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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意见大全11篇

时间:2023-02-05 22:27:42

干部工作意见

干部工作意见篇(1)

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精神,把《条例》作为规范干部工作的依据和尺度,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依靠机制选人、用人、管人的新局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深化认识,健全干部选用工作制度《条例》是我们党几十年来选任、管理干部的经验总结,是干部工作的党规党法。抓好对《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突出“三抓”。一抓学习宣传。我们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突出四个层次的学习,针对不同的层次,采用不同的方式,提出不同的要求。一是区委领导带头学。区委把《条例》列为区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进行《条例》知识考试。二是局级干部经常学。我们为局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购买、下发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文件选编》,供他们自学,并结合每年全区组工会议和局级干部培训班,联系当前形势和热点问题对《条例》进行有侧重的讲解,增强他们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条例》意识。三是组工干部系统学。每年举办组工干部培训班,把条例学习作为一项内容。去年在教育局组织了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现场会,通过以会代训的方法,对组工干部进行专门业务辅导。今年又通过互查的方法,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四是干部群众广泛学。组织观看中组部电教片《千秋伟业在用人》和巡回宣讲《条例》知识,使广大党员群众熟悉了解《条例》内容。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了领导干部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增强了广大党员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二抓制度建设。99年3月,我们结合实际制订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明确规定选任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酝酿协商、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六道程序。同时在各个环节建立了配套措施,相继下发或转发了《推行党政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意见》、《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干部人事工作调动纪律》等9个文件,这些制度相互联系,环环相扣,初步形成比较系统、规范的操作程序。与此同时,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如《干部考察责任制》、《回复制度》、《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组织部与纪委、监察等机关加强工作联系的制度》等,加大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有效地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抓督促检查。为了落实学习《条例》的效果,近年来,我们坚持每年对基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三个内容:一查干部任用程序执行情况。如干部的推荐、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是否有减少程序、颠倒程序、应付程序、事后补办程序或人为编造程序的现象;二查“一把手”的用人情况。检查“一把手”是否有个人说了算或临时动议,以及是否有借工作变动之机突击提拔干部的问题;三查干部选拔材料规范情况。检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材料、干部考察材料、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的记录,检查《干部任免呈报表》等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及时归入个人档案等等。从检查情况看,我区没有发生违反条例规定的人和事。二、把好关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近年来,我们在执行《条例》过程中,坚持贯彻原则不动摇、掌握标准不走样、遵守程序不变通,着力抓住五个环节。1、实行民主推荐——过好“群众关”。为从源头上解决“少数人选人”的问题,提高干部推荐工作质量,我区在考察人选的推荐上广泛走群众路线,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考察对象,并把发动群众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推荐的主渠道,把群众意见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即使领导干部推荐的人选也必须经过群众推荐这一关,多数群众不推荐的,不列入培养考察对象,使群众公认成为一把可度量的尺子。如区法院拟明确一批审判员的职级,经党组研究后上报区委,组织部到该院进行了定向民主推荐,其中有5名同志得票未过半数,我们严把标准,取消了他们作为考察对象的资格。2、坚持实事求是——过好“考察关”。我们改进考察方法,进一步扩大考察面,让群众参与对干部的识别,实行上下左右全方位考察。不但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科室负责人的意见,也听取下级一般工作人员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反映;不但听取本单位的意见,也征求分管区领导的意见;不但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还注意了解干部的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其配偶、子女的有关情况。在一次干部调整中,民政局党组推荐一位股级干部任副局长,在考察中,我们发现这位干部有一些缺点,暂不具备副局长的条件,但有发展潜力,有培养前途,考察组经慎重研究,向区委领导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提出可任局长助理的建议,最后区委常委会采纳了组织部的意见。3、充分酝酿协商——过好“素质关”。干部工作具有很强的保密性,但又不能神秘化。因此,在考察和提出初步方案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对完善方案,防止用人失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干部科提出调配设想、部务会提出初步方案、书记碰头会研究、再听取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意见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等几个步骤。我们感到每经过一个环节,方案就完善一次,干部调整以后,也能得到大多数干部和群众的认可。4、常委研究决定——过好集体领导关。区委常委会在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认真听取组织部门的汇报,与会的常委们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最后形成常委会的集体决定。区委常委会坚持做到“五个不讨论”:没有走群众路线的不讨论;没有经组织部门考察的不讨论;对有争议的干部的问题,没有搞清楚的不讨论;没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的不讨论;临时动议不讨论,常委会讨论干部时,如被讨论人选不合适,需另提人选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必须经组织部门全面考察后再提交常委会讨论研究。5、面向社会公示——过好“公论关”。99年3月,区委制定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度的意见》,把干部的任前公示作为检验选任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接受多方面监督,做到干部用得准不准,先让群众审一审。我们将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的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在干部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反映。实行公示制以来,共对拟提拔的33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其中有一名同志因群众意见较大而未予提拔任用。三、大胆实践,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贯彻《条例》的目的是通过建章立制,“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选拔任用高素质的干部。近年来,我们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一)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我们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贯彻群众公认的原则贯穿于选拔任用干部的全过程。去年,我们在教育局党委试行划票制,对干部任免实行党委委员集体投票表决。划票制规定,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必须有2/3以上委员到会,在充分发表党委委员个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投票表决按如下程序进行:⑴、由党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介绍干部任免方案及对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⑵、到会的党委委员逐个发表意见,对干部任免方案进行充分酝酿;⑶、到会的党委委员填写表决票,赞成、反对或者弃权;⑷、组织人事部门收回表决票并当场统计,如赞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形成任免决定,未达半数的,暂不任免,并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考察了解。划票制有效地防止了党委主要负责人“一人说了算”,增强了党委成员的民主集中制的意识。下一步,我们将逐步扩大票决制试点,提高实施票决制的层次。(二)实行竞争上岗的规范化。采用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引入竞争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党政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凡有条件的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拔中层干部都实行竞争上岗。近年来,通过竞争的办法,成功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了两名局级干部;在**街办竞聘产生了一名街办副主任;四个街道结合居委会换届,公开招聘了一批居委会主任;卫生局在职防院、中医院、红十字医院、口腔病医院竞聘产生了院长或副院长;区法院对民庭、少年庭等四个庭室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公开竞争择优上岗;区检察院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岗位轮换、双向选择、实行助理制、聘任制、公示制、试用制等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拓宽了选人视野,优化了中层干部的结构,选拔了一批年轻干部,激发了机关工作活力。在引入竞争机制,推进竞争上岗工作中,区委组织部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重点在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上下功夫。(三)推进干部交流的经常化。首先推进局级干部交流。三年来,全区共交流局级干部147人次,交流面达到70%。去年8月份,区委调整了一批局级干部,交流的干部占调整干部总数的64%。其次是推进机关中层干部交流。98年开始,区委组织部提出用三年时间将在一个岗位工作满5年的机关中层干部(特殊岗位除外)全部交流一遍的目标,目前已实现了这一目标。在干部交流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结合起来。二是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结合起来。三是与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在交流后加强对干部的跟踪管理。四是与严肃干部调动纪律结合起来,对于组织调动,每一位干部必须服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的,一律就地免职。(四)形成疏通出口的制度化。一是转任非领导职务。严格执行《**区非领导职务设置意见》,对达到规定最高任职年龄的干部一律转任非领导职务。从去年实施该意见以来,已有43名年龄偏大的干部转任了非领导职务。二是调整不胜任干部。区委制定了《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暂行办法》,细化了界定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11条标准,明确了认定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工作程序,加强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力度。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采取调离领导岗位、正职改副职、免去现职、保留级别、降职、免职、待岗、转任非领导职务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三是实施辞职制度。去年以来,共办理了三名干部的辞职手续。近年来,我们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中央精神、上级要求,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借鉴兄弟县(市、区)的成功经验,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严格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关,为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实现新世纪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与人才支持。

