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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0 16:17:58

自然法论文

自然法论文篇(1)

(一)西方法律自然法观

1、法律是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和战争状态的统一

洛克也说在法律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中,不过他所描述的这汇总自然状态,首先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人们都可以用自己认为合适的办法来决定自己的行动,处理他们的人身及财产,而毋需得到别人的许可或听命于别人的意志。其次,这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尽管自然状态是自由、平等的状态,但洛克认为,却不是放任的状态,更不是像霍布斯所描述的那样的敌对的和毁灭的战争状态。他说,“在这种状态中,虽然人具有处理他的人身或财产的无限自由,但是他并没有毁灭自身或他所占有的任何生物的自由,”也没有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的自由。那么,是什么东西使这种自然状态自由、平等而又不放任呢?这就是自然法。这汇总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支配着自然状态,教导着人们自我保存,同时又维护全人类。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中,人们都相互平等,而且人人自由,每个人都恪守着理性所规定的自然法,这只是自然状态的通常情况。但是,自然法状态中有时还出现另一情况,这就是“战争状态”。他认为,(1)战争状态是自然状态的一种反常状态。(2)战争状态是自然法遭到破坏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状态。(3)战争状态的造成是由于有人将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而想消灭对方。谁对他人的生命或自由权利有威胁,谁就是战争的制造者。(4)战争状态是一种敌对和毁灭的状态,被迫处于战争状态的人们,游泳毁灭对方的手段反抗对方的权利。(5)被迫处于战争状态的人们反抗和毁灭战争状态制造者的行为是合乎理性的,合乎自然法的,因而是正义的行为。

2、希望的平等需要法律

霍布斯认为,自然创造人类之初,人本来是平等的,表现在人类身体和心灵的能力上的平等,同时,相等的时间可以使人们在同样从事的坏死物中获得相等的经验和智慧。人类的这种平等性是人类本性的一个方面。他说:“由这种能力上的平等出发,就产生达到目的的希望的平等。因此,任何两个人如果想取得同一东西而又不能同时享用时,彼此就会成为仇敌。”

3、人的社会性是法律产生的直接原因

霍尔巴赫说:“人是自然的产物,存在于自然之中,服从自然的法则,不能超出自然,哪怕是通过思维也不能离开自然一步。”他认为,一方面,人的本性首先在于自爱、趋乐避苦、追求幸福、忙于自我保存,实现人的这种本性是自然法赋予人的自然权利。另一方面,人也具有社会性:人们要生存、自保和享受幸福,抵御自然灾祸,需要把自己的努力与他人的努力结合在一起;每个人如果都一味地追求自己的幸福,满足自己的,而不加以限制,就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因此,人们也有必要让出一部分自然权利给社会,委托一些人做社会的代表来管理社会。他还认为,自然状态是捏造出来的、不符合人性的。因为人性的本质之一既在于具有社会性,那么人一开始就处于社会当中。可以把社会分作不同的阶段,却不能认为人类曾由自然状态进到社会状态。而结成社会的纽带就是人们的社会契约,它规定社会生活的一些基本条件。社会契约以理性为指导,以公正为基础,它保障人们最基本的自然权利。

(二)中国法律自然法观

自然法还有另一个方面,那就是处理国家和个人关系的国家、集体至上的儒家观念。这样的自然法观念在古代中国就已存在着,也是中国传统自然法的主流思想。古代儒家自然法思想肯定国家的绝对合理性、国家、家族、男性至上;社会人际关系自家族开始,以血缘纽带贯穿始终,国家自然化,一切立足于治理国家,法律、国家一体。仁义礼法道,人性善恶无不如此;法律决定于国家需要、完全工具化。反之亦然,国家也工具化,成为君主实行统治的手段;有国家、民众集体而无社会、个体,有君权、民权而无臣权、人权,缺乏普遍正义和人民民主思想,缺乏权力制约关系和权利平等关系。

墨家自然法思想彻底颠覆了儒家自然法思想,但是其影响又很微弱。只有道家自然法思想源远流长,可惜只真正存乎民间而已,完全不能主导中国法律文化的发展方向。虽然百家皆言道,但后世知道、弘道者鲜矣。所以,从精神文化尤其制度层面看,自然法思想在中国并没有实质性发展,历史上最终也没有产生国家组织形式,儒家的王道社会理想也随着封建王朝的彻底解体而永远不能变为现实了。中国自然法的深刻思想也随着新的社会历史的变迁而几乎熄灭。

中国自然法的法律观始终是法制、道德合一,这是我们应当注意的。如仁爱法、天道法、互助法,都十分强调道德规范的重要性,所谓以家国天下为先,舍生取义,自我牺牲就是这种精神的体现。

国家自然法观

把自然法产生的根据归结为国家(法律)(需要注意这里的国家和法律是同一的,下同)的起源,这是中西方实践自然法思想的共同发展过程,虽然它们在产生的年代先后上存在着差别。但是,中西方关于国家自然法思想的论述依据却是从不同的角度而进行的。

(一)中国的国家自然起源说

中国历史上的自然法思想一般都认为,国家(法律)是由于人类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而建立的,同时国家(法律)出现也是人类走向文明的制度性标志。

1、“名分使群”

荀况指出,人类为了生存,为了战胜自然,就必须“能群”,即组成社会;二要组成社会,又必须有“分”,即区分职业和等级。没有“群”,个人便无法生存;没有“分”,社会便无法维持。礼、法以及君臣就是为了“名分使群”而产生的。

荀况的“人治论”具有深刻的自然法的意义,他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圣王”应该具备的条件:王者之人——应该是能用礼义约束自己,以法理政,明察善辩的人;王者之制——恢复和坚持传统的宗法等级制度;王者之论——“无德不贵,不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王者之法——以“节用”、“富民”为核心的经济财政制度与政策。

2、消除“一人一义”的混乱

墨子指出,人类历史曾经有过“未有刑政”、“未有政长”的时期,那时没有统一的政治组织,也没有统一的是非标准,而是因人而异:“一人一义,十人十义”。人们不但各有其“义”,而且“各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还有物质上的相互争夺:“;厚者有斗,而薄者有争。”在墨子看来,人类社会是以混乱和争夺作为开端的,而“一人一义”则是祸乱的根源。为了消除“一人一义”的混乱,就必须建立“政长”,即国家机构、各级官吏和天子;建立“刑政”,即国家制度和法令。

3、利用“众力”

《管子》也肯定:“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人们“兽处群居”,相互以武力争夺,“不得其所”。为了制止这种混乱,“智者”利用“众力”禁止人们之间相互侵害,于是就产生了“君”、“国”和“赏罚”。

(二)西方的国家自然起源说

和中国的国家自然法观的发生不同,西方历史上的自然法人物是从另外的途径论述自然法产生的依据应当归结于国家(法律)出现的。他们一般大都认为,在国家(法律)产生之前,人人就享有自然权利,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种自然权利,以及天赋权利,主要是指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保障生命安全。为了使人类社会从自然状态过渡到文明社会,就必须通过一种社会契约,不管这种社会契约是人们自愿缔结的,还是被迫订立的,但都要服从一定的政治权威。在订立社会契约中,人们可以保留某些自由、平等和财产的自然权利,因而就产生国家和法律。国家与法律又是建立在人类理性基础之上的。这样,自然法与国家(法律)合为一体,没有自然法理念就没有国家(法律);没有国家(法律)也就没有自然法。

1、国家产生于人性的需要

阿奎那继承了古希腊政治思想中关于国家自然起源的论点,认为国家是由于人性中彼此依赖过同伴生活的自然需要而形成的。

2、国家自然合法

布丹说:“国家是由多数家族的人员和共同财产组成的合法政府,并被一个拥有最高权力及理性所支配的团体。”这里“合法”就是要遵循自然法,否认“君权神授”。他认为家庭是一个自然形成的社会,其他一切社会现象均由此产生,国家亦然。

3、国家是为了处理人类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产生

孟德斯鸠认为,人类最初身或在自然状态,没有国家也没有国家制定的法律,那时支配人们行为规则的是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下,人们都感到软弱、怯懦和自卑。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存生命、繁衍后代,而不是相互攻击;人们相互畏惧而相互亲近。因此自然法的原则有四条,即和平、虚报找事物、自然爱慕和过社会生活。自然法渊源于人的生命本质,是人类理性的体现。

在孟德斯鸠看来,人类一有了社会,便立即失掉自身软弱的感觉,存在于它们之间的平等消失了,战争状态开始了。因为,每一个个别的社会都感觉到自己的力量,这就产生了国与国之间的战争状态;每一个社会中的个人开始感觉到自己的力量,他们企图将社会的主要利益掠夺来供自己享受,这就产生了个人之间的战争状态。正是这两种状态使人与人之间的法律——人法建立起来。人法以自然法为基础,是自然法所体现的人类理性的具体适用。其基本任务是调整人类的战争状态,处理人类之间的社会关系。

4、人类不平等产生国家

卢梭认为,人类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是自由、平等的,人们之间除了在年龄、体质、生理上存在差别外,不存在奴役和被奴役、服从河北服从以及其他任何不平等。人们没有危害他人的邪恶和欲望,只有自爱心和对同类的怜悯心。这种自爱心和怜悯心在人们之间起着道德、风俗和法律的调整作用。因此,自然状态是自由、平等的“黄金时代”。但是,由于人类能力的发展和人类智慧的进步,是不平等获得了力量并成长起来;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出现了一种新的权利——所有权,它使人类的不平等由此而根深蒂固起来;这时富人的社会为保障富人的安全和对穷人的奴役,用法律将私有制和不平等肯定下来,亦即将富人和穷人的状态确认下来,从而使不平等合法化。这时不平等的第一阶段。接着,国家机关和官吏产生,人类不平等进一步加深,除了存在财产上不平等外,还出现了强者对弱者的统治以及政治上的不平等。这时不平等的第二阶段。以后,随着国家权力的腐败,出现了专制暴政和与之相连的主人和奴隶的对立。这时不平等的第三阶段,也是不平等的顶点,是封闭一个圆圈的终极点。

5、理性与非理性两种本性相撞是国家产生的根本原因

狄德罗认为,人是道德实体和肉体实体的统一。作为道德实体,人能认识到:我愿意幸福,但我是和别人一起生活的,别人和我一样,也愿意幸福,所以我们应当寻求使自己同时也使别人幸福、至少不能妨害别人幸福的方法。作为肉体实体,具有肉体感受性,这种肉体感受性使人产生自爱、保全生命、追求幸福、谋取个人利益的本能。人作为道德实体和肉体实体的统一体,相应的成为理性与非理性、正义与非正义、善与恶的统一体,由此有相应的决定人既有社会性,生来就要过社会生活;又有性,生来就有与社会公众利益相悖的欲求。人类本来是生活在自然之状态中的,其时人人享有自由、平等的自然权利,没有后来社会所存在的那些权威,而只按以区分是非善恶为基础的自然法行事。“自然法就是我们的行为必须以它为规范的那种永恒不变的秩序,它的基础是善与恶之间案的本质区别。”由于人的理性与非理性的两种本性相撞产生的矛盾,需要由更强有力的权威力量来解决,而这是自然状态所不具有的,于是人们订立契约,成立国家,从自然状态中走出来。

6、放弃有害的自由需要国家

爱尔维修说,当人类留足鲜血,厌恶在一种无底的恐惧中过生活,因而同意放弃一点他们在自然状中拥有

的那种对他们有害的自由的时候,他们将彼此订立一些约定:这些约定将是他们最初的法律;法律制定了,就必须委托几个人去执行:这些人就是最初的官吏。这样自然状态结束,社会、国家和法律便产生。

