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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课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28 15:00:41

德育课论文

德育课论文篇(1)

在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史上,课外活动是随着高等教育功能的演进而逐渐发挥作用,成为引领学生道德发展、实现德育任务的主要阵地。在美国早期大学中,学生将课外活动只是作为摆脱枯燥课业学习的方式,以获得乐趣和自由。当时许多美国大学都以培养牧师为主要目的,向学生提供统一的博雅教育课程,注重文言文、古典文学和教育,道德和公民教育与宗教紧密联系,并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特征。20世纪早期,通识教育运动席卷美国大学,核心课程的设立使学生的“智力学习(intellectual learning)”存在于各自的专业课之中,而道德知识和公民素养的习得则存在于相对边缘化的课程之中,这种改变对大学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知识和道德一直以来被认为是高等教育中不可分离的整体,现被区分成不同的方面———客观知识和道德知识。随着这种智力学习和道德学习(moral learning)的日趋分离,大学管理人员开始求助于课外活动,作为道德和公民教育的主要途径。道德和公民教育场所也从讲授传统课程的教室转向能够开展各种项目活动的社区环境中,然而多数大学还未建立起课外活动和学校德育教育目标的有效联系,学校教职人员也将德育教育目标完全融入课外活动之中怀有迟疑态度[9]。随着20世纪70、80年代盛行的价值澄清理论遭到批判,进入21世纪后,许多学者认为,大学应当教给学生一定的价值标准,不可能保持完全的价值中立,大学除智育外,公民教育和德育教育再次被强调,成为美国高等教育重要的教育目标之一,并逐步认识到隐性课程所承载的德育教育内容和功能,课外活动在美国高校中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并建立起更加成熟的内容及考核体系。

二、课外活动的重要类型及形式

课外活动作为承载高校德育教育的重要方面,主要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政治参与类型、社会服务类型、行为养成类型、文化交融类型。

(一)政治参与类型

政治参与类型的课外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政治参与技能,使其成为民主社会积极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合格公民,最终实现美国高校德育教育最主要的目标和任务。美国学者AnneColby等人明确界定了政治参与的内涵,指出政治参与和其他公民参与是有区别的,其他公民参与如社区服务、有组织的公民活动、个人生活选择等,没有明确的政治目标指向。同时指出过去50年间,尽管高等教育的入学人数迅速增长,但学生的政治知识和政治参与却没有呈现加强和上升趋势(从2008年的选举数据中可以看出),美国高校需要高度重视学生政治参与培养,具体包括政治知识和理解、民主参与技能、政治动机等。美国高校通过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和主题庆典仪式等培养学生的政治参与能力。通过建立学生社团和俱乐部,聚集广泛的学生群体,组织课外活动,增强学生道德和公民意识。如斯坦福大学电影协会(Stanford Film Society),将关注人权、贫困等问题的影片引入校园,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有些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政治团体,与周边社区的政治组织或国内政党紧密联系,如乔治华盛顿大学名为“美国高校员”的学生团体,定期举行志愿活动、选举推动、主题演讲等。另外,学生自治组织(studentgovernment)和领导力组织等学生团体,对培养学生成为未来政治领袖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密苏里大学学生联合会与州议会紧密联系,每年假期赴州议会,向议员表达本科学生的利益诉求[6]21。主题庆典仪式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毕业典礼·147·仪式。美国大学充分利用毕业典礼周对学生渗透道德和公民价值观。如斯坦福大学2012年的“最后一课”,邀请胡佛研究院高级学者、哈斯公共服务中心主任———Larry Diamond,以“为什么自由之风劲吹”为题,通过对近年世界范围内民主、人权大事件的介绍和评介,宣扬美国自由、民主平等的价值观。此外,毕业典礼侧重建立学生的学校归属感,意在渗透培养学生的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及政治认同意识。

(二)社会服务类型

社会服务类型的课外活动旨在通过服务学习(service learning)实现德育教育,服务学习是美国大学生进行社会服务的主要组织形式。作为一种教学及学习策略,服务学习与过去百年来John Dewy以及Ernest Boyer等高等教育改革倡导者所提出的“将公民责任植根于真实的情境中的学习和体验”这一理念相契合。服务学习贯穿于许多学科领域,将课程任务、讨论、反思融入到社区服务和解决实际生活问题之中。大量实践表明,服务学习能够促进学生的道德发展。因而,服务学习一直得到美国政府和高校的高度重视和提倡,成为学生课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美服务学习中心(National Service-learningClearinghouse)是指导全国服务学习的专门机构。高校中也设有专门协调学生参与服务学习计划的组织,如斯坦福大学哈斯公共服务中心(Stanford Universitys Hass Center for PublicServices),将40多个服务学习组织及教职工创立的机构联系在一起,学生亲自参与政府服务、政策研究、领导力项目等。哈佛大学也设有由学生组织领导的、基于社区服务的非营利的公共服务组织———菲利普布鲁克斯协会(The PhillipsBrooks House Association),包含86个服务学习项目,聘用全职工作人员予以协调,致力于波士顿及剑桥地区各级社区的改善、提升学生的公共意识、培养公共服务领袖。美国各大学的服务学习项目丰富多彩。作为美国高等教育的先驱,哈佛大学自1636年成立以来就坚持和传承美国高等教育目标中培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公民”这一使命。如哈佛校门上的标语所示:“为增长知识走进来,为服务同胞和社会走出去。”体现哈佛大学崇尚服务社会的精神,重视学生服务学习的体验。2009年学校了长达57页的服务学习报告,在教育和学业成绩、医疗与环境、保障型住房、公民生活和文化、就业机会等领域,探索服务学习的开展,尤其侧重研究各学院对于学生服务学习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操作。由学生组织成立的“哈佛广场流浪者之家”(Harvard Square Homeless Shelter),自1983年至2011年,是全美国唯一由学生组织的流浪人员收容所。一些学院设有专门负责服务学习部门,医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提出具有特色的服务学习研究和实践举措。同时,校内一些学术团体和机构也为服务学习提供有力支持和资金保障,如哈佛大学中国基金会一直定期资助旨在促进中美两国学生交流的服务学习短期旅行。

(三)行为养成类型

行为养成类的课外活动是以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帮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模式。在个体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公民身份构成首先是作为“道德人”存在,进而才能成为政治人、社会人、经济人。针对大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美国高校通过学前训练、宿舍活动等形式予以体现。入学前,大学通过向新生发放暑期通讯(summernewsletter),介绍学校对学生在学术和道德领域的培养预期。如哈佛大学的暑期通讯主要包括文明礼仪、应对竞争、自力更生、开放思维等内容。学前训练(orientation program)是多数美国大学采用的入学教育方式,为期几天或一周,便于学生适应校园生活,使学生了解学校对学生行为的期望,介绍校规校纪,借此机会宣传学校的价值观、个人发展意识、尊重差异的理念等。也有学校将学生的志愿服务和社区服务融入到他们的学前训练之中,如杜克大学的学前训练周,通过为当地公立学校贫困儿童提供课业补习和指导,对学生进行移情训练,进而形成帮助、分享、合作、安慰、捐赠、同情、关心、谦让、互助等亲社会行为,这是人际交往中维护良好关系的重要基础,对人的终身发展都有意义。

(四)文化交融类型

文化交融类型的课外活动旨在实现不同文化背景的大学生能够互相认同,达成融合。美国是一个多元文化国家,高校学生是由不同民族构成的。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地移民的不断涌入,少数民族、有色人种学生的比例有增无减,反对种族歧视、追求民主平等的呼声愈来愈烈,实施多元文化教育成为美国现代教育的一种基本取向。美国高校通过多种课外活动形式教育学生反抗种族主义、性别偏见,针对全球性问题,培养学生的全球意识。如迈阿密大学的暑期通讯中要求学生提前了解迈阿密大学的历史和传统,增强学生的学校归属感,鼓励学生发现并欣赏民族、种族和文化差异。此外,大学宿舍成为渗透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场所,如哈佛大学的院舍制度,本科生被分配在12个院舍中,定期举办茶会、聚会、体育运动及各种社交活动,促进多种族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往。范德堡大学的梅菲尔德住—学宿舍(Mayfield Living-studying Lodges),十余名学生同住,常以道德和公民问题为议题组织讨论,包括多元文化历史、流浪者、城市贫困人口问题等。也有一些学校通过主题宿舍形式,教育本宿舍学生以及其他学生[6]21,如斯坦福大学多元文化主题宿舍(Multiculture ThemeHouse)。美国社会及校园的种族多元和宗教多元化常被视为一种文化资源,学生处理文化矛盾和冲突则被看作是学习的过程,而非造成疏远和怨恨的根源。

三、课外活动的主要特征及启示

美国高校以课外活动为载体实施德育教育,对培养和形成大学生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行为能力等都有较好的帮助和作用。正是因为课外活动的类型及形式灵活多样、组织机构专业、评价体系完善,才能使课外活动成为美国高校实现德育教育的重要载体,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总结美国高校课外活动,会发现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一)生活性

美国高校课外活动具有与学生生活密切联系的生活性特征。受实用主义教育哲学思想的影响,美国高校课外活动注重解决学校和学生的现实问题。同时,将道德和公民价值观与学术、职业或个人兴趣融合在学生们喜闻乐见的活动中,设置了一些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情境,通过学生们熟悉的生活场景和实践环节,达到情感陶冶、价值澄明、观念树立的作用,生活性是美国高校德育教育的特征之一。此外,课外活动的实施还与社区相联系,旨在将高等教育资源惠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活。借此,也使大学生得到锻炼。

(二)组织性

美国高校课外活动是有一定组织的,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和构建组织人员队伍来实施管理的,组织性是美国高校课外活动的重要特征。活动也多以团体的形式组织开展。组织人员的构成主要来自学生事务管理人员。除此之外,很多学校设有专业教师对课外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并聘请专家学者对课外活动进行系统研究,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达到理论和实践的有效结合。

(三)评价性

美国高校学生参与课外活动是有评价的,这些评价结果是评定其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在具体操作中,美国高校课外活动的评价与考核包括对项目的评价以及学生学习的评价。一些学校运用多维度的评价方式,除了论文、试卷考核等传统方式,还包括建立学生工作档案和对学生表现的实地观察。对于道德和公民发展的正式和具有系统性的评价则需要选择合适的测量工具。许多专家学者也致力于开发相关的测量工具以评价道德和公民发展,从而对学生道德培养起到监控作用。通过上述特征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美国高校通过课外活动实施德育教育的组织方式和开展形式具有价值性。当前,我国学界也开始关注国外高校德育教育的成功经验,不断努力创新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尤其关注美国高校以课外活动为载体进行德育教育的诸多成功做法,积极探索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具有现实意义。从现实性看,目前对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如下启示:

1.对我国高校以课外活动为载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渗透性、生活性、隐形性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比较重视课堂教学,对课堂教学的研究和探索是学者关注的重点。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和全球化进程加快,使得国内外环境极其复杂,大学生思想意识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对此,一些学者开始积极探索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创新,以适应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和对象的变化,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如,有隐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人本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化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试图通过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创新,实现其实效性。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载体设计、选择、原则的探索,提出了隐性载体、活动载体、实践载体等,其中通过课外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成为学者们开始关注的重要内容。而美国高校课外活动的内容、形式、组织及效果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创新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能够实现对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观念、道德品质、公共意识的培育。同时,在开展课外活动中应摒弃形式主义,发挥课外活动隐性化、生活化、渗透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成为“两课”主渠道的重要补充,做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统一,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2.对我国高校以课外活动为载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课外活动的组织性、系统性、专业化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我国高校应建立专门指导课外活动的部门,对课外活动的组织实施进行总体规划和精心设计。目前我国高校组织课外活动通常由团委、校及院系学生工作部门、学生会等负责组织和筹划,课外活动的开展有一定的随机性,缺乏整体部署。同时,课外活动的组织应汇聚多方力量,除学生干部、辅导员、政工干部外,还应聘请专家学者对课外活动进行研究和指导,注重理论对实践的引领,注重专家对活动的指导,建立一支既包括实践经验丰富的学生工作管理者,又具有专业性研究人才的专家型、学者型队伍。

德育课论文篇(2)

在培养与促进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的德育中,各种教育因素(体智德美劳各育)、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社会)、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以及各种教育形式(活动教学、学科教育与环境中的体制和气氛的教育作用)是各成系统并各以整体的形式发挥其全息整体教育作用的;同时,各个系统又是以特定方式构成一个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生综合性的教育作用的。因此,我们认为,要从四个方面考虑德育课程的改革问题:1.根据系统论与全息论关于整体系统与全息联系的观点,我们提出以体立德、以智启德、以美冶德等方法与途径;2.实施家庭、学校与社会全息对应的整体教育与整体德育;3.发挥全面参与社会整体生活(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的德育作用;4.建立由两类正规的、显性的课程与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课程组成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即认识性德育课程、活动性德育课程、体制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与气氛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以及前两类德育课程中“隐性的”或“潜藏的”德育“课程”。

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的第一个组成部分是认识性德育课程。认识性德育课程也称理论性德育课程,它是通过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的知识、观念与理论的学习与教学(育)去促进学生道德认识、道德观念与道德理想甚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与发展。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德育课程相类似,或者说是从这些课程“原型”中脱胎而来的。但是,无论在目的与任务、内容与途径(或组织形式)、过程或规律、原则与方法乃至效果的测试与评定等方面,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欧美国家德育课程发展史看,从学校教师、校长对学生进行的比较零碎的劝诫、说教、讲演,到《圣经》学习、公民课、社会课、道德哲学、哲学研究、道德科学等比较系统化、理论化的德育课程,都属于从知识、理论角度入手培养学生道德品性的知识性德育课程。这种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及其具体的实施方法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直在欧美学校中普遍存在着,也正是从那时起,由于社会的变化与发展等因素才受到人们的批评与否定。当时,从理论角度对这种“传统品格教育”提出批评的主要是杜威。在《道德教育原理》等论著中,杜威批评“传统品格教育”中直接讲授道德规范或美德知识的方法与方式实质上是将道德教育变成了“特定的问答教学”,“关于道德的功课”,因而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的。

对于欧美学校中传统德育课程的性质与效果作出科学的否定性评价与批判的是一些心理学家的研究成果。在本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哈桑与梅领导的“品格教育研究会”对当时的德育——“品格教育”进行了科学研究并得出了否定的结论。这一研究发现:人们在口头上主张诚实是道德的价值,但与他们的实际行动毫无本质关系,一些要欺骗的人在口头上会与不欺骗的人一样或者更激烈地反对欺骗;教师在班级内认为的诚实的人数与实验测量出来的人数不相符。

这一科学角度的研究与前述社会变化、理论家批评等因素结合在一起,不仅证明了传统德育课程,特别是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不合理性与无效性或低效性,而且直接导致或加剧了传统德育课程在学校中的被否定与消失。

