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国内市场国际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竞争不再是产品的竞争,而是名牌的竞争。市场经济,名牌是金。从某一种意义上说,名牌是决胜市场的重要筹码,拥有名牌就拥有市场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名牌是企业的灵魂。由此可见,名牌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关系重大,是企业的旗帜和象征。名牌管理已得到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视。在名牌经营管理中,名牌资产价值评估问题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名牌资产计价一直是理论界和企业界的难题,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论,也是会计界和企业家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二、传统名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名牌资产价值毕竟是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加拿大与澳大利亚在名牌资产价值计价方面进行了探索,把名牌开发与管理成本纳入会计核算领域,借以部分(间接)反映名牌资产价值。在法国,无形资产投资委员会设计了一套企业名牌资产评估方法,为开展名牌资产会计核算提供了技术支持。在英国,1988年兰克・霍维斯・麦克多格公司对创建开发的名牌进行资产计价,成功抵御了一次不善意的收购。因此对企业名牌进行资产计价是十分重要和迫切的,名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一般有:
(一)成本法
1、历史成本法,就是依据名牌创建开发或购买的全部原始成本进行计算,具体方法:(1)对于自创的名牌资产成本的计算。计算创建开发自创名牌的资产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创意、广告、促销、研发、分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保护等一系列开支。(2)外购的名牌资产成本的计算。计算从购买开始到企业拥有其所有权的全部费用。包括购买费用、交易手续费、公证费、鉴定费、政府收取的各种费用以及其它直接或间接与该项资产交易有关的一切费用。无论是自创的名牌还是外购的名牌,其价值与其历史的成本远远不相对称,运用历史成本法评估名牌资产价值,会高估失败或较不成功的名牌资产价值,也会大大低估非常成功的名牌资产价值。
2、重置成本法。按照名牌资产的现时重新开发创造或购买成本,减去各项损耗或贬值来确定名牌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
名牌资产评估价值=名牌资产重置成本×成新率
名牌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1)自创名牌资产重置成本的计算。由于企业自创名牌会计上一般没有账面价值,只能按照现时的费用和价格标准估算其重置成本,具体方法有成本核算法、市价调整法;(2)外购名牌资产重置成本的计算。外购名牌的重置成本是由购买价加上支付的有关费用构成。具体方法可选择市价类比法和物价指数调整法。成新率的确定:成新率是反映名牌资产的现行价值与全新状态重置价值的比率。一般采用专家鉴定法和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确定。后者的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剩余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寿命)
(二)市价法
市价法(Market Approch),亦称现行市价法值,是以市场上与被评估名牌资产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价来评定名牌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具体做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自创品牌资产相同或类似的品牌资产作为参照物,分析参照物的近期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交易时间、交易地点,将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进行对照比较,在此基础上再按照一定要求对参照物修正,最后根据修正后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名牌资产价值。市价法应用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要有一个活跃、公开、公平的名牌资产交易市场;必须有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可比参照物。
(三)收益法
收益法(Income Approch)又称收益现值法或收益还原法,是通过估算名牌资产未来的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的净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计算出名牌资产的现值,并以此确定名牌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确定的主要指标有:未来预期收益,折现率和收益期限等。未来预期收益一般采用品牌资产未来的客观超额净收益。折现率可根据同行业名牌资产平均收益水平确定或利用资本成本定价模型(CAPM)确定。收益期限一般用经济寿命来确定。这种方法必须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名牌资产的未来超额净收益必须能用货币表示;二是未来超额净收益的风险必须是可以计量的。
三、经济附加值――收益法模型
经济附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收益法模型,根据名牌资产未来收益期限的经济附加值,选择合适名牌资产的折现率进行折算现值确定名牌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评估模型计算公式为:其计算公式如下:
PV:名牌资产的评估价值;
EVAt:企业资产在末年寿命期内第t年的净收益额;
R:折现率;
n:收益期限。
(一)经济附加值
经济附加值是企业在业绩评价期内增加的价值的简称,其实质是剩余收益或经济利润。引进了资本成本的概念,将财务会计账面价值转化为经济账面价值,财务会计账面价值只考虑了债务资本成本,而经济附加值既考虑债务资本成本,又考虑了股本资本成本,从而克服了传统会计评价指标在评价企业未来净收益时未扣除股本资本成本的缺陷。EVA的基本理念是:资本收益至少能补偿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就是说,股东至少必须获得不低于资本市场类似风险的收益。
经济利润(EVA)的计算公式为:
EVA=P-W×R②
式中:
EVA:经济利润;
P:财务净利润;
W:载体资产总额;
R:载体资产收益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同折现率计算。
EVA的计算是通过调整财务净利润扣除载体资产的收益,具体操作时通过对某些会计报表科目的处理方法进行调整,对我国名牌企业的会计报表进行EVA计算时主要对以下会计报表科目进行调整:研究开发费用和市场开拓费用、商誉、递延税项、准备金、经营租赁、战略性投资。
经济附加值的确定,一般是取评估基准日前三年的资料进行分析,得该三年的经济附加值,按以下计算公式处理:
EVA=(EVA1×K1+EVA2×K2+EVA3×K3)/(K1+K2+K3)③
式中:
EVA――前三年加权平均经济附加值;
EVA1――前第一年经济附加值;
EVA2――前第二年经济附加值;
EVA3――前第三年经济附加值;
K1――前第一年的经济附加值权重取3;
K2――前第二年的经济附加值权重取2;
K3――前第三年的经济附加值权重取1。
权重的选取,考虑经济附加值的发展趋势,因为离评估基准日越近的经济附加值越能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收益状况。
(二)折现率的估算
折现率的估算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指债务资本的单位成本和股东资本的单位成本根据债务和股本在资本结构中各自所占的权重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其中债务成本根据长期债务资本成本和短期债务资本成本根据实际数值加以确定;股东资本成本可以采用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也可以采用无风险收益率加上风险收益率来确定。本文采用风险报酬率加无风险报酬率确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Ca――单位股本资本的资本成本,Ca=∑(各种股本资本资本成本率×各种股本资本在总股本中的权重),股本资本成本率=Rg+Rr
Rg:无风险报酬率,以一年期贷款利率或中长期国债利率计算;
Rr:风险报酬率,Rr=(Rm-Rg)×β;
Rm:社会平均收益率,通过社会调查确定;
β:行业平均收益率变动与社会平均收益率变动之比的协变系数,选择同类名牌上市企业为参照物,以参照物近三年上市交易数据计算或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Tai――名牌企业资本报酬率在不同时期的变动率;
TAi――社会平均资本报酬率在不同时期的变动率
这种方法不仅为评估名牌资产价值提供了新的理念,结果更趋近客观合理,并且十分方便,而且为企业开展品名牌经营管理,不断提升名牌资产价值提供具体实用的指导方法,这是名牌资产价值评估的重大发展。
四、结束语
对名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一步深入研究,为名牌资产价值计价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和保障,为企业名牌经营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这已成为目前管理科学的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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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正式引入计量属性,广泛应用于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等17项具体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引入要求会计人员掌握与资产和负债相关的估值技术,资产评估的方法和技术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理论和技术上的支撑,使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成为可能。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与方法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
资产评估是专业的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对被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专业服务行业,是对资产在某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进行的专业判断,评估结果仅作为价值鉴证,为资产业务当事人提供决策参考。
(二)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是对资产价值实现评定估算的专业技术,是分析判断资产公允价值的手段和途径。
市场法以现行市价为评估参照点,是面向现在的评估方法。这种方法认为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不能超过其相同资产或类似资产在公开市场上的成交市价。市场法的应用以公开市场为前提,以公开市场价格为参照物进行调整,以得到资产的公允价值,该方法是一种技术较成熟的估价方法,市场法评估资料源于市场,因而评估结果很容易被委托方接受。
收益法是面向未来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以预期收益原理为基础,将本求利,以资产的未来贡献度和收益值作为判断其公允价值的出发点,认为资产公允价值等于其未来所获收益的折现值之和。该方法的评估结果也较容易被接受。
成本法是面向过去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从重新开发角度,认为被估对象的价值不会超过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置被估资产所需要的代价。成本法以成本为视角,但无论是考虑资产购置时技术水平的复原重置成本,还是考虑现行市场技术水平的更新重置成本,都是运用现行市场价格作为计算重置成本的基础,因此,成本法也是基于市场的,以成本法评估的资产价值同样具有公允性。
二、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可行性
资产评估和公允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两者都需要利用货币形式来反映资产的价值结果,公允价值强调的是价值的实现条件和达到的结果,资产评估强调的是为达到某一结果的估值过程。公允价值是资产评估的估值目标,而资产评估方法是公允价值计量必备的技术手段。
(一)公允价值计量迫切需要资产评估方法的支撑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立足于公平的市场环境,排除了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影响,强调交易的正常有序和交易双方的理性决策,因此公允价值可以动态地、及时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的价值,揭示公允价值的财务报告能使会计信息质量更具客观性、相关性与可理解性。
随着公允价值被广泛应用于各项具体交易事项的计量,公允价值的产生条件与产生过程受到了关注,人们开始关注公允价值是否公允。公允价值更多的是面向现在和未来的,是否公允的关键在于其计量方法是否科学,没有科学的计量方法,就无法获取公允的计量结果。FASB在2006年的财务会计准则报告第57号中设立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分别体现出资产评估方法的不同应用。第一层次是根据活跃市场中报价信息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实际就是市场法中的直接比较法;第二层次是根据活跃市场中同类资产或负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即市场法中的类比调整法;第三层次是前两个层次的市场条件不具备时,可以采用估值技术,即资产评估中常用到的收益法和成本法。
因此,公允价值三个层次的计量都离不开评估方法的技术支撑,需要会计人员对不同的市场环境和估值对象进行专业判断,选择并运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及时准确地计量出可靠的公允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已具备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技术支持的条件
资产评估行业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资产基础作用的专业服务行业之一。资产评估方法逐渐形成体系,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包括若干个具体的估值方法,并且每种方法都要求不同的技术参数。资产评估以判断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为目标,考虑评估的目的、特定市场条件以及能获取的技术资料等因素,整个评估过程更科学,技术方法的应用更加专业和成熟。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许多评估方法和参数已经有了可以借鉴的数据,具备了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技术支撑的条件。随着公允价值正式成为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计量属性,资产评估方法应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大,会计人员应掌握资产评估的方法与技术,以更好地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难点
(一)资产评估方法本身的局限性
