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新闻传播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2 17:35:21

新闻传播论文

新闻传播论文篇(1)

1.新闻传播法制基本框架逐步形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传播领域法制建设取得较大进步。有关新闻传播的法规散见于宪法和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这些法律规范初具规模,正在构建以宪法为统帅,以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主干,以部门规章为补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传播法律体系,构成了我国现行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框架。

2.以《宪法》为核心的基础性法律日益完善。1954年《宪法》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随后的《宪法》对该条款基本没有改变。《宪法》第35条关于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规定,第41条关于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的规定,都是对新闻传播活动具有根本意义的法律规范。我国的民法、刑法、国家安全法等实体法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这三大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有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规范。

3.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相继出台。国务院制定一系列管理大众传播媒介的行政法规,如《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几乎涵盖所有大众传播媒介。与此同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制订一系列专门规章,如《期刊管理暂行规定》《报纸管理暂行规定》《报社记者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报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任职条件的暂行规定》等,是报刊管理方面比较完整的法规性文件,对规范和加强报刊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这些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出台对新闻传播活动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4.新闻司法改革逐渐推进。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妥善应对新闻传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新闻司法改革,司法理念与司法机制获得革命性重构,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的新闻司法制度,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司法公正。在新闻侵权诉讼案件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我国的新闻传播法制在司法实践的推动下得到完善和发展。1985年,上海市发生全国首例新闻侵权案———杜融诉记者沈涯夫、牟春霖诽谤案。此后,在我国出现的多次新闻诉讼浪潮中,新闻司法的成功实践有效助推了新闻传播法制建设。

5.新闻传播法制内容不断丰富。随着互联网日益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网络信息传播立法成为新时期新闻传播法制建设的新特点。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促进了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成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重要法规。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在法律层面确立了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的原则。

二、我国新闻传播领域法制建设相对滞后

如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新闻传播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与此同时,新闻执法部门切实加强新闻采编流程、新闻传播从业人员、驻地方机构等方面的管理,纠正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面整治、规范了新闻传播秩序。当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在新闻传播立法方面还比较薄弱,新闻传播法制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虽然立法机关、行政部门针对新闻传播活动颁布了大量法律法规,但至今没有颁布专门的《新闻法》和《出版法》,这是我国现行新闻传播法制的主要不足之处。

1.立法数量偏少。在我国240多部现行法律中,文化类法律只有五部。与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相比,文化立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所占比重偏小,低于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的立法。不少方面还存在立法空白,尤其是在新闻传播立法方面,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重要领域只有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新兴媒体管理方面的立法比较欠缺。

2.立法层级较低。在新闻传播方面称得上法律的,只有《著作权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其余均为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由于法律效力低,处罚权限、处罚力度有限,执行难度非常大,对违法违规者往往起不到约束和震慑作用。

3.立法质量不高。少数法规规章出台前调研不够,有的内容脱离现实,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贯彻执行;部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存在相互抵触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出现“依法打架”的现象;一些部门规章更像政策性文件,原则性要求多,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少,缺少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罚性条款,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无所适从。造成新闻传播领域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上说,新闻舆论处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对社会精神生活和人们思想意识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新闻传播领域立法具有特殊性,不同于经济、政治、社会领域立法,许多问题十分敏感,不仅要处理好发展与管理的关系,还要考虑国内管理规定与国际通行规则的关系,需要反复调研、周密论证。从主观上讲,长期以来我们强调新闻传播工作的特殊性,重政策、轻法律,习惯于行政手段,对新闻传播领域立法的紧迫感不强,对新闻传播领域立法的需求、特点和应当着力攻关的问题研究不够。

三、大力推进新闻传播法制建设是大势所趋

2014年11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透露,国家正在研究传播立法。柳斌杰表示,新媒体发言随意,吸引眼球;传统媒体管制严格,面容呆板。一样的传播两个尺度,让传统媒体常常感叹“带着镣铐跳舞”,环境不公。而传播立法的出台,将终结这一局面。他认为,依法治国,新闻传播也要有法治思维,走向法治轨道。否则,底线不清、边界不明,媒体不好把握。哪些东西能传播、哪些不能传播,法制、道德、社会秩序的底线要明确,用各种条条框框把体制内的管得很死,眼看着它们的影响力减弱,阻碍它们发挥作用;新媒体发展越来越好,影响力越来越大,形成另外一个舆论圈,这种发展不平衡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传播立法能使媒体获得自,媒体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可以依法判断自己的行为。柳斌杰在前些日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人大已经在研究新闻传播立法,今后凡是属于公共新闻传播范畴的,包括互联网新闻服务等,都将纳入到新闻法管理中来,不过自媒体这一传播形式暂不会纳入。柳斌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的这两次表态,在新闻界和社会上引发很多讨论和大量点赞。毋庸置疑,大力推进新闻传播立法,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舆论生态大变革的迫切需要,对于建设现代传播体系、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规范新闻传播秩序、有效开展国际舆论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推进新闻传播法制建设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规,就不可能形成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也不可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同样,没有完善的新闻传播法律法规,就不可能形成完备的文化法律法规。目前,新闻传播领域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家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不相适应。必须进一步加快新闻传播领域立法步伐,推动新闻传播领域的建设和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新闻传播论文篇(2)

二、现阶段公民参与时代的新闻传播媒介理论

现阶段公民参与下的新闻专业传播媒介仍然受传统新闻模式影响颇深,缺少一定的透明度,容易给社会大众造成一种感受错觉,对播放新闻的侧重点和真实性产生了一定的怀疑和不信任,如何将事情的真相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下,呈现给社会大众是当前需要了解和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随着全球信息技术和网络传播的快速发展,社会公众逐渐参与到监督和管理的行列中来,中国新媒体在传播的过程中也转变了自身的态度和观念,在这种发展环境下,中国媒体传播营造了一种积极主动自主的心态,及时向社会大众报道新闻事件,并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监督氛围,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的法制进程。随着网络信息的逐渐普及,智能高科技设备也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必备品,这种快节奏的发展步伐,为公众发现社会问题以及违法行为、违背道德事件提供了一个便利的举报和监督平台,成为了现阶段公安机关收获关键线索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通过社会大众举报而发现的各种吸毒贩毒、腐败案件不在少数。同时通过相关的数据调查显示,民众通过互联网、新浪微博、论坛等方式来大范围地表达自身的看法和意见,从自身的感受和角度出发,具有一定的主观情感,素质教育水平参差不齐的网民也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侵犯和语言攻击。从微博到网络的传统媒体传播行为,呈现了一面倒的恶性惩罚情况,我国相关的法律学者表示,这种恶性的人身攻击和透露隐私的行为,从各个方面显示了民众的道德底线和伦理意识。针对这种情况,我国相关机构也应当从实际角度出发,对恶性的网络舆论进行有效的管理,尽可能减少触犯法律的案件的发生,随后更应该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加大民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真正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中国新闻在媒介管理现象中不遵守道德伦理的事件屡屡发生,只有避免社会大众媒介成为司法力量的反作用者,并最终沦落为屠宰伦理道德的工具,才能从根本上营造一个文明的社会大众监督环境。

三、我国公众参与下的新闻传播媒介研究结论

经济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在新闻专业主义内容和媒介伦理理念方面一直以来都进行了深层次的研究,不同学派学者根据自身的理解发表了大规模数量的参考文献,对其有效数据和理念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在我国新闻界新闻专业主义以及媒介伦理观念的发展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相对应的管理理念和模式并不成熟,西方的新闻专业主义以及媒介理念受到了中国老一辈专家的反对,从客观角度来说,这种管理方式与中国现实新闻发展也存在着些许差异,但是在公民参与时代新闻媒介理论需要这种西方主义知识进行积极融合,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中国新闻的公信力,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律,为现阶段的中国新闻界提供一个自由的发展空间,并提高新闻价值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实现新闻媒介的有效传播,展现中国新闻传播媒体的魅力。由此我们不难发现,西方的新闻专业主义以及媒介伦理对中国整个公众监督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方向,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维系了新闻传播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紧密联系。

新闻传播论文篇(3)

要论说“传播史”,就不能不首先回顾新闻史的研究。

1873年,《申报》发表了《论中国京报异于外国新报》一文,可谓中国新闻学研究的滥觞;1917年,姚公鹤所撰《上海报纸小史》出版,是第一部新闻史研究专著。此二者都可以看作是在中国新闻史乃至整个新闻学研究领域的开路先锋。诚如方汉奇先生所言:“在中国新闻学研究的历史上,开其端绪的,还是新闻史的研究。”(1)百余年来,新闻史从无到有,至今已蔚为大观,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思想解放学术创新的潮流中,新闻史研究呈现一派繁荣景象。1992年成立的中国新闻史学会为一级学会,足见新闻史作为一门显学的学科地位。仅以学会成立后的6年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在各种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新闻史方面的论文和文章,累计达1053篇,公开出版的新闻史方面的专著,累计达88种”。(2)

1996年,新闻学由二级学科提升为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发展的传播学成为与新闻学并列的专业,并于1999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这一过程中,新闻史研究功不可没。问题在于,传播学已经同新闻学并驾齐驱,在新闻史研究取得可喜成绩的情况下,尚无真正意义上的对中国大众传播历史的研究;没有形成一个与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地位相适应的,既有新闻学,又有传播学;既有新闻史,又有大众传播史的合理格局。

大众传播史不同于新闻史和媒介专史

这里所说的“大众传播史”与“新闻史”的不同,在于“大众传播”与“新闻事业”的不同。将大众传播与新闻事业同归于“传播”旗下,已是学界的共识。若按传播方式可将传播分为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两类;如果站在新闻的立场上,又可以把传播按照内容分为新闻活动和非新闻活动两类。这四个概念相交叉,就构成人类社会传播的一个图景,其关系如下表所示:

大众传播

人际传播

新闻活动

A.报纸、广播、电视、电影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新闻传播活动,如报纸的消息报道、电影的新闻纪录片等。

C.人际新闻传播活动,如口头新闻等。

非新闻活动

B.报纸、广播、电视、电影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的非新闻活动,如报纸的文艺副刊、电视的综艺节目以及电影故事片等,图书及录音录像制品的出版也在其中。

D.人际非新闻活动,如一般性聊天、打电话等。

大众传播既包括一些新闻活动,又包括一些非新闻活动,即表中A、B两部分。而新闻事业是由大众传播媒介进行的新闻活动,即表中A部分。

以往的新闻史研究范围比较狭窄,主体是A中的报纸新闻部分,近年来兼顾到广播电视新闻。虽然或多或少也涉及到一些属于大众传播领域的非新闻活动,如报纸副刊等,但是在戈公振等学术先驱所开创并延续至今的“报学”研究范型(paradigm)之中,在报纸新闻研究的总体格局的深层制约之下,此类内容只是作为附庸,处于类似“补白”的从属地位。大众传播的B部分尤其缺乏传播学意义上的历史研究。

在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近代报纸产生以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所谓大众传播媒介基本上只有一家,即报社。而报社显然是以新闻活动为主的,因此,将报业等同于新闻事业,将新闻事业等同于大众传播也就顺理成章了;新闻史研究把报纸新闻的发展历史作为研究的核心,也事出必然。然而,这样的观念在媒介结构与功能发生巨变的今天已经不合时宜了。随着广播事业的发展和电视的勃兴,人类进入大众传播媒介的多样化时代。如果说,过去称报社、通讯社为新闻机构还算差强人意的话,现在还把电台、电视台叫做新闻机构,就无论如何说不通了。广播电视的非新闻节目如教育、娱乐、广告等已经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重要程度并不逊于新闻节目。即使报纸也在发生变化,不仅综合报纸的非新闻内容比重大大增加,还出现了各种专门传播知识和刊载文艺作品、美术作品的报纸。从形态上,不能不承认它们也是报纸,却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新闻纸”。这样,单一化的“新闻媒介”就发展为多样化的“大众传播媒介”。与此同时,电影及录音录像制品在传播方式上与报纸、广播、电视有根本的相同之处,也是大众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仅仅是B部分,也是相当有限的。电视史、电影史的研究都只是单个媒介的专史,尚无包括B部分所有内容的媒介史。

大众传播史的位置应当处于一般史与新闻史、电影史、广播史等专史之间。对于一般史而言,它是专门针对大众传播这一特定社会历史现象的历史;对于各种媒介的专史而言,它又是大众传播这一特定层面上的一般史。它以宏观综合性和系统性为特色,涉及大众传播的政治层面、产业层面、文化层面、技术层面;内容涵盖各分支媒介发生发展的历史,著名人物的活动和传播思想,有影响的传播事件,传播技术的发展,大众传播和社会的互动关系等等。

我们期待的大众传播史研究,其独特之处在于,以我国全体大众传播媒介及其全部活动的历史过程为研究对象,而非局限于某一特定领域。

中国大众传播史研究的必要性

无论是新闻史还是广播电视和电影等各种媒介的专史,都不能取代大众传播史的研究。大众传播史对于新闻传播发展的实际、新闻传播学学科建设以及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都会产生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一、大众传播媒介的多样化发展与交互融合呼唤大众传播历史研究

时至世纪之交,经济全球化、区域政治一体化加深了各国之间的交流,不同区域从敌对走向协作,力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企业走上了集团化道路,作为现代社会重要产业的大众传媒也迈出了“多媒体”联合的步伐。在媒介竞争日趋激烈的美国,单一媒介的发展,很难在竞争中取得生存发展的有利地位。美国的报业集团,早已突破了印刷媒介集合体的范畴,而是拥有包括报纸、杂志、通讯社、广播、电视在内的综合化媒介托拉斯,以“联合舰队”的形式抵御市场竞争的大风大浪。以纽约时报公司为例,它的旗下有美国第三大通讯社——纽约时报通讯社,有大规模的特稿辛迪加——美国报业联盟,还有多家日报、周报、杂志以及电台、电视台、电子报刊、图片社和造纸厂等,在1993—1999年中,纽约时报在激烈竞争中稳步前进,利润不断增加,股票市值由21美元上升到71美元,多媒体集团的优势充分体现出来了。(3)

中国的传媒业自1996年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以来,快速走上媒介集团化的道路。尽管目前尚未出现报刊媒体与广播电视媒体的实质性联盟,但是跨媒介联合乃大势所趋。经济日报报业集团与北京有线电视台合作,推出了一个由经济日报独立创意并独立制作的经济类节目,以期在发展经济日报行业权威优势的同时增强电视节目的力度和深度。这样一来,报刊社会与电视台互不渗透的传统格局打破了,成为“多媒体”联合、优势互补、发展媒介立体空间的一个典范。在上海,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以及无集团之名而有其实的解放日报集团形成双龙戏珠之势,双方旗下都有十来种报刊媒体。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负责人赵凯曾明确表明:上海传媒界下一步的发展趋势是三种媒体,即平面媒体、电子媒体、网络媒体之间“拆围墙”,组建成为拥有各种媒体的媒体集团。(4)

