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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事迹材料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5 14:59:57

检察官事迹材料

检察官事迹材料篇(1)

【正文】

周兰香,女,1981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2013年在第五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奖”、“优秀论文奖”;2014年获评“南昌市五四青年奖章”;2020年获评“南昌市优秀政法干警”,列为“首批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全省教育整顿先进典型”;2011年、2019年各荣立三等功一次;2016年、2017年各获嘉奖一次;多次获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系统先进个人、专项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捍卫法律,守护人民

在扫黑除恶的检察战线上,她敢于斗争,勇于担当。她主办的姜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系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个首犯被判处死刑的重大案件。该案15名嫌疑人中,14人有犯罪前科,有的曾被判处过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重刑,有的多次进出看守所、监狱。首犯姜某某就是一个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重犯。他们出狱后,不仅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是聚拢在一起,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对当地地下形成非法控制,并通过开设、收取其他的保护费,谋取非法利益。这个组织在犯罪过程中,共造成了1人死亡,7人轻伤,3人轻微伤,是一起十分典型的黑社会性质案件。受案之初,周兰香等办案组成员就见识了姜某等人的嚣张气焰。提审时,姜某不仅否认一切控罪,而且阴狠地盯着办案人员冷冷地说“我虽然进来了,但我还有儿子,你也有吧…”。乍听此言,办案人员心里确实“咯噔”了一下,但作为战斗在刑检部门的一名老兵,周兰香没有因嫌疑人的恐吓而退缩,而是带领办案团队,克服案件发生时间久远且跨度大、案情复杂繁多证据庞杂、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强、主要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等困难,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认真梳理全案事实证据,充分利用组织内部分裂内讧的背景,通过细节比对讯问查清姜某某等每个成员涉嫌罪名、情节及作用、地位,撰写了几十万字的审查报告,并依法提起公诉,经开庭有力指控犯罪,零口供的首犯姜某某仍依法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人也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该案办理的成功经验做法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网》等多家中央媒体予以集中宣传报道。她还主办、督办了蒋某某等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她在扫黑除恶的检察战线上,勇者无惧。

从检十余年间,她始终站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成功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近400件。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全市缉毒专项行动,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到扎实推进“打虎拍蝇”反腐败斗争,她从不退缩。她主办或参与办理的案件中,有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报道、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张某某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等一批涉及民生类犯罪案件;有全市涉案金额最高的贪污案、有备受媒体关注“8.20”专案,有高校、铁路等领域正厅(局)级干部受贿案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她跟踪、指导全市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大要案十余件,牵头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集资诈骗宣传月”活动,承办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的“佟鑫娘”等非法集资案。她办理的案件中,有获评“全省十大诉讼监督案件”第1名的刘某抢劫抗诉案等诉讼监督案件,有获评“全省十佳精品公诉案件”的范某某间谍案等,有获评“全省十佳公诉考核庭”的陈某贩卖毒品案等。

攻坚克难,不断提升

检察官事迹材料篇(2)

