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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问题大全11篇

时间:2023-05-17 15:36:03

合同管理问题

合同管理问题篇(1)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讯速发展,项目管理也逐渐走向国际化,与世界惯例接轨,在管理中各项要求也都变得越来越严格。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大作用,怎样科学合理地制定并且管理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目前,项目管理中需要认真研究、探讨的大多数是合同管理问题,作为项目管理中的焦点,如何制定与执行合同是项目管理的重点。本文主要以建设项目合同为例,对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

(一)合同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只有签订相关的承发包合同才可以展开施工。一切项目管理工作的展开都是围绕合同进行的,合同规范了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责。所以,对于承包商和项目业主二者而言,合同都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维护和监控项目工程运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起着监督和引导的重大作用。当然,建设项目管理是包含在项目管理中的。

(二)合同是处理项目建设进行中各种纠纷的有效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工程有时是一项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争执和纠纷,这时就要依照合同中的相应处理规定进行索赔或反索赔等一系列的合理措施。所以,合同是项目管理中处理各种纠纷的法律依据,是项目管理中规避风险、提高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法律保障,也是迎合国际竞争、与国际接轨的需求。

(三)合同管理是义务、权利的归向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非常重要,它需要明确承包商和项目主双方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程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支付工程进款度,减少双方的责任风险,这样才能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完美竣工。合同是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基础,是工程顺利进行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依据,更是项目定期完成的前提条件。

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必要条件,二者是共生共存的关系。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同时也起着总控制和保证的作用,缺少合同意识将会影响项目的整体目标。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形成系统的基础,没有合同管理,项目管理也没办法进行,同时合同管理对施工效率和实现项目目标都起着巨大的推进作用,所以说二者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内容不够严谨

合同管理不是单独的个体,它有一定的综合性,包括合同内容、合同分析、合同制定、实施等多方面。合同内容不严谨一般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文字内容上不够严谨,这很严重地影响了合同的签订实施。中国文字可谓“博大精深”,一旦词语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误解和歧义,进而引起争执,破坏合同原本的意义,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在文字的使用上一定要明确,以免影响合同的顺利进行。其次,主合同和从合同的配合也要重视,只有从合同没有单独的主合同是不成立的,所以从合同的使用一定要以主合同为基础,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二)合同双方缺乏法律意识

合同的管理虽然越来越重要,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法律意识薄弱,不能很好地运用合同,主要表现在合同文本混乱、有些合同不够公正、索赔工作艰难、承包人利用他人名义违法签订合同等。这些都是合同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这样必然导致日后纠纷,给双方均带来不便或损失。缺乏法律意识签订的合同,不但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时反而会将自己置于危机中。例如,现在很多公司职员根本不了解合同的内容,只是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能,这必然给以后的工作带来麻烦。

(三)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够重视

现在的社会,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的归口、分级、授权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合同管理程序混乱,管理状态分散,应该执行的制度不执行,很多手续被忽视,没有合理的、有秩序的审查和评估步骤,对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控制严重不足,使我国的合同管理目前处于一种分散的状态,这很不利于日后的发展。

(四)没有严格的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的交底工作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导致日后合同在实行过程中因为合同的不严格交底使合同双方产生分歧,或者是负责合同部门的上下级衔接关系没有到位,给以后合同的顺利进行带来障碍。

(五)索赔意识薄弱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焦点,善于索赔可以在很大限度上减少损失和打击违法行为,但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往往对索赔这个词语非常反感,索赔意识极其薄弱,经常会在索赔方面产生争执和歧义,索赔工作很难实现,这是因为他们没能有效地利用索赔这个工具。索赔是维护合同双方利益的一种正当的维权方式,它可以保护自己、维护合法权益、减少损失,它不是针对其中一方,而是双方面的。

三、提高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严密制定合同条款,规范合同文本

在制定合同条款时,避免词语的不恰当使用,要条理清晰,严格依法制定有效、明确的合同内容,制定条款要公正合理、职责分明、严谨且易于执行,同时保证合同履行的规范化。

(二)提高合同法律意识

各行业的政府机构应大力宣传号召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学习,普遍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虽然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带动了一部分人法律意识的强化,但由于传统经济观念的根深蒂固,大多数人的合同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很多企业的损失都是在合同管理中因法律意识薄弱造成的,所以增强法律意识是完善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也从根本上避免了可能引起的合同纠纷,减少了由此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构建合同管理组织,重视合同体系建设,引进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复杂的工作,只有专业性很强的优秀人才才能胜任,它涉及经济、预算、法律等方面,现在这样的专业人才不多,所以引进培养优秀的人才、建立专业的合同管理组织是解决合同管理问题的良策。想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就要有完善的管理系统和良好的规章制度。

(四)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很多人只注重合同的签订,其实合同交底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先由公司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进行合同交底,全面报告合同的所有相关事宜,再由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依次进行。忽视或不重视合同签订后的交底会导致合同的签订和实行之间产生脱节,造成一定的麻烦或经济损失。

(五)提高索赔意识

一定的索赔意识将会减少企业或个人的风险和损失,对合同的进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所以提高人们的索赔意识也是合同管理中需要注意的。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随着项目管理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合同管理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也将项目管理的理论探索和实际运用推向了另一个高度。

参考文献:

[1]刘圆圆.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见问题的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04).

合同管理问题篇(2)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机制,其对节能产业的带动作用,对我国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从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及主要特征谈起,结合节能服务公司及用能单位的具体实践,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会计理论及实务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能为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

一、合同能源管理在节能核算中的推广及特征

(一)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能源管理中的推广

20世纪70年代,“世界能源危机”爆发,合同能源管理在此次危机中应运而生。作为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机制,自出现以来,合同能源管理因其显著的节能效果和极低的风险,获得了长足发展,尤其是在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据美国国家节能服务公司协会(NAESCO)的《美国合同能源管理产业调查:2008至2011年市场增长及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美国节能服务产业的产值约为41亿美元,较之于2000年的20亿美元产值显著增加。NAESCO根据众多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增长预期估计,2011年美国节能服务业的产值将达到71—73亿美元,也就是从2009年到2011的3年间,美国节能服务市场将保持每年26%的增长率。

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在与世界银行的反复研究和讨论过程中,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一直认为:在建立和完善节能标准、激励政策和法规的同时,有必要引进和推广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投资服务管理的新机制,即合同能源管理;与此同时,以盈利为目的的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发展成为节能服务产业的大军。1996年,由原国家经贸委、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的“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一期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三家示范性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正式起步。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从单一依靠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的担保基金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众多风险投资公司竞相追逐的对象,并且海内外资本市场也有了节能服务公司的足迹。特别是2010年以来,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深入,一系列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2010年6月和12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10年8月以来,两部委已公布了四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各种优惠政策的不断出台,使我国的节能服务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节能服务公司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多极的群体,不但数量有所增加,而且在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也各具特色,形成了细分的差异和天然的互补性,出现了业内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特征

在实务中,依照具体的业务开展方式,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等。其中,相对而言,节能效益分享型业务最为复杂,开展也最为广泛。本文主要研究该类业务的会计核算问题。所谓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是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资金和全过程的专业技术服务,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用能单位所有。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资金主要由节能服务公司筹措

