修订,使治疗与文化的联系更加密切[1]。本土心理学的关键在于构建出植根于靶文化之中的概念框架和方法,而不是依赖所引入的西方概念框架和方法[2]。贾林祥、叶浩生提出本土心理学至少应符合如下条件:一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历史根源;二是自主性;三是体现和反映当今社会的文化特点;四是有独到的概念体系及研究策略[3]。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文明古国,在其浩如烟海的文化典籍中,蕴藏着极其丰富的心理学思想及一些传统的心理治疗方法,随着西方心理学的传入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其中有些已经现代化,还有些没有与西方心理学进行深入结合的,也当属本土心理治疗。心理治疗的本土化以及本土心理治疗的产生是心理学发展全球化的结果和产物,如果将各国的心理学理解为非线性混沌理论中由于不同的初始值而出现不同的心理治疗理论和方法的话,那么混沌理论的普适性[4]决定了心理治疗可以本土化,即在心理治疗本土化的过程中,本土心理治疗吸收了外来心理治疗具有普遍性和共性的东西,因为只有外来心理治疗方法中具有普适性的东西才能适用于全人类的心理治疗需要。既然主流的心理治疗以及任何其他本土心理治疗都不能完美地适用于全体人类的心理治疗,那么本土心理治疗将会成为继续全球化的媒介[5],促进世界心理治疗的发展。

一、心理治疗的本土化

(一)心理治疗本土化是一个自发形成的过程

心理治疗本土化并不是心理学家们自己提出来的概念,它是在主流心理治疗向本土流传和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临床治疗的心理工作者们不自觉地将其与本土文化、历史、人文、社会等进行结合,吸取了对治疗有利的精华或者说那些具有普适性的部分,去除了不适合的部分,构建出植根于靶文化的、与任何其他心理治疗都不相同的心理理论和心理治疗方法。因此心理治疗的本土化是自发的,这一过程首先客观存在,而后才被提出来,这也是本土心理治疗产生的过程。

(二)心理治疗本土化的两条途径

心理学本土化的途径主要有内源本土化与外源本土化。内源本土化是指理论、概念和方法从某一文化内部产生,本土性的信息被视为心理学之诞的最初来源;外源本土化是指引进某些心理学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将其进行改造以适应当地的文化背景[6]。那么心理治疗的本土化也应该是与之对应的两条途径(心理治疗内源本土化和心理治疗外源本土化),采用内源本土化心理治疗途径的工作者,中医心理治疗当是他们的主流。属于心理治疗外源本土化的,多是有过出国学习西方心理学的经历,或接受过西方心理学培训的人,以从事西医或西方心理治疗为主。

(三)心理治疗本土化,文化是最重要的因素

文化是指人类社会中具有一定历史延续性和群体特征的行为习惯。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这些都是在心理治疗本土化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地方。从文化心理学的视角看,在咨询动机、咨询效果、咨询关系上,西方的心理咨询与治疗理论都不完全适合东方人的性格与心理问题[7]。现代系统的心理治疗理论及操作技术大都产生于西方,而心理治疗的理论建构、价值取向和具体操作会受到社会文化的深刻影响,西方的心理治疗理论、概念、技术在应用于不同民族和文化背景的咨询时往往会产生不相容性和矛盾[8]。在缺乏文化适配性的前提下,心理咨询的普及与推广可能会造成表面的繁荣,却掩盖了存在的问题或者转移了人们对更为本质问题的关注。由于其涉及人的价值观与文化性格,尤其是文化的影响,当借助西方心理咨询理论解释中国人的心理问题时,必然会带来基于文化差异的偏差。任何个体的复杂而高级的心理和行为,都浸润了他所生存社会的独特文化性格,用超越时空、外来的理论去认识、解释、治疗,只能制造出对人的心理和行为的歪曲和误解[9]。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的中医心理学,可能是最典型的本土心理治疗方法。

二、本土心理治疗

在几代中国心理工作者努力下,中国的本土心理治疗已经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也可以从外源性和内源性本土心理治疗方法两个方面来进行介绍。

(一)外源性本土心理治疗

1. 认识领悟疗法

认识领悟疗法是钟友彬及其研究小组结合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和中国的文化特点设计的,也被国内同行称为“钟氏领悟疗法”。它主要将精神分析疗法与我国东方文化相结合,把精神心理疾病治疗的重点放在对临床症状与幼稚心理模式的分析上。认识领悟疗法认为精神心理疾病的发病机制和病理本质是:患者对当前现实困难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心理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形成都与心理模式密切相关,而心理模式的形成又受到早年经历至关重要的影响。它既重视对当前症状的分析,又重视早年经历的影响,站在成年人立场上分析患者症状的幼稚性,使领悟达到成熟,是一种创新。认识领悟疗法主要的适应症是强迫症、社交恐惧和性变态。

2. 悟践疗法

悟践疗法(comprehensive practice therapy)又称悟践心理疗法,是1958年在治疗神经衰弱症病人的基础上创立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开始称为“综合快速疗法”,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医学心理学基础研究的迅速发展和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工作在“”后的复兴,李心天、郭念锋等出于对健康与疾病、生理与心理、个人与社会等多方面的深刻思考,在实践中总结形成了人性主义理论,并将综合快速疗法正式改名为“悟践疗法”。悟践疗法开创了中国心理治疗本土化之先河。悟践疗法的人性主义理论是中国心理治疗本土化的理论产物;悟践疗法将认知与行为结合是中国心理治疗本土化的实践特色。

3. 意象对话技术

意象对话技术是由朱建军博士等在20世纪90年代初,在精神分析和心理动力学理论的基础上创立发展起来的一种心理治疗技术,这一技术创造性地吸取了梦的心理分析技术、催眠技术、人本心理学、东方文化中的心理学思想等。此技术通过诱导来访者想象,了解来访者的潜意识心理冲突,并通过诱导新意象对潜意识的意象进行修改,从而达到治疗效果[10]。目前关于意象对话技术的研究论文已有六十余篇,其中既有临床研究,也有理论研究。每一种技术都有其优缺点,由于此技术的特点比较鲜明,优缺点也很突出。优点在于意象对话技术与中国文化的契合度较高,中国人在形象思维方面具有优势,因此能对意象进行很好的想象,并且不必去分析意象的象征意义,在咨询过程中可以巧妙地去除“文化屏蔽”,减少阻抗,揭示被治疗者掩饰或保留的心理问题。然而此技术对治疗者的要求比较高,需要治疗者熟悉意象的象征意义。意象对话技术的治疗效果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治疗者的心理健康程度、心灵开放程度以及对患者的关心程度[11]。

(二)内源性本土心理治疗

由于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度,内源性心理治疗方法较多,但目前发展较快、影响较大的应该是心理疏导疗法、道家认知疗法和中医创新心理治疗――低阻抗意念导入疗法(简称TIP技术)。

1. 心理疏导疗法

心理疏导疗法由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鲁龙光教授于1984年创立,其植根于深厚的中国文化,是适合中国人的心理治疗理论和方法。疏导疗法以“自我认识、自我完善”为主线的个性改造理论是中国心理治疗本土化的理论产物,其认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治疗原则是中国心理治疗本土化的实践特色。儒道文化对心理疏导疗法的形成和发展起着主导作用[12],因此将其归为内源性本土心理治疗。心理疏导治疗的模式是:不知―知―认识―实践―效果―再认识―再实践―效果巩固。这种治疗是一个循环往复、逐步深入的认知改变过程。所以,其最终目标不仅仅是求得症状的消失,而且是远期效果的巩固。心理疏导疗法的治疗程序是:第一,患者输出信息,提供真实、详实的自传性病情材料;第二,根据患者的材料进行分析,作出初步诊断;第三,治疗信息输出,讲述所诊断疾病的可能原因、本质、特点和治疗方法,取得患者配合,树立信心;第四,患者接受治疗信息,争取做到认识与实践一致,并写出反馈( 体会)材料;第五,根据不断变化的反馈信息,输出新的治疗信息;第六,整个治疗循环往复进行,由浅入深,消除症状,完善个性,巩固疗效[13]。

2. 道家认知疗法

道家认知疗法是在道家的处世养生哲学和我国古代朴素的辩证法的基础上,参考国外成功经验,由杨德森和张亚林等人经过多年心理治疗的临床实践而创立的。它主要是通过改变个体的认知观念和应对方式来达到调节负性情绪、矫正不适行为和防病治病的目的。道家认知疗法分五个基本步骤。按每一步骤关键词的第一个字母,此治疗程序被简称为ABCDE技术。它强调顺应人的内在本然之性,重视个性的发展,近乎于罗杰斯的强调自我发展目标,但又不同于西方一味追求个人主义,它将中国的道家文化与西方的认知疗法进行了很好的结合,既符合了外来心理治疗本土化的需要,又把西方认知治疗的操作技术引入了治疗过程,使疗法本身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也是目前本土化心理咨询与治疗方法中发展得比较成熟的一种。道家认知疗法从创立就存在争议,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点是:一种哲学思想是否能直接拿来作为心理治疗的原则?如何区别思想政治教育、道德伦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心理治疗? 道家疗法是否真正适用于神经症病人的实际情况? 病人是否真正接受了道家思想无法验证[14]。自1995年以来,道家认知疗法在全国16个省市的有关单位进行了临床实践,有关研究结果的陆续报道证实了该疗法的临床有效性。本疗法的适应症不够清楚,治疗需要的时间也比较长[15]。

3. 中医创新心理治疗――低阻抗意念导入疗法(简称TIP技术)

