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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5 14:59:57

环保督察工作计划

环保督察工作计划篇(1)

一、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学习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要求和论断,进一步健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经管理、人事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制度机制20余项,开展交心谈心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局各项工作凝聚到局党组这个领导核心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上来,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的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深化巩固。大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体系,实行环保牵头,气象、农业、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中、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处理大气环境问题82个。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74台共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4户,完成率44.7%,其余企业将于11月底前全部停产整治;全市120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104个,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1800余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51601辆,检测合格率99.04%;强化禁烧督查与考核,全年扣减有关辖区合计目标分值9.5分,工作经费16.5万元;完成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程;投入4110万元,加快实施志超科技、盛马化工、中腾能源等10余家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为率为81.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据省“三大战役”办1-9月通报,我市已获省财政激励资金694.86万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争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共计3046万元。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施)93个,整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5个。全市设立河长2875名,启动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城镇污水、工业企业污水、塘库堰肥水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建污水处理厂60座,31座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27.68万吨,在建18座,日处理能力7.78万吨。截止10月25日,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724家,完成94.2%,适养区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会同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启动了明月河、联盟河、米家河、开善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紧抓实攻坚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核实全市详查点位376个,工业企业43家,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已呈雏形。摸排工业企业遗留场地88处,完成8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采样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个土壤污染风险源,确定了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数据核实工作。编制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向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4200万元。主动对接环保厅调剂全市重金属总量指标,为微(光)电子产业、PCB电路板制造业发展争取发展空间。

三、以中省市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构建环保共治大格局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为全力补齐生态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短板,结合实际,编制并出台《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市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9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和一揽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搭建了与发改、经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农业、水务、城管、气象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新框架。

二是环保督察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迎接中省环保督察,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共查找39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8个。积极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并移交的315个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55个。截至10月19日,全市经受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检阅,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环保举报案件168件,全市已立案处罚涉及环境污染问题32件,累计罚款53.0万元,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名。

三是健全考核述职机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并出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县(区)、市直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按10%折算计入各县(区)、市直园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重点任务、常态化管理等指标全部分解下达,今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县(区)和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

四、以执法和监测为抓手保障环保工作有力有据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市形成高压势态。2017年,全市通过“双随机”执法系统派发任务584起,年底前将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及行政处罚情况均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全市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办结率100%。除此以外,我局大力开展“利剑斩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止10月27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63起,共计罚款684.544万元,行政拘留21件,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其中,处罚金额超过2013年至2016年全市处罚金总额。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环境犯罪案件——唐敏非法提铅案,该案一审判决唐敏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没收46吨铅锭。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贡献。

二是发挥环境监测“前哨”作用助力科学决策。2017年,环境监测以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性监测和各项专项监测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10月,共环境质量月报10期,环境质量季报3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04期,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04期。按时完成全市省控空气监测系统比对考核、臭氧的量值溯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等专项任务。对市辖区24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建立了完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数据库和完善的数据报表;完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涪江支流增设15个市级监测断面,深刻分析了涪江玉溪出川断面水质为Ⅲ类的原因;对4个县级饮用水源和4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完成了涪江江油段水质异常应急监测等重要任务。同时,在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流域水质现状及成因分析》《环境监测部门化学试剂库5S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技术性论文8篇。

五、环保服务发展保障有力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落实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切实做到“七不批、五不准”。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100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9家;整顿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144个,其中:完善备案1215个、整顿规范847个、淘汰关闭82个,完成率94.3%。

二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推行“一企一证”,促使企事业单位持证按证排污,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截至目前,完成第一批6家造纸企业、1家自备电厂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完成39家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2家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水泥、氮肥、石化、印染及钢铁5个行业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

三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环境与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实行逐级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体制,积极回复并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虑。截至10月底,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个,延续审批1个,重新申领审批7个,变更审批8个,吊销2个,完成了安居乌木110千伏变电站至安居110千伏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等2个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是严格监管和处置危险废物。2017年审批、备案全市300余家企业1200余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累计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超过1万吨。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起。积极加强与卫计、交运等部门联动,开展年度危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危险废物台账不清、去向不明等监管难题,强化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五是扎实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与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等专项行动,在大英开展综合风险应急演练。制定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市环境安全风险源名册64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30家。

六是大力推动环保宣教多样化。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性多样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做好阵地宣传。我局坚持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环保、了解环保,营造宣传环保的热潮。印发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利用“两微一网”积极宣传和报道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要理论、环保动态等讯息,截至目前,通过官方微博信息475条,公众号信息52条,门户网站信息1180条。

六、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枯井村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和落实列入党组会、局务会重点研究内容,制定年度帮扶方案,帮助枯井村制定完善年度脱贫计划,将结对帮扶、产业帮扶等列入年度重点帮扶内容。落实帮扶项目和专项经费,保障各项经费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脱贫攻坚各项帮扶任务进展,每半月听取“第一书记”专题汇报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到枯井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支持脱贫项目。派1名同志驻枯井村专门协助开展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村上制定了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村集体养牛基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了养牛基地雨污分流系统及管网、干粪堆棚、沼液储存池、提升泵及管网建设。支持5万元帮助村上发展雷竹种植和跑山鸡养殖产业。支持1万元作为枯井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开展九九重阳团拜会等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购买枯井村集体养牛基地牛肉,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强化对枯井村指导、督查。开展了“收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大走访工作。加强入户感恩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开展了2次脱贫攻坚全覆盖督查。重点听取了村三委和“5+2”帮扶力量工作汇报,对全村130户贫困户实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走访了非贫困户。同时,按照全市帮扶干部工作会要求,开展帮扶干部培训,督促帮扶干部按要求到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为迎接省、市验收做准备。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制定长效机制固化现有经验。在中、省督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环境反映的问题中再梳理、再分析,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强化查处问责。坚持属地原则,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不变。坚持问题导向,新旧问题都要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个办结销号。

(二)保持力度不变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我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紧紧围绕《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达标”的目标,加快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出台我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及2018年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我市空气质量再提升再添举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点领域。强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统一打包建设运营三年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环保督察工作计划篇(2)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各项目施工过程中监察资料的归结工作十分重要,在施工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监察资料的归结能够对整体的工程监察控制工作起到记录与计划控制的作用。但是目前石油企业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工作虽然重视对资料的归结,但是归结方式和细节安排还是不够完善,没有详细制订了效能监察实施细则,并根据对口分工的原则,从设计方案优化、设备招标订货等源头环节着手,发挥了监督管理的作用,确保施工整体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其实,对于石油企业的施工监察的完工资料来讲,其文件内容包括:(1)项目施工文件;(2)竣工图;(3)项目监理文件。检测单位在检测项目全部完成后30天内提交正式报告,并与受检工程的施工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检测单位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完全责任。而目前的监察资料的最后归结却没有形成整体的归档和分类处理,随机处理资料的情况随时可见,这样的情况下监察资料的不完整很难形成整体的监察说服力。

1.2项目监察管理

项目监察管理必须要以整体的监察为主,然后分层地进行项目监察,保证监察工作的完整和有效。但是目前的石油企业在监察过程中往往会重视整体监察任务,忽视对项目监察的管理,没有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这种情况往往会导致监察着力点的不明确,项目监察缺少计划,例如:对施工环节的监察,如果没有设立专门的项目监察管理制度就会对基建维修、物资采购、报废物资、呆坏账清理等项目问题没有足够的监察计划做指导。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监察前的准备工作没有明确,监察制度改革还不到位,管理不够规范、监督制约机制相对滞后等原因,石油企业的监察工作必须要重视对项目监察的工作重点转变。

2.石油企业效能监察的思路和方法

2.1效能监察工作总体要求

效能监察工作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是在在实践中摸索出利用以施工全工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察,既维护了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又有效地堵住了工程建设中的漏洞效能监察工作,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实践,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监督体系,使效能监察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1)注重工程项目立项环节。比如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内部招投标,项目经理的选定是否符合等;(2)注重合同管理环节。比如是否按时间节点完善合同立项手续,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善等;(3)注重财务管理环节。比如对现场财务人员、工程款支付是否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相一致,有无挪用工程资金的行为,支付各种款项有无套取现金而没有通过银行转账的行为。现场成本的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情况等;(4)注重物资采购环节。看其程序是否规范,是否进行了详细的市场调查等;(5)注重工程项目管理环节。看其现场各分部工程完成工作量、现场用工情况、机械使用情况、运转记录、维护保养等;(6)注重竣工资料归集环节。看其现场各分部分项的基础资料是否完善。现场监理的签字是否齐全等。