合同能源管理本身属于一种信用形式,节能服务公司需提供或出让节能项目的资产,而取得该项目资产所需的资金,则主要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应在70%以上),节能服务公司可采取自筹、向银行借款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的筹措。用能单位可以借助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改善自身现金流,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2.项目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合同签订后,在整个合同期限内,用能单位所取得的只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的使用权,而其所有权(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如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仍归属于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按照与用能单位的约定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结束后,节能服务公司所投入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承担的风险及合理利润得到补偿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属于用能单位。在整个合同存续期和项目使用期,用能单位的现金流始终是正值。

3.项目的全过程服务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

节能服务公司背后拥有国内外最新、最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作支持,是专门从事节能促进项目的专业化公司。在整个合同期,节能服务公司需向用能单位提供能效分析、项目设计和可行性研究、设备选购、施工、验收、运行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和确认等一系列服务。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也可应用能单位要求,继续提供技术支持,但已不属于节能服务公司的强制义务。

二、合同能源管理中会计处理的应用和不足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自身特征,与传统节能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与损益,有着本质的区别,集中体现为明显的“融资租赁”特征,即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融资与融物相统一的特点。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合同能源管理实质是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

在融资租赁的五条确认标准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至少符合其中的三条: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产,在合同期满后,即全部无偿转移给用能单位。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进行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均以用能单位原有的用能设备为依托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只能服务于特定的用能单位,如针对某台锅炉进行的气封改造、针对某台电机进行的变频调速改造等。这些改造具有专有性,一般来说,无法拆除后再供其他用能单位的用能设备使用。

此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可能满足其中的一条: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节能服务公司不是公益机构,其经营的根本目的在于盈利。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合同存续期间从用能单位分得的节能效益,一般来说,合同期越长,所分得的节能效益也越多。为了在扣减融资成本、运行成本等费用后获取合理的利润,节能服务公司更愿意有较长的合同期(即租赁期),但是要满足此条标准,和设备的使用寿命有直接关联。某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依托的用能设备可能寿命很长,因此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较小,如工业窑炉改造;而某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依托的用能设备可能寿命较短,因此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较大,如灯具的绿色照明改造。

虽然根据会计理论可以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认定为融资租赁,但是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节能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签订于项目改造之前,由于项目尚未实际运行,合同中所约定的节能收益只是一个理论上的预测值,每期的实际收益只能在项目运行后通过节能量监测予以确认,而不能在事先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正因如此,也无法规定一个具体的利率。但在融资租赁的会计核算中,则需要事先确定租赁的内含利率以及最低租赁收款额、付款额,以便确认资产及融资费用或融资收益的入账价值。

2.风险转移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从租赁确认的两个因素(依赖某特定资产、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来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确定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但合同期内的节能效益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双方共享,从这个角度来说,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并没有全部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在确认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面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三、合同能源管理中会计处理的具体核算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租赁性质,在会计实务中,用能单位用节能收益支付的节能合同费用应予以资本化,并形成节能项目的投资成本。节能服务公司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明显与公司规模及性质有一定关联。一般非上市的规模较小的节能服务公司绝大部分将节能设备投资作为待摊销的费用处理,在合同期内进行摊销;个别上市的或纳入上市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或规模较大的节能服务公司则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直线法以合同期为限计提折旧;销售自产节能产品的同时提供节能改造服务的生产型节能服务公司则将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本文以资本化处理方式,通过举例将用能单位的会计实务处理予以说明。

(一)用能单位的会计实务处理

例1:某公司2010年电机系统共耗电1 200万千瓦时,支付电费720万元。2011年10月,该用能单位与某节能服务公司同意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电机系统变频改造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双方签订了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全部出资,进行项目设计、变频器购买、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预计的节能效果为每月节约电耗20万千瓦时,节约电费12万元。效益分享期为1年,节能服务公司的分享比例为100%,以后不再分享。变频器的使用寿命为10年,无残值。

1.接受变频器。

借:固定资产——视同自有资产 1 440 0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节能项目款1 440 000

2.每月月末,支付变频器使用费。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节能项目款 120 000

贷:银行存款 120 000

3.月末,按变频器的使用寿命计提折旧额,并计入成本。

借:长期待摊费用——节能项目使用费 120 000

贷:累计折旧 120 000

借:制造费用——节能项目折旧 10 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节能项目使用费 10 000

4.用能单位变频器实现的节能收益,不需做会计处理,自然体现在相关的账户里,如电费支出减少等。

5.一年后,节能合同期满,注销变频器的账面价值及累计折旧额。登记“固定资产备查账簿”或制作“变频器卡片”采用卡片式进行管理,为节能服务公司日后进行维护保养等服务提供管理上的便利,用能单位按期将变频器的折旧额计入相关成本。

(二)节能服务公司的会计实务处理

例2:续例1,上述节能服务公司从银行取得项目融资贷款120万元,购置变频器等出让给用能单位。期间共发生项目设计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以及预计的运行维修保养等24万元。

1.为购置变频器取得银行的项目融资贷款

借:银行存款 1 200 000

贷:长期借款 1 200 000

2.购置变频器,并出让给用能单位

借:节能项目资产——变频器 1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200 000

借:应收节能项目款——某公司 1 440 000

贷:节能项目资产——变频器1 200 000

递延收益——未实现节能项目收益240 000

3.每月收到变频器产生的节能收益

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应收节能项目款——某公司 120 000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节能项目收益 2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三)实务处理方式分析

参照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会计确认的权责发生制基础,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不论是节能服务公司还是用能单位,节能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和发生的相关费用都能比较均衡地进行配比,但不利之处是与《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文)中规定的税务处理方法不尽一致,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参考文献】

[1]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S].2010-08-09.

[2] Andrew Satchwell,Charles Goldman, Peter Larsen, Donald Gilligan,and Terry Singer. A Survey of the U.S. ESCO Industry:Market Growth and Development from 2008 to 2011.

[3] 李英,戴萍萍.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兴起与发展[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合同管理问题篇(3)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32-01

自2001年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就持续快速增长。现代的企业为更好地发展,追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则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以及加强与外界市场的交流与合作,而合同作为企业与其他企业单位交流合作的一种载体,因而合同管理的好坏就影响着企业经济的发展状况。合同约束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合同管理需要实现风险防控、合规、效率三大目标。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就合同自身而言,合同主体不同,文字不够严谨,这些都属于合同在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在编制合同时,基本上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用合同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明确对方的义务。所以,在编制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字义不明的情况,含糊其辞。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双方出现一些矛盾向当地人民法院时,这时一份合同的重要性显而易见。2.对签订合同双方的情况不够明确。在签订合同之前,企业对合同相对人的认识较为片面,如对合同相对人的信用情况、资金状况及履行合同的能力等了解不够全面,导致双方在后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都不理想,最终可能导致合同纠纷。3.对合同的履行过程和履行结果监管不严。在当代企业,大部分的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他们认为合同仅仅是一种形式问题。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后,双方合作没有完全按照合同规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所以也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履行状况也是不清不楚。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对合同的专业存档管理。由于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往往会连带出一些后续问题,可具体表现为在人员安排上,没有专业的人员任职、在职人员缺乏专业素养和法律素养而且其管理职责不明确。其次在后期工作中,企业对合同履行状况的监管机制不完善以及合同专业存档保存制度不健全。出现合同纠纷,未能及时处理,造成合同双方在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原因分析