反贪局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28年前,我背着帆布书包跨入检察院大门的那一刻还历历在目,时间飞驶,我也从一个朝气蓬勃、风华正茂的青年到了“知天命”的年龄,这期间有困惑,有伤感,更有快乐,最值得幸运的是今天我仍战斗在反贪工作一线,在不断挑战中创造着生活的精彩。28年间虽然没有惊天动地之举,但我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踊跃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了一些贡献,先后6次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培育了自己不平凡的人格。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身为检察干部,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修养,必须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崇高的政治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把政治理论学习当作自己持之以恒的必修课。坚决守住职业道德防线。作为一名反贪干警,身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第一线,接触的多为职务犯罪嫌疑人,看到的社会阴暗面多,受影响和腐蚀的可能性也大,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有助于确立高尚的生活目标,有助于培养健康的情趣爱好,有助于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多年来我无论参加各项政治活动,都善于勤作笔记,用政治敏锐性洞察一切,贯穿实际工作中分析、研究问题,一直以来,在对待工作岗位的分配上,始终无怨无悔,服从院领导调配,从不与组织讨价还价,计较个人得失,曾在办公室、公诉科、民行科、反贪局工作,都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淡泊名利,廉洁自律。钻研业务、勇于实践。自侦部门尤其是反贪工作,作为检察院的“重头戏”,一直处于高度繁忙紧张状态,每次领导给我下任务后,我都主动舍弃节假日休息,带头审查分析、立案侦查,审讯,遇到外出调查,加班加点都冲锋在前。从事反贪工作的十多年里,我共参与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0余件,其中不乏社会影响大,涉案金额多的大案、要案。我深知,办理反贪案件,老旧的强攻硬取办法已被摒弃,必须讲究侦查策略。每次接触到嫌疑人,我都能从他的个人具体情况入手,时刻关注嫌疑对象的心理变化,找准突破口,制定详细讯问提纲,敲定审讯方案。,我院在办理县中医院商业贿赂案中,涉嫌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人数多,金额大,案件线索少,侦查工作陷于困境,要求“限定的时间里主动交代问题”的方法也不奏效,院分管领导也非常着急,此时,我主动请缨,提出对涉案对象的个人资料汇总,根据所任职务、岗位、文化程度的不通,逐个进行分析,选择一个有影响,又是担任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的医务人员作为审讯对象。对象确定后,我针对其文化学历较高,群众中有一定威信,但心理因素变化较大的特点,采用以恩为主,以威为辅的策略,阐明“商业回扣”潜规则的危害性,清楚告知其收受药品“回扣”是受贿行为,耐心细致,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一个整夜的讯问,终于使其交代了收受“回扣”5万多元的事实。根据其表现,我又建议领导兑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其取保候审,第二天主动来院退还了赃款。其他医务人员得知后很有触动,纷纷主动来院讲清问题,并积极退款,至此,涉及金额近30万元,涉案人员10余人的商业贿赂案件成功告破。在办案中,我积极钻研,准确把握审与讯的关系。审是疾风暴雨型的问话,讯是和风细雨型的谈话。在办理环保局局长、副局长受贿案中,在县纪委对其进行“规劝”时,我被抽调该专案组,针对该局班子集体收受市环保局所属环评、环保清洁公司 贿赂的事实进行分析,在审讯中与纪委进行分工,在掌握一定的证据后,我们检察机关及时转换为以“审”为主,以讯为辅的策略,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教育,固定口供。如果说“讯”是备战,是寻找战机的过程,那么“审”就是投入战斗,一决胜负的时候。由于采用策略得当,审、讯优势互补、及时转换,最后案件相关事实全部查清,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正确把握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采用法律威慑力,政策感召力,促使嫌疑人认罪伏法。在办理杭州市港航局港航处原处长许某受贿案中,许某自知其受贿金额巨大,害怕被判重刑,对原先交代的问题企图翻供。针对其异常表现,我分析原因在于其心理压力大过大,这时,我主张采用法律、政策教育为主的刚柔并济,恩威并举的策略,使其端正认罪态度,争取主动交代,从宽处理,以案例说理,同时做其家属工作,在审讯中,讲明家属子女殷切希望其早日讲清楚问题,一家团聚,同时对其给予人性化关怀,在中秋节来临前,买上月饼给他吃,使他放弃抗拒心理,交代清楚受贿1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写信告诉家属积极退赃。该案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许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退清全部赃款,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为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一份力,对于一名检察干部来讲是责无旁贷的。近几年来,受院领导的指派,我多次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专项治理工作,服务于我县的中心工作。由于本人阅历较丰富,适应做群众工作,多次受到一定好评。去年7月,县委、县政府整治“两江”(富春江、分水江)专项活动,本人被抽调专项工作组,在侦办涉嫌破坏矿产资源、无证开采沙石系列案件中,与公安人员密切配合,工作认真负责,受到领导好评和表彰,彰显了检察干警服务大局的工作风貌。回望28年来,我经历了一个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过程,对我而言老骥伏枥,志不在千里,志在当下。不为名所谋,不为利所惑,不为物所累,不为色所迷,是我的人生写照,也是我对党和人民的总结汇报。

检察官事迹材料篇(3)

××检察院现有55名干警,其中,有检察官资格的干警33名,她,是我院唯一的女检察官,也是唯一的女科长。这两个“唯一”,并不是因为她比别人幸运,而是因为她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辛勤劳动。作为一名政工干部,她深知学习的重要性,注重学习,勤于思考,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一块“法宝”。她常说:“学习是工作的加油站,一日不学习,就好象机械没有油一样,失去了推动力。”在平时的工作中,她不断对自己“加压”,时时对自己“充电”,特别注重对法律知识和综合业务知识的学习,勤学多练,不懂就问,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的积累使之在工作中受益匪浅,提高了理论调研水平,多次在部级的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如今年在中央文献出版社出风版的《科学发展观与自主创新》上发表的《培养青年干部的“五要”》,大力宣传了我县的检察工作。

政工部门是检察机关的参谋部、宣传部,肩负为领导决策、为各项检察业务服务的重任,工作千头万绪,既费神又费力,有时还甚至出力不讨好。作为科长,她知网难而上,时时处处以“领头雁”角色严格要求自己,扎扎实实做好份内份外工作,带领全科同志紧紧围绕党组的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近年来,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讨论、解放思想学习实践以及三创建三促进等专项教育活动,这些活动时间长、要求高、任务重,她作为活动办公室的负责人,充分发挥骨干作用,认真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资料信息等工作,使各项专项教(来源:文秘站 )育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为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奠定了理论基础。我县实施公务员法,县人事部门要求各单位要在半个月内将公务员登记工作完成好。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当时政工科只有她一个人)的情况下,既要做好科室的日常工作,又要配合院内的中心工作,但她二话没说,连续多天加班加点,多次跑到县委组织部档案室查找个人档案资料,认真细致填写有关表格,严格按照公务员条件进行造册登记,按时按质完成了全院公务员登记工作。工作完成了,她自己却病倒了,到医院足足打了三天点滴才好。在她的努力下,我院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连续四年在全市基层院的年终考核评比中总成绩都名列前茅,特别是的考评,我院分别被高检院、省、市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还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她本人多次被评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年度岗位考核多次评为优秀等次,分别被广东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政工干部,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面工作先进个人,今年3月,被县委评为“三创建三促进”活动先进个人。

