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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6 15:52:03

财政学论文

财政学论文篇(1)

二、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

财政学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分支,主要分析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且需要通过政府的经济活动来研究其影响。财政学又叫公共部门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理论性,在众多的学科中,它是联系一般经济理论科目和其他专业课程的桥梁,具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一般经济学和部门经济学的特点。我国传统的财政教学比较偏重于理论的学习,硬性知识较多,从而忽略了定量和实证的研究。除此之外,传统的理论施教方式比较单一,教师讲课内容枯燥无味,缺乏生动性。所以,为了改变这一现状,高校必须在财政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

(二)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教学中应用的重要性

1.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由于财政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科目中的理论知识比较多,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式,课堂效率低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不起兴趣,对学习的内容感觉枯燥无聊,即使记住了一些财政学的概念,但是,不久后便忘记了,究其原因,主要是学生在学习中没有深入研究,仅仅停留在表面的掌握,没有做到深入理解。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改变这一现状,教师在教学中通过引入案例来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学生还可以针对这些案例发表自己的看法,从而提高学习兴趣,进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方面,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使讲课内容生动形象,能够使学生深入掌握财政学的概念和理论;另一方面,学生通过自己的分析来探究问题,可以提高应用分析能力和综合探究能力。

2.案例教学法能够提高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引入的案例都具有一定的真实性,能够使学生感受到案例的复杂性,从而认真地分析案例和解决问题。另外,在应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互动,通过师生之间的互动教师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并根据教学目标提出需要学生解决的问题,从而促使学生去探究,提高其学习效率。因此,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以增强学生的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三、运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一)案例的设计

在案例教学法中,选取和设计案例尤为重要。在选取案例的时候,教师应选择典型案例,即采用有代表性的案例,最重要的是要结合课程的内容来选择案例,从而能够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此外,案例要贴近学生的生活,[2]还要具有综合性,要体现多样性,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身临其境,感受案例的真实性,促进学生对案例的思考。

(二)案例的使用

教师要采用恰当的方式进行案例授课,具体来说,运用案例的方式主要包括课堂讲解式、课堂讨论式、课堂辩论式和专题讲座式。不同的使用方式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选择,在选择的过程中要结合本课的重点知识和难点知识,让案例产生预期的效果。比如:对于时间安排较少的课程可以采用讲解式的案例,将案例和重要的理论知识结合起来,使抽象的理论变为具体的事实;对于时间安排较多的课程可以进行讨论式或辩论式教学,从而提高学生探究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案例的使用效果。

财政学论文篇(2)

财政学作为一门衔接一般经济理论课和财政专业课的应用理论学科,不仅包括基本的财政理论知识,同时还包括与现实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现象和与之相应的财政管理方法等。在当前的财政学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过分强调学生对财政知识点与基本理论的学习与掌握,财政学教学内容与现实的财政现象相远离,缺乏对其深入的分析与解释,从而使学生对财政学的理解只流于表面,不能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没有办法透过现象,探索财政本质,达不到揭示支配这些财政现象规律的教学目的。正因为教学内容的滞后,使财政学的教学桎梏在一个“高大上”的层面,没有用开放性的观念植入教学,使教学内容难以与时俱进,最终使教学氛围和教学效果都达不到最佳状态。

2、教学方法单一

传统的财政学教学方法主要是通过教师在课堂上向学生讲授需要学习的财政学知识,对政府收入支出活动进行分析与讲解。在这种教学方法下,学生主要是通过被动或被迫地的方式去获得这些知识;另一方面由于存在教学的单向性,没有考虑到教学的动态性,教师没有办法在授课时及时知晓他们对知识的需求与掌握的情况,并根据学生及时反馈的学习情况进行调整与梳。比如讲授政府的转移支付时,教师只是一味地讲授转移支付的概念及其形式等内容,学生对这一问题会感觉非常抽象,因为没有情境,没有案例,没有讨论,学生只是在单向地被动地接受着知识的灌入,没有办法从感性的角度去主动地分析国家为什么要进行抽象意义上转移支付的行为。

3、教学目标狭窄

财政学的教学目标应是与财政专业的培养目标相衔接和一致的。财政专业的培养目标明确规定人才的规格为复合型、应用性的高级专门人才;对基本专业素质的要求为具备财政、税务及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人才就业方向有着较为清晰的表达,即从事财政、税务、财务、税务筹划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到财政学的教学目标中,我们往往只注重财政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专业技能与素质的培养,这样的结果使得教师的教学只是授之以鱼,而非授之以渔。这种狭窄的教学目标导致学生不具有从事财政,包括税收、监管等方面工作的综合能力,不具备复合型与应用性的特征,达不到我们培养学生的目的。

二、财政学教学中的生态性特征

1、开放性

生态系统在本质上是开放的系统,任何一种生物不可避免的与外界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没有完全孤立发展的生态系统,同样教学系统也是不可能将教学活动完全与外界相隔绝,财政学教学活动也是如此。财政学的教学活动是教师、学生与环境之间的物质流、能量流与信息流传递过程,是教学主体对内部的各种教学因子和外部的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等信息的采集、编码、翻译和利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只有使系统处于开放状态,各生态要素与系统内部、外部通过不断地信息的输入与输出,才能使财政学的教学活动正常而良好地开展。财政学的教学活动作为一种生态系统,不是封闭的、孤立发展的,它的发展始终处于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社会、经济环境等内外部因子共同作用的开放系统中。

2、动态平衡性

在一定条件下,生态系统保持着能量与物质输入、输出的动态相对稳定的状态,即为生态平衡。任何一个生态系统都遵循着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的演变规律,因而形成有层次的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并推动自身的变化和发展。财政学的教学系统是一个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的动态的和不断完善的系统。随着社会的进步,那些影响教学系统的因素在不断发生变化,一方面,教师的水平、学生的状况、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内部系统在不断变化;另一方面,教学系统外部环境也在发生变化,如财政的收入与支出结构和规模、财政政策等,这些因素的变化会直接影响财政学的教学中各个生态因素与它们之间的关系,最终影响教学的质量与效果。财政学教学生态系统应处在推动这两方面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以达到一个动态平衡的状态。

3、可持续发展性

在生态系统中,可持续发展强调发展不仅要求要着眼于当前的利益,也放眼于未来,不仅局限于系统本身,还要强调与环境、经济、社会的协同、持续发展。在财政学的教学生态系统中,系统的发展不能只强调学生每堂课的教学知识点的掌握,而更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培养,这些才是教学的发展方向。同时还应将财政学的教学活动与外部的经济、社会等政策环境相结合,以支撑教学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观认为事物发展的各阶段都是相互依存的,目前的发展是将来的基础;强调发展的协调性。在财政学的教学课堂上,学生本阶段的学习是将来发展的基础,将学生、教师及教学内容进行整合,使他们的发展具有协调性,将学生知识的学习与能力的培养提升至更高的教学目标层面上。

三、财政学生态化教学的改革途径

1、注重开放性,充实教学内容

教学生态系统与其他生态系统一样受外部环境系统的影响并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与信息的输入与输出与外部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系统只有开放,才能吐故纳新,增强内在生命力。财政学的教学活动作为一个生态系统只有开放,才能使教学内容、手段得到不断的丰富充实,不仅有利于学生知识面的扩展,还有利于学生对财政知识与财政现象的深入理解。在财政学的教学系统中,进行生态化教学要求生态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开放,不能是封闭的。第一是生态要素与外部系统的开放。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作为社会性的个体都有不同的家庭和社会背景,拥有不同知识背景、生活习惯、思维方式。财政学的生态化教学要求具有一定社会属性的教师和学生都应有专业而敏锐的眼光去寻找身边、生活或学习中与财政相关的现象和政策,有了这种认识与意识,师生所关注的将不仅仅局限于教材,这不仅让财政学的教学内容更丰富,还使师生成为了教学资源的收集者和创造者,这样就更易于教学,使学生接受和理解。第二是教学内部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开放。财政学所涉及的范围不仅包括经济、社会,还包括文化、制度等,教学活动需要外部生态环境进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来充实教学内容。因此我们应该看到财政学的生态化教学应强调教学内容来源的开放性,一方面,教学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政策的变化而不断地调整或改变,尤其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它极大地丰富了财政学的教学内容,为教学内容的更新,学生知识面的扩展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内容的开放性让学生能将财政专业知识与生活和社会相联系,并加深对这些理论的理解与运用。另一方面,开放性也是注重将课堂上的教学内容与社会实践相联系的过程。以往课堂教学内容许多都是只重视理论与基本知识的学习,独立于社会经济生活之外,是与社会经济相分离的。比如“土地财政”是多年前不曾出现的概念,但这一财政现象与我们当前的经济、政治、生活密切相关,这要求我们将开放眼光投向这个开放的财政学教学系统中,用财政的专业理论与知识来寻找这一现象的出现原因、存在问题及未来的解决办法。因此,财政学的教学应具有开放性,打通课堂通向社会的通道,使课堂充满生命和活力,通过师生共同努力,到现实生活中去找教学案例,丰富教学内容,沟通课堂所呈现的书本世界与学生的现实生活世界,使“两个世界”相融合,以此来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2、基于动态平衡性,创新教学方法

生态平衡是动态的,维护生态平衡不只是保持其原初稳定状态,而是在人为的影响下,建立新的平衡,达到更合理的结构、发挥更有效的功能和取得更好的生态效益。财政学的教学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教师以教学内容为媒介,以教学方法为手段联系起了与学生的桥梁,通过两者的相互作用、影响进行动态调整,最终达到教学的目的。基于动态平衡原理,教师的“教”要以学生的“学”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学方法的使用、教学语言的选择和教学手段的取舍做出灵活的调整、选择与组合,随时调整和改变自己的教学策略;另外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行为和学习兴趣也影响着教师情绪的变化和教学能力的发挥,通过教师与学生的相互作用,使教学呈现出由矛盾到平衡到新的矛盾再到新的平衡过程,教学在动态平衡中不断前进,最终完成教学活动。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教学方法的选择对教学效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单一的讲授型教学作为一种传统的教学方法,它也是一种教学的动态平衡,但这种平衡是一种低水平的平衡,这种方法已不能满足财政学的教学的需要。因此,一方面教师应该根据这个时代学生的特点,包括学习能力、情感体验以及掌握知识的具体情况,调整教学方法,为教学系统的发展和优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另一方面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创新教学方法,将案例教学、情境教学、任务教学、讨论教学等多种方法相结合,通过将课堂与课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心灵的沟通、意见的交换、思想的碰撞,互相促进、协同发展,实现知识的共同拥有与个性的全面发展,将低水平的教学平衡发展成为高水平的教学平衡。通过教学方法的改变,教学呈现出来的不是一种的单向传递知识的过程,而是双向的互动过程;课堂是师生互动交流平台,教学内容是丰富生动的具体现象。在这个互动过程中,教师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将知识传递的关系转变为教生间有着共同话题的对话关系,通过各种物质流、能量流与信息流畅通的输入与输出,动态地进行调节,最终达到财政学教学活动系统的高级平衡状态。

财政学论文篇(3)

