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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理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1 17:06:05

市政管理论文

市政管理论文篇(1)

公务员制度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一系列具体制度有机构成的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政府的行政管理要想有效运行,就必须拥有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行政管理队伍。从公共行政学的角度来看,公务员制度是适合一般管理规律的政府管理体制,具有非常深刻的科学内涵。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政府选拔优秀行政人才,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实现政府公务人员职业化,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激发政府工作人员热情,保持政府廉洁高效。

深圳市经过“从易到难,循序渐进”的不断探索,全面建立公务员制度。深圳先后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构成公务员管理的制度支撑,建立起公务员人才选拔、人员流动和利益保障机制。在公务员选拔机制方面,深圳市规定,凡属需补充公务员的单位,必须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申报计划,不摘各自为政,由市里统一招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面试考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如果参考人员全部不合格,则下次再行公开招考;注重公开,做到招考职位、名额、条件、成绩、结果公开,实行“阳光下的竞争”,同时还注意打破地域和身份的限制,进一步优化人才的来源,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这也是建立公务员制度最重要的意义。在公务员流动机制方面,深圳通过健全公务员的退休、考核、纪律奖惩、职务升降、辞职辞退以及交流回避等制度,增强出口渠道,使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建立起合理有效的流动机制。在公务员流动机制中,深圳注重发挥考核的关键作用。1995年,深圳在以往考核的基础上,尝试在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之中增加规定基本称职一档,从1996年开始凡是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的人员,一律停止公务离岗培训,培训不合格以及合格后不服从安排的,均予以辞退。在公务员利益保障机制方面,深圳规定公务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加特区津贴的工资制度;建立申诉控告制度,对于机关作出的涉及公务员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起申诉;对于侵犯公务员权利的行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建立相应的住房、社会保险等福利制度,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深圳通过公务员制度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队伍,提升了政府行政能力。但深圳公务员制度在运行之后也存在一些问题:职位分类不够科学合理;公务员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设置不够科学;公务员考核存在形式化的倾向,考核内容空泛,考核指标体系缺乏针对性,考核结果没有起到激励的导向作用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影响公务员制度功能的发挥,深圳公务员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推进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二、改革审批制度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审批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手段,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传统审批制度的弊端不断显现:审批事项过多过滥,审批程序烦琐,效率低下,妨碍市场机制的发挥;审批权力与责任脱离,与权力主体利益挂钩现象严重;审批行为不规范,自由裁量权大,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需要对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深圳自建立经济特区以来,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先后进行过多次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作为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从而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与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相适应,深圳有关社会活动的审批项目已经成为审批项目的主体;二是审批权限的主要执行者是主管部门,而不是政府序列中的综合协调部门;三是主管部门保留的审批权限,仍对资源配置过程和方式有重要影响,突出地表现为限制市场进入和限制市场竞争以及限制市场化的范围。从这个角度来说,审批成为深圳政企不分的最后纽带。

深圳率先在全国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对能够由市场调节的坚决取消审批;对继续保留的审批和核准事项依法进行规范;尽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增加审批透明度,制订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同时注重审批后续监管,正确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

深圳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一次改革将政府审批(核准)事项由原有的1091项减少到628项,减幅42.4%;第二次改革在第一次改革的基础上(加上国家和省下放的44项),再减少277项,减幅41.2%,两次改革共减少审批(核准)事项740项,减幅65.4%。其中第二轮改革在市、区、镇(街道)三级同时进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在前两次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深圳在2003年出台《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深圳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和核准事项在上两次改革减到385项基础上,再减30%,审批时限缩短30%。同时提出要坚决防止只是简单地合并一些审批项目或者裁减一些无关紧要的项目,而对那些涉及部门利益、“含金量”高的项目紧抓不放,从而将审批制度改革推向新的阶段。

深圳率先进行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突出成就,对全国产生了示范作用,审批制度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传统的管制和审批为特征的行政管理模式,对深圳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深圳政府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审批制度改革也面临着困境,存在一些比较尖锐的问题,尽管行政审批的数量大幅减少,但一些根本性的行政审批没有变化,而且体制改革的问题也无法量化,仅仅从数量的缩减得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根本性突破的结论似乎并不科学。尽管处于改革最前沿,但深圳是中国的深圳,国家的传统职能,即计划经济下的政府职能,在没有完全转变的情况下,就会有惯性的延续力量,在惯性的作用下,传统职能会以各种方式强制性地影响和渗透它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要求深圳与它保持一致,如中央有审批,深圳也得有审批,内地有审批,深圳也得有审批。深圳的审批制度改革遇到的阻碍有些是深圳自身无法解决的,需要中国政府改革的整体推进。2004年5月,国务院决定国务院部门第三批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495项,加上前两批已取消和调整的项目,国务院部门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50.1%,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合理与合法、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都进行了规范,对行政审批权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我国行政审批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这种宏观环境的改善,对深圳的行政审批制改革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三、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深圳市在中共*闭幕后不久召开了一个小范围的讨论会,议题是根据*报告提出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经过酝酿,“行政三分制”方案逐渐浮出水面。深圳作为中央编制办选定的试点,“行政三分制”方案的提出,标志着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政府机构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盲目追求政府机构的压缩和减少,而不重视优化组织结构,难以避免“精简一膨胀一再精简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以往的政府机构改革坚持一种职能由一个部门管理的设置思路,必然导致政府机构庞大。随着现代公共事务的内在联系日益紧密,政务综合管理成为政府机构设置的主要趋势,行政三分制可以说是对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初步尝试。

“行政三分制”主要借鉴香港和英联邦国家行政改革的经验,但在运作机制上也会引入美国、北欧等国家的一些经验,其主要内容是将行政管理职能分为决策、执行、监督三部分,在相对分离的基础上,三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行政三分制”方案的构想是在事务分析、职能分析的基础上,以大行业、大系统的方式设立决策部门,并就每个决策部门关联的业务设若干个执行局,决策权在决策局,执行权、审批权在执行局;决策局只管决策,而执行局则是单一的执行;单独设立监督部门,监察局、审计局地位相对独立,部门首长直接对市长负责。在方案的设计者看来,“行政三分制”具有很强的创新意义:(1)通过合理分解权力,实现权力的有效制约,使决策更民主、科学,执行更透明、公正,监督更有效、有力,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一部门、某一环节而导致失范的现象;(2)通过规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使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形成整体合力和制衡效应,防止权力滥用;(3)有助于解决公共管理的主体多元化问题,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型政府;(4)有助于实现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通过听证、议政、民意调查、专家咨询、市民参与等行政参与新方式,广泛吸纳民意,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形成决策方案,从而大大地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行政三分制的实施,将使政府从“全知全能”转变为“有限责任”,从权威命令转变为科学决策,从人治管理转变为依法行政,从“传统部门利益型政府”转变为“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因而成为“今后20年政治改革的第一步”。行政三分引起了海内外广泛关注,深圳也在期冀凭此重塑“改革先锋”的光环。但在实践中,“行政三分”改革并没有坚持下去,原因是多重的,但是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缺乏内部的改革动力。被认为在深圳有“八分胜算”的“行政三分”改革,对利益的触动比以往任何一次改革都大,因而受到的阻力也比以往任何一次改革都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环环相扣的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但是政府会操纵不合他们利益的政策的实施过程,使之变形,甚至流产,对于政府体制改革而言尤其如此。“行政三分”主要涉及的是局级干部的权力和利益,所有机构重新设置,有些局将被取消,局长们面临整体“洗牌”的问题。逻辑严谨,措辞铿锵的改革方案面临着来自政府内部的改革阻力,高层达成共识的改革意愿并没有使政府内部的消极者执行这些方案。2004年3月《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出台,经过多次修改的试点方案与舆论所期待的将行政体制中的决策、执行、监督三者分离的设计相比,已发生了很多实质性的变化。“行政三分”的失败并不能否定其合理性,中共中央新近出台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这或许是对深圳当年改革意义的最好评价。

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法治意味着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标明“自尊自主的人文生活、理性规范的社会合作、亲和可敬的司法正义以及有效节制的政府权力”的理念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诉求。深圳获得立法权之后,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在经济立法、社会立法和行政立法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法治与市场经济良性互动,特区法治程度不断提高,是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市政管理论文篇(2)