2.2效能监察的具体工作方法

2.2.1合同及文件监察

合同及文件监察的目的就是为夯实公司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规范合同审批、签订、履行、解除等工作流程,保障合同管理各项制度和规定的有效执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合同及文件监察工作应该重视对合同内容的监察,保证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能够按照合同办事,保证对合同的履行有足够的制度规范。在监察过程中合同监察是监察工作的第一步,其过程将监督检查与堵塞漏洞、改进管理相结合。监察原则应该坚持开展效能监察,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在解决问题的同时,针对企业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协定和存档进行查阅、审核和分析,对合同管理程序进行全面评价,规范了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监察的方法应该保证各级监察机关要积极参加生产运行会、基建工程招投标会议、资产公开拍卖会等行政管理活动,随时收集经营管理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监察合同程序文件。程序文件内容应该包括:效能监察识别与策划控制,过程控制,发现、建议、决定与报告,评价与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文件控制,记录控制,效能监察方法与技术控制等。为了更好地完成合同和文件监察,应该建立效能监察手册。通过手册记录来明确监察管理体系结构,包括方针、机构与职责、策划、实施、评价与改进等过程的文件。

2.2.2施工监察

施工监察内容包括:施工计划、施工过程、施工项目、竣工材料的全面监察。监察思路要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难点、弱点和热点分层监察,把施工管理中的违规操作、对外监督不到位等薄弱环节作为弱点抓,把施工技术的主要问题作为热点抓。施工部门应该要求项目部做到了在工程施工中边干边算,重结算、重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力争颗料归仓。以严细管理求效益,从生产的安全质量到后勤行政,都制定了适合自身特点的整套制度,按章办事,形成良好风气。监察的具体方式包括现场监察、资料验证监察和项目监察。对现场监察来说,可以派遣现场监察人员进行施工情况的控制和数据计算,保证对项目经理的资金应用情况提供数据支持;资料验证监察要保证资料的分类和各个环节的资料都应该完善,要设立专门的资料整理人员,保证对监察工作提供资料保证。项目监察则要预先公开监督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将效能监察与效能奖惩同步结合,奖优罚坐,奖勤罚懒,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效能监察要与施工的项目经理进行结合管理,保证管理制度能够显现出实效性。

2.2.3采购监察

环保督察工作计划篇(3)

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中的一种监督活动,是监察部门和监察人员对监察对象工作效率、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纠正和追究。它不是一般的工作,也不是一般的管理工作。怎样认识效能监察工作,人们的认识应该规范和统一,否则就不能协调一致地开展好效能监察工作。在此仅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效能监察的理论依据和定位

效能监察的理论依据之一就是企业管理学中的管理控制理论。企业效能监察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管理有四项职能:计划、实施、领导、控制。管理,就是通过计划、实施、领导和控制,使管理者能够达到自己的目标。为了保证工作按预定的计划进行,管理必须监控实施的绩效,必须将实施的表现与预先设定的目标进行比较。若出现了任何显著的偏差,管理的任务就是使实施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因此就必须进行监控。管理必须有控制,监督是不可避免的。企业的一切工作都要有有制度、有计划,有实施,还要有检查。检查就是内部控制机制。如果检查不到位,就是控制不到位,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由此可见,企业效能监察既是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一个监督环节,又是促进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效能监察的目的就是“纠偏”,即按照企业的标准、计划,衡量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针对出现的偏差,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各项计划目标的实现。从广义上讲,效能监察不仅要“纠偏”,还要在必要的时候,修改原先制定的计划和目标,或者修订相关的规章制度,以使企业的管理更加符合实际、更加适应形势的变化。

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监察理论是开展效能监察的主要依据。企业效能监察要按照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性能”的基本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开展监督检查。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过程监控环节上具有综合监督性质的一项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服从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监察部门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和管理效能(效率、效果、质量、效益)情况的监督监察活动。它是通过监督检查企业内部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通过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对相关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查处,对问题责任人进行追究等,达到规范制约管理人员行为、提高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效能的目的,同时为决策层选人用人提供可靠的依据。

效能监察定位于企业监督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内部管理的手段,是管理的组成部分,是企业内部特定的负责“控制”功能的部门,是企业有效实施监督的重要措施。效能监察不是管理的再管理,不是参与(管理)和切入(管理)的关系。日常的管理工作(计划、实施等)不能让效能监察去管,如果管了,那就是管理环节错位,监督和计划、实施不分。效能监察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融入管理之中,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促进日常管理而不代替日常管理。

二、关于效能监察的主体和监察对象。

企业监察部门是专门的执纪监督部门,在企业负责人的授权下,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其监督的刚性和力度,是其他监督形式所没有的。效能监察是监察的一部分,效能监察的职能决定了它是一种专门的、强制的、自上而下的监督,既对同级又对下级,既对管理人员(包括领导)又对管理部门和下级单位。

效能监察的主体是企业内部的监察部门和监察人员(含兼职),其中也包括监察部门授权的部门和从其他业务职能部门抽调到效能监察项目组中承担效能监察任务的临时工作人员。效能监察的对象是本单位各级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及其领导和工作人员。是同级的、下级的管理人员。简单地说,效能监察就是监察部门对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的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

企业效能监察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企业内部监察对象履行职责、依法办事的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对监察对象管理效能,包括效率、效益的监督检查。是检查管理行为,纠正偏差,追究责任,保证企业政令畅通,保证经营活动科学有序进行和效益的提高。监察机构要通过效能监察,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实现企业计划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 效能监察的选题立项

企业效能监察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融入企业管理,在融入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两个重点,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效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直接影响企业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效能监察立项。

立项要做到“五个结合”:

与执行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相结合(如监督某项规定或决策的执行中有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等);

与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结合(如承揽环节、销售环节、采购环节、资金管理环节等);

与生产经营的突出问题结合(如生产不达标、质量不够好、长期欠款多、采购质次价高等问题);

与企业发展的重大项目结合(要在重大的新产品项目、科技攻关等项目中找出制约项目运行的关键点,针对关键问题来立项,比如工程进度问题、质量问题、采购价格问题、招标问题等);

与企业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如企业改制、住房货币化改革等)。

总之,选题立项要针对企业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和大的难点来进行,不能把日常工作做为所立项目,也不能把日常开展的活动做为立项的项目〔如某项工作立项前后都是一样干法,则不能算做效能监察,其工作成果也不能算是效能监察的成果。如采购部门在采购中实行货比三家,节约了费用,只能说是工作中正常做的,应该做的,老百姓买东西,也要走几家看一看再买,这种工作不能叫做效能监察;再如日常的厉行节约活动、管理活动(如压缩机关费用)等也不能算是效能监察〕。

在确定效能监察项目时,做到公司统一立项和基层各单位自主立项相结合,突出抓好公司立项。公司立项要结合影响公司效益的主要问题和环节,各单位的自主立项要结合影响本单位管理和效益的瓶颈问题和重点环节,经过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报请公司或本单位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批准。

四、关于效能监察的“检查”

是不是效能监察,像不像效能监察,除了效能监察的外在形式,如立项、结项等内容之外,最主要的方式、最关键的内容、最实质性的工作,就是进行效能监察中的“检查”。这是效能监察三个阶段中,最具实质性内涵的实施阶段的“核心”。是否开展检查,是效能监察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

衡量是否是效能监察,是否真正认真地开展了效能监察,也就是看是否开展了检查,是否发现了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是否到立项的单位进行了检查,是否发现了管理中的问题;是否提出了监察建议或决定;是否监督整改了发现的问题;是否对于应该被追究责任的监察对象追究了责任;是否促进了建章建制和科学管理;是否保证了效益提高和合理用人。如果没有这其中的主要内容,那就不能算是效能监察。因此,我们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必须抓住“检查”这个核心。这样,才能将效能监察工作落实。

五、效能监察的程序

效能监察的主要程序是:

1、 调研分析,写出立项调研报告;

2、 填报“效能监察立项审批表”;

3、 成立效能监察专项工作小组;

4、 制定监察项目的实施方案;

5、 下发《监察通知书》或《专项效能监察方案》;

6、 实施监察项目的检查;

7、 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

8、 提出监察意见或决定;

9、 检查和落实整改工作;

10、 进行责任追究(有必要的情况);

11、 帮助和督促相关单位建章建制;

12、 进行效能监察成果认证;

13、 对被监察对象进行效能评价;

14、 进行专项总结并提出总结报告;

15、 填报“效能监察结项审定表”;

16、 按规定进行奖惩;

17、 将效能监察资料立卷归档。

六、效能监察项目的实施方法

效能监察实施阶段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按监察内容,可分为综合监察与专项监察;全面监察和重点监察。

二是按监察项目的时间过程,可分为定期监察和不定期监察;全过程监察和阶段监察;阶段监察又可分为事前防范性监察、事中跟踪性监察和事后改进性监察。

三是按检查人员的组织上,可分为检查部门人员直接监察法;在基层单位或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监察部门抽查法;监察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检查法。

