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大全11篇

时间:2023-05-23 17:20:50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篇(1)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立足于基本国情与国际环境,积极应对时展的新要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批判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借鉴参考国外生态环保理论的有益成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明确提出并详细阐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逐渐形成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探究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形成历程对于我国现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按照党中央领导集体不同时期的侧重方向和发展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探索起步时期、基本形成时期、走向成熟时期和不断完善时期等四个历史阶段。

1探索起步时期(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初期)

(1)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20世纪70 年代,我国环保意识开始觉醒,这种觉醒首先表现在中国政府出席了1972年6月联合国在瑞典首都召开的首届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号召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为维护与改善环境、造福全人类、造福子孙后代而共同努力,它标志着全世界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已达成共识,人类已开始了在世界范围内探讨环境保护和改变发展战略的进程。此后1973年8月我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该会议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迈出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关键性的一步。

(2)环境保护进入立法阶段: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中全会,实现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作出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了的历史新时期。与此同时,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开展,最重要举措,就是使环境保护步入了法制化进程。1978年宪法,第一次提出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等内容,环境保护正式入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主题报告中,将包括“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等在内的各项法律提上了制定日程。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1989年12月,七届全国人大11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对中国环境保护作出了详细的、全面的规定。我国环境保护步人正常的法制化轨道,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我国先后颁布了多部环境保护实体法律。目前中国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多达一百多部。

2基本形成时期(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期)

20世纪的90年代,全球性的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如何解决生态危机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主题。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大会通过了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新战略和新观念。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了该大会各项工作,会后不久中国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原则。1994年中国政府批准《中国21世纪议程》和《中国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确立了中国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框架和各个领域的主要目标及行动方案。

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首次全面深入地分析了控制人口与加强环境保护这两者之间的重要关系,把加强环境保护列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任务之一,强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对于我国的发展的重要性。1996年3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

1997年6月,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保护环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跨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1997年9月,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刻地分析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对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2000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明确提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主要内容与要求。2002年3月国务院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详细部署了“十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相关环境保护原则和和具体措施的落实,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也昭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基本形成。

3走向成熟时期(2002年党的十六大――2012年党的十)

3.1提出科学发展观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一方面,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另一方面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 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尤其是资源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如何解决我国社会发展面临的这一严峻挑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也是中国共产党又一重大战略思想。2005年10,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2006年10年,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及“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把“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 2007年10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

3.2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5年3月,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2006年3月,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强调,“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要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7年10年,党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深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3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

2007年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命题,把建设生态文明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这是党的十七大的理论创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理论的丰富和完善。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4不断发展完善时期(2012年以后)

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提并论,形成“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由“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再到“五位一体”的不断发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总结,它标志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内涵从理论与实践上有了更为精准的理解与把握,体现了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的不断深化。

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对生态文明建设作了进一步的部署,明确指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单篇编制“加快改善生态环境问题”,指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

改革开来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论述,体现了党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日趋成熟和不断完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和完善奠定基础,它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更加成熟。

参考文献

[1] 中国环保网:http:///view/ViewNews.aspx

[2]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M].人民出版社,2002(5).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篇(2)

专题协商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全县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望与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县政协今天在这里召开贯彻环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题协商会议,其目的就是要从源头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从根本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享受舒适的绿色空间,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宜居清原而贡献力量。

首先,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党的十[文秘站:]以来,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密集出台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督查组制度等相关文件,加强生态保护对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实际举措,也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优化生态环境既是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为人民群众谋利、为子孙后代造福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做好这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其次,保护生态环境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的大事。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的大事,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要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倡导环境友好的社会行为,发展低碳环保的经济模式,培育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构建安全洁净的生态环境;要健全有利于生态建设的保障体系,强化政府责任,健全法制体系,扩大公众参与。所以,县政协连续两年围绕《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实现清原可持续发展》、《保护绿水青山,优化生态环境》开展了相关调研,认真聆听百姓心声,精心撰写调研报告,分别做了大会发言,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最后,要加强联系、专题协商,提高执政能力。年初经政协常委会议通过,我们确定了《贯彻环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这样一个专题协商的主题。三月份开始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围绕保护生态环境撰写相关建议,并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调度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帮助有关部门修订协商意见。其目的就是要深入实际,倾听群众的呼声,想方设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通过召开专题协商会议,真正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也是县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县委发展战略的需要;是县政协参政议政、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通过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建言献策,协商推进,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政协组织联系面广的优势和协调关系、凝聚力量的作用,加强政协与党政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密切党政相关部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沟通,团结和引领广大群众,形成共识,凝聚力量,为优化生态环境,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各位委员就相关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体现了肝胆相照、真诚相待、平等协商的精神,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政府工作落实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帮助。各责任单位领导针对委员建议作了协商意见的发言,简要阐述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明确了重点工作思路与相关举措。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这与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为了守好一方水土,让全县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清新的空气,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引导企业、公众等社会各个方面共同融入、参与和建设,为构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清原而不懈奋斗。在这里,我提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县政协将进一步发挥优势作用,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投身于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实践。今后,还要运用各种协商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围绕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助推县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全局性、前瞻性和综合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尤其是以解决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监督,针对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视察、调研,与县委政府同心合力,汇聚力量,共同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希望政协委员们要在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伟大实践中大有作为。要认真履职尽责,继续关心、关注清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敢说实话,敢谏诤言,敢提批评性意见,要积极参政议政、更要发挥专长、出力建功,加快清原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篇(3)