如果说,传统媒介的“多媒体”集团化发展令人咂舌,那么网络媒体的出现对于传媒业来说更是石破天惊的重大进步。网络将使原来既相互竞争又井水不犯河水的各种不同形态的传统媒介进一步整合在一起。这主要表现在:1、互联网作为一个信息传输的平台,为多种媒介提供了施展技能的场所,新闻的、生活服务的、教育的、游戏娱乐的内容乃至商务运作都包容在其中,这种融合是前所未有的;2、传统媒介向互联网靠拢,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设立网站,通过互联网信息,作为自身的补充;3、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结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在线并购时代华纳,组成媒介产业的巨无霸。

所有这些迹象都表明,中国传媒业发展的大趋势为相互融合、交互汇聚,互联网等传媒新技术的发展也使新型媒介与传统媒介互相渗透,加速了媒介大汇流的进程。那么如何更准确地理解这些现象?如何更准确地把握这一趋势、预测其未来发展动向?今天的现状,是昨天历史的结果,要解释今天、预测明天,就要追溯昨天。面对媒介的综合发展趋势,只有整个大众传播的历史研究才能提供相应的历史经验。只提供某一特定领域历史经验的各种媒介的专史是远远不够的。这样,在大众传播层面上的“一般史”就是很有研究的必要。史学巨擘布洛赫曾提出“总体史”(UNIVERSALHISTORY)的思想——“惟有总体的历史,才是真历史”。(5)他认为,对史学家而言,最重要的工作不在于由古及今地描述事件,而在于由今及古地提出问题,即所谓“倒溯”的历史研究方法。当前,媒介作为一个整体,对社会产生了不可估量的重要影响,而且它也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相对于当今世界加速度的变化而言),我们对其进行研究、提出问题的时候,不能不考察它的历史;我们在研究单个媒介的专史之时,也一定有必要研究大众传播这一层面的“总体史”,惟有如此才有可能更好地解答现实问题。

二、新闻传播学学科建设呼唤中国的大众传播史研究

文学批评,有整个一部文学史作为支撑;现今的哲学研究,很大程度上是对整个哲学发展史的研究;同样,新闻学研究依托的是新闻史;那么,新闻传播学学科则呼唤大众传播史研究,这样一来,无论是抽象的理论思辨还是注重实证的经济研究,都会突破“现在”的局限,以昨天的历史理解“现在”、预测未来。新闻传播学需要大众传播史提供必要的历史经验基础。

1、大众传播史研究对新闻学学科建设的促进作用

对以往的新闻传播学研究,有学者指陈其一个重要缺陷为“习惯于单独研究个别新闻媒介,忽视对不同传媒的综合研究”。(6)大众传播史研究将弥补这一缺陷。它在促进新闻学研究方面的重要意义在于:将新闻事业发展的历史置于更为广阔的历史背景之中,某些不易在新闻学自身领域解答的问题,可以在这一广阔背景之中,通过对传播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互动关系的研究予以解答。应当说,这一点在传统新闻学中也是一个重点,但是仍受到研究领域的限制,例如,新闻史论及五、六十年代报纸对英雄模范人物的宣

[page_break]传,如果结合电影、图书出版进行综合考察,无疑会给人一幅更为清晰、完整的历史图景,不同媒介运作方式及所取得效果的不同也自然容易体现出来。再如关于《武训传》的批判,就涉及到电影作品、报纸新闻等多种传播活动的联动关系,也适合于综合考察。

在新闻传播思想研究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邓小平等往往把报纸新闻、图书出版、电影、广播电视以及思想文化等放在一起加以论述,而新闻史或其他媒介史研究往往把涉及自身领域的某一方面划分出来单独加以研究,如果有一部综合的大众传播史,将有利于我们更加完整深入地领会其要旨。

就新闻史的重要课题“争取言论自由的斗争”而言也是如此。言论自由往往不只局限于新闻事业,而且一开始集中表现于出版事业。后来,广播电视的非新闻传播以及电影、录音录像也都成为争取言论自由的重要领域。如果有一部整合所有大众传播媒介的历史,对于我们勾勒出言论自由斗争的历史会大有助益。

2、大众传播史的研究对于传播学的意义更为直接

传播学的发源地和最重要的研究中心在美国,其所以成为必然,也许同传播学的综合性及跨学科性质有关。毕竟,美国这个移民国家在包容多种文化、多种思想方面是任何其他国家都无法相比的。目前,传播学,尤其是大众传播学的各类课程仍旧是美国大学里跨学科研修者最多的科目之一。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仍旧是其综合性、包容性的魅力。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通过大学教材的情况反映出来。以美国大学流行的教材而言,绝大多数为《大众传播导论》、《媒介通论》之类,内容包括图书、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电影、录音录像制品(近年来出版的新著已将新媒介摆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广告、公共关系、国际传播等也占有一定的篇幅;在历史研究方面,这种融汇各类媒介的综合性也表现得相当突出,例如《一个国家的声音——美国大众媒介史》即是。这些教材大多数次重版,有的多达十余次,足见其受欢迎的程度。(7)

如果说,在横断面的媒介知识、理论方面,我们的传播学研究者已经通过一定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填补了综合性、宏观面上的空白,并继续朝着本土化的方向发展,那么在媒介发展史方面,这种综合性、宏观面上的研究却还是一片空白。“史”与“论”作为传播学研究的两翼,只有共同发展、协调发展,才能互为促进,作用于新闻传播事业发展的实践。

刘建明教授在一次访谈中指出:仅以大众传播而言,所有的大众传播学者都没有系统地谈过出版规律,甚至对电影也很少研究。由于传播学研究者对传播学“泛化”的特点认识不足,传播学研究真正立得住的东西不多,有实用价值的东西更少。(8)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然而我们可以断言,有了中国自己的大众传播史,至少可以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引导研究关注新闻媒介的非新闻传播以及其他非新闻传播以及其他非新闻媒介的传播。

从刘建明教授的一些相关言论中可以看出,传播学的“泛化”和“玄化”是其特点,也是其致命的缺点。因为作为一门学科而言,固定的研究领域和清晰的轮廓是必不可少的,而传播学研究内容包罗万象,演绎出种种模糊不清的结论,必然会使其失去作为一个学科的科学地位。考虑到这一点。大而化之的“传播史”是不可取的,但立足于大众传播媒介发展历程的大众传播史却显得尤为必要,它可以为趋于“泛化”、“玄化”的传播学研究提供坚实的经验基础,划定大众传播学的研究领域,一些抽象理论也得以通过历史经验予以检验,而不仅仅通过现时的实地调查或控制实验来加以验证。新闻传播学学科的合法性由此可以得到巩固。

就传播学发展的历程与未来趋势而言,也迫切需要一部中国大众传播史。传播学发展的第一阶段是新闻学,第二阶段是诞生于20世纪中期的传播学,第三阶段则以1992年东京大学新闻研究所更名为社会信息研究所为标志。可以说,传播学走向社会信息学研究阶段,是信息社会到来的必然结果。东京大学社会信息研究所桂敬一教授说,新闻研究所更名的目的是“为了适应近几十年来信息媒介多样化和人们信息行为的变化这一所谓高度信息社会的发展需要,将自己的领域扩展到具有社会意义的所有信息形态和现象”。(9)应当说,1992年之后信息高速公路的出现和发展大大加快了这种高度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在这种发展趋势中,传播学研究更不可能囿於新闻学的传统范畴,新闻史更无法替代整个大众传播历史的研究。

我们的传播学是舶来品,而在引进过程之中,与国际学术界接轨是必不可少的。这一点,仅仅依托以往的新闻史不足以胜任,必须在整个大众传播领域进行综合性的历史研究。

三、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呼唤中国的大众传播史研究

历史研究的价值,在于其认识功能、借鉴功能和教育功能,其最终目的是作用于现实。以大众传播史培育传播人才,就是这一专史研究体现其功能的重要途径。

大众传播史能够给学生一幅完整、清晰的媒介历史全图,而非支离破碎的知识汇集。将多种媒介综合、浓缩在一起,也便于其他专业的学生高效率地了解传播媒介知识,从业人员也有了可以集中学习的媒介知识综合参考书。美国传播史家史密斯说得好:“一旦现今的传播者获知了关于他们所从事的事业的更加清楚、更加准确的历史情况,他们就会更好地计划前进的方向。”(10)

广告、公共关系、对外传播等专业领域的人才,都需要掌握多种媒介知识。以往的新闻史可以提供的历史经验只局限于报纸等主要的新闻媒介,局限于媒介的新闻传播活动,即使分门别类学习了报纸、广播电视、电影等专史,仍旧欠缺真正的综合性与系统性。各种媒介之间相互的关系,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如何与社会形成互动关系,仍没有很好地解决。

网络的发展更需要熟悉多种传媒的复合型人才。目前,独立的网站媒体(ICP)不断将传统媒介的传播内容吸纳进来,传统媒体也积极开设网站作为自身的补充,网络同各种传统媒介的联系已经日益紧密,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这样就要求新型的传播人才特别是网络人才具备多种媒介知识,才能更好地将书籍、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电影等不同类型的媒介都纳入网络这一巨大无比的平台上来。网络的同一页面上,可能囊括了图片、动画、广告、文字稿。新闻性内容与非新闻性内容可以任意链接,没有什么严格的界限。一部涵盖多种大众传播媒介发展历程的大众传播史无疑能够为他们提供综合的历史借鉴,使他们从宏观的、综合的层次历时性地了解各种媒介的知识,从而起到开阔眼界的作用。我们可以举例说明。今年4月,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新作《骑在子弹上飞行》首次在线出版,两天之内即被全球50余万读者以网络下载形式“购买”;美国的亚马逊网上书店4年来已为150多个国家的1700万顾客提供了网上书籍。可以说,数字化出版前景可观。这就要求出版人才突破传统传播观念的藩篱,运用发散型思维,把图书的概念从“制装成卷册的著作物”延展开去,同其他新型媒介结合起来;同时,又要求专业的网络人才了解出版规律,懂得图书与报纸、期刊等不同媒介的区别,从而以更有效的方式拓展在线出版业务。

我国各种媒体都越来越重视经营管理。管理要求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而在各种媒介多元化发展、相互融合的态势下,更要求管理人员特别是多媒体集团的管理人员具备多种媒介的综合知识。大众传播史对这些人才来说也是很有帮助的。

中国大众传播史研究的可行性

修撰《中国大众传播史》是一个极富挑战性的创新领域,我们面临相当大的困难,但也有相当成熟的条件。

首先,大众传播各种媒介的历史都有研究。报纸自不必说,广播有上海市档案局等单位合编的《旧中国的上海广播事业》和赵玉明的《中国现代广播简史》;电视有郭镇之的《中国电视史》;电影有程季华、李少白、邢祖文的《中国电影发展史》和陈荒煤的《当代中国电影》;图书、期刊则有张静庐的《中国近代出版史料》、《中国现代出版史料》和胡道静的《上海图书馆史》等。另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方面的各种年鉴也可以利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把各种媒介的历史研究简单相加就可大功告成,而且应当在掌握这些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充分体现整个大众传播媒介发展的综合性、整体性和系统性。

其次,其他学科也在这一方面作了可贵的探索。社会发展史的研究、大众文化研究、文学史和思想史研究等都涉及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而且,这些相关领域的研究在探索传媒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互动关系方面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

此外,我们也有具体的传播史研究经验可以参考。这方面以美国学者的研究最为重要。琼·福克茨和德怀特·L·梯忒尔的《一个国家的声音——美国大众媒介史》就是很好的例子》。这部史书的撰述基于这样的前提:“美国的媒介是多元的。”作者把大众传播媒介看做“复杂的社会与文化机构”,看做不同群体的“许多声音的产物”;而且“各种媒介存在于一个复杂的社会政治背景之中,所以,其历史也同其他社会机构交织在一起”。(11)于是,宏观地考察大众传播同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等各领域的关系成为该书的重头戏,大众传播的非新闻活动如广告、公共关系、娱乐等也同新闻活动平起平坐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作者始终把大众传播媒介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其发展历史,这一点从各章节的名称就可以看出来。例如第7章“反奴隶制运动和内战中的传播议题”,第8章“现代化与印刷工业”,第9章“大众市场与大众文化”等,都没有把某一种媒介单独列出。

中国学者也有把各种媒介综合起来考察的先例,如张国良教授的《现代日本大众传播史》,具有同《一个国家的声音——美国大众媒介史》相似的特点。该书的研究对象虽然是国外大众传播的发展史,但是仍是可贵的探索。尤其是中日两国在新闻事业、大众传播事业方面有一些相近之处,该书可以给我们本国的大众传播史研究者很多启发。

电视综合了图像、声音和文字等多种传播符号,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媒介”;网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面综合了诸多媒介的优势,有凌驾于所有传统媒介之势;同时,在学术研究领域,边缘化、交叉化已成为一股强劲的时代潮流……我们自然有理由相信,在当前媒介相互渗透、学科相互融汇的大背景下,以综合性、宏观性为特点的大众传播专史显得尤为重要,它将为新闻传播学的研究、传播人才的培养以及多学科交融产生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注释:

(1)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

(2)方汉奇《骅骝开道路

鹰隼出风尘》,载《新闻春秋》1998年专辑。

(3)参见孙建健《从三大基本结构看媒介的现状和走势》,载《新闻通讯》1999年第8期。

(4)赵凯《上海传媒业集团化发展的现状、思路》,载《中国报业》1999年第7期。

(5)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张和声、程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9页。

(6)吴崇杰《二十年中国新闻学研究成果与缺陷》,载《中国广播》1999年第7期。

(7)例如WarrenK.Agee等合著的IntroductiontoMassCommunications已再版至少11次。

(8)参见韩运荣《传播学的“玄化”与“细化》,载《国际新闻界》1999年第6期。

新闻传播论文篇(4)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目标。这一新提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构建和谐社会”也成为新闻学界在论述媒介角色、责任与效能的时新话语。

有的研究者对应关于和谐社会的特点,认为这是一个战略性的目标,大众传媒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它应该是民主法治的推动者、公平正义和诚信友爱的体现者、安定有序氛围的营造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观念的传播者。还有的研究者指出,要建设和谐社会,媒体应该凸现“建设性”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建设性”较之过去的提法更具时代气息,而“以人为本”则意味着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交流平台,顺应价值观多元化的多中心社会[1]。

同时,也有一些研究者做了辩证解析:构建和谐社会不是掩盖问题、报喜不报忧。正视并揭示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并行不悖。不能将新闻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理解为可以回避甚至掩盖社会的某些不和谐因素。大众媒体掩盖社会矛盾或许可以在一段时间之内营造出表面和谐的景象,但只有正视矛盾才能长治久安,实现真正的和谐。“和谐”归根到底是媒体、民众和政府三者互动的结果[2]。

2、新闻伦理与职业规范:热点新闻引发的思考

2005年,新闻伦理与职业规范的话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年内的几起新闻事件不仅带来了有关这一话题的热闹言说,研究者也希望能借着这些问题在伦理争论之后达到共识,形成可操作的新闻职业规范。

