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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工作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7:23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篇(1)

期:___________

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为改善我县困难群众居住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xx〕2xx号)精神,我县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将我县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下达我县第一批农村危改任务是2537户。截至目前,我县危房改造户2537户已经全部竣工。各乡镇正在组织验收工作,县一级验收工作将于xx月初开展,有望xx月底前能够迎接上一级验收。第二批、第三批危房改造任务1425户的上报审批工作于xx月开始启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自治区危房改造办的工作要求,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县住建牵头、财政、监察、审计、民政、发改、计生、国土、残联、移民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精心安排,制定好实施方案

经过综合考虑全县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xx县xx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落实了各乡镇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

(三)合理分配危房改造任务指标

综合考虑了全县各乡镇对危房改造的积极性因素和平衡分配的要求,在去年xx月各乡镇在调查摸底仍然存在危房数的基础上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四)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危房改造工程确保质量、确保工期、确保安全。

(五)严格危房改造资金配套管理

在资金管理方面,设危改专户,专款专用,各种资金申请手续完善,县财政按危改竣工验收后将补助直接拨入农户帐户中,不再经过其他环节,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六)加强廉政工作

为保证农村危房改造的顺利实施,我县组成督查组不定期的到各乡镇进行督查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并对工作队和村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严于律己、是否优亲厚友、是否以权谋私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保证项目透明,工程公开,干部清白,群众满意。

三、存在问题

(一)我县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群众户数多,涉及面广,而上级下达的危改指标较少,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致使民主评议难度大,意见集中统一困难。

(二)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时间相对拖后,影响了工作进度。

(三)个别乡镇危房改造工作抓得不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各乡镇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材料的整理工作进行指导。

(二)组织第一批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及时下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快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

(三)组织第二批、第三批危房改造上报审批工作。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篇(2)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提高认识 强化管理 规范运作 确保质量 积极推进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区教育局 **区地处皖西中部,土地面积1926平方公里,人口93万,辖19个乡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部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基础薄弱,自2008年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来,在省、市危改领导组的大力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危房改造工程领导组的坚强领导下,区教育局、危改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进取的态度,抓住机遇,知难而进,竭心尽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心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区为主的运行机制,严格实行“五统一”、“五把关”,坚持“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确保资金良性运转,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投入效益。从而使我区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在困难中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党和国家的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更加深入人心,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就我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6月,按照省危房普查工作会议部署,我区组织教育、计划、财政、建设等部门对全区397所小学(含教学点),54所初中(含完中初中部)和8所完中的校舍进行了全面的排查、鉴定、登记和统计,全区中小学校舍总面积567424?,危房126253?,危房率22.3%。其中D级危房98805?,此面积数已进入国家项目库,属一期危改任务。后经2008年7月的复查和10月的进一步核实,确定我区计有中小学危房面积138280?,其中D级危房120420?,其中核增部分未进入国家项目库,被作为二期危改项目。 自危改工作实施至今,我区已累计投入危改资金7130余万元。其中上级拨款2714万元,区自筹4416万元,合计改造项目242个,新建、改建校舍13.8万?,消除危房12.5万?,其中D级危房11.1万?,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努力,我区终于完成了一期危改任务 回顾三年多的危改历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办事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我区于2008年6月就成立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2008年后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教育、财政、计划、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从有关部门及教育局股室抽调业务骨干负责日常办公。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危改工作领导组,确定专人负责危改工作,几年来,区委区政府把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始终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区主要领导更是率先垂范,经常深入中小学调查了解危改工作情况,现场协调疏通各部门间的关系,区人大、区政协等部门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同样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多次组织调研,主动向区委区政府献计献策,向社会各界鼓与呼,目前,我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已经形成了党政府齐抓共管,部门密切合作,多方积极参与的激动人心的局面。 三、积极筹措资金,精心管好资金 我区经济基础薄弱,政府财力紧缺,区乡两级财政无法投入配套资金,要完成上级下达的三年内消除98805?的D级危房任务,静等上级拨款是不行的,当务之急是要多渠道筹措危改配套资金,面对困难,区委区政府不妥协,不气馁,一方面积极向上反映区情,说明困难争取上级多安排经费,另一方面,出台政策,营造环境,加强对外联络,争取外界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捐资,同时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动脑筋,想办法,群策群力,区政府的三管齐下,终于使我区一期危改所需资金得到了落实。概括起来,我区筹措资金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1、争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捐资。几年来,我们先后争取了台胞李美英女士、摩托罗拉公司驻中国总张丁先生、港胞甄月华女士、深圳兴业银行行长张长弓行长、香港原新界区顾问委员会等单位和个人捐资近千万,新建了新安镇新圣学校(九年一贯制)、青山乡宋岗小学,改建了苏埠镇华瑞小学、独山镇同兴寺小学、徐集镇徐集小学和江店镇东庙小学。2、结合城镇建设和布局调整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对布局不合理、办学效益差、不符合城镇规划的学校进行撤并,将闲置的资产进行处置,是我区筹措危改配套资金的重要来源。仅对城区的三中、城东小学、原城中小学、东方红小学、苏埠镇苏南初中等校产处置粗略统计、就筹集了一千万元的配套资金。3、出台政策调度配套资金。区委区政府于2008年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办[2008]38号)采取8项措施筹集配套资金,其中的第三条“中小学危房改造涉及土地调整或占用的土地由所在乡(镇)、村负责落实,区危改资金只能用于学校建设校舍,”第四条“区纪检、检察、审计、物价等部门在教育系统的罚没款收入全额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第五条“区属中学高中扩招费主要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仅落实此三条,就可筹措资金或减少支出资金合计一百多万元。4、开展全区中小学危房改造捐资活动。按两办通知精神,04年全区在编在职人员共集资56.5万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5、政府所有部门安排给教育的项目如无特殊要求,一律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充分利用教育扶贫资金,希望工程资金、水毁重建资金、普教基建资金、开发行项目资金等社会事业资金与危房改造资金匹配,推进危改工程实施。 实施危房改造工程,不仅要筹够资金,更要管理好资金,资金稍稍放松就很难达到预期效果。我区从接受省下达的首批危改资金开始,就设立了危改专户,坚持资金由县里统一管理,项目完成后直接拨付到建设单位。接省财政厅、教育厅颁发的《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后,我区于02年3月制定了《六安市**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设立专户、封闭运行和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的运行模式,为进一步做好防止资金流失工作,我区还规定了资金拨付按30%、30%、35%比例拨款方式,即基础出土拨30%,主体完成拨30%,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拨35%,使拨款的进度慢于工程形象进度,以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自危改工程实施以来,我区从未出现过资金流失现象。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赤字财政的区政府,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未调用过危改资金。 其次是用好资金,也就是要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危改伊始,区危改领导组就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决拥护并长期坚持了“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资金安排原则,明确提出,项目安排本着拆一建一或拆多建少的原则,不扩大新建面积,能不建楼房的不得建楼房,不得锦上添花,坚决杜绝高标准建设和装饰。 用好资金的另种办法是降低成本,节约支出,为了降低成本,区危改办对全区危改项目的图纸设计、工程监理、决算审计实行统一办理,这样不仅规范了程序,而且大大降低了成本,此外,我们还注意把握工程造价,由于所有的危改项目都由区危改办组织实施。因此,在价格上,我们能使所有项目的合同价格低于预算价格,价格下浮幅为楼房一般低10%以上,平房一般低15%以上,按照我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投资总额计,四年来合计节约支出数百万元。几年来,我们就是靠多渠道筹措资金,用心管好、用好资金,为危房改造担任经费保证的。 四、狠抓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为确保危改工作高效进行,我们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执行“五统一”、“五把关”,在确定项目上,首先由申请危房改造项目的学校,必须出具经教育局审批的校园现状图和规划图,连同危房鉴定书和项目申请表一同报区危改办,进入项目库备选,区危改办根据资金来源情况和项目学校实际,本着“救急救险不救贫”的原则,兼顾布局调整需要,在经过实地考察后提出建议立项项目,报区危改领导组审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区危改领导组颁发的《六安市**区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重点把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图纸设计;我们要求各项目学校两层以下的建筑一律使用区统一设计的图纸、三层以上的建筑由区危改办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单体设计,图纸需经危改办审签,才能按程序组织实施。二是选择施工队伍,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安徽省建筑工程管理条例》要求办事,该公开招标的公开招标,不需要公开招标的,则按区危改领导组《管理办法》实行邀请议标,具体程序为:由危改办组织将项目情况公示,并和项目法人共同考察认定报名企业资质,选定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企业入围,然后约定时间到区教育局会议室议标,出席议标的人员为评标小组成员和各施工企业代表,评标小组由专家2人,项目法人、中心学校校长、项目所在地分管领导、危改办2人组成,在议标过程中,先由施工企业背靠背报价,然后由评标小组根据施工企业资质、信誉及报价情况,排定中标企业顺序,报危改领导组审批。如评标小组意见不一致,则实行票决。三是把住施工质量关,为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我们要求所有楼房工程都必须办单体监理,而且申请质量监督,平房工程则由区危改办组织打捆监理,同时,危改办还成立了工程质量督查组,负责对全部危改项目关键工序的质量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下《整改通知书》或《停建通知书》,直至符合要求,正因为此,我们的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尤其是平房质量,一直深受当地群众、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的称赞,有的村民甚至设宴款待项目经理,订制旌旗赠送施工企业。四是把决算审计关,全区实施统一决算审计,区危改办与审计事务所签订合同,楼房工程付费审计、平房工程免费审计,坚持做到增减工程必须是由设计人员出具更改通知,甲乙双方鉴证,并报区危改办同意的方可纳入工程量计算,以防止工程的随意性,防止资金流失。 五、进一步加强资料建设 为使我区的危房改造工程能如期进行,顺利发展,区危改办整理、完善了有关资料,建立了危房改造项目库,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还先后绘制了《**区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图》、《**区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图集》,印制了《**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手册》,制定了《项目工程管理办法》、《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项目工程资金管理细则》、同乡镇及教育部门和直属学校负责人签订了《校舍安全责任书》,设计了《危险校舍停用通知书》、《项目经费安排通知书》、《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停建通知书》、《工程催建通知书》等,每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都有装订成册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等,我区的资料建设多次获得省、市领导的首肯。 我们用3年多的时间消除了11万?的D级危房,从而使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得到了有力的保障,这成绩归功于党和政府,归功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归功于关心和支持我区中小危房改造工程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区教育局、危改办,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在危改实施过程中能自始至终按上级危改部门的要求,倾力而为,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务实求真,而且终结丰硕之果,回顾我区几年的危改工作,我们这样评价危改工作,筹措资金是积极主动的,项目管理是科学合理的,土建工程质量是优质低价的,资料建设是系统健全的。 成绩是过去的,今后的任务更重,尽管我们已改造了11.1万?的D级危房,但我们还有79488?的D级危房亟待改造,还有9260?的B、C级危房需要维修加固,从二期危改的进程看,投入的力度明显减弱,加上建筑成本不断上涨,农村土地升值给学校建设用地增加难度等等,都反映出今后的危改任务更加艰巨,尽管如此,我们有信心、有决心、一如既往地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以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篇(3)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乡采取“新建、拆除”同步推进,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62户,加强对改造户申报的核实力度,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进一步推动“空心房”和闲置危房拆除。