四是在检查的具体做法上,经常采用以下方法:融入管理直接调查或深入现场勘察验证;查阅资料账册进行统计分析;进行账卡物核对;采用市场调查等方法进行验证或认证;个别谈话了解问题;借助审计部门的职能和审计方法等等。

七、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

环保督察工作计划篇(4)

传统的预算管理方式,一年一定,一定一年,造成一些部门热衷于跑关系、争资金,容易滋生不廉洁行为。因此,我们通过参与预算编制,规范程序,细化内容,加强约束,切实做到了“双百”:推行财政综合预算的部门达到,纳入预算单位的资金解缴率。

一是编制范围上突出“广”。通过规范的“项目管理”方式,进一步细化机构经费预算编制,审核和编制专项支出预算。为科学界定编制范围,区监察局会同财政等部门,认真组织资产清核、专项审计等工作,逐一“过堂”,盘清家底,规范财政供给范围,杜绝了“会哭的孩子多吃奶”、“肉烂在锅里”等现象。

二是编制内容上突出“细”。细化预算是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关键。我们从预算起始环节抓起,坚持人员经费标准化,公用经费定额化,项目经费统筹化,彻底改变了过去“基数加增长”、“资金按系统切大片”等预算编制方法。

三是预算执行上突出“硬”。为确保预算严肃性,近几年,我们每年都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建章健制,加强管理。同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制度,明确纪律规定,要求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二、强化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切实保证会计统配

一是抓运作。协助主管部门成立全区会计核算中心。每个单位的资金入账、报销、取现等都在“中心”办理。

二是抓协调。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主管部门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我们注意摆正位置,既组织协调,又不包办代替,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主抓的作用。一方面,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充分酝酿,科学论证,不断完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为财政部门的具体落实创造良好条件。如对一些进展迟缓的单位,区纪委领导找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专门谈话,要求按规定时间纳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在招考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人员问题上,我们态度十分明确,决不降低标准搞照顾,会计人员全部公开招考上岗。

三是抓规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如果不加强对核算中心自身的监督和管理,可能会出现变分散腐败为集中腐败的现象。因此,我们针对会计集中核算运行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及时认真督促和配合财政部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心操作指南》、《经费报销审核程序》、《中心工作纪律》等多项制度,完善一整套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抓巩固。规范的运作流程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介入、全程监督。通过中心的远程监控终端,监察、审计等部门在线审核和监督各单位资金收支的全过程,资金往来笔笔可查,一目了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操作。同时,加大执纪力度,××年来,我们查办了起“小金库”案件,发挥了震慑作用。

三、监督政府采购行为,切实保证采购统办

紧扣政府采购的四个主要环节,改进方法,加大力度,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⒈强化计划编制环节的监督。一是监督采购计划的全面性。实行“由下到上”与“由上到下”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分解和核实行政事业单位会议、修缮、工程项目、设备购置和其他一些专项经费的安排。二是监督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对进入采购计划内的商品,所购标准严格实行“一条线标准”,切实做到采购计划适时、实用、有效。三是监督采购计划的有效性。对已确定的采购计划,我们督促有关单位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去年我们对区某部门瞒报采购计划,擅自购买电脑的违规行为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该部门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⒉强化对供应商准入环节的监督。在实施政府采购的初期,我们就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动车辆实行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年检、“黑名单”等制度,有效保证了供应商的总体质量。

⒊强化对招投标环节的监督。我区于年制定了《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区纪委、监察局也制定了相应规定。明确要求区财政局要定期向区纪委、监察局通报采购机关在招标投标中履行职能的情况。对重要的招投标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把住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关”,招标人满意、供应商满意、政府有关单位满意。

⒋强化对资金运行环节的监督。抓住采购、验收、付款等三个环节,健全财政部门、采购中心和委托采购单位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推行“三单操作规程”,即用《政府采购申请单》解决“买不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的责权;用《政府采购通知单》解决“怎么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中心的责权;用《政府采购物资验收单》解决采购物资“行不行”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委托单位的责权。“三单法”的实施,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在此基础上,我们再通过加强督促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实施再监督,确保这种相互制衡机制正常运转。

四、实行奖金补贴统一发放,切实保证国库统付

一是规范运作机制。取消各部门自定、自筹和发放的各种奖金、补贴项目,简化为季度奖金、市区目标奖、综合考核奖等三项,统一科目,明确标准,对号入座。

二是深化激励机制。通过抓考勤、抓考绩、抓兑现,切实做到统发工作与目标管理挂钩,与遵纪守法情况挂钩,与岗位特点挂钩,逐步形成“干多干少有区别,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激励机制。结合机关作风评议,根据群众评判的结果排定名次,兑现奖惩。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工负责、核查审批、逐级督查及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明确要求,严格纪律。加大检查力度,充分运用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切实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

从近三年的实践看,统一发放奖金补贴,从根本上遏制住了“三乱”的源头,切断了“小金库”的财路,也优化了投资环境。据抽样调查,投资者对我区投资环境的认同率同比上升近个百分点,认为“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的超过了。

五、积极开展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切实保证招待统支

一是核定基数。认真审计、核定试点单位—三年招待费实际支出情况,按前年消费水平平均值核减的幅度,确定职务消费基数。

环保督察工作计划篇(5)

对于目前国内的工程勘察企业来说,其勘察项目繁多,又复杂多变,且各个项目之间的差异性很大,这就给勘察工作的管理和控制带来了极大的难度,特别是对于勘察企业的工程预算及造价财务的管理。比如,对于工程地质勘察来说,应根据工程类别与规模、勘察阶段、场地工程地质的复杂程度和研究状况、工程经验、建筑物等级及其结构特点、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的特殊要求等六个方面而定。通过研究、评价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所进行的地质测绘、勘探、室内实验、原位测试等工作,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依据及参数,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工程地质勘察通常按工程设计阶段分步进行。不同类别的工程,有不同的阶段划分。但是对于工程勘察企业中的财务会计人员来说,他们对这些技术性的变化性的勘察工作是很不熟悉的,对勘察施工现场也不熟悉,再加上,现场施工环境的随时的变化和变换,造成会计财务工作对工程末期的未完成的设计盘点往往流于形式,造成设计成本与实际预算存在较大的差异,使得财务部门进行核算时,只能依据设计部门提供的材料进行核算,这给工程勘探的设计成本的评估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

2.内部监督流于形式造成监督失效

从目前国内的工程勘察企业来看,很多工程勘察企业内部没有审计监督机构或部门,或者审计监督部门流于形式,没有相应的实权,这就造成了勘察企业内部的管理与审计工作的失效,很容易引起勘察企业内部产生一些严重的腐败问题。另一方面,审计人员的工作往往是走马观花式的工作,很少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审计,其往往是遵循上级领导的指示工作。甚至有的勘察企业出现内部财务人员担任审计工作,这对于财务的审计来说,是无任何意义的,更是起不到相应的监督作用。所以目前对于国内的勘察企业来说,内部的管理与监督体系残缺不全,有关制度管理内容不够合理或者流于形式,以及对内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致使工程勘察企业失去了其应有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对工程勘察造价的管理控制不足

预算管理是勘察单位内部管理和控制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对于目前国内的勘察企业来说,其缺乏相应的预算管理控制经验以及预算管理的理念,以致使在工程勘探施工时,使得工程勘探造价大大超出预算。对于工程勘察企业来说,在进行勘察工作的施工和进行前,需要对整个勘察工作做好事先的预算,以便在勘察工作中对工程勘察造价控制在合理规范的范围内,从而提高其工程勘察的效率和经济效益。但是在国内现实实际的工程勘察中,工程勘察企业往往不注重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造成工程勘察工作效率低下,资金浪费严重。这些都是由于勘察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不足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升高。另一方面,由于勘察企业资金来源的多源化,在成本构成中,人力成本占比重很大,导致监督控制难以到位,使得部门预算不能够对企业的全年财务收支有一个硬性的约束,导致预算失效。其预算失效的主要原因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由于企业预算的范围有限,不能对所有类目进行全部有效的跟踪与取材。另一个是由于部门预算追加的项目较多,虽然,目前大多数勘察企业都设立了部门预算制度,但是由于工程勘察的性质,使得其追加项目仍然很多。

二、加强勘察企业内部控制与管理的对策

1.改善企业内部的控制环境

加强勘察企业内部的管理与控制,就要提升企业内部的管理环境和企业的文化氛围的建设,以提升勘察企业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改善工程勘察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从企业内部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环节入手,明确勘察工作和岗位的职责范围,以及其工作环节的要求与设计,。在完善了底层的基本设计后,就要从底层的权利的监督与运行机制对勘察企业的内部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监测,以确保勘察企业内部环境的可控性。只有从根本上改善勘察企业内部的环境,才能真正的使得勘察企业内部的管理和控制趋于合理化与可控化。