事件之一是老艺术家孙道临要求付费采访,引发新闻业界、学界关于付费采访是非的讨论。付费采访在我国体育和娱乐报道领域已经出现。赞成付费采访的人多认为:既然报纸要靠信息卖钱,那么被采访对象因为提供了信息而应该获得一定的报偿。反对一方则认为,如果简单地把商业化原则推及到新闻采访,可能会使社会形成“一切东西都可以用钱收买”的观念,破坏公益性原则。在正反方并不激烈的交锋中,一个较为中立的看法逐渐成为主导,即在某些情况下,付费采访无可厚非,但是一定要有底线。明显涉及公众利益的,被采访对象不能提出付费请求,而媒体付费垄断公共信息的新闻采访权则属恶意竞争,应受到谴责[3]。

事件之二是厦门《东南晚报》记者柳涛在雨中等待近一小时抓拍骑车人摔倒,引发了人们对于记者职业行为边界的思考。最初赞成和批评的网上观点几乎一半对一半,后来批评意见上升。研究者认为,救人第一、拍摄第二应是摄影记者的不二法则。当事的记者编辑对一个骑车人摔倒本身不当回事的冷漠心态需要警醒。另一种观点认为,这位记者具有很高的新闻敏感,他作为普通公民没有义务站在风雨交加的马路上提醒路人当心水坑[4]。这种观点忘记了记者背后是拥有话语权的大众媒体。对大众传媒从业者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乃是出于权责对等的考量,而不是道德上的“苛责”。2005年6月13日,中国记协和新闻局召开进一步加强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座谈会,会上对于一些记者见义勇为行为的表彰实际上也再次申明了“助人”先于“采访”的职业道德准则[5]。

事件之三是美国新闻界年内先后爆出的“古兰经风波”、“深喉事件”和“特工门事件”,这些事件都涉及到新闻报道中匿名信源的使用。匿名信源有助于记者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确保人民的知情权;但滥用匿名信源则可能导致传媒公信力下降,甚至出现丑闻,例如《纽约时报》记者布莱尔就炮制了多篇使用匿名信源的假新闻。记者履行隐匿权还可能引发司法纠纷。解决办法一是制定匿名信源的使用规范,如编辑部高层掌握信源、不把匿名信源作为唯一消息来源等;二是在司法公正和记者保密特权之间进行权衡。如何使用匿名信源,发达国家的新闻界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做法。我国在匿名信源问题上的主要问题,是记者捏造匿名新闻来源或在新闻来源方面以保密为由故弄玄虚,这与发达国家出现的隐匿权问题的性质和背景差别较大[6]。

3、新闻与法治:权利冲突与权界限定

知情权是记者采访权的基础,然而新闻传播的特点与维护公民的隐私权存在矛盾冲突。在知情权、言论自由和公民的隐私权保护之间划出一条界限是近百年来一些立法者、法官以及有关学者孜孜不倦的工作。有人认为,出于社会进步的宏观考虑,言论自由权应该有逻辑上的先在地位;也有人认为,隐私权常在现实中处于弱势因而更需要法律的保护[7]。言论自由的权利止于隐私权开始之处的提法已经得到公认,关键是这条划分起始的界限是否足够清晰合理。2005年在中国外交部和欧盟委员会共同举办的“中欧人权对话研讨会·表达自由”会议上,以下观点得到认同: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不能是含糊的法律,含糊的法律因为没有提供公平的警告而使无辜者落入圈套[8]。

随着新闻会制度的推广和完善,“知情权”成为2005年新闻法治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2005年9月,国家有关部门宣布灾害性事件伤亡的人数将不再是国家机密,应通过媒体及时公布;12月,国务院新闻办表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将努力在第一时间。然而,仍有一些官员把掌握的信息当成特权,把信息分配资格化、身份化和等级化。因而,用法的形式确定知情权的清晰内涵是十分必要的。有学者认为,知情权应包括政治知情权、社会知情权和自我知情权三个方面的内容[9]。

4、媒介内容:我们会娱乐致死吗?

对媒介内容过度娱乐化的担心在学界早已出现,2004年《南方周末》发表的两篇文章《崔永元炮轰电视庸俗化》和《电视为什么不能庸俗化》标志着这一讨论已经从专业问题扩大为一个公共性话题。2005年一些电视娱乐节目如《超级女声》的空前火爆,为正反双方都提供了足够的“论据”,于是对于媒介内容娱乐化以及带来的相关问题,引发了传媒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的大讨论。

在捞去许多“泡沫”之后人们发现,因为对娱乐化、庸俗、低俗等核心词汇的理解不同而导致的看似激烈的争论,其实并没有产生真正的对抗。相形之下,学术界的文章显得冷静些。不少研究者认为,在整个社会加速向市场转型的宏观语境中,主流政治文化的强势地位下降,大众文化迅速崛起和蔓延,娱乐节目的存在与发展有其合理性。从90年代初的综艺热到时下的游戏热、真人秀,都是这一趋势的表现。问题不在于我们是否赞同这一转向,而是应该在正视这一转向的前提下审慎诠释“娱乐”的内涵和本性,不要把娱乐误解为“愚乐”[10]。

在我国特定的背景下,媒介内容的“娱乐化”在某种程度上带有一些“进步”意味,然而在美国媒介文化研究者尼尔·波茨曼看来,电视的娱乐文化最终会把人类拖向深渊。波茨曼出版于20年前的著作《娱乐致死》2004年被引介到中国后获得较大关注。波茨曼认为,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倾向将带来社会智力的集体下降,人们甘心被娱乐,甘心被电视掏空,仅仅为了获得一种纵的快乐[11]。我们会如波茨曼所预言的那样,踏上“娱乐致死”的不归路吗?这个带有形而上学色彩的问题已经不再是一场简单的是非辩论而成为人类对自身命运的终极追问。

5、危机传播:渐入成熟应对之道

2003年以来,在学术界对海啸、矿难、松花江水污染等危机事件的处理进行总结和反思的基础上,危机传播已经成为国内发展最为迅速的传播研究领域之一。如果说,两年前的危机传播理论还停留在“谣言止于公开”的呼吁上,那么2005年的危机传播已经进入详尽分析危机信息流障碍和总结危机事件传播规律的阶段。

有研究者在对比了肯德基“苏丹红”事件和南京冠生园“旧馅”事件的不同处理后指出,肯德基的“自责”与南京冠生园的“逃避责任”、肯德基的“转移视线”与南京冠生园的“无所作为”、肯德基的“补偿”与南京冠生园的“否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样鲜明的是肯德基在爆出“苏丹红”事件后只用三个星期就渡过了危机,而有80多年历史的南京冠生园在发生“旧馅”问题半年后就黯然破产[12]。随着交往频率的提高和范围的扩大,危机事件显然再也不能用“捂”和“堵”的老办法来处理了。如何应对危机事件,如何进行有效的危机传播,成为媒体、政府、企业以及各级组织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关于松花江水污染的危机传播分析,研究者指出:前期危机识别信息公布得不充分,错失了进行危机早期干预和处理的良机;后期在危机应对信息上报喜不报忧的做法,又直接影响了管理者和危机信息传播者的信誉。通过分析这一个案,“外松内紧”、“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反面文章正面做”等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和媒体在处理危机事件时普遍遵循的潜规则,显然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因为它们已经成为危机事件中制约信息有效流动的主要障碍[13]。

6、政治传播:法治化的管理观念在先

随着发言人制度在各级政府的推广,“新闻执政”成为政治传播领域的一个新口号。有的研究者认为,中国各级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是中国宣传体制上的一大进步,这标志着政府由宣传控制者向信息提供者的转变[14]。然而,由于某些政府部门的观念转变没有跟上实践的发展,他们在扮演信息提供者角色时还多少有些不情愿,保持着居高临下的态势。有的研究者认为知情权的法源在我国宪法中很丰富,但长期以来新闻工作归口管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部署并非依据法律来办事,民众自身也缺乏向权力部门依法索取信息的权利意识。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确立和推广,显然向建设“阳光政府”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但要把好的制度真正落在实处,还必须有观念上的深刻认识作为保障。新闻制度代表着政府公开、透明和负责的承诺,它是政府的义务,不是权力部门对民众的恩赐,更不是制造或诱导舆论的“权谋”[15]。

除了新闻发言人这个热点话题外,2005年关于政府形象传播的文章也较多。有的研究者认为,政治传播不同于其他传播,它不追求商业上的盈利,但追求政治意见的有效传达和正确灌输;不强求表面的顺从,但却着力于理想的引导和内心的控制、人心的归向。通过传播恰到好处的展示政府的作为,是现代社会政府改变公众认知和评价态度的最重要的手段。在“政府行为+对政府行为的解释=政府形象传播”的框架中,政府行为的主体是唯一的,但解释政府行为的主体却是多元的。当非常态状况出现时,成熟的政府应该竭力避免让其他主体代替自己做不恰当的解释。而要成功扮演好解释者的角色,政府必须提高自己的解释能力。从单方面的强调宣传到对政府形象传播进行学理分析,这种转变本身也彰显出我国政治传播研究正在逐渐走向理性[16]。

7、公信力研究:扩展基础理论研究

公信力研究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话题,但对这个核心概念的界定缺乏较为一致的认识,而概念的含混影响研究的深度。2005年复旦三位学者发表的《中国大陆大众传媒公信力的实证研究》,采用了由梅耶建构的媒介公信力指标测量体系,认为媒介公信力应该包含公平、无偏见、报道完整、正确和可信赖五个标准。在全国性大规模随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研究者们指出,中国受众对大众传媒公信力的整体评价不高,电视、广播和报纸的公信力水平都没有达到“良好”。研究者们还认为,媒介公信力实际是受众对媒介的主观评价,受众接触传媒的频率和时间对公信力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而文化程度则与传媒公信力成负相关[17]。

中国人民大学承担媒介公信力研究课题的研究者,在2005年发表了课题的部分研究报告。他们发现,受众对传媒的内容偏好与公信力的评价是两个问题。受众可能会很喜欢某些传媒内容,但对其公信力的评价却不高。如一些娱乐新闻,人们对这些内容没有公信力的要求,只要好看好玩就行。因此,研究者提出,公信力对于不同类型的媒体受众市场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于严肃的时政类媒体来说,公信力会直接影响到它的收视率或阅读率,而对于娱乐类的媒体来说,公信力不是决定它市场好坏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如果它们的公信力跌出公众所能承受的“阀值”,也会影响到它们的市场份额[18]。一南一北两地学者尽管在研究思路和视角上有所不同,但他们的严谨治学态度,使得媒介公信力研究的水平得到明显的提升。

8、跨文化传播:碰撞中各得其所

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利益、媒介自身的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如何应对跨国媒介巨头的挑战、如何在文化交流的同时不丧失本土文化的特色等等问题,继续在2005年成为研究的热点。和前些年讨论跨国媒体与信息安全的文章相比,这年的研究结论显然乐观了许多。

有的研究者认为,学会宽容和接纳他种文化,是现代人具备的基本素质。有了这种眼光,就会发现,异质文化不仅不是一种要被现代化“化”掉的东西,反而可以成为一种文化资源。只要主流文化保持着足够的文化自觉和民族特点,大众性文化消费的趋同并不意味着不同民族在文化价值和信念认同的同质化。有的研究者以印度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开放天空”政策为例,说明该国舆论担心印度文化会被美国文化蚕食没有成为现实。无论是公营还是民营的印度广播电视,反而都在竞争的压力下逐步壮大了。印度的电视屏幕不仅没有被美国化,反倒是一些境外的广电传媒在大力寻求印度本土文化的包装,以适应当地居民的口味[19]。有的研究者指出,“文化帝国主义”一词正悄悄地被“跨文化传播”所取代,词汇变换的背后折射出研究者在价值取向上的微妙变化[20]。

[page_break]

随着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人们对本土文化的顽强生命力有了新的认识和更多的自信。当然,就交流就会有碰撞甚至冲突。例如,美国国旗向来是时尚促销者爱用的符号,麦当娜能穿着红色内裤、军靴,披着美国国旗呼吁人们去投票。但在亚洲国家,国旗、国徽、国歌普遍被视为神圣的象征,不得随意使用[21]。近年来几大9、传媒教育:媒介素养与改革新闻教育

公众的媒介素养问题在2004年被重新提出后,继续成为2005年传媒教育领域讨论最集中的话题。有的研究者在详细梳理了国内外媒介素养教育的理论渊源及其演进过程后发现,上个世纪30年代西方媒介素养理论的提出,有感于培养公众媒介批评精神的必要,而我国学界提出公众的媒介素养问题,看重的是传媒知识的普及和如何教育公众正确使用传媒[22]。实用目的和批判精神的不同诉求,导致了中西方媒介素养教育的不同面貌。尽管有的研究者已经意识到,在当今环境下培养学生的媒介批判精神更具有现实意义,但从现在多数研究文章的立意来看,实用目的仍是主要追求。2005年内,又较多的研究文章谈到在少数民族、农民群体中开展媒介素养教育的必要性,认为这样的教育可以提高这些人群对媒介的利用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他们在传媒舞台上的弱势地位[23]。

2005年出现了较多的关于新闻传播教育改革的文章。理论落后于实践、轻视新闻伦理学习以及知识面狭窄等问题,成为近年来急速膨胀的新闻院系必须正视的“瓶颈”。年内还有不少研究者潜心分析了境外的新闻教育模式,以期能给中国新闻传播教育的发展走向带来一点启示[24]。

10、新媒介研究:从分类到集聚

近年来新媒介研究的一大特点是:媒介技术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学术界使用新名词的速度。2004年还风光无限的“第五媒体”转眼间成了“过气明星”,取而代之的是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和手机报等“新贵”。随着各种媒介之间的技术界限被打破,媒介融合式发展的速度数倍于从前的替代式发展,让习惯于对每一种媒介的传播特性进行分类研究的学术界有些措手不及。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研究者已经意识到,重要的不是给新的媒介形态贴标签,而是讨论新的传播形式对人类原有的交往关系会产生哪些实质性的影响。

有研究者分析了互联网上不同的沟通方式,指出电子邮件和ICQ偏重于个人性,BBS偏重于公开性,而现在流行的“博客”(Blog)则是这两者的结合,有可能发展成一种比较理想的“公共领域”[25]。一位研究者分析了网上一个著名的民间论坛“肝胆相照”,认为它通过特定符号建构起来的网上家园,确实给乙肝病毒携带者群体创造了一个平等、亲切和友爱的人际交往空间。尽管还有诸多局限,但对在冷酷的现实世界中饱受歧视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们来说,这个虚拟而温暖的网络空间已经显得格外珍贵了[26]。

