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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体系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6 15:50:21

医保体系论文

医保体系论文篇(1)

(一)社会保障概念

关于社会保障的概念,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学者,基于不同的认识角度,有不同的表述。我们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2]。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而采取的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各项社会保障措施构成的社会保障整体[3],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4]。

(二)医疗保障概念

说到医疗保障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大多数是从社会保障的概念引申出来的。一般认为,医疗保障制度是保证公民获得必要医疗服务的保障制度,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构成医疗保障体系。从形式上看,医疗保障可以是保险的形式,即医疗保险;可以是救济的形式,即医疗救济;也可以是补助的形式,即医疗补助等。因此,医疗保障所包涵的内容和范围比医疗保险广,医疗保险只是医疗保障的一种。本文所指的医疗保障仅指强调政府责任的基本医疗保障,是将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在内的保障公民获得必要医疗服务的各项制度。因此,从责任来看,医疗保障更侧重强调政府的责任,而医疗保险强调的是政府、单位以及个人的责任分担。北京市从2003年起,北京市探索建立市民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保险开始向医疗保障的概念延伸。特别是近几年以来出台的几项政策,如:2007年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7〕11号)、2007年《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政策》、2008年《中共北京市委文件(京发〔2008〕5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北京市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2008年《北京2008年奥运会医疗保障体系》等,均是采用医疗保障的概念,以此强调政府责任。

二、医疗保障体系的政府职能定位

(一)政府职能的重要地位

政府职能,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它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具有重要的地位。

首先,政府职能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政府职能是公共行政的核心内容,直接体现公共行政的性质和方向。它直接回答了政府是“干什么的”、“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正在干什么”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通过了解政府职能,就可以把握公共行政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从而了解到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法规等其他公共行政的内容。因此,政府职能是公共行政的最基本内容。

其次,政府职能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据。政府职能与政府机构的关系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①政府机构是政府职能的物质载体,政府职能要想有效发挥,必须通过政府机构来实现;②政府机构设置,必须依据政府职能这一重要标准,政府职能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机构的设置、规模、层次、数量以及运行方式。再次,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是衡量行政效率的重要标准。公共行政的最终目标在于追求行政效率的不断提高。影响行政效率的因素有许多,诸如组织机构设置、工作人员状况、工作环境、工作程序等。但最终检验行政效率高低的标准,应该要看整个政府职能发挥的好坏。政府职能履行情况好,行政效率就可能得到提高;反之,行政效率不可能提高[5]。

(二)医疗保障领域的政府职能定位

政府要实现公共行政,提供公共服务,最重要的是确定政府职能定位。政府职能确定了,就能制定相应的政策、履行相应的职责。就医疗保障领域来说,确立政府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主导地位,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一个完善的、系统性的制度体系是确保医疗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而制度设计则是政府职能中一项最基本的职能。目前,北京市医疗保障的制度体系尚不完善,政府在制定医疗保障制度时,一般都是为了解决社会突出问题,缓解突出矛盾而制定针对一部分人群的医疗保障政策,而不是事先做好系统的框架设计。因此,已出台的医疗保障制度都是呈条块状,而条块之间的衔接往往会有矛盾。各项保障制度之间的保障水平、覆盖人群都不统一,制度存在缺位,一小部分人没有基本医疗保障,这都需要政府通过进行系统的制度建设,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三、北京市医疗保障体系现状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号令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此医疗保险是根据2005年6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号令第二次修改进行制定。从1992年起,北京市即着手研究医改问题,1996年医改起步,2001年2月20日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将自由职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郊区的被征用地农民及新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了保障范围。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交费、和报销比例。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2月政府令,出台了《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158号令》,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合理分担。主要内容有[7]: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人员包括: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交费情况:①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如果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以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②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保险费: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缴纳,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按每月3元缴纳。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纳的2%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9%基本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如下:不满35周岁,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45周岁以上,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报销比例:①门诊、急诊。在职职工起付线为1800元,不到1800元从个人账户中支付。超过起付线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在职职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提至7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2万元。②住院。按一个医疗保险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计算,其中三级医院(如三甲、三乙等)为:起付线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支付15%;3万-4万元,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4万-7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支付5%;7万-17万元部分,由大额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17万元以上部分,个人支付100%。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每次的起付线为650元。

2.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2月出台的《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158号令》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市人才中心或公共职介中心存档,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家庭小时工等。交费:去年全市年平均工资的4.9%,2008年的缴费标准为1607元。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者按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月12日和每月25日为扣款日。缴费中断超过60日的,续保后按初次参保对待,还须等待180日后才可享受医保。报销范围:住院、住院前7日抢救留观、部分门诊的医疗费用,凡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都在报销范围。

3.北京一老大病医保

参保人员: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交费:每人每年14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报销比例:起付线至7万元,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7万元(包括门诊特病费用)以上部分,个人支付100%。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每次的起付线为650元。

4.北京一小大病医保

参保人员: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交费: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其中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报销比例:起付线至17万元,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17万元(包括门诊特病费用)以上的部分,个人支付100%。每次住院起付线均为650元。

5.城镇无业居民大病医保

参保人员: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男超过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超过16周岁不满50周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交费: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纳600元,财政补助100元。残疾人员每人每年14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100元。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由户籍所在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由户籍所在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全额补助。报销比例: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6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7万元。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北京新农合的参合率、筹资情况、补偿构成

为一步增强农民抵御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的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差距,2003年北京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市13个郊区县、188个乡镇都开展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北京市新农合医疗制度特点

北京市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个人多方筹资,以乡镇为统筹单位,按照以筹定支的原则,确定保障待遇。其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建立了合理的筹资机制。新农合基金采取个人、中央、政府共同集资的机制。截至2006年底,合作医疗总筹资已经达到43585.07元,其中参保户率为81.47%;农民个人缴费为20.66%;住院补偿支出比例、门诊补偿支出所占比例、体检补偿支出所占比例分别为78.22%、18.98%和1.99%。

②建立了严格的服务管理体制。北京市已逐步形成了由“政府领导,卫生主管,部门配合”的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区县合作医疗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建立由农业、卫生、财政、税务、审计、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委员会”,落实区县和乡镇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编制。

③形成了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联动机制。近两年,北京市紧紧围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个总目标,不断加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医疗队伍三大建设。为使农民看得起病,坚持以不断巩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着力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使农民看得着病,坚持以不断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基础,改善农村医疗设施条件;为使农民看得好病,坚持以不断加强乡镇卫生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郊区卫生队伍整体素质。

四、北京市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纵观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展快、覆盖广、运行稳是其最显著的特征,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制度整体性、系统性不够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根据不同人群的需要而制定的,往往是为了解决社会某种特殊人群的突出矛盾而制定针对这一人群的医疗保障制度。因此,条块结构的制度设计体现出保障体系的整体性、系统性不够,制度仍有缺位,少数市民没有医疗保障。据《北京晚报》访问北京市人大代表、内司委主任委员李小娟介绍:截至5月底,北京养老保障制度已覆盖1087万人;医疗保障制度已覆盖1479万人,全市约有43.8%的人群参加了城保,0.3%的人群参加了个保,9.4%的人群参加了镇保,15.4%的人群参加了新农合,有25.4%的人群参加了非就业人群的医疗保障,但仍有约5.7%的户籍人口目前尚无基本医疗保障。

(二)不同基金使用效率明显不同,部分基金使用效率明显偏低

就基金使用效率而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于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07年北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缴基金4.41亿元,支付0.25亿元,基金使用率5.67%(由于2007年刚刚启动,此数据无法进行分析,不可说明问题)。200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和大额基金收缴109.37亿元,支付86.24亿元,基金使用率78.85%[13]。

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例,2001-2007年,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每年均实现了当期基金结余,结余基金逐年滚存累计数额越来越大,年均结余率接近30%。

(三)管理手段落后,无法实现真正的费用监管

在上面进行经办机构“管理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人员难以承受,参保人员反映强烈”问题论述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想到,由于计算机系统建设落后导致结算方式落后的现状不仅带来参保人员和经办人员两方的不满,同时这种落后一定会导致审核质量的下降,利用假单据等进行骗保行为时有发生,对门诊支出缺乏有效监控,使基金安全面临极大挑战。根据2007年统计数据显示[14],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支出比例已从2002年的26:74发展为2007年的51:49,门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从6.48亿元增长到68.25亿元,几年来增长了953%,人均门诊支出从2002年的232元,到2007年的1131元,增长了388%。而由于没有完备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作为管理方很难了解到这些费用发生于哪些定点医疗机构,哪些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过高,不合理问题过多,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

(四)就业保障机制不完善,就业难度大

虽然北京市政府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的政策,努力增加就业岗位,鼓励社会力量开发适合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困难群体就业,拓宽就业困难群体安置渠道,增强困难人员的就业稳定性,但是近年来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在4.5%左右。根据2006年的居民医疗保障情况调查的结果来看[15],北京市无基本医疗保障员中有约85%是处于就业年龄段的人员,主要有以下三类:①就业不稳定人员②失业人员;③两劳释放人员,现无业。这些人由于职业竞争能力较差,工作位有很大的限制,要找到合适的工作比较困难;而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也是造成这些人就业不稳定或失业的原因之一,因此他们没有经济能力参加以就业为前提的基本医疗保险。而在现有己出台的非就业医疗保障制度中,又没有适合他们加的基本医疗保障。

五、北京市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路径

(一)构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解决城镇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问题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无论是对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构筑社会安全网,还是对于推动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至关重要。2007年4月4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强调,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是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建设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试点工作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必须统筹规划、规范引导、稳步推进。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坚持自愿原则,调动地方积极性,尊重个人意愿;加强保险基金监管,保证基金安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努力解决好广大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二)提高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有关精神,彻底转变重城市轻农村的片面发展观,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缩小城乡差别,关键是要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步伐。城乡一体化并不意味着城乡一致化,而是要根据农民的医疗需求、经济条件,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同时,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医疗保险待遇差别,最终实现城乡居民保障水平基本相同的全民医疗保障。目前就是要以住院和大病为保障重点,提高住院和大病的报销比例以及最高支付限额,逐步达到镇保的保障水平。

(三)统筹安排,做到制度的“无缝”衔接

居民医保制度将已经享有医疗待遇的老年遗属、高龄老人、少儿学生、大学生和重残人员纳入了保障范围,虽然制度名称有所变化,但是对他们来说保障内容、保障水平不应该随着制度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制度的设计上应该统筹安排,保障待遇不应该降低,维持不变或者有所提高为宜。同时,应该考虑制度衔接的各种可能性,制定各种制度的衔接办法,提高公共管理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制度运行成本,做到“无缝”衔接。

(四)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体系论文篇(2)

资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资金,医保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的医疗资金支出和均衡社会资源,帮助更有需要的人民群众享受国家医保福利待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水平。在我国医改逐步深入的背景下,医保资金的管理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将有限的资源用于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中去,发挥医保资金资源的有效性,使得医保资金能够最大限度的提升人民群众的普遍福利待遇,是医保资金管理的主要目标。会计管理体系的建设是医保资金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抓手,是能够全周期提升医保资金管理水平的主要工具。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建设是医保资金管理提升的基础,同时也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医保资金对于人民群众的使用效率提升。

