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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卫生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3 15:11:52

高级卫生论文

高级卫生论文篇(1)

1.1 对象

监测对象为如东县所有学校食堂,包括职业中学和幼儿园食堂。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抽取部分学校食堂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1.2 方法

采用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对学校食堂卫生状况进行监督监测。创建文明城市前后监督调查采用统一的调查表,由县卫生监督所专业人员现场调查并具体负责填写,内容包括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卫生设施、消毒后餐具合格情况。

1.3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6.0统计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共调查138家学校食堂,其中高级中学18家、初级中学30家、小学59家、幼儿园31家。创建文明城市前卫生许可证持有率为67.39%(93/138),创建文明城市后为89.85%(124/138)。各级学校食堂在创建文明城市前后卫生许可证持有率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均显著提高(表1、表2)。

2.2 基本卫生情况

138家学校食堂创建文明城市前有防蝇、防鼠、防尘“三防”设施齐全的有102家,创建文明城市后有127家,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6.03,P<0.001)。

2.3 餐具消毒效果监测情况

对学校食堂餐具消毒效果进行监测,创建文明城市前监测1 380件,合格1032件,合格率为74.78%,创建文明城市后监测2 078件,合格1 721件,合格率为82.82%。经分析创建文明城市前后消毒餐具合格率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创建文明城市后消毒餐具合格率高级中学(99.15%)、初级中学(80.26%)、小学食堂(82.82%),均比创建文明城市前高级中学(89.83%)、初级中学(73.86%)、小学(67.36%)有明显提高,经分析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3 讨论

如东县以“告别陋习,讲究卫生,倡导文明”为主题,创建省级文明城市,2006年成功成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前后各级学校食堂基本状况监测,结果显示,创建文明城市后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持有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消毒后餐具合格率明显提高,并增设了卫生设施。表明创建文明城市有利改善学校食堂卫生状况。

高级卫生论文篇(2)

2013年6月我省职改办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实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制度向全省征求意见。这是我省职改部门在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式上的一次积极探索,是在充分考虑现行卫生人才结构和卫生人才市场需求基础上的制度创新。

一、目前卫生高级职称晋升体制与存在问题

从197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颁发《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到现在,职称评审工作已走过30多年的路程。评审条件、评审工作程序、评审实施措施逐步完善,评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我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目前仍采用答辩评审的方法,从2009年起提高了评审条件,除了以岗位空缺为前提外,在学术论文和科研能力要求上不断加强,这些举措在保证评审质量的同时,以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第一,以单位空岗数作为晋升申报的指标限值,使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工作竞争愈演愈烈,不利于职工的安定与团结。近几年来由于岗位总数的限制,各单位符合条件而不能参加评审的人员越来越多,使得单位在晋升前所做的考核推荐工作由以前的资格审查变成了竞争性淘汰,单位内部由于高级职称晋升而造成的同科室、同专业职工之间的竞争气氛越来越紧张。

第二,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后,职级工资差距加大,对岗位工资划分多个等级,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职工晋升职称的积极性高涨,一些不曾想过晋升的人员加入了晋升人群,加重了由于指标限制造成的竞争压力。

第三,现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评价指标中偏重对论文的要求,使评审工作不够科学与严谨,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健全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表现为,评委们根据申报者上报的材料凭借自己的主观印象与判断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有一定的随意性,难以做到对评审标准执行的完全统一;过于注重对论文科研成果的要求,而忽视对申报者思想品行、学识能力、工作实绩和劳动态度的评估;许多专业技术人员为了晋升不得不去搞科研、写论文,最终导致大多数科研不能转化为生产力,不少论文脱离实际,造成时间和经费的巨大浪费,并且近些年来学术论文抄袭、剽窃、造假等不断行为时有所闻,使学术论文作为反映学识水准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第四,正高职称晋升除论文要求外,从2011年起根据所在医疗单位级别不用要求必须获得或完成一定数量、相应级别的科技奖励或科研课题。这对非教学医疗单位职工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大的障碍。

二、考试制度的正面效应

实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对推进卫生高级职称晋升工作的公平与科学,改善目前单纯答辩评审制度存在的不足,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缓解了职称晋升中挤独木桥的现状