7、国家“裁判”说

费希特认为,人们其先生活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相互侵扰,自有没有保障。每个人都有自然权利,只有限制自己的自由,允许别人自由的存在,人们才能过美满的生活。当一个人的行为合乎权利,另一个人的行为不合乎权力时,便发生后者侵扰前者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也就是为了强制人们他人的权利,就需要有“强制权力”的存在。要保障“强制权力”的实现,就需要有“裁判”,以便断定什么事什么时候应实行强制。如果每一个人自己裁判,自己执行,有权利的和无权利的人相互间毫无保障和安定。唯一的办法就是要把“强制”和“制裁”这两项权力交给一位最有力量、最值得信任且能解决未来争执的第三者。但是,费希特认为,“强制”和“制裁”的权利不能交给个人而只能交给法律。此项法律必须经个人的同意。人们服从这一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这种众人的“共同意志”就是契约。整个说来,国家是根据契约成立的。费希特还认为,国家只是为了建立完美社会的一种现成的工具。国家像人类的一切设施一样,都是单纯的工具。人和国家的关系正像树的个别部分同整个树的关系一样,人不能成为国家,人也不能脱离国家而单独存在。一个人的最高欲望不是由他自己的行动而是在别人的行动中得到满足。

8、国家产生的潘恩假设

潘恩作了这样一个假设:假定有少数人在地球的某一个隐僻的地方居住下来,同其余的人不发生联系,它们使这块土地上第一批移民,在这种自然的自有状态下,他们首先想到的事社会,单独一个人的力量应付不了他的各种需要。人们害怕寂寞,要寻求安慰,要低于大自然的力量,要在旷野中兴建住所,同饥饿、疾病作斗争,这一切都需要组成社会,这便是社会的起源。如果人们始终相互以诚相待,就不必由政府和法律的约束。然而,由于一般人不可避免地将为邪恶所浸染,他们刚克服了共同事业的困难,便开始呼时彼此应尽责任和应有的情谊。由于人们的懈怠和德行方面的缺陷,于是需要建立某种形式的统治,从全体成员中选出一些优秀的人才专门管理立法工作,这些人应该关心那些选派他们的人所关心的事情。如果移民区继续发展,就有必要扩大代表的名额,使移民区的各部分利益可以受到照顾,当选的人有可能几个月后回去再同群众混杂在一起,他们对公众的忠实和负责就会得到保证。这便是政府的起源和兴起,政府的意图和目的是自由与安全。

1、周公制礼

西周初期,相传“周公制礼”,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的传统习惯进行了补充、整理,制定出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它始终贯穿着这样几个原则,即“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也。”“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就是要下级服从上级,必须做到不许犯上,不许违抗。

周公认为,统治者应勤政修德,加强自我克制,实行以“亲亲”、“尊尊”为原则的礼治,推行德政。

2、仁论

孔丘提出,治国执法必须从“修身”开始:“修己以安人”。统治者“身正”即能以身作则,他的政令便可通行无阻;反之,“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政令便无法贯彻。孟轲也认为法律关系首先是上行下效的关系,君主的道德维系天下的纲带,“身正而天下归之”,“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孔丘自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赞扬周公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因此以”克己复礼“为己任。孔丘认为,”仁“是最高尚的道德,最完美的人格。君子时时刻刻都不能违背”仁“的要求,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在任何场合都要坚持”仁“。仁的基本精神是重视人,仁的基本含义是”爱人“。将”爱人“用之于处理家庭关系,就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用之于处理政治关系,就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用之于处理统治者内部关系,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用之于处理君子与小人的关系,即使”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会则足以使人“。”爱人“必须从”亲亲“开始,由亲及疏,由己及人。

以“爱人”为中心,以孝悌为根本,以“克己”、“忠恕”为手段,以恢复和完善礼治为目的,这就是孔丘“仁”论的实质内容,也是他自然法思想的主要结构。

3、兼相爱

墨子说:“子墨子置立天志,以为法仪”。他认为,天最公正无私,他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而没有丝毫偏向,它给人们吩咐的恩泽却不要求感恩戴德,它的权威普及四方经久不衰,所以圣王治理国家应该效法这种“天志”来制定法令和政策。

用“天志”作为测定是非善恶的客观依据,作为衡量人们言行的最高标准,是因为,“天志”爱人,“天”是为了庶民百姓的利益而造就世界万物得:“天”具有主宰人间赏罚的最高权威,君主也必须按照“天志”办事:“天”兼有万物,一视同仁,“天志”的公正无私是普遍和永恒的:“天”是人类的良知和正确认识的总根源。

4、制止争夺

韩非认为,古代由于“人民少而财有余”,人们无需争夺,所以既无“赏”也无“罚”,“而民自治”。到了后来。“人民众而财货寡”,人们拼命劳作还不能满足“供养”的需要,于是便互相争夺,从而产生了制止争夺的“法”、“刑”。

5、禁止邪恶

商鞅认为,古代并没有“君臣上下”的制度,并分析了国家与法产生的原因:由于人民纷乱不堪,所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区分上下等级,从而有了“君臣之义”。由于“地广,民众,万物多”,所以“圣人”又“分五官”进行管理,从而有了“五官之分”。由于“民众而奸邪生”,所以“立法制”禁止邪恶的行为,从而有了“法制之禁”。

6、保证天赋权利不受侵犯

自然法论文篇(2)

庄凌非常庆幸女儿拥有一个真正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她没有强迫女儿上各种兴趣班,而是更多地拥抱孩子,陪孩子在大自然中玩耍。尽管女儿在上小学前不会中文、不会汉语拼音、不会算术,但从一年级回国后到现在,一直是班上的优秀学生。

什么时候开始训练孩子大小便?

大小便顺其自然,等待孩子的觉醒

女儿两岁了,每天上保育园都要带两个大书包,一只装干净衣服,一只装尿布。一个班11个1到2岁的孩子,2名老师,除了午睡用纸尿片,其他时间都用尿布,可想而知老师的工作量有多重。我想,女儿不会大小便,一定给老师添许多麻烦,于是和老师探讨。

老师说:你太心急了,孩子还太小,和她讲是讲不通的,这时候孩子的膀胱还太小,没有什么感觉,也存不住尿,我们大人膀胱感到涨了,会意识到要小便,这么小的孩子怎么理解得了呢?

我放弃了对女儿的“训练”,让她顺其自然,等待她的“觉醒”。女儿两岁半时的夏天,突然就会叫“我要小便”从此很少大小便在身上。

女儿也从来没有穿过开裆裤。很想告诉那些和我一样心急的妈妈,放弃那些教宝宝早日学会大小便的努力吧。老人们让孩子穿开裆裤,想尿就可以随时尿的方法,更是使不得。

很多外国人来中国旅游,看中国孩子的开裆裤是一道“有趣”的风景。中国的经济、文化都在努力与世界接轨,我们也应该从教育宝宝开始,让我们的现代文明生活与世界接轨,不要再让宝宝穿开裆裤了。

给孩子穿多少衣服合适?

大冬天穿短袖光脚丫,喝从冰箱里刚刚拿出来的冰牛奶

记得女儿在保育园的第一个冬天,当我把孩子送到教室,老师立刻不客气地说:她穿得太多了,活动不方便,把袜子脱了,光脚不会滑倒。东京的冬天,室内大约22至24摄氏度,室外一般在0到3摄氏度。保育园对1—3岁的幼儿规定,冬天,内衣只能穿短袖,外罩一件绒衣,外出可以加穿一件绒背心,在室内要光脚。穿短袖内衣是因为孩子洗手常常把长袖内衣浸湿,容易着凉。3岁以上孩子穿着比较自由、内衣可以是长袖,也可以是短袖,袜子穿不穿随意,但要穿屋内专用的布鞋。在保育园里,很少有孩子穿毛衣,大多是纯棉的绒衣,没有一个孩子冬天穿两条裤子,都只有一条单裤,我的女儿也不能例外。

自然法论文篇(3)

余生也晚,涵泳法学王国小半年载,尚未悟明法学要义之精深,法律帝国之浩瀚。偶尔忆及半年所学,恍如隔世,似步足于傍晚时分的黄河古渡口,看晚霞给天地罩上了一层肃穆而神秘的暮色。紫日西沉,疏月东升,此刻万籁阒然,世间一切仿佛都沐浴于自然之永恒法规中。此刻,一种神秘近乎宗教般狂热的心潮陡然而生,或许那是隐于暝暝之中的上帝使然,亦或许那是追求到人类价值终极目标的释然:如果说正义是人类诞生以来苦苦索求的终极目标,而法律作为正义的代名词,那么法律只能像上帝一样被信仰和崇拜,你与上帝之间才会有真正的心灵感应,,上帝才会赐福给你。我也信仰上帝,但我信仰的唯一上帝就是法律与正义。 法律的历史是悠久的,按照西方的说法,远在人类之前就存在统摄世界的自然法。与其说它是法,不如说成是一种规律,其实法律本就是一种规律,只不过自然法存在于世间万物的繁衍生息中而没有通过文字表示出来。如在很多生物群落中都存在着严格的等级秩序,独特的生存方式,当然不可能有谁为它们制订繁琐的法规教条,亦或有强制性的“执法机关”,它们之所以会和谐的共存,主要是因为处在万能的自然规律,或者说自然法的保护之下。我不敢说人类产生之后发展起来的实体法是自然法缺陷的补充,还是自然法的癌变。其实比较一下实体法控制之下的现代人类社会与自然法下的古代原始人类社会,我们很难判断各自的生存环境与心理安宁状态孰优孰劣,即使拿我们身边的自然界比较,我想大多数人也会由衷的羡慕天空中无忧无虑的飞鸟,野地里随风摇曳的迎春花。它们的心思我们永远不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们绝不会像人类一样因迷信法律而迷失了自己,西方有句名谚: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的法官,但人类是否可以做自己的法官呢?其实,人类一直都在做自己的法官。 无论是封建社会的法庭的严刑酷法,帝王的专制跋扈,还是现当代社会生态环境的破坏,人权主权的蔑视,莫不是我们人类“大法官”的得意之作,问作者何出此言?如果真有人类的大法官,那他又是谁?他是不是能代表真正的正义?审判诉讼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有没类似的检察机关?谁又是罪犯?很不幸我也是你们中的一员,我不理解人类之外的心思,所以我的回答是断无权威的,但如果真的要我回答的话,从狭义上我想所谓的法官就是我们自己,我们时刻都在审判自己的思想,动机和灵感,但参照的法律不是自己的价值观,就是我们参与通过公众表决的现实中的法规条文。我们只代表自己的正义,广义上来说就是人类的正义,而不是一只蝴蝶,一尾金鱼,一粒矿石或一茎青草的正义。我们可以为了这个所谓的终极正义而断然放弃杀人,贩毒,虐待,暴力,侵略等违背人权的行为,但我们还会把放风筝时践踏草坪作为一种理所当然的自由,把往天空中排放废气,向海洋倾泻垃圾看作一种权利。为此,我们创造了法律,道德,伦理,哲学,政治以及正义。并且我们还把所谓的权利和自由记载下来,而没有人会想到它们或许会成为将来的罪恶的证据。我们审判自己的良心不需要检查机关的起诉,只要上面烙着“自私”两个字,我们心中的法官就会笑脸相迎,欢送而去。如果上帝说的没错的话,人类都是有罪的,我们的思想就是罪犯。事实上,我们无须等待上帝的审判,我们甚至还会审判上帝(尼采曾说过上帝该死,马克思也有类似言语)。总之,经过千年的发展完善,人类在在法律帝国大厦快要竣工而准备长吁一口气欢呼雀跃时,我想不合时宜的警告人们一句,莫忘了我们的大厦是建立在自然法的基础上,顺应自然发展的规律,或许我们还能躲过一劫,逆事物本身规律而盲目自信,做一个无监督,无程序,无真正正义法庭的法官,即使没有得到上帝的审判,人类也必将受到自然法的惩罚与责问。 神思至此,不觉天已大亮,黄河古渡口已有游人二三,说笑间纸榍果皮潇洒飘落于轰鸣怒号的滔滔黄水中。黄河母亲是仁慈的,但又有几个孝子在喂饱了奶挣脱母亲怀抱,又狠狠的向怀中揣了一脚,咬牙切齿的骂道这都是你前世作孽的报应以后,又会浪子回头,向母亲真诚的致一声歉意呢?如果人类的劣根性在现实中不会受到实体法和伦理道德的控制以至于泛滥成灾时,我们为什么不应该想到他们本应受到自然法的约束,而不仅仅因为法规的迷失使之成为漏网之鱼呢?当我们的学者在为学术上一丁点的存疑或法律上的瑕疵而争的面红耳赤时,为什么不会想到适用自然法的解释或许会从基本上解决所有的争议,并省却了很大部分的脑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呢?对自然法的研究在我国还只是刚刚起步,并且由于我国不信教的传统,民众对自然法的认识也相应落后于其他国家。但我相信,当一个国家遇到法治瓶颈而急于挣脱时,一个新思路的出现往往 会给纠绕多年甚至一个历史阶段的司法困境带来希望的曙光。当世界很大范围的普通大众能像谈论婚姻法一样熟谙自然法时,到那时我想人类将不再是自己的法官,而是世间万物的法官,因为人类代表的将不只是人的正义,还有物的正义,甚至上帝的正义。我相信那是一种真正的正义。