1.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现代企业中,企业一般以经济盈利为主要目标和动力,一切的经济活动都围绕着盈利展开,所以在企业没有真正体会到合同给企业自身带来的巨大好处之前,企业是认识不到其重要性。所以企业可结合利用合同为本企业获得巨大收益的成功案例,给合同管理人员阐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出现合同纠纷时,合同的效果就显而易见了。2.企业以及企业员工的合同法律意识薄弱。企业仅仅把合同看作双方进行经济往来的一种形式,并没有从真正意义上了解到合同中所蕴含的法律效力。因而,订立合同的时候也是较为随意,缺乏依法订立合同和签订合同的法律意识,一旦出现问题局对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3.企业内部部门分工不明确,而且缺乏关于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由于我国的合同法律业务起步较晚,发展较慢,导致现在许多企业并没有为合同管理分配一个独立的部门,而是与其他部门一起办公,所以有时和造成分工不明确、相互推卸责任的问题。同时,由于合署办公,许多人都是身兼数职,对于合同管理事务来说,属于兼职人员,专业性差。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的不完善可以说是根因,这让合同从编制、修改、签订、履行等过程中,都没有一个较为规范的范本,主观性较强。

三、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解决对策

1.明确企业内部部门的分工,可设立单独部门来进行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的地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才能确保每个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不是相互推卸责任。2.招聘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最直接接触合同的,因而,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合同质量的好坏。企业应该招聘较为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在职期间也定期对其培训,让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必备的合同法律知识,并对其严格执行年审制度,约束行为,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3.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制度。要从根本上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其制度上着手。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从本质上规范了合同管理、使合同管理更具科学性、法律性,使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章可循。比如在合同的档案管理方面,可先建立企业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再按制度要求对合同进行整理、分类、装订成册等有条理地存档、销毁管理,而不是像以前,纯主观意识上的简单的把合同收集在一起存放及销毁。4.加强与企业其他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企业合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合同的内容体现了现代经济发展状况与趋势。因而,合同需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俱进。所以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得到较为全面的社会经济信息,为制定合同提供理论依据。

四、总结

综以上所述,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企业制度上着手,再是企业自身的改进及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也可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竞争意识,把合同管理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相结合起来,最终实现合同管理的三大目标以及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为企业创造更好的收益。所以,希望本文的探讨结果对企业今后解决合同管理中的问题有一定的帮助和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谭亚明.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10,06:102-104.

[2]王倩.浅谈企业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与解决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04:7-8.

合同管理问题篇(4)

摘要: 合同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加强建设期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降低工程投资,优化投资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本文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际,总结了目前合同管理过程中易于出现的问题,如项目筹备期合同管理不规范、信息化和专业化程度不够等问题。本文结合作者多年工程实践经验,对问题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针对相应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投资效益

中图分类号:TV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4-0016-02

作者简介:张敬峰(1982-),男,河北邢台人,经济师,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行政管理工作;谢丰余(1985-),男,海南定安人,经济师,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工作;许俊(1979-),男,湖北仙桃人,高级经济师,注册造价师,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工作。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水利水电工程装机容量的的增加,丰水期弃水、低价上网已普遍存在,发电效益空间进一步压缩。受物价上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水利水电工程造价越来越高。因此,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期合同管理,优化建设期投资便显得尤为重要。

1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易存在的问题

1.1 项目筹建期合同管理不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由于技术复杂、工期长、施工干扰及协调管理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尤其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筹建期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已经陷入“前期合同管理草率,后期花很大精力去扭转”的思维怪圈。另外还有合同问题积压过多,承包人资金得不到及时补充,不利于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合同管理缺失,后期审计问题多,追溯、整改难度大等问题。

1.2 招标管理不够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招标过程中易存在多种不规范操作的现象。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工程量较大,分标不可避免,这也就出现了分标的复杂性和不合理性的问题。同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容易出现重项、漏项、失误等,将过多的风险转嫁给投标人。投标人资质参差不齐,实力有强有弱,较难以控制。

1.3 工程建设过程咨询专业化程度不够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技术难度大、管理协调难度大、面临的专业技术问题多、经济合同问题多,加上建设单位人员有限,某些专业问题就成为比较棘手的问题。

1.4 统供材料管理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有序管理难度大 统供材料在承包人层面存在不同标段相互串用的问题。水利水电工程标段较多,同一承包人可能承担了若干个标段。该承包人为了节约施工成本,往往不会将各个标段的统供材料分开进行出入库管理。如我国西藏地区某水电站项目,同一承包人同时承担地下电站和导流洞标段,而在统供材料的出入库录入时,未严格按照标段进行管理,造成材料核销不真实,而各标段对于厂家统供材料的价差调整约定也不同,这就在管理上造成了一定的漏洞。

另外,统供材料在分包人层面存在不同标段相互串用;承包人申报的统供材料计划准确性不高等等问题。

1.5 工程分包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难点 水电施工企业均在向管理型、技术型转变,工程分包无法避免,由此带来的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形势不容乐观。如我国云南地区某水电站,某大型国有施工企业中标导流洞工程标段,引进了5家分包商参与施工,这5家分包商管理经验和施工技术参差不齐,而承包商在提取了一定的管理费后,没有尽到对现场施工进度进行督导的义务,导致工程进度缓慢,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同时建设单位还可能面临因承包人分包管理不力带来的成本增加,因各种原因提出索赔的问题。如何做好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安全、质量,促进合同管理与投资控制,依然是建设单位需要面对的难点。

2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合同过程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2.1 打造合同规范管理意识 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是建设期合同执行管理的实施核心。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积极主动,努力打造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位一体的合同规范管理氛围。①首先建设单位应从自身入手,规范自身合同管理行为。建设单位对一切工程管理行为,都要作为合同管理行为来对待,要严格规范,时时刻刻“如履薄冰”,树立合同规范管理的榜样。②建设单位、监理人、承包人需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和管理制度的学习,逐步形成“要我规范、我要规范、我规范”三位一体的合同规范管理理念。③建设单位要加强与监理人、承包人的沟通。积极发现在建三方在合同执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例如,发包人未按期提供到位的合同条件,监理人未按合同规定发出指令等。同时建设单位应该重点关注合同变更(索赔)文件的编写、证据及合同条款、法律法规的引用、价格的编制方式及依据等,以便于促进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不断规范各自的合同管理行为。