干部工作意见篇(2)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通过推进干部交流,使广大干部开阔眼界,丰富阅历,经受锻炼,积累经验,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活力,为实现“整体达小康,建设新海安”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交流范围

1、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交流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届任期为5年,可以连选连任,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党政正职任职满两届的必须交流,副职在同一镇党政班子中任职10年以上的,也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或换岗。镇党政领导班子每次交流干部的数量,一般不超过领导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同一镇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新提拔担任镇党政正职的干部,一般不得在成长地任职。

2、县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的交流

县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一般每个任期为5年,可以连任。原则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两个任期,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或换岗。同一部门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及发改委、交通、建设等单位工作的副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班子中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或轮岗,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适当交流或轮岗。

3、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的交流

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满5年的,应当进行轮岗。在管理人、财、物和执纪、执法、经济等部门的热点、重要岗位上任职满10年的中层干部必须交流。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及时地进行换岗锻炼。有计划地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素质好、懂经营、善管理的干部到重点工程、突击性工作、大调解中心、等一线锻炼,同时从事业单位挑选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党政机关锻炼。

4、领导干部回避交流

对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如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里任职,或在同一部门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职务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必须交流。

因工作需要、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有利于发挥干部特长的交流任职,可不受任职时间等条件限制,及时地组织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者暂缓交流。

①正科职党政领导干部年龄超过52周岁,副科职党政领导干部年龄超过50周岁的;

②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可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免去职务);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三、实施办法