春雨润物细无声

大家都知道,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 而且非常难做的工作,工作起来既要细心,又要顺心,做不好,理不顺,人家可以表面上“服你”但心理面“不理你”。在工作中,她始终做到以服从大局引导干警、用表率作用激励干警、以团结协作凝聚干警、用真诚关怀温暖干警,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想干警之所想、急干警之所急、忧干警之所忧,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细、做活。

她关心每一位干警的工作、生活,注重掌握每一位干警的思想状况,一有空就经常深入干警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在工作中做到“四必谈”和“四必访”,即提拔任职必谈、轮岗交流必谈、诫勉必谈、日常必谈;干警生病住院必访、干警家庭有特殊困难必访、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必访、离退休老同志逢年过节必访。尽可能为干警排忧解难,从而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拼搏、创新、进取的良好氛围。她细心体贴关怀离退休的老同志,不但在年终上门慰问,而且在平时也尽心尽力帮助老同志,经常打电话和他们联系,对他们嘘寒问暖,有哪位老同志身体不好,她都及时上门慰问,得到老同志的一致好评,他们都称赞说:“小张真是我们的贴心人啊!”

我院40岁以下的青年干警占51%,队伍年轻,思想活跃。××同志尤其关心青年干警的健康成长,经常深入科室和青年干警促膝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司法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低,是横在青年干警前的一道高门槛。我院有两名干警多次参加司法考试未通过,思想负担很重。她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上门找这两名干警谈心,鼓励他们要放下思想包袱,树立信心,轻装上阵,争取院党组的支持,在工作上给予照顾,并给他们一定的复习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她的鼓励和支持下,两名干警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

检察官事迹材料篇(4)

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察机关适应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不断强化自身监督,提升案件质量,自上而下新成立的部门,案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边摸索、边总结。

面对案管办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局面,侯志茹同志主动请缨从事最繁琐、最枯燥的检察统计工作。这项工作要求统计员既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又要懂统计相关知识,不仅要认真细致、还要有全局思维,这对于初入检察系统的她来说,难度可想而知。但是,侯志茹同志没有被困难吓倒,她以啃硬骨头的精神从案件登记卡的每一项填写内容学起,从报表的每一个数字学起,不懂就记下来,向老统计员请教,向上级院的统计员们取经,一点一滴学习统计相关知识。在向统计同仁学习的同时,她还不断自己摸索,查阅相关资料,把以往的错误编成错误集,随时提醒自己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在每月月底报数据之前,她都加班加点,多次、认真审核数据、报表,生怕自己的一点疏漏造成上报数据不准确。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自己摸索,侯志茹同志逐渐熟练掌握了统计工作的要领,统计错误率在全市一直保持较低水平,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院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的认可。

统计工作的另外一项工作内容就是通过分析统计数据撰写统计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侯志茹能够从统计数据中挖掘深层次的问题,透过枯燥的数字发现背后的问题。她发现玉泉区由于近年旧城区改造较多、施工工地多造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属于上升态势,因此撰写《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情况分析及处理意见》,被上级院多次转发,并被《法学研究》杂志刊登。2014年底,侯志茹同志通过对比统计数据发现很多刑事案件的起因是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此她通过对比案件、咨询案件承办人、向办案一线干警了解相关情况搜集了大量一手资料撰写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刑事案件情况分析》,该文章受到了上级院的关注,被自治区院、市院编撰成情况反映向上级反映相关情况。

检察官事迹材料篇(5)

勇挑重担 精益求精做标兵

检察官事迹材料篇(6)

公正执法,维护正义

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理念,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常说:“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的希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了,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政府失去指望”。同时,她时刻提醒自己:“办案是智者之间的较量。也是勇者之间的对话,要办就办成铁案。”为了办好一件案子,她不知跑了多少路,流了多少汗,吃了多少苦。在她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完完整整地休个节假日已成为奢侈的想法。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是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一撂撂卷宗陪她度过。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案子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对策。检察工作难干,尤其是对女同志来说更是如此,但无论多苦多累,她都没有半点怨言,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和人民检察官的真谛。近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移送批捕、案件219案363人,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正确率100﹪,其中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5件112人,到法院后均被做出有罪判决。所办案件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无一差错,准确率100%。先后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专项活动、逮捕案件质量复查工作和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从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2件26人,其中立案监督的阎学明交通肇事一案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十大精品案件。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分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那些轻微刑事案件,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能够和解的依法促成其双方和解,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成功办理6起刑事和解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工作之余,她还积极参加公诉抗辩赛、跟庭观摩考评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使自己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工作中,××*开拓思路,善于钻研,不断深化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改革,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廉洁从检,清白做人

检察官事迹材料篇(7)

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察机关适应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不断强化自身监督,提升案件质量,自上而下新成立的部门,案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边摸索、边总结。

面对案管办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局面,侯志茹同志主动请缨从事最繁琐、最枯燥的检察统计工作。这项工作要求统计员既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又要懂统计相关知识,不仅要认真细致、还要有全局思维,这对于初入检察系统的她来说,难度可想而知。但是,侯志茹同志没有被困难吓倒,她以啃硬骨头的精神从案件登记卡的每一项填写内容学起,从报表的每一个数字学起,不懂就记下来,向老统计员请教,向上级院的统计员们取经,一点一滴学习统计相关知识。在向统计同仁学习的同时,她还不断自己摸索,查阅相关资料,把以往的错误编成错误集,随时提醒自己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在每月月底报数据之前,她都加班加点,多次、认真审核数据、报表,生怕自己的一点疏漏造成上报数据不准确。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自己摸索,侯志茹同志逐渐熟练掌握了统计工作的要领,统计错误率在全市一直保持较低水平,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院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的认可。