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惠州珍贵的品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相得益彰的可持续发展让惠州受益良多。为了让未来惠州的发展更为美好,《合作协议》)提出目标,2017年惠州市在全省率先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标准,潼湖生态湿地完成起步区建设。2020年惠州潼湖生态湿地基本建成为广东最大、治污效果最明显的生态湿地。

“美丽乡村”建设也要有新成效。2017年惠州市所有行政村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实现100户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龙门县成为山区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博罗县成为发达地区农村环境整治示范。

针对“惠州蓝”好空气也提出了更高的目标。2020年,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PM2.5控制在27微克/m3以下,力争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标准第二阶段目标,城市空气质量继续在全省乃至全国排名前列。

水环境质量更要继续稳定优良。2020年,惠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或优于Ⅲ类;国考、省考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消除劣V类;东江流域一、二级支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目标,直排东江的河涌消除劣五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100%,水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

潼湖湿地建设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

在合作内容方面,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大对惠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而惠州市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力争到2017年底,在广东省率先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标准。

双方将共同推进潼湖生态湿地建设和保护。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支持惠州市推进潼湖生态湿地建设,指导潼湖流域部队农场污染的清理整治,改善潼湖湿地水环境质量,支持指导惠州市以潼湖湿地为核心,示范建设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

惠州市在潼湖生态湿地建设中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突出“生态”“智慧”两个关键,注重创新资源、产业资源、生态资源、人口资源的平衡配置,强化生产、生活、生态的良性互动,以潼湖湿地为核心,示范建设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2017年完成潼湖生态湿地起步区建设,2020年将潼湖生态湿地基本建成为广东最大、治污效果最明显的生态湿地,成为“生态潼湖,广东硅谷”。

此外,双方还将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等进行合作。

建立省市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篇(4)

近年来,随着我国能源消耗量特别是石油和煤炭资源消耗量的大幅度增长,中东部地区雾霾天气持续增加,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应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在华北地区大力增加黄河水电等绿色能源的比重,减少燃煤和燃油使用量,这是缓解雾霾污染的重要举措。

希望水利部、发改委等有关部委加快前期审查和立项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古贤、碛口水利枢纽工程,这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特别是晋陕两省的发展和生态建设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古贤、碛口两大工程建成后,不仅具有巨大的防洪减淤作用,而且可以在黄河大北干流形成400多公里长的湖泊和湿地。这一南北走向的生态长廊,在极大改善晋陕两地生态环境的同时,还将有效拦截来自西北方向的沙尘,为首都和整个华北地区构筑起一道坚实的生态屏障。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

建议制定《长江法》,保护长江生态

长江是中国的第一大河。由于高强度的水利开发和水量调度,长江入海流量显著减少,长江水体污染问题十分严重。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有关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规划,但是从全流域来看还缺乏整体规划、统一协调。建议针对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抓紧研究制定专门的法律,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抓紧启动立法调研,尽快研究制定《长江法》。

在管理体制上,国家层面尽快建立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加强全流域的统筹协调。建议国务院成立长江流域管理委员会,负责推进全流域的综合协调。对目前水利部下属的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局进行改造,作为长江流域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业务上受国家环保部和水利部的双重领导。

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张周平:

建立南水北调联动机制,推动西线工程开工

希望可以进一步认识到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在构建中国水资源战略性配置的骨架工程、中国生态安全的控制性工程、中国国土开发战略储备性工程中的作用,以及在构建国家西部生态屏障、促进西部发展、缩小东西部差距、稳疆固藏的重大战略举措中的作用。建议由有关省区政府牵头建立跨区域的西线工程协调联动机制,有关地区要以全国一盘棋的大局为重,特别是在调水规划获得审批后,必须坚决支持中央在关键时刻作出的政治决断。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曲久辉:

治理水污染应系统加强制度建设

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并非一定是矛盾的,治理水污染应系统地加强环保政策制定、执行等环节的制度建设。

环保政策在各地不应“一刀切”。各地的水污染情况不同,统一的环保标准,对有的地方来说要求过高,没有达标希望,地方上会出现执行不力;对有的地方来说要求过低,政策实际上于当地治污无益。治污需要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而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水利厅厅长孙晓山:

刑事法律保护是水资源法律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破坏性取用水资源、严重性非法采砂的行为,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进而引起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而现行刑法中对水资源专项保护缺失。水资源的刑事法律保护是水资源法律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建议对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增加“河道非法采砂罪,非法取水、非法占用水域罪,破坏水利设施罪”的规定。建议对刑法第114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司法解释,将人为破坏水利设施、危及水工程安全运行及防洪安全行为纳入该罪名适用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朱奕龙:

建立黄河中上游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机制

上游节水,下游用水;上游保护,下游受益。在流域水环境保护方面,中上游地区如果只有保护的责任与付出,而无法获得保护的收益,其积极性就很难充分调动起来。建立黄河中上游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机制,促使上下游协调发展。

调动黄河中上游地区保护水环境的积极性,理清思路是关键。建议借鉴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经验,完善黄河中上游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责任和义务,同时根据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研究建立黄河中上游流域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机制,以提高地方政府保护积极性和主动性。

全国人大代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唐冠军:

建立长江水库群联合调度机制

目前,长江水电开发势头强劲,上游水库群初具规模。但是,水库蓄水、泄水和流量变化也给长江航运带来不容忽视的不利影响。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体制尚未建立、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法规不完善,使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尤其是航运效益缺乏制度保障,禁航、限航、船舶积压等情况屡屡出现,这与打造长江全流域黄金水道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上位法,制定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或者长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的法规。同时,应建立长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或者长江上游水库群联合调度)协调领导小组,尽快完善水库群联合调度的体制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十堰市市长张维国:

南水北调生态补偿要考虑“两个成本”

应该建立南水北调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补多少算合理?需要确立科学的补偿测算办法,建议统筹考虑“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直接成本就是当地为了保护生态,在防治污染、农林发展等各个方面的直接付出;机会成本就是为了保护环境而牺牲掉的发展机会。另外,生态补偿比较复杂,各个层面都在探索实施办法,建议上升到立法层面,统一协调各方面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

加强以流域为单位的水环境管理

建议借鉴当前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的做法,加强以流域为单位的水环境管理,上中下游一盘棋,更好地保护环境。如何建立合理的流域管理体制机制,是加强流域管理的关键。成立国家层面的领域管理委员会,通过立法建立流域间的协同合作长效机制。探索在流域上下游之间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跨地区界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为依据,确定一个具体水质标准,上游水质好于这一水质标准的,下游给予上游补偿;上游水质劣于标准的,上游给予下游补偿。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篇(5)

中图分类号:F124.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0-0003-03

“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最早源于环境保护”[1]。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第一次环境会议。各方逐步认识到气候变暖是环境问题之重,既而以一年一度的气候变化大会替代人类环境会议,完成了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嬗变和提升。中国由忽略环境保护到顺应世界潮流于1973年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从几年一次的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到1991年起每年召开一次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从强调可持续发展到实行科学发展,再到在执政党的文献中庄严宣告“建设生态文明”,完成了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嬗变和提升。

一、可持续发展思想渊源及其他

1968年4月,意大利、美国、日本等国专家发起成立民间国际学术组织罗马俱乐部。他们写出十几份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综合性研究报告,最著名的是1972年发表的《增长的极限》(以下简称《极限》)。该报告说:“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人口激增和加速发展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源消耗和环境恶化五种互相制约的因素构成。”“这五种增长趋势到21世纪会达到极限”,“为了使人类免于毁灭性的灾难,就必须让经济发展绝对服从环境保护的需要。”[2] 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深受该报告的影响。《极限》提出的增长超过极限将导致全球性危机的警告具有科学意义。