从中国德育工作的最近几十年历史与现状看,学校德育工作的途径、方式与方法基本上有如下三类:1.名称不一的各种“正规”德育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法律基础课、思想品德课、中共党史或中国革命史(及国际共运史)、政治理论课以及各种集会与活动中的道德谈话。我们将这一类课程称作“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2.课外与校外各种班、团活动及其它校内外德育活动。我们将这一类称作“活动性的”或“实践性的”德育“课程”;3.“各科教学”中的德育因素,即有关学科的课堂教学中的德育作用。这种德育体系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其积极作用,而且现在仍在发挥作用。但是,从具体的分析看,这种德育课程体系一方面表现出繁多、过量而效果不好,另一方面却存在着不完整、在应该予以重视的地方没有给予注意的问题,例如,上述第三类德育因素或德育“课程”经常因为它是隐蔽的或无形的而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第二类各种旨在德育的活动在多数情形中常常会变成各种单纯的道德行为“训练”的活动,从而在实际上效果不大。至于第一类各种“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可以从三个方面看。第一,在这种德育课程中,被用来教给学生的是被编成各种形式的教材或教科书和学习资料中的“有关道德的”知识(KnowledgeaboutMorali-ty)或“道德方面的”观念(IdealsaboutMorality),它们是伦理学与道德学或道德社会学中的知识内容或观念体系,是非道德的(Unmoral)知识与观念,而不是道德与道德教育意义上或范围内的“道德知识”(MoralKnowledge)与“道德观念”(Moralldeals)。对于前者的教育与学习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智育范围内伦理学的知识性教育与学习,只是一种“特定的问答教学”或“关于道德的功课”;而对于后者的教育与学习,只要其正确合理,就是一种真正的德育意义与范围内的教育与学习,它将会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真正能影响与指导其实际道德行为的那种道德认识、道德信念或信仰。第二,在学校的这一类德育课程中,存在脱离学生实际情况与发展水平、接受愿望的现象。第三,知识性德育课程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自身的稳定性、逻辑性与科学性。

总之,这种“知识性德育课程”或“理论性德育课程”,因为其“道德功课”的性质与一定程度的“空洞说教”的缺点,在其对学生的实际影响或“教育”作用上,从积极方面看,能让学生们“学会”或“知道”一些“非道德的”知识或观念,即“有关道德的”知识或“道德方面的”观念,但是,在形成真正的道德认识、道德信念、道德理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方面就收效甚微了。

对于传统的与现行的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上述缺点,不少欧美国家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实验。在其中,最值得我们重视、研究与借鉴的是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的德育方法,特别是他所创导的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法及其德育课程的理论与方法[1]。作为德育课程及其教学领域的一种新探索,它对于学生道德判断发展和道德行为成熟是有积极作用的;同时,它作为一种特定的道德教育方法,某些方面是有限度的;当这一方法与其他教学活动和社团活动及各种隐性课程相联系时,其作用将得到保证和扩大。在我国学校认识性德育课程及说理、讨论、辨别等德育方法的建立、改进、发展与实施过程中,这种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方法与道德推理课是值得批判性借鉴的。当然,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实际的科学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特别是德育课程的教学方法与途径还有待于大量的比较研究、探索创造与验证性实验。

整体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组成部分或第二类是活动性德育课程,也称实践性德育课程。在其中,又有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的、隐性的德育“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这里要讨论的第一个重要问题是:德育课程的主要性质或主体部分是认识性的还是活动性的?是理论性的还是实践性的?还是两者并重?无论在欧美还是中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既是一个从未得到解决的理论问题,是一个需要予以解决的实际问题。从欧美的情况看,在德育课程问题上,人们所做的与所想到的一直是一些看得见、可操作的知识性的、理论性的或认识性的课程。这类课程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是没有多大效果的。退一步说,即使此类课程的某些部分的确对学生的道德认识的发展起了作用(如道德推理课的效果一样),但是,在这种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习惯之间还有很多中间因素与问题有待研究与解决。

其实,道德知识与道德行为的关系及其教育问题是一个相当古老的问题,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人就提出了“美德可以被教吗?”的问题。在苏格拉底看来,智慧就是道德,对道德的认识即会导向对道德的实践(德行),因此,美德是可以被教会的;从现代角度看,苏格拉底的观点只有在前述道德讨论课等严格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的正确教学中才能成立。而对于苏格拉底同时代的许多人来说,“美德可以被教吗?”这一命题是否成立要取决于“美德”意味着什么与“教”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教”给学生“美德”,究竟是指将“有关道德的知识”教给学生呢?还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德行”呢?“在前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事实,可以象历史学、社会学或政治学之类的任何其他事实材料那样用理智的方法来教。在后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行为。德行是一种技艺,技艺的进步需要实践”[2]。在这一问题上,亚里士多德有非常明白的看法。他指出,美德有两类:理智的和道德的。“理智的美德由教学产生和发展,道德的美德由习惯而来。我们首先是通过练习道德的美德才能获得他们;由于实行公正的行为我们才变得公正,由于实行节制和勇敢我们才变得节制和勇敢”[3]。当然,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因此否定智慧或理智美德的作用,而是要求年青人不仅要具有清晰地认识与思考伦理问题的能力,也要将他们的选择付诸实践。

在现代学校德育中,如同古希腊一样,根本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将道德认识与推理的教学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这一问题的一个侧面看,即从一切德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具有符合一定道德要求、标准的道德行为及习惯的角度看,道德教育的重心是,在具有道德认识的同时或在此基础上从事实际的道德活动或道德实践。这正如学游泳,必要的理论知识是前提条件或基础,但是,真正学会游泳最终要通过亲身的游泳实践活动才能实现。同理,在学校德育的课程问题上,我们认为并强调,要采取适当删除、合并、精简等方法,适量削减学校的各种知识性德育课程中不科学的、效果不好的门类与内容,并根据哲学伦理学、道德发展心理学、道德社会学等理论与社会实践发展的规律与需要,研究、探索并逐步建设几门真正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并强调,在学校德育课程体系中,活动性德育课程也是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或“主课”之一。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也应有系统的教育与教学目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科学的测评手段和标准。

有关活动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它的外延的界定与内涵的确立问题。从表面上看,我们可以将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内外与校内外的班组、团队会活动与最近几年在我国兴起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原型”。但是,与此同时,在这两者之间,无论在课程的外延或范围(数量)上还是在内涵或本质属性上都有着明显的差别。

从外延或范围、数量上看,我们所说的活动性德育课程既包括前面提到的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所提到的各种专门活动,又包括各种非专门性的、从未被看作德育活动的、甚至从未被看作教育活动的、但却具有育德性、德育意义或德育作用的,即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有客观必然的实际影响的其它一切校内与校外的正规与非正规的活动。这些活动都应该被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设计者与执行者加以认真的考虑与吸纳。

其次,从内涵与本质属性上看,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的不少德育活动或实践,是在教师、学校、家长与社会的“要求”下,由整体对学生个人的、从上而下的、自外向内地单向地“组织”或“发起”、并要求学生“参加”的。这种“参加”在很多情况下是被动的。与此相反,在我们提出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学生是主人或主体,是真正的“参与者”与“当事人”,不是“客体”、“旁观者”。在其中,学生是他们的“人生舞台”——学校生活与社会生活的“演员”、“主角”,也是他们自己的“管理者”或“领导者”;学生参加的一切活动都是一种“主体参与”活动、一种对教育活动与社会活动的“介入创造”活动。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教育者认识到并在实际工作中遵循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主动的主体的原则,把学生看作是有权利并有责任或义务参加或参与校内外一切活动的积极主体,引导启发学生作为活动的积极主体意识到自己作为活动的主体有权利也有责任并真正自愿地主动地、直接地、民主地参与到校内外各种事务、活动及其决策与管理工作中去,从而主动地选择、吸取(“接受”)各种活动的教育影响,以发展自身的参与意识、参与责任感、参与能力与其它各方面的品性、能力与素质。这是一种发自主体内部的、自内向外的、主动积极的活动,是一种真正的自我教育活动。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学生主体“自己塑造自己”的活动或“自己构成自己”的活动,而不是被动地“被人塑造”或“被人模造”的活动。人具有主体性与创造性,他需要的是将其作为主体的真正的教育与自我教育。只有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才会为德育中存在的空洞说教与机械训练和学生言行不一(知行脱节)与缺乏自觉纪律和责任感(及使命感)等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与方法。在这个意义上,主体参与式活动是真正的自我教育的德育活动,是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种主体参与的自我教育是“教育的最高形式”。

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外延或范围与内涵或本质是什么?在中外德育理论界,从总体上看,从理论角度对这些问题作系统探讨与阐述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过,学校德育的实践发展已经先于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在当代教育特别是学校德育实践的改革与发展中已有了不少有意与无意地、自觉或被迫地出现的各种可以被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领域的新措施、新方法与新尝试,尽管它们在外延或范围、尤其在内涵或本质上并不完全、也并不严格地符合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要求。

用传统的经典的德育课程理论看,现代欧美大多数学校不仅没有过去那些如公民课、道德哲学等知识性德育课程,而且也没有过去那种通过宗教活动、学校仪式与通过榜样、学校规则控制学生生活,形成特定道德品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这一意义上看,人们可以说,现代欧美学校无德育。但是,从现代的课程论观点与现代德育课程发展的实际看,在欧美大多数学校,除了通过各育、各科的学科教育与教学中的“潜在德育课程”或“隐性德育课程”以及我们论及的道德推理课等“显性德育课程”影响学生的道德发展外,更有通过由学生作为主体参与的各种校内外活动(学习、生活、闲暇活动与劳动等)对学生进行教育或使学生从中受到教育(同时也是自我教育)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学生们正是在这些日常的活动中,学会社会生活、获得道德成长的。在传统教育观与传统课程论中,看起来是“无德育”的不少欧美学校,实际上是无处没有德育的“泛德育”,而且其效果还是不错的。这一现象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批判借鉴的。

在我国学校,通过各种活动、实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历来是受到普遍重视的,而且积累了不少好的传统与经验。从形式上看,可以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范围(尽管从内涵上看还值得研究)的有:专业实习与毕业设计(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学实习、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等)、社会考察与社会调查、公益劳动与社会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课外学术活动等)、军事训练与勤工助学。此外,如实验、练习、作业、音体文娱活动等等也对学生品德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最近十几年中,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发展与研究。它既是一种广义的教育、教学活动,也是一种特定的德育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各个方面,不少学校作了系统的、制度化的探索。这些社实践活动不仅对专业学习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方面的素质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前述种种历史传统与新的探索对于建立活动性德育课程是一个宝贵的经验;但是,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建立需要一个广泛借鉴古今中外的经验与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经过逐步的、反复的、漫长的科学探索与实验的过程。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国际课程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发展是隐性课程(Hidden-Curriculum,又译隐蔽课程、潜在课程、潜藏课程或潜课程)或自发课程(UnstudiedCurriculum)概念的出现与人们对它的研究。

隐性课程或自发课程的概念是由菲利普·W·杰克逊(Phillip.W.J-ackson)在他的《课堂生活》(LifeinClassroom,1968)一书中首先提出的[4]。此后,德里本、弗里丹柏格、罗森塔尔与柯尔柏格等人都讨论过这个问题。而且,在不少人看来,隐性课程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涂尔干及以后的一些功能社会学家、存在主义现象学家以及杜威和皮亚杰那里。

从目前的情形看,关于隐性课程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看法。按照罗兰恩特·梅根的看法,隐性课程是指“在学校中除正规课程之外所学习的一切东西”,或者是指“能导致学习的(无论是否有目的)、与学校教育相联系的一切东西”;或者可以更具体地定义为,“隐性课程是既非学校、又非教师所教的东西。无论教师如何开明、课程如何进步、以及学校的社会方向如何,总会有某些东西传递给学生。这些东西无需在英语课中讲授,也无需在集会中灌输,但学生总会从中学习到他们的生活观与态度”[5]。

基于现代课程论新发展的上述观点,我们可尝试建设由正规德育课程、显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两大类组成的完整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其中,首先是正规的认识性德育课程与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然后是潜藏或隐蔽在这两类正规或显性课程之中或之后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最后是教育环境中体制性与气氛性的德育“课程”。这样,在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之外,还需要研究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

(一)与认识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这一类隐性德育课程实际上又可分成两个部分来讨论。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一部分实际上可指学校中专门的、旨在德育的知识性、认识性或理论性的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课、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中隐含的德育因素。专门的认识性德育课程有其预定的目的、内容与作用,但是,学生从这些课程中“学会”或“获得”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些课程的设计者与传授者所预期的结果。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二部分指的是学校中除专门旨在德育的认识性课程之外的其他一切认识性课程中的育德因素与育德作用。这种育德因素或育德作用隐含在学校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中,并以无形的、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学生的思想政治与道德发生着积极的与消极的影响。

当然,应该注意的还有其消极作用。教育社会学家们曾讨论过隐藏在历史、宗教、语言、文学等课程中的“教材作者的幽灵”问题,即教材作者、教学材料或内容的设计者与提供者以及教师在价值观、道德观上的偏见、曲解与错误的问题。这些因素中有些是被有意地放入课程内容之中的,有些是无意地隐含在正规的课程内容之中的,有的连作者与教师都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与作用。如历史课本中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因素,宗教、语言文学中的性别歧视与社会阶层偏见。

(二)与活动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前半部分是显性的、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后半部分是隐性的、非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整个隐性德育课程体系看,这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当然,即使在前半部分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也有隐性的育德因素包含其中。

(三)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三类与第四类是教育、德育环境中体制与气氛的育德因素、育德作用或育德意义。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所谓体制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组织与管理体制;所谓气氛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特定的风气和氛围。在特定的意义上可以说,体制是环境中固定、形式化了的气氛,是“硬”的气氛,而气氛是环境中“软化了的”体制,这两者经常是结合在一起而难以截然分开的。在很多课程社会学者与道德教育研究者那里,体制与气氛两个因素通常与校园内外的文化这个概念相通用。

从特定角度看,这方面的隐性课程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来分析。当然,这三个层次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截然区别开来的。

1.第一层次是物质——空间方面的隐性课程,它指的是学校建筑设计、校园规划与班级教室设置等物质与空间环境方面的“体制”(布局)对于学生发生的潜移默化的隐性作用。罗兰恩特·梅根在分析隐性课程时曾指出:“课堂是一个幽灵萦绕的地方或场所”,在其中的幽灵之一即是“建筑师的幽灵”。有时候,学校的建筑本身就象征着历史传统、校园文化与校园气氛,这一点可以在欧美与中国大学中某些古老建筑物中看到。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认为,学校如同一个“舞台”,教育、教学这场“戏”就在其中演出,而影响这场“戏”的效果的因素不光有导演、演员、台词与动作等,“舞台”本身的设计安排及其性质、特点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育社会学家科尔曾指出:“物体在空间里的摆放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房间以其物理形式表示着该场所与机构的精神灵魂。一位教师的房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性格以及他正在干什么”。的确,传统的学校教室布置中教师站在讲台前,学生坐在讲台下,象征了传统教育中学生的被动地位与知识传播中的权威主义。而当课堂桌椅被安排成圆圈形,让学生围成一个圈坐,而教师成为其中的“平等”一员,一些激动人心的现象与结果可能会因此发生。再就办公室中的桌椅布置而言,不仅反映了学校行政人员与教师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与价值观念,也对进入其中的学生们发生一定的作用,从而使他们体会到校长与教师的为人风格及其处理同事关系、师生关系的态度与方式。在这些事例中,学校的物质——空间环境起了一种“无声的语言”的隐性教育作用。最后,我们前面论及的学校围墙也是学校物质——空间环境中对学生、甚至教师与公众发生很大的隐性作用的“体制”因素之一。

2.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二层次是指学校组织——制度方面的隐性因素。具体有学校的组织与领导方式,教学、生活与其他一切活动的安排方式、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等因素。在这一方面值得注意的主要问题有:学校的领导与管理体制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大学是教授治校还是官吏治校?教师与学校对大学管理的参与程度如何?学生自治的程度如何?在教学计划、教学过程与教学评价中学生的参与程度如何?学校内部有什么样的规章制度、纪律守则?所有这些“制度”或“体制”方面的因素都以隐蔽的方式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点、价值观念、道德品性与行为方式。例如,作为德国大学学术自由传统之一的学生自由选课制度不仅没有使大教室的座位日趋空闹,相反使学生在学习上更富有自觉性、积极性,并锻炼了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学习、自觉检查的习惯、能力与自主负责的素质。在这一点上,我们再看加拿大散文家兼文学教授斯蒂芬·利考克在《我见之牛津》一文中对牛津大学教学状况的描述与评论。他写道,在牛津,“方法是陈旧的,它轻视科学。它的讲课很糟。它有从不教课的教授和从不听课的学生。它没有秩序,没有安排,没有制度。它的课程表令人看不懂。它没有校长,它没有国家立法来告诉它怎样教书……”“然而,它成功了,无论我们喜欢与否,牛津给了学生某种东西,一种生活和一种思想方式。……秘诀何在?我了解到,这个秘诀的关键就在于导师的作用”。但是,导师是怎么教学的?“牛津导师所做的就是召集少数几个学生,向他们喷烟。被系统地喷烟,喷了四年的学生,就变成了成熟的学者”。利考克评论说,牛津并不急功近利,不追求眼见得到的“效率”。只要是好学生,导师“就会对他喷烟,直到在他心里点燃火苗”。说牛津教授只对学生喷烟,当然指的是教授叼着烟斗检查学生的论文与报告,与学生讨论聊天。他重视的是那么一种自由的、融洽的师生关系与教学方式,一种教育气氛对学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其中,教授的指导是通过学生主体的主动积极的学习与探索活动发生教育作用的。大学考评制度中对学生作弊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其本意是为了教育学生、严肃考场纪律与公正原则的要求。但是,根据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学生作弊处罚制度似乎没有发生什么有意义的作用。原因何在?我们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这种处罚措施合不合理?有没有作用?这种措施的制订有否经过学生们的民主参与的讨论与同意?的确,从宿舍生活与上课点名等管理制度与规则等等,都需要考虑究竟是单方面地制定一些男女学生隔离制度与上课点名、缺课处罚制度呢?还是让学生作为主体民主地参与讨论制订与执行合适的制度,从而让学生从他们的选择、行动中吸取教训、承担责任、学会自律呢?学校与社会环境中的其它体制与措施是否与此相配合?