1.1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要求市政工程在施工前进行大量调查分析,在资料准备与数据分析层面满足工程施工的条件。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一个市政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再到最终交付使用,会在各个阶段做出一系列系统、科学的规划,不同阶段的重点存在差异。因此,在市政工程开展的过程中,内容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项目的推进而逐步转变,只有在最终交付使用阶段达到前期规划设计的功能性要求,才可创造出较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施工前进行科学分析。我国的经济发展虽稳定,但各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要想使工程目标符合预期,须较为透彻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选择科学合理的技术,既减少安全隐患和质量缺陷,又在使用功能上获得更大的提升空间。1.2政策性原则。当前市政工程施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城市基础建设过程中,每项工作开展均须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完成。若出现了偏差,或者在执行上出现了违背,将会直接导致市政工程的管理形成隐患,对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功能上都将产生巨大的、无法弥补的损失。

2各阶段技术管理问题

2.1缺乏健全管理。根据调查结果可知,市政工程施工各阶段技术整体缺乏健全管理,导致很多技优势未较好地发挥,各项任务落实偏差较大。目前管理工作表面化现象严重,一些工程为通过验收,使用不良技术手段,造成很多质量缺陷。2.2技术选择相对落后。很多市政工程在技术的选择上未达到合理、科学状态,而是应用成本较低、落后的技术。市政工程的建设形态和建设效率表面较高,但自身质量根本就达不到预期的要求,一旦开展运行,易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对市政工程本身造成严重的破坏,瞬间坍塌的现象在以往也有所出现,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对市政工程施工各阶段的技术管理而言,技术落后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如部分市政道路、桥梁的运行过程中,本身功能可以抵抗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但是由于技术上的落后和管理工作不到位,直接导致项目运营阶段在各种外界因素影响下造成坍塌、损毁等现象。2.3缺乏健全制度。缺乏健全制度,主要是表现在如下方面。(1)市政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在制度遵循上直接选择固有的制度,或针对成功工程的模式进行全面套用。该模式执行后,易造成与现实工作的冲突。(2)制订制度时,未考虑到一些突发因素的影响。目前的城市基建力度不断加大,自然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严重,自然危害都会对市政工程造成一定的影响。

3技术管理对策

3.1施工准备阶段。市政工程在落实的过程中,明确相关原则与问题后,各阶段的技术管理工作须采取针对性的手段进行执行和改善。现阶段发展中,在速度与效益上均应不断提升技术管理;倘若长久保持在传统的层面上,将会造成很大的滞留问题,易引发其他变故的出现。为在各个阶段的技术管理上得到预期成果,建议在施工准备阶段,加强一切可以执行的技术管理措施,打造坚实的基础。3.1.1建立健全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在市政施工阶段,深入分析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对工程质量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和问题,从而不断加强、完善、建立健全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良好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能够促进工程施工环节的顺利开展,保证工程管理的所有内容可有效地在各施工环节得以落实;充分合理地执行技术管理职责,从而保证施工现场的所有技术活动可顺利开展等。3.1.2制订完善的技术交底制度。创建并落实完善的技术交底制度,可以充分满足施工技术及工艺的各项标准,帮助相关技术人员更加了解施工的基本特征与任务等。从而保证诸多分部分项工程能够规范化、合理性的实施。而技术交底重点涵盖的内容有安全措施交底,施工材料、图纸及工艺交底等。3.1.3制订完善的施工日记制度。此项制度能够系统、全面的记录总过程中施工现场以及施工活动状况等,其中重点含有施工活动与队伍、气候及日期等。此制度能科学有效地评定工程,并实现工程完工的最后验收。而且还要对施工状况给予准确与完整的记录。3.2施工过程阶段。市政工程各阶段技术管理落实进程中,应从客观实际出发,保证在整体的施工过程中,将技术管理工作开展全面的把控,减少各种问题的重复发生。在进行实际施工时,科学合理管理施工组织、流程及现场技术操作的工作即为施工技术管理,此管理质量在极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的总体质量。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应从根本上控制施工图纸质量,从而保证在施工阶段避免出现设计变更的现象。应深入、全面、系统综合工程项目的所有因素进行分析,从而选取最佳的施工方案。在落实方案时,要不断地完善施工方法与技术,合理控制成本,从而保证工程建设充分符合项目预期的基本要求。3.3控制技术经济成本。(1)在技术的选择过程中,应该以性价比为主,将适合市政工程的技术进行综合的考量。当下的很多市政项目的工程量均较大,受到各方面的影响因素较多。在不同的施工阶段,需将技术联合应用,选定主导技术的同时,还应该在其他的辅助技术上投入较多的努力,进而将技术方案进行优化处理。(2)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了特殊情况,或因某些因素造成突发事故,则须在技术应用上重新设定,将技术问题降到最低,减少对工程本身的威胁。如果该阶段的技术不影响下一阶段工作,则后续施工技术无需变动;若该阶段工作恶劣影响较为突出,则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将后续的施工技术作出变更处理,观察是否符合施工标准,减少损失。3.4施工竣工阶段技术管理。市政工程在现阶段的发展中,仅在前期阶段和中期阶段开展技术管理并不足,还应该在竣工阶段更好地开展,应该从多个角度出发,保证最终的收尾工作可更好地开展。在市政工程的竣工阶段,技术操作原则及技术操作规范必须要更加严格地执行,不能在该方面出现任何的损失和不足;应用相关技术体系时应针对中期、前期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观察是否在技术操作上存在较多的问题,是否需要进行改善;竣工阶段的技术管理还须详细记录,将相关数据信息记录充足,便于进行核对和检验。3.5技术评价。市政工程在竣工验收投入运营后,为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果,需要及时的开展技术评价工作。如选择市政工程的重点部分、关键工序,对实施的技术进行总结分析,检验技术的安全性、可行性是否与理论上相符合,且还可改进优化。技术评价是市政工程技术管理后期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对后续项目的开展具有非常积极的借鉴作用,故对此项工作应有足够的重视。

作者:彭纪宝 单位:济南舜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童鑫刚.深度探讨市政工程施工各阶段技术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12(7):210,256.

[2]程佳雯.市政工程施工各阶段技术管理研究[J].门窗,2013(12):69.

[3]宗志忠.市政工程施工各阶段技术管理[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9):228–229.

[4]杨良春.浅析市政工程施工各阶段技术管理[J].科技与企业,2014(13):58.

市政管理论文篇(3)

通常情况下,工程承包合同会明确规定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想达到工程建设目标,需要讲总目标分解成多个小目标,比如,为了保证某道路工程质量的良好性,就需要保证路基工程、管线工程、基础工程、路面工程等分项工程有良好的施工质量,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整个工程质量的良好性。一般来说,目标的确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控制活动要在资源限定条件以内,二是要根据预定的方向和轨道进行控制。在对整个工程在质量目标进行明确后,在进行质量管理计划的制定时,要对施工过程中所有可能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因素进行分析,制定可行的质量控制目标,使用经济、合理的技术标准。

1.2按照预定的技术标准和计划开展质量控制

活动的控制本质上就是对施工中的预定计划和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检查,比较技术标准是否存在偏差,偏差是否在允许的范围中,使用的整个措施是否有利。因此,如果缺乏合理的标准和计划,就没有办法进行控制,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具备了优质的工程措施和计划,但是却没有预定的计划标准,甚至不按照计划标准进行执行,只是根据施工经验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的控制失去了本质意义。

2在市政路桥工程项目上实施质量管理的办法

2.1强化原材料的控制

在实施路桥工程时,较为常用的材料也就是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其中原材料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工程的施工质量。因此为了确保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就要做好原材料的管理工作,也就是控制好原材料的采购、运输与存储。为了确保进场原材料的质量与性能,要配备专门的采购人员来开展原材料的采购工作,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不仅要了解原材料的质检材料(使用说明、生产批号及安全标准等),还要严格审查原材料的书面材料;为了确保原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意外,要由专人来记录原材料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各类状况,还要由质检人员在原材料进场时开展随机抽检工作;为了预防外界因素对原材料产生损坏,开展原材料存储工作时,要严格遵照存放要求的标准来选择存储地址。