从理论上讲,在评估时点和评估目的相同的前提下,对同一资产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应该趋同。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三种评估方法的出发点、评估思路、前提条件和数据来源不同,所得到的评估结果会存在差异,因此,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本身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每种方法的使用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和技术参数,使得评估结果依赖于评估方法选择的科学性。运用市场法的关键是要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并且市场上存在合适的参照物。成本法的计算过程相对比较复杂,除了要确定被估对象的重置成本外,还要分析被估对象的各种贬值因素。收益法的使用必须要具备对资产未来收益的合理预测,并要求计算合理的折现率,两者缺一不可,而两个必备参数的估测都具有较大的主观性。
(二)会计人员尚未掌握具体的资产评估方法
传统的会计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已有交易的原始凭据,按照事实据以入账。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确定公允价值,会计人员不仅要熟悉公正的市场条件是否具备,还要选择合理的参照物,并通过对调整因素的技术处理才能得到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的确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是会计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对具体的资产评估方法难以掌握,这也是公允价值无法广泛应用的阻碍之一。
(三)会计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金融工具等具体准则中,都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做了条件限定,即当具备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及相应信息的,才能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还指出当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时,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中对于活跃市场的规定,限定了只能使用市场法计量公允价值,而市场法下公允价值的获得过度依赖于市场环境,当市场不充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上的资产交易价格就很难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就无法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尽管有的准则中规定当活跃的市场不存在时,可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但是具体的估值技术没有规定。正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在理论上和准则中都缺乏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或者说明了却缺乏具体计算过程的指导,才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利用公允价值大肆造假。
(四)资产评估方法缺乏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条件和地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价值的计量前提主要包括两个要素:相同或类似资产的活跃市场、市场上存在类似交易,这使得公允价值计量只能采用市场法,而收益法和成本法缺乏计量公允价值的条件和法定地位,使得这两种方法在估值过程中的应用大打折扣。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各项计算参数也是源于市场的,在评估条件和数据具备的前提下,评估结果同样能够代表资产的公允价值。
四、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本身的完善,是促进其推行的根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法体系,但是三种方法在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大量的评估参数需要评估主体的人为判断。例如市场法中以公平市场上的现实交易价格为参照物,然后将参照物与被估对象进行比较,确定调整因素,逐一调整最终确定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而不同的评估主体,所选择的调整因素和修正系数不同,评估结果也不同。因此,资产评估方法要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加以推广,需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方法体系以及使用条件,使评估参数的选择有严格的标准,以剔除人为因素的操纵。例如,可根据上百年的评估经验,将评估对象进行分门别类,建立起全国联网的资产报价系统,构建不同资产的价格体系查询平台,营造一个动态实时的市场估价环境,使市场法评估的应用更加有据可循。同时,将常用资产的资产收益率进行网上通报,建立资产预测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后期跟踪系统,以发现收益预测的偏差,提高资产收益预测的精度,使收益法评估的应用更具有说服力。
(二)加快会计人员对资产评估方法的掌握
公允价值计量的引入要求会计人员除了具有丰富的会计理论外,还要了解评估、金融、资本市场等相关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并掌握估值技术。因此,应在加强公允价值计量宣传的同时,大力开展资产评估方法的培训,使会计人员尽快掌握资产评估方法的使用前提、技术参数以及具体的计算过程,及时掌握资产市场价值变化的动态,以更好地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将资产评估方法纳入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体系
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技术支撑,因此,应将资产评估方法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过程,除了市场法的应用外,明确成本法和收益法使用的前提条件,确立成本法和收益法在计量公允价值中的地位,使公允价值计量在现有的方法基础上,成为完整的方法体系。如在进行专用机器设备的减值测试中,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就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设备公允价值的估值。再如投资性房地产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而投资性房地产的投资目的是为了获得出租收益的,就可以使用收益法进行估值。
(四)细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公允价值的使用,随着公允价值计量技术的成熟,应进一步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范围,并且列示公允价值计量的操作说明和具体估值方法,使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规范化、程序化,增强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例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具体准则中可增加说明,当活跃的市场存在时,建议用市场法确定公允价值,并指出运用市场法进行估值时,选择的参照物应该具备哪些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时,应考虑哪些重点调整因素。除了要细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外,还应该对公允价值的整个计量过程进行表外披露,将数据的获取过程和计算过程以底稿的方式留存备查。
(五)推进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深度合作
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日常对于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由会计人员完成,但是会计人员毕竟不是资产评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此,还应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即资产评估机构,由专业的资产评估人员对期末财务报告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数据进行权威性认定,对公允价值估值的方法和过程进行技术性鉴定,并出具专业的公允价值鉴定报告,以更好地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验证性。
结束语
资产评估的实质就是确定资产在某特定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目前,会计界和资产评估界的合作成为一种国际趋势,随着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推广,会引起更多会计人员对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关注,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得到真正的应用,同时也会使更多的企业意识到资产评估的重要性,促成企业主体与资产评估机构的良性互动与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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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技术类无形资产是指含有技术内容的无形资产,它是由技术产品或商品、智能形态的技术成果和其他与技术相关的权力构成,这类无形资产主要依靠高度密集的技术、知识及智力为其所有者带来可能的高收益,如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都属于技术类无形资产。
一、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的特征
1.技术含量高、知识含量高。从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来看,技术和知识含量在其提供的服务价值中占有绝对优势。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构成主要依靠技术、知识的投入,技术和知识的倍增性使得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呈现倍增性。如计算机软件的物质资源消耗很低,但技术和知识资源的蕴含量极高,使得其高附加值性特别突出。
2.能够为持有者带来超额利润。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远远超过一般商品价值量的扩张能力,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物质财富具有巨大的作用,其控制主体通过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技术类无形资产,可以获得超过社会或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的能力。利用技术类无形资产获得收益的方式,主要有直接使用技术类无形资产从而使控制主体获利,通过技术转让来完成技术成果的转化从而获得收益,以及利用技术入股从而获取股利等等。
3.价值转化过程风险较大。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成过程具有创造性,因此在其形成过程中必然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研制过程中的风险性。包括研制能否成功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以及研制成功后被别人抢先取得专利,或因技术进步失去使用价值等;另一方面是技术类无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技术和知识的消化掌握需要有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采用新技术要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就有风险,此外新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是否适应市场需要,也有风险。因此,无论是对技术的研制方还是使用方来说,技术类无形资产都有较大的风险性。
4.投入和产出呈现弱对应性。无形资产是智力劳动的成果,是个别生产,一次性生产,有较大的探索性和风险性,失败的可能性大,常常是经过无数次失败后才取得某些阶段性成功,所以无形资产的投入不易量化。同时无形资产的产出与投入没有成正比的对应关系。无形资产的价值不是由开发和研究的成本决定的,也不是由技术含量的高低决定的,而是由其给使用者带来的效用决定的。所以一般来说,不是投入的越大,或者科技价值高、技术含量高,无形资产的价值就高,他们之间是弱对应的关系。
二、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范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条约)的有关规定,技术类无形资产主要是由技术类知识产权组成,包括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局或代表几个国家的地区机构认定,根据法律批准授予专利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使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等权利。专利法规定只要具备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发明就可以申请专利,经批准后,发明人或单位就可取得专利权。专利通常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有技术,又称为非专利技术,是指未公开或未申请专利但能为拥有者带来超额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知识或技术。具体包括:计算机软件、工业外观设计、集成电路设计等工业版权,各种设计数据、技术规程、工艺流程等技术资料,专家、技术人员等掌握的不成文的知识、技巧和诀窍等。
三、技术生命周期与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无形资产的技术生命周期是指从其开发、形成到广泛应用乃至被另一种新技术所替代的全过程,通常分为发育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处于不同阶段的技术类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收益的方式和收益的大小不同,而且承担的风险也不一样,因此,在对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应结合该无形资产所处的技术生命周期阶段所具有的特点,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由于衰退期的无形资产已失去使用价值,无需对其进行评估,所以下面只对发育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行探讨。
1.技术发育期无形资产适用的评估方法。处于技术发育期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技术尚在研发阶段,没有取得最终成果;(2)技术刚刚取得成果或刚刚取得专利等,尚未投入市场开发;(3)技术已获得承认或获得专利权,一直没有投入生产销售等;(4)难以通过市场销售、许可使用权获得收益的技术等。 这个阶段无形资产的特点是技术风险、法律风险大。由于尚未投入规模生产或投入市场销售,难以量化未来的收益,所以价值评估不适合使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此外,这个阶段买卖双方的交易多是以成本补偿、费用摊销取得合理利润为目的,所以采用成本法评估其价值是较为合适的。在评估中,由于技术发育期的无形资产大多处于研发阶段、创作阶段或刚刚完成正在申报专利前后,价值贬值的因素被弱化了,有些甚至于可以不考虑贬值。