一、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会计管理体系建设是医保资金全周期管理的必然选择。医保资金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人民群众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起着关键的重要作用。医保资金也是均衡我国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医疗资源的重要支撑。对于医保资金的管理,在我国的管理体系建设中往往存在很多制约因素与不确定因素,如资金的征缴问题、资金的使用效率问题等等。医保资金的有效使用需要从全周期加强管理,并不断提升医保资金的管理质量。会计管理体系建设是医保资金全周期管理的主要抓手,通过发挥会计在经济活动反应与监督职能的基础上,以医保资金缴纳、使用、监督等流程为管理对象,实现对医保资金的全周期管理,进而优化医保资金的使用与配置,提高医保资金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会计管理体系建设是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的必然选择。医保资金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医保资金通过对企事业单位的征缴规定与要求,将资金集中起来,并通过制度体系建设,将资金用于人民群众,提升社会整体医疗保障水平。这其中医保资金资源的配置是医保资金管理的最终目标。在医保资金的管理过程中,会计管理体系建设是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会计管理已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并在进行着深刻的变革,管理会计已成为我国会计人员未来发展的主流方向,特别是在会计信息系统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建立会计管理体系,将会计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出来,能够对医保资金管理质量与效率的提升起到促进与支撑作用,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三)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建设是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医保资金在我国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与人民群众福利待遇的普遍提升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是我国国家治理水平能力质量不断提升的重要支撑。医保资金的有效使用是人民群众对国家信任与依赖的重要基础。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建设是对我国医保资金的系统化管理,特别是会计在对经济活动的全方位呈现和全过程监督的作用发挥,将进一步帮助我国医保体系建设者与管理者充分掌握医保资金的征缴与使用情况,并在会计分析判断中发现医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国家不断提升医保资金在人民群众中的重要作用发挥更大的效能,指导我国医保资金管理制度,乃至国家治理层面提升,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二、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一)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基础建设仍需提升。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是对医保资金全周期管理的体系,覆盖资金的征缴、政策的制定、资金的投入、资金的划拨等流程。在医保资金的会计管理体系建设中,不同的区域发展并不均衡。有的区域在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的认识方面较为初级,会计管理仍然停留于会计核算,没有在会计数据整理与分析上下功夫,使得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也有的区域在国家政策执行方面没有应用会计管理体系这一有力抓手,没有通过会计反应与监督,发现政策制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以对国家政策制定提出有改进意义的建议,使得医保资金使用政策的改进与提升缺乏抓手。还有的区域没有建立会计管理体系系列制度,在医保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方面,特别是程序流程方面缺乏制度规定,造成无规可依的尴尬局面。(二)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有效实施仍需提升。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在于有效实施,通过实施会计管理,促进医保资金用到最有需要的地方,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水平。在我国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建设实施中,有的区域医保资金会计人员安于现状,对于资金的管理停留于最基本的会计核算,没有发挥会计对政策制定乃至实施的促进与决策依据作用。也有的区域在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实施中,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与平台,在医保资金使用方面的数据集成与分析作用发挥较弱,难以对实践提升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会计管理的效率相对较低,难以达到预期。(三)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评价改进仍需提升。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是一个不断提升与改进的体系,需要依据国家发展政策导向不断完善,以发挥医保资金的最大效用。在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建设与发展中,有的区域对于会计管理体系没有建立评价改进机制,使得会计管理体系常年保持一个状态发展,没有与时俱进,难以发挥预期效果。也有的区域在会计管理体系评价中,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没有发现实际存在的问题,没有对问题提出有效的实施改进意见,使得评价效果甚微。还有的区域在医保资金会计管理体系改进提升中,缺乏决策机制建设,对于发现的问题,停留于纸面,没有通过集体决策,采取正确的措施,将会计管理体系改进完善意见落实到位,使得评价机制有始无终,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医保体系论文篇(3)

2两国总体卫生状况及特点​

比较新加坡是经济发达国家,虽然人口少,国土面积少,但其医疗卫生水平在国际上处于较高水平。两国总体卫生状况及特点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比较,一是总体卫生状况,世界卫生组织(WHO)和2010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表明,新加坡卫生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百分比和中国虽然相近,但人均卫生总支出高于中国;另外男/女出生期望寿命明显高于中国,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1000活产儿)则低于中国[1,3]。以上数据表明新加坡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指数都优于中国,这不仅说明新加坡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存环境,也与其完善的医疗保健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二是医疗资源分析,新加坡虽然医院总数和医护人员总数较少,但是按总人口均分后,与中国几乎相似。另外,新加坡医院设施较好,人员素质较高,有效利用率高。三是筹集资金渠道,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资金渠道对应于新加坡的保健储蓄、健保双全、保健基金,两国基本相似,均分别由政府、单位、个人三方承担。

3新加坡医疗保障体系制度的经验及对我国医改的启示

3.1新加坡医疗保障制度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一是卫生政策目标明确。最终目标是为公民提供广泛、现代化与高效率的医疗卫生服务,确保国民获得优质并负担得起的医疗保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二是新加坡的卫生服务体系由公立和私立双重系统组成。二者分工明确,初级保健多数医疗机构都可提供,而住院服务则主要由公立医院提供。三是高效的医院管理模式。公立医院实现了所有权(国家所有)和经营权(私人有限公司)分离。医院的管理权,由政府转交于有限公司,由各方代表组成公司董事会。医院拥有对员工定期晋级、加薪、辞退,财务收支,医院业务,行政管理等自。同时引用了商业会计制度,能提供更精确的运营费用并逐渐渗透更多的财务原则和责任。公立医院接受政府提供的医疗服务补助,政府按病例进行补贴,类似于非营利医院。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助约占医院总支出的58%。

3.2对我国医改的启示:两国虽都在亚洲,文化背景也极为相似,但是两国在经济实力、发展水平、社会体制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异。所以,新加坡医疗卫生服务体制的建设不能完全生搬硬套。我们应汲取有益的经验模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长期的、逐步实施的医疗体制改革方案。笔者认为,目前对我国医改的启示主要有四点:一是学习新加坡高效的医院管理模式。以省级为单位,对公立医院进行重组改革,实行国有民营、公司化管理。逐步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政府补贴,使医院逐步发展成真正的非营利性医院,为民众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转变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只从宏观上、法律法规上进行调控,不过问具体事务。二是改善并逐步完善中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我国的医疗保险完全由政府支付13亿人口的医疗费用是不现实的,而是应该由商业保险等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则可完成“全民医保”。在卫生总费用中,笔者认为政府拨款35%(现为27.5%[3]),城镇医疗保险支出约25%,个人负担30%(新加坡为60%以上)是比较合理的,其余10%则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筹集社会资金,以补填资金缺口;建立重大病救助基金,用于特困的重病病人。同时要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的建设,提高筹资水平,逐步提高报销比例。三是加强初级保健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大全科医生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医生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提高初级保健机构就医者的补贴水平(新加坡为50%,儿童、老人为70%)。争取用十年时间在全国建成能承担起预防保健,常见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务,群众信得过的初级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在初级保健机构的比例。实行双向转诊,病人合理分流。既方便群众又减少有限卫生资源的浪费。四是逐步扩大国家垄断采购药品的方法。干预药品市场,抑制药品价格虚高,帮助患者减轻药费负担。

医保体系论文篇(4)

一、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分析

“看病难,看病贵”是当今最受关注,也是最棘手、最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牵涉多个领域,构成因素纠葛复杂。虽然对其改革路向众说纷纭,但一致的观点认为,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所在,形成一个覆盖面广的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开看病贵难题的第一把钥匙。

经过长期的探索,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从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截至2007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7983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人数为3131万人。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和职工的健康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合作医疗人口7.3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5.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220亿元,累计受益2.6亿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现象的发生,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稳定、保障广大农民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从总体来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顺利实施。但是也应该看到,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城镇其他非从业居民尚未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会转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风险的困扰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带来的分配不均等,广大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07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就开展试点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及组织实施办法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城镇人口5.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44.9%,其中就业人口2.94亿,非就业人口3亿。城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2.21亿人(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4068万人),占全体城镇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万人①。尽管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许多城镇居民仍然徘徊在医疗保障体制之外。因此,构建健全完善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在实践中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就成了当前的应势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二、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实现全民医保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欢迎。但也应该看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毕竟还处于试点时期,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当中不断加以完善。

1.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许多群众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都持欢迎的态度,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试点地区并没有实现全覆盖,一些居民依然徘徊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之外。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许多已经参保的居民对城镇居民医保的真正内涵和一些具体细节也缺乏了解。部分群众对报销补偿费用期望过高,对设立的起付线不了解,对医疗费分段计算补助也不熟悉,尤其是对报销程序还不是完全清楚。这就有待于各试点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工作做实、做细,使广大群众在真正了解、熟悉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踊跃地支持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2.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局部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一般为县、市级统筹。统筹层次低,不仅不利于进一步分散风险,也不利于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调剂和发挥更大的互助共济作用。从保障水平来看,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许多试点地区还是以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为主,最高报销上限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各试点地区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投入力度,在化解住院和门诊大病风险的同时,要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探索统筹解决城镇居民门诊费用问题的办法。

3.监督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健全

从试点地区的情况来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支出管理方面,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仍有开大处方、开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和不合理的大型检查等情况,导致部分群众获得的补偿金额降低,也导致了参保居民对医保制度的误解和不信任。个别定点医疗机构把门诊病人转化为住院病人,诱导病人过度消费医疗资源,造成参保居民住院费用增长。有的医院审查不严,个别患者冒名顶替套取资金,严重侵害了参保居民的权益。在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方面,也没有建立包括基金运行分析制度、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和常规基金运行监督检查制度在内的基金的收支监测预测预警系统,还没有形成包括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制度监督、行政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在内的内外部双重监督体制[1]。

4.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近年来,各地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无论是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也应该看到,这与广大城镇居民的医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许多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医疗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颇有微词;就医环境需要改善,尤其是城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还很薄弱,亟待加强。

当然,这些措施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后,要加进一步努力打造健全的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省心、放心、舒心的服务。

三、新时期健全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路径选择

被誉为“国民保健服务之父”的贝弗里奇曾经说过:病人因没钱而拒绝医疗,这是任何文明社会都不相容的。保障每一个公民病有所医,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是每一个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总体来看,我国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应该认识到,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以民为本,因地制宜,多方努力,在实践当中不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立法工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供完备的法律框架

近年来,尽管我国城镇居民的医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但毕竟还处于试点阶段,许多措施和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社会保障法是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就没有健全、完善和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笔者认为,我国应制定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法》,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新型配套的政策和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定地位,并将之严格纳入到我国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中,明确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

2.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

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在政策设计上必须考虑各方承受能力,做到“基金筹集多渠道、费用缴纳低水平、待遇保障多样化、保险服务便捷化”。

(1)形成合理的筹集机制

首先要完善筹集机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坚持“低缴费、广覆盖”的原则,在缴费能力与医疗待遇之间找到个平衡点。在实践当中,一方面应加大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的力度,提高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稳定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将各级配套补助资金固定下来,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供财政支持。同时,中央、省级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城镇居民的财政补助力度,以实际行动促进和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要积极拓宽筹集渠道。在将政府财政拨款和救助以及城镇居民缴费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应不断在实践中拓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积极引导社区经济、企业、慈善机构、外资机构及个人等方面的捐助,不断充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

(2)健全管理体制

应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严谨长效的管理方法、便捷有序的管理流程和先进高效的管理网络,构成科学简约、调控灵敏的医疗保障管理体系,以实现保障到位、基金平衡、调控灵敏、服务周到的管理目标。在组织管理方面,受经济条件限制,我国广大县级城市可以借鉴河南舞钢市的管理模式,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借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现实性的制度体系进行监督和管理。较大的城市和条件具备的地区,应该建立起相对独立的、专门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同时加强对制度运行的社会监督。在基金管理方面,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确保基金安全[2]。

(3)规范运行机制

首先要合理确定参保范围,明确保障重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主要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中的广大城镇居民。在保障的重点方面,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应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层次和级别的保障标准。其次要科学制定费用支付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以确保支付待遇与缴费水平相适应,做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的平稳运行。再次,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针对医疗保障的运行特点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等进行深度研究和评价,以便为制度的进一步实施指明方向。

3.健全完善城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要按照管理社会化、服务人性化的原则,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有效、简捷方便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3]。积极发挥社区医疗保障制度平台的作用,依托社区平台,建立医保机构同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联系制度,为广大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要加快社区医疗体制的创新,形成社区医疗服务、专业医疗服务和综合性医疗服务相配套的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网络[4]。通过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调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要想健康发展,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医疗卫生、药品流动体制改革。这三个方面同时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今后我国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它们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在医疗服务市场上,要把供需双方由“信息不对称”变为“信息对称”,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与数量进行事先判断的能力,提高其选择的主动性;通过建立医药专营制度,逐步实行医、药经营分离,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体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

5.建立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当中,要把对城镇特别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作为促进城镇居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合理结合起来。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要建立专项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基金,交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也可以通过成立基金会,由专门机构负责进行运营。通过此项基金,对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进行适当救助,以使比较困难的城镇居民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在救助方式上,可采取缴费参保、减免医疗费用、建立社会福利医院及实行定额补助等办法解决。同时,要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救助管理办法[5]。总之,要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城镇困难居民群体因病返困、因病致穷,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振平.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探[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7(10):p677~678.