所谓中医创新心理治疗,就是现代中医人将中医传统心理疗法或身心调节技术结合现代临床心理学的原理或方法技术,进行改造并进行创新研究之后形成的一类中医心理疗法。其中,典型的也可能是影响最大的当属低阻抗意念导入疗法(简称TIP技术)(Low Resistance Thought Induction Psychotherapy,TIP)。它是建立在低阻抗学说和意念导入学说的基础上,把中国的导引、气功疗法与西方的催眠疗法和放松疗法进行融汇,通过言语和行为的诱导,使被治疗者进入从清醒到睡眠这个过程的中间状态(低阻抗状态),治疗者根据治疗需要将言语和行为信息组成的某种“思想、理念、观念”导入给被治疗者,通过暗示最终影响被治疗者的记忆和内隐认知,并达到心理治疗与康复的方法。低阻抗意念导入疗法具有完整的技术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治疗技术、核心治疗技术、对症治疗技术和相关治疗技术。TIP技术特点包括:把认知(或曰明示)与暗示之间的关系理解为一种太极关系;把“低阻抗状态”与“合理权威性”作为一对辩证关系来理解;把催眠心理治疗中的暗示过程设计为一种“意念导入的过程”并形成了“认知行为治疗的暗示化处理”;对精神和心理疾病治疗后期涉及的人格问题进行“再成长治疗”,是一次重要的探索过程;把心理治疗变成了一种“流水线式”的作业过程,还有其技术体系中对各种具体技术独到的理解与灵活多变、整体快速的运用思路,都是在临床实践中的直接体会和经验总结。该疗法本土属性明显,特色突出,优势显著,患者依从性好,操作规范,治疗靶点明确,临床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是我国本土心理治疗中引人注目的方法之一。介绍其理论和方法的著作目前已有中英文版[16-17],有多个部级课题对TIP技术进行了临床研究,发表的理论和临床科研文章已达三十余篇[18-29]。

三、其他本土心理疗法

中国是世界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对当代中国民众和世界文明的影响巨大而深远。中国文化中蕴含着丰富而独特的心理学和心理治疗思想,中国本土传统心理治疗思想生于中国绵延五千年的文化土壤之中,具有极强的心理治疗内蕴,对中国人心理健康作出了卓越贡献,并为现代心理治疗不断提供滋养,在这些本土心理治疗方法中,有的作为治疗方法被直接提出,有的则是一些身心调节技术。

(一)中国传统心理治疗

中国古代的中医疗法当中记载着大量的心理治疗方法,目前已经得到初步整理的如情志相胜疗法、相反情志疗法、中国古代认知疗法、语言开导疗法、中国古代信仰性心理治疗、中国古代行为疗法、物证释疑疗法、情趣易性疗法、中国古代催眠疗法等。但由于从现代临床角度来看,上述疗法应用的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不够,还有待深入研究。

(二)中医身心调节技术

所谓中医身心调节技术是过去所有针对精神与心理疾病进行治疗的中医药治疗方法和技术,如中医中药、针灸、推拿点穴等,它广泛应用于精神与心理疾病的治疗与调适,是我国目前应用、研究和大众接受最广的一种方法和技术,由于国内外有大量书籍和杂志介绍,这里不再多述。

四、小结

西方心理学的学派和理论植根于西方文化之中,它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本土化是各国心理治疗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也需要探索适合自己国情和文化背景的心理治疗方法技术。多年以来,中国心理学从未走上真正独立发展的道路,心理治疗本土化已成为中国心理治疗发展过程中迫在眉睫的首要任务,它牵涉和影响着中国心理学的发展和走向世界的进程[30]。然而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也许在将来,经过努力,我国的心理学家和我国本土的心理治疗方法将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世界各国的心理工作者在研究与交流中相互尊重,心理治疗的全球化也最终产生出了一些在各国都普遍适用,而又都有自己特色的本土心理治疗。

注:本文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医药治疗抑郁症临床疗效的中美两国评估比较研究 ”(项目编号:2011DFA0960) 的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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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洪兰,吕学玉,吕梦涵,林颖娜,王芳,汪卫东.气功入静状态下的病因追溯技术[J].国际中医中药杂志, 2010,32(7):337-338.

[23]汪卫东,张静霞,马彦,林颖娜.催眠状态下的意念导入性认知治疗[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 2010,18(6):817-819.

[24]吕学玉,吕梦涵,汪卫东.气功入静状态下的意想式脱敏疗法[J].国际中医中药杂志, 2009,31(6).

[25]汪卫东.气功入静状态下的情志干预技术[J].国际中医中药杂志, 2009,31(3):254-255.

[26]汪卫东,闵妍,吕学玉.气功入静状态下的睡眠调控技术[J].国际中医中药杂志, 2009,31 (4):349-350.

[27]李桂侠,洪兰,汪卫东.TIP技术中导入睡眠认知的信息模块设计思路补遗[J].国际中医中药杂志, 2013,35(2):143-144.

再生医疗技术概念篇(3)

1. 基本概念

1.1医疗环境的含义

所谓"医疗环境"是指人们对医院空间所产生的心理、生理和社会意识的综合评判。在二战后的和平建设时期,西方科学技术和现代医学突吃猛进,医院建筑与医疗技术、建筑技术的结合更加紧密。

在"医疗环境"这个术语中包含了对医学意义的深化认识和对整体概念的"人"的关切,引入生活气息来满足患者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1.2"人性化"的设计概念

"人性化"的设计强调设计师与使用者双方的沟通、联系和交流,而不是闭门造车式的设计,反对把设计与使用者看成对立的两端。设计师的设计思维逐步转向人性化层次,通过听取使用者的意见,反馈使用者信息,以及对设计形式和功能等方面的"人性化"因素的注入,赋予设计以"人性化"的品格,使其具有情感、个性、情趣和生命来达到设计与使用对象的协调,从而令使用者更加满意[1]。

2. 人性化医疗环境设计的作用与特点

2.1医疗环境的人性化设计是科技发展的平衡剂

科技在展示人类伟大的征服力量和无与伦比的聪明才智的同时,也带给人新的苦恼和忧虑,那便是人情感的孤独、疏远和感情的失衡。所以约翰・奈斯比特认为:"无论何处都需要有补偿性的高情感。我们的社会里高技术越多,我们就越希望创造高情感的环境,用技术的软性一面来平衡硬性的一面"。"我们必须学会把技术的物质奇迹和人性的精神需要平衡起来",实现"从强迫性技术向高技术和高情感相平衡的转变[2]。

2.2满足人生理、心理和精神上的需求

蔡德勒・格林内尔建筑师事务所的建筑师罗杰S.伍尔瑞克对保里纪念医院环境对病人的影响进行了长达10年的研究。他的研究结果表明,如果病人可以从他们的窗户看到室外园林中的树木,比他们直接看到砖墙需要的药品减少30%,而康复速度提高30%。

因此,从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方面深刻地理解和创造与整体医学模式相适应的人性化医疗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当代设计师已将设计的触角仲向人的心灵深处,通过富有联想意义的色彩和审美情调的设计,在医疗环境设计中赋予更多的意义,让使用者心领神会而倍感温馨,不再紧张,从而满足患者更深层次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2.3医疗环境设计的人性化反映了"为人而设计"

自然环境为人服务,景观环境为人而塑造,只有在医疗环境设计中突出了人、反映了使用者的需求,才是比成功的。因此,人是医疗环境设计的中心和尺度。这种尺度既包括生理尺度,又包括心理尺度,而心理尺度的满足是通过人具体的设计得以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性化设计的出现,完全是设计本质要求使然,决非完全是设计师追逐风格的结果。

3. 人性化医疗环境的设计

3.1景观空间规划

医疗环境需要提供多种场景设计,例如入口空间、休息交流场地、健身娱乐场地、医护人员休憩场地。丰富的景观类型,可以满足使用者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例如:明登约翰人刮に沽忠皆荷栌腥肟诰肮酆湍谠旱榷嘀志肮劭占洌景观空间功能丰富多样,让使用者可以根据不同空间功能进行选择场地进行个人活动(如图1)。

尽可能的将户外的景色可以引入到室内,供人们观赏,让在院内因疾病不能外出的患者可以看见室外景观,放松心情,减轻病痛, 带入大自然的气息,让患者仿佛置身于自然中,从而增加他们到户外的机会,减轻病痛带来的伤害,获得最多的恢复健康的可能。

另外设计时应考虑如何避免外界噪音的干扰,达到户外空间的宁静[3]。

3.2植物设计

绿化设计以绿色植物为基本色调,然后配置不同色彩的树种和花朵。设计时根据季节的变化选择树种,让患者从视觉感受到四季的变化。患者需要交流空间,因此可以利用植物外形将植物栽植在桌椅旁边围合或者半围合,形成灵活的私密感。比勒体验花园的绿化设计中,以绿色为主,但配置了不同色彩的花朵,增加了景观的丰富性,还利用植物的外形形成了私密的交流空间(如图2)

3.3景观小品

景观小品作为医疗外环境的重要组成层部分,对增加医疗空间中景观的美观的动能性起到一定作用,通过视觉冲击,对患者的情绪起到一定调节作用。因此小品的设计可以根据医疗环境类型和不同使用者进行具有针对性的设计。

例如:巴黎儿童护理中心中的景观雕塑色调可爱、鲜明,以卡通形象为主,利于吸引儿童注意力,减少儿童进入医院的恐慌感和不安全感,加快身体康复(如图3)。

3.4色彩

据有关的色彩学、生理学、心理学知识,分析人们在不同场所所期望产生的不同生理与心理需求,再以环境色彩来满足这种需求,以激发或抑制患者的心理与生理反应,达到辅助治疗、早日康复的目的[4]。

色彩丰富的医院空间环境能使病人消除对医院所产生的陌生、紧张等不良心理。极发挥色彩的生理作用,形成舒适宜人的色彩环境。美国波士顿儿童医院的建筑外外立面和花园中的植物色彩丰富,符合儿童心理,不仅形成舒适宜人的色彩环境,可以减少患儿的紧张情绪,而且具有标识功能,让使用者明确所在的空间环境。(如图4)。

