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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利益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7 18:00:11

海外利益论文

海外利益论文篇(1)

书中还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海外利益的内容发生了三大变化:一是中国海外利益的性质和范围发生了巨大变化,迅速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安全、能源、文化等领域;二是中国海外利益由原来单纯的地理空间扩展到国际制度层面,中国参与国际机制的程度更深,在调整既有国际机制和创建新的国际机制过程中中国的作用越来越大;三是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互联互通为发力点,构建基于基础设施、制度规章和人员交流三位一体的全方位链接,构建沿线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一带一路”陆海兼顾、东西统筹、南北呼应、双翼齐飞,是新时期中国维护与拓展海外利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两只“翅膀”。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中国国力的提高,中国海外利益的发展面临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势必造成中国海外利益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也同步增长。拓展与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要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从国家战略层面加强国家能力、国家关系、海洋强国、国际形象和国际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建设。其中国际制度建设是当下的重中之重。《中国海外利益蓝皮书・2016》一书指出,国际制度是指在国际关系某一特定领域行为者在认识上趋于一致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主要以国际组织、国际机制和国际惯例的形式在国际社会发挥作用。国际制度能力是国家在国际社会参与、改革、构建和实施国际制度的能力。国际制度框架内的投票权、决策权、话语权、代表性及其相关的权益,既构成国际制度参与者的海外制度利益,又是实现和维护海外利益的重要手段。中国可以通过四个路径拓展海外制度利益,即参与国际制度、改革国际制度、创新国际制度和积极参与全球治理。

海外利益论文篇(2)

事实上,对于上述问题已有学者提出并回答过,但他们主要是从中国的思想文化、民众心理、海洋意识和海权观念的角度来分析的[3]。这种分析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却因片面强调主观因素而略显历史唯心主义倾向。还有些学者尽管强调了经济、阶级等客观因素[4],但也因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持而流于空泛。郑和的航海属于实践活动,而作为主体的人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这正体现了主体的能动性。目的实际上是利益的表现形式,是主体对自身利益的判定结果,说到底是界定了的利益。利益是目的的内容,目的是利益的形式,因此主体的目的一定要与自身的利益相适应,正确地反映利益。这样对主体实践活动的分析就由对目的的分析转化成对目的与利益的一致性分析了。因此,笔者尝试使用演绎法,以政治学理论中有关利益的阐释为大前提,以历史材料为小前提,对上述问题做出解释。

 

一、政治学理论中关于利益的阐释

 

利益是中西方思想史上的古老课题,一般既包括哲学伦理学含义又包括经济物质含义。利益具有鲜明的主体性,利益总是人的或由人组成的组织、集体的利益,没有人根本谈不上利益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论述,人的利益的形成是一个从人的需要到人的劳动再到社会关系的逻辑过程。”[5]

 

人的利益首先起源于人的需要。人作为一种高级的生物体必须要新陈代谢,要与外界(自然和社会)进行物质的、能量的、信息的交换。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首先应该确立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6]因此,需要是人的本性,是一种客观存在。但人是有意识的,人的需要除了随人的生理变化(主要体现在年龄的变化上)而变化以外,又随人的意识以及在意识支配下的实践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又具有主观性,这是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的显著区别。概言之,人的需要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按主体追求的目标和层次,需要分为生存需要与发展需要,它们以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这两个需要客体为表现形式,其中物质需要是人的最基本需要。但是仅有需要不行,关键是需要的满足。需要的满足本质上是人们以一定的途径获取需要对象,而“满足需要的途径问题把从事生产和结成社会关系提上了人类活动的历史日程”。[7]为了满足需要,人们必须进行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中产生了一定的联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其中处于基础和决定地位的是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经济关系,它直接影响着其他关系的形成和发展。社会关系一旦形成,不仅使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区域化,而且还支配着用以满足需要的生产成果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因而本质上,客观地制约着人们需要的满足,从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具体而言,人与需要对象之间的关系就转化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了。这样就形成了由需要到生产再到社会关系的逻辑链条,人们的需要完成了社会转化、客观化,从而利益产生了。因此,“所谓利益,就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8] “利益既是一个物质范畴,也是一个关系范畴,具有社会性。”[9]但它本质上是一个关系范畴,“社会关系是利益的本质。”[10]需要只有与能够满足需要的手段的使用相联系,即只有与实践相联系才能转化成利益。实现了的利益便会转化成手段,并使主体产生新的需要。因此,一定意义上说,满足需要的手段即利益。而社会关系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根本性手段,因此“社会关系是利益的本质”。

 

决定于生产方式的利益是客观的,但对它的界定却具有主观性,对利益的判定结果或者说界定了的利益就是目的,因此,主体的目的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它以客观利益为中介与生产方式产生联系。目的只有正确地反映利益才能实现并扩大利益,继而产生新的目的、新的实践,形成循环,否则就会妨害利益,导致原有目的的改变或取消。这样要回答本文篇首提出的问题,就必须考察一下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否正确反映利益主体的利益,是否与利益一致。

 

二、郑和下西洋的目的分析

 

对于郑和下西洋的目的见仁见智、说法不一。比较典型的观点有:寻找被明成祖篡夺了帝位的建文帝[11];“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12];“恢复发展和开创同西洋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外交关系”,[13] “通好它国,怀柔远人”[14];“谋求内外稳定”[15];联合他国围堵帖木儿[16];经济目的说;[17]另外还有满足统治者对奇珍异宝的需求,加强文化交流等说法。综上,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既有政治上的也有经济上的。

 

踪迹建文帝之说,略显牵强,有点高估被公认为“仁柔少断”的建文帝了,如果真的有这个目的也是次要目的。其实,“这种说法在明代已有人提出怀疑之言”[18]。“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说,实际上是把实现目的的方式、方法混同于目的本身了。“《明史》云:‘……(郑和船队)首达占城,以次遍历诸藩国,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慑之。’”[19]而“谋求内外稳定”义同“巩固政权”,是万能的说法,当然有一定正确性,但太过笼统。郑和航海远达非洲,因此围堵帖木儿说也缺乏说服力。而至于经济目的说,搜寻奇珍异宝说,加强文化交流说等,则是把主观目的造成的某些客观结果、产生的副产品同目的等同起来了。

 

笔者认为,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主要是政治上的,具体而言是恢复、巩固,特别是扩大封贡体系,形成“四夷宾服”、“万国来朝”的宏伟局面,说得委婉一点就是“恢复发展和开创同西洋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外交关系”,“通好它国,怀柔远人”。一定程度上,如梁启超所说:“雄主之野心,欲博怀柔远人,万国来同等虚誉,聊以自娱耳。”[20]

 

建立封贡体系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需要。

 

华夏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近代以前,世界领先、历久不衰,华夏民族因此早就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文化优越感。这种文化优越感在对待异族它邦上,则具体表现为“华夏中心意识,也称中国中心观或‘天朝心态’”。[21]华夏中心意识包括地理中心和文化中心两层含义。中国为尊的居高临下心态以及华夷一统,“四海一家,化被天下”,的大一统观念自然就成了这种“华夏中心意识”的必然逻辑结果,“四夷宾服”、“万国来朝”、“天下共主”,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中国历代统治者的需要,因为人们视此为衡量一个王朝是否强盛的标志。封贡体系(又称朝贡制度)就是在上述一系列主观意识支配下,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儒家礼治思想,以及由之决定的“柔远存抚”、“厚往薄来”为工具或原则而产生的客观结果。

 

历史上中原华夏政权的宗主地位受到挑战乃至被取代的情形并不鲜见,最明显的例子是蒙古统治者南下中原,建立疆域辽阔的大一统帝国。元朝的统治者没有文化上的优越感和自信心,因此在对待朝贡国上,以武力取代怀柔,取代文化上的“化”,转而进行压服,不时干涉其内政,而且“蒙古统治者尤重朝贡的物质利益”,“朝贡制度较以往更具君臣主从关系的实际内涵,朝贡的礼仪性降到次要地位”。[22]

 

明朝建立以后,朱元璋对封建传统一仍其旧,将封建专制统治发展到极致并恢复、发展了因元朝灭亡而中断的宗藩关系,完善了封贡体系,使其手续更加缜密,组织管理更为严格。但“洪武末年,多数海外国家已久不来贡,与明廷十分疏远了”。[23]通过发动“靖难之役”,夺取了政权的明成祖新登宝座时,“前来朝贺的只有朝鲜等少数国家的使臣”[24]。因此,为了加强其政权的合法性,巩固其统治地位,他对封贡体系较之其父更是情有独钟,“其外交政策的核心仍是‘锐意通四夷’,广招海外国家前来朝贡”。[25]郑和下西洋就是为着这个目的而进行的:“明成祖即位,多次派遣宦官,出使亚、非诸国,招徕各国使臣入贡,开拓贡使贸易。宦官郑和几次出使。”[26] “郑和携带成祖诏谕诸国的敕书,去各国开读,并持有颁赐各国王的敕诰和王印。”[27]明成祖御临的明朝宫廷宴会上曾响起这样的歌声:“四夷率土归王命,都来朝大明。万邦千国皆归正,现帝庭,朝人圣。天陛班列众公卿,齐声歌太平。”[28]

 

因此,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恢复、巩固、特别是拓展封贡体系。

 

三、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与主体之利益的一致性分析

 

那么,明成祖派郑和下西洋巩固并发展、扩大封贡体系这一目的与其利益是否相符呢?

 

利益总是与社会关系密不可分,利益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等,而其中最重要的、起决定性、基础性作用的是经济关系,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因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明成祖作为一国之君、封建地主阶级的总代表,其根本利益应该是也只能是维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这种经济关系。对于统治者来说,对外政治关系应该是为内部社会关系的稳定服务的,不能以损害国内社会关系的稳定为代价。从长远看,对外政治关系也应建立在某种对外经济关系之上,以经济关系为基础,否则便不会长久。

 

而明成祖派郑和下西洋试图恢复、巩固并扩大封贡体系所采用的方式用现代话语来说是“胡萝卜加大棒”。“厚往薄来”的胡萝卜政策无异于古代版的金钱外交:“携带大量金银、铜钱,运载大批货物作为赏赐”[29]以换取对明朝“天朝上国”地位的认可。为使它国宾服,实施军事威慑,挥舞一下大棒,当然是必要的,但这大棒的挥舞是必须要付出经济代价的。对大明的陆上临国挥舞大棒,耗费的金钱不会很多,是比较实际的考量,因为军事力量在短时间内即可到达。但若耀兵海外,这在当时来说可是非同寻常的事。首先,军队人数要多、船队要大,否则起不到威慑的作用。其次,历时久长。运动空间的扩大必然伴随时间的延长。因此,在海外挥舞大棒的流程:造巨船、修巨船、向大批船队人员提供长时间的给养、对归国船员的丰厚赏赐等,是需要巨大的财政支出的。[30]总之,郑和下西洋为达到目的,所付出的经济代价是巨大的。

 

不过,分析目的与利益的一致性,不但要看实现目的所付出的代价,更要对目的达到后所获得的收益与成本(代价)进行比较。封贡体系本质而言,是一种对外政治关系,但这种政治关系是特殊的政治关系,因为它不是建立在与之相适应的对外经济关系的基础上的。经济上的朝贡贸易(对外经济关系)和礼仪上的册封是封贡体系的外在表现形式,封贡体系因此得名。它着重“追求的是君臣主从关系的名分或形式,彼此之间等级的高低、地位的尊卑,仅仅在朝贡文书和朝贡礼仪中有所反映”。[31]在封贡体系中经济与政治的关系被颠倒了,成了政治决定经济(形式上的主从关系是朝贡贸易的前提)。正因为被颠倒了所以又被歪曲了:朝贡贸易无非是“厚往薄来”,“倍偿其价”,损己利彼的交换。“这种贸易不仅不抽关税,而且明廷对于‘贡品’也是付钱的,往往比市价高得多的钱。”[32]外国学者也认为:“朝贡制度的主要负担在于‘接受者’。”[33] “明朝政府在回赐、赏赐方面,一贯遵循‘厚往薄来’的原则,尤以永乐朝为最。”[34]诚然,万国来朝[35],宗藩体系的扩大有利于提高国民的士气,增加皇帝的亲和力,从而有利于稳定国内政治关系,甚至可以起到“柔远人以饰太平”的作用,对明成祖来说也可谓是收益,是利益。但是,物质利益或者说经济关系才是最根本的利益,当这种对外政治关系的取得和维持导致国库空虚,使统治者缺乏统治资金时,它就成了明朝的负担了,乃至损害封建统治的基础——小农经济,从而成了危及明朝政治关系的不稳定因素了。财政负担的加剧必然对经济、政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威胁明朝既得利益者——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因此,从明朝封建统治者的角度看,郑和下西洋所付出的成本远大于收益。非但如此,郑和下西洋使“进一步发展海外贸易的民间呼声日益高涨和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兴起”,[36]这无疑会触动特别注重加强中央集权的明朝封建统治者的神经,因为这威胁了他们的统治秩序、社会关系,从而有损于他们的根本利益。

 

明朝作为典型的封建社会具有天然的封闭性和保守性,明成祖把封贡体系扩大至万里海疆这一目的,反映的是其要显示自己是“天命之子”的一时之需,这种需要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作基础,无法同民间的对外贸易需求有效地结合起来[37],缺乏持久的不断发展的经济动力,对封建统治者来说,是主观虚幻的需要,不构成利益的基本内容,因为“利益是需要和实现需要的手段的统一”。[38]需要本身并不是利益,需要只有同能够满足需要的手段相结合才能成为利益。而在明朝封建制度下,统治者是缺乏满足扩大封贡体系至万里海疆这种需要的手段的。封贡体系重名轻实,所体现的具有真实内涵的政治上的臣服,仅包括朝鲜、安南、琉球、占城等少数国家,且不是从一而终。而且“在数量众多的所谓朝贡国中,偶有一二次朝贡记录的国家并不在少数,永乐年间郑和下西洋招徕入贡的海外30余国多属此类,随着下西洋活动的结束,这些国家断绝了与中国的往来”,[39]因此,实际上,它们根本就没有被真正纳入封贡体系。

 

对以明成祖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而言,建立封贡体系本身是符合他们的利益的,但是明成祖没有把握好“度”的问题,它所追求的封贡体系,在范围上是不自量力的,与之相联系,在朝贡国的选择上是盲目的,在结果上是得不偿失、自欺欺人的,因此是对自身利益的误判,是与其根本利益不符的目的。

 

四、结语

 

由于华夏民族具有根深蒂固的“天朝心态”,因此,一般而言,建立本质上属于“礼治外延”因而与统治合法性密切相关的封贡体系,是每一位中国封建统治者的需要。但是需要不等于利益,需要只有与能够满足需要的手段相结合才能转化为利益。因此,封贡体系的范围必须有个度。明成祖多次派遣郑和下西洋极力拓展它,是超出了这个度的。

 

历史告诉我们:一个阶级或集团的目的,只有符合当时的历史进程并具备现实手段的时候,即只有与利益相一致的时候,才有可能实现。虽然他们凭借他们所拥有的经济力量和国家机器,使他们的某些反历史发展的目的暂时地,甚至是表面上地如愿以偿了,但又总是引起他们所始料不及的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变化,以致这种目的最终被历史发展进程所否定。郑和下西洋就是这样,它产生于中国封建社会,而又被中国封建社会所扼杀,没有也无法形成前后相继的局面。因为,在明代,中国的封建社会历史进程并没有走到尽头,因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只出现过体制内的异己力量而不曾出现体制外的异己力量,从而也没有形成体制外的权力中心,[40]……如果没有来自西方(后来还包括日本)资本主义势力对中国封建制度的沉重打击,中国封建制度自行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转变将是一个非常艰难、非常漫长的过程”。[41]明朝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不得不取消原有目的,停止下西洋并继续厉行“海禁”。

 

注 释:

[1] 从人员和规模上看:“郑和首次出使,率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修造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的大船六十二艘。”参见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著:《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4页。从航行范围上看:“‘涉沧溟十余万里’,遍及亚非三四十个国家和地区。”参见万明著:《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明与清朝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页。从技术水平上看:郑和船队“除充分利用风力外,还娴熟地运用罗盘针和天文地理知识,准确测定方位和航向”。参见马超群:《郑和船队首次环球航行的可能性》,《回族研究》,2003年第1期,第60页。

[2] 梁启超:《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页。

[3] 如:张箭:《地理大发现研究》,商务印书馆,2002版,第54-57页;张附孙:《郑和为什么没有继续西航》,《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1期。

[4] 如:宋正海 陈传康:《郑和航海为什么没有导致中国人去完成“地理大发现”?》,《自然辩证法通讯》,1983年第1期;宋正海:《科学历史在这里沉思——郑和航海与近代世界》,《科学学研究》,1995年第3期;王佩云:《中国和世界都需要重新认识郑和》,《回族研究》,2003年第1期。

[5]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1页。

[7]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

[8]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9] 郭树勇、郑桂芳,《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思想》,军事谊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

[10] 张江河,《论利益与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4页。

[11] 如:“欲踪迹之,……命和……等通使西洋。”引自《明史》卷304,《列传》192,《宦官》。

[12] 同上。

[13] 罗仑:《论朱棣赋予郑和的外交任务》,载《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 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2页。

[14] 范金民:《郑和下西洋动因初探》,《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85页。

[15] 同上,第281页。

[16] 如:“目的为联合印度洋周边国家组成联合阵线以来围堵帖木儿的扩张,并牵制其进攻中国的行动。”引自钮先钟:《从明朝初期战略思想的演变论郑和出使西洋》,见《郑和下西洋与国家战略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1年11月印刷,第18页。