干部交流工作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分级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和县委组织部直接管理的干部,由各基层单位拟定交流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实施。各镇和县级机关有关部门管理的干部,由各单位组织实施。需要跨系统、跨部门交流的,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协调,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交流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组织人事部门也可直接提出交流意见并组织实施。交流的干部需要按法定程序选举或任免的,可提前交流到拟任职务的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为确保干部交流工作的顺利实施,防止和克服干部交流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干部交流的有关纪律,并完善有关配套措施。

1、确定交流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党讨论研究决定。交流的干部,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应进行离任审计。

干部工作意见篇(3)

一、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为依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是对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监督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否结合实际学习政治理论,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能否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对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重点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能否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能否严格执行《条例》,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能否严格执行中央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能否严肃查处违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按《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3认真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干部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对下级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主要看在重大问题的决策,特别是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是否存在个人专断或无人负责的现象。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督促纠正;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要及时向党委(党组)报告,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督促下级党委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在每届领导班子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

4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管理、指导的职责。借鉴“三讲”集中教育的经验,重点督促和帮助他们找准党性党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会,要责令重开,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5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实行省部级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干部谈话和诫勉制度、回复组织函询制度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防微杜渐。要引导和鼓励领导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负责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相互之间经常性的监督和帮助。对那些坚持党的原

则、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搞庸俗关系、好人主义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拨弄是非,闹无原则纠纷,损害班子团结,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要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6突出抓好对领导班子正职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对管理范围内领导班子正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学习、民主作风、选人用人、廉洁自律、抓班子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要进行全面监督。上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与下一级领导班子正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组织(人事)部门在对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察时,要切实加强对正职的考察。要经常分析研究通过干部考察、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信息等渠道所反映的下一级领导班子正职的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进行诫勉;对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必要时进行专项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年度总结报告制度。正职每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抓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向上一级党委(党组)写出报告。

7加大对领导干部问题的查核力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领导干部问题分级调查核实和督办制度,对来信来访和举报等反映的领导干部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区别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构成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对经过调查确实没有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各地调查处理的重点案件,特别是涉及中央管理及报中央备案的领导干部的案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报告。

8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中央组织部与中央纪委联合派出巡视组,重点对省(部)级党政领导

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包括对中央批示、交办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坚持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鼓励干部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结合起来。要严格掌握政策,既依据有关法规和要求,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又注意调动和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和关怀。注意发现和表彰优秀干部,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提出予以重用的意见和建议。

三、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10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要严格把关。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对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要防止思想品质不好、弄虚作假、跑官要官的人得到提拔或进入各级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深入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情况,还应注意了解其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

11严格禁止违反规定突击提拔干部。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已经明确工作即将变动时,不得提拔调整干部。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要与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说明提拔调整的人员数量、理由、涉及单位的职数设置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研究决定。

12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检查。中央组织部每两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不定期派出巡视组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对本地本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和检查,并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专题报告。加强对干部双重管理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督促这些部门严格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体系。

13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严格执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坚决纠正违反《条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对严重违反《条例》的问题,上级党组织可直接查核,责成下级党组织撤销任免决定,或撤销下级党组织的任免决定,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处理。

14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政策、不按规定行事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干部任用上搞、弄虚作假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一经发现,都要坚决查处。对典型案件,要认真剖析,总结教训,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15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改进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扩大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拟提拔的领导干部人选,必须在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得票较多的干部中产生,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对年度考核、届中届末考察中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达三分之一以上的领导干部,应免去现职。逐步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和考察结果通报制度,推行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加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力度。

四、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

16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的问题。

17党委组织部门主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机构在考察拟提拔、调动干部人选过程中,应听取干部监督机构的意见。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参加本部门研究讨论干部任用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可调阅下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讨论任免干部的会议记录和其他有关材料,可约请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

18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经常性联系。坚持和完善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机关和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就群众反映和组织上调查处理的有关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方面的问题,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对策。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注意运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

19加强干部监督信息工作。党委组织部门内部各工作机构通过调查研究、参加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考核、受理来信来访等掌握的反映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问题的信息,应及时送干部监督机构,以便加强对监督信息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分析;干部监督机构应将掌握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其他干部工作机构提供,充分发挥干部监督信息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可聘请一定数量的干部监督信息员,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了解社会各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反映。逐步建立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映灵敏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

20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自身建设。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构,强化职能,充实力量。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干部(人事)部门,应确定有关机构负责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干部监督工作队伍建设,改善结构,提高素质。做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政治坚定,刚直不阿,清正廉洁,敢于同违的原则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对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既要严格要求,又要注意保护好他们的积极性,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