3.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三层次是文化——心理方面的隐性因素,它指的主要是各门学科的隐性因素、师生关系、教师人格与心理影响、班级心理环境的气氛等等。其中的某些因素如各门学科中的隐性因素前文已经论及,再如教师的心理影响与期望对于学生的作用大家都比较熟悉(如皮格·玛利翁效应),此处不再展开。这里只就教师人格与师生关系等对学生的影响问题作些讨论。

关于教师人格榜样的作用从孔子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到韩愈的“以身立教”,中国人在这一点上的认识是很深刻的。在外国,乌申斯基曾说过:“教师个人的范例,对青年人心灵”的影响,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都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现代的苏霍姆林斯基说得更好:“形象地说,学校好比一种精致的乐器,它奏出一种人的和谐的旋律,使之影响到一个学生的心灵——但要奏出这样的旋律,必须把乐器的音调准,而这种乐器是靠教师、教育者的人格来调音的”。的确,教师人格的教育力量是很大的,“用追求理智统一性的兴趣感染学生的最好方法是让学生接近一个将自己无私地投入与专注于探索真理之中的教师”[6]。

综而言之,从影响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的因素角度看,在学校内外,凡是人们能够想到与看到的一切现象、事物、活动与观念都是广义的隐性德育课程的组成部分。学校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要考虑的有教育中的各种因素(各育因素、各科教学)、各个途径(活动教学、学科教学与环境中的体制与气氛)、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与社会)以及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等各成系统的德育“课程”以及它们以一定方式构成的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挥的综合性教育作用。学生们无论是否在接受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的教育与影响,他们始终在接受着前述各类隐性的或潜在的或自发的“课程”的影响,这种隐性德育课程对于学生的影响是客观必然的和巨大的,同时,它对于学生的影响和控制又是潜移默化的与无形的,犹如电学中不可见力场的运动和无线电波的不可见传播。学校要引导学生去适应、选择这些隐性因素并主动吸取其中的积极影响,这样,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中,配合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才会在培养与发展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方面发挥出最佳作用,收到出奇效果。

注:

[1]Kohlberg&Turiel,RecentResearchofMoralDevelopment,Holt,Rinehart&Winston,1973,P.50.

[2]布鲁巴克著,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78~80页。

[3]S.G.Lesser,PsychologyandEducationalPractice,Scott,F-oresman,1971,P.421—423.

德育课论文篇(3)

在培养与促进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的德育中,各种教育因素(体智德美劳各育)、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社会)、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以及各种教育形式(活动教学、学科教育与环境中的体制和气氛的教育作用)是各成系统并各以整体的形式发挥其全息整体教育作用的;同时,各个系统又是以特定方式构成一个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生综合性的教育作用的。因此,我们认为,要从四个方面考虑德育课程的改革问题:1.根据系统论与全息论关于整体系统与全息联系的观点,我们提出以体立德、以智启德、以美冶德等方法与途径;2.实施家庭、学校与社会全息对应的整体教育与整体德育;3.发挥全面参与社会整体生活(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的德育作用;4.建立由两类正规的、显性的课程与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课程组成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即认识性德育课程、活动性德育课程、体制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与气氛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以及前两类德育课程中“隐性的”或“潜藏的”德育“课程”。

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的第一个组成部分是认识性德育课程。认识性德育课程也称理论性德育课程,它是通过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的知识、观念与理论的学习与教学(育)去促进学生道德认识、道德观念与道德理想甚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与发展。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德育课程相类似,或者说是从这些课程“原型”中脱胎而来的。但是,无论在目的与任务、内容与途径(或组织形式)、过程或规律、原则与方法乃至效果的测试与评定等方面,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欧美国家德育课程发展史看,从学校教师、校长对学生进行的比较零碎的劝诫、说教、讲演,到《圣经》学习、公民课、社会课、道德哲学、哲学研究、道德科学等比较系统化、理论化的德育课程,都属于从知识、理论角度入手培养学生道德品性的知识性德育课程。这种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及其具体的实施方法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直在欧美学校中普遍存在着,也正是从那时起,由于社会的变化与发展等因素才受到人们的批评与否定。当时,从理论角度对这种“传统品格教育”提出批评的主要是杜威。在《道德教育原理》等论著中,杜威批评“传统品格教育”中直接讲授道德规范或美德知识的方法与方式实质上是将道德教育变成了“特定的问答教学”,“关于道德的功课”,因而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的。

对于欧美学校中传统德育课程的性质与效果作出科学的否定性评价与批判的是一些心理学家的研究成果。在本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哈桑与梅领导的“品格教育研究会”对当时的德育——“品格教育”进行了科学研究并得出了否定的结论。这一研究发现:人们在口头上主张诚实是道德的价值,但与他们的实际行动毫无本质关系,一些要欺骗的人在口头上会与不欺骗的人一样或者更激烈地反对欺骗;教师在班级内认为的诚实的人数与实验测量出来的人数不相符。

这一科学角度的研究与前述社会变化、理论家批评等因素结合在一起,不仅证明了传统德育课程,特别是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不合理性与无效性或低效性,而且直接导致或加剧了传统德育课程在学校中的被否定与消失。

从中国德育工作的最近几十年历史与现状看,学校德育工作的途径、方式与方法基本上有如下三类:1.名称不一的各种“正规”德育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法律基础课、思想品德课、中共党史或中国革命史(及国际共运史)、政治理论课以及各种集会与活动中的道德谈话。我们将这一类课程称作“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2.课外与校外各种班、团活动及其它校内外德育活动。我们将这一类称作“活动性的”或“实践性的”德育“课程”;3.“各科教学”中的德育因素,即有关学科的课堂教学中的德育作用。这种德育体系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其积极作用,而且现在仍在发挥作用。但是,从具体的分析看,这种德育课程体系一方面表现出繁多、过量而效果不好,另一方面却存在着不完整、在应该予以重视的地方没有给予注意的问题,例如,上述第三类德育因素或德育“课程”经常因为它是隐蔽的或无形的而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第二类各种旨在德育的活动在多数情形中常常会变成各种单纯的道德行为“训练”的活动,从而在实际上效果不大。至于第一类各种“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可以从三个方面看。第一,在这种德育课程中,被用来教给学生的是被编成各种形式的教材或教科书和学习资料中的“有关道德的”知识(KnowledgeaboutMorali-ty)或“道德方面的”观念(IdealsaboutMorality),它们是伦理学与道德学或道德社会学中的知识内容或观念体系,是非道德的(Unmoral)知识与观念,而不是道德与道德教育意义上或范围内的“道德知识”(MoralKnowledge)与“道德观念”(Moralldeals)。对于前者的教育与学习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智育范围内伦理学的知识性教育与学习,只是一种“特定的问答教学”或“关于道德的功课”;而对于后者的教育与学习,只要其正确合理,就是一种真正的德育意义与范围内的教育与学习,它将会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真正能影响与指导其实际道德行为的那种道德认识、道德信念或信仰。第二,在学校的这一类德育课程中,存在脱离学生实际情况与发展水平、接受愿望的现象。第三,知识性德育课程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自身的稳定性、逻辑性与科学性。

总之,这种“知识性德育课程”或“理论性德育课程”,因为其“道德功课”的性质与一定程度的“空洞说教”的缺点,在其对学生的实际影响或“教育”作用上,从积极方面看,能让学生们“学会”或“知道”一些“非道德的”知识或观念,即“有关道德的”知识或“道德方面的”观念,但是,在形成真正的道德认识、道德信念、道德理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方面就收效甚微了。

对于传统的与现行的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上述缺点,不少欧美国家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实验。在其中,最值得我们重视、研究与借鉴的是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的德育方法,特别是他所创导的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法及其德育课程的理论与方法[1]。作为德育课程及其教学领域的一种新探索,它对于学生道德判断发展和道德行为成熟是有积极作用的;同时,它作为一种特定的道德教育方法,某些方面是有限度的;当这一方法与其他教学活动和社团活动及各种隐性课程相联系时,其作用将得到保证和扩大。在我国学校认识性德育课程及说理、讨论、辨别等德育方法的建立、改进、发展与实施过程中,这种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方法与道德推理课是值得批判性借鉴的。当然,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实际的科学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特别是德育课程的教学方法与途径还有待于大量的比较研究、探索创造与验证性实验。

整体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组成部分或第二类是活动性德育课程,也称实践性德育课程。在其中,又有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的、隐性的德育“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这里要讨论的第一个重要问题是:德育课程的主要性质或主体部分是认识性的还是活动性的?是理论性的还是实践性的?还是两者并重?无论在欧美还是中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既是一个从未得到解决的理论问题,是一个需要予以解决的实际问题。从欧美的情况看,在德育课程问题上,人们所做的与所想到的一直是一些看得见、可操作的知识性的、理论性的或认识性的课程。这类课程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是没有多大效果的。退一步说,即使此类课程的某些部分的确对学生的道德认识的发展起了作用(如道德推理课的效果一样),但是,在这种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习惯之间还有很多中间因素与问题有待研究与解决。

其实,道德知识与道德行为的关系及其教育问题是一个相当古老的问题,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人就提出了“美德可以被教吗?”的问题。在苏格拉底看来,智慧就是道德,对道德的认识即会导向对道德的实践(德行),因此,美德是可以被教会的;从现代角度看,苏格拉底的观点只有在前述道德讨论课等严格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的正确教学中才能成立。而对于苏格拉底同时代的许多人来说,“美德可以被教吗?”这一命题是否成立要取决于“美德”意味着什么与“教”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教”给学生“美德”,究竟是指将“有关道德的知识”教给学生呢?还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德行”呢?“在前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事实,可以象历史学、社会学或政治学之类的任何其他事实材料那样用理智的方法来教。在后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行为。德行是一种技艺,技艺的进步需要实践”[2]。在这一问题上,亚里士多德有非常明白的看法。他指出,美德有两类:理智的和道德的。“理智的美德由教学产生和发展,道德的美德由习惯而来。我们首先是通过练习道德的美德才能获得他们;由于实行公正的行为我们才变得公正,由于实行节制和勇敢我们才变得节制和勇敢”[3]。当然,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因此否定智慧或理智美德的作用,而是要求年青人不仅要具有清晰地认识与思考伦理问题的能力,也要将他们的选择付诸实践。

在现代学校德育中,如同古希腊一样,根本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将道德认识与推理的教学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这一问题的一个侧面看,即从一切德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具有符合一定道德要求、标准的道德行为及习惯的角度看,道德教育的重心是,在具有道德认识的同时或在此基础上从事实际的道德活动或道德实践。这正如学游泳,必要的理论知识是前提条件或基础,但是,真正学会游泳最终要通过亲身的游泳实践活动才能实现。同理,在学校德育的课程问题上,我们认为并强调,要采取适当删除、合并、精简等方法,适量削减学校的各种知识性德育课程中不科学的、效果不好的门类与内容,并根据哲学伦理学、道德发展心理学、道德社会学等理论与社会实践发展的规律与需要,研究、探索并逐步建设几门真正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并强调,在学校德育课程体系中,活动性德育课程也是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或“主课”之一。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也应有系统的教育与教学目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科学的测评手段和标准。

有关活动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它的外延的界定与内涵的确立问题。从表面上看,我们可以将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内外与校内外的班组、团队会活动与最近几年在我国兴起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原型”。但是,与此同时,在这两者之间,无论在课程的外延或范围(数量)上还是在内涵或本质属性上都有着明显的差别。

从外延或范围、数量上看,我们所说的活动性德育课程既包括前面提到的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所提到的各种专门活动,又包括各种非专门性的、从未被看作德育活动的、甚至从未被看作教育活动的、但却具有育德性、德育意义或德育作用的,即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有客观必然的实际影响的其它一切校内与校外的正规与非正规的活动。这些活动都应该被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设计者与执行者加以认真的考虑与吸纳。

其次,从内涵与本质属性上看,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的不少德育活动或实践,是在教师、学校、家长与社会的“要求”下,由整体对学生个人的、从上而下的、自外向内地单向地“组织”或“发起”、并要求学生“参加”的。这种“参加”在很多情况下是被动的。与此相反,在我们提出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学生是主人或主体,是真正的“参与者”与“当事人”,不是“客体”、“旁观者”。在其中,学生是他们的“人生舞台”——学校生活与社会生活的“演员”、“主角”,也是他们自己的“管理者”或“领导者”;学生参加的一切活动都是一种“主体参与”活动、一种对教育活动与社会活动的“介入创造”活动。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教育者认识到并在实际工作中遵循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主动的主体的原则,把学生看作是有权利并有责任或义务参加或参与校内外一切活动的积极主体,引导启发学生作为活动的积极主体意识到自己作为活动的主体有权利也有责任并真正自愿地主动地、直接地、民主地参与到校内外各种事务、活动及其决策与管理工作中去,从而主动地选择、吸取(“接受”)各种活动的教育影响,以发展自身的参与意识、参与责任感、参与能力与其它各方面的品性、能力与素质。这是一种发自主体内部的、自内向外的、主动积极的活动,是一种真正的自我教育活动。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学生主体“自己塑造自己”的活动或“自己构成自己”的活动,而不是被动地“被人塑造”或“被人模造”的活动。人具有主体性与创造性,他需要的是将其作为主体的真正的教育与自我教育。只有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才会为德育中存在的空洞说教与机械训练和学生言行不一(知行脱节)与缺乏自觉纪律和责任感(及使命感)等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与方法。在这个意义上,主体参与式活动是真正的自我教育的德育活动,是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种主体参与的自我教育是“教育的最高形式”。

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外延或范围与内涵或本质是什么?在中外德育理论界,从总体上看,从理论角度对这些问题作系统探讨与阐述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过,学校德育的实践发展已经先于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在当代教育特别是学校德育实践的改革与发展中已有了不少有意与无意地、自觉或被迫地出现的各种可以被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领域的新措施、新方法与新尝试,尽管它们在外延或范围、尤其在内涵或本质上并不完全、也并不严格地符合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要求。