2.2强化技术控制

为了确保市政路桥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前既要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工作,还要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其中开展技术交底工作时,不仅要使每一位参与该项目的工程人员了解该工程的建设内容与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特点、难点、工艺、工序及所需的操作技能),还要使每一位工作人员熟悉其自己的工作内容,以便实际施工时施工人员能够严格遵照项目工程的技术规范标准来施工。并且为了确保技术交底工作落实到位,交底时不仅要进行口头传达,还要以文件形式进行告知。同时为了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前施工单位不仅要提出可行性较强的施工设计方案,还要要求施工人员在了解设计图纸的基础上,掌握图纸的设计意图及施工的难点与重点。例如,建设桥梁时先施行的基础性降水施工。同时为了验证工程的排水性能,正式开工前还要开展试运测试,以便可以及时修整设计方案。

2.3人力资源的控制

为了保障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单位不仅要依据技术、岗位、工种的要求合理分配施工人员,还要强化员工的培训工作,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以便提升施工人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由于桥梁建设中的墩柱工程是一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及外形要求都非常严格的工程,所以为了确保其施工质量,就得对塌落度、振捣到位程度、接缝的紧密性及模板表面的平整性等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施工时还要将质量控制与安全控制放在第一位,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遵照操作步骤施工,若遇到问题要及时请教技术指导人员。

2.4组织制度的控制

为了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单位不仅要构建起一个岗位职责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使每个施工人员在明确其自身的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严格遵照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还要构建起一套与岗位责任制向匹配的长效激励机制,利用一些奖励(物质、升职)来提升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外还要健全施工管理、质量防护、设备养护、安全管理等制度,并且在施工时要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遵照这些制度要求来开展工作,以确保其能够真正起到控制质量与约束员工的作用。

2.5施工质量的控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桥梁建设已成为当今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中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桥梁建筑是一个承载性建筑,建成后会不断的受到荷载车辆的碾压,再加上当今车流量的快速发展,所以其会在质量上出现一些问题,例如裂缝、变形及钢筋受损等。为了有效控制这些问题的发生,现阶段主要施行的防治措施就是在实施桥梁工程时使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所谓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即是指在施工前就给将要承受荷载的构件中的钢筋施加预应力,以便实现完善构件性能的目标,进而提升其的刚度与耐久性,增加其使用寿命。由于预应力混凝土技术能够提升桥梁跨中正弯矩抗弯的荷载力,所以其在桥梁工程中的使用范围比较广。

3在市政路桥工程项目中实施质量控制管理的经验

3.1确保质量安全第一

实施路政路桥工程时,首先要树立起“质量安全第一”意识。为了保证工程的安全施工,施工单位要在构建起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与质量监督体制的基础上,施行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其次是要严把施工质量关。施工单位不仅要强化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还要在熟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措施与质量缺陷的处理措施的基础上,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加强检查与监理力度。

3.2强化材料的检测试验工作

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对工程建设需要的主要材料进行性能试验。然而在做材料性能试验前,首先必须要严格检查其合格证明,然后施工单位要秉着真实、及时、准确、齐全的原则,记录好试验内容、试验结果。

市政管理论文篇(4)

2、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原因

2.1企业管理者对质量管理的关注程度不足

企业在与工程项目经理签订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时,主要是以施工进度与经济效益为考虑指标[2]。施工质量管理的口号很多,贯彻执行力度较低,将精力侧重与施工进度与经济效益上,质量管理计划形同虚设,通常忽略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质量管理目标原则中第二条为领导作用,企业管理者在质量管理环节中具有关键的影响作用。施工项目的组织是否可以通过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来达到合格的质量目标,这重点在于企业领导者的关注程度。

2.2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不当

企业管理人员在与企业签订责任书之后,就立即开始组织具体的施工,他们只片面地考虑经济效益,由于经济效益指标直接影响到年终奖金的收入。在具体施工设备的资金投入以及原材料的选择方面,都是以经济效益作为首要指标。在人才的配置投入环节,能省则省,全面降低工资支出比重,因为专业技术人员过少,使得一部分施工环节的质量控制存在问题,留下施工质量事故的安全隐患。企业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在规划施工流程时,没有仔细认真地分析各道施工工序流程以及实际施工状况的具体条件,随意地完成编报工作,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出现困难时再另想解决办法。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作为施工质量计划的重要执行者,其薄弱的施工质量管理安全意识会直接降低质量管理体系的效用,造成质量管理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的流程化控制,没有体现出真正的实际意义,从而限制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2.3施工质量控制的管理缺失

施工质量控制无法真正地落实到实际的具体工作岗位。对于工程技术人员而言,应当具备充分的质量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可以达到运用准确的目标。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出现偏差或者异常状况,需要分析具体的原因,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经常与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质量管理的经验交流,熟悉质量管理的实际状态同时能够及时地处理具体的工程质量问题。

3、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对策

3.1引入先进有效的施工质量管理理念

企业根据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要求,充分结合企业本身的人才结构分布、经济发展实力等各种具体状况,构建符合企业发展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这已经成为提升市政工程企业施工质量管理水平的重点方式[3]。从根本上能够确保市政工程具体的施工质量,各个工序流程的质量应当符合基本的规范要求,所以应当树立全面的施工质量管理观念。市政工程的全体工作人员应当加入到施工质量管理的队伍,能够促使市政工程的各个人员都可以清楚明晰自身的工作职责,同时认识到自身的各项工作都会影响到市政工程的总体质量状况,保证市政工程的施工能够维持质量始终居于首位的状态。

3.2市政工程管理规范化

施工质量管理是市政管理的主要构成部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基础,脱离施工质量分析项目管理是没有实际意义的[4]。施工质量管理属于一个全面系统化的工作流程,其应当要求企业根据相关的质量标准设立合理有效的执行流程、设计方案与建设制度,通过完善有效的项目开展能够达到良好的组织目标。施工质量管理本身具有动态的特点,其是一个根据计划、执行、检验到改进的综合管理方式,施工质量管理要求企业应当凭借全面有效的信息进行自我完善,构建合理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为管理者带来显著的绩效,有利于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目标。企业应当充分结合实际情况设定质量监督方针与质量管理目标,将实际的管理工作流程进行程序化,根据过程进行相应的控制,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克制在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随意性状况,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逐步提升,逐步完善质量管理的工作流程。通过落实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实际的工程管理水平能够得到全面的提高,有助于施工管理的各项细节逐步完善规范且高效运作,进入到标准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带动项目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从而能够提升施工项目的整体质量。

3.3实现国际接轨的发展目标

工程技术人员在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表现活跃的主要因素,施工质量管理的标准要求关键工作岗位应当由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人员承担。从2002年开始,我国的人事部、建设部联合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这就标志了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实现国际接轨的发展,已经踏出了关键的一步。市政工程建造师主要是以建设工程管理作为工作职责的执业注册人员,依托着自身的专业技术,同时作为具备管理、技术、经济、法规等各个方面理论知识与实际技能的复合型专门人才,不但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而且应当具有丰富的实际工程管理经验与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重要基础上,为施工企业提供国外客户沟通交流的平台,促使外国客户能够接受我国的工程施工企业,在国际化的工程市场领域上能够占据一定的份额。

市政管理论文篇(5)

一、债券保险的理论内涵

在外部信用增级手段中,债券保险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方法。现在,几乎一半的市政债券都为其按时还本付息向私人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自1971年美国的AMBAC保险公司提供第一份债券保险以来,市政债券保险业务开始稳步发展。在1986年美国税收改革法案出台之前,外部增级方法中债券保险大约占20%,而同期采用信用证支持的大约在10%左右,政府主办的保险项目支持大约占4%左右。债券保险在1998年达到了高峰,占50.7%。债券保险的推出使得市政债券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与免费政府担保不同,私人债券保险不会产生负面的效率激励效应。市政当局必须为保险付费,保险公司有专门人才去判断城市财政或收益债券所对应的项目中的风险状况,风险越大,市政当局为获得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越高。保险公司会及时建议市政当局如何进行项目重组以减少风险。

在非完美市场中存在着投资者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风险规避及风险管理战略方面的问题,债券保险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而解释债券保险的理论主要有信息理论、风险降低理论、信号理论及市场分割理论。