2.加强企业内部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对于工程勘察企业内部的管理来说,财务的管理和控制是其核心的工作内容之一。要提升工程勘察企业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加强企业内部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是非常关键的。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关系到整个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首先要从提升财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教育,其次要对其进行勘察技术工作流程的培训。因为对于财务会计人员来说,如果其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就会导致财务审计和预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大大折扣,另一方面,对于财务的审计与预算来说,由于勘察工作的多边性和复杂性,如果财务会计人员不能够具备一定的勘探的技术和知识,就会给务审计和预算带来一定的困难。所以要提升勘察企业内部的管理和控制,就要加强企业内部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的教育和培养。

3.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对于国内的工程勘察企业来说,由于企业对公司内部监察机制的不重视,造成了企业内部决策和管理的失效,从而引起工程勘察企业内部管理的失控。所以要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和控制就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从企业内部的财务的审计与管理、工程预算、决策的实施与策划、工程的设计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体制的设计,真正使勘察工作的决策过程更具透明性、科学和合理性,最大限度的降低由于决策的失误而给整个工程的勘察与勘测带来大的损失,以及致使管理的失控。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还要从财务的审计和管理做起,加强财务内部审查的监督的建设,建立独立的财务审计监督部门,使财务的审计与监督工作真正的发挥其作用和效率。

4.加强对勘察工程造价的控制

对于工程勘察企业的管理和控制工作来说,勘察工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是其一大重点的工作,因为勘察工程的造价控制与管理,是工程勘察企业控制生产成本,降低工程资金的浪费,使勘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的保障。只有在勘察工作中严格的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使工程造价控制在预算的范围内,才能保证对整个勘察工作的控制和管理。加强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要从勘察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勘察工作顺利的按照确定的计划进行。

环保督察工作计划篇(6)

20*年的主要工作围绕“一个中心”,即以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为中心;确保“一项重点”,即以*工程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为重点;做好“两个落实”,即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加快“三项推进”,即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新城规划编制和新农村规划建设的推进;深化“四个服务”,即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服务和为市民的工作和生活服务;加强“五项建设”,即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规划标准建设、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六个监督”,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法制建设监督、行政督查督导、违法违规建设查处、财务预算与审计监督、公众评议监督。

(一)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深化

1、加快中心城控规编制工作,促进中心城资源整合

开展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对中心城18个片区进行控规深化编制和技术审核,对旧城内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及多高层建成区分别制定相应的规划原则,形成完整的规划方案并落实到街区单元,以保证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和绿化环境的落实,为建设宜居城市、逐步疏解中心城的功能打下基础。结合城市功能调整,开展了首钢、焦化厂、798厂艺术区等老工业区改造规划及创意产业规划研究,积极探索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新路。

2、开展旧城保护整治方案编制,实施微循环改造

制定旧城保护、整治与复兴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对古都风貌的保护力度,在历史文化保护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完成玉河、三眼井等风貌保护区试点项目,积极推进微循环改造工作。结合《*旧城保护规划》,在“*旧城历史风貌保护专家顾问小组”配合下,开展了大栅栏煤市街以西及东琉璃厂地区保护、整治、复兴规划研究、前门地区修缮整治“一号工程”、北二环路城市环境整治、崇雍大街牌匾整理等重点工作。城八区规划分局先后开展了西四北一至八条、牛街特色街区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南锣鼓巷等特色街区和特色街道城市设计研究。

3、推进新城规划编制,实施区域空间战略调整

积极推进新城规划编制和审批。为落实刘淇书记和市长的指示精神,我委在上报完成3个重点新城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大兴、房山、昌平、怀柔、平谷、密云、延庆、门头沟等8个新城规划,并已经市委专题会和首规委27次全会审议通过。为实现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的要求,研究了《新城规划建设标准》,制定了《*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试行)》,作为指导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依据,保障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编制完成《*市“十一五”时期重点新城发展实施规划》,并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4、积极开展新农村规划,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有效开展新农村规划。坚持规划先行,以深入调查为基础,以完善上位规划为依据,以编制村庄体系规划为指导,组织对全市近4000个行政村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开展了《*市远郊区县村庄典型调研》、《*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研究》等专题研究,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村庄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抓好村庄试点工作,组织百名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下乡,组织开展了80个市级新农村规划试点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写并免费发放了《*农村改造规划建设设计手册(1)》,以多种形式下乡讲解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工程技术知识。昌平、怀柔、延庆、密云、平谷等分局配合新农村规划编制,深入开展乡镇域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扭转了乡镇域规划编制滞后的局面。

5、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保重大建设实施安排

组织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年-2010年)》和年度实施计划。为指导城市近期和远期各项建设协调发展,解决好城市发展中土地、资源与环境的突出问题与矛盾,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引导建设重点。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建设部关于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意见,结合*实际,编制了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由纲要、实施导则和年度实施计划三部分组成,规划期限为20*年至2010年。20*年度的实施计划已经编制完成。

6、编制完成住房建设规划,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根据国务院37号文的精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委会同相关委办局共同组织开展了《*住房建设规划(20*年-2010年)》的编制工作。提出“十一五”期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发展方向、规模、结合和空间布局,优先保证并积极引导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有效调控其它商品住房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建设标准及政策机制。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新建商品住房建设规模约9250万平方米,需要落实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新审批、新开工住房建设规模为8300万平方米。目前这一规划已正式通过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及报建设部备案。

7、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规划工作,保证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

组织开展交通及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配合中心城控规调整优化,组织开展分区综合交通规划工作。组织本市轨道建设规划调整规划,为我市轨道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打好基础;开展新城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参与配合全市公交优化工作,提出公交场站改造建设方案及公交加油站改造方案,组织编制《2007年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库》,用规划指导当前建设。完成了*市快速轨道交通2004-2015年近期建设规划的调整方案、*市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市物流发展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工业用地规划等专业、专项规划。

(二)推进*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

20*年1-12月份我委审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21207件,同比增加4.3%。审批总用地规模7542.54公顷,审批总建筑面积6676.17万平方米。核发各类市政工程4242件。

1、开辟绿色服务通道,确保*工程竣工实施

按照“安全、质量、工期、功能、成本”五统一的要求,*建设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44个*场馆及相关设施如期开工建设,12个新建场馆和5个相关设施主体结构全部完工,*会筹办工作已进入全面攻坚阶段。委机关及各相关分局积极配合,通过设立*工程“绿色通道”,采取特事特办,主动服务的方式,保证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未进行招投标和正在进行招投标的项目采取跟踪服务,逐项落实,力求圆满完成“奥指办”要求。全年共受理*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项目共88项次,其中勘察29项,设计59项。

2、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各项重点工程

针对20*年任务量大、时间紧、要求高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大了对市政府折子工程等市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工作督查的力度,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倒排期折子工程》、《2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20*年市政府实事》、《20*年*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折子》、《20*年全委工作目标》、《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等千余项重要工作任务的征求意见、任务分解、立案督查工作。加强领导交办件、对外联络服务重点工程等专项督查工作。对830件领导交办件,进行立案督办,其中,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转来的领导交办件83件,交办结率98%;其它领导交办件747件,办结率96%。

3、创新规划管理方式,认真做好“四个服务”

通过首规委办工作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中央单位的服务。依靠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中央在京用地管理部门,定期召开中央国家机关和部队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协调调度会。对中央单位的重点建设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按照特事特办原则重点服务。20*年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协调建设项目44项。

通过土地联审会制度,对经营性项目用地召开土地联审会,及时研究解决土地储备及入市交易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提高了用地管理水平。20*年1-12月份共召开6次联审会,审查通过项目约180项,用地面积约27.8平方公里。

通过专项调度会制度,为区县发展做好服务。主动对区县重点工程进行督查,推动区县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各有关区县提出的585项拟在20*年开工的区县重点工程的规划前期相关工作进行了调度。按照坚持规划、审批重心下移、主动协调服务的原则,重点协调了新少年宫、西直门交通枢纽项目等工程。东城分局积极配合完成东二环交通商务区的规划审批和协调工作,加大王府井现代化商业中心区升级战略的规划协调和审批力度。

4、落实住房供应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结构规划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20*〕37号)、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165号)精神,我委陆续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结构规划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住房项目设计管理的通知》,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项目的规划审批,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完成本年度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工作。

(三)加强规划法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1、开展规划法制建设,组织修订《*市城市规划条例》

针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城市规划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委积极推进了《*市城市规划条例》的修订工作。新条例将依据相关上位法,围绕本市实际,通过相关的政策措施,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通过《条例》的修订,形成具有*特色的规划法规体系,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和审批程序,赋予城市设计一定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公众参与的内容、阶段和程序,以保证公众利益诉求的渠道畅通等。