财政学是衔接一般经济理论课与财政专业课的应用理论学科,它不仅包括基本的财政理论知识,还包括与现实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现象及与之相应的财政管理方法等。自亚当·斯密创建财政学以来,这门学科已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发展历程。总的来说,理论的发展是缓慢的,财政学的基本理论框架也是大致不变的。但是,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国在各个时期的财政政策与手段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在当前的财政学教学过程中,由于财政学教学内容与材料的滞后与枯燥,教学过分强调学生对财政基本理论的学习与掌握,而缺乏对当下财政现象的深入分析与解释,使得学生对财政学的理解流于表面,不清楚政府为什么要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不理解政府为什么要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对经济和社会进行调控,不能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无法透过现象探索财政本质,达不到揭示支配这些财政现象的规律的教学目的。正因为教学内容呆板与僵化,财政学的教学被禁锢在一个“高大上”的层面,而没有将开放性的观念植入教学,教学内容不能与时俱进,最终使教学氛围和教学效果无法达到最佳状态。

(二)教学方法单一

传统的财政学教学方法是教师在课堂上向学生讲授财政学知识,对政府收支活动进行分析与讲解。在这种教学方法下,学生主要以被动或被迫的方式获取知识,不能发挥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教学效果不佳,学生对理论与知识的掌握程度也不深。由于存在教学的单向性,而不考虑教学的动态性,教师无法在授课时及时知晓学生对知识的需求与掌握情况,不能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使得教学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比如,在讲授政府的转移支付时,教师只是一味地灌输转移支付的概念及形式等内容,学生只能单向、被动地接受知识的灌入,对这一问题感觉非常抽象,很难理解清楚。因此,教师应该着重从学生的认知与接受的方面去思考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不仅从理性的角度理解转移支付,还要从感性的角度主动分析国家进行转移支付的目的和好处,通过反馈、互动的方式,使学生轻松地学习知识,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学目标狭窄

财政学的教学目标应与财政专业的培养目标相互衔接和一致。财政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复合型、应用性的高级专门人才,对基本专业素质的要求为具备财政、税务及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人才的就业方向是从事财政、税务、财务、税务筹划等方面的工作[3]。具体到财政学的教学目标中,过去我们只注重财政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专业技能与素质的培养,教师的教学也只是授之以鱼,而非授之以渔。这种狭窄的教学目标不仅使学生不具有从事财政包括税收、监管等方面工作的综合能力,也不具备复合型与应用性的特征,达不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因此,应引入生态学的整体性、可持续发展观点,扩展财政学的教学目标,注重学生综合能力与素质的培养,使学生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使财政学教学活动亦能可持续发展。

二、财政学教学的生态性特征

(一)整体性

生态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4],整体性是生态系统最基本和最突出的特征。整体性是指生态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不是彼此独立的,而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组成一个具有一定功能的有序整体。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财政学的教学活动是由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生态要素组成,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一个内在关联的生态系统,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埃德加·莫兰认为,人们不能把部分孤立于整体,也不能使各个部分互相孤立[5]。整体的功能不是各组成部分的简单叠加,而是通过各组成部分有秩序、有规律的结合,形成特定的功能。在财政学的教学系统中,教学活动由教师和学生等生态要素、多维生态因子与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一个复杂而统一的整体。教师、学生、教学内容等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功能,在整个教学系统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各要素都有其特有的生态位,不可互相替代,具有财政学教学的特定功能。只有各生态因子协同发展,才能促进财政学教学系统整体功能的发挥,这是实现财政学教学与发展的基础。

(二)开放性

生态系统本质上是开放的系统,开放性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特征。任何一个生态系统都必须保持内外的开放,不断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才能保证系统的生存和发展,保持其生命力。任何一种生物都不可避免地与外界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没有完全孤立发展的生态系统。教学系统不可能将教学活动与外界完全隔绝,财政学教学活动也是如此。财政学的教学活动是教师、学生与环境之间物质流、能量流与信息流的传递过程,是教学主体对内部各种教学因子及外部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信息的采集、编码、翻译和利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系统必须处于开放状态,各生态要素要与系统内外部不断进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才能使财政学的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作为一种生态系统,财政学的教学活动不是封闭的、孤立发展的,它始终处于教师、学生、教学内容以及社会、经济环境等内外部因子共同作用的开放系统中。

(三)动态平衡性

在一定的条件下,生态系统保持着能量与物质输入、输出的动态相对稳定状态,即生态平衡。任何一个生态系统都遵循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的演变规律,从而形成有层次、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即系统总是在不平衡—平衡—不平衡的发展过程中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推动自身的变化和发展。财政学的教学系统是一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的动态系统。随着社会的进步,影响教学系统的因素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既有教师水平、学生状况、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内部系统的变化,也有经济增长速度、社会发展情况、财政收支结构与规模、财政政策等教学系统外部环境的变化,它们直接影响财政学教学中各生态因素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最终影响教学的质量与效果。依照生态学理论,教学生态系统应处在一个动态平衡的状态,并且是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平衡状态。那么,如何使这些生态因子处于相对平衡,并达到更高级的平衡状态,这是财政学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四)可持续发展性

在生态系统中,可持续发展是指在自然资源与其开发利用程度间寻找平衡,是一种不超越环境和系统更新能力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只着眼于当前利益,还要放眼未来;不只局限于系统本身,还要强调与环境、经济、社会的协同持续发展。在财政学的教学生态系统中,系统的发展不能只强调学生对每堂课教学知识点的掌握,更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培养,这才是教学的发展方向。同时,应将财政学的教学活动与外部的经济、社会等政策环境相结合,寻求教学活动可持续发展的路径。从可持续发展观来看,事物发展的各阶段都是相互依存的,目前的发展是将来的基础,必须保证事物持续性的发展。发展要具有整体性和协调性,任何一方的发展变化都会作用于整体,不能因为某一方的发展而损害另一方甚至整体的利益。在财政学的教学课堂上,学生的学习是将来发展的基础,应将学生、教师及教学内容整合起来,使之具有整体性与协调性,将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培养提升至更高的教学目标层次。此外,教学系统不能因为片面追求教学形式或教学内容的多样、丰富而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应将教学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作为财政学教学的最终目标。

三、生态视域下的财政学教学改革途径

(一)强调整体性,营造和谐的教学环境

财政学教学要注重系统的整体性,从多个方面进行生态教学。首先,财政学教学系统中的学生作为最重要的生态因子,其本身就是一个有机、系统的整体,体现了作为个体的“人”的整体性。在该系统中,学生应是教学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不仅要关注学生对财政基本理论与知识的学习与掌握情况,更要把学生作为一个完整的生命有机体,注重其能力的培养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这才是生态视域下财政学教学的基础和归宿。其次,在生态视域的财政学教学系统中,教师与学生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师生关系融洽是构建和谐教学环境的重要因素,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应置于平等的位置上,以学生的学习需求为中心,营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与环境,构建生态主体间平等对话和交流的平台,由此建立具有整体性的生态型师生关系。只有优化整体的师生关系,才能实现师生的“共生”,营造出和谐的教学环境。再次,财政学的生态教学要从整体性的角度出发,用多种不同的要素组成统一、整体的教学环境。就教学系统内部而言,要实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师与学生精神环境的统一,注意内部的整体与协调。外部系统包括与教学活动有关的一切事物———经济、社会及政策等各方面的环境因素,要让学生认识到其不仅生活在这些环境中,更重要的是财政知识大多来源于其生存的外部环境,应该注重教学活动与外部环境的统一与协调。在这个由人与环境共同组成的教学生态系统中,我们应将其视为一个整体的存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体验并享受教学环境的和谐。学生通过课堂的知识学习,结合外部环境的财政现象、财政政策等内容,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发展自身能力。总之,应从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角度出发,为学生学习知识和发展能力营造一个和谐的教学环境。

(二)注重开放性,充实教学内容

教学生态系统与其他生态系统一样会受到外部环境系统的影响,并通过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的输入输出与外部保持密切联系。系统只有开放,才能吐故纳新,增强内在生命力[6]。财政学的教学活动也只有开放,才能使教学内容和手段得到丰富和拓展,从而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加深其对财政知识与财政现象的理解。在财政学的教学系统中,生态教学要求生态系统要向外部环境开放,而不能是封闭的。这里所说的开放不仅包括作为重要生态因子(教师和学生)向外部系统的开放,还包括教学内部系统向外部环境的开放,使各种信息流通畅地传递,最终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与目标。一是生态要素与外部系统的开放。教师和学生作为社会性的个体都有不同的家庭和社会背景,拥有不同的知识背景、生活习惯、思维方式。财政学的生态教学要求具有一定社会属性的教师和学生要有专业而敏锐的眼光,发现身边、生活或学习中与财政相关的现象和政策。有了这种认识与意识,师生的关注点就不会局限于教材,这不仅使财政学的教学内容更丰富并具象,还能使师生成为教学资源的收集者和创造者,易于教学和学生的理解。二是教学内部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开放。财政学涉及的范围不仅包括经济、社会,还包括文化、制度等,教学活动需要与外部生态环境进行信息的输入输出来充实教学内容。财政学的生态教学强调教学内容来源的开放性,即教学内容应随着经济的发展、政策的变化而不断调整或改变,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财政学的教学内容,为教学内容的更新、学生知识面的扩展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内容的开放性要求学生将财政专业知识与生活和社会联系起来,并加深对这些理论的理解与运用。另外,开放性要求课堂教学内容要与社会实践相联系。以往的课堂教学内容只重视理论与基本知识的灌输,独立于社会经济生活之外,与鲜活的社会经济相分离。比如“,土地财政”这一概念以前没有出现过,这一财政现象是与当前的经济、政治、生活密切相关的,这要求我们将开放的眼光投向这个开放的财政学教学系统,用财政专业理论和知识来解释这一现象。因此,财政学的教学应具有开放性,打通课堂通向社会的通道,使课堂充满生命和活力,通过师生共同努力,于现实生活中寻找教学案例,丰富教学内容,沟通书本与现实生活,使“两个世界”相融合,以此来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基于动态平衡性,创新教学方法

任何一个生态系统都处在不停的运动与循环中,进行着永不停歇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传递与转化,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遵循着不平衡—平衡—不平衡的规律,维持着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生态平衡是动态的,维护生态平衡不仅要保持其初始稳定状态,更要在人为的影响下建立新的平衡,形成更合理的结构,发挥更有效的功能,取得更好的生态效益。财政学教学作为一个生态系统,也是在动态平衡中求发展的教学过程,以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在这个系统中,教师以教学内容为媒介、以教学方法为手段架起与学生联系的桥梁,系统通过两者的相互作用、影响进行动态调整,最终达到教学目的。基于动态平衡原理,教师的“教”要以学生的“学”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学方法的使用、教学语言的选择和教学手段的取舍做出灵活的调整。另外,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行为和学习兴趣也会影响教师情绪的变化与教学能力的发挥,通过教师与学生的相互作用,教学呈现出由矛盾到平衡、由新的矛盾再到新的平衡的过程,教学在动态平衡中不断前进,最终完成教学活动。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教学方法的选择对教学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单一的讲授型教学作为传统的教学方法,也是一种教学的动态平衡,但这种平衡是一种低水平的平衡,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资讯丰富的今天,这种方法已不能满足财政学教学的需要。因此,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包括学习能力、情感体验及掌握知识的具体情况,调整教学方法,为教学系统的发展和优化提供动力。另外,应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创新教学方法,将案例教学、情境教学、任务教学、讨论教学等多种方法结合起来,将课堂与课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心灵的沟通、意见的交换、思想的碰撞,师生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实现知识的共同拥有与个性的全面发展,将低水平的教学平衡发展成为高水平的教学平衡。教学方法的改变,使教学由单向的知识传递过程变成双向的互动过程,课堂不再是教师唱独角戏的舞台,而是师生互动交流的平台,教学内容也不再是一堆枯燥的理论,而是丰富生动的具体现象。在这个互动的过程中,教师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将知识传递的关系转变为教生间关于共同话题的对话关系,通过各种物质流、能量流与信息流的输入输出及动态调节,最终达到财政学教学系统的高级平衡状态。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设置教学目标