债券保险导致债券风险降低效应的一种解释是信息机制或不确定性降低机制。有相当多的论点转向把债券保险的价值视为金融中介机构对投资者有限理性和市政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反映。对个人投资者来说,他们无力或缺乏对发行人进行尽职分析的动机,而债券保险则很好地补偿了这一点。对保险人来说,他们则扮演了在选择是否承保时信用评价的角色。由于规模和专业知识的影响,由保险人进行信用分析则会使市场更有效率。

另外一种解释债券保险市场作用的理论是信号理论,认为债券保险带来直接和间接两方面的利益。直接利益是降低了违约和拖欠的风险,而间接的“信号利益”则来源于保险人承保的意愿。如果保险人基于比较完全的信息而报出的保险费率比市场所认为的债券的风险溢价要低,那发行人便可以从债券保险中得到一个净收益。因此,债券保险补偿了投资者对发行人的不熟悉以及信用状况不确定的风险,而这种购买保险所传递的信号的价值转化为发行者的净收益,同时这种不确定性的减少提高了总体的市场效率。虽然上述理论模型形式不尽相同,但都涉及信息不对称、获得信息的成本以及个人投资者的有限理性等。

市场分割理论也可以解释债券保险的需求。由于州及地方政府市政债券利息所得税法的限制,很多投资者和债券基金经常被限制只能持有单一地区的债券,这妨碍了通过不同地区债券组合多样化来管理风险的战略需要。而保险商开展债券保险业务则不受地区的限制,因此买卖有保险的债券实质上可以使投资者间接享受到由保险商承保不同地区债券而多样化分散风险的好处。

至少有两个因素是决定债券保险的关键:一个是债券投资者的风险厌恶以及信息不对称和获得信息的成本,影响了债券发行保险的需求水平;另一个是保险的收益。而所有解释债券保险的理论模型也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投资者的风险厌恶导致了对债券保险的需求,因为保险可以替代自己信息获得和分析的成本;另一类是投资者利用由债券保险产生的额外的信息,对自己的风险与收益状况做更加理性的选择。

因此,市政债券保险的一个作用是使得债券市场更加有效率,使发行者、投资者以及保险商多赢。发行者可以节省远超过保险费的债务成本,而保险商获得利润,投资者节省了获得信息及识别信息的成本,并且降低了发行者违约和流动性带来的风险。因此在实践中可以发现,投资对象即使同在Aaa(本文的评级标注方法采用穆迪评级公司的标注方法)级债券中,也会选择参加保险的债券,以获得更加安全的收益。

二、美国市政债券保险的实践

一般说来,市政债券存在以下主要风险:违约、拖欠、信用等级改变、流动性风险、资产价值损失、利息损失等。如果债券发行人买了市政债券保险,那么当其出现违约或拖欠等情形时,保险人便要承担发行人的偿付行为,而保险人这种代人偿付的能力也通常由评级机构给予评级。一般来说,信用等级为Aaa的保险人提供的债券保险有非常高的保险系数,即使他们无力改变诸如决定资产价值的市场利率等方面的因素,但是他们的加入的确可以降低大部分的债券风险。但是债券保险并不能消除风险,只是用保险人的较强的信用替代了发行人的信用,与发行人相关的偿付能力和意愿的风险从投资者转移到保险人,但是与保险人相关的一些风险则成为投资者的附加风险。但总体来说如果是由Aaa级的保险人提供的保险,这种风险则非常有限。

在市政债券发行市场上,债券保险有三种主要的方式,一种方式是债券发行人首先要求承销商进行竞争性投标,而这种投标价格可以包含或不包括债券保险价格,发行者最后选一个最低的报价,当然这种报价可能不含保险。第二种方式是发行者从保险人的投标价格中选择合适的保险商,买了债券保险后再要求承销商进行竞争性投标。第三种方式是在决定是否买保险之前,发行人要求承销商分别以含保险和不含保险两种形式分别进行承销投标。

实践中,保险商与信用评级机构基本上以同样的方式评价发行者的偿付意愿与能力,一般主要依据发行者的经济状况、税收和收益情况、财务管理实践、历史信用状况以及其他一些标准。这些评价是保险商是否承保以及若承保后保险费率多少的判断依据。保险费的收取一般以整个期间本金和利息之和的多少个基点来表示。从债券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费率有逐渐下降的趋势,从1970年代末期到1990年代早期,费率逐步从50到200个基点,下降到40到60个基点。

与大多数保险相同,债券保险条款是不能撤销的,一直到所有债务完结之后才失去效力。债券保险商通常会利用各种再保险工具来管理自己的风险,并且有很多专门的债券再保险机构接受原保险人的分保。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券保险这个产业已逐渐成熟,发行者、投资者等对此已愈加熟悉。在美国有四家主要的Aaa级的债券保险商(AMBAC,FGIC,FSA,MBIA)占据了债券保险市场的主要份额,他们在不同类型的发行市场中提供专业化和差别化的服务,形成了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因此使得保险费率不断降低。但标准—普尔公司最近发表报告,称长期以来由于竞争导致的保险费率的下降对保险行业的利润以及偿付能力构成了威胁。

从债券保险运行的时间和参与的发行者来看,债券保险的效果和需求有时会有很大不同。但有大量的证据表明对发行者来说可以从债券保险中受益,但是保险的效果往往会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而不同,有时不同等级债券的到期收益的变化会减少甚至消除保险的净收益。很多学者对债券保险的效果进行了研究,普遍认为债券保险能降低债务成本(也就意味着债券收益的降低),但不同的研究文献表明,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对发行者以及对社会整体的收益则有很大不同。

在美国,市政债券保险相对于1998年的高峰而言,1999年和2000年有所下降,但是在2001年又重新增长,而且总体而言,自从这种产品诞生以来一直是稳步增长的,这说明发行者和其他市场主体认识到可以从债券保险的使用中获益。而从目前的收益状况来看,参加债券保险的债券收益持续比未保险的Aaa级或经常比Aa级的债券收益要高,但是一般比A级以及更低等级的债券收益要低10个基点甚至更多。因此对那些大量的信用等级在A级或更低等级的发行者来说,为了降低借款成本而参加债券保险就是一个理性的选择了。

三、美国市政债券保险对我国债券保险的启示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每年市政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达上千亿元,地方政府很难在短时间内将这么庞大的资金筹集到位。例如2003年北京奥运建设项目正式动工,预计总投资将达到3000亿元,而北京2001年地方财政规模仅为450亿元左右。同样将于2010年举行世博会的上海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而且根据“十五”规划,中国将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资,但从目前地方政府的融资方式来看,要完成如此规模的投资可能勉为其难。在此背景下,关于地方政府是否应该发行公债以及市政债券的法理性等问题再次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而实践中某些地方政府属下一些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其实类似于市政债券,这样使地方市政债券混淆于企业债券之中。但是,从世界各国的债券市场发展经验看,市政债券和企业债券(国外一般为公司债券)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债券,应该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建立不同的市场规则。因此,按照市场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将地方市政债券从企业债券中分离出来是必要的。

国外特别是美国市政债券市场发达的原因有很多,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它有效解决了市政债券发行的最大难题即市政债券的信用等级较低的问题。而这正是如果我国法律上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后,地方政府部门所面临的最大问题。而解决信用等级问题的方法是信用增级,信用增级通常有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之分。内部信用增级方法包括通过改善或加强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实践等来提高评级机构和投资者对债务人信用状况的认知。外部的信用增级手段包括私有公司提供的债券保险;金融中介机构(例如市政债券银行)等的参与;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证担保;州政府主办的保险项目以及第三方担保等。而市政债券保险制度被视为市政债券市场迅速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外部信用增级的主要形式,而且这种形式的信用增级方法无论是在降低债券风险方面,还是在提高债券市场效率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市政债券保险可以有效降低债券风险,使我国市政债券的发展具备更加现实的条件