1970年3月,在日本东京召开的关于公害问题的国际座谈会上,一位环境法教授提出了环境权的理论:“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的健康和福利等不受侵害的环境权和当代人传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在法律制度中确定下来。”[3] 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中有类似的规定。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应联合国大会的要求,提出了20万字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其中为世界各国的环境政策和发展战略提出了一个基本的指导原则即“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被认为是具有历史意义的战略转变。”[2] “可持续发展”思想渊源于此。这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达成,并于6月4日在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公约“定了一个原则,就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3] 1995年3月28日,首次缔约方大会在柏林举行以后,每年都召开缔约方大会。1997年12月11日,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通过了《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它规定了2008―2012年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百分比。2007年12月,第13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尼巴厘岛举行,形成了“巴厘岛路线图”:把公约和议定书的基本原则化为具体事项,强调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同时“把美国纳入进来”。“由于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美国如何履行发达国家应尽义务一直存在疑问。”[4]美国的说辞是,虽然它排放的温室气体接近全世界总量的五分之一,但是它创造的物质财富总量在1/4以上,就是说它的效力和能源利用率是高的。由于美国打退堂鼓,可以说公约和议定书的部分效力待定。

2009年9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召开。同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即《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在哥本哈根召开。“世界上从来没有一次会议能像这次引来如此关注的目光”,因为人们认识到人类需要“修正行为、恢复理性,以保证自然的永续和人类的永恒。”[ 5]在被认为是“拯救人类最后机会”的歌本哈根会议可能面临无果而终的关键时刻,总理代表中国政府以卓有成效的努力推动了《哥本哈根协议》的达成。联合国纽约气候变化峰会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可谓“世界气候变化两会”。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众多国家领导人出席这次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峰会本身就表明了人类所面临的气候变化挑战的严重程度”。他还说:“超过13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领导人出席气候变化大会,这在联合国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最大规模”与“史无前例”的“气候变化两会”提醒我们:人类遭遇的威胁之严重。半个世纪以来,从民间学术组织到气候变化峰会,从数年一次的环境会议到一年一度的气候变化大会,从泛泛而谈到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实行量化的节能减排,这是国际社会探索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的路径,可谓“数”途同归:以应对气候变暖为着眼点,以节能减排为着力点。谈到中国环境保护时指出:“要更多地考虑国际因素”[6]。上述若干国际会议和多边协议构成的“国际因素”对中国环境保护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嬗变及其他

2009年9月,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三十七年来,从斯德哥尔摩到里约热内卢,从京都议定书到巴厘岛,我们为保护全球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共同努力,取得显著成就”,“气候变化没有国界。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中国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任务,强调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7] 其中回顾了世界环境保护工作的三次跨越,同时包含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胡主席的讲话有理有节,先强调“发展中国家应该”“摆脱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后指出“发达国家应该承担起责任,向发展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充足的可预期的资金支持。”“这是对人类未来的共同投资”[7]。胡主席的讲话展现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理所当然地引来满“峰会”喝彩。

1972年,联合国召开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中国刚恢复联合国席位,收到了这次会议的邀请。当时国内的宣传口径是:环境问题是资本主义典型的社会弊病,社会主义国家怎么能够承认也有环境污染问题呢?”[8]中国政府犹豫一番之后,还是派出代表团出席会议,并在会上首次归纳了环境保护的三十二字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在政治动乱、困难重重的年代里,在总理的领导和关怀下,1973年8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并拟定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两个举措表明中国顺应世界环境保护潮流,标志着中国环境保护立法开始孕育。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地艰难地走向有序开展。1983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针对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确定了环境保护同人口问题一样是一项基本国策,确立了“三同步”和“三统一”原则:“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以后,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全方位快速推进时期。我党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远远早于“建设生态文明”口号的提出,可以说1972年就已经开始,而口号的提出正是不断探索的成果。