[2]许勇胜.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管理的探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p35.

医保体系论文篇(5)

高校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是否合理,能否发挥学校的学科优势,不仅关系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而且对毕业生以后的职业规划至关重要,因此,设置合理的课程体系是大学教育的重中之重。课程体系是一个具有特定功能、开放性的知识+技能组合体系,其系统结构的形成不仅要使所包含的专业基础课、专业理论课、专业技能课、专业应用课等形成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而且还必须正确地反映培养目标和专业要求,反映科学技术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符合学制及学时限制。建立课程体系的结构模式,要在分析课程体系形成的环境条件和制定依据、课程体系的内部结构的基础上建立与相应科技发展、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功能最优、体系先进、内容完整的课程体系。近年来,由于保险业的持续高速发展,保险市场越来越大,对保险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因此许多医学院校也纷纷增设保险专业。全国大约有二十多所医学院校相继开设了与保险有关的专业,大多为医疗保险或公共事业管理下的医保方向或保险专业。我院――江西中医学院于2002年开办保险学专业,现已有学生毕业,但由于许多医学院校缺乏保险方面的专门人才和办学经验,加之保险专业开设时间较短,因此课程设置不甚合理,没能分发挥医学院校的优势,有进行课程体系优化的必要。本文仅就优化医学院校保险学专业课程方面做些探讨。

一、优化医学院校保险专业课程体系的原则

(一)要突出特色,充分利用医学院校医药学技术的资源优势

保险专业出现在医学院校有其客观必然性,医学类院校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可以利用其现有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实验条件、实习医院等为商业寿险公司和健康保险公司培养人才。寿险公司和健康保险公司核保理赔业务中实际使用的知识大致是:保险专业知识占20%左右,医学知识占80%左右。在核保的审查过程和理赔的取证过程的前期和中期大部分是医学知识在起作用,在决定保与不保、赔与不赔、怎么保和怎么赔时保险知识才显山露水。另外,由于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医学教育比较适合全日制,靠业余自学一般无法完成。医学院校保险专业的学生可以利用几年在校时间打下扎实的医学理论和实验知识,而这些知识要想在工作以后通过自学补回来是很困难的;相反,保险知识通过自学就很容易获得,而且教育的最高层次是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因此,开设保险专业的医学院校在优化课程体系时首先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医学、药学的资源优势。

(二)课程体系的优化要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导向,为社会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在保险业的发展、转型过程中,人才起着决定性和关键性的作用。具有保险专业知识,并在其他领域有特长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市场上最缺乏而保险公司又求之若渴的人才类型,因此当前的保险高等教育应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主要目标。课程设置应根据专业特点,在保证公共课、保险专业课的基础上增加医药学、法学、经济学、投资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内容,实行医、文、理、法、管理各个学科相互渗透交叉,为社会培养实用型、复合型的保险人才。

(三)优化课程体系要注重提高学生毕业后职业发展能力

学生毕业进入保险公司工作后,还要面临一系列的相关职业方面的考试诸如寿险理财规划师、寿险管理师、员工福利规划师等。因此,大学期间开设相应的课程对学生毕业以后的职业发展是很有帮助的。

二、优化医学院校保险专业课程体系设想

和其他财经类或综合性院校相比,医学院校开设保险专业有自己的劣势。要想培养的学生能为社会所需、所用、有竞争力,首要的是定位必须准确,只有定位准确了,才能找到市场的切入点。因此,医学院校办保险应定位于为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商业寿险公司和健康保险公司等培养人才。在课程体系设置上要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优势、体现自身的特色。在优化课程体系过程中,本课题组曾与多家当地的寿险公司、医疗单位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在总结教学实践经验和分析学生反馈信息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优化医学院校保险课程的构想,于此抛砖引玉,探求解决之道。医学院校培养保险人才应遵循素质教育为先、专业教育为主、能力培养为重的模式,具体课程分为以下三大板块:

(一)特色教育板块

在医药学特色板块进行课程设置时,要认识到医药学知识对该专业的重要性,而且医药学知识本身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层次性,所以在安排上应遵循医药学知识系统性的特点,同时要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在缩短相应课时后开设中医学基础概论、中医临床概论、药学、西医基础概论、西医内科、西医外科、西医妇科、西医儿科、流行病学等。为了让理论更好地联系实际,在医学理论知识学习完成后,应安排该专业的临床实习。

(二)专业教育板块

在专业教育板块方面,应开设保险学原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社会保险、保险法学、卫生法学、保险英语、医疗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经济学、金融学、保险营销等课程,这些课程需要授课教师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可聘请校外专业对口单位的专家学者来为学生授课;同时,强化毕业实习的效果,不走过场。保险专业(非精算专业)还应开设利息理论、精算数学等,培养学生用数学、统计学、金融学、保险学等学科知识和原理去解决商业保险中需要精确计算的问题。

(三)后续职业发展板块

针对以后职业发展中面临的“中国寿险管理师”、“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的考试需要,该板快应开设寿险公司经营与管理、会计学、财务学、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团体保险、年金保险、寿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等必修或选修的课程。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保险业的进一步开放,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业急需这种既通晓医学,又深谙保险业的复合型人才。而学校作为为社会输送人才的基地,应该适应社会需求,为社会输送急需的、合格的人才。医学院校开设保险专业在中国是一个新的尝试,课程体系设置没有现成的模式,需要不断地探索。本专业的培养方案随着中国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和商业医疗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及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将会出现许多新内容,新问题,因此,课程体系设置上应当具有灵活性,课程不应分得过小、过细,能合并的课程应当尽量合并,这样可以随着形势的变化调整课程内部的结构和内容,而不涉及教学计划的更改,保证课程体系的稳定发展。

参 考 文 献

[1]付昕,陈庆梅.保险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J].西中医学院学报.2005(6)

[2]袁杰,付昕.医学院校医疗保险专业建设的思考[J].江西保险.2006(2)

医保体系论文篇(6)

1.1继承是中医药学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目前中医药学的一些先进的理念、科学的认知方法、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越来越被现代科学界和社会所认识和接受。越来越多的其他相关学科的人员对中医药产生了兴趣并有意参与到中医药的研究中来,这为中医药的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难得的机遇。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对中医药只是略知皮毛或仅停留在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之上,就简单联系仓促创新的情况,出现了一些利用现代技术方法为科研而科研的现象。这些都非常不利于中医药的创新发展,所以迫切需要加强对中医药学原来的知识体系、学术本质、理论精髓、特色优势的阐释和传承,从而引导人们创新的方向,使中医药的创新真正有利于中医药的发展。

  1.2中医药学的传承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随着社会文化环境的变迁,中医学的传承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具体表现为:在医疗方面,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传统行之有效的诊疗技术〔包括针灸)未能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充分的运用;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未能有效地继承;中药饮片的质量及使用量大幅度下降;一些传统的中药加工炮制方法失传等等。在教育方面,中医注重临床实践、跟师学艺、熟读经典的成才规律未被有效传承等等。在科研方面,临床的系统观察与分析、经典文献的整理与应用等传承方法未被很好运用和发展。

  1.3中医学的传承是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代表

  实际上,中医药的传承问题只是中国文化传承和创新发展问题的一个方面。中医学在传承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机制和规律。例如,中医学在传承方面注重德业相辅、智能相因、理术兼顾、注重临床的教学过程。在传承的内容上,注重德育和人文教育,并将其置于广阔、幽深的文化体系中去思考。151中医学作为技术还只是“黑箱”—知其然,而不必知其所以然;作为艺术与人的修养、境界相关,而不仅仅是 客观性知识;作为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的产物,注重的是临床效果,而非经济效益,与现时代的技术经济观念有很大距离。我们应该看到,由于忽视了传统文化资源的重要性,特别是长期没有尊重中医学自身的发展规律,中医药的文化精神及其行业规模都有萎缩的趋势。

2中医学传承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2.1中医学传承的基本内容

中医学传承“传什么”其内容是随着社会发展与中医学术发展的需求而变化、演进的,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与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比,中医学传承的实质内容不仅是理论知识、实践技术、道德修为,更重要的是把握其认知方式。因此,对认知方式的把握,是中医学传承“传什么”问题中最具特殊性的内容。

2.2中医学传承的基本形式

中医学传承“怎么传”需要与时俱进。中医学传承问题,是涉及中国文化与科技发展的重要问题,仅仅依靠目前高等中医教育的“工具化”培养模式,使学生成为一个好的“医匠”己经很难了,做出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更难。在现代文化背景下,仅仅“以经解经”的模式也是不够的,中国传统医学大更新的局面是无法回避的现实。现代中医必须克服对西医的简单模仿、对传统中医的异化和肢解,准确把握中医研宄的切入点。在努力提高临床疗效的同时,对其理论体系作重新解析。更应该将其放在产生的自然背景下,利用现代多学科的知识,找到中医药的“活头源水”来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的临床技术。其更深刻的意义在于,利用中医药这一原创的思想技术体系,来启迪和促进我国的“原始技术创新”建立中国的自主创新体系。

  3中医学现代传承的战略目标

中医学现代传承的战略目标是:“保护为先、弘扬文化、维护健康、创新发展。”

保护为先:就是要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层面上加强对中医学的保护,避免市场化对中医生存领域的冲击,避免所谓“科学主义”对中医理论的曲解和支解,从理论、知识、技术到实物,按照其不同的属性要求,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创新方式和途径,给予最大限度的保有和留存。

弘扬文化:就是要从弘扬民族精神的高度挖掘中医学所蕴含的中华文化传统,以中医“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为基础,营造有利于中医学传承发展的思维方式和社会及文化氛围,抵制西方文化的不良影响,使中医学的传播和传统文化的弘扬相互促进、

维护健康:就是要认真挖掘中医学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理念、知识、方法和技术,充分体现中医药作为应用科学的价值,发挥其临床服务的优势特色,在实践应用中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并更好地服务人类健康。

创新发展:就是要将现代科学技术成果融入中医学的传统知识与技术,通过自主创新,促进中医理论和技术的发展完善,为以后的传承发展提供新的源泉。

4中医学现代传承战略的建议

4.1从国家层面加强对中医学的全面、完整保护

(1)确立中医学传承的战略地位。从国家战略的高度重视中医学传承的重要意义,把中医学的现代传承作为我国弘扬民族文化、建设医疗卫生体系、发展新兴产业,乃至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