小结:新闻传播学研究的现状与反思

纵观2005年的新闻传播学研究,深入的学术交流和碰撞不多,但对一些学术问题的局部回应可以不时看到;大部分文章仍只是在陈述事实和“回顾”观点,但运用科学方法提出有力论据的论文比往年有所增多。这年的研究话题较往年相对集中,更加注重引证规范。这年内,不少研究者还对当前制约新闻传播学发展的因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反思。正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新闻传播学术期刊存在的“钱稿交易”现象、国内发表新闻传播学术论文的门槛过低、研究体制不完善等因素导致了国内新闻传播学术研究不够规范,而规范的研究、共同的学术话语则是与国际学术界开展对话的前提[27]。

注释:

[1]陈力丹:《论传媒与构建和谐社会》,《电视研究》,2005年第6期;符建湘、周宇:《建设和谐社会的媒介责任及其效能解读》,《新闻界》,2005年第4期

[2]丁柏铨:《理性认识传媒处理社会不和谐问题上的误区》,《国际新闻界》,2005年第6期;李双龙、王婷婷:《信息传播与构建和谐社会——评述2005中国传播学论坛的几个热点话题》,《新闻大学》,2005年第3期

[3]钟继红:《付费采访的是非曲直》,《传媒观察》,2005年第8期;范明献:《付费采访的是与非》,《新闻界》,2005年第2期

[4]吴新文:《超越道德苛求与道德放纵——由“抓拍骑车人摔倒”事件说开去》,《新闻记者》,2005年第7期;陈力丹、胡森林:《记者职业行为的边界何在?——“抓拍骑车人摔倒”事件引发的思考》,《新闻记者》,2005年第7期

[5]本刊记者:《新闻界有太多见义勇为的热血记者——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座谈会综述》,《中国记者》,2005年第7期

[6]吴非、胡逢瑛:《美国政府与记者对消息来源保密权利之争——以“深喉”及“特工门”事件为例》,《新闻记者》,2005年第8期;费扬生:《隐匿权·新闻真实·审判公正》,《当代传播》,2005年第6期

[7]林爱珺:《新闻传播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新闻大学》,2005年第1期

[8]丹尼尔·西蒙斯:《对言论自由的可允许限制》,《国际新闻界》,2005年第4期

[9]刘建明:《关于公众知情权的深度分析》,《新闻界》,2005年第5期

[10]刘阳:《电视娱乐节目媚俗化现象探因》,《当代传播》,2005年第5期;贾秀清:《“娱乐”:从功能到本体——电视节目类型构成要素分析》,《现代传播》,2005年第1期

[11]李晓云:《被娱乐的大多数》,《新闻界》,2005年第5期

[12]吴瑛:《危机传播需要的是什么?——对比肯德基“苏丹红”事件和南京冠生园“旧陷”事件的处理》,《新闻记者》,2005年第9期

[13]陈俊妮:《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信息流障碍分析》,《新闻界》,2005年第6期

[14]清华大学政府发言人制度课题组:《新闻与新闻执政的紧迫性》,《新闻记者》,2005年第1期

[15]胡华涛:《新闻制度化构建种的立法问题——中西新闻公开立法原则精神的对比研究》,《新闻大学》,2005年第1期

[16]李永刚:《政府形象建设的政治学思考》,智识学术网2005年5月24日;刘小燕:《政府形象传播系统结构解析》,《新闻大学》,2005年第1期

[17]廖圣清、李晓静、张国良:《中国大陆大众传媒公信力的实证研究》,《新闻大学》2005年第1期

[18]张洪忠:《“刻度”和“阀门”:公信力对不同类型媒体受众市场的影响》,《新闻记者》,2005年第12期

[19]云德:《论全球化时代的文化传播》,《现代传播》2005年第5期;王辰瑶:《论印度电视体制的转型》,《国际新闻界》,2005年第5期

[20]汪明香:《从“文化帝国主义”到“跨文化传播”》,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21]霍志坚、夏盼:《广告跨国传播中的文化对话与冲突》,《当代传播》,2005年第4期

[22]李秀云:《中国媒介素养教育思想萌芽的阐发》,《新闻记者》,2005年第1期

[23]李苓、李红涛:《媒介素养:考察农民与媒体关系的一种视野》,《新闻界》,2005年第3期;林晓华:《论少数民族的媒介素养教育》,《新闻界》,2005年第3期

[24]李双龙:《中国传播教育如何发展——境外传播教育模式的启示》,《新闻记者》,2005年第2期

新闻传播论文篇(5)

二、语言艺术在新闻传播中的具体表现分析

语言艺术在新闻传播中的体现,根据新闻媒介的层次、特点不同,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和效果也不尽相同,受到本文章篇幅的局限,不能对各个新闻媒介进行具体分析,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央视和上海东方卫视中语言艺术在新闻传播中的具体表现进行阐述。语言艺术在央视新闻传播中的具体体现:选取央视作为具体分析对象,主要是探讨语言艺术在新闻传播中表现出来的共性。我国媒体领域的主导者央视其在我国媒体界中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和作用,在其开始建立的过程中,秉承着以新闻类节目作为其重点,在这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如今央视已经塑造了几档颇具影响力的名牌实力栏目,其中就包括《新闻会客厅》、《央视论坛》、《每日国际观察》、《社会记录》、《法治在线》、《共同关注》等著名新闻类节目。通过对这些新闻栏目进行观察就会发现,之所以这些节目能够在这些年的播出传播过程中被受众所记住和认可,其在语言表现的过程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语言不仅能够为受众带来心理上的抚慰,而且也能够对现实的生活给予真实的揭露和反映,为受众带来智慧上和心理上的启发和共鸣。其中在《新闻会客厅》这档新闻栏目中,通过采用家庭式的演播室基本形式,在主持人白岩松和一到两位主要嘉宾进行平等、互动式的谈话,与当前国内外重大新闻事件中的人物进行交流,充分激发和尊重新闻中当事人的内心感受和重现真实的事件过程,为受众提供一个真实的、亲民的新闻媒体平台。在此过程中,语言的艺术性体现的淋漓尽致,如在谈论张艺谋眼中的中国印这期节目中,当主持人问到“在这种物欲横流、商业利益至上的电影制作过程中,您是靠什么来遵循您作为导演的本心的呢?”张导演回答:“是责任。”这简单的三个字却包含着无限的力量和内涵,能够对受众带来情感的共鸣和心灵的启发。语言艺术在上海东方卫视新闻传播中的具体体现:选取上海东方卫视作为具体分析对象,主要是探讨语言艺术在新闻传播中表现出来的个性。随着电视栏目的增加,各个卫视在方言类的节目中不仅为新闻的传播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也带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在东方卫视早期的方言类节目中主要是围绕周立波的壹周立波秀展开的,该节目能够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功除了其周立波本人的诙谐幽默之外,其在节目过程中普通话夹杂着海派清口的语言特色更是为这期栏目增添了不少笑点和乐趣。在具体节目的传播过程中,首先会对该期要阐述的新闻内容做一个言简意赅的视频剪辑,随着节目进程的发展主持人会更加深入的对这些新闻内容进行讲解、提问,从而激发受众对这些新闻内容的兴趣,整个节目下来就好像是在生动有趣的讲述一个具有悬念的故事,与此同时加上主持人与受众之间的恰当互动,更加增添了语言艺术在该新闻传播中的表现力。

新闻传播论文篇(6)

二、受众的变化,引导新闻传播学转向思考

新闻平民化提倡“平民视角”,由于很多媒体都没能真正领会其含义,并在新闻平民化这个过程中,过度寻求娱乐价值和利益,因此产生了种种弊端。怎样赢得受众、赢得市场,这是新闻媒体在从传统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环境的时思考的问题。媒体受众的核心,说到底,是在市场竞争中对资源的竞争内容所吸引的。新闻的内容及其发展、创新的深度决定了在竞争中是否能赢得先机。在我国新闻的深度报道,通常指的是客观地反映重大新闻事件,及是发现的本质和核心等等。在美国和日本及西方国家,深度报道最常见的形式是解释性报道,解释性报道占布局和服务的50%。深度解释社会现象,在引导舆论,促进主流价值观等方面有很重要的作用。由于广播传播特性的限制,不适宜做宏大叙事的报道深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广播不要深度报道,如果具有广泛覆盖优势的广播,去和 “报纸”等平面媒体比拼深度报道,将不具优势,并会给听众造成收听疲劳。

根据广播媒体的平民化走势角度来看,新闻内容的传播其特点符合平民的,深层次的挖掘趋势和贴近人们的生活中普及,人们的生活,为人们的其他方面来解决问题,是广播媒体的受众形成一种固定的重要途径。在对广播媒体的节目挖掘时,我们必须最大限度地关注广播媒体特性的研究和探索,以满足广播听众的需求,避免广播媒体和其他媒体的同质化倾向。

三、新闻的“平民化”发展要求

新闻传播论文篇(7)

网络传播必须切实形成市场

网络传播兴起之前,图文电视在20世纪70~80年代曾经也被看好,但是最终失败了。具体原因当然有许多,例如制作和接入成本过高、当时的技术和用户的消费能力无法匹配等等。但根本的原因还是没有形成新闻消费的规模化市场。而没有市场的支持,再好的技术、再多的资本也难以带来利润。从这一历史教训中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当前的网络新闻传播,不仅是一种信息技术,更是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需要从市场的角度审视上网媒介的新闻传播。

网络传播并不是为商业的目的而开发的,但它的火爆却是因商业的应用而兴起的。随着PC机的普及,因特网和Netscape浏览器为规模化的网络传播铺平了道路,电信服务部门、计算机行业的公司首先借助这一新的传播形式进入媒介市场。传统媒介如果不上网,意味着很大一部分新闻受众和广告资源将被拉走,也许失去的东西会更多。于是各个媒介也纷纷上网,它们同样看中了网络上可能形成的新的新闻和娱乐的消费市场。然而,这种市场的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传统媒介不同于那些计算机行业公司和电信服务部门,上网了,不等于网络新闻传播就能成为一种成熟了的新媒体。在竞争的压力下,现在除了印刷媒介外,传统的电子声像媒介也在积极上网,尽管音频视频的播出技术还存在一些未解决的问题。

现在至少已有百家这类网上媒体因为经营不下去而消失了,当然新的媒体还在源源不断地蜂拥上网。其实,传统媒介的网络化生存还要走好一段路。如果不解决基本的经济上的投入产出问题,做到有所盈余,其生存始终是危险的。虽然有些关于网络新闻传播赢利的零星消息传来,但是至今传统媒介在网上的新闻传播网站,实际上还没有真正赢利的。现在已经不是最初的"跑马圈地"时期了,需要考虑十分现实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目前新闻网站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问题

首先,一个明显的问题是,现有上网传统媒介的新闻网站尚没有建立成熟的市场运作模式。技术上,因特网原来不是为娱乐而设计的,音像传播远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未来这方面的技术肯定会成功,但是何时成熟、成本多大,尚是未知数。即使非传统媒介的商业网站,其生存也处于相当的不确定中,目前尚没有找到最佳利用网络传播赢利的方式,而网络传播对网络商(包括上网媒介)来说,如果不能赢利,找不到挣钱的有效办法,再好的技术也不会有社会化的发展前途。

大众传播媒介的诞生和发展,与商业利益的驱动直接相关。上网的传统新闻媒介,即使有政治导向的目的,如果不把网络新闻传播同时也视为一种经济形态考虑,网站本身的存在,早晚会成问题。任何网站的建立和维持,并不像宣传的那样,损耗为零,它们存在着价值(内容、资本、人才、品牌、赢利能力等等),也存在着消耗(开支、竞争、设备折旧、观念老化、品牌退化、能力下降等等),网站的价值增长必须高于消耗损失。有些损耗是无形的,例如各个新闻网站大量重复性的服务模式和重复信息,将网络传播本身应有的较高的价值,分解得几乎没有了价值。每个新闻网站几乎都是这种重复的制造者,结果则是每个网站都为这种低质重复作出了百分之百的消耗。

第二,从用户的情况看,我国的普及率尽管近年增长速度很快,但底数太小,现在不过1.4%,远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即使普及率很高了,网络用户与传统媒介的受众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即它的漂移性,很难抓住。去年底,世界网民人口已达到4.14亿。这个迅速增长着的数字,始终是吸引传统媒介和其他行业公司建立网站的动因。而现实却是:网上的用户群已经形成,但是消费市场并没有建立。这对已经建立的网站,特别对那些以新闻传播为主、而非以商业和生活服务为目的的网站来说,更是致命的打击。迫于竞争的压力,各个媒介不断地为自己的网站投入大量资金和人才,维护系统,更新升级硬件和软件,不断扩容,也许多少建立了一些网上的声誉,但是经济回报的匮乏,成为各传统媒介网站共同的难言之隐。

第三,网络广告的稳定和增长始终没有得到根本的保障。网络用户的漂移性,使得各个网站的广告收入很不稳定,上亿网民鼠标的点击声并不能自动变成数钱的声音。因为网民根本用不着依附于固定的网站,可以自由地在几乎无边际的网络中漫游。只有某些商业服务性网站,例如雅虎,有较为稳定的广告客户。网络广告与传统媒介的广告在垄断方面有些相似,美国位居前十位的网站,拥有全部网络广告的三分之二;排名前1300家的网站,控制了95%的广告。而其中新闻传播的网站则是凤毛麟角。

第四,已经形成的网络文化与网站的商业经营模式存在矛盾。网络最初是由各国政府资助而建立的自由的、免费的信息平台,从而很快培养了一种欣然接受的免费网络文化。现在建立的网站,包括传统媒介的网上新闻传播(个人兴趣型、影响很小的网站除外),如果只是为了宣传而赔钱,恐怕谁也负担不起。但是网上新闻传播要收费,首先要解决的是文化问题,其次还有技术问题。网络已是一个巨大的免费信息库,4亿网民已经吝啬成性,他们疯狂地使用着各个网站提供的免费电子邮件、免费下载软件、免费ICQ……,对于与网站性命交关的广告链接,就是懒得点击一下。有些网站动情地劝说使用收费邮件,但响应者寥寥。无论发明动画"旗帜广告",还是最近出现的"网上路演",能够吸引网民眼球的效果都不理想。如果靠向用户收费维持,也似乎不大可能做到。有的网站企图先让用户免费使用,培养兴趣后再收费;而一旦收费,点击率便迅速下降,最后不得不放弃收费。从商业角度看,早就应该明白这一点:广告传播永远不能期待受者的自觉。但是,上亿的网民这是一种无尽的诱惑,虽然前面已有不少牺牲者,但仍诱惑着更多的新网站扑向网络传播这个耀眼的光点。从长远看,网站早晚会取得成功,但是至少目前,尚没有完全有效的经验。

鉴于上述情形,如果把网络新闻传播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拷贝借鉴阶段、用户化阶段、网络原创阶段,那么现在的网上新闻传播尚处于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过渡,离网络新闻传播的原创阶段,距离尚远。建立新闻传播网站的消费市场,这是保证网上新闻传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奋斗目标。