所以,技术发育期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基本模型为:无形资产总价值=开发成本+正常利润,其中开发成本既包括直接成本,如参与研发的相关人员的人工工资,研发过程中所耗费的材料、能源费,专用设备折旧费,信息资料费,外协费,咨询鉴定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等,也包括各种间接成本,如为管理、组织研发的一切摊销费用、通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科研工具、仪器及公用水、电、气的摊销费等。正常利润是指从科研投资应取得的最低利润,这部分的利润率应以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为依据,是研究开发者从事科研投资应获得的起码利润。
2.技术成长期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技术成长期阶段是指专利、专有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技术资产形成的产品,在法律上取得认定后,已投入规模生产使用,产品在市场上占有率还不高,但销售业绩上升很快。处于成长期的技术产品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核心竞争力不够,在新老竞争对手的挤压下,未能实现规模经济,逐渐失去市场;另一种是技术产品竞争力超过对手,在市场上战胜对手,得到用户认可,占有率提高。成长期的技术产品,获取超额盈利能力和发生风险的机率都很大,所以在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时,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法加成未来收益的一种折中模型,即成本――收益模型: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式中:C――成本补偿额
K――技术分成率(各期分成率可以不同)
Fi――分成基数(未来的销售利润、销售收入或超额收益)
r――折现率
i――收益期限
成本―收益模型实际上是收益法基本模型的变型,它首先能保证出让方获得成本补偿额C,同时在未来收益中获取收益分成,并且分成率K可以是变化的:在该技术资产能带来高收益的期间,可以分得高比例的收益分成;在收益低,风险大的时期,分成率K可以低一些。
3.技术成熟期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技术成熟期是指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中能够为占有方、使用方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并且这种收益是高于企业有形资产收益之上的追加收益,也可以理解为高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的超额收益。处于成熟期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己被市场认可,其所能带来的未来收益比较稳定,风险相对较小,也容易计算,这时的评估方法适合采用超额收益现值法。
超额收益现值法主要是把技术类无形资产未来所产生的追加收益或超额收益进行量化并计算出其现值来确定其评估价值的方法。基本公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P=
式 中:Ri――被评估资产第i个收益期的超额收益
r――折现率
i――收益年期
n――收益期数
基本公式中超额收益Ri的计算,又根据实务中实际取得数据的不同,分为直接超额收益法和间接超额收益法。
(1)直接超额收益法。技术类无形资产产生超额收益的方式一般包括如下几种:产品成本的节约或降低;产品质量、性能、档次的提高导致产品售价的提高;产品商标、消费者认可等因素导致产品销售量的增加,从而形成利润的增长。所以根据技术类资产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方式不同,其确定可以采用如下四种模型:
①成本节约模型。该模型适用于新技术引入使成本降低,费用节省形成超额收益的情况。
超额收益Ri=(Ci-Co)・Qi・(1-T)
Ri――第i年超额收益
Ci――采用新技术后第i年成本
C0――采用新技术前的成本或同类产品成本
Qi――第i年产品销售量
T――所得税率
②收入增长模型。该模型适用于新技术引入使产品质量、档次提高、售价提高,从而获得技术超额收益的情况。
超额收益Ri=(Pi-P0)・Qi・(1-T)
Pi――采用新技术后第i年产品价格
P0――采用新技术前产品价格
③市场扩大模型。该模型适用于新技术引入使销售额增加、市场占有率扩大从而获得技术超额收益的情况。
超额收益Ri=(P-C0)・(Qi-Q0)・(1-T)
P――产品销售价格
Qi――采用新技术后的销售量
Q0――采用新技术前的销售量
C0――单位成本
④综合模型。以上模型将技术资产形成的超额收益来源进行了人为的划分,如 果考虑成本、价格和销售量同时改变的情况,可以用综合模型。超额收益R=[(Pi-Ci)・Qi-(P0-C0)・Q0]・(1-T)
专利、商标等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时,如果掌握的资料能够采用直接比较法比较本企业或同类企业使用新技术前后成本、收入、销售量的变化,应首先使用直接超额收益法。这种评估方法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外合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商标转让、许可使用中均可直接引用。但是在实践中,多数情况下无法取得无形资产使用前后可比性的资料,技术类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确定也可以采用间接超额收益法。
(2)间接超额收益法。间接超额收益法是一种综合分析方法。当无法对使用新技术资产和不使用新技术资产的收益情况进行对比时,将无形资产和其它类型资产在经济活动中的综合收益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进行比较,从而得到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即“超额收益”,它是采用技术资产为企业带来的超过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那部分收益。
间接超额收益法的模型为:
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P=
式中:Ei――第i年的净收益
Wi――第i年占用资金
IRR――行业平均收益率
r――折现率
n――预测收益年限
与直接超额收益法相比,间接超额收益法不需直接比较无形资产使用前后的获利水平,使超额收益法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了,在我国,商标、专有技术、科技成果等不易找到相同或相似技术资产进行直接比较的无形资产,采用间接超额收益法进行评估最为常见。
参考文献:
一、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背景
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地球上多种多样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为人类提供了不可缺少的食物、纤维、木材、药物、工业原料和服务。与此同时,由于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科技的不断发展,对生物资产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而且,由于生物资产本身的一些特性,其在人的劳动与自然力的共同作用下生长的,受自然规律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另外每种生物资产的生长、发育、成熟、结果都不同,因此,对生物资产的研究不管是从会计角度还是评估角度都是比较重要的。从会计角度看,全球范围内不管是组织、协会还是个人已经认识到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问题,在这方面研究最早的是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ustralian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AASB)于1998年颁布的1037号(AAS35)会计准则,即自生和再生资产(self-Generating and Regener-atingAssets简称SGARAs)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以下简称IAS41)对生物资产的研究从概念的界定、初始确认到后续计量作了详细具体的介绍。我国在借鉴国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但从资产评估的行业讲,对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的研究很少。目前具体的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准则,这给从事生物资产的企业的经济活动带来了不便,制约了其快速发展。而且也不能很好地向信息使用者传递一些有用可靠的信息,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为了保证会计与评估的相互协调与合作,进一步体现评估对会计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在当前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大潮中,生物资产的租赁、重组、典当、保险、交换等经济行为的不断增多,不能仅依据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来反映,还要借助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理论与方法,以资产评估结果重新确定其价值。
二、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涉及生物资产的企业与日俱增,探讨生物资产价值的评估问题,对评估行业和企业都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从理论上讲,首先,为生物资产价值评估做出理论贡献。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对其他行业,尤其是农业资产评估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价值评估理论,可以得出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目的、依据和方法。在评估范围越来越细、越来越广的情况下,可以为进一步研究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和评估方法、模型提供参考,对于推动资产评估理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其次,可以推动会计学相关理论在该领域的应用。从实践上讲,有利于建立全行业统一的评估准则,使评估机构能够很好的按照规范行事,使生物资产的评估更加明朗化;有利于持有生物资产的企业更好地掌握本企业的资产价值情况,促进企业加快生产,提高企业资产价值;有利于不同地区企业持有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比性;有利于生物资产的信息使用者获得全面、详实、可靠的评估信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和完善评估准则,加快我国评估领域的发展;有利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发展;有利于协调有关评估各方的经济利益。
三、西方国家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英国《评估指南》(红皮书)1996版指南12――森林与林地资源评估,提到了关于资源类植物价值评估的一些方法。《欧洲资产评估准则》(EVS)2000版指南5
贷款为目的的农业资产评估中将农业资产划分三个大部分来说明:第一部分介绍农业资产包含的内容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评估方法以及市场价值的确定;第二部分介绍了多年生植物的存在形式――正在生长着的、培育中的、收获的和其他形式的,还介绍了一些牲畜;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在评价这些动植物时影响因素和多年生植物的评估方法。《IVS指南10――业资产评估》2005版该指南中指出了生物资产是活的动物和植物,评估中将其划分为附着地的生物资产和非附着地的生物资产,将其区别于农业资产和个人财产进行评估,要求根据农业生物资产的类型和周期性按照市场法对农业资产进行评估。《澳大利亚评估准则与实践》对乡村资产评估进行了介绍,其中包括对生物资产相关不动产的阐述,如果园的建设投资、养殖设备、设施等评估。国外学者进行很多有关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的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的研究,从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类型、评估方法和案例研究等方面进行论述,国外比较流行的是条件价值法。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福利经济学对消费者剩余、机会成本、非市场化商品与环境等公共产品价值的思考,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评估研究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方法体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ECD)将评估方法分为三类,即实际市场价格法(市场分析)、模拟市场法和替代市场法。
从上述国外研究现状来看,虽然国际评估准则和发达国家的评估准则中对农业资产评估的研究有许多可取之处,但相对于其他资产评估研究来讲,起步较晚,而且也不成熟。各评估准则中只是粗略介绍影响生物资产的自然因素,都没有详细说明生物资产具体的评估依据、评估原则和不同生长阶段下的评估方法及一些参数的选取,未将其作为重点进行研究.、随着社会的进步及评估的范围的不断扩大,现有的国外的理论与方法不能满足生物资产发展的需要。
四、我国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属于新兴行业。1989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首次提及资产评估问题的政府文件。1993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涉及行业越来越广,技术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1996年颁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2001年又颁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具体准则。但目前关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文献很少,而且部分都是从森林资源或者森林生物多样性角度进行的,尚未对生物资产有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本文从生物资产概念、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和果园资产评估等方面进行说明。
(一)生物资产的概念2006年以前,一些专家学者们借鉴IAS、《澳大利亚自生和再生资产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对生物资产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给出了生物资产的定义:生物资产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并将其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为了研究方便可将生物资产划分不同种类:按其生物学特性分为动物和植物;按其生长周期长短分为一年生生物和多年生生物;按价值转移方式的小同,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
性生物资产;还可划分为成熟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物资产(何梦圆、马慧,2006)。