2.2 加强招标管理 在招标过程中,工程管理者在严格依照核准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招标的同时,更应该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实践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①做好分标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水利水电工程分标的复杂性。分标应以便于项目实施、便于协调管理,避免合同漏项,有利于投资控制为基本原则,从总体规划与施工区域划分、进度管控与节点衔接、技术管理、大型发包人施工设备衔接、合同管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②加强招标文件审查。避免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出现重项、漏项、失误,尤其要重点针对项目及工程量审查,计量、计价合同条款审查。同时要加强合同风险分析,避免将过多的不可控风险转嫁给投标人。③设置合理的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保证有实力的承包人参与竞标。④设置合理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必要时应分析各参与竞标单位的综合实力,测算其可能的报价,保证综合实力强、报价合理的投标人最终入围竞争。

2.3 建立合同执行情况阶段定期检查机制 通过合同执行情况阶段定期检查、年度工程建设造价分析,一方面能掌握工程投资总体情况,便于项目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能及时反映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及时纠正不当的合同管理行为,及时了解合同执行风险,为下一步加强合同管理,降低工程投资奠定基础。

2.4 做好设计变更的事前管理与事中控制 设计变更事前管理。发生设计变更时,尤其是重大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与设计院沟通,及时研究变更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并进行投资分析,同时还应分析单一变更可能引发的其他变更,以及对工期、相关标段的影响,努力将变更项目对投资的影响降至最低。

设计变更事中控制。变更项目,特别是设计新增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应加强对施工方案、工艺措施的管理,督促承包人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协调管理,避免因变更项目的实施而增加投资。

2.5 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 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且系统的工作。要做好项目合同管理,首先从人员配置入手。项目筹建期即配备合同管理专业人员,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同时,还可以邀请专业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开展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案例讲解、审计问题分析等,以进一步促进合同管理专业素养的提高。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技术难度大、管理协调难度大、面临的专业技术问题多、经济合同问题多,加上建设单位人员有限,为推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建设单位应引入专业的第三方单位来协助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棘手问题。

2.6 加强信息化管理 现代社会,信息化是管理的发展方向,缺乏信息化的管理是没有效率的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规模的较大,合同涉及内容、条款十分复杂,依靠传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已无法满足现代合同管理的需要。例如,在面对统供材料管理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有序管理难度大的问题时,如果加强信息化管理,严格按照分标段进行材料出入库管理和材料核销,按照电站投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则该问题可以很好地得到解决。因此,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方法为合同管理提供信息支持是合同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

3 典型案例

合同管理最主要的目的之一是利用合同条款进行索赔,本节通过对一个合同索赔案例进行介绍,以便更深刻地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3.1 事件背景 1997 年2 月开工的一个水利枢纽工程,1998年10 月底按计划实现了大江截留,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上有围堰1999年4月20日建成,正当上游石围堰填筑接近设计高程,准备进行围堰过水面保护施工时,一场罕见洪水冲毁了了上游围堰,虽建设各方进行了全力抢救,但还是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承包人以洪水超过设计高程为理由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405.25万元的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的要求,经过调查取证并与承包人协商,提出了补偿承包人212万元的索赔处理报告。

3.2 索赔过程 索赔按照水利工程主体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索赔程序进行:索赔通知——索赔取证——索赔报告——协商。本索赔事件处理的关键是根据合同文件划定风险责任,实事求是地分摊损失费用,主体施工合同条款中通用条款关于不可抗力有以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自然力或社会动乱的破坏作用,如台风、地震、洪水等,而一个有经验承包人不能合理遇见或可以合理遇见,但不能采取措施防止损失和破坏。工程师则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增加合同价,承包人和发包人分别承担不同比例责任。本例中洪水破坏正是不可抗力事件,索赔成立,但承包人对于小配件损失、机械设备、人员窝工等索赔,由于证据不足或人员机械可以合理调配等原因,仅补偿效益降低部分,因此赔偿金额低于索赔金额。

4 结语

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贯穿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全部过程,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电工程是否能顺利进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有重大影响,因此,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注重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对合同进行严格合理的管理,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好基础。

参考文献:

[1]郭琦.工程造价管理的理论和方法[M].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2]刘伊生.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合同管理问题篇(5)

1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地铁工程项目管理中重要环节之一。在地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会涉及到许多参与者和手续,这需要通过合同管理的方式来确保参与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只有确定了当权利与义务关系,才能保证合同各方在地铁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一些不良行为。过去,一些承包商由于不重视合同问题,出现一些“口头协议”、“私下合同”等,事先未通过合同管理来规避和防范今后的风险,从而造成企业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1]。

2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

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管理、履行管理和变更管理等。目前来说,在我国地铁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承包商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近年来,由于企业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不少承包商为了尽可能地满足业主,随意签订一些不正规的合同,从而给地铁项目建设埋下了许多合同风险,在合同履行时引起一些纠纷。此外,在地铁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利益纠纷事件,大部分承包商都不按照合同条款来解决问题,而是视合同而不见,依靠人际关系来解决纠纷问题。

(2)合同签订不够规范。

由于地铁项目合同类型、文件和条款较多,因此经常出现合理上一些内容用词错误、矛盾等问题,从而造成合同履行率较低。同时,有些部门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随意签订合约,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等。此外,在合同签订过程缺乏规范性,法律意识较差,合同中的一些违约责任不够明确。以上问题给地铁项目埋下了较大的风险和隐患。

(3)合同材料管理比较混乱。

在项目合同文件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混乱的现象,对没有分类管理合同文件,出现一批无效文件,严重影响到合同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同时也不能为合同管理提供依据。另外,没有做好合同的发放记录工作,在项目实践中双方一旦发生利益纠纷时,不能及时找到合同依据。最后,合同文件存档不及时,这样很容易造成合同材料丢失问题的发生。

(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较为缺乏。

合同管理是一项对技术要求高,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而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一些管理人员并不了解合同规定的具体内容、过程及质量要求等,因此不能依据合同内容对项目建设中各个阶段进行管理与监督。如果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他们就会无从应付,从而影响到项目的整体质量,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由此可见,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专业技能等对合同管理效果影响较大,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益。

3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武汉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第十八合同段,由三公司和武汉公司共同承建,共包含2个车站、2个盾构区间。其中三公司承建工业学院站、杨汊湖站—常青花园站区间左线、常青花园站—工业学院站区间左线。工业学院站为地下两层双跨岛式车站,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长235.8m,标准段宽21.1m。杨汊湖站—常青花园站区间杨常区间左线起于K27+312.325,终于K29+247.59,总长1903m。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常工区间右线起于左K29+419.787,终于左K30+219.093。线路总长799.2m,采用盾构法施工[2]。

3.1合同管理的原则

为了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武汉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第十八合同段承建项目部建立了项目管理机构,调配了经验丰富施工队伍参与,同时,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专业化施工。在本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我们应遵循“专人管理,互相监督”管理原则。为了确保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部成立了合同管理小组。同时,在合同签订时,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平的原则。合同签订后,要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并定期召开合同管理小组会议,做好合同履行情况审查,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的变更,应由小组成员共同协商后方可做出决定。一旦发现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应及时做出处理措施,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2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

(1)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

在武汉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第十八合同段项目建设中,项目组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同时配备专业的管理人才,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开展合同管理工作,以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因此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前,我们应建立全面、完善、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在合同管理当中,我们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地铁企业的运营情况,制定出《合同审查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制度》等制度,使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到合同审批流程、合同支付流程等。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使管理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了解合同管理规范,以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