生态系统是一个动态系统,经历着从简单到复杂、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育过程。可持续发展是这一过程中的最佳状态,是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协调互动状态的功能体现,它要求系统不仅要保持自身发展,还要与周围环境相互协调,保持可持续性。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涉及到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科技、政治等诸多方面,已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与接受,并成为全人类的行动指南。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态主体,即人的因素。在财政学教学中,教师和学生作为生态主体对整个教学活动起着决定性作用。一方面,财政学教学担负着培育生态主体之一———学生的重任,会对生态主体的观念、素质和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另一方面,财政学教学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生态主体的协同与合作。按照财政专业培养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专门人才的标准,要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学观点运用到财政学教学中,必须重新设置教学目标。首先,教学目标设置应是多层次和多元化的,要根据不同学生的水平设置不同层次的教学目标,并把学生的情感、价值、意志等素质作为重要的培养内容。其次,教学目标不应是预设和一成不变的,它应随着师生的发展和具体的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再次,教学目标应具有整体性,不仅包括财政、税务、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素质要求,还包括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学能力的培养,使学生的基本素质和个性品质得到充分、全面和可持续发展。最后,教师、学生、环境和其他生态因子都是财政学教学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教师和学生的发展不能以牺牲教学环境或其他因子的利益为条件,师生和其他因子是统一的整体,任何一个因子的缺失或损坏都会引起整个财政学教学的紊乱。因此,财政学教学的可持续发展应当兼顾全局,注重整体效益的发挥。

财政学论文篇(4)

二、国内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发展趋势

自我国招收财政学研究生以来,其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在提出中国由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后,对财政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使得其招生和培养规模在稳定增加,总体而言,可概括为以下四点变化。

1.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学专业研究生一直强调“学术型”的培养目标,这一目标已逐渐与财政学研究生的实际就业方向和世界研究生的发展状况不符,经过总结反思,财政学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已发生了重大转折“,应用型人才为主”将是我国未来财政学研究生的主要培养目标。

2.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机制的创新。

在研究生入学培养机制上,除了像网上报名、电子注册这样技术性的改革外,在考试弱化初试的权重,强化复试地位,全面改革收费制度,取消“公费”、“自费”区别上也有了创新;在研究生培养上,我国财政学研究生培养机制一般都是以修学分和写论文为主要内容。

3.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学科属性的交叉。

纵观财政学研究生培养的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其他学科向财政学领域的渗透,其他学科的科学原理和方法用于研究和解释财政现象愈来愈普遍,这也为财政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发展奠定了坚实而宽广的学科理论基础,使财政学演变成了一门融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及社会学于一体的交叉学科。

4.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式的多元化。

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财政学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也在逐渐向多元化发展,纯粹的“学院式”的导师教育逐渐减少,实行导师学生的“双向选择”甚至是“多导师”指导,强调社会实践。

三、基于系统论视角的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

1.确立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培养的三大目标———学习力、研究力、创新力的目标。

学习力即以培养终身学习能力为目标,培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能力,掌握终身学习的方法的财政学研究生。研究力即以培养理论研究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专业素养能力为目标,培养研究生系统掌握财政学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同时运用财税知识研究财政经济现象的能力。创新力即以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为目标,充分发挥他们在科研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为科教兴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社会发挥最大的聪明才智。

2.构建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四大系统———目标系统、管理系统、培养系统和支撑系统。

目标系统是财政学专业研究生培养系统中最核心的系统,应包括两个层面:①预期。对财政硕士而言,培养预期即“高层次、应用型的财政专门人才”;②标准。科学设计财政硕士在相关素质方面需达到的具体标准,是财政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首当其冲的要点。管理系统是指在财政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对所涉及的资源进行整合与调配的过程,即在一定的目标下对人财物及信息的调配,包括四个相互联系的部分:管理主体———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管理客体———包括人(主管人员、辅导人员、生源)、财(教育经费)、物(教学场地、教学用具)、信息(培养过程中动态情报,相关信息等)、论文工作管理、授位管理等;管理行为———财政学硕士学位创建计划(包括招生计划、培养计划、管理计划等)、财政学硕士学位创建组织(包括组织机构和组织行为)、财政学硕士学位建设领导(领导艺术和领导行为)、财政学硕士学位建设控制(包括过程控制和结果控制);管理制度———政治层面制度、操作层面制度。财政学研究生的培养系统涉及师资、课程与教学三个部分。师资方面———财政学硕士培养要对教师的质量、数量、结构和发展都提出针对性的要求;课程方面———因课程体系是财政学硕士汲取知识和锻炼能力的载体,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是财政学硕士培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其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财政学各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的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面———教学是财政学硕士学位建设和发展过程的介质,灵活机动、科学合理的教学模式是高质量教学水平的保证,各授权单位要加强实践环节的力度,高校可以依托财政学教学资源与相关社会机构的天然学科联系,为财政学硕士搭建宽广的实训平台。支撑系统是总体系统健康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财政学研究生的培养模式的支撑系统首先来自于以经费形式出现的经济资源,其次包括教学所需的场地、设备、图书等硬件资源,最后是政策支持、价值观念、社会文化等软件资源。

3.搭建财政学专业研究生有效学习的三大平台———课堂教学平台、实践教学平台、科学研究平台。

课堂教学平台是主体。建立课堂教学平台,要做到所教的课程都是通过精心比对后确定下来的,加强文理渗透,增设跨学科课程。对于一些现实性很强的教学内容,聘请实际部门工作人员主讲,并实现现场教学。实践教学平台是辅助。如可能,可与地方的财政局、税务局及企业签订校财、校税或校企合作协定,建立实践教学平台。科学研究平台是补充。改变目前高校、科研院所各自单独培养研究生的现状,将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有效组合,构建一种由大学、科研院所紧密结合的研究生培养平台。

财政学论文篇(5)

二、《财政学》作为通识教育课程的优劣分析

从专业教育角度来看,财政学是高等院校财经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其地位处于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属于专业基础课范畴。财政学的主要任务是揭示政府经济行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诸方面的影响,因而可称之为国家理财学或政府理财学。财政学的研究对象是国家财政分配关系和财政分配规律。通过财政学课程教学,应使学生了解财政学的基本理论,掌握财政职能、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国家预算、预算管理体制、财政平衡、财政政策等内容。在此基础上,通过相关的专业训练,使学生提高理解宏观经济政策的能力,拓宽知识结构,培养从事经济管理的综合素质。财政学作为一门经济类课程,其知识内容具有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理论体系完整、严谨的特点。它所涉及的内容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主题,因而也是每一位社会公民必须掌握的社会知识。从此而论,财政学应该作为通识课程来向所有高校学生讲授。另外,财政学课程专业性很强,内容广泛,与经济学相关学科联系十分密切。要将财政学全部内容介绍完毕,需要大量学时。而通识课往往课时有限,在极为有限的学时里要将财政学讲好、讲精,就必须做到在通识教育中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探索教学规律;突出重点,围绕专题,开展必要的实践教学,并将财政理论贯穿于实践教学全过程,以培养学生的实践和操作能力。

三、《财政学》通识课引入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所谓案例教学法就是利用典型事例进行教学,使学生通过对特殊的、典型的实例分析来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理论中的概念和原理,并在此基础上培养高校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方法。由于通识教育对象的广泛性与课时的有限性,在财政学通识课教学过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目标。

1.案例教学法可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财政学通识课如果继续采用传统的“满堂灌”式的教学,教师讲学生记,考试考笔记。这样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在听课时常常感到枯燥乏味,对一些财政理论知识的理解不够深入,经常是一知半解,学习流于形式,不利于培养学生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财政学通识课学生基本上是非财经专业学生,经济学基础比较薄弱,传统教学方式更加弱化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而案例教学通过讨论的方式,增加了学生课堂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生与教师的互动性。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能获得一定程度的成就感,从而激发学生主动学习财政学的兴趣。

2.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学生开拓视野

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从居民的衣食住行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活动都和财政密切相关,财政学的案例大多数来源于现实经济生活。学生在对案例的分析与讨论中,能极大增加对社会经济生活的了解。通过案例教学,学生不单局限于书本理论知识的学习,而是更全面系统地了解财政学;不仅在课堂上学习财政知识,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领会国家的政策。通过案例介绍、讨论及点评,学生们会从现实到理论,从家庭、企业到政府,从点到面全面理解和掌握财政学的有关内容。

3.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学生可以锻炼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巩固教学效果,思维和判断能力在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中逐步得到提高,进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形成学习的良性循环。4.有利于提高学生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目前高校学生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他们独立性较强,但是缺乏一定的团结协作能力。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有许多小组活动。通过组内的群体互动,取长补短,集思广益,才能形成较为完善的方案。在讨论过程中对于不同的意见,教师会引导学生学会倾听、包容,心平气和地与他人合作,向他人学习。这对于培养学生团结协作能力,掌握必要的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长,无疑大有益处。

四、案例教学法在《财政学》通识课中的运用

1.选择案例

在案例教学法实践中,案例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影响到课堂教学效果。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财政现象,这些现象都由一定的财政规律所支配。财政学案例就应该选择这些财政现象进行编排。选择案例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案例应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选取的案例要符合经济实践当前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确保案例所陈述的内容是经济实践中所发生的真实事件,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甚至是有争议的事件。精选出的案例应当是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最能揭示所学的财政理论的案例。精选案例,熟练掌握财政学的理论,并通晓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例如,通过“路灯”和“公地的悲剧”等案例,可以引出公共物品特征以及公共物品的市场提供和政府提供问题。第二,案例应具有一定的广度与深度。在通识教育中,案例难度不宜过大,否则学生难以在现有知识体系内展开分析,影响其学习积极性。第三,案例应有系统性。在财政学案例教学中运用的所有案例应该相互联系,由简单到复杂,针对所讲的财政理论,结合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接受能力,分层次并有序地选择和编排。

2.案例呈现

财政学案例的呈现既可以放到讲授知识之前,也可以放到讲授的知识之后;既可以在讲授某一类知识时引入,也可以在讲完一个单元或一个章节之后引入。例如,在讲授转税收支出之前,就可以介绍英美国家二战之后税收支出的案例,使学生由西方国家的相关实践活动逐步了解政府税收支出的作用;在讲授税收原则时,则应先讲解理论,后呈现案例,通过案例使学生强化对税收原则的理解。呈现的财政学案例,在内容上要求有比较完整的情景过程;在形式上大多以文字描述,也可辅以适当的表格和示意图等;在呈现方式上可以给每个学生印发文字材料,也可以运用多媒体技术展示。

