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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导论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4-08 11:32:38

逻辑学导论论文

逻辑学导论论文篇(1)

蒙太格是第一个用模型论的方法定义和处理索引词的人,卡普兰则是第一个建立关于索引词的演绎系统的人,蒙太格语法是逻辑语法学科群体的根本前提和开端,而逻辑语法与蒙太格语法有内在的关联性。蒙太格语法的特点是:认为自然语言和逻辑语言在本质上具有相同的符号系统,提出了通用语法的思想,开创了自然语言形式语义学研究的新思路。蒙太格语法的产生标志着语言逻辑的形成。20世纪80年代以后是语言逻辑的发展阶段,逻辑语法进一步发展出广义量词理论、话语表现理论、情境语义学、动态语义学、类型逻辑语法以及关于自然语言理解的加标演绎系统等逻辑语法理论。英国逻辑学家萨莫斯创立的TFL系统是一个用现代逻辑对传统逻辑进行改造、以传统逻辑的自然句法为主体、以现代逻辑的形式化方法为用的传统形式逻辑的代数系统,即一个自然演绎系统。[1]1-8国内语言逻辑的形成与发展大体上也经历了开创、形成、发展三个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是国内语言逻辑的开创时期。我国着名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周礼全先生是这一领域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他系统地介绍国外语言逻辑思想的同时,对语言逻辑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并发表了多篇重要论文。他在50年代末提出了自己的形式逻辑要结合自然语言研究的语言逻辑思想,开创了国内研究自然语言逻辑之先河;60年代初,他明确提出要扩充逻辑词项、构建新的逻辑系统,解决实际思维中的逻辑问题;70年代末,他在题为《形式逻辑和自然语言》的讲话中,更进一步明确形式逻辑要结合自然语言、建立自然逻辑的思想,该文从七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即自然语言的指谓性和交际性、正统逻辑和自然语言逻辑、解决自然语言的多义性问题、预设问题、意谓和意思、带有感彩的语句(评价语句、成功交际);80年代以后,他逐步形成自然语言逻辑的概念,明确提出应该在现代逻辑学、现代语言学和现代修辞学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把现代逻辑应用于自然语言逻辑的分析中,建立新的逻辑系统,从而扩大和丰富逻辑理论的功能,为人们的日常思维和交际提供更为有效的工具。[2]32920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末是国内语言逻辑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以周礼全主编的《逻辑———正确思维与成功交际的理论》、邹崇理的专着《一个运用蒙太格语法与广义量词方法分析汉语量化词组的部分语句系统》和蔡曙山的专着《言语行为和语用逻辑》为典型代表。周先生在这本书中十分明确地提出了一个以意义、语境、预设、隐涵为核心范畴的语言逻辑体系。21世纪初是国内语言逻辑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以邹崇理的《逻辑、语言和信息》(2002年出版)为新的起点。该书进一步完善了刻画汉语量化词组的语义特征、定义汉语特有量词的FC系统。从国内语言逻辑形成和发展的历程看来,周礼全在其中起到开创、奠基和推动的重大作用。是什么原因使周先生在20世纪50年代末萌生出自然语言逻辑思想?这是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为了准确地把握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的产生、形成的原因和脉络,有必要把他的这一思想放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全面的考察。经过查阅相关的文献,我们可以认为周礼全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是在下述社会历史条件的综合影响下萌生出来的。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实行向苏联一边倒的政策,为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的产生提供良好的契机1.从清华大学哲学系调到北京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为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的产生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在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中国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可以参照的只有苏联的发展模式,借鉴苏联的社会主义改造经验来进行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成了当时的首选。社会主义改造涉及面十分广泛,学校也在改造之列。蒋绍椿在《中国共产党历史教程》一书中指出:中共中央于1951年11月发出《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大中小学校的教职员中和高中以上的学生中,普遍开展思想改造工作”[2]189。在高等学校教育层面,这次改造工作“对高等院校进行了院系调整”[3]190,直到1952年秋才基本结束。周礼全先生在这次院系调整中从清华大学哲学系调到了北京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正如他在《周礼全集》一文的自序中所说:“解放后,我国实行向苏联一边倒的政策,一切向‘苏联老大哥’学习。根据苏联当时的经验,在教育方面我国进行了高等院校的大调整。1952年秋,我从清华大学调到(新)北京大学哲学系的逻辑教研室工作。”[3]5在北大哲学系逻辑教研室的工作中,周礼全先生萌生出自然逻辑思想。当时,在北京大学哲学系的逻辑教研室里汇集了南北8个大学的逻辑教师,这些教师在这里接受思想改造的同时,还定期就如何进行形式逻辑课程内容改革的问题召开讨论会。当时北京大学全校各个学科课程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于这条基本原则,周先生认为:“形式逻辑联系实际,就是应用形式逻辑的知识和技能去解决实际思维中的逻辑问题。实际思维,在一般情况下,总是在自然语言中进行的。因此,形式逻辑联系实际,就必须结合自然语言授予学生更丰富的逻辑知识,同时也必须在讲课中着重培养学生解决逻辑问题的能力。”[4]6对形式逻辑课程内容的改革除“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原则外,还必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进行改革。而对于“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去指导形式逻辑”这条原则,当时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有的人理解为:“在形式逻辑中大量讲授辩证唯物论。”另一些人(包括周先生本人)理解为:“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和方法去处理形式逻辑课程中的问题。”正如周 先生在《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一文中所说:“‘贯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理’实际上只是一个空洞的普遍原则。它的具体意义就在于形式逻辑应‘从思维实际中来,到思维实际中去’,就在于形式逻辑应‘结合我国的语法修辞’和‘多讲逻辑谬误’。”[4]10从上面的材料可以看出,周先生在北京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里不仅参与对逻辑学课程内容改革的讨论,同时还对改革课程的基本原则即“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进行讨论,并发表自己独到见解,从而萌生出了形式逻辑结合自然语言的思想。所以,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实行向苏联一边倒的政策,照搬苏联的教育模式,对高等院校进行了院系调整,周先生从清华大学哲学系调到北京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这为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的产生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正如周先生在《周礼全集》一文的自序中谈道,标志着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发端的文章《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修正》的四点修正意见时指出的:“这四点,实际上,就是1952年秋至1955年我在北大教研室时的思想。”[4]102.20世纪50至60年代的逻辑大讨论催化了周礼全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周先生在《周礼全集》一书的序言中说:他研究生毕业后,在清华大学哲学系工作期间(1949年至1952年秋)参加了北京社会科学联合会办事处组织的,金岳霖先生召集的由十几个人组成的每周召开一次的逻辑讨论组,该讨论组直到1952年秋天才被解散。他曾说这是他一生中最早参加的正式学术活动,对他的影响极大,“会上各种不同的意见发人深思,刺激我去找寻正确的答案。”[3]4宋文坚在《逻辑学的传入与研究》一书中也指出:20世纪50至60年代,苏联还在绕着30年代遗留的许多逻辑学问题争论不休。

中国由于在建国后的一段较长时期里,高等教育方式全面学习苏联。中国逻辑学界引进翻译了不少苏联出版的有影响的大学中学逻辑课本,聘请一些苏联逻辑学教师到中国高校授课,还把高校的逻辑学教师派到苏联去学习逻辑学知识。[2]101一时间,国内掀起了一股大学逻辑课,全面学习苏联逻辑的高潮。受此潮流的影响,国内逻辑学界也跟随苏联展开了历时10年的大规模的逻辑讨论。这次大讨论虽然并没有解决争论的问题,但对逻辑学的学科发展还是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逻辑学的一些分支学科就是在此时开始萌芽的,周礼全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也是50至60年代,逻辑大讨论中萌生的理论之一。综合以上的分析,可以认为周先生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是在我国大学逻辑课程全面学习苏联和五、六十年代逻辑大讨论的推动下萌生的。正如宋文坚在《逻辑学的传入和研究》一书中指出:“我国80年代后开展的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也是在五六十年代的逻辑讨论期间开启端倪的。周礼全在中国最早开创这一领域的研究。他在1959年的文章《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和1961年的文章《形式逻辑应该尝试研究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中,提出了构建自然语言逻辑的设想。”[2]11957年反右风暴和之后的“左”倾错误中两度下放农村,为其自然语言逻辑的产生提供了时间和实践基础周礼全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还受到1957年的反右风暴和1958年至1960年“左”倾错误泛滥的特殊时代背景的影响。中共中央于1957年6月8日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分子进攻的指示》中,“要求各省市机关、高等学校和各级党报都要积极准备反击分子进攻。”[3]216从那时开始,反右风暴席卷整个神州大地,正常的生活秩序被持续不断的政治整肃运动打断,直到1960年才基本结束。周先生当时由于集中精力整理《黑格尔的辩证法》草稿而逃过一劫,但发生在周先生眼前的事实使其决心远离哲学的研究工作,把自己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转移到没有阶级性的形式逻辑研究中。此外,反右运动“不加分别地要求一切学术都直接为工农兵服务,反对大洋古和高精尖的学术研究”[4]9。1959年初,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周礼全先生提出了编写一本适合广大工农兵群众阅读的《逻辑通俗读本》的计划,后来该书由5个人(包括他)分章完成。反右的风暴虽然对周礼全先生没有造成直接的伤害,但对其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他而言,反右的另一后果是自己在1958年秋至1960年底的两年多的岁月里被两度下放到农村去参加劳动。1958年秋,他和哲学所一部分研究人员被派到河南七里营参加为期3个月的田间劳动。这也是解放后他第一次被下放到农村参加劳动。回到北京后,他利用几天休息时间写了标志着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发端的文章《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哲学研究》1959年第6期)。1960年2月,他被下放到山东曲阜和农民一起参加劳动,直到年底,才带着一身浮肿疲倦不堪地回到北京。春节期间,周先生去上海亲戚家探亲,在没有专业文献的情况下撰写了标志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形成的文章《形式逻辑应尝试分析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该文于1961年5月26日刊发于《光明日报》哲学副刊上。上述材料说明,周先生在不正常的政治气候中因祸得福,为自己研究形式逻辑问题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1958年秋至1960年底期间的两度下放,则为其直接接触工农兵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使其能够亲身了解工农兵对逻辑的学习和掌握情况,了解并进一步思考形式逻辑理论与实际思维结合的问题,为其在《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这一名篇中提出的形式逻辑要结合自然语言、研究实际思维的思想奠定了实践基础。正如周先生在《周礼全集》一文的自序中,谈及他当时之所以写《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一文的原因时说:“具体情况已不能记忆。很可能与《逻辑通俗读本》有关。”[4]10基于此,也可以说周先生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是1957年的反右风暴和1958年至1960年“左”倾错误泛滥的特殊时代背景的一个独特的结果。“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的产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党中央于1956年4月在讨论十大关系时确定的发展和繁荣科学和文化事业的指导方针,该方针为所有的知识分子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方针的提出不仅为周先生以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为理论依据进行研究所形成的成果———《论概念发展的两个主要阶段》一文顺利刊发创造了良好的时机,而且也为周先生在《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一文中对形式逻辑批判和补充、探讨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关系以及明确提出形式逻辑要结合自然语言、结合语法和修辞等思想的产生营造了一种良好的学术氛围。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逻辑学学科发展的重视是其自然语言逻辑思想产生的精神力量当时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主席非常重视逻辑学的学科发展。1956年春节期间,在宴请知识分子代表时,对金岳霖先生说:“数理逻辑很重要,应该搞。”[2]114并建议金先生写数理逻辑方面的书,写好后送给他看。的谈话使逻辑学工作者深受鼓舞,极大地推动了这一学科的发展。当时的报刊杂志纷纷向数理逻辑方面的专家、学者和逻辑工作 者约稿并大量刊发该类论文,全国掀起了一股宣传、介绍数理逻辑的风潮。对数理逻辑学科发展重视的同时,也很重视人们对形式逻辑的学习。1958年,要求干部学点文法和逻辑,他指出:文章和文件都应当具有准确性、鲜明性和生动性三种性质;准确性是逻辑问题,属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范畴;鲜明性和生动性,不仅有逻辑问题而且还有词章问题。[2]107在当时那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同志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多次提到一个学科的发展问题,说明他对这个学科的重视非同一般,客观上必然会推动该学科的迅速发展,数理逻辑的发展情形证明了这一点。而周礼全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也是在这一时期产生的,这一思想的产生不可能不受当时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重视逻辑学学科发展的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推动。