4.小结

"人性化"的设计是以人为主体的,应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本文通过景观空间规划和路径、植物、景观小品、色彩等景观设计要素的具体设计和相关案例分析来体现医疗户外空间设计的人性化。根据不同的使用者活要求进行设计和研究,永远是设计者的责任和义务。

参考书目:

1. 崔轶.人性化的医疗环境设计方法初探.东南大学[D],2004(6)

2. 李淦.北京医院老北楼重建工程方案简介.建筑创作[J],2001 (2)

3. 张茁苗.医疗户外空间设计中的景观体验研究.东北师范大学[D],2013(5)

再生医疗技术概念篇(4)

由于人们对医疗服务需求的日益提高,医疗行业处于高速发展与迅猛变革之中。Lohmann教授预测,患者将成为医疗行业发展和转变的一大推手。他以市场上的有机食品作例,越来越多的有机食品出现并热销,甚至连宠物有机食品也开始摆上货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消费者的需求。此外,医疗行业强劲的创新性,包括诊断、成像等在内的创新技术与设备不断涌现;和人口结构变化,包括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都促使医疗行业发生变革。在变革中,医院面临的首要挑战,莫过于医疗质量。

作为医疗行业的重要成员之一,医疗设备公司在医院应对医疗质量挑战的过程中,是自然而然的合作伙伴。这也是德尔格大力协助此次会议的原因。作为此次会议的协办者,德尔格在会场周围设立了医院整体解决方案的产品展示区。产品覆盖了各治疗领域及患者治疗的全过程,包括急救治疗、围术期治疗、危重症治疗、围产期治疗过程中提品、整合系统和服务,旨在帮助医院实现关键临床流程的优化,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同时降低医疗成本。

质量挑战严峻

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对医院而言是永恒的主题,也是持续的挑战。医院如何抓准主题,应对挑战,首先要从对质量核心概念的理解开始。“基于我们对质量概念的理解,医疗质量首先是安全;其次是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力,以及相应医疗措施的预期效果;再次还包括效率、费用、满意度、技术评价等。”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指出。

江苏省人民医院院长王虹对医疗质量的概念,从狭义和广义两角度进行了阐述。狭义指的是医务工作人员遵循规章制度,执行诊疗规范,通过自我控制和自我规范,达到最好效果;广义则相当于医疗机构的人员素质、环境、设施、服务水准、医疗技术、医疗费用和管理水平,是综合体现。

正如赵明钢与王虹所言,医疗质量的内涵在不断深化,外延在持续扩张,这给医疗机构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和压力。赵明钢将医疗质量面临的挑战总结为6项:首先人们对疾病的认知是有限的,这导致对于一些客观存在的疾病,目前尚未出现清晰的诊断或有效的治疗方案。

其次,医疗质量需要平衡需求和资源,“疾病诊断和治疗属于自然科学,但对提供诊疗的机构设施建设和人员布局的管理属于社会科学。如何有机平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这是对管理者的挑战。”赵明钢表示。

再次,是医疗机构水平和医务人员人水平的差异而导致的医疗水平差异。例如中国多层次和多学制医师培训体系造成的人才差异,对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造成了很大挑战。

第四是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医疗人才培养的漫长周期存在不匹配。

第五是对新发疾病缺乏足够的研究,为医疗质量带来一定挑战。

最后是疾病谱改变,主要疾病从传染性疾病转变为慢性疾病,尤其是老龄化的加重,为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生知识技能带来冲击。

事实上,中国医院面临的挑战并非特例。“全球老龄化人口的增加,主要疾病转为慢性疾病,疾病严重程度的加重,患者获得更多选择和健康意识的提高,这些因素不仅为医疗机构带来了控制成本的压力,也使医疗机构间竞争更加激烈,迫使他们不得不提高医疗质量。”德尔格全球市场总裁Sebastian Kassner指出。

德国医院技术科学协会主席Jurgen Stettin教授列举了德国医院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沟通问题,例如患者的出入院、转科等;卫生因素;用药问题;患者检查和诊断问题;手术差错、诊断差错;医疗设备因素等。Stettin教授通过数据指出,沟通问题的风险最大,且医院规模越大,沟通问题带来的风险越大;而流程的相关风险则相反,医院规模越小,流程相关风险则越大。

构建安全医院

明确医院面临的医疗质量挑战和医院存在的质量风险,有助于医院在采取措施来提高医疗质量并改善患者安全时有的放矢。这些措施既有微观层面,也宏观层面;既针对医院内部,也针对包括政府、医院、患者等整医疗领域范围。

“事实上,大多数风险并非设备或产品等硬件造成的,而是使用流程不当造成的。”Stettin指出并例举了德国医院转移或消除质量风险的做法,非临床流程使用核查清单、电子医疗记录、出院管理及用药分配的信息化工具等新方法。

虽然有了措施,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医务人员的工作非常忙碌,因此很难对他们进行风险管理培训。其次,风险措施实施可能比较复杂,有时候分不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第三,实施效果如何,还需要进行持续性的监控。”Stettin教授告诉《中国医院院长》记者。

在王虹主持的讨论中,多位中国院长分享了自己医院确保质量的做法。“在数量与质量的博弈中,一定要以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在此基础上提高效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院长王晨指出。王晨强调了质量和安全在医生考核和晋升中的权重,同时利用现代化的技术,在质控方面进行探索。

再生医疗技术概念篇(5)

1.1标准与标准化标准(standard)的定义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和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标准应以科学、技术和经济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社会效益为目的”

[1]。标准化的定义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规则的活动。上述活动主要是包括制定、及实施标准的过程。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1]。

1.2术语标准术语(term)是“在特定专业领域中一般概念的词语指称”[2]。术语标准(termnologystand-ard)是指与术语有关的标准,通常带有定义,有时附有注释、图表、示例等。即由标准部门公布的规范化的术语系统。

我国的名词统一工作,有着古老的光荣历史。从2000多年前的《尔雅》和1700多年前的《说文解字》到近现代的辞海、辞源及中医大辞典等都贯穿着我国名词统一工作的优良传统。可以说在我国,初级状态的术语标准化工作是“古已有之”的。

2中医内科学(治法学术语标准化的意义科技名词术语的统一、规范化是发展科学技术的必备条件的发展特点。中医学是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医学科学,中医内科学用语是在汉语发展的背景环境下的专用词语。其具有鲜明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中医学理论的语言结构属于汉语语言结构。其逻辑结构反映出中国传统思维形式的基本特征。就概念系统而言,中国传统思维对概念的第一要求是名实相符,故不完全具有纯抽象的性质。

2.1词的一词多义与一义多词现象中医内科学词汇的发展,符合汉语发展的一般特征,其中,一词多义与一义多词,就是其较鲜明的特征之一。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词义的不断发展,形成了一词多义,构成了词义系统。在词义系统中有一个义项是本义,其它义项是由本义派生的引申义。如中医学中的平肝熄风法。平肝熄风,其既是中药功效中的一个常用术语,又是中医内科学治法的一个常用术语。在表述其定义的时候,应该按照标准的制定原则,分析原始资料(资料搜集而定),标识出属于该领域的概念,进行定义。并对其上位概念及下位概念进行界定。既对平肝熄风在中医治法领域中的概念进行标识和界定。再则,《我国科技名词术语统一和规范化的九项原则》中规定,科技术语必须具有单义性,即科技术语是单一的、专用的。从理论上讲,任何一个概念只能有一个专门固定的术语,也即是一词一义。对个别一词多义者则分别定名。在治法领域对“平肝熄风法”分为清热熄风法和凉血熄风法,确保语义的单一性。另外,一义多词也是中医内科学治法最常见的一种现象。在概念的确定及定义的表述中,需要根据标准的制定原则,“如存在同义词,建立只选择一个为优先术语。”将不同表述的词语,根据表述的含义特点,明确其所属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再分析其历史源流的发展,确定为同一概念表述的的,统一到同一术语的表述中,其它归属到同义词等其它范畴中,如攻下冷积法,攻逐寒积法。

2.2词性的无固定形态和不确定性汉语词性有两大特点:第一,基本上无固定的形态;第二,词性非常灵活多变。就中医内科学治法术语而言,也兼具有这两个基本的特点。汉语的构词法就是汉语语素构成词语的方法。汉语的构词法类型主要是合成法,还有少数类型是派生法和缩略法。

由于中医术语经过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并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中国古代哲学、心理学、天文学、逻辑学、养生学以及文化、宗教的影响,使其词性是随时而变的,较为灵活自由。在中医治法术语的语义分析的时候,应由僵化的“语义为准”原则到灵活的“功能为准的原则转变,就可以自然地理顺许多语法现象,而且可以令分析更加简便。

中华医学发展历史悠久,其语言都包含大量的中医术语,短语,短句,它们是语言发展过程中经过长期使用而提炼出来的。这些语言中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信息,具有大量的中医文化特征和中医特色。因此中医语言不能脱离文化而存在,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医语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3中医内科学术语(治法部分)标准化的方式探讨标准的制订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执行,在本项研究中,中医内科学术语(治法部分)标准的制定也严格遵循既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3.1拟确概念数量从标准的角度来讲,概念的范围只包括本学科领域的专有概念,概念的数量:一般来说,概念的数量不超过200个,如果超过200个,就应将该项目划分成若干子项。并保持标准的完整性、系统性,可划分为章、条。中医内科学术语(治法部分)确定概念208个,其术语标准采用章条划分法。分为清热法、温里法、解表法等21大类,其清热法,又分为6个亚类。