[17] 如:“吴晗提出郑和下西洋目的主要是经济目的。”引自黄慧珍,薛金度:《郑和研究八十年》,《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页。

[18] 韩振华:《论郑和下西洋的性质》,《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版,第314页。

[19] 周谷城:《中国通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94页。

[20] 梁启超:《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页。

[21]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89页。

[22] 同上,第55-56页。

[23] 冯天瑜:《中华开放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5页。

[24]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页。

[25] 同上,第64页。

[26] 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3页。

[27] 同上,第84页。

[28] 参见《明史》卷63,《乐三》,转引自罗仑:《论朱棣赋予郑和的外交任务》,《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5页。

[29] 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4页。

[30] 关于下西洋的耗费及其产生的经济、政治后果的具体情况可参阅陈炎著:《海上丝绸之路与中外文化交流》,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1-182页。

[31]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页。

[32] 宋正海、陈传康:《郑和航海为什么没有导致中国人去完成‘地理大发现’?》,载《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第450页。

[33] [美]丹尼尔·j·布尔斯廷:《发现者》,严撷芸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第107页。

[34] 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页。

[35]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相当一批入贡者是郑和接过来甚至送回去的。如:“当郑和回京时,苏门答剌、古里、满剌加、小葛兰、阿鲁等使臣也随船同来,到京师入贡。”引自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著:《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5页。

[36] 万明:《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明与清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57页。

[37] “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海禁政策被其后继者沿袭下去”,由官方完全控制的朝贡贸易是明朝“连通海外各国唯一合法形式”。引自冯天瑜等著:《中华开放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3页。

[38]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海外利益论文篇(3)

一、政治学理论中关于利益的阐释

利益是中西方思想史上的古老课题,一般既包括哲学伦理学含义又包括经济物质含义。利益具有鲜明的主体性,利益总是人的或由人组成的组织、集体的利益,没有人根本谈不上利益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论述,人的利益的形成是一个从人的需要到人的劳动再到社会关系的逻辑过程。”[5]

人的利益首先起源于人的需要。人作为一种高级的生物体必须要新陈代谢,要与外界(自然和社会)进行物质的、能量的、信息的交换。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首先应该确立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6]因此,需要是人的本性,是一种客观存在。但人是有意识的,人的需要除了随人的生理变化(主要体现在年龄的变化上)而变化以外,又随人的意识以及在意识支配下的实践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又具有主观性,这是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的显著区别。概言之,人的需要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按主体追求的目标和层次,需要分为生存需要与发展需要,它们以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这两个需要客体为表现形式,其中物质需要是人的最基本需要。但是仅有需要不行,关键是需要的满足。需要的满足本质上是人们以一定的途径获取需要对象,而“满足需要的途径问题把从事生产和结成社会关系提上了人类活动的历史日程”。[7]为了满足需要,人们必须进行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中产生了一定的联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其中处于基础和决定地位的是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经济关系,它直接影响着其他关系的形成和发展。社会关系一旦形成,不仅使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区域化,而且还支配着用以满足需要的生产成果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因而本质上,客观地制约着人们需要的满足,从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具体而言,人与需要对象之间的关系就转化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了。这样就形成了由需要到生产再到社会关系的逻辑链条,人们的需要完成了社会转化、客观化,从而利益产生了。因此,“所谓利益,就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8]“利益既是一个物质范畴,也是一个关系范畴,具有社会性。”[9]但它本质上是一个关系范畴,“社会关系是利益的本质。”[10]需要只有与能够满足需要的手段的使用相联系,即只有与实践相联系才能转化成利益。实现了的利益便会转化成手段,并使主体产生新的需要。因此,一定意义上说,满足需要的手段即利益。而社会关系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根本性手段,因此“社会关系是利益的本质”。

决定于生产方式的利益是客观的,但对它的界定却具有主观性,对利益的判定结果或者说界定了的利益就是目的,因此,主体的目的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它以客观利益为中介与生产方式产生联系。目的只有正确地反映利益才能实现并扩大利益,继而产生新的目的、新的实践,形成循环,否则就会妨害利益,导致原有目的的改变或取消。这样要回答本文篇首提出的问题,就必须考察一下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否正确反映利益主体的利益,是否与利益一致。

二、郑和下西洋的目的分析

对于郑和下西洋的目的见仁见智、说法不一。比较典型的观点有:寻找被明成祖篡夺了帝位的建文帝[11];“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12];“恢复发展和开创同西洋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外交关系”,[13]“通好它国,怀柔远人”[14];“谋求内外稳定”[15];联合他国围堵帖木儿[16];经济目的说;[17]另外还有满足统治者对奇珍异宝的需求,加强文化交流等说法。综上,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既有政治上的也有经济上的。

踪迹建文帝之说,略显牵强,有点高估被公认为“仁柔少断”的建文帝了,如果真的有这个目的也是次要目的。其实,“这种说法在明代已有人提出怀疑之言”[18]。“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说,实际上是把实现目的的方式、方法混同于目的本身了。“《明史》云:‘……(郑和船队)首达占城,以次遍历诸藩国,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慑之。’”[19]而“谋求内外稳定”义同“巩固政权”,是万能的说法,当然有一定正确性,但太过笼统。郑和航海远达非洲,因此围堵帖木儿说也缺乏说服力。而至于经济目的说,搜寻奇珍异宝说,加强文化交流说等,则是把主观目的造成的某些客观结果、产生的副产品同目的等同起来了。

笔者认为,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主要是政治上的,具体而言是恢复、巩固,特别是扩大封贡体系,形成“四夷宾服”、“万国来朝”的宏伟局面,说得委婉一点就是“恢复发展和开创同西洋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外交关系”,“通好它国,怀柔远人”。一定程度上,如梁启超所说:“雄主之野心,欲博怀柔远人,万国来同等虚誉,聊以自娱耳。”[20]

建立封贡体系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需要。

华夏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近代以前,世界领先、历久不衰,华夏民族因此早就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文化优越感。这种文化优越感在对待异族它邦上,则具体表现为“华夏中心意识,也称中国中心观或‘天朝心态’”。[21]华夏中心意识包括地理中心和文化中心两层含义。中国为尊的居高临下心态以及华夷一统,“四海一家,化被天下”,的大一统观念自然就成了这种“华夏中心意识”的必然逻辑结果,“四夷宾服”、“万国来朝”、“天下共主”,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中国历代统治者的需要,因为人们视此为衡量一个王朝是否强盛的标志。封贡体系(又称朝贡制度)就是在上述一系列主观意识支配下,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儒家礼治思想,以及由之决定的“柔远存抚”、“厚往薄来”为工具或原则而产生的客观结果。

历史上中原华夏政权的宗主地位受到挑战乃至被取代的情形并不鲜见,最明显的例子是蒙古统治者南下中原,建立疆域辽阔的大一统帝国。元朝的统治者没有文化上的优越感和自信心,因此在对待朝贡国上,以武力取代怀柔,取代文化上的“化”,转而进行压服,不时干涉其内政,而且“蒙古统治者尤重朝贡的物质利益”,“朝贡制度较以往更具君臣主从关系的实际内涵,朝贡的礼仪性降到次要地位”。[22]

明朝建立以后,朱元璋对封建传统一仍其旧,将封建专制统治发展到极致并恢复、发展了因元朝灭亡而中断的宗藩关系,完善了封贡体系,使其手续更加缜密,组织管理更为严格。但“洪武末年,多数海外国家已久不来贡,与明廷十分疏远了”。[23]通过发动“靖难之役”,夺取了政权的明成祖新登宝座时,“前来朝贺的只有朝鲜等少数国家的使臣”[24]。因此,为了加强其政权的合法性,巩固其统治地位,他对封贡体系较之其父更是情有独钟,“其外交政策的核心仍是‘锐意通四夷’,广招海外国家前来朝贡”。[25]郑和下西洋就是为着这个目的而进行的:“明成祖即位,多次派遣宦官,出使亚、非诸国,招徕各国使臣入贡,开拓贡使贸易。宦官郑和几次出使。”[26]“郑和携带成祖诏谕诸国的敕书,去各国开读,并持有颁赐各国王的敕诰和王印。”[27]明成祖御临的明朝宫廷宴会上曾响起这样的歌声:“四夷率土归王命,都来朝大明。万邦千国皆归正,现帝庭,朝人圣。天陛班列众公卿,齐声歌太平。”[28]

因此,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恢复、巩固、特别是拓展封贡体系。

三、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与主体之利益的一致性分析

那么,明成祖派郑和下西洋巩固并发展、扩大封贡体系这一目的与其利益是否相符呢?

利益总是与社会关系密不可分,利益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等,而其中最重要的、起决定性、基础性作用的是经济关系,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因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明成祖作为一国之君、封建地主阶级的总代表,其根本利益应该是也只能是维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这种经济关系。对于统治者来说,对外政治关系应该是为内部社会关系的稳定服务的,不能以损害国内社会关系的稳定为代价。从长远看,对外政治关系也应建立在某种对外经济关系之上,以经济关系为基础,否则便不会长久。

而明成祖派郑和下西洋试图恢复、巩固并扩大封贡体系所采用的方式用现代话语来说是“胡萝卜加大棒”。“厚往薄来”的胡萝卜政策无异于古代版的金钱外交:“携带大量金银、铜钱,运载大批货物作为赏赐”[29]以换取对明朝“天朝上国”地位的认可。为使它国宾服,实施军事威慑,挥舞一下大棒,当然是必要的,但这大棒的挥舞是必须要付出经济代价的。对大明的陆上临国挥舞大棒,耗费的金钱不会很多,是比较实际的考量,因为军事力量在短时间内即可到达。但若耀兵海外,这在当时来说可是非同寻常的事。首先,军队人数要多、船队要大,否则起不到威慑的作用。其次,历时久长。运动空间的扩大必然伴随时间的延长。因此,在海外挥舞大棒的流程:造巨船、修巨船、向大批船队人员提供长时间的给养、对归国船员的丰厚赏赐等,是需要巨大的财政支出的。[30]总之,郑和下西洋为达到目的,所付出的经济代价是巨大的。

不过,分析目的与利益的一致性,不但要看实现目的所付出的代价,更要对目的达到后所获得的收益与成本(代价)进行比较。封贡体系本质而言,是一种对外政治关系,但这种政治关系是特殊的政治关系,因为它不是建立在与之相适应的对外经济关系的基础上的。经济上的朝贡贸易(对外经济关系)和礼仪上的册封是封贡体系的外在表现形式,封贡体系因此得名。它着重“追求的是君臣主从关系的名分或形式,彼此之间等级的高低、地位的尊卑,仅仅在朝贡文书和朝贡礼仪中有所反映”。[31]在封贡体系中经济与政治的关系被颠倒了,成了政治决定经济(形式上的主从关系是朝贡贸易的前提)。正因为被颠倒了所以又被歪曲了:朝贡贸易无非是“厚往薄来”,“倍偿其价”,损己利彼的交换。“这种贸易不仅不抽关税,而且明廷对于‘贡品’也是付钱的,往往比市价高得多的钱。”[32]外国学者也认为:“朝贡制度的主要负担在于‘接受者’。”[33]“明朝政府在回赐、赏赐方面,一贯遵循‘厚往薄来’的原则,尤以永乐朝为最。”[34]诚然,万国来朝[35],宗藩体系的扩大有利于提高国民的士气,增加皇帝的亲和力,从而有利于稳定国内政治关系,甚至可以起到“柔远人以饰太平”的作用,对明成祖来说也可谓是收益,是利益。但是,物质利益或者说经济关系才是最根本的利益,当这种对外政治关系的取得和维持导致国库空虚,使统治者缺乏统治资金时,它就成了明朝的负担了,乃至损害封建统治的基础——小农经济,从而成了危及明朝政治关系的不稳定因素了。财政负担的加剧必然对经济、政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威胁明朝既得利益者——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因此,从明朝封建统治者的角度看,郑和下西洋所付出的成本远大于收益。非但如此,郑和下西洋使“进一步发展海外贸易的民间呼声日益高涨和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兴起”,[36]这无疑会触动特别注重加强中央集权的明朝封建统治者的神经,因为这威胁了他们的统治秩序、社会关系,从而有损于他们的根本利益。

明朝作为典型的封建社会具有天然的封闭性和保守性,明成祖把封贡体系扩大至万里海疆这一目的,反映的是其要显示自己是“天命之子”的一时之需,这种需要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作基础,无法同民间的对外贸易需求有效地结合起来[37],缺乏持久的不断发展的经济动力,对封建统治者来说,是主观虚幻的需要,不构成利益的基本内容,因为“利益是需要和实现需要的手段的统一”。[38]需要本身并不是利益,需要只有同能够满足需要的手段相结合才能成为利益。而在明朝封建制度下,统治者是缺乏满足扩大封贡体系至万里海疆这种需要的手段的。封贡体系重名轻实,所体现的具有真实内涵的政治上的臣服,仅包括朝鲜、安南、琉球、占城等少数国家,且不是从一而终。而且“在数量众多的所谓朝贡国中,偶有一二次朝贡记录的国家并不在少数,永乐年间郑和下西洋招徕入贡的海外30余国多属此类,随着下西洋活动的结束,这些国家断绝了与中国的往来”,[39]因此,实际上,它们根本就没有被真正纳入封贡体系。

对以明成祖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而言,建立封贡体系本身是符合他们的利益的,但是明成祖没有把握好“度”的问题,它所追求的封贡体系,在范围上是不自量力的,与之相联系,在朝贡国的选择上是盲目的,在结果上是得不偿失、自欺欺人的,因此是对自身利益的误判,是与其根本利益不符的目的。

四、结语

由于华夏民族具有根深蒂固的“天朝心态”,因此,一般而言,建立本质上属于“礼治外延”因而与统治合法性密切相关的封贡体系,是每一位中国封建统治者的需要。但是需要不等于利益,需要只有与能够满足需要的手段相结合才能转化为利益。因此,封贡体系的范围必须有个度。明成祖多次派遣郑和下西洋极力拓展它,是超出了这个度的。

历史告诉我们:一个阶级或集团的目的,只有符合当时的历史进程并具备现实手段的时候,即只有与利益相一致的时候,才有可能实现。虽然他们凭借他们所拥有的经济力量和国家机器,使他们的某些反历史发展的目的暂时地,甚至是表面上地如愿以偿了,但又总是引起他们所始料不及的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变化,以致这种目的最终被历史发展进程所否定。郑和下西洋就是这样,它产生于中国封建社会,而又被中国封建社会所扼杀,没有也无法形成前后相继的局面。因为,在明代,中国的封建社会历史进程并没有走到尽头,因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只出现过体制内的异己力量而不曾出现体制外的异己力量,从而也没有形成体制外的权力中心,[40]……如果没有来自西方(后来还包括日本)资本主义势力对中国封建制度的沉重打击,中国封建制度自行向资本主义制度的转变将是一个非常艰难、非常漫长的过程”。[41]明朝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不得不取消原有目的,停止下西洋并继续厉行“海禁”。

注释:

[1]从人员和规模上看:“郑和首次出使,率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修造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的大船六十二艘。”参见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著:《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4页。从航行范围上看:“‘涉沧溟十余万里’,遍及亚非三四十个国家和地区。”参见万明著:《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明与清朝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页。从技术水平上看:郑和船队“除充分利用风力外,还娴熟地运用罗盘针和天文地理知识,准确测定方位和航向”。参见马超群:《郑和船队首次环球航行的可能性》,《回族研究》,2003年第1期,第60页。

[2]梁启超:《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页。

[3]如:张箭:《地理大发现研究》,商务印书馆,2002版,第54-57页;张附孙:《郑和为什么没有继续西航》,《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1期。

[4]如:宋正海陈传康:《郑和航海为什么没有导致中国人去完成“地理大发现”?》,《自然辩证法通讯》,1983年第1期;宋正海:《科学历史在这里沉思——郑和航海与近代世界》,《科学学研究》,1995年第3期;王佩云:《中国和世界都需要重新认识郑和》,《回族研究》,2003年第1期。

[5]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1页。

[7]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

[8]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9]郭树勇、郑桂芳,《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思想》,军事谊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

[10]张江河,《论利益与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4页。

[11]如:“欲踪迹之,……命和……等通使西洋。”引自《明史》卷304,《列传》192,《宦官》。

[12]同上。

[13]罗仑:《论朱棣赋予郑和的外交任务》,载《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2页。

[14]范金民:《郑和下西洋动因初探》,《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85页。

[15]同上,第281页。

[16]如:“目的为联合印度洋周边国家组成联合阵线以来围堵帖木儿的扩张,并牵制其进攻中国的行动。”引自钮先钟:《从明朝初期战略思想的演变论郑和出使西洋》,见《郑和下西洋与国家战略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1年11月印刷,第18页。

[17]如:“吴晗提出郑和下西洋目的主要是经济目的。”引自黄慧珍,薛金度:《郑和研究八十年》,《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页。

[18]韩振华:《论郑和下西洋的性质》,《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版,第314页。

[19]周谷城:《中国通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94页。

[20]梁启超:《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页。

[21]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89页。

[22]同上,第55-56页。

[23]冯天瑜:《中华开放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5页。

[24]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页。

[25]同上,第64页。

[26]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3页。

[27]同上,第84页。

[28]参见《明史》卷63,《乐三》,转引自罗仑:《论朱棣赋予郑和的外交任务》,《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85页。