做好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因素是管理人员。所以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中,我们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并定期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在技能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与此同时,要鼓励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经济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

(4)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统。

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我们需要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核心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统,以实现管理资料、数据和文件的共享,以随时掌握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减少不必要的利益纠纷,使得工程项目合同形成信息化的管理体系,促进地铁公司的持续发展。通过以上的加强措施,武汉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第十八合同段有效地解决了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经常存在的问题,减少了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风险,提高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4结束语

总之,合同的规范性有利于确保地铁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因此,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考虑到合同的问题以及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以减少合同中不确定因素的出现,实现风险控制的目标,确保工程建设按照合同要求正常进行。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问题篇(6)

(一)忽略了对合同签订方信用情况的分析

一般情况下,企业之间在进行项目合作的过程中通常会以企业中某一项目部或者办事处的名义来完成项目合作计划,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部分企业所属的办事处或者是项目部门完全不具签订合同的能力,因此即使企业与这些部门签订了合作合同,那么合同也是不具任何法律效益的,这样一来企业相互之间的项目合作就会出现问题,进而影响合作活动的正常运行。

(二)签订合同的文本内容不规范

通过一定的调查分析发现,当前大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即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深入且详细化的研究,整个合同的签订过于简单,这样一来可能会出现合同文本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等情况,甚至还可能发生合同文本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现象,这样对合同今后的履行情况造成严重的影响。例如企业在制作合同时,使用了一些模糊性的语言,造成对企业双方承担责任和义务的误解,这样一来某一方企业可能会利用这一点来逃避责任,进而对另一方面造成经济损失。另外编制人员在进行合同内容拟定的过程中,对企业违约情况未进行详细的描述,而一旦出现违约现象,那么企业就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归类出现问题

部分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较差,导致在对合同进行归类过程中出现差错,或者是部分人员在分类过程中由于粗心导致合同分类错误。另外如果两种差别不明显合同在分类过程中也可能出现问题,而这些分类问题的存在对今年合同履行情况将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合同履行者利用合同中的缺陷逃避应当担负的责任,造成双方在合同履行情况方面存在一定的争议,而这将会严重影响双方合作项目的运行秩序。

二、浅析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当前部分企事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且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双方合作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为了更加全面和清楚的认识这些合同管理问题,相关研究人员对造成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了一定的研究,经过专业性的研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工作并未给予高度的认识。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尤其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对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资料收集的并不是特别充分,甚至未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就完成了合同的签订工作,导致在今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虽说当前大部分企业领导层越来越重视合同的签订工作,但是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还不足,而这也是造成合同纠纷出现的原因之一。其次,企事业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在企事业合同管理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签订合同的法律效益不高,而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人员对与合同签订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不深入、不全面,这样一来造成企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忽略了合同的法律效益,甚至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根本不具法律效力,从而对双方今后的项目合作造成不利影响。最后,部分企业由于一定条件的限制,未设定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导致管理不统一、不专业的现象出现。最近几年,随着我国企业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同时也为了企业长远发展考虑,一些企业设置了专门的法律部门,但是由于建立时间短,导致各方面发展管理,造成一份合同文件需要辗转多个部门,这样就增加了合同出现问题的几率。

三、探讨企事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完善企事业合同管理事务管理部门

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应当加大对合同管理工作的认识,进而增加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投入。首先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同时为了进一步保证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设定专门的律师事务管理部门,并设置一法律专业的法律顾问;其次管理人员还应当对企业整个法律事务进行综合化的管理,制定一定的制度,充分调动企业每一名员工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积极性,且要求企业员工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相关的规范制度,以为企业健康稳定运行提供基础;再次,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办公室,以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统一化的管理,另外办公室工作人员还应当对合同文件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分析,一旦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立即找到相应的责任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完善。而为了进一步保证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标准,以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为企业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合同管理工作质量,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整个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可循”,而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保障项目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另外这些年,随着企事业之间合同签订问题的频发,对企业自身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优化合同管理模式、规范合同履行行为以及降低合同变更现象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这些年我国企业越来越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加快了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进程。例如上海某企业为了自身发展需要对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一定的优化,使合同管理中的责任更加清晰,降低了合同履行过程中风险的发生。

(三)加大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对于企事业合同管理工作而言,其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对合同履行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这就要求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同时为其提供经验交流的机会,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国外学习的机会,使其学习到更为先进和科学的合同管理知识,增强自身的管理经验,进而提高企业合同管理质量。在培训的过程中,企业还应当注重对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进而提升自身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保障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合同管理问题篇(7)

在如今社会中,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企业中广泛应用的一种用工管理制度,其中劳动合同的制定明确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各自的指责和任务,为企业更好的运行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同时也提高了人力资源的积极性,因此,加强人力资源中劳动合同的管理极为关键。

一、劳动合同概述

劳动合同管理普遍应用于企业管理之中,劳动合同作为企业和员工之间工作的有力证据,对双方指责和权利进行明确的规定,有效地保证了双方各自的权益。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主要是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建立一种平衡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协议,旨在营造企业与员工之间稳定的局面,最终既能保证员工利益的最大化,又能使企业得到经济效益最大化,从而促进企业长远的稳定发展。

二、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一)劳动合同中规章制度不全,存在漏洞

从目前劳动合同管理发展现状来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也导致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在这些问题中,规章制度欠缺不完善或是不合理是典型的问题之一,也是影响最为深刻的原因之一。这个问题集中表现在企业在管理运作中,很少能结合自身发展运营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研究,大多数企业都是效仿其他企业的合同,拿过来直接使用,这样就导致规章制度存在不合理不合规的情况,更严重会影响阻碍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运行,致使其无法有效落实。

(二)企业和员工对劳动合同重视程度不高

在企业日常劳动合同管理运作中,企业和员工对劳动合同的重视不够深刻也是典型的问题之一,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和员工没有重视到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价值,企业没有投入相应的资金和时间去进行人力资源劳动合同的管理之中,仍然采用传统老旧的用工模式,仅仅把劳动合同当作是一种表面形式,应付工作,更有甚者,有些企业不采取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用工形式管理,这就为以后的劳务纠纷埋下隐患。

(三)企业管理手段不规范

就目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的管理现状来看,虽然已经具备初步的管理结构和模式,但是落实到具体管理措施中还存在许多缺陷,特别体现在管理规范性上仍有很多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的建立二是缺乏相应的查询系统,在这两方面上都存在许多问题,这就导致了惹你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的管理无法实现相应的价值和作用,有些企业仍然采用人工管理形式来进行劳动合同的管理。