1991年起的十几年来的每年初,中央都召开的“座谈会”,构成了一个系列。第三代中央领导核心和继任总书记到会讲话。第一阶段(1991―1996年):会标为“中央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为子孙后代创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6]。在谈人口控制问题紧迫性的同时,要求我们十分重视环境保护以确保可持续发展。第二阶段(1997―1998年):会标为“中央计划生育与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由于人口众多是导致环境问题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原先的会标改为包括主题词“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都很重要,都关系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都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6] “三都”之说把两项工作完全并列。“建设和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大事”,“要坚持不懈地搞好生态保护工程”[6],“生态保护”的内涵比“环境保护”丰富。本阶段的讲话既纵向地强调保持可持续发展,又横向地全盘考虑人口资源环境。第三阶段(1999―2002年):本阶段会标为“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强调必须“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6] 系列座谈会在称谓上完成了由一者(“计划生育”)向二者(“计划生育与环境保护”)进而三者(“人口资源环境”)转化,会标明义,讲话的主题进一步凸现。直至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高瞻远瞩地提出“建设生态文明”。

在系列座谈会上的讲话由包括环境保护向突出生态保护转而提出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生态文明的理论形态呼之欲出。在后来接着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又发表了与时俱进的讲话,其要点逐步凝聚成和谐社会观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科学发展比可持续发展更缜密,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嬗变、推进,为提炼生态文明做好了思想上的准备。

三、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升及其他

环境保护问题已经不是部门工作,而是关系到全局、大局和长远,需要从文明和生产力的高度宏观地看待。“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6] “人类共同生存的地球和共同拥有的天空,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保护地球,需要各国共同行动。”[6]的本篇讲话与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有内在的联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就不可能持续。”[6]辩证地论述了环境保护对于持续发展的意义。

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进入21世纪,我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在“两个文明”的基础上,在十六大政治报告中重提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文明”的概念。因此,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坚持“三个文明”共同发展。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在十七大政治报告中又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对文明的认识是步步深入、日臻全面,发展到在党的文献中出现“四个文明”。未来,中国将长期坚持“四个文明”一起抓。

我们党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是非常之重大的。(1)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党对人类文明形态演进的历史性把握,是具有前瞻性的一种重大的理论创新,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种最新的成果。(2)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消除环境资源威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实践性提升。面对当前的环境资源问题,我们必须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3)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乎中华文明的世代延续,也是对世界文明的巨大贡献。中国占世界人口22%,这样一个群体形成良好的生态文明的发展模式,就是对人类的贡献。(4)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许多精辟的论述,今天我们就是要发扬光大这种生态文明观。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第四种形态。与“生态文明”相关的概念不胜枚举,包括:以“生态”为前缀(词头)的概念:生态平衡、生态工程、生态环境、生态科学、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系统等;以“绿”和“绿色”为前缀的概念:绿色GDP、绿色经济、绿色发展、绿色核算、绿色统计、绿色消费等;还有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生态文明”几乎囊括了这里列举的若干相关概念的内涵,同时又是高度浓缩的朗朗上口的,因此它是一个纲领性的可以跨越国界和年代的概念。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这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9月11日印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口号》第13条。本口号简洁明了地指出了中国未来较长时期的几项任务,有人称之为“六大建设”。在接着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决议中提出了“五大建设”(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建设”是会议的主题。因此,“六大建设”与“五大建设”是一致的。“以及”作为连词一般是连接并列的词或词组(前面的往往是主要的),但在“五大建设”和“六大建设”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并不是没有其他“建设”重要。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科学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状况支撑的物质、精神、制度方面成果的总和。其核心是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落实及其成果的反映,它摒弃人类破坏自然、征服自然、主宰自然的理念和行动,倡导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并主动开展生态建设,实现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关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探讨充实了生态文明理论,生态文明理论丰富了我党构建的社会主义文明体系。

参考文献:

[1]文选:第1卷(1989―2008)[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32.

[2]金瑞林.环境法概论 [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4:24-35.

[3]郑国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千方百计服务民生[N].学习时报,2010-05-24.

[4]徐华清.减排目标:推进全球清洁技术合作[N].光明日报,2009-12-07.

[5]肖国忠.让哥本哈根托起人类的明天[N].光明日报,2009-12-14.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篇(6)

一、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金融生态环境是指金融业运行的内、外部环境,主要包括经济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因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旨在通过多方努力和多种举措,推动金融生态环境要素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实现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为经济金融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金融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合理配置金融资源的趋势更加明显。一个区域的金融环境状况,决定着该地区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营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有利于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信贷资金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能够吸引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和其他资金流入我县,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金融资源的需求,发挥“洼地”效应,实现经济金融快速健康发展;能够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推动经济与金融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我县经济运行质量和综合竞争力。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将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金融和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保障全县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诚信为本、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为抓手,建立良好的政银企关系,优化政策传导效率,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县域经济金融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从2011年开始,通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金融机构信贷投向合理,重点突出,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的多元化需要;有效信贷投入稳定增加,资产质量明显提高,不良资产逐年下降,风险隐患基本消除;把我县建设成为金融生态环境A级县,建立起维护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效机制,实现良好金融环境下的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协调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良好的经济金融运行环境。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畅通,产业政策与国家金融政策、信贷政策协调一致,政策环境良好,政府、银行、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银企关系融洽。