干部工作意见篇(4)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的领导

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是保障离休干部“两费”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按照《通知》要求,今年建立健全我市离休干部“三个机制”,从根本上保证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二、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正常运转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各项补贴纳入年度预算,优先给予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确保企业离休干部和参统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社会化发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离休干部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工业工委、城建工委、农村工委、商贸工委、外经贸工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老干部局关于市属企业离休干部书报费、洗理费、住宅电话补助和住房租金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收的通知》*要求,对本市规定的离休干部书报费、洗理费、住宅电话补助和住房租金补贴,要按标准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保证经办机构与老干部的离休费一起社会化发放。

三、建立健全医药费保障机制

各区、县要按照《通知》的规定,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北京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在2003年9月底前全部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并正常运转,实现全员覆盖。

市属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今年在市属困难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财政保障机制运转正常后,其它未享受公费医疗的市属单位,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

全市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确保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落实和资金合理使用。

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后,离休干部原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单位尽责”的原则,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统筹金,保证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转。要做好宣传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干部工作意见篇(5)

一、学习贯彻十精神,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要以全区开展的“狠抓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学习贯彻十精神活动,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使老同志理想永存,思想常新,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结合老同志的特点,完善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采取就近便利、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办法使十精神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入脑入心。首先,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确保每一名离退休党员都能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多与老同志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联系沟通,更好地发挥其组织作用,使其成为凝聚老干部的战斗堡垒。其次,要充分发挥老干部议事组、老干部大学(学校)以及各种老年协会等老干部自身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可通过看电视、看报、听广播等学习会议精神,还可邀请专家学者为老干部深入解读十,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心得、座谈会等活动,使老同志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理想永存,思想常新。市、区组织的各种培训及讲座等,各单位都要积极组织参加。

二、进一步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两项待遇”

落实好老干部的“两项待遇”,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通过“两项待遇”的落实,使老干部心情舒畅地安享晚年、颐养天年。

要落实好老干部的各项政治待遇。要坚持老干部学习、阅文制度以及在职领导联系老干部制度。要及时向老干部通报工作,倾听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老同志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政治活动,安排老干部就近就地参观考察等。坚持重大节日、生日及生病住院走访慰问老干部的“三必访”制度。做好《老人春秋》、《益寿文摘》等杂志的征订和发行工作。

要做好老干部的“两费”及服务工作。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老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相互配合,继续推进“三个机制”(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高效运转,确保离休干部离休费、补贴等按时足额发放,医疗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凡是中央、省、市出台有关老干部增资、补贴等规定的文件,要积极办理,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根据离休干部步入高龄和高发病期的特点,切实把日常的医疗保健及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退休干部的“两费”要本着同在职干部一样并略为从优的原则,按规定落实到位。

要继续推进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要加大和各部门及社区的通力合作,依托社区资源,围绕“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精神,加强调研和推进,让每一名老干部得到“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

三、进一步提升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水平

新、老城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设施配套齐全,活动项目、活动内容丰富,要保证正常运转,真正成为老同志们的“满意家园”。老干部大学要以“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成为老同志学习知识、陶冶情操的乐园。

区委老干部局要加强对全区老干部活动室(中心)和老干部大学(学校)的指导,各乡镇及区直单位也要重视各自老干部的活动阵地建设,争取把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使其真正成为老干部强身健体、陶冶情操的乐园,成为党和政府联系老干部的桥梁和纽带。

四、进一步组织引导好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

广大离退休干部是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__的重要力量,要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离退休干部充分发挥独特优势。

积极组织老干部在实现“福民强区”总体目标、推进“十大提升工程”和加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热忱投身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深化对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引导离退休干部参加文化学习、文体活动和文艺创作,发挥他们在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活动中的作用。

五、进一步提高为老干部服务水平

全面做好老干部工作,关键要有一支过硬的老干部工作队伍。随着退休干部数量的逐年增加,老干部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要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一要牢固树立为老干部服务至上的理念。老干部工作者要从“老同志是历史、是财富、是榜样、是保障”的高度充分认识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为老干部服务光荣、服务至上的理念,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在注重学习老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同时,更要学习老干部的优秀品质,用好政策,亲情服务,使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老干部需要。

干部工作意见篇(6)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把加快培养年轻干部与实施“*先锋”工程和扶贫攻坚等工作相结合,通过基层锻炼,切实增强年轻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下派对象

从县属有关部门和乡(镇)机关、站(所)中下派50名(其中县属部门27名、乡<镇>23名)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有发展潜力,原则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下派对象。

三、下派锻炼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职责

(一)下派锻炼时间为二年,即:20*年9月至20*年9月。

(二)下派锻炼的地点和方式:下派到州、县、乡确定的50个党建示范点担任党总支(支部)副书记或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员。