另外,我国学者在会计核算基础上总结出生物资产和其他资产相比,具有下列基本特性:一是生物资产形成的特殊性。一般资产完全是依靠人们的生产劳动取得的,而生物资产是通过人的劳动和生物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相互作用形成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形成除凝结有人类劳动以外,自然力作用的生长、发育会形成其增值;生物资产的经营受自然规律的制约,遵循自然规律,生物资产就会顺利地生长、发育,不断再生,反之则会消亡,失去其价值。二是生物资产的多样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繁多,这使其各自的生长、发育特点差异很大,增加了计价难度。三是生物资产经营周期的既定性。生物资产的投人、生产、经营、回收的周期完全决定于生物的生命周期,不同于工业生产周期以及资产价值转化的周期可人为控制。生物资产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生物资产会计处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二)资源类价值评估资源类的价值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我国资产评估协会尚未制定有关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规定,1996由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以适应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保护森林资源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林业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局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的,具体规定了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程序和基本方法,对林木资产评估、林地资产评估、森林景观资产评估及整体林业企事业资产评估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按照大范围森林资源包含的经济林也属于生物资产的范畴,此《规范》中指出了森林资源中林木、林地、森林景观及整体林业企事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
侯元兆等(2005)第一次比较全面地评估了中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出了生态服务价值,即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和净化大气的经济价值三项生态服务价值,首次得出了森林的这三项环境价值远大于立木价值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理论。王强(2006)按照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以及影响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因素的复杂性,详尽的介绍了各类森林资源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成交价比较法、市场价倒算法、年净收益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收获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序列工数法、历史成本调整法,重点介绍了运用收益现值法时应考虑的折现率问题和质量调整系数。该项研究中还按照不同种类介绍了各评估方法的应用,其中林木资产评估中从用材林、经济林、竹林、防护林和特护林方面,详细介绍了评估方法的应用及评估时涉及的影响因素。何梦圆、马慧(2006)研究指出,按照生物资产的特征,消耗性生物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倒摊法进行评估,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生长阶段确定评估方法。邹继昌(2006)采用收益现值法对用材林林木资产进行评估,给出了评估参数及评估公式,说明了采用收益现值法的理论依据。谢德新(2006)提出了经济林按照生长阶段产前期、始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进行评估,指出成本法主要适合于产前期,市场法理论上适合于任何长阶段,但现阶段因前提条件不具备限制了这一方法在经济林资产评估实践中的实际应用。经济林的收益年限在整个经济林寿命中所占比重最大,故经济林的资产评估主要以收益法为主。
(2)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北京大学教授张颖开创性地利用市场价格法、机会成本法和支付意愿法,对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进行核算,得出了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成果。吴火和(2006)研究认为,针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不同价值需要采用不同的计量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市场价格法、替代市场法和模拟市场法(假想市场法)。为提高评估的效率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与可信度,在综述了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研究和应用进展的基础上,尝试设计了基于专家知识的智能型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价值评估专家辅助系统(ESEFBA)。而且文献还列举了龙栖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生物多样性生物资产类价值评估,从木材生产价值评估和林副产品生产价值评估角度对直接实物资源资产进行评估,其中林副产品采用的是市场价值法。李银霞(2002)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为例,从直接使用价值评估方法和间接使用经济价值评估方法两方面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进行论述。
(3)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又称作物遗传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彩梅(2006)在对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概念、价值属性、价值特点、价值分类、价值内涵以及价值评估方法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地探讨了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构成分类及其评价方法,提出了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的原则和依据。其中涉及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市场法的应用。
(4)果园资产评估。应容枢(1998)在对果园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果园的特征、经营果园面临的行业风险和涉及到的果园时间价值补偿因素,得出果园应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
一、国有企业产权评估面临的问题
(一)评估方法选择空间大
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多种评估方法,主要有即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四种,选择其中任何一种评估方法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均是可以的。下面对不同评估方法的优缺点进行简要分析:
1.收益现值法。该评估方法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对资产进行评估,充分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未来收益因素,具备参数少、计算简单、评估结果易于被买卖双方接受的特点。但是,该评估方法过于依赖折现率和未来收益的确定,使得评估结果带有一定主观性。
2.重置成本法。该评估方法充分考虑了国有资产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实体性贬值因素,能够在物价波动、币值不稳的情况下获取真实性、实用性较强的评估结果,适用于单项资产、特定用途资产、专用资产的价值评估。但是,该评价方法在确定贬值额时带有一定主观性,同时未能考虑资产的使用效率。
3.现行市价法。该评价方法从市场角度出发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其评估参数与指标的选取可直接通过市场调查获得,能够真实、可靠地反映资产的市场价格。但是,因当前我国资产转让市场机制尚未步入成熟阶段,所以有时会出现同类资产对比数据缺失的情况。
4.清算价格法。该评估方法适用于企业清算时的资产评估,其操作流程与现行市价法基本相同,只不过企业停业或破产时的资产清算价格往往低于现行市场价格。
(二)无形资产低估或漏评
我国国有企业在产权改革的过程中,虽然对大部分资产都进行了相应的评估,但是由于未对资产评估范围进行界定,从而使得一些国有企业忽视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致使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严重不足,部分国有资产的价值被严重低估,造成了很多优质的无形资产被浪费。导致国有无形资产低估、漏评的主要原因是对此类资产价值的估计比较困难,无法形成市场化。依据我国现行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给出的规定要求,可选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或是现行市价法对资产进行评估,但在实际工作中,因无形资产的性质比较特殊,从而进一步增大了操作难度。如国有企业中的某些无形资产是与有形资产一并购入的,此类无形资产并不能以独立的形式存在,它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所以无法对其进行单独评估。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无法获得真实反映,导致企业自身的价值被严重贬低,部分国有资产也因此流失。
(三)评估环节缺乏有效监审
由于对国有资产评估的各个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审核,从而严重影响了资产评估的效率和质量。国资监管部门在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时,很多时候以对评估程序的审查为重点,却忽视了对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方法的选择等方面的监督,致使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不足。因监督审核方面的缺失,也会造成了部分国企通过对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对评估过程进行影响,故意虚报或是瞒报债务,进而达到减少资产的目的,这极大程度地影响了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为此,必须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环节的监督、审核。
二、改进国有企业产权评估的对策建议
(一)合理运用评估方法确定评估价值
为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可采取确定产权转让综合评估价值的方式,使其能够准确、客观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当期价值,将其作为产权交易的可靠依据。具体方法如下:第一种方法,可选择2-3个有资格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同一资产进行评估,获取2-3个不同的评估结果,剔除最不合理的评估值,计算其他评估值的平均值,以最终获得相对准确的评估结果。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选择多家评估机构会增加产权评估的成本费用,所以应当量力而行。第二种方法,可由专业的评估人员选用2-3种不冲突的评估方法计算出几个评估结果,形成一个评估价值区间,以确保产权交易价格充分考虑买卖双方的利益,让买卖双方都能接受。
(二)重视无形资产评估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无形资产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资产,鉴于其所具备的特殊性,必须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估计,这样可以使其产权交易的定价基础更加准确,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为此,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可按照其特性的不同,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如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能够辨认的无形资产,可以采用重置成本法或是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若是对一些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如商誉等,则可采用收益现值法。在对国有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必须对以下因素予以充分考虑:使用期限;机会成本与效益成本;技术的成熟度;转让内容;同类资产的价格;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更新换代速度等等。此外,无形资产评估值的高低,还与转让方式、转让款支付方式、提升比例等方面有关,评估中也需要对此进行考虑,这样才能确保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三)加强评估环节监审
摘要:数据资产是企业重要的战略资源,为了促进公司运营数据资产应用价值提升,在对数据资产价值构成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引入层次分析模型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并利用层次分析法软件计算数据资产各项评估指标权重,建立了基于成本和应用考虑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对模型应用给出具体评估步骤,并将该模型应用于具体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区别于传统的数据评估方法,这里将评估的关注点从数据质量方面转向以往很少关注的数据资产价值方面。
关键词 :数据资产;数据资产价值评估;评估模型;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TN911?34;TP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73X(2015)20?0044?04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 of data asset value assessment model
ZHANG Zhigang1,YANG Dongshu2,WU Hongxia2
(1. Operation monitoring Center,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Beijing 100031,China;2. Anhui Nari Jiyuan Software Co.,Ltd.,Hefei 230088,China)
Abstract:Data asset is an important strategic resource for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application value of data as?sets,the analytic hierarchy model is brought in to build an index evaluation system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value composi?tion of data asset and its main influence factors,the AHP software is used to calculate various evaluation index weights of dataassets. A data asset assessment model in view of cost and application was established,which provided the specific appraisal pro?cedure of model application and was applied to the value assessment of concrete data assets. Different from the traditionalmethod of data evaluation,it paid close attention to the value of data assets rather than data quality.