二、具体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制

我乡坚持把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年初召开多次党政联席会和乡村两级干部会议专门部署2015年全乡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出台了《2015年XX乡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意见》,并将改造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村,明确各驻村党政领导及各村支部书记为该村房改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管理,选准改造对象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主的原则,积极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宣传工作,准确把握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坚决杜绝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是强化改造对象核实。由乡驻村领导带头了解摸清改造对象的实际住房情况,严格执行改造政策,杜绝“一户多宅”户纳入土坯房改造。二是精准帮扶困难户。坚持“打好攻艰战”,充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通过干部帮扶、社会捐资、亲朋帮建等措施,切实帮助特别困难农户改造危旧土坯房。

(三)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乡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序,努力做到扶持政策、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四公开”,及时将改造户信息在政务公开栏公示,确保把改造的对象真正落实到需要改造的群众身上。同时,加强对各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现场验收工作力度,做到每户验收都有乡、村干部及三送干部以上人员入户验收,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体量,严禁占用耕地建房。乡党委还专门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树成任组长的危旧土坯房改造专项监察组,抽调纪检、组织工作人员对各村及乡房改办实施全程监督、检查。

(四)健全档案,完善申报资料。

严格规范农户申报信息,建立健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一户一档”的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准确地录入国家和市级两套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做好房改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的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工作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的认识到我乡危旧土坯房改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改造户普遍经济状况较困难,而补助资金有限,由于改造资金不足引起难以解决的现状;通过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群众居住条件确实有很大改善,但改造点配套设施建设其他资金投入不足;少部分农户积极性不高,无改造意愿。

四、下一步打算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篇(4)

2019年底共有4类重对象..户(其中:建档立卡户..户,低保户..户,残疾人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户),2017年-2019年实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户(其中修缮加固..户,拆除重建..户);上级下达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万元(中央省级资金..万元,市县资金..万元),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9年已实现任务“清零”;2020年主要是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