(二)完善的法制环境。加强法治和执法体系建设,改善司法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三)良好的信用环境。初步建立以政府信用为表率、金融信用为动力、企业信用为依托、公民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信贷征信体系。

(四)规范的制度环境。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逐步形成政、银、企密切配合和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

(五)稳健的行业环境。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及法律法规,改革稳步推进,内控机制健全,金融业务运作规范,经营管理水平提高,金融市场竞争有序。

(六)正确的舆论环境。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金融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营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氛围。积极培育信贷文化,使“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

四、建立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共同承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和协调职能。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程序,建立维护本区域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措施,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合力。办公室主要负责金融环境建设的日常工作,发挥在金融环境建设中的组织、推动和协调作用,加强与经济、金融部门的沟通,及时搜集和反馈有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信息。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推动全县金融环境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金融办、人民银行、财政局、宣传部、发改局、经信局、民经局、国税局、地税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法制局、人社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物价局、文广新局和各国有商业银行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及时沟通各部门了解有关政策信息和工作情况,通报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度;

2.对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3.确定提交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

4.协调解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5.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标监测评价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6.做好涉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有:制定目标,研究分析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确定近期、中期、长期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制定措施,研究制定和不断完善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操作办法、程序;完善机制,研究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相关问题,不断完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协调、研究、解决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为季后第一个月的20日左右。重大和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可临时召开。

2.联席会议召开前两周,各成员单位应向办公室提交议题及初步意见和建议,经各成员单位同意后确定会议主要议题及时间地点。有关会议资料在会前两天送达各成员单位。

3.每次召开联席会议,应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统一由办公室归档。

4.会议结束后,办公室应在一周内整理会议纪要送各成员单位执行,并根据议题重要程度和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或下发。

5.联席会议协商内容及对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应在下一次会议上进行汇报。

(三)完善集中整治工作常态机制。每年4月份至7月份定期开展全县金融生态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每年信贷不良占比下降2至3个百分点,信贷诉讼案件审结率达到70%以上,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执结率达到70%以上,逐步化解不良贷款,不良资产逐年下降,资产质量明显提高,风险隐患基本消除。每年根据存在信贷风险的企业特点,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分解任务,分类制定措施;集中资源要素帮助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争取有实力的企业重组经营不善、资产搁置、救助困难较大的企业,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突击化解新出现的金融风险,集中处结一批信贷积案。充分运用政策,核销化解一批不良贷款,减轻企业负担。建立信息共享、重点企业风险动态监测及失信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担保和市场中介行为,着力构建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制定出台《县金融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细则、验收标准,落实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成效差的单位通报批评,确保整治活动实效。

(四)完善金融运行法制环境。

1.规范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的执法环境。结合我县金融生态建设的要求,加快制定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有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执法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部门的工作,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强化经济金融环境综合治理。

2.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建立对逃废金融债务的惩戒制度,制定逃废债务企业的认定办法和惩戒程序,建立金融机构逃废金融债务同业共享信息库,同业联合制裁逃废债务行为制度,协助各金融机构做好金融债权维护工作。依法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公开曝光,严厉打击。

3.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完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建立金融稳定工作应急预案、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办法、金融监管信息共享、重大事项报告、金融稳定工作评估等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指导和风险预警,实施有效监管和行业自律,督促各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1.建立重点企业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反映企业经营动态变化的相关情况,密切关注企业异常信息,及时发现和识别各类潜在风险及其变动趋势,提高金融风险的预测能力;加强对企业经营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突出关注负债率高、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提示、控制、报告和处置。建立由银行、财政、税务、审计、电力等部门参与的重点企业贷款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将全县信贷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68家企业纳入监测范围,加大对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行业的监测分析,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对即将到期的各项贷款,由承贷银行提前告知贷款企业,以便企业提前筹措资金,按时还贷,防止资金链条断裂。对出现的风险苗头提前介入,及时预防新增不良贷款的发生。