自然法论文篇(4)

一、自然法思想的渊源及涵义

自然法思想发端于古代社会,有长达几千年的历史。自然法学的一个基本观点认为,人类社会的现存法律为实在法,而超越于实在法之上的还有自然。自然法代表了大自然的和谐和完美,实在法由于人类的认识局限和私利屏蔽则是有缺陷的,必须服从自然法。

它提供了人类对既存现有制度进行自我反省的一块试金石,是判断保守与革命的正当理由。也是组织人们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的观念模式,是人们观察,分析和评价法律的参照系。

所谓“自然法”,按《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说法“是指全人类所共同维护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而就其作为普遍承认的正当原则而言,它通常是‘实在法’即经国家正式颁布并强制执行的法规的对称。”也就是说,自然法并非实在的,具体的法律,它毋宁说是一种正义和权利的体系,一种形而上的法哲学观念。

二、新自然法学对古典自然法学的改造

(一)不再寻求先验和永恒的绝对基础。

古典自然法学自信理性能为自然法寻求某种永恒不变的先验价值基础,从某些绝对原则出发可以演绎出所有的法律制度。新的自然法学不再相信绝对的先验价值基础,认为正义、平等、自由、效率等等都可以成为自然法的基础,自然法的内容可变。

(二)不再具有颠覆性和革命性。

自然古典法学是启蒙思想家反对黑暗的专制制度和不合时宜的法律制度的武器,具有重估和颠覆一切现有法律制度的愿望和能力。新自然法学不具有这样的愿望和能力,只是探求现已比较成熟和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传统的价值基础,以及改良一些具体的法律制度的原则。

(三)具有融合和综合的倾向。

新自然法学与社会法学、实证主义法学之间,不再处于严重的对立状态,而出现了向另一方靠近、愿意接受另一方提出的某些学说的修正形式的现象。

三、新自然法学为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提供了法哲学基础

众所周知,中国正在进行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我认为,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应以自然法的思想为其法哲学基础。自然法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法律制度代表了这样一套规则体系,它旨在使人们不受命运的盲目摆布,能安全地走在从事意义的创造性活动的道路上。

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应以自然法的思想为其法哲学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笔者要否认功利,利益等思想在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中的作用。应该承认,功利,利益是法律的基点和目的的一部分。因为人的天性就是趋利避害,利益永远都是人们行为的动因。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法律,自然应该以实在的利益为基点。但是,随着人们交往日益频繁,利害关系日趋复杂,冲突增多并更见激烈,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人们迫切呼唤产生更为公平,合理的法律规范来实现人们的利益。而产生这样的法律规范,仅靠功利的计算是不够的,它必须有个标准,这就是自然法。在制定民法典时,立法者应如新自然法学法学家罗尔斯所言,是处于“无知之幕”背后的人。他们应假设自己有一天也会处于最不利的地位,制定出的民法应有利于处于不利地位的人。因此,整个民法典的具体的规则设计都应体现公平,正义的自然法理念。

四、新自然法学思想可为中国民法典本位的确立提供参考

考察民法制度发展史,民法有着义务本位、权利本位和社会本位三个时期和本位类型。自然法学家正是在不同的经济文化伦理人性环境中苦苦探寻法价值的真理。这就启示我们在制定民法典的法实践中必须考量立法环境中的各类影响因素,作出适合当前和发展要求的本位期盼。我认为以自然法为民法“量身定做”的权利神圣、身份平等和私法自治的理念来看,我国民法典应以私主体权利为本位。

五、新自然法学思想可成为民法方法论之一

有学者指出:一个完整的民法方必须包括自然法学,社会法学和分析法学三个方面。但我认为,法律还应有一重性质,即法律作为一种价值的存在。而这正是自然法学的研究对象。

新自然法法学家拉德勃鲁赫指出:人们对价值有四种态度:1.价值盲,即不问价值,这是自然科学家研究自然科学的态度;2.评价,这是价值哲学及其分支等的态度;3与价值有关的,这是文化科学(包括人文学,史学,社会科学等)的态度;4.克服价值,这是宗教的态度。

自然法的本义在于强调实在法之上的监督者,强调法律的价值即法律应当是什么的命题,它在于追求法律永远不可能达到而又必须追求的完善,在于强调对现实的批判。对民法的研究,除了采取社会法学和分析法学的方法外,必须采取自然法学的方法,以确定合理的人性观点,规制人的行为,体现对人的关怀。

六、自然法思想也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源泉

虽然,民法典是人类理性的体现,但是人类的理性是有局限性的。民法典不可能包罗万有,预见一切可以预见的东西。首先,“立法者不是可预见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据此为人们设定行为方案的超人,尽管他竭尽全力,仍会在法律中留下星罗棋布的缺漏和盲区,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法律都是千疮百孔的。”借用一句名言来说,就是:法律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为了填补法律漏洞和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应该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使法官在手握民法典这一“实在法”的同时,还能高举“自然法”的大旗,以“公平,正义”的理念达致个案的公平。

自然法不仅是法官应有自由裁量权的理由,而且是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方法之一。当然,这时的自然法应是施塔姆勒所主张的“内容可变的自然法,日新月异的自然法”,而不是古典意义的永恒不变,到处相同的自然法。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根据自然法的基本精神,裁判时兼顾法律,天理,人情,根据衡平的基本原则去裁判案件,裁判案件时,法官必须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以公平正义为唯一准则,以理性的方法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地分配正义,法官应以人工理性与自然理性完善结合的方式不因情枉法,不因权屈法,不因言废法。

七、新自然法学思想的运用可增强我国民法典的社会适应性

自然法思想的精神实质具有终极目标的指向,往往比较抽象且留出了巨大的弹性空间。虽然不能说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它总能在不同的文化环境和价值体系中生存、发展并不断地去指导各个社会的法的实践活动。因此,我国民法典的创制应当把自然法思想作为重要参照,大胆地趋利避害,用深邃的目光和精致的理念去实现自然法精髓的民法发散。通过自然法思想的贯穿,民法典必定也可以在更为公平合理地实现市民要求作出制度性设计。通过自然法理念的民法化为更深层次的改革推进提供重要的武器。民法典也正可以在这样的社会适应中实现自己的目标,把民法的精神深深积淀在民众的意识和行为中。在这样的法文化环境中,民法典恰恰可以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自然法论文篇(5)

中世纪人们对自然现象普遍缺乏兴趣,其根源在于一种超自然的观点和向往来世的思想占据支配地位。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开始表现出研究自然的兴趣,这种状况主要是自然主义精神促成的。自然主义与超自然主义截然不同,前者关注现实生活,重视经验和事实;后者则倾向于神秘。“而那时期比较鲁莽的人,要揭示外在世界的秘密,却采取荒诞不经和虚伪欺骗的手法。他们不运用观察和实验的方法,却不耐烦地希望用神秘的手段和高于感官知觉的特殊的内在的启示,来迫使自然供出自己的秘密。”其他人并不满足于这种探究自然秘密的方法,而是急于要掌握控制自然的能力,迫使它符合自己的愿望。“但是,他们确实认为自然是神秘力量的表现,相信同这些精灵发生神交就可以控制自然现象。他们希望通过秘密的技术和符号以及各种各样神秘的方式,或者发现毕达哥拉斯学说所指出的写成自然这部书的隐秘的数字,来达到这种目的。这就是巫术或魔术。……他们还极重视用巫术的方法转化金属,这就是制造金子的技术或炼金术。”总之,人们希望找到探索自然奥秘的试金石,并对自然完全加以控制。随着时间的推移,荒唐的因素逐渐被剥除,炼金术演化为化学,占星术演化为天文学,巫术演化为实验,而神秘的毕达哥拉斯数论则培育了对数学的兴趣。

英国学者沃尔夫指出:“科学的近代是跟着文艺复兴接踵而来的,文艺复兴复活了一些反对中世纪观点的古代倾向,而且部分地也是由于这个原因,那些对中世纪的生活和实在观心怀不满的人都拥护文艺复兴。……中世纪基督教趋向于自我克制和想往来世。恪守宗教生活誓约的理想的基督教徒一心想着天国。他对自然界和自然现象,从根本上说毫无兴趣。……重见天日的希腊和罗马古籍犹如清新的海风吹进这沉闷压抑的气氛之中。诗人、画家和其他人激起了对自然现象的新的兴趣;有些勇敢的人充满了一种渴望自主的理智和情感的冲动。”随着人文主义者对人性和人的自然本质的揭示,他们开始对自然界及其运动规律进行新的探索,尤其是通往东方新航路的开辟,进一步振奋了人们的探索精神。他们不再把对自然界的理解建立在信仰和启示上,而是直接诉诸于对自然界的考察和探究。“和中世纪的思想家大多开始于对传统文本的阅读不同,近代早期的科学家最为看重的是观察和假说的建构。”在中世纪的黑暗之后,科学以意想不到的力量蓬勃兴起,并且以惊人的速度发展。“世间再度看见往昔于二千年前在希腊化的亚历山大里亚所见的景象———为数众多的研究者与教师、实验室、资料收藏、交换知识观念的设施,简言之,一种适宜于科学进步的社会与知识环境。”这是地球从未经历过的最伟大的一次革命,也是一场伟大的科学复兴。在这场科学革命中,出现了哥白尼、开普勒、伽利略、牛顿等科学巨匠,他们成功地利用了当时的数学和物理学研究成果,在天文学上突破了占统治地位的托勒密“地心说”,创立并发展了“日心说”,由此揭开了近代自然科学革命的序幕。

随着自然科学的空前发展,人们开始重新认识和发现自然界,对周围事物产生极大的好奇心,这是当时的时代个性。由于印刷术的改进,古典科学著作得到广泛传播,有利于人们摆脱希腊和拉丁古典作家的观念及经院主义哲学的束缚。17世纪是近代科学蓬勃发展的时期,“在大学的外面,到处都充满了对科学的好奇,这种好奇心在平信徒中比在神职人员中更富于创造力,因为长期以来神职人员几乎是学术的惟一的监护人。在意大利以及别的地方,科学团体正在兴起,讲师的职位正在设立,重要的本国语著作也不乏人在撰写。应用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学和化学正在飞速发展;不久,培根将强调自然知识的功用,并把手艺人的经验提升到几乎与哲学家的见识相等同的水平”。这场发生在自然科学领域的革命,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整个宇宙的认识与理解,并为整个欧洲思想界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这种科学文化界的巨大变化,德国著名教育史家鲍尔生指出:“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超自然主义的旧神学的崩溃,另一方面是自然科学,尤其是作为现世主义的新哲学基础的数学的迅猛发展。人们对于神学和基督教的兴趣,在宗教改革运动和反改革运动的斗争中,曾经再度兴起,并曾在世界上占了统治地位,在某时期还几乎压倒文艺复兴所提倡的世俗教育的势力;在现在这个历史时期,宗教兴趣却被现代哲学和科学的学术势力所排挤,而且在很多领域中确实被消灭了。”正如地理大发现改变了人们的思维习惯一样,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则启发了人们的思想,培育了人们的理性、自信心、优越感、乐观主义和科学探索精神。

二、科学教育的探索:倡导科学教育的先驱们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人们探索科学教育的兴趣空前高涨。