3.2术语数据的采集与记录在术语数据的采集方面,确定较为权威的教科书、原有标准、政策法规、准则等作为术语数据采集的原始资料,(分析原始资料,标识出属于该领域的概念。中医内科学术语(治法部分)信息收集信息源《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治法部分》、《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学部分委员会》、《中医药常用名词术语辞典》。等10余本书籍的内容,收集信息包括同义词、近义词(以便于比较和分析)、反义词、缩写形式、完整形式、符号(如果有)、术语的解释,术语名词的上位概念、下位概念等。中医内科学术语(治法部分)信息收集的记录包括:源文献、源文献页码、采集者。其每一术语的信息采集,必须规范、全面。

3.3遵循术语“约定俗成”的原则在标识该领域概念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术语表在强调规范化的同时,遵循术语“约定俗成”的原则,根据术语出现的频次来决定术语的取舍。选择中医内科学较为权威的4本著作,统计术语在书中出现的频次,并计算出总的频次,初步筛选术语表。当科学性与约定俗成发生矛盾时应服从科学性。如存在同义词,只选择一个为优先术语,并所用术语符合公认的构词原则。

再生医疗技术概念篇(6)

明确品牌更安全

从各品类、品牌的上市更迭,观念引导,去探求医生用药习惯的养成、变化,也能看出竞争品类和品牌的属性和优缺点,将其与医生的访谈结合起来看,形成一种独特的视角,发现机会,提炼概念。

比如,在该细分品类中,是否形成了用药指南?是否形成了常规治疗组合?是否有了被区域甚至全国广泛认知和接纳的处方习惯?医生何以处方这些品类或品牌?他们是如何对品类及品牌定性认知的?结合自身的产品FAB,去探求是否有切入的概念点。

很多药物的培训幻灯片一般都习惯将该治疗领域或疾病的药物进行分类,然后将自身品种与之相对比,就是上述思维的常规性体现。别因为这种思路是人之常情,就对它视而不见,其实营销事本就看似“常识”。

在概念的提示中,先分析品类概念是什么。品类无代表性概念,就先抢占品类概念,并设计品牌概念,提前防备跟进,用以区隔;品类有代表性概念,形成了认知,就用开创性的品牌概念,与主要竞争对手去区隔。

但从长远发展看,在与医生第一次接触时,就有明确的品牌概念,是相对安全的。这里要注意,并非新药就能独自开创品类,关键看医生是如何分类、如何认知的。在分类上,如何界定自己的品种很讲技巧,有时候主要考虑产品不同生命阶段中,所面对的竞争环境、最新进展或行业趋势。一个典型是,PPA事件发生后,面对康泰克的退市,众多产品都打出“不含PPA”的概念,就是因为当时的认知环境发生巨变,可迅速地通过有无PPA来确定品类概念。

固守主题定位稳

药品概念一旦确立后,在传播时,就要围绕这个主题,去展开你的逻辑,包括整个DA和培训幻灯片的论证体系、论据罗列等。

贺普丁将概念确立为“抑制病毒复制”,这就是一种定位诉求。这种抢先定位绝不仅仅是对技术层面药物的类别界定,而是基于对竞品的定位是“转阴”。在技术层面,贺普丁固然是核苷类抗病毒药,但这是支撑点。

主诉求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做微调,但整体的定位说辞是一样的。还是拿贺普丁举例。2004~2006年,贺普丁的定位一直围绕“抑制病毒复制”展开,其广告语是“向乙肝进展喊停!”主创意为两只手摆出“停止”的手势。主题不变。

2004年,其文案是:“国外对照研究显示,经过贺普丁治疗,38%~52%的病人获得了肝脏组织学改善,部分病人减缓了向肝纤维化进展。贺普丁,长期抑制乙肝病毒复制,延缓慢性乙肝疾病进展。”2005年,丰富为“贺普丁在中国2200例病人中的扩大临床研究显示,54%的病人获得肝脏组织学改善”。2006年,提出了“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疗的基础用药”。

到了2007年,开始提升品牌形象,比如用长城的背景,做“长治久安,信心之选”的形象诉求,并提供了新的证据:“贺普丁被证实能部分降低肝硬化及肝癌发生率”,2009年换了个彩笔画的背景,主诉求是“优化治疗,长治久安”。定位一直未变。

秀外慧中看包装

学术概念,在内核上,一定是经得起推敲的。但在概念的命名上,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可以用文学化的语言、艺术化的手段来表现。这就是所谓的“秀外慧中”,笔者更愿意将之比喻为“居里夫人要长成林志玲的外表”。

概念越生动,越形象,越简单,就越成功。一个谁也无法记得住的概念是很难引起兴趣的。即使传播成功,也会浪费很多银子。就像我们都无法理解“滑动紧锁装置”是什么,但都明白“拉链”是什么。

再生医疗技术概念篇(7)

“胸部微创”这一概念已深入人心

采访一开始,李简教授首先谈及了胸部微创手术在国内外的发展情况。他说:“外科的发展,一直以来都是围绕着一个主题――就是让病人怎么能更好地恢复进行的,但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点。关于‘微创’这个概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30年前。”

李简教授接着介绍说:“广义的‘微创’,就是微小创伤的手术;而狭义上的‘微创’概念,则是指利用腹腔镜、胸腔镜等现代医疗器械及相关设备进行的手术。早在1983年,英国一位泌尿内镜外科医生Wickham首次提出了微创外科的概念。1987年,法国的Mouret医生成功施行了世界上首例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开创了微创外科的先河。当时的腹腔镜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了。他们通过腹腔镜用大开口就可以把胆囊切除,后来胸外科医生就试图用这样的方法去治疗胸部的疾病。时至今日,‘胸部微创’这一概念已经深入人心。”

关于国内这一领域的发展背景,李简教授介绍说:“我国在胸部微创领域的发展――我指的中国内地,香港地区可能还要更早一些――大概比国际上稍微晚一些。当时有美国医生带着这些技术和设备来到中国做了一些演示,我记得当时他们开始在中国推广这一技术的时候可能是1992年年初,那么真正在中国开展这一技术的时间应该是1992年年底了――这个话题回头我再详细介绍。那个时候,这一技术也推广到了我们医院,我印象中就是1992年的11月份到12月份。‘胸部微创’技术就这样由国外来到了中国。”

“那么,什么是微创?”李简教授接着说,“广义上的微小创伤手术,包括了内镜外科技术、腔镜外科技术、介入超声技术、介入放射技术和微创化外科技术等。前四种是借助现代医疗工具实现手术目的的;而以小切口、小通道达到外科手术的目的,则是一般狭义上的微创手术的方法,而微创化外科技术是所有外科医生必须具有的观念。微创化外科手术要求医生无论在传统手术还是微创手术时,都必须在最大程度去除病变的基础上,尽量少损伤人体正常组织。这才是微创手术的精髓所在。一切的现代医疗工具无不是围绕这一观念而诞生的。”

率先在我国开展胸部微创手术

李简教授是我国胸部微创手术创始人之一。谈及这方面的话题,他首先回忆说:“说起来腔镜技术在我国胸部外科的应用,有一件往事我印象很深。大家都知道,原来手术时开的口子需要有二三十公分大,甚至把肋骨都要取掉,但在1992年的5月份我去了美国的维也纳大学总院,看到他们的手术切口大概也就10公分到15公分这么小,然后通过这么小的创口去切除肺癌甚至做肺移植。我当时十分震惊,认为这对减轻患者痛苦十分重要,便潜心研究学习。10月份回国后,就开始在国内开展。就这样做了一些成功的手术之后,我就将这一临床技术的突破写成论文,拿到内外的杂志去发表。因为这是从国外引进的一种技术,具备给患者带来的创伤小、痛苦小,治疗效果好等优势,所以,医生同行和患者就接受得比较快。这就是后来大家所说的我是‘中国胸部微创外科手术创始人之一’的背景情况。”

李简教授谦逊地介绍完上述情况后接着说:“实际上,外科医生学习新技术、推广一个新的手术方法,刚开始的时候,总是阻力比较大的,对此感兴趣的都是年轻大夫――当时我也很年轻,1992年我才29岁。那时,年资老的大夫大多认为应该慎重。但是,因为开放性的大开口手术毕竟有很多的并发症不容易处理,所以,在我开始推行胸外微创手术的时候,国内其他医院的同道也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在有识之士的慢慢推动下,最后发展得还是比较好的,这可能跟各个医院本身的外科技术积累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跟挑头人的思维有很大的关系。”

李简教授继续回忆说:“就这样,到了2000年,国际上开展胸部微创手术已经十分普遍了,有的医院已经超过上千例或者超过两千例;别说大医院,就是单人行医或者单医疗中心都能够做了。中国那时候也就不超过300例。其手术方式其实也就分成两类,一类是在胸腔镜下做一些很简单的手术,比如说切个肺大泡、治个气胸什么的,如果真是要治疗比较重的胸部的疾病――比如说肿瘤――肺癌的发病率在胸部肿瘤中是占第一位的――针对肺癌,胸腔镜技术也是较好的治疗方法,更是效果最好的一种治疗方法。”

李简教授继续回顾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临床上采用胸腔镜手术治疗肺癌,可能是在2002年、2003年的时候――也就是说,这一技术传入我国十年过去了,才慢慢被大家接受。当时,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也就是NCCN,了一个临床指南,详细阐明这个方法是安全的,胸部微创手术治疗肺癌,才在国内真正推行开来。在那之前,大家一直在摸索阶段,只是一些人在学科内推动。”

谁是“世界单孔胸腔镜肺叶

切除术创始人”?