2.完善金融机构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密切监测各金融机构风险状况,建立完善金融风险救助制度,控制事态发展,避免连锁反应;加强对银行机构的外部监管,发现风险要及时采取化解和处置措施。建立健全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及时监测企业异常的经营动态和现金流量。

3.建立金融风险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处置金融突发事件,保证反应迅速、联络畅通、处置适当,控制连锁反应和负面影响,确保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政府信用体系,强化政府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信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政府信用建设。

2.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征信管理,构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真正成为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政府行政管理以及各经济社会主体进行经营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3.切实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总结推广诚信典型,发挥示范和推动作用,引导市场各参与主体增强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

(七)营造规范的金融运行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

1.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合作的协调机制。由县金融办、人民银行牵头,会同金融单位、有关部门每月组织召开全县金融运行分析会议,加强政府有关部门、银行、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资金融通、金融服务、信用环境、债权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金融运行分析会议制度作用,沟通渠道、达成共识、协调运作、共谋发展。

2.建立银企沟通联系机制。适时组织召开金融环境建设座谈会和银企洽谈会、对接会。金融机构将金融改革发展情况、信贷政策、金融新产品等向企业介绍,使企业及时了解金融管理规程、信贷政策、信贷审批管理程序、新的金融产品等;企业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包括行业情况、企业内部管理等各方面信息,提高企业透明度,让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了解企业,以增强互信,不断密切银企关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制度,每季度根据县域企业资金需求情况,编制资金需求情况简介,以更好地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向,探索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为支撑,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资金流动机制,支持经济发展。

3.建立和完善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多方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兴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再担保和联保等业务,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能力。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4.以市场化为导向,完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企业信用评级、会计、审计、房产、土地等社会中介机构,严格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对涉及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的业务监测体系,规范中介市场。

(八)建立健全激励和补偿机制。

1.建立信贷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信贷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对金融部门信贷投放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适当奖励,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的同时,开展信贷营销,创新信贷产品和支持方式,优化信贷服务,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篇(7)

二、我国村镇生态环保政策和制度的变革

(一)起步阶段(1949年至“”初期)

我国成立之初,国民经济有了迅速发展,经济效益有了较大提高。与此同时,国家在保护和改善村镇生态环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虽然在法规建设方面还没有提出专门的村镇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但在国家的一些重要文献中做出了相关规定。如1957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暂行纲要》中,就包含了一些村镇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推动了村镇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设,在农村兴修水利、道路建设、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村镇居民身体健康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

(二)停滞阶段(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

该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变化,给村镇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在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后,对经济发展改变了原来稳步发展的战略,实行一种急于求成的冒进战略。如大炼钢铁,滥挖滥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了村镇生态环境。尤其是一段时期,关于村镇等领域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被当作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受到批判和否定。农业生产方面,在当时极左的思想引导下,推行“以粮为纲”、“牧民不吃亏心粮”等政策,全国各地大规模开垦荒地,大片毁林、毁草开荒造田,我国森林和草原生态状况急剧恶化,破坏了农业生产生态系统,导致了生态环境恶性循环。

以总理为代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主张以及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召开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给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转折点。197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这次会议拉开了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序幕。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重点讨论、研究了我国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10条措施,同时,国务院制定并公布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若干规定》。随后,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一系列条例、规定和标准。1974年,国务院及大多数省市分别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保机构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从1974-1976年,在污染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全国在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同时,也为全国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恢复和发展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20世纪90年代初)

该时期,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在这一时期出台。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订的我国《宪法》,第一次对环境保护做出了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为今后我国环境保护和环境立法提供了宪法依据。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和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崭新时期。

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对象和任务,将农村列为法律保护的环境要素。1983年12月31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城乡建设、环境建设要同步发展,并提出到20世纪末乡村环境和城市环境一起达到清洁、优美、安静的目的。为此,国家采取了几项重要措施。1983年1月11日,国务院决定停产六六

六、滴滴涕的生产和使用。针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1983年6月召开了全国县(区)环境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出选择无污染、低污染工业的工业产品结构,注意合理布局,制止污染转移和对有污染工业实行“三同时”规定等经验。根据这些经验,国务院及时做出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决定》,将乡镇企业环境管理正式列入国家工作。1984年5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广生态农业,防止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提出,“山区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以发挥地利优势。口粮不足的,由国家销售或赊销”。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篇(8)