一批具有远见卓识的思想家,最早敏锐地洞察到科学的实用价值及其教育意义,并积极倡导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推广。拉伯雷的《巨人传》、培根的“所罗门宫”、弥尔顿的学园、配第的科学组织、夸美纽斯的泛智论、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安德里亚的《基督城》以及洛克的绅士教育,几乎涉及自然科学的所有领域。

拉伯雷是16世纪法国重要的人文主义作家,他在长篇小说《巨人传》中通过描述巨人卡冈都亚受教育的过程,将经院主义教育和人文主义教育进行鲜明对比,讥讽经院主义教育的可笑和无用,突出科学教育在人文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拉伯雷的科学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卡冈都亚给儿子庞大固埃的信中。在这封信中,卡冈都亚为儿子拟定了一份新的教育大纲:“……至于七艺中的几何、算术和音乐,在你年轻的时候(那时候你不过五六岁),我曾经教过你一点儿,你要继续学习下去,如果可能,把余下的都学完。至于天文学,要学习所有的规则。……至于自然科学知识,我要你仔细地学习;要做到没有一处海洋、河流和泉水里的鱼类你不知道;天空中的飞鸟、森林里或是在果园里的一切灌木和乔木、生长在地面的各种草和花卉、隐藏在地球内部的各种矿产以及世界东方和南方可以见到的各种各样的宝石,所有这一切你都应该知道。此外,必须非常仔细地阅读希腊、阿拉伯和罗马各地医学家的著作,也不要轻视犹太法典的学者和谶纬学家的学说;你应该学习解剖学,获得关于微观世界即人的充分的知识……”卡冈都亚的要求几乎囊括了当时自然界的全部内容,是一个培养人全面发展的知识体系,更是一幅现实主义教育的宽广图画。在新教育大纲中,拉伯雷主张通过旅行、参观、实地考察等教学方法,把科学知识和实际生活联系起来。他虽然没有形成完整的科学教育思想,但已经意识到自然科学知识在整个完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拉伯雷重视自然科学及直观教学等观点,为后来科学教育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培根是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近代科学归纳方法的创始人。他的著作处处洋溢着对新知识、新发明以及科学的热情向往和赞扬,充满了对僵死、空洞的经院哲学的嘲讽和轻蔑。他在1594年圣诞节演出中借“王子”之口表达了征服自然的科学教育理想:(1)建立一个最完备、最广博的图书馆,以便收藏一切对启发理智有价值的书籍,而不管它们的出版年代、印刷方法、使用的语言和地区等因素;(2)建造一个宽敞奇妙的花园,里面生长着各种各样十分茂盛的植物,花园与放养适当种类的淡水湖和咸水湖相连,在花园四周的房屋饲养一些珍禽异兽;(3)开设一所美丽的陈列室,分类陈列任何人工或机器所制造的东西;(4)开办一个设有工厂的实验室,拥有生产工具、熔炉和实验器具等。培根的科学教育理想后来成为他在《新大西岛》中描述的“所罗门宫”的雏形。“所罗门宫”是专门为研究自然和人类而建立的一所规模较大的科学教育机构,它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所需要的各种设施。例如,用来凝结、冷冻和保存各种物体的大洞穴,用来进行土壤实验和嫁接、发芽、试验的各种果园和花园,用来饲养各种鸟兽的动物园,用来配制各种各样的药草制剂、药材和药品的药房等。“所罗门宫”还拥有进行各种科学试验的实验馆,如光学馆、音乐馆、机器馆、数学馆、香料室和魔术室等。总之,在科学主宰着一切的“所罗门宫”,科学与学术享有极大的自由,人们热心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可以说,培根在科学上具有远见卓识,他几乎预见了现代科学的各种实验和创造活动。他的构想揭示了科学与人类社会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为科学知识的世俗化绘制了蓝图。培根的后继者受其鼓舞把“所罗门宫”的梦想变成了现实,各国科学社团正是顺应这种新时代的需要而诞生的。

弥尔顿是17世纪英国著名诗人、政论家,也是科学教育的倡导者。他对传统经院主义教育进行了猛烈抨击,建议创办一种重视自然科学知识兼具实科性质的学校,他称之为“学园”。学园的课程计划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神学和自然科学四部分,其中自然科学占很大比重。弥尔顿为学园拟定的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算术、几何、天文、自然地理、物理、数学、三角、筑城学、建筑学、工程、航海、农业、生理学、医学、解剖学、自然哲学中的气象史、矿物学史、植物学史、动物学史以及自然哲学方法论。他还主张让学生阅读一些医学家的著作,使他们了解一个人的气质、脾气、幽默以及如何应对粗鲁;主张把猎人、捕野禽者、渔夫、牧羊人、园丁、药剂师和其他科学家、建筑师、工程师、航海家、解剖师的实践经验引入自然科学的教学。“这些知识和经验给他们染上真实的自然色彩,使他们不会忘掉,并且给他们以与日俱增的快乐。”在弥尔顿生活的时代,近代自然科学正处于起步阶段,自然科学的成就还不足以取代古典著作的权威,因而他虽然重视自然科学知识,却主张学生从古希腊罗马著作中学习自然科学,这说明他的科学教育观具有新旧交替时期的两重性。这种使古典主义课程和实科教育相结合的理想,在17世纪70年代英国率先创办的学园中变成了现实,而且在洛克的《教育漫话》中得到进一步发挥。配第是17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皇家学会的创始人之一。针对当时人们从事科学研究各自为政的弊端,他主张建立一个有利于科技传播与发展的科学组织。这一建议被认为是后来英国皇家学会创办的先声。为使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和普及科学技术教育,配第建议创办劳动小学和机械中学。劳动小学主要对儿童进行基础知识及能力和制造业训练,因而课程分为两部分:前者包括阅读、写作、绘画、制图、算术、几何、外语、音乐等;后者包括车工、制作数学仪器和钟表、雕刻、制作乐器、磨制玻璃工艺、植物栽培和园艺、船舰模型、地球仪、解剖学等实用技术。机械中学是一种实科中学,除学习科学知识之外,还要学习旋工、钟表、雕刻、造船、地球仪、罗盘针、香料等。机械中学设有科研机构和配有科研设备,如生物示范园、水族馆、陈列馆、机器模型、图书馆、天文馆、地球仪、试验田等。受培根感觉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影响,配第主张采用直观教学原则,强调学习与劳动相结合,重视儿童在工场中的实际操作。为更好地了解手工艺知识的发展状况,他建议对所有知识重新审查,并从中筛选一切有关实际或实验的学问,将它们编成一部大型著作。配第强调教育与科技及手工业生产相结合,设计新的学校模式,反映了17世纪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以及人们强烈要求改革传统教育的愿望。他的关于收集各种科学知识汇编成书的建议是夸美纽斯泛智论及百科全书的先导,他所描述的机械中学与培根《新大西岛》中的“所罗门宫”交相辉映。配第在教育史上首次使用了“实科”这个词,后来德国教育家席姆勒将在哈勒创办的新学校称为“实科中学”。夸美纽斯是17世纪捷克著名教育家,他从1634年起开始致力于探讨“泛智”问题,所谓“泛智”是指广泛全面的科学或智慧。1650年他应邀担任匈牙利政府的教育顾问,期间创办了一所“泛智学校”,并为该校拟定了一份教学计划,名曰《泛智学校蓝图》。这份计划内容丰富,自然科学占有较大比重,如五年级逻辑班教室门口上方写着“不懂自然哲学的人不得入内”,墙上贴满了逻辑法则,学习内容有数学、地理学、天文学、光学、机械发明史、文体、希腊语、戏剧表演等。夸美纽斯的泛智思想和重视科学教育的主张体现在其一系列著作之中。例如,在《母育学校》中,夸美纽斯为6岁以下儿童提出了一个广泛详细的教学计划,内容包括自然、光学、天文学、地理学、年代学、历史学、家政、政治学、辩证法、算术、几何学、音乐、语言等学科,他认为通过这种启蒙性质的教育可以为儿童奠定各门科学知识的基础。在《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拟定的国语学校课程除当时流行的读、写、算、宗教和唱歌外,还增加了经济学、政治学、天文学、地理、自然、世界历史等常识;拉丁语学校除了开设文法、辩证法、修辞学、算术、几何、音乐和天文学外,还增设物理学、地理、年代学、历史等学科。总之,他主张加强新兴自然科学知识教学,对学生进行一种“百科全书”式的教育。夸美纽斯对科学教学法也提出了卓越的见解,他把教学中的直观性奉为“金科玉律”,认为“科学的真实性和确定性有赖于感觉的证明者胜于任何其他证明”。作为一种知识结构,泛智论贯穿于夸美纽斯为各级学校所设计的教学内容之中,这一理论适应了张扬理性、尊重科学知识的时代潮流,表达了重视普及教育和科学教育的美好愿望。康帕内拉是17世纪意大利著名思想家和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他设计的太阳城十分重视自然科学的学习和研究,古典主义和神学几乎销声匿迹。按照他的设想,从2、3岁起儿童就应在有学问的老人带领下,一边在城市中散步和游戏,一边观看和学习四周城墙上的图画,从而获得最简单的科学知识;从7、8岁起儿童一边学习初等数学和其他自然科学,一边从事自己所喜爱的生产劳动,如各种手工业、农业、畜牧业等;接着开始研究比较抽象的科学,如数学、医学等,并经常举行讨论和辩论;最后大家在各种科学和手工业部门获得与其能力相符的职务。在太阳城各城区的内外城墙上都悬挂着华丽的图表,这些图表几乎包括了所有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如天文、占星学、几何、历史、逻辑、修辞、文法、医学、物理、农学、地理、动物学、地质学、政治学等。太阳城有许多教师负责讲授这些图表和绘画的意义,因此儿童在10岁以前就能毫不费力地通过直观教学掌握各种科学的基本知识。康帕内拉认为,仅从书本研究某种科学的人只是一些外行和学究,只有联系实际的教学才能培养出随机应变的有才智的人。康帕内拉在《太阳城》中创立了一种社会主义国家学说,太阳城里知识统帅权力,除了按知识划分外,人人平等,没有阶级差别。教育是普及和强迫的,它以数学和自然科学为基础,训练学生适应各种职业。《太阳城》是继莫尔的《乌托邦》之后又一部重要的空想社会主义著作,其中的科学教育主张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安德里亚是17世纪德国思想家,他在《太阳城》和《乌托邦》的影响下,于1618年写成《基督城》。基督城十分重视科学研究,建立了许多科研机构。例如,在解剖室,研究者从事动物和人体解剖实验,以帮助人们弄清人体各器官的位置,认识生命和各器官的运转;在物理大楼,展示着自然发展史的各种图像,包括气象万千的天空、各个地区迷人的景色、不同种族的人们、动物的画像、万物的形态以及各种石头和宝石,这些都是用于科学研究的自然界样品;在数学大楼,有供研究用的天体图和地图,有星罗棋布的天空图和日月星辰的仿制品等。基督城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建立了有利于科学技术应用的各种工场,这些工场从事金属加热、冶炼、溶化和铸造、制盐、制砖、制造玻璃和陶器。基督城强调培养公民的科技兴趣,要求人人接受科学教育,因而在自然科学研究和科技应用中公民对于科学都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们在很久以前就受过训练,深谙科学工作的个中三味,并且对于自然界的内部奥秘感到由衷的兴趣。”基督城对科学教育的重视也体现在学校教育中,在基督城中心有一所宽敞美丽的学校,学校设有8个讲堂,分别是文法、算术、逻辑、天文学、自然科学、音乐、伦理学和神学,青少年可以自由地在8个讲堂接受科学教育和训练。安德里亚重视通过直观教学进行科学教育,基督城与科学教育相关的设施有实验室、解剖室、药品供应室、机械器具陈列室、绘画和图片工作室、数学实验室等,学生在这些实验室接触实物,能更形象地认识事物。安德里亚在《基督城》中重视科学实验和科学教育等思想,对后世具有深远的影响。洛克是17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他在《教育漫话》中明确提出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绅士。绅士既不是教士或学究,也不是朝臣,而是事业家。为使绅士掌握各种有用的知识和技艺,洛克提出了一份内容广泛的教学计划。在这份教学计划中,他依据“功用”原则选择学习科目,主张课程设置应把现代实用科目与古典科目结合起来,兼顾实用与装饰。洛克要求绅士学习的科目包括书写、阅读、图画、速记、法文、拉丁文、希腊文、地理、写作、算术、商业、数学、天文、几何、历史、年代学、伦理学、民法、法律、逻辑学、修辞学、自然哲学、跳舞、音乐、击剑、游泳、骑马、园艺、细木工等。他以功利主义思想为指导,论述了绅士学习各种科目的意义。“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是一个绅士所容易知道及必需知道的,此外,还有许多事物乃是以愉悦与利益,作为对寻幽探奇者的艰辛劳动的丰厚回报。不过我认为,上述种种事物宁可从诸如那些亲身进行过合理实验与观察的作者去获得,而不是来自于纯思辨方式的构想。”他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够在许多领域进行探索,广泛地阅读,大量地研究人类及其思想和生活方式,就会具有精神上的自由;而一个虽然深入彻底但只研究了少数几门学科的人绝不可能达到这一目的。洛克倡导实物教学,主张让儿童亲自观察各种事物,使他们获得有关事物鲜明的印象,从而牢固地记住它们。洛克为年轻绅士所拟定的教学计划反映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对教育的实际需要,是弥尔顿科学教育观的新发展。《教育漫话》成了17世纪70年代在英国兴起的学园的理论支柱,直到18世纪末以前这种新型学校还在英国久盛不衰。在近代自然科学的影响下,上述思想家从不同的立场和视角探索科学教育理论,大力倡导科学教学,这种科学思潮是教育理论中对经院主义教学内容进行改造的催化剂,有力地冲击了当时学校盛行宗教神学、古典主义和脱离实际的倾向,推动学校教育进一步贴近生活和社会实际。