Keywords:data asset;data asset value assessment;assessment model;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0 引言
作为一项公司资产,数据的重要性正日益突显,这促进了新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发展。互联网和移动及智能技术的传播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商业数据的面貌和曝光度,数据量和数据种类不断增加。数据被越来越多地用于提升运营效率,将数据转化为价值的机会也将随之增多——至少在短期内可以这么说。因此,未来十年内,数据将成为一个重要的财富创造来源,并且将越来越多地被视为一项值得重视的企业资产,数据资产价值评估问题,也将成为公司估值的核心问题之一。数据资产作为新生事物,本身还需要不断研究、实践和完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更是一个持续的、不断完善的逐步过程。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仍然比较欠缺,主要的研究成果集中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之中。孙荣玲等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及价值实现的量化方面进行研究,把分散在企业各部门的无形资产贯穿起来,作为一种真正的资产加以管理与经营[1]。潘渭河强调无形资产不能脱离有形资产单独使用,无形资产的价值实际上是垄断价值,无形资产使用上的特殊性,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形成了重要的约束条件[2]。陈昌云提出传统的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已远远不能满足无形资产发展的需要,提出了无形资产评估的两种新的思路: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和EVA方法,并把它引入到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中[3]。贺业明分析指出传统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并不适合于小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并根据小企业自身的特点,提出为小企业的无形资产“量身打造”的价值评估方法[4]。
本文基于前人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数据资产本身的特点,引入层次分析模型构建指标评价体系;从数据资产的成本和应用两方面研究,构建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提出一套全新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1 相关理论
(1) 数据资产及其价值评估。数据资产是企业在运营活动中形成的,由企业拥有,在数据的产生、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和应用全过程可控,并能够给企业带来价值的数据。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是使数据的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一个可操作的量化指标,对数据进行多角度价值评估,利用评估结果对工作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数据运营管理水平。
(2) 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AHP)[5?8]是美国著名的运筹学家A.L.Satty等人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将一种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多准则决策方法。层次分析模型是把复杂的问题分成若干个组成因素,并按支配关系分组形成层次结构。然后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综合决策者的判断,确定决策方案重要性的总排序。具体步骤如下:
① 分析各因素的关系,建立递阶层次结构;
② 对同一层次的多个元素,关于上一层中某一准则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构建比较判断矩阵;
③ 由判断矩阵计算比较元素对于该准则的相对权重,并检验一致性;
④ 计算合成权重,即全局权重。
2 研究思路
目前,管理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比较成熟,主要有以下4种:收益现值法[9];重置成本法[10];现行市价法[11];清算价格法[12]。无形资产也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13];市场法[14];收益折现法[15]。但是由于数据资产的评估标准和要素相差很大,因此上述这些方法并不能完全应用到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当中去。当前对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数据资产价值的精确定义。数据资产价值定义不统一,导致人们对数据资产价值理解出现多样化,难以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建立数据资产增值管理体系,必须明确数据资产价值的定义。
(2)没有形成一个权威性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或参考模型。大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研究是针对很单一的问题进行的,解决系统中的比较重要的质量指标,比较系统的研究也只是提出了建模的观点,并给出了建模的步骤,但没有提出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的体系结构。
(3)没有形成系统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维度,从不同的维度对数据资产价值评估衡量的标准是不一样的。(4)针对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没有形成具体的量化标准,局限于概念和理论的研究。
数据资产价值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作为数据资产价值的生命线,是数据资产发挥价值的基础,亟需开展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工作以提升数据增值运营水平。在对数据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的时候,需要建立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从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维度、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等角度,设置校验规则,以提高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并提高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的效率,为进一步的数据增值运营水平提升、减少决策失误和避免经济损失打好基础。
本文探讨的运营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在对数据资产价值构成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基础上,引入层次分析模型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并利用YAAHP层次分析法软件计算数据资产成本和应用评估指标权重,建立了基于成本和应用考虑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并对模型应用给出了具体评估步骤。
3 数据资产价值构成及主要影响因素
与一般无形资产价值构成不同,由于数据资产价值形成过程的创造性、生产的一次性、获利能力的不确定性、成本费用的模糊性、价值转化过程的风险性等特征,影响数据资产价值形成的因素更加复杂、种类更多,从而导致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更大。
因此,必须深入分析影响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各种影响因素。
结合运营数据资产的特点,本文认为影响运营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主要因素是数据资产的成本和应用,所以从成本出发,结合应用过程,讨论数据资产价值构成及主要影响因素,并以此来评估数据资产价值。
3.1 数据资产成本
数据资产的成本是一个动态指标,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并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动,其中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数据资产成本主要来源于信息系统的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因此本文从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两个角度对数据资产成本进行评估,是比较科学有效的计算方法。
(1)建设费用。数据资产建设费用是从信息系统建设费用评估而来。信息系统的建设费用一般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间接费用等。
(2)运维费用。数据资产运维费用包括业务操作费和技术运维费,其中业务操作费包括对数据资产的监测费用和数据资产问题管理费用;技术运维费主要指数据资产台账维护费用。
不同的数据资产所包含的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的比例是不同的,例如有的数据资产侧重于信息系统建设,则其建设费用比重较大;有些数据资产侧重系统运维,则其运维费用比重较大。
3.2 数据资产应用
数据资产价值的关键是看似无限的再利用,即它的潜在价值。数据资产成本对其价值的影响固然至关重要,但还远远不够,因为大部分的数据资产价值在于它的应用,而不是占有本身。因此,研究数据资产价值构成时,就必须将数据资产应用纳入其中。
数据资产应用要根据不同的数据资产分类分别进行研究,关注于数据资产使用次数。对于不同的使用对象,也会产生不同的使用效果。因此,本文研究数据资产应用影响因素时,将数据资产的分类、使用次数、使用对象和使用效果评价作为主要的评估指标。
3.3 数据资产价值构成
通过对数据资产成本和应用情况分析,得出数据资产价值构成如图1所示。因此,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方法是将数据资产成本和数据资产应用通过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计算得出。
4 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
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是通过适宜的数据方法对影响运营数据资产价值的主要因素量化处理最终得到合理的评估值。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构建方法的操作步骤如图2所示。
4.1 计算数据资产成本
根据第3.1节的内容,数据资产成本影响因素包含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并且不同的数据资产所包含的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的比例是不同的。因此,每一个评估项对数据资产价值产生多大的影响,必须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评估值。
对数据资产成本影响因素进行处理,确定每一项评估指标的权重,从而计算出数据资产成本得分。
4.1.1 AHP法构建数据资产成本评价体系
根据对数据资产成本及影响因素的分析,采用AHP方法,得到如表1所示的指标体系。
表1 数据资产成本评估指标体系
4.1.2 采用YAAHP层次分析法软件计算成本YAAHP(Yet Another AHP)是一款层次分析法辅助软件,提供方便的层次模型构造、判断矩阵数据录入、排序权重计算、加权计算以及计算数据导出等功能。只需要具备初步的层次分析法知识,不需要理解层次分析法计算方面的各种细节,就可以使用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计算数据资产成本的步骤如下:
(1)绘制层次结构模型
按照数据资产成本评估指标体系,绘制层次结构模型(本文为了简化计算,忽略准则层),如图3所示。
(2)计算判断矩阵
确立思维判断定量化的标度。在两个因素互相比较时,需要有定量的标度,假设使用下面的标度方法,其含义如表2所示。
按照重要程度划分,根据公司业务专家意见,构造比较判断矩阵,如表3所示。
(3)计算结果显示
YAAHP软件自动完成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一致性检验通过后,计算得出成本评估指标的权重如表4所示。
假设数据资产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的得分分别是s1 ,s2 ,数据资产成本评估指标总得分Sp 可以通过加权计算公式得出:
根据公司业务专家意见,采用专家评分法得出数据资产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的得分分别是80,90,计算出该数据资产成本评估指标总得分情况:
4.2 评估数据资产应用
采取同样的方法,评估数据资产应用评估指标总得分。数据资产应用涉及数据资产的分类、使用次数、使用对象和使用效果评价4个指标,每一指标对数据资产价值产生多大的影响,必须给出1 个比较合理的评估值。因此,必须对数据资产应用评估指标影响因素进行处理,确定每一个应用评估指标的权重,从而计算出数据资产应用评估得分。
(1)采用AHP法构建应用指标评价体系根据对数据资产价值应用及评估项的分析,得到如表5所示的指标体系。(2)采用YAAHP层次分析法软件计算权重按照重要程度划分,根据公司业务专家意见,构造比较判断矩阵如表6所示。
YAAHP软件自动进行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一致性检验通过后计算应用评估指标的权重,结果如表7所示。
根据公司业务专家意见,采用专家评分法得出资产分类、使用次数、使用效果评价、使用对象的得分分别是80,70,60,90,根据加权计算公式,得出该数据资产应用评估指标总得分情况为:
4.3 数据资产价值评估
根据数据资产价值构成一节表述,数据资产价值是由成本和应用构成。综上所述,最终确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计算模型:
数据资产价值= 数据资产成本得分+ 数据资产应用评估得分根据文中实例,对模型进行量化,最终得出该数据资产价值:
5 结语
本文建立的基于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从成本和应用的角度考虑了影响数据资产评估的主要因素,而且为了对数据资产的价值有一个更为精确地评估,在模型中采用了层次分析模型构建应用指标评价体系,并利用YAAHP层次分析法软件计算指标权重。从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中可以清楚的看出影响数据资产价值的因素,可以通过对数据资产进行问题管理,优化有关影响因素的得分,提高数据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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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定义与会计公允价值概念的相关性
资产评估学中关于价值类型的分类,以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资产评估使用范围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根据国际资产评估标准,资产评估概念定义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的交换价值。资产的交换是在一个适当的市场上的公开的交易,在自愿的购买者和出售者之间进行的,而且买卖双方都是精明、谨慎、没有人强迫的。”《国际评估准则》指出,“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中评协价值类型评估准则项目负责人姜楠教授认为,“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或最有可能使用条件下,资产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
在2006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会计计量属性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公允价值概念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购买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而不是在强迫或清算拍卖交易中,交换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所使用的金额。”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其《手册》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没有受到强制的、熟悉情况的自愿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中商定的对价的金额。”
通过以上对两个概念的阐述,可以看到资产评估学中市场价值定义和会计学中公允价值揭示的价值内涵具有相似性,都明确了价值的前提为交易的自主性、非胁迫性,交易的公平性、透明性,交易双方对特定交易对象的知晓程度的一致性,体现了资产评估对资产价值的估算与会计学对资产会计计量价值确定的相近性。
二、资产评估目的与经济业务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性
资产评估实务中,资产评估行为所对应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债务重组、股份改制等,资产评估行为为特定的经济行为出具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会计活动要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做出相应的记录,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不同的资产、不同的经济行为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其正与资产评估的评估目的相吻合。