用传统的经典的德育课程理论看,现代欧美大多数学校不仅没有过去那些如公民课、道德哲学等知识性德育课程,而且也没有过去那种通过宗教活动、学校仪式与通过榜样、学校规则控制学生生活,形成特定道德品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这一意义上看,人们可以说,现代欧美学校无德育。但是,从现代的课程论观点与现代德育课程发展的实际看,在欧美大多数学校,除了通过各育、各科的学科教育与教学中的“潜在德育课程”或“隐性德育课程”以及我们论及的道德推理课等“显性德育课程”影响学生的道德发展外,更有通过由学生作为主体参与的各种校内外活动(学习、生活、闲暇活动与劳动等)对学生进行教育或使学生从中受到教育(同时也是自我教育)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学生们正是在这些日常的活动中,学会社会生活、获得道德成长的。在传统教育观与传统课程论中,看起来是“无德育”的不少欧美学校,实际上是无处没有德育的“泛德育”,而且其效果还是不错的。这一现象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批判借鉴的。

在我国学校,通过各种活动、实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历来是受到普遍重视的,而且积累了不少好的传统与经验。从形式上看,可以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范围(尽管从内涵上看还值得研究)的有:专业实习与毕业设计(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学实习、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等)、社会考察与社会调查、公益劳动与社会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课外学术活动等)、军事训练与勤工助学。此外,如实验、练习、作业、音体文娱活动等等也对学生品德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最近十几年中,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发展与研究。它既是一种广义的教育、教学活动,也是一种特定的德育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各个方面,不少学校作了系统的、制度化的探索。这些社实践活动不仅对专业学习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方面的素质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前述种种历史传统与新的探索对于建立活动性德育课程是一个宝贵的经验;但是,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建立需要一个广泛借鉴古今中外的经验与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经过逐步的、反复的、漫长的科学探索与实验的过程。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国际课程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发展是隐性课程(Hidden-Curriculum,又译隐蔽课程、潜在课程、潜藏课程或潜课程)或自发课程(UnstudiedCurriculum)概念的出现与人们对它的研究。

隐性课程或自发课程的概念是由菲利普·W·杰克逊(Phillip.W.J-ackson)在他的《课堂生活》(LifeinClassroom,1968)一书中首先提出的[4]。此后,德里本、弗里丹柏格、罗森塔尔与柯尔柏格等人都讨论过这个问题。而且,在不少人看来,隐性课程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涂尔干及以后的一些功能社会学家、存在主义现象学家以及杜威和皮亚杰那里。

从目前的情形看,关于隐性课程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看法。按照罗兰恩特·梅根的看法,隐性课程是指“在学校中除正规课程之外所学习的一切东西”,或者是指“能导致学习的(无论是否有目的)、与学校教育相联系的一切东西”;或者可以更具体地定义为,“隐性课程是既非学校、又非教师所教的东西。无论教师如何开明、课程如何进步、以及学校的社会方向如何,总会有某些东西传递给学生。这些东西无需在英语课中讲授,也无需在集会中灌输,但学生总会从中学习到他们的生活观与态度”[5]。

基于现代课程论新发展的上述观点,我们可尝试建设由正规德育课程、显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两大类组成的完整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其中,首先是正规的认识性德育课程与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然后是潜藏或隐蔽在这两类正规或显性课程之中或之后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最后是教育环境中体制性与气氛性的德育“课程”。这样,在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之外,还需要研究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

(一)与认识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这一类隐性德育课程实际上又可分成两个部分来讨论。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一部分实际上可指学校中专门的、旨在德育的知识性、认识性或理论性的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课、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中隐含的德育因素。专门的认识性德育课程有其预定的目的、内容与作用,但是,学生从这些课程中“学会”或“获得”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些课程的设计者与传授者所预期的结果。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二部分指的是学校中除专门旨在德育的认识性课程之外的其他一切认识性课程中的育德因素与育德作用。这种育德因素或育德作用隐含在学校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中,并以无形的、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学生的思想政治与道德发生着积极的与消极的影响。

当然,应该注意的还有其消极作用。教育社会学家们曾讨论过隐藏在历史、宗教、语言、文学等课程中的“教材作者的幽灵”问题,即教材作者、教学材料或内容的设计者与提供者以及教师在价值观、道德观上的偏见、曲解与错误的问题。这些因素中有些是被有意地放入课程内容之中的,有些是无意地隐含在正规的课程内容之中的,有的连作者与教师都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与作用。如历史课本中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因素,宗教、语言文学中的性别歧视与社会阶层偏见。

(二)与活动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前半部分是显性的、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后半部分是隐性的、非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整个隐性德育课程体系看,这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当然,即使在前半部分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也有隐性的育德因素包含其中。

(三)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三类与第四类是教育、德育环境中体制与气氛的育德因素、育德作用或育德意义。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所谓体制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组织与管理体制;所谓气氛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特定的风气和氛围。在特定的意义上可以说,体制是环境中固定、形式化了的气氛,是“硬”的气氛,而气氛是环境中“软化了的”体制,这两者经常是结合在一起而难以截然分开的。在很多课程社会学者与道德教育研究者那里,体制与气氛两个因素通常与校园内外的文化这个概念相通用。

从特定角度看,这方面的隐性课程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来分析。当然,这三个层次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截然区别开来的。

1.第一层次是物质——空间方面的隐性课程,它指的是学校建筑设计、校园规划与班级教室设置等物质与空间环境方面的“体制”(布局)对于学生发生的潜移默化的隐性作用。罗兰恩特·梅根在分析隐性课程时曾指出:“课堂是一个幽灵萦绕的地方或场所”,在其中的幽灵之一即是“建筑师的幽灵”。有时候,学校的建筑本身就象征着历史传统、校园文化与校园气氛,这一点可以在欧美与中国大学中某些古老建筑物中看到。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认为,学校如同一个“舞台”,教育、教学这场“戏”就在其中演出,而影响这场“戏”的效果的因素不光有导演、演员、台词与动作等,“舞台”本身的设计安排及其性质、特点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育社会学家科尔曾指出:“物体在空间里的摆放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房间以其物理形式表示着该场所与机构的精神灵魂。一位教师的房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性格以及他正在干什么”。的确,传统的学校教室布置中教师站在讲台前,学生坐在讲台下,象征了传统教育中学生的被动地位与知识传播中的权威主义。而当课堂桌椅被安排成圆圈形,让学生围成一个圈坐,而教师成为其中的“平等”一员,一些激动人心的现象与结果可能会因此发生。再就办公室中的桌椅布置而言,不仅反映了学校行政人员与教师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与价值观念,也对进入其中的学生们发生一定的作用,从而使他们体会到校长与教师的为人风格及其处理同事关系、师生关系的态度与方式。在这些事例中,学校的物质——空间环境起了一种“无声的语言”的隐性教育作用。最后,我们前面论及的学校围墙也是学校物质——空间环境中对学生、甚至教师与公众发生很大的隐性作用的“体制”因素之一。

2.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二层次是指学校组织——制度方面的隐性因素。具体有学校的组织与领导方式,教学、生活与其他一切活动的安排方式、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等因素。在这一方面值得注意的主要问题有:学校的领导与管理体制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大学是教授治校还是官吏治校?教师与学校对大学管理的参与程度如何?学生自治的程度如何?在教学计划、教学过程与教学评价中学生的参与程度如何?学校内部有什么样的规章制度、纪律守则?所有这些“制度”或“体制”方面的因素都以隐蔽的方式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点、价值观念、道德品性与行为方式。例如,作为德国大学学术自由传统之一的学生自由选课制度不仅没有使大教室的座位日趋空闹,相反使学生在学习上更富有自觉性、积极性,并锻炼了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学习、自觉检查的习惯、能力与自主负责的素质。在这一点上,我们再看加拿大散文家兼文学教授斯蒂芬·利考克在《我见之牛津》一文中对牛津大学教学状况的描述与评论。他写道,在牛津,“方法是陈旧的,它轻视科学。它的讲课很糟。它有从不教课的教授和从不听课的学生。它没有秩序,没有安排,没有制度。它的课程表令人看不懂。它没有校长,它没有国家立法来告诉它怎样教书……”“然而,它成功了,无论我们喜欢与否,牛津给了学生某种东西,一种生活和一种思想方式。……秘诀何在?我了解到,这个秘诀的关键就在于导师的作用”。但是,导师是怎么教学的?“牛津导师所做的就是召集少数几个学生,向他们喷烟。被系统地喷烟,喷了四年的学生,就变成了成熟的学者”。利考克评论说,牛津并不急功近利,不追求眼见得到的“效率”。只要是好学生,导师“就会对他喷烟,直到在他心里点燃火苗”。说牛津教授只对学生喷烟,当然指的是教授叼着烟斗检查学生的论文与报告,与学生讨论聊天。他重视的是那么一种自由的、融洽的师生关系与教学方式,一种教育气氛对学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其中,教授的指导是通过学生主体的主动积极的学习与探索活动发生教育作用的。大学考评制度中对学生作弊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其本意是为了教育学生、严肃考场纪律与公正原则的要求。但是,根据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学生作弊处罚制度似乎没有发生什么有意义的作用。原因何在?我们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这种处罚措施合不合理?有没有作用?这种措施的制订有否经过学生们的民主参与的讨论与同意?的确,从宿舍生活与上课点名等管理制度与规则等等,都需要考虑究竟是单方面地制定一些男女学生隔离制度与上课点名、缺课处罚制度呢?还是让学生作为主体民主地参与讨论制订与执行合适的制度,从而让学生从他们的选择、行动中吸取教训、承担责任、学会自律呢?学校与社会环境中的其它体制与措施是否与此相配合?

3.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三层次是文化——心理方面的隐性因素,它指的主要是各门学科的隐性因素、师生关系、教师人格与心理影响、班级心理环境的气氛等等。其中的某些因素如各门学科中的隐性因素前文已经论及,再如教师的心理影响与期望对于学生的作用大家都比较熟悉(如皮格·玛利翁效应),此处不再展开。这里只就教师人格与师生关系等对学生的影响问题作些讨论。

关于教师人格榜样的作用从孔子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到韩愈的“以身立教”,中国人在这一点上的认识是很深刻的。在外国,乌申斯基曾说过:“教师个人的范例,对青年人心灵”的影响,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都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现代的苏霍姆林斯基说得更好:“形象地说,学校好比一种精致的乐器,它奏出一种人的和谐的旋律,使之影响到一个学生的心灵——但要奏出这样的旋律,必须把乐器的音调准,而这种乐器是靠教师、教育者的人格来调音的”。的确,教师人格的教育力量是很大的,“用追求理智统一性的兴趣感染学生的最好方法是让学生接近一个将自己无私地投入与专注于探索真理之中的教师”[6]。

综而言之,从影响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的因素角度看,在学校内外,凡是人们能够想到与看到的一切现象、事物、活动与观念都是广义的隐性德育课程的组成部分。学校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要考虑的有教育中的各种因素(各育因素、各科教学)、各个途径(活动教学、学科教学与环境中的体制与气氛)、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与社会)以及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等各成系统的德育“课程”以及它们以一定方式构成的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挥的综合性教育作用。学生们无论是否在接受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的教育与影响,他们始终在接受着前述各类隐性的或潜在的或自发的“课程”的影响,这种隐性德育课程对于学生的影响是客观必然的和巨大的,同时,它对于学生的影响和控制又是潜移默化的与无形的,犹如电学中不可见力场的运动和无线电波的不可见传播。学校要引导学生去适应、选择这些隐性因素并主动吸取其中的积极影响,这样,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中,配合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才会在培养与发展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方面发挥出最佳作用,收到出奇效果。

注:

[1]Kohlberg&Turiel,RecentResearchofMoralDevelopment,Holt,Rinehart&Winston,1973,P.50.

[2]布鲁巴克著,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78~80页。

[3]S.G.Lesser,PsychologyandEducationalPractice,Scott,F-oresman,1971,P.421—423.

德育课论文篇(4)

一、中外中学德育课程模式比较

所谓中学德育课程模式是指典型的相对稳定的中学德育课程的教学类型。现代教育学研究成果已总结归纳出多种中学德育课程的模式特征。我们重点分析三种国外各具代表性的模式特征和三种我国中学德育课程模式特征。

(一)英国中学的“体谅模式”

体谅模式是以道德情感教育为主要特征的模式,亦可称为“情感模式”。创建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英国道德研究机构在中小学在校生、毕业生及社会各界进行了大规模调查,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写了中小学德育教材《生命线》和教师指南书《学会关心》。

英国在中学德育课程中提出生命线系列教育,他们试图表明,为他人活着是值得奖励的。他们要求学生善于体察和理解他人的需要、兴趣、情感和关心他人的学习、生活与工作。

生命线体谅模式教育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部分围绕人们在家庭、学校或邻里中所经历的人际关系问题创设情景。例如通过宣读或板书表示出一种体谅的情境,其次请全班学生写出如果自己处于此情境中会有怎样的所作所为,再让学生选择一种行为分角色进行扮演,然后由班里同学对角色者的行为进行评论,最后师生共同讨论、总结。

这部分内容还可以让学生站在当事者双方的立场上进行考虑,或从旁观者的角度来思考,有的还从同学关系、种族、文化、政治冲突等矛盾分歧设计情境。

第二部分是“证明规则”。这部分针对学生与他人共同生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来帮助学生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如启发学生讨论法律、常规、原则、社会规则等内容,对不同规则的冲突或规则同自己爱好的冲突进行分析。采用的方式,仍然是设置情境、提问、角色扮演。

第三部分是“你本该做什么”。这部分内容是设置以历史事件为基础的道德困境,让学生在戏剧性的道德困境面前思考分析。

由于这种模式吸引了学生的兴趣,取得了实际效果,因此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广泛欢迎。目前这种体谅模式采用的教材在英国和北美以各种版本出版,历年不衰。

(二)美国中学的“能力模式”

美国学校道德教育的历史虽然不长,但发展十分迅速。美国的道德教育模式可以说是种类繁多,方法各异。全国中学没有统一的德育课程,各州有各州的课程,甚至一个州之中不同学校也有不同的德育课程。有的受科尔伯格的道德认识发展模式影响,有的受路易斯·拉思等人价值澄清模式影响,还有的受价值分析模式、社会行动模式等影响。但无论受哪种模式的影响,归纳起来美国中学德育都十分重视对学生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训练。

美国中学采用“能力模式”特征的德育课程主要受价值澄清学派的影响,即将道德看作是一种对道德价值观进行独立选择的综合能力,认为教育是发展个人独立作出价值观选择能力的过程。该教育模式不采用灌输的方式,认为灌输的方式会轻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不能培养出所期望的自我负责行为。该教育模式采用7个过程提醒或帮助学生分析哪些是最重要的价值观念,怎样更有目的、更稳定、更负责地生活。这7个过程是:

(1)自由选择,无任何外力的控制或权威的胁迫;

(2)从各种可供选择的项目中进行选择;

(3)在仔细思考后果之后进行选择;

(4)评估并珍视个人的选择;

(5)公开个人选择以求得公众的认可;

(6)按个人选择去行动;

(7)重复这种行动,使之成为个人的生活方式。

在“能力模式”影响下,1983年美国“全球探索中心”组织了57位著名教育家、心理学家和青少年问题专家编写了《青少年能力》一书。

这一模式主要是组织学生开展灵活讨论、角色扮演、游戏、制作等多种实际活动,培养训练学生具体的道德能力。每节课老师仅讲一刻钟,每班仅十几名学生,并配2名教师指导活动。例如:学生模拟怎样拒绝他人的不正当邀请,练习“合格地倾听他人讲话”的技巧,编写征集朋友并为朋友服务的广告词,集体创造解决家庭纠纷的趣味活动,开展具体实际的道德能力培养与训练活动。