3.小组讨论

案例的分析讨论是财政学案例教学重要环节。教师应于学期开始初期,根据班级学生人数,将学生分成10人左右的若干小组,并选出小组长,由其负责组织和协调。案例先以课下分组讨论呈现,小组成员既要积极参与讨论,又要承担相应的任务。小组讨论结果要形成文字分析材料或PPT,在课堂发言汇报。对于同一案例,由于知识基础和看问题的角度有差别,不同学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教师要组织好案例的分析讨论,引导学生去掉案例的非本质内容,揭示其本质特征以及案例与财政理论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案例中的主要内容与相应的财政理论联系起来,加深对有关理论和方法的理解掌握,并在小组讨论形成文字意见或制作PPT过程中予以指导。

财政学论文篇(6)

经过对财政平衡问题长期不懈的研究,我总结出“财政收支矛盾与平衡转化规律”的基本命题,即财政收支是绝对的不平衡与相对平衡的对立统一体。因此,财政可根据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采取“相机抉择”的办法,担负起以自身收支的短期不平衡实现社会总供需平衡的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能,进而积极达成在更高收入水平上动态、长期、稳固的财政平衡的实现,为下一轮“逆风向而动”的财政政策的实施创造条件。而要实现这一财政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关键就在于把握好财政失衡导致政策不可持续性所引致的淡出时机的选择问题。

我国自1998年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作为我国主动、自觉根据外疲(世界经济疲软,影响出口)、内缩(通货紧缩,国内需求不足)的严峻宏观经济形势作出的一次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有益、成功尝试,拉动我国经济逐步走出周期性低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以社会供需总量为主要调控的对象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只是一定时期内的特殊政策,本身具有的双重不可持续性也决定了其淡出也需相机抉择。首先,以“补平波谷”为己任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具有不可持续性,因此也必须随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而调整,敏锐地判断时机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在宏观经济中出现的新矛盾。其次是财政赤字规模与国民经济承受能力的限制而导致的政策实施上所具有的不可持续性,因为过度扩张财政政策所引发的财政收支失衡矛盾的加剧必然会产生不良后果,如巨大的赤字不但会丧失动员社会资源功能,而且由此而来的政府债务危机如不加以有效控制,有可能引起经济总量更严重失衡,甚至导致社会动荡和政治不稳等宏观问题,倒逼财政政策此时不得不被动调整。

目前是我国积极财政政策主动淡出、积极向中性转向的最佳时机。首先,期望以政府投资拉动民间投资,解决需求不足导致的通货紧缩的政策目标已实现:从1998年以来平均拉动我国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促成2003我国经济增长率达到9.1%,国民经济出现增长态势,进入了经济增长的上升通道,因此积极财政政策可以“功成身退”了。若缺乏对宏观形势判断僵化思维贻误政策调整最佳时机,则可能出现过犹不及的情形:一方面过度增加的国债基本建设投资作为政府行为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投资的政策效应也必将出现递减,甚至影响到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经济平衡,另一方面中央国债投资往往需要地方资金和银行信贷配套,国债投资项目的长期性也可能造成银行体系的坏帐问题等。其次,积极财政政策持续6年,从判断政府偿债能力的两个实质性指标来看,即国债偿还率和中央债务依存度不断提升并早已超过警戒线,我国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面临很大的偿债压力和很高的债务依存度,而且地方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问题如无法妥善解决,最终还得依靠中央财政,所以国债风险恐怕比表面指标所表现的更严重。因此目前我们的当务之急是通过渐进性的安排,在保证必要的继续工程和重点支持高科技、西部大开发以及振兴东北工业基地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压缩新增国债规模,尽可能地放慢支出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尽可能地通过加强征管增加收入,积极、适时减少财政(税收)政策扩张倾向,而逐步淡出的这么一个动态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实现向总量平衡的中性财政政策逼近的过程。

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构性宏观调控与中性财政政策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得出的科学发展观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阶段的我们党和政府的发展理念,其实质是要求我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的,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协调就是要在发展中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只有对经济、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等宏观结构性问题进行有效的调控,才能从制度上、体制上根本保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点中性财政政策仍将责无旁贷。

中性原则是一个政策目标,也并非绝对的不偏不倚,正如相对税收中性论,从微观机制与宏观导向相结合角度来诠释社会主义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两者矛盾统一关系。现阶段中性财政政策意味着保持财政收支规模不人为扩张或压缩,保持财政收支的相对平衡,因此对中性财政政策不应该作为绝对理解,而应该以相对中性意义上理解,即宏观总量中性影响与宏观结构调控的对立统一。公共财政论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殊的运行论,是有值得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我国借鉴的地方,特别是市场失灵论:市场失灵既包括了宏观经济总量失衡,又包括了外部性、市场垄断、信息不对称、收入分配不公等,这些正常运行的市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有可能导致经济、社会结构性失衡,因此财政要以非市场化方式作用于这些领域,这点是与财政本质论的财政调控职能不谋而合的。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我们还担负着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任务,这些都要求财政在尊重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的前提下,“相机抉择”地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宏观调控,扩张、紧缩和中性的财政政策就是依据对总量调控力度大小而言所作的划分,而无论何种财政政策,只要是健全完善的财政政策也都应内在的包含着“对症下药”的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的任务,现阶段我国向中性财政政策的转向就是力求实现向财政收支的大体平衡的目标逼近,以保持社会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同时“有保有压”、“有奖有抑”地调整支出结构,侧重于对经济、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等宏观结构性问题进行调控,以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现阶段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正是结构性失衡,即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社会分配差距有拉大倾向、经济粗放式增长,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从投资、消费、出口这拉动经济的三架马车的表现来看,首先是投资增长率偏高,投资结构不合理。就投资产业而言,2004年1至5月,第二产业投资以超出一、三产业数倍的速度增长了47.8%,虽然6月份增速下降为16.2%,但由此得出过热宏观经济已实现了“软着陆”的结论还为时尚早;就投资行业而言,部分行业如钢铁、有色金属、机械出现投资规模偏大、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而在这些投资过度的行业中,其内部一些有利于提高技术水平、环保节能、促进产品升级换代的投资项目却仍显不足,直接导致产业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就投资形式而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规模过大,由此带来重要原材料、能源及交通运输的“瓶颈”制约,加剧了重要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结构性通货膨胀。其次,投资与消费关系不协调,居民消费倾向长期偏低。经济运行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并没有因为积极财政政策而得到根本解决,集中体现在居民消费倾向偏低,成为阻碍经济长期健康运行的因素。中国平均消费倾向在积极财政政策实行后经历的不升反降现象,不仅是平均收入提高所导致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因素引致的,而且很可能是在体制转型过程中所积累的一些经济、社会结构性问题的集中反映。首先,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区域二元结构导致基尼系数有可能超过了40%,高收入组的低消费倾向直接拉低了社会平均消费倾向;其次,国有企业改革和资本密集型投资对劳动力就业人口排挤效应,失业对这部分人群消费能力的抑制;最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基础教育在部分农村地区非义务化,高等教育的产业化倾向,都增加了居民的储蓄倾向。第三、出口结构低层次。虽然2003年我国已挤身世界第四贸易大国,但却仍非贸易强国,低附加值产品为主的出口结构不仅不利于提高外向型经济的竞争力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也容易遇到反倾销、技术壁垒等方面的贸易摩擦。

因此,目前财政政策的目标应适时调整为预防通货膨胀、为各项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而此时主动转向中性财政政策可谓是正值时机、对症下药。

三、以人为本,积极促进向中性财政政策的转向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说明了发展的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向中性财政政策的转向也必须以人为本,才能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而言,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财政学论文篇(7)

二、关于财政学的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改进的主题

中国人民大学安体富教授在回顾老一辈教师呕心沥血教书育人的基础上,提到大学教师应该排除外界的干扰和影响,全身心地把精力用在教学上。在教学方法上应该摒弃“满堂灌”的做法,先布置题目让学生课下查阅文献研究,课上讨论,最后教师指点迷津,循序渐进引导学生,达到提高教学质量,丰富学生知识,提升自学能力的目的。天津财经大学武彦民教授通过“反木桶定理”作为切入点,引出自己的看法:老师要善于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逆向质疑精神,不能盲目相信一切建立在前提假设基础上的理论,须知任何真理都是相对的。只有具备质疑精神,学生的科学素养才能获得真正提升,将特定问题的讨论推向深入。教师要鼓励学生的质疑行为,引导学生的质疑方式和方法,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学生的质疑习惯。山西财经大学谭建立教授针对各省级财经类院校与985、211财经类高校实力差距现状,主张不能盲目模仿一流大学的教学模式,要走有自己特色的务实型的路。大学教育就是要教会学生思考问题的方法和学习方式,知识的传输并不是教师教学的主要目的。内蒙古财经大学徐博教授谈到高校课堂教学包括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前者更重要。她引用韩愈古文中“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认为“传道”就是教会学生做人做事的道理,授业就是传递知识,解惑就是解答学生困惑。学生要有想象力和对知识的敬畏,对师长的尊重。广东财经大学姚凤民教授结合当前最新出现的“慕课”这一网络教学方式提出以下想法:借鉴慕课的课程开发模式和教学流程设计,通过课程的在线交流模式使学生和老师充分参与教学过程,从学生角度出发设计教学内容,推荐自主学习清单、阅读资料和案例清单,讲解知识点,现场测验,视学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进行下一阶段学习。首都经贸大学李红霞教授详细分析了目前高校课堂存在的问题:高校课堂教学与人才培养目标脱节;课堂教学模式存在教学主题错位和缺位现象;课堂教学模式与市场对人才的要求存在显著差距。同时,她提出完善课堂教学模式的措施: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采用诸如互动式、案例式、启发式等多种形式的课堂教学方式;课堂教学形式与内容间的相互促进。山东财经大学的云教授认为目前财政学课程教学方法存在以下问题:没有协调好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关系、课堂讲授与课前预习、课后辅导的关系,授课方法过于单一,完全没有或者缺乏实践教学。同时,也提出推进财政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重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重视课堂讲解,也要重视课前预习和课后辅导;探索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的配合。她提到改进课程考核方式的具体措施,减低期末考试成绩比重,增加平时成绩比重,采用综合讨论发言、写论文、分析案例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实行多次、多方式、多环节考核。山东财经大学教授探讨了经济类课程扩大双语教学的意义,分析了影响双语教学实施效果的因素,并提出进一步改进双语教学的对策建议:注重双语教学的教材建设;充分调动教学团队成员的创造性和教学积极性,加强成员间凝聚力和协作精神的培养;形成完善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学生意见,了解学生的想法和要求;加强双语教学课程的国际交流。

财政学论文篇(8)