(三)下派干部工作职责:下派干部要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结村(组)班子成员,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1、扎实抓好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县创建“农村党建示范走廊”工作意见》(组字〔20*〕27号)文件要求,研究解决村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新办法、新措施,扎实开展党建示范点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一批在全县、乃至全州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建示范点,通过抓点示范,辐射周边,推动全县农村党建工作再创新成果。

2、帮助下派村(组)进一步理清和完善经济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好路子。

3、协助村(组)班子成员抓好日常工作,对在实施小康村、温饱村等项目建设的村(组),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促进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4、充分发挥观念新、思想活跃、敢闯敢干等特点,为下派村(组)带去新的思想和观念,加强基层与下派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增进对基层和群众的了解和支持,从而形成合力,促进下派村(组)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下派干部的管理

(一)管理职责

1、乡(镇)党委及村党组织负责对下派干部的领导和管理,对下派干部要严格要求,热情帮助,放手使用,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2、原单位要注意加强同下派干部所到乡(镇)、村(组)的联系,经常了解下派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纪律表现,主动关心下派干部的生活,为其解除后顾之忧。要积极支持他们为所挂职村(组)办实事、制定经济发展项目规划,并给予必要的物质和资金支持。

3、县属部门下派干部在下派期间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原单位不得抽回来参与处理本单位的事务,特殊情况需要抽回来的,必须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同意。

4、全体下派干部在所在乡(镇)参加年度考核,各乡(镇)按照下派干部总数的15%确定优秀名额,考核后将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全体下派干部不再计入原单位参与考核的总人数)。

5、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考勤制度,每月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局上报一次下派干部的出勤情况。在下派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2天以内(含2天)的由所在村总支主要领导批准,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请销假情况。3至5天的由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批准。5天以上的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方能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必须以请假条为准。

6、下派期间,组织人事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了解下派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跟踪管理,适时进行情况通报。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县属部门下派干部在下派期间,公务费、党、团组织关系转到所下派的乡(镇),全体下派干部在下派期间每人每月补助60元,由县财政拔给县委组织部根据履职情况发给下派干部。

2、下派干部如是乡(镇)、村派出到乡(镇)以外办理公务发生的差旅费,由派出单位予以报销。

3、下派期间,若遇调资、评定职称等情况,与原单位干部职工一视同仁,并给予优先解决。

(三)纪律要求

1、下派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熟练掌握《中共*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实施“*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熟悉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和农村工作方法。

2、下派干部在下派期间,要注意收集民意、掌握民情,积极创造条件为当地群众办一些好事、实事,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3、下派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不得做有损党和政府形象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下派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县属部门下派干部一律自带行李进驻到所下派的村(组)开展工作,每月要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原单位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按月填写《*县下派干部工作情况表》并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每半年和年终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报一次工作总结。

(四)奖惩措施

干部工作意见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渔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培养锻炼干部,促进干部解放思想,开阔眼界,丰富阅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素质,从而进一步增强渔农村社区班子整体活力。

二、工作原则

1、加强调研、因地制宜的原则。渔农村社区工作千头万绪,社区实际情况各不相同,切忌在干部交流挂职工作中搞“一刀切”。各乡镇党委要在工作前期深入各社区进行广泛调研,认真倾听社区班子特别是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意见建议,因地制宜地拟定全镇社区干部交流挂职工作总体方案。

2、加强协调、统筹兼顾的原则。乡镇党委在社区选派干部进行交流挂职,事先必须加强与社区的协调与沟通,确保社区正常、稳定地开展工作。在不影响社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选择挂职干部,安排挂职岗位,明确工作职责,为挂职干部的锻炼搭建平台。

3、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社区干部交流挂职管理机制,实行以乡镇党委管理为主,派出和接受社区协助管理的模式,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挂职结束后,由挂职单位党组织根据其在挂职期间的表现,填写《社区干部交流挂职综合评定表》,归入其个人档案,作为乡镇党委年终对社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交流挂职的主要形式

本着多交流、多沟通,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目标,各乡镇可结合实际,选择跨乡镇交流、到本乡镇职能部门挂职、在本乡镇社区间交流挂职等任何一种形式开展社区干部交流挂职工作。

1、跨乡镇交流:由县委组织部牵头,选派一批社区干部到有关乡镇内的社区进行挂职锻炼。

2、到乡镇职能部门挂职: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在本乡镇各社区选择一批干部,分派到乡镇政府涉渔涉农等相关职能部门挂职锻炼。

3、在本乡镇社区间交流挂职: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选派本乡镇社区干部到部分社区进行挂职锻炼。

四、交流挂职的对象及时间

交流挂职的对象一般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各方面素质较好的社区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管委会主任原则上不进行交流挂职。具体交流挂职对象包括:

1、被乡镇党委列入社区主要负责人后备人选的现任社区干部;

2、渔农村基层工作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但缺乏机关工作经验的社区干部;