任何思想的产生都离不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周礼全自然语言逻辑思想的诞生也不例外。要准确地把握周礼全自然语言逻辑思想产生、形成的来龙去脉,就要将他的这一思想放到当时时代背景下去客观地、一分为二地、实事求是地分析。通过对周礼全自然语言逻辑思想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的综合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他的自然语言逻辑思想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实行向苏联一边倒的政策的影响下,在当时我国提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逻辑学学科发展的重视和鼓励下,在1957年之后的反右风暴和1958年至1960年“左”倾错误泛滥的夹缝中酝酿产生的,是20世纪50至60年代的逻辑大讨论中产生的一个杰出的思想成果。其产生的原因,不仅源于周先生在学术上的厚积薄发、精益求精,也是当时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与特殊的学术氛围中产生的的典范

逻辑学导论论文篇(2)

逻辑学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科学,在两三千年前就已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现在发展成为一门多层次、多分支的逻辑科学体系。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制的学科分类中,把逻辑学与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问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同列为相对于技术科学的七大基础学科之一,逻辑学被列为第二位。形式逻辑是逻辑学的基础,它以研究人们的思维活动为目的,是人们正确思维、论证和表述思想的重要工具。它作为基础课之一,在汉语言文学教育、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等教师教育专业开设。笔者通过长期对所教学班级学生调查发现,学生普遍反映该课程“繁琐、枯燥、乏味、无用”,由此也导致厌学情绪的产生。有关文章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表明该现象具有普遍性。学生对于一门实用性极强的工具性学科形成“无用”认识并产生“厌学”现象,对于教学的正常开展及质量的提高极为不利。究其原因,主要有教材、教学方法手段、教师及考试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本文仅从如何加强教材建设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积极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实现教材的现代化

形式逻辑教材编写要紧跟时展步伐,积极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大力推进现代化,展现“新”的特,这是逻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之一,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亦不例外。

一方面,要积极引进现代逻辑的成果。现代化是逻辑学发展的一大趋势,也是逻辑学界探讨较多且已逐步形成共识的问题,近些年出版的形式逻辑教材或多或少引进了现代数理逻辑的内容,比较充分地体现了这一趋向。但在引进现代数理逻辑内容时,要十分注意适度、恰当和融合。特别是对于文科专业学生而言,由于其长期养成的思维倾向,对于过多的现代逻辑符号及公式,会出现“排异”反映,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不利于教学。

另一方面,也是更为关键的是要及时收集“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中言之成理、持之有据的新观点、新材料、新成果,认真分析,审慎筛选提炼,充实进教材,吐故纳新,使教材充满生机并具有鲜明的时代感。

对于逻辑,可以分为“讲坛逻辑”、“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所谓“讲坛逻辑”也即教师在课堂上给学生讲授的逻辑,所谓“论坛逻辑”就是人们在各类媒体发表的关于逻辑的理论研究成果,所谓“实践逻辑”就是人们在工作、生活及学习等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些逻辑成果。目前,存在着“讲坛逻辑”与“论坛逻辑”、“实践逻辑”脱节的现实,使得许多很有见地的“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成果不能及时充实进教材,被“讲坛逻辑”所利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把“论坛逻辑”和“实践逻辑”中的内容引入“讲坛逻辑”,这本来就是逻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编写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恰当处理理论与应用的关系,实现教材的实用化

形式逻辑作为一门工具性学科,其实用性是无庸置疑的,但由于其本身又属于理论逻辑,这就需要在教材编写中要辩证地处理理论与应用的关系。由于对该关系处理不当,现行教材存在着两种偏向,一是重视原理的阐述,脱离实际,为理论而理论,使理论成为“空中楼阁”,缺乏对实践的指导,失去其价值。二是在强调应用性、实践性、操作性时,又忽视了理论,使实践失去了理论的指导,导致实践的盲目性的偏向。目前,在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中,前一种偏向更为明显。

教师教育形式逻辑教材的编写,既要重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阐述,更要坚持“以实为本”的原则,联系实际、体现实用、突出实践、注重实效。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将来要从事的职业主要是中小学教师,在其学习动机上也就带有这种职业取向,对于所学知识对将来的教育教学工作有什么作用和帮助比较看重。如果学生注意到所学内容与未来的工作之间具有密切联系时,就会产生较为浓厚的学习兴趣并形成坚强的学习意志,为完成学习任务创设积极良好的心理基础。教材编写要充分重视学生的这一学习动机,在教材中适当安排逻辑知识在中小学教学科研中应用的有关内容,并精选设计相关实例充实到理论讲解及课后练习中,注重逻辑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逻辑知识的实际运用,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原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其“学以致用”的能力,体现逻辑学的工具眭和在实践中的直接效用性。

三、充分体现形式逻辑的基础课特性,实现教材的简约化

目前,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在内容安排上仍存在着“偏、难、繁、旧”及过分追求系统性和学术性等现象,脱离了学生的实际,不符合教育学中关于“跳一跳摘到桃子”的原理,会引起学生的畏难情绪。作为基础课开设的逻辑学,其“根本任务不在于培养一批批逻辑学的专门人才,而是在于提高学生逻辑思维的素质和能力(这是大学生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通过逻辑课的教学,使学生在把握逻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经受严格的逻辑思维训练;学会应用他们所学的逻辑知识和原理去解决日常思维和科学研究活动中的各种思维实际问题,从而为他们学习、领会和运用其他各门科学知识提供有效的逻辑思维的工具和方法。”回作为教师教育专业开设的形式逻辑,还应该在帮助学生掌握逻辑思维基本工具和方法的同时,为他们将来从事教师职业后进一步去影响和培养其所教学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和素质打下基础。

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编写应遵循“简练” 这一基本原则,不能盲目追求专业课教材的系统性和理论深度,而要强干削枝,做到“精简”。“精”也即“精髓”,要求教材选取理论要适度,要少而精,突出重点,将最必要的理论知识讲清讲透。“简”也即“删繁就简”,对于对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来说并不十分必要的以及“偏、难、繁、旧”的内容作适当的“删、减、并、压”。

因为“逻辑教材体系都是教学体系,而非严密的学科体系,因此,其内容应当丰富而新颖,体系可以不必那么严密。同时,教材编写必须注意,不必把什么内容都‘讲深讲透’,而应当留给教师在课堂发挥的余地,留给学生以思考的空间,使教材具有启发性。”翻“面对着兴趣不一、水平不一、接受能力不一的学生,不能把问题搞得很专、很学术,要使大多数学生掌握基本知识或技巧。”同因此,教师教育专业形式逻辑教材应该尽量“删、减、并、压”那些并不十分必要且用处不大的繁琐枯燥的公式推导及论证过程等方面的内容,安排最必要和适用的内容,而不必过分拘泥于教材的学术性及系统性。对于有些内容则可只保留其最终结论让学生记住并予以运用,不必过细地推究其成因及来源,不妨让学生“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比如“三段论各格的特殊规则”、“命题变形推理中连续换质位和换位质的推理”、“三段论的公理”、“复合三段论”等就可以删减。

四、遵循教师教育专业特点。实现教材的个性化

一本好的教材,首先应该明确自己的定位,即确定自己的读者群体,然后才能根据该群体的特点和需要,确定教材的方向、目标、内容、范围、体系结构及表达方式。“对象不同,教学内容就应不同,专科与本科、重点院校本科与非重点院校本科、师范类院校与政法院校、医学院校等,逻辑的教学内容都应不同”。围就是基于不同的专业其内容也应该有所不同,如中文、政治等专业的逻辑教学内容应侧重论证、分析、日常推理能力的培养,而理科专业则可侧重演算能力的培养。不可否认,近年来,形式逻辑教材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一大批优秀的教材被编写使用。但同时,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却也不同程度上忽视了不同类型学校、不同专业和不同的层次学生对逻辑知识的不同需要”昀,存在着“教材编写多少年一贯制,并未跳出既有的框架,只是在既有教材框架下增添删减”的现象,也即没有认真关注教材的特殊定位,造成各种教材大同小异、定位不准、缺乏个性。教师教育专业教材,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前述弊病,或与通用教材没有太大区别,或没有体现不同的层次和专业。

逻辑学导论论文篇(3)

2.认知科学框架下心理学、逻辑学的交叉融合与发展

3.逻辑学教育对素质教育之价值——兼论如何加强逻辑学教育

4.逻辑学视域中的思想分析技术

5.莱布尼茨逻辑学说及其当代影响

6.逻辑学的问题与未来

7.从公务员考试看高校逻辑学教学改革 

8.逻辑学视域中的自然语言分析

9.逻辑学:从“是”到“蕴涵” 

10.论法律推理中的主体因素——兼谈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视角 

11.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12.逻辑学与现代科学的发展——兼论金岳霖先生的道路

13.论逻辑学发展的方向

14.计量逻辑学

15.引入逻辑学的PBL对培养医学生临床思维能力的初步研究

16.从诠释学看墨辩研究的逻辑学范式

17.逻辑学视域下的类比推理性质探究

18.基于泛逻辑学的逻辑关系柔性化研究

19.西方逻辑学传入过程中“辨学”与“辩学”概念的演变

20.论我国逻辑学的发展和学科建设

21.现象学与逻辑学 

22.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纯粹逻辑学观念

23.概率逻辑学基本定理在多值命题逻辑系统中的推广

24.逻辑学与通识教育

25.逻辑、心理与认知——论后弗雷格时代逻辑学的发展

26.黑格尔论逻辑学、普通逻辑与辩证逻辑

27.逻辑学的革命:从形式逻辑到价值逻辑

28.清末编订名词馆与近代逻辑学术语的厘定

29.论当前我国逻辑学教育的改造——兼论提升国家软实力的一种可能路径

30.关于“艾斯特”定义的几点探讨——基于逻辑学视角

31.逻辑学和语用学

32.胡塞尔现象学视域中的逻辑学

33.简论逻辑学在大学教育中的地位

34.近百年“中国古代无逻辑学论”述评

35.略论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视角

36.近30年中国大陆地区逻辑学研究与教学概观

37.论黑格尔逻辑学与其政治哲学的关系

38.论语言学与逻辑学的结合

39.法理学中的法律逻辑学

40.论当代逻辑学研究的信息转向

41.黑格尔逻辑学的现象学意义

42.台湾逻辑学发展及研究

43.认知科学背景下的逻辑学——认知逻辑的对象、方法、体系和意义

44.试论逻辑学对生活的渗透

45.论教育逻辑学的性质、对象与研究方法

46.批判独断论、逻辑学与辩证法的论证——冯契的思考与探索

47.计量逻辑学的基本思想和研究综述

48.逻辑学、语言学与信息科学——论自然语言逻辑的学科性质

49.“纯粹理性批判”与“纯粹理性体系”——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与《逻辑学》之关系的一种解读

50.逻辑是一把“斧子”——什么是逻辑学和为什么要学习逻辑学  

51.逻辑学研究方法在中医领域中的应用

52.逻辑学定位失范与通识教育转向诉求

53.含意研究的逻辑学思考

54.台湾六十年(1949-2009)逻辑学研究

55.经济逻辑学的研究历程与前景

56.再驳中国古代(先秦)无逻辑学论——对程仲棠教授“答马佩教授”的回复

57.素质教育概念的逻辑学解析

58.关于逻辑学功能定位的思考

59.心理逻辑经典实验的认知思考——认知科学背景下逻辑学与心理学的融合发展

60.逻辑学方法与法理学研究

61.明清时期西方逻辑学的传入与发展

62.名学、辨学与论理学:清末逻辑学译本与中国现代逻辑学科之形成

63.高校逻辑学教学改革探析

64.对“一流大学”概念不同认知的逻辑学困境与展望

65.掀起大学逻辑学教学改革的第二次浪潮

66.逻辑学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组织

67.逻辑学原理在基于本体的知识组织中的应用

68.逻辑学在大学通识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69.《清史·西学志》纂修的一点心得——晚清逻辑学译介的问题