在发展中国家,对地方政府部门负债的问题产生了不一致的观点。国际组织在这个问题上也有分歧。世界银行、地区发展银行如亚洲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和欧洲复兴银行等,都认为地方政府通过更多的借贷为城市发展带来的投资需求,融资是必要的,特别是在支出决定自主决策的政策框架下。但与此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却警告公共部门的过度负债问题。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债务规模已经危害到未来的偿付能力和经济增长的金融基础。尽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针对中央政府提出上述警告的,但他们也加大了对地方政府负债的关注程度。目前我国不允许开展市政债券业务的一个原因是《预算法》的限制及担心市政部门的偿付能力。但从市政项目的运作实践来看,偿付能力并不是大问题。而从我国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目标来看,市政债券和企业债券市场的萎缩严重影响了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

发展市政债券市场是满足地方政府巨大融资需求的方法之一。而市政债券保险的参与可以解决潜在的市政债券偿付能力问题,而有了债券保险的保障,发行人可以降低成本,投资者可以降低风险,保险人可以获得利润,从而有效提高市场效率。

2.市政债券保险可以扩大保险人(再保险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和业务领域,增强其经营稳定性

市政债券发行数量将十分可观,因此市政债券保险的容量也将非常庞大,而且保险的容量也从保险业内部扩大到了外部的资本市场,从而间接地扩大了保险人的承保能力。我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趋势已经形成,而城市化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成果的必然体现。从国外经验看,市政债券市场发展与城市化同步,市政债券市场大发展时期也是城市化加速时期。在美国城市发展最快的时期,城市建设的大部分资金需要地方自筹。地方债券发行这种分散化的融资工具很好地满足了公共投资的分散化模式下的地方政府建设资金需求。而从我国目前城市化建设的进程来看,地方自筹资金也是资金来源的主要形式,因此市政债券一旦发展起来,保险公司参与市政债券保险可以享受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好处,另外积累了足够的市政债券保险的经验后,规模更大的企业债券保险的推出也将是一件非常现实的事情。

市政管理论文篇(6)

市政工程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也是保证人们正常生活的前提,一般来说,市政施工要求比其他的施工要求都要高因此为了确保施工的安全性,我们需要对市政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提高市政建设的效率。

一市政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原则

要想保证市政施工的顺利进行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首先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全过程进行管理,同时在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采用科学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来进行管理工作。(2)其次还需要遵循标准性的原则,所谓标准性是指在市政建设必须要按照相关的准则和标准来执行,并参照施工场地的具体情况来进行施工。(3)最后市政建设还需要遵循经济性的原则,经济性的原则是在市政建设的过程中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控制施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市政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技术管理不规范

当前我国时市政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施工管理不规范,这是阻碍我国市政建设的主要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市政建设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市政建设在管理上暴露出越来越多的不足,同时相关的管理机构对市政建设的管理不到位,在管理过程中管理工作不当,这样市政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很多质量方面的问题,加之市政建设工程本身施工困难、施工周期长等特点,更加加大了市政建设的难度。

2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比较落后

随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也呈倍数的增长,在市政施工单位中由于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参差不齐,导致在施工过程中难以建立统一的市政施工标准,甚至还有些企业没有相应的施工资格,这样更保证不了市政施工的质量。这样市政工程在投入施工以后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随着我国的经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市政建设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如果施工人员还是墨守常规,不懂得使用新技术,积极进行技术的交流工作,那么我国的市政建设之路将停滞不前。

3技术管理制度不健全

由于当前我国市政建设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加之我国的市政建设技术水平还比较落后,因此当务之急我们首先需要更新管理制度,并且合理分配市政建设过程中的角色,使市政建设过程中每个人员权责明确。同时还应该加强安全管理的作用,安全管理里工作是市政建设的重点理应受到重视,但是我国目前的市政安全管理现状就是政府和相关的单位由于缺乏安全理念,没有给与市政安全管理足够的重视,因此我国的市政施工过程中频频出现问题。

三提高市政工程各阶段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对策

1做好施工前技术管理工作

如何提高我国市政工程各阶段的施工技术我们需要参照几种方法来实现:首先是在市政施工之前就应该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施工计划是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规划,在施工计划中还应该设计到施工材料,以及施工管理制度。然后是施工之前需要企业完善施工的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是施工的重点,在施工管理制度中应该充分体现出施工工作的重难点,深入分析施工实际中存在的管理问题,采用先进技术,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全责,确保施工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同时在施工的过程中还需要制定科学的管理规则,对施工的现场状况进行勘察,并对勘察的情况进行有效的记录,同时还需要微施工计划设置好变更制度,这样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突况,就就可以及时对施工计划进行变更,可以确保施工计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加强施工过程中技术管理

我们严格按照施工流程来进行在市政施工,施工的过程应该组织相关的施工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定期进行沟通,施工人员和单位不能各自为政。无论施工工作中进行到任何步骤都需要严格参照施工流程来进行,随着施工工作的不断展开,对施工的质量要求越来越严格。当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避免会出现施工图纸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相矛盾的地方,施工人员就需要参照施工的具体情况来修改图纸,完善施工计划,确保施工工程高效进行。同时还需要记录人员做好施工现场的记录工作,针对施工中的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准确记录,方便后期查看。对于建筑施工中的材料还需要定期检查,监督施工材料和施工技术,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出现的突况也需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这样就为工程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

3竣工阶段施工技术管理

市政工程竣工之前需要对施工的情况进行检查工作,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治安比偶进行严格检查,尽量减少施工误差。等到检查完成之后还需要对整个施工情况进行总结,将施工中的详细情况和相关资料进行对比,总结施工中的不足,为以后的施工的工作提供依据。最后还需要完成施工的交档工作,将施工公告称的相关资料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备份工作。

随着我国的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的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市政建设具有规模大、周期长、资金量大等特点,而且市政建设也呈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就需要我们给与市政建设过程足够的重视,确保市政工程的顺利进行。

作者:章毅 单位: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童鑫刚.深度探讨市政工程施工各阶段技术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12(07):255-256.

市政管理论文篇(7)

(2)影响市政工程施工的因素较多,不确定性大。由于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项目,易受外部条件的影响,像原材料价格、周边社会关系等都是影响其施工的重要因素。同时,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本身的不确定性也是造成施工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3)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目标高,要求严格,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市政桥梁道路与城市形象以及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质量的要求相对较高。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的工期较为紧张,冬季施工费用比较多。

(4)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管理正处于转型阶段。在我国绝大部分的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中,由项目将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组织起来进行施工,专业性相对较弱。同时劳务队伍素质不高,项目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管理劳务队。

(5)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管理的范围较广,其中包括:确定施工任务,签订承包合同;做好市政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做好施工中必须的准备工作;依据施工计划,综合施工,并协调好施工过程;合理利用已有的空间,做好施工现场的平面管理,以保证施工条件的完整;最后,需要组织工程,对市政工程进行验收。

2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步骤

2.1施工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2.1.1技术交底和图纸复核进场后,需要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参与方为业主、设计代表、承包人。这个过程的主要内容为: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现场交底、标记,并且做好相关的记录。

2.1.2施工测量放样完成交底后,需要组织测量人员、现场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导线点及水准点、各种控制点进行复核、固定;复测横断面,增设临时水准点,加密导线点,并将遗失的标桩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监理驻地办以求尽快解决并重新放样、固定。

2.1.3标准试验及原材料检验在采购材料时,需要重点检查材料的出厂证、检验证以及合格证,确保材料的安全性。对于自采材料的检查,需通过监理工程师进行取样,然后送至指定的试验室进行检查。待试验合格之后,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及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后方可备料。

2.1.4开工报告认真查看设计文件以及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对施工沿线情况有一个彻底的了解,在制定出施工组织方案。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开始拟定开工报告。最终由监理工程师批审批。

2.1.5临时设施等项目部进驻工地,就可以得到驻地用电和施工用电的具体数值,通过地方供电系统,架设临时电力线。为保证施工中的供电正常,此过程中可以另配备功率充足的发电机组;配备几台灵活易移动小型的发电机,能够移动电源,给一些离电源较远的构造物供电。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需要对所需的用水量作出预估,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临时布设用水管道,提供施工用水以及生活用水。

2.1.6驻地建设根据施工场地的平面图,在施工路段的起止桩号位置搭设彩门,彩门宽度以路幅宽度为准。在施工驻地的过程中,需要将工作区、宿舍、医务室、工作棚、仓库与贮料场等空间合理划分,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1.7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公司需要完善质量以及安全保证体系,同时采取相关的措施,严格控制好每一道工序。