(一)早谋划,细安排。..年..月..日县..组织召开...会,会议重点安排了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查缺补漏和巩固工作,并就改造房屋工程质量、资金兑付、信息数据闭合、资料完善、规范挂牌、上级检查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进行了具体安排;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一直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工作围绕梳理资金使用情况、完善一户一档,制定改造不到位房屋的修缮加固方案,同时适时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制定了...,并下发各乡镇(街道)及县属相关部门,要求要履职尽责,务实担当,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对象精准,问题精准,措施精准,整改精准,效果明显。

(二)强措施,抓落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通海县2020年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大排查大整改督查检查组联席会,并对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大排查大整改进行了下一步工作安排;..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县7..进行入户排查;梳理排查发现问题,以大排查大整改问题交办单下发至各乡镇(街道),要求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在时间节点内整改完成;排查了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外的其它三类人员安全住房保障情况,并将抽查情况反馈给乡镇(街道);召开了通海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必须将全部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问题制度和清单销号制度,整改情况每周进行通报、通报情况实行乡镇领导签批制度;组织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规环中心主任召开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调度会,安排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抓好落实,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乡镇加快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协调。进一步明确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形成县级指导、乡镇负责、村组实施的工作机制。紧扣部门职责,全面压实责任。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措施要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积极督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工作进展情况统计上报和通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按时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召开工作业务调度会5次。办公室实行周报、月报、排名通报制度。

(二)强化排查整改。进一步巩固危房改造成效,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从成员单位中各抽取1人组成两个县级督查组进行督查检查组,全面排查4类重点对象脱贫攻坚农村危改改造存在问题。围绕安全住房保障、改造质量、档案和信息管理、资金兑付、“两牌”贴挂五方面重点核实,安全住房是否已有保障,房屋改造质量是否达标并入住,档案和信息已建立并做到完整齐全,资金是否及时兑付,“两牌”贴挂是否规范全面,贴牌必须坚持先认定房屋等级、后贴挂的原则。杜绝安全住房未落实、各级补助资金有节余的情况发生。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思想重视不够。个别乡镇(街道)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作为当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部分乡镇仅把工作安排给业务单位,没有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整改问题细化到人,落实到户。

(二)整改措施不力。部分乡镇没有认真开展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对各级交办的问题未采取有力措施,想办法,筹资金加快问题整改。未针对问题制定一户一方案,一户一户进行问题清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督查。按照县级督导的相关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责任。严格按照农危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问题清单,对标对表,专人负责,压实整改,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县农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召开调度会和例会,及时化解调处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统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实效。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篇(5)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

(二)、坚持量力而行、经济实用、美观大方和尊重民族习俗的原则;

(三)、坚持近期恢复改造与长远抗灾减灾相结合、集中改造和分散改造相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非现金结算的原则;

(六)、坚持区域性、重点性、整合性、连续性相结合的分配原则。

二、危房改造范围及对象确定

(一)、危房改造对象

1、因暴洪、冰雹、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无法居住的灾民;

2、连灾区、重灾区内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特困户、五保户、特困计生户和优抚对象;

3、因灾、因贫造成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丧失劳动力无力建房的残疾户;

4、其他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住房困难户。

(二)、建房对象的确定

1、以乡镇为单位,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相对集中、保证重点”的总体要求,深入群众、逐村逐户摸排,反复比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把最困难、最需要解决住房的对象列入建房范围。

2、严格按照“灾民书面申请、村民会议评议、村委会统一审查上报、乡镇初审、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残疾人危房改造按上述程序上报后由县残联审批。属特困计生户的应在备注中注明。

3、建房对象的确定、补助标准、数量等纳入乡(镇)村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建房标准、规模及选址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着眼长远,立足抗灾减灾,根据当地群众基本住房条件和建房对象常住人口数核定建房标准和规模,原则上应保证每户建房3间以上,每间15—20平方米的规模。房屋结构以砖木、砖混为主,四角有砖柱,面墙为砖墙,其它三面可为土墙,一门两窗的瓦房。设计的房屋要做到坚固牢靠、经济实用,达到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条件的中上等水平。

危房改造和建房选址要做到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让开水道、风道。残疾人危房改造还要充分考虑到便于残疾人生产生活方面进行选址。

三、危房改造指标分配及补助标准

(一)、建房指标分配

今年全县危房改造指标为401户(其中残疾人危房改造121户)。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

(二)、建房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平均每户按6000元计算,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的原则,实行分类补助,不搞平均分配。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筹资,努力提高补助标准。危房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建房户自筹解决。

四、危房改造时限及要求

(一)、建房时间安排

全县居民危房改造工程从20*年5月开始,20*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为评议初审阶段。经村民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和投工及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后,由乡镇村组评议初审危改户,提出补助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为复核审批阶段。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初审意见调查核实后,提交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建房对象;

第三阶段(5月16日至9月10日)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由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搞好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数量和进度;

第四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工程结束后,各乡镇在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和总结上报有关资料的同时,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搞好总结,并请省、市民政部门领导检查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改造建设房屋,统一设置加挂“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志牌。

(二)、几项要求

1、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依照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结合当地建房习惯和民俗,量力而行,当年建成,当年入住,严禁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房。

2、危房改造所需主要物资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非现金结算,由乡(镇)根据补助标准,按工期、分阶段向建房户供应材料,原则上不向建房户直接发放补助资金。

3、危房改造实行县、乡镇、村工程质量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房工程结束后,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救灾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5、建立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档案,对家庭基本情况、经济和住房状况;补助标准、补助的建材品种和数量;建房前后的住房照片;残疾户残疾人照片;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一式二份,由县民政、残联部门和乡镇完整归档保存。具体应对照附件2《甘肃省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档案》的要求建立完善档案。档案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力度

(一)、组织领导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领导,切实搞好农村居民危房改造工作。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民政、财政、城建、国土、林业、监察、审计、残联为成员单位的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县民政局对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做到来往帐目清楚,凭证齐全,手续合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县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工程预算决算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用款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安排资金,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城建局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县土地局按照建房规划优先安排和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县林业局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就近、优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用材指标;县审计局要对施工决算进行审计,切实保证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县残联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搞好总结验收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及档案工作。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篇(6)