2、坚持督查督导工作,构建立体监督网络体系

为提高规划审批的效率和质量,我们坚持实行依法行政督查督导工作制度。为保证督查督导工作的开展,我委相继了一系列文件,逐步从工作分工、范围、内容、依据、标准、方式、周期、程序、责任等方面规范了督查督导工作,使督查督导工作制度日趋全面和成熟。20*年1-11月共评查14128件,发现问题案卷182件。督查督导工作促进了我委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已经成为规划管理工作中行之有效、必不可少的重要的监督手段和督导制度。丰台分局通过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群众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全年业务办结率为100%。大兴分局通过《行政督察督导工作办法》和《关于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规定》等制度完善了督察督导工作措施。为促进社会监督,我委还制定了《*市规划委员会特约城市规划监督员管理办法》,聘请了特约城市规划监督员,促进我委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3、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提供优美的城市环境

为加强城市管理与建设,加大城市环境建设力度,带动城市更新改造与形象塑造,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环境,全面提升首都现代化水平,确保2007年“建新”的目标,应用卫星监测违法建设系统,加大了查处违法建设力度。20*年我委通过卫星监测发现并查处违法建设407项,违法建设面积约170万平方米,拆除逾期临建约45万平方米,已完成全年任务量的109%。配合区县政府拆除违法建设275项,违法建设面积约7.2万平方米。20*年1月至11月,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及规划委各分局,共对全市3872件建设工程进行了规划监督,规划监督总面积8137.9万平方米,不合格310件,不合格率8%。西城、东城、崇文、宣武等分局建立“绿色通道”,配合完成“城中村”整治工作,城区环境面貌逐步得到改善。

(四)重视规划政策理论研究,加强标准制定工作

1、以规划研究为支撑,提高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

为了提高规划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为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支撑,全年共组织了40余项规划研究工作。开展《*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研究》,分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方式。开展《重点新城规划实施研究》,提出重点新城规划实施的有关建议。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研究》、《798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研究》等,探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机制、政策引导及其空间布局模式。开展《*市综合交通枢纽评价体系及用地指标研究》,针对综合交通枢纽的换乘方式等提出评价标准和准则。开展《利用城市边角地带建设停车场的研究》,分析边角地利用的可行性及其与区域发展战略和停车发展战略的关系。开展《*地下空间研究》,对市区地下空间进行一系列细致而深入的基础调研。开展《*城市规划领域信息整合共享一体化模式研究》,加强*城市地图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审批成果入库研究。开展《公共建筑机电设备节能运行管理技术规程》研究,探索公共建筑节能的经验。石景山分局开展了《规划审批执行影响模型研究项目》,建立规划审批执行影响和评估模型,分析规划管理审批的影响因素。房山分局开展了《山区搬迁安置规划研究》,为房山区产业战略调整,开展人口搬迁安置做好相关研究。亦庄分局开展了10余项工业园区专题研究,通过定性及定量的分析指导规划管理工作。顺义分局结合区域发展现状,组织完成了《顺义河湖水系统规划研究》、《关于临空经济区规划初步研究的报告》等专题研究。

2、以规划标准制定为前提,提高规划管理的科学性

为适应城市快速发展,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的公共服务职能,编制完成并实施了《*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等技术性标准。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建设节约型城市”的目标,结合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工作实际,着手研究《各类建设节约用地标准》和《市政基础设施节约用地标准》。同时,为加强对建筑标准、设计规范中有关节能标准的修订工作,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行政办公大楼节能试点,市标办编写了《节约型居住区技术措施指南》、《居住建筑供热系统运行管理与节能规程》和《太阳能应用技术图集》,完成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自然排烟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防火玻璃框架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地方性标准。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和政务公开

1、深化电子政务建设,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作为“空间基础信息资源建设”的牵头单位,以《关于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会前我市电子政务重点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协调发展、满足需要、保障安全的原则,以规划编制成果信息、基础地理信息、市政管线工程信息整合为重点,推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整合工作,逐步建立了规划审批、规划编制、规划监督、空间基础、市政工程(规划)的数据交接机制、电子文件校核机制和工作流程,为实现“前期规划”、“审批管理”到“批后监督”及“档案管理”系统化管理提供了很好支撑,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供了基础保证。已完成总体规划修编成果(2004-2020版)的图集、文本说明及用地规划图、18片中心城控规数据、地名数据、竣工测量数据。加工处理2004和2005年度市政管线项目综合、设计综合数据,共计457件数据整合工作。西城分局在信息化建设中实现网络三维地理信息平台数据更新,完成了辖区内29处测量标志的核实、拍照,以及点位的数字化,建立了数据档案。

2、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建设,完善领导决策服务系统

目前已实现了内网、外网和政务专网电子信息网络,形成了委机关与区县分局的信息通道和“一网”办公,实现了全市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办理过程的可视化,使规划审批成为阳光作业,保证了规划审批管理的公开、高效,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

作为市领导决策服务信息平台第一批接入单位,已将规划信息接入到市领导桌面。平台信息项涵盖了经市领导圈阅我委上报的全部内容,对专网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在保证上线信息按时更新的基础上,力求从内容上多提供宏观信息和综合信息,从形式上多采用直观、生动的表达和表现方式,为市领导决策提供更便捷的规划信息支持。新增总体规划、中心城控规,数据内容达400多街区,2万多地块,共计1900多项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资料,提供各区县分局共享使用,规划审批信息提供国土、建设、文物、园林等相关部门共享使用。

3、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披露,强化政府公共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结果信息,行政许可均做到即时审批即时公布。专门设立《违法建设警示信息》、《违法勘察测绘设计单位警示信息》等专栏,即时公布所有专栏信息,以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及对勘察测绘设计市场及执业人员的管理。我委网站共政策、制度、规划类信息800余条,向首都之窗提供信息300余条,处理网上信件2900余件。建设机关党委“党建栏目”、与首都之窗共建在线访谈专栏。完善在线服务栏目、改进了网上反馈和公示栏目。新增《*规划建设》双月刊、《*城市规划信息》月刊、《*市行政区域界限基础地理地图》、《*市规划展览馆导览系统》等栏目。完成了网站自查报告,网站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在线服务、信息互动等栏目。通州分局通过“业务申报全程短信通知业务”科技手段,推出规划管理行业的“品牌服务”。海淀分局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引入规划管理工作中,以多种形式开展规划宣传,推进政务公开。

4、完善网上监察和监督,加强规划审批动态监控

根据市监察局要求,完成了网上监察系统的连通及调试工作。一是借助规划政务平台,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网上监察,并可提供各环节的监察数据。通过平台,督查督导范围已扩大到全委和各分局各项审批事项的每一个案卷,同时平台提供实时信息传递,有效提高了网上监察的效率。二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及时导入监察数据库,已完成了静态数据梳理、审批业务报送、接口开发等工作。目前已实现了与市监察局的网络联通。纪检监察部门可随时检查、了解网上审批的执行情况。

网站设立了“优化发展环境,当好人民公仆”专栏,从规划编制、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随时听取、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留言板块向有关审批处室反馈意见,甚至使用投诉信箱,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投诉。内网系统设置了“红、绿灯”警示系统,能主动提醒经办人注意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限,各级领导也可随时监督检查工作进程。

(六)加强市场监管,提高勘察、测绘、设计管理水平

1、加强设计资质管理,完善执业资格注册制度。

根据建设部要求,加强了对勘察、设计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图纸报审的工作。同时还加强了对勘察设计执业注册人员的监管工作,逐步建立执业人员的数据库,启动相关专业的资格考核认定。通过培训教育,增强执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严格执法的水平。在此基础上,实施对勘察设计单位及执业人员的动态监管,严格准入和请出制度,从专项整治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对违法建设工程涉及的设计单位以及相关注册人员进行核实查处,对核查情况属实且情节严重的进行了罚款处罚和行业通报,并按不良记录登记。对参与违法建设的设计单位进行公示,加大对违法勘察设计单位的处罚力度。

2、完善设计招投标程序,明确行业监管责任。

依据国家及*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指导性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程序》,对规范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组建了专职部门,对*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初步建立了评标专家评审委员会、市规委评标专家库信息系统以及专家抽取信息系统。在服务大厅开设了专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受理窗口。利用有形市场的形式,配合招投标行政监管工作。

3、切实健全质量安全监督,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设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落实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为保证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组织开展了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工作。为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管理,要求审查机构定期汇交审查项目的情况。通过专项抽审和日常抽审等多种方式,扩大抽审范围,做到目标明确,事实清楚。在审查中还加大了对建筑节能、中水、无障碍等的审查工作力度。

(七)加强干部人事管理,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1、以职责管理为中心,转变干部管理方式,全面开展“职责清”工作。