《青少年能力》课程为培养学生道德能力设计了几十种生动活泼的活动。这些活动启发学生学会人际交流,建立自信心;了解人类的情感世界,学习对他人的尊重。还介绍现代社会的家庭、社会对青少年提出的挑战,以及如何进行决策,如何确立生活目标等。

(三)新加坡中学“东方内容加西方形式”的模式

新加坡是经济较发达的国家,近二十年在中学普遍开设了《儒家伦理》课程。课程内容主要来源于中国古代传统道德的思想和经典事例,但教学方法又多采用西方国家流行的现代教学方法。他们的目的是为了使青少年保持东方道德传统,抵制西方道德侵蚀。他们认为“东方哲学是我们的基础,西方教育心理学是我们的支柱”,“东方内容与西方形式必须结合起来”。

新加坡不仅创立了独特的本国经济发展的成功模式,而且创立了独特的道德教育模式。他们在讲授《儒家伦理》这样以传统道德教育内容为主的课程时,大量采用了西方现代教学手段、教学方式,体现出东西方结合的特征。

他们把深奥难懂的文言文译成白话文和英文,并在每篇课文中穿插人物故事。据统计全书共264页,各种插图、图表就有89幅之多。

新加坡中学开设的《儒家伦理》课程给我国中学德育课程研究以很大启发。本来儒家伦理是中华民族创造的文化典籍,其中有许多优秀的传统美德应由中国首先挖掘开发利用,但是这一工作却由新加坡抢先利用并取得效果。新加坡不仅在中学正式开设课程,编写专用教材,而且研究出一套现代教育方式方法,使传统教育内容加上现代教育方法形成一种新颖而又有实效的德育模式。

(四)我国中学的“政治教育模式”

从建国初期到“”结束,大约二十多年的时间,我国中学德育课程大体是配合当时社会的政治运动安排教育内容。例如建国初期进行的“教育”,1957年增加的“反斗争”,后来选用党的文件、领袖讲话直接作为教材,利用授课时间开展政治运动。可以说这一段时间中学德育课程是一种倾向成人化的政治教育模式。

(五)我国中学的传统灌输模式

我国中学德育课程中的传统灌输模式,是以老师说教、讲授为主的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教师注重讲授、示范、规劝、批评,主要发挥教师的讲授作用。

多年来由于中学德育课程采用传统灌输模式,出现了呆板、生硬等弊病。例如,目前中学德育教材中许多内容与小学重复,不管学生是否已接受,还是重复性地坚持灌输。还有,中学德育课中的《民主与法制》中讲“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有八项内容7000字,而同样内容大学德育课程仅讲五项,6000字。像这种中学内容深,大学内容浅,中学内容成人化的现象,明显违背了教育规律。表现出只注重简单地灌输,而不注重青少年的接受心理,不注重循序渐进的教育规律。

由于我国中学德育课程过于注重传统灌输,一度被学生称为“说教课”,“讲大道理课”。这种传统灌输模式在建国以来的不同时期或多或少都有表现。

(六)我国中学的“应试”模式

所谓应试模式是指教育内容设置与教学方式、方法运用方面突出应对考试的要求,具有一切为考试服务的特征。这一模式的出现主要是七十年代恢复高考之后形成的。许多学校普遍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追求政治考试高分的现象。教师采用的是“凡不考的内容不讲”,学生是“凡不考的内容不学”。形成“教师讲条条,学生背条条,最后考条条”的应试教学模式。

特别是近年来不少学校竞相出复习资料,竞相搞模拟考试,甚至出现大讲答题技巧、“蒙题技巧”的现象,进一步强化了只重视考题的应试模式特征。

比较国外三种中学德育模式与我国中学德育三种模式倾向,我们可以看出,三种国外德育课程模式,或从道德情感,或从道德能力,或从东西方道德教育结合方面,都体现出注重对学生具体实际能力的培养与教育。而我国中学德育课程则过于偏向政治观念,偏重教师讲授,偏重应对考试。最突出的问题是过于偏重教育的主观意识,忽略学生的接受心理,学生学起来感到枯燥、呆板。

从德育课程内容上看,各国有各国的国情,各国课程也可以有不尽相同的内容。但在教学模式、教学方式方法以及经验教训上,各国德育课程却可以互相参考、借鉴、取长补短。像新加坡十分重视东西方教育的结合,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可以借鉴的德育课程模式。

通过比较,我们一方面看清了国外中学德育课程可以借鉴的特点,另一方面也更清楚地认识到我国中学德育课程存在的弊病。我们应该吸收借鉴国外的成功的模式特点,重点改进过于呆板、生硬、成人化的倾向;应该改革现行德育课程的教材内容和授课方法。

二、中外中学德育课程教法比较

除了中学德育课程的总体模式特征之外,在具体的授课方式、方法上,中外德育课程也有明显的区别。

(一)隐蔽性与直露性

分析国外德育课程、教法,我们可以发现他们大多采用较为含蓄、隐蔽的做法。例如,美国有的课文标题是《三条腿小凳》、《友谊广告》,内容是讲自信心的三个条件和与朋友发展友谊、加强集体观念。用“三条腿小凳”暗喻三个自信心条件,用友谊广告这一艺术形式宣传同学友谊、集体观念。这种做法显得活泼、亲切。

与美国教材相仿的我国中学德育课程教材就显得较为直露、生硬。例如将“自觉遵守纪律”、“热爱集体”等作为课文标题,其直露就像标语口号。

(二)活动教学与“满堂灌”

通过对中外中学德育课程在教法方面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国外德育课程非常注重学生的参与,其教学大多采用“活动教学”或“情境教学”方式,而我国教学大多采用教师“一言堂”、“满堂灌”。

例如英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课,本身就设置了一系列活动情境,每节课都让学生参与表演、评比,是通过活动让学生学习。而我国德育课程活动设置很少,几乎每节课都坚持教师讲授为主。国外学生用书,许多是半成品,学生可以在书本上边学习,边记录,边做作业;而我国学生用书大多是从头到尾印满了字,没有空白留给学生填写设计。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我国德育课程不够重视学生的参与。

(三)多种教具与一支笔

在教学用具的采用方面,国外中学德育课程采用大量的彩色图片、漫画、教学软片、教学音乐带、教学录像带、中英文格言、谚语及辅助教材的故事性读物。例如,新加坡编写的《他们走过的路》,介绍优秀的古代名人故事,他们还选用歌星演唱课文内容,灌成录音带引入教学。另外还有专门的教学录像。这些教学用具的普遍采用,使他们的德育课程受到学生的欢迎。

与之相比,我国中学德育课程辅助教材显得过于单调,不仅很少专用的教学录像,而且教科书中只有少量的插图、照片。教师授课常常是只凭一支粉笔,从头写到尾。

综上所述,在具体的授课方法手段方面,国外优秀的德育课程有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参考借鉴。当然国外德育课程也有许多缺陷,我国德育课程方式方法也有许多值得他国学习的地方。但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德育课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比较,因此,我国德育课程的成功做法将不在本文着重论述。

三、未来中学德育课程的发展

通过与他国中学德育课程比较,我们发现了国外中学德育课程的某些优势,同时也发现了我国中学德育课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我们校政治教研组决心吸取、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创编集中外德育课程优势于一体的新型课程《现代少年》。目前,这门课程已连续实验了五年,收到日益明显的好效果。开始我们利用自习课在一个班上课,后来利用正式课时在整个年级上课,现在发展为几十所中学用正式课时上课。

连续五年的《现代少年》课实验经验表明,吸取中外德育课程优势,发挥东西方结合的特长,是我们实验发展的关键。

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高度,我们认为未来我国中学德育课程发展的方向可能有三种倾向。

第一种是“洋为中用”,即借鉴国外优秀的德育课程教材、教法,引进国外德育课程成功的实例及手段。像我国一些省市采用的公民实验课就是借鉴国外“公民课”的一种形式。

第二种是“古为今用”,即采用优秀的传统教育内容和方法。像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地区在中学普遍开设的《儒家伦理》、《公民与道德》等课程可资借鉴。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创编的《中华优秀传统道德》读本也是古为今用的一种尝试。

德育课论文篇(5)

二、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德育课的传统教学方法和手段是教师从头讲到尾,满堂灌输,教学效果较差。德育课的理论性比较强,所讲的概念、原理比较抽象,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突出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应由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服从和服务于教学,有利于促进教学,以实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最优化。所以,教师在教案的设计、知识的传授、重点的讲解、难点的突破、能力的训练以及情境的创设等方面都要灵活多变,采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例如,教师可以通过创设问题情景来提高教学效果。教师要精心设计疑问,教学过程实际上就是设疑、质疑、解疑的过程。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应注意设疑的问题难度适中,由浅入深,问题有新颖性、启发性和趣味性,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认知心理。

此外,德育课教学还可以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积极引进多媒体教学。德育教师还可以结合教学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比如组织辩论赛、分组讨论等等,让学生感到德育课不是假大空,的确对自己有帮助。

三、重视发挥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作用

德育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同时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素质和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作用。

教学过程应是师生共同参与的过程,学生应是学习的主体。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也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传统的德育课教学模式是满堂灌输,过分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淡化甚至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学过程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不是积极、主动地思考。所以,必须改变单向灌输、以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模式,确立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学习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与独立思维能力,让他们成为学习的主人,敢于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从而挖掘学生的学习潜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改进德育课考评方法

传统的德育课教学中,还存在着陈旧的“一张试卷定乾坤”的考评方法,这种方法使本来就对枯燥的德育课没有兴趣的学生更加产生厌烦情绪。因此,要想提高德育课教学的实效性,必须改进德育课的考评方法。

1.创设合理的考试形式

改革考试观,摒弃教师课堂讲什么,学生笔记记什么,期末考试考什么的做法,应以能力考核为目的。考核形式要多样化,在传统的闭卷考试和笔试的基础上,大胆尝试开卷考试和口试,并配合写一些小论文,立足于通过学习知识,获得一种再学习的能力,即重在理解运用而非记忆,重在课堂参与而非结果。

2.构建科学的评价标准单一的以考试成绩为惟一标准的教学评价方式,忽视了学生在个性和潜能上的差异,容易伤害部分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因而构建科学的考评方式显得尤为重要。应针对不同学生的学习基础、能力强弱和个性特点,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尽量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充分肯定其特长。比如可以使理论考核占30%,如小测验、小论文等,主要考核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参与活动占20%,主要考核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表现,努力使各层次学生在相应的评价体系中得到充分发展;卷面成绩占50%。

五、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好第二课堂

德育教育要与时俱进,增强时代特色,如就近期的一些国内大事开展“揭批”、“向地震灾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等活动,肯定会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德育教师要充分利用好第二课堂,比如引导学生通过查报纸、翻杂志、上网搜寻、请教老师、关注广播电视,去学习、感知、领会国内外大事,提高学生素质和立志报国的使命感;倡导他们参与“校园垃圾分类回收”,“定期到校园捡垃圾”等活动让学生明白人们的环保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多重要,从而提高了从自己做起爱护环境的积极性。

总之,德育课教学可以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树立新的德育教学观念。这样,学生就不会感到德育课空洞、枯燥,而会在平等、轻松、和谐的氛围中自主学习,在知识、能力和觉悟方面都有所收获,切实提高德育课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高志军.浅议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05,(7).

[2]李志英.培养学生学习政治课兴趣的思考[J].水利职业技术教育,2001,(2).

德育课论文篇(6)

学校是实施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阵地,是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主战场。我们的学校德育从内容到形式既全面又精致的德育体系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接班人。改革开放以后,学校德育在多元化的道德环境中,出现了与显性德育并存的隐性德育,并对年青一代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不管是正面还是负面.都将远远超出显性德育的期望效果。

一、隐性德育及其功能

目前对隐性德育的概念还没有一致的说法,本文是借鉴我国西南师范大学靳玉乐教授关于“潜在课程”的界定。从“德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有计划、有目的、有意识地对受教育者施加道德影响.并通过受教育者自身的努力使一定的社会思想、道德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品德的教育活动”中引申出来的。所谓隐性德育.是通过社会和社会关系结构的各种环境有意或无意、自觉或不自觉地传递给受教育者的非规定性的信息影响活动。隐性德育作为一种独立的德育形态,就其内涵来说,它是非学术性的,不直接规定学科内容。也不直接决定受教育者学业的进程。它更多是属于非实体性的精神文化,如社会公德、行为规范、道德氛围等.它是显性德育之外所获得的一切德育成效,是显性德育本身或显性德育以外的隐蔽的、无意识的或被受教育者完全认可的那部分信息。其外延不仅超出学校显性德育所规定的范围,而且延伸到社会上各种不确定的却又对受教育者发生潜移默化影响的非规定性的信息。因此。就其外延来说,可以把隐性德育分为如下几大类:

一是学校层面的隐性德育,包括:(一)显性德育课程背后隐含的隐性德育。学校显性德育课程大体有如下三种:一是各种“正规”的政治理论如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等。二是校外与课外的各种班团活动、校内外的德育活动及各种集会与活动中的道德教育。三是学科教学中的德育因素。教育者在显性德育课程中“有目,的”、“有计划”地理论灌输和说理教育时,传递了很多自认为有用的东西,但受教育者“学会”的或“获得”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些课程的设计者和传授者所预期的结果。可能是设计者和传授者所预期的东西,也可能是部分甚至完全与预期教育目的相反的东西。这“相反的东西”就是这些显性德育课程背后的隐性德育内容的反映,如宿舍生活、治学态度等品德养成教育。(二)是“硬件”——空间规划的隐性德育。它指的是学校建筑物、教学设施、生态环境和校园规划等物质方面的“硬件”和空间环境方面的布局,对受教育者所发生的潜移默化的隐性作用。校容校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与反映着教育者(尤其是学校领导)的价值取向,因此,教育社会学家科尔指出:“物体在空间里的摆放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房间以其物理形式表示着该场所与物体的精神灵魂。一位教师的房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性格以及他正在干什么。的确,“硬环境”起着隐性德育的作用。(三)是“软件”——精神形态的隐性德育。“软件”是指一种“软环境”的规划,这种“软环境”主要包括制度形态层面的和精神形态层面的两种隐性德育。制度形态层面的隐性德育.主要是指学校的各种规章、规则、规范和领导、教学、生活与一切活动,以及教育评价等多种组织方式的隐蔽形式.影响着受教育的思想观点、价值观念、道德品性与行为方式。例如在受教育者的操行评定中,大都写着迟到、旷课扣多少分等.但在做好事等方面却可以累计加分,分数互相抵消甚至加分比减分更多时,能宣布他(她)操行好还是不好?又如我们的考评制度中对受教育者考试作弊采取的“不能参加正常补考”等的处罚措施,其本意是为了教育受教育者,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考风建设。而考生除了“不能参加正常补考”外.还可以参加最后一次性补考,只要考生在这“最后一次补考”中“努力学习”,通过了就照样可以毕业。这种考评制度除了给受教育者“平时可以不学习,主要最后关头努力一跃就可以,平时的迟到、旷课又算得了什么”的一个负面隐性德育信息外,就没有什么有意义的作用。精神形态层面的隐性德育,是指集中体现和反映学校的历史传统、精神风貌、校园特征.以及学校成员共同持有的目标追求、价值体系、道德情感和行为模式等,对受教育者发生深刻的、非规定性影响的校风班风、教风学风、师生关系、教师人格等精神、心理因素。“它所传载、倡导的道德价值和校园精神已浸透和附着在校园内的多种环境因素及学校成员身上.而且赋予学校以特有的个性魅力,从而使生活在其中的每位学生都深刻影响。”