市教育局、市计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渑池县地处豫西丘陵山区,全县总面积1368平方公里,总人口33.2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67万人。200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5572万元,财政总支出3116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663万元,占21.38%。全县中小学240所,在校学生55871人,其中农村中小学212所,在校学生42914人;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362974平方米,其中农村241650平方米。截止2003年11月25日,全县中小学校舍危房面积40939平方米。其中B级4717平方米,C级7561平方米,D级28661平方米,涉及项目学校97所。 一、总体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 按照2006年全部解决我县农村现有中小学危房的总体目标,从2004年至2006年全县计划改造完成现有的40939平方米危房,规划建筑面积51522.63平方米,危改工程总投资测算2261.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万元、省级专款127万元,县级专项资金300万元,其它渠道筹资1584.05万元。拟改造B级危房4717平方米,总投资194.03万元,其中县级专项30万元,其它164.03万元;改造C级危房7561平方米,总投资325.78万元,其中县级专项123万元,其它202.78万元;改造D级危房28661平方米,总投资1741.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万元、省级专款127万元,县级专项147万元,其它1217.24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如下: 2004年规划建筑面积22676.63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17423平方米,其中B级2372平方米,C级2495平方米,D级12556平方米,总投资1000.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万元、省级专款43万元,县级专项100万元,其它677.75万元,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39所。 2005年规划建筑面积19073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15410平方米,其中B级1216平方米,C级3026平方米,D级11168平方米,总投资765.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万元、省级专款31万元,县级专项100万元,其它564.65万元,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39所。 2006年规划建筑面积9773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8106平方米,其中B级11292平方米,C级2040平方米,D级4937平方米,总投资494.65万元,其中中央、省级专款53万元,县级专项100万元,其它341.65万元,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19所。 分年度实施计划按危房等级分类情况见附表。 二、危房改造规划总体思路 我县现有农村中小学危房面积40939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28661平方米,占70%。改造D级危房是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县危房改造的总体思路是:以D级危房改造为重点,兼顾改造B、C级危房,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部消灭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 在时间安排上,2004年、2005年是全县危房改造的攻坚年,将集中解决急需解决的32833平方米危房,占危房面积的80.2%,其中D级危房23724平方米,资金投放总量达1766.4万元,占全部危改资金2261.05万元的78.1%。2006年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改工作将全部结束,安排改造任务8106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4937平方米。 三、工程总投资测算依据的说明 由于全县B、C级危房所占的比例小,而且大部分是D级危房的附属设施,只能和D级危房一并拆除改造,因此改造B、C级危房的平米造价并不能降低。D级危房大多需推倒重建,重建面积均大于原危房面积。基于以上考虑,再加上原材料涨价等因素,我们测算的全县农村中小学B级危房改造平米造价411元,C级危房改造平米造价431元,D级危房改造平米造价为608元。 四、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保障机制的重要措施 根据测算,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总投资需要2261.05万元,除中央资金250万元、省专项资金127万元之外,剩余1884.05万元,县财政将安排300万元。为了确保危改资金到位,我们将采取如下主要措施: (一)根据渑政【2004】4号文件《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县财政从2004至2006年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将安排100—120万元资金,用于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二)对于当年新增加的中小学危房,将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动用机动财力,做到新增多少,消除多少。 (三)县财政局、计委、扶贫办、教体局四部门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按时到位,并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充分发挥上级资金的带动效应。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四)在确保各级政府投入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积极开辟其它渠道,动员各方力量,捐资助学,广泛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弥补危改工程资金的不足,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步伐。 (五)县政府成立了全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组织,以加强对全县危改工作的领导。同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责任书,建立危房改造督查机制,确保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得到落实。 特此报告,请予审核。 附: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篇(7)

XX属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域之一、14个重点片区的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之一、云南省59个革命老区之一,是典型的“老、少、边、穷”为一体的民族分散杂居农业县。据2014年调查统计,全县农村共有C、D级危房63901户。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完成农村C、D级危房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15150户。其中,2016年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完成813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工作。

2017年,XX县被列为全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示范县。按照住建部、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我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认真总结,走出了一条工程造价低、改造工期短、贫困地区可借鉴、可复制的农村危房改造新路子。

一、找准问题,积极探索谋出路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惠民工程。针对我县农村C、D级危房存量大,上级农危改项目计划少、补助标准低、群众自筹资金难,危房拆除重建成本高、工期长等实际,县委、县政府经过深入调研,按照“安全稳固  经济适用”的原则,提出了以改造加固为主的农村危房改造模式。先后制定了《XX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XX县农村危房加固技术导则(试行)》,为全县C、D级危房加固改造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引和技术支撑。

二、凝聚合力,健全机制强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XX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建立实行危房改造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重视技术支撑。成立了县级农村危房认定和改造专家队伍,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危房认定和改造加固技术服务队伍,组织全县相关技术人员和农民工匠进行危房认定和改造加固业务培训,为全县农村危房认定和加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质量监管。县级专家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为各乡(镇、街道)危房认定和改造加固工作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按照不低于30%的标准对各乡(镇、街道)的危房认定及改造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乡级技术组在县级专家技术队伍的指导下,驻村包户开展技术指导,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所有改造房屋符合技术规范和改造标准。

三、试点先行,分类施策抓示范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我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选择砖混结构、空心砌块砖木结构、土木结构、石木结构四种具有代表性的房屋结构类型,以解决危房结构安全为重点,按照“一户一案、试点先行、总结推广”的思路,严格遵循“农户申请现场调查制定方案签订协议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建立档案”的流程,根据农户危房存在的危险点,制定每户切实可行的加固改造方案,在做出概算并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进行加固改造示范建设。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篇(8)

一、我市危改工作的基本情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市在公房租金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实施危改工作。2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危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统计,1990年我市完成危改投资2100万元,而2000年则达到2.3亿元,相当于1990年10倍多;1990年我市完成拆迁面积仅约数千平方米,而2000年完成拆迁面积近10万平方米,相当于1990年数十倍。1999年,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力争用2年半至3年时间完成1997年登记在册的23万平方米危险房屋的排危抢险工作的目标,并制订了相应的改造工作步骤、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目前,32片危改责任地块的23万平方米危房(涉及改造总面积7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已基本完成,其中,成片拆除危房12万平方米(总拆迁面积35万平方米),维修加固危房11万平方米。仅市一级就累计投入资金约4.6亿元,全面完成了交电新村、西华路等10片地块18万平方米的成片拆迁工作,共拆除危房7万平方米,约6200户近2万人从原来低矮、潮湿、拥挤、危险程度较高的危旧房中搬出,被安置到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棠雅苑、棠德花园、阳光花园等多处安置小区,户均面积从改造前的24平方米增加到33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从改造前的9.8平方米增加到13.3平方米;同时完成了沙河墟地街等4个项目的维修加固工作,维修加固危房、严重损坏房面积共54268平方米。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目前实有房屋面积13578万平方米,其中各级房管部门的经管房屋2011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量的14.8%。另据市房管部门经管房屋的安全普查结果,我市在基本完成23万平方米危房的改造任务后,仍然存在危房26.4万平方米,严重损坏房80万平方米,一般损坏房402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数的1.42%、4.3%和21.6%。此外,85.2%未列入房管部门经管的房屋中,包括绝大部分的私房、企业用房、宗教用房、学校用房等,同样存在相当数量的危旧房屋。我市危旧房屋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改造任务依然相当繁重。