3、渔农村基层工作时间较短,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社区干部。

社区干部交流挂职的时间一般为3个月,挂职期间组织关系不迁移,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按交流前执行。

五、交流挂职的领导和管理

推行渔农村社区干部交流挂职制是我县加强渔农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主义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采取严肃、认真、慎重的态度,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

干部工作意见篇(8)

随着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期,特别是一些年高体弱、行动不便和“空巢”家庭离休干部逐渐增多,离休干部对“四就近”的需求日渐突显,迫切需要在坚持离休干部原单位服务管理不变的情况下,在社区就近得到更具体、更全面、更细致入微的服务。因此,在目前大多数离休干部居家养老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实践创新离休干部管理服务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满足离休干部高龄养老的需求。

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发挥社区优势,做好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区社区建设中,把依托社区资源开展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同步推进,不断探索离休干部社区“四就近”服务工作机制和模式,切实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二、开展离休干部社区“四就近”服务工作的原则和主要任务

开展离休干部社区“四就近”服务工作要坚持以下三个工作原则:

一是以本单位管理服务为基础、社区服务为补充的原则。通过社区“四就近”服务,为离休干部提供更及时、周到和全面的服务。

二是离休干部本人自愿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进离休干部对社区的认识和了解。

三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各街道工委、办事处要选择离休干部居住较集中,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作为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扩大范围,全面推开。

开展离休干部社区“四就近”服务工作要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组织离休干部就近学习。今年,要在八个街道各办一个“老干部党校社区课堂”,积极为离休干部在居住社区内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创造条件。区委组织部和老干部局具体负责落实“社区课堂”的组织协调工作;区委老干部党校负责指导“社区课堂”教学工作,提供必要的教学服务;社区党组织负责“社区课堂”的日常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制度,提供学习场所及教学条件,组织愿意参加学习的离休干部到“社区课堂”学习。

二是组织离休干部就近活动。社区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活动场地和设施,组织开展适合离休干部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科普、娱乐、健身等活动,不断丰富离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离休干部的晚年生活质量。

三是就近为离休干部提供生活照顾。社区党组织要详细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区属离休干部的基本情况。利用社区服务网络,采取集中服务和上门服务相结合、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为离休干部在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籍和权益维护等方面提供服务。要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共青团员、志愿者、协管员的作用,与离休干部建立联系制度和慰问制度,广泛开展“一帮一”、“献爱心”等活动,重点帮助“空巢”家庭、高龄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解决养老服务问题。

区医疗卫生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不断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为区属离休干部建立健康档案,为他们看病就医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

四是为离休干部就近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和鼓励离休干部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和谐社区创建,为社区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特别是在加强社区党建,维护社区治安,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对离休干部社区“四就近”服务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离休干部社区“四就近”服务工作的领导,将这项工作纳入和谐宣武、和谐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纳入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统一部署、检查和考核。

干部工作意见篇(9)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主题,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着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高素质村干部队伍,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目标任务

以开展“提高素质、勤政廉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发展为标杆,以实践为导向,通过对村干部思想、作风、纪律和组织的教育整顿,努力使村干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能力明显增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明显增强;带领群众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以民为本,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增强;学习领会政策,执行政策的能力明显增强,确保村级班子有新变化、新提高、新作为、新形象、新发展,确保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基本内容

围绕村干部的素质、廉洁、作风、务实问题,全面开展一次以村“两委”成员为主体的“提高素质、勤政廉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四、实施方案

按照上述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内容,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12年1月开始,用一年多的时间在全镇村“两委”班子中开展“提高素质、勤政廉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增强“五能力”为目标,以实施“五事制”为措施,进一步扫清村干部的思想障碍,把广大村干部的精力、心力和智力统一到具体工作上来,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目标

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使村干部增强以下五个方面的能力,树立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1、增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能力。以村民参政议政村级事务为重点,全面提高村“两委会”民主决策能力,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以村务公开为载体,全面增强民主监督意识,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性;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全面提升村级民主管理水平,推进民主建设的规范化。

2、增强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一是能正确认识和有效疏导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注重研究农村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分析民间矛盾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发展趋势,准确及时地掌握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动态;二是注重讲究方式方法。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灵活运用政策、法律、经济手段,协调和处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理顺群众情绪,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务必强化宗旨观念。坚持用良好的作风和周到的服务来树立村干部威信,建立良好的干群关系,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减少阻力和障碍,增强驾驭能力。

3、增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能力。村干部具备市场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基本知识,能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用活用足上级政策和本地资源,自身示范做样子,引导农民找路子,组织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4、增强依民为本,依法办事的能力。一是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带头学习并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二是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利益关系,注意运用法律手段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群众依法享有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及选举权。