(2)加强对中医学传承实物的保护。中医药传承物包括中医药古籍、文物、图谱、现代出版物、数据库等,所承载的知识一般可视为文献化的知识。文献化既是存续形式,也是传承方式和手段。有创造能力的传承人通常要从传承物中获取知识,并需要传授、体会、感悟;传承物多由古今传承人形成,后出的传承物则承载了前代传承物和传承人的知识。一方面要对己有的传承物加以保护,一方面要鼓励产生新的补充的传承物。

(3)加强对中医学传承人的保护。掌握、持有或能够传承中医药知识的特定个人、集体或群体是中医药得以保存和发展的基础力量。他们或分布在医疗、教育、研宄、企业等行业内,或分散在民间。他们既可能是知识的承载者、创造者、应用者,也可能仅为持有者,也可能几种角色兼备。离开他们,中医药知识就会有部分因失传而灭绝。建议依据不同情况,尽快采取措施,固化或转移或传播其承载的内容。

(4)创建一批中医学传统内容的保护机构。国家出资建立和维护一批中医学现代传承的特殊机构,重视对与中医药相关的传统知识与技术的传承和保护,在学术研宄上保持宽容、客观的态度,收集那些看上去并不符合现代市场需求,或目前无法用现代科技解释的稀有的、濒临灭绝的中医传统项目或掌握传统项目的人,使其得以延续。

   4.2政府要主动承担回归传统文化、唤起民众信心的责任

(1)各级政府要把中医学的现代传承纳入当地的发展规划。中医学是承载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各级政府必须以发展中医学为己任,增加投入,制定规划,明确责任,大力扶持。

(2)加大整个社会对中华文明和传统文化的宣教力度。中医学传承必须基于良好的传统文化氛围,而中医学又是民族文化、民族精神、民众凝聚力以及民族认同感的重要体现形式,因此中医学的现代传承也是民族文化传播和弘扬的重要载体。建议引导全社会重新认识多元民族文化的重要价值,开展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大针对社会不同群体传统文化的教育,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的回归。特别建议在中小学的课本中加入介绍中医药的内容,从儿童开始,诱发和引导青少年对中医药的兴趣,培养民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

(3)加强对中医学科学性、先进性的客观宣传。中、西医产生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其哲学思想不同,理论迥异,认识和研宄生命和疾病方法也大不相同。中医学尽管在微观准确性方面显得不足,在许多情况下难以像现代医学那样进行定量处理,然而,二者相比,中医药更具有先进性和发展优势,代表着人类医疗保健的发展方向。应加强对中医科学性、先进性和临床疗效以及传统医德的宣传弘扬,加强社会主流媒介对中医的正面宣传,使广大群众客观看待中医、充分相信中医、积极使用中医,不断增强民族自信心。

4.3加大对中医药学知识与技术体系的梳理和研究

(1)系统梳理中医学传统知识、理论框架和技术体系。要认识和尊重中医知识与技术体系的完整性,开展中医药理论和经典文献的系统整理和诠释。传统医药知识的传承、应用与保护必须维护其完整性,如果只是片面的、割裂的传承或保护其中的某些所谓“有用”的知识,实际上是对传承的阻碍,其最终结果将导致理论体系破坏。要尊重中医学知识应用的个体性与普适性规律,重视因人、因时、因地制宜。要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的研宄,系统整理中医学传统知识和理论框架,梳理中医临床诊疗技术体系,丰富发展生命科学认知体系。充分利用现代多学科的知识与技术多学科结合,深入认识和挖掘中医药理论的科学内涵。

(2)加强对中医临床诊疗技术的整理、规范和推广。大力加强中医临床特色诊疗技术的筛选研宄,规范评价其安全性、有效性和推广成熟度。在整理评价的基础上,加大对中医临床诊疗技术的推广力度。要进一步完善中医诊疗技术遴选、评价及推广的模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需求,建立多模

(3)加强对民族医药体系的复原和挖掘。各民族的医药正如中医药各有其源流,各具特点规律,各有临床优势。对于不同民族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方法,要尊重其理论和实践价值,采取适合的方式方法,恢复其原貌,加以传承,不断丰富发展、推广应用。

(4)重视收集整理流传在国外及民间的中医药内容。中医药的发展历史导致许多有价值的理论和方法散在民间或国外,建议及时对散落在民间和流失在国外的中医药内容,如特殊理论、秘方和技术等进行抢救性的发掘和回收。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吸引鼓励国外的中医药人员将有关学术内容再次回传国内。

4.4完善和创新中医学现代传承的有效方式

(1)尊重传统传承方式。传统传承方式以师承、家传为主,其形式是阶段性的一师一徒或一师多徒,传承脉络清晰,其长处是分源别流,能够反映学术思想上的承续性。理论知识需要理解和体悟,经验、技巧、技能等用语言不易充分表达者,只有通过师承式传承才能达到较好效果。师承传授具有综合性,便于形成学术流派,在差异中相互促进发展。应充分尊重传统,要给予各种传承方式的结果,包括人和成果在临床应用和科研教学等方面的合理出路。

(2)改革主流院校教育。高等中医药院校和其它大学所属中医药院系,要按照中医学现代传承的原则和思路,根据办学目标和模式,研究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并相应地进行课程体系内容、授课方式、教学方法、考试方式、教材等的调整创新。积极调整招生面向,改革招生体制、内容、方法和标准,优化生源质量,加强人文科学和临床实践课程在课程体系的比重,努力提高中医药专门人才的素质和水平,提升目前主流传承方式的效果。

(3)探索创新传承方式。结合现代环境影响和不同需求,鼓励开展中医学现代传承方式模式的探索研宄。如建立以“师徒制”与现代教育结合的职业技术型现代传承制度,选聘传承人,提供传承条件,制定传承制度,作为现代院校教育和传统师承教育的创新,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制度措施。

(4)建立传统中医学应用示范机构。制定倾斜政策,创建或设立特区,鼓励传承和应用纯粹的传统中医临床思维、方式和技术。一是在中医临床研宄基地的建设中,强化以保持和发扬特色优势为原则,以科研为导向,最大范围地应用中医学传统手段和方法。二是在更多的中医院建设传统医疗科室和中心,要求必须应用传统方法和技术,并在相关制度方 区,让确有中医传统诊疗思维的人员按照自己独有的方式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5)开展针对中医特有技术方法的研究型传承。设立科研专项,对目前中医一些独特的濒临灭绝的诊疗技术进行普查,并组织相应的传承与保护性研宄。对国内现存的传统学术流派及传人进行保护性研宄,探索新的试验性、示范性保护的传承模式,并与现有的文化遗产保护、名老中医传承项目等协调。

(6)深入开展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证经验传承研究。名老中医代表了当代中医学最高水平,是现代中医学传承的典范。建议国家和地方分层次有计划地组织对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证经验的总结继承。对名老中医在临床实践中对中医基础理论、临床诊断、临床治疗等方面积累的独到学术见解、观点进行研宄和提炼。挖掘众多名老中医共性的诊疗思想和经验,揭示名老中医临床诊疗思维的特点和规律,可有效地对中医基础理论、临床诊断方法学、临床治疗学有丰富和创新作用的临床辨证论治方法的规律进行研宄和提炼。总结中医学重大基础理论传承的方法和规律,探索符合中医临床实践需求的现代中医辨证方法体系。

(7)加大对中医学古籍文献整理的支持力度。建议国家设立专项,增加经费和人员投入,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全面开展对各类中医古籍、现代文献以及民族医药文献的现状调查、整理保护和数字化研究,提高中医药文献的利用水平。

4.5加强对中医学现代传承的评价研究

(1)研究建立符合中医学自身特点的疗效评价体系。中医的传承需要不断去伪存真缺乏客观的疗效评价标准是中医理论和临床技艺传承的瓶颈问题。建立一种符合中医疗效特点,适合临床需求的临床疗效评价方法和体系,是中医临床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2)探索建立符合中医学特点的研究方法。中医有着与中国其他传统科学一脉相承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在当今科技和社会条件下,如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创建适合于中医学现展的能够被科学界广泛认可的研宄方法,最终形成既符合中医学自身发展需求,又能够为当下现代医学理解认可的方法体系,也是中医学的现代传承发展的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

(3)研究建立对中医人才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根据中医学见仁见智和不同类别需求各异的特点,重点依据对中医学传承的深度和广度,充分考虑对中医学传承的指标和因素,研宄建立针对不同类中的培育和发展。

(4)建立结合中医学现代传承的成果评判标准。改革现行的中医药科研成果评价标准,调整方向和指标体系,充分考虑各类医疗科研教学成果中的中医学内涵和对中医学传承的贡献度,专设中医学现代传承成果评价和奖励体系,鼓励学术传承,促进中医药的发展。

4.6营造有利于传承发展的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1)加紧制定有利于中医学传承发展的法律法规。法律支持的立法重点领域主要应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订中医药传承促进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中医药的地位,发展中医药的方法、途径、保障方式、推进步骤等。二是制订、完善中医药管理规范,使中医药研宄、生产和经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立法,重点是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中药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快传统医药立法的步伐,制定《传统医药法》。

(2)改革完善适合国情适合中医学传承发展的医疗卫生制度。我国的医疗卫生体系必须是普遍服务的,真正以全体中国人民作为服务对象;必须是公平的,真正让大多数人都能享受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必须是价格合理的,真正让大多数人都能够支付得起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必须是方便有效的,真正让大多数人能够享受方便与快捷、效率与效果兼具的基本医疗服务。而这样的新型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必须以中医药为主、中西医并重。要建立这样的新型体系,必须重建中医药重要战略地位,改革现行体制中不利于中医药发挥作用的环节和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的重大作用。

(3)大力实施符合中医学传承发展需求的标准战略。随着标准时代的到来,发达国家纷纷从技术战略发展到标准战略,从技术立国到知识产权立国。我国标准政策还存在重大缺陷,阻碍了我国标准化和产业的发展。中医学要在现代传承中保持特色为我所用,就要根据传承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标准体系,包括符合中医自身特点的技术标准、人员标准、机构标准等,以促进对中医学的更好的传承和发展。

(4)加强建立促进中医药传承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快制定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提升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水平,积极参与国际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国际规则的制定,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策略研究,使中医药传承成果得到充分的保护。

5结语

中医学的现代传承从一定意义上直接决定着中医学的发展方向,决定着中医学的现代应用,也决定着其承载传统文化的生死存亡。我国必须把中医学的现代传承战略作为中医药现代化发展的首要战略选择,并为之建立专属的法律体制和社会文化环境,方能使中医学及传统文化薪火相传、发扬光大。

  作者:杨龙会、陈梦生、王思成、陈丽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钟相根/北京中医药大学

医保体系论文篇(7)

一、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基本概念界定

(一)统筹城乡

统筹城乡在我国应该说是一种崭新的理念,这一理念至少包括统一筹划、平等对待和共同发展几个涵义。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指的是逐步消除一直以来存在的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二元结构,把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看成是整个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进行统筹策划、综合考虑;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以农村促进城市发展,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统筹城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统筹解决,优化资源配置,打破城乡界线,实现共同繁荣。

(二)医疗保障制度

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其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就是要保障社会的整体公平和人们的应享权利,即不论贫富,保证所有公民平等地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

医疗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公平性、社会性、共济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保护和提高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医疗保障制度通过收入再分配和为公民提供保障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贫富差距,减少了社会冲突,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三)统筹城乡医疗保障