造成我市存在如此数量众多的危旧房屋,以及其增长势头仍在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年限长。我市的危旧房屋普遍建于三、四十年代,有相当部分甚至建于清末民初时期,到现在已经大大超过了其使用年限。二是建造标准低。由于当时客观条件和技术水平的局限,我市的危旧房屋建造普遍采用砖墙、砖木、预制板式结构,使用年限短,抗震、抗风能力差。三是自然条件的影响。我市气候潮湿多雨,常有台风袭击,而我市老城区大多地质条件较差,地表下存在较厚的淤泥冲积层,地势低洼,排水设施落后,房屋水浸情况相当普遍,对危旧房屋的损坏相当严重。四是违章乱搭乱建。多年来,危旧房屋房屋的业主、住户为了解决居住问题,违章乱搭乱建的现象非常普遍,进一步加快了危旧房屋的损毁速度。五是政策导向的消极作用。一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低租金制的房屋租赁政策,无论是经管房或私房,其租金收入都不足以对危旧房屋进行有效的修缮和改造;另一方面,我市实行房屋拆迁“拆一还一”的补偿政策,对广大危旧房屋业主,尤其是私房业主起到一定的消极作用,他们宁愿等待拆迁,得到一套新房的补偿,也不愿意掏钱进行修缮、改造,造成了危改工作严重滞后。六是开发建设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我市旧城区有相当部分地块被划了红线,但至今还是征而不拆,房屋业主与征用单位互相推诿,致使其中的危旧房屋得不到最起码的养护;另一方面,老城区基建、市政工程的基础施工,致使周边的危旧房屋压沉压裂,加速了危损速度。这种情况在荔湾区尤为普遍,如陈家祠广场旁边的龙塘西地块,多为建于60年代砖木、混合结构房屋,近年来由于附近康王地下商业城施工,造成房屋因地陷致危、裂缝满布,但居民无法搬出,情况相当危急;宝华路的宝华中约地块,由于周边五元名都、文昌阁的施工,相当数量百年楼龄的房屋岌岌可危,仅靠密集的桩顶承重,住户(相当部分是孤寡老人)每日在木桩间起居饮食,生活环境异常恶劣。

虽然我市危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经过近3年的大规模改造建设,基本完成了23万平方米危房的改造任务。但在实践来看,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首先,对危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明确的总体思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对危改工作存在两种错误或片面的认识:一是对我市的危旧房屋总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缺乏了解,认为我市经过这么多年的旧城改造,特别是经过近3年大规模的危房改造建设,危房的现存数量已经不多,不足为患,无须再加大危改工作力度;二是对危改工作的实施情况不甚了解,认为制订优惠政策,加大对危房工作的扶持力度,会冲击正常的房地产市场。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我市危改工作的总体思路一直得不到明确,未能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旧城改造的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总体规划、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危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其次,危改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部门工作不协调。我市危改工作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其他原因,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难以跟进,协调难度较大,致使危改部门在工作实践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阻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危改工作的发展。

第三,危改政策不配套、不落实。一方面,我市至今没有一部关于危改的地方性法规,也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危改政策体系,而一些与危改工作密切相关的现行法规、政策,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危改工作的迫切性和特殊性,导致危改工作实践中碰到不少操作性的困难。如《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关于拆迁期限、补偿安置等方面的规定,明显不适应危改工作的需要,加大了危改成本和工作难度。另一方面,作为迄今为止我市唯一的市一级危改工作专门文件,市政府1999年颁发的《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危改项目的拆迁政策、优惠政策、资金来源和安置小区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但从实践看,除了免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收配套设施建设费两项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外,其他各项规定或者因为与其他的现行法规、政策有所抵触,或者因为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落实较难或不完全落实到位的情况,给危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带来极大压力和困难。

第四,危改资金缺口较大。按照我市现行的做法,仅仅依靠从全市经管房租金收入中提取20%(每年约4000-5000万元)作为危改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全市危改工作的需要。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由于危情告急,在《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银行低息贷款、住宅小区销售所得、危改项目拍卖等筹资方式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市、区危改部门为了确保完成改造任务,不得不一方面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途径,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开发商参与改造等方式,解决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些做法,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危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但在当前我市的政策框架下,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和负面效应: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危改,违背国家有关政策;引入开发商参与危改,由于在很多关键的具体环节上缺乏相关的政策规范,如准入条件、开发主体、资金监控、享受危改优惠政策、施工管理等等,容易导致工程“烂尾”或开发难以为继。市、区危改部门近3年内与开发商合作实施的11个危改项目,除了一德路地块项目能够顺利完成以外,其他的都先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工程“烂尾”或开发难以为继现象,如福今东地块项目是唯一一个由开发商全资投入的危改项目,至今开发商已投入超过1.5亿元,一期工程拆迁安置完成后,由于我市建筑施工管理政策的变化而导致停工,已挖好的面积达10000多平方米、深达10多米的基坑长时间暴露在外,对附近的居民区、幼儿园构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二期工程也由于拆迁纠纷而无法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危旧房改造工作牵涉老百姓的切实利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心工程”。进一步加快推进危改工作,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对于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顺利实现“2010年一大变”目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危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危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议学习上海的经验,通过党代会、人代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等形式,明确提出我市危旧房改造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并把这项工作列为“2010年一大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未来几年的一项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政、地税、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市政园林、城管综合执法、环卫、人防、公安、工商、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顺利推进。建议参照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做法,成立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组长、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危改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研究、协调解决危改工作有关重大问题等。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市危改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做好需要审议或协调的有关问题的前期工作,对危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具体包括:根据全市房屋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危旧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制定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具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危旧房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草拟危旧房改造专项法规、政策并贯彻落实;调动区、街参与危改工作的积极性,对区、街危改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办理全市危旧房成片改造的规划、用地、拆迁及其建设手续;依法对危改工作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监督各区房管、危改部门依法行政,依照既定的计划、方案完成危改工作任务;负责跟踪落实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等。

(三)完善法规,加强执法。

一是修改完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目前我市实行的“拆一还一,不补差价”的拆迁补偿政策,对危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较大的制约作用。据统计,仅回迁房价一项,就使危改项目拆迁总成本上升了16%,极不利于危改项目的良性发展。不久前,国务院颁布了最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进一步明确了“产权等价交换”的拆迁补偿原则,也就是在拆迁补偿中,分别对被拆房屋和安置房进行市场估价,差价部分多还少补。建议贯彻国务院《条例》精神,尽快修改完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科学确定合理的回迁、永迁差价补偿标准和拆迁货币补偿标准,以降低成本,推动危旧房改造以至旧城改造工作的良性发展。二是加快研究制订《广州市危旧房改造管理条例》。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拆迁工作相比一般的房屋拆迁,在拆迁期限、补偿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了促进我市危改工作的健康发展,需要研究制订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建议加快研究制订《广州市危旧房改造管理条例》,将危改实践工作中碰到的危房鉴定、危改地块确认、强制搬迁、补偿方式机标准、改造开发优惠政策、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等问题,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学习香港及国外的先进经验,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房屋业主定期对达到一定年限楼龄的危旧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对属于危房或不符合有关房屋安全标准的,要求业主自行修缮,或由有关部门强制性进行修缮,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修缮费用。