[29]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4页。

[30]关于下西洋的耗费及其产生的经济、政治后果的具体情况可参阅陈炎著:《海上丝绸之路与中外文化交流》,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1-182页。

[31]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页。

[32]宋正海、陈传康:《郑和航海为什么没有导致中国人去完成‘地理大发现’?》,载《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第450页。

[33][美]丹尼尔·J·布尔斯廷:《发现者》,严撷芸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第107页。

[34]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页。

[35]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相当一批入贡者是郑和接过来甚至送回去的。如:“当郑和回京时,苏门答剌、古里、满剌加、小葛兰、阿鲁等使臣也随船同来,到京师入贡。”引自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汤刚著:《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第85页。

[36]万明:《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明与清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57页。

[37]“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海禁政策被其后继者沿袭下去”,由官方完全控制的朝贡贸易是明朝“连通海外各国唯一合法形式”。引自冯天瑜等著:《中华开放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3页。

[38]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海外利益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1(a)-0001-04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滨海旅游业的蓬勃兴起,并保持强劲的增长态势。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海洋旅游开发已形成了“四带一区”的格局,即渤海湾旅游带、长江三角洲旅游带、珠江三角洲旅游带、海峡西岸旅游带和海南旅游区,基本形成了以滨海观光为主,康体疗养、休闲度假为辅,兼及新型和高端产品的产业体系,海洋旅游正从滨海观光向滨海度假转变。2013年,国家旅游局确定该年旅游主题为“中国海洋旅游年”,进一步以海洋旅游引领新的消费时尚,形成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我国滨海旅游产业迅速发展。

滨海旅游的快速发展,吸引了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投资集团广泛介入各地旅游资源开发。大型投资集团的介入一方面可以促进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旅游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服务与管理水平低、利益分配不公、产品同质化严重等问题日益严重。究其原因,主要与滨海旅游中各利益主体的角色定位及利益冲突密切相关。滨海旅游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旅游投资集团、当地居民等多方的支持和合作,需要协调各利益主体在滨海旅游发展中的利益。为此,要正确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解决好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诉求,才能保障滨海旅游的健康持续发展。

1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研究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国家的一种管理理论,弗里曼(Freeman,1984)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任何能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被该目标影响的群体或个人”[1]。利益相关者理论不同于传统的管理理论,其核心思想是强调企业追求的是各个利益相关者整体利益,而不是某个主体的利益,随后该理论迅速得到其他学科的关注,如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

20世纪80年代,利益相关者理论开始引入国外旅游研究领域。国外对旅游领域的利益相关者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旅游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与管理研究、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旅游规划与目的地(或旅游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旅游规划与目的地管理的应用效果评价[2]。国内关于利益相关者的研究起于本世纪初,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旅游利益相关者界定与分类、生态旅游、旅游目的地、旅游规划、旅游景区、旅游产业、旅行社、旅游合作等领域,并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3],但其中鲜有涉及滨海旅游发展模式的研究。

随着滨海旅游的蓬勃发展,大型投资集团的介入,及滨海旅游所面对的环境污染问题、公平发展问题、社会影响等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滨海旅游应如何健康持续发展?应采取何种发展模式?政府、旅游企业、开发商、当地居民的利益如何平衡?这些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为此,利益相关者理论为研究滨海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为滨海旅游业的发展模式提供新的思路。

2 巽寮湾滨海度假区利益相关者分析

2.1 巽寮湾滨海度假区简介

巽寮湾滨海度假区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稔平半岛西部,紧邻大亚湾经济开发区,与深圳大鹏半岛隔海相望。度假区海岸线长约16 km,规划面积约24 km2,以“石奇美、水奇清、沙奇白”而著称。度假区交通较为方便,其距离广汕公路(324国道)仅7 km,距离广惠、深汕高速公路白云出入口21 km,距离其主要的客源地深圳和广州分别有139 km和227 km。2002年初,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巽寮湾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惠东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统一保护、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为提高当地的旅游层次,将当地改造为高端的滨海旅游度假胜地,2003年,惠州巽寮湾政府又引入大型投资集团,即北京金融街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公司),对巽寮湾滨海度假区进行整体开发,并引进房地产项目,将该地开发成广州、深圳等巽寮湾周边城市居民“5+2”度假生活模式的首选地,紧接着碧桂园、万科、中信等国内地产行业巨头纷纷落户稔平半岛,拉开了广东滨海旅游大开发的序幕。2010年,金融街・巽寮湾已于成功收获国家4A级旅游景区荣誉称号。到目前为止,巽寮湾滨海度假区开发了多个旅游景点,形成以房地产、酒店、餐饮、滨海浴场等为一体的较为成熟的滨海旅游景区。但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与省内其他滨海度假区相比,当地的度假旅游产业发展效果仍不理想(图1)。

2.2 巽寮湾滨海度假区利益相关者界定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借鉴郭鲁芳对旅行社利益相关者的定义,笔者认为,巽寮湾滨海度假区的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直接或间接参与滨海旅游活动,并在旅游活动中进行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且其行为能够影响该活动目标的实现或受该活动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个体和群体[4]。因此,根据米切尔的利益相关者评分法的观点,即从合法性、权利性和紧急性三个属性对巽寮湾滨海度假区可能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评分[5],最终将关键利益相关者分为2大类:(1)内部利益相关者,即核心利益相关者。当地政府、社区居民和旅游投资集团为代表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他们是巽寮湾旅游度假区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群体,与当地的旅游发展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甚至可以直接左右该区的滨海旅游的生存与发展。(2)外部旅游利益相关者,包括旅游者、旅游企业、当地专家学者、媒体等,他们与当地旅游业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影响旅游的健康发展(图2)。

2.3.1 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

每个利益相关者往往站在自身利益需求的角度来对滨海旅游发展提出要求,而其所代表的利益要求也不同。这种利益要求的差异,往往导致利益冲突。比如,政府机构希望通过引进外资,引导滨海旅游开发,促进当地旅游和经济的发展;旅游投资集团希望利用资金的投入,专业服务从滨海旅游的开发中获取高额的投资回报;旅游者希望支付一定的费用,在滨海旅游中获得良好的旅游体验;当地居民希望通过滨海旅游的开发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环境。

在巽寮湾滨海旅游开发中,旅游投资者往往为获取最高的投资回报,而忽略滨海旅游开发对当地环境及居民的生活造成的影响;而政府过分重视当地经济发展,忽视对当地环境保护,致使当地污染加剧,进而影响巽寮湾度假区“沙奇白、水奇清”的美誉;同时,政府不能有效的监督、引导开发商的行为,协调开发商、当地居民及旅游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引起旅游经营者及当地居民对政府的管理不力感到不满。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缺乏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决策体系,政府也不能有效解决如征地补偿等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引起居民对政府政策的抵制。另外,旅游者的大量涌入,导致楼价物价飞涨,居民生活成本上升。

2.3.2 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失衡

滨海度假区原本是当地居民世代生活的地方,并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创造了灿烂的海洋文化。在滨海旅游发展过程中,海洋资源、海洋文化是吸引旅游者的重要因素,并成为经营者向游客提供的商业产品的一部分,因此当地居民对这些资源拥有一定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应当参与旅游利益的分配。但在实际旅游开发过程中,旅游投资集团与当地居民的资源占有状况和经济地位极不对等,旅游开发商和投资商通过政府机构获得了对当地资源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成为旅游开发的最大受益者,而当地居民往往成为旅游开发负面影响的承受者。政府机构在旅游利益分配方面,并没有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致使当地居民、旅游者对政府机构颇有微词。

滨海旅游开发过程中的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失衡,导致了各方在旅游开发中处于敌对的位置,不利于旅游健康发展。因此,要实现滨海旅游开发利益的合理分配,政府机构应协调旅游投资集团、当地居民、旅游者等各方利益,重视当地居民对资源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并以旅游资源和资本为纽带,建立对旅游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通过对滨海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旅游产品的创新,鼓励当地居民以各种形式参与到旅游的发展中,并获得应有的利益。

3 巽寮湾度假区核心利益相关者角色定位

国外内的文献研究表明,旅游利益相关者,尤其是核心利益相关者参与是一个旅游业获得成功的关键。利益主体自身的角色定位是其产生相应行为的根本决定因素,核心利益相关者正确的角色定位是巽寮湾滨海度假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3.1 当地政府―调控者、监督者、宣传者、支持者

在我国滨海旅游开发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政府主导下市场化发展模式实现旅游地的发展,政府的正确的角色定位及转换决定了政府在旅游开发中的具体行为,进而影响旅游开发的成功与否。新时期滨海度假区需要探索政府和市场分工明确、责权清晰、优势互补、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使得度假区在市场机制的引导下良性健康稳步发展[6]。

目前,巽寮湾滨海度假区的开发模式仍是政府主导,企业开发的模式,为此在现阶段的旅游发展过程政府应该充当调控者、监督者、宣传者和支持者的角色。首先,巽寮湾旅游度假区的开发是涉及到房地产、酒店、餐饮、滨海浴场等全域性、大规模、一体式的开发,必然涉及旅游地多方面、多部门的相关利益者的根本利益[7],其综合性和复杂性的特征使得各利益相关群体在很多方面很难自动调节,政府部门的介入和干涉是一种必然选择;其次,巽寮湾滨海度假区总体规划和利益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出任代言人来控制、引导、协调、规范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和目标;最后,政府作为社会整体的代表,它追求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关注税收、解决就业、招商引资和地方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更应该担当此任。

3.2 旅游投资集团―― 参与者、合作者、执行者

旅游投资集团是滨海度假区旅游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纽带作用,他们既具备专业技能,又服务于旅游者,作为旅游开发活动的具体参与者和执行者,对旅游开发活动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在滨海旅游的开发运营过程中,需要与政府、当地居民等合作,共同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并在权衡与政府、当地居民三方利益的关系中具有重要作用。

自2003年大型旅游投资集团进入巽寮湾滨海旅游地之后,当地旅游迅速发展,带动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刘俊、贾亚丽通过研究大型投资集团(金融街公司)进入对巽寮湾滨海旅游地的研究表明,大型投资集团的进入对滨海度假区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产生了显著影响,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虽然当地居民对金融街公司有不同的看法,不少居民抱怨投资公司对旅游开发剥夺他们的对资源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当地大部分居民仍表示会因当地旅游开发而受益[8]。

3.3 当地居民―― 参与者、协助者、经营者、受益者

滨海旅游开发后,当地居民土生土长的风景地域成了旅游产品的一部分,经营者成为旅游开发的最大的既得利益者,而当地居民直接受到旅游开发的正面和负面双重影响。由于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均在旅游目的地,他们应该以参与者、经营者、协助者、收益者的身份参与到旅游开发中去。一般来说,社区参与主要包括参与利益分配和参与决策两方面,需要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资金成本[9]。但由于拥有的资源和经济上的弱势,在巽寮湾滨海度假区开发后,当地居民参与旅游的形式主要是提供简单的旅游产品和劳务,如提供简单的住宿、旅游产品、饮食等服务或者受聘于经营者,提供基本的旅游服务,同时,也缺乏决策层次上的参与。

为此,作为滨海旅游开发的核心利益者,当地居民为当地政府、旅游企业和旅游者提供当地的劳动力、丰富旅游资源和产品,补充了旅游经营者的不足,可能扮演着参与者、协助者,甚至是管理者、经营者等角色,他们有权利参与旅游开发活动,获得经济收益,并有权利要求给予合理的补偿。

4 巽寮湾滨海度假区发展模式

巽寮湾滨海度假区旅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取决于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协调程度和行为的协作方式。因此,基于上述对不同核心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的分析,构建恰当的旅游发展模式,充分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积极地参与旅游发展,合理有效地协调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矛盾与冲突,实现利益相关者参与旅游发展目标的融合,是推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10]。为此,本文构建了滨海度假区的发展模式(图3)。

4.1 政企联合开发模式

巽寮湾滨海旅游度假区发展尚未成熟,各利益主体还没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当地政府机构作为核心利益相关者,在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发展旅游方面应起到主导作用,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对滨海旅游开发给予积极引导和支持,协调旅游开发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作为核心利益相关者,政府还应密切联系当地居民,并通过具体政策及资金支持、旅游教育、人才培养等过程引导居民参与旅游开发,提高居民的参与开发的程度。

旅游投资集团资金雄厚,专业性强,能为巽寮湾滨海度假区的开发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但旅游投资者是追逐利益的“理性人”,即投资者的之所以投资旅游开发是基于可获得的经济利益,不会更多考虑当地的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此,在旅游开发中,政府企业联合开发模式关键在于政府主导,企业开发,并加强二者的沟通合作。政府部门既要依赖投资企业的财力、人力、物力来对资源进行开发操作,也要对投资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和调控。

4.2 分工合作,多方参与协作运营模式

滨海旅游产品不是某个旅游企业的单一产品,而是整个旅游目的地整体产品。旅游产品特色的创建,游客需求的满足,旅游收益的增加,当地旅游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高效的运营体系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是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政府、投资集团、旅游企业、当地居民等分工合作,协作运营的模式有助于实现滨海旅游的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经营的规模效益。该模式的强调各方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协调发展,既可以克服传统开发模式下政府与投资企业之间的互助共生型霸权关系,也可以把当地居民、中小型旅游企业纳入旅游决策体系内,完善旅游业发展。

在该模式中,政府一方面完善滨海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激励当地居民参与旅游经营、并对当地居民的进行旅游教育、培训等;另一方面通过对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引导、监督旅游企业,建立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优化旅游运营环境。旅游投资集团负责滨海旅游资源的开发和运作,并根据规划要求对滨海旅游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保护,为满足游客的需求提供保证。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发展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方面作为旅游决策的参与者参与旅游开发,一方面作为旅游企业运作的补充者,承担一定的旅游产品开发和供应的责任。当地居民是当地旅游资源的主体,应获得旅游发展带来的利益,也承担旅游发展带来的风险。

4.3 民政企协同监管模式

滨海旅游发展监管模式强调以保护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为中心,以促进巽寮湾滨海度假区旅游经济发展为重点,以当地政府、居民、投资企业共同组成的管理委员会的形式,协调滨海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并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实现滨海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民政企协同监管模式中,民、政、企既可各自发挥监督职能,又相互牵制,有利于解决利益不公、恶性竞争等问题,也有利于资源的整合,树立旅游品牌。由于管理委员会往往是无权无钱,进而出现被“架空”的现象,监管职能无从发挥。为此,管理委员会不仅由政府、旅游投资集团、当地居民组成,还积极吸收当地学者、媒体等第三方的参与,除全面监督对滨海旅游的发展,及时发现旅游发展问题,协同各方处理利益冲突,也可以协调分散、小规模的旅游企业,规范和指导这些企业的经营行为等,使之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5 结语

在滨海旅游发展的热潮中,巽寮湾滨海度假区顺势引入大型旅游投资集团,对其进行整体开发,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虽然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旅游开发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日益严重。为此,势必要对其旅游发展模式进行思考。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本地区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界定,分析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明确了核心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进而提出了该地区的发展模式。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发展模式强调政企联合开发,各利益主体分工合作,协同运营,同时各方共同建立新型的合作组织协同监管旅游发展,及时发现并解决旅游发展中的各种问题。

该模式的建立,是基于巽寮湾滨海度假区发展的现状及当地的实际情况,适用于该地的初期发展,随着旅游发展的阶段不同,旅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也发展变化,旅游发展模式也可以调整。为此,针对旅游发展不同阶段的旅游利益相关者角色定位及发展模式研究是未来学者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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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利益论文篇(5)

【摘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其中绿色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是促进海洋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本文以新发展理念下绿色发展的视角出发,结合审计理论和绿色发展相关理论,探讨了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框架,探索海洋资源绩效审计发展现状,并通过案例分析印证理论框架,最后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完善审计技术方法和重视绩效审计评价四个方面提出可行建议。

【关键词】海洋资源环境;绿色发展;绩效审计

Research 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w Development Concepts

Abstract:The 13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pas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into the constitution, in which green development is the key to building a beautiful China. The goal of the marine resource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 i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use of marine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 while achieving economic, social and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 Start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reen development under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 resources, explor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marine resource performance auditing, and confirm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through case analysis, combining audit theories and related theories of green development.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udit team, improve the audit technology and methods, and pay attention to performance audit evaluation.