既然网上新闻传播同样需要广告的支持,那么,就要研究网上新闻传播吸引用户的特点。单纯强调点击率,如同单纯强调发行量一样,对于广告商的吸引力是有限的,现在美国每千次的点击率已经从早先的35~50美元降至2~5美元。而这点收入对网站来说微不足道。关键在于提高用户注意力的质量,即将点击率改变为网页浏览率,许多广告商已经把网页浏览率(包括浏览持续时间)作为投放广告的依据。这就要求新闻信息在时效、可靠、广泛、真实,以及易用、可得、交互和原创性等方面,即新闻的内容质量和使用质量,全面满足用户。我国的新闻网站大多只看重点击率,一些广告客户也单纯从点击率出发考虑广告的投放,这是不成熟的商业行为。特别当广告商已经变得精明起来时,我们的新闻网站若没有学会如何抓住网民的注意力,就可能失去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

关于新闻网站的发展思路

网络新闻传播将出现三种转变趋势:一,将大众传播的市场转变为细分的小众市场;二,将限于国内和地方的传播市场,至少部分地转向国际市场;三,从或然率的市场(即提供通用的大路货的市场)转向个性化的用户市场。在媒介经营方面,就媒介与广告客户的关系而言,一定意义上是媒介将受众出售给了广告客户。但在网络传播的条件下,网站向广告客户组装和批发用户的手段和规模都会发生变化。现在我们对此的研究和思想准备尚不足。

新闻传播论文篇(8)

从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和整体趋势上来看,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的颁布和高等教育结构的调整,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社会对学科、专业社会服务能力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2013年6月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下发“关于加强高校新闻传播院系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教高〔2013〕7号)。教育部、决定联合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要求相关高校不断深化高等新闻传播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质量,其中要求强化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要提高新闻传播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首先要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因此这将对本院新闻传播学专业青年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2、新疆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由于受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新疆的教育文化事业与内地发达省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在新疆起步较晚,相关的探讨和科研论文较少。然而,新疆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契机中得到了高速的发展,社会发展需要大量的新闻传播类人才,在人才数量与质量上需求在不断地提高,促使疆内个别高校从单一的新闻学专业发展到各个高校都开设了新闻传媒的相关专业。此外,由于疆外人才流入新疆的少,促使新闻传播人才培养需要自给自足,2012年国家学科分类整改后新疆高校陆续开设了新专业,为新疆人才培养和储备提供条件,促使新疆传媒人才的全面发展。

3、学生学习方式变化的需要

在素质教育的指引下,学校加强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网络化发展的基础上,学生的学习方式较以前的专业而言有了较大的变化,学生知识来源的多样化促使教师教学方法的变化,新闻传播学专业侧重实践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改进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各种实践的机会,在新闻传播学专业中实践教学既包括了教学大纲任务中的实验、实训、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还包括学生社团、各类培训、考证考级、自主实践、学科竞赛与科技活动、社会实践、顶岗实习等。在以上提到的大量实践教学中,除了课堂上的实验、实训等教学任务是可以被学校或相关机构量化的之外,本专业大量需要教师跟进的课外实践环节是不被大家所熟知的,这些新的教与学的关系对实践课教师提出了要求。

二、学校新闻传播学专业发展现状

1、新闻传播学专业师资力量薄弱

学校新闻传播学专业的专职教师中,青年教师比例大,职称低。专业的实践教学和管理人员均是兼职的,也没有参加过实践教学方面的系统进修。本院新闻传播学专业近年来在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体制、实践课程的建设以及教学内容、方法、手段、评价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但往往忽略了教师能力培养在改革过程中的得与失,提升教师实践教学的能力,使其能及时发现实践性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丰富实践教学的内涵,从而提升教学效果。由于专业发展需要,教师的教学任务相对较重,加之学校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成本较高,知识更新相对较慢,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同时,如何提升专业青年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2、学校实践教学环境情况

近年来,在办学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学院设法筹措资金,先后投入近300万元用于购买专业仪器设备,同时,组织力量积极申报自治区及部级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由本专业申报的采编技术实验室成功获批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实验室建设项目,2013年底,专业装备总值660多万,为本专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提高人才培养的适用性,学院还加强了与本地媒体的沟通与合作。2006年以来,先后与伊犁州、农四师、伊宁市的7家媒体以及霍城县广电局、霍尔果斯广电局等9家县级媒体建立了合作关系,目前这21家媒体均为本专业实习基地,是学院拥有专业实习基地最多的非师范类专业。通过专业实习基地这一平台的搭建,为专业学生见习、实习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使这一专业人才的培养比较能适应本地媒体的实际需求,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扩大了该专业的社会影响,加强了该专业与地方媒体的沟通与合作。

三、提高高校新闻传播学专业青年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路径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高校教学活动的两个侧面,也是许多高校教学活动周期中密不可分的两个重要环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将要贯穿教学活动的始终。目前高校培养的本科人才和专科人才,主要是应用型人才,作为适应新时期高校教育需求的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要注意自身能力的培养。

1、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的组织保障

在大学教育中,不同学校应根据自身发展,对教师有不同的培养要求,教学型教师、教学科研型教师、科研型教师,同一学校对不同类型的青年教师应有不同的培养方法。我国高校普遍比较重视教师的学历教育,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评定以教师学历比例为主要标准之一,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历教育也以理论教育为主,缺乏对青年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提升的相关政策。学院这一专业实践教学的教师除了学历教育和自我提升之外,鲜有机会参与进修培训,而实践教学的信息更新较快,因此国家应该将学历提高与进修培训相结合,提供一些专业的培训机会;再者,由于一些实践教学得不到政策保障致使一些年轻教师在选择研究方向时,不愿意选择实践性课程,多选择理论课,作为考核实践课教师的条件,国家应该有相应的政策将教师实践教学工作的成绩考虑其中,特别是在教师晋升职称、年终考核、评优工作等方面提供保障。

2、健全青年教师实践教学的交流平台

新疆传媒人才较为缺乏,因此教学实习基地平台搭建较快,但由于缺乏资金和政策扶持,参与实践教学的青年教师与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缺乏及时的沟通,致使一些实践教学信息落后。教育实习平台在满足学生实习的同时,应该也是学校与实习单位搭建的交流平台。其次,学校地处偏远,是伊犁地区唯一的一所高校,与外界的交流相对封闭,师生外出成本较高,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多创造和提供一些交流平台和机会,并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从而提高师生创作的积极性。

3、构建激励性的教师评估体系

由于大学里存在不同类型的教师,针对所教授实践课程的手段不同,评价体系应有一定的变化。针对新闻传播学发展的步伐,青年教师考核的标准也应不断变化。学校教务处针对新闻传播专业的相关评估体系也多是借用数理化等理科评估体系,缺乏科学的专业评估体系。这一专业在实践教学中,除了实验课程教学、寒暑假见习、专业实习三级实践教学体系外,增加了课外创作环节。学生自主创作的作品可以通过一些实践平台得以展示,但教师的指导工作并未得到认可,也没有相应的认定标准,致使教师的积极性不高。要通过制定一定的奖励、鼓励政策提高教师的积极性,教师积极性与学生积极性的有机结合,实现教学过程与结果的有机统一,实现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良性互动。

新闻传播论文篇(9)

体育教育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体育作为一种具有艺术性、竞争性、激励性的社会文化,具有其他文化所不具备的独特魅力,在受到全世界追捧的同时必然受到大众媒体的青睐,大众媒体对体育新闻的传播力度越大,体育信息的传播量也随之增加。体育教育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在蓬勃发展,各类体育赛事如夏季、冬季奥运会、亚运会、青奥会,以及各单项世锦赛、世界杯、亚锦赛等国际综合和单项性重要体育赛事,在各类媒体的大力宣传下,形成了巨大的影响力,可以说媒体的力量功不可没。回顾我国大众体育的传播状况,发展体育教育,预测未来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向,提高对体育教育的认识、开拓视野,确定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向,选定发展目标以及采取相应举动,避免在前进道路上走弯路,发展“中国特色”的大众体育,将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长期坚持方向。全民体育教育是走向“体育强国”的必经之路。具有中国特色战略思想的“体育强国”概念最早在1983年原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开创体育新局面的请示》中提出,而正式被重视则在2008年同志《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得以体现,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体育强国的内涵和本质主要包含两个要素,一是要发展符合时代精神的体育教育理念。这个理念不是单纯的指在体育竞技中的领先,而在于体育教育理念是否具有科学性、可持续发展性,如中国CBA(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和国甲等是将市场经济与体育赛事完美结合的探索;二是全民体育教育发展的质量。纵观世界体育强国,无不具备高质量的体育竞技水平和全民体育素质,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我国正式提出由体育大国走向体育强国的奋斗目标,借助大众体育传媒的力量,我国体育教育事业正向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

大众体育新闻传播现状

体育运动全球化背景下,体育事业的关注度愈发提高。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体育运动全球化交流也逐渐加深,大众体育传媒承担了对外传播中国体育内容和对内增进国际视野的双重任务。由于体育是面向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的受众,媒体需具备影响力才能引起国际舆论关注、建立起社会公信力,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从我国对NBA(美国职业篮球联赛)和世界杯等国际顶尖赛事的转播和内容报导,让国内受众可以更加直接地了解国际体育水平情况,反过来,我国传统体育项目如赛龙舟、武术等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项目也在向外展现其独特魅力,传播了中国特色的体育文化。所以,体育事业关注度的提高促进了体育运动全球化的发展和全民体育教育素质的提高。体育教育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部分,体育强国也是我国走向世界强国的重要内容,是无数人的中国梦。完善体育新闻信息内容,完善全民体育传播媒体。在整个社会体系中,新闻内容和大众媒体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大众传媒是大众体育新闻传播的最佳载体,完善大众体育新闻传播媒体,完善体育新闻内容,有利于推动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把体育划分为竞技体育、大众体育和体育产业,相应的体育传播方式则主要以体育新闻栏目、体育赛事直播、体育专题报道以及与体育娱乐节目等组成。此外,我国发展体育教育事业以来,涌现出许多体育新闻媒介,但对受众群体缺乏较为明确的定位,实际受众面单一,在传播时长和内容信息量上远远不及其他新闻节目。模糊的定位和乏善可陈的信息导致较低的关注度,限制了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影响力较弱、传播覆盖面较小,不能有效实现向受众实现传播、引导、教育的作用。大众体育新闻传播存在的不足。虽然我国体育事业取得巨大进步,但在个别方向存在传播的偏差,要实现大众体育传媒更好服务我国体育教育事业,实现体育强国的目标,改进自身不足是现阶段亟需做好的工作。首先是体育人文精神的缺失,人文精神的作用是引导民众利用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情操实现真善美的判断,实现身心发展、提高修养,团结和谐的正确价值导向,而体育媒体正是传播这种精神的最佳载体,有利于体育教育思想健康发展。其次是体育教育目标偏差,过分重视竞技体育,使部分观众远离体育参与。全民体育教育应该具备健身、娱乐、休闲的作用,由于竞技体育对名次、金牌数等有较高的吸引力,导致大众体育教育的内涵偏离正轨。最后是体育教育途径与体育新闻传播失衡,主要体现在过分商业化、娱乐化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度的商业操作反而会适得其反,扰乱体育赛事的正常秩序,而过度娱乐化则脱离的体育精神的本质,弱化了体育文化价值的传播。只有体育的参与者和传播者都肩负起各自责任,全民体育教育才会健康有序发展。

新闻传播论文篇(10)

李良荣在《新闻学概论》[2]中区分了“两种新闻定义”,一种是“新闻是新近事实的信息”,另一种是“新闻是新近事实的报道”,并正确地指出,前者指的是新闻的实质内容,后者指的是新闻的表现形式。但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李仅仅抓住了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没有看到两者间的对立和矛盾,而在内容与形式的统一问题上,李注重的恰恰是形式而非内容,因此,最终不但并未真正将新闻与新闻报道区分开来,而且把新闻的实质内容统一到了它的表现形式——新闻报道上。

现在我暂且把区分新闻与新闻报道的任务放一放,先来讨论一下新闻学说界普遍认可的关于新闻定义的两个基本观点。它们似乎就像计算机语言中的默认点(defaultpositions),人们不假思索就持有这些观点,因而任何对这些观点的偏离都要求有意识的努力和令人信服的论证。一是新闻只能是信息或讯息,不能是事实,因为事实客观存在着,无法移动,如我们不可能将一场火灾或一次车祸搬来移去,而只能复制并传播关于它们的信息;二是新闻必须经过传播,即由这个人或这群人传播给那个人或那群人,不经过这种传播的只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可能是新闻。

我想从对这两个默认点的发难开始。先看第一个问题。它涉及到我们长期以来对“事实”的基本认识。究竟什么是事实?什么样的事实是新闻学研究中有意义的事实?总结我在《论纲》中的观点:(一)事实不是简单的事物,而是某事物具有某种属性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即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某种实际情况,如我们不能说“太阳”是事实,只能说“太阳从东方升起”是事实;(二)客观事物或现象的实际情况具有无庸置疑的客观性,不依赖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必须承认“自在事实”的存在;(三)但对人类社会来说,“自在事实”除了作为人在实践活动中不断经验和认识的无尽源泉便一无所用,包括新闻学在内的一般人文社会科学(哲学除外)中研究的事实只能是那些在社会实践中与人相遇、被人感知的事实,即“经验事实”。

现在让我们来看“经验事实”。“经验事实”一方面是客观事物的属性或关系向人的呈现,另一方面又是人对这些属性和关系的把握和断定,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因此,新闻学中所研究的事实并不只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自在之物”或“自在之态”,而是为概念所接受、由主体断定的客观事物的实际情况的感性呈现,是被知觉到了的“自在之物”或“自在之态”,是知识经验中的“自在之物”或“自在之态”。这时的事实已不再是它自身发生、发展的自然史或某些物理、化学属性和关系的总和,不是只有通过自身某些能量、质量的投射才能得以传播的属态,而是通过命题能够加以断定、通过陈述可加以表达和传播的感性知识。感性知识的可传播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我们的分析能够成立,那么新闻学界普遍认为的事实不能复制和传播的观点就是错误的,而为此引进的“信息”概念也就是多余的。事实上,几乎所有用“信息”界定新闻的学者都会用“事实”来对信息做进一步的限定,都承认新闻不是一般的信息,而是“关于事实的信息”,因为信息这个概念实在太宽泛太模糊了。与其这样,为什么不直接用“事实”来定义新闻呢?根据我们的分析和理解,“关于事实的信息”其实就是“事实”,除此之外,实在想象不出它还能是别的什么东西。