70.试论马克思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创造性转化——以马克思《博士论文》为例

71.重论逻辑学的范围:皮尔士,抑或哈曼

72.高校逻辑学通识教育探析

73.欧洲中世纪大学逻辑学的发展与学术思维转变

74.逻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海德格尔关于莱布尼兹判断与真理学说的存在论阐释

75.从人工智能看当代逻辑学的发展

76.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特征与功能

77.当前我国逻辑学教育的误区与对策思考

78.20世纪逻辑学在中国的影响

79.《逻辑研究》的科学概念与纯粹逻辑学

80.为什么形而上学需要逻辑学,而数学则不需要

81.为什么说《资本论》是马克思的逻辑学

82.建立语法学的逻辑学基础——中国语法学晚出之原因探析 

83.论哲学与逻辑学的辩证关系

84.论19世纪的逻辑学——在数学与哲学之间 

85.为什么语言学研究离不开逻辑学——2009语言学和逻辑学交叉研究研讨会侧记

86.试论金岳霖的道路——兼述我国逻辑学发展的一些问题

87.从思维实践视角看当代逻辑导论教科书改革的一个动向——以《逻辑学导论》和《简明逻辑学导论》为例

88.皮尔士心中的逻辑学:从科学分类法来看

89.从比较逻辑学观点论名家

90.论黑格尔的“概念”——《逻辑学》“概念通论”释义

91.从逻辑学到心理学——归纳推理的心理学意义初探

92.从逻辑学的工具性看逻辑学的走向与发展

93.高校逻辑学教学改革刍议

94.什么叫有区别的人类学?——关于卡尔·雅斯贝尔斯哲学逻辑学的三个命题

95.逻辑学视角下体能概念研究的整合

96.胡塞尔对心理主义的批判及对纯粹逻辑学的构建

97.找寻经济学原理中的“人性逻辑”——米塞斯行为逻辑学批判

逻辑学导论论文篇(4)

逻辑学与科学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学科,也是支撑人类思维大厦的基础性学科。科学的特点在于“求知求真”,而逻辑的力量也正是源于对纯粹真理的不断追求。对科学而言,逻辑学不仅提供了建构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方法,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塑造了科学事业得以进展的“求真”氛围。所谓的“科学精神”即为求真之精神。逻辑学是科学产生和发展的内驱力。离开逻辑学谈科学,必定是残缺的、畸形的科学。

亚里士多德创立的以三段论为核心的演绎逻辑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较为完整的逻辑学体系。

人类历史上第一门成型的科学 几何学就是欧几里得在逻辑演泽法指导下构造的。欧几里得从少数被认为是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按照逻辑原理,推演出一系列定理或命题。这正是演绎式科学方法的基本特征。他严密的逻辑,完整的体系,不知使后世多少个科学家着迷,一直被认为是科学理论逻辑结构的典范。到了近代,牛顿仿效欧几里得,用公理方法把前人的力学知识加以系统化,形成了一个逻辑体系,牛顿的经典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就是由许多定义、定律、推论组成的;后来拉格朗日的力学著作、克劳胥斯的热力学著作、斯宾诺莎的哲学著作,也都是用类似方法写成的;欧氏几何的逻辑性给12岁的爱因斯坦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逻辑学对科学所产生的作用可见一斑。

中国先秦时代就出现了可以和古希腊相媲美的名辩之风,具备了逻辑学产生的思想条件。然而,政治“实用理性”大行其道,导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逻辑意识十分薄弱,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逻辑发展处于“中断”状态,而直觉、顿悟却大行其道。这种直觉、顿悟并不同于今天的直觉思维和灵感,它几乎不需要什么逻辑过程,因为那种“大全”既不能用概念分析也不能用语言表达,“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德经第一章》中国文化中最具影响的儒、释、道三家都特别强调直觉、顿悟。正如金岳霖在其名篇《中国哲学》中写道:“中国哲学的特点之一,是那可以称为逻辑和认识论的意识不发达”。其实,.不只是哲学,中国的其他学科也多如此。例如,中医起点与西医相比较也许要高,即使在中国西医也比中医普遍得多。为什么中医难发展?这与中医基本理论没有为逻辑分析留下足够空间有关。简言之,中国缺乏逻辑学传统。著名逻辑学家殷海光先生曾指出:“在文化的规范、美艺、器用、认知四种特征中,中国文化的规范特征过于发达,特别是自汉以降逐渐成为文化价值取向的主导力,由此导致‘在价值的主观主义的主宰之下,益之以美艺的韵赏和情感的满足,认知作用遭到灭顶的惨祸’:这是对中国社会思想状况的准确概括。逻辑系统不发达导致中国系统的逻辑学贫乏,科学也就缺少发展的前提,科学理性在实用理性之前处于劣势,最终导致中国科学的落后。

作为科学发展主要基础的形式逻辑和几何学这两大知识体系是中国传统文化所缺少的。中国古代几乎没有可与亚氏逻辑、欧氏几何相提并论的科学体系,即使在被李约瑟先生称为“中国科技的领先时代”时的《齐民要术》、《梦溪笔谈》、《农政全书》、《本草纲目》等著作中,大多只是关于技术的描述性记述,或者零散的科学思想,而缺乏系统的科学理论建构。也就是说,这些著述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四大发明”也仅仅停留在经验的总结之上,实用价值较大,理论价值小。它们只告诉人们“是什么”和“怎么做”,而很少涉及“为什么”。相应地,我国至今也没有创造出像相对论、宇宙大爆炸理论、耗散结构论等世界级的科学理论,迄今与诺贝尔科学奖无缘。

逻辑学的昌盛是科学事业发展和发达的一个必要条件,逻辑精神的缺乏是造成中国古代没有科学和近代科学落后的关键因素。中国文化整体偏重直觉和顿悟,缺乏逻辑思维传统,而西方的传统却是重理性和逻辑思维。我国在逻辑学研究和应用方面一直落后于西方,这是我国近代科学落后于西方的重大根源之一。

爱因斯坦认为,近代西方科学的发展是建立在两大基础上的:一是亚里士多德创立的演绎逻辑体系,二是近代实验科学家创立的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即培根为代表的归纳逻辑)。正是有了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西方近代科学才得以稳步发展;也正是缺乏逻辑基础,缺乏逻辑传统,尽管中国有引人称羡的悠久文化,却没有产生一门系统的自然科学;尽管我们历代科举制度培养了500多名状元,还有不计其数的进士、举人、秀才,却没有培养出一名牛顿或爱因斯坦式的科学家。费正清在论及中国近代科学不发达的问题时也认为:中国科学未能发展同中国没有更完善的逻辑系统有关。如果中西方不加接触与交往,双方思维传统的迥异及其后果还不明显。历史是无情的,面对着西方先进的科技,面对着西方的工业文明,面对着西方的坚船利炮,近代中国能说什么,做什么呢?那段血与火铸成的近代史无遗暴露了中国传统思维模式的弊病,也警示我们必须以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正如冯友兰所说广逻辑分析方法就是西方的手指头,中国人要的是手指头,这里的‘手指头’是指点石成金,即发展科学技术的手指。”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实现强国富民,现代大学教育应该加强和重视逻辑学。

二、逻辑学与创新思维

逻辑与创新的关系,近年来已成为逻辑界的热门话题。这一话题又可分为两个层次:逻辑能否出新知,以及逻辑思维与创新思维的关系。

笔者赞同逻辑能出新知的观点:首先,演绎出新知主要表现在把已知中所蕴涵的、不为主体意识到的“潜存”揭示、显明出来,使主体更全面、深刻地认识已知。例如,亚里士多德就认为三段论是发现事物存在和变化原因的工具;数学理论系统就是以少数公理为依据,经过一系列演绎推理建立起来的;正是运用演绎工具,罗素发现了震惊数学界和逻辑学界的集合论悖论。其次,归纳是个别经验知识到一般知识的飞跃,结论已超出了前提,有着前提无法蕴涵的内容——这显然是新知。近现代各种发明创造及新发现运用归纳推理的事例比比皆是。第三,类比是据两个(类)对象有若干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的另一属性也相同的或然推理,其含义本身就说明了其与新知的关系。类比推理能够启发人的思维,在创新思维中,它具有提供线索、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作用。“每当理智缺乏可靠论证的思路时,类比这个方法往往能指引我们前进”。在科学史上,科学理论的许多重大突破就是通过类比实现的。例如,卢瑟福的原子结构模型,莱布尼兹的乘法计算机原理等。

有人认为,创新思维(含灵感)是非逻辑反逻辑的。但笔者以为这种看法值得商榷:第一,创新思维是相对常规思维而言的。如前述,逻辑能出新知,逻辑思维亦有创新功能。逻辑思维与创新思维外延上是交叉关系。第二,灵感过程也有鲜明的逻辑性——在其诱发、触发、巩固阶段中,逻辑始终居于主导地位。灵感始于问题。任何问题都包括三个基本成分——条件A、目标E、A与E之间的障碍集D。当主体意识到不能消除D时,就可能进人冥思苦想状态,形成诱发灵感的态势场。为何主体会意识到无法消除的D存在?这显然是逻辑分析的结果。在触发阶段,无法消除D的原因是A必须联合另外的(条件)信息集B才能导出E。B便是主体冥思苦想、孜孜以求的对象,也是灵感的触发器旦它为主体意识检索到,便会触发灵感。无论B源自外界还是潜意识,都必然与D逻辑相关,胡思乱想难以成就灵感。由于与D逻辑相关且不为主体意识到的集合C的元素可能并不惟一,对B的寻求就显露出一种不确定性。但无论如何B都受制于C,其加上A就能消除D、导出E也说明了灵感触发阶段的逻辑性。在巩固阶段,灵感结果只有通过逻辑论证才可能完善定型、转化为成果,才能在其基础上,“推理一个接着一个”,得到新的认识成果。结果的必需论证性和逻辑上的可续发性进一步说明了灵感的逻辑性。其实,不仅灵感有逻辑思维活动,“根据现代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一些成果和观点,想象、经验、直觉这些心理活动都有推理,都是思维活动”。

三、逻辑学是大学教育中培养求真精神与创新水平的重要手段

大学教育旨在培养创造型人才,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和语言表达等能力,而这些都是以逻辑思维素质为基础的。学习能力是主体获得其他能力的先行条件。在21世纪,这种能力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信息大爆炸、知识快速更新,“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就业、失业、再就业已成为社会常态。当人们进人一个与以前知识技能结构几乎毫无牵连的岗位时,也必须使自己尽快具备新岗位所必需的知识技能。这一切都表明,自学教育将成为个人教育的主流。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学会自己教育自己。大学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近年来有学者在大学生中作过一个调查,结果表明:刚入大学时逻辑思维能力测试成绩优秀者,三年后其各科成绩均优良,三好生、专业奖学金获得者也多出自这部分人;而测试成绩最差者(正确率低于40%),三年后学习上几乎都是后进生,甚至有的因不及格学科累计超过学校规定而被劝退另一方面,各学科飞速发展,越来越高精尖化,这也意味着各门学科的抽象化程度愈来愈高、逻辑性越来越强,许多学科向形式系统化、公理化方向发展,符号越来越普遍地出现在学科之中,甚至深人生活的各个角落。学科系统化、生活符号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如果主体逻辑思维素质不高,就难以驾驭这些符号,难与这些符号系统交流。良好的逻辑思维素质是学业和事业成功的保障。

逻辑学导论论文篇(5)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知识的分析往往涉及知识的基本原理及知识的发展与应用,而在实际分析过程中,更多学者愿意从思政教育知识应用方向进行探究,然而实际逻辑分析或者对知识体系本身构建的逻辑思考却相对缺乏,这种情况下,整个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的逻辑结构无法得到明确,或者说对于整个知识体系结构的把握无法以合理逻辑进行梳理。因此无论从知识体系内容本身,还是从知识理论基础拓展方面讲,基于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进行逻辑建构性分析有显著的必要性。

1.高校思政教育理论逻辑分析的基本内容

文章基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对高校思政教育理论逻辑分析的基本内容进行探究,从不同方面对高校思政教育理论分析探究的基本组成进行介绍,进而为文章整体分析提供相关切入点,保障文章分析的有效性。