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是指,从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整体上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进行筹划和制度安排,将它们看做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消除城市和农村在享受医疗保障方面的不公平现象,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医疗保障体制,使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社会,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能平等地享受保障,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概括来讲,在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政府是责任主体,对象是城乡全体居民,手段是体制和机制创新,目标是全体社会成员均等享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障,最终实现医疗保障的城乡统筹发展。

二、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相关理论

(一)福利经济学理论

福利经济学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影响非常大。福利包括个人福利和社会福利,福利经济学所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指社会福利中能够直接或间接用货币来衡量的部分,即经济福利。福利经济学之父庇古提出了国民收入极大化和收入均等化两个影响经济福利的因素,主张通过国民收入增加和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中的再分配两种方式来增加社会福利。国民收入总量越大、收入分配越均等,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因此,要想更好的增加社会福利,不仅应提高国民收入总量,更要逐步增强国民收入分配的均等性。

(二)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包括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又包括垄断性公共产品和优效产品。供水、供电系统等属于前一种,基础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属于后一种。在准公共产品中,垄断性公共物品一般在政府给予一定补贴的前提下,可由私人企业来提供。而优效产品则需要由政府来提供,是无论人们的收入水平高低都应该得到的。同时优效产品还具有正外部性,对于它的提供可以使政府获得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疗保障产品即属于优效产品,无论人们的收入水平如何都应该有权利消费或者得到,并且当达到一定数量后,消费者人数的增加会减少全体消费者的效用,具有明显的拥挤性。

(三)公平公正理论

社会公平涉及诸多领域,是一个跨界概念,美国政治学家约翰・罗尔斯是社会公平理论的集大成者。罗尔斯在他的著作《正义论》中提到: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有两个原则。首先,人们应当在资源方面平等一一平等原则。一般来说,资源指的是外在物质资源,比如收入或财富。而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中所指的资源,是社会可以为个体提供的基本有用品,主要包括自由、权利、机会、收入和财富。其次,在个体的基本有用品得到满足和保障的前提下,允许收入或财富的不平等分配一一差异原则。但对差异原则的要求是,这种不平等必须有益于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贫穷者和弱势群体。基本医疗保障,作为一种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利的公共品,也属于罗尔斯所提出的基本有用品的范畴。

(四)城乡发展观理论

美国伟大的城市规划理论家和杰出的作家刘易斯・芒福德在他的名著《城市发展史》中,把城市社区赖以生存的环境称为区域。他认为,所谓区域,作为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是既定的;而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化单元则部分体现了人类深思熟虑的意愿。这里所说的区域也可称为人文区域,它是地理要素、经济要素和文化要素的综合体。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城市都存在着深层次的人文差异。自然的影响愈是多样化,城市的整体特性就愈复杂、愈有个性。这是避免人们长期形成的过分简单化趋向的一种永久的保证。他提出,为保护人居系统中的自然环境和谐统一,城乡之间一定要关联发展,并指出其重要性。

三、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一)推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消除二元差异

第一,要加快城市化建设,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第二,对农村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倾斜,加大投入,加快包括生态环境、水利建设等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第三,要从各城市实际承受能力出发,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建设。

(二)整合相关管理机构,实现统一管理

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必须有完善的管理体制作支撑,以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成本的降低。目前,整合、重组医疗保障相关管理机构,以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和优化管理体制是当务之急。依据医疗保险职能的对口管理原则,应把各个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到一个机构,分列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理顺各部门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这样,社会保障部门不仅能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培养出高效高水平的工作队伍,还能够提高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效率,促进社会保障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合理配置城乡医疗资源

政府在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工作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应责无旁贷地在财政上加以支持。不仅应在总量上继续加大对城乡卫生费用的投入,而且应向基础薄弱的农村倾斜,加大农村财政的拨款、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农村公共卫生资源的投入,提高农村卫生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具体来说,首先,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硬件建设,对乡镇卫生院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使其既具有村卫生室的快捷方便,又具有县医院的可靠技术。同时,乡镇卫生院也要根据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的需求来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对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设备购置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其次,加强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软件建设。通过系统的理论培训机制、灵活的实践训练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护人员在职在岗培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健全和落实其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留住人才、发展人才,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四)增加财政补贴,稳定筹资机制

我国现行的筹资水平是逐年提高的,但筹资机制还不够规范,有很强的随意性,因此,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筹资机制势在必行。有学者提出参合农民可以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缴纳保费,而参保居民则可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保费,同时,各级财政也根据居民医疗费用开支增长的一定比例来补贴,这种提法较为科学合理,值得参考。

(五)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衔接

完善工作机制需要集中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完善医疗保障监理,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约束机制;通过谈判、协商,制约医疗消费不合理增长,有效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探索医疗保险谈判机制。实现信息衔接指的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衔接,以及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提高统筹层次,减少异地就医人数,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使参保人员在身份发生变化时或者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流动时医保关系“可转移、可衔接”。异地就医机制的完善还需要医疗保障电子系统的技术支持,因此要实现现代化的管理,应该加快建设覆盖全国的医疗保障电子系统,使各地医保资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查询等服务能够实行全国计算机联网管理,使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资金转移和续存,逐步解决参保人员跨省以及跨市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此外,还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医疗保险“团购”的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六)加强监管力度,降低城乡居民就医成本

首先要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对骗保等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严惩不怠。医疗保险基金是整个医疗保险制度的根本,因此必须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完善管理机制,并加强对经办机构及人员的监管,对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考核,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加大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其犯错误的成本,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加强对医药价格的监管力度,努力将其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在目前我国医疗、药品市场尚不规范的情况下,各地价格、卫生主管部门要下大力气规范医疗服务的价格和质量监管机制,强化患者对服务提供者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使医疗服务产品的价格能够真实地反映其价值,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对患者利益的损害。

(七)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促进农民工自由流动

2009年新一轮医改针对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当务之急,应逐步提高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以解决因农民工在城乡和地区流动性大而导致的医疗保险关系难以续接的问题,促进农民工自由流动。农民工跨地区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个人账户余额一并划入其个人账户。其次,在制度设计上要以大病统筹为主,做好大病风险的防范,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同时,需考虑农民工的年龄结构特点,把覆盖范围扩展到门诊服务,设置较低起付线。另外,还应加快部级信息化系统平台的建设,为农民工群体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创造良好的技术平台支撑。

(八)建立完善的法制体系,加快城乡统筹法制化建设

加强社会保障的立法,是完善城乡统筹医疗保障制度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因此要加快推进医疗保障法制化建设,建立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手段,规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报销比例、基金监管等。就我国现阶段来讲,应当制定一部统一的《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应当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围绕城乡统筹的基本理念,针对农村的特点做出特别的规定。在《社会保障法》基础上可以再制定子法,包括一些相关的单行法规,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区分立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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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国训.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研究文献综述[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医保体系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2-0099-02

建设城镇医疗保险体系已经成为了十分重要的民生问题,和我哦过人民幸福以及安康密不可分,建立健全一个十分完善的城镇医疗保障的体系,对城镇居民进行保障,进而使其获得最为基本的卫生服务,这样不仅仅有利于促进公平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推进我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将法律的强制性作为前提和基础,为我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进行推进的同时,不断对其相应法律的内容进行调整,进而形成了具有普遍使用以及具有总体约束力的医疗保险法规的体系。下面,笔者就探讨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中若干法律问题。

一、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我国现行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源自于我国公费医疗制度以及劳动保障的医疗制度,保险的对象往往具有很强的继承性,受当前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所有制形式所具有的限制,其所覆盖的范围仍然十分狭窄。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享受人员已经占到了全国人口比例还不到百分之二十五,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一般情况下,中等收入的国家所接受健康保险人群占到了总人口比例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八十,当前我国享受到医疗保险的比率比较低。除此之外,在《决定》中仅仅对我国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的范围进行了一定的规定,对于究竟能否将低保人员以及下岗人员等等纳入到医保的覆盖范围中尚且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城镇医疗保险是社会弱势的群体,国家的理发将其排除在外,严重违反了相关宪法关于公民在疾病时、年老时有从社会以及国家获得救助的权力。对我国城镇基本的医疗保险受益面积进行扩大,不仅是我国全面贯彻宪法精神的基本体现,同样是当前新时期建立起和谐社会所提出的要求。

二、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的对策

1.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要降低准入条件

有效将城镇医疗保险准入的条件进行降低,提升其对于低保人员以及下岗人员等等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参保率。就城镇医疗保险自身原则来说,如果其自身的覆盖范围太狭窄,就会直接影响到了其基金收支的平衡。我国城镇里面弱势的群体主要包括低收入职工以及下岗失业的人员。很多时候低收入职工以及下岗失业人员既不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更加无法从原来的工作单位获得自身的医疗费用,如果不能够从本质上将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率扩大,将这些人纳入到其中,一定会从本质上增加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2.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要完善资金分配机制

在我国,主要将实施国家财政补贴作为主要部分,个人单位承担为辅这样的原则,在保证我国政府财政补贴到位的时候,还要加大对于企业自身的保障基金征收的力度,明确工商部门以及税务部门等等在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领域中的职责,将相关征缴管理的措施进行细化,将执法力度加大。对于个人账户必须要采取税收等等其他相关比较灵活的手段来实施,比如说,对于企业的职工应该采取税收手段来对其资金进行征缴,进而对个人账户进行充实。在实施分配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到注重公平,重视对于低保人员以及下岗人员等等相关弱势群体利益实施保护。

3.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要调整各方主体行为

我国相关统一的医疗保险法还没有出台,在我国城镇医疗保险改革过程中存在着定点医疗机构、保险部门以及参保人等三方主体,对三方关系进行维系的核心就是各自义务以及各自权利之间的统一,要求人们必须要通过相应法定、法规以及法律来对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进行妥善处理,对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在自身运行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进行规范。根据相关粗略的估计,在2000年我国的居民卫生保健支出自身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零点四六,超过了国际规定了的零点四这一个临界值,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到了卫生负担最为不公平的一个国家。我国的穷人卫生费用在自身总收入中所占有的比例已经远远超过了富人,对医疗保险筹资支付的公平性原则以及支付能力原则进行了违反,对我国城镇医疗保障体制在自身改革的过程中所提出的实现全面医疗这一目标进行了背离。

4.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要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

进一步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范围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行了扩大,促进我国医疗服务的公平竞争,方便我国广大参保人员买药以及就医。将第三方购买者在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作用进行充分发挥。加强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以及我国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控,对风险进行防范,保证基金能够增值以及保值,确保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得到稳健的运行。对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进行理顺,建立起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进而将社会化的管理服务能力提升。

三、结语

本文中,笔者主要从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的对策这两个方面展开讨论,对城镇医疗报下体制改革中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参考文献

[1]韩书玲 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建构的思路与对策[期刊论文]-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2(4).

医保体系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R29【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7-8517(2017)08-0008-03

Abstract:Tibetan medicine has entered the period of contemporary historical development, and has entered the best period of development, but how to embody the times and maintain the national character in the development is indeed a considered problem. Tibetan medicine and Tibetan Buddhism, philosophy, astronomy, phenology, folk customs and other cultural ties, with its unique national character. Therefore, its development should “always maintain the integrity of the Tibetan culture,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Tibetan medicine theory, unique Tibetan medicine processing, regional medicine use, take advanced treatment methods”. We should take its essence andabandon its dregs, maintain the heavy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 and let the Tibetan medicine can be a practical medicine for modern Tibetan.