晋升“指标不够”是目前高级职称晋升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实行评前考试制度,如同评审前的一次资格初筛,使一部分人通过公平的考试被淘汰出局,缓解了职称晋升工作中“僧多粥少”的局面。

2.增强了职称晋升工作的科学性与严肃性

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所以对一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的评价应更多地测评其临床实践操作能力,但目前的论文、科研技术评审制度不能做到这一点。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作为一种更具刚性的评价方法,可以排除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客观地反映一个人的基础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处理各种复杂局面的应变能力和经验。考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病案分析、病例分析为主,相对答辩评审而言难度更大,从而能够筛选出真正优秀的人才,避免了评审中鱼龙混杂、浑水摸鱼情况的发生。考试成绩作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先决条件,同时纳入评审评价指标体系中,在评价人才质量上显然更科学、更合理。

3.更多地体现评审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公平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诉求,是考试发展的主旋律和考试实现其价值的根本所在,更是考试科学性的基本前提。考试相对于其他方法,除了其突出的标准性、科学性和导向性外,最重要的还是考试本身不可替代的公开性、民主性和平等性,是社会公平的集中体现之一。

目前的职称评审方法,由于评委在对不同专业、不同级别申报人进行评价时对标准把握存在差异,及受职称指数量、人际关系、地区或部门平衡等非学术因素的影响,使得评审结果公平性不够。采用人机对话方式的专业技能考试,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有针对性地进行命题、组卷、考试,并实现考试结果计算机自动评分,其特点是既可方便地对考试的信度和效度进行检测,同时确保了考试数据的准确性,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使考试成绩真实可靠。在职称晋升制度中引进技能考试方法,更多地体现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性。

4.有效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我国卫生专业中、初级考试从2001年开始实行,多年来的实践结果证明,其在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学习、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行业水平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结合其他省市实行卫生高级职称考试制度的成功经验,我们确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必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学习、实践技能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考试制度实行的必然性和成功经验

实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技能考试在我国已有许多省份进行了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山西省2007年开始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合作,对参加当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人员进行人机对话考试,广东省2006年将资格考试作为高级职称评审的入门资格。这些省份在考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在当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要不断满足社会对选拔优秀卫生人才需求的背景下,实行考试制度是大势所趋,是我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不断完善的必然要求。

四、推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注意的几个问题与建议

1.专业设置细致,适应学科发展

目前我省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涉及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药学专业、护理专业、卫生技术专业、基础研究专业6个门类109个专业。要全部实行技能考试,必须考虑到专业技能上的差异,分别设置考试科目,在专业设计上尽可能地细化,以满足不同专业人员的考试需求,增加反映参评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的病案分析题,保证考试结果尽可能真实地反映出参考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实践能力。

2.体现考试制度的人性化管理,充分考虑和分析影响考试成绩的客观因素,制定合理的考试合格线

目前我国各省市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还没有统一,合格线由各地市卫生考试管理部门决定,这对高级职称技能考试制度又是一个挑战。如何科学合理地划定合格线是确保考试制度发挥其积极作用的有力保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考试对完善高职评审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并不能把考试成绩简单地看成是人员工作技能的全部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年龄及区县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因素的影响,针对不同人群划分不同的合格线。原因,一是年龄对考试成绩的影响非常大。实践表明年龄越大的人其学历层次一般越低,学习能力和主动性有所下降。相反年龄越轻,工作经验越少的年轻人通过技能考试的可能性越大;二是基层医疗单位的人才学历层次偏低,高素质的人才较少,参加技能考试势必处于劣势。但不能表示其业务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就不如层次较高单位的人员。所以说,成绩固然重要,但也要区别对待,合理地把握运用,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技能考试的意义。

3.取消考试人数的岗位设置限制

《关于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符合省职改办、省卫生职改领导小组本年度规定的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今年各单位报考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岗位空缺数的1.5倍”,本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首先,1.5倍是人为划定比例,缺乏一定的科学依据,其目的是控制参加考试人数,预测通过人员数与岗位空缺数一致,但事实上没有任何意义。不管是1.5倍还是3倍5倍其都有通过人数的不可知性,即使在划定合格线时进行调控,但同样存在单位考核推荐环节的二次评审。同时存在通过人员数少于岗位空缺数造成指标浪费的可能性。其次,在考试前即进行人员资格的筛选,考试后若参考人员考试全部通过要进行二次推荐评审,增加基层单位评审工作的难度与负担,政策难以得到单位职工的理解。与其如此,不如不做限制,凡是符合条件者都参加考试,让考试成绩来说话。