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具体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易、资产减值、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18项具体会计准则,而其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同时与资产评估目的直接相关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中以非现金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符合商业性质的经济行为、债务重组中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等。在国际资产评估领域中,早就有一类资产评估业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其特为会计期末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参考依据。虽然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使用资产评估师的结果作为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但专业而独立的资产评估师出具的价值意见无疑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比如投资性房地产关于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处理、资产减值关于期末资产减值的测算、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以及公用型企业来说公允价值的计量采用评估结果更具有公信力。
资产评估目的与会计资产价值计量与处理都同企业经济行为密不可分,两者之间也有极强的相关关系,资产评估可以为会计计量提供专业的价值参考依据,会计信息采用评估结果可以更好地体现资产的价值。
三、资产评估评估方法与会计公允价值确认方法的相关性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对三种方法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的阐述,“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与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是一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有关购买方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充分体现了评估方法与会计方法的一致性,如有活跃市场的投资性资产以活跃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长期应收款项以适当利率折现后确定公允价值、产成品以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等确定公允价值,这正是资产评估三种方法在会计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应用。
通过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与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简要比较,可见资产评估方法已经初步在会计计量中得到了应用,而对于资产期末公允价值的计量同样可以借鉴资产评估方法,为财务报告使用者确信结果(信息)的合理性提供支持。
四、资产评估准则为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保障
新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以对资产的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英文表述为“fair value”,如果从人文角度考虑其含义,公允价值有公正、公平之含义,资产的价值如果以公允价值计量,那应该体现公正的价值表述,结果为公众所认同,尤其现在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与完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计量如果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那如何保证其结果为广大股东所认可就成为会计计量中的难点。
而资产评估行业作为提供价值估值建议的专业服务行业,从其建立初始至今始终保持独立的、专业的、客观的行业执业标准,并将这一标准贯穿于执业过程中,体现于评估规范和评估结果中。
在资产评估报告序言部分我们可以看到,“××(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评估对象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明确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中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评估报告”。《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出现对评估结论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疏漏和错误,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获取充分信息,并进行审慎分析,确信信息来源是可靠和适当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保证了资产评估工作能够为会计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并确保评估结果为会计报告使用者所理解与认同,更好地体现资产的价值,更好地配合会计公允价值计量工作。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与会计关于公允价值有较强的相关性,资产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参考依据,但为了能够更好地为会计计量工作服务,资产评估行业仍然需要保持和加强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确保结果的合理性、公正性;
2.继续加强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完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指导资产评估工作。
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进一步提高执业的专业水平,为更好的服务于会计计量工作,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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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采用比较和类比的思路及其方法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规程。因为任何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在购置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现行市价。运用市场法要求充分利用类似资产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判断和估测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运用已被市场检验了的结论来评估被估对象,显然是容易被资产业务各当事人接受的。因此,市场途径是资产评估中最为直接,最具说服力的评估途径之一。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若干评估思路中的一种,通过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二是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
一般地说,在市场上如能找到与被评估资产完全相同的参照物,就可以把参照物价格直接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更多的情况下获得的是相类似的参照物价格,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参照物差异调整因素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时间因素,即参照物交易时间与被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相差时间所影响的被评估资产价格的差异;二是地域因素,即资产所在地区或地段条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差异;三是功能因素,即资产实体功能过剩和不足对价格的影响。
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要遵循下面的程序:明确评估对象;进行公开市场调查,收集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基本信息资料,寻找参照物;分析整理资料并验证其准确性,判断选择参照物;把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比较;分析调整差异,做出结论。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它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但是市场法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有时因缺少可对比数据而难以应用。这种方法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
二、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采用收益法评估,基于效用价值论:收益决定资产的价值,收益越高,资产的价值越大。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他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他带来的回报。资产的收益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流,而收益有时间价值,因此为了估算资产的现时价值,需要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折算为现值,这就是资产的评估值。收益法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思路,即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资产价值。它涉及3个基本要素:一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三是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因此,能否清晰地把握上述三要素就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第一,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二,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三,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收益法能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风因素的影响。这种方法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小,一般适用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三、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途径始终贯穿着一个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实体有形损耗;如果被评估资产存在功能和技术落后,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如果被评估资产及其产品面临市场困难和外力影响,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经济性贬损因素。
成本途径作为一条独立的评估思路,它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来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的,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只有当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下,再取得被评估资产的全部费用才能构成其交换价值的内容。只有当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和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资产的重置成本才能为潜在投资者和市场所承认和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成本途径主要适用于继续使用前提下的资产评估。同时,采用成本法评估,还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也是必须的。
成本途径的运用涉及4个基本要素,即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的有形损耗,资产的功能性陈旧贬值和资产的经济性陈旧贬值。
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资产的原始成本越高,资产的原始价值越大,反之则小,二者在质和量的内涵上是一致的。采用成本法对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首先确定资产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是按在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建一项全新资产所支付的全部货币总额。重置成本与原始成本的内容构成是相同的,而二者反映的物价水平是不相同的,前者反映的是资产评估日期的市场物价水平,后者反映的是当初购建资产时的物价水平。在其他条件既定时,资产的重置成本越高,其重置价值越大。
资产的价值也是一个变量,随资产本身的运动和其它因素的变化而相应变化: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力的作用,其物理性能会不断下降、价值会逐渐减少,发生实体性贬值;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使用企业原有资产与社会上普遍推广和运用的资产相比较,在技术上明显落后、性能降低,其价值也就相应减少,发生功能性贬值;由于资产以外的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引致资产价值降低。这些因素包括政治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发生经济性贬值。
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首先确定被评估资产,并估算重置成本,其次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使用年限,再次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损耗或贬值,最后计算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成本法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有利于企业资产保值,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条件下可广泛地应用。但是采用成本法评估,工作量较大,同时这种方法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必须充分分析这种假设的可行性。另外经济贬值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
评估途径和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客观的评估值不会因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途径和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途径和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为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根据。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资产,必须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
由于资产评估工作基本目标的一致性,在同一资产的评估中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如果使用这些途径和方法的前提条件同时具备,而且评估师也具备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那么,多种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趋同。如果采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可能的原因有:一是某些评估途径或方法的应用前提不具备;二是分析过程有缺陷;三是结构分析有问题;四是某些支撑评估结果的信息依据出现失真;五是评估师的职业判断有误。因此,评估师应当为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建立逻辑分析框图,通过对比分析,有利于问题的发现。评估师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除了对评估途径或方法做出取舍外,还应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据此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便最后确定评估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区别