三、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劳动合同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保护劳动合同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平时人力资源管理中,要想提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首先就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护劳动合同,这样能及时有效控制违法现象的发生。同时,人力资源管理者应重视劳动合同,让企业员工认识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及时告知员工风险意识,促使员工积极签订劳动合同,保护双方利益,主动学习与劳动法相关的理论知识,合理运用法律对企业的用人制度进行科学完善。也可多建立组织培训学习活动,宣传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明确企业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从而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共同利益。同时,在建立健全劳动合同规则制度时,为实现健全的机制,可采用数据化和程序化进行管理劳动合同。数据化管理指的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可通过将劳动合同的数据分析体系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用数据表现的形式进行记录查询和备份,这是现代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最有效方法。其目的在于提供有效有真实的科学依据和决策,保证人力资源管理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程序化管理同等重要,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者规划好劳动合同管理的流程,避免管理工作出现失误,包括签订、续订、终止和解除等程序都应严格审批。

(二)加强企业对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

在当今阶段,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劳动合同管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对劳动合同的重视程度,这样才能更好的展开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要想提高劳动合同的重视程度,不断要提高人力资源合同管理者的管理意识,还要在此基础上,加强普及员工对劳动合同的关注程度,深化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意识,可以表现为:一是针对企业现有人力资源中劳动合同管理者和企业员工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体现出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的优势和必要性,告知企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有效管理能使企业规避一定的风险,告诉员工劳动合同的合理管理能确保保障员工自身的利益方面上的作用和价值,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和企业员工对最新《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了解,加强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建设,进而在实际企业人力资源劳动合同管理中做到合法,依规,避免出现不合法的内容。

(三)完善劳动合同内容,采取灵活管理手段

合同管理问题篇(8)

一、前言

煤矿资源是工业生产离不开的重要资源,同时煤矿企业作为煤矿资源的管理和开发部门,肩负的责任重大。煤矿企业在社会上存在的方式是特殊的,正是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煤矿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不同。合同管理作为煤矿企业重要的管理组成之一,在煤矿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煤矿企业的每一项生产都伴随着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也是保障合同双方利益的关键,因此只有做好合同管理才能促进煤矿企业管理的有效性。但是企业的生产特点决定了很多煤矿企业长期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只关注煤矿资源的产量而对经营状况不重视,导致煤矿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对煤矿企业造成的损失不可估计,因此广大煤矿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二、分析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合同的管理方面不规范。随着合同管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广大煤矿企业开始认识到这一点。因此,相应的煤矿合同管理制度及组织开始建立。但是纵观整个煤矿企业,并没有做好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工作,存在的问题突出,容易给煤矿开采工程带来一定的困难和影响。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缺乏专业人员管理。促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可以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从而避免出现问题,引发纠纷。对于合同的有效性管理工作来说,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的参与,但是分析现阶段的煤矿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甚至很多煤矿企业根本没有设置针对性的管理部门,只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管理,也就是一人身兼数职,合同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其他部门管理人员来兼职的,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精力,大大降低了合同管理的效率,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效果不尽如人意。在合同管理人员上,有的人员并非是专业管理和法律专业毕业的,而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半路出家,导致实际的学识和能力无法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2)合同拟定缺乏专业性。同其他企业一样,煤矿企业的合同拟定也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负责这个部分的工作,但是在实际的情况当中,很多煤矿企业合同的拟定都是由业务员自己来进行的,因此容易出现考虑不周到和条款制定不合理的情况,导致所得到的合同缺乏专业性,不能很好地推动合同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效果。试想在合同的拟定过程中,如果都是一个人独立完成的,那么从行为性质上来说就相当于自己拟定合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这样的拟定程序本身是无效的,并且拟定过程也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不具有说服力和客观性。(3)煤矿企业对合同的拟定工作不重视。很多煤矿企业对合同拟定工作不重视,由于煤矿企业本身属于生产类型的企业,所以很多煤矿企业的通病就是只重视生产,错误地认为只有促进煤炭开采量的提升才是煤炭企业发展的第一要务,对于合同管理没有重视,甚至把关于对合同的管理错误地认识为盖章。在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之下,人们在合同管理中投入的各方面资源过少,从而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2.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落到实处。鉴于合同管理对促进煤矿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很多煤矿企业也制定了相应的合同管理规定,使其能够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中发挥指导的作用,但是很多管理规定只是流于形式,没有从根本上落实。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就是规章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没有联系煤矿企业的实际,仅仅是从理论基础上考虑问题,势必会导致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社会实际,甚至在执行过程中根本不能促进企业的良好管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缺乏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的工作人员态度过于随意,缺乏严肃性,对于合同的签订工作不够重视,同时本身缺乏法律意识,对于一些细节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储备和处理能力,容易使得合同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甚至有些煤矿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将顺序颠倒,没有签订合同就进行业务的开展,然后再找个时间补充签订合同,这样容易在出现纠纷的时候难以进行维权;或者有些企业的管理者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损害企业的利益,借机中饱私囊,在合同签订的环节做了一定的手脚,严重损害整个煤矿企业的利益。(2)缺乏专业的监管部门。促进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性,离不开专业的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他们能够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中发挥促进的作用。但是分析现阶段的煤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可以发现,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合同的双方都不是非常了解合同的相应条款和内容,整个合同的签订过程缺乏专人来进行监管,只是盲目地进行合同的签订,而对于合同中所涉及的款项、货物等没有深入的了解,对于合同签订后如何促进合同更好地履行,缺乏专业的认识,从而导致在合同条款的履行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来进行,最终出现违约的现象和纠纷。一些合同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因此,就合同签订中的一些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整理出来,就容易导致合同中的事项根本无法履行,导致合同成为一纸空文和摆设,不能发挥出本身应有的作用和效果。(3)合同签订内容不统一。合同的签订不是一成不变的,对象的变化非常大,因此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很难达到有效的统一。但是受到合同签订对象及签订水平的影响,很容易出现合同的条款及信息不完善的情况,甚至合同的拟定错误丛生,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合同的法律风险。此外对于不同的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合同内容也存在着差异和变化,因此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调整和加强。

三、促进煤矿企业合同管理有效性的策略

伴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社会的不断发展,煤矿企业只有加强自身管理,做好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市场发展的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对于各项工作的要求和维权意识都比较强,因此也会对于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提出很高的要求。因此,煤矿企业必须不断促进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依据法律法规办事,这样才能促进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鉴于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结合具体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策略,促进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具体采取的措施可以在如下几个方面有所增强。1.合同文本形式需要统一。现阶段的煤矿企业在拟定合同的时候缺乏统一规范的文本形式,导致合同管理增加难度,同时也为广大煤矿企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所以广大煤矿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生产实际,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使得拟出的合同能够既严谨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利益,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人为操作导致的错误出现,一旦合同双方出现纠纷的时候,能够促进纷争的有效解决。对于合同文本形式的统一,不同类型的合同所对应的合同类型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用一类合同的文本来作为万能的模板,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合理的调整。2.促进授权和委托制度的落实。煤矿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充分结合自身的生产以及经营的情况,由负责人向企业的相关领导提出申请,领导需要就具体的申请进行缜密的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需要将整个合同的签订过程授权给相关的法律机构全权,保障合同签订的有效性,这样才能够确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矿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通过授权或者委托方式来进行合同签订的单位或者个人,更要通过制度的落实来确保这部分工作得到比较好的实行。3.促进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分析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过程,合同的签订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不足(如先开展业务后签订合同,在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等),影响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因此广大煤矿企业需要就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养,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障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不断完善和进步,促进煤矿企业健康良好发展。只有煤矿企业从根本上重视企业的合同管理,才能确保管理人员培养的有效性,使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朝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在关于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问题上,要对培养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更新,使其能够符合当前工作发展的需求,切实推动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得到提升,推动工作的开展,减少不合理合同管理事件的发生,推动煤矿开采工作的更好进行,为该行业的发展提供帮助。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需要广大煤矿企业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想要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需要煤矿企业立足于自身生产实际,分析自身在现代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不断促进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得到呈现,规范合同管理的各个事项,推动行业的合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提升行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贺林.煤矿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管理观察,2014(08).