引进“信息”概念据说还有一个“重大理论意义”,就是厘清了新闻与宣传的关系,使人们认识到新闻的内容是信息,而宣传的内容是观点(观点难道不也是信息吗?)。但在我们看,澄清新闻与宣传的关系根本就用不着画蛇添足地引进“信息”概念,而只需明确新闻就是人在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即可。数千万年的共同社会实践为人们提供了经验外部客观世界的基本认识形式,这些被有的哲学家称之为“先验形式”的背景条件决定了人们对“经验事实”有着基本一致的认可度。正是在这种认可度范围,我们说“事实胜于雄辩”。新闻是经验事实,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基本一致的认可度;新闻报道是具体的报道者(个人或组织)对经验事实的陈述,除了上述基本认识形式外,其中还包含着报道者自身特殊的“认识形式”,可以说,绝大多数新闻报道都凝聚着报道者的思想观点。所以,抛开当初中国社会现实的政治根源不说,将新闻等同于宣传的理论根源在于将新闻等同于新闻报道,而不是缺少了一个“信息”概念的引进。最初引入这个概念的学者们还有一个想法,就是试图找出一个计算新闻信息量的办法甚至公式,但20多年的实践表明,这样的努力是徒劳的。

此外,我们还赞同余斯勇对用信息定义新闻提出的质疑:第一,作为一般的科学意义上的信息概念,至今还没有公认的定义,因为目前学术界看法还不一致,世界上已经公开发表的“信息”定义,有人统计已有39种之多。更为滑稽的是,《牛津字典》在解释“信息”时说“信息就是谈论的事情、新闻和知识”;《韦氏字典》也认为“信息就是在观察或研究过程中获得的数据、新闻和知识”。如此颠来倒去、相互借用,倒是越解释越糊涂。第二,用信息来揭示新闻现象的本质,那么信息本身的本质又是什么呢?它是物质的还是意识的?就连信息论的创立者维纳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是信息,信息不是精神的,也不是物质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信息”来定义“新闻”,至少也是不科学、不严肃的。第三,根据普通逻辑中“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的定义规则,用“信息”定义“新闻”,就等于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3]

现在再看第二个问题。客观事实如果没有人报道和传播它是不是新闻?甘惜分说:“有了事实,有了发生于某地最新的重要事件,还不等于有了新闻。如果在遥远的荒无人烟的地区发生了一种重大的自然现象的变化,而不为人所知,没有任何人了解到它,更没有任何人把这件事传播开去,这件事就算湮没无闻,它构不成一种新闻。”[4]这大概是建国后学术界最早关于没有传播就没有新闻最明确、最权威的表述。乍一看,这话不无道理。但稍加推敲就会发现问题:这里的“事实”是“自在事实”还是“经验事实”?从“不为人所知,没有任何人了解到它”看,似乎是前者;从这一“变化”是“最新的”、“重要”和“重大的”等为人所断定的属性看,显然是后者。如果是前者,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它不应该是新闻学讨论的事实;如果是后者,我们认为它就不能“算湮没无闻”,因为它已向人显现,被人所闻,对所见所闻者来说,它就是新闻。我们认为,一个人或一群人亲历或直接经验的新鲜事实,对这个人或这群人来说就是新闻。《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破解了跛足道人的《好了歌》后,把道人肩上的褡裢抢过来背上,竟不回家,同疯道人飘飘而去。这件事(我们假设它是事实)“当下哄动街坊,众人当作新闻传说”。从逻辑次序看,是先有了“新闻”,再有了对它的“传说”。街坊们亲历或经验的事实是新闻,而对事实的“传说”是新闻报道。道理似乎很简单:所谓新闻报道和新闻传播,是先有了新闻的存在然后才有对新闻的报道和传播;所谓新闻采访和新闻写作同样如此。从发生学上说,新闻肯定是在先的东西,报道和传播是在后的东西。一个为人类所经验的事实,只要它有新闻价值,你不报道、不传播它仍是新闻。报道和传播是新闻扩散的前提条件,但不是新闻诞生的前提条件。试想,如果不事先获取新闻我们报道和传播什么?人类的先民最初主要是通过直接经验认识周围客观事物情况的,借助别人的经验增益自身是进化的结果、文明的标志,新闻传播是这种结果和标志的组成部分。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坚持认为,从本体论着眼,新闻就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而且这里的经验首先是直接经验,如果一定要使用传播学术语,它属于人的“亲身传播”。

人是能够借助别人的经验增益自身的动物。即使是在规模比较小的社会里,也并非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够直接经验到他想要了解或应该了解的各种自然和社会事件。这就需要间接经验,即借鉴别人的经验。任何事件或现象都有一定的时空界限和范围,处在不同时空范围的人们要了解这些事件或现象则不得不依赖于间接经验。这就是新闻报道和新闻传播存在的重要原因和理由。社会规模越是扩大,对间接经验的需要就越是增加,以至于当今社会不得不委托专门的人员并成立专门的机构来从事这项工作。

间接经验必须凭借一定的符号形式才能得以呈现和传播,而最精致的符号形式就是语言。新闻报道是“经验事实”的陈述,由于这种陈述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感性呈现对象,也就是客体刺激我们感觉器官而产生和形成的感觉图象,它必然是有真假的陈述即命题,所以新闻报道由命题构成。可以说,新闻是为命题所陈述和肯定的内容,新闻报道则是新闻的表述形式,两者既统一又对立,既相互一致又非一一对应,我们既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也不能无视两者的重大本质差异把它们混为一谈。

说新闻是为命题所陈述和肯定的内容并不意味一切命题形式都适合陈述新闻内容,实际上,只有一部分命题才能成为新闻的基本表述形式。金岳霖在1941年发表的《论不同的逻辑》一文中把命题分为三种:特殊命题、普及命题(彭漪涟认为似是“普通命题”的印刷错误)和普遍命题。特殊命题断定特殊的事实,如“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贾庆林当选为全国政协主席”、“一男子携带可疑爆炸物闯入路透社驻北京分社”等;普及命题或普通命题断定的是一时一地的普通情形,用以表示和肯定“历史总结”,亦即“历史上特殊事实的结合”,如“清朝人有发辫”、“今天这个班的所有女生都化了妆”等;普遍命题断定的是固然之理,如“两条平行线之间的距离处处相等”、“人必须饮食才能生存”等。[5]第一种命题用来断定一个特殊的事实,以特称陈述或单称陈述的形式出现,故曰特殊命题。第三种命题断定的是普遍的道理(包括理论、观点、一般规范等),以全称陈述的形式出现,故曰普遍命题。两者的区分比较明显。第二种命题即普通命题有些复杂,需要具体分析。普通命题不同于普遍命题。首先,普遍命题表达的内容超越特定的时空,象“人必须饮食才能生存”是不受特殊时空条件限制的;而普通命题则受特殊时空条件的限制,不具超越时空的普遍性,它表达的只是某一时段、某一范围内的某种普遍情形,象“今天这个班的所有女生都化了妆”仅限于“今天”和“这个班”。其次,普遍命题具有普遍的概括性和类推性,因此可能为将来更具概括性和类推性的命题所,如“地心说”为“日心说”所等;而普通命题是对特定时空条件下的“历史总结”,如果这一总结符合当时的实际,就不存在为将来的命题所的问题,如果“今天这个班的所有女生都化了妆”是真的,不管明天、后天这个班的女生是否化妆,该命题都不可能被。第三,普遍命题要求有普遍的事实根据,可以为实验和观察所反复证实;而普通命题只有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事实根据,超出这种条件的任何求证都是没有意义的。可见,虽然普通命题也具有全称陈述形式,但它不是普遍命题。

那么普通命题与特殊命题的区别何在,它们是否也能像特殊命题一样陈述一个经验事实呢?由于普通命题运用的是全称陈述的形式,它所断定的就不是一个特殊的经验事实。这样看来,这类命题既与表示一般理论的普遍命题不同,又与表示具体事实的特殊命题有别。金岳霖认为它是“介乎普遍与特殊之间的命题”,就与事实的关系而言,“这类的命题和普遍的命题两相比较,似乎与事实比较地接近些”。[6]但与我们论题相关的是,这类命题究竟是否肯定事实,如果是它们肯定的又是什么样的事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赞同彭漪涟在《事实论》中的分析:普通命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项表示的对象范围很广,以至于一个观察者不可能通过感性经验直接获得其要断定的全部内容,如“清人有发辫”这样的普通命题,对一个具体的观察者来说,就不可能通过对一个一个清朝人的直接观察得到确定,任何一个具体的观察者都无法保证它肯定了一件一件的特殊事实,即不能确证每一个清朝人都有发辫,所以这类普通命题“既不表示普遍的事实,也不肯定一件一件的特殊事实”。[7]另一种是主项表示的对象范围较窄,一个具体的观察者可以通过感性经验直接获得其要断定的全部内容,如“这个班的所有女生都化了妆”,一个具有正常能力的观察者完全可以断定和确证该班每一个女生都化了妆,这类命题虽然不像特殊命题那样断定一个特殊的经验事实,但它能概括并确定一定时空范围内的所有事实状况,即在一个狭窄的时空范围肯定了一件一件的特殊事实,是一定时空范围内经验事实的结合。为叙述方便,我们把前者称为“广义普通命题”,后者称为“狭义普通命题”。

通过以上对命题的分析,不难得出,作为“经验事实”的新闻只能是特殊命题和狭义普通命题所陈述的内容。由于狭义普通命题的全称陈述是有特定时空限制的,而且其时空范围十分有限,我们有理由把它视为有限范围内特殊命题的结合。因此我们认为,新闻的基本陈述形式是特殊命题,当然这种特殊命题必须与客观事物状况的感性呈现相符合,即必须是真的。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新闻是真的特殊命题所陈述的内容,新闻报道是真的特殊命题以及由这类命题所组成的陈述形式。在一则具体的新闻报道中,只有真的特殊命题所陈述的内容才可能是新闻内容,否则无论多么新鲜、重大都是非新闻内容。

[page_break]

新闻报道与新闻之间的关系总体上可以理解成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两者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对立;既互为表里,又并非一一对应。把它们割裂开来固然错误,不加区别地把它们混为一谈同样错误。

从理论上看,新闻与新闻报道的主要区别有四:

首先,新闻属于社会存在范畴,新闻报道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根据前文的论述,新闻来自经验事实,经验事实来自“自在事实”;而新闻报道则是人脑对部分经验事实整理、加工和表象的结果,属于另一个环节上的东西。如图所示:

左边的三个椭圆中,最外层的大圆表示“自在事实”,中层的表示“经验事实”,最里层的代表“新闻事实”(本体论意义上的新闻);新闻报道者只是从新闻事实中选择一部分,有意识的进行整理、加工和表象,并通过适当的符号形式物化为新闻报道。右边的小椭圆代表具体的新闻报道,大圆代表抽象的新闻报道,即所有具体新闻报道的总和。当然,用具体的图形来表达抽象的思想总会有些问题。如上图中的“自在事实”实际上是无限的,而非有限的,“经验事实”则是不断扩展的、动态的等等。但该图至少清楚的表明,新闻与新闻报道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环节,前者属于社会存在范畴,后者属于社会意识范畴。

其次,同样的内容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此相对应,同样的新闻可以有不同的新闻报道。这个问题早有学者指出过,甘惜分20多年前就列举了新华社和美联社关于北平解放的不同报道。不过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是从“事实”与“新闻”的关系而不是从新闻与新闻报道的关系谈论这个问题的,在他们看来,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不同的报道者对“事实”有不同的选择和判断。根据我们的观点,新闻是人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新闻报道是真的特殊命题构成的陈述,简言之,新闻是事实,新闻报道是命题的陈述。同样的新闻可以有不同的新闻报道,其根源在于同一事实可以用不同的命题来陈述。金岳霖论述该问题时举例说:“‘树在庙前’与‘庙在树后’不仅是两句句子,而且是两命题,可是,这两命题所断定的只是一件事实”。[8]这里似乎不存在对事实的不同选择和判断,“树在庙前”与“庙在树后”选择和判断的都是同一个事实。就是说,造成同样的新闻可以有不同的新闻报道的本体论根源不在于新闻报道者有着不同的立场和观点,而在于作为“经验事实”的新闻本身就是直接性与间接性、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就事物的客观情况以自己的样态向人们呈现来看,它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就事物的客观情况为主体的概念接受并由其作出断定来看,它又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质。作为新闻的“经验事实”这种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对立统一到了这里则体现为事实与命题的对立统一,即命题反映事实,但又不同于事实,事实集中体现了“经验事实”的客观内容方面,命题集中体现了“经验事实”的主观形式方面。主观形式又有普遍与特殊之分,作为普遍的认识形式,是人们在亿万年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每一个认识主体所接受和认可,具有社会存在属性,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是建立在这种普遍认识形式基础上的;而特殊认识形式则受具体认识主体自身条件的制约,可能千差万别,新闻报道的主观性、倾向性以及部分无意失实与此相关。

再次,内容无所谓真假,反映内容的形式则有真假。与此相对应,新闻报道有真假,新闻则无所谓真假。新闻是人在社会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事实只能是实存的,或者是过去存在过的,或者是现在存在的,不可能有一种过去和现在均未存在过的“事实”;从经验的层面看,人们对事实的把握是一种感性经验的直接把握,即通过感性直观经验事实。这种感性直观有人类共同的生物学基础和亿万年的实践所形成的共同的文化学基础。正是这两大共同基础,我们将太阳从某类物体折射的光经验为“红”色,把有质量的物体脱离地球表面的移动称之为“飞行”,把超过一定分贝的声响认定为“噪音”等等。所以说感性直观经验对正常的社会成员来说基本上是共同的,这是“经验事实”何以可能的原因所在。新闻报道由命题构成,而命题总是有真有假,否则就不是命题了。可见,所谓“新闻的真实性”其实是一个虚假范畴,新闻无所谓真假,假的就不是新闻,有真假的是新闻报道,所谓“假新闻”其实是假新闻报道。

最后,新闻报道带有报道者的主观感彩,新闻中没有这种色彩。作为经验事实的新闻,是人的感觉器官客观事实的直接接纳和把握,人的情感、价值等主观因素在这一过程中几乎无能为力,所谓“我们必须面对事实”正是这个道理。但是,当经验事实作为结果成为主体的“对象意识”时,主体的“自我意识”就开始纠缠这一“对象意识”,甚至干预“对象意识”。新闻报道是报道主体对经验事实的陈述,其间渗透着陈述者的主观自我意识。请看下面的三则消息的导语:

新华社:1997年7月1日零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了祖国的环抱,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

路透社:6月30日午夜时分,当查尔斯王储将香港归还中国时,英国结束了一度强大的大英帝国历史。美联社:随着午夜国旗的交换,焦虑不安和兴奋的香港今天摆脱了156年的殖民时代,并开始了在欢欣鼓舞的共产党中国下捉摸不定的新时代。

应该说,三家通讯社的记者所经验的事实并无主观感彩,而“经验事实”一旦成为记者的“对象意识”,就在他们“自我意识”的作用下,形成带有强烈感彩的陈述。

这里我们还有必要澄清一个理论问题。新闻报道“对应”或符合的究竟是“自在事实”还是“经验事实”?过去我们往往把新闻报道的真实性理解为“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似乎新闻报道直接反映客观“自在事实”,而且这种反映还必须是“可以查证”的。