“我们国家在这一领域究竟是什么时候才在技术上成熟起来的?”李简教授介绍说,“其实到2005年,我国的经济就腾飞了,国内国外的技术交流越来越频繁,这项技术才逐渐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因为肺癌是最致命的疾病,所以临床上有很多很多的方法都是围绕着怎么来切除肺癌开展的,最常用的方法叫肺叶切除术。肺叶切除术也就是怎么来处理肺叶固有的血管,包括动脉、静脉,还有支气管。原来切除的时候这些组织不容易寻找,我国专家提出了‘单项式胸腔镜肺叶切除术’的概念,这在当时是世界领先的。它可以在减轻病人痛苦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手术损伤,还能降低患者的住院天数,从而降低医疗费用。到了2007年,国际上才有一些学者认可说,确实是中国医生首先提出这一概念的。”

李简教授接着加重语气说:“到了2010年的时候,西班牙拉科鲁尼亚大学附属医院胸外科的Diego Gonzalez Rivas(冈萨雷斯)教授,才提出了‘单孔胸腔镜肺叶切除术’的概念,也就是将胸腔镜技术由原先的双孔、多孔改为单孔。事实上,冈萨雷斯教授提出的这种手术方式,比我们晚了三四年的时间,但因为他在英语国家没有语言障碍,再加上冈萨雷斯教授性格非常活泼,也非常活跃,这有利于他开展宣传,所以,在这个领域,全世界很快就知道,冈萨雷斯教授现在可以单口来做全胸胸腔镜手术了,所以冈萨雷斯教授就被称之为‘世界单孔胸腔镜肺叶切除术创始人’。”

对此,李简教授认为:“事实上,了解这一领域真正背景的人,都知道我国专家在这一领域开展探索,并得出成果的时间,要早于国外专家――现在去争议这些问题是很无聊的,只有坚持不懈地开展临床探索,并不断在学术前沿给予突破,才是发展胸外科学术研究的最重要的推动力!”

医教研全面发展的胸部微创中心

据记者了解,李简教授担任着学术带头人和科室主任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胸外科,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学科。许多具有高超手术技术的国内著名专家在此工作过。该科室的医务人员年复一年地在为广部疾病患者提供着我国最好医疗服务的同时,也为在我国培养着高端医学人才。

及其科室的发展状况,李简教授介绍说:“随着国家加大了对北京大学的医疗投入,我们医院胸外科的医疗环境和设备达到了亚洲领先水平。时间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科室逐渐发展成了多种疑难病的诊治和全新手术的研发中心,在胸外科领域也取得多项突破,如建立了保留神经胸部微创切口,这一突破攻克了胸部手术后多半遗留慢性疼痛的世界性难题;建立了用电刀实施恶性肿瘤精确切除的新手术方法,这使按常规方法实施胸部恶性肿瘤切除后高达60%的局部复发率在我们医院成为历史等。目前,我们科室年开展的手术量为500余例,绝大部分为经可不遗留慢性疼痛的、长约10厘米的保留神经胸部微创切口完成,其中包括异体肺移植术以及其他单位认为无法手术的‘晚期’胸部肿瘤患者或首次手术失败病例的手术等,且成功率和长期效果也有大幅度提高,因此,北京市卫生局批准在我们科室建立‘北京市胸部微创手术中心’。”

李简教授继续介绍说:“目前,我们科室还是北京医师协会胸外科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秘书所在单位,共拥有教授4人,副教授4人,主治医师3人。此外,我们还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专科护理队伍。我科现有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人,每年培养博、硕士研究生两到三名。病房床位数35张,环境优美、宁静。我们致力于为每位患者提供温馨、人文化的就医环境。我们的胸外科配备有监护仪和呼吸机,为每位术后患者进行严密监护,为术后顺利康复提供了最佳保障。”

而李简教授本人的临床探索成就,则更为瞩目。他目前已经完成经10cm或不足10cm的小切口的各种胸部手术百余例;其中包括全肺切除术20余例,支气管袖状切除术6例,其中微创全肺切除、微创支气管袖状切除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大多数病人于术后一周内痊愈出院。同时,他在长期的临床研究中,还探索出了局麻下胸腔镜/缘肺及肺小结节病变切除的手术方法,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另外还在临床上探索出了双侧开胸治疗N3非小细胞肺癌的手术方法。

提及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胸外科的学科优势,李简教授十分有个性地说:“就胸部微创这一领域来说,除了我们科室以外,现在别的地儿基本上都不分伯仲了,但他们跟我们来比,还差得都很远。”

李简教授继续说:“这不是妄言。我们科室的学科优势大致分为这几个方面:第一,我们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分成了医教研三大块业务;就医疗上的微创领域来说,我们现在基本都是围绕以解除、减轻病人的痛苦为主要导向的。比如说传统的手术方法,开完刀患者都会感到疼痛;那么我们就以患者提出的痛苦的导向为基点去研究原因,然后改进手术方法。在这方面的优势,简单一句话就是,我们能‘既最大程度地减轻患者痛苦又能治好病’。‘治好病’这是一切医学学术发展的前提。我们在开展胸部外科手术时,确实能让病人不疼,这个问题现在没有任何一家医疗单位能提出。我们切的切口能让病人开完刀以后没有持续的疼痛,普遍情况是开完刀后患者都会觉得不舒服;而我们这儿没有这种情况。”

李简教授接着说:“第二方面的优势,就是我们在胸外科领域所能治疗的疾病了。比如说现在最常见的肺癌。那么现在‘圈子里’都知道,遇见肺癌患者,在国内说来说去说到最后,都是‘你一定得找北大医院胸外科的李简李主任看,才能说这个病能不能不开刀,开了刀能不能治好’,这好像成了业内的一种共识。打个比方说,现在很多地方针对肺癌这种手术的方式和方法的判断,大概只能治疗早期的肺癌患者――他们把肺癌看成是一样的,有‘早期、中期和晚期’之分;但是我们这儿对肺癌不是这么看,认为这样划分是不对的。这牵涉到一个医生对肺癌怎么看待的问题――包括食管癌也一样。别的医院的同行们诊断完以后,觉得不能切除病变组织了,我们这儿还能切――这就是我们医疗技术方面的优势。”

“那么教学方面呢?”李简教授继续说,“其实本身就医学教育来说,我们应该算是‘排头兵’了,最好的学生想学医,都会到我们北大来。所以我们主要捉摸的是,好的学生我们应该怎么去教――包括全国对学校的评定,我们应该属于比较好的吧,所以,我想这也是我们的优势特点之一。另外就是医学研究方面。刚才我说,我们开展临床研究的出发点主要是基于病人的诉求――研究怎么延长病人生命――我们基于这样的一些关键点,跟其他的学科去对比,然后去改进我们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方向的。”

采访到最后,李简教授还着重强调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在一部分医生及患者均走进了微创的一个误区,普遍认为小切口即微创,真的是这样吗?患者采取手术治疗,其最终目的在于把病变去除,如果在现代医疗器械的帮助下,通过小切口能够完整地把病变去掉,这理应是医生及患者共同追求的结果,但往往事与愿违。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正确的微创应当回归到其最根本的微创化外科技术这一理念上。当每个操作、每个步骤都能体现微创化这一理念后,其实无论是腔镜、介入这一类微创外科技术,或者传统开放手术,小切口或者大切口,都应该是微创手术。”

再生医疗技术概念篇(8)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4)28-6785-02

1 概述

医疗改革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国家投入了大量社会资源推进其发展,在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医疗制度、医疗设备等诸多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以更好的服务于群众民生。这其中,医疗设备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医疗服务带来的质的飞跃,许多高精先的技术设备层出不穷,攻克了许多医学难题,减轻了患者痛苦。伴随着医疗设备的多样化,传统的通过人工记录管理设备的方式逐渐显露出其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设备记录效率低。传统的设备管理主要以人工录入为主,录入时需输入大量数据,除了名称、编号、生产商、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外,还应有设备功能、使用环境、安全事项等描述性信息,管理员录入这些数据会耗用大量的时间精力。当设备出现超出使用年限等隐性故障时,管理员很难第一时间发现问题,造成医疗隐患。

2) 设备使用情况无科学评估。医疗设备是医院工作的主要载体,其使用情况直接与医疗质量关联,主要有使用率、故障率、效果评估等指标。现行的管理方法对设备使用情况的获取主要通过医生记录和患者回访,这样的获取的信息主观性较强,缺乏科学性。

3) 设备安全性有漏洞。医院的主要功能是救死扶伤,医疗过程中医生就是战士,医疗设备就是武器,在提高医生业务能力同时,也要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稳定。现行的设备安全保障主要依靠例行检查,设备本身缺乏报警机制。

4) 设备淘汰产生资源浪费。随着科技进步,医疗设备的发展也非常迅速,特别是一些重点医院的设备更新,这样就会造成一些相对“落后”而并未报废的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资源浪费。

医疗设备是“物”,而物联网正是基于“物”本身的一种自我信息的表达和管理方式,因此,我们可以尝试用物联网的思想来解决医疗设备管理中的若干问题。

2 物联网技术

物联网被认为是继计算机和互联网之后,信息技术的第三次革命,并且跨越了信息技术本身,融合了物理、化学、生物、机械等几乎所有行业的“集大成者”。顾名思义,物联网即“物与物相连的互联网”,这里的“物”是指所有有形的和无形的终端。

2.1 物联网原理

物联网实现主要依据以下原理,一是网络终端扩展到任何有型的实体或者无形的信息载体上,通过感应设备获取数据,然后接入网络,实现信息管理中以“物”为主体,二是物联网的核心仍然是互联网,只有通过互联网和数据平台,收集和管理数据,再根据需要传递到相应的应用程序或者终端,最终实现智能管理。

从平台架构上,物联网由三层结构组成,底层为设备层,即“物”所在层,该层通过射频识别设备、温度气压海拔探测仪、全球定位设备等技术,将“物”由概念性的对象转化为数据化的信息。中间层为网络层,依据现有的各类网络,实现信息的传输。上层为应用层,“物”的信息最终传输到该层并提供给各类应用程序,完成系统功能。在物联网中,设备层就像人的感官系统,包含触觉、听觉、嗅觉等一切感知能力,传输层就是神经系统,传输感知到的一切信息,应用层就是大脑,所有信息汇总到大脑,而做出相应的反应。