4.加强考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考试没有实行全国统考,对各地考试中心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卫生考试管理部门在考试结果的选择上具有绝对的决定权,其管理上的违规违纪发生率较全国统一考试大大提高。尤其是首次实行卫生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在没有任何经验的基础上更要加强考试的监督与管理,人事部门、纪检部门、考试中心要三方互相协助、互相监督,在监管上更合理、也更严密和安全,确保考试及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使我省首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技能考试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1]李旭光,王晨.2007-2010年山西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分析[J].中国药物与临床,2012,12(5):622-623

[2]蔡海燕,刘岩,张晓懿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12,9(374):53

高级卫生论文篇(3)

本报讯(记者 唐江澎 通讯员 姚家琦)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时,论文、学历条件,外语、计算机水平不作为必备条件。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湖南省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将单独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以业绩和能力为主”将是该省卫生系列评委对参评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的“金标准”,同时将适当放宽论文、学历条件,以及外语、计算机水平等必备条件。

过去,我省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也实行了优惠政策,但由于受医疗技术、业务量、病种等方面的制约,加上学历、外语、论文、计算机能力等“硬件”的限制,通过的不多。2006年仅通过49人,2007年为80人。

从今年起,我省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行“单独考试,单独评审”。专业设置凸显乡医特色,共设7大类24个专业。根据专业结构职务比例控制要求,对在农村工作时间特别长的医务人员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考试更注重实践性、可操作性和解决农村常见疾病的能力。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既可选择申报农村高级职称考试评审,也可申报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高级卫生论文篇(4)

(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101号)执行。

(二)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按照《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做好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31号)执行。

(三)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的要求,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职称评聘程序调整有关政策的通知》(京人发[]37号)以及《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发[]111号)执行。

(四)关于对2010年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要求,按照《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人字[]37号)和《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卫人字[]38号)精神,要求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即晋升副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40周或200个工作日,晋升主任医师必须到基层农村服务36周或180个工作日)或到83个边远山区半山区乡镇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8个月。按照《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医字[2010]45号)要求,各支援医院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的服务。对无故拒绝到社区服务或没有按时完成规定的每年下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人员,不能晋升职称。对积极下社区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并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好评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城市医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两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关于对申报全科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6号)执行。

(六)关于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9号)执行。

(七)关于对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的要求,根据2011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首都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学习掌握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每人每年学习不得少于20个学时,在今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中,各专业答辩组将继续考核申报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并作为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对申报人员公示的要求,各单位须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公示,时间一周。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有弄虚作假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两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关于对论文的要求:按照人事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

(三)关于破格的要求:申报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委员会同意后,报市卫生局核准,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四)关于网上申报问题:为了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北京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计算机网络申报与离线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可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或下载离线录入版(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并与报送的纸质材料一致),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详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的有关通知)

三、答辩评审时间

拟定于10月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时间

区县卫生局、市属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8月20日—8月21日

直属单位:8月22日—8月24日

五、报送的材料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区县卫生局提交区、县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属局(总公司)提交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评聘分开工作试点单位除外)。中央等非本市所属单位提交委托代评函。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3、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服务的书面证明(须注明时间、地点以及工作内容,并加盖支援医院、接受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所在区县卫生局的公章)。

(二)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表中评审委员会意见不再填写)一份

2、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报送《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各一份(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上一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3、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4、城市医生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5、答辩论文或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一式二份

6、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一式一份

7、外语成绩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护理专业除外)一份

9、破格审批表一份

10、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11、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12、《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高级卫生论文篇(5)

为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创造洁净优美的卫生环境,树立我市文化窗口形象,积极推动全市创建部级卫生城市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我局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规定》和《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改善文化系统的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程度,争创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为实现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创建内容

(一)提高创建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制

1、对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工作高度重视,确立“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分片包干、层层负责、人人动手、消灭死角、总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指导思想,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局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成立**市文化局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3、制定和完善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签订工作任务责任书,制定奖惩措施。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实施、层层负责”的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为“创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1、搞好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全方位宣传健康卫生知识。