三、科学教育的实施:新型学校与科学教育的传播伴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以及思想家们对科学教育的探索和大力倡导,在欧洲主要国家诞生了一批新型中等学校。

这些学校除开设原有的古典主义学科外,科学技术知识开始普遍受到重视,一些新的教学方法(如实物教学、直观教学、观察、实验、实习等)也得到广泛运用,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近代科学教育的传播。16世纪德国教育家梅兰希顿按照新教思想与人文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了新型中等学校,其主要课程除人文学科、古典语言和宗教教育外,在规模较大的学校高年级还讲授科学基础知识,如数学、几何学、物理学和天文学等。在17世纪后半期就开始酝酿的哈勒学园堪称当时教育革新的典范。这是一所以贵族学校为基础招收高年级学生的寄宿学校,它试图把传统的古典学科与现代语言、现代科学结合起来。在现代科学方面,学园设有几何、数学、生物学、解剖学、历史、地理等学科,而且把重点放在实物教学和实际应用上。例如,几何课尽可能增加野外实习,数学中的分数要以实物讲解,夏季应到乡村或田野讲授生物学,冬季要利用雕刻或动物尸体讲授解剖学。在哈勒学园的影响下,大多数地位较高的学校都在课程中增加了现代语言和自然科学。1708年席姆勒在哈勒创办了一所“数学、力学、经济学实科学校”。这所学校以数学、自然科学和经济学研究为中心,讲授数学、物理、机械学、自然、天文学、地理、法律、绘画和制图等实用科目,在教学法上广泛应用了绘画、图表、标本、模型等直观教具,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和现实主义色彩。1747年赫克尔在柏林创办了经济—数学实科学校,设有算术、几何、力学、建筑学、制图、贸易、商品制造、自然知识、人体知识、动物学、植物学、桑树栽培和养蚕等课程,学生按制造业、建筑业、农业、簿记、矿业、商业等分为不同的班级,先接受数理基础训练,然后按志愿进行专门的职业训练。这在科学技术教育上迈出了一大步,随后在德国许多城市相继出现了一批类似的实科中学,成为德国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7世纪法国几乎所有的学校都掌握在教会团体手中,学生均需服务教会并恪守共同的教规。1637年曾在耶稣会学院受过教育的笛卡儿发表了《论正确指导理性和在科学中寻求真理的方法》一文,认为耶稣会教育并未给他留下任何确定的信念,于是转而依靠理性方法研究哲学和科学,他认为按照这种方法进行研究,其结果是确定无疑的。受笛卡儿的影响,基督教圣乐会首先对耶稣会教育权威提出了挑战。圣乐会崇尚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哲学,致力于改革中等学校。圣乐会中学的课程和教学方法体现了教育新观念特别是现实主义:古典文学在课程中占显著地位,但也包括法语、现代外语、法国史以及数学、地理、物理、化学、解剖学等自然科学;大多数课程用法语教学,强调历史、代数学和算术,运用地图和其他直观教具讲授地理,在实验室从事物理、化学和解剖学研究。圣乐会虽然在名望和势力方面不能与耶稣会相匹敌,但其教育活动一直延续到法国大革命。该时期法国贵族教育在课程设置上也发生了根本变化,除学习贵族的必修科目拉丁语外,更注重学习法语、西班牙语和英语等现代语言;经院哲学被笛卡儿哲学所取代,数学和新兴科学代替了传统的“四艺”,并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进行讲授;为了提高贵族子弟未来的行政管理能力,历史、地理、法律和政治备受重视。该时期国家对工商业的干预也刺激了法国科学教育的传播。例如,17世纪中期在朗格勒为战争孤儿创办了一所贸易学校,开设数学、建筑学理论课程以及织布、制鞋等实践课程。法国政府也成立了一些专门学校教授艺术、设计和建筑等科学知识,如1648年的皇家绘画学园、1671年的皇家建筑学园、1682年的国立航海学校、1688年的艺术学校等。18世纪法国高级技术学校得到进一步发展,为了给海陆军部队和建筑业输送工程师,1716年奥尔良公爵创建了“路桥人才集团”,专门提供建筑、数学、物理和化学教育的路桥学校由此诞生,该校是欧洲最好的土木工程学校。与此同时,采矿学校、绘图学校、商业学校、军事学校、航海学校也纷纷建立。科学教育的发展使得这一时期法国在技术教育方面遥遥领先于欧洲其他国家。英国实行科学教育的先驱机构当推“学园”。由于文法学校和大学都掌握在国教徒手中,许多非国教派教士创立了一种规模小而且收费廉的新型中等学校,他们吸收了弥尔顿和洛克的思想,重视自然科学和现代外语,运用英语教学。例如,1715年瓦特在伦敦创办了一所实科性中学,学校拥有各种各样的实验仪器,建立了科学实验室,采用演示和实证等教学方法,传授数学、天文学、地理学、航海学、军事学、簿记和自然科学等。1740年由约瑟夫•兰德尔建立的希思豪学园,专门为中上层阶级提供所需要的课程,8岁至18岁的学生达170人,图书馆拥有藏书1400册,科学仪器包括太阳系仪等。后来兰德尔在约克开办了另一所学园,宣称不采用文法学校僵化、专制、以书本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而采用更灵活和实用的方法。随后,化学家普里斯特利创建的瓦林顿学园在课程现代化上更进了一步,课程包括英国文学和文法、历史、化学、地理、解剖学和自然科学等。18世纪末弗罗兰在巴斯创办了一所学园,课程分为三类:第一类阐述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博物学和应用科学;第二类阐述人与人类自身的关系,包括拉丁文、法文、意大利文、文法、逻辑、修辞学、诗、绘画、音乐和体育;第三类阐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古代和近代史、政治学、经济学和名人传。与此同时,弗罗兰的妻子也为女子建立了一所实科中学,其办学精神与男校基本一致。以上这些学校注重科学知识教学,适应了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的潮流,同时有助于训练一批作为工业革命先驱的职员、机械师、技术革新者和企业家,因而深受社会特别是中产阶级欢迎。该时期传统的公学和文法学校也开始增加一些现代学科,如1770年伍得彻尔文法学校在招生广告上声明,除希腊语和拉丁语外,还讲授算术、簿记、对数、几何学、测定法、三角学、力学、测量术、水准测量、航海学、地理学、自然哲学、天文学以及地球仪的使用等。17世纪俄国仍是一个落后的封建农业国家,文化教育发展缓慢。在17世纪80年代的莫斯科,只有24%的城市居民(成年男性)识字。17世纪末沙皇彼得一世考察欧洲各国后,为增强国力,在军事、财政、工商业、农业、文化教育和科学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改革,其中创建实科学校进行科学教育是彼得一世改革的重要措施。为培养军事和工业部门的各种专门人才,1701年在莫斯科建立了炮兵学校,要求教给炮兵及官员子弟以读、写、算及其他技术的科学知识。学校分为初级班和高级班,前者学习读、写、算,后者学习几何、三角、制图及炮兵技术等,学制四年,合格者送往部队或参加其他工作,不合格者送到炮兵厂当工人。随后,彼得一世颁布法令创办数学与航海学校,要求教授数学、航海学以及与航海有关的各种科学。学校分为数学班和航海学班,学制四年,所设课程有数学、天文学、地理学、测量学、航海学等。学生毕业后大多送往荷兰、英国等地深造,回国后担任舰队军官。从1701年至1716年,数学与航海学校为俄国海军培养了1200名骨干,还培养了不少造船业的专家和教师。18世纪初彼得一世还允许设立了外医科学校、工程学校、外国语学校、计算学校、矿业学校等,这些学校在科学教育的传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些学校中,知识的世俗倾向、新的教育形式、与实践的联系扩大了人的视野,增强了人认识周围世界的可能性。所有这些都极大地拓展了世俗文化的活动范围。”可见,在近代自然科学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欧洲主要国家的学校教育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主要表现为一批新型学校的建立、课程内容的世俗化、科学知识的广泛传播及新式教学方法的运用等。在这场科学革命中形成的新知识、新理念与新方法,不仅给欧洲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也提供了新的机遇。从此以后,欧洲教育逐渐朝着科学与理性所指引的方向迈进。

自然法论文篇(6)

2.教学效果不理想教学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普遍兴趣不高,到课率低。不少研究生认为学习本课程是为了获得学位而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突出,由于其在培养目标上侧重于应用性,这导致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错误地认为作为公共基础课的自然辩证法课程并不重要,专业课程才是学习的重点和核心;由于研究生政治理论公共课教学班级规模普遍较大,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一旦处于“放松”状态,研究生到课率不高也就不足为奇了。二是即使有部分课堂学生到课率较高,但吸引学生的主要是教师上课时所展现出的幽默感或讲述的有趣故事,教师表演的色彩远大于教育的实际效果,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效果不理想原因分析

1.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种种问题的首要原因应是该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名称源于1925年在苏联首次公开出版的恩格斯著作《自然辩证法》。1956年我国在制定全国十二年(1956—1967)科学发展远景规划时,首次确认恩格斯所创立的“自然辩证法”是处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一门独立科学,暂定名为“自然辩证法”。自其诞生以来,关于其学科归属一直争议不断。主要是三种意见:一是认为应归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其基本依据为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是由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与思维辩证法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二是等同于哲学学科门类中“哲学”的“科学技术哲学”,其基本依据是当代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内容和观点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所开创的“自然辩证法”,是“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当代形态。三是认为“自然辩证法”在中国并不是作为一个学科而是作为一个“学科群”在发展,其基本依据是这门课程具有“马列、哲学与政治”三门课程的属性。而根据《意见》制订的教学大纲则认为:“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目前的学科分类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面并没有“自然辩证法”二级学科。

2.学科组织体系不顺,师资队伍水平偏低由于学科属性不明直接导致学科组织体系不顺,表现为自然辩证法课程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课,其课程应归属于承担高校公共政治理论课的独立教学实体二级单位,一般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但许多重点大学一般都有专业的哲学院系,甚至设有科技哲学专业,这些院校自然辩证法课程一般由这些哲学专业院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其教学内容主要围绕科技哲学相关内容展开,大大削弱了该课程的意识形态教育功能。由于“自然辩证法”学科有明显的“大口袋”特色,即该学科具有开放性、动态适应性、交叉性、跨学科性等特点,这实际上对任课教师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师大都是文科背景出身,自然知识匮乏,更谈不上紧跟最新科技前沿成果。