Key words:marine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green developmentperformance audit

目录

摘 要…………………………………………………………………………………………i

Abstract ………………………………………………………………………………………ii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1

三、理论研究 …………………………………………………………………………………2

(一)相关概念…………………………………………………………………………2

(二)理论基础…………………………………………………………………………3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5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6

(一)实践情况…………………………………………………………………………6

(二)实践评价…………………………………………………………………………6

五、案例分析 …………………………………………………………………………………7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7

(二)审计目标…………………………………………………………………………7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7

(四)审计结果…………………………………………………………………………8

六、新发展理念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9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9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9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9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

一、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由于人口众多,并且浪费和污染现象严重,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作为水资源利用的一部分,近年来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也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中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能源产业等主要海洋经济产业都必须依托在良好的海洋资源环境上,若不加以管理和监督,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对这些产业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海洋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本文在新发展理念的视角下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兼顾海洋资源利用的经济性、效益型、效果性以及公平性和环境性,望有助于我国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文献综述

对于水环境审计,国外起步早于我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已发展较为成熟。美国、荷兰、加拿大等国家在上世纪就陆续颁布了关于水环境保护的法律,加拿大在水资源利用保护环境审计方面走在国际前列,就是得益于较早关注环境问题并提供法律支持,如《海洋废弃物倾倒控制法》、《加拿大水法》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审计实践方面,国际注册环境审计师委员会了相关实务准则,INTOSAI在2001年还颁布了一项指南,专门指导审计人员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工作,该指南海阐述了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为我国政府执行环境审计提供思路。在我国也已有多部关于水环境的立法,但环境审计的主要法律依据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骆良彬(2019)认为,审计法虽然赋予了国家审计机关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的责任,但审计机关对于公共环境管理绩效水平的评价依据仍然不足。我国虽然起步晚,但在审计实践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成就,2001年至2007年,审计署对“三河三湖”进行了水污染防治情况审查;2009年,我国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为我国水环境审计的发展明确方向。

海洋资源审计是水环境审计下具体的一类,现阶段国内外学者对理论的研究还较少,而更多针对是资源环境审计这一大门类。这里列举一部分学者的研究。Ernst(2001)根据环境管理、服务、能源以及生物多样化为水利相关行业建立了四个层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Gray(2010)从环境、社会和可持续方面的角度出发,指出当前环境审计鉴证实践的一些弱项;Boiral(2010)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审计为研究方向,分析和批判了可持续发展绩效的相关理论。国内对于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研究近年来会相对多一些,胡文霞(2018)阐述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客体、内容和重点以及标准,搭建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实施框架;张奇琦等(2020)基于PSR模型对海洋资源审计评价体系进行了探究;彭兰香等(2015)创造性地将PSR与绩效棱柱理论,针对浙江省“五水共治”绩效审计构建了评价体系。

再具体到水资源绩效审计,我国早已有了很多实践,但理论研究也仍然较少,从而也限制了实践的发展。李璐(2012)认为我国水环境审计报告虽然有绩效字眼,但内容上大部分还是财务的合规性问题,还未更进一步在合规性的基础上分析制度政策的合理性、评价环保资金的效益性等等;韩杰等(2018)认为水环境绩效审计是对社会各界给予水环境保护采取的措施通过统一指标体系进行鉴证评价,并给出建议;史金鑫等(2019)指出,审计机关应当在监督财政财务资金收支过程中,考虑环境效益问题,把环境绩效审计当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力工具。大多数学者的态度表明,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将发展为环境审计的主流,并且将更多的关注点从经济发展转移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上去。

三、理论研究

(一)、相关概念

1.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理念指的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是我国“十三五时期”甚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发展思路,本文研究资源环境方面的审计,所以将更加关注绿色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增长,代价便是环境的严重破坏。其实不仅是我国,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牺牲环境效益来换取经济利益的,201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可持续发展大会就提出要持续关注绿色经济,即相比于以往,各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也关注社会环境效益,对于环境责任不能再是零成本。这几年,我国在治理环境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低碳产业也作出了许多努力,获取了一些成就。2017年,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首次奖建设“美丽中国”加入到本世纪中叶的强国目标中去;2018年,党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所蕴含的内涵,就是要摒弃以往先开发再保护的错误思想,区别于单纯保护生态环境下的发展,而是要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有机统一,将资源资产、经济资产与财富有机统一,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水资源审计及海洋资源环境审计

我国虽然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相对于十几亿的人口来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甚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为解决水污染严重、水资源匮乏的问题,我国加大了对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投资,于是相关水资源的审计也尤为重要。根据世界权威机构WGEA的定义,水资源审计是环境审计的一部分,同样也可以包括财务真实性审计、合规性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等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又是水资源审计的细分,主要是针对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资源利用、海洋资源治理和海洋资源收益等内容进行审计。

3.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

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简单来看是资源环境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结合,但其中理论联系学术界还未有确切定论。从广义来讲,绩效是指人对委托人期望的履行情况,委托人对人的全部期望组成了绩效的内容,即绩效审计就由真实性审计、合规审计和效益性审计的加总。那么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就是委托人对海洋资源的管理利用方,即涉海相关部门、企业及人员在涉海资金管理利用、相关法规政策制订与执行情况及目标达成和资源使用效率情况进行鉴证评价。从狭义来看,即把真实、合规和效益相独立开来,认为绩效审计是根据审计目标来确定的,把效益性审计单独称为绩效审计,这样情况下,绩效审计的核心就是鉴证、提供目标达成情况及资源利用是否效率的相关信息。具体到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我们可以理解为其就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真实、合规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价资金使用时候具有效率,是否同时有益于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

(二)、理论基础

在生态文明的视角下来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除了最基础的受托责任理论,学界中认同的理论还有可持续发展论、资源环境价值论、外部性理论。

1.受托责任理论

审计因受托责任产生而产生,在本课题中,受托责任主要是受托管理资源环境的责任。根据我国性质,自然资源理应归全体公民所有,但个体公民是无法对如此丰富的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利用的,于是各级政府则受托管理这些自然资源,并有义务向委托人说明其行为过程及结果。作为独立的监督者,审计机关应接受这些资源财产所有者的共同代表,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委托,对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进行监督,这就是自然资源审计的三方关系。将该理论应用于本课题,海洋资源无疑具有公共性、共享性的特点,各级政府及有关企业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利益的同时,可能会为了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而过度开发、忽视保护或事违规利用,危害环境的同时也危害了资源所有者——公民的利益,所以审计机关应推进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有关资源的战略规划情况,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就是资源要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不对后代人发展对资源的需要构成危害。建国以来,在我们经济力量不够雄厚的时候,粗放式的发展方式对资源环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破坏,并引起了严重的代际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为弥补以往的过失,我们往往需要花更大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去修复环境。但其实,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反而能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应该重视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环境绩效审计。对于海洋资源,虽然海洋幅员辽阔,但我们目前有能力利用的资源只有一部分。另外,水源具有流动性,一定区域的污染很有可能蔓延出去,造成恶性循环。因此,绩效审计应当充分关注各海洋资源管理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海洋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长远战略的制订提供有用信息。

3.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原来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可以理解为一个行为主体对其他个体造成的非市场行为,但其实经济学家们并未统一外部性的定义。现在,外部性早已不光光是生产领域或事消费领域中的问题了,而是被赋予了更广阔的空间概念,即代内和代际的外部性,代内的外部性就是要考虑资源是否合理利用和配置,代际的外部性则是要解决我们人类代际之间对资源环境利用行为的影响,这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基本相似的。海洋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且并不具备绝对的排他性,使得经济主体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并不会自觉得加以保护,对资源的再利用造成阻碍。这种行为是无法自发调节的,必须借助国家审计的监督力量。

4.环境资源价值理论

该理论认为环境中蕴含着资源,有资源就一定有价值。环境资源价值是指环境资源本身具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当这种价值表现为总经济价值,则可分为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学界对环境资源价值已有一些评估方法,基于“支付意愿”理论,人们可以通过直接市场评价法、揭示偏好价值评价法等方法对一定区域的环境资源做量化评价,分析这些资源在合理期间内对经济带来的价值,甚至可以把资源的损耗、环境的破坏作为影响因子加以考虑,这就能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设计提供一些思路。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

1.审计客体

对于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审计客体一定是受托管理海洋资源的相关部门和领导人员,主要包括沿海地区的政府部门,涉及海洋开发和保护的部门如海事局、水务局、渔政等部门,当然,涉海资金流动轨迹上的所有部门和企业也都可以延伸作为审计的对象。

2.审计主体

审计主体通常包括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本文认为政府审计最适合作为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体,这一结论的得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政府部门本身作为审计客体,从权力等级上来讲,审计主体就应该是上级审计机关或特殊情况下的同级政府审计机关,也只有政府审计有必需的强制力。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海洋资源环境的特点,海洋流域大、影响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广、涉及的资金量庞杂、需要的专业技术难,而民间升级和内部审计的专业领域、人员设施配备可能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的项目,所以依靠政府资源调动、人员培训、资金调配的能力,在合理的成本效益下实施审计工作。

3.审计目标

从宏观上来看,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就是维护海洋资源的利益,保障海洋资源环境安全,并能够促进海洋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和发展。若更多从绩效审计鉴证和评价功能去思考,在制定目标时还可以考虑对绩效信息的真实性的鉴证和相关绩效水平的提高。

4.审计内容和重点

根据WGEA在2001年的指南,本文将海洋资源环境的绩效审计内容概括为五部分,分别是对政府涉海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针对海洋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的审计、对政府其他项目对海洋资源环境造成影响情况的审计、对海洋环境管理监管系统的审计和对计划的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保护政策和项目可行性、科学性的评估。针对具体项目的审计重点,可以从“5E”理论出发来考虑。经济性可以是海洋资境治理资金预算是否合理、各项经济资源的利用是否节约;效率性主要考虑成本效益,投入资金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否有不必要的支出;效果性反映目标执行结果,比如有关海洋的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是否有效执行、环境治理项目是否达到改善环境目标等;公平性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影响,比如说代际公平,资源环境的管理利用和保护能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是否有只开发不保护的现象;环境性反映环境影响,要评估政府涉海项目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水质等情况的影响大小、范围,从而合理开发、有效保护。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一)、实践情况

下面简单例举2018年的几个审计项目:

浙江省嵊泗县审计局对全县海洋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重点关注了东部乡镇的贻贝养殖情况,并发现存在养殖海域未批准私自启用、违规扩张养殖海域而阻碍航道等问题,同时发现海洋局与渔业局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不完善的问题。后期整改中,该县一是细化了法规,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与环保、边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推进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双重保护;二是追回了欠缴的海洋生态补偿金、海域使用金等未收款项,加强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深圳办在Y省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将审计重点确定为海岸带管理、围填海项目和海水养殖,旨在推动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此次审计发现了违规下放围填海项目管理审批权、优质海岸线资源被占用、无序粗放建设、海水养殖入海排污造成局部污染等众多问题。

山东青岛省围绕海洋资源资产基本情况、海洋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修复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此次审计重点落在了胶州湾保护、渔业养殖清理、排污总量控制等的专项资金审查,对涉及污染防治的海洋渔业执法、涉及海岛海域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责任落实,并且利用了卫星遥感技术等创新技术方法。

(二)、实践评价

从审计署官网公布的审计信息来看,近年来,审计机构越来越频繁地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进行审计或是在临海省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关注海洋资源利用。我国海洋资源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也越发丰富,涵盖了海洋资源政策、资金使用、资源开发保护和收益等方面,但是也可以发现,这些审计工作大部分围绕了专项资金使用真实性、合法性和政策执行的合规性,而通过量化绩效评价指标来对工作绩效做评价考察的实践较少。海洋资源,甚至自然资源管理,目的就是要兼顾开发和保护资源,在当期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维护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所以推行绩效审计是趋势,即在合规和财务真实性审计的同时,还要关注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五、案例分析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SZ是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示范市,其地理位置优越,共有东西两大港口群,将近260公里的海岸线分隔开。西部港区水深港阔,四通八达,可与国内沿海及世界港口相通;东部港区海面开阔,风平浪静,是华南地区的天然优良港湾。

据统计,2005年,SZ港外贸货物吞吐量首次突破了亿吨大关,同比增长20%。2017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4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约2520万标箱,已经连续五年成为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枢纽港。到2018年底,SZ港共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239条,形成了完善的班轮运输结构。尽管SZ市港口建设水平世界领先,海洋经济总量持续上涨,但其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着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生产风险突出等问题。为面向未来,进一步建设绿色港口,国家审计决定对SZ市开展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以护卫经济发展。

(二)、审计目标

本次审计是为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求,为实现海洋经济良性发展而开展的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直接目标是为了鉴证和提供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各项涉海资金使用效益、海洋环境治理及生产安全风险防护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识别绩效差异,寻找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最终提升海洋资源利用的绩效水平。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

本案例审计对象主要为市海洋局、海事局、市财政委、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及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部分审计内容如下:

一是海洋综合管理法规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012年,市政府将海洋综合管理职能划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从机构上实现了陆海的统一。下一步就是要积极推进海洋管理的立法和制定海洋规划。由于海陆统筹涉及多部门分工与合作,所以需要建立相关的综合管理体系,区分职责、明确责任。另外海洋整体发展规划完善与否也是审计的一方面,从过去偏重对陆地的开发,到现阶段对海洋经济资源利用的重视,需要对本市海域整体利用和规划,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海洋资源进行可持续发展利用,使得投入资金达到最优效益。

二是海洋污染的防护与治理情况。本市设立了113个海洋监测站点,形成了全市海域监测站网,定期公开数据、公告。本次审计应对这些海洋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生成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同时,审计组了解到该市海洋污染主要来自陆地,因此对入海口排污情况,及相关责任单位如市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在海洋污染情况的监控、防治和管理等方面通力合作情况也要做绩效评价。

三是海上及港口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情况。对于海港,每日货轮来往频繁,针对海面溢油事件的处理能力一般都是审计的重点之一。另外,对其他海上危险化学品泄露的处理能力和相关装备物资的储备情况也是审计需要关注的方面。

(四)、审计结果

第一,海洋资源规划布局缺乏战略性。检查文件发现,该市在2004年制定了《SZ市海洋功能区划》对2005~2010年的海洋资源开发作出了指导,但随着国家战略布局及相关功能区划的标准发生变化,该市《功能区划》未能及时修订,同时也未按《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配套规划。对于SZ市丰富的海洋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长期利用和保护规划,以及中短期功能区划及产业布局,做到在保护中利用海洋资源,在绿色发展的指导下发展海洋经济。但是审计发现实际规划严重不足,以沙滩资源为例,东部海滩约有50余个沙滩,仅个位数合法取得海域使用证,开发海水浴场等旅游产业,其余海滩无人管理或被私自使用,并经常能看到垃圾在未经批准的沙滩上堆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

第二,部分海域污染严重,污染排放严重超标。审计组以海水水质标准为评价依据,发现西部海域海水水质标准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1倍以上,远差于东部海域。经过了解,该市海域污染主要来自于陆地,即污水排放。检测结果显示,15个入海排污口中有6个排污口排放超标,这表明海陆共治维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并没有实现,投入建设的排污管道、污水处理厂、监测站点等设施的使用绩效低下。追责到有关部门,审计组发现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相关部门在污染防治方面并没有相互协调合作,从而导致污染防治的海陆脱节,违规现象暗中滋生。

第三,面对突发生产安全问题能力存有缺陷。首先,面对海面溢油的意外情况应对能力不足。SZ港运输等业务发展迅速,常有上万吨级别的邮轮停靠,万一发生溢油事件,溢油扩散出港区外,可能对海洋生态和资源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SZ港能够处理的溢油吨数应大于邮轮油舱破损的最大溢油量,才能保证安全,然而根据调查,该市海域油污清除能力仅在50吨左右,远低于标准。另外,SZ港对危险化工物品泄漏的防控抢险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应急设备库的建设也还没有启动。目前海事等部门仅有一些初级的检测防护设备,应急部门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技术和能力不足,这方面隐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六、新发展理念视角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

我国还没有一套专门指导水环境审计的准则。政府审计依据《审计法》开展工作,但对水环境审计工作针对性不强,对于水资源的特殊性,应该专门制订一套水环境审计准则为理论指导。我国已有的一些与水资源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如《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等,都是以治理环境,绿色发展为出发点的,可以作为审计标准应用,但这些法律多是阐述合规性问题,并未提供相对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国应针对水环境绩效审计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库,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三层次综合评价资源利用绩效水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绿色发展。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

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不同于常规的财务审计,不仅需要审计人员懂得财会和审计知识,还要要求审计组中有如环境工程、化学、水利、地理等跨专业人才。对于现有审计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更新知识;对于疑难问题,还应当合理利用专家工作。同时,审计机构应该与海事局、环保局、水务局这类相关机构建立联系,共享信息,这样可以大大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

针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审计涉及面广,不仅仅是海域内资源,海岸带、港口,甚至城市内排污管都可能在审计范围内。在自然资源审计中,最常见到的就是遥感技术,通过空间图像与数据信息的结合,可以帮助捕捉审计疑点。另外,根据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涉及的数据种类多、变化快等特点,可以将海域开发利用、海岸线开发治理等相关矢量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建立一个动态的信息数据管理监控系统,这样可以全方位的评价资源管理绩效。在海洋污染防治中,还需要进行一系列跟踪审计,并适当评价治理绩效,提出优化意见,提高治污水平。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

资源环境绩效评价是发展趋势,并不是要我们忽视财务审计,对于一个庞大项目,财政资金流转到哪里,相关责任就落到哪里。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对于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审查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快速发现疑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但是,财务审计并不是终点,不能以“配套资金未及时拨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这样的字眼评价绩效,而是把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管理作为绩效评价的一个方面,融合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去综合考虑。比如在评价海洋资源开发环节的绩效水平时,可以考虑资金拨付率;在资源利用环节,可以计算海洋产值增值量占投资的比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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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利益论文篇(6)

【摘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其中绿色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是促进海洋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本文以新发展理念下绿色发展的视角出发,结合审计理论和绿色发展相关理论,探讨了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框架,探索海洋资源绩效审计发展现状,并通过案例分析印证理论框架,最后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完善审计技术方法和重视绩效审计评价四个方面提出可行建议。

【关键词】海洋资源环境;绿色发展;绩效审计

Research 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w Development Concepts

Abstract:The 13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pas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into the constitution, in which green development is the key to building a beautiful China. The goal of the marine resource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 i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use of marine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 while achieving economic, social and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 Start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reen development under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 resources, explor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marine resource performance auditing, and confirm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through case analysis, combining audit theories and related theories of green development.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udit team, improve the audit technology and methods, and pay attention to performance audit evaluation.