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抑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寻求评估对象的价值,都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又是有区别的。
由于评估的特定目的的不同,评估时市场条件上的差别,以及评估时对评估对象使用状态设定的差异,需要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也是有区别的。评估途径或方法由于自身的特点在评估不同类型的资产价值时,就有了效率上和直接程度上的差别,评估人员应具备选择最直接且最有效率的评估方法完成评估任务的能力。
(三)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含了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即3个层面的选择:第一个层面是评估的技术思路的层面,即分析3种评估方法所依据的评估技术的思路的适用性;第二个层面是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第三个层面是在确定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技术评估方法所设计的技术参数的选择。
一、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原则
(一)成本效率原则。评估机构介入公司并购,并作为独立于并购双方的经济主体,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市场化运作。因此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评估机构需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在时间,物质以及人力成本等方面的耗费,在合理的法规框架内对评估方法做出选择,使其符合并购双方的要求,保证所用方法低成本高效率。
(二)风险规避原则。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的风险是指由于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判断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是由于数据处理不当的内部风险,也有可能是由于外部因素的干扰。因此选择评估方法时要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
(三)客观公正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是指在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角度,根据目前市场上采取的数据对目标企业进行客观分析,避免从个人的角度主观臆断,排除市场利益对机构的干扰,贯彻平等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方法选用情况分析
近年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价值评估方法逐渐由单一方法向同多种方法转变,价值评估中同时使用两种方法的比例已逐渐从2009年的65%上升到2013年的85%。在我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的情况占了绝大多数,而市场法的应用比较少,但其比例在逐渐提升。目前对我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评估方法选用情况的基本分析如下:
(一)运用资产基础法的比例较高,并且在未来一段时间任将持续。通过对我国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发现资产基础法已经成为价值评估中使用最广泛并且最重要的方法,究其原因,归于以下几点:
(1)相比于收益法和市场法,使用资产基础法时评估参数更易选取,并且方法简便,在论证检验时更适合操作,因此评估机构在资产基础法和其他方法并无的多大差别的情况下,更倾向于选用资产基础法。同时,使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还会过滤掉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对评估过程的干扰。
(2)我国特殊的政策层面原因。我国的资产评估体系的发展最早源于国有资产管理,我国目前的很多重大的公司并购中都能看到国有企业的身影,在对国有资产的评估中评估方法以及评估结果的可验证性和可复核性一直都是国有资产管理非常强调的问题,使用资产基础法便能使得这一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3)使用资产基础法的宽松性。由于使用资产基础法的条件比较宽松,不像收益法和市场法所要求的那么严格,所以较多的公司在并购中只能考虑使用资产基础法。
(二)收益法正在越来越多的使用于各种公司并购的价值评估中。在2012年的公司并购案例中有半数以上的公司采用了收益法评估公司并购中的企业价值。究其原因,是由于目前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由后股权分置时代向全流通时代的迈进,我国上市公司不再单单关注公司的既有资产,而是对于并购时能否吸收优质资产,这些优质资产未来的盈利能力如何。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便能很好的从并购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着手揭示企业的增长潜力,符合投资者和公司管理者的期望。
(三)市场法在我国的市场上还有待发展。市场法是一种最简单、有效的评估方法,因为在评估过程中的数据资料均直接来源于市场本身,但是市场法需要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本市场,并且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资本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所以目前虽然市场法在我国企业评估中并没有作为一种主要的方法使用,但是我相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法将会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评估方法。
三、我国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时出现的问题
纵观我国近年的公司并购案例,公司并购时选取的价值评估方法都能符合自身的条件,并比较准确的评估公司的价值,但是有部分公司在选择方法时却出现了一些问题:
1、评估方法选择不当。不同行业的企业资产性质、主营特点以及核心业务不同,所以在对其进行资产评估时侧重点便不同,因此需要恰当的选择评估方法。传统制造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可在评估中通过资产基础法反映企业资产的当前构建成本,并通过收益法验证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保证并购时资产评估的合理性。如果对房地产企业采用市场法评估,便会得到偏离目标公司公允价值的结果。
2、有多种评估方法可行时只是用单一的方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机构在满足市场法或收益法应用的条件下却只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不符合法规规定。
四、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展望
(一)评估方法选择的市场化
资产评估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我国《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指出:“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评估报告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美国评估准则(Uniform 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Appraisal Practice,简称USPAP)在评估报告准则中提出:评估基准日是确定价值意见的基础,评估报告日则表明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市场和资产状况的评价是未来的、现行的还是历史的角度。因此,针对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之间的关系,存在追溯性价值评估、现行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②。在评估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进行的是现行价值评估,对于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的适用性及可能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的探讨,有利于加深对评估报告准则的理解,保障评估报告准则的有效实施和提高评估报告质量。
一、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的内涵
我们可以从理解评估实践中两个十分重要的日期――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报告日的内涵入手,来了解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的具体内涵。
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资产所处的宏观经济条件、面临的市场情形以及自身的状况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所以资产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而在实践中,我们只需要知道被评估资产在特定的某个时点的静态的价值。而无须知道资产连续的动态价值,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选定某个时点。来判断评估对象在该时点所处的假设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这个时点就是评估基准日,它是确定资产状况、市场条件、资产价值等的基准日期。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当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相同时,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公允价值就是现行价值评估;当评估基准日早于报告日,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该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则是追溯性价值评估;比如,在现实中常遇见的联营法律纠纷中需要确定联营双方投入的资产的比例,这时就需要对联营双方联营时投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又如,委托方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他评估师在过去的某个时点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此时评估师就需要对报告中的被评估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以对前边的评估报告的结论进行复核。再比如,涉及遗产或继承税等的税基评估等等,都需要评估师对资产做追溯性价值评估。当评估基准日晚于评估报告日。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该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则是未来价值评估。比如,开发商需要抵押贷款进行项目融资时,用以抵押的标的是在建工程甚至是规划中的工程,此时就需要评估师在充分的调研掌握足够多的现有数据的基础上,对在建工程甚至是规划中的工程的未来价值进行合理的推测估算,从而对相关当事方提供合理的专家咨询意见。再比如以现金流量为基础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确定现金流预测期期末价值时,需要评估师对企业预测期期末的价值进行合理的未来价值评估。
二、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美国评估准则指出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评估。我国在资产评估准则中并没有明确适用范围,即意味着所有类型的资产都可以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我们知道追溯性价值评估、未来价值评估与现行价值评估的划分是由于评估基准日的选择不同,并不关乎资产的具体类型,但是是否无形资产和企业价值评估也可以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值得我们进行探讨。
从理论上讲,除了动产和不动产之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无形资产、企业整体资产等也像动产和不动产那样在过去的某个时点或将来的某个时点具备价值,并且也可以用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一种或多种,对他们在该时点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所以从理论上说对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是成立的。
在实践中,根据资产评估不同的特定目的,我们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并选择评估基准日,通常会有以下五种情况,我们分别依次进行分析。
情况一:估算被评估资产(除动产不动产之外的其他类型资产,如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下面四种情况相同,不再做同一表述)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现时价值。这就是资产的现时性价值评估,评估界对此无争议,不做讨论。
情况二:估算被评估资产在过去的某个时点面临当时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应当尽可能多地搜集相关资料,以对评估基准日时被评估资产的状况、当时的市场条件等进行人为的“历史还原”,并参照当时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做出合理的判断。
情况三:估算被评估资产在过去的某个时点但面临现在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同样的需要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进行人为的“历史还原”,但不同情况二的是,评估师必须假设还原后的资产处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使用当前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情况四:估算被评估资产在将来的某个时点面临当时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在充分收集信息资料、恰当判断趋势的基础上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状况、市场条件等进行合理的预测,并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
情况五:估算被评估资产在将来的某个时点但面临现在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在充分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合理预测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并假设已预测状况后的被评估资产处在当前市场条件下,使用当前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对于情况四,由于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将来某个时点当时的价值,在实际评估实践中并没有什么应用,因此并不多见,所以这仅是理论上的分析。对于像无形资产等其他类型的资产而言,虽然情况二、情况三、情况五依赖于更多的假设,所需要的技术手段也更复杂,结论的限制条件也更多,但是它们的最终结果都是评估师对特定情况下资产的价值在科学分析基础上的一种合理评估。
通过以上分析,无论从理论方面考虑还是从实践层面讲,本文认为对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既是合理的又是可行的。
三、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中应关注的难点问题和对策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得知从理论上来说,对不同的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都是能够实现的,但是在实践中,这两种类型的评估又与现实性价值评估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体现在其复杂性和操作上的困难,下文将予以进一步的探讨分析。
(一)在实践中,追溯性价值评估有如下难点
1.对于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期间的资产的状况以及市场情况等,它们实际已经发生,评估师等相关人员也已经知道。若评估师采用收益法等方法对被评估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时,评估对象相对于评估基准日的未来收益该如何准确地确定?