3.课时数较短和教学内容丰富性之间的矛盾自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自然辩证法”教学已按照《意见》和新的教学大纲全面展开。《意见》规定将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从必修课(3学分,54学时)调整为选修课(1学分,18学时)。经过2012年、2013年两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践,笔者明显感觉到与自然辩证法课程丰富的教学内容相比,18个课时过于短少,根本无法完成教学任务。而在2013年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的过程中又增加了十精神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在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三个方面,将十的新观点、新提法体现在大纲的各个章节中。[1]65这使得两者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有效性路径分析

1.加强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建设是基础当前“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学科定位。学科定位的基本依据在于准确理解学科的研究对象。2012年版教学大纲将“自然辩证法”定义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虽然在表述上同1979年版、1991年版以及2004年版全国统编讲义或教材略有不同,但其基本观点都是一致的,即“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的方法。这种观点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板块化理解的产物,即将马克思主义简单的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与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规律)、科学社会主义(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界的认识规律)。实际上,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著作中所阐释的“自然”其内涵绝不仅限于自然界,是包含“社会和思维”意义上的自然,是全部现实世界。这也就是为什么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全书内容的安排上,既讲“各门科学的辩证内容”,也讲了“自然界和社会”的原因。如这样理解自然辩证法,是不是同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相混淆了呢?显然不是,前者强调的是对全部现实世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后者则强调的是在掌握前者的基础上,对全部现实世界能动的改造,即社会实践。这同科技哲学的研究对象———人们对自然、自然科学及其技术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是根本不同的。所以,为了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哲学的共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再设一个“自然辩证法理论”二级学科,哲学门中保持现有“科学技术哲学”二级学科,是个不错的选择。

自然法论文篇(7)

面向对象正文一九九三年美国的克林顿政府提出了“信息高速公路”计划,从而在这十多年间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一场信息风暴,信息技术几乎触及了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毫不夸张的说没有了信息技术,现代文明的生活将无从谈起;作为信息技术中最重要的部分,计算机技术无疑是其发展的核心问题,而我们知道计算机只是一台机器,它只能按照计算机语言编好的程序执行,那么正确认识计算机语言的过去和未来,就是关系到计算机发展的重中之重;以自然辩证法的观点认识和分析计算机语言的发展历程,将有助于更加全面地推动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有助于更加准确地掌握计算机语言发展趋势。一、科学认识大门的钥匙--当代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对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它主要研究自然界发展的总规律,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科学技术研究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面地、系统地概括了他们所处时代的科学技术成功,批判吸取了前人的合理成分,系统地论述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自然科学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以及科学认识方法的辩证法,以恩格斯的光辉著作《自然辩证法》为标志,创立了自然辩证法继续发展的广阔道路。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体系中,自然辩证法与历史唯物论相并列。它集中研究自然界和科学技术的辩证法,是唯物主义在自然界和科学技术领域中的应用,它的原理和方法主要适用于自然领域和科学技术领域。学习和运用自然辩证法将有助于我们搞清科学和哲学的关系,从而更加清楚地认识科学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更加全面的观察思考问题,只有加深了认识,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迎接新的科学技术的挑战。下面我将以自然辩证法的观点来分析计算机语言的发展历程。二、计算机语言的发展历程和发展趋势计算机语言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其根本的推动力就是抽象机制更高的要求,以及对程序设计思想的更好的支持。具体的说,就是把机器能够理解的语言提升到也能够很好的模仿人类思考问题的形式。计算机语言的演化从最开始的机器语言到汇编语言到各种结构化高级语言,最后到支持面向对象技术的面向对象语言。1、计算机语言的发展历史: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当计算机刚刚问世的时候,程序员必须手动控制计算机。当时的计算机十分昂贵,唯一想到利用程序设计语言来解决问题的人是德国工程师楚泽(KonradZuse)。几十年后,计算机的价格大幅度下跌,而计算机程序也越来越复杂。也就是说,开发时间已经远比运行时间来得宝贵。于是,新的集成、可视的开发环境越来越流行。它们减少了所付出的时间、金钱(以及脑细胞)。只要轻敲几个键,一整段代码就可以使用了。这也得益于可以重用的程序代码库。随着C,PASCAL,FORTRAN,等结构化高级语言的诞生,使程序员可以离开机器层次,在更抽象的层次上表达意图。由此诞生的三种重要控制结构,以及一些基本数据类型都能够很好的开始让程序员以接近问题本质的方式去思考和描述问题。随着程序规模的不断扩大,在60年代末期出现了软件危机,在当时的程序设计模型中都无法克服错误随着代码的扩大而级数般的扩大,以至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种新的思考程序设计方式和程序设计模型-----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由此也诞生了一批支持此技术的程序设计语言,比如EIFFEL,C++,JAVA,这些语言都以新的观点去看待问题,即问题就是由各种不同属性的对象以及对象之间的消息传递构成。面向对象语言由此必须支持新的程序设计技术,例如:数据隐藏,数据抽象,用户定义类型,继承,多态等等。2、计算机语言的发展现状:目前通用的编程语言有两种形式:汇编语言和高级语言。汇编语言的实质和机器语言是相同的,都是直接对硬件操作,只不过指令采用了英文缩写的标识符,更容易识别和记忆。用汇编语言所能完成的操作不是一般高级语言所能实现的,而且源程序经汇编生成的可执行文件不仅比较小,而且执行速度很快。高级语言是目前绝大多数编程者的选择。和汇编语言相比,它不但将许多相关的机器指令合成为单条指令,并且去掉了与具体操作有关但与完成工作无关的细节,例如使用堆栈、寄存器等,这样就大大简化了程序中的指令。同时,由于省略了很多细节,编程者也就不需要有太多的专业知识。高级语言主要是相对于汇编语言而言,它并不是特指某一种具体的语言,而是包括了很多编程语言,如目前流行的VB、VC、FoxPro、Delphi等,这些语言的语法、命令格式都各不相同。高级语言所编制的程序不能直接被计算机识别,必须经过转换才能被执行,按转换方式可将它们分为两类:解释类和编译类。3、计算机语言的发展趋势: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以及数据抽象在现代程序设计思想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未来语言的发展将不在是一种单纯的语言标准,将会以一种完全面向对象,更易表达现实世界,更易为人编写,其使用将不再只是专业的编程人员,人们完全可以用订制真实生活中一项工作流程的简单方式来完成编程。下面是一张计算机语言发展图表,从中不难得出计算机语言发展的特性:²简单性提供最基本的方法来完成指定的任务,只需理解一些基本的概念,就可以用它编写出适合于各种情况的应用程序²面向对象提供简单的类机制以及动态的接口模型。对象中封装状态变量以及相应的方法,实现了模块化和信息隐藏;提供了一类对象的原型,并且通过继承机制,子类可以使用父类所提供的方法,实现了代码的复用²安全性用于网络、分布环境下有安全机制保证。²平台无关性与平台无关的特性使程序可以方便地被移植到网络上的不同机器、不同平台。三、面向未来的汉语程序设计语言:从计算机诞生至今,计算机自硬件到软件都是以印欧语为母语的人发明的。所以其本身就带有印欧语的语言特征,在硬件上CPU、I/O、存储器的基础结构都体现了印欧语思维状态的"焦点视角",精确定义,分工明确等特点。计算机语言也遵照硬件的条件,使用分析式的结构方法,严格分类、专有专用,并在其发展脉络中如同他们的语言-常用字量和历史积累词库量极度膨胀。实际上,计算机硬件的发展越来越强调整体功能,计算机语言的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一矛盾,自六十年代以来相继有500多种计算机语言出现,历经五代,至今仍在变化不已。汉语没有严格的语法框架,字词可以自由组合、突出功能的整体性语言。在计算机语言问题成为发展瓶颈的今天,汉语言进入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行列,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1、发展汉语程序设计语言的理由:1)计算机语言问题解决,只能从人类语言中寻找解决方案;2)计算机语言的现存问题是形式状态与功能需求的矛盾;3)计算机硬件的发展已为整体性语言-汉语进入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提供了条件2、汉语程序设计语言的技术特点:1)汉文字的常用字高度集中,生命力极强,能灵活组合,简明准确地表达日新月异的词汇,这些优点是拼音文字无法企及的。2)汉语言的语法简易灵活,语词单位大小和性质往往无一定规,可随上下语境和逻辑需要自由运用。汉语言的思维整体性强,功能特征突出。3)汉语程序设计语言的发明者采用核心词库与无限寄存器相结合的方法,实现了汉语言的词素自由组合;将编译器与解释器合一,使汉语程序设计语言既能指令又能编程;以独特的虚拟机结构设计,将数据流与意识流分开,达到汉语程序设计语言与汉语描述完全一致,通用自如。具有汉语言特性的汉语程序设计语言的出现,打破了汉语言不具备与计算机结合的条件而不能完成机器编码的神话。还为计算机科学与现代语言学研究提出了一条崭新的路径,它从计算机语言的角度,从严格的机械活动及周密的算法上,向世人证实汉语的特殊结构状态,及其特殊的功能。四、计算机语言之父——尼盖德尼盖德帮助因特网奠下了基础,为计算机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尼盖德是奥斯陆大学的教授,因为发展了Simula编程语言,为MS-DOS和因特网打下了基础而享誉国际。克里斯汀·尼盖德于1926年在奥斯陆出生,1956年毕业于奥斯陆大学并取得数学硕士学位,此后致力于计算机计算与编程研究。1961年~1967年,尼盖德在挪威计算机中心工作,参与开发了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因为表现出色,2001年,尼盖德和同事奥尔·约安·达尔获得了2001年A.M.图灵机奖及其它多个奖项。当时为尼盖德颁奖的计算机协会认为他们的工作为Java,C++等编程语言在个人电脑和家庭娱乐装置的广泛应用扫清了道路,“他们的工作使软件系统的设计和编程发生了基本改变,可循环使用的、可靠的、可升级的软件也因此得以面世。”尼盖德因其卓越的贡献,而被誉为“计算机语言之父”,其对计算机语言发展趋势的掌握和认识,以及投身于计算机语言事业发展的精神都将激励我们向着计算机语言无比灿烂的明天前进。五、结束语用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认识事物才会清楚的了解其过去、现在和未来,计算机语言的发展同样遵循着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自然辩证法的观点来分析计算机语言,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计算机语言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有了自然辩证法这把开启科学认识大门的钥匙,我们将回首过去、把握现在、放眼未来,正确地选择计算机语言发展的方向,更好的学习、利用和发展计算机语言。六、致谢首先感谢张老师,张老师幽默的讲解和精炼的内容使我受益匪浅,使我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另外要感谢本文所参考的文献的作者和相关网站。最后还要感谢在我写论文过程中提供无私帮助的人们,以及给我支持的家人和朋友。

参考文献

1.《计算机语言与计算机程序发展历史》博客中国网

2.《计算机发展史》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3.《软件发展与社会进步》蔡希尧

自然法论文篇(8)

二、科学技术观之于渭北窑洞景观

景观是人类情感思想在大地上的物理化呈现。而科学技术作为人类改造自然的第一生产力,是人类景观设计实现的途径。渭北高原下沉式窑洞的形成,体现着当地居民利用科学技术对自然界较小影响的改造。土炕、灶台及烟囱形成了窑院中独特的排烟系统,出水井与渗水井组成了上下水系统。这些都是人们利用科学技术对窑院中生活功能的解决,也创造了黄土地上特有的人文景观。在窑洞里,人们用夯土做土炕和灶台,将排烟管道埋设于窑壁中,使窑壁看来更为统一,而排烟口则不像中原地区的房屋置于屋顶之上,而是含蓄地隐藏于窑壁中。在空气动力学的验证下,窑院的气流是向上的,这样无论是炕还是灶台所产生的烟就很容易被排出,以至于形成了人在平地、袅袅炊烟缓缓直上、却不见房屋的人文景观。由于地处渭北高原地区,雨水不丰富,窑院居民的饮水变成这一地区的重要问题。人们挖地建房,使得更为接近地下水资源,开凿水井也更为方便。在上水系统解决的情况下,人们掌握了地下水循环原理,就地开凿出另外一个井,其功能主要用于渗水。出水与渗水的解决造就了可持续性的上下水系统,也凸显了科学技术在自然改造中的作用,而这一切人类智慧的物化结晶都是其人文景观的一部分。随着人们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的能力提高,科学技术也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而对于眼前苍老的窑院景观环境,怎样合理规划,对原有景观要素优化组合或引入新的成分,调整或构建合理的景观格局,使景观整体功能最优,达到人的改造活动与自然过程的协同进化则是当务之急。