在委机关、18个分局和委属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研究制订了160个处、科、室的工作职责以及669名公务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进一步推进了干部管理从以职务管理为主向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方式转变。积极探索和搭建干部管理工作综合信息平台,建立了连接“*组工网”干部管理信息系统的硬件和安全设施平台,开展了《市规划委系统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工作。

2、围绕职责管理,构建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立体化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作为市委组织部试点单位,在市政府职能部门中第一个采用《职责绩效考核评价信息系统》,将上级考核与同级、下级评价及社会评价结合起来,定量考核与定性综合评价结合起来,建立了立体化的考核评价体系,使考核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并有针对性地制订改进自身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及干部任用、交流和奖惩提供重要依据。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研究提出了加强基层规划监察工作的意见和方案。在我委所属18个分局统一设置规划监察执法队。组织开展了委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研究和准备工作,提出了调整完善我委部分职能和机构以及委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初步意见和工作方案。

4、以实施“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为动力,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的能力建设。

研究制定了《*市规划委员会“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启动了“城市规划管理领导人才公共行政能力培养计划”。采取“四步走、三结合”的方式,着力提高城市规划领导人才的公共行政能力。这项计划受到市委组织部的重视和肯定,已列为“*市人才培养集体资助项目”。

5、贯彻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老干部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实,确定了我委老干部工作计划,定期研究解决老干部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委领导定期向老干部通报工作制度,召开委系统老干部座谈会和团拜会。加强委领导和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老干部的定期联系制度,对高龄、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的老干部多次到家中看望,全年共到家中走访慰问和看望生病住院老同志80余人次,共购买慰问品近万元,发放慰问金两万元。

(八)完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1、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确保全年预算执行

随着财务工作由机关财务工作向公共财政管理转变,围绕我委中心工作,科学安排预算资金,依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20*年市财政共批复资金35376.25万元,项目110个,资金16748.27万元,申请追加财政资金4190.77万元。通过例会、财务报表等形式,对预算执行提出了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要求,对财务核算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提出了保证支出进度的具体措施。

2、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公共支出绩效考评工作,逐步实现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促使单位真正从“重资金分配”向“重资金管理”转变。20*年我委系统共有4个项目进行公共支出绩效考评。为了做好绩效考评工作,多次与考评部门和被考评单位就绩效考评工作开会布置、阶段性核查和指导,就考核项目、考核指标、专家确认等方面进行了确认和协商,从相关财务制度、会计凭证、合同等方面精心准备财务资料。经过努力四个项目考评成绩均为优秀,为2007年考评项目单位开展工作提供了基础。

3、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健全内部监控制度

针对2005年施政成本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审计意见书,进一步完善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加大审计力度,督促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逐步规范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和会计核算。全年未发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针对未经批准成立下属单位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根据市政府安排,为了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管理办法》,配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九)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制度建设

1、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我委始终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来抓。委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以“五个亲自”、“三个抓好”、“三个必须”、“两个确保”为基本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重点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分别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和组织全委两项专项活动。从规划依法编制与审批,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阳光规划”实施和规划廉政、勤政等风貌进行了重点防范和监察。

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对举报信件和案件线索的分析,认真查办案件。全年共接到各类、举报91件。针对各类件,纪检组长亲自调查核实、组织对有关问题的研究、分析按时办结直接受理的件。

2、继续开展先进性教育,深化党的先进性理论学习

为巩固和扩大党的先进性教育成果,开展了党的先进性理论研讨活动,取得了丰富了理论成果,共征集到理论文章30余篇。同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促进了作风转变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组织党员重温《》,由委领导讲党课,进行知识答卷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和荣辱观要求找差距,根据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20项整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委工作。工会、共青团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推进全委思想文化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积极构建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了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创新。制定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制度》等五项制度。召开了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研讨会,交流了创新工作的做法。建立了委机关各处室党支部与18个区县规划分局“手拉手”制度,在积极开展*市村庄体系规划和80个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走进农家、对口支援、结对帮扶活动。我委的做法得到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肯定,在全市帮扶新农村建设推进会上交流了经验。门头沟分局完善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廉政谈话制度、党组议事规则等相关的配套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十)委属单位勇于创新,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

1、加强规划编制组织和机制创新,发挥综合协调和技术支撑作用

市规划院围绕首都城乡建设大局,以院庆二十周年为契机,扎实工作,锐意创新,深入开展各项规划的研究编制,陆续开展并完成了东西部发展带协调规划、中心城控规整合、近期建设规划、新城规划、新农村规划及村庄体系规划、住房建设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等一大批综合性规划以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的编制,配合“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完成重点新城发展实施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等重点专项规划,正在开展中心城绿化隔离地区片区规划整合、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等的研究编制,为城市发展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在2005年度部级优秀规划项目评选中有5个规划项目获奖。在规划编制工作中注重规划技术、理念、方法的创新,为合理引导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加强基础信息整理,为规划工作提供数据保障

市城建档案馆加强指导区县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统一区县工程档案业务技术标准,开发了区县版城建档案管理软件。加强对*工程档案的指导、检查。以*工程档案工作带动其他工程竣工档案工作。做好*工程等市重点市政管线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为*工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顺利完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信息中心完成了市政地下管线数据登图工作,完成2005年地下管线数据登图1200多件,占去年市政核发许可证80%以上;20*年市政核发许可证318件登图任务,占可登图任务的100%。完成市政工程数据的加工整理工作和市政地下管线历史审批数据整理工作。

市测绘院已完成基本控制网改造和1:500二环以外384平方公里,1:2000六环以内西北部地区1268平方公里地形图数据更新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等基础测绘工作。完成《*市行政区划标准底图》,*市电子地图(公共版和政务版)编制工作。为市级重点工程提供及时有效的测绘保障服务,完成长城文物保护、*轨道交通、京津第二通道等重点工程。*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建设累计完成2.8万公里上水、下水、电信等主干线路数据的建库工作。20*年全院经济收入2.01亿元,比2005年增加0.27亿元。

3、加强规划研发和标准图集制定,提高城市环境设施建设水平

交流中心继续加强“中城四方”日照测算软件的研发及推广工作。该软件已被建设部科技发展中心列为科技推广项目,已开始在我国北方部分城市推广使用。

市标办在完成标准制定的基础上,共编制建筑图集25本,其中通用图11本,专项技术图集8本,设备通用图2本,电气通用图3本,编制《YH圆桶型整体玻璃钢化粪池》企业标准图,出版了《四合院要素标准图集》、《公共建筑节能构造》等一批以历史建筑保护和节能技术为主的图集。

市雕办在完成奥林匹克公园环境设施及城市雕塑方案征集任务的基础上,举办了“**公共艺术•环境设施及城市雕塑方案展”,共展出立体稿400余件、平面稿1500余件。编辑出版《*公共艺术—环境设施图集》等,完成《*专项雕塑规划》。建成了“延庆八景”、“月亮湾老照片墙”、金融街的“百•千•万”雕塑,编制了《<*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4、加强软硬件的建设,提高展陈和接待服务水平

规划展览馆在2005年获得国家4A级景区称号等荣誉的基础上,20*年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同时不断改进、升级和提高展陈内容,完成了包括4D动感影院、互动电子游戏、动感长安街景观展示和虚拟电子书“翻开未来的一页”四大高科技观众互动项目,开设了交通、水务、环保和节能等四个专项展区。20*年接待了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外交部长李肇星同志、瑞典国王、缅甸总理、英国副首相、欧洲议会社会党党团主席、埃及总统和夫人等国内外重要贵宾。在*中非合作论坛峰会期间,先后接待了6批非洲国家和组织的总统、首脑参观访问,外交部礼宾司还专门写了一封感谢信以示感谢。

4、采取一系列维护改造措施,提供坚实后勤保障

后勤服务中心通过装修改造、调整办公用房,进行配电系统改造,对空调通风、会议音频视频系统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修、保养等措施,为委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20*年节能工作通过市发改委节能环保中心的验收,成为节能试点单位,并被水务局评为“节水型单位”。完成了委机关办公家具的政府采购与配发。采购常规家具办公设备共计103万元。

5、发挥专家优势,行业协会作用不断深化

市规划协会、市城科会、市勘察设计协会等组织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图志》,组织开展了“第十三届首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汇报展”,组织完成了《*城四区变迁研究——居民生活质量研究报告》等科研课题工作。

一年来,全委上下从抓基层基础工作入手,认真学习并努力践行“八荣八耻”荣辱观,并以纪念长征胜利七十周年等活动为契机,压缩工作周期,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受到了建设单位的好评。通过工作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规划建设和管理客观规律的认识,提高了“四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累了新的经验。