1、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理财观的思想基础,为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念,是制定发展战略、发展方针、发展规取向,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的和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同样,对财政工作而言,有什么样的理财观,就会有什么样的财政发展战略、发展模式和政策取向,就会对整个财政实践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科学发展观决定着科学理财观,能否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揽财政工作全局的根本指导思想,并把它切实贯彻到财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体现到财政活动的每一项内容,落实到财政法规和政策之中,不仅直接决定着这个时期财政工作的理念和政策取向,而且必然决定着这个时期财政发展的路径和财政改革的成效。为此,财政工作只有自觉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更新理财观念,转变理财方式,提高理财水平,才能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和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

2、科学发展观是确保财政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具有筹集和调节收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等功能,既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手段。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控作用,以及财政资金投入方向和投入力度变化所产生的导向作用,不仅可以有效地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格局,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且还能够协调城市和农村、地区与地区、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发展,支持扩大对外开放,从而更好地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财政部门作为财政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只有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自身建设,才能正确而有效地履行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组织财政收支、实施宏观调控、开展财政监督、协调利益分配关系等职责,为振兴国家财政服务,为推动“五个统筹”,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服务。

3、科学发展观为破解当前财政工作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思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财政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但同时应当看到,处于转轨时期的财政,由于种种原因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够配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未完全落实到位,尤其是省以下政府间分配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和规范,部分基层财政比较困难;二是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不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尚未理顺到位,公共服务的边界不够清晰,政府尤其是财政越位与缺位现象并存,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的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增长偏快,加重了财政风险压力;三是财政职能作用在某些领域尚未得到应有发挥,财政工作的理念和方式、方法也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理论建设相对滞后于财政实践;四是经济领域中违法违纪现象仍较普遍,财经纪律松弛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上述矛盾和问题是多年累积下来的,既有认识和理论上的根源,也有体制和机制上的原因,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制度创新,强化财政管理,严肃财经法纪,循序渐进加以解决。

4、科学发展观是检验财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公共财政作为与市场经济相伴而生的一种财政运行模式,旨在解决公共问题,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服务公众利益。但在实际工作中,公共财政的上述目标可否达到?亦即政府解决公共问题的能力怎么样?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好不好?服务能否满足公众需要?等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其中最重要的是看其是否有利于促进“五个统筹”,是否有利于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而这正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既是做好财政工作的思想源泉,也是检验和评判财政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志。

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廓清理财工作思路,明确财政工作任务

古人云,财政即理财之政,既是一个经济范畴,又是一个政治范畴,因而,财政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应以各个历史时期国家发展的任务和政府施政的方针为依归,与政府担负的职责相匹配。从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看,我国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大致可概括为“一二三四”,即一个目标、二条主线、三篇文章、四大方面。

1、一个目标即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时期政府施政的一项重要目标,也是对建立新型财政运行模式的一个重要定位。公共财政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种分配行为或经济活动,具有一般与特殊之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既有别于以往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大一统”财政,也有别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共财政,属于公共财政特殊,这是由我国社会经济形态、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所有制结构、文化传统及市场发育程度所决定了的。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在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方面已迈出了重要步伐,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作为一种崭新的财政运行模式,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与建立财政事权清晰、财政职能健全、服务公众需要、管理科学规范的公共财政体系的目标要求,仍有不少差距。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财政改革步伐,力争早日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2、二条主线,一是增收;二是节支。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是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战胜财政困难的有效途径,也是财政工作化被动为主动的制胜法宝。尽管随着财政理论的发展和财政改革的深化,财政收支的规模、范围等处于不断调整和变化之中,但无论如何改变,增收与节支依然是财政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政府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财政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落实和体现在收、支的数量和质量上。抓住了增收与节支这两条主线,就抓住了财政工作的牛鼻子,财政工作就将居于主动有利的地位。否则,财政上不去,支出不节制,财政工作就将处于被动之中,甚至陷入困境。增收,就是要大力发展经济,广辟财源,做大财政收入“蛋糕”;节支,就是要切好财政“蛋糕”,厉行节约,力戒浪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我国作为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坚持做到勤俭办一切事业这一点尤其重要。

3、三篇文章指的是生财、聚财与用财。“三财之道”历来就是财政工作的主心骨,它既是一项工作,也是一门学问。能否讲究“三财之道”,做到“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不仅关系到财政职能作用能否得到应有的发挥,而且关系到国家财政能否振兴和经济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生财是前提。生财为本,生财为先,只有坚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通过大力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壮大财力,做到生财有方,才能确保财政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构建起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聚财是关键。只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和效率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纳税主体的税负水平,做到聚财有度,才能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用财是核心。只有做到用财有效,财政工作方能达到预期效果,才能确保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百业待兴,百事待举,可支配财力有限,但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尤其需要讲究用财之道,把纳税人的血汗钱真正用到刀刃上。

4、四大方面包括财政发展、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和财政建设。既相互关联,互相促进,又相互区别,各有侧重。一般讲,财政发展是目的,财政改革是动力,财政管理是关键,财政建设是保障。财政发展取决于经济发展,一般用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来加以衡量。2003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0.2%,但与发展中国家平均25%左右和发达国家平均45%左右的比重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需要做长期不懈的努力,方能改变这一状况。财政改革主要涉及处理财政与经济、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中央与地方、城市与乡村的关系,需要通过创新财政体制及其运行机制,规范理财行为,提高经济与财政的运行效率,创造有利于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外部环境,推动财政发展,在此基础上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财政管理主要体现在开展财政活动、组织财政收支等日常工作之中。以校正市场缺失为天职的公共财政,是以非市场方式,按非市场程序,在非市场领域,以非市场目的来开展活动的,具有公平性、非盈利性和法治性等基本特征。为此,必须摆正政府(财政)与市场的位置,界定好二者之间的责任,凡是市场办得了的,办得好的,就不应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只有做到定位准确、职责分明,才能确保政府(财政)职能的正确行使,并达到其预期的目标。财政建设涉及一系列财政制度安排,有广义与狭义之分,通常包括财政理论建设、财政业务建设和财政思想政治建设等。搞好财政建设,对于正确而有效地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推进依法理财,推动财政理论的创新和财政实践的发展,进而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1、进一步完善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在1994年确立的,此次改革当属建国以来调整利益格局最为明显、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实践证明,分税制改革是成功的,不仅使中央和省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相对规范化,形成了较为合理的纵向财力分配机制,明显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而且初步搭建起了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建立较为规范的横向财力均衡机制奠定了基础。但是,囿于政府(财政)职能转变的相对滞后,分税制改革中所涉及的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范围划分仍然不够科学、规范,收入划分亦不尽合理,转移支付制度也还不够规范、完善,尤其是此次改革建立在以基数法确立的包干体制基础之上,存在着固有的缺陷,需作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基本思路:一是进一步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界限和财政责任划分。凡是地方政府能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即作为地方政府的事权。中央主要承担全国性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具有调节地区间、城乡间重大收入分配性质的财政责任。对于共同事务,如具有跨区域“外部效应”的公共产品,应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分担的比例,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走”,该谁管的事就由谁管。在此基础上,遵循信息和成本优先的原则,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合理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使之国实施的以增发国债、扩大赤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成效是显著的,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功不可没。但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看,包括宏观财政政策在内的任何一项宏观经济政策事实上都是短期行为,具有时效性,这是因为这类政策旨在相机对宏观经济运行实施反周期调节,本身具有时效性,只能在特定时期加以采用。从中长期看,仍以采用中性、稳健的财政政策为宜。对我国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面临的困难,中央政府一方面要切实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另一方面不应也难以长期借助扩大财政赤字的方式增加对其投资,以求其经济增长。特别是随着财税金融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面临着多方面潜在风险不断向财政聚集的情况,为此,必须把防范、规避和化解财政风险作为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刻不容缓地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本着“责权利”和“借用还”统一的原则,对政府债务实施总量控制和源头控管。国债发行权宜继续留归中央,严格依据财政承受能力核定各级政府的举债规模,强化各级政府管理债务的责任,抓紧解决眼下部分基层政府过渡负债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财政债务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实行政府债务全口径统计、风险管理和报告制度,优化债务结构,控制财政赤字规模。三是充实偿债准备金,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四是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减少财政直接投资;按照WTO规则的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造,明确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及补贴机制,建立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的目标责任制,减少国家最终所要承担的损失。

2、完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市场经济越发展,财政监督管理越重要。只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经秩序,才能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市场经济主体平等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基本思路是,以规范财政管理和财政分配秩序为重点,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以财政管理信息化为手段,不断创新财政监督管理的机制、手段和方法,通过采取事前稽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惩戒相结合的办法,对财政收支特别是重点支出,实行从申请立项、核定预算、拨付资金,到安排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并追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程序的高度公开透明,从思想上改变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监督的状况,从机制上消除财政资金安全的隐患。同时,抓紧建立健全一套以财税审计专业监督为核心、单位内部监督和社会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依法查处财经领域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并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与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努力构筑财政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财政工作要有新突破,开创新局面

1、在理财观念上有新突破。财政工作与党的事业密不可分,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和看待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更新理财观念,树立科学的理财观,增强全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益意识和效率意识。财政作为各种矛盾和利益的交汇点,牵一发而动全身,不能就财政论财政,站在财政看财政,而要跳出财政看财政,站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审视财政工作,把握财政规律,拓宽理财思路,做到不仅会算财政账、收支账,还会算经济账、社会账、政治账,正确认识和处理财政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财政与经济速度、结构和效益的关系;生财、聚财与用财的关系,始终把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主攻方向,把公共财政的理念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

2、在制度创新上有新突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调控主要体现在定政策、立规矩、建机制和改进公共服务上,目的是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财政工作而言,就是要通过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理顺各种分配关系,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当前,应把预算管理继续作为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的着力点。一是编制复式预算。贯彻落实《预算法》,在编制公共预算的同时,实质性启动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二是完善部门预算。把各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范畴,建立科学的定额标准体系和严格的项目预算管理程序,完善预算收支分类方法,修订预算科目,加强项目预审,注意预算与计划的衔接,使之做到公开、透明、通俗和规范,以提高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准确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健全预算决策、执行的制衡机制。部门预算既要编制科学,又要公开透明,便于执行。特别是有利于衔接政府采购,有利于方便财政拨款,利于审计监督和人大监督,确保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预算法律约束力。四是进一步延伸政府采购的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淡化乃至彻底取消预算外资金概念;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特别是省以下改革试点的范围,完善各项配套措施,从机制上堵塞财政收支漏洞。五是加快事业单位预算改革。遵循区别对待的原则,对经营性事业单位,一律推向市场,财政停止供给;对准公益性事业单位,适当核减事业经费;对公益性事业支出,实行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核拨经费。六是抓紧建立科学、规范、量化的绩效预算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成本一效益”评估分析,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3、在服务重点方面有新突破。要把促进“五个统筹”作为财政服务的重点。一是鼎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尤其是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等方面的配套改革,理顺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三农”。二是分类支持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实施财税优惠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力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助推西部大开发,扶持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三是推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重点支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教育体制改革和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四是大力支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合理运用财税调控手段,加大财政投入,完善配套措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走上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五是促进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扩大出口的积极性;主动运用财税手段,积极参与WTO规则的拟定;完善符合WTO规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政法律法规体系,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国际贸易,加强国际交流,推动国际合作。

财政学论文篇(9)