统计工作的另外一项工作内容就是通过分析统计数据撰写统计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侯志茹能够从统计数据中挖掘深层次的问题,透过枯燥的数字发现背后的问题。她发现玉泉区由于近年旧城区改造较多、施工工地多造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属于上升态势,因此撰写《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情况分析及处理意见》,被上级院多次转发,并被《法学研究》杂志刊登。2014年底,侯志茹同志通过对比统计数据发现很多刑事案件的起因是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此她通过对比案件、咨询案件承办人、向办案一线干警了解相关情况搜集了大量一手资料撰写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刑事案件情况分析》,该文章受到了上级院的关注,被自治区院、市院编撰成情况反映向上级反映相关情况。

检察官事迹材料篇(8)

大多数的文件检验案件,都需要有符合鉴定要求和条件的、能与检验材料(检材)进行相互比较检验的样本材料。在实际鉴定工作中,我们发现,只有少量文检案件,是由氖挛募旃ぷ鞯淖ㄒ等嗽彼图斓模样本材料基本符合鉴定要求,能保证鉴定工作正常进行,但大部分案件,都是由从事具体侦查工作的检察官送检的,由于他们对文检知识不很了解,不清楚从什么途径收集样本材料,以及如何正确收集样本材料,致使送检的样本材料经常不符合鉴定要求。本文仅就检察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文检案件中的笔迹检验案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时间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的收集途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问题做简单介绍。

所谓样本就是与检材进行比较检验的标准式样,是真实客体特征的再现和反映。样本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

1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

不同类的文检案件,收集样本材料的途径、方法和侧重点亦不相同。

1.1笔迹检验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涉及文检的案件中,笔迹检验案件的数量最多,影响也最大,因为它能做到“人的同一认定”,直接认定书写人,所以鉴定结论较其它文检案件的鉴定结论作用大。

(1)收集案前笔迹样本。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收集:一是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其在工作中可能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包括其个人档案,留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单、取款单,各种票据,以及会议记录、总结、汇报、答卷、有其签名的合同等;二是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包括日记、电话本、个人的记帐单、借条、欠条、信件等。收集时一定要弄清楚这些材料上的笔迹,哪些是被鉴定人亲笔书写的,哪些是其他人书写的。

案前样本一般没有伪装,能比较好地反映被鉴定人的书写习惯和笔迹特征,样本的价值很高。要着重收集案件发生前不久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但是,如果检材笔迹可能有伪装变化,则要重点收集发案前几年、甚至十几年前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因为伪装的笔迹,往往是被鉴定人过去某些书写习惯的再现。

(2)收集案后笔迹样本。案后笔迹样本是指案件发生以后,被鉴定人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交往中书写的自然笔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一是与收集案前样本的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二是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有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检察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被鉴定人书写,防止其他人代替被鉴定人书写。

(3)收集实验笔迹样本。实验笔迹样本是指检察官让被鉴定人按照检材的内容、书写条件和形成条件而书写的笔迹材料。收集的笔迹样本,即实验样本,要由检察官亲自收集。但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采取听写的方式,检察官不能有任何提示、引导或引诱,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提取人书写的内容书写,更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检材抄写。收集的样本笔迹与检材笔迹的字体、书写速度也要尽量相近。

1.2印章印文检验案件

印章分为公章、专用章和私章(名章),是文件真实、有效的重要凭证,印文在单位的文件、支票、合同及个人的有关材料上经常会用到,公章、专用章印文也大都在工商局有备案样本,所以很容易收集。印章印文要重点收集发案时期的样本,一方面印章很容易更换,距发案时间太长的印文,很可能与发案时的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所盖印的;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印章本身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要了解印章的制作时间,是否经常使用,因为印章用久了会有磨损,有些笔画会发生变化或缺损。送检时最好将印章实物一起送来。如果不能送印章实物,检察官要模拟检材印文的盖印条件盖印,尽量多做一些实验样本。

1.3印章印文、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的时间检验

可以用物理方法对印章印文、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的形成时间进行检验,即收集印章印文、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的历时样本,从印文历时变化规律和留下的疵点,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的特征变化来判断印文、打印文件、复印文件应该是在哪个时间段形成的,样本文件的时间密度越小越好。

2收集样本材料时须注意的事项

(1)收集的样本材料要真实、可靠。检察官要对收集的样本进行核实和确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收集的样本材料要全面、充分。样本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才能更多、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物)的特性、特征,鉴定人才能够全面利用这些特性、特征,从中找出一定的规律,以便更全面地与检材进行比较检验,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3)收集的样本材料要有可比性。样本不但要有足够的数量,还要有很好的质量,要具备与检材进行种类认定和同一认定的基本条件,如果样本与检材没有可比性,则无从检验。

检察官事迹材料篇(9)

——她们是充满爱心的奉献者

检察官事迹材料篇(10)