2、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建设的作用和意义,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切实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活动进行舆论引导。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把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工作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增加投入,使爱卫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能满足工作需要,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要着眼于实处,着手于实事,着力于实效,在硬件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多方筹措资金,搞好绿化,美化环境,完善环卫设备配套。积极搞好内外环境卫生设施,使净化、绿化、美化再上一个新高度。

(四)搞好三个文明建设,树立文化新形象

以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为契机,认真搞好爱国卫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爱国卫生意识。窗口单位要坚持开展“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树立文化工作新形象,促进文化事业新发展。

三、创建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创建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在全局形成领导重视,党员干部带头,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实行党政领导负总责制度,对照创建内容和标准,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创建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高级卫生论文篇(6)

争取在20*年年底通过市级文明单位的检查验收。

二、措施

(一)组织实施

1、成立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由局长陈慧同志担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局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2、局领导对创建工作要高度重视,对重大问题要亲自参与讨论并决策。将创建工作纳入20*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要求职工个个参与。并且加大创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的考核力度,作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层层落实、奖惩兑现。

(二)具体创建安排

1、建设一支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卫生局党委以创“四好”班子为主要形式,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抓理论武装,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坚持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五个一”制度、理论学习的领导责任制、领导干部定期脱产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抓团结协调,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卫生局党委坚持把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工作作风、思想行为的规范化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保证和巩固了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间良好的团结协作关系。抓基层班子,提高班子整体功能。局党委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不断优化班子结构,促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和能力的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构筑反腐败工作新格局。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三项谈话、任前公示、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制度,深入推进源头防腐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廉政责任体系。

2、认真搞好行风政风建设。为了加强卫生系统的行风政风建设,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提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卫生局党委继续在卫生系统开展行风政风集中评议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卫生局请销假制度》、《**卫生局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制度》等19项制度,狠抓作风、纪律、效果、质量的督查和考核,强化廉政建设和政务公开,严禁吃、拿、卡、要,规范文明言行举止,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切实转变作风,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高服务技能,改善服务态度,达到社会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满意率达85%以上。

3、建设学习型机关。多种方式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落实了学习制度。坚持每周政治学习,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职工集中辅导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等重要理论,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2学时,党员干部参学率达100%。开展中心组学习,每周通过局党委会议组织卫生局各位局领导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卫生中心工作展开讨论,理清工作思路,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机关政治学习与党支部学习相结合,向各位局领导、各科室发放《党的建设》、《四川机关党建》、《民主法制建设》、《党的十七大精神宣讲辅导读本》等学习材料,开展个人自学和科室自学。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以自学为主的不同形式的文化学习。

4、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局机关支部、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委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八荣八耻”和20字基本道德规范学习活动、扶贫送温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送卫生下乡、健康教育,开展医疗护理业务技能和知识竞赛、普通话比赛、十七大讲座、迎奥运登山等活动。

5、积极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在卫生系统评选2个先进党支部、3名先进党务工作者、30名优秀共产党员,并对其进行了系统内表彰,开展1次文明科室、“五好家庭户”的评选活动。

(三)搞好职教、综合治理、安全及绿化工作

高级卫生论文篇(7)

第二章卫生技术职务

第二条卫生技术职务是以医药卫生技术应用为主要职责,根据医药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卫生技术职务有明确的职责和履行相应职责必须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合理结构比例。

第三条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4类:

1.医疗、预防、保健人员: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2.中药、西药人员:

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3.护理人员:

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护士

第四条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为高级技术职务;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力中级技术职务;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为初级技术职务。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各类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暂按卫生部(82)卫医字第10号、(83)卫防字第61号、(81)卫药字第10号、(79)卫药字第98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六条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七条医(药、护、技)士

1.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在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本专业一般技术工作;

3.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第八条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用专业技术问题;

3.借助工具书,能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4.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五年以上,经考核证明能胜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第九条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本专业知识,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2.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能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在临床或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或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比较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4.大学毕业或取得学上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4年以上;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3年左右;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2年左右;取得博士学位者。

第十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2年以上。

第十一条主任医(药、护、技)师

1.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著、论文或经验总结。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做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善牛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4.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技术职务,必须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怦审的、符合相应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中,按照限额进行聘任或任命。