2.专业劣势分析传统财政学主要是为政府部门培养高级财税管理人才,毕业生就业主要是面向各级财税、海关、银行、企事业单位以及高校与科研机构。伴随市场化改革冲击,高校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以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重新调整,当前财政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途径逐渐多元化,除了继续为政府财政、税务部门培养财税管理人才之外,还为海关、公检法、人大财经委、政府办公室、发改委以及新闻媒体与电台等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培养财税专门人才。当然,财政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是以面向市场为主:一是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从事财税管理、税收筹划和税务等方面的实务性工作;二是在企事业单位和金融部门从事财务核算和涉税工作,减少单位生产成本与维护单位经济利益[2]。与其他财经专业相比,财政学专业学生就业情况不容乐观,仅处于中游位置。一些著名高校,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财政学专业也仅能达到供需平衡,而这其中除了名校学生确实受到就业单位的相对青睐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在统计高校学生就业时,是将考上研究生的学生也统计在内,而这些重点大学财政学专业学生考研率相对较高。然而地方性高校财政学学生因自身竞争力不强,以及考研率也不高,因而其就业与其它经济类专业毕业生相比要差一些,特别是与会计、金融等热门专业相比。首先,财政学专业原先主要是对口公务员系统,毕业生有稳定的就业去向,但现在政府财税、海关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对财政学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较小,且岗位竞争压力大。因为公务员制度改革之前,财政学专业毕业生多数都进入到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这些部门的职工队伍得到较大的充实。虽然由于国务院各部委进行了多次机构改革,近来许多单位为了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及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和效益,需要补充大量优秀的财政专业毕业生。与之同时,当前我国财税制度设计与财政部门实践工作不断尝试与国际接轨,例如2006年我国实行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家各级部门也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即专业的财税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因而进入政府公务员队伍对于财政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仍然非常重要,尤其是对于一些地方性高校,例如,浙江财经大学的财政学专业毕业生每年有近一般进入公务员队伍。然而由于财政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时,可供选择的对口职位大都是在财政局、税务局、海关以及公检法等等部门,主要是从事财政管理、税收规划和财务核算等方面的职位,由于这些单位工作稳定、收入较高,而且非常体面,因而也倍受考生青睐,几百人竞争一个职位的场景是一种常态,上岗竞争非常激烈,可以说是千军万马挤过独木桥。另外与之同时,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招收公务员也并不局限于财政或税收专业,一些职位需求被会计、金融、法律和计算机等专业肢解。其次,财政学专业理论性偏强、技能劣势相对突出[3]。伴随市场化进程加快,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创业型或小型企业明显增加,对于会计、财务管理和金融等专业人才的市场需求量大,而这其中主要是因为这些专业毕业生的知识结构具有技能性与应用性,从而也致使这些专业的学生就业率高[4]。与之相对,由于财政学专业理论性偏强,许多课程侧重于基础理论,其中一些事务性课程又主要面向政府部门,例如《政府预算与预算会计》、《国债理论与事务》等,显然与就业市场的技能型和应用型需求存在较大较大差距。因此,多数以就业为目标的学生主要将精力置于考取各种证书上,例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理财规划师等,以增加毕业时的就业砝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财政学专业的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不够,更不用说进行深入研读与延伸。而这在地方性高校更为突出,因为地方性高校学生生源质量相对较差,以就业作为其最终目标的学生占比会相对较高。再次,财政学专业在国外高校并不存在与之相对应的专业设置。在国外,一般设立共公经济学专业或政府管理等专业。因此,国内高校在财政学专业设置、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等方面无经验可供借鉴,主要是靠自己“摸着石头过河”,这也导致一些高校在市场化改革冲击下,财政学专业仍然按照旧的思路进行,毕业生明显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另外,正因为仅有极少数毕业生能够进入公务员队伍,导致财政学专业的学生在期望值过高与现实“专业不对口”的低层次企业现状就业使在校学生产生专业迷茫。

财政学论文篇(10)

经过对财政平衡问题长期不懈的研究,我总结出“财政收支矛盾与平衡转化规律”的基本命题,即财政收支是绝对的不平衡与相对平衡的对立统一体。因此,财政可根据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采取“相机抉择”的办法,担负起以自身收支的短期不平衡实现社会总供需平衡的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能,进而积极达成在更高收入水平上动态、长期、稳固的财政平衡的实现,为下一轮“逆风向而动”的财政政策的实施创造条件。而要实现这一财政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关键就在于把握好财政失衡导致政策不可持续性所引致的淡出时机的选择问题。

我国自1998年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作为我国主动、自觉根据外疲(世界经济疲软,影响出口)、内缩(通货紧缩,国内需求不足)的严峻宏观经济形势作出的一次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有益、成功尝试,拉动我国经济逐步走出周期性低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以社会供需总量为主要调控的对象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只是一定时期内的特殊政策,本身具有的双重不可持续性也决定了其淡出也需相机抉择。首先,以“补平波谷”为己任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具有不可持续性,因此也必须随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而调整,敏锐地判断时机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在宏观经济中出现的新矛盾。其次是财政赤字规模与国民经济承受能力的限制而导致的政策实施上所具有的不可持续性,因为过度扩张财政政策所引发的财政收支失衡矛盾的加剧必然会产生不良后果,如巨大的赤字不但会丧失动员社会资源功能,而且由此而来的政府债务危机如不加以有效控制,有可能引起经济总量更严重失衡,甚至导致社会动荡和政治不稳等宏观问题,倒逼财政政策此时不得不被动调整。

目前是我国积极财政政策主动淡出、积极向中性转向的最佳时机。首先,期望以政府投资拉动民间投资,解决需求不足导致的通货紧缩的政策目标已实现:从1998年以来平均拉动我国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促成2003我国经济增长率达到9.1%,国民经济出现增长态势,进入了经济增长的上升通道,因此积极财政政策可以“功成身退”了。若缺乏对宏观形势判断僵化思维贻误政策调整最佳时机,则可能出现过犹不及的情形:一方面过度增加的国债基本建设投资作为政府行为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投资的政策效应也必将出现递减,甚至影响到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经济平衡,另一方面中央国债投资往往需要地方资金和银行信贷配套,国债投资项目的长期性也可能造成银行体系的坏帐问题等。其次,积极财政政策持续6年,从判断政府偿债能力的两个实质性指标来看,即国债偿还率和中央债务依存度不断提升并早已超过警戒线,我国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面临很大的偿债压力和很高的债务依存度,而且地方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问题如无法妥善解决,最终还得依靠中央财政,所以国债风险恐怕比表面指标所表现的更严重。因此目前我们的当务之急是通过渐进性的安排,在保证必要的继续工程和重点支持高科技、西部大开发以及振兴东北工业基地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压缩新增国债规模,尽可能地放慢支出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尽可能地通过加强征管增加收入,积极、适时减少财政(税收)政策扩张倾向,而逐步淡出的这么一个动态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实现向总量平衡的中性财政政策逼近的过程。

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构性宏观调控与中性财政政策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得出的科学发展观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阶段的我们党和政府的发展理念,其实质是要求我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的,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协调就是要在发展中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只有对经济、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等宏观结构性问题进行有效的调控,才能从制度上、体制上根本保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点中性财政政策仍将责无旁贷。

中性原则是一个政策目标,也并非绝对的不偏不倚,正如相对税收中性论,从微观机制与宏观导向相结合角度来诠释社会主义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两者矛盾统一关系。现阶段中性财政政策意味着保持财政收支规模不人为扩张或压缩,保持财政收支的相对平衡,因此对中性财政政策不应该作为绝对理解,而应该以相对中性意义上理解,即宏观总量中性影响与宏观结构调控的对立统一。公共财政论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殊的运行论,是有值得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我国借鉴的地方,特别是市场失灵论:市场失灵既包括了宏观经济总量失衡,又包括了外部性、市场垄断、信息不对称、收入分配不公等,这些正常运行的市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有可能导致经济、社会结构性失衡,因此财政要以非市场化方式作用于这些领域,这点是与财政本质论的财政调控职能不谋而合的。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我们还担负着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任务,这些都要求财政在尊重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的前提下,“相机抉择”地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宏观调控,扩张、紧缩和中性的财政政策就是依据对总量调控力度大小而言所作的划分,而无论何种财政政策,只要是健全完善的财政政策也都应内在的包含着“对症下药”的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的任务,现阶段我国向中性财政政策的转向就是力求实现向财政收支的大体平衡的目标逼近,以保持社会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同时“有保有压”、“有奖有抑”地调整支出结构,侧重于对经济、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等宏观结构性问题进行调控,以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现阶段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正是结构性失衡,即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社会分配差距有拉大倾向、经济粗放式增长,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从投资、消费、出口这拉动经济的三架马车的表现来看,首先是投资增长率偏高,投资结构不合理。就投资产业而言,2004年1至5月,第二产业投资以超出一、三产业数倍的速度增长了47.8%,虽然6月份增速下降为16.2%,但由此得出过热宏观经济已实现了“软着陆”的结论还为时尚早;就投资行业而言,部分行业如钢铁、有色金属、机械出现投资规模偏大、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而在这些投资过度的行业中,其内部一些有利于提高技术水平、环保节能、促进产品升级换代的投资项目却仍显不足,直接导致产业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就投资形式而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规模过大,由此带来重要原材料、能源及交通运输的“瓶颈”制约,加剧了重要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结构性通货膨胀。其次,投资与消费关系不协调,居民消费倾向长期偏低。经济运行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并没有因为积极财政政策而得到根本解决,集中体现在居民消费倾向偏低,成为阻碍经济长期健康运行的因素。中国平均消费倾向在积极财政政策实行后经历的不升反降现象,不仅是平均收入提高所导致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因素引致的,而且很可能是在体制转型过程中所积累的一些经济、社会结构性问题的集中反映。首先,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区域二元结构导致基尼系数有可能超过了40%,高收入组的低消费倾向直接拉低了社会平均消费倾向;其次,国有企业改革和资本密集型投资对劳动力就业人口排挤效应,失业对这部分人群消费能力的抑制;最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基础教育在部分农村地区非义务化,高等教育的产业化倾向,都增加了居民的储蓄倾向。第三、出口结构低层次。虽然2003年我国已挤身世界第四贸易大国,但却仍非贸易强国,低附加值产品为主的出口结构不仅不利于提高外向型经济的竞争力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也容易遇到反倾销、技术壁垒等方面的贸易摩擦。

因此,目前财政政策的目标应适时调整为预防通货膨胀、为各项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而此时主动转向中性财政政策可谓是正值时机、对症下药。

三、以人为本,积极促进向中性财政政策的转向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说明了发展的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向中性财政政策的转向也必须以人为本,才能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而言,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财政学论文篇(11)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 这一点,对于中国财政法治建设而言,可谓直接指明了发展的目的和归宿,道出了财政法治的理念和精髓。财政,是一个多维概念,它是一个政治的范畴,也是一个经济的范畴,还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然而,在时代,它首先是一个法律的范畴。财政直接关涉国家与其国民[3] 之间财产和自由权利之分割。