[2]刘涵.浅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内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审计,2016(05).

合同管理问题篇(9)

关键词: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问题;改进措施

一、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一)合同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合同的管理体制,对于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大多数发包人和承包人并没有关注合同管理体制的建设,也没有针对合同管理工作建立专门的小组或者机构,从而影响了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没有科学管理体制的支持,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工作缺少动态化的管理方式,其对于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进度与质量的积极作用就难以发挥出来。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相关工作人员也不能全面了解合同的内容,有些发包人和承包人完全把合同当做是“一纸合同”来看待,从来不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管理,只是按照自己的思维和想象对项目进行盲目管理。甚至少数发包人为了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目标,没有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导致施工过程中各类纠纷产生。在纠纷产生时,也难以利用合同去解决问题,多借用私人关系去处理施工中的纠纷,忽视了合同的价值,影响了合同的法律效应。

(二)合同管理模式较为单一

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只是互相进行着“双方互管”式的合同关系,而没有形成“多方共参”式的合同管理模式。也就是说,大多数合同文件在起草、核定、签发、执行、结束的过程中,只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博弈”,而项目设计单位、审计单位、保险公司和法律顾问单位等都没有进行介入,没有对合同管理和运行进行参与和支持。缺少了审计、法律等专业机构的支持,合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专业性难题就很难得到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就难免会出现成本控制不力、合同执行粗放以及廉政问题的发生。

(三)合同内容的规范性管理不足

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周期较长,施工内容复杂,涉及专业较多。正是因为这些特点的存在,高速公路的合同内容也较为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在制定合同时,确保合同内容的规范严谨,才能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促进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在合同内容的拟定过程中,合同的条款在合同生效前需要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进行多次反复确定与核实。但是,合同内容在核实过程中会受到社会、人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最终导致合同内容与工程实际内容出现不相符。合同内容的客观性和严谨性不足,无法保障高速公路合同内权利与义务的落实。

二、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体制

在通常情况下,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总会出现实际建设工作与合同中要求不相符的问题,合同就需要针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合同的不断调整,必然会影响合同的目标,影响合同双方最初签订合同的初衷。合同目标、内容的变化,会影响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变化,因此,合同管理工作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合同管理者需要建立动态管理意识,及时根据高速公路施工的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管理的方式与方法,这一点对于高速公路项目合同管理来说十分重要。发包人需要针对合同变化不断调整各方面的工作,配置不同的资源,承包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自我应对方法,提高处置能力。

(二)从审计、法律顾问等多角度介入合同管理

高速公路的施工时间较长,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技术问题复杂,施工方向丰富,这些特点都会给合同管理工作造成一些负面影响。比如合同索赔难度大、涉及法律专业问题难以解决、合同执行困难等,都是常见的问题。高速公路合同在签订之前,如果参建双方发现合同中存在风险转嫁的内容与条款,需要提出修改合同内容的要求,在达成最终协议时再签订合同。但如果参建双方就有关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就可以邀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敲定,从而使合同双方都认识到风险的存在,才能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益处。同时,为了提高合同的规范性、约束性和法律性,合同双方都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每一位高速公路合同管理者都应当加强合同管理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并在合同管理工作中,邀请法律顾问机构全程介入,定期就合同内容进行培训学习,促进合同各方理解合同存在的意义,掌握合同效益发挥的方法,解决涉及法律的专业难题,才能让合同成为被双方认可的共同标准。

(三)提高合同内容的规范度

合同内容的管理,是高速公路项目合同管理的重点,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每一个细节的管理,都影响着合同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高速公路的建设技术要求和建设费用,是最容易产生建设纠纷的部分,特别关注这两方面的条款与内容,能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高速公路项目合同拟定时,要慎重对这两方面进行约定。具体实施时,合同双方要依照客观平等的原则拟定合同文件,相关技术规范和费用计算标准必须依照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发包人不可刻意提高技术要求降低建设费用,承包人也不可故意压缩建设成本虚报费用。合同拟定时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同时建议邀请第三方审计单位介入,对合同文件内容进行审核,以此方式来规避一些不必要的工程建设与管理纠纷。同时,合同各方要明确每一项约定内容,很多高速公路的合同受益者并不关注合同的内容,到用到合同时才想起要修改合同内容,这无疑影响了合同内容的规范性。重视合同内容管理,规范每一个条款,才能使发包人和承包人更好地进行“博弈”,从而使合同执行最优化,保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更加顺利。

三、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工作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动态化、多方面、规范性的合同管理工作,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基石”。把握好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细节,重视合同管理质量的提高,对于整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来说都十分重要。愿高速公路参建各方都能用合同管理工作去维护自身的利益,实现互利共赢,不断促进社会交通条件的提升和繁荣。

作者:庄严 单位:威海市公路管理局

合同管理问题篇(10)

关键词:施工合同;过程管理;效果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process management;effec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8-0093-02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颇多,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很多种:

1.1 按承包的工作范围不同划分:分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主材及设备采购、专项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承包等合同。

1.2 按承包的工作性质不同划分:可分为施工、监理、咨询、勘察、设计等合同。

1.3 按合同计价方式不同划分:分为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等合同。

1.3.1 固定价格合同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①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工程合同的总价款已经明确,实施中不再因为物价上涨等因素而更改。此类合同签定时应该考虑价款包含的风险因素,明确总价包含的范畴。固定总价合同可以使建设单位对工程总投资做到内心清楚,由此施工中可以合理使用资金。但对承包商来说,承担有比较大的风险,如物价上涨因素、气候条件、地质地基变化及其他困难等,因此合同价款一般会稍高些。一般适用于图纸明确、工期较短、造价不高、风险不大的工程。②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在工程实施中固定,而不因为其他原因调整。工程中间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竣工时以最终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固定单价合同是最主要的施工合同形式,适用范围广泛,如国际通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就是单价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承担 “综合单价”报价的风险,业主承担“工程量清单”调整的风险。风险得到合理分配,适用于绝大多数工程,调动了发、承包双方的管理能动性,也是清单计价宜采用的合同计价形式。

1.3.2 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工程合同价格在实施中可随价格变化而进行调整。签订合同时,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出总价,合同实施中,如由于通货膨胀引起某一种物价上涨超过规定限度时,总价做出相应调整。可调价合同中,通货膨胀的风险由业主负责承担,其他方面的风险由承包商负责承担,一般适合于很长工期如1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1.3.3 成本加酬金合同即合同价格中包括工程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内容,工程成本部分是按现行计价依据确定,酬金部分按工程成本乘以一定的费率确定。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分为:工程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价、工程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价、成本加奖罚酬金合同价、工程成本最高限额加酬金最高固定合同价等。