根据我们的观点,新闻是人在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新闻报道是新闻的的符号表现形式,它通过真的特殊命题所陈述的内容来反映和表达经验事实,就是说,新闻报道不是直接反映客观世界发生的事实,而是报道者主观经验的事实。因此,新闻报道“对应”并“符合”的并非客观世界发生的事实,即“自在事实”,而是人的经验世界的事实,即“经验事实”。

新闻报道与客观事实的这种间接关系也可以通过奥格登和李察兹的语义三角形得到进一步说明。在奥、李看,符号与所指对象之间不存在直接关系,所指对象通过概念为主体所接受,主体通过符号来表达概念。如果我们把语义三角形中的符号、主体(概念)和所指替换成报道、报道者和事实,其间的关系就非常清楚了:

从图中可见,新闻报道者与客观事实以及新闻报道直接发生关系,但新闻报道与客观事实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只有见解关系。从客观事实到新闻报道经历两个阶段。首先是新闻报道者经验事实阶段;其次是报道事实阶段。新闻报道的真实性由这两个阶段决定,即由经验事实的正确性和报道事实的准确性决定。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条件。

新闻报道所直接反映的并非客观事实本身,而是作为报道者的经验结果、被“自我意识”干预后的“对象意识”。这种“对象意识”的真实性不可能建立在“可查证性”基础上,而只能建立在互主体性或主体间性、主体际性(intersubjectivity)基础上。上述美联社导语中“焦虑不安和兴奋的”、“欢欣鼓舞的”、“捉摸不定的”等不具有可查证性,但却是新闻报道中经常使用甚至不可缺少的陈述方式。这种“自我意识”纠缠和干预“对象意识”的情况几乎在所有的新闻报道中都存在,如《我三十万大军胜利南渡长江》中“英勇的人民”、“反动派……遇到人民好似催枯拉朽,军无斗志”等,显然是报道者“自我意识”纠缠和干预“对象意识”的结果。当然,对于一个记者来说,“自我意识”必须要有某种程度的限制,具体怎样限制,限制到什么程度,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但“可查证性显然不能作为这种限制的依据。

注释:

[1]载《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3期

[2]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余斯勇《用信息定义新闻质疑》,载《新闻出版报》1999年1月19日

[4]甘惜分《新闻理论基础》,第3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5]见《金岳霖学术论文选》,第55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新闻传播论文篇(11)

一个世纪过去了。同样处在世纪之交,今天的中国新闻工作者,却是另一番心态。三座“大山”已经推倒,新中国已经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综合国力正在不断提高,国家繁荣昌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和整个国家的新闻事业都在蓬勃发展,在不久前结束的世纪之交的奥运会上,又以28块金牌,一雪“东亚病夫”的耻辱,进入体育强国的行列。同样的抚今追昔,今天的中国新闻工作者,意气风发,豪情满怀,再也不会有上个世纪之交的那位报人的那些感慨了。

过去的一百年间,随着国家民族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新闻事业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一百年来的中国新闻事业,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标志,可以分为新旧中国两个阶段,大体上各占了半个世纪。

前一个阶段是旧中国办报活动的时期。这一阶段,又可以分为三个小阶段,即1900年至1911年的清朝政府统治时期,1912年至1928年的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和1928年至1949年的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清朝政府统治时期约11年,是中国的新闻工作者冲破封建统治者的网罗,在海内外广泛开展办报活动的时期。这一时期内,资产阶级的维新派和民主革命派竞相办报,立宪党人主办的报刊各类政府官报陆续出台外商投资创办的报刊也有一定的发展。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约16年,是资产阶级的政党报纸和各种政治倾向的报纸全面发展的时期。受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和战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所发展的影响,民办的商业报纸进入她的黄金时期。在新文化运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推动下,各种宣传新思潮的报刊相继问世,党的报刊也由此诞生。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以袁世凯为首的几任民国总统都曾对新闻出版事业进行过迫害,出现过“癸丑报灾”那样的办报活动的低潮,但并没有遏制各类报刊发展的势头。中国早期的广播事业也诞生在这一时期。南京国民政府统治的时期约22年,其中包括抗日战争时期的8年,是各级党报大发展的时期。京津沪等大城市和抗日战争时期大后方几个主要城市的民办报纸,在夹缝中求生存,也获得了一定的空间。共产党主办的报刊,先是在白区秘密出版,继而在苏区边区各抗日民主根据地和解放区公开出版,由小到大,发展更为迅速。通讯社和广播事业,也有长足的进展。当局曾颁布过近百种各式各样的法规,对进步和革命的新闻出版事业实行限禁,但都未能得逞。

后一个阶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办报活动的时期。这一阶段也可以分成四个小阶段,即1950年至1957年建国初期的阶段,1957年至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阶段,1966年“”爆发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的阶段,和1978年至今的阶段。建国初期的阶段共7年,主要作了两件事,一是有步骤地进行了新闻事业的恢复和改造工作,二是建立起初具规模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体系。1957年至1966年的阶段共9年,是新中国的新闻事业有较大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发展的需要,报纸和广播电台大量增长,同时开办了电视事业。1961年起,受调整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影响,一度压缩了新闻事业的规模。60年代中期以后,又重新得到恢复。1966年至1978年的阶段共12年,其间,属于“”的那十年,新闻事业特别是其中的报刊出版事业,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相对于报刊说来,这一时期的通讯社广播电视事业,有一定的发展,但也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1978年至今的这一阶段,近22年,则是中国新闻事业变化巨大发展极为迅速的时期。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新闻事业加快了改革的步伐,报纸的种类和期发行量成倍增长,收音机和电视机的社会拥有量急剧增加,新闻媒体的总体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由以报纸为主体,逐渐转移到电视、报纸、期刊、广播、通讯社、新闻摄影、新闻电影等多种媒体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新格局。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品种,多特色,多功能,能够满足各种受众需求的新闻媒体体系。

这就是过去一百年间,中国新闻传播事业发展的简单的历史。概括地说,这一百年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的历史,是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由近代化向现代化发展的历史,是中国人民由被剥夺了在新闻传播媒体上发言的权利到成为新闻传播媒体的主人的历史,是中国的新闻传播事业由单一的媒体向多媒体发展的历史。

回顾中国新闻传播事业一百年来的历史进程,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

一、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

以报纸为例,世纪初的1901年只有125家,1912年,受民国临时政府成立的影响,发展到250家。在北洋政府统治时期,报纸的种数,大多数时间维持在1000种以下,最多的一年是1921年,一度达到过1124家。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时,报纸总数是628家。在此后22年的统治时期,全国报纸的总数徘徊在1000种左右,最多的一年是1936年,一度达到1503家。抗日战争爆发后,数量锐减。战后有所恢复,到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前夕,国统区的报纸只有1024家(2)。新中国成立后,改变了原来的报业架构,建立了以中国共产党各级党报为主的报业体系。1950年全国专区以上报纸的总数为179家,1952年为276家(3),1955年为392家(4),这是建国初期的情况。此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逐年递增,1960年一度达到1274家(5)。“”中,报纸的出版受到极大影响。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中全会以后,又重新恢复。此后20年,一直保持着旺盛的增长势头。80年代初期出现了第一个高潮,1980年1月1日至1985年3月1日的4年多时间里,平均每一天半就有一家报纸问世。1985年的全国报纸总数达到2191家。90年代初期出现了第二个高潮,1995年的全国报纸总数一度达到过2202家。此后,经过适度调整,到2000年基本上稳定在2053家左右。综上所述,发展的过程虽然有曲折,但发展的趋势十分明显。只用了100年的时间,中国报纸的总数即由25家增加到2053家,增加了16.4倍。这在世界各国新闻史上,是十分罕见的。应该指出,这只是单就报纸的种数而言,并没有涉及报纸的印数。20世纪初的那些报纸印数极少,1901年全国125家报纸的总印数,不会超过10万份,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出版的报纸的印数动辄以亿计,1950年为8亿,1980年为163亿,1999年为300亿(6)。后一个数字是1901年全国报纸印数的30万倍。如果按照这一方式来比较的话,发展的速度更为惊人。

广播事业发展的速度,也是惊人的。中国的广播事业肇始于1923年,第一座广播电台是美国人的公司创办的,1926年才开始有中国人自己办的广播电台。在1928年至1949年的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广播事业主要在一些较大的城市内发展。据统计,整个国统区1937年共有广播电台78座,总发射电力100多千瓦,收音机拥有量约20万架;1947年共有广播电台131座,总发射电力460千瓦,收音机拥有量100万架左右。此外,从1940年起,以延安新华广播电台为代表,在一些抗日民主根据地和解放区,也开始有了党领导的人民广播事业,建国前夕,全国各地已经有了40座人民广播电台。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对旧广播事业的改造,广播事业完全由国家经营,1950年全国共有广播电台65座,1960年增加到135座;1987年增加到386座,收音机拥有量2.6亿架,广播人口覆盖率达到68%。90年代后期经过调整,到1999年,全国共有广播电台298座,县台1287座,中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740座,收音机拥有量近3亿架,人口覆盖率达到90.35%(7)。20年代初开始有广播的时候,收听的范围仅限于广播台所在城市的核心地带。到世纪末,不仅覆盖了国内的绝大部分地区,而且冲出了国门。在北京的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现在每天用43种语言广播211个小时,听众已经遍布全世界。

电视事业的发展更为迅速。中国从1958年起开始兴办电视,当年播放的只有黑白一种,1979年以后,才有彩色电视。从一开始起,中国的电视事业就以非常的速度发展。1978年全国电视台只有32座,社会电视机拥有量300万台。还没十年,到了1987年,全国就有了各级电视台366座,社会电视机拥有量11601万台,全国电视覆盖率达到总人口的73%。再过十年,到1997年,全国已有电视台932座,社会电视机拥有量32000万台,电视覆盖率达到总人口的87.6%。两年后的1999年,经过整合,电视台集中为368台(另中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740座),而全国电视覆盖率则达到了总人口的91。95%,电视的受众接近11亿,其中有线电视的受众为8000万(8)。后面这两个数字,均属世界第一。仅仅20年的时间,电视台就增加了12倍,电视机的拥有量就增加了107倍,电视的人口覆盖率就增加了近10倍,这样的速度在全世界也是十分罕见的。

通讯社事业的发展幅度也很大。中国人自办的通讯社起始于1904年,到1947年,全国共有各类通讯社647家,除了办的中央通讯社和共产党办的红色中华通讯社(新华通讯社的前身)外,多数通讯社的规模都很小。特别是其中的不少民营的通讯社,往往一块钢板两三个人就能办起来。新中国成立后,通讯社一律由国家经营,保留下来的只有新华社和中国新闻社两家。在50年代以来的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两家通讯社发展的速度都很快。50年代初期,新华通讯社只有国内6个总分社,28个分社,外加香港分社和志愿军分社,工作人员仅2000来人。经过50年的努力,现在的新华社已经拥有32个国内分社,48个支社和记者站,在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有5个总分社和101个分社,用户超过5000家,日发稿量超过200万字,另外还办有35种报刊,工作人员超过8000,已经实现了建立世界通讯社的目标,并跻身于世界四大通讯社的行列。中国新闻社也由1952年前后的只有少数几个工作人员,每日仅播发口语广播5000字至8000字,发展到在国内设有22个分支机构,设有4个分社,面向海内外200家华文媒体和各国新闻机构,拥有500名工作人员的大社。

一个世纪以来的中国新闻传播事业,就是以如此高的速度,发展起来的。这一高的速度,到这个世纪的最后20年,发展到了极致。

二、科技的含量越来越高

过去的一个世纪,是新闻传播事业飞速发展的一个世纪,也是新闻传播事业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传播的技术和手段越来越现代化的一个世纪。这个世纪的初期,新闻传播媒体只有一种,即印刷报纸。20年明的,通过无线电波传送声音的技术,促进了广播事业的发展。30年明的,通过无线电波和导线传送声音和图像的技术,促进了电视事业的发展。60年明的,通过电脑联网实现高容量信息流快速交互式传递的技术,促进了互联网事业的发展。后几种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引进,使得新闻传播媒体,由传统的报纸一种,发展成多种。出现了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并存的局面。

这一进程,是在加速度的状态下完成的。印刷报纸从雕板印刷,发展到用平板印刷机印刷,用了1000多年。而由有线电报发展到无线电报,由无线电报发展到无线电广播,由无线电广播发展到电视,由电视发展到网络和电子报刊,都只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这个世界由只有报纸一种新闻媒体,发展到4种新闻媒体,在过去的一个世纪内,仅仅用了不到100年的时间,就全部完成了。

广播、电视对中国新闻事业的影响,已经昭昭在人耳目。互联网由于相对晚出,刚刚引起人们的重视,但其发展势头的迅猛,已经锐不可当。作为一种全新的互动式的信息载体,作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正在深刻的影响着全人类的生活,和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中国开始引进互联网络始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上网的人数还不超过1000人。此后即以加速度的方式发展。1995年为8万人,1996年为20万人,1997年为67万人,1998年为210万人,1999年为400万人。2000年的年初,还只有890万人,到当年的6月份,就已猛增到1690万人。1997年起,国内开始出现网站。当年只有1500个,1999年发展到15153个,截止2000年6月,已发展到27300个(9)。与此同时,全国已有273种报纸上网,占全国报纸总数的七分之一。办得比较好的几个媒体的网站,如《人民日报》的网站,新华社的网站,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网站等,都以其网页设计之精美,栏目之众多,内容之丰富,信息量之大和信息的迅速、准确、及时,受到了国内外点击者的高度重视。在这一回合的传播技术和手段的“革命”中,中国基本上作到了和世界同步,差距非常微小。而这一切,都只不过是过去那一世纪的最后十年间的事。

在互联网技术闯进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的前后,其他传统的新闻媒体也大量引进最新的科学技术,来改造旧的设备,增加传播手段的科技含量。不少报纸已经告别了铅与火,告别了纸和笔,实行激光照排,实行电脑拼版、传版,实行胶印、彩印,和实行整个编辑部工作的电脑联网化。80年代中期以后,不少报纸和电视台普遍利用卫星接收文稿、照片和图片,利用卫星进行电视转播。到这个世纪末,全国利用卫星传送的电视频道已达到41个,使不少电视受众,能够在家里看到其他省市的卫星频道节目。与此同时,不少媒体还引进了数码传送技术,实行新闻摄影的数码化,广播制作、传输、播出的数码化,和电视后期制作和演播的数码化。

科技含量增加的结果,使新闻传播媒体的信息量越来越多,越来越快,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随之提高。时至今日,新闻传播媒体已经成为全国应用高新科学技术最为快速有效的部门之一。

三、和各个时期的社会政治生活始终保持着紧密的联系

新闻传播事业是社会上层建筑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她每日每时都在迅速全面地反映着作为经济的集中体现的社会政治生活,并和后者保持着相依相存的紧密联系。这一点,在过去一个世纪中国新闻传播事业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从20世纪的最初几年开始,中国政治舞台上的各个阶级各个政党各个政治团体和各派政治力量,都无不和报纸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他们或者自己办报,或者以直接间接的方式控制报纸,力图把报纸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为他们的政治利益服务。其他社会上的报纸,尽管有不少以不偏不倚为标榜,也无不有她们各自的政治倾向。