从直观和表象上看,国家的财政权及行动权力[4] 与国民的财产权、自由权利属于此消彼长的关系。但是,从本质和深层次而言,两者又是对立统一和相互依存的。国家财政收入仰仗国民财富之创造和供给,由此决定国家财政权以国民财产权为存在之前提和基础;[5] 另一方面,国民的财产权有赖于国家财政权之保障。“国家的收入是每个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以确保它所余财产的安全和快乐地享用这些财产”。

[6] 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和社会的平稳发展以及公民的福利保障更有赖于国家财政资金的有效运作。因此,公民的自由发展权还有赖于国家财政权的有效行使。但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财政权力并不总是能够时刻铭记国民财产权之基础性地位,同时,更常常基于权力趋于腐败和滥用的本性,走向国民自由权利之反面。因此,在理念上厘清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之本末关系,在制度上保障国民权利之本源性地位,是确保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关系中统一超越对立,依存发展为良性互动的唯一路径。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这一命题的破解是以取代专制政治,以权利本位取代权力本位,以人民、法治和人权保障作为财政权运作的宪法规则,以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和实现作为财政权运作的目的和归宿,从而有效地确立公民权利的本源性地位,并将财政权驯服于公民财产自由权之下。我国在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之后,同样以人民的形式确认了人民利益的本源性地位,并以财政权力的积极运作,确保人民基本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平等实现。可惜的是,国家权力的无所不包,无所不在,湮没了公民个体权利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使得公民权利成为臣服于国家权力、仰仗于国家权力的第二位的权利,公民义务则成为领先于公民权利的先在而受到过分强调。

在财政领域,尽管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解决了财政的政治合法性问题,但是国库中心主义、财政权力本位的观念占据了财政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全过程,过于泛化的财政权力大大限制了公民自由安排劳动财富并自主发展的权利和空间。[7] 在这种状况下,权利必然驯服于权力,敬畏和顺从于权力之下,难以确立自身本源性的地位和伸张自己自由发展的本性。

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昭示着中国财政法理念的正式转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取代计划、政府与市场职能的分工与互补,义务本位的法制建设逐渐转型为权利本位的法治建设;而财政,也在国有资产的大量退出和税收依存度的逐年上升中,逐渐从全面干预缩小和规范为公共物品提供的必要限度之内。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历了改革开放的最初阵痛期而走向成熟和完善之时,将财政法的基本理念由国库中心、财政权力本位观转型为公民权利本位观是非常必要和适时的。

所谓公民权利本位观,即公民权利为国家财政权存在的全部意义和目的,国家财政权不仅以公民财产权的保护为前提和基础,而且以实现公民各项基本权利为目的和方向。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本源性和第一位的意义,而国家的财政权以及以其为依托的各项行动权,全部服务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和公民自由发展权的促进。除此之外,国家财政权别无自身独立存在的目的和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必然表现为公共财政。即国家财政权作用的力度和范围,以满足公民的公共需求和促进公民的全面发展为尺度和界限,超出此界限和尺度,财政权就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并有腐败和滥用之危险。

德国在1995年6月22日的一项判决富有深意,法院认为,如对纳税人征税使其整体税负超过其财产收入的50%即违反德国宪法保护的财产自由处置权,而且这种违反并不属于社会福利目的的限制范围。[8] 此判决给我们最大的警示和启示是,税赋取之有度,即使高举社会福利之公益旗帜,也不能侵夺纳税人对财产的自由处置权。

对于我国而言,由于从计划财政和计划经济转型而来,因此,政府与市场的功能还需进一步界分,以此确定政府财政的量度,避免财政的过分攫取超越公民财产权承受界限,侵害公民自主处置财产和自由发展的空间。还有一个更为重要且需引起警示的问题是,目前我国的财政收入体系很不规范,税收的依存度并不高,尽管自1999年以来税收收入连年超常增长,但是如果仔细分析我国财政收入的规模和结构,就会发现税收、收费和国债呈三足鼎立的局面,明目繁多的预算外收入和体制外收入并未纳入预算收入的口径。

相对于刚性较强,立法较为健全的税收而言,尚未纳入法律控制的收费和国债等隐性税收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害更为隐蔽和危险,前者常伴随着权力的腐败和滥用,而后者则易引发预算赤字和财政风险,而比这更为严厉和深刻的是,一旦政府的收入不必依赖刚性日强的税收,或者不必完全依赖税收时,公民也就失去了以财产权和征税的民主同意权对抗和制约政府的机会,也就难以监督和保证政府的财政支出行为服务于公益,服务于纳税人之所需。因此,当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在财政法领域的贯彻和执行,不仅需要在理念上确立公民基本权利本

位,更需要在制度上切实保障这种理念之践行,而这种制度的选择只能是财政立宪。 所谓财政立宪,就是将国民生存发展所依凭的财产权和国家履行职能所需的财政权均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且为保证国家财政权服务于国民财产权和其他自由权利,对国家财政权进行分权和限权,并以财政民主原则、财政法定原则、财政平等原则、财政健全原则予以宪法规制。 财政民主原则是指财政权力实行民主统制,它包括横向的财政分权和纵向的财政分权。横向分权,是指财政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权力在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横向划分。横向分权是实现财政权的民主统制的核心,它要求财政立法权为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所独享,即使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授权行政机关立法的必要,也必须严格遵循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优先原则,确保财政立法的民主统制。

纵向分权,是为了反映地方居民在公共物品需求方面的地区性偏好,实现财政的纵向公平,在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基础上,将财政权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进行的有效划分。无论是横向分权,还是纵向分权,我国均未能很好地体现财政民主原则。目前政府主导立法在我国财政法律体系占据显着的地位,大量的部门规章更是侵蚀了立法的民主性和法定性。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也并未建立规范的财政分权体制,而是由中央政府根据中央财政收入的需要随意以规范性文件调整,严重损害了财政的民主性和法定性。地方政府缺乏与其职权相适应的必要的财权,是当前我国县乡财政极度困难,地方财政行为失范,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重要根源。

财政法定原则,要求将一切财政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避免权力作用的任意性和随意性,保障国民对国家财政行为的可预见性。财政法定原则与财政民主原则紧密相关,一体两面。要实现财政的民主统制,一定是财政法治;而要实现财政法治,一定是法律>:请记住我站域名/

财政民主和法定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所有的财政收入均应纳入预算内管理。除了继续加强税法执行的刚性外,收费、公债以及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均应纳入法治化轨道,避免成为政府部门任意裁量决定的自由领域。另外,要提高税收的依存度,不仅是使公民在税痛感中加强对政府财政支出的监督力,而且要使政府在收税难的税痛感中,真正认识到财政取之于民、服务于民的本质,从而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审慎运用。在税制的结构方面,也应该加强直接税在整体税收收入中的比重。间接税的一个弊端是使真正的负税人处于“植物人”的地位,不能以纳税人的身份行使权利,也无法对自身的税负有更确切的了解,从而使纳税人作为者享有的监督、控制租税国家的权利的机制难以实现。[9] 至于财政平等原则,是确保财政符合正义公平的法律理念,确保公民基本人权的重要法则。此处的平等不仅指形式公平,还是实质公平。

在财政收入面,税收应该遵循量能负担原则,以此将税收的缴纳与公共物品的获取相隔离,保障每一个公民基本生存权不受侵犯。财政的支出面的平等,则是保障全体国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而且对于弱势群体,财政的支出应该体现倾斜和更多关怀,确保他们能享有同质的平等发展机会和社会福利水平。至于现在问题颇多的收费,应该严格遵循成本补偿原则,避免成为相关部门和个人垄断谋利的工具。[10]

财政健全原则,关注的是财政运行的安全稳健,其核心问题是财政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近年来,我国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赤字规模很大,累计发行的国债虽未超出国际警戒线,但是如果将地方政府的债务、国有企业的债务、社会保障的负担、银行的不良资产等隐性负债纳入进来,我国财政风险早已突破警戒水准。因此,当前需要调整财政政策为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实现财政健全原则的要求。同时,应该修订预算法和制定国债法,加强预算外资金的控制以及国债发行规模和结构的法律控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加强预算监督,防止政府部门通过不规范的“预算调整”来增加举债的数额,依预算法行使改变权或撤销权,切实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11] 财政健全原则事实上是财政民主和财政法定要求的延伸。如果政府不遵循财政健全原则,财政的民主和法治必然丧失殆尽,严重的还会引发财政危机,这既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也会危害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财政健全原则是中国今后财政法治建设需要加强的一个重要原则。

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与财政法制改革之取向

马斯格雷夫认为财政有三大职能:配置职能、分配职能和稳定职能。配置职能即基于公共需要和市场失灵而对社会总资源在私经济与公经济部门进行合理配置,从而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分配职能即通过国民收入与财富的分配和调节,使之符合社会公平或正义的分配状态;稳定职能,即利用预算政策等手段,对经济进行有效调节,从而保持高就业率,稳定的物价水平和适度的经济增长率,以及国际贸易和国际收支平衡。[12] 无论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还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均离不开财政三大职能的有效作用。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社会分工与合作更为精细和紧密的时代,公民个人的发展、企业的竞争力以及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均需要财政三大职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挥作用,而不能有失偏颇。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的突出矛盾表现在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以及人与自然的矛盾。为此,科学发展观明确提出五个统筹的要求,下面,本文将结合财政职能的发挥,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具体解析我国财政法制变革的方向。

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是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引起社会各界重视的“三农”问题而提出的发展对策。“三农”问题,既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失衡的一个重要表现。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农民增收长期迟缓,农民税费负担沉重,公共物品供给严重不足。这不仅是农民作为公民的平等权问题,还是一个国家容易引发合法性危机的政治问题。三农问题的关键和核心仍是农民权利保障问题。对于财政法制变革而言,应该整合现有的财政支农政策,根据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从财政的收入面、支出面和配套政策方面予以调整,充分发挥财政的配置和分配职能。在收入面,农业税费一直是农民不

能承受之重,也是治乱循环的症结。 自从2004年国家大规模减免农业税以来,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备受指责的农业税已经准备提前退出历史的舞台,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因为农业税减免而造成的乡镇财政缺口如何解决,农村是否成为无税区?如何形成规范的农民与国家的财政法律关系?这是财政的分配职能必须予以回答的问题。可行的方案是建立城乡统一的税制,将取消农业税后的农业收入、农用土地和农业产品纳入统一的所得税、财产税和商品税等税制体系中,在税法上彻底改变农民身份的歧视性待遇,也解决依附于农业税的各种集资、收费、摊派等不规范的财政现象。乡镇财政缺口问题[13] 需要中央财政以转移支付加以解决。目前我国尚未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这对于地方财政困难以及区域财政发展不平衡的解决均是一个重大的缺失。另外,法定的财政分权应该从省级进一步细化到县乡级财政,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财权,以财产税制解决地方财政资金的稳定供给问题。

在财政支出面,突出需要解决的是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农民与城市居民最大的不公平待遇不在于收入面,而在于支出面。农民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本应由政府负担的公共支出,主要的两块是教育和医疗。其中,教育不仅涉及农民的减负减支,更关键的是涉及农民及其后代的发展权问题。因此,财政支农力度,不仅是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扶持和投入,更重要的是建立免费供给的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和农村公共医疗体系。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也应逐渐覆盖到农村和农民。此外,财政在农村地区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方面也应加大投入力度,不仅改善农民的公共服务质量,而且也使得农村与城市具有同等的发展机会,促进农村的城市化、工业化发展。