蒙冤者和检察官

德威:蒙冤1 7年获赔1 20万美元

1994年6月4日早晨7点,19岁的婕西·泰勒被邻居发现在家中死亡。法医鉴定称,泰勒死前被类似狗链的物品勒过,且被人强奸。

由于泰勒的几位朋友都向警方说过“泰勒害怕德威”,于是,检察官和侦查人员锁定德威为犯罪嫌疑人。后德威又故意躲开警方询问且告诉警方一个假名字。在调查期间,警方还发现,案发当天,德威穿的T恤上有许多血迹,运用当时的DNA技术检测发现T恤上的血迹与被害人泰勒相符,但同时也与德威以及全美45%的人符合。除了T恤,警方还对被害人家里地毯上遗留的精液、被害人指甲里的碎屑进行DNA鉴定,发现其并非来自德威。在讯问中,德威称自己的确认识泰勒,且到过她的公寓,但没有杀害她。尽管如此,检察官还是认为德威的嫌疑不能排除,并根据其他证据对他提起控诉。

最终,德威被陪审团认定犯有一级谋杀罪和强奸罪,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判决在二审时得到维持。

2007年,德威和他的律师丹叶儿·约弗向美国一个专为冤枉坐牢的无辜者平反的纽约福利组织“无辜计划”求助。更加先进的DNA检测结果显示:德威T恤上的血迹并非来自被害人;地毯上的精液与被害人指甲里的碎屑均来自于同一人,但不是德威。

于是,2012年4月30日,律师约弗和“无辜计划”以及地方检察院共同向法院提出撤销德威有罪判决的动议。法院同意了这项动议,宣布德威无罪,同时下令追捕真凶。

服刑17年后,德威终于重获自由。但他发现自己一无所有,且只收到—个来自检察官的道歉。当时的科罗拉多州还没有通过针对蒙冤者的赔偿法案,律师告诉德威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基本不可能胜出。因此,“无辜计划”尝试说服科罗拉多州立法机关设立针对蒙冤者的赔偿法案。在德威被无罪释放后的第13个月,科罗拉多州终于通过了一项22页内容的赔偿法案。德威的律师立即提出赔偿申请,德威从科罗拉多州政府那里得到了120万美元的赔偿金和长达4年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柯林斯:蒙冤16年获赔1000万美元

1994年2月6日中午,35岁的亚伯拉罕·波拉克的尸体在一间公寓的走廊里被发现,身中6颗子弹,鲜血直流。警方介入调查后不久,便接到一个匿名电话,称贾巴尔·柯林斯是谋杀波拉克的凶手。柯林斯是住在附近的一名刚从高中辍学且曾因抢劫被拘留过一次的年轻人。在讯问中,柯林斯称自己案发时在母亲的房间里帮哥哥理发,他的母亲和女朋友随后都向警方作了支持他的证言。在随后的几次犯罪嫌疑人指认中,没有一位证人指认柯林斯是凶手。然而,1995年4月3日上午,柯林斯还是被法院判决谋杀罪名成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4年。判决的关键证据是3份证人证言,分别来自奥利瓦、桑托斯和迪亚兹。

柯林斯自认是清白的,自进入监狱起就下决心要出去。他多次向地方检察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希望获得本案中指控他的一切证据材料,但均得到资料已经不存在或者资料不由检察院掌握的答复。之后,柯林斯又以另外一名罪犯的身份提出申请,终于获得多年以来都被拒绝披露的材料。这些材料证明:为了使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吸毒者桑托斯作证,检察官维基奥内曾威胁要打他,并且把他送进监狱关一个星期;为了使一位未成年的贩毒者迪亚兹作证,检察官维基奥内曾跟踪他到波多黎各,然后,帮助他成功逃脱因违反缓刑条件而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庭审时,检察官维基奥内伪造证据,称柯林斯的家人对多名证人实施了威胁。

在收到这些材料后,联邦法院法官多拉·伊利萨利立即下令公开审讯柯林斯针对检察官维基奥内不当行为的指控,同时要求地方检察院将有关资料披露给柯林斯的辩护律师鲁丁。最终,为了避免更长时间的审讯,地方检察官同意推翻柯林斯的有罪判决。

在被无罪释放后,2013年,柯林斯将检察官、侦查人员以及纽约市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5亿美元。经过3年的诉讼,柯林斯与纽约市政府达成和解,对方赔偿柯林斯1000万美元。2014年7月,柯林斯又与州政府根据“冤假错案条例”达成协议,获得300万美元的赔偿。不过,布鲁克林地方检察院认为,检察官维基奥内没有做错任何事,表示不会进行内部调查。如今,63岁的检察官维基奥内仍然是布鲁克林地方检察院的一位高级别人物。

安德森:全美首位被判监禁的检察官

1986年8月13日早晨,因前一晚被妻子拒绝性爱的莫顿在浴室洗手台上留下一张表达自己失望的字条,同时在末尾写着“我爱你”。前一天晚上,他刚和妻子克里斯汀及3岁的儿子埃里克在餐厅庆祝了生日。第二天5点半,莫顿离家上班。随后,克里斯汀被人奸杀。她的头曾经被木棍重重击打过,床单上留有精液。