2.2 物联网的优势

因为物联网是以互联网思路为基础,融合了各行业技术,应此,以物联网的思路解决行业内问题,也是现今科技发展的热点。在各行业应用中,物联网具有以下优势。

1) 理念优势。智能化是科技发展的最终目标,将“物”作为主体对象,是智能化的重要一步,物联网正是实现了万物联网,为行业智能化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

2) 技术优势。通过物联网,使若干行业内小范围应用得到广泛的关注,如RFID标签、各种感知探测仪、无线网状网等,这些技术已经发展比较成熟,且从业人员众多,出现技术瓶颈可能性较小。

3) 政策优势。美国在2008年由IBM提出“智慧地球”,后来被奥巴马政府作为战略性国策,欧盟也成立欧洲物联网研究项目组,并提出了详细的发展规划,我们周边的国家,如日本、韩国都确立了以物联网发展作为社会进步的核心推动力,我国2008年由总理提出“感知中国”,为物联网在我国发展做出政策性指导。

3 物联网在医疗设备管理中的应用

在医疗设备管理中引入物联网概念,可以很好的解决传统管理方式中存在的问题,而实现过程中,可以利用医院现有的网络设备,只需在设备层加装RFID类的信息感知载体,和应用层实现信息集中处理。

3.1 系统结构

基于物联网理念的医疗设备管理系统,其基础还是建立在物联网三层结构模型上,在每一层具体到医疗设备的管理应用上,其系统结构如3.2 系统优势

物联网的核心即物物相联的互联网,基于物联网的设备管理将传统的人工管理设备转变为设备的自我管理,从管理效果上来说更加高效,也更加可靠,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设备记录高效高质。将设备信息存储在RFID芯片上,可以方便读取和更新,并且不受环境限制,当设备出现故障或超过使用范围时,设备可以实现预警功能,提示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网络传递给医护人员,保证设备使用安全性。

2) 能科学评估设备使用状况。通过应用平台,设备的使用率、使用效果和故障率等数据,可以很方便的集中到数据平台,获得科学的设备使用评估。

3) 设备再利用,节约资源。对于因设备更新而闲置的可用医疗设备,通过设备管理平台向外,转让给一些有设备需求的机构,实现资源再利用。

4 结论

以科学发展的趋势,物联网将会成为科技行业的领跑者,物联网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对各行业的“集大成者”,也会为各行业带来新的理念和冲击,基于物联网的医疗设备管理,就很好的体现了物联网思想在医疗行业的重要应用,并且从实际上实现了设备管理智能化,为国家倡导的智慧医疗贡献了力量。

参考文献:

[1] 游战清.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理论与应用[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

再生医疗技术概念篇(9)

新医改政策的实施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给我国医院的医患关系管理带来新的发展,不仅增强了医院服务需求中的产品以及服务能力,还保证了服务主体的全方位变化,提升了医患关系的质与量发展。

1 医患关系管理的相关概述

1.1医患关系管理的定义 医患关系管理是在客户关系管理中发展而来的,作为一种管理现象,主要根据客户关系管理中的相关经验、服务理念,在医院中发展为以“患者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在这种管理流程中,为建立医院的管理理念、业务流程以及服务营销战略实施重要性。

1.2医患关系管理的实质 医患关系管理实质主要体现在3方面,①医患关系管理是一种以客户为中心的现代化管理形式。对于医院来说,患者是主要客户,医院在发展中要以患者为中心来服务,并将患者的服务方式作为医院的一种文化以及一种管理形式。在这种理念创造下,不仅要认识到患者重要性,还要改善医患之间的关系,并扩大医院的医疗市场和社会影响[1]。②医患关系管理是以患者为中心的、新型的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医院不仅要与患者进行交流、沟通,还要实施优质化的管理服务,利用信息共享以及科学化的管理流程进行改善。③医患关系管理是一种信息技术、软硬件系统组成的管理方法,因为患者的主要信息是在医院的服务环节发展而来的,要对患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就要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规范性管理。以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以及数据库技术作为技术依托,制定医院实施的相关制度,从而加强医院的内外部联系,保证软硬件的有效应用。

2 医院流程再造的相关概述

2.1医院流程再造定义 医院流程主要为增强医院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医院在发展中的组织运行、质量效益、成本开支以及医患关系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业务流程再造、质量管理以及组织变革的相关理念实施成本的效益分析、相关的实证检验等方法。要对原有的流程进行科学分析、对诊断流程中存在的机构职能问题、资源配置问题、管理制度以及标准化建设找出具体实施的优化策略,从而实现流程中的价值理念,以实现较高的质量服务。医院流程再造的实施不仅增加了对患者的特殊照顾、降低医院的工作成本,还能增加对患者的服务质量和数量,并保证医院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

2.2医院流程再造分类 医院是一个庞大的服务系统,不仅包括众多的临床室与辅助科室,还有更多的职能科室和后期科室等[2]。医院是一个系统性的流程集,从患者到进入医院,药品从购买到配置,管理从制定到实施、医疗从服务到监控等。医院的流程主要分为3部分:①为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在自身业务流程上产生的。②为服务流程,主要包括接触患者期间产生的各个流程。③为管理流程,主要对医院内部中的管理制度下产生的监控流程、绩效流程、物资采购流程以及价格等流程进行管理。

3 医患关系管理促进医院流程的作用

医院是以信息为单位,发展最密集的行业,特别是医患信息在医疗诊治以及管理期间存在的大量信息。医院在发展中,要以患者为服务中心,积极利用医院的专业技术与资源,并充分激发医疗工作者的积极性,从而保证实现高效率、低成本的医患关系管理模式。因此,根据医院各个部门对流程的变化和具体要求,以医患关系管理为前提,阐述医患关系管理在医院流程中的实施作用。

3.1对诊疗业务流程的影响 医院的诊疗业务流程主要为患者提供以核心价值为主流的发展过程,也是发展医院竞争能力的流程集合[3]。患者能够接受医院的治疗与诊治,产生的服务数据都是在管理流程中得来的,而患者的历史信息也是医院发展医疗研究,提高医院治疗质量的主要依据,在一定特定环境下,患者产生的特殊信息会影响医院的诊疗质量。在医院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医患关系管理应用在医院的各个系统中,医患关系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医院的业务水平。所以,医院在实施业务流程再造过程中,就要利用医患关系管理作为信息交流以及信息应用的主要因素。

3.2对服务流程的影响 医院的服务流程与患者发挥直接接触的作用,要对该流程进行设计,就会影响到患者的就诊体验。所以在服务流程中,要利用医患关系管理中的信息提醒,帮助医院实现更人性化、更高的水平来为患者提供服务。在医患关系管理系统中,包括门户网站、呼叫中心、相关的投诉管理以及对患者的回访管理,对这些模块进行扩展是患者服务的主要渠道以及主要的服务手段[4]。医院在服务流程再造过程中,医院管理者不仅要认识到医患关系中的服务手段以及服务方式在管理期间带来的意义,还要利用现代新技术实施效率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医院要在市场活动中获得较好的管理支撑,就要对医院的服务方式、品牌营销问题进行市场推广。对于医院的诊后服务工作,还要保证医疗服务部分的完整性,不仅要体现出医院综合性的竞争力,还要保证患者、服务扩展等方面的重要性。

3.3对管理流程的影响 ①对于医院机构设置、医院的内部管理流程在医患关系管理中的影响,特别是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方式,在这种机构构建过程中,医院的服务机构设置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而且,相关的管理流程在设计期间也发生了较大变化[5]。医院绩效考评在医患关系管理中的影响,不仅能对各个部门中的各个要素实施考评,还能为潜在的因素提供合理手段,因此,在对绩效考评进行设计期间,也要注意相应的变化。②信息内部管理在医患关系管理系统中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在这种管理形式下,不仅能增加医院信息提醒与患者信息之间的交流,还能促进多种渠道的信息交流方式,不仅使信息内容在交流期间更加严谨,也实施了科学化的管理形式。所以医院在对信息进行之前,还要增加相关的审查环节,并直接影响管理流程再造。

4 总结

尽管医患关系管理在医院行业应用发展为初级阶段,但它在医院发展期间形成的效果比较明显。随着医学改革的不断发展,医患关系管理在医疗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医患关系管理不仅促进了医院的组织变革和流程再造,还提升了医院的诊疗水平、服务水平以及综合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孙礼侠,葛艺东,许家珠,等.基于PMC模式的门诊流程再造研究[J].现代医院,2014,14(11):109-112.

[2]朱开龙.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对医院发展的影响[J].医院管理论坛,2015(3):13-16.