Keywords:Tibetan Medicine; Development;Nationality

民族性的基础是文化认同,包括语言、文字、历史等[1]。藏医药的理论体系与藏传佛教、天文、物候、民俗、哲学等文化门类联系紧密[2]。藏医药虽属于医学体系,但透过它的文化内涵和发展过程,它更是藏文化的结晶。因此,当代藏医药的发展必须保持其独特的民族性,民族性认知是藏医药的基础,它引导和预示着藏医药学的未来。

1藏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沿革

据《玉妥・云丹贡布传》记载,最早在地区流行的医学被称为“本医”,当时还没有出现系统的理论,仅使用一些传统的治疗方法,例如放血疗法、涂摩疗法、火疗法等。公元4世纪,来自天竺的著名医学家碧拉孜和碧棋嘎齐开始在地区传播五部医典,对“本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吐蕃王朝时期最杰出的医学家玉妥・云丹贡布(708-835年),是藏医学理论体系的奠基人,他博采多家医学之所长,并结合自身所学,编著了30多部医学论著,初步建立起藏医学的医学体系[3]。相传玉妥・云丹贡布编著了藏医学的主要医典《居悉》(即《四部医典》),标志着藏医的“三因W说”、“人体七大物质”和“三种排泄物”等基本理论体系、治疗体系的形成[4]。

在五世达赖时期,为使藏医药文化得到发展,第司・桑吉嘉措等众多藏医药先辈们在拉萨药王山创建了专职的医学教育机构,名为“药王山医学利众院”[5],学院主要负责传授藏医药理论和进行医疗临床实践。为支持各寺庙教授医学,地方政权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为喇嘛开展医学教学活动创造了条件。在七世达赖的重视和支持下,药王山利众院制定了教学纲要,明确了有关教学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公元1916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在拉萨创办了“医学星算利众院”,明确了以藏医理论、医药制剂、医疗技术、语言文化及天文历算为主要教学内容。创立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专门建立了门诊制度,并特意设立“帮仓”,相当于现代的住院部,用于收留救济贫苦病人[6]。公元1925年,确立了藏医药教育与临床医疗的分工,初步形成了藏医药教育与医疗分设的格局。在此期间,藏医药逐步走向规范,获得到了较大发展,但藏医药知识和技术仍主要掌握在喇嘛和极少数藏医学家手中,主要为统治者服务,并未走向普通民众,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藏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2现代化对藏医药民族性的挑战

挑战是必然,融合是趋势,如何既融合又保持特色,是值得思考的问题。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已经威胁到了藏医学的存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短短的20年间现代医学急剧发展,大量的新内容和新知识冲击着传统的藏医学,而这一剧增仍呈加速度态势发展[5]。相对于此,藏医学仍在2000多年的理论体系中徘徊。随着交通的迅速发展,与外界的交流增多,诊断清楚、治疗明确的西医学正在渗透和侵蚀着藏医学。面对时代的挑战,藏医学应在吸收新知识的同时保持独特的民族性,在发展的过程中保持自我。

在藏药现代化发展的推动下,作为藏医治疗疾病主要手段的藏药学有了长足的发展。虽然其理论没有根本性突破,但藏药作为一种治疗疾病的物质,对其化学、药理、临床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且一部分研究已与现代药学融为一体。可以说,作为藏医治病防病主要工具的藏药已经渐渐融入现代科学和技术之中,藏药现代化已经起步,并正加速发展。藏医如不守住根本、力图发展,藏药现代化发展的结局,有一种可能就是药兴医废。

现代藏医药多数已脱离寺庙,藏医药发展的主体,已经历史地落在藏医院。藏医药发展专业化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西化的倾向已经出现,特别是一些藏医院,大量引进西医方法、手段、药物,没有很好地保持藏医药主体发展方向。一些现代藏医,使用藏药少、使用藏医治疗手段少,主要治疗手段、医疗收入来自西药、西医,这种现象对于藏医药的发展存在很多不利。

3当代藏医药的发展必须保持民族性

31藏医药理论必须保持完整性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只有保持藏医药理论的完整性,临床治疗才不会偏离轨道。有自身完整医学理论体系的医学,才能称得上是一门医学,否则只能算是医术。没有系统理论指导的用药,只能是民间单验方、经验用药。

藏医药的发展必须在藏医药学理论的指导下开展,切忌出现藏医西医化和中医化的现象。做好藏医药基础性理论研究工作是保持藏医药民族性的关键。藏医药文化的历史积淀非常深厚,但是面临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由于历史及传统思维的定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发展,所以加强对藏医药基础性工作研究尤为关键,如藏医药基础理论的规范、藏医药医疗诊断规范、藏药标准化规范、道地药材研究规范等[7]。

32藏药的制作发展必须保持独特性当下要使藏医药走下高原、走向世界,获得进一步的认同和发展,就要在保持传统工艺的基础上,规范处方加减的原理和方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手段和方法来分析研究藏药的成分、炼制过程、作用机制及疗效评价,进一步研制、开发以及推广藏药成药,以逐步实现与现代医学的有机衔接。

藏医在药物炮制方面,具有许多值得研究的、科学的、实用的东西,特别在重金属、矿物药物的使用方面独具特色。比如:奶制寒水石[8],使用复杂的方法去水银毒,黄金及宝石的加工及成品的检验,沙棘膏[9]、渣驯膏的制作等,都是藏医独特的药材加工方法。

藏医在药物的配伍上,有自己的经验。比如仁青系列药物的配方及珍宝药物中左塔的使用理论及经验[10]、解乌头等毒性的方法[11]等,其用药和思路充满藏族的文化特色,凝聚了藏族发展历史长河中的智慧。

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不能故步自封,独特的炮制加工方法仍然需要不断发展。比如加工左塔[10],使用的时间、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都需要进行科学的论证。合理地运用现代技术分析藏药配伍、炼制过程的物理、化学反应,不H省时省力,还简化了藏药成药的程序,为进一步开发以及推广藏药成药提供了便利的先决条件。

33藏医的发展必须保持民族性由于地理环境的特殊性,许多疾病只出现在藏区,这就保证了藏医药存在的独特性和必要性[12]。藏医治病的手段很多,仅《四部医典》,就记载了包括药物、器具(如各种灸法,熨法,烙法,针法,放血等等)、独特的自然疗法(如温泉、奶酪等)等各式各样的治病手段。

藏医的发展要保持民族性,就要维护并发展传统的特长、优势,比如在白脉病、培根病、风湿、类风湿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上,应考虑充分利用藏医特色疗法等。随着藏区与外地的交流增加,许多疾病流入藏区,针对新出现的“现代”疾病,藏医的治疗手段也应该随之改变,在传统治疗方式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出针对新出现的疾病的现代藏医药治疗手段。同样的疾病,如果藏医治疗和西医治疗疗效接近,应首选藏医的治疗方法。

藏医治疗的工具,在保证使用效果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借用现代技术改进,比如皮肤、关节疾病使用的烙法,可以改为使用电加热;独具特色的藏药蒸,可以使用现代的蒸洗机器,在温度、时间、药物浓度上都便于调节[13]。

4保持民族性的手段

41传承和教育为保持藏医药的民族性,传承和教育是重点,培养藏医学人才是关键。目前,很多综合性民族院校设立了民族医学院,已经建立起以本科教育为重点,包括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培养高层次藏医药人才搭建了良好的教育平台。但在院校教育中,应以藏医药学习为主,西医学习为辅,其他民族医学作为各家学说,并注重在教授过程中融合藏医药与其他民族医药的相异性,区分藏医药与其他民族医药的相似性,克服培养高层次藏医药人才周期长的困难,培养出更多高学历、高职称的藏医药人才。

藏医药的发展与藏文化和宗教密不可分,在大力开展院校教育的同时,不能忽略寺庙教育传承的重要性。对于寺庙医药学,也应积极鼓励继承和发展,如对德格印经院、八蚌寺等寺庙的佛学书籍和医学书籍都应投入资金进行整理出版,对口耳相传的寺庙教育展开调查和研究,尤其是这种口头医药知识的各种诊疗经验与技术,对于丰富藏医药临床的诊疗方法、丰富藏医药学知识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化行医国家标准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的指挥棒,也是藏医药发展的指挥棒,因为在法制国家,即便是少数民族的医生,也要取得执业资格,否则就是违法。国家的藏医执业医师考试,笔者建议能否根据藏医药学专业理论与临床的实际情况,只考藏医药理论、基础、应用基础和临床,而西医部分,只需要考试解剖、生理、检验,不考西医诊断知识,为藏医药的特色保持、提高藏医临床疗效把好关口。另外,根据中医师带徒和有一技之长特殊人员行医管理的经验,可以直接对寺庙教学或以藏医药专家师带徒方式培养的藏医药人员进行单独考试,让他们作为一技之长的医师,取得区域性或限制性的行医执照,以传承藏医技术,造福藏族民众。

42吸取教训藏医药在探索发展的过程中,要吸取某些中医医院发展的教训:挂中医医院之名,行西医之实,中医特色不浓、中医优势不显、中医疗效不彰、中医人员不多,个别中医医院甚至基本“西化”。藏医医院的发展一定不能重复这些中医医院走过的路子,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藏医理论主导、发展藏医技术、使用藏药配伍,以主要治疗手段是藏医、主要特色是藏医、主要优势是藏医、主要药物是藏药为核心,为藏民族留下宝贵的财富。

43保护资源高原地区生长的藏药不能过度开发,使用尽量做到区域性。因为藏药生长与地理、气候、环境有很大关系,而高原藏区的生态和环境对整个中国乃至全世界的气候、物候、生物多样性有很大影响,如青藏高原的环境一旦遭到破坏,恢复的难度很大。而高原地区野生的藏药,产量并不大,不适宜现代化、规模化生产,人工种植还没有完全成功的实例,使得自然资源保护已成为严峻的问题。藏药供应地区使用问题并不大,因为人口少、消耗小、破坏程度低,如果全国、全世界都使用某种藏药,其消耗自然资源的速度是惊人的。中医药已经有惨痛的教训,历史的经验必须注意,藏药不能重蹈覆彻。

5小结

发展藏医事业,是我国卫生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维护稳定团结的重要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藏医药本身应该有一个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过程。当下要准确、全面认识藏医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原则的指导下使藏医既有厚重的藏医药民族特色,又有浓郁的时代气息,让藏医药真正成为藏族的实用医学,进一步造福各个民族。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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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体系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5-140-03

为规范军队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保障效益,中央军委2011年了《中国人民财务条例》,对于贯彻落实全面建设现代后勤、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军队财务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军队医院作为我国一种特殊的公立医院,既担负着平时保官兵健康、战时保军事打赢的重大历史使命,也承载着修复社会劳力、维护百姓健康的职能,对缓解我国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培养军队人才、弥补军费投入不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时代,随着医疗保险改革的推进,军队医院自身的财务管理越来越受到各界的重视。

一、军队医院发展现状

军队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履行广大官兵和人民群众健康保障义务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经济学视角分析,军队医院兼有卫勤保障、公共产品与医疗市场主体的特征,是国防公共事业、社会公益事业与卫生服务行业这三重目标的统一。目前,军队医院已经形成了陆地―海上―空中三位一体、战略―战役―战术较为完备的保障体系,其经济活动日益活跃。军队医院要实现卫勤保障、社会公益性和自身跨越式发展的多重目标,必须在完成军队和社会赋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任务中,提供优质、高效、低廉的“一站式”服务,最终实现军事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均衡。军队医院的发展现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结构多层次。按业务范围划分,有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教学医院。按服务要求划分,有平时医院和战时医院。平时医院又按规模和任务划分为总医院、中心医院和驻军医院,按保障功能划分为后方医院和疗养院等。当前,因军事单位不隶属于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军队还有一些医院没有纳入地方政府卫生规划。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没有考虑军队不同类型医院的特殊需要,导致医院自身的保障制度与政府相关政策不配套。