在尸体被发现的第二天,警察在莫顿家附近100米的建筑物里找到一条带血的手帕。案发时,在场的埃里克说凶手不是莫顿,而是一个“怪物”,并用大量细节描述了犯罪现场和谋杀过程。同时,他特别提到案发时父亲不在家。当警方询问莫顿的邻居时,邻居说有—个男人将一辆绿色货车停在莫顿家门口的马路上,然后向附近的树林里走去。警方的记录还表明,克里斯汀遗失的信用卡在圣安东尼奥市的一家珠宝店里被发现使用过。

庭审时,检察官打算不让负责侦查本案的警察伍德出庭。辩护律师因怀疑检察官很有可能隐瞒了对被告人莫顿有利的证据,向法官提出疑问。检察官随后向法庭保证,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已经根据辩方的要求予以提供。然而,前述有关儿子埃里克的证言、绿色货车、信用卡等证据都没有出现在庭审中。1987年2月17日,莫顿被法庭判定谋杀罪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之后,莫顿的上诉也被驳回。

1999年,仍在服刑的莫顿第一次提出DNA鉴定申请,要求对本案床单上的精液进行鉴定。结果显示,精液与他的DNA相符。然而,这个结果并不奇怪,因为这是他家的床单。2005年,法院批准了“无辜计划”提出的对犯罪现场其他证据进行DNA检测的申请,这一次的检测结果同样没有排除莫顿的嫌疑。随后,莫顿第三次提出对手帕及手帕上的毛发进行DNA鉴定。检测结果显示,手帕上的血迹和毛发来源于莫顿,同时也来源于另一名加利福尼亚州的重罪犯。该名罪犯在德克萨斯州有过犯罪记录,且案发时居住在德克萨斯州。莫顿的律师及地方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在克里斯汀死后两年,另一个县城也发生了与克里斯汀案作案手法十分类似的谋杀案——黛不拉在床上被击打致死,床上留有男性阴毛,凶手正是上述罪犯。

2011年10月4日,服刑近25年后,莫顿被无罪释放。根据得克萨斯州的赔偿法案,莫顿可以根据服刑年限获得一次性支付的197万美元赔偿金。另外,还有每年8万美元的养老金、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资助金。

在正式宣布莫顿无罪的当天,莫顿的律师向法院申请颁发“调查令”,要求对检察官安德森的不当行为进行调查。2013年4月9日,法院下令拘捕安德森。2013年11月,检察官安德森由于违反法庭关于披露被告人无罪证据的特别命令,且对法官作出虚假陈述,被认定犯有“藐视法庭罪”,被判处10天监禁、50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500美元罚款以及执业证注销。尽管处罚轻微,但这是全美首位因为制造冤假错案而承担刑事责任的检察官。

赔偿方式

在美国,蒙冤者有三种方式获取赔偿——赔偿法案、私人诉讼、个人议案。根据“无辜计划”2010年的报告,全美240多名通过DNA鉴定被无罪释放的人中有40%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其余60%获得赔偿的人中,一半通过州赔偿法案获得赔偿,另一半则是通过私人诉讼或个人议案获得赔偿。

方式一:赔偿法案

1913年,加利福尼亚州和威斯康兴州通过了全美第一部为蒙冤者设置的赔偿法案。如今,通过这项法案的州达30个。

1938年,联邦政府在其通过的法案中确认,政府需要为蒙冤者提供统一的赔偿。无论蒙冤者在监狱中服刑多长时间,赔偿额均为5000美元。2004年,美国国会将赔偿额增加,“每错误羁押一年,蒙冤者最多可获赔偿5万美元;如果被判处死刑,则每错误羁押一年,最多可获赔偿10万美元”。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同时要求州政府达到相同的标准。

赔偿法案为蒙冤者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经济赔偿标准。对于赔偿标准较高的州,赔偿法案无疑是最公平、最全面的赔偿方式。通过赔偿法案申请赔偿会比诉讼更快得到赔偿,且赔偿法案对符合资格的申请者会平等对待,赔偿额不会因为个人因素(种族、教育背景、政治途径等)而不同。一个较为清晰的赔偿标准还能帮助蒙冤者尽快规划未来。

实际中,绝大多数通过赔偿法案得到赔偿的蒙冤者(81%)获得的赔偿额——2.4万美元(相当于美国家庭年平均收入的一半),均低于联邦政府设立的标准。如加利福尼亚州的赔偿法案规定:“赔偿额的标准可以是每错误羁押一天,最多可赔偿100美元(即一年3万多美元)。”一些州还对赔偿额的上限进行了规定。在威斯康兴州,无论错误羁押了多少年,赔偿的最高限额为2.5万美元;新汉普郡州为2万美元。

除了金钱的基本需求,要想真正回归社会,蒙冤者还需要更多支持,如职业技能培训、心理咨询、医疗保健、住房、法律服务等。全美有10个州在其赔偿法案中设置了提供社会服务的条款。如康乃迪克州的补偿费用包括职业培训、心理咨询及其他,福蒙特州规定可以提供最高10年的健康计划,北卡罗莱娜州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及学费,蒙达纳州对通过DNA鉴定被无罪释放的蒙冤者提供教育资助以代替金钱进行补偿……截至2010年,有15位蒙冤者通过赔偿法案获得了社会服务方面的支持。