Key words:marine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green developmentperformance audit

目录

摘 要…………………………………………………………………………………………i

Abstract ………………………………………………………………………………………ii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1

三、理论研究 …………………………………………………………………………………2

(一)相关概念…………………………………………………………………………2

(二)理论基础…………………………………………………………………………3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5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6

(一)实践情况…………………………………………………………………………6

(二)实践评价…………………………………………………………………………6

五、案例分析 …………………………………………………………………………………7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7

(二)审计目标…………………………………………………………………………7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7

(四)审计结果…………………………………………………………………………8

六、新发展理念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9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9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9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9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

一、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由于人口众多,并且浪费和污染现象严重,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作为水资源利用的一部分,近年来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也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中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能源产业等主要海洋经济产业都必须依托在良好的海洋资源环境上,若不加以管理和监督,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对这些产业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海洋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本文在新发展理念的视角下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兼顾海洋资源利用的经济性、效益型、效果性以及公平性和环境性,望有助于我国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文献综述

对于水环境审计,国外起步早于我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已发展较为成熟。美国、荷兰、加拿大等国家在上世纪就陆续颁布了关于水环境保护的法律,加拿大在水资源利用保护环境审计方面走在国际前列,就是得益于较早关注环境问题并提供法律支持,如《海洋废弃物倾倒控制法》、《加拿大水法》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审计实践方面,国际注册环境审计师委员会了相关实务准则,INTOSAI在2001年还颁布了一项指南,专门指导审计人员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工作,该指南海阐述了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为我国政府执行环境审计提供思路。在我国也已有多部关于水环境的立法,但环境审计的主要法律依据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骆良彬(2019)认为,审计法虽然赋予了国家审计机关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的责任,但审计机关对于公共环境管理绩效水平的评价依据仍然不足。我国虽然起步晚,但在审计实践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成就,2001年至2007年,审计署对“三河三湖”进行了水污染防治情况审查;2009年,我国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为我国水环境审计的发展明确方向。

海洋资源审计是水环境审计下具体的一类,现阶段国内外学者对理论的研究还较少,而更多针对是资源环境审计这一大门类。这里列举一部分学者的研究。Ernst(2001)根据环境管理、服务、能源以及生物多样化为水利相关行业建立了四个层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Gray(2010)从环境、社会和可持续方面的角度出发,指出当前环境审计鉴证实践的一些弱项;Boiral(2010)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审计为研究方向,分析和批判了可持续发展绩效的相关理论。国内对于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研究近年来会相对多一些,胡文霞(2018)阐述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客体、内容和重点以及标准,搭建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实施框架;张奇琦等(2020)基于PSR模型对海洋资源审计评价体系进行了探究;彭兰香等(2015)创造性地将PSR与绩效棱柱理论,针对浙江省“五水共治”绩效审计构建了评价体系。

再具体到水资源绩效审计,我国早已有了很多实践,但理论研究也仍然较少,从而也限制了实践的发展。李璐(2012)认为我国水环境审计报告虽然有绩效字眼,但内容上大部分还是财务的合规性问题,还未更进一步在合规性的基础上分析制度政策的合理性、评价环保资金的效益性等等;韩杰等(2018)认为水环境绩效审计是对社会各界给予水环境保护采取的措施通过统一指标体系进行鉴证评价,并给出建议;史金鑫等(2019)指出,审计机关应当在监督财政财务资金收支过程中,考虑环境效益问题,把环境绩效审计当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力工具。大多数学者的态度表明,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将发展为环境审计的主流,并且将更多的关注点从经济发展转移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上去。

三、理论研究

(一)、相关概念

1.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理念指的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是我国“十三五时期”甚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发展思路,本文研究资源环境方面的审计,所以将更加关注绿色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增长,代价便是环境的严重破坏。其实不仅是我国,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牺牲环境效益来换取经济利益的,201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可持续发展大会就提出要持续关注绿色经济,即相比于以往,各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也关注社会环境效益,对于环境责任不能再是零成本。这几年,我国在治理环境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低碳产业也作出了许多努力,获取了一些成就。2017年,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首次奖建设“美丽中国”加入到本世纪中叶的强国目标中去;2018年,党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所蕴含的内涵,就是要摒弃以往先开发再保护的错误思想,区别于单纯保护生态环境下的发展,而是要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有机统一,将资源资产、经济资产与财富有机统一,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水资源审计及海洋资源环境审计

我国虽然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相对于十几亿的人口来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甚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为解决水污染严重、水资源匮乏的问题,我国加大了对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投资,于是相关水资源的审计也尤为重要。根据世界权威机构WGEA的定义,水资源审计是环境审计的一部分,同样也可以包括财务真实性审计、合规性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等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又是水资源审计的细分,主要是针对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资源利用、海洋资源治理和海洋资源收益等内容进行审计。

3.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

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简单来看是资源环境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结合,但其中理论联系学术界还未有确切定论。从广义来讲,绩效是指人对委托人期望的履行情况,委托人对人的全部期望组成了绩效的内容,即绩效审计就由真实性审计、合规审计和效益性审计的加总。那么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就是委托人对海洋资源的管理利用方,即涉海相关部门、企业及人员在涉海资金管理利用、相关法规政策制订与执行情况及目标达成和资源使用效率情况进行鉴证评价。从狭义来看,即把真实、合规和效益相独立开来,认为绩效审计是根据审计目标来确定的,把效益性审计单独称为绩效审计,这样情况下,绩效审计的核心就是鉴证、提供目标达成情况及资源利用是否效率的相关信息。具体到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我们可以理解为其就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真实、合规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价资金使用时候具有效率,是否同时有益于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

(二)、理论基础

在生态文明的视角下来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除了最基础的受托责任理论,学界中认同的理论还有可持续发展论、资源环境价值论、外部性理论。

1.受托责任理论

审计因受托责任产生而产生,在本课题中,受托责任主要是受托管理资源环境的责任。根据我国性质,自然资源理应归全体公民所有,但个体公民是无法对如此丰富的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利用的,于是各级政府则受托管理这些自然资源,并有义务向委托人说明其行为过程及结果。作为独立的监督者,审计机关应接受这些资源财产所有者的共同代表,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委托,对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进行监督,这就是自然资源审计的三方关系。将该理论应用于本课题,海洋资源无疑具有公共性、共享性的特点,各级政府及有关企业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利益的同时,可能会为了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而过度开发、忽视保护或事违规利用,危害环境的同时也危害了资源所有者——公民的利益,所以审计机关应推进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有关资源的战略规划情况,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就是资源要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不对后代人发展对资源的需要构成危害。建国以来,在我们经济力量不够雄厚的时候,粗放式的发展方式对资源环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破坏,并引起了严重的代际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为弥补以往的过失,我们往往需要花更大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去修复环境。但其实,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反而能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应该重视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环境绩效审计。对于海洋资源,虽然海洋幅员辽阔,但我们目前有能力利用的资源只有一部分。另外,水源具有流动性,一定区域的污染很有可能蔓延出去,造成恶性循环。因此,绩效审计应当充分关注各海洋资源管理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海洋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长远战略的制订提供有用信息。

3.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原来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可以理解为一个行为主体对其他个体造成的非市场行为,但其实经济学家们并未统一外部性的定义。现在,外部性早已不光光是生产领域或事消费领域中的问题了,而是被赋予了更广阔的空间概念,即代内和代际的外部性,代内的外部性就是要考虑资源是否合理利用和配置,代际的外部性则是要解决我们人类代际之间对资源环境利用行为的影响,这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基本相似的。海洋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且并不具备绝对的排他性,使得经济主体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并不会自觉得加以保护,对资源的再利用造成阻碍。这种行为是无法自发调节的,必须借助国家审计的监督力量。

4.环境资源价值理论

该理论认为环境中蕴含着资源,有资源就一定有价值。环境资源价值是指环境资源本身具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当这种价值表现为总经济价值,则可分为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学界对环境资源价值已有一些评估方法,基于“支付意愿”理论,人们可以通过直接市场评价法、揭示偏好价值评价法等方法对一定区域的环境资源做量化评价,分析这些资源在合理期间内对经济带来的价值,甚至可以把资源的损耗、环境的破坏作为影响因子加以考虑,这就能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设计提供一些思路。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

1.审计客体

对于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审计客体一定是受托管理海洋资源的相关部门和领导人员,主要包括沿海地区的政府部门,涉及海洋开发和保护的部门如海事局、水务局、渔政等部门,当然,涉海资金流动轨迹上的所有部门和企业也都可以延伸作为审计的对象。

2.审计主体

审计主体通常包括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本文认为政府审计最适合作为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体,这一结论的得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政府部门本身作为审计客体,从权力等级上来讲,审计主体就应该是上级审计机关或特殊情况下的同级政府审计机关,也只有政府审计有必需的强制力。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海洋资源环境的特点,海洋流域大、影响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广、涉及的资金量庞杂、需要的专业技术难,而民间升级和内部审计的专业领域、人员设施配备可能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的项目,所以依靠政府资源调动、人员培训、资金调配的能力,在合理的成本效益下实施审计工作。

3.审计目标

从宏观上来看,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就是维护海洋资源的利益,保障海洋资源环境安全,并能够促进海洋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和发展。若更多从绩效审计鉴证和评价功能去思考,在制定目标时还可以考虑对绩效信息的真实性的鉴证和相关绩效水平的提高。

4.审计内容和重点

根据WGEA在2001年的指南,本文将海洋资源环境的绩效审计内容概括为五部分,分别是对政府涉海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针对海洋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的审计、对政府其他项目对海洋资源环境造成影响情况的审计、对海洋环境管理监管系统的审计和对计划的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保护政策和项目可行性、科学性的评估。针对具体项目的审计重点,可以从“5E”理论出发来考虑。经济性可以是海洋资境治理资金预算是否合理、各项经济资源的利用是否节约;效率性主要考虑成本效益,投入资金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否有不必要的支出;效果性反映目标执行结果,比如有关海洋的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是否有效执行、环境治理项目是否达到改善环境目标等;公平性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影响,比如说代际公平,资源环境的管理利用和保护能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是否有只开发不保护的现象;环境性反映环境影响,要评估政府涉海项目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水质等情况的影响大小、范围,从而合理开发、有效保护。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一)、实践情况

下面简单例举2018年的几个审计项目:

浙江省嵊泗县审计局对全县海洋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重点关注了东部乡镇的贻贝养殖情况,并发现存在养殖海域未批准私自启用、违规扩张养殖海域而阻碍航道等问题,同时发现海洋局与渔业局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不完善的问题。后期整改中,该县一是细化了法规,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与环保、边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推进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双重保护;二是追回了欠缴的海洋生态补偿金、海域使用金等未收款项,加强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深圳办在Y省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将审计重点确定为海岸带管理、围填海项目和海水养殖,旨在推动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此次审计发现了违规下放围填海项目管理审批权、优质海岸线资源被占用、无序粗放建设、海水养殖入海排污造成局部污染等众多问题。

山东青岛省围绕海洋资源资产基本情况、海洋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修复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此次审计重点落在了胶州湾保护、渔业养殖清理、排污总量控制等的专项资金审查,对涉及污染防治的海洋渔业执法、涉及海岛海域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责任落实,并且利用了卫星遥感技术等创新技术方法。

(二)、实践评价

从审计署官网公布的审计信息来看,近年来,审计机构越来越频繁地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进行审计或是在临海省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关注海洋资源利用。我国海洋资源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也越发丰富,涵盖了海洋资源政策、资金使用、资源开发保护和收益等方面,但是也可以发现,这些审计工作大部分围绕了专项资金使用真实性、合法性和政策执行的合规性,而通过量化绩效评价指标来对工作绩效做评价考察的实践较少。海洋资源,甚至自然资源管理,目的就是要兼顾开发和保护资源,在当期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维护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所以推行绩效审计是趋势,即在合规和财务真实性审计的同时,还要关注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五、案例分析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SZ是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示范市,其地理位置优越,共有东西两大港口群,将近260公里的海岸线分隔开。西部港区水深港阔,四通八达,可与国内沿海及世界港口相通;东部港区海面开阔,风平浪静,是华南地区的天然优良港湾。

据统计,2005年,SZ港外贸货物吞吐量首次突破了亿吨大关,同比增长20%。2017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4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约2520万标箱,已经连续五年成为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枢纽港。到2018年底,SZ港共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239条,形成了完善的班轮运输结构。尽管SZ市港口建设水平世界领先,海洋经济总量持续上涨,但其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着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生产风险突出等问题。为面向未来,进一步建设绿色港口,国家审计决定对SZ市开展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以护卫经济发展。

(二)、审计目标

本次审计是为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求,为实现海洋经济良性发展而开展的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直接目标是为了鉴证和提供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各项涉海资金使用效益、海洋环境治理及生产安全风险防护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识别绩效差异,寻找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最终提升海洋资源利用的绩效水平。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

本案例审计对象主要为市海洋局、海事局、市财政委、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及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部分审计内容如下:

一是海洋综合管理法规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012年,市政府将海洋综合管理职能划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从机构上实现了陆海的统一。下一步就是要积极推进海洋管理的立法和制定海洋规划。由于海陆统筹涉及多部门分工与合作,所以需要建立相关的综合管理体系,区分职责、明确责任。另外海洋整体发展规划完善与否也是审计的一方面,从过去偏重对陆地的开发,到现阶段对海洋经济资源利用的重视,需要对本市海域整体利用和规划,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海洋资源进行可持续发展利用,使得投入资金达到最优效益。

二是海洋污染的防护与治理情况。本市设立了113个海洋监测站点,形成了全市海域监测站网,定期公开数据、公告。本次审计应对这些海洋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生成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同时,审计组了解到该市海洋污染主要来自陆地,因此对入海口排污情况,及相关责任单位如市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在海洋污染情况的监控、防治和管理等方面通力合作情况也要做绩效评价。

三是海上及港口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情况。对于海港,每日货轮来往频繁,针对海面溢油事件的处理能力一般都是审计的重点之一。另外,对其他海上危险化学品泄露的处理能力和相关装备物资的储备情况也是审计需要关注的方面。

(四)、审计结果

第一,海洋资源规划布局缺乏战略性。检查文件发现,该市在2004年制定了《SZ市海洋功能区划》对2005~2010年的海洋资源开发作出了指导,但随着国家战略布局及相关功能区划的标准发生变化,该市《功能区划》未能及时修订,同时也未按《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配套规划。对于SZ市丰富的海洋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长期利用和保护规划,以及中短期功能区划及产业布局,做到在保护中利用海洋资源,在绿色发展的指导下发展海洋经济。但是审计发现实际规划严重不足,以沙滩资源为例,东部海滩约有50余个沙滩,仅个位数合法取得海域使用证,开发海水浴场等旅游产业,其余海滩无人管理或被私自使用,并经常能看到垃圾在未经批准的沙滩上堆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

第二,部分海域污染严重,污染排放严重超标。审计组以海水水质标准为评价依据,发现西部海域海水水质标准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1倍以上,远差于东部海域。经过了解,该市海域污染主要来自于陆地,即污水排放。检测结果显示,15个入海排污口中有6个排污口排放超标,这表明海陆共治维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并没有实现,投入建设的排污管道、污水处理厂、监测站点等设施的使用绩效低下。追责到有关部门,审计组发现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相关部门在污染防治方面并没有相互协调合作,从而导致污染防治的海陆脱节,违规现象暗中滋生。

第三,面对突发生产安全问题能力存有缺陷。首先,面对海面溢油的意外情况应对能力不足。SZ港运输等业务发展迅速,常有上万吨级别的邮轮停靠,万一发生溢油事件,溢油扩散出港区外,可能对海洋生态和资源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SZ港能够处理的溢油吨数应大于邮轮油舱破损的最大溢油量,才能保证安全,然而根据调查,该市海域油污清除能力仅在50吨左右,远低于标准。另外,SZ港对危险化工物品泄漏的防控抢险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应急设备库的建设也还没有启动。目前海事等部门仅有一些初级的检测防护设备,应急部门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技术和能力不足,这方面隐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六、新发展理念视角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

我国还没有一套专门指导水环境审计的准则。政府审计依据《审计法》开展工作,但对水环境审计工作针对性不强,对于水资源的特殊性,应该专门制订一套水环境审计准则为理论指导。我国已有的一些与水资源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如《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等,都是以治理环境,绿色发展为出发点的,可以作为审计标准应用,但这些法律多是阐述合规性问题,并未提供相对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国应针对水环境绩效审计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库,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三层次综合评价资源利用绩效水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绿色发展。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

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不同于常规的财务审计,不仅需要审计人员懂得财会和审计知识,还要要求审计组中有如环境工程、化学、水利、地理等跨专业人才。对于现有审计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更新知识;对于疑难问题,还应当合理利用专家工作。同时,审计机构应该与海事局、环保局、水务局这类相关机构建立联系,共享信息,这样可以大大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

针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审计涉及面广,不仅仅是海域内资源,海岸带、港口,甚至城市内排污管都可能在审计范围内。在自然资源审计中,最常见到的就是遥感技术,通过空间图像与数据信息的结合,可以帮助捕捉审计疑点。另外,根据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涉及的数据种类多、变化快等特点,可以将海域开发利用、海岸线开发治理等相关矢量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建立一个动态的信息数据管理监控系统,这样可以全方位的评价资源管理绩效。在海洋污染防治中,还需要进行一系列跟踪审计,并适当评价治理绩效,提出优化意见,提高治污水平。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