第一,必须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注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城市发展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大,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城市规划工作要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群众住房等基本生活需求。要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完善住房建设保障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三,必须要加强体制和机制创新,优化管理和服务环境。要完善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划公开,同时要创新管理机制、模式和手段,不断提高规划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规划系统干部职工们齐心协力、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下,城乡规划在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需要我们从解决不断增加的城市人口与有限资源的矛盾等一系列问题入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快城乡规划的编制,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加强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违法建设的力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同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端正服务态度、改善服务方式、优化服务环境,使首都经济社会始终走在全国发展的前列。

二、2007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07年是*筹备决战之年。城乡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首都规划建设全局,围绕“新*”、“新*”战略构想,全力配合做好*筹备各项工作,以建设“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创新城市规划管理的理念和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2007年我委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一条主线”,即以做好*筹备工作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为主线;“一个目标”,即以推进“以人为本”的宜居城市建设为目标;“一项宗旨”,即以统筹协调为宗旨;“一个载体”,即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载体。

(一)以“新*、新*”战略构想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为主线,全力做好*筹备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2007年底,所有31个*会比赛场馆和45个训练场馆要全部完工,5个相关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我们要认真落实*“三大理念”,按照倒排期的要求,扎扎实实推进*场馆建设工作,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按照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切实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高质量推进*场馆及重点区域的景观设计。全力配合做好*场馆试运行的配套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测试赛工作设施、临时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审批工作。做好*中心区和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的景观规划设计,努力使*场馆及其重点区域的景观规划成为精品,保证*会前各项景观工程顺利完成。

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整治和违法建设查处。我们要抓住*机遇,以城乡结合部、重点大街、重点地区、*场馆周边及*路线两侧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大拆除违法建设力度,“城中村”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违法建设任务分解、落实督办、汇总上报等程序规定,加大监管力度,统筹安排批前、批后的各项措施,将违法违规建设查处与整治规划同步落实,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现象。

深入研究城市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不断深化对国务院批复精神的认识,积极探索和把握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规律,注重研究贯彻落实总体规划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从更大的空间来布局城市功能,在更长的时间内筹划城市发展,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政策、法规、标准和机制为载体,推进规划的前瞻性和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创造性地推进总体规划的落实。

(二)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建设“以人为本”的宜居城市,要解决好人居环境和交通、低收入群众的住房等关系群众最现实利益的问题,特别是要引导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出行方式,缓解中心城的交通拥堵,推进*城市空间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重点推进轨道交通建设。缓解交通拥堵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2007年我们要重点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全面启动地铁8号线、9号线、地铁10号线二三期、轻轨亦庄线的前期工作,为确保今年开工4条线路、力争开工6条线路创造条件。配合优化地面大容量快速公交在内的公共交通系统的线网规划,合理规划轨道交通和大容量快速公交车站及地面公交支线的接驳站点,规划小汽车驻车换乘系统,形成由轨道交通、快速公交专用线和公交支线组成的发达的公共交通网络。同时,将轨道交通站点选择与城市功能和土地使用相结合,提高轨道交通使用效率,制定出台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的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为宜居城市建设打下基础。

进一步加强环境建设。要下大力气做好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治理,按照城市化的进程节奏,从实际出发,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发展不协调等问题,完善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政策,通过制度、政策创新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把保障城市生态环境和农民生活就业有机结合。重视城市绿地拓展,在《限建区规划》的基础上,研究山区搬迁规划及其配套政策,搬迁相关乡镇人口,整合村镇土地,恢复山区生态,发展绿色替代产业,保护和建设好城市生态系统,提高环境质量。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重点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全面落实住房建设规划,确保落实37号文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管理措施。配合做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和规划审批工作,并在新安排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中开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结合轨道交通建设,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的选址,在合理安排建设规模的同时,确保良好的居住和出行环境。

(三)以统筹协调为宗旨,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与现代化建设、城乡和区域发展的互动机制

要抓住举办*会、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等有利条件,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创新思路与机制,推动各类资源在区域内的合理配置,统筹协调推动城市发展。

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要切实解决好保障城市持续发展的土地、水资源等问题,坚持节约优先,积极推进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制定合理的城市节约用地标准,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合理用地,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重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通过产业结构和交通结构的调整,强化工业、交通节能,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对用水多、占地多、对环境影响大的工业项目,逐步进行调整,把推进自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市作为规划设计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倡导、推动节约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现代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化旧城整体保护政策,按照“微循环”的方式,防止“大拆大建”对古都风貌的破坏,研究旧城产权制度改革、人口外迁、产业准入等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六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试点进程,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制定改造、修缮、更新历史文化保护区具有保护价值的四合院建筑的保护标准、措施和长效机制,解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现代化建设的统筹协调,使古都风貌与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

以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要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完成400平方公里的村庄基础测绘、建立村庄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系统开展编制各区县村庄体系规划等工作基础上,将重点健全农村地区建设规划管理体制,制定完成《*市村庄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适用于农村地区的审批流程,保证新农村规划实施的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到位。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强农村路网、水网、电网等基础设施规划,提高郊区农村的现代化水平,实现城乡互补、互助、互动。

促进京津冀地区统筹协调发展。按照建设部的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提高区域发展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开展京津冀地区城市规划调查与分析,为开展区域规划做准备。为适应区域发展的要求,要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形成完善的区域城镇体系,协调好产业和功能定位,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政治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要求,积极推动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等高端和智力密集性产业功能区规划建设,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统筹安排和综合调控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四)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载体,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府职能转变

注重政府自身建设,要按照“规划、发展、建设、运行、服务、管理”等六个方面的职责要求,深化“阳光规划”,做好“四个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切实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突出的是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服务”就是不仅要做好“四个服务”,而且要为中央在京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服好务。注重政府自身建设,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规划管理的工作体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逐步实现规划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分离,推进规划管理从比较传统的被动管理转向主动和前置的管理,从注重行政审批逐步转向注重宏观规划研究。

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城市规划条例》的要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审批、技术审核、设计管理等行政职能的责任、权限和内容,补充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图》,推进标准、规范的研究制订工作,继续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察和督导,促进审批的标准化、科学化。

加大设计行业和市场监管。严格设计市场准入制度,健全设计市场信息公告和管理机制,完善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健全监测网络,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研究有效规划设计行业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管理责权落到实处。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推动与相关部门审批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提高信息公开强度,拓展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手段,改进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增加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渠道,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加强规划宣传,建立定期新闻制度,扩大信息公布的范围和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有关政务信息网和新闻媒体,让公众了解、理解、监督规划。

(五)以推进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和公务员管理,增强队伍凝聚力

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和公务员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和人才保证。

深入推进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机关建设工作将紧紧围绕规划管理的中心,全力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与和谐队伍建设,做好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党员和基层、服务建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三项工作,全面提高服务中心工作、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服务群众、拒腐防变的五种能力。坚持将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我委工作的各方面,继续加强作风建设,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提高规划队伍的执政能力和创新能力。

环保督察工作计划篇(7)

(一)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和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及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和办法;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较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它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参与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工作。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较大权属纠纷,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指导、监管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地籍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监管土地确权、地籍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实施基准地价定期更新,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制定和落实全市国土资源市场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监测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管理。依法负责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实施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工作,编制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积极开展资源整合,有序利用;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和地质勘查行业,依法办理矿业权评估结果备案;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按照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依法征收、使用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

(十)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核实、评审及报告备案工作,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进行审查和备案;承担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拟订全市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矿泉水、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管理;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地面沉降。

(十二)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管理。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合作交流和科学技术研究。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三)法规监察科

负责组织拟订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普法教育规划;负责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咨询和接待工作;拟订有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办法;组织对贯彻执行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按照规定对国土资源资产的处置、矿业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矿产储量审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等进行监察;指导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四)耕地保护科

拟订和贯彻实施耕地保护、农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及未利用土地开发等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划定工作和组织落实考核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有关工作;负责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信息报备;参与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国家、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初审和市县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查(审核)和验收(初验)工作;拟订贯彻实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等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土地征收、征用安置补偿落实情况;制定全市非农业建设征地补偿指导性标准;依法承办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跨县区的铁路、公路、水利、能源和其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外单独选址的重点项目用地中各类资料的审查报批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县区的统一征地工作;协调处理征地拆迁中的矛盾和纠纷。

(五)土地利用科

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抵押和转让行为;拟订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实施土地供应及市场管理;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集约利用评价标准;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农用地、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制度及定期更新工作;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六)地质环境科

拟订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指导应急处置;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负责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负责对已设的探矿权进行监督管理和年检初审,推进探矿权市场建设及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地质勘察专项规划和探矿权设置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市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

(七)规划地籍科

指导县(区)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变更调查,并对成果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与监督管理;负责土地调查、地籍统计、土地评等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土地证书年检、土地动态监测、土地纠纷调处及权属争议案件工作;组织实施“一张图”工程,建立和维护地籍信息系统;审核土地登记代码资格,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土地复垦开发规划;负责县、乡级土地规划调整方案的审批;承担建设用项目的用地预审和农业地转用项目用地的审查;参与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研究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政策措施;承担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八)矿产管理科