总之,影响合同计价方式选择的因素有很多方面,如交易主体对项目风险的可控性、项目风险的出处、项目的复杂程度等等,要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和要求适用合适的合同计价方式。

本文按第4种划分方式即按计价方式划分的合同分类进行论述,本文研究的重点是清单计价下的施工合同管理。

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第一、合同的协议书;第二、中标的通知书;第三、投标书及其附件;第四、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第五、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第六、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第七、施工图纸;第八、工程量清单;第九、工程预算书。其中双方有关的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也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由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之一。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

1999年国家建设部和工商局联合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1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是由合同的协议书、合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大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人承揽的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及工程质量保修书。

3.1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示范文本》中的总的纲领,它规定了合同双方最关键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的承包范围、合同价款金额、质量标准要求、工期要求等。在协议书后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3.2 合同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是将施工合同的相通用的内容提取出来,编写的一份较为完整的合同文件,分11部分共47条。通用条款中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一般性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通用性,是各类的建设工程应该遵守的规定。

3.3 合同专用条款对于不同的工程,由于工程内容、施工条件、施工要求、施工环境等不同,发、承包双方能力不同,对施工合同要求也会不一,这就需要对通用条款进行的合适地修改和补充,体现双方统一意愿,组成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应该是一一对应的,内容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检验要求;安全施工要求;合同的价款支付要求;材料设备的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等。

4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施工合同管理

4.1 清单计价模式宜采用单价合同根据清单计价特点,规定了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包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的,约定条件外再进行调整。清单计价的适用性不受合同形式影响,也并不排斥总价合同。实践中常见的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主要合同形式,均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区别在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具有的合同约束力。采用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其中工程量具备合同的约束力(量可调),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进行调整,由招标人提供统一工程量清单则彰显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优点,而对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的约束力(量不可调)[3]。

4.2工程量清单力求准确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确定合同价款的重要参考数据,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计算过程中,力求不重不漏,否则会带来一系列问题:①造成投资失控,带来追加预算的难度。②增加变更工程的处理难度和合理性。某些承包人使用不平衡报价时,对可能增加的工程单价提高,造成业主过多费用支出。③引发其他工程索赔。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调整工程量时,发、承包双方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调整工程量的范围、幅度,以减少双方歧义。

4.3 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约定事项

4.3.1 工程预付款约定预付款数额,如30万元、100万元,或总价额度,如20%、30%;原则上预付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多于30%;清单计价模式下,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应在合同中约定各自预付款多少。约定支付时间: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开工的前7天内预付,按照合同约定在后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同时也约定不按时支付预付款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3.2 工程价款支付及其调整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情况报告,发包人进行核对后,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

约定了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支付时间等。①当施工中出现图纸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相符合时,发、承包双方应该按照新的项目特征描述确定该项的综合单价。②因清单漏项、不是承包人的原因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合同约定幅度之外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用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③索赔与现场签证。08清单计价模式下索赔与现场签证规定更加明确具体。对索赔的范围不再作以限制;同时规定了索赔发生的条件和索赔处理时的程序。并且明确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应同时进行支付。④竣工结算。08清单计价中,规定了竣工结算办理的原则、依据、编制和审核;结算时各部分费用计价原则;竣工结算书编制、递交原则,审核时间规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及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有关规定等。有利于解决合同履约中竣工结算的顽疾。

4.4 合同的风险约定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了工程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畴,不能采用无限的风险。

根据国际通常做法,并结合我国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发、承包双方对施工风险适宜采用下列分摊的指导思想:

4.4.1 主要因为市场价格波动变化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建筑材料价等,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风险的范围和幅度明确约定,进行合理的分摊;例如可根据工期的要求和工程特点,承包人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械费用的风险。

4.4.2 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性文件导致工程税金、规费或人工等发生变化,承包人不去承担风险,按照国家有关调整的规定调整。

4.4.3 承包人自身施工技术、经营管理水平等自我控制的风险,如管理费、利润,承包人全部承担风险。

5结语

本文介绍了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阐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关系。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问题篇(11)

一、当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自身因素的主观影响和外界因素的客观影响,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综合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会因为缺乏统一的合同依据,使每个部门的权责分工不明,制度规定的出处五花八门,甚至有冲突,合同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无法执行。更有甚者,有些对外经营业务可能事后补签合同或者不签订合同,导致一些争议性的合同很难求证原意。有些业务合同管理只局限于文本审查和合同档案管理,不能将合同签订前的选商谈判、签订中的审查授权、签订后的履行监控工作有效地衔接,这些都最终会给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买下一个重型炸弹。

2、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

有些公司对无法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缺乏科学完善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部分管理层缺乏对合同风险防范和规避意识,合同管理人员紧缺,缺乏足够的业务经费,也就不可能将合同管理摆放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部分合同管理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甚至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有的是直接上手,业务不精通,缺乏正规的法律教育和系统的法律知识,业务范围内无法按严格要求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只是盲目机械的从事合同事务性工作,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更谈不上合同管理。

4、合同管理者与企业管理部门沟通不畅

合同管理机构在涉及到相关的合同业务方面无法做到与其它部门相互沟通,不能考虑从其他相关部门的角度去做合同管理,由此造成合同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其他部门相互孤立,无法达成共识。在合同审批过程中,一些程序过于复杂,审批人员部门繁多,办事效率低下,使合同签订无法如期完成。

5、合同内容不全面

由于合同内容表述模糊,使合同双方容易曲解合同内容,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甚至引起法律纠纷,因此,合同的有效性必须在法律范围内准确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不全面,存在缺陷与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而这种问题的避免只有靠准确恰当的合同文本才能解决,换句话说,合同内容要结构严谨,逻辑清晰,更要咬文嚼字。

二、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原因有很多,但是真正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1、企业部门之间的履约责任不明确、分工不清晰、各项任务无法责任到人,造成工作失误。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因此,有效地信息沟通和处理在合同管理中十分重要。

2、企业管理人员知识深度不够,尤其是在生产流程方面,无法将其与合同管理进行有效地结合。业务生产的知识与合同法的律修养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每个企业管理者都必须高度重视。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业务拓展需要合同约束,那么建立规范有效地合同模式已经成为一种基础性的工作。

3、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扎实的合同管理基本功,高度重视合同文本分析。管理合同文本分析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不具备相应资格,合同内容不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二是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不齐全,合同条款不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存在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因此,一个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需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作支撑。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

一流的企业管理水平必须与增强合同管理的理念相依为命。合同管理作为一种管理约束行为具有强制性、法律性,任何人都必须依法遵守和执行,要从法律的高度认识合同管理的低位,进—步增强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规避能力。使合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上升为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进—步增强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

企业要严格履行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制定被查信息统计表,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合同违约是合同风险管理中的主要部分,法律法规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及时采取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对违约方采取不同程度的处理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而积极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