1.1思政教师与思政研究员是高校思政教育的基本主体。

根据基本定义,主体指有目的地从事实际认识活动或者实践活动的人,在高校思政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过程中,一线思政教师及研究人员往往是整个教育体系实践的基本主体。其中研究人员主要从学科发展、知识脉络把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等方面不断验证知识体系的科学性及实用性,进而不断促进学科有效发展。对于思政教师来说,一方面主要是从事思政教学工作的人,主要工作是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完善整个教学工作,进而传授学生间接经验,指导学生在高校的正常生活及正确价值观的构建。另一方面则是高校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等从事思政教育工作的人员,通过自身对思政理念的有效把握将相关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教育过程中,进而通过理论不断指导实践,并通过实际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完善理论体系构建。研究人员、一线教师及思政辅导员构成了思政教育的基本主体,其从知识理论的研究、间接知识的传授、理论实践等方面不断对思政教育体系的构建与验证产生影响。

1.2学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客体。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的研究不仅在于学科体系的有效发展,更在于对学生的正确教育与有效指导。高等教育环境下,学生逐渐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判断观念,而其主体意识或者对外界认可的渴望程度愈发强烈,如果在专业教育过程中不能对学生的思想发展做出正确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则学生的行为很容易发生偏差,进而其个人发展将受到严重阻碍,因此高等教育环境下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显著的必要性。而由于研究与实践的客体不同,高校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研究的过程中,实际侧重点及研究主要方向需要适度改变,现阶段大量对课程知识的研究局限于整个思政教育的本身,其与高校实际联系的内容显得相对缺乏,因此从这一方面讲,理论体系的构建要对研究客体给予高度重视,明确知识体系构建的基本方向,保障高校思政理论逻辑分析的特点与有效性。

1.3高校思政教育理论逻辑分析重点内容。

高校思政教育理论逻辑分析内容非常繁多,其中以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价值观、认识观教育为主要内容,而从实际学生教育方面讲,个体的思想教育、人格与道德观念的构建是整个教育的主要内容。从理论体系方面讲,在高校从事思想教育理论逻辑分析工作时,相关研究人员要充分结合高校教育实际目标,从思想教育的基本内容、价值观、人生观、荣辱观等方面进行基础知识体系构建,而在后期,思想教育内容可以从社会层面进行职业观等方面知识内容的补充。从实际思政教育工作讲,一线教师要从学生实际角度出发,根据学生入学时的情况对学生开展基本道德观、学习观等教育,而在学生成长发展阶段,教师可以结合理论知识实际内容对学生进行个人品格、社会实践认知方面教育,最后在学生进入社会前期,教师还可以根据思政教育中的职业观指导理念,对学生融入社会进行指导。这两方面内容从不同层次构成了整个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逻辑分析的基本内容,其与思政研究的主体及客体共同构成了整个教育知识体系,为整个学科的逻辑构建提供了基础。

2.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分析逻辑的简单评价

为了更好地探讨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的逻辑建构性,文章在本节对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分析逻辑进行简单评价,根据体系发展现状找寻更多参考,保障文章对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逻辑建构性分析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2.1高校思想教育分析逻辑的基本原理构建不足,体系分析缺乏基础。

基本原理构建是整个学科分析严谨性、严密性的基础,如果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持,则整个知识体系的构建及逻辑分析基础将会失去必要的科学性。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构建过程中虽然拥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支持,但是在学科研究方面,各个学者对于理论的解读出现了非常大的差异,同时对于理论知识与高校思想教育知识体系的结合方面,整个知识体系构建出现了非常多的不同点。进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逻辑分析缺乏必要的理论依据,即在基本原理无法完整构建的基础上,整个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逻辑思考进程受到限制。在微观应用方面,高校思想教育知识的逻辑分析缺乏合理支持,很多时候,所谓的理论体系依据知识在原有相关理论基础上找寻了一个研究或者应用方向,而后形成的对于体系的构建、应用等方面还是缺乏共同认可的参考。在这一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分析逻辑的基本原理构建就显得非常不足,体系构建的认可程度不高,实际教育效果无法凸显出来。

2.2逻辑分析的统一指标缺乏,实证分析难以开展,规范分析缺乏必要依据。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分析工作长期缺乏统一指标,即使在现阶段大量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整个理论体系仍然没有形成共同认可的判定因素。因此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下的逻辑分析工作时,实证分析内容难以形成,数据的搜集、对现状的挖掘工作非常困难,即使对某一方面的具体分析工作,在现有数据下,大量学者也只能从应用层次对相关现象的发展趋势进行简单分析,本质问题的深层次解读工作难以展开。而对于规范分析方面,由于缺乏必要的实证研究,整个思想政治分析工作缺乏必要的现实依据,对现状判定的困难,对相关趋势的简化分析,对本质内容的浅显探讨都不能为实际思考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参考,进而整个规范分析工作也不能有效进行,很多时候高校思政教育的逻辑分析只能依附于其他学科,如经济学、管理学等进行一定研究。在这种情况下,课程逻辑体系要想实现科学化非常困难,学科内逻辑分析的结论差异化显著,观点的探讨及论点的辩驳很多时候带有显著的主观因素,学科理论体系实质性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2.3思政教育体系下的逻辑分析缺乏科学方法,理论预测及理论应用缺乏保障。

统一的、科学的研究方法的缺失是现阶段高校思政教育体系下逻辑分析的一个显著欠缺点,由于学科发展偏重主观思考,整个高校思想教育知识体系的构建及相关逻辑思考一直以来没有形成科学的分析方法。从逻辑分析工作讲,很多时候这一学科下的逻辑分析工作往往只是指单一的主观思考或者对部分理论体系的解读,实际现象及逻辑科学性分析仍然非常欠缺。因此在这一情况下,基础原理的构建、理论体系的发展、理论知识的有效应用都无法得到保障;研究成果的互相交流、论点的科学辩驳及实际的验证也无法顺利开展起来。进而理论研究的最后成果即理论预测及理论应用也不能获得保障,学习体系的构建及逻辑思考的必要性和实用性无法凸显出来。

3.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开展有效的逻辑建构性分析

根据文章之前的分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逻辑分析的基本内容即理论主体、研究客体、研究内容对整个知识体系的构建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基本原理构建的缺乏、研究指标及研究方法的缺失又对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下逻辑思考的构建造成严重阻碍,因此文章在本节以之前分析为基本参考,对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开展有效逻辑构建性分析进行探究。

3.1加强对基本原理的构建,开展独立课题形式的逻辑分析。

现阶段,由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逻辑分析的基本原理建构工作相对缺乏,因此整个学科的分析缺乏科学性,课题研究很难获得一致认可。因此在现有资源及前人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人员及一线实践者要加强对基础理论体系的研究,即从马克思主义体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方面寻找切实的理论依据,并根据高校发展的实际情况提炼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经典理论,以形成统一认知,为整个高校思想教育知识体系分析逻辑的建构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在现有逻辑分析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人员要提升对相关原理的解释比例,即有意识地凸显部分基本原理的构建工作,并适当寻求其他研究人员的点评与讨论,力求在学科讨论过程中共同构建完整的理论体系。而对于课题研究的客观条件方面,研究人员要尽量争取开展独立的课题形式,必要的时候可以高校学生管理部分内容为课题的切入点构建相关研究,以争取单位的支持,保障逻辑分析工作的有效性,进而从基本原理构建与客观条件方面促进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逻辑分析工作。

3.2借助社会学科及高校发展研究成果构建科学的逻辑分析体系。

由于研究指标的缺失及研究方法的缺乏,整个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下的分析逻辑建构工作无法获得科学性、客观性的保障,进而实证分析无法有效开展起来,规范分析在缺乏必要支持下也不能进行,逻辑分析工作只能局限于主观理解与思考。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相关社会学科及高校发展研究工作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方法,其指标的评定体系为思政教育体系的逻辑分析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因此在现阶段开展逻辑分析的过程中,高校思政教育研究人员可以借助社会学科分析方法构建本学科必要的知识体系,思政教育内容本属于社会学科的一个部分,其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相通性,而教育学研究内容又对高校思政研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尤其是高校思想教育的研究成果对学科的规范分析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在这两方面补充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下逻辑分析方法的构建获得参考,实际分析方向及指标的构建得到保障,进而整个逻辑分析的科学化、客观化及分析成果的实用性也能得到显著提升。

3.3在传统学科交叉分析的基础上提升思政逻辑分析内容,强化逻辑分析的有效性。

传统高校思政教育逻辑分析工作往往以部分学科为基础进行,如经济学、管理学等,进而通过这些学科的分析方法、分析指标、分析思路及相关结论推动整个思政逻辑分析工作的进行。虽然在这一方法下,思政教育分析工作获得了显著推进,但是学科的主体性无法有效凸显出来。所以现阶段在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开展逻辑分析工作时,相关研究人员应当借助前期基础理论构建、研究方法的探究等工作不断强化思政逻辑分析内容,尽量将相关方法与思政研究分析内容结合,以思政研究主要目标与主要指标为指导开展研究工作,逐步把本学科的逻辑分析方法凸显出来,进而强化逻辑分析的有效性。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分析逻辑的建构才能逐步获得认可,尤其在逻辑分析的独立性、客观性方面逐步获得提升。整个逻辑体系的分析工作在现有研究基础上也能逐渐变得科学化,整个逻辑分析对其他学科的依赖性逐渐降低,对于其他学科理论成果应用的效果逐步增强,自身理论分析结论形成与探讨也能获得认可。

文章根据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对其分析逻辑建构性进行探究,在整体分析工作开展之前,文章首先对高校思政教育理论逻辑分析的基本内容进行探究,认定思政教师与思政研究员是高校思政教育的基本主体,学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客体,并对高校思政教育理论逻辑分析重点内容进行基本探究。在对思政教育体系逻辑分析现状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文章对其基本原理构建不足,体系分析缺乏基础;逻辑分析指标缺乏及逻辑分析方法的缺失进行描述,进而客观分析现阶段思政教育体系下逻辑分析的不足。最后文章结合之前分析,从基本原理的构建,开展独立课题形式的逻辑分析;借助社会学科及高校发展研究的成果构建科学的逻辑分析体系;在传统学科交叉分析的基础上提升思政逻辑分析内容,强化逻辑分析的有效性等方面对分析逻辑建构性进行深入探讨,以求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逻辑分析工作,最终谋求学科分析的高度认可及学科地位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陈雯.关于对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分析逻辑建构性的思考[J].品牌(下半月),2014,12:245.

逻辑学导论论文篇(6)

逻辑学抛开思维的内容只研究思维形式,而且还抽取思维形式的结构进行研究,这就使逻辑学具有高度的抽象性。逻辑学的难度主要就在于这种抽象性。然而,任何抽象都是具体的抽象,抽象从具体中来,也可以到具体中去。在学习抽象的理论时,如果结合目前语文教材中具体的文本,以课本中的内容作为例子,使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理论和实际相结合,那么就可以把不好把握的东西变得可以感知,容易理解了。教师在指导学生学习时,可以使用总合、分离等具体的学习方法。所谓总合,就是把所学的各种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的定义、逻辑性质、表达公式以及每部分的基本概念、原理等内容进行概括总结,找出它们的相互联系,以及各自在逻辑理论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以便从整体上把握逻辑的理论体系。所谓分离,就是学完一部分内容后,对它的内容进行分解,把复杂的整体分解为单一的要素,从中找出基本的要素。比如,逻辑学中有大量的新概念,要一下子掌握这么多概念是困难的,那就可以先弄清其中的基本概念。抓住基本概念,就可以把握逻辑原理,由基本概念所派生的概念也就迎刃而解了。要弄清基本概念,首先就要明确它的内涵与外延,即概念的定义及其包含的种类,这恰恰需要运用所学的概念的基本知识。这样由分到合,由合到分,边学边用,融会贯通,会大大提高学习效果。当然,每个学生的情况不同,具体的学习方法可以各随其便,但把握理论体系,抓住学习要领则是基本原则,是成功的经验总结,每个刚刚开始学习逻辑的人都应给予重视。