二是社会层面的隐性德育。包括:(一)体制和制度层面的隐性德育。主要是指经济体制的根本转换。伴随着其他体制转变的过程,一些似是而非的观念,一些消极现象所带给受教育者的模糊认识和影响。这些直接或间接地成为隐性德育并对受教育者产生负面的价值影响。(二)观念和行为层面的隐性德育。是指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格局下,西方的价值、政治等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在渗透的过程中,给受教育者造成的潜移默化的影响。目前对我国受教育者影响最大的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和物质主义社会思潮。这不仅使受教育者的观念错位,更导致受教育者行为的偏差,如:旷课是自由的表现。经济发展等同于追求金钱等。隐性德育作为一种非规定性的精神文化,与显性德育相比,对受教育的“隐性”作用具有广泛性、潜隐性、易受性和主动性等特性。广泛性包括隐性德育内容的广泛性和影响对象的广泛性。隐性德育的内容不仅包括道德的、文化的,还包括政治的、经济的、审美的、心理的等所有的社会信息。影响对象在本文主要是指在校接受教育的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即所谓的受教育者。潜隐性是指隐性德育通过传媒把有关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知识的经验等的折射,对受教育者施加潜移默化的影响。易受性是指隐性德育对受教育者的影响是非强制性的。受教育者对隐性德育的接受往往出于自尊、自重的心理体验,自觉地接受。比起教育者“苦口婆心”的劝诫易受性更强。主动性是指不象显性德育那样被动地接受,而是根据自己独特的认识结构和情绪体验.对隐性德育传递的信息进行有选择的摄取和加工.体现出受教育者积极主动的探索精神。

由隐性德育涵义和特性所引发出来的隐性德育的功能有:一是整合功能。受教育者自觉地把社会上的各种信息反映到自己的头脑,进行不断地筛选、加工,整合成为自己可以接受的“信息”。这整合功能会发挥其巨大潜能.促进受教育者品德结构的优化或异化发展。二是导向功能。是指“对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的形成和道德品质的提高具有的引导、激发和鼓励的作用。激发他们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热忱。鼓励他们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从而教育和引导他们树起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三是约束功能。隐性德育具有“内在驱动力’,良性的隐性德育因素在一定的道德范围和道德水平上具有制约受教育者的思想和言行的作用。它对与良好道德环境不协调的思想动机、行为举止总在责令和规范,警醒受教育者随时随地进行自我约束。四是反德育功能。任何一个教育者都知道:“学好三年,学坏三日”。当受教育者所接收的隐性德育信息与我们的显性德育内容相悖时.任由教育者再“灌输”正面的道德内容,找出很多正面的英雄事例,“甚至用‘霸权性语言’来‘统治’德育空间的对话形式与气氛”。祈求进行“拨乱反正”,然而,总因“证据不充分”和背离时代现实而显得苍白无力。

二、隐性德育与德育课程改革

与隐性德育的效应相反的是,当前德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忽视人的真实感受和生命体验,忽视受教育者对求真、向善、创美的心理追求及行为实践。从教育内容上看“只注重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知识原理的认识教育和历史典故、英雄人物的事例讲解”,或者以反面案例来“教化”受教育者,却忽视了受教育者认识情感和意念这些隐性德育的具体的深层次的内容。从方式方法看,基本上是教育者以“道德的权威、真理的化身”和教者自身的人格来进行道德教化和道德知识的灌输,忽略了隐性德育中的自然的非拘谨的千差万别的形式。因此,德育教育改革呼唤隐性德育参与其中。

(一)改革的原则改革并不是随心所欲地改或革,而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来进行。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在德育课程改革过程中,实事求是就是要求强调突出隐性德育的同时,并不否认、排斥显性德育.而是强调二者在功能上相互渗透、相互补充。人所共知的是显性德育在提高学生认识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道德规范和伦理要求主要还是通过显性德育来传递的,忽视道德知识的灌输和道德判断能力的培养不可能达到理想的德育效果。同样,不注重隐性德育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个体觉悟的提高,德育的实效就不能令人满意.只有通过相互融合才可能获得最大的德育效果。因此,我们“德”的内容选择和“育”的策略运用,都必须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加以讲解、分析,既不夸大德育之功效,也不隐瞒或回避隐性德育的效能。

二是整体优化的原则。上述理论告诉我们,德育的内涵丰富深远,既有物质层面的也有精神层面的,既有观念层面的,也有行为层面的,不管哪种层面,其所反映的隐性德育均对受教育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要重视显性德育和隐性德育共同构成的德育环境(有人称之为德育场)对受教育者施加的影响,在“德”的内容选择上。构成其主题内容的各章节体系由浅人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方式构建其“德”之整体结构,使之达到优化有序的重组。在“育”的策略运用上,按照内容决定形式的理念,选择单一与多元、简单与复杂、传统与现代的“育”之灵活运用,使“德育”取得最大的效果。

三是真善美统一原则。德育最大的价值便是使受教育者求真、向善、创美。德育课程改革要使德育内容的知识价值科学价值和审美价值达到高度统一,引导受教育者去求真、向善和创美,实现行为价值和道德价值的完美结合:而受教育者所处的是个大环境,深受着社会、家庭、学校三方面的显性和隐性德育的影响,社会环境对他们的影响是深刻并且难以预料和控制的。所以,德育课程改革过程既要兼顾理论层面的真善美统一原则,又要注重让受教育者在自己的实践中探索和体会,创造好的隐性德育,消除不好的隐性德育,要辩证地看待他们的交往和实践活动。对在活动中受到的正面或负面影响.给予正确、适当的引导或消解,引导他们在复杂的环境中经受锻炼,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去接受考验,使他们真正增强抵抗力,形成内心的、稳定的思想道德素质。

四是灵活创新原则。同志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要深刻挖掘显性德育课程的“言外之音”;要精心设计学校空间环境和文化环境,让“硬件”蕴涵高尚的灵魂;要民主制订学校的规章制度,让学生受到良好的隐性德育的洗礼;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塑造美丽的精神家园。

(二)改革目标的价值取向

德育课论文篇(7)

二、在话题讨论中渗透德育

如在教学Aniamlsareindanger这一模块时,针对喜欢动物的心理特征,让学生们扮演小动物说出小动物的心声,锻炼了口语。还可以在课下分组做海报让学生们一起想出保护动物的好方法或者在保护动物中自己能做出什么贡献。这些教学步骤不仅能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还能激发学生们热爱动物、保护动物的热情。在节日的教学中,让学生背诵各种节日Teachers''''Day,Women''''sDay,Mothers''''Day等节日和日期的表达法,让学生用简单的英文向父母和家里长辈表达爱和祝福并且记录下来,这样不仅让学生会说会写还学会关心身边的人。又如在进行Sportsmeeting相关的教学时,利用在接力赛中运动员摔倒仍坚持比赛、足球赛中球队因teamwork而取胜的内容,让学生明白团队精神才是获胜的关键的道理。还有在Theaccident一文中通过阅读学习作者放学后目睹车祸及时帮伤员就医,找警察求助的故事,引导学生对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此类事情漠不关心行为和热心帮助行为进行讨论,让学生自然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情操美。

德育课论文篇(8)

主要表现为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选择两个方面上。(l)表现在教学目标上,主要是要明确课件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也就是说课件要解决哪个重点和难点。(2)在内容的选择上,要考虑二个因素,第一是选取那些理论性强,用口述、板书难以表达清楚的内容。第二是选取教学目标高,教材内容少,现实材料多(图片、音像材料等)。

2.现实性原则

在德育课程教学中,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运用CAI进行教学,选择的素材时,要注意两个因素:(l)是学生有所见、有所闻的现实的真实材料,要避免人为的编造材料。所以,本人认为,如有真实图片,应尽量少使用漫画。(2)典型的、时效的材料。德育课程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正所谓“年年新教材,人人新教师”,因此,在教学中,选择的材料应该是最近的、最新的。

二、德育课程CAI课件的编制

1.课题的选择

课件为教学服务,这是CAI的一条宗旨。根据课件的教学性原则,在选择课题时,通常要选择那些即适合于多媒体技术表现的,又要是运用常规手段难以解决重点和难点的课题。也就是说利用课件是为了什么目标,要突出哪个重点或要解决哪个难点,在这些方面确定之后,才能在课件设计时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所作的课件才能真正起到辅助作用。否则,课件只会追求美感、直观和动感而流于形式,也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教学设计

确定课题后,就要进行精心备课。包括确定好教学目标,重点、难点;设计教学过程,需要用到哪些素材,设计哪些练习,都要精心准备。

3.制作软件的选择

目前,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软件用较多的是PowerPoint和Allthorware。就这两者而言,它们在链接文本、图片、声音、动画和视频以及操作等方面并无多大的区别,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演示文稿,制作简单,操作方便,容易学会,适合于制作一些主题比较单一、内容不多、衔接严密的课件。而后者是一种基于流程图标的交互式多媒体制作软件,界面友好,交互性能强大,但制作过程比较复杂,适合于有多个主题、容量大和学生自学的课件,所以,如果没有什么特别需要(评比或交互性特强),德育课程课件的制作软件可以Power-Point为主。

4.素材的准备

多媒体课件的素材包括:文本、图像、声音、视频等。其准备工作主要包括:(l)图像的制作。德育课程的图像包括时事新闻图片、J清景图片和漫画,其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网上下载、从音像中截取和通过扫描仪获得等。(2)视频材料。可以通过摄像机、视频捕捉卡转换等方式获得。而动画,主要用来模拟一些在普通条件下无法实现或无法用肉眼观测得到的现象,可以采用flas制作软件制作。

确定课题、教学设计、确定制作工具、准备素材之后,就要开始利用著作工具进行组合,编辑成一个交互性好、操作简单、视听效果好的多媒体课件。

三、教学中运用CAI要处理好的四个问题

1.板书要不要的问题

要不要板书,不是绝对的。它是由学科特点和课型特点决定的。如概念、原理等当然是非要不可的。而复习课之类的课件,完全可以通过教师的操作,完成全部的教学任务,也就不太需要保留板书了。对于德育课程,为了让学生懂得知识要点,学会用有关观点分析现象,并落实到行动中去,德育课程教师在分析得出结论后,应该出示结论的板书,但并不一定要自始自终的保留。不过,在课文小结时,应该出示板书,帮助学生理清思路、巩固知识。

2.整堂课与使用片段的问题

CAI一般是定位在辅助上。在教学中是由电脑、课件、教师、学生共同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整体,因而,利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必须在多媒体教室完成。至于是使用片段还是整堂课使用,取决于课件能否很好的完成所有的课堂教学任务。如果课件能很好的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又为什么要用常规手段呢,岂不是多此一举。如果教学内容是必须让学生亲自动手操作的,使用片段效果会更好些。

3.大量使用和适度使用的问题

由于CAI的教学中的效果明显,其使用频率也大大提高。公开课、优质课、说课和平时上课都追求多媒体。会做的自己做、不会做的请别人做,大有一哄而上的趋势,这并不符合实际。其实,并非所有课题都适合于多媒体。另外,CAI课件需要教师花费很大工夫进行制作。教师的工作繁琐,如果为了一节课花费太多精力,其他课肯定要打折扣的,这对学校、学生都不是好事。所以,CAI要提倡使用,但也要注意经济适用。

德育课论文篇(9)

杜威对作为“直接道德教学”的德育课程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直接的道德教学只能帮助学生形成“关于道德的观念”,不能形成“道德观念”。这一论断影响了一个世纪以来的德育课程设置,尤其是西方国家的德育课程设置,提出了德育课程至今还没能很好解决的困局:直接的道德教学只能让学生学到“与道德无关的、对行为没有影响、即不使行为变得更好或更坏的观念和片断知识。”而“能够影响行为,使行为有所改进和改善道德观念”是通过学校整体生活才能获得的,所有“直接道德教学的影响,即使充其量说,比较地在数量上是少的,在影响上是微弱的。”[1]涂尔干与杜威所见略同:“当一个人按照课程规定把整个道德压缩成几节道德课,并在一周之内用比较短的间隔来不断重复这几节课的时候,他很难满怀激情地完成这项工作,因为这种间歇性的课程特点几乎不足以给儿童留下任何深刻或持久的印记,而没有这些印记,儿童就不能从道德文化中获得任何东西。”[2](123)

对应否开设专门的德育课程,有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总起来说,东方国家倾向于开设专门的德育课程,西方国家多倾向于否定专门的德育课程。近年来,这一大体上的分界已经有所变化,一些东方国家开始走向否定专门的德育课程,而一些西方国家也开始尝试开设一些专门的德育课程。①但总起来看,专门的德育课程都没能很好地解决杜威和涂尔干提出的自身困局。因为开设专门的课程进行道德“专修”的另一个常见后遗症是课程的知识化,走向以教授道德价值知识(德目),走向德育说教。“德目本身是历史地、社会地规定理想的人类生活面貌的重要概念。但德目说教却使这种德目远离日常生活,而把它作为独立的固有价值加以实体化,只求表面地、唯心地理解它;德目说教者还认为,借助这种方法,可以有效地培养出德目所意味的道德性格特征和道德实践能力。其错误的根源即在于此。”[3]道德知识(德目)是人们生活经验的概括、抽象与总结,虽然是来源于生活过程之中,却因其经过抽象加工过程而具有了一定的抽象性和符号性。因此道德知识的意义并不在于知识符号本身,而在于这些知识符号所代表的生动而丰富的道德意蕴。以传授道德知识为特征的品德教育舍本逐末,将道德符号而不是这些符号所代表的道德意义看成教育的目标,在教学过程中远离这些道德知识符号得以产生运行的、历史的、现实的生活,虚构一个虚幻的道德知识世界,热衷于对这些道德符号的记诵和逻辑演绎。在这种品德教育过程中,学生学到的不是沉甸甸的生活与道德智慧,而是枯萎的道德语言符号和知识气泡。

可能很多人不同意这样的观点,认为这样的判断不公平,认为原来的德育课程在学生品德培养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自有其存在意义。我们承认几十年来,我国相关德育课程所起的巨大作用,在儿童品德发展中的影响不容一笔勾销。但这些成绩的取得并不意味着已经突破了杜威和涂尔干所讲的德育课程的困局。首先,儿童品德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虽然不能否认德育课程的作用,但其作用到底有多大很难说清楚。其次,任何事情都是要讲效率的,我们在德育课程上的付出和投入是不是得到了我们期望的“产出”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第三,如果说以往的德育课程在儿童发展中起到了巨大作用,那我们就得认真分析在儿童发展的哪些方面起到了作用。相关德育课程确实使儿童学到了很多社会科学知识,但对儿童品德的影响却相对小得多。

(二)解决困局的思路

德育课程要想为自己的存在辩护,就必须解决好两个问题:(1)重建与其他课程和教育活动的联系;(2)重建与儿童生活的联系。涂尔干认为“我们不能僵硬地把道德教育范围局限于教室中的课时:它不是某时某刻的事情,而是每时每刻的事情。”[2](123)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把道德教育融合在整个学校生活之中,但这并不能否认专门课程的意义。如果专门的课程与其他课程和教育活动是相通的,而不是隔离的,专门的课程就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因为其他课程和活动,或者说整个学校生活其德育意义的发挥多是“自在”的,而专门的德育课程在道德教育方面则是“自为”的。“自为”的道德教育必须以“自在”的学校生活为基础,而“自在”的学校生活其道德教育意义的充分发挥也需要上升到“自为”的层次。德育课程如果能将学校整体生活中的突出的、有代表性的问题纳入到自身结构之中,起到一种对学校生活的反思与整理的作用,其存在就是有价值的。

但是,学校生活并不是儿童生活的全部,它只是儿童整体生活的一部分。虽然学校生活是儿童的主要生活,是一种制度化的、同龄人密集的特殊生活,但这种“人为”的生活毕竟不是儿童生活的全部。儿童品德的形成是在儿童整体生活中实现的,学校生活不能单独承担培养儿童品德的任务。德育课程如果只是贯通了与学校生活的关系,而没有贯通与儿童整体社会生活的关系,其效果和影响必然会大打折扣。事实上,学校生活与儿童的整体社会生活并没有截然的鸿沟,而是互动、互渗的。如果德育课程只反映儿童的学校生活,那这种反映不可能是有效的,因为割断了与社会生活的联系的学校生活必定是静态的、僵化的。因此,德育课程要想摆脱脱离生活的困境,在反映儿童学校整体生活的同时,也必须将视野扩大,将儿童的整体社会生活纳入课程,贯通与儿童整体社会生活的关系,为儿童反思、整理自己的生活提供专门的时机与引导。