资源环境绩效评价是发展趋势,并不是要我们忽视财务审计,对于一个庞大项目,财政资金流转到哪里,相关责任就落到哪里。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对于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审查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快速发现疑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但是,财务审计并不是终点,不能以“配套资金未及时拨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这样的字眼评价绩效,而是把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管理作为绩效评价的一个方面,融合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去综合考虑。比如在评价海洋资源开发环节的绩效水平时,可以考虑资金拨付率;在资源利用环节,可以计算海洋产值增值量占投资的比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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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利益论文篇(7)

中美南海博弈是在政治、军事、外交、法律和舆论多维度较量。中美南海博弈的背景是奥巴马政府为防范中国崛起挑战美国霸权利益将遏制中国列为全球战略的重中之重,美国在中国南海施霸制造了莫须有的“南海自由航行”问题。回顾2016年中菲的南海仲裁之争,中国在引导国际舆论方面显示出很大的不足,国际传媒战略不明朗,媒体报道与对外宣传力度不够,使得中国在南海海权声索的话语权争夺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直接影响了中国的南海利益。

当前中国面临的周边外交环境特点

(一)东亚地区逐渐形成经济、安全二元分化格局

自2010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持续保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并逐步缩小与美国的经济总量差距。毫不夸张地说,中国已经成为东亚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中国作为诸多周边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本着分享“入世红利”的原则,为周边国家提供“经济便车”,提出“一带一路”战略,囊括了所有东南亚国家在内。当前,中国自身面临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压力,东南亚国家则相应缺少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如果中国与东南亚国家顺利实现产业调整对接,就实现互利共赢。但是,由于中国未能主导或改写本区域的经济规则,因此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行为总体来说仍在美国主导的经济秩序下运行。因此,中国的经济中心地位并不稳固。同时,由于经济行为难以突破安全限制,故而中国虽然作为东盟国家的最大贸易国,在安全领域内不仅不能正常发挥域内大国作用,反而擎肘于与部分国家的南海争端问题,被视为地区安全隐患。美国为巩固其安全中心地位,也会采取不同措施激化、放大东盟国家与中国的贸易矛盾,借助经济手段维护其主导的地区安全秩序,阻挠中国地区经济中心地位的形成。目前,虽然伴随特朗普上台,美国宣布退出“TPP”,但日本已经表示要继续接掌并推动“TPP”的通过,势必仍将在经济领域对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深化造成不利影响。

(二)美国以维护“南海自由航行”为由,深度介入南海争端以实现“亚太再平衡”

在南中国海争端中,美国多次强调自己在其中的国家利益,并主动帮助一些东南亚国家寻找和平解决南中国海问题的途径。重要的原因恐怕是介入南中国海问题契合了美国的新亚太战略布局。 当前,美国τ谀虾>质频慕槿胍丫由幕后转向台前,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将海洋视为拓展生存空间的新方向,逐步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另一方面是为了转移国内对当前美国综合国力相对衰弱而不满的情绪,通过制造和渲染“中国”,既可以增加对外军售,又有助于维护其国际影响力。自2015年起,美国联合日本、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在南海海域频繁举行大规模军演。印尼更是在2016年6月靠近中国宣称拥有的边缘地区举行了最大规模的军演,模拟各种夺岛战争。

总体而言,美国为实现“亚太再平衡”,需要亚太地区的盟友助力。支持东南亚各声索国的海洋权益,有助于强化美国的联盟体系,同时通过制造中国与东南亚声索国的矛盾来反向加深东南亚各国对美国的依附。

(三)周边安全环境恶化,战略互信难以构建

目前,美军舰将南海巡航作为维护“南海自由航行”的手段实现了常态化。同时,美国与日本、澳大利亚及部分东南亚国家举行联合军演的次数和规模较过去均显著提升。这些举动不仅不利于当前南海问题的解决,反而恶化了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的环境,不利于谈判和对话的开展,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当前中国的周边安全隐患,持续削减中国与东南亚声索国的战略互信。此外,美日、美韩、美澳等美国主导下同盟体系的扩大了美国在中国周边的军事实力,势必对中国的安全战略空间造成挤压,限制中国的海军建设,进而损害中国正常的海洋权益发展。

中国周边战略体系的完善

(一)坚持为周边国家提供“经济便车”,加强经济中心地位建设

中国作为诸多周边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为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繁荣贡献力量,但是尚未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经济中心”国家。中国及其周边国家的经济发展仍在美国主导的经济秩序和原则下运行,使得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往来很大程度上掣肘于现有的经济规则。想要缓和地区矛盾,中国必须在保证自身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为周边国家提供“经济便车”,以“一带一路”构建为契机,加大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与周边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国家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加强双方经济互动机制建设。

(二)适当转变当前安全战略,参与地区安全公共产品建设

稳定的安全环境是一国生存及发展的必要前提条件。美国以联盟体系为基础,打造了当今世界安全秩序。作为缔造者和维护者,极为重视其在东亚地区的保障自身及周边国家安全环境。但在当前情况下,中国继续执行“韬光养晦”政策很难继续收到过去那样的效果。从实践上看,“韬光养晦”政策的顺利推进,从根本上依赖经济领域合作的深化与发展,而美国亚太战略的调整,很大程度上已经改变了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容和方向,一些大国特别是美国对中国经济实力的上升和经济影响力的扩大十分敏感。

中国对自身的定位是负责任的大国,在东南亚地区,中国与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和越南的联合缉毒行动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于地区内非传统安全问题有一定贡献。但在地区传统安全的维护与建设上,中国尚未作出有效努力。适当提供地区公共安全产品并不意味着与美国在地区安全领域进行全面或正面对抗,相应的,地区经济有序发展离不开地区公共安全的前提。维护地区公共安全不仅有利于弱化美国与其盟友的依赖关系,而且有利于中国展现承担更大的地区责任的决心,有助于缓解东南亚国家对中国的疑虑,有助于实现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多边合作机制构建。在南海争端问题上,中国可以尝试提供南海航行自由的公共产品。

(三)借鉴美国国际话语权的主导方式,完善我国国际传媒战略体系

国际话语权是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表现为国家利用国际舞台与大众传媒平台表达对全球事务与自身利益的观点和立场。在南海争端问题上,中国由于缺乏与国际社会的有效沟通,造成国际话语权缺失,主流国际舆论整体上并不利于中国维护自身的合法海洋权益。

美国对于南海争端的话语主导权并非是一朝一夕而得,而是与其经年的南海政策配套而行的。在南海问题上,美国为全面施展其话语影响力,采取了政府主导、媒体造势和智库渲染等手段。 为了避免在今后可预见的南海海洋权益声索中继续处于不利地位,中国必须加强国际话语权建设,丰富国家公关方式。

首先,明确关于南海权益的主张,以积极方式对国际社会进行宣传。国际社会在南海争端中批评中国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未能明确阐述自身对于南海海洋权益的主张和定位。庞大的经济体量和日益强大军事实力使得模糊的海洋权益定位成为中国合法声索海洋权益的阻碍。

其次,充分利用国际传播与沟通渠道,动用民间舆论渠道。信息全球化使得公民参与、全民参与日益成为国际传媒领域的重要方式。单凭官方渠道难以改变国际舆论已经形成的对东南亚国家的支持和同情感,民间舆论或许可以成为打破当前美国一手掌控关于南海争端的国际话语权的突破口。道义型公众比利益型公众对舆论的影响更大,我们今后的国际舆论争取工作不宜过多作批判性宣传,而需要考虑共识性沟通。 公共关系坚持互惠的立场,从而也可以探索调适南海合作主张的可行性,或许存在通过部分利益替补的方式寻求理性解决方案的可能。

再次,现阶段,我国驻外使馆在向所在国和国际组织解释南海维权行动时尚未形成制度性的安排,未来可以考虑在影响南海问题国际话语权的重点国家和国际组织形成“常设性”的信息制度,以便及时且有针对性地向所在国家和国际组织介绍中国的维权行动。

最后,支持关于南海争端的学界研究,建立舆论监督与管控机制。当前关于南海争端的研究,学界方面对于南海归属所作的工作突出表现在史籍资料整理方面。而在新闻传播学界,关于南海的舆论争端上缺乏亮点。南海争端作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长期性问题,尤其是我国目前在国际舆论环境下处于下风的状态下,建立舆论监督与管控机制十分必要。合理引导国内媒体、学者对其研究分析,在国际社会提出有利于中国阐明自身需求的报道和分析迫在眉睫。同时,要警惕国外部分媒体的恶意报道在国内煽动民众情绪的做法,积极引导国内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

结语:南海局势在不断的变化与发展,中国的南海周边战略体系也应适时地调整与完善。要使其既能够促进南海区域合作的发展,又应能够适用并解决各种突发性国际问题;使其不仅能够运用硬实力保卫领海完整,而且能够通过文化软实力不战而驱人之兵。在此过程中,除了要注重结合中国自身的发展现状与周边外交环境现状,还应积极借鉴别国的长处,以促M我国周边外交战略体系具有中国特色的同时,还能够满足全球化趋势的发展要求,维护我国边境安全,成为我国国际大战略的有益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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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利益论文篇(8)

[关键词] 国家 海上安全 安全战略 海权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09)3-0121-04

进入新世纪以来,海洋已成为影响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新的战略空间。2001年联合国海洋法缔 约国大会明确提出“21世纪是海洋世纪”,凸现了海洋地位的日益重要性。

海洋对中国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因海洋而起的安全问题,成为制约中国战略机遇期和平 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我国国家海上利益的安全(海上方向生存与发展利益的安全),已经成为我 国抓住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和实现“中国崛起”的关键。

针对事关中国海上安全战略决策的重大问题,海潮出版社最新出版的《国家海上安全》 一书进行了一种全方位的扫描与深入探讨。该书由中国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和海军指挥学院 从事海上安全政策研究和海军战略理论教学的张炜、冯梁等十余位专家与学者一道,从2003 年起花5年时间写就,是一本原创性强、见解精当、强烈观照中国海上安全现实问题的高质 量专著。

《国家海上安全》包括上中下三编:上编尝试建立国家海上安全的基本理论体系;中编对具 有典型意义的美、英、俄、日、印、澳、东盟的海上安全理论和实践作出了客观分析和历史 总结;下编探 索建立中国特色海上安全理论体系,并就中国国家海上安全战略和政策的运筹提出了有针对 性的对策建议。

构建了 “国家海上安全”基本理论体系

近年来,国家海上安全理论作为一个新兴学科和研究领域,正在引起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主 要国家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其中俄美日等国分别提出了《俄联邦2020年前海洋学说》、 《国家海上安全战略》、《海洋基本法》,海上安全理论和实践正在成为主要国家战略研究 的重点。

中国国内对海上安全问题的研究虽有较大进展,但大多流于对国家海上安全问题的梳理而缺 乏系统研究,立意于国家海上安全理论和相关政策对策研究的专著还是一项空白[1] 。《国家 海上安全》为此从理论上研究了国家海上安全的理论机理和特点规律,在实践上探索了国家 海上安全的战略政策和体系机制。

该专著上编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借鉴西 方传统的和现代的主流安全理论、当代新兴的安全理论,厘清了国家海上安全研究所涉及的 主要理论概念及其要义,对国家海上安全的理论范畴作了全面概括,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国家 海上安全基本理论体系,这一体系结构完整、逻辑严密、阐述深入、对实践有很强的概括与 解释能力。

首先,专著对“国家海上安全”这一核心概念作出了清晰而全面的界定:行为主体是国家, “国家海上安全”是濒海国家海上方向的安全,是指国家在和平安宁状态下确保其海上方向 生存和发展的利益,因此也可以诠释为海上方向国家利益的安全,或简称为国家海上利益的 安全。

其次,专著对国家海上安全的理论范畴作出界定,国家海上安全的理论范畴是安全,重点是国家海上安全战略及政策;主要研究对象包括国家 海上安全环境、海上安全战略、海上安全政策、海上安全体系和机制,以及国家海上安全的 理论机制和特点规律等,其最重要的理论范畴是海上安全战略。国家海上安全问题涉及国际 政治、国际关系、国际法、军事战略、海军战略以及思想文化,边缘性和综合性特别强。

第三,论著提出了“国家海上安全”基本理论体系,国家海上安全的内容包括海上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科技安全和公共安全等多个 方面。国家海上安全受到地缘、综合国力、文化传统等诸因素的影响。国家海上安全观是国家海上安全战略和政策的哲学基础和思想理论基础。国家海上安全战略和政策的研究,是国家海上安全理论研究最重要的内容,也是这一理论的 生命力和现实意义所在。国家海上安全战略是国家对海上方向安全事务的总体筹划和指导, 也是国家政治、外交、军事、经济以及科技等领域在海上方向安全构想的总和。国家海上安 全政策是海上安全战略的细化,包括军事政策、政治安全政策及对外政策、经济和科技安全 政策等。

国家海上安全体系是国家海上安全的保障,包括决策机制、组织体系、国家力量体系和法规 体系等内容。

“海权”:世界海洋强国不变铁律

《国家海上安全》中编对既具有典型意义,又与中国具有密切地缘关系的美、英、俄、日、 印、澳、东盟 等国(集团)海上安全理论和实践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按国别作出了深入而透彻的梳 理与分析,既有历史的纵深感,兼具视野的开阔性。这对于制定中国国家海上安全战略、完 善中国国家海上安全理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这些国家的海上安全理论与实践可分为全球型国家海上安全战略(在全球范围维护海上方向 国家国家利益,如美国、苏联、昔日大英帝国)、次全球型国家海上安全战略 、地区型国家海上安全战略 、区域型国家海上安全战略等类型。其中影响最大、阐述最为透彻的莫 过于美国海军战略家马汉的“海权”论和苏联海军司令戈尔什科夫的“国家海上威力说”。

19世纪末20世纪初,马汉在其《海权对历史的影响(1660―1783)》等一系列名著中,从海 洋与国家兴衰的角度,率先提出并深刻阐明了“海权” 这一概念及其深刻内涵。他认为, “海洋使其本身成为最重要和最惹人注目的是其可以充分利用的海上航线”。利用海洋的便 利扩大海外贸易,寻求海外市场、输出商品,输入生产原料和进行殖民掠夺,国家才能走向 繁荣富强。

马汉从中提炼出“海权”这一核心概念。它不仅“包括用武力控制海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海 上军事力量的发展,而且还包括一支军事舰队源于和赖以存在的平时贸易和海运的发展”。 马汉认为,海权起源于商业贸易这一国家利益需求,确保商业贸易需要在海洋上拥有“制海 权(海上支配性力量)”来保护航运和占领殖民地,“而这样的支配力量只能产生于海军” 。马汉的理论逻辑是:发展海上力量(海军)获得海权――控制海洋(最重要是海上要道 )――控制世界贸易――获得世界财富――获得世界霸权。

20世纪70年代,戈尔什科夫在其《国家海上威力》一书中指出,海洋本身的重大价值必将使 海洋成为各个国家争夺的主要对象。他认为海洋作为连通世界各地的媒介和海上贸易航线, 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海洋的重大价值还在于其本身蕴藏着的极为丰富的生物、化学、 矿物资源以及巨大的潜在能源,这对于面临着世界人口危机和资源危机的人类有着非同寻常 的意义,它将直接影响一国未来的生存与发展。

戈尔什科夫认为,“国家海上威力”是合理结合起来的,保障对世界大洋进行科学、经济开 发和保卫国家利益的各种物质手段的总和。它实质上就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最有效地利用 世界大洋的能力。国家海上威力包括:运输船队和捕鱼船队的现状及它们保障国家需求的能 力,国家造船工业的现状和能力,与保障本国利益相适应的海军。特别是由于一国开发和利 用海洋必须掌握有关地球水域的详尽而全面的知识,一国的海上威力还应包括国家研究(考 察)海洋和开发海洋资源的能力。而海军在保障国家海上安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第一,从海上 威力的构成来看,在存在着相互敌对的社会体系的情况下,海军一向都居于首位。第二,从 武装力量的各个部分来看,海洋方向斗争的作用大为增长,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成为主要 方向,海军甚至能以海上突击改变各个大陆战场武装斗争的进程和影响其结局。第三,和平 时期“在各军种中,惟海军能最有效地保障国家在海外的利益”。第四,国土毗连海洋的国 家,在巩固国家的独立以及发展经济和文化中,海军一贯起着重大作用。强大的海军是促使 一些国家成为强国的诸因素之一,而且历史证明,没有海军的国家是不可能长期占据强国地 位的。

《国家海上安全》中编详细介绍的各国国家海上安全理论与实践,无不体现出“海权”论和 “国家海上威力观”所贯彻的一条“铁律”: 无论在海洋主要只是作为贸易通道的时代, 还是海洋本身所拥有的资源日益成为各国主要争夺对象的今天,以可靠的海上力量获得与国 家生存与发展利益相称的海洋控制权,确保国家对于其海上生命线的控制权,都是关系到濒 海国家兴衰存亡在的一大关键因素。

中国特色“国家海上安全”理论体系

《国家海上安全》下编全面而深入地阐述了当代中国国家海上安全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 既有与其他国家海上安全理论相同的共性内容,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该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对中国国家海上安全战略和政策的思考。著者立足中国国家海上利 益的拓展,把握国家海上安全的战略需求,采取现实研究与前瞻性研究相结合的办法,以详 尽而具有说服力的权威数据为支撑,对中国国家海上安全战略和政策的应有之义及特色进行 了有针对性的透彻总结、阐发和思考,并就中国国家海上安全体系的完善尤其是海军的建设 提出了原则性建议,对国家海上安全战略和政策的运筹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