再生医疗技术概念篇(10)

一级预防是最根本的途径,消除治病因素,包括:饮食、吸烟、病毒和感染、不洁的性生活、工业污染、酒精、辐射等。可大大的降低癌症的发生。

恶性肿瘤是进行性发展的疾病,所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极为重要。早期恶性肿瘤通过规范、科学的诊治,治愈率是非常高的。即使为中晚期恶性肿瘤通过治疗,也可以缓解症状,减轻痛苦,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命。目前临床上常用的治疗手段为:手术、放射治疗、化疗、生物靶向、内分泌、免疫、中医中药等。根据病情需要选择一种或几种的综合治疗。故通过科学规范的诊治,癌症是可防可治的。

科学防癌:病因学预防 规范化治疗

目前全球范围内,恶性肿瘤的发病情况是逐步上升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环境因素和不良的生活习惯所致。如何远离癌症,首先要有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戒烟限酒,尽量少食用高脂、高糖、高热量食品,营养全面,不偏食,多进食时令蔬菜和水果,每天适量运动锻炼,每天保持充足的睡眠和良好的心态。另外,接种疫苗,也可以远离某些癌症。例如,接种乙肝疫苗,降低了乙肝的发病率,也可以减少肝癌的发生。对于一些具有癌症高危因素的人群,要进行定期的有针对性的防癌的查体。例如,每个月女性要自己检查是否对称、有无肿块等,特别是家里亲属有乳腺癌患者的;对于长期吸烟的中年人,要定期进行双肺的检查;亲属患有结直肠癌的人群,也要定期进行大便隐血或肠镜的检查。这样就可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从而得到很好的治疗效果。

一旦得了癌症,要尽快治疗。首先要放松心态,许多人一旦得知自己得了癌症,就悲观绝望,从意志上就垮了,有许多患者其实是被癌症吓死的。现在随着医学的发展,癌症已不是不治之症了,一些癌症也可以得到治愈。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把癌症列为慢性病。早发现、早治疗,是可以得到良好的效果的。一旦确诊为癌症,要到专业的医院求治,只有规范的治才有良好的效果。癌症的治疗是要综合治疗的,根据病情的需要,手术、放疗、化疗、免疫治疗等各种手段联合在一起,得到一个理想的治疗效果。整个治疗的过程也比较长,一定要按照医生的要求,坚持下来。当然,任何治疗都有副反应的,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副反应也大大减轻了,绝大多数都是能够耐受的,病人都能够顺利的完成治疗。治疗过程中要注意饮食营养,多进食一些高营养、高蛋白、高维生素、高纤维素的食物,合理搭配,尽量少吃高脂肪的食物。要进行适当的运动和功能锻炼。例如,乳腺癌手术后的患者要锻炼上肢的活动功能,每天尽量把患侧的胳膊向上举;鼻咽癌放疗的患者要进行张口锻炼;放疗的患者要注意保护照射的皮肤,不要暴晒、抓挠、冷热刺激等。这样可以减少治疗的并发症,使生活质量更好。

系统治疗结束后,并不意味着一切都结束了。要按照医生的嘱咐,按时进行复查。最好回当初治疗的医院进行复查,因为他们最了解你的病情和治疗经过,针对复查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建议。

肿瘤治疗警惕经验主义作怪

日益高发的恶性肿瘤正在成为人类健康的“大敌”,面对肿瘤疾病,淄博万杰肿瘤医院的专家表示:谈癌无需色变,抗击肿瘤的关键是“知己知彼”,需要正确、科学地分辨不同肿瘤的特征,明确诊断有的放矢,才能真正做到积极应对。坚持科学诊治方式,往往过分轻信经验判断有时也会适得其反,延误治疗。

由于恶性肿瘤并非在初期就有明显症状,一些似是而非的症状既可能来自良性疾病,也可能来自肿瘤。因此,无论对于患者还是医生而言,不可以一味地凭经验判断。比如,头痛、头晕、步履蹒跚既是一过性脑缺血的典型症状,同样也是脑肿瘤的早期表现;多数人误以为声音沙哑的症结在于喉头息肉、喉头炎,但事实上喉癌的早期症状也常表现为声音沙哑;早期肺癌的病灶若在1厘米以下,会与肺结核或局灶性肺炎的症状极为相似;在大肠癌早期患者中,误把血便当作痔疮来治疗的人不在少数。

医生如果因为一些症状的非特异性就贸然排除肿瘤,往往最终就会造成后悔莫及的结果。肿瘤疾病的筛查非常重要,它对于患者的治疗时机的把握至关重要,往往一项检查的结果会对早期确诊起到决定性作用。比如,一些前列腺癌早期患者常会出现排尿不畅,夜尿频多,检查报告显示前列腺特异抗原PSA值偏高。如果不接受前列腺癌常规检查的话,很多经验之谈都会让患者当做前列腺炎来治疗。一旦大量服用前列腺炎药物无效后,患者还得重返医院。而听从医生建议接受系统检查,就可及早发现肿瘤并进行根治性治疗。

因此,面对肿瘤杀手,做到知己知彼,依靠专业诊疗手段进行判断非常必要。

提高肿瘤科学防范意识 启用先进治疗方案

目前中国癌谱已经兼具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癌症的流行特点,肺癌、肝癌、胃癌、食道癌和结直肠癌,是最常见的5种癌症杀手,乳腺癌已成为女性的头号杀手。癌症高发地区大城市高于小城市,城市高于农村,农村地区癌症患者发病率上升速度、死亡率明显高于城市。

据淄博万杰肿瘤医院黄术林主任医师介绍:“科学抗癌”首先是科学的问题,所谓科学不是巫术,不是祖传秘方,在现在的医学科学领域叫循证医学。循证医学是1996年由美国学者提出的一个概念。其核心的思想是任何的医疗卫生方案、决策都必须依据科学的临床实践带来的最佳证据。所以循证医学的概念和法院的法官断案一样,以前的法官断案主要是靠个人的经验智慧和良心来断案的,但是现在的法官必须依靠证据,所以医学上也是这样,传统医学讲经验,现代医学更重视的是信息和证据,必须要依据科学得出最佳的证据,为病人提供最佳的治疗方法。

科学抗癌再者是抗癌概念,黄术林表示:“抗癌分三个方面,一为防癌概念,二为治癌概念,三是康复概念。从专业术语上来说,主要是肿瘤的三级预防的概念。一级预防,主要是病因学的预防。二级预防,是我们经常说的三早问题,就是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三级预防,主要是针对中晚期肿瘤的规范化综合治疗的问题。而到目前为止,任何早期肿瘤,只要早期治疗,规范化治疗,绝大多数早期肿瘤都可以彻底治愈。”

而实际情况中,科学抗癌的理念在我国普及得并不算好,有很大比例的人认为肿瘤是不可治的,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为15%。如我们在农村开展乳腺癌免费筛查的时候,半数以上登记者都拒绝筛查,她们认为“反正治不好,筛查也有害”。“应该说,我国百姓对于肿瘤的误区还有很多,改变这种现状不只是医务工作者的事,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 一位肿瘤医院的专家说道。

为普及肿瘤放射治疗知识,推广科学抗癌理念,让肿瘤患者更好、更全面地了解肿瘤治疗新技术,并配合第十七届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活动,淄博万杰肿瘤医院、万杰抗癌联盟开展了一系列以“科学抗癌”为主题的防癌抗癌活动,并有10名受到表彰的抗癌明星以自己的实际抗癌经历鼓舞癌症患者与病魔进行斗争。

据悉,在今年的万杰抗癌明星表彰大会上评选出的十位抗癌明星中,多数是采用了质子治疗、诺力刀或者光子刀治疗的放射治疗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目前很多人还对放疗停留在一知半解的水平上,简单的说放射治疗,是利用射线杀死肿瘤细胞从而达到治愈肿瘤的目的。这些放射线包括放射性同位素的射线,X线治疗机产生的深部射线,加速器产生的高能X线,还有各种加速器所产生的电子束,质子,中子,负兀介子以及其它重粒子等。

对于一些病种,放射治疗效果虽好,但很多患者依然会担心放疗会带来严重的副作用。其实随着放疗技术的进展,外科手术式的放射治疗使其副作用已经大大降低。如对非小细胞肺癌病人来说,早期如采用精确放疗,5年生存率高达70.8%以上,能和手术媲美;而对中晚期病人,放疗结合化疗、靶向治疗更是主要方法。

什么是肿瘤的放射治疗

从20世纪50年代制造了60Co远距离治癌机开始,放射治疗逐渐形成了独立的学科。放射治疗,这种不需要外科手术的治疗,已为众多癌症患者带来新生。一代又一代创新技术的演进,推动着肿瘤治疗领域的不断变革。至目前为止,放疗技术已经走进了新的治疗时代。

相较于手术治疗和化疗等治疗方式,放射治疗容易让人感到神秘莫测。对此,淄博万杰肿瘤医院专家解释说:人们利用放射线对各种组织器官的正常细胞群和肿瘤细胞群的不同影响和损伤,以及他们恢复能力的差别,使放射治疗成为治疗肿瘤的主要手段之一。在受到射线击打后,正常组织的自动稳定控制系统开始起作用,细胞增殖周期缩短,生长比率也增加,很快受损伤的正常组织得到修复。而肿瘤细胞群的细胞增殖率及细胞丢失和放射敏感性之间有明显的关系。那些平均生长速度快的,生长比率及细胞更新率高的肿瘤,对放射线最敏感。

退去放疗神秘的面纱,在治疗效果方面,许多早期肿瘤的放疗5年生存率与手术治疗相当,而且放射治疗更能够保存患者的器官,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在中晚期肿瘤治疗过程中,放射治疗更是不可或缺的。随着医学的发展,放疗已成为恶性肿瘤治疗中的主要手段之一,有70%以上的肿瘤患者需用放疗(包括综合治疗和单独治疗)的参与。有些恶肿瘤单独放疗就能取得很好的根治效果。在愈加先进的放射治疗技术下,肿瘤患者很有可能在感受不到任何痛苦的环境下就完成了自身的治疗过程。

良好心态是战胜肿瘤的最好方法

相信大家身边也有这样的例子,有些人一旦得了癌症,就灰心丧气认为是不治之症,没有被病魔击败之前自己的信心先倒下了,看着癌症诊断书,就像是看见了死神的镰刀挂在自己的脖子上。

其实得了癌症并不可怕,首先就不能在精神上被癌症击垮,要树立起自己一定可以战胜癌症的信心。俗话说的好,病由心生,如果自己先放弃了治疗的希望,还怎么可能去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呢。这样再好的技术也没有用,用在身上只能是浪费钱财。

我们看几个积极抗癌的例子吧。2006年8月有一对江苏的夫妇来来到了淄博万杰肿瘤医院,身患肝癌的丈夫被某大城市权威医院告知只有三个月生命。但是他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当妻子泪流满面的时候他反而笑着安慰妻子,他仍然是开朗的生活,乐观的处事,积极寻求治疗方案,万杰肿瘤医院经院方会诊,青年男子的肝右叶有一直径近15cm的巨大肿瘤,医院专家组通过大会诊,精心确定治疗方案,决定为患者进行质子治疗。万杰肿瘤医院专家认为,以高度精确计算机控制的、可根据病情调整范围和强度的博拉格峰质子束,可以对患者的肝部肿瘤进行最有效的治疗,成功机率很大。在经历一个月的质子治疗后,患者的肝部肿瘤缩减至7cm大小,三个月后,竟达到2cm大小的绝佳疗效。