三、自然而辨证的渭北窑洞景观诉求

辨证思维要求我们一分为二地看待事物,既看到事物好的一面,也要看到事物不利的一面。渭北高原的窑洞民居相信也是当地居民认真考证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许会问自身的生存所产生的对自然的影响是否具有较大的破坏性?这样的改造方法是否适合人类本身的居住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一方面我们得到生存,一方面我们破坏了自然,而怎样的方法可以弥补自然资本的损耗?这些问题都遵循着自然辩证法中核心思想,合理处理人与自然的矛盾。窑洞建造和景观环境的布置不是简单的处理,而是一种与自然作用和谐共存的方式,它包含了环境处理与自然作用的方方面面。在对渭北高原地区窑洞的重新审视中,我们看到了民间的能工巧匠对窑院景观的处理进行了全面的衡量。无论是整体窑洞所采用的黄土,还是窑院的各种功能性与装饰性的布置,都体现着当地匠人对黄土地的情感。窑洞的窑脸是窑院中主要装饰部分,反映出拱形结构的特征和门窗的装饰艺术。简朴的耙纹装饰、草泥抹面、砖石砌筑窑脸,木构架的檐廊装饰都是其装饰的主要手法。护崖墙、女儿墙也是装饰的重要部位。窑洞的女儿墙是防止窑顶人畜跌落的维护结构,大多用土坯或砖砌成花墙。辩证观的要求,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框架,帮助我们重新看待窑洞景观的同时,为合理改造窑洞景观环境,和谐处理改造活动与自然环境提供了必要的方法。现在的窑洞已是苍老不堪,它的问题出现在于不适应现代化的发展,占地面积大、采光不足、上下水处理难题、抗震性不够都成为其结合自然发展的弊端,眼前我们不要过多地批评,而是需要设计者站出来,利用窑洞自身的优点,改善不足,造就一个新的适合时代需求的窑院。

自然法论文篇(9)

但是,认真的实证主义者却无视这种“先验”的思辩方式,而对占据了自然法理论核心地位的正义、自由、平等一类概念加以拷问.他们发现正象其他道德教化一样,这些动人的词藻内容模糊含混。它们不仅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动;而且既便在一个静止的时点上,其边缘和界线也是无法确定.当诵读这些教化时,你或会产生愉悦之感;但当面对真正需要决断的活生生的个案时,它却顿时哑然失语.这些名词更多地传达了一种情感倾向和偏好,而绝非一种确定的规范.它们内涵的也不确定性也总是被那些怀着明确利益目的的阶层和团体利用,而?晌亲笆魏脱诒握媸道嫠咔蟮牟势欤?br>但正义、自由、平等、秩序这些伦理命令却掩盖了真实的利益冲突,诱使法学的思维从不同利益的判断和平衡这一正确的视角偏离.由这些伦理观念把持的自然法学必然充斥了形而上学的内容.一旦面对生动具体、交织着利益纷争的事实上的法律问题,这种自然法的思维进路不仅会无效和失灵,于增进社会福利的实际价值毫无助益;而且,更为严重是阻碍人们睁开眼睛,面对社会现实,去考察经济利益、政治愿望、当时的一般观念等现实存在的直接决定法律内容的诸种因素,去探寻在此诸多因素制约下可欲的利益平衡点。

在作者看来,做为对古典自然法理论的反动,实证法学正是源起于对被视为“自然法”的上述伦理概念的怀疑、失望和对自然法思维进路的批判.无论是分析实证主义(analyticalpositivism)、社会实证主义(sociologicalpositivism),还是被称之为Viennacircle的逻辑实证主义,实证主义首先是坚定地将伦理观念从法律和法律理论的轴心地位移开。完全不同于那种视法律为某种可以由一些“先验”的伦理规则合乎逻辑地推演,因而也当然具有真理性的体系的幻想;实证主义者简单而明确地承认法律就是一种社会事实。正是!这种态度,使我们可以平静地观察和剖析过去和现存的法律和法津制度,考察此种法律和法律制度生成的原因——是怎样的不同利益集团相互斗争和妥协,能够表达于政治的不同利益诉求的分力合而决定了既成法律这一平衡点。

这样才有可能摆脱对自由、平等一类词汇喋喋不休的重复;实在地深入探视隐藏在既成法律下面的,从不同方向着法律走向的经济利益、政治考量、不同群体的不同道德观念的碰撞以及由此形成的一般伦理情感等诸种社会因素。倘若不从自然法观念的束缚中摆脱,我们恐怕不可能睁开眼睛正视这一切,而是继续着“自由”的喃喃呓语。

二、一种新实证主义观念

(一)在对自然法批判和放弃了对伦理价值的迷恋、膜拜的基础上,历史上的实证主义者便分化出不同流派,采纳了各自不同的分析进路。分析实证主义将目光锁定在法律制度中提取出的基本观念、概念和特点,而社会实证主义则更多地关注影响实在法制定的各种社会因素4。对法律观念、概念或不同社会因素在法律和法律制度构建中的权重,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学者又持有各自不尽一致的看法。

作者在此承袭前文中对自然法观念批判的视角,试图初步阐释自己的实证主义观念。此种观念!虽然难掩其粗糙,但作者有理由相信:它不是一种无意义的重复或简单的转述。

(二)1.在作者看来,法律是者在相互冲突的不同利益主张间预设的平衡点。法律本身即是一种价值评价与调配的过程。在世俗社会中,法律构成原初的评价标准,而没有什么自然法的更高层级的正义理论能推衍出法律这一价值评判的体系。

此种标准目的是确立不同利益冲突间的平衡。这种评价体系做为历史的社会产物,是不同利益集体通过其政治媒介均试图将平衡点移向于已有利的一方,而在民主框架下以民主手段相互斗争形成的平衡结果。而国家以中立的面目颁行,这种模式化的一般性的描述遂被强令遵行。任何个案中偏离此平衡点。则司法者只能依此法律规则恢复其预设平衡状态。

2、这样,法律的实质便清晰地凸现为利益的平衡。此处之所谓“利益”,不可将之狭隘地仅仅理解为经济利益。任何个人、集团或阶级的可表达政治的具有现实意义的欲求,均可纳入“利益”的语义。至于这种“欲求”的内容,可能有现实的经济价值判断,也可能在直接、表层意义上仅仅表现为一种政治意愿或一种普遍习惯思维的作用。但此种欲求必须能表达和作用于立法或司法过程,否则在其进入立法者和司法!者的视野以前,对法学而言也无多大助益。

3、此处的“平衡”,即鲜明地表达了与自然法理念截然不同的分析进路。法律所施行的利益魇屎驼庵值魇实慕崧郏皇抢醋杂谀持窒妊榈墓勰钔坡鄣慕峁遣煌婕旁诓欢系亩氛屯仔写镏碌钠胶狻7烧庖皇痉缎缘钠胶庋旧砑词瞧胶獾慕峁庇忠蚬仪苛Φ淖饔枚晌蠢锤霭钙胶獾谋曜肌?br>此种在既定政治经济、文化条件下探求不同利益诉求的较为稳定的一般平衡的努力,是每一个健全理智的政治国家所必不可少。但所取得的平衡又有一日终将被打破。所以法律须学会在变化的条件下不断寻找新的平衡点,并且,这一过程本身即面临着一个在维持相对稳定与适应变化的形势间保持平衡的问题。

4、法律从其形式和渊源上看乃是“者”预设的一般性规范。显然,作者直接援引了奥斯丁“者”的概念,并且与其“法律是者的一种命令”的看法并无实质差异。当然,虽然亦认为法律效力来源于者的颁行,但作者仅仅视其为法律的形式特征,而不是象奥斯丁一样视命令性或强制性为法律的本质特征。

(三)这样一种实证主义观念不承认法律的逻辑自恰性。在作者看来,经验即足以印证以下否?戏陕呒郧⌒缘拿猓褐灰环⑸晒娣痘蚍ㄑЫ馑底约耗诓康南嗷ッ苡氤逋唬杉缺阕鼋厝幌喾吹娜∠颍辔薹ù悠渥陨淼墓嬖蜃龀稣笈斜稹?br>但作者认为,实证主义并不放弃对法律制度和法律的价值评判。只是不同意以一些空洞含糊的伦理命令做为评价标准。作者对此标准尝试做一概括:既存的法律制度形成了合理的良性运作机制,能够充分表达不同利益集团的诉求,更重要的是在此种自发运作的机制下能够自发地寻找到平衡点,而此种平衡点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三、自然法观念陷阱

(一)自然法理论在十九世纪以前的西方法律观念中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不同的自然法学者,常常围绕自然法原则的内容争论不休。但对于存在“失验”的自然法,并且与此种自然法吻合的实在法才因此吻合性而获得法律效力的观念,却根深蒂固,深入人心。似乎这一观念本身即成为失验的东西。自十九世纪以来,虽然有实证主义和法律现实主义运动以其理性思辩对此种理论提出了诘问和批驳。但自然法理论并没有失去其影响,相反在20世纪却出现了自然法思想和价值取向法理学的复兴。

(二)另一方面,在我国法律和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对西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学习、借?踔烈浦脖夭豢缮佟⒁讶环⑸幢亟惴骸W鑫浞珊头芍贫然〉姆晒勰睢⒎ㄑЮ砺鄣慕ト牒投晕颐欠ㄑа芯壳痹诨蛑苯拥挠跋炀陀衅浔厝恍院秃侠硇浴?br>自然法理论和其以自由平等一类伦理概念作为逻辑起点展开分析的思维方式随着西方法学的整体渐入而影响我国法学研究。因其理想主义色彩,反较理性的思维更易吸引众多膜拜者。

自然法论文篇(10)

光是感知艺术的灵魂。光塑造形象,物的形象只在光的作用下才能被视觉感知,正确的设光能加强空间设计的氛围,提升艺术效果。光渲染的气氛对人的心理状态和光环境的艺术感染力有决定性的影响。强化光的明暗对比能把表现的艺术形象或细节实现出来,形成抢眼的视觉中心。极高的对比还能产生戏剧的艺术效果,令人激动;光装饰环境:光和影编织的图案,光洁材料反射光和折射光所产生的晶莹光辉,光有节奏的动态变化都是装饰环境的宝贵元素,引人入胜的焦点。相对于人造光源,自然光以其丰富的变化更能起到对室内空间的装饰作用。

一、自然光表现情感、性格

在室内设计中可以运用自然光表现情感、性格的特点、表现室内的气温。如光照度强,表现了明快、热烈、激情等性格,而光照度弱时,则表现出沉闷、阴暗、神秘感等。在室内设计中光的构成效果,首先应确定表现何种气氛然后选择相应“光”。另外在室内设计中的其他因素,如色彩、材质、造型,都受光的条件的制约,必须先运用光的条件,而后表现它的个性。自然光是室内空间营造和形式创作的重要启发性因素。自然光的照射赋予结构清晰形象的同时,又将它们之间的关系以一种更为动人的方式演绎出来。