财政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也是从根本上增加农民收入的举措。发达国家对农业一般均给予特别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我国在涉农税收方面同样可以在税率、计税依据、税额核定以及征收方式方面适用较工商业税收更为优惠的规定,以实现不同产业之间税负的实质公平。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经济发展失衡的另一个表征。这与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策略以及偏重沿海东部地区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具有极强的关联性。目前,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国家已经出台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以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基本政策,财政支持力度也逐渐从东部转向西部和中部。但是,当前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主要是,过渡时期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规范的法律依据,资金管理不规范,而且受财力所限,扶持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能力十分有限;其次,现行财政体制按“基数法”进行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不仅未能解决历史积累的地区财力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的问题,而且以体制方式肯定这种差距,不利于改善落后地区的财力状况

;第三,专向拨款和结算补助均没有规范的分配方式,随意性较大,导致东部地区的拨款实际仍多于中西部落后地区。

[14] 第四,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不清,财权配备也不合理,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税收立法权,制约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也使得以第三产业为主要税源的营业税在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难以起到支撑地方财政收入的主导作用。协调区域发展的财政法改革方向是,首先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权,建立以宪法为统率,预算法、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为主体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赋予地方必要和适度的税收立法权,规范财政在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方式;其次,加大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因素法代替传统的基数法确定转移支付的比例和额度,将人口数量、城市化水平、人均GDP、人口密度等纳入因素法考量的范围,以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客观公正性,使财政的支持力度真正体现在落后经济地区。

再者,简化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重新归并现行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税收返还、专向拨款、结算补助等四种转移支付形式,建立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重点,专向转移支付相配合,特殊性转移支付为补充的复合型财政转移支付形式。[15] 第四,建立规范的省对地市县的转移支付制度,以解决省以下地方政府财政失衡和公共服务差距问题。最后,加快财政立法,在已有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加强财政支付的刚性,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稳定、规范的制度供给。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前经济的发展中,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均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障碍。目前,我国失业问题严重,就业形势严峻。200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另外,我国还大约有1.6亿的隐性失业者和1.5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借鉴国际经验,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可以包括:根据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原理,适当降低企业税负,鼓励投资,以增加就业机会;中小企业是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也被誉为“创造就业岗位的机器”,国家应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差别税率、财政贴息、财政担保、财政投融资等综合手段,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和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吸纳社会就业人员;对城市新弱势群体[16] 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者给予支持,大力发展灵活就业[17] ;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大税收政策包括房产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劳动力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改善劳动供给结构,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由政府定期举办环保、绿化、基础设施维护等公共工程,为下岗失业者提供工作岗位。

我国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一方面,是巨额的历史债务,另一方面则是养老保险基金在由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转轨中透支了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基金,造成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对此,作为短期政策,政府应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障的财政预算比重,建立稳定的财政拨款机制。

通过征收环保税、遗产税或划拨部分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对国有股减持、资产置换、土地拍卖等国有资产变现收入,发行彩

票收入,社会捐赠收入以及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等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养老金缺口的补偿力度。[18] 长远来看,应该借鉴国际经验,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以代替现在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社会保障收费局面,使社会保障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同时扩大社会保障税的覆盖范围,将我国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作为雇主与其雇员一同作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公务员也不例外,但对农业人口则尚需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先将部分富裕地区的农民纳入试点范围,并逐渐探索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义务教育问题也是需要财政资金加大力度的一个领域。义务教育属于纯公共产品,它涉及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我国财政对教育整体投入严重不足,大大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占全国教育经费的比重过低,现行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责任主体也不合理。当前我国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教育体制,义务教育经费由地方各级政府分担,大约78%由乡镇负担,9%左右由县财政负担,省财政负担11%,中央财政负担不足2%。由于县财政困难,实际无力保证教育经费的及时、足额支付。因此,应尽快建立“以省为主,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教育资金管理体制,加大中央财政的拨款力度和教育经费的投入。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当承担至少50%的经费,对于西部地区和贫困省份,中央财政还得加大义务教育专向转移支付力度,以保证全国各地区义务教育水平的均等化。

[19] 对于日益加大的社会贫富差距问题,税收应该在量能负担和累进性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当前的税制改革主要是个人所得税的修订和消费税税目的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应该充分体现人权保障,除了提高生计费扣除标准外,还应将纳税人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赡养老人和子女抚养、教育费用等因素纳入扣除项目的考虑,同时结合经济的通货膨胀率,对费用扣除实行指数化,并允许物价指数和生活水准偏高的地区,适当上浮扣除费用标准,在保证纳税人基本的生存需要的前提下,体现地区差异的纵向公平。在适当的时机我国还应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既进一步加大收入差距调节力度,同时调节代际公平、鼓励勤劳致富和鼓励社会公益捐赠。

统筹人与自然的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发展,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也标识着我国在正确认识自然、环境和资源与人类生存发展的关系后,由“人类中心主义”向“人与自然和谐共存”观念的重大转变。由于生态环境资源具有产权不明晰、强烈的外部性特征,因此存在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属于适宜由政府提供的典型的公共物品。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应该从行政管制转为更为有效地利用财政税收手段进行经济调节,以引导和促进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财政在此方面的作为包括两方面,在财政的支出方面,运用财政补贴、财政贴息、环保信贷、建立环境保护基金、清洁能源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对环境保护和污染综合治理的投入,帮助修建污水处理厂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鼓励和支持开发经营可再生能源的企业以及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另一方面,在财政的收入方面,主要是建立完备环境税费体系,除了遵从受益者负担和污染者付费等原则建立环境污染排放和整治的收费机制外,更为重要的则应该是建立一套有机配合、公平、合理的环境税制体系,以促进能源的节约利用和鼓励清洁能源的使用。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北欧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环境税制。以丹麦为例,1992年率先开征二氧化碳税,对含碳燃料根据含碳量的高低按差别税率征收;1996年为回应国际条约关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标准要求,开征了二氧化硫税,以增加使用含硫燃料从事生产的成本,降低整体能源消费,刺激以低硫燃料代替高硫燃料,减少排放量。其他开征的环保税则包括垃圾税、车用燃油税、自来水税、一次性使用餐具税、氯化熔剂税、杀虫剂税、镍镉电池税等。

[20] 在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环境税制,目前与环境有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现行的资源税偏重于对资源使用的级差收益进行调节,而缺乏能源节约利用和清洁能源替代使用的刺激作用;对汽油开征的消费税也未区分无铅汽油和含铅汽油实行差别税率;在增值税方面,对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居民用煤碳制品、化肥、农药等适用的均是低税率,仅顾及作为生产的初级投入品和居民生活的必需品的低税负要求,而缺乏环保方面的考虑。此外,机动车船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在税制设计方面明显表现出对环境保护的调节力度不够。因此,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国亟需建立涵括所有资源、污染物在内的公平、效益的环境税制体系。

改革的方向是健全资源税,改变资源税覆盖面窄、税负低的现状,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大到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滩涂、地热、大气、水等资源的各个领域,同时要调整税率,不仅要将资源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纳入到税额中,而且还需将资源开采造成的环境成本考虑在内。其次,对污染物开征环境税,征税对象包括车用燃油、二氧化碳、氟里昂、一次性包装袋和餐具、镍镉电池、杀虫剂、农药、化肥等。三是充分利用差别税率,如对汽油区分无铅汽油和含铅汽油,低碳燃料和高碳燃料,低排放量车辆和高排放量车辆,高回收产品和低回收产品进行能源消费的引导和调节。四是充分运用直接税扣除、减免措施,鼓励清洁生产、环保企业的发展。如与环境有关的资本支出包括防治污染、废物回收或利用等项目的资本支出可以在税前列支,对环境无负效应的投资或旨在减少对环境负效应的投资按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抵扣,对控制和治理污染的固定资产允许加速折旧,对环保企业的所得税进行减免等等。

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无论是从经济的全球化,还是从中国加入WTO的现状来看,中国已经不能脱离世界经济的规则独立发展,而是必须积极主动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充分利用开放、循环的世界经济体系,在尊重和遵循国际法律规则的前提下,谋求自身最大的发展。当务之急是遵照WTO的要求,建立统一、公平、透明、高效的税制体系。统一是公平税负的前提,公平是税制的核心,而透明则需提高我国各税法的法律级次,将暂行多年的法规条例尽快上升为法律,同时增强规章性文件的公开性和规范性。高效应该是最具技术含量的税

制改革要求,无论是企业所得税的合并还是税收优惠措施的取舍,既要符合国际条约和双边税收协定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现阶段对经济的稳定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要求。例如,上文所提的环境税的开征,并不是一个单纯考虑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利用的问题,而是必须统筹考虑国民经济的竞争力问题。 尽管美国、日本以及荷兰、丹麦等国家非常重视环境保护,甚至自身标榜为地球环境保护的领头羊,但在税制的设计上却非常顾惜企业的竞争力。例如丹麦开征的二氧化碳税,对企业适用较居民家庭为低的税率,并且对能源密集型企业以及总税负超过企业增值额3%的企业可以选择与环境能源部签署协议,获得减税。在能源密集型企业中,则选择参与国际竞争的钢铁、水泥企业采用低税率,而对那些竞争力影响不大的企业,则使用了世界上最高的二氧化碳税税率。此外,丹麦还实行绿色税收的返还,将全部或部分的绿色税收通过减少其它与企业相关的税收以及使用补贴支持环保的方式返回企业。[21] 因此,我国在相关税制的设计时,也必须结合考虑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企业竞争力的保持。仍以环境税为例,在课税对象上,结合资源优势,对影响本国的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的环境税缓征、少征或不征,对资源优势和工业竞争力不大的环境税收则尽早开征并适用较高的税率。

在课税环节的选择上,兼顾效益性和公平性,某些对竞争力影响大的税收尽量在消费环节征收而不是生产环节征收。在税收的减免退和补贴方面,则可以考虑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对用于公共服务、服务于弱势群体和保持工业竞争力的项目免税。[22] 另外,对企业的税负进行综合衡量,在提高环境税负的同时,适当降低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的税负。通过绿色税收的返还,减少企业对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以保持企业竞争力。再如时下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必要性已经无需多言,时机也不能再拖,关键是如何处理曾在吸引外资方面立过汗马功劳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问题。可行的策略是“先并再调”。

首先应果断地将两税合并为一税,统一基本的课税要素,包括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扣除标准等,以解决长期以来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公的问题;其次,安排一个适当的过渡期,如2-3年,继续保留曾经适用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方面是兑现先前外资企业设立时的承诺,另一方面也给予外资企业调整、适应的必要时间,以期平稳过渡。再者,将普遍优惠的税收政策转为重点优惠政策。对我国急需的高新技术和短缺资源实行重点优惠,增强我国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最后,还应充分利用WTO规则所允许的补贴规则,扶持本国经济发展。例如,对小型产业的普遍性补贴;资助由企业直接进行或通过与高等教育或研究机构签订合同进行的研究活动;资助国内落后地区;对企业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对现有设施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环保要求而产生的财政负担等给予资助。[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