二是体系跨区域。军队医院的体系非常复杂,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分别设立总部医院,以及驻港澳部队分别设立各种类型的医院,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分别设立军兵种各个等级医院。所有医院分布全军各大单位,遍及全国各个区域。由于这种各自独立分割的保障体系与现代军事联勤体制不相一致,造成军队医院指挥、运行不统一。

三是属性复合化。军队医院建立的初衷是为了确保为兵服务,允许适度开展对外有偿服务,目的在于弥补医疗经费的不足。目前,军队医院发展速度整体较慢,医院功能与学科技术多数仍处于低层次循环,保障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协调。

四是保障多重性。军队医院与地方医院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既保军事又保卫生,既保官兵又保百姓,既保日常又保应急。由于缺乏足够的优质资源,军队医院完成多样化保障任务的能力明显不足,其保障能力与军民健康需求不相适应。

军队医院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医疗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军队和社会的稳定。从本质上来说,军队医院的主要特征是公益服务性,其经营管理主要目的是提高服务优质性而非对外营利性。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国家财政的支持,军队医院长期以来缺乏对盈亏的敏感性。鉴于其自身和外部环境特点,形成了多年来我国军队医院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权责不分、缺乏竞争力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军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面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医院自身运营的实际问题,军队医院的财务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创新医院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以财务管理的手段分析医院运营管理状况,将为军队医院管理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

二、军队医院财务管理创新研究的意义

经过20多年的研究与发展,军队初步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医院财务管理理论和政策制度,为加强医院建设提供了有力指导。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军新军事变革步伐的不断加快,军队医院建设的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所有这些,对创新军队医院财务管理,既提供了有利条件,又提出了更高要求,研究任务十分繁重。

(一)理论意义

1.完善我国医院财务管理理论体系。近年来,军队医院财务管理实践发展较快,但理论研究却相对滞后。纵观中外关于财务管理的理论研究,有关财务管理的文章虽然很多,但比较系统、深入地研究医院财务管理理论的比较少。虽然有部分研究提出了一些医院财务管理的理论构想,但没有进入到医院财务管理理论的实质性领域,尤其是关于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的理论研究基本上没有。因此,研究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理论,既要研究医院财务管理理论的构成要素,也要研究医院财务管理理论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然后再按这种内在联系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逐渐形成一个理论体系。这也是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研究和实践的基础,对于充实我国医院财务管理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优化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理论结构。任何一门学科的理论,都需要有一种概念框架作为统一推理,军队医院财务管理也不例外。医院财务管理的理论结构,就是通过构建医院财务管理理论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从而为医院财务管理的理论研究提供依据。因为只有建立了合理的理论结构,才能对复杂的客观事物进行抽象,从而更深刻地理解客观事物。因此,从军队医院财务管理实践出发,同时借鉴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研究成果,参考地方医院财务管理的研究现状,不断地进行医院财务管理理论结构的研究,就能根据不断变化的医院财务管理实践更新观念、创新理论,促进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理论不断进步。

3.推动军队医院财务管理实践发展。从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的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认识的过程和任务尚未完成,还必须回到医院财务管理实践中去,实现一次更大的飞跃。这是因为,一方面,正确的医院财务管理理论必须反映医院财务管理的规律性,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理论是否正确,必须接受医院财务管理实践的检验;另一方面,理论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只有实现了对医院财务管理实践的解释、评价和指导,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理论才有真正的归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的完善和发展,都必须有正确的医院财务管理理论体系作指导。

(二)实践意义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发展要以提高质量、效益为前提。因此,我们抓工作、搞建设,必须计算成本,计算效费比,既要看投入、更要看产出,既要重过程、更要重效益。近年来,军队医院建设发展总体形势不错,但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领导不能正确处理建设与发展的关系,盲目扩张,急功近利,投入不讲效益,花钱不计成本,决策论证不充分;有的单位经费管理粗放,经济核算不够科学,有的医院成本性支出占总收入的比例高达91%。部分医院没有正确处理好自身发展与财力可能的关系,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导致单位家底经费亏空很大,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医院医疗设备总值很高,加之医院药品器械采购量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多,一年支出有几百亿,节省一个百分点就是几个亿。要着力扭转这种状况,必须坚持以新的理念、新的举措、新的办法推进医院科学管理,充分利用成本核算这个有力杠杆,采取更加有效的管控措施,推广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手段,下大力控制成本性开支,减少损失浪费,努力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发展路子。

2.规范医院财经秩序的现实需要。当前,军队医院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有些单位重钱轻物,资产底数不清、处置随意,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浪费;有的单位预算法规意识比较淡薄,预算与执行“两张皮”,预算满打满算,无预算、超预算开支现象比较严重,甚至超财力搞建设;有的单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成本不实、收益不准,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特别是做假账、虚报瞒报收入现象十分突出。有的医院上报成绩时,夸大虚报;上交利润时,隐瞒少报,而且两个上报数相差很大,让人虚实难辨。上述问题,有的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尽快予以纠正。发生这些问题,除了当事人法纪观念淡薄外,医院领导对财经工作不重视、规章制度不落实、财务管理不正规,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加强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研究,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培养懂经济、善管理的人才队伍,对于促进医院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都规范有序,不断提升医院管理的层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3.提高卫勤保障能力的有效途径。当前,军队医院建设发展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随着军队使命任务的拓展,医院在维护官兵身心健康、促进战斗力生成提高和保障有效履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服务保障现实需求与经费供应相对不足的矛盾凸显,给军队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卫生事业费标准低,一个中心医院全年向上领报的卫生事业费,仅够一个季度军人免费医疗开支;二是医院军免开支增长势头快,每年递增8%;三是医药赢利空间不断收缩,仅药品降价一项,一个中心医院一年就少收入300万元左右。在这种情况下,要进一步提高卫勤保障能力,就必须在优化整合资源、加强成本控制、强化绩效管理上想办法、找出路。加强军队医院财务管理,根本目的就是要精打细算,开源节流,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消耗,切实把有限的资源用到刀刃上,用在为战备、为部队服务上,为有效履行使命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卫勤保障。

三、军队医院财务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军队医院财务管理创新,是军队财务管理研究的前沿课题之一。需要借鉴地方医院财务管理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军队医院财务管理实践成果,对军队医院财务管理创新的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构建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的理论体系,探索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的组织改革,创新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的管理方法,提出军队医院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思路。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

1.军队医院兼有卫勤保障、公共产品与医疗市场主体的特征,从本质上来说,军队医院主要是提高服务优质性而非营利性,但军队医院参与国家医疗服务行业的市场经营与竞争,必须合理有效地使用现有资源,运用医院财务管理的手段,分析和改进医院运营状况,将是军队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2.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和长期得到上级拨款的支持,军队医院缺乏对运营盈亏的敏感性,形成了不算成本、不讲效益、不重视资产管理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权责不分、缺乏竞争力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军队医院的发展,必须引起医院、上级管理部门和各级财务部门的高度重视。

3.根据军队医院财务管理面临的形势,分析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现状,要改革军队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企业财务管理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等相关基础理论,以环境为起点构建军队医院财务管理理论,为军队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和创新提供有力指导。

4.军队医院现行的财务、经济管理部门分别设立的管理模式,不利于加强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比较国外医院“一长三部”模式与国内医院直线参谋型模式,借鉴部分军队医院成立财经管理中心或财经管理部的有益实践,根据组织设计原则,主张以高效为目标,整合军队医院财务管理机构,成立财经管理部,归口管理医院财务工作,为军队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和创新提供组织支撑。

5.医院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既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一个独立的方面,又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必须借鉴地方医院管理成果,综合运用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6.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医疗服务市场进一步开放,军队医院面临来自国家、社会、医院内部等众多方面的压力,医院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对自身的运营成本进行充分的核算、分析,如何科学推行全成本核算,展开院级、科级、单元、项目和病种五级成本核算,是军队医院当前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7.成本降低从另一个方面说就是利润增加,也就是纯利润增加,对于任何军队医院来说,运用经济分析方法,以成本为中心,科学组织成本控制,是提高医药净收益的一条重要途径,可以促进医院改善经营管理,全面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8.随着军队医院规模的扩大、对外有偿服务业务的发展,如何有效防止资产流失,促进医院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医院领导和财务管理者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必须规范军队医院资产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止盲目投资、设备闲置和资源浪费。

9.良好的工作绩效,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目标,也是医院发展的根本。军队医院现在开展绩效考核的单位不多,借鉴国内外医院的经验做法,必须把全方位绩效考核作为医院绩效控制、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充分调动医院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0.展望军队医院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必须以建立全成本核算管理信息系统为牵引,将医院的HIS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医院物资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进行有效整合,并建立区域性医院财务管理平台,实现管理系统集成化、数据传输网络化,为医院提供更加有效、科学、准确的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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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体系论文篇(11)

中图分类号:R29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007-2349(2017)01-0081-03

彝族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彝族人民长期生活在药物资源极为丰富的凉山、金沙江、乌蒙山、哀牢山和无量山一带,在与疾病作斗争的实践中形成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彝族医药。彝族医药是根据彝族先民所创制的先天八卦太阳周天历法测度日月运行规律,结合气候时节推算生物的首萌长遍退藏,在此基础上形成以阴阳疗疾理论为核心的医学理论体系,保留着中华上古医药理论的源头,对中国传统医药的发展与传承具有重要价值[1]。然而,这个几千年来通过口传身授的方式传承至今的医药文化遗产,在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中,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经济建设中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也正面临现代化的转型与重塑。

1彝族医药传承模式的现代变迁

1.1以族内传承为主的传统传承模式正在弱化彝族医药文化底蕴深厚,内容丰富,在历史上虽历经兵燹,依然是西南地区长期以来主要的卫生资源,名医辈出,名方名药享誉国内外。然而受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口传身授为主的族内传承方式一直以来是我国彝族地区人民传承医药知识的主要方式。曲焕章的“万应百宝丹”、侯怀仁的“黑药”和王子荣的“无敌药膏”都是在家族传承的基础上,在彝医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当地乡土医用药经验,遴选验证,不断改进用药配伍,提升临床疗效,从而创制成功的彝药品种,是云南历史上的三大名药。与此同时,有些彝族乡土医以师承方式培养后继人才。“元江县洼侄区罗侄村李仕甲,精于内、外、妇、儿诸科。民国二十九年,招收本村李长生和白村的李开文、白佑三等人为徒,传授彝医技术,一代一代的延续[2]。云南彝医名老专家王正坤师从玉溪峨山彝医董怀兴,将师传口授的知识系统整理,收录入《彝医揽要》一书。张之道先生四处拜访彝族名医,收集各种彝药的用药经验并加以实践,培养了大批门人弟子,使彝医药代代相传。

然而,彝族传统医药在现代传承中面临诸多问题。①彝族医药文化传统传承模式比较封闭,往往限制在本支系、本地区、本家族内部,没有交流、不利于发展。由于地形复杂、交通不便,彝族社会内部形成了较多支系,分为六大方言区,文字复杂各具特点。彝族医药文化同彝族社会的发展一样,因地域不同而呈现一种不平衡的发展状况[3]。传统传承方法强调记忆与体验,文字记录较少,“秘而不宣”、“传内不传外”等的封建思想又使得宝贵的家族用药经验、治疗技术由于没有“适合”的继承人而失传。②现代医疗体系林立,对彝族医药文化形成强大冲击。省级甲等医院、县级乙等医院、乡镇卫生院及各种诊所使本就被贴上“科学性”标签的西医触手可得。随着国家“新农合”的进一步推进,老百姓到正规医院、卫生院所(室)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许多人不再找民族医生就诊[4]。③彝族乡土医面临非法行医的身份困境。目前的执业医师认定考试要求考生掌握的知识与技能,是与彝族医药文化完全不同的现代西方医学知识,以至于受教育程度偏低的彝族乡土医被阻隔在认证考试之外,更加无法进入国家医疗体系中行医。虽然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管理文件,对经多年实践“确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民族医药人员进行集中考核认定与规范管理,解决其合法执业资格问题,但彝族乡土医合法行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④彝族年轻人宁愿选择进入城市打拼,也不愿承习传统医技医术。当一名彝族乡土医由于认知度仅限于当地群众,对外界没有任何宣传,本就收入微薄,有时还需对生活艰难的同乡贴钱治病救人,这样的营生方式,不再为现代年轻人所向往。当前中国正在进行着的城市化进程,以极大的引力吸引着彝族年轻人进入城市,成为城市的外来人口。彝族医药随社会发展而不断自我更新的速度远远滞后于现代社会变迁和转型的速度,以族内传承为主的传统传承方式处于不断弱化状态。