二、在交流中练习

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必须不断地练习才能熟练和掌握,因此,要引导学生在课堂发言、小组讨论等交流活动中多加练习。任何一门科学都是一个理论体系,作为逻辑学的理论体系,有着很强的科学性和严密性。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是思维形式和逻辑规律,思维形式主要是概念、判断、推理。推理是逻辑学研究的中心,有人就把逻辑学定义为研究推理有效性的科学,可见推理在逻辑学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任何推理都是由判断构成并以判断的逻辑性质为推理根据;判断则是由概念构成,是概念的展开;概念是思维的最小单位,是以浓缩的形式出现的。逻辑规律就是正确使用这些思维形式的规律。学习逻辑必须从概念开始,然后到判断,再到推理,由前到后,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前边的知识不掌握,就很难向后边的知识进展。逻辑学研究思维形式,主要研究思维形式的结构,有人称之为纯形式,现在一般叫作逻辑形式。这是逻辑学的主线,逻辑学的理论体系就是由思维的邏辑形式这根主线贯穿始终的,因此,这也是学习逻辑学的要领。抓住这个要领学习逻辑学就能纲举目张,逐步融会贯通,否则,就只能在逻辑的门前徘徊,既不能登堂,更不能入室。逻辑学在研究思维形式时,学生畏难甚至产生厌烦情绪,这是可以理解的。只有不断地练习,而不是回避它,才能逐步熟悉它、掌握它。

三、在写作中实践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逻辑学的知识关键是应用,在写作中注意概念准确,判断恰当,推理严密,就会慢慢提高。逻辑学是工具性学科,既然是工具,就离不开实践。逻辑学就是人类思维实践经验的总结与概括,它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被掌握、被应用。逻辑只有在写作文的具体运用中注意句子、段落、篇章之间的逻辑性,才能逐步理解。逻辑差的学生在作文中必然杂乱无章,这对我们是一个深刻的启迪,不管是学还是教,都应该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实践的环节。语文教材有大量可以作讲解逻辑知识的材料,分析这些就是一种重要的实践活动。例如,说明类文本中常常涉及“下定义”的方法,这就是关于逻辑中概念的知识,教师指导中不应该只告诉学生一个标准的句子,而是要引导学生掌握写这样的句子的方法和技巧,使学生能举一反三,通过少数典型文句的练习学会解决类似逻辑问题,不仅要巩固所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将理论知识转化为逻辑思维的能力。实践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实际思维材料进行逻辑分析。实际思维材料包括自己的,也包括别人的。无论对什么层次的学生,都要引导他们把逻辑知识应用到写作中去,教师要帮助他们分析写作中的逻辑问题。这不仅有助于对逻辑的学习,也有助于作文水平的提高。逻辑对于刚开始研究逻辑以及一般刚开始研究各门科学的人来说是一回事,而对于研究了各种科学又回过来研究逻辑的人来说则是另一回事。逻辑学和语文学科的关系非常紧密,语文学科的知识越丰富,知识面越广,学习逻辑就越容易。

逻辑学导论论文篇(7)

一、《韩非子·难一》所论矛盾之说是有关形式逻辑

矛盾律的论述,而非有关逻辑悖论的论述

《韩非子·难一》所论“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的矛盾之说如下:“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于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对于韩非的这一矛盾之说究竟应该如何看法,在我国逻辑界早有定论。试看温公颐教授主编的高等学校逻辑教材(中国逻辑史教程》中的如下内容:“从‘吾盾之坚,物莫能陷’,能推出:‘吾矛不能陷吾盾’。而从‘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则能推出:‘吾矛能陷吾盾’。显然。‘吾矛不能陷吾盾’与‘吾矛能陷吾盾’,便构成了矛盾关系的命题……由上所述,我们清楚看到,韩非明确指出:,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这两个互相对立的不命题是不能同真的。这就准确地揭示了矛盾律的基本内容。形式逻辑矛盾律的基本内容就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反对或互相矛盾的思想能同时都是真的。韩非的‘矛盾之说’所揭示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的矛盾律基本思想,与亚里士多德表述的有关矛盾律的基本思想是基本一致的。”

再看中国逻辑史著名专家孙中原教授《中国逻辑史》(先秦)一书中的如下内容:“在楚人称誉盾与矛的言辞中,包含着逻辑矛盾,把这个矛盾展开,即如下:(1)我的矛能刺破我的盾(从誉矛之说引出)。(2)我的矛不能刺破我的盾(从誉盾之说引出)。(3)我的盾能抵挡我的矛(从誉盾之说引出)。(4)我的盾不能抵挡我的矛(从誉矛之说引出)。这里(1)与(2)矛盾,(3)与(4)矛盾。韩非所谓‘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意味着一个人既说自己的盾为‘不可陷’,又说自己的矛为‘无不陷’,这两种说法不能同时为真……韩非在这里用一个典型的事例揭示了形式逻辑矛盾律的基本内容。”

“钱文”完全无视我国逻辑学界的上述看法(“钱文”对我国逻辑学界的上述看法未置一词),却断然肯定韩非的矛盾之说既不是形式逻辑的矛盾,也不是辩证逻辑(或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而是逻辑悖论的矛盾。什么是逻辑悖论的矛盾?“钱文”说:“张建军认为,严格意义上的逻辑悖论应具备三个结构要素:在‘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的引导下,‘经过严密的逻辑推导’而建立起来的‘矛盾等价式’(即a:非a和非a:a)。《韩非子,难一》的‘自相矛盾’大体上是符合这三个结构要素的悖论的:‘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即‘矛可攻盾,盾可挡矛’;“经过严密的逻辑推导’,即‘以子(‘物无不陷’)之矛陷子之盾’和‘以子(‘锐无不挡’)之盾挡子之矛’,均因不可能而‘弗能应也’却又处在同一种叙述结构之中,于是‘物无不陷’与‘锐无不挡’同时成立,建立起了一种‘矛盾等价式’。”我们知道,我国的逻辑悖论问题专家张建军教授曾经提出过逻辑悖论的如下定义:“逻辑悖论指谓这样一种理论事实或状况,在某些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之下,可以合乎逻辑地建立两个矛盾语句相互推出的矛盾等价式。”⑦他又说:“‘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严密无误的逻辑推导’、‘可以建立矛盾等价式’,是构成严格意义的逻辑悖论必不可少的三要素。”田我们认为,从普通思维①的角度看(或者说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张建军关于逻辑悖论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钱文”把韩非的矛盾之说曲解为逻辑悖论的矛盾。却是完全误解或歪曲了张建军的观点。第一,在韩非矛盾之说中作为前提的乃是“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和“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而不是“钱文”所谓的“矛可攻盾,盾可挡矛”。“矛可攻盾,盾可挡矛”固然是公认正确的知识,但从这一命题出发是无法逻辑推导出“矛盾等价式”的。而实际上作为矛盾之说的前提的“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和“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又决不是什么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凡是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的人都会认为它们是自相矛盾的)。第二,以“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和“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为前提。经过严密的逻辑推导,所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吾矛不能陷吾盾”和“吾矛能陷吾盾”,而不是什么“物无不陷”与“锐无不挡”的同时成立。“物无不陷”、“锐无不挡”无非是“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的“缩略语句”,它们乃是矛盾之说的前提,而不是它的逻辑推导的结论。第三,矛盾之说的结论“吾矛不能陷吾盾”和“吾矛能陷吾盾”乃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而不是什么“矛盾等价式”。互相矛盾的命题是不能同真的,因此也是不可能互推的,而“矛盾等价式”则是同真同假的,它们是可以互推的。第四,所谓矛盾等价式,应该是两个矛盾命题的相互蕴涵形式,它的准确的公式应该是p<)司p,而不是a:非a和非a:a。

二、逻辑悖论矛盾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矛盾

“钱文”说:“形式逻辑的矛盾作为一种‘思想错误’或‘表达错误’,可以通过调整和改造思维加以纠正;辩证逻辑的矛盾是我们认识和把握世界的客观依据;而作为悖论逻辑的矛盾则既不是‘思想错误’或‘表达错误’(如果说是错误那也是‘正确的错误’一一因为‘做对了’,所以‘做错了’,反之亦是),也不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客观存在,而是主观见

之于客观的‘实践理性’的产物。”我们认为,如果从普通思维来看,逻辑悖论的矛盾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的逻辑矛盾。如上所说,构成悖论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合乎逻辑地推出”和“两个矛盾命题的等价式”。而这三个要素中,最关键的当是“两个矛盾命题的等价式”。因为,“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合逻辑地推出”并非是区别逻辑悖论和非逻辑悖论的根本因素,非悖论的推理通常也是从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和合乎逻辑地推出的。只有在从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合乎逻辑地推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价式”时,它才成为悖论。因此,长期以来,在一些权威著作中就把逻辑悖论视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价式。如我国《辞海》中的悖论定义:“一命题b,如果承认b,可推得一t b(非b),反之,如果承认一t b,又可推得b,称命题b为一悖论。”④再如,冯契先生主编的《哲学大辞典》中的悖论定义:“逻辑上自相矛盾的恒假命题。它的标准形式是p廾下p。”①我在《关于悖论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曾经指出:“悖论是逻辑矛盾。第一,p<一>一t p蕴涵p八一t p,亦即悖论都蕴涵逻辑矛盾。蕴涵逻辑矛盾也就意味着包含有逻辑矛盾。第二,对于命题来说,真或假乃是它的一种规定性。悖论p<一>弋p断定一个命题的真和该命题的假等值,就是否定了该命题的规定性,因此,它本身也就是一种逻辑矛盾。第三,一个命题真,相应于某事物存在,一个命题假,相应于某事物不存在。一个命题真与该命题假等值,相应于某物存在等于它不存在,这是对事物质的规定性的最严重的否定,因而也是一种最严重的逻辑矛盾。”(n)

有人会说,既然逻辑悖论是一种逻辑矛盾,如上文所说,韩非矛盾之说也是一种逻辑矛盾,是否也可以像“钱文”所说韩非矛盾之说也就是逻辑悖论矛盾呢?不能。逻辑悖论是逻辑矛盾,但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逻辑矛盾,它的特殊之点就在于它是以人们公认为正确的知识为前提,合逻辑地推出的逻辑矛盾。而一般的逻辑矛盾并非是从人们公认正确的前提推出的(上述的韩非矛盾之说就是如此)。应该说,逻辑矛盾和逻辑悖论矛盾乃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一一任何逻辑悖论矛盾都是逻辑矛盾,但并非任何逻辑矛盾都是逻辑悖论矛盾。

“钱文”说,逻辑悖论矛盾并不是“思想错误”或“表达错误”造成的,甚至说什么“如果说是错误那也是‘正确的错误’一一因为‘做对了’,所以,做错了’,反之亦是”。究竟什么是“正确的错误”?何以“做对了”竟能推出“做错了”?真叫人们百思不得其解!事实上逻辑悖论矛盾和其他逻辑矛盾一样,都是由于人们认识上的错误造成的。如所周知,就演绎推理来说,如果前提是真的,推理形式是合逻辑的,那么结论必然是真实的;反之,如果推理是合逻辑的,而结论却是假的,则前提一定有错误。逻辑悖论的推理是合逻?的,而结论却是两个矛盾命题的等值式的恒假命题,由此可以断定,在逻辑悖论的前提中一定包含有错误。人们会问,悖论的前提不是公认正确的知识吗?不错,但公认正确的知识虽然往往是真实的,却未必就是真实的。实际上有些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被人们公认为正确的知识,却并非是真实的,或者并非是完全真实的(如某些科学理论系统中包含有错误的成份、因素),只是由于人们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未能认识到其中的错误而己。qd正因为如此,我在《再论悖论的几个问题》中,把悖论的定义表述为:“悖论就是从人们认为正确的前提或背景知识(实际上其中包含有人们尚未发现的谬误),通过有效的逻辑推导,得出两个互相矛盾命题的等值式。”四

“钱文”为了论证逻辑悖论矛盾既不属于逻辑矛盾,也不属于辩证矛盾,而是一种所谓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理性’的产物”的矛盾(马按:究竟什么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理性’的产物”,“钱文”并未说清楚)。“钱文”引用了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中如下的话:“电视上经常出现这样的报导:一位学雷锋的好心人义务为附近群众修理锅碗瓢盆,于是在他的面前排起了几十个人的长队,每个人手里拿着一个破损待修的器皿……这几十个人完全不是来学雷锋做好事的,恰恰相反。他们是来拣便宜的。用这种方式来教育大家为别人做好事,每培养出一名做好事的人,必然同时培养出几十名拣便宜的人。”然后作出结论说:“我们可以根据‘助人为乐’这个公认正确的伦理观念和价值标准。合乎逻辑地推导出那位学雷锋的好心人,在做善事的同时也做了恶事,他的行为就是一种特殊的矛盾一一逻辑悖论的矛盾。”咀我们认为,一个学雷锋的好心人为群众服务,并不必然在他面前排起几十人的长队,即使在他面前排起了几十人的长队,这几十人也不必然就是爱拣便宜的人;即使这几十人是爱拣便宜的,也不必然是每培养出一名做好事的人,必然培养出几十名爱拣便宜的人。因此,从一个学雷锋的好心人为群众服务,决不能逻辑必然地推出他既做了善事,又做了恶事。更不能一般地说:根据“助人为乐”这个公认正确的伦理观念和价值标准,可以逻辑地推导出一个人在做善事的同时也做了恶事。“钱文”的说法,其实是“善”、“恶”不分,“好人”和“坏人”莫辨的诡辩。

我们认为,像学雷锋做善事的人有时也可以引出恶的结果的事,完全可以按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加以分析如下:“善”和“恶”乃是事物的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善、恶是相互对立的,我们毋需多说。这里只说善、恶又具有统一性:善恶两者是相互依存的,如果社会上根本无所谓恶,也就无所谓善,反之,如果无所谓善,也就无所谓恶;善和恶的差别也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有时善事也可能引起恶的结果,恶事也可能引起善的结果,并且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是善事的(在武松的时代,杀死老虎是善事),在另一历史条件下则可以是恶事(在现时代杀死老虎则成了恶事)。但是,根据唯物辩证法,矛盾双方的转化总是有条件的,不是无条件的,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善毕竟是善,恶毕竟是恶。相应地,“助人为乐”毕竟是善事而不是恶事,“学雷锋的好心人”毕竟是好人而不是恶人。试问,这样的分析难道不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吗?