就基础理论构成而言,当代中国国家海上安全理论体系既凝聚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之精髓 ,也借鉴了当代国际政治理论和安全理论的“合理内核”,并以相关国际法和国内法为法学 基础。

中国国家海上安全着眼于中国国家利益及其对海上安全的需求,其基本含义包括国家领土完 整和安全、海洋权益维护、海上贸易通道的安全畅通以及海上经略活动的安全。

中国国家海上安全环境是研究制定国家海上安全战略的客观条件。目前中国在海上基本摆脱 了生存安全的威胁,但从长远发展看仍然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海上地缘战略环境复杂、周 边海上安全态势严峻、影响中国海上安全的大国因素众多。

中国国家海上安全战略因应中国和平发展、海上利益外向拓展的需要而产生,既具有外向性 拓展性、综合性、合作性的新特点,又具有本质的和平性、防御性及内敛性等传统特征。它 建立在“互利、互信、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基础之上,其基本战略目标是最大限 度地确保国家的战略机遇期,确保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确保在本世纪中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 大复兴。这一基本战略目标具体化为相应的海上经济安全目标、海上政治安全目标、海上军 事安全目标。

鉴于国家海上安全的重点已经从自然经济条件下的“以海为防,确保本土安全”,向全球经 济一体化条件下的“以海为径,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的方向转移,国家海上安全的实现自然 必须依赖国家海上综合力量,其中最重要的力量是海军。中国海军将随着国家利益的拓展, 逐步实现现代化,逐渐从近海走向远洋。中国海军的发展将基于和平目的,坚持防御性,加 强合作性,永远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海上力量。

呼唤中国特色强大“海权”

在《国家海上安全》一书的最后,著者在辩证审视中国与西方国家海上安全理论思维传统、 全面审视中国特色海权理论尤其是近几年来在中国有影响的“海权派”和“陆权派”观点以 及“海陆和合论”[2]的基础上,水到渠成地发表了鲜明见解:中国发展强大“海 权”不是一 个简单的主观因素,而是中国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选项,是历史的选择,同时指出中国“海 权”理论将具有区别于西方的鲜明中国特色。

中国海权的性质是一个最根本性的问题。著者清醒地认识到马汉“海权”论在现代的局限性 ,指出中国不可能重蹈其覆辙。这种局限性无疑是不容回避的:①时代不同,在和平和发展 成为时代主流的今天,经济的高度相互依存使任何国家都不愿意也不可能动辄使用武力,国 家海上安全依靠战争和霸权的时代条件不再;②科技基础不同,包括太空争夺、电磁空间争 夺在内的综合集成作战已经主导了军事战略的决策,海权至上的技术基础不再;③文化传统 不同,中国兵学传统理论范式具有东方“和合”、“和谐”以及和平、防御的基本特征;④ 国家性质的不同,决定了中国海权发展的前提是“四个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新安全观”和构建“和谐”世界思想的指导下对海权这一文明成果进行“扬弃”。

著者同时辩证地强调必须反思历史上中国国家安全战略、海洋观和兵学传统中保守、消极的 一面,恰如其分地强调发展海权是中国国家战略的重大选项,一个历史的选择:海上通道和 海洋资源已经是国家可持续发展须臾不可离开的战略性空间,这决定了海权对于中国民族伟 大复兴的历史性影响;中国国家利益的海上拓展与中国崛起进程同步,要求现代化海军提供 海上安全保障,实施必要的、有限的海洋控制,要求发展一支与履行新历史愈合相适应、与 我们大国地位相适应的强大的海军。

著者最后科学地概括出中国发展海权所必须具有的鲜明中国特色:其一,必须与中国和平发 展、构建和谐世界的国家战略和对外战略高度一致;其二,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 值,以消灭剥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将中国国家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辩证统一起来 ;其三,它强调优先发展海洋经济和海上经济力量,发展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的能力;其四 ,它主张综合安全和合作安全,积极发展与濒海国家及海上通道国家的安全合作,综合运用 经济、政治、外交、军事、科技、文化等多种手段,实现国家海上安全;其五,它体现积极 防御的国防政策,以保障国家海上安全和国家经济利益为基本目标,强调对海上军事力量和 准军事力量的有限运用,尤其是强调发展和平时期海上军事力量非战争运用方式,包括作为 国家政治外交的工具,这必将是中国未来海上安全理论的重要内容,也必将是中国特色海权 运用的特色和亮点所在。

总之,著者强调中国发展控制和管理海洋的能力,不仅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也是为了维护 世界和平,这是中国特色海权区别于一般海权的关键所在。

结语

作为一部着眼于创立国家海上安全理论体系、从国家最高战略角度思考中国国家海上安全这 一重大命题的专著,《国家海上安全》的视野无疑是开阔的,其框架也是宏大的。可能也正 是因为这一点,对于如何依据现实需要的轻重缓急实现国家海上经济战略目标、海上政治 战略目标、海上军事战略目标之间的协调,如何将这些目标的内容进一步具体化,如何实现 国家海上力量按照战略目标各部分协调发展等等问题,还留待进一步思考。

但最重要的是,《国家海上安全》深入探讨的中国国家海上战略、中国特色海权理论问题, 值得国家决策者和国民的关切与深思。对于这一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命运的极其重大命题, 历史要求我们这个时代必须作出圆满回答。

海外利益论文篇(9)

海洋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上最大的水体地理单元的总称,它是由洋、海、海湾、海峡等部分组成,面积为3.62亿平方公里,约占地球表面的71%。海洋不仅是21世纪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和广阔空间,也是国际政治博弈的重要舞台。伴随着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加速调整以及人类对资源需求的大幅增长,海权竞争再度成为国际焦点,态势渐趋激烈。

从国土构成上看,中国是一个海陆复合型国家,不仅有数万公里的陆上边界,也有着漫长的海上边界。中国全国的海域面积达473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度为1.8万公里,在世界排名第4;中国有6500多个沿海岛屿,大陆架面积为世界第5;中国有200多海里专属经济区,其面积在世界上排名第10。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中国是个名副其实的海洋大国。

海洋承载着中国崛起的诸多重大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和维护中国的国家安全互为一体。中华民族的崛起,必然是一个呼唤海权时代的过程。

海权与海洋权益是两个概念。海权属于权力政治的范畴,海洋权益属于权利政治的概念。 海权概念最基本的内涵是国家在经济、军事等方面控制和利用海洋的力量。海权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海洋观的发展,海权的内涵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而海洋权益是海洋权利及有关海洋利益的总称,海洋权益包括海洋政治权益、海洋经济权益、海洋科技权益等。二者的联系在于,海权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力量基础,海洋权益是海权所要实现的目标。

从20世纪后半期到21世纪初,国际社会的海洋之争主要是海洋权益之争。虽然国际社会的有关法规、舆论能够起到一定作用,但从目前解决海洋之争的实践来看,在诸多手段中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海权。在陆地疆域基本确立、海洋分割尚在继续的情况下,拥有海权,哪怕是一定水域的海权,就会拥有更多的物理空间,这对于一个国家维护其海洋权益十分有利。

令人欣喜的是,当代中国社会海权意识迅速萌发。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强于世界者必先盛于海洋,衰于世界者必先败于海洋”,已成为社会各方的共识。把我国建设成海洋强国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海上通道及海权的需求成为中国对外战略的重要选择。中国人第一次产生“海上生命线”意识,进而提出拥有强大海权的要求。在当今国际舞台上,对任何国家而言,没有海权的政治是脆弱的,没有海权的国力更是难以持久的。

海洋文明是人类历史上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文明。海洋国家的富强总是和强大的海权成正比关系,强大的海权保障了国家财富的积累,而丰足的财富又强化了国家海权。历史上称霸于世界的国家都曾是海洋强国,从古时的雅典、迦太基、威尼斯,到中世纪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再到近代的英国、日本、美国,无不昭示着一个真理:海权握,则国兴;海权无,则国衰。

纵观历史,可以发现,崇尚海权的海洋文明,无论古代还是近现代,都为世界提供了繁荣富强的典范。早在2000多年前,罗马共和国的著名哲学家西塞罗就通过罗马与迦太基的两次“布匿战争”得出了“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的著名论断。19世纪末,美国工业总产值跃居世界首位,生产高速发展,产品急剧增加,国内资本和商品生产严重过剩,急需开拓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但传统政治势力和国民根深蒂固的“孤立主义”意识使美国徘徊在向海外开拓和孤立于新大陆的历史十字路口。当此之时,美国著名军事理论家马汉的传世之作《海权对历史的影响》发出了美国精英集团对海权的呼声,并把美国带到了辽阔的海上。美国海军界人士始终认为,美国自美西战争以来所取得的历次重大胜利以及美国登上世界政治舞台并成为世界超级大国,都应归功于马汉和他所创立的海权论。

从传统安全意义上看,海上安全的战略重点主要是围绕海峡、航线、岛屿等兵家必争之地,这是军事领域的角逐、国家权力的碰撞。历史上,多个国家维持过海上霸权地位。如今,美国经过200多年的陆地和海上扩张,已经控制了地球上的主要海上通道,并占领了分布在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中重要地理位置的众多岛屿。这些岛屿都坐落在海上交通线上,被美国称为“战略岛”。美军以此为基地,实现全球打击、全球参与、全球到达的战略目的。对没有完全控制的岛屿、岛国或沿海交通要道,美国通过军事基地来建立据点、中转站并对附近区域加以控制。美国凭借强大的海权,不仅充分保证了本土安全,还把安全防线推向海外,极大地延长了战略纵深。

海外利益论文篇(10)

亚热带海湾是一种宝贵的稀缺性天然海洋资源,但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仅对生产成本和生产产出进行核算,忽略了对资源环境价值的核算,对其开发利用十分不利。我国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人们的无偿索取观念、贪利行为和掠夺性开发导致了对亚热带海湾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浪费、海洋环境污染和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等现象十分严重。为达到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开发利用净效益最大化,本文在边际机会成本和国民经济评价理论基础上,构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绿色核算模型。

罗源湾属典型口小腹大的亚热带海湾,拥有丰富的鱼类资源,水产养殖是其最为普遍和重要的开发利用方式,是福建省重要的水产养殖基地。近几年来罗源湾水产养殖业发展迅猛,但养殖业的过度发展,也给罗源湾海域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致使其外部不经济明显。同时由于海洋资源具有多样性和多宜性的特点,海湾兼有养殖、捕捞、港口、围垦、滨海旅游、盐业等多种开发功能,故而机会成本显著。因此本研究选择罗源湾作为实证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绿色核算借鉴的两种核心思维

传统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核算方法单纯从经济角度出发,不考虑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以及资源和环境成本,存在着偏颇和不足。针对于此,笔者选择边际机会成本理论和国民经济评价理论作为此次绿色核算的主要理论基础。

(一)边际机会成本理论

理论上合理的资源价格应该是能真实地反映其社会总成本、资源稀缺性、资源价值的价格。边际机会成本即是根据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观点,从经济学角度对资源开采使用后果或从社会学角度对经济活动后果的一种抽象与度量,它反映了由社会负担的自然资源耗竭代价。从理论上资源使用者所付的资源价格也应等于边际机会成本,低于边际机会成本的价格会刺激过度开发利用资源,而高于边际机会成本的价格则会抑制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当前该理论已被广泛应用于资源的绿色定价体系。

(二)国民经济评价理论

国民经济评价最初是作为国外评价公共事业部门投资的一种方法而发展起来的。该方法试图以社会效益来代替一般的财务收益,以社会成本来代替财务成本。其主要特点是将拟建项目对社会的全部影响进行分析,包括那些间接的、无形的和难以计量的影响。在各方案全部费用和效益加以比较的基础上,从中选择出净效益最大的方案。

二、水产养殖绿色核算模型的构建

(一)模型建立的技术路线

亚热带海湾水产养殖绿色核算模型建立的技术路线是建立在边际机会成本理论和国民经济评价理论的基本框架之上的。其主要思想是将水产养殖的边际机会成本(MOC)视为总成本(C),同时分解成边际生产成本(MPC)、边际使用者成本(MUC)和边际外部成本(MEC)三个部分,并分别对其进行货币化计算,再将三者相加所得即为C;与之相对应的是,把水产养殖国民经济总效益分成直接效益(DI)和间接效益(IDI),对其所涉及的各方面都尽可能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计算和描述,二者相加得出国民经济评价的总效益(I)。最后将所得总效益值(I)扣除总成本(C),所得年纯收益(NI)即为亚热带海湾水产养殖绿色核算的结果(如图1)。

(二)绿色核算模型公式

根据上述技术路线,我们可知亚热带海湾水产养殖开发的绿色核算模型公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NI=I-C①

I=DI+IDI②

C=MPC+MEC+MUC③

MPC=∑(PC1,PC2,……,PCn)④

MEC=海域生态损害值*海域使用面积⑤

MUC=Max(NI’1, NI’2……NI’n)⑥

DI=∑(各水产品影子价格*各水产品年产量)⑦

IDI=f(X1,X2,……Xn,t)⑧

式中:NI――水产养殖年纯收益;

I――水产养殖总效益;

C――水产养殖总成本;

DI――水产养殖直接效益;

IDI――水产养殖间接效益;

MPC――水产养殖边际生产成本;

MEC――水产养殖边际外部成本;

MUC――水产养殖边际使用者成本;

PCi――水产养殖各项生产成本;

NI’i――亚热带海湾用于其他功能可能产生的最大纯收益;

Xi――水产养殖间接效益函数变量;

t――时间。

从前面分析可知,若NI≥0,表明社会所得大于所失,在该区域布局水产养殖项目或方案在总体效益上是可取的;若NI<0,说明该区域不宜布置水产养殖项目,改变开发利用方式或者暂时不进行开发利用保存原有的生态环境更为妥当。

三、罗源湾水产养殖绿色核算实证研究

(一)罗源湾概况

罗源湾位于福建省东北部,是一个典型口小腹大的半封闭海湾,四面环山,仅一个狭长的可门水道与外海相通,湾内的水体交换主要靠潮流来完成。水域面积20620hm2,现已开发利用10628hm2,占总面积的49.80%。其中浅海面积8870hm2,已开发利用3816hm2,占浅海面积的43.02%;滩涂面积11750hm2,已开发利用6452hm2,占滩涂面积的54.91%。主要养殖的品种有:海带、紫菜、大黄鱼、真鲷、鱼、美国红鱼、牡蛎、贻贝、花蛤、缢蛏、泥蚶、鲍鱼、对虾、锯缘青蟹、梭子蟹、大弹涂鱼等几十个品种。据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统计2004年罗源湾各种水产品产量达230187吨,产值逾15亿元。湾内海水养殖产量占全市海水养殖产量的25%,是福州市海水养殖业的重要基地。

(二)水产养殖绿色核算基础数据选择

根据福建省浅海、滩涂水产养殖容量课题组依据罗源湾营养盐、初级生产力等有关资料对湾内水产养殖容量进行科学计算后得出的结果:湾内贝类产量应控制在85000吨,理论上年可产藻类560000吨。然而,据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罗源湾的贝类养殖产量已超过170000吨,藻类总产量却只有35700吨,显而易见罗源湾目前的养殖现状已严重偏离可持续发展方向。若依此进行核算,核算出的结果将不再具有预见性和代表性。与之相对,罗源湾2001年海水养殖规划为罗源湾目前最新的养殖规划,它是以罗源湾总体功能区划、水产养殖品种生产技术标准、浅海滩涂养殖容量调查项目的科研成果为依据制定的,其目标是通过对罗源湾海水养殖区域的规划调整,初步解决湾内海水养殖布局不合理,养殖品种搭配不协调以及网箱养鱼与贝类养殖生产中普遍存在单位体积养殖密度过大的不良状况,使罗源湾各类海水养殖生物容量趋于合理。显然,选择罗源湾2001年海水养殖规划方案作为罗源湾水产养殖合理性评价的核算基础要比罗源湾水产养殖现状更具科学性和代表性,因此笔者选择该规划方案中水产养殖的空间布局、养殖面积、类别和数量等基本数据为该研究的基础。