5、增强学习领会政策,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一是具有吃透“上情”的本领。既能贯彻执行,更能把握趋势,借势借力,科学决策;二是富有洞察“下情”的能力。能通过走近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倾听民声,把群众的利益诉求作为村干部工作的第一信号;三是具备上下结合的本领。善于把政策与村情、民意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使工作的每一步、每一个方面都与科学发展要求相适应。

(二)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

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实施“五事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实效,确保村干部队伍有明显好转。

1、教育明事制度。一是典型教育。结合村干部队伍实际,按照村干部的不同层面,分别总结一批说服力大、教育性强、典型性强的先进事迹。通过报告会、现场会、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性的宣传教育,引导激励村干部为民激情工作;二是案例教育。邀请县公检法司纪等部门领导上门授课,深刻剖析本县村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例;同时请党校老师进行党的政策、法规理论知识辅导,提高村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和执行政策、法规的能力;三是警示教育。组织村干部到监狱劳教场所,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明心清智,提升村干部的自我防范意识。

2、干部诺事制度。对村干部实行年初工作目标承诺和年终工作目标践诺制度,工作目标分为村级班子群体和村干部个体的任期目标、年度目标,集体工作目标必须经“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党员会商议通过,镇党委备案,不能只说不做,镇党委年底对践诺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3、规范办事制度。健全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出台《平水镇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平水镇村级组织运行管理意见》,对村里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利益等重要问题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村干部廉洁办事、干净干事。

4、暗访督事制度。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招投标、重大事项决策等进行监督,由镇人大、纪委组建专门督查小组,加强对镇村干部队伍8小时内工作和8小时外的活动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增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力度。

5、定期评事制度。采取村两委班子自评、互评、测评,每半年举行一次,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村级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对每位村干部的日常表现、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工作能力、廉政建设等内容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镇党委分别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以打招呼、诫勉谈话、限期整改、会议通报、免职等形式处理,评议结果同村干部评先评优和年终工奖挂钩。

(三)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活动安排

教育对象:29个村(居)两委会班子成员。

教育时间:自2012年1月开始到2013年2月为止,为期14个月。

教育步骤:这次村干部教育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月1日——3月31日)

1、搞好思想发动。镇党委对全镇村干部队伍教育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作具体部署和安排。各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干部进行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投身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当中。

2、搞好摸底调研。全镇村干部队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后,要对所属组织的思想、工作作风、班子情况、干部现状和村的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问题进行一次认真的排查摸底。

3、制订教育计划。各村要因村制宜,制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计划,并做到有专人负责学习教育,有专册记载教育情况,有专门教育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教育检查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1、组织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究、专家辅导、典型宣讲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的内容是: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会议精神;《村两委会工作规范》教育;“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加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教育。

2、开展对照检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找准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重点找一找在履行村干部职责上是否到位;在积极发展村集体经济上是否到位;在关心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维护稳定上是否到位;在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在团结上是否到位;作风是否民主、务实;村级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等制度是否落实等。村两委成员在找准突出问题基础上,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形成分析材料,明确整改方向。每个两委成员的检查分析材料于2012年11月底报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2012年12月1日——2013年2月)

这一阶段主要是统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配强配优村干部队伍等工作。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每个两委成员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内容、目标和时限要求、具体措施。整改落实方案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召开由村民代表、党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个两委成员要进行一次集体“会诊”,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方案的实施,把整改落实与解决群众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取信于民。每个两委成员的整改落实方案于2012年12月底报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这次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镇党委立足当前全镇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现状和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事关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镇村各级组织要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组织措施到位。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党群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镇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张爱武同志兼任主任,负责对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和日常工作。各村也要相应成立组织,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对照实施。加强镇村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党在农村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全镇各级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暑,切实抓好落实。

干部工作意见篇(10)

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长期接受党的培养教育,忠诚于党的事业,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在全国党员队伍中占有相当比重,发挥着重要作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利于更好地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有利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新的贡献。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进入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的人员结构、年龄状况、思想状况等发生了许多变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深入研究和认真解决。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

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

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中央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完善组织设置,落实工作职责,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切实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弓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关心和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并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4、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和生活实际,采取家访、谈心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党委和有关部门落实好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6、支持离退休干部党员自愿量力地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尤其是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作贡献。

7、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文体活动,科学健身,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8、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发展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关心培养离退休干部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条件,达到党员标准的离退休干部,要及时吸纳。

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2、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成就,及时通报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坚持与时俱进,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3、加强法纪教育。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坚决抵制各种消极思想和违纪违法行为,不支持、不参与群体上访,不参与封建迷信及黄、赌、毒等活动,不参加等非法组织的活动并与之作坚决斗争。

4、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好支部在离退休干部当中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运用广大离退休干部在群众中影响力比较大的优势,发挥好支部在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