(四)摸清情况,制定规划。

建议对全市范围内的危房、严损房、一般损坏房和超过使用年限的旧房(包括公房、私房,住宅、非住宅)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查、摸底工作,分门别类,一一造册登记,建立起全市危旧房屋动态信息库。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以及房屋危险程度的轻重缓急,由规划部门根据规划的要求,划定各危改地块“红线”,确定规划设计要点,由市、区危改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我市危旧房改造总体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报市危改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批准实施。这项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房屋安全鉴定费等有关费用,由市、区财政拨出专门经费或通过建立危改专项资金解决。

(五)提供贷款,改善住房。

为了使危改的拆迁户有能力购买安置房(包括回迁房、永迁房或另购住房),建议借鉴北京市的做法,向危改区拆迁户提供较低利率、较长还款期的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危改地块的所有拆迁户,可以以回迁房、永迁房或另购住房为抵押,参照房改的有关政策,申请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疏散人口,改善住房。

进一步加快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不仅要解除危房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威胁,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还要通过危改,疏散旧城区人口,降低旧城区人口密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建议学习上海的经验,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将危改工作与盘活解困房、安居房和解决空置商品房问题结合起来;同时,落实《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按照规划的要求,在我市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组团中建设一批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环境较好的危改安置小区,以促进危改工作的发展。

(七)明确思路,完善机制。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危旧房改造问题,关键是明确思路、完善机制。既要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已拆平地块的施工建设,确保市政府1999年提出的23万平方米在册危房改造任务的圆满完成;又要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研究确定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运作机制。

1、明确危改工作总体思路。根据我市“北优、南拓、东进、西调”的总体发展战略和旧城区改造建设的总体规划,为了保留和体现广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我市危改工作要坚持修缮维护与拆迁改造并重的指导思想。对于大部分体现岭南文化特色的危旧房屋,主要由市、区危改部门根据房屋危险程度的轻重缓急和实际需要,先通过加固、修缮和内部改造实施排危枪险,再按照“修旧如旧”进行“穿衣戴帽”整饰。对于部分确实没有保留价值或房屋破损严重、非拆不可的危旧房屋,由市、区危改部门作为项目业主,通过招投标组织有资质的拆迁单位实施统一拆迁,按危改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进行统一安置,拆平地块作为政府土地储备,按照规划的要求需要进行开发建设的,按有关规定进入土地有形市场,由市国土部门结合市场的情况,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的开发建设享受危改优惠政策;需要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建设的,由有关部门组织建设。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篇(9)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全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没有可供借鉴的现成经验等问题,去年9月份危改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加班加点,扎实苦干,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全年共确定改造项目1002户,改造房屋全部开工,其中竣工997户,还有5户将于今年“五一”前竣工,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全部足额领取了补助资金,资金总额576万元。县2010年的危房改造工作,全省20个试点县的综合评比中排名第一,一些先进经验被集中推广。可以说,县危改工作在为贫困户谋福的同时,也为全县增了光,县委、县政府对此予以充分地肯定。

省、市分配给我县的改造指标是1800户,今年。比去年增加了将近一倍。虽然今年的工期比去年延长了半年,但从做细、做实和确保稳定的工作要求考虑,担子仍然很重。因此,希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克服困难、再建新功。

住房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民生问题。这些年来,安居才能乐业。由于一系列惠农富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农村包括住房在内的民生问题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上仍比较落后,还有相当多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还比较差,有的还居住在十分简陋的危房里。因此,要紧紧抓住国家“扶助农村贫困户改造危房”有利契机,积极推进这项工作,争取在近两年把全县范围内的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完毕,使农村困难群众都能够实现“住有所居、所居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

总结借鉴去年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天会上印发了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争取更加出色地完成2011年改造任务。

必须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四个步骤进行,一是严格履行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操作上。每一个环节都要执行好,不能出现漏项。要准确界定建房的对象,并对建房对象、补助标准进行逐级审核,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防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更不允许,确保公平、公正、合理。今年省市分配给我县的1800户改造指标,给各乡镇进行了重新分配,所参照标准包括各乡镇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去年完成情况三个方面。今年的指标分配更为合理、细致,除给各乡镇定出了总户数以外,新建和维修的户数也进行了明确。各乡镇在确定改造对象时,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户数执行,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补助资金总额不得突破、确保改造总户数不得突破。

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严格工程质量。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要加强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具有减灾抗灾能力、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真正建成“放心房”满意房”决不允许将危房改造工程建成新的危房工程。

达到要求后再拨付补助资金。三是严格竣工验收。要按照“乡镇自查、专项验收、检查到户、综合考评”四个步骤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时对照本户的档案资料逐项检查。对于新建户以老人名义在自家院内建偏房的取消其接受政府补贴的资格;对于维修户投资比例低于政府补助金额的责令其返工重修。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强资金管理。要设立危房改造资金专账,四是严格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数额大。分账管理,单独核算。要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危改资金。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危房改造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今年年初,县危改办组织有关部门,对2010年度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发现个别乡镇有“批而未建或建而未批但领取了补助资金”现象。这虽然是极个别的现象,但要引起高度重视,已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今年,要加大资金管理的力度,再发现此类问题,坚决取消违规户所在村下一年度的指标,消减所在乡镇下一年度的指标,同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

总户数多,实施改造的农村危房分布范围广。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主体是乡镇。只要各乡镇长真正重视了亲自抓了工作就能得到推动,一要切实落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必须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反之,这个乡镇的工作肯定在全县是落后的拖全县的后腿。今天各乡镇长都在希望你真正把农村危房改造这项工作重视起来,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县危改办要加强对各乡镇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形成合力。农村危房改造不是某个乡镇、某个部门的事,二要紧密协作。而是全县上下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按照各自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篇(10)

造成我市存在如此数量众多的危旧房屋,以及其增长势头仍在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年限长。我市的危旧房屋普遍建于