三、唯有唯物辩证法才能更加深刻地认识

逻辑悖论的本质

如上所说,长期以来中外逻辑界把悖论的定义归结为以公认正确的知识为前提,合逻辑地推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值式,其公式则为p()、p。由于po、p乃是逻辑上自相矛盾的恒假命题,因此,也就认为逻辑悖论的矛盾属于形式逻辑矛盾。应该说。这种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也是予以肯定的。但是,这种看法并不是完备的,也可以说它仅仅是普通思维(或形式逻辑)的看法。因为,这种看法仅仅认识到了悖论的一个方面,亦即人们“主观上认为的悖论”的方面。实际上悖论也还存在有另一方面,如上所说,悖论实际上都是从包含有错误的前提逻辑地推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值式的。因此,对于悖

论,我们既要看到它是从人们认为正确的前提出发的,又要看到它事实上是从包含有错误的前提出发的。只有这样,才是对悖沦本质的全面的认识。正因为如此,我在《悖论的辩证逻辑公式及其他》一文中,根据唯物辩证法,提出了如下逻辑悖论的辩证逻辑定义及其公式:悖论是如下两个矛盾方面的对立统一体:一方面是人们主观上认为的悖论;从正确的命题、理论系统及其相关背景知识出发,合逻辑地推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值式或两个矛盾命题的合取;另一方面是实际上的悖论:从其中包含有人们尚未发现其谬误的命题、理论系统及其相关背景知识出发,合逻辑地推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值式或两个矛盾命题的合取。(卜a寻((p+-~l p)v(p八一\p)))0(。a当((p~-+3 p)v(p八一1 p)))(“a”代表某一命题或某一理论系统及其背景知识;“卜a”代表人们认为a真,“司”代表合逻辑地推出,“p()一t p”代表两个矛盾命题的等值式,“p八一t p”代表两个矛盾命题的合取,“v”代表析取,“0”代表对立统一关系,“一a”代表“a”包含有谬误)。凹

在这一逻辑悖论的辩证逻辑定义及其公式的基础上,我又提出了“探索谬误的悖论法”、“消除谬误的悖论法”和“悖论创新法”蛆。这样以来,两千年来长期困扰人类认识的逻辑悖论问题,由于运用唯物辩证法(也就是运用辩证思维)加以分析、认识,就转化为促进人类创新认识的科学方法了。四、唯物辩证法需要发展,但决不能用逻辑悖论的

矛盾去“修/e',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的矛盾

“钱文”说:“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本性开放,主张用发展和变化的观点看世界,因此它自身也应当是开放的,发展的……将逻辑悖论的‘自相矛盾’补位到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体系,是唯物辩证法当展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认为,说唯物辩证法本性是开放的,是应当发展的,这是正确的。但是,要用逻辑悖论的矛盾去补位到唯物辩证法中,则是不正确的。因为,如果这样做,决不会是丰富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而只能是歪曲、“修正”唯物辩证法。

如上所说,所谓逻辑悖论的“自相矛盾“(从普通思维来看)都属于逻辑矛盾,而这种逻辑矛盾归根结底是由于人们认识上的错误(把包含有错误的命题、理论系统及其背景知识误认为是正确无误的)造成的。而唯物辩证法乃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其基本规律对立统一律、质量互变律、否定之否定律乃是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辩证规律的正确反映和总结。唯物辩证法所谓的辩证矛盾。乃是客观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既对立又统一的两方面。列宁说过,辩证法“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关联)”凹。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逻辑悖论的“矛盾”和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是根本不同的两个概念,如果把逻辑悖论的“矛盾”引入唯物辩证法的范畴系统中来,势必造成概念的混乱从而导致歪曲、“修正”唯物辩证法科学系统的恶果。

人们会说,上文不也说,用辩证思维看逻辑悖论,也可视之为“人们主观上认识的悖论”与“实际上的悖论”的对立统一体吗?这样岂不是又和唯物辩证法一致了吗?我们认为,第一,“钱文”所说的逻辑悖论的矛盾就是人们通常认为的普通思维所理解的逻辑悖论的矛盾,这由它引用张建军所讲的构成逻辑悖论的三要素可以证明。第二,我们说从辩证思维看逻辑悖论,可以把它视为“人们主观上认识的悖论”与“实际上的悖论”的对立统一体,只是证明唯有以唯物辩证法作为指导,才能加深对逻辑悖论的研究,才能真正解决这个两千多年来特别是“罗素悖论”发现以来的一百多年来众多哲学、逻辑学者要想解决而未能真正解决的逻辑哲学问题。但决不能证明必须把逻辑悖论的矛盾引入到唯物辩证法的科学系统中来。根据唯物辩证法。一切命题、理论都含有辩证法(列宁就说过:“伊凡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在这里…一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q9),都可以看作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它们的矛盾也就是辩证法“对立统一”的“矛盾”。这就是说,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体系早已概括、包容了它们,根本就不存在再把它们引入到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体系中来的问题。逻辑悖论中所具有的对立统一的辩证矛盾当然也是如此。

“钱文”说:“当代中国社会出现的许多矛盾其实是以悖论方式存在的‘白相矛盾’,这就是社会选择所产生的‘悖论现象’。认识、阐明和把握这类‘矛盾’,仅依靠‘对立统一’的矛盾学说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运用‘自相矛盾一一逻辑悖论矛盾’的方法,分清利弊得失并分析其成因,采取扬长避短的发展策略,才能在‘解悖’中逐步走出‘奇异的循环’,赢得新的发展。”对于“钱文”所说的当代中国社会出现的许多以悖论方式存在的‘自相矛盾’,“钱文”并未具体解释。而是仅举一例如下:“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在改革开放赢得丰硕成果的同时,又感受着它带来的种种弊端,使得许多人的思维和心理处于‘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不和谐状态。这种令人‘困惑’的问题一言以蔽之:正是客观存在的‘自相矛盾’……”对于这一所谓的“客观存在的‘自相矛盾”’何以是逻辑悖论矛盾,“钱文”亦未作任何解释(看来“钱文”也根本无法比照构成逻辑悖论的三要素对之进行具体的解释)。我们倒是认为,这样的矛盾恰恰唯有运用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的矛盾学说才能对之解释清楚。试看下文:根据唯物辩证法,我国的改革开放也具有对立统一的两个矛盾方面:一方面是能赢得丰硕的成果(可简称为“好的方面”),一方面则是能带来一定的弊端(可简称“坏的方面”)。而这两方面中,“好的方面”是矛盾的主导方面,“坏的方面”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在<六个“为什么”一一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一书中说:“事实雄辩的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凹根据唯物辩证法,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因此,改革开放乃是一项上好的国策。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继续推进下去。至于要解决某些人“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问题,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让这些人好好学习唯物辩证法(决不是让他们学习什么逻辑悖论的矛盾)。一旦他们能够运用辩证思维来分析矛盾,解决矛盾,这种情况也就自然而然地逐步减少乃至消失了。

逻辑学导论论文篇(8)

逻辑学主要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逻辑规律以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作为一门关于思维的学问,它在训练人们的思维、提高人的素质、培养人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逻辑学教学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教会年轻人在今后一生中能自己教育自己。因此,素质教育要求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钱伟长教授在谈到21世纪人才时的话语令人深醒:“不是学好一门课就能像这门课所教的那样工作就是了。因为这门课的知识隔几年或几十年就可能没用。如果我们重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那么学生通过这门课所学到的逻辑思维能力永远有用。”[1]爱因斯坦也主张:“应当把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而不是把专业知识,始终放在首位。”[2] 逻辑学是一门源远流长、历史悠久的科学。它的基本功能是训练人们的思维。我们知道,人们不是学了逻辑学后才能思考的,所以,逻辑学的作用不在于教人们思维,而是在于训练人们的思维。如列宁所言:“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3] 通过逻辑教学,学生不但可以掌握一门学科的知识,还可以自觉运用这些知识来正确表述、论证思想、揭露与驳斥谬误和诡辩、分析和解决问题。再者,通过逻辑思维训练,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思维素质和抽象思维能力。逻辑学在培养人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探求新知识方面提供了必要的工具。逻辑学作为一门思维科学,它具有多方面的教育功能,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

逻辑学具有思维教育功能,在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与思维能力方面,具有其他课程无法比拟的优势。尤其是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它的作用十分显着,它有助于大学生认识和把握思维规律,提高思维效率,培养正确的思维习惯。

逻辑学具有品德教育功能,学习逻辑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耐心细致、坚持真理、坚持科学的品质。学习逻辑学能促使学生自觉遵守和运用逻辑规则的意识的形成,使他们的言行更具规范性。

逻辑学具有人文教育功能,逻辑与语言密不可分,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是间接地学习、应用和研究语言,使人们的思想更加严密,语言更有逻辑性。另外,逻辑学与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紧密结合,形成了各种应用逻辑学,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有助于学习相应的人文科学。

二、传统逻辑学教学的观念、内容、方法与素质教育要求不相适应

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而逻辑学是培养和提高学生思维素质的基础性学科。随着人类社会的科技进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发展的整体化,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越来越显得重要。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我国高校教育已由以往的培养“精英”的应试教育向“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转变。近年来,逻辑教学的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与素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育的惟一组织者,应是学习资源的组织者、网上学习的指导者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者。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教学基本上是在传统教育观念的支配下进行的。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仍然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学的惟一组织者,学生只不过是接受知识的容器。[4]

三、逻辑学教学观念、内容和方法的思考

(一)更新教育观念

目前中国高校教育的定位是素质教育、大众化教育。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作用将不再是单纯地传授知识和组织教学,学生也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注意创造师生交往的机会,创设学生创新的情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让每堂课都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自由度和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由创造个性。

(二)突破传统授课方式的束缚,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多数学生反映,他们学习逻辑学主要面临两大困难:一是逻辑学内容比较抽象,常常运用符号、公式,十分枯燥乏味,又难于理解与记忆,给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对学习逻辑学缺乏兴趣,产生了畏难情绪;二是学生运用逻辑学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较弱,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在教师的引导下,他们跟随教师的思路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一旦离开了教师的引导,让他们独立解决问题时,他们就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由哪里切入。

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把逻辑理论与知识转化为能力,内化为素质。

逻辑学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公式多,符号也多,学起来有很大的难度。但逻辑学知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实际联系比较密切,根据这些特点,逻辑教师应注意逻辑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用生动的实例去进行教学,而不应单纯地从概念到概念、从公式到公式、从符号到符号进行推演。如果这样,就会使逻辑教学拘泥于符号化、形式化,从而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厌恶逻辑学,更不用说激发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培训学生的逻辑技巧和运用逻辑知识来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鉴于此,逻辑教师可以根据每部分逻辑知识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如课堂辩论、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强化记忆、讨论启发、专题讲座等。这样,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提高教学效果。