最先叱咤于20世纪中国报坛的,是资产阶级的维新派和民主革命派。这两派的领导人都十分重视办报,都不讳言他们所办报纸的政治倾向,甚至公开承认他们所办的报纸,就是他们自己的“党报”。革命派的同盟会在东京,其分支机构中部同盟会在上海开会时,讨论的第一个议题,都是办报。孙中山后来总结辛亥革命的经验时,曾经充分地肯定报纸的作用,认为辛亥革命之能够取得胜利,报纸宣传工作的功劳占了九成,武装起义的功劳只占了一成。

民国成立以后,受临时约法保护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影响,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办报热潮,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资产阶级政党报纸。不仅国会中的同盟会()和共和党(进步党)两大党团各自办了一大批报纸,连党员人数不多,很不起眼的,大同民党、东社、中国社会党、自由党、工商勇进党、中华共和会、中华平民党等十几个小党,也纷纷办起了自己的报纸。

在野的政党和政客们办报,掌权的封建军阀也办报。如袁世凯,就采取两手策略,一方面对反对他的报纸严行查禁和迫害,一方面自己派人办报。先后在北京上海两地出版的《亚细亚报》,和在北京出版的《民视报》,就是直接为他造势的御用报纸的代表。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也是这样。国会内的各个政治派系,北洋系统内的直系奉系皖系等各路军阀,和分疆而治的各个地方实力派,都办有自己的报纸,为自己作鼓吹。奉系的《东方时报》,皖系的《公言报》,直系的《正义报》是其中突出的代表。这一时期北京先后出版过90多家报纸,几乎全部有上述的政治背景。有人对当时的情况作过这样的描述:“每一次政局变动,同时就有一大批报纸连带倒坍,但是过了几时,又有一批新的日报出现在大栅栏的报摊上了。”(10)

统治时期,当局十分注意利用报纸为自己的“军政”、“训政”、“”活动造势,和为自己的内外政策作宣传。不仅中央和地方各级省市党部办报,政府各部门办报,各级部队系统办报,连复兴社之类的特务组织也办报。此外还利用投资、津贴、配纸和战后接收敌产等各种手段,对民办的报纸进行控制。据1946年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的材料,当年国统区共出有报纸984种,其中各级党部办的党报400多种,各级部队办的报纸229种,以“同志”个人名义主办的数十种。这三部分加起来就不下650多种,占了70%。剩下的30%中,还有不少是间接受其控制的地方派系的报纸(11)。共产党的报纸允许出版的,只有作为点缀的重庆《新华日报》一家。这唯一的一家,也在1947年被强迫停刊了。

[page_break]

新中国成立以后,关闭了有帝国主义侵略者背景的报纸,和系统的报纸。通过公私合营等方式,对少数民办的报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建立起了在中国共产党集中领导下,由各级党委机关报、部队报、行业报、民众团体报和派报共同组成的社会主义报业体系。在1949年到2000年的半个世纪中,这些报纸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为党的工作大局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真实性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新中国的报纸强调政治家办报,强调政治意识,具有很强的政治色彩。

不论古今中外,新闻传播与政治的关系,历来十分密切。新闻传播制度向来都是政治制度的一环。但像中国的百年来的新闻传播事业这样,如此密切的和各时期的政治保持着联系,在世界新闻传播史上,也是比较突出的。

四、和各时期的社会经济辅车相依同步发展

过去一百年来,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的经营管理,是和各时期的社会经济紧密联系,同步发展的。

世纪初的一段时期,各资产阶级政党各派军阀政客和各地方实力派主办的报纸,在当时的中国新闻传播事业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这些报纸大多有公款支持,旨在为各自所属的小集团的利益服务,不计盈亏,不注意经营管理。和这些报纸相连系的,还有一些依附于各派军阀政客的报纸,她们“仰给于津贴”,规模不大,“凡具数百元资本即可创办(12)。”后一类报纸,对发行和广告都不太经心,“尝有每日仅印十余份,分送给予津贴之主人翁,而外间绝未一纸者”(13)。同样不重视经营管理。比较重视经营管理的是一些老牌的商业报纸,但受当时经济衰敝的影响,经营的效果并不理想。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稍后的一段时期,受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所发展的影响,一些老牌的商业报纸才有了较大的发展。其中的代表是《申》《新》两报。《申报》一度销达15万份,《新闻报》一度销达20万份,是当时发行量最大的两家报纸。《申报》还在上海市中心区自建了五层楼高的馆舍,购置了当时最先进的印刷设备,增出了《申报月刊》《申报年鉴》等附属刊物,编印了《申报丛书》和质量很高的全国地图,兴办了《申报》流通图书馆等社会文化事业,使《申报》的业务进入了她的鼎盛时期,报社的声望和影响空前提高。在《申报》的带动下,狄楚青在上海办的《时报》,邵飘萍在北京办的《京报》,胡政之等在天津办的《大公报》,也都在经营管理上有所创获,取得了很好的效是。与此同时,在当时新闻出版事业最发达的城市上海,还出现了由史量才投资的包括《申报》《新闻报》和天津《庸报》在内的报业集团;和由张竹平牵头的,包括《时事新报》《大陆报》《大晚报》和申时电讯社在内的“四社”集团。这一段时期,是旧中国的民营报纸经营成绩卓著,和经济效益最好的一段时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报纸的经营管理问题,曾经引起过主管部门的重视。为了解决全国公营和民营报纸的经营亏损问题,新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曾经召开过一个全国报纸经理会议,通过了一个《关于报纸经营的决议》,规定全国报纸都必须实行“企业化”的经营方针。“公营报纸必须把报社真正作为生产事业来经营,……条件较好的公营报纸应争取全部或大部自给,条件较差者,亦应在政府定期定额的补贴下,争取最大可能的自给程度。”“私营报纸亦须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改善经营方法。”(14)此后不久,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私营报纸相继改组,转为公营,新闻总署撤消,不再设专门的政府机构管理报纸。报纸的经营管理问题,也不再列入政府的议题。

“一五”以后,全国的经济纳入计划经济的轨道,报纸的经营管理也按计划经济的模式运作。经费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预算,逐月或逐季拨付,统由国库开支。基建和增添设备的费用,另行申报,专款专用。由于生产资料按计划调拨,生活资料按计划供应,除了书刊出版文艺演出以及少量公告之外,根本没有什么广告,报纸除了发行的收入之外,没有其他的进账。事业的发展,只能按国库拨款的多少,量入为出,没有多少回旋的余地。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改革开放以前。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执行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国策,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路线,情况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按照马克思早就提出的新闻媒体既有上层建筑的性质,同时也有经济基础的性质的观点,新闻传播事业正被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实行企业化。使新闻媒体既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也是一个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随着观念上的变化,在新闻传播行业内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新闻报道的思路更加开阔,新闻的信息量不断扩大,媒体的服务功能全面拓宽,多种经营蓬勃发展,在媒体之间和媒体内部引进了竞争机制,结构和布局也根据市场和受众的需要作了适当的调整。经过近20年的改革,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品种,多特色的媒体结构。以报纸为例,既有日报,也有早报、午报、晚报;既有各级党和政府部门的机关报,也有行业报、专业报、都市报、农村报,和经济、法制、科教文卫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报纸。力图全面地满足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的受众们的需要。

由于实行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空前繁荣,营销两旺。广告的需求大增。从1979年起,各种媒体纷纷刊播广告。当年各新闻媒体的广告收入即达1500万元。此后,逐年递增。1980年为1。1个亿,1990年为25亿,1991年为35亿,1992年为50亿,1993年为100亿,1997年为200亿,1998年为259亿。(15)进入2000年后,发展更快,仅前6个月就达282个亿。(16)广告的收入使媒体的经济效益逐年递增,截止1999年,全国已经有33家报纸的广告收入过亿元,其中收入最高的《广州日报》,年广告收入近10个亿。(17)电视台由于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电视受众,广告的收入增加得更快,仅中央电视台一个台1997年的广告收入即达42个亿,1999年底拍卖13块黄金时段的标版广告时,仅其中的第一块标版,就收入1800万元。(18)丰厚的广告收入和多种经营的收入,使各种新闻媒体的经济实力倍增。不少媒体逐年减少来自国库的拨款,不少媒体已经完全实现经费自给,其中不少媒体还能够向国家上交利税。同时还纷纷以所得的收益,建造馆舍,更新设备,增加编辑、采访、印刷、发行、社会文化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投入,使新闻事业的发展进入了良性循环。

为了发挥群体的优势,加强新闻传播媒体的现代化经营,1996年起,还出现了全国第一个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截止2000年10月中旬止,全国已经有了16个报业集团。这种报业集团不同于以追逐利润为唯一目标的资本主义报业集团,而是在产业属性之外,兼有国家属性、政治属性、时代属性,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报业集团。

近20年来的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经营管理的发展,不仅发展了新闻传播事业自身,也使得由多种新闻传播媒体组成的新闻信息产业,成为中国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新闻工作者的队伍越来越壮大,新闻工作者的素质越来越提高

20世纪的最初几年,全国新闻工作者只有区区几百人。经过民国初年时期、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和统治时期三个阶段近50年的发展,全国新闻工作者的总数,增加到了几千人。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人民新闻事业的建立,新闻工作者队伍也迅速扩大。但直到60年代初,全国新闻工作者的总数也还只有1万人左右。(19)新闻工作者队伍的迅速扩大,是改革开放以来近20年间的事。随着这一时期新闻传播事业的全面发展,新闻工作者的人数急剧增加。据1985年公布的统计材料,截止当年3月底,全国报业系统的新闻工作者已经陡增到103223人。(20)1985年以后,全国新闻工作者队伍继续保持着旺盛的增长势头,到世纪末的1999年,全国新闻工作者的人数已经达到了空前的55万人。(21)是建国初期的55倍,是本世纪初期的600多倍。

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文化素质也有了相应的提高。20世纪初期,中国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各方面的素质普遍偏低。当时的情况是“全国社会优秀份子大都醉心科举,无人肯从事于新闻事业。惟落拓文人,疏狂学子,或借报纸以发抒其抑郁无聊之意兴;各埠访员,尤鲜高贵。”(22)梁启超、于右任等人的报刊政论活动,和黄远生、邵飘萍等人的新闻采访活动,提高了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地位,但新闻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仍然不高。这以后,随着众多高层次的人才进入新闻工作领域,新闻工作者的整体素质,逐步有所提高。据研究工作者对20世纪部分名记者的文化程度所作的抽样统计,具有秀才以上功名的,占8%;具有国内大专以上学历的,占22%;曾经出国留学具有国外学历的,占30%;学历不详,但曾在中等以上学校担任过教职的,占5%;曾经学习过一门以上外语的,占54%。(23)这虽然只是新闻工作者群体中最杰出的一部分人的情况,但也足以反映这一时期新闻工作者整体水平之一斑。

建国以后,强调政治家办报,新闻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受到高度重视。在此基础上,文化素质也有所提高。据1986年公布的统计数字,全国报业系统的社长、总编辑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7%;在457名社长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共299名,占65%;在1545名总编辑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共1060人,占69%。(24)这一情况,在以后的十来年间,随着80年代中期以后,建国初期新闻骨干的大量离退休,有很大改变。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新闻工作者的比重,逐年递增。

在提高新闻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方面,新闻教育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中国的新闻教育起始于20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到本世纪中页,曾经先后在50多所大专院校设立新闻系或专业,为旧中国的新闻事业输送过人才。但培养出来的学生人数很少,累计不超过1000人。建国初期,经过院系调整,仍有4年大学新闻系和两所新闻专科学校继续招生。其中包括1955年新创办的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新闻教育的大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间的事。1978年全国只有不到10所大学新闻系,在校学生只有五六百人。经过20年的不断发展,截止2000年9月,全国设有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高等学校已超过60所,大学新闻专业点已超过100个。此外,还在高等学校和社科院研究生院设立了新闻传播学硕士点40个,新闻学和传播学博士点8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在校的各类学生接近1万人。充分发挥了新闻人才摇篮的作用。

与此同时,新闻学和传播学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重视。20世纪的上半叶,只有少数几所大学设有研究机构从事新闻学研究,公开出版的新闻学专著不过数十种。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这方面的研究也只限于高等学校,累计出版的专著和教材也不过数十种。改革开放以后的20年,新闻传播学的研究空前发展。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截止1999年,除高等学校外,全国还有200家左右新闻研究机构和新闻研究社团,40多家公开发行的新闻专业期刊,累计出版的新闻传播学专著达2000多种。(25)对新闻人才的培养,和新闻事业的发展,都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在新的世纪之交的时刻,回顾过去一百年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中国的新闻工作者深受鼓舞,也深感责任的重大。

中国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是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同步的。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前进,中国的新闻传播事业正面临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到下一个世纪的50年代,中国不仅将发展成为一个经济上的大国和强国,也将发展成为一个新闻传播事业的大国和强国。在可以预见的这一段时间内,中国的新闻传播事业,在党的领导下,将继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继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继续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和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继续按照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时刻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诚心诚意的为人民谋利益,完成由单一的功能和角色向多种功能和角色的转变,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发展道路阔步前进。

中国的新闻传播事业任重而道远,中国的新闻工作者应该加倍的努力。

注释:

(1)梁启超《二十世纪太平洋歌》。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45下17页。

(2)以上所引数字,统见方汉奇主编的《中国新闻事业编年史》,2000年9月福建人民出版社。

(3)据中央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刊1953年9月29日《人民日报》。

(4)据第三次报刊推广工作会议公布的数字,见1956年3月9日新华社所发消息。

(5)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出版卷》485页,1990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

(6)见1999年9月22日《光明日报》所刊《中国记协负责人答本报记者问》。

(7)(8)见1999年9月16日《中华新闻报》及2000年9月28日《新闻出版报》。

(9)《日本经济新闻》2000年7月31日报道,见2000年8月24日《参考消息》。

(10)张静庐《中国的新闻纸》64页,1928年上海光华书局出版。

(11)参看曾虚白《中国新闻史》461-500页,1966年台北政治大不新闻研究所出版。

(12)熊少豪《五十年来北方报纸之事略》,刊《最近之五十年》,1922年《申报》出版。

(13)观棋《北京报业偶谈》,刊1926年5月1日《社会日报》。

(14)新华社消息,见1950年1月1日《人民日报》。

(15)见1993年11月30日、1995年3月24日、《人民日报》,1993年1月21日、1998年11月27日《光明日报》。

(16)见2000年8月7日《人民政协报》。

(17)见2000年9月25日《新闻出版报》。

(18)见1999年11月9日《北京晚报》。

(19)(20)见1999年9月22日《光明日报》所刊《中国记协负责人答本报记者部》。

(20)(24)见1986年7月9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