对未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评审认定不符合任职条件者,任何单位或任何人不得聘任或任命其担任卫生技术职务。

第五章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别由高级、中级、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一般由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也可授权确实具备评审条件的下属单位直接组建,并报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中级、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权限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高级卫生论文篇(8)

一、医学文秘专业就业方向

医学文秘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事业单位、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药公司及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他们可从事的工作岗位:秘书、文书、公关、档案、宣传、管理等工作岗位和相关工作岗位。

高级卫生论文篇(9)

一、医学文秘专业就业方向

医学文秘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事业单位、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药公司及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他们可从事的工作岗位:秘书、文书、公关、档案、宣传、管理等工作岗位和相关工作岗位。

高级卫生论文篇(10)

争取在2008年年底通过市级文明单位的检查验收。

二、措施

一组织实施

1、成立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由局长陈慧同志担任组长,蒋波、高选彬、刘天虎、王宗琼、张怀东同志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局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2、局领导对创建工作要高度重视,对重大问题要亲自参与讨论并决策。将创建工作纳入2008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要求职工个个参与。并且加大创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的考核力度,作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层层落实、奖惩兑现。

 

二具体创建安排

1、建设一支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卫生局党委以创“四好”班子为主要形式,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抓理论武装,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坚持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五个一”制度、理论学习的领导责任制、领导干部定期脱产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抓团结协调,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卫生局党委坚持把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工作作风、思想行为的规范化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保证和巩固了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间良好的团结协作关系。抓基层班子,提高班子整体功能。局党委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不断优化班子结构,促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的转变和能力的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构筑反腐败工作新格局。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建立并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三项谈话、任前公示、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制度,深入推进源头防腐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廉政责任体系。

 

4、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局机关支部、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委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八荣八耻”和20字基本道德规范学习活动、扶贫送温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送卫生下乡、健康教育,开展医疗护理业务技能和知识竞赛、普通话比赛、十七大讲座、迎奥运登山等活动。

 

三搞好职教、综合治理、安全及绿化工作

 

1、积极选派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如普通话培训、业务培训等,支持职工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完成好医生等职教任务。

 

高级卫生论文篇(11)

随着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全国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日益受到重视。妇幼保健机构工作性质与其他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同,在提供院内个体医疗服务的同时还承担院外群体保健的公共卫生职能,因此对人员数量、结构、素质及相关卫生资源的要求较高〔1〕。为了解沈阳市妇幼机构资源配置状况,我们于2011年4月通过对2010 年度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人力、物力和财力状况的调查,分析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资源配置状况,为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提供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 对象:本文对2010 年度沈阳市14 所妇幼保健机构的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医学检验论文,其中市级机构1 所,区县级机构13 所。本文主要对妇幼保健机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现状进行分析。

1.2 调查方法:通过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实现信息网络实时直报,软件设置逻辑查错功能,并通过软件系统的功能设置实现数据的审核上报,有效控制错报和漏报。

1.3 资料分析处理:从网络直报系统中导出数据文件,运用SPSS11. 0 软件进行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由于区县级不同妇幼保健机构间,其同一资源和运营指标差距较大,指标呈现明显偏态分布,因此采用中位数对指标进行描述。

2、调查结果

2.1 基本情况: 2010 年机构监测共覆盖了14 所妇幼保健机构,均为为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独立机构,其中71.42%为全额拨款,28.58%为全额/差额拨款。

2.2人力资源

2. 2. 1 人力资源总量和卫技人员比例:14家机构中,职工总数为731人,其中市级92人、区县级平均为49.15人;卫生技术人员为52.21人医学检验论文,市、区县卫技人员占总职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84.78 5%和81. 85%; 卫技人员中保健科室人员分别60.87%和41.47%。见表1。

表1 各级机构实际职工数和岗位分布情况〔人(%)〕

职工类型

市级

区县级

合计

卫生技术人员

78(84.78)

40.23(81.85)

42.92(82.21)

保健科室人员

56(60.87)

20.38(41.22)

22.92(43.91)

专兼职群体保健人员

9(9.78)

9.23(18.67)

9.29(17.79)

其它技术人员

3(3.26)

3(6.10)

3(5.75)

管理和工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