同样的情况出现在广东患脑膜瘤与多种疾病缠身的87岁高龄的某老先生身上。自初次发现右顶部脑膜瘤以来,老先生积极配合治疗,先后在1996、2000、2003年进行了三次重大手术,一次伽玛刀、两次开颅手术,之后,老先生机体恢复良好,病情较为稳定,但2007年病灶再次复发,医生不敢再给他进行任何创伤性的治疗。但是老先生仍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反而更加积极的寻求新的治疗方式。在了解到质子治疗这种先进的治疗方式后,老先生的家人拨通了万杰肿瘤医院的咨询热线,咨询人员向老先生的家人耐心的介绍了质子治疗,果断带患者来到医院就诊。经过专家的多次会诊,结合老先生的身体状况,一系列严格复杂的前期准备,老人在2008年4月在万杰肿瘤医院进行了质子治疗。整个治疗期间老人病情平稳,精神状态逐渐好转,思维和言语能力恢复很快。一个多月后,老人顺利结束治疗返回广州。半年以后,接受质子治疗的老先生接受CT复查时,肿瘤被控制并缩小了。

可见良好的心态对于癌症的治疗是多么重要,面对癌症,只要我们相信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方法,制订精确的治疗方案,再加上现在最先进的肿瘤治疗技术,癌症是可以打败的,死神是可以收回挂在脖子上的镰刀的。同时,传统放化疗的痛苦也是可以不再承受的。

抗癌明星“肺癌患者”孙连柱:精神不倒,身体就不会倒下

在万杰抗癌联盟的会员中,抗癌明星孙连柱勤劳朴实,为人正直,乐于助人,受到人们的尊敬。2009年,长年奔波于工作和生活中过度劳累的他,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被确诊为晚期肺癌。

再生医疗技术概念篇(11)

    对医疗事故如何救济的问题,一直是医疗工作的敏感点,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尤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近几年,更成为媒体和法律界关注的焦点。然而,作为处理医疗事故的专门法律,只有1987年6月29日由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公布至今已整整十二年。这十二年,医学的进步、医疗卫生事业日新月异的发展,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的重大变革,法学和立法取得的突飞猛进的发展,(仅《宪法》就经历了三次修正),使我们完全有必要,也必须对医疗事故的救济问题进行再认识。

    医患法律关系的定位

    正确认识医患法律关系是分析医疗事故救济问题的前提。关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分歧焦点主要集中在,医患之间究竟是不是平等的主体。一种观点认为,医患之间是不平等的,医院是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载体,另外,还对患者承担“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代表着一定的社会福利,而患者仅代表社会中不特定的个体利益。因此,主张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从定性、结论到善后处理,都要坚持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在医患纠纷中应坚持行政调解为主,把诉诸法律的减少到极少数,这样做,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办法》正反映这样的观点,第四条规定:“医疗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事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及时、认真的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鉴定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病员、亲属及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与医疗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合作,共同做好医疗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此规定从法律上将医疗事故当事者的医疗单位同时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处理者。既然如此,何来平等。这是八十年代的观点,时代的局限在所难免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人换汤不换药的持这种观点,认为:医疗单位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时有特殊性,为了国家的稳定,为了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医疗纠纷的民事赔偿必须坚持恰当赔偿的原则,刹住攀比之风。赔偿要恰当,不攀比,这本身无可争议,但何为恰当,按该论点作者前后文意思,恐怕是为了三个利益而牺牲一点患者利益是最恰当的了。

    另一种观点认为,医院和患者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患者到医院求治,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医院接诊,表示同意为其提供医疗服务,经过这样的要约和承诺,或通过病员对格式合同的认可,医患双方因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故如果医院没有提供与医学科学技术水平相应的医疗服务,当属违约行为,因此而致病员损害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笔者完全同意后一种观点。医疗机构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承担者自不待言,但不等于其在民事上可以高人一等,每一个正当行业对国家来说都是一种事业,是否有必要在民法上都予以特殊保护?完全没必要,也不可能。医疗机构作为国家施行福利政策的载体,已经或正在成为历史。只要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可以预言,在不久的将来,就象国有企业与其它所有制的企业平等竞争一样,个体、私营、集体所有的医疗机构与全民所有的医疗机构三分天下的局面必将形成。如果说全民的医疗机构因是国家投资设立而代表国家利益。受国家支配,那么个体、私营、集体的医疗机构还代表国家利益,还能为国家承担施行福利政策的责任吗?即使是全民的医疗机构,其作为一个法人,有其独立的财产权,它必须走向市场,成为市场竞争的一个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国家不可能再对其“输血”,它也不可能无偿为国家承担经济义务,否则,必将陷入当前国有企业同样的困境,这恐怕才真正阻碍了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随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保险事业的飞速进步,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今后还应不应当,可不可能继续由医疗机构来承担国家福利责任。医疗机构的利益即是国家利益的历史将一去不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新荣诉天津市第二医院附属医院医疗事故赔偿一案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更是明确规定:《办法》与《民法通则》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应同时适用。是否真的一致暂不作争议,但一点已经明确,作为法律渊源的司法解释已明确,处理医患纠纷应适用《民法通则》,而《民法通则》立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主体平等。

    对“医疗事故”概念再认识

    《办法》第二条对“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如果要将“医疗事故”作为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那么,对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该定义至少有以下几点不妥:第一,根据该定义,造成“医疗事故”行为的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照此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损害的如何处理,是否应当区别对待?笔者认为,非法行医与合法行医的区别在于行政法上的处理不同,造成损害后果的,在民事赔偿上还是应当根据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及其过错责任大小而定,不应当区别对待。第二,该定义说明,“医疗事故”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机构是否应承担责任?例如,现在市场上假、冒、伪、劣药品屡见不鲜,医生的处方开得完全正确,但根据处方配给患者的却是假药,患者服假药而致损害,是否让其自认倒霉?根据该规定,就得自认倒霉,因为诊疗护理并无不当。这显然不合理,因为药品是医院购进的,医院应严把进货质量关,因为没把好关,让患者吃了假药,凭什么不承担责任?第三,该定义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后果限定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照此限定,非上述三种情况的损害,医疗机构可以概不负责。例如,有一患者大腿股骨骨折,医院接诊后,对其施行钢板内固定术,术后不久,发现钢板断裂,患者即到医院重新手术,此后不久,又发现固定钢板的镙丝断裂。如此折腾了近两年,如果是患者完全康复,但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耽误了两年多的劳动,家庭因此一贫如洗。但根据“医疗事故”的定义,医院却理直气壮地不予赔偿,因为患者最终完全康复,不用说,这不合理。苦于上述三点理由,是否需要修改《办法》,对“医疗事故”概念重新定义?笔者认为不需要。该定义是由《办法》作出,《办法》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主要规定对“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程序,包括对造成“医疗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作为追究责任人员行政及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办法》对“医疗事故”作这些限定,应该说比较合理,不宜作进一步扩大。否则会扩大不合理的追究面,增加医务人员的思想顾虑,挫伤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办法》对“医疗事故”所下定义的意义,也就在于以之作为进行行政处理的责任。因此,是否构成行政法上的“医疗事故”,与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实,我们今天讨论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中所称的“医疗事故”,与《办法》中定义的“医疗事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仅仅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概念,前者是民法上的概念。作为民法意义上的医疗事故的概念,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民事法律的精神,笔者认为应这样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在医务人员对患者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事实。”此定义中所称医务人员,包括合法和非法从事医务的人员。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属于专门性问题,依法应由人民法院交由有关部门作出鉴定。关于医疗事故鉴定,近年来社会普遍反响强烈,大多集中在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人员组成制度的不满,认为老子给儿子做鉴定,结果不可能公正。这种观点已得到普遍认同,本文不再赘述。下面就当事人举证责任问题,谈一点看法。对患者的损害后果,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应由患者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过错,还是应由后者举证证明自己没过错。笔者同意后一观点,患者因就诊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的,即推定其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从合同关系分析。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医患双方的约定,作为患者支付医疗费用的对价,是医疗机构保质保量地提供医疗服务,提供了该服务的正常后果应当是病情的好转或稳定。当患者的病情在接受服务之后没有出现上述情况时,医疗机构就有责任证明自己的履约行为即提供的医疗服务没有瑕疵,从而证明自己没有违约行为,否则即应承担违约责任。

    从医患双方在诊疗及诉讼中的地位比较分析。在医务人员对患者诊疗护理中,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是一种自主行为,基本上受患者意志约束,患者处于被动地位。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但客观上患者对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行为是不可能全部知情的,尤其是细小情节,但有时正是细小情节造成了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按正规程序操作的,患者尚能掌所握诸如门诊病历、出院报告之类的材料,反之,如一些乡村卫生院、诊所,对患者连门诊病历也不开具,患者全然不了解医务人员治疗情况。由于对患者治疗过程的全部材料均掌握在医疗机构,发生了纠纷,医疗机构就有可能只提供对其有利的资料,对其不利的或隐匿或销毁,而患者对此无能为力。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从这种意义上讲,患者在发生纠纷后处于弱者地位。因此,发生诉讼时,患者只需证明有损害后果发生,至于是否有过错,吸能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

    《办法》第十四条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这种观点:“鉴定委员会接到申请或委托后,应当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审阅有关资料,慎重做出鉴定。如材料不全或情节不清,有权要求医疗单位或者对有关事实进行复查。”但对医疗单位不能补充材料的后果未予进一步规定。

    医疗事故的救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