宝贵的彝族医药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就会由于后继乏人、保管不善等诸多原因而流失,其速度之快,始料不及。目前,彝医诊疗方法的掌握者大多年事已高,且普遍没有继承者,潜在传承人数量极少[5]。医术、秘方、经验、思想正在因长者的离世而失传。云南省个旧市保和镇李仲芳毕摩收藏有一部《彝药书》,具有较高的医药研究和实用价值,但他去世时被作为随葬品烧毁[6]。

1.2现代传承模式的重塑得到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在现代化进程中,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深刻变化,使中华大地发生了从物质生产到观念文化的重大改变,这也涉及到广大少得褡迳缁幔即广大少数民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现代化进程中也获得了重塑和发展,并带来了整个社会生活的转型[7]。文化传承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社会生活的转型、变革必然带来文化传承的转型、变革。彝族社会生活在经历现代化转型的同时,彝族医药的传承模式也正经历着现代化的重塑。

建国初期,在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彝族医药得到抢救性保护与传承。云南省楚雄州从20世纪七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对彝族医药资源进行三次大规模调查,分别始于1970年、1978年和1984年。其中,1978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为更好地发掘和继承彝族医药遗产,组织了一百余人的专业队伍,在州内广泛开展彝族医药普查工作,除发掘出彝文医药书籍28本外,还系统整理鉴定彝药标本1013种,出版我国解放以来的第一部彝药专书《彝药志》。该书既有彝药名也有汉药名,以笔画为序,共收录103味药物[8]。1984年5月,四川省卫生厅、凉山彝族自治州科学委员会组织召开彝医动物药的科学鉴定会,来自天津、内蒙、湖南、云南、四川等地的医药专家、教授和有关方面的科技人员,一致肯定彝医动物药的用药经验及其新药发展的价值,论证了其科研依据。此次鉴定会对我国现代彝族医药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云南省玉溪地区药检所、峨山彝族自治县药检所经过两年多的调查、采集、鉴定,精心筛选彝族药物23种,共同编写出版《峨山彝族药》,介绍当地人民喜用的彝族药。近年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当地省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彝族医药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进一步推进。2016年4月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彝医药古籍文献及名老专家学术经验整理研究启动会,提出举全省之力完善彝医药理论体系,推进彝医药学科体系建设,为临床、科研、教学、产业等方面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创新源泉。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医药,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彝族医药的现代化传承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1951年12月1日实施的《全国少数民族卫生工作方案》中就明确指出:“对于用草药土方治病之民族医,应尽量团结与提高。”199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各民族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要努力发掘、整理、总结、提高,充分发挥其保护各民族人民健康的作用。”近年来,国务院先后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支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等指导性规划,对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出具体部署,为民族医药的发展规划了蓝图。正是在当地政府政策上保护、资金上支持的大背景下,我国相关研究人员在彝族医药传承领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王正坤与弟子共同完成彝族医药领域最系统的研究成果《彝族传统医药知识体系挖掘整理与传承研究》,该成果否定了“彝族医药理论体系不完善”的错误观点,梳理了彝族传统医药知识体系,揭示了彝族传统医药理论的学术内涵,获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民族医药传承贡献一等奖,是彝医药领域唯一的一等奖;罗艳秋、徐士奎等我国第一批彝族医药学博士,作为彝医名老专家张之道和王正坤学术思想的整理者和继承者,经云南省卫计委批准,开展了首批彝医名老专家学术思想的整理研究工作;并获得三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分别从文献典籍、文化遗产、发展历史三个方面对彝族传统医药开展系统研究。

当前彝族医药传承工作取得不菲成绩,这与各级政府的强有力支持密不可分,但民众基于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保护与传承机制尚未得到有效建立。

1.3专业化与多元化为特点的现代传承模式初步形成在现代化变迁中,彝族医药正经历着从以族内传承为主的传统传承模式向以专业化与多元化传承为特点的现代传承模式转变。中国现代化进程正在推动着彝族医药走出族内,为族内外的有识之士研究、运用、开发和创新,经历着以专业化与多元化为特点的现代传承模式的重塑。

现代社会的专业化分工在彝族医药文化的传承模式中得到体现,涉及彝药企业、医疗单位、研究院所、学校教育、药材种植等多个行业。自 1914 年彝族乡土医曲焕章研制出云南白药并产业化以来,云南民族医药文化的产业化发展的传承方式得以逐步展开[9]。目前,云南省已经形成部分重要的彝药生产企业集群,彝族医药企业林立,不同规模、多种所有制并存发展,是彝族医药产业发展较快的省份[10]。楚雄州中医医院于1983年成立彝族医药科(民医科)及制剂室,后经云南省卫生厅批准,于2003年组建为云南省彝医医院[11]。全国目前有3家彝族医药研究所,四川西昌彝医药研究所下设有彝医门诊部。西南民族大学2014年招收第一批中药学(彝药学)专业本科生,实现彝族医药现代教育传承零的突破。云南省彝族医药研究所、西昌彝医药研究所及国内部分彝药企业开展彝族药材种植项目,对濒危彝药、重点彝药种植技术进行研究与推广。

彝族医药现代传承模式已经初步形成,但当前彝族医药总体却呈现出重药轻医、重应用开发轻理论研究的态势,存在以下不足:①现有彝医临床机构数量少,这与当前彝族人口数量、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不相匹配;②彝族医药基础理论有待阐释,理论体系尚需完善,尚未从源头理清彝医药的发展脉络,阐明其对中国传统医学的贡献;③彝族医药现代教育结构有待完善,需开办彝族医学等相关专业教育;④彝医执业资格考试亟待开展,以提升彝族医药从业人员的数量与水平,提升彝族医药科研力量;⑤彝药企业数量多,但未形成良好的整体品牌效应,不如“藏医药”、“苗医药”的市场影响力好。以云南省彝药企业为例,虽以形成一些知名品牌,但大多处于低水平重复发展状态,彼此之间条块分割、重复生产、产业链条衔接功能薄弱[12]。总之,彝族医药产业体系已初步形成,其传承模式正从传统向现代专业化、多元化转变。如何构建适应现代与未来发展的彝族医药传承体系是彝医药工作者面临的首要问题。

2对彝族医药传承模式现代变迁的思考

彝族医药文化不仅是治病强身的技术,还是防病保健的知识;不仅是经济增长点,还是民族精神的再现,是整个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物质与精神财富。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彝族医药已经被列入第三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如何保护、传承、弘扬、发展好将彝族医药,使其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光彩和新的魅力,是一项事关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性课题。

2.1重点保护彝族医药的核心价值彝族医药文化起源于原始社会,彝族先民在与自然灾害及疾病的斗争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体质的经验,包括治疗疾病、预防疾病的实用知识,同时蕴含着对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观、生命观的认知,其核心价值就是医药知识及保健文化。实践证明,彝族医药不仅是地方性疾病的有效医疗保健手段,它还对目前现代医学的各种疑难杂症及高死亡疾病具有独特疗效,如不孕不育症、生殖器疾病、性病、皮肤病、骨、痛风、风湿、类风湿等疾病。彝族医药的现代化传承就是要发挥好其治病保健的功用,围绕治病救人这个核心价值深入研究、广泛拓展,使彝族医药在相关行业得到广泛应用与发展。这就要处理好保护传承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不能一味强调彝族医药的经济效益,更要注重传承研究。正确的做法是做好彝族医药文化事业的同时,形成彝族医药文化的经济效益。

2.2增强民众对彝族医药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彝族医药文化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形成于临床医疗实践,具有独特学术内涵,保留着中国传统医药上古时期的理论源头,是打开秦汉以前中华上古医药的重要窗口,其理论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不亚于中医药,对中医药具重要的补充和完善作用[13]。彝族医药文化在古天文历法的指导下,运用五生十成、十生五成、青线赤线、气浊、哎哺、宇宙八卦、天地五行、天干地支、六色、八方位年等古代哲学范畴,将生命与疾病放入时间与空间中探究,认识人体生命活动规律及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把人作为“天人相应”的“人”进行观察。在强调“天人相应”这一整体观念的前提下,根据个人的五行元素、疾病成因,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用八卦分析疾病的外因,即时间、季节、气候、外部环境、八方位年;用五行分析疾病的内因,即根据病人的属相、年龄、发病时间、致病因素,分析人体五行的盛衰[14]。彝族医药文化的传承不仅需要彝族人民的自觉、自信,还需要整个中华民族的自觉和自信,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传承和弘扬好彝族医药文化,扩大彝医药的服务面和辐射面。当务之急要宣传、传播好彝族医药文化历史遗产和最新发展成果,在整个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形成对彝族医药文化的自觉、自信合力。整合各方力量,引入相关学科人才、方法传承彝族医药文化,把文化传播、人才培养与彝族医药文化传承、保护、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后继乏人的问题。

2.3遵循彝族医药自身特点构建系统传承体系第一,统一思想,合力推进彝族医药文化事业。彝族医药文化的现代传承与发展涉及临床、科研、教学、产业等各方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医院、学校、研究院所、质监部门等相关单位,需站在推动国家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弘扬彝族医药文化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整合力量,打破小地方、小F体的利益格局,群策群力、合作协同,共同推进彝族医药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第二,挖掘潜力,拓展彝医药服务机构。彝族医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产生、积累于彝族人民的生产实践、治疗用药经验,因而彝族医药的现代化传承也始终离不开医疗实践。针对现有彝医临床机构数量少的现实,云南省楚雄州将所有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所同时挂牌成立彝医医院(馆)。这一举措充分挖掘了当地彝族医药文化积淀,在有一定人才基础的当地医院通过培训拓展彝医医疗机构,不仅壮大了彝族医药队伍,而且挽回了彝族医药的群众基础,更有利于在医疗实践的基础上传承与发展彝族医药。

第三,投入精力,加紧彝族医药学科体系建设。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注重彝族医药基础理论的梳理与阐释,使其条理清晰,为彝族医药学科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培养彝族医药学科学术带头人;②完善彝族医药现代教育体系,通过彝族药学、彝族医学等相关专业的设立,本、专科不同学历层次人才的培养,为彝族医药文化事业的现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高层次后继人才;③开设彝医执业资格考试,为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化的准入门槛,也是彝族医药学科体系成熟的标志。

第四,精准定位,打造“彝医药”产业体系。发掘彝族医药的特色与优势,统筹运营,用“彝医药”这个大品牌统摄与培育彝族药产业,提升“彝医药”市场竞争力。加强彝药行业间的交流,在企业间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提升“彝医药”服务社会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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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艳秋,郑进.彝族医药历史源流探讨[J].云南中医中药杂志.2015,3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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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徐士奎,罗艳秋.云南省彝医药发展现状调研与对策研究报告[J].中国药事.2015,29(12):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