方式二:私人诉讼

因公民权利受损提起的诉讼和政府赔偿是完全不同的。政府毫无疑问应该为蒙冤者提供赔偿。因公民权利受损而提起的诉讼,则会要求蒙冤者能证明冤假错案是由公务人员的恶意不当行为所造成的。然而,事实是大部分个案中并不存在这样的不当行为,或者至少可以说大部分是无法证明的。在埃文斯和特里诉芝加哥警局及警察的案件中,联邦法院曾驳回了二人的诉讼请求,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本案的错判是由警察的故意行为导致。只要警察履行职责时是善意的,即使是过失行为,也可免予法律责任”。

在美国,检察官在行使控诉职责内的所有行为时都享有“绝对豁免权”,以确保处在这些位置上的人能排除一切恐惧,大胆地行使自己的职权。

2011年,美国最高法院更是在一起案件中严格限制了蒙冤者要求地方检察院为检察官的不当公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空间。此案中,服刑18年后通过DNA鉴定被无罪释放的汤普森将路易斯安那州地方检察院告上了法庭,陪审团判决要求路易斯安那州检察院支付1400万美元的赔偿金。可是,这样的判决却在地方检察院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起的上诉中完全扭转,最高法院以5:4判决地方检察院胜诉,无须赔偿。

不得不承认的是,对于可以证明公务人员恶意不当行为的案件,蒙冤者通过诉讼获得的赔偿额往往会超过州赔偿法案提供的赔偿额。但是,诉讼的成本昂贵很多,且相当耗时。在经过多年证明自己无罪后,蒙冤者需要的是一个安全的环境,而非另一个冗长的法律斗争。

方式三:个人议案

如果蒙冤者无法提起诉讼,蒙冤者所在的州也没有设置任何赔偿法案,那么,蒙冤者可以请求立法者代表他提起一项有关个人的议案。

个人议案的好处在于允许州政府直接对个别无罪释放的人提供赔偿,而非适用于所有冤假错案。但是,谁有权利接受赔偿、接受多少赔偿取决于州政府的财政预算和申请人的人数,并且很容易受制于当事人和立法者的影响力,从而成为一项“影响力竞赛”。

赔偿标准在州与州之间,甚至是州以内都不统一,赔偿额可以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相距甚远。有资料表明,赔偿额最少时每年1600美元,而最多时每年30万美元。佛罗里达州的威尔顿·德治被错误关押22年后,通过个人议案获得了200万美元的赔偿,而被错误关押25年的艾伦·克罗提却只获得了125万美元的赔偿。

由于大部分蒙冤者都不具备足够的政治素养或者缺乏必要的政治途径提出诉求,在所有通过DNA鉴定而被无罪释放的240人中,仅有9%的人通过个人议案获得了赔偿。在所有救济途径中,它是可能性最小的一种。

责任追究

美国的检察官是受政府雇佣的律师,通常是侦查程序的主导者,在经过侦查后检察官可以依法决定是否起诉。对于检察官的不当行为,地方法院有权转交律协处理,或在判决中公开指出;地方律协接到案件后,有权对有不当行为的检察官作出暂缓执业、吊销执业证等处罚决定。然而,被控行为不当的检察官常常可以免除实质性的惩罚,美国在蒙冤昭雪之后的追责方面做得仍然不尽如人意。

法院:公开谴责

根据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规定,当检察官的不当行为部分或全部导致判决改判或撤销,法官必须将检察官的不当行为通知州律师协会。同时,法官还应当通知检察官。然而,加利福尼亚州的司法公正委员会在2010年的报告中称,在近30起因检察官不当公诉行为导致判决撤销的案件中,法院没有将任何一起案件报告给州律师协会。

美国最高法院曾指出,防止检察官不当行为的一种方法是在判决中公开谴责相关的检察官。在北加利福尼亚州“无辜计划”调查的707个存在不当公诉行为的法院判决中,有80名检察官被公开姓名,其中有49名检察官仅被披露姓氏。

律协:公开处罚

检察官事迹材料篇(11)

中图分类号:D918.9

在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下,检察院的检察技术也需要改进,要突破传统的检验方法,学习新的检察技术,增强检察机关的工作能力。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常用在教育行业当中,主要通过文本、图形、声音和动画等多种形式来展示相关的内容,检察机关同样需要多媒体技术的支持来完成各项工作。因此,检察机关的技术部门应当积极发展计算机多媒体技术,通过多媒体技术更直观地表现物证的内容,提高检察院的办案能力。

1 检察技术中的技术比值

1.1 专业知识的法律效应

检察技术是由多种科学技术组成,在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中,技术人员往往会受到专业技术的限制,在检察工作中着重强调技术的应用,从而忽视了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职能。检察技术必须要实现其法律效应,否则难以与一般的科学技术区分开来。检察机关的技术工作需要体现专业知识的法律效应,技术只是司法鉴定的载体,控制好检察技术中的技术比值非常关键。若技术表达不够准确,司法鉴定的法律效应将受到影响。

1.2 个体技术水平法律化

协调检察技术中的技术比值,还要重视个体技术方向差别带来的影响,检察机关同一法律服务问题的执法活动可能出现角度、深度、广度不一样的情况,例如在法医检验当中,病理学专业和人类学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同一案件的鉴定存在不同的技术比值[1]。从个人技术方向的差别可以看出,具体案件中技术比值的高低与案件的技术水平法律化程度有直接的关联,技术比值越高,检察技术越能体现法律效应。