(1)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如果在教师的启发下,由他自己去求得答案,自己概括出定义、定理和法则,他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就高。他克服的困难越多、越大,他的学习越加积极,兴趣也会越大。教师应引导学生主动尝试,启发他们积极思考,多方面地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这就要求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对大量的事例和文案进行分析,教师选择相关的资料,提出问题,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不塞给学生现成的结论,而是启发学生主动尝试,动脑思考,给学生创造发挥见解的机会,使其达到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要求教师首先要提供问题或提供含有问题的材料,这些材料或问题的选择要有典型性;其次,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最后,教师要做好问题总结,讲透理论知识,使学生明确问题所包含的理论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2)采用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3)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故辩论对于学好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辩论的过程中,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学习其他学科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4)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更易实现教学目标

在逻辑学教学中,要实现教学目标,还要积极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由于在教学中经常会用到一些逻辑故事、教学案例和一些符号、公式等,所以,可以把它们制成课件,实现教学过程的形象化、智能化。这样的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有启发性。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于逻辑学的课堂教学,既能提高备课、讲课的速度和效率,使教师有更多时间讲解每堂课的重点、难点,也便于学生能下载或复印讲义,节省课堂上做笔记的时间,从而更专心于听讲和思考,实现教学目标

(5)逻辑学教学内容必须强调实用性,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5]

逻辑学教学要体现理论教学的实用性,要沿着现代逻辑的发展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贴近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贴近学生学习和工作的实际,将理论内容最大限度地渗透到教学实践中。教学中既要坚持传统逻辑的理论框架,又要适当吸收现代逻辑的科研成果。教学体系上,概念、判断、推理、逻辑论证、思维规律的理论框架要保持,但对相对抽象的不太结合工作实际的现代逻辑演算则需做一定的取舍。这样,学生学习起来不会感到太吃力。

逻辑学的基本特点是内容高度抽象,绝大多数学生学习逻辑学时的最大感受就是枯燥乏味,对它缺乏兴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教学时要力求把逻辑学的知识性和趣味性结合起来,使逻辑教学趣味化。为了做到这一点,在系统讲授逻辑学原理的同时,可以穿插许多有趣的逻辑故事、逻辑典故,努力使抽象的理论知识生动化、具体化。

如果不注意用生动的实例去教学,而是单纯地从符号到符号、从公式到公式地进行推导,只会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坚持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结合,就需要教师做好备课工作。教师要在课前精心挑选适合的逻辑故事,逻辑故事要与所讲的内容具有相关性,不能为追求趣味性而忽视了知识性。在每一节课前,教师都要针对该章节内容和学生的心理倾向认真分析,对所教内容如何切入,怎样激发学生兴趣,需要补充哪些内容,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教学等,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使教学变得丰富多彩,游刃有余。[6]

参考文献:

[1]秦玉彬.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困境探微.,2004-2-26 20:45:34

[2]王洪.法律逻辑学.[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

[3]王明辉主编.何谓逻辑学[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

逻辑学导论论文篇(9)

逻辑学主要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逻辑规律以及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作为一门关于思维的学问,它在训练人们的思维、提高人的素质、培养人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逻辑学教学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教会年轻人在今后一生中能自己教育自己。因此,素质教育要求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钱伟长教授在谈到21世纪人才时的话语令人深醒:“不是学好一门课就能像这门课所教的那样工作就是了。因为这门课的知识隔几年或几十年就可能没用。如果我们重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那么学生通过这门课所学到的逻辑思维能力永远有用。”[1]爱因斯坦也主张:“应当把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而不是把专业知识,始终放在首位。”[2] 逻辑学是一门源远流长、历史悠久的科学。它的基本功能是训练人们的思维。我们知道,人们不是学了逻辑学后才能思考的,所以,逻辑学的作用不在于教人们思维,而是在于训练人们的思维。如列宁所言:“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3] 通过逻辑教学,学生不但可以掌握一门学科的知识,还可以自觉运用这些知识来正确表述、论证思想、揭露与驳斥谬误和诡辩、分析和解决问题。再者,通过逻辑思维训练,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思维素质和抽象思维能力。逻辑学在培养人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探求新知识方面提供了必要的工具。逻辑学作为一门思维科学,它具有多方面的教育功能,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

逻辑学具有思维教育功能,在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与思维能力方面,具有其他课程无法比拟的优势。尤其是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它的作用十分显着,它有助于大学生认识和把握思维规律,提高思维效率,培养正确的思维习惯。

逻辑学具有品德教育功能,学习逻辑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耐心细致、坚持真理、坚持科学的品质。学习逻辑学能促使学生自觉遵守和运用逻辑规则的意识的形成,使他们的言行更具规范性。

逻辑学具有人文教育功能,逻辑与语言密不可分,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是间接地学习、应用和研究语言,使人们的思想更加严密,语言更有逻辑性。另外,逻辑学与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紧密结合,形成了各种应用逻辑学,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有助于学习相应的人文科学。

二、传统逻辑学教学的观念、内容、方法与素质教育要求不相适应

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而逻辑学是培养和提高学生思维素质的基础性学科。随着人类社会的科技进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发展的整体化,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越来越显得重要。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我国高校教育已由以往的培养“精英”的应试教育向“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转变。近年来,逻辑教学的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与素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育的惟一组织者,应是学习资源的组织者、网上学习的指导者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者。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教学基本上是在传统教育观念的支配下进行的。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仍然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学的惟一组织者,学生只不过是接受知识的容器。[4]

三、逻辑学教学观念、内容和方法的思考

(一)更新教育观念

目前中国高校教育的定位是素质教育、大众化教育。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作用将不再是单纯地传授知识和组织教学,学生也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注意创造师生交往的机会,创设学生创新的情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让每堂课都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自由度和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由创造个性。

(二)突破传统授课方式的束缚,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多数学生反映,他们学习逻辑学主要面临两大困难:一是逻辑学内容比较抽象,常常运用符号、公式,十分枯燥乏味,又难于理解与记忆,给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对学习逻辑学缺乏兴趣,产生了畏难情绪;二是学生运用逻辑学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较弱,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在教师的引导下,他们跟随教师的思路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一旦离开了教师的引导,让他们独立解决问题时,他们就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由哪里切入。

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把逻辑理论与知识转化为能力,内化为素质。

逻辑学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公式多,符号也多,学起来有很大的难度。但逻辑学知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实际联系比较密切,根据这些特点,逻辑教师应注意逻辑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用生动的实例去进行教学,而不应单纯地从概念到概念、从公式到公式、从符号到符号进行推演。如果这样,就会使逻辑教学拘泥于符号化、形式化,从而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厌恶逻辑学,更不用说激发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培训学生的逻辑技巧和运用逻辑知识来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鉴于此,逻辑教师可以根据每部分逻辑知识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如课堂辩论、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强化记忆、讨论启发、专题讲座等。这样,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提高教学效果。

(1)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如果在教师的启发下,由他自己去求得答案,自己概括出定义、定理和法则,他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就高。他克服的困难越多、越大,他的学习越加积极,兴趣也会越大。教师应引导学生主动尝试,启发他们积极思考,多方面地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这就要求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对大量的事例和文案进行分析,教师选择相关的资料,提出问题,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不塞给学生现成的结论,而是启发学生主动尝试,动脑思考,给学生创造发挥见解的机会,使其达到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要求教师首先要提供问题或提供含有问题的材料,这些材料或问题的选择要有典型性;其次,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最后,教师要做好问题总结,讲透理论知识,使学生明确问题所包含的理论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2)采用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3)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故辩论对于学好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辩论的过程中,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学习其他学科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4)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更易实现教学目标

在逻辑学教学中,要实现教学目标,还要积极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由于在教学中经常会用到一些逻辑故事、教学案例和一些符号、公式等,所以,可以把它们制成课件,实现教学过程的形象化、智能化。这样的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有启发性。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于逻辑学的课堂教学,既能提高备课、讲课的速度和效率,使教师有更多时间讲解每堂课的重点、难点,也便于学生能下载或复印讲义,节省课堂上做笔记的时间,从而更专心于听讲和思考,实现教学目标

(5)逻辑学教学内容必须强调实用性,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5]

逻辑学教学要体现理论教学的实用性,要沿着现代逻辑的发展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贴近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贴近学生学习和工作的实际,将理论内容最大限度地渗透到教学实践中。教学中既要坚持传统逻辑的理论框架,又要适当吸收现代逻辑的科研成果。教学体系上,概念、判断、推理、逻辑论证、思维规律的理论框架要保持,但对相对抽象的不太结合工作实际的现代逻辑演算则需做一定的取舍。这样,学生学习起来不会感到太吃力。

逻辑学的基本特点是内容高度抽象,绝大多数学生学习逻辑学时的最大感受就是枯燥乏味,对它缺乏兴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教学时要力求把逻辑学的知识性和趣味性结合起来,使逻辑教学趣味化。为了做到这一点,在系统讲授逻辑学原理的同时,可以穿插许多有趣的逻辑故事、逻辑典故,努力使抽象的理论知识生动化、具体化。

如果不注意用生动的实例去教学,而是单纯地从符号到符号、从公式到公式地进行推导,只会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坚持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结合,就需要教师做好备课工作。教师要在课前精心挑选适合的逻辑故事,逻辑故事要与所讲的内容具有相关性,不能为追求趣味性而忽视了知识性。在每一节课前,教师都要针对该章节内容和学生的心理倾向认真分析,对所教内容如何切入,怎样激发学生兴趣,需要补充哪些内容,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教学等,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使教学变得丰富多彩,游刃有余。[6]

参考文献:

[1]秦玉彬.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困境探微.dffy.com,2004-2-26 20:45:34

[2]王洪.法律逻辑学.[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

[3]王明辉主编.何谓逻辑学[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

逻辑学导论论文篇(10)

一、逻辑学教学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教育学家罗伯特·赫钦斯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教会年轻人在今后一生中能自己教育自己。因此,素质教育要求教育不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而更关键、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智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钱伟长教授在谈到21世纪人才时的话语令人深醒:“不是学好一门课就能像这门课所教的那样工作就是了。因为这门课的知识隔几年或几十年就可能没用。如果我们重视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那么学生通过这门课所学到的逻辑思维能力永远有用。”[1]爱因斯坦也主张:“应当把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而不是把专业知识,始终放在首位。”[2] 逻辑学是一门源远流长、历史悠久的科学。它的基本功能是训练人们的思维。我们知道,人们不是学了逻辑学后才能思考的,所以,逻辑学的作用不在于教人们思维,而是在于训练人们的思维。如列宁所言:“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3] 通过逻辑教学,学生不但可以掌握一门学科的知识,还可以自觉运用这些知识来正确表述、论证思想、揭露与驳斥谬误和诡辩、分析和解决问题。再者,通过逻辑思维训练,可以提高一个人的思维素质和抽象思维能力。逻辑学在培养人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探求新知识方面提供了必要的工具。逻辑学作为一门思维科学,它具有多方面的教育功能,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

逻辑学具有思维教育功能,在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与思维能力方面,具有其他课程无法比拟的优势。尤其是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它的作用十分显着,它有助于大学生认识和把握思维规律,提高思维效率,培养正确的思维习惯。

逻辑学具有品德教育功能,学习逻辑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耐心细致、坚持真理、坚持科学的品质。学习逻辑学能促使学生自觉遵守和运用逻辑规则的意识的形成,使他们的言行更具规范性。

逻辑学具有人文教育功能,逻辑与语言密不可分,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是间接地学习、应用和研究语言,使人们的思想更加严密,语言更有逻辑性。另外,逻辑学与法学、伦理学、社会学等人文科学紧密结合,形成了各种应用逻辑学,因此,学习逻辑学,也有助于学习相应的人文科学。

二、传统逻辑学教学的观念、内容、方法与素质教育要求不相适应

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而逻辑学是培养和提高学生思维素质的基础性学科。随着人类社会的科技进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发展的整体化,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越来越显得重要。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我国高校教育已由以往的培养“精英”的应试教育向“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转变。近年来,逻辑教学的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与素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育的惟一组织者,应是学习资源的组织者、网上学习的指导者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者。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教学基本上是在传统教育观念的支配下进行的。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仍然是知识的惟一传授者和教学的惟一组织者,学生只不过是接受知识的容器。[4]