负责本市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授权内采矿权的授予、登记、变更、注销管理以及调处重大采矿权属纠纷;负责国家和省审批登记、转让的采矿权进行初审上报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的汇总、上报和采矿许可证的年检工作;负责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负责审批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按照规定管理矿产督察员队伍;配合法规监察科整顿矿产秩序,打击违法开采;负责本级矿产资源储备的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全市矿山企业矿山储量统计登记和年报汇总;负责报批矿山立项报告。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3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环保督察工作计划篇(8)

1、保障政令畅通。保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政〔〕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年度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政办〔〕89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综〔〕12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市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政办〔〕158号)等文件贯彻执行到位。

2、促进有效履职。督促各乡镇认真履行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职责,确保本辖区范围内流域不发生因流域环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各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督促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本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对各乡镇落实整治任务的指导和监督。

3、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4、严肃责任追究。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以及在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乡镇、县直职能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流域管理长效机制。

二、专项监察的组织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11月1日—12月10日)

1、查找问题。根据省、市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由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包括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摸底,并根据摸底情况和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列出各乡镇、重点行业在流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通报,并向县监察局反馈。

2、边查边改。各乡镇开展对本辖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自查工作。对政〔〕16号、政办〔〕89号、政综〔〕126号和政办〔〕158号文件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定的任务、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附表)。

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部门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对各乡镇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各乡镇的自查报告、县直有关部门的自查报告和评价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县监察局。

(二)重点督查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6日)

由县监察局会同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及其职能部门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自查自纠及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主体,督促限期整改。

重点监察大樟溪干支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并对县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在流域水环境整治方面的履职情况以及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各乡镇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交接断面水质状况;县直有关部门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对各乡镇落实整改任务的指导和监督情况。县环保局于12月23日前,形成重点督查报告送县监察局。

(三)督促整改阶段(年12月27日至1月20日)

由县监察局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问题,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县监察局于2012年1月15日前,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县政府及市监察局。

三、专项监察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流域水环境整治,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是促进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各乡镇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就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溪流水环境安全。

环保督察工作计划篇(9)

 

(2021年3月17日深圳市光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光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质量、高颜值发展理念,按照区委“创新能级提升年”和“营商环境提升年”部署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光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奋力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光明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颜值”发展专项监督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选联任工委  

负责单位:监察司法工委、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侨工委、社会建设委

时间安排:全年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工作依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4-5月份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工作依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4-5月份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2020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工作依据:环境保护法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4-5月份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

告。

工作依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规定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5-6月份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时间安排:8-10月份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时间安排:8-10月份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9-10月份

8.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信息化建设专项工作报告。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10-11月份

9.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选联任工委   时间安排:12月份

10.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选联任工委   时间安排:12月份

三、计划、预算审查监督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初步方案。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1月份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

工作依据:预算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1月份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工作依据:预算法、审计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7-9月份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工作依据:预算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7-9月份

5.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工作依据:预算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7-9月份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工作依据:预算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7-9月份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部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逐项开展满意度测评。

工作依据:预算法、审计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10-12月份

8.根据计划、预算执行的调整情况,审查批准计划调整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工作依据:预算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全年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对“一府一委两院”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作用,增强备案审查实效,维护法制统一。

工作依据:立法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负责单位:选联任工委、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侨工委、社会建设委

时间安排:全年

五、跟踪监督

1.跟踪监督《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执法检查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

工作依据: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3月份

2.跟踪监督《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工作依据: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6月份

3.跟踪监督《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5-6月份

4.跟踪监督区人民法院落实加强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时间安排:6-9月份

5.跟踪监督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加强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监察司法工委   时间安排:6-9月份

6.跟踪监督《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工作依据: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委   时间安排:10月份

7.跟踪监督民生实事项目完成落实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选联任工委

负责单位:监察司法工委、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全年

六、专题视察

1.视察我区城市建设管理、治水提质、国企改革等工作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4-6月份

2.视察我区特殊教育工作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3月份

3.视察我区第一幼教集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扩容提质、众创空间建设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4-10月份

4.视察我区文体设施建设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6月份

5.视察我区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工作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10月份

6.视察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委   时间安排:6月份

7.视察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委   时间安排:7月份

8.视察我区“稳就业、促就业”工作情况。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社会建设委   时间安排:8月份

七、专题调研

1.人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监督专题调研。

工作依据:区委调研课题计划

牵头单位: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   时间安排:4-10月份

2.开展职业教育发展专题调研。

工作依据:监督法

牵头单位:教科文卫侨工委   时间安排:4-6月份

八、任后监督

对区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后监督,听取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

工作依据:组织法、监督法等

牵头单位:选联任工委

环保督察工作计划篇(10)

二、2009年减排计划目标

1、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在2008年的基础上消减2620吨。

2、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排放总量在2008年的基础上消减526.67吨。

3、计划减排项目及减排量。

(1)COD计划减排项目:2009年全县共计划实施COD减排项目2个,计划消减COD2620吨。其中企业工业废水治理COD项目1个,共消减COD2200吨;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1个,共消减COD420吨。

(2)SO2计划减排项目:2009年全县共实施SO2减排项目3个,计划消减SO2526.67吨。其中工业企业SO2治理减排项目1个,共消减SO230.72吨;燃煤供热锅炉流化床改造项目2个,共消减SO2495.95吨。

三、2009年减排工作措施

(一)实施治理减排项目工程。2009年重点推进污染减排项目工程,着力抓好烟气脱硫、建设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工程。同时要加大其它重点领域的减排工作,扩大减排工程领域。

1、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工作。*县污水处理厂即将投入试运行,可消减COD420吨。

2、实施企业工程减排工作。

(1)COD减排工程。宁夏美洁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碱回收工程2009年可减排COD2200吨。

(2)SO2减排工程。

?洁宁活性炭有限公司煤改气工程2009年实现减排SO230.72吨。

?*县东区供热站循环流化床锅炉改造项目可于2009年11月投入运行,可实现减排SO270.85吨。

?*县中区供热站循环流化床锅炉改造项目于2009年11月投入运行,可实现减排SO2425.1吨。

(二)做好管理减排工作。

1、严格项目审批,及时控制新增量。新建项目必须首先申请总量指标,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加强“三同时”验收,将总量控制作为环保验收的基本要求,对未按期履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责令停产整改。

2、严格执法,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在线检测设施,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督促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从而落实污染物减排。采取常规监测和突击监测相结合,加强对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检测,有效督促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3、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监察部门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并有效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1)要保证对重点污染源企业每半月监察不少于一次,对普通污染源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督促企业实施减排工程,并按月书面上报减排工程进展情况。

(2)要抓住重点,在监察涉及减排项目的企业时,在日常《现场环境监察单》中要记录减排工程项目资金投入、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时间、运行情况、消减量,切实督促企业保证污染减排治理工程按期投入运行。并将监察记录资料每月上报市环保局环境监督管理处。同时,对2009年新建减排工程要及时收集减排工程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工程试运行申请、试运行批复、验收意见等资料定期上报市环保局环境监督管理处。

(3)要严格环境执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能力,并对淘汰关闭的企业定期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环保督察工作计划篇(11)

(一)制订并组织实施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

州环保局按照环保部办公厅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精神和省环保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减排监测体系指标职责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体系建设年度计划。并将建设计划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县(市)区和企业,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二)全面推进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验收、有效性审核工作,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

1.州环境监察局按照环保部下发的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依据有关文件要求,确认考核基数。同时要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仪器设备更新换代工作,规范数采仪的安装,做好自动监控设备新建与更新安装计划。各县(市)区环保局应密切配合州环境监察局,根据计划任务积极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按计划实施并按时完成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验收等工作。

2.州环境监察局每季度对本地区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完成整改验收,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高数据传输有效率。

3.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完善污染源监控中心和现场端数据传输建设,加强对监控中心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及时稳定传输,有效发挥监控中心对污染源的监控作用。

(三)大力推动国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与信息工作。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仍然是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企业自行监测与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要高度重视企业自测工作,健全完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督促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生产时段内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没有自测能力的企业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各国控企业要建立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制度,并认真执行;州环境监察局、州环境监测站和国控企业要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在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信息网上及时、完整地自行监测结果。

(四)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与信息工作。

州环境监测站完成2015年贵州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监督性监测与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

1.制定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2.制定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3.对10%的国控企业开展质量控制检查和现场抽测;

4.建立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库;

5.编制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季报、年报、质量保证与控制报告并及时州环保局及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6.州环保局要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在州环保局官网及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信息网站上及时、完整地监督性监测结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理顺、完善工作机制。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涉及总量、监测和监察等部门。要明确减排监测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解任务,将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经常化、网络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