2.2施工阶段的管理

2.2.1质量管理必须保证进场材料符合施工要求,施工操作也必须按照施工的规范进行。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可以按设计图纸施工,这样能够保证操作的科学性。此过程中需要践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工程起监督作用。采取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也是必不可少的,实施奖惩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此同时,需要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给施工单位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2.2.2进度管理为保证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需要召开一些会议,讨论工程进展的问题。要对施工中的人、材、机进行一个全面的检查,观察是否进行。一旦发现问题,则需要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同时定期进度表,监督施工。

2.2.3合同管理监督合同管理应是双向的,首先,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工程任务;接着,业主单位需要履行合同,支付相应的资金。

2.2.4信息管理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整理好有关的信息,并且将这些信息合理运用;此过程中,还需要扩总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的进展情况,以便随时向上级汇报工程进展、传达上级口令。

3施工过程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3.1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

(1)在施工现场,由于管理不当,存在着许多威胁施工安全的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操作人员不细心,态度不端正,不按规定办事;安全事故频频发生;食堂卫生管理不合格;现场安全员的工作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

(2)忽视了用电安全防护措施的重要性。一些工作人员未能掌握准确的用点知识,对施工用电有关规范标准的理解不全面。在工地上,也没有安排专业的电工监管,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整个施工过程没有配备一套完整的管理措施,施工管理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在对材料进行采购时,材料员没有认真对材料采购量做出规划,容易造成浪费材料的情况。同时,在进行材料存储时,忽视了材料的特性,没有进行分类保管,导致一些材料未投入市政道路桥梁工作就已经发生变质。

3.2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1)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需要成立一个安全小组,它由项目部直接领导。同时,需要制定并且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排项目经理担任小组的组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专业施工队负责人任小组成员,每个作业面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这样,每一层的组员都需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并遵守安全规范以及小组制定的规章制度,具体履行监督、检查、管理各专业施工队的安全工作。

(2)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工作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漏任意环节。在进行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时,需要电工的参与。电工操作属于特种作业级别,特种作业由于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所以,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其独立作业。

市政管理论文篇(8)

完全的市场整合不仅意味着货物、服务、人员和资本可以完全自由流动,而且意味着地方辖区内外这些要素或产品持有者享有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机会。市场层面的整合必定意味着辖制市场竞争的制度层面的整合。这里所言制度层面的整合,是指建立和维持上述无特权的竞争秩序,包括规则体系的建立和规则的实施。

地方政府竞争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但并不是说它就是一种好现象或者是坏现象。是好是坏,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可以根据政府之间的纵向和横向关系把地方政府竞争分为两种情况:纵向的地方政府竞争和横向的地方政府竞争。在计划经济时代,甚至也有地方政府竞争现象:比如地方对中央的事实上消极遵从,尽管其表面上遵从中央的指示。这就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纵向竞争的特点之一,也是为什么中央在1978年前不断尝试分权、试图打破“治乱循环”的原因之一。来自各地的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到中央各部委去要项目要工程要资金,这就是计划经济时代地方政府之间横向竞争现象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上述两种现象继续存在,这证明了地方政府竞争仍然存在。而且大量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事例证明,我国的地方政府竞争大量存在。

本课题报告将重点分析我国与地方政府竞争有关的市场整合问题,并且只限定在产品和服务流通领域,不涉及资本流动和人员流动两大领域。由于与此相关的市场整合的对极是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我们将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分析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的形式、剖析其成因、尤其是其深层制度原因,并从规范意义上指出统一大市场要求的重要性,归纳迄今为止的政府对策措施及其弊端,最后就建立一种与之有关的市场竞争和政府竞争秩序提出一些操作性构想,因为要消除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之弊端,既涉及到提出建立市场竞争秩序,也涉及建立一种政府竞争秩序。

二、调研设计与实施说明

目前我国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仍然较为严重。本课题的最终目的是提出一些解决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的操作方法和思路。为此,本课题设计了调研方案,采取了结合现场摸底调研、文献收集分析的分析办法。调查点为江苏省苏南地区、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宿州市以及北京市。上述四个地区的摸底调研由来自相应地区的课题组成员负责实施,在2001年内完成。调查内容限于过去和当前产品与服务市场中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是本地针对外地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问题,也可以是外地对本地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问题,这样实际所涉及地区不仅限于所调查的四个城市。课题组成员此外还与四地政府部门和不同行业的企业进行了访谈,以求了解这些部门对市场整合和地方保护问题的掌握情况及其对解决问题的看法。调查难度较大,因为地方政府官员一般不愿“家丑外扬”,倒是通过调查了解到外地针对这些省市的地方保护情况更多。

从摸底调查结果看,这四地均有一些零星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问题,但与我们此前所间接了解的情况比,这些调查结果不能全面反映我国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问题。因此,本课题在汇总分析四个调查市的摸底调查情况之后,又收集了遍布全国各地的各种书面案例,以求全面反映我国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的现状和问题。书面案例中有大量案例来自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2001年8月以来“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在行动”系列报道内容。本课题一共分析了经济半小时节目中的73个有关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例,其中43%涉及到地方政府竞争背景下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问题。

三、地方市场分割与地方保护的概念界定和形式

市场分割的一个操作性定义可以是:市场分割是指分割市场的行为,或指市场的非整合状态。前者强调过程与行为,后者强调状态。市场分割既可以是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所为,也可以是行业主管部门所为,甚至可以是私人权力集团(如私人垄断集团、寡头、卡特尔)所为。地方市场分割似乎特指地方政府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地方私人权利集团的分割市场行为。但是,这种理解是有失偏颇的[②].中央政府也能造成地方市场分割。例证之一是我国建国初期中央政府推行的户籍制造成全国各地城乡分割。

地方保护则特指地方政府维护其辖区内经济主体利益(包括其自身利益)的各种保护行为。这里的地方政府包括地方行政、司法和立法当局,在我国甚至地方党委。在市场经济里,地方政府作为其职能的一部分保护辖区内经济主体的合法利益是天经地义的,但是无权保护经济主体的非法利益。因此,应该相应地把地方保护分为两类,一类是合法保护,一类是非法保护。此外,应该看到,在非法治国家,保护的“合法性”本身不等同于这种保护就符合法治国家标准,因为法律法规本身是否公正也有待论证。

当前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的形式很多。2001年4月21日《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列举了七种地区封锁行为,也不能概括全面内容,其余行为只能作为“实行地区封锁的其他行为”列作第八种。这些地区封锁行为均属于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所谓地区封锁,是指“地方政府或其职能部门通过行政权力建立市场壁垒的行为”[③],也称为“地方行政垄断”[④].

《规定》中合计八种地区封锁行为是:

1.以任何方式限定、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生产的产品或者只能接受本地企业、指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的服务;

2.在道路、车站、港口、航空港或者本行政区域边界设置关卡,阻碍外地产品进入或者本地产品运出;

3.对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规定歧视性价格,或者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

4.对外地产品或者服务采取与本地同类产品或者服务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产品或者服务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论文中国的市场整合与地方政府竞争来自免费

5.采取专门针对外地产品或者服务的专营、专卖、审批、许可等手段,实行歧视性待遇,限制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6.通过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信息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外地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地的招投标活动;

7.以采取同本地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不平等的待遇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外地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对外地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

8.实行地区封锁的其他行为。

上述行为在我国普遍存在。在产品市场上,从行业分布看,白酒、啤酒、水泥、化肥、药品等行业的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现象较多。

其他地方封锁形式应该还有。有些案例尚算不上是市场分割案例,却属于地方保护范畴,尤其是部门保护范畴,但是涉及到市场整合问题。比如安徽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40多家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本地小化肥厂发放“临时生产许可证”,从每个小化肥厂收取检测费可达数千元。正是这些小化肥厂的存在,严重扰乱当地化肥市场,损害了农民的利益[⑤].