二、德育课程回归生活的理路

(一)课程价值取向的转向:培养有道德的人而不是“道德研究者”

以往的德育课程往往有一个潜在的价值取向:培养“专门研究道德的人”或者说是“伦理学者”。这种价值取向的着眼点不在于儿童道德的发展,而是将道德视为研究对象,往往从抽象的道德概念开始,从什么是“诚实”开始,然后再讲到“为什么要诚实”,最后落到“如何做一个诚实的人”。在这种价值取向导引下,儿童俨然成了一个专门研究“诚实”的伦理学者。同样,情绪教育也是这样展开的:“什么是情绪”“情绪变化的个人与社会条件”“情绪的功能”“情绪调节的方法”。这样的教学要求实际上不是为了儿童的情绪发展,而是想将儿童培养成一个“情绪心理学家”。

这样的价值取向所持的是一种“理论态度”,而生活中的道德却是一种“实践态度”,是与生活融为一体的完整生命表现。课程价值趋向的转向实际上就是由培养研究道德的理论态度,转向践行道德的实践态度。这种转向要求德育课程及其教育不能将道德视为与儿童生活无关的学习和研究的对象,而是将道德视为生活的构成性因素,通过对自己生活经验的整理、反思与丰富,在课程生活和整体生活的互动与融通中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课程的逻辑:生活的逻辑而不是学科的逻辑

课程价值取向的转向实际上意味着德育课程的深刻变化,影响到德育课程的内在逻辑。培养“道德研究者”这一价值取向实际上所遵循的逻辑是伦理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逻辑,用学科知识的框架淹没了人。培养“有道德的人”这一价值取向应该遵循生活的逻辑,将人从学科知识的窒息中解脱出来,让其重归生活的海洋,在其自身生活中成就自己的德性。

生活的逻辑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我们认为生活的逻辑就在于生活本身,遵循生活的逻辑就是要遵循生活的特性。首先,生活是劳作性或实践性的。生活是需要过的,单纯的思想活动无法使人浸入生活。当然,“过”也不是一个简单的身体行为,而是人的整体生命表现,其间少不了意识和情感的投入。其次,生活是人的生活,生活中不能没有人,任何将人遗忘的活动都是对生活的背离。第三,生活具有主体间性。生活中的人不是单独存在的,生活中有他人是我们的一个根本的存在境遇,与他人的交往也是我们人性发展与充盈的自然需要。第四,生活具有整体性。生活的整体性不单是指生活领域划分的相对性,即科学世界与生活世界,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划分的相对性,还意味着构成生活的要素的整体性与不可分割性。比如,道德是生活的一个构成性要素,但道德与生活的其他要素是无法分割的,强行分割只能导致生活与道德的双重死亡。第五,生活的意义建构性。生活离不开日用常行,但生活也需要建构意义。生活的过程也是意义建构的过程,或者说是创造“可能生活”(赵汀阳语)的过程。

德育课程遵循生活的逻辑也就是在课程中将生活的这些特性体现出来,用真实、完整的生活来设计课程结构,融通与儿童现实生活的关系。

(三)德育课程与儿童生活的关系:不能涵盖儿童的整体生活,但力求反映儿童的整体生活

德育课程应该反映儿童的全部生活,也包括学校生活。儿童在社会生活和学校生活中遭遇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该是课程关注的重点。当然这种关注不是单一的角度,既有品德教育,也有生活指导和科学知识学习。儿童生活中所遭遇的事件和问题,有些是道德性的,或者说是与道德有关的;有些则是非道德性的,或者说是与道德无关的;但更多的时候是两种情况结合在一起,很难区分得开。德育课程对生活的关注应采取一种整体关注的方式,将原本综合在一起的生活按生活的本来面目呈现给儿童,同时实现多种教育目的。

德育课程不能涵盖儿童生活的全部,只是为儿童整理、反思与拓展自己生活提供一个范例。一门课程,在有限的文本和时间(教学时间)内根本无法涵盖儿童的全部生活,即使这门课程以“生活”来命名。儿童在德育课程学习中所用的时间和获得的经验都不能代表儿童生活的全部。但德育课程却应力求反映儿童的整体生活,通过课程学习促使儿童在专门的时间和空间里对自己以往的和现在正在过的生活进行整理与反思,并在这种整理与反思的基础上对未来将要过的生活进行规划与展望。

三、初步的探索

(一)课程标准的探索

在中国全面展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鲁洁教授等人受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委托,主持、参与制定了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国家课程标准(实验稿),现已正式颁布,对德育课程如何回归生活作出了可贵的初步探索。《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的设计是:以儿童生活的四个价值纬度;健康安全的生活、愉快积极的生活、负责任有爱心的生活、动脑筋有创意的生活为课程的基本框架来确定课程的目标和内容标准。[4]《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则是以“我在成长”“我与家庭”“我与学校”“我的家乡(社区)”“我是中国人”“走进世界”等六大主题,按儿童逐步扩大的生活领域为课程框架来确定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5]

新课程标准的特点在于“品德培养回归生活”“关注儿童的现实生活”“积极引导儿童的发展”“情感、态度、行为习惯与知识、技能培养的内在统一”“倡导自主、探索性学习”。②这五个方面精确地概括了新课程标准在德育课程开发与研制上的创新之处,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使课程回归儿童生活的努力。课程标准一改以往按知识或德目为逻辑的组织方式,关注儿童现实生活,从儿童现实生活出发来组织课程目标与内容标准。《品德与生活》从儿童生活的四个纬度或者说四个价值追求出发来精选儿童生活素材,使儿童在健康、安全、积极、愉快、动脑筋、有创意的生活过程中学习道德,重新摆正了生活与道德的关系。《品德与社会》则从儿童不断扩大的生活领域出发来组织内容和素材,力求使课程建立在儿童自身生活经验的基础之上。

(二)教材的探索③

以往的相关教材的一个惯性就是按学科知识或以道德规范体系的逻辑来编写。以这样的方式建构的教材虽然看似有较为严密的逻辑体系,但与儿童的生活却是不相关联的,它们所载负的世界往往是与儿童的生活世界相分离的。我们编写的教材所遵循的内在逻辑是儿童生活的逻辑而不是学科知识或道德规范的逻辑。对于生活的逻辑,我们创造性地用“生活事件”来加以体现。

我们的思路是先理清儿童成长历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生活与品德发展的问题,弄清每一个阶段儿童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惑、所欲所求,在此基础上生成、设定单元和课文教育主题。我们不是机械的图解课程标准,而是创造性地运用课程标准“回归生活、关注儿童现实生活”的理念,从儿童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生成教育主题话题和范例,以此实现课程标准的要求。教材所生成的教育话题和范例,是以儿童的“生活事件”的形式呈现的。在生活事件的选取上,我们的取向是:(1)以“真实”的生活事件来促进真实的学习过程;(2)以普通的生活事件为主;(3)以日常生活事件为主;(4)以今天的生活事件为主;(5)以首属群体中的生活为主。[6]

之所以选取生活事件来体现生活的逻辑,是因为我们认为生活事件是儿童生活的真实体现,不是远离生活的概念和知识体系;生活事件本身是综合的,能够贯通生活的所有领域和所有要素;生活事件是儿童的,处在交往关系中的儿童是这些生活事件的主人;我们所选取的生活事件是典型的、有教育意义的事件,因而对儿童过去的生活来说是有意义的,更重要的是这些生活事件对儿童现在的生活和将来的生活来说也是有意义的:它们是促使儿童整理、反思、拓展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而创造更好的生活话题和范例。

(三)尚待研究的问题

由于课程标准研制与教材的开发都是全新的尝试,仍然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1.生活常识与社会科学知识的处理问题。

在课程标准研制过程中,我们提出了处理历史和地理等社会科学知识的基本原则:散点式,即根据儿童生活的实际,打破历史和地理知识原有的学科逻辑,将各种知识分散到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求知识的系统与全面,只求其与生活的连接。这一原则为社会科学知识的处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具有创新意义,遗憾的是这一原则在课程标准中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贯彻与落实。原因在于我们对于小学生应该掌握多少社会科学知识、能够掌握多少社会科学知识没有把握,本着对儿童负责任的态度,课程标准还是保留了很多我们以为应该保留的知识。另一方面,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学科逻辑,这种严密的学科逻辑正是其科学性的保证,如果打破了这种逻辑,专业人员就可能对其科学性提出质疑。课程标准上存在的问题为教材编写带来了困难:如果按照学科逻辑来组织某一方面的知识,就有悖于生活的逻辑,如果按生活的逻辑来组织一些知识要求,就可能遭遇科学性问题。

2.如何坚持和体现生活逻辑的问题。

《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从生活的四个价值追求的纬度来组织课程的内容标准,这无疑是一种创新。但生活是整体性的,四个价值纬度也是无法截然分割的。是不是还有更好的方式来体现课程标准所倡导的生活逻辑,这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另外,在四个纬度下的具体内容标准,如何进一步体现与生活的一体性,避免德目化的痕迹,也需要研究。《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按逐步扩大的生活领域来组织内容标准,将生活领域作为生活的逻辑主线,这是一种尝试与创新。且不说这是不是体现生活逻辑唯一或者最佳方式,就是这一逻辑本身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如生活领域的渐进性与跳跃性问题、儿童对自在的生活领域的感受性问题等。我们在实地考察中发现,儿童并不一定是对范围较小的生活领域熟悉,相反,他们可能对较大的生活范围熟悉。比如家乡是一个相对较小的生活领域,但由于儿童自然地在这一生活领域中成长,缺乏跳出这一领域进行反观的生活经验,所以没有家乡的概念。相反,儿童却对遥远的世界很熟悉,知道很多我们意料之外的事情。

在教材编写中,我们是用生活事件来体现生活逻辑的,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一些内容标准,特别是一些知识性的内容很难用生活事件来呈现。有些教材直接用课程标准中的生活领域这一逻辑主线来组织教材,效果不错,但也必须面对儿童生活领域的跳跃性问题。另外,由于教材开发立项要求教材体系必须有三级标题,几乎所有的教材都设立了单元,将相类似的教育主题放在一起。这样处理的一个后果是教材的“块状”结构,但儿童生活并不是块状的,这样一来教材的逻辑与生活的逻辑就有了错位。

3.如何面对儿童生活的“空壳化”(鲁洁老师语)倾向。

我们在教材开发过程中通过实地考察发现一些儿童的生活经验非常单一、贫乏,他们的生活经验仅限于学校和家庭生活的经验,就是家庭生活经验也以学习经验为主,在学校以外,与他人、包括同龄伙伴的交往很少。这种状况一方面是由我们的应试教育造成的:应试教育将儿童丰富多彩的生活缩减为单一的学习生活,导致儿童生活的贫血化和空壳化。另一方面,现代社会人际关系淡漠,人与人之间戒备心理比较严重,父母不愿意子女与其他儿童交往。德育课程和教材如何面对这一现实,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的课题:我们既不能脱离儿童的这一生活现实,否则课程学习与教学就不能唤起儿童的生活经验,儿童就会用空壳化的语言来应付课程学习与课堂教学;又不能迁就儿童的这种生活现实,否则就有加剧儿童生活空壳化的负作用,无法改变儿童的这种畸形生活,无法使他们自身回归真实的生活之中。

4.如何面对农村与城市生活的巨大差异问题。

课程标准和教材开发始终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农村儿童与城市儿童生活的巨大差异问题,虽然我们作出了很大努力,但这一问题仍然未能很好地解决:客观地讲,课程标准与教材以城市儿童生活为基础的基调还是十分明显的。有人讲,以城市儿童生活作为课程与教材的基础是合理的,因为“城市儿童生活的今天就是农村儿童生活的明天”。这种观点有一定程度的现实性,但并不具有完全的说服力。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我们国家的自然资源能否承载完全城市化还是一个问题,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农村与城市生活的差别仍然存在。农村与城市生活的现实差异决定了课程与教材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客观上的难度,而课程开发者与教材编写者自身的城市生活经验与背景,则导致了主观上的难度。我们都是在城市生活的人,思考问题时所依据的时空背景自然而然的是城市生活,这是我们无法摆脱的生活局限性。

①如英国威尔逊、麦克菲尔,美国的纽曼等人分别设计的道德教育课程。这些课程设计上都比较理想,重视道德教育的知情等多方面的整合,但在课程实践中,往往也是避免不了知识化、认知化的倾向。

②这是鲁洁教授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课程标准制定情况时对课程标准的概括总结。

③按照新课程标准编写的各个版本的教材(第一册)已经出版,可以说各有所长,对课程标准都有自己创造性的理解。但由于对各教材的编写思路并不了解,这里只能以笔者参与编写的教材为例来分析教材的创新。

参考文献:

[1]杜威.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143—144.

[2]涂尔干.道德教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123.

[3]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现代教育学基础[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366.

德育课论文篇(10)

课堂教学的三主体结构规定并规范着课堂德育的结构和运作模式。

班级集体成为教学过程的主体,是班级授课制的必然产物。集体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教育实体走进课堂,开拓了广阔的心理空间,将教学活动置于一个生动的社会心理环境之中,使整个课堂教学充满新的活力。与个别化教学相比,3个主体在人际关系、心理和行为上都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一)教师方面

1.人际关系。教师教学和交往的对象不只是个别学生,主要是班级集体,师生之间的那种单一的线型关系已退居次要地位。

2.教师心理。教师心理上产生一种新的内在需要,即期望集体能以良好的风气对班级成员施加积极影响,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3.教师行为。教师的教学活动将以整个集体的实际需要为目标,个别化的反馈调节只是集体教学的补充。

(二)学生方面

1.人际关系。学生交往的空间和内容得以扩展,不仅有同教师的纵向交往,同时还有同集体的横向交往。

2.学生心理。学生普遍产生对班级的归属感、义务感和寻求尊重的欲望,这种情感在一定条件下能转化为他们学习活动的内驱力。3.学生行为。学生的课堂行为不仅要受到教师的直接调控,同时要受到集体规范的间接影响。

(三)集体方面

1.人际关系。集体参与教学活动,作为学校教学的基本单位接受着教师的教育,并且通过学生之间的交往影响班级成员,同时也发展自身。

2.集体心理。集体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班级成员认同的信念、价值观、态度和行为方式,从而产生巨大的教育力量。

3.集体行为。以实现教学目标为活动的起点和归宿,在铸造集体主义精神的同时,也塑造着学生的个性。

面对班级教学的三主体结构,教师在实践中坚持个别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统一的原则已成为一种必然。运用这一原则的实践模式就是在教育学生个体的同时也教育集体,在教育集体的同时也教育学生个体。具体操作是:在对个别学生进行教育的时候,注意强化其集体的责任感、义务感和荣誉感,传播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对集体进行教育的时候,注意强调集体主义精神,良好班风、学风、考风的道德价值和每个成员为实现集体的教学目标应做出的努力。实践表明,只有正确地处理班级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把整体控制与个别化的调节反馈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教学三主体的协同运作。

集体,是教学的对象,也是实施集体教育的主体。

哲学研究认为,实践的主体因其不同的社会结构可以划分为4种形式,即: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人类主体。“集团主体是指以一定的集体、团体、群体形式进行实践活动时所形成的主体”[2]。集体作为集团性主体,在实施集体教育实践中发挥着主力作用,具体表现在其吸引、推动、协调、激励班级成员在实现教学目标过程中所发挥的能动作用,不是任何一个教师和少数学生领袖所能代替的。这种主力作用本身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就是集体力”[3]。我们的研究表明,这种集体力是由集体自身创造出的凝聚力、驱动力和同化力结合而成的。