(三)罗源湾水产养殖规划方案概要

罗源湾2001年海水养殖规划方案共分10个区(如图2),各区具体养殖规划如表1。

(四)水产养殖绿色核算成本效益分析

1、水产养殖总成本分析。依据边际机会成本理论,一种资源产品的合理价格应包含资源开发的生产成本、资源开发产生的外部成本和资源使用者成本。(1)边际生产成本。水产养殖年边际生产成本指水产养殖每年必须投入的各项生产成本,具体可分为原材料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经问卷调查及统计资料所得,当地年原材料成本网箱养殖约为3450元/箱、贝类养殖16000元/hm2、藻类养殖18975元/hm2、池塘综合养殖26150元/hm2。将上述各养殖成本乘以规划区各养殖类别面积,相加得到罗源湾水产养殖年原材料成本为65755.12万元。据问卷调查,闲时一个成年劳动力平均可照看网箱25个、贝类养殖0.3hm2、藻类养殖0.4hm2、池塘综合养殖1.7hm2,则共需劳动力17339人。以当地劳动力人均年收入7409元计,闲时年劳动力成本为12846.5万元。另在分苗收成时节一般需雇工,以年雇工费用平均6500元/hm2计算,忙时需另投入年劳动力成本4466.99万元。罗源湾水产养殖年边际生产成本为年原材料成本加上年劳动力成本,总计83068.61万元。(2)边际外部成本。边际外部成本是指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或者说是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损害。水产养殖边际外部成本表现为水产养殖所造成的用海海域生态损害,可用海域生态损害补偿值乘以海域使用面积来计算,而海域生态损害补偿值可用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乘以损害系数来计算。不同的海域由于其区域性特点,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是不同的。根据彭本荣、Costanza等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研究结果,2004年厦门市海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6.49元/m2.a。参照厦门市海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应用特尔斐法估算全省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平均价值折算系数,进而计算出全省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平均价值为2.11元/m2.a(如表2)。不同的用海类型会对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不同的损害,如填海用海,改变海域属性,资源全部掩埋,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完全丧失;相对应的,旅游/浴场用海则对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就小得多。各类用海损害的海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估算值见表3。经计算得出罗源湾水产养殖年外部成本为2580.88万元。(3)边际使用者成本。边际使用者成本主要指海洋资源用于水产养殖功能时所放弃的用于其他功能可能产生的最大纯收益。罗源湾水产养殖规划区域若不用于养殖,绝大部分可发展捕捞业,故可将捕捞业产值作为边际使用者成本。计算方法为首先运用Tait模式估算出研究区的渔业资源年自然生产量(为可捕捞量),然后根据当前市场近海捕捞水产品价格计算其产值。Tait研究结果表明:沿岸海域初级生产力转化为第三级生物(渔业资源)的效率为0.015。罗源湾初级生产力多年平均值为134.25mg/(m2.d),则年渔业资源产碳量为125.555吨。据厦门大学测试中心研究结果,1吨有机碳换算渔获物鲜重为8.1037吨,估算出罗源湾水产年产量如下1017.46吨。据市场调查,以捕捞水产品平均价格40元/千克计算,水产品价值估算为4069.84万元。因此罗源湾水产养殖年边际使用者成本为4069.84万元。

2、罗源湾水产养殖的总效益分析。按照国民经济评价理论的思想,水产养殖项目产生的年总效益包括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两部分。直接效益就是水产养殖获得的各类水产品总产值,间接效益是指由水产养殖项目产生的外部效益和无形效果。(1)直接效益。据问卷和市场调查分析,罗源湾网箱养殖年均毛收益9200元/箱、贝类养殖31500元/hm2、藻类养殖63000元/hm2、池塘综合养殖135000元/hm2。根据以上数值分别乘以各类别的养殖面积,共计195399.5万元,此为罗源湾水产养殖的直接效益。Ⅰ区至Ⅹ区年直接效益依次分别如下:16310.25万元,27086万元,34758.35万元,1283.4万元,10297.55万元,36679.05万元,14404.5万元,13329.9万元,778.05万元,43236.45万元。(2)间接效益水产养殖的间接效益,其变量大致有以下几项:IDI=f(Xw,Xs,Xe,Xht),t表示时间。就业保障方面(Xw):罗源湾有几万劳动力直接从事水产养殖行业,在保障劳动力就业的同时,也使许多以水产养殖为生的家庭能够幼有所依、老有所养,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安全与稳定。社会经济方面(Xs,Xe):除水产品养殖、出售对社会经济作出的直接贡献之外,另还有依靠水产品为原材料进行二次加工或多次加工的产业即水产养殖产业链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以及这些效益对当地社会经济各方面所起到的促进推动作用。居民健康方面(Xh):水产品蛋白属于优质蛋白,罗源湾出产大量优质廉价的水产品,这有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身体素质,对当地居民健康水平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限于所得的材料,以及时间、精力和水平,无法将罗源湾水产养殖项目所带来的间接效益货币化,实为遗憾。

(五)罗源湾水产养殖绿色核算成果

1、罗源湾水产养殖总成本核算。根据边际机会成本的计算公式,即C=MOC=MPC+MEC+MUC,计算得出罗源湾水产养殖Ⅰ区至Ⅹ区年总成本依次为:6102.04万元、10914.84万元、15570.27万元、661.97万元、4224.28万元、15780.09万元、5505.96万元、10723.38万元、623.75万元、19612.75万元,累加得出罗源湾水产养殖年总成本为89719.33万元。

2、罗源湾水产养殖年纯收益核算。年纯收益就是将亚热带海湾水产养殖的总收益减去其总成本所得的值。当所得值为正时,说明水产养殖在该海域所产生的总效益大于其生产、资源损耗以及对环境所造成的损害三者相加形成的总成本,在此布置水产养殖项目是合理可行的,对其应该进行提倡或保留;当值为负时,结论相反。由于无法将罗源湾水产养殖的间接效益货币化,因而此处的核算只能将直接效益作为总效益来扣除总成本,各区年纯收益分别如下:10208.21万元、16171.16万元、19188.08万元、621.43万元、6073.27万元、20898.96万元、8898.54万元、2606.52万元、154.3万元、23623.7万元,累加得到罗源湾水产养殖年纯收益为105680.17万元。

3、罗源湾水产养殖效益费用比。利用国民经济评价理论中的效益费用比来进行分析,将各区总效益除以各区总成本,所得为其效益费用比a=I/C。经计算,区至区的效益费用比分别如下:2.67、2.48、2.23、1.94、2.44、2.32、2.62、1.24、1.25、2.2;整体费效比为2.18。

4、罗源湾水产养殖绿色核算成果分析。(1)从前面外部成本的计算过程可看出,罗源湾围垦养殖的成本明显要高于海水开放性养殖,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开放性海水养殖的总体效益要明显高于围垦养殖。(2)从养殖品种的平均效益来看,网箱养殖>池塘综合养殖>藻类养殖>贝类养殖。值得注意的本次核算是建立在罗源湾海域合理生态容量基础上的,因而外部成本十分低廉。但事实上位于围垦区内封闭式池塘综合养殖污染是非常严重的,饵料的大量投放使其底质严重恶化,底栖生物破坏殆尽,环境价值损失巨大;同时由于水体的严重污染而又交换周期长,致使其防治病害的成本非常高,本文所计算出池塘综合养殖的平均效益只适合于养殖初期,对于长期从事池塘综合养殖的垦区而言则有相当虚高的部分,因此从长远来看,笔者还是认为不宜在罗源湾内提倡围垦养殖。(3)规划各区的产值在扣除其生产成本、环境成本和使用者成本之后,各区纯收益也均为正值,效益费用比超过1,说明规划各区总效益大于总成本,该规划方案设计比较合理,有利于罗源湾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4)从核算的最终结果来看,纯收益>0,即在上述规划方案被合理实施的情况下,罗源湾水产养殖整体效益为正值,说明罗源湾总体上适宜进行水产养殖项目的布局,社会整体所得大于所失,同时整体费效比较高,产出效益较好。但应该注意的是此次核算的总成本较低,原因有二:没有将资金成本计入边际生产成本;由于此次核算是建立在罗源湾合理海域生态容量基础上的,其外部成本十分低廉,所以总体效益会较高。(5)从以上收益的绝对数额看,Ⅹ区最大,Ⅸ区最小。究其原因,Ⅹ区为此次规划最大的浅海养殖区,规划养殖绝对面积大、养殖数量多,且网箱养殖收益明显高于其他养殖类别;Ⅸ区规划养殖绝对面积小,养殖数量少,无网箱养殖。(6)从各区的效益费用比看,Ⅰ区最高,Ⅷ区最低。其中Ⅷ区为传统的贝类、藻类养殖区,也是罗源湾最大的滩涂养殖区(垦区除外),其近年来贝类养殖数量过多,致使外部成本加大,经济效益不佳,故其效益费用比值较低。

四、罗源湾水产养殖的对策与建议

基于罗源湾水产养殖绿色核算成果,同时针对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开放性海水养殖的总体效益要明显高于围垦养殖,罗源湾内不宜提倡围垦养殖,不过可考虑在湾外风浪较大的海域进行适当围垦。

第二,针对现状,应遵循规划对罗源湾内海水养殖实行总量的控制,不盲目追求养殖面积,在海域合理生态容量上提倡效益多元化,如藻类养殖,可在原有海带养殖基础上套种江蓠,每年仅多出江蓠苗种的成本,效益可翻一倍;另池塘综合养殖视情况可套养少部分弹涂鱼、青蟹或桡足类,若套养弹涂鱼、青蟹,每年每公顷可多产出9000元,若套养桡足类,每年每公顷可多产出约4500-7500元。

第三,网箱养殖的效益最高,罗源湾浅海地区在保证海域合理生态容量的基础上提倡网箱养殖,但应注意防止水体富营养化;藻类养殖的平均效益要高于普通贝类养殖,建议在适宜海区退出部分贝类养殖,改为效益更高的藻类养殖,但藻类养殖特别是海带养殖前期投入较大,政府应重点扶持。

第四,作为资源所有者的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科学合理征收海域使用金、完善审批制度。可将水产养殖的使用者成本和外部成本内化在湾内资源的利用过程中,即由政府根据资源总量、生产和市场情况向水产养殖者征收一定的资源使用税(费)和环境税(费)等,以此抑制资源使用的外部性,同时各类水产品价格应包括边际生产成本、资源使用税(费)和环境补偿费(税),才能确保资源的最优生产水平及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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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洪丽玉.几种头足类含碳率检测报告[R].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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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利益论文篇(11)

海洋是世界格局中增强国家地位,获取政治、外交发言权的重要领域。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国的海洋权益联系日益密切,同时,为了争夺海洋资源、海洋空间等,国际海洋权益斗争也日益加剧。在相互依存、追求发展的过程中,国家要想实现利益诉求,需要更加注重海洋软实力的提升。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关于软实力研究成果的借鉴,确定了海洋软实力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海洋软实力的构成要素进行了分析。

一、海洋软实力的概念

(一)国内外软实力概念的梳理

为了更好地研究海洋软实力的构成,首先要对软实力这一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软实力”最早由约瑟夫·奈提出,他将“软实力”概念阐述为“一种通过让他人做他人自己想做的事情而获得预期结果的能力”,“一种通过吸引而非强迫获得预期目标的能力”。主要包括文化的吸引力、政治价值观的吸引力、政策的吸引力以及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国际政治议程的能力。目前,对于约瑟夫·奈关于“软实力”的阐述,各国学者尚未达成统一,其观点主要归结为以下几类:

1.从软实力形态和构成要素的角度来定义。贝茨·吉尔认为,软实力主要来自于文化、政治和外交等软性因素的力量。阮宗泽认为,“硬实力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力量;软实力所指的就是精神力量,包括政治力、文化力、外交力等软要素。”“硬实力是软实力的有形载体、物化,而软实力是硬实力的无形延伸。”庞中英认为软力量可定义为:非物质的、无形的力量,包括奈举例的那些美国“软力量”,例如意识形态、文化、价值吸引力;国际结构性力量,指在安全、生产、金融、知识等国际结构中拥有的权力;与军事或者战争力量不同的外交(主要是谈判)力量。

2.从软实力与外部世界互动的角度来界定。郭树勇从国际政治社会学的视角对软实力进行了界定,他认为,“软实力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的能力,即合秩序性发展的能力、对战争施以合法性限制的能力,以及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能力。”这种看法实际上是从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互动来分析软实力包括哪些能力,而不是从内部角度分析软实力的构成。

3.从资源的运用方式上来说明软实力。詹姆斯·特劳布认为,软、硬实力这种两分法本身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它没有考虑到军用直升机和航空母舰也可以产生软实力。如今,美军是开展所有工作的工具——战争、外交、社会政策和人道主义救援。关键在于我们如何运用军队。简而言之,软实力不一定是软绵绵的。这种披着坚硬外壳的劝诱可能比通过典型工具展现的软实力(尤其是通过流行文化表现出来的软实力)更加有效。詹姆斯·特劳布的观点表明,对硬资源的运用方式决定了这一资源的运用效果和属性,军事资源用于战争时,它实现的是硬实力的效果,军事资源去救援救灾、推动友好交往时,则会发挥软实力的效果。

上述关于软实力的看法,各有所长,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软实力进行了分析。但仅仅从某一个角度来界定软实力,难以客观的反映一个国家软实力的完整情况。要更客观、更全面的定义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应同时关注构成软实力的资源、对资源的运用以及运用的结果三个方面。通过对这三方面的有机结合,可以将国家软实力定义为:一个国家对拥有的资源通过柔性方式运用,获得他国理解、认同与合作的能力。

(二)海洋软实力概念的界定

海洋软实力从实质上讲是国家软实力的一种,国家软实力追求的是国家权益,国家权益包含很多组成部分,而海洋软实力作为国家软实力的一种,它所追求的就是众多国家权益中的海洋权益。因此,对海洋软实力概念的界定可以建立在国家软实力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对国家软实力概念的借鉴,可以将海洋软实力定义为:一个国家对拥有的资源通过柔性方式运用,获得他国理解、认同与合作以维护和获取海洋权益的能力。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强调软实力来自于对资源的运用。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即使拥有再多的资源,如果不能够被其他国家所了解和认知,就无法对其他国家产生吸引力、同化力、感召力。以海洋文化为例,不是拥有了悠久的海洋文化,就具有了软实力,软实力是海洋文化被有效地运用而产生的结果,所以海洋文化本身不是海洋软实力,它只是海洋软实力的基础、海洋软实力的来源。

2.强调运用资源的方式是柔性的。无论是什么资源,必须运用柔性的方式,才有可能实现软实力的效果。虽然是软资源,但运用方式不是柔性的(比如交流、沟通、宣传、合作等),也无法达到软实力的作用。比如想推广一个国家的海洋价值观,虽然海洋价值观是软资源,但如果采用强迫、威胁等方式传播,达到的作用肯定是适得其反,此时的海洋价值观所发挥的效果就不是软实力。

3.强调软实力的来源涵盖所有的资源。不论是硬资源(军事、经济、科技等),还是软资源(文化、价值观、制度、政策等),只要运用方式得当,都能够产生吸引别国的力量。比如前文所提到的美国军用直升机和航空母舰,当它们投入到沿海地区人道主义救援任务时,军队此时所发挥的作用就是海洋软实力了。所以,即便是军队,这种传统意义上的硬资源,同样可以赢得民众的好感和国际社会的认可,发挥海洋软实力的作用。

以上对海洋软实力的界定方法既可以避免在海洋软实力研究过程中对资源进行不必要的软、硬形态的机械划分,因为有些资源无法进行绝对意义上的软、硬形态划分;同时还可以避免仅从某种或某几种资源的角度(如文化、制度等)去认知和界定海洋软实力,有助于从整体上研究和把握海洋软实力。

二、我国海洋软实力的构成要素

海洋软实力来自于资源及对资源的柔性运用过程。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可产生海洋软实力的资源多种多样。学界通常认为软实力来源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政治价值观的吸引力,有威望的外交政策及国际影响力等,即文化、政治、外交三个方面。其实,软实力也可以来自经济、军事和科技等方面。虽然不同的资源在软实力的形成中会有紧密而复杂的内在关系,但不容置疑的是,每种资源在软实力的形成中必然有其的独特作用。中国的发展不能只是硬实力的发展,还要重视历史文化、教育状况、法治水平、政府效能等软实力的综合建设。在相互依存的世界里,国家利益的多向度化和新的竞争模式要求海权建设更加注重软实力的培育。接下来,本文就从政治、文化、外交、经济、军事、科技资源及其运用六个方面阐述我国海洋软实力的构成。

(一)政治资源及其运用

对于现在的国际海洋制度,中国应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来面对。在遵守已经签署的海洋条约、公约和协议之外,更要加强对国际海洋法的研究和利用,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使我国在国际性海洋法律文件形成过程从一般参与转为积极介入,把本国的利益诉求借助国际法的规则反映出来,从而实现维护国家海洋利益的目的。同时,面对岛屿领土主权争端,要加快国内立法,使海洋边界划定更加明确,通过法律途径避免海上冲突,确保我国海洋权益的实现。

(二)文化资源及其运用

与美国、日本、俄罗斯等海权强国相比,我国的海洋意识还比较薄弱,缺乏海洋文化传统。郑和远航的主要意图是宣扬国力,近代海军现代化试验也只是为了应对列强炮舰政策,它们都不是海权意识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海外贸易和合作增加,我国对海洋在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意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但是国民的整体海洋意识还有待提高。中国需要把海洋教育的内容注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去,通过互联网等传媒工具引导民众讨论和传播科学海权观,使我国民众更加关注海洋资源、海上交通安全等海洋权益问题,以此来推动我国海洋权益的实现。

(三)外交资源及其运用

中国一直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和交流。以南海问题为例,中国没有使用武力来加强自己在南海主权主张的倾向。中国目前利用的是海洋软实力,包括对地区国家提供能力建设帮助,积极参与一系列的海洋和环境倡议,比如东亚海环境管理伙伴关系计划、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南海项目,以及在马六甲海峡和新加坡海峡实施的维护航海安全和环境保护合作机制。中国用实际行动证明中国有意愿实现“基于国际法、不使用武力和谈判解决纠纷原则更全面地融入区域关系系统”。

(四)经济资源及其运用

海洋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和世界经济新的增长点,其在国家gdp中所占比重将会越来越大。海洋产值的不断上升已使海洋经济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我国要不断提高对海洋的开发利用能力,拓展海洋产业链,加大海洋产业项目支持力度,打造有优势的海洋产业,通过海洋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使我国的海洋产业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加强与其他各国的合作,实现经济效益、国际关系的双赢。

(五)军事资源及其运用

在解决国家争端和保障国家利益的过程中,军事资源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战争时期,它可以保卫国家不受外敌侵犯。而在和平时期,它可以发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作用。为了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我们要不断加强海军的战斗力,建设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作为我国和平发展的后盾,并更加有效的参与到国际维和、国际救援等行动中去,向世界人民展示中国军队是威武之师,更是文明之师、和平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