与产品和服务贸易有关的司法领域地方保护问题同样非常严重。案例之一是:1994年宿州市物资机电公司(申请人)在一次欠款纠纷中胜诉后申请原宿州市人民法院(现为宿州土甬桥区人民法院)执行,被申请人为山东省泗水县全林镇镇政府(承担连带责任,因其所属企业欠宿州市物资机电公司款,其后破产倒闭)。原宿州市人民法院先后20余次去山东泗水县全林镇,均未果。标的额为20余万元。延迟履行金达50余万元。法院执行人员要求泗水县委、县政府、县法院,济宁市委、济宁市中院协助此案中,均未形成结果,此案件已达8年,至今未执行分文。

大量事实表明,行政审批和政府令已经是影响市场整合的重灾区。目前许多地方都在清理地方性的行政审批制度,好些地方还开设了行政审批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它只关系到投资审批程序的简化。虽然行政审批数目减少了,仍然没有约束其反弹的机制。充其量,由于中国加入了WTO,涉及外贸和外资领域的行政审批估计会透明化和规范化。但这仍然保证不了满足其他领域减少行政审批手续的要求。1986-1998年上海、湖北和吉林“汽车大战”案例中,存在着大量的外地汽车销售禁令,保护与反保护博弈就演化为恶性竞争,消费者原则受到藐视,因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受到了剥夺。

四、地方市场分割与地方保护的成因

根据对所收集案例的研究分析,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的动因主要有:

1.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最大化;

2.地方政府保护本地企业,促进本地经济增长,维持和扩大就业,减少失业;

3.地方辖区存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并以此为名目,推行地方保护;

4.地方政府官员创造政绩的需要;

5.由于地方政府官员与地方企业负责人往往同属一个社会网络,人情关系和企业寻租往往驱使地方政府官员保护此类企业;

市政管理论文篇(9)

一、市场失灵使政府的积极干预成为必要

西方发达国家及一批后发现代化国家市场经济的实际历程和政府职能的演化轨迹表明,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一方面,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机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是经济利益的刺激性。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形成~种强劲的动力,它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技术、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的不断创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市场决策的灵活性。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分散决策结构,对供求的变化能及时作出灵活有效的反应,较快地实现供需平衡,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决策的效率。三是市场信息的有效性。高效率的分配资源要求充分利用经济中的各种信息。而以价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结构能够使每一个经济活动参与者获得简单、明晰、高效的信息,并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从而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此外,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还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败等。但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场自身是难以克服的,完全摒弃政府干预的市场调节会使其缺陷大于优势,导致“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因而必须借助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纠补市场失灵。

(-)市场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稳定协调的发展

市场调节实现的经济均衡是一种事后调节并通过分散决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此产生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总量的失衡。在粮食生产、牲畜养殖等生产周期较长的产业部门更会发生典型的“蛛网波动”。此外,市场经济中个人的理性选择在个别产业、个别市场中可以有效地调节供求关系,但个人的理性选择的综合效果却可能导致集体性的非理,如当经济发生通货膨胀时,作为理性的个人自然会作出理性的选择——增加支出购买商品,而每个人的理性选择所产生的效果便是集体的非理性选择

——维持乃至加剧通货膨胀;同样,经济萧条时,也会因每个个体的理性选择——减少支出而导致集体的非理——维持乃至加剧经济萧条。再者,市场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谋求最大的利润,往往把资金投向周期短、收效快、风险小的产业,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这就需要政府运用计划,利用财政、货币、信贷、汇率、优惠、制裁等政策措施。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特别是采取“相机抉择”的宏观调节政策,适时改变市场运行的变量和参数,以减少经济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同时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对若干重要领域进行投资来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与经济总量平衡。

(二)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最终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

因为生产的边际成本决定市场价格,生产成本的水平使市场主体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同地位,进而导致某些处于有利形势的企业逐渐占据垄断地位。同时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一些市场主体往往通过联合、合并、兼并的手段,形成对市场的垄断,从而导致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使其不能发挥自发而有效的调控功能,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帕累托最优”(ParetoOptimum)即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也就成为纯粹的假设,因此垄断被视为市场经济的“阿基里斯之题”。这就需要政府充当公益人,对市场主体的竞争予以适当的引导、限制,如制定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价格管制、控制垄断程度等。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百年来的经验教训多有可供我们借鉴之处。这对市场秩序不健全、转轨中的经济体制还带有某些行政垄断痕迹的我国来说,政府对于促进市场发育和建立市场公平竞争程序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这突出表现在政府应立足制度创新,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的规范体系和政策框架,加颁行全国性的反垄断法(近期北京、上海等地已先后制定出一批地方性的反垄断法规)与已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配套,防止可能发生的并遏止已经出现的各种形式的垄断。

(三)市场机制无法补偿和纠正经济外在效应

所谓外在效应(externality),按照经济学家贝格、费舍尔等人的看法,是指“单个的生产决策或消费决策直接地影响了他人的生产或消费,其过程不是通过市场”。也就是说,外在效应是独立于市场机制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自动消弱或消除,往往需要借助市场机制之外的力量予以校正和弥补。显然,经济外在效应意味着有些市场主体可以无偿地取得外部经济性(external-economies),而有些当事人蒙受外部不经济性(externaldiseconmies)造成的损失却得不到补偿。前者常见于经济生活中的“搭便车”(freeride)现象,即消费公共教育、公用基础设施、国防建设等公共产品(publicgoods)而不分担其成本,后者如工厂排放污染物会对附近居民或者企业造成损失,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来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司空见惯的随处抽烟等。这类外在效应和搭便车一般不可能通过市场价格表现出来,当然也就无法通过市场交换的途径加以纠正。通过意识形态信念和道德教育固然能够使之弱化,但作用毕竟有限。只有通过国家税收或补贴政策或行政管制如特定的排污标准及征收污染费以及在公共场所不准吸烟等规定,使外部效应内在化,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过程的外在效应,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市场机制无力于组织与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车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科学教育、医药、卫生。外交、国防等。正是因为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排它性和非对抗性特征,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的减少,于是只要有公共产品存在,大家都可以消费。这样一方面公共产品的供给固然需要成本,这种费用理应由受益者分摊,但

另一方面,“它一旦被生产出来,生产者就无法决策谁来得到它”,即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经形成,就无法排斥不为其付费的消费者,于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如前所述的经济外在世以及由此而出现的“搭便车者”。更严重的是.既然若此,人人都希望别人来提供公共产品,而自己坐享其成,其结果便很可能是大家都不提供公共产品。而缺乏必要的公共产品,就不能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大大降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需要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管。

(五)市场分配机制会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

一般说来.市场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自动带来社会分配结构的均衡和公正。奉行等价交换、公平竞争原则的市场分配机制却由于各地区、各部门(行业)、各单位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人的自然禀赋、教养素质及其所处社会骤条件的不同,造成其收入水平的差别,产生事实上学的不平等,而竞争规律往往具有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财富越来越集中的“马太效应”,导致收入在贫富之间、发达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此外,市场调节本身不能保障充分就业,而失业现象更加剧了贫富悬殊,这对经济持续增长是个极大的出协:少数巨富控制经济命脉;潜在的资金外流;众多的贫困者导致社会总消费的不足,从而市场难以发育等等。更严重的是,过度的贫富分化“不仅削弱了社会的内聚力,而且培养了不公正,因而不可避免地破坏了维系社会的政治纽带。民众……进而可能要求发生激烈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变动”。经济比较落后、收入偏低的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还可能会造成民族矛盾的激化。

(六)市场不能自发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实现经济秩序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各种经济行为的方式及其目的的实现固然受到市场各种变量(原材料成本、价格、可用的劳动力、供求状况等)的支配,并且这些变量以其特有的规律(即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自发形成的市场运行规律,亦即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它通过主体的独立意志、自由选择、平等互利等一系列市场原则表现出来。)调整着他们的行为,自发地实现着某种程度的经济秩序;但是作为经济人以谋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主体又总是在密切、广泛、复杂、细致的经济联系中进行竞争,产生利益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而当事人自己以及市场本身否具备划分市场主体产权边界和利益界限的机制,更不具备化解冲突的能力。这就需要以社会公共权力为后盾的政府充当仲裁人,设定体现和保障市场原则的“游戏规划”,即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明晰界定和保护产权关系的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再进一步地说,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残酷性容易诱发人们铤而走险,产生非法侵犯他人权益的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对此,市场主体更是无能为力。只有政府运用国家暴力作后盾才能防止和打击

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通过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等制度预防经济违法犯罪的发生,并严格依法查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此外,在制定适当的对外政策,争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和平国际环境,开拓本国商品市场和吸引外资,保护本国总体的和长远的经济利益等方面,政府无疑也具有市场所无法承担的而又为现代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所必需的功能。

上述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和失灵,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让出了空间,也正因为如此,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如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所说;“当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取代市场来组织一个复杂的大型经济。问题是,市场既无心脏,也无头脑,它没有良心,也不会思考,没有什么顾忌。所以。要通过政府制定政策,纠正某些由市场带来的经济缺陷”。因此,“现代经济是市场和政府税收、支出和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混合体”。

二、政府失灵又决定了政府干预必须适度、有效

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基本依据,但是,政府干预也非万能,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governmentfailure)的可能性,用林德布洛姆的话说就是政府‘识有粗大的拇指,而无其他手指”。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即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选择失当,不能够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比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力.缺乏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投资不足,政策工具选择上失当,不能正确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等,结果也就不能弥补和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过细,公共产品生产的比重过大,公共设施超前过度;对各种政策工具选择及搭配不适当,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那么,为什么政府干预会失灵呢?或者说,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是什么?