三、四十年代,有相当部分甚至建于清末民初时期,到现在已经大大超过了其使用年限。二是建造标准低。由于当时客观条件和技术水平的局限,我市的危旧房屋建造普遍采用砖墙、砖木、预制板式结构,使用年限短,抗震、抗风能力差。三是自然条件的影响。我市气候潮湿多雨,常有台风袭击,而我市老城区大多地质条件较差,地表下存在较厚的淤泥冲积层,地势低洼,排水设施落后,房屋水浸情况相当普遍,对危旧房屋的损坏相当严重。四是违章乱搭乱建。多年来,危旧房屋房屋的业主、住户为了解决居住问题,违章乱搭乱建的现象非常普遍,进一步加快了危旧房屋的损毁速度。五是政策导向的消极作用。一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低租金制的房屋租赁政策,无论是经管房或私房,其租金收入都不足以对危旧房屋进行有效的修缮和改造;另一方面,我市实行房屋拆迁“拆一还一”的补偿政策,对广大危旧房屋业主,尤其是私房业主起到一定的消极作用,他们宁愿等待拆迁,得到一套新房的补偿,也不愿意掏钱进行修缮、改造,造成了危改工作严重滞后。六是开发建设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我市旧城区有相当部分地块被划了红线,但至今还是征而不拆,房屋业主与征用单位互相推诿,致使其中的危旧房屋得不到最起码的养护;另一方面,老城区基建、市政工程的基础施工,致使周边的危旧房屋压沉压裂,加速了危损速度。这种情况在荔湾区尤为普遍,如陈家祠广场旁边的龙塘西地块,多为建于60年代砖木、混合结构房屋,近年来由于附近康王地下商业城施工,造成房屋因地陷致危、裂缝满布,但居民无法搬出,情况相当危急;宝华路的宝华中约地块,由于周边五元名都、文昌阁的施工,相当数量百年楼龄的房屋岌岌可危,仅靠密集的桩顶承重,住户(相当部分是孤寡老人)每日在木桩间起居饮食,生活环境异常恶劣。

虽然我市危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经过近3年的大规模改造建设,基本完成了23万平方米危房的改造任务。但在实践来看,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首先,对危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明确的总体思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对危改工作存在两种错误或片面的认识:一是对我市的危旧房屋总体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缺乏了解,认为我市经过这么多年的旧城改造,特别是经过近3年大规模的危房改造建设,危房的现存数量已经不多,不足为患,无须再加大危改工作力度;二是对危改工作的实施情况不甚了解,认为制订优惠政策,加大对危房工作的扶持力度,会冲击正常的房地产市场。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我市危改工作的总体思路一直得不到明确,未能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旧城改造的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总体规划、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危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其次,危改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部门工作不协调。我市危改工作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其他原因,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难以跟进,协调难度较大,致使危改部门在工作实践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阻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危改工作的发展。

第三,危改政策不配套、不落实。一方面,我市至今没有一部关于危改的地方性法规,也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危改政策体系,而一些与危改工作密切相关的现行法规、政策,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危改工作的迫切性和特殊性,导致危改工作实践中碰到不少操作性的困难。如《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关于拆迁期限、补偿安置等方面的规定,明显不适应危改工作的需要,加大了危改成本和工作难度。另一方面,作为迄今为止我市唯一的市一级危改工作专门文件,市政府1999年颁发的《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危改项目的拆迁政策、优惠政策、资金来源和安置小区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但从实践看,除了免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免收配套设施建设费两项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外,其他各项规定或者因为与其他的现行法规、政策有所抵触,或者因为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落实较难或不完全落实到位的情况,给危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带来极大压力和困难。

第四,危改资金缺口较大。按照我市现行的做法,仅仅依靠从全市经管房租金收入中提取20%(每年约**-5000万元)作为危改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全市危改工作的需要。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由于危情告急,在《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银行低息贷款、住宅小区销售所得、危改项目拍卖等筹资方式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市、区危改部门为了确保完成改造任务,不得不一方面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途径,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开发商参与改造等方式,解决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些做法,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危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但在当前我市的政策框架下,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和负面效应: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危改,违背国家有关政策;引入开发商参与危改,由于在很多关键的具体环节上缺乏相关的政策规范,如准入条件、开发主体、资金监控、享受危改优惠政策、施工管理等等,容易导致工程“烂尾”或开发难以为继。市、区危改部门近3年内与开发商合作实施的11个危改项目,除了一德路地块项目能够顺利完成以外,其他的都先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工程“烂尾”或开发难以为继现象,如福今东地块项目是唯一一个由开发商全资投入的危改项目,至今开发商已投入超过1.5亿元,一期工程拆迁安置完成后,由于我市建筑施工管理政策的变化而导致停工,已挖好的面积达10000多平方米、深达10多米的基坑长时间暴露在外,对附近的居民区、幼儿园构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二期工程也由于拆迁纠纷而无法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危旧房改造工作牵涉老百姓的切实利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心工程”。进一步加快推进危改工作,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对于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顺利实现“**年一大变”目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危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危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议学习上海的经验,通过党代会、人代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等形式,明确提出我市危旧房改造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并把这项工作列为“**年一大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未来几年的一项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政、地税、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市政园林、城管综合执法、环卫、人防、公安、工商、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顺利推进。建议参照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做法,成立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组长、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危改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研究、协调解决危改工作有关重大问题等。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市危改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做好需要审议或协调的有关问题的前期工作,对危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具体包括:根据全市房屋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危旧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制定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具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危旧房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草拟危旧房改造专项法规、政策并贯彻落实;调动区、街参与危改工作的积极性,对区、街危改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办理全市危旧房成片改造的规划、用地、拆迁及其建设手续;依法对危改工作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监督各区房管、危改部门依法行政,依照既定的计划、方案完成危改工作任务;负责跟踪落实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等。

(三)完善法规,加强执法。

一是修改完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目前我市实行的“拆一还一,不补差价”的拆迁补偿政策,对危改工作的推进起到了较大的制约作用。据统计,仅回迁房价一项,就使危改项目拆迁总成本上升了16%,极不利于危改项目的良性发展。不久前,国务院颁布了最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进一步明确了“产权等价交换”的拆迁补偿原则,也就是在拆迁补偿中,分别对被拆房屋和安置房进行市场估价,差价部分多还少补。建议贯彻国务院《条例》精神,尽快修改完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科学确定合理的回迁、永迁差价补偿标准和拆迁货币补偿标准,以降低成本,推动危旧房改造以至旧城改造工作的良性发展。二是加快研究制订《广州市危旧房改造管理条例》。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拆迁工作相比一般的房屋拆迁,在拆迁期限、补偿方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了促进我市危改工作的健康发展,需要研究制订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建议加快研究制订《广州市危旧房改造管理条例》,将危改实践工作中碰到的危房鉴定、危改地块确认、强制搬迁、补偿方式机标准、改造开发优惠政策、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等问题,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学习香港及国外的先进经验,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房屋业主定期对达到一定年限楼龄的危旧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对属于危房或不符合有关房屋安全标准的,要求业主自行修缮,或由有关部门强制性进行修缮,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修缮费用。