2.由于评估基准日可能相距评估报告日久远,待评估资产的状况可能发生比较大的变化,评估师应该如何有效地收集评估所需要的资料,并对资料怎样才能做出合理的取舍?
当然如果评估师能够找到评估基准日附近其他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并以此来作参考来取舍或许会是一个比较好的情况。
3.由于评估基准日距离报告日较远。市场状况可能已经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收集到的资料数据可能满足不了评估基准日后的某些时点,这就需要评估师确定一个截止日期,那这个截止日期应该如何合理地确定。
(二)在实践中,以常见的用在建工程作为标的进行抵押贷款为例来说明未来价值评估的难点
为了更好地给相关当事方贷款决策提供咨询意见,评估师一般要对在建工程未来价值做出两种不同的评估:在建工程完工时价值的评估和在建工程达到稳定使用率时价值的评估。为了完成这两种未来价值评估,评估师可以同委托方一道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基准日,对同一在建工程做出两个不同的未来价值评估,以服务于不同的评估目的。
1.由于评估的是在建工程未来某个时点的价值,在建工程在评估基准日时的状况(包括完成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各种实体经济特征等)、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当时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价格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等该如何合理有效地预测。
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之间也逐渐出现了企业兼并、联营、收购或分立、组建集团、股权转让、中外合作、股权重组、合并、股票发行、租赁、融资等经济交易行为。这些交易行为的出现,促使了对企业价值评估的需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2年2月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以下简称“企业价值评估准则”)中将企业价值评估定义为:“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者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也就是说,企业价值评估是注册资产评估师采用适当的方法、利用自身的职业判断能力等,对企业的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的一种行为和过程。
一、企业价值评估常用的三种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常用的三种方法为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是指在市场上寻找可比公司或者可比的企业收购、合并等案例,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分析,通过计算适当价值比率、根据相关影响因素修正调整价格等方式得出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的方法。成本法,企业价值评估准则中指出其是“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收益法是在对国家政策、市场经济、企业发展状况等因素分析后,对未来的预期收益进行估算并折现来计算企业价值的方法。
二、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
(一)市场法
市场法是以类似的企业在市场上应该有类似的价值作为其基本原理的一种方法。
市场法的前提条件为:(1)有一个活跃的、有多个交易主体自愿参加的、且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是平等的市场,即公开市场。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能够代表交易资产的行情,可以作为市场的公允价格。(2)在市场上存在着足够数量的在使用功能、成交时间、成交地域等方面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企业或交易案例。(3)能够较为容易地收集到与评估有关的各种资料。如可比企业和评估对象的财务信息、市场情况等相关资料。此外,还需确定所收集到的资料是合理、有效、具有代表性的。(4)评估时需要根据相关影响因素对可比企业的价格进行修正调整,这时就需要明确价格影响因素并且能找到合适的依据对其进行量化以便计算评估价值。价格影响因素包括时间、功能、地域差异等。
市场法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市场现行价格,评估方法简单实用,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所接受。但是市场法需要可对比数据,若可比的交易案例或可比企业价值的信息不易获取,则难以进行评估。因此,只有在市场较完善时采用市场法所得的评估结果才比较合理。
(二)成本法
成本法是以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并扣除各种贬值因素为基本原理的一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成本法的前提条件为:(1)被评估的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只有这样,用重置成本作为估算价值才有意义。(2)历史成本的资料要易于获得。因为成本法虽然是采用重置成本来估算,但是通常会利用历史成本和对应的增长率来估算重置成本。(3)各项贬值或者成新率可以合理估算。(4)企业在不能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的情况下,如清算状态时,只能利用成本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5)当委托方需要通过资产评估来取得被评估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详细明细资料时,只能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只有充分地考虑了损耗和未来收益,需要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这样的评估结果才公平合理。采用成本法评估,由于各种贬值因素的影响,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出企业价值。因此,在无形资产较少并且兴建不久的企业采用成本法较为合适。
(三)收益法
企业价值是其未来收益的现值是收益法的基本原理。
采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如下:(1)被评估的企业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持续经营,具有持续盈利的能力。(2)被评估企业的预期收益能够合理地预测估算。(3)企业未来的获利年限可以预测。(4)企业预期收益的风险能够客观地进行估算,合理地量化。
收益法的最大优点是能真实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但受评估人员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测性等因素的影响,这种方法往往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窄。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效果较好。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选择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它需要考虑评估目的、评估假设、所采用的价值类型以及数据资料等因素。
(一)数据收集情况
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运用都是建立在能取得充分合理的数据基础上的。如:市场法需取得可比企业的财务信息,类似交易案例的交易价格、注册资本、交易地区、交易时间、价格调整参数依据等信息资料;成本法需要取得评估对象的详尽的资产负债信息、各项资产的贬值情况等数据;市场法则需要获取评估对象的资产、负债、现金流等财务信息,国家的宏观形势、行业发展状况、供求关系等相关资料。而在进行评估时,并不是所有相关资料都能容易获得,通常情况下,数据收集情况会很大程度地影响评估人员对于评估方法的选择。
比如,在目前国有企业的价值评估中,评估人员通常采用成本法。因为成本法所需的资料通常来自于企业的内部,较为容易获得。而由于转让国有产权并没有完全进入市场,难以获取国有产权的市场价格等相关数据,因此通常不采用市场法。再比如,在对于历史较长久、经过多次改造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则可能因为该企业历史资料缺失,资产利用率低,无法利用成本法反映其资产的真实价值。又如,对于房地产行业的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正在进行宏观调控、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又常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风险,从而导致了收益法中采用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无法准确、合理地取得,因而收益法无法采用。因此,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首先要根据可获得资料的情况进行筛选,对于无法获取足够相关资料的方法,要予以舍弃。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目的不同,评估人员通常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在国有企业改制的目的下,评估人员通常采用成本法。首先,成本法所需要的资料收集主要来自企业内部,容易获取,评估机构采用成本法可节省时间和成本。其次,为国有企业改制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企业产权转让的法定程序,委托方需要获取资产和负债的明细资料。最后,因为国有企业改制通常是出现在该企业经营不善,效益低下时。此情形下,企业能否持续经营并且其盈利情况能否准确预测无法确定,因此无法采用收益法。又因为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在市场上很难找到与该企业可比的企业或交易案例来估测该企业的价值。因此,市场法也不可行。
对于企业并购中的企业价值评估,评估方法的选择要根据并购日的市场条件等来确定。如果公开市场上可比的并购案例较多,采取市场法可使得评估结果更接近企业的公允价值。如果评估对象没有可比的市场参照物,则最好选择成本法。若被并购企业在未来能持续经营并产生大量收益,未来现金流容易预测且面临的风险亦可以估算,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则为不错的选择。
而对以业绩评价为评估目的的企业价值评估,可选择收益法。因为管理层的业绩表现主要在其能为公司带来持续的现金流量以及未来收益,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非常合适。
(三)评估假设
评估假设影响评估方法的选取以及评估结果的形成。常见的评估假设有公开市场假设与继续使用假设。若企业处于一个非公开市场的情况下,无法获取可比企业的财务信息,无法获取交易案例的有关资料,则不能采用市场法。若企业处于清算状态下,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也无法用市场公允价值核算,则只能采用成本法。但在持续经营假设下,由于无法核算无形资产如人才、商誉等价值,也难衡量企业各个单项资产有机结合可能产生出来的整体价值,也不宜单独运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
(四)评估价值类型
价值的属性不同,评估方法的选用就不同,评估结果也就不同。价值类型的确定必然决定了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有助于评估人员根据不同的价值类型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企业的公允价值。
例如在评估企业的现行市场价值时,只能采用市场法估价,收益法和成本法均不适宜。而在非市场价值条件下,采用市场法去评估显然是不合理的。又比如在估算未来价值时,使用收益法则是最合适的,不宜用成本法或市场法替代。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为了较为合理地估算企业价值,我们应当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方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并综合分析市场条件、评估假设、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价值类型等影响因素,得出合适的结论。J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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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春林.略论资产评估中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的选择[J].价值工程,2011,(3).
3.朱丹.浅析如何根据评估目的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J].东方企业文化,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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