(一)政府干预的公正性并非必然。政府干预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它应该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化身对市场运行进行公正无私的调控,公共选择学派把政府官员视作亚当·斯密所说的“经济人”这一假设,固然有失之偏颇之处,但现实中的政府的确不总是那么高尚,政府机构谋求内部私利而非公共利益的所谓“内在效应”(interalities)现象在资本主义国家的“金元”政治中有着淋漓尽致的表现。在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在理论上不能完全排除政府机构的“内在效应”可能性,在实践中,少数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更时有发生。政府部门这种追求私利的“内在效应”必然极大地影响政府干预下的资源配置的优化,如同外在效应成为市场失灵的一个原因一样,“内在效应”则市政府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政府某些干预行为的效率较低。与市场机制不同,政府干预首先具有不以直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性。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直接干预的领域往往是那些投资大、收益慢且少的公共产品,其供给一般是以非价格为特征的,即政府不能通过明确价格的交换从供给对象那里直接收取费用,而主要是依靠财政支出维持其生产和经营,很难计较其成本,因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直接利益驱动。

其次,政府干预还具有垄断性。政府所处的“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例如国防、警察、消防、公路)的垄断供给者的地位”决定着只有政府才拥有从外部对市场的整体运行进行干预或调控的职能和权力。这种没有竞争的垄断极易使政府丧失对效率、效益的追求。最后,政府干预还需要具有高度的协调性。政府实施调控的组织体系是由政府众多机构或部门构成的,这些机构部门间的职权划分、协调配合、部门观点,都影响着调控体系的运转效率。

(三)政府干预易引发政府规模的膨胀。政府要承担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职能,包括组织公共产品的供给,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自然需要履行这一职能的相应机构和人员。柏林大学教授阿道夫·瓦格纳早在19世纪就提出:政府就其本性而言,有一种天然的扩张倾向,特别是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公共部门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具有一种内在的扩大趋势,它被西方经济学界称为“公共活动递增的瓦格纳定律”。政府的这种内在扩张性与社会对公共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更相契合,极易导致政府干预职能扩展和强化及其机构和人员的增长,由此而造成越来越大的预算规模和财政赤字,成为政府干预的昂贵成本。

市政管理论文篇(10)

一、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准确的估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和立论基础。

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有三:一是生产力不发达,二是生产关系不成熟,三是上层建筑不完善。在认识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在发展生产方面,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生产关系方面,适应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规律,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上层建筑方面,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历史性转变,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肓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特征。

工商行政管理在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职能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为国家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市场主体行为及市场交易行为。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特征,积极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和一般特点,即: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二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三是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依法进行。另外,还具有时代的特征,如当代经济是知识经济等。但它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身的特点: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基础上,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保护的是国家、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阶段,我国的市场仍存在不足。主要有:

(1)所有制结构正处于调整之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上思想解放不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多样化、如何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思想上观念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2)市场不发育,体系不健全。在现阶段,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经济市场化程度低,自然经济意识和计划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市场主体的条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不发育,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市场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大量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不少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条件及其行为又不符合进入市场的要求。

(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科技、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历史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把初级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弄懂弄通,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弄懂弄通。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实践上的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实际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是硬道理。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根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工商行政管理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一切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来分析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实现职能到位,促进经济发展。

市政管理论文篇(11)

1.1 污水管道定位和布置理念 

首先,其污水管道需要考虑到当地地块建设的情况,并结合地块的建设方案和规划要求,对污水管道设计的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地形特点,确保管道的整体走向符合当地的地形趋势,通常在设计时需要确保顺坡排水,以便确保污水能够通过重力的影响自动排出。此外,在设计规划污水管道的时候,还需要确保规划方案的延展性,在埋深方面留有余地,以便方便市政未来的发展。其次,污水管道需要与建筑物保持一段距离,方便建筑物用户接管排水。需要综合考虑到市政道路下方管线的布置情况,结合管线断面图,合理规划设计污水管道的位置,尽量将管道设计在人行道以及非机动车道下方。再次,针对发达城市以及地下设施较多的地区,可以通过设置地下管廊或者管线隧道等合理布局污水管道。在交通密集以及道路横断面较宽的路段,需要设置复线,方便污水管道的布局。另外,在污水管道竖向布局的时候,需要按照污水管控制点以及埋深的相关规定来设计,其污水控制点需要设计在距出水口最远的位置,并且需要具备一定深度,其流量比较集中。在管道埋深的设计时,针对冻土、车行道下方的污水管道,需要设计的深一点,避免被车压坏[2]。 

1.2 污水管径的设计 

污水管径的设计需要综合考虑到管道的平面布局、当地区域排水量以及地形坡度等内容。并结合管道造价和施工成本,设计出经济实惠的管径和埋深,尽量减少管道施工的成本[3]。在管径设计的时候还需要规范设计好最小坡度、最小流速以及充满度,针对重力污水管道需要根据非满流计算,最大设计充满度如表1所示。污水管道的最小管径为300mm,相应的最小坡度设计包括:塑料管0.002,其它管0.003。 

表1 最大设计充满度 

2 市政污水管道工程设计实践分析 

本研究主要是针对我国丘陵地区污水管道设计案例进行分析,其主要以河南某地污水管道设计为例,其中丘陵地区的地形差距较大,地势起伏大,地质条件复杂多样,其中陡峭、坑洼地形较多,表土比较浅,污水管道的布置比较复杂。该城市主要是南北走向,其中道路规划的长度约为30m,总长大概为1579.1m,其总体地势为北高南低,其高度相差为50m左右。其道路设计的纵断面如图1所示。在污水管道工程的设计中,污水量标准为350L/(人·d),人口密度标准为355人/hm2。在道路纵坡为6%到7.9%的地段,其污水管的坡度应设计为0.015到0.025之间,污水管道的材质需要使用PVC—U双壁波纹管,管径为500mm,管道流速为2.78-4.36米每秒。另外,这种污水管道的埋深通常为3.5米。如果该道路的纵坡为1.0%-4.0%,其污水管道的坡度就应该设计为5‰到15‰之间,其中管材通常选择使用钢筋混凝土Ⅱ级瓶口管,其管径为600mm,管道的流速为1.7-3.2m/s,其中管道的埋深需要设置为3.5米。如果双壁波纹管粗糙系数为0.01,钢筋混凝土管的粗糙系数就需要设置为0.013。针对居民较多的地方,其检查井的设计间距需要维持在35米到40米之间,其它的需要间隔55米左右。通过对污水管道工程设计进行分析,该地区的污水管道布局比较科学合理,在污水管道正常运行的过程中,较好的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由于该地区是丘陵地区,其地形地貌比较复杂多样,在设计污水管道工程的时候,需要根据其地形的特点进行合理布局,需要根据丘陵地区大致的地势,规划污水管道的走向,以便污水通过重力原因自动排出。同时,需要充分利用丘陵地区的坡度优势,对管径、坡度以及检查井的间距进行合理的设计与规划,以便减少施工成本,降低施工难度。 

图1 道路设计纵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