三、逻辑学教学观念、内容和方法的思考

(一)更新教育观念

目前中国高校教育的定位是素质教育、大众化教育。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作用将不再是单纯地传授知识和组织教学,学生也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注意创造师生交往的机会,创设学生创新的情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让每堂课都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自由度和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由创造个性。

(二)突破传统授课方式的束缚,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多数学生反映,他们学习逻辑学主要面临两大困难:一是逻辑学内容比较抽象,常常运用符号、公式,十分枯燥乏味,又难于理解与记忆,给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对学习逻辑学缺乏兴趣,产生了畏难情绪;二是学生运用逻辑学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较弱,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

。在学习过程中,在教师的引导下,他们跟随教师的思路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一旦离开了教师的引导,让他们独立解决问题时,他们就感觉无从下手,不知道由哪里切入。

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把逻辑理论与知识转化为能力,内化为素质。

逻辑学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公式多,符号也多,学起来有很大的难度。但逻辑学知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实际联系比较密切,根据这些特点,逻辑教师应注意逻辑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用生动的实例去进行教学,而不应单纯地从概念到概念、从公式到公式、从符号到符号进行推演。如果这样,就会使逻辑教学拘泥于符号化、形式化,从而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厌恶逻辑学,更不用说激发学生学习逻辑的兴趣、培训学生的逻辑技巧和运用逻辑知识来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鉴于此,逻辑教师可以根据每部分逻辑知识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如课堂辩论、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强化记忆、讨论启发、专题讲座等。这样,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提高教学效果。

(1)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如果在教师的启发下,由他自己去求得答案,自己概括出定义、定理和法则,他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就高。他克服的困难越多、越大,他的学习越加积极,兴趣也会越大。教师应引导学生主动尝试,启发他们积极思考,多方面地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这就要求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对大量的事例和文案进行分析,教师选择相关的资料,提出问题,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不塞给学生现成的结论,而是启发学生主动尝试,动脑思考,给学生创造发挥见解的机会,使其达到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运用设置疑问的方法,要求教师首先要提供问题或提供含有问题的材料,这些材料或问题的选择要有典型性;其次,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最后,教师要做好问题总结,讲透理论知识,使学生明确问题所包含的理论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2)采用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3)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故辩论对于学好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辩论的过程中,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学习其他学科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高度抽象的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4)注重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更易实现教学目标

在逻辑学教学中,要实现教学目标,还要积极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由于在教学中经常会用到一些逻辑故事、教学案例和一些符号、公式等,所以,可以把它们制成课件,实现教学过程的形象化、智能化。这样的教学既有趣味性和生动性,又有启发性。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于逻辑学的课堂教学,既能提高备课、讲课的速度和效率,使教师有更多时间讲解每堂课的重点、难点,也便于学生能下载或复印讲义,节省课堂上做笔记的时间,从而更专心于听讲和思考,实现教学目标

(5)逻辑学教学内容必须强调实用性,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5]

逻辑学教学要体现理论教学的实用性,要沿着现代逻辑的发展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贴近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贴近学生学习和工作的实际,将理论内容最大限度地渗透到教学实践中。教学中既要坚持传统逻辑的理论框架,又要适当吸收现代逻辑的科研成果。教学体系上,概念、判断、推理、逻辑论

证、思维规律的理论框架要保持,但对相对抽象的不太结合工作实际的现代逻辑演算则需做一定的取舍。这样,学生学习起来不会感到太吃力。

逻辑学的基本特点是内容高度抽象,绝大多数学生学习逻辑学时的最大感受就是枯燥乏味,对它缺乏兴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教学时要力求把逻辑学的知识性和趣味性结合起来,使逻辑教学趣味化。为了做到这一点,在系统讲授逻辑学原理的同时,可以穿插许多有趣的逻辑故事、逻辑典故,努力使抽象的理论知识生动化、具体化。

如果不注意用生动的实例去教学,而是单纯地从符号到符号、从公式到公式地进行推导,只会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坚持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结合,就需要教师做好备课工作。教师要在课前精心挑选适合的逻辑故事,逻辑故事要与所讲的内容具有相关性,不能为追求趣味性而忽视了知识性。在每一节课前,教师都要针对该章节内容和学生的心理倾向认真分析,对所教内容如何切入,怎样激发学生兴趣,需要补充哪些内容,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教学等,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使教学变得丰富多彩,游刃有余。[6]

参考文献:

[1]秦玉彬.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困境探微.,2004-2-26 20:45:34

[2]王洪.法律逻辑学.[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

[3]王明辉主编.何谓逻辑学[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5.

逻辑学导论论文篇(11)

逻辑学对于任何一门学科的学习都是离不开的,因为逻辑思维是人类进行思考探究所必须应用的工具,它为我们提供了有效论证的规则和正确思考的范式。首先,学科的基础性决定其在社会中的广泛适用性。逻辑学历来是国内外学校的文化基础课,其基础性也就决定了在社会中广泛的适用性。生活细微之处如聊天说话、交流沟通、再到社会考试、竞争答辩、乃至高层次的学术论争、科学理论的提出等等,逻辑学所带给人们的理论原则、思维方式等基本思维规律无不贯穿始终,其在人类的活动范围内是的广泛适用的。其次,学科的工具性决定其在实际中的普遍应用性。通过逻辑这一“工具”有助于大学生正确认识事物,从客观世界获取新知识,丰富自己的文化知识和内涵。同时帮助大学生运用实践来检验知识,然后通过推理得出相关结论,从而重新认识了事物。再次,学科的抽象性决定其在生活中的实践创新性。加强大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及逻辑素养的提高已成为作为思维科学重要组成部分的逻辑学教学的重要任务。重视逻辑学教学,强化大学生逻辑思维训练,充分发挥逻辑学的特性,能为今后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奠定坚实的前提和基础。

2.高校普通逻辑学教学改革

逻辑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七门基础学科之一,是中文专业、哲学专业、教育学专业等专业学生的基础必修课程。因而逻辑学教学改革关系到高校学生学习效率和教师教学效果。当前逻辑学教学中,为了使学生对逻辑学产生浓厚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同时考虑学校在应用转型背景下对其进行教学改革探索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做到有的放矢。

2.1原理、案例、思维有机结合,创新教学模式

逻辑活动是概括人类思维的关键性活动。日常生活中,又需严格遵守逻辑规律和逻辑规则才能运用逻辑思维来促进人类各项活动的开展。因此,逻辑学既是一门具有高度理论性的学科,又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根据普通逻辑学的这一特点,在逻辑学教学中,可将原理教学、案例分析和思维训练有机结合,创造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将逻辑学中抽象的概念、符号和原理简单化,从而有利于学生对逻辑知识的掌握和运用。

2.2原理教学夯实基础知识

原理教学就是在普通逻辑教学中,关注逻辑基础知识的传授。原理教学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它注重学生在教学中弄清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则,然后结合学生具体的思维实际和思维能力,对大学生进行引导,鼓励学生大胆思考和创新,从而培养思维品质,锻炼和加强学生的理性思维能力。原理教学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启发式和讨论式,将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相结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改变传统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灌输式的教学情况,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从而增强教学效率,巩固学生基础知识。

2.3案例教学延伸技能技巧

案例教学将知识性、趣味性和科学性融为一体,有利于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下进行学习。案例教学是教师引导学生利用逻辑原理和规则分析解决具体的逻辑问题,培养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实践的能力。由于普通逻辑学的课程内容较为呆板、抽象和枯燥,因而需将与大学生生活实际息息相关的真实案例或者逻辑学中较为典型的案例引入教学中。在具体教学过程中,通过分析具体的案例,引导学生捕捉生活实例,培养学生将知识理解转化为实用能力,从而在达到教学目的的前提下延伸学生运用知识、增强技能的实际能力。

2.4思维训练拓宽实践平台

思维训练是教师在完成每章或者每节教学内容之后,将课堂教学与课外练习结合起来,科学合理安排适量的练习题让学生进行训练。思维训练有利于对学生进行思维启发,有利于教师了解大学生具体学习情况和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从而为查漏补缺提供基础。同时,将知识学习与思维训练结合起来还有利于学生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有利于训练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能有效地将理论知识和实际能力相结合,在生活这个实践的大平台中有效发挥,凸显“实践出真知、运用显灼见”的效果。

综上所述,逻辑教学需将原理教学、案例教学以及思维训练有机结合起来,在“强基础、夯技能、重实践”的创新模式中,变抽象为具体,化知识为技能,使得逻辑教学能与时俱进、常教常新。

3注重和加强实践性教学方法的应用

普通逻辑学除了具有应用性特点之外,还具有理论性和工具性的特点。同时,由于教授普通逻辑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在掌握逻辑学知识的基础上对逻辑问题进行分析,然后运用逻辑方法解决生活中的其他问题的能力。在逻辑学教学中,教师需加强学生逻辑思维和表述论证的训练,提升学生思维的敏捷性和准确性。因此,为了增强教学实效性,必须在教学中更加注重实践性教学环节,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要求。

3.1教学设计上充分体现实践教学理念,发挥学生自我思考的主动性

教师作为教学主导者和组织者,需根据逻辑学的具体特点和大学生的具体实际,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在教学设计上进行合理安排,加强学生学习效果。因而教师需根据实践教学的具体目标和方式方法来制订教学计划和安排教学内容。首先,授课之前进行预习提问,掌握学生课前自学能力和预习情况,做到教学内容知己知彼。其次,教学设计应该将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结合,突出逻辑学实践教学的系统性,突出实践教学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之间的关系,发挥学生自觉思考,积极探索的能力。最后,教学设计上,实践教学的安排须有利于学生的具体应用,解决学生在知识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

3.2教学过程中充分运用实践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觉实践的积极性

首先,教材需适当增加实践教学内容,如在每章节或课时结束以后,在章节和课时后面设计一些实践性较强的练习题和思考题。例如在学习普通逻辑学第一章“引论”的学习普通逻辑学其中一个意义(揭露逻辑错误,批判诡辩的有利工具)后,可在课后列举这样一个案例“四名嫌疑犯在公安人员审问时各说了一句话,甲说他没有杀人,乙说是丙杀的人,丙说是乙杀的人,丁说丙没有杀人,其中四人中有一人说的是真话,问谁是杀人犯”。其次,在课堂教学中,增加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将教师、教材和学生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和提高学生课堂参与能力和创新能力。再次,将实践教学内容引入教学效果评价体系中,在试卷中适当增加考核学生思维创新和运用的能力。

3.3教学结束后充分抓牢实践学习能力,提高学生自我实践的创新性

课堂训练或者课后训练中,教师可尝试指导学生写作与普通逻辑学相关的论文,在论文中学生可将逻辑学中自己感兴趣的知识和实际生活中的问题进行结合深入理解和探讨。论文写作有利于学生将日常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真正实现将逻辑理论转化为论证方法的目的。逻辑学论文的撰写既能加强学生对普通逻辑学的认识,又能为毕业论文撰写打下逻辑基础。同时教师教会学生合理利用网络资源、生活内容进行选题、查找资料等,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为研究性教学的发展提供基础。另外,教师也可组织学生开展辩论赛,旁听法庭辩论等活动,增强学生以知识为基础,以运用为效果,以创新为手段的社会生活的新思维。

4将普通逻辑学的前沿动态融入教学

为了开阔学生视野,增加教学的广度与深度,为了更好地将逻辑学的精深与博大传递给学生,教师需努力提升自身学术水平、教学水平与学术视野。教师在日常生活中需关注学科前沿动态,收集、整理和阅读优秀的学科资料,在自身了解了前沿动态前提下将其带入教学活动。例如:将马克思主义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引入教学中进行比较,既可丰富教学内容,又可使学生加深对马克思原理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开阔了学生视野。

5将现代技术引入教学与考核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普通逻辑学教学可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将多媒体课件、网络助学课件、电子讲稿等引入课堂教学。同时,将传统教学手段与方法和现代技术有机整合,形成教师、多媒体、网络环境和教学“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优化传统教学,改变传统枯燥无味教学模式,给其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考核是对学生各个学习阶段或总体学习情况的了解和检查,考核对于各门学科教学具有深刻意义。逻辑学教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工具性极强学科,更应进行考核改革,发现学生存在问题,了解学生应用逻辑思维的能力。考核需对试卷进行完善,保证命题的科学性。同时,将学生平时表现、期中考察和期末测评等有机结合,运用多种方式对学生学习进行反馈,发现教学中的不足并及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