5、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充分调动党员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发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良好形象。

6、坚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与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要努力在形式、方法、内容和途径上有所创新,提高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1、各地各单位应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体、年龄状况和居住地的分布情况,本着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一般应单独建立,党员较多的可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党员人数少或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条件的,可与在职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也可采取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确保每一位离退休干部党员都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都能参加组织生活。

2、离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对改制和破产企业的离休干部党员,要及时明确他们的党组织隶属关系。如本人自愿,离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可转入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和乡镇党组织。对按规定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街道、社区和乡镇党组织的退休干部党员,居住地党组织要及时予以接收;其他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也可本着自愿原则转入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和乡镇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所在的街道、社区和乡镇要为他们参加党组织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场所。

3、要按照规定,选举产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

4、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应由党员中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党性观念强、身体比较好、有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员普遍高龄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要更多地给予关心和指导,可采取由在职干部党员担任联络员或支部委员的方式协助支部开展工作。

六、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1、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和参加党内其他活动。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组织生活。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支部要定期派人走访,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并在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

2、学习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把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般每月学习一次,提倡自学。学习的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要注重实效。

3、报告工作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党员大会汇报工作;党小组要定期向支部汇报工作。

4、联系党员制度。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经常沟通联系,切实给予关心。

5、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要主动安排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出国(境)时间较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在国(境)外的思想、学习等情况;出国(境)定居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可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50%的比例留成,定期拨给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作为支部开展活动的费用,专款专用。党费要明确专人管理。

7、监督检查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以及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党员,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批评教育无转变的,由党组织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

七、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经常过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干部工作意见篇(11)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确立的“全党抓经济、突出抓工业、重点抓项目”的工作思路和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发展战略,以深化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综合能力为重点,以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创新思维为目标,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敢干、多干、会干、善干”,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集中整训活动,力促县直部门提高服务水平,乡镇(街道)、村提高工作能力。具体要求:一是学习提高。通过集中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学习破解发展难题的方法和本领,不断解放思想,提高境界,培养优良品德,增强发展本领,把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提高到一个全新的水平。二是找出存在问题。对照县委要求,深入查找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思想不解放、标准境界低、大局意识不强、作风不扎实、缺乏责任感、气魄胆量小等方面的问题。三是拉开档次距离。在乡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村之间进行分类排队,找出差距,拉开档次,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结合正在开展的“四带创两争优”活动,促进后进单位的转化升级,提高全县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四是促进全面工作。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把集中培训活动与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跨上新台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冬季集中整训的范围包括各乡镇(街道)、部门、村全体党员干部。活动从12月8日开始,到春节前基本结束,利用近2个月的时间,采取集中培训、集中整改、集中评议三个步骤压茬进行。

(一)集中培训。突出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和提高创新力、强化执行力,重点加强对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论灌输,加强对促进跨越发展本领的学习。集中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集中授课”的原则,以县委党校为依托,对所有县级领导、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以来新任科级干部,优秀企业家代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乡镇(街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管区总支书记、站所负责人,1030名村级后备干部集中轮训一遍。各乡镇(街道)负责本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的轮训;县直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党员干部的轮训。每期集中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闭卷考试。个人考试成绩经加权计算,得出单位成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集中整改。一是查找问题。对照整训活动目标要求,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影响和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每个领导班子、每名党员干部重点深入查找一个最突出、最实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把关后上报县党员干部冬季集中整训领导小组办公室。查找问题不能避重就轻,不能回避矛盾,不搞人人过关,但必须找准问题。二是整改承诺。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剖析,摸清产生问题的原因,据实制定整改承诺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整改承诺书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是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集中限期整改,一般应于集中整训活动期间整改到位,兑现承诺。活动期间确因客观因素难以完成的,要明确完成时限,强化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集中评议。对县直机关、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整改情况,采取领导评、组织评、相互评、社会评等方式进行集中评议。县直部门的评议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分别进行公开述职评议和系统内述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排出名次,并按适当比例,分类评出最好部门(单位)和最差部门(单位)。对其他党员干部的集中评议,由各部门单位参照县里的做法自行组织。

开展集中整训活动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二是与思想实际相结合。发扬“刮骨疗毒”精神,切实触动灵魂深处,坚守道德底线,解决实际问题,形成“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求实效”的工作作风。三是与创先争优相结合。把集中整训活动作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形成干事业、创先进、争优秀的良好氛围。四是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培训结束后,各党委、党组及农村党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学习体会,剖析思想根源,查找工作和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联系乡镇(街道)县领导要参加并指导分管包保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民主生活会,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要参加所联系的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把集中评议、集中奖惩与全年绩效考核有机结合,通过考核成绩检验活动成效,通过活动促进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