1.3 不均衡技术影响鉴定水平

检察技术的技术比值还存在不均衡问题,检察机关的培养会让技术部门的整体技术比值得到提升,个体技术水平的不均衡问题对整体的影响不会太大。技术比值的均衡性受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司法鉴定人员在毕业后进入法律和专业技术进修班,是其主观努力的表现;检察机关的培养则是客观原因,通过教育来提高技术比值,是改善鉴定水平的重要方法[2]。在检察技术的发展中,依然要把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以技术进步来提升工作的效率。

2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主要功能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功能非常多,多个领域都能有效发挥其作用,其主要功能有以下几点。第一,单色扫描输入功能。检验材料和样本材料等物件都可以通过扫描仪输入到计算机当中,再使用多媒体投影设备把扫描的图像呈现在屏幕上,便于研究人员进行观察分析;第二,剪切功能。多媒体技术可以有选择性的输入相关文件,在复杂的资料当中可以实施有重点地局部观察,此后还可以恢复原貌。任意剪切的功能大大提高了司法鉴定的灵活性,检察机构的工作效率也随之提升;第三,缩放功能。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剪切输入计算机内容的局部,再进行放大或缩小,便于鉴定人员观察资料的细节部位,检察技术可以更有效地显示相关材料;第四,移动功能。司法鉴定的材料可以在输入计算机后进行搬移或重叠,让检验人员在材料对比中直观地发现差异点和符合点[3];第五,加色功能。输入计算机的材料原样可能在色彩上不容易分辨,通过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对印文、证物、尸体等材料内容进行加色,使图像的清晰度更高,便于检验人员从中发现细节特征;第六,修版功能。有些文字材料会出现字迹模糊的问题,通过输入设备把材料输进电脑中,可以用计算机的相关软件对材料进行处理,清除模糊的痕迹;第七,查账功能。在司法会计检验中,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为检验人员提供会计审查的账务信息,对贪污案件进行侦查;第八,文件输出功能。许多有问题的文件在经过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处理后,可以使用打印机把图文材料打印出来,整理出正规的档案材料。

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在检察技术中的具体应用

3.1 现场勘验

现场勘验的目的是为了保存案件现场的原貌,以便在现场寻找到有效的证据。现场勘查人员会用摄像机把现场的全景拍摄下来,再通过输入设备将录像输入计算机当中,经过视频处理软件的修整,呈现出视觉效果较好的事故现场。计算机视屏播放可以反复播放视频内容,还可以回播和暂停,利用屏幕的缩放来观看视频画面的细节,从中寻找细小的痕迹。

3.2 文件检验

与传统的文件检验相比,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有明显的优势。首先,传统的文件检验会受到纸质文件性质的限制,而多媒体技术能够任意缩放、移动、剪切文件,使文件检验更加合理,检验的效率也得到提升[4]。其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扩大对比分析的范围。计算机的存储量非常大,文件材料输入计算机中转化成信息数据,可以在大范围内进行文件检验,使文件检验的结果更加科学。最后,计算机操作简便,文件检验人员在计算机上对文件材料进行检验,可以减少检验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

3.3 印文检验

在司法鉴定中,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需要通过印章和印文来表现,检验人员必须鉴别印文的真伪,确保材料能够正常使用。运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印文的检验效果可以得到保障。通过扫面设备将印文输出计算机后,经过一系列处理再与印文原样进行重叠对比,以此判断印文的真假[5]。传统的印文检验非常麻烦,需要用测量工具算出印文的大小,在用显微镜来观察印文是否有特别的痕迹。使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省去以往繁琐的检验步骤。

3.4 法医检验

法医检验主要是对刑事案件进行检验,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来取得资料,尽量还原事故发生的过程。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法医检验包括尸体检验、活体检验、血迹检验等等[6],法医把相关资料输入到计算机中,可以提高观察的效率。

3.5 司法会计检验

司法会计检验是为了检察贪污问题,当前会计工作基本都在计算机上完成,使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在计算机上查找所需的会计账务信息,配合完成司法会计检验工作。计算机的数据分析效率很高,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在查找到账目后,还能从中发现漏洞,追查经济犯罪活动。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运用需要把握技术的有效性,同时要兼顾法律的规定,使检察技术中的计算机多媒体应用更加合理,体现出司法机关科学技术的特点。按照多媒体技术的功能,检察机关技术部门可以在具体的案件中采用不同的技术要点,结合实际问题来提高检察技术的实用性。在当前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基础上,相关研究人员要重视技术的研发,推动检察技术的现代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邱慎奎.推动检察技术工作创新发展[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4).

[2]王艳雯,张霁.论当前检察技术工作的困境及解决途径[J].法制与社会,2009(25).

[3]易广辉,董崇禄.检察技术人员应当具有检察官和技术官双重身份[J].中国检察官,2008(01).

[4]马秀芳,宋晓波.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在检察技术中的应用[J].刑事技术,1997(02).

[5]赵恺.计算机在刑事技术中的地位与作用[J].刑事技术,19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