1.凝聚力。这是指集体对其成员产生的一种吸引力或向心力。这种凝聚力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它能满足多数成员的多种心理需要,如求知的需要、交往的需要、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友谊的需要、成就的需要和创造的需要等等。

2.驱动力。这是促进集体发展和班级成员个性发展的内动力。它主要是通过集体目标的激励、舆论的推动、社会助长、榜样示范、人际之间的互动等发挥作用,产生驱动效应。

3.同化力。这主要是指集体的良好班风对消极因素具有一种转化作用,也是精神生命体具有的“吐故纳新”的机制。集体正是通过无形的群体压力、模仿、暗示、认同、感染、从众等心理现象使同学们潜移默化地受到陶冶,使集体的期望、信念、规范、价值观逐渐内化为班级成员的人格结构,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产生同化效应。

在教育实践中,凝聚力、驱动力和同化力是相互渗透、密不可分的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这也是集体所以能发挥主体作用的内在的心理机制。正是由于集体的积极参与和同学之间的人际交往,从而使得课堂教学产生两种主要的功能:

1.认识功能。同学之间的交往,特别是合作型的交往不仅可以使学生间不同的智慧水平、认知结构、思维方式和认知网络得到“互补”,而且能促进他们的道德感的加强。

2.社会化功能。实践表明,班级学生人际之间的关系和交往方式,归根结底是其社会关系类型结构和班级文化的反映。班级文化作为班级成员共有的信念、价值观、态度、行为方式、道德规范的总和,对学生的社会观点、社会能力和社会情感的发展都具有强烈的影响。

正是由于集体在教学中具有认识功能和社会化功能,所以当今的课堂教学改革才产生了许多力求发挥这两种功能的教学模式,如“非指导性教学”、“合作教育学”、“探究发现教学”、“社交教学法”等。

班级集体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更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中主体作用的发挥。在学习实践中,学生以教材中物化的人类积累的精神财富为对象,“主动学习、主动认识、主动接受教育内容,主动接受人类积累的精神财富”[4]。同时又以集体创造的精神财富(班级文化)为对象,主动地吸收、选择,然后内化并塑造自己的认知结构和人格结构。这正是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的双向过程,从而体现学生主体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体现学生主体在学习中的主动作用。三

课堂德育寓含、渗透、融合于教学过程之中,并不是说它没有其独立性,它除有正式的课程(指学科课程)外,并且始终保持着一个相对独立的运作系统。它不仅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内容结构,而且有自己特殊的方法、特殊的目标、特殊的途径和特殊的功能。实践表明,课堂德育的效果取决于教师、学生、集体三主体的协同运作及其多种途径的相互配合。经过研究,我们认为中小学课堂德育三主体协同运作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师的人格影响

教师的人格,是教师整体素质的全方位的展现。它既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也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因此,完美的人格,一直是教师追求的永恒目标。理想的教师人格是一个完整的结构。在智能方面,教师要具备丰富的知识、娴熟的教育技巧、深厚的教育科学素养和较高水平的语言表达能力;在品格方面,要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和优秀的心理品质。特别重要的是,教师对学生要怀有一种真挚的爱。这种爱在于它是原则性、教育性和广博性的统一,是由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交织凝聚而成的一种教育情操,具有强烈的感化、引动、调节和激励的功能,它是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感情基础,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前提。教师人格的影响,是教师的人情美和人性美对学生心灵的感召、感动和感化,是在潜移默化之中对学生情操的陶冶。我们说,任何教学都具有教育性。这种教育性不只是指发挥教材所蕴含的德育“资源”,而且包括教师在课堂上对教学、对学生、对集体的态度,以及教师在课堂上的言语行为和非言语行为。教师的人格正是通过这些外在的现实真实,自然地、多层次、多侧面地影响着学生。

(二)教师的课堂管理

课堂管理不仅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所必需的强制性手段,而且是一项“育人工程”,是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实施调控的过程。“对受教育者的发展状况的调控,集中反映出教育者在德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5]。教师的管理既要从严治教,又要有民主作风,要善于创造一种和谐的气氛,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集体的尊严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从而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和考风;同时,须注意调节师生之间、同学之间、教师与班集体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的影响力。此外,管理者要注意把非强制性影响力与强制性影响力结合起来,即使是严厉的批评也要讲究艺术。课堂管理是教师、集体、学生主体作用协同互动的过程,因而教师要着力调动集体和学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对促进学生的发展和良好个体品质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教师的社会传递

教科书是人类精神财富的载体。社会要发展就必须通过这些载体将人类创造的文化传递给下一代。课堂教学是实施这一传递的最有效的途径。在实施这一社会传递过程中,教师的主体作用集中表现在对教材中的各种文化信息进行加工编码,使其合理变异与“再生”,从而达到“文化增殖”与“活化”,然后力求运用最佳的方法和手段使这种传递达到最佳效果。

课堂上的社会传递,不只是知识的传授,它还包含丰富的德育内容,因此要求教师必须善于发掘教材中的德育“资源”,充分发挥教学的德育功能。实践表明,在如何正确处理德育与智育、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关系上,历来是教育改革所触及的敏感区,也是不同教育思想和不同教育流派形成纷争、对抗与碰撞的领域。这就要求教师要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善于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择善而从,结合实际去进行创造;从教学的整体目标出发,在德育与智育之间寻求最佳的结合点,使课堂社会传递过程的德育功能得到合理、充分、有效的发挥。

(四)集体的人际交往

课堂教学中的人际交往,是教师、学生和集体三主体进行交流、沟通、相互作用与彼此互动的过程,是通过各种言语行为和非言语行为来实现的。这里的非言语行为主要指体势、表情、目光、距离等。集体的人际交流能把集体的期望、规范、价值观、信念、态度等通过有声或无声的语言进行传播和扩散,在班级成员的心理上产生凝聚、驱动或同化效应,从而发挥德育功能。良好的班集体中,对课堂上出现的非道德行为,同学们会用语言、或用表情和目光表示他们的不满和厌恶,构成一种无形的“群体压力”。有的学生就会在这种压力之下改变态度。课堂上同学中一旦有发现、创造、互助、合作等积极行为时,同学们就会流露出喜悦的表情和赞赏的目光,形成一种“社会助长”。有良好风气的班集体是一个催人上进的团结互助的社会心理环境。课堂上气氛和谐活泼,能为师生创造一种愉悦的心境。在这样的环境中,一些学习困难学生就不会感到孤独、苦闷和失望,进而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尊严,树立起上进的信心和勇气。实践表明,集体中的人际交往,是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巨大的教育力量。

(五)学生的内在激励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的主体作用除教师和集体的影响外,其内部的心理动因是一个决定性因素。学生的课堂学习,不只是智力生活,同时也是道德生活。学生在课堂德育中的主体作用得以发挥,离不开这样一个内在的激励机制:学生一旦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新知,或解决了某一新问题,或者自己的道德行为得到赞扬的时候,一种自尊感、自豪感和成就感就会油然而生,一种兴奋、喜悦的情绪体验就会转化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力量,从而提高其抱负水平和精神境界。在这种情境下,学生获取知识和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会进一步发挥出来,其兴趣、动机、情感、意志等诸多非智力因素就会被激活、开发和强化,进而成为直接推动主体产生新的认知行为和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因。这种情境下的学习再不是被动的死记硬背,而是一种丰富的精神生活,是认知活动与情意活动的统一,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统一,是智育过程与德育过程的统一,是良好思维品质与道德品质的协调共振。因此我们认为,这种内在的激励机制也就是课堂德育过程中学生主体作用的发生机制。

德育课论文篇(11)

自美国教育社会学家杰克逊(P·W·Jackson)于1968年在《课堂生活》中首次提出“隐性课程”这一概念以来,隐性课程便成为课程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逐渐形成了结构功能论、现象诠释学、社会批判理论等流派,并由课程论的研究课题逐渐扩展到社会学、心理学、德育学、教育哲学等研究范畴,对当今世界教育发展改革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其研究成果对我国课程研究和学校德育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隐性课程在思想品德学科课程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思想品德学科作为学校设置的直接的显性课程,是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品德教育的主要途径,是衡量学校培养人才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德育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99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学校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是系统地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品德教育的主渠道和基本环节。”2006年,作为二期课改的指导性纲领文件,《上海市中学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标准课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指出:“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程是对中学生比较系统地进行公民思想品德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的基础课程,是中学德育工作的主导渠道”。这一科学定位对我们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学思想品德学科的功能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中学思想品德学科课程在对中学生系统地进行公民思想品德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方面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学实施德育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环节。然而,在强化学校课程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学生通过正式学习获得经验的思想品德显性课程作用的同时,我们往往忽视了学校教学过程中隐性课程对学生思想、品德、心理及个性等诸方面潜移默化的作用。换言之,我们高度重视了“显性课程”知识技能的传授,而未能在促进学生发展方面发挥出“隐性课程”的最佳教育教学功能。

所谓隐性课程,是与显性课程相对的,是学校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发挥作用的课程。它往往不直接在课程规划(教学计划)中反映,或者不通过正式教学进行,但却对学生的知识、情感、信念、意志、行为和价值观等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促进或干扰教育目标的实现。通常体现在学校和班级的情境中,主要包括物质情境(如学校建设、设备)、文化情境(如教室布置、校园文化、各种仪式活动)、人际情境(如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校风、学风、班风、校纪等)。

相对于显性课程而言,隐性课程在教育过程中具有更特殊的意义,是对显性课程的丰富和补充,它可以利用模仿、暗示、感染、认同和内化等方式,通过有意识心理活动与无意识心理活动的协调、统一机制,有效地促进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

因此,就一个发展中的学校而言,无论是宏观的课程建设,还是中间层面的教育教学管理,乃至于具体的课程师生交往方式,均需将隐性课程纳入视野,在加强初中思想品德课程建设过程中,在注重构建显性课程的同时,挖掘其所蕴含的“隐性课程因素”,使二者相得益彰,交相辉映,以更好地优化思想品德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效果。

二、隐性课程的内涵、特点及影响机理

隐性课程是指教育者为了实现教育目标,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刨设一定的教育环境和组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通过接受教育者无意识、非特定的心理反应使受教育者获得良好经验的教育因素。在学校中,加强隐性课程的建设,对有效实施思想品德课程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主要取决于隐性课程的特点:

(一)从发生范围上来看,隐性课程应该是指发生在学校环境中的具有教育功能的各种因素。包括学校的硬件建设方面,如校园环境建设是否具有人文性、审美性;软件建设方面,如校长的领导风格、教师的教学风格、师生间的关系、校风、校训、学风等所承载的德育因素,对思想品德课程的实效性有很大的影响。

(二)从教学预期上来看,对于学校而言,无论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隐性课程,其实质都是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的。隐性课程是指教育者按照预先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计划,通过增加课程的可控变量因素,有意识地对学生旌加某种具有教育作用的教学因素,使其始终处于一种具有目的性与预期性的状态。

(三)从影响方式上来看,隐性课程主要是以间接的、内隐的、渗透的方式影响学生的。隐性课程潜在地隐含在各种显性教育背后,渗透在各种学习活动与环境氛围之中,使学生不知不觉、潜移默化地接受各种载体的隐含影响。

(四)从发生心理机制上来看,隐性课程是通过学生无意识的,菲特定的心理反应而发生作用的。

显性课程具有明显的传递社会意识形态的特点,而意识形态总是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权威性,这样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而隐性课程能绕开学生的意识障碍,是学生无意识地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这样的教育往往具有更良好的效果和更深刻的影响。

(五)从评价结果上来看,隐性课程主要通过潜移默化方式确实对学生道德成长发生实质性的影响作用。因此,对其影响的结果难以用准确的量化方式进行评定,隐性课程更多地体现于非实体性的精神文化,如行为规范、道德气氛等方面中,它不同于直接的道德教育课教学,也不直接决定学生学业的成败,往往被人们忽视,使得其教育功能被淡化。

由于隐性课程因素主要表现在整个环境对其中个体隐蔽的作用,它可以通过感染影响人的心理情绪;通过暗示影响人的意识;通过模仿影响人的认知;通过依从影响人的行为;通过形成认同影响人的价值选择。这正是隐性课程因素的影响机理。正是通过这些影响,使隐性课程形成对人的道德认识的导向作用、道德情感的陶冶价值、道德意志的锤练作用、道德行为的规范作用、学生心理品质的完善作用。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要“竭力把学生的集体生活组织得使学生不把道德行为看作是教师为了实现他的想法而必须进行的一种练习。一种有意安排的行动。”可以看出,隐性课程因素是最富渗透性的一种教育影响,这也成为思想品德课程获得实效性的重要载体和途径。

三、隐性课程建设与实施的途径

隐性课程建设与实施在于以各显性课程的教学为主导,以13常教学实践活动为主线,积极探寻学科教学和隐性课程之间的有机联系,逐步凸显并完善隐性课程的建设,与显性课程并行共同发挥教育功能,从而建构起一个既有开放性又有规范性的课程体系,使得存在于课堂、教材、师生交往活动、校园文化建设中潜在的教育教学因素转变为具有系统影响实效性的课程因素。

(一)挖掘学校各门课程的课堂教学中潜在的思想教育因素

关于课堂教学与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关系,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有一段名言:“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品格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眦3]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应把德育目标贯穿始终,拓展学科独特的育人功能。一定的知识体系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上的,科学知识本身对人的精神世界、对人的成长会产生积极的影响,知识可以改变人,可以培养人,因此要主动挖掘各门学科中潜藏着的丰富的德育因素。

如在自然科学中渗透着自强不息、锲而不舍、坚韧不拔、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在人文学科中贯穿着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教育因素,这些都是培养中学生良好道德素质的最佳素材,对有效实施思想品德课程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

(二)优化校园文化环境,开展校园实践活动,拓展思想教育的空间

校园文化环境蕴含深厚的校园风格和文化内涵,校园文化环境包括物质文化环境和精神文化环境,是中学生思想品德课程中一种潜在的教育力量。

校园物质文化环境是校园以整体形态出现的物质文化环境,包括校园建筑、校园雕塑、教学设施、班级布置、绿化美化工程等,它们蕴涵着一个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育价值观念,无声地影响着学生,引导他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意识。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合理的开发与利用校园物质文化环境这一隐性课程因素,要象苏霍姆林斯基说的那样,”让每一块墙壁都会说话“。校园精神文化环境指整个校园的一种精神和文化氛围,主要包括学校校风、校训、班风、学风以及校园文化活动等表现形式,是最具有影响力和凝聚力的隐性德育因素。因此,学校应根据中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设立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风校训,以激励学生,如北大附中的校训是勤奋、严谨、求实、创新。清华附中的校风是团结、进取、朴实、奉献;校训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根据中学生活泼好动的年龄特点,学校应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课外活动给学生提供锻炼身体、扩展视野、提高能力的机会,有利于强化团结互助、协调配合意识,如通过校园运动会、班级的主题班会、一二九长跑、学雷锋月等活动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三)提高教师道德素养,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提升思想教育的示范性

教师是影响隐性课程德育功能发挥的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因为无论是教材中隐性课程的开发,还是对学校各项制度的执行都离不开教师。作为隐性课程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首先要求教师具有高尚的人格,孔子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教师是学生最主要的模仿对象,不管在何时何地,教师都应注意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同时要求教师改变传统的师生观,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的角色不再是知识的权威,而是学生探求新知的合作者,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亲其师,信其道”。在师生交往过程中,学生会在不自觉中把自己每个方面都展示出来,这就便于教师对他们进行正面引导,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