采用不同的光的照射方式,形成不同的室内艺术效果。例如按照设计构图规律,形成前景与衬景,直射光与间接光晕的构成图像,利用光的照射方式不同,得到的不同造型、光影的艺术效果,比例与尺度、光影、黑灰白的层次等,都应符合视觉美的规律法则。例如尺度、比例、主次、统一变化,渐变以及特异的手法等,在做“自然光环境”设计时与其他视觉艺术同样,应符合光的艺术构成规律。另外,在室内设计中选用镜面反射室内的物象,或是借以虚拟空间,扩大空间感,或是利用经营后的反射面达到预期的艺术画面,美化空间。

三维空间产生的生理基础是人眼的胜利特征;三维空间形式的物质基础是空间的梯度特征。格式塔心理学运用三个梯度:正方形、大小梯度、正方形之间的距离梯度以及正方形偏离水平成垂直而产生的位置梯度来解释梯度是如何产生的。除了以上还包括纹理梯度、色彩梯度和亮度梯度。亮度梯度是产生空间深度的关键。不同的空间密度形成了人们不同的空间感知,两种不同的密度空间还存在着互相挤压、渗透的运动,类似与物理学中的压强。同样的面积和同样的围合的庭院和房间相比,由于庭院亮度大,它的空间密度就小于市内空间,因此从室内进入庭院或仅仅摄入庭院的景致,都会使人感受到两种不同密度空间之间的流动关系,这样,自然光创造空间形象建筑最打动人的是它铸造的场所和精神,自然光正是表达这种精神的一种语言。没有一种语言能像光这样寄托众多的含义。太阳——热爱,月亮——宁静,流星——忧虑,黑暗——未知和恐惧……自然界的阳光代表欢乐、热情、开朗。阳光不但培养人的心灵,它还能赋予建筑以灵魂。光以不同的方式穿过建筑的表皮进入内部空间,自然光在被建筑改变的同时,也以自身独特的语言塑造了空间的性格,形成各种不同的空间气氛。

没有光线的照射,空间将湮没在一片寂静的黑暗之中。光的到达将空间展示在我们面前,同时还对空间进行了二次创造和再组织。自然光使空间产生变化、形成一种不确定的状态。通过对自然光环境的设计,人们创造的生动饱满、丰富多彩的空间形象。

二、人类生活对自然光的需求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长,人们向往自然,喝天然饮料,用自然材料,渴望住在天然绿色环境中。强调自然色彩和天然材料的应用,在自然光的照射下感受自然所赋予建筑空间的独特感受。室内环境设计是整体艺术、他应是空间、形体、色彩以及虚实关系的把握,功能组合关系的把握,这样自然采光就会充分发挥其特点,使整个空间融入在一个和谐、统一的环境中。

三、室内采光的设计手法

路易斯.康曾经说过:“对我来说,光是有情感的,它产生可与人合一的领域,将人与永恒联系在一起。他可以创造一种形,这种形是用一般造型手段无法获得的。”他在一九六六年设计的克拜尔博物馆,选择了螺旋线作为剖面的形式,这样有利于降低空间高度并提高采光的均匀度。

良好的采光设计也并非意味着大片的玻璃窗,而是恰当的布置方式,即恰当的数量与质量。影响采光设计的应素很多,其中包括照度、气候、景观、室外环境等,另外不仅要考虑直射光,而且还有慢射光和地面的反射光。同时,采光控制也是应该考虑的,它的主要作用是降低室内过分的照度,影响室内空间的功能和层次。

四、在实践的探索与体会

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设计中,诺曼•福斯特在室内外空间交接处针对不同朝向即采用了不同的处理手段来调节室内光线,其东西立面则通过遮阳板完全控制光线渗透,并调节了阳光漫反射光的强度,使其南立面(受光面)利用悬挑楼面产生了连续阴影区,从而保证了良好的南向视域;在建筑物北立面(背光面)则使用了大面积的玻璃幕墙,让部分柔化光线射入室内空间并弥漫四散;在香港汇丰银行底层中庭上,诺曼•福斯特通过计算机调控反光板跟踪太阳运行,然后将其阳光折射到建筑内部空间,由此获得了理想的自然照明设计效果。有效地对太阳光线加以控制、引导,不仅可以减少对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获得自然照明效果并能够给人们带来视觉生理方面的舒适感受,而对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艺术性地光线处理,则还可以给人们带来心理方面非凡的舒适感受。而人们常说路易斯•康(LouisKan)的建筑作品是光与影的建筑,就是这个道理。在日本建筑师安藤忠雄的作品中,光线的运用更是其感人至深的地方,尤其是室内光线处理充满了建筑的韵味。贝聿明设计在香山饭店的室内空间中,从中庭到楼梯间,四处都体现了设计者对于阳光运用的功力。由此可见阳光在建筑室内环境中的设计应用是舒适生活设计的前提,更是其高层次的设计与表现。

五、结论

自然光是一种语言,向我们述说建筑师的设计理念和艺术追求;自然光是隐形的软件,控制着城市和建筑的功能运作及形象和色彩的演现;自然光是设计工具,也是建筑材料,建筑师可以用它编绘理想,展示才华。还有人说自然“光是建筑的第四维空间”,自然光是建筑的三维创作之外的另一个广阔天地。自然光环境的设计绝不应当局限于满足照明标准这个水平上。它有明亮、舒适和具有艺术感染力三个层次,在每个层次上设计师都应主动地了解光、体察光、运用光,积极参与光环境的设计,从方案构思到施工图完成,全过程的把自然光融入到自己的设计中,为建筑增“光”添“彩”。

参考文献

自然法论文篇(11)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海洋环境船舶污染航海技术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研究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它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学科,对于航运技术领域也是如此,它的生态自然观是我们认识到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海洋污染的重要性,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提高能源的利用率,以使得航运业乃至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的科学技术以及方法论为航运技术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指导作用。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分别介绍。

1航运对海洋环境的破坏与对策

地球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全球性的生态危机,表现出了人类所遇到的危机的共同性、安全的共同性和未来的共同性,这就要求不同国家超越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差异来采取联合的共同行动,制止和打击那些给自然界带来严重污染的国家、企业和个人。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航运业。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其由于船舶的各种货物(化学危险品、油类等)、机器处所产生的含油垃圾和污水、废气(SOX、NOX等),以及船舶生产所产生的塑料等垃圾,给海洋环境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因此,这就要求世界各国对船舶的防污染状况进行监督和控制,下面就对船舶对海洋的污染和船舶为防止污染所采取的措施,及国际上所采取的相关对策。

“海洋存亡,匹夫有责”。据统计:全球3/4的大城市和40%的人口集中在离海岸60公里以内的地区,因此海洋的兴衰关乎到人类的存亡。但是海洋的污染不仅来源于陆地上人类的各种活动;近年来随着航运业的发展,来自于船舶的污染也呈现出扩大的趋势,特别是由船舶造成的操作性、事故性甚至是人为的故意行为(随意排放污油、洗舱水、压载水、乱丢各种垃圾等)所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事故也日益增多,严重地破坏了海洋的生态环境。

船舶作为一个流动的工厂,为船舶提供动力的柴油机消耗燃料的同时,也产生大量的油渣和污水,同样,为船舶服务的其它机械也同样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油和污水,特别是一些大型的油轮和化学危险品船,它们的压舱及洗舱水也含有大量的有害成分,如果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入海,就会对海洋生物环境造成极大的伤害。由于货运的需要及船舶生产、船员生活而造成的大量的垫舱物料,像木头和其它一些金属物品,塑料垃圾、它们又是一些不可分解的物质,显然,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没有意识到对海洋的伤害,于是大量的污油、污水及所有的垃圾直接倾倒入海,把海洋当作无限的垃圾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就是到了今天,由于直接处于航运第一线的各国船员素质参差不齐,也同样忽视对海洋环境的保护,置相关的国际法则于不顾,仍将上述各种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到海洋中。

为了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近些年船舶防污染技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目前,按照造船规范,基本上所有的船舶都装有防污染设备,污水舱、污水预处理舱柜、油水分离器等设备,通过对排出的污油进行分离,使合乎要求的污水排出舷外(当然国际防污规则对排放区域、排放种类还有严格的规定),而含油率高的放回到污水舱,所分离出来的油则通过焚烧炉烧掉。杜绝含油污水排放出海。另外,由燃油分油机所分离出来的各种油渣也是通过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为了消除船员生活垃圾对海洋的产生的危害,大型的船舶都装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能过厌氧型和需氧型细茵的培养,对船员及旅客所产生的粪便等进行分解。再按相关的要求排放,为了方便船舶,世界上许多的国家和地区还有专门的回收组织,如中国的上海和德国的汉堡。而这种服务都是免费的。另外,为了消除船舶对大气的污染,<<73/78防污公约>>附则VI对船舶排放的废气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为此,大型船舶柴油机排气系统都装有废气滤清系统,同时,对船用燃油的质量也提出了要求。如含硫量不超过3%等。当然和陆地上一样,氟利昂在船上也开始禁止使用。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全球性的航运贸易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营运航行的船舶数量与日俱增,使今天的海洋承受着来自船舶污染的巨大压力,而人们对海洋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也越来越清醒,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越来越感到对海洋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已迫在眉捷。为了有效地控制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以保证海洋具有较强的自身净化能力,国际海事组织制定了<>防污公约及附则,为世界各国对船舶的检查控制提供了国际准则。此外,在世界上还有一些区域性的组织和国家,制定出非常严历的法律对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者和船公司给予重罚,如<<巴黎备忘录>>国家、<<东京备忘录>>国家、美国、澳大利亚等等。在防污染与治理方面,欧洲及美国等西方国家己走在了世界的前面,在这一点上,由于工作的便利。我感触颇深,几次到美国和欧洲等国家的经历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们的PSC检查官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的检查,船员技能的检查都非常严格,而且密西西比河和基尔运河优美的环境也不能不让人叹服。但是一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尽管人们也承认对环境的破坏给人类所带来的灾难,但是实际上却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总觉得离自己还很远,我曾经去过的埃及的苏伊土运河口和印度的加尔各答港等地区,当船在河道里航行时,看到海面上那一层层、一片片的污油,心情非常沉重,在我国也同样存在着海洋环境保护问题,我国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国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为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科学技术与航运业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前进的革命力量。从蒸汽机到内燃机应用到船舶上,使世界航运业得到空前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使得航海技术得到日新月异的发展,目前船舶正向大型化、专业化、高速化和自动化方向发展。世界航运巨头如中远、中海、马士基等航运公司,纷纷建造一些大型超大型的船舶,如50万吨级的超大型油轮(中远大连有36万吨级的)、36万吨级的散装矿石船、10000标箱集装箱船(中海己在韩国订造了两艘)、14万吨级的豪华游轮以及作为居住和休闲为一体的“海上移动城市型”船舶的面世和开发;同时船舶的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明显:如液化气船、滚装船、客滚船、集装箱船、冷藏船等的相继面世和使用。随着商品的技术含量的不断提高,对运输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技术含量高的运输方式和专业化船舶将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传统的杂货船舶将越来越少。另外,随着海洋的开发和利用,海洋的各种工程船、新能源运输船(如液化气、液态氢等高热量环保型的运输船)、水上水下的观光游览船也不断出现;随着人们对船舶的高速化追求和向往,气垫船、水翼船和喷气船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同时大排水量的船舶正面临高速化的迫切需要。为了提高较大型船舶的快速性,人们将另外开发体积小而输出功率大的船舶推进新技术。目前我国已开发出超导磁流体的船舶推进系统,也许在不久将来能取代传统的螺旋桨推进系统,成为各种船舶的动力来源;船舶自动化:船舶自动化己从20世纪60年代前半期的最初设置机舱控制室的初期自动化时代,到20世纪70年代无人机舱的实现,目前又发展到船舶智能化和综合化时代。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劳动力成本的进一步提高,人们提出了驾通合一、机电合一、驾机合一的许多设想,并被国际海事组织所采纳,有的已经实现,有的将要实现。目前人们正着力研制开发“高信赖度智能化船舶”。其构成系统有:综合航行管理系统(海上自动航行系统与港内自动航行系统)、最佳航线计划系统、自动靠离泊系统、气象海况状态监视系统、装卸系统及船体状态监视/姿势控制系统等。上述许多系统正在模拟实验或实船实验之中,不久的将来也许会在实船开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