(四)摸清情况,制定规划。

建议对全市范围内的危房、严损房、一般损坏房和超过使用年限的旧房(包括公房、私房,住宅、非住宅)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查、摸底工作,分门别类,一一造册登记,建立起全市危旧房屋动态信息库。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以及房屋危险程度的轻重缓急,由规划部门根据规划的要求,划定各危改地块“红线”,确定规划设计要点,由市、区危改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我市危旧房改造总体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报市危改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批准实施。这项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房屋安全鉴定费等有关费用,由市、区财政拨出专门经费或通过建立危改专项资金解决。

(五)提供贷款,改善住房。

为了使危改的拆迁户有能力购买安置房(包括回迁房、永迁房或另购住房),建议借鉴北京市的做法,向危改区拆迁户提供较低利率、较长还款期的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危改地块的所有拆迁户,可以以回迁房、永迁房或另购住房为抵押,参照房改的有关政策,申请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疏散人口,改善住房。

进一步加快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不仅要解除危房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威胁,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还要通过危改,疏散旧城区人口,降低旧城区人口密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建议学习上海的经验,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将危改工作与盘活解困房、安居房和解决空置商品房问题结合起来;同时,落实《广州市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按照规划的要求,在我市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组团中建设一批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环境较好的危改安置小区,以促进危改工作的发展。

(七)明确思路,完善机制。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危旧房改造问题,关键是明确思路、完善机制。既要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已拆平地块的施工建设,确保市政府1999年提出的23万平方米在册危房改造任务的圆满完成;又要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研究确定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运作机制。

1、明确危改工作总体思路。根据我市“北优、南拓、东进、西调”的总体发展战略和旧城区改造建设的总体规划,为了保留和体现广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我市危改工作要坚持修缮维护与拆迁改造并重的指导思想。对于大部分体现岭南文化特色的危旧房屋,主要由市、区危改部门根据房屋危险程度的轻重缓急和实际需要,先通过加固、修缮和内部改造实施排危枪险,再按照“修旧如旧”进行“穿衣戴帽”整饰。对于部分确实没有保留价值或房屋破损严重、非拆不可的危旧房屋,由市、区危改部门作为项目业主,通过招投标组织有资质的拆迁单位实施统一拆迁,按危改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进行统一安置,拆平地块作为政府土地储备,按照规划的要求需要进行开发建设的,按有关规定进入土地有形市场,由市国土部门结合市场的情况,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的开发建设享受危改优惠政策;需要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建设的,由有关部门组织建设。

危房改造工作总结篇(11)

(一)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支持指导的原则。以农民为危房改造实施主体,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并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

(二)坚持帮贫扶困、补助对象准确的原则。重点补助、帮扶居住在农村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三)坚持建设标准适宜、保障居住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危房改造户的建筑面积和标准,帮助农村贫困危房户解决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

(四)坚持阳光操作、规范管理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严格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五)坚持农村危改工作与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按照村庄建设规划,集中成片进行危房改造工作,优先安排场地危险和家庭困难户、住房危险户、五保户和低保户。

二、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间

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危房改造计划,我县今年完成2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月底前完成危房鉴定、改造户的审批确定、档案建立、图纸设计、施工队伍选择、购买建筑材料等工作,11月底前全部完成施工,12月2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做好产权登记。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今年下达的危房改造指标,结合本乡镇实际和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扎实有序开展好危改工作。

三、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标准和改造方式

(一)补助对象

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处于危险场地的和C级危房、D级危房条件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C级危房判定

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

墙体:承重的墙体出现多处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非承重墙体出现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

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楼、屋盖:楼、屋盖显著开裂;楼、层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D级危房判定

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泥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

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

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二)补助标准

根据农村危房等级、农户经济状况和可用财力等因素,区分翻建新建、修缮加固和建筑节能等不同情况,确定不同方式、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对于符合政策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自筹资金的分散五保户,可以安排到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或政府帮助翻建。在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总量不突破限额的前提下,根据每个农户的具体情况,酌情增减补助资金,不搞一刀切。

(三)改造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政府补贴资金超过工程总造价50%的,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调整幅度应控制在10%以内。

(四)改造方式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各乡镇、村庄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要与村镇规划紧密结合。拟改造农村危房处于危险场地的,应异地新建;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一般分散、分户在原址或就近进行改造建设。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要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帮助各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处于危险场地或D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可统一规划和设计,集中连片建设。

四、危房改造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申请审批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2)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

(3)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其他贫困户,提供由村民委员会认定的关于家庭收入的说明;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和户主正面肖像)。

危房照片以及维修过程中和维修竣工后的照片由危房改造办公室负责用数码相机摄录并制作电子文档。

符合条件的农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初审及公示。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先将农户申报的住房情况与危房调查摸底时填报的《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分户登记表》进行比对;对不一致的,组织村民代表3—5人入户走访和现场踏勘,对住房状况再作核实。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申请审批表》,上报乡镇政府。

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级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应及时组成由建设办公室、民政所和专业鉴定单位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核查与鉴定结果应在村庄公示3天以上。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提出改造排序意见报县危房改造办公室。并和农户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要明确规定新房建成后危房要予以拆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承村委会重新申报。

4、县级核准。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普查情况、乡镇政府审查意见,对危房改造申请进行复核。民政局、残联负责对危房申报户中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进行复核并认定;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将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以及各村予以公布。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危房户由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确定危房户的(拆除重建或局部维修)资金补贴数额。

(二)开工建设

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可开工建设

1、需要异地重建的,由规划、国土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乡镇政府批准建设;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

3、已经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

4、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

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乡镇政府负责所辖村镇农村危房改造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应委派经培训的技术人员或村委会人员到改造现场进行质量监督。

(三)工程验收

危房改造完成后,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存档备案。验收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1、符合村庄规划,完成改造工程全部设计与合同约定内容,农户能够直接安全入住;

2、经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建筑工匠)联合评价,确认质量合格;

3、建筑节能示范户达到相应的节能要求。

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档案管理

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按照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乡镇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录入制度,除纸质档案表外,要安排专人将危房户档案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五)产权登记

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的,应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分散供养五保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归乡镇政府所有。

五、补助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县财政局要按建村〔〕459号文件要求制定出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制度并单独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农村危房必需试点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局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改造资金按先建后补的方式拨付且危房改造农户与乡镇政府签订合同或协议,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资金。乡镇政府收到补助资金后,5日内将其转发给各农户。实行统一重建的,可在房屋建成并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政府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要求,为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残联、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监察、审计等部门一把手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及时组织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乡镇、村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细致地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按照任务要求,逐级分解,责任到人。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把好事办好办实,各乡镇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群众不满或造成上访等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以及主要领导责任,对截留、套用国家资金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