[中图分类号]D24;X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13)01-0018-09

[作者简介]曾丽雅(1953—),女,江西南昌人,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当代江西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当代史研究。(江西南昌 330077)

Title: The Opening-up of China’s Eco-civilization Path

Author: Zeng Liya

Abstract: Eco-civilization is a new tendency of world modernization, and it has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as its ideological source. The opening-up of China’s eco-civilization path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stages: since 1970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as been established as national policy in China; in mid-1990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was proposed and came into effect in China and eco-environmental construction has been stressed; in the early 21th century, strategic thought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 was put forward, comprehensive, coordinated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as further stressed, and eco-civilization was advocated. Overall layout of “Five-in-On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as proposed at the 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has been raised to higher strategic level, and China has marched into a new stage of “socialist eco-civilization”.

Key words: 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 Five-in-One

生态文明,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它的产生基于人类对于长期以来主导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的反思。它既是世界现代化发展的新趋势,也有着中华传统文化的思想源泉。

从中华传统文化来看,以儒释道为中心的中华文明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系统的生态伦理思想。中国儒家生态智慧的核心是德性,尽心知性而知天,主张“天人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中国道家的生态智慧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空灵智慧,通过敬畏万物来完善自我生命;中国佛教生态智慧的核心是在爱护万物中追求解脱,启发人们通过参悟万物的本真来完成认知,提升生命。由此可见,中华传统文化中固有的生态和谐观,为实现生态文明提供了哲学基础和思想渊源。

从世界现代化发展的历程来看,300年的工业文明以人类征服自然为主要特征,世界工业化的发展使征服自然的文化达到极致,一系列全球性生态危机说明地球支持工业文明继续发展的能力也有限度,于是需要开创一个新的文明形态来延续人类的生存,这就是生态文明。生态文明认为,不仅人是主体,自然也是主体;不仅人有价值,自然也有价值;不仅人有主动性,自然也有主动性;不仅人依靠自然,所有生命都依靠自然。因而人类要尊重生命和自然界,人与其他生命共享一个地球。基于此,国际社会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论,90年代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现代化战略得到各国的认同并实施。与可持续发展相连的生态文明作为对工业文明的超越,便成为世界现代化发展的趋势。

中共十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战略层面,这正是党中央顺应世界现代化发展大势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中国,生态文明之路的开拓有一个发展和演进的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时期。

一、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以来,环境保护工作开始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将其确定为中国的基本国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提出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有着深刻教训。20世纪50年代以来,为了迅速摆脱国家的落后面貌,实施国家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同时限于当时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局限性,走了一条以高消耗、高污染、外延型为基本特征的工业化道路,这使得中国在生态环境方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70年代初,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引起党和国家的重视,于是开始提出了环境保护的工作任务。1973年,中国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上提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①,并由国务院批转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这是中国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性文件。从此,中国的环保工作开始正式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同时逐步在全国开展了诸如建立专门的环保管理、科研和监测机构,开展污染源调查,分批对一些重点城市进行环境治理,在工业建设中开展“三废”治理及其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工作,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多方面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第一,法规建设开始起步。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一次作出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定。同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国第一部环境保护的专门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使中国的环保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第二,确立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1983年底,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正式明确将环境保护确定为中国的基本国策,从而确立了环境保护工作在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这次会议还提出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战略方针为:“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和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①同时还初步规划了到20世纪末中国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步骤和措施。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认真执行控制人口增长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要增强全民族的环境意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藏、森林、水等自然资源,努力改善生态环境。”②

第三,加强统一领导,强化环境管理。198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统一研究审定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提出规划要求,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尔后,各地区根据国务院的《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决定》,逐级恢复和加强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第四,开始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1986年,在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中,第一次将环境保护工作单列一章,主要规定了防治工业污染、保护江河水质、保护农村环境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任务和措施。1991年,在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也列有环境保护的内容。同时,将30项有关环境保护的具体指标首次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体系之中,环境规划的重要地位逐步明确。

至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虽然有了良好基础,但是,必须看到,由于改革开放所激发的经济活力和经济体制正处于一个相当长的转型期,而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由于工业污染治理任务繁重,资金不足,缺乏先进适用的技术以及管理工作薄弱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中国经济在持续十多年快速增长的同时,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及生态问题加剧所带来的压力也与日俱增,这便从客观上提出了亟待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的问题。

二、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响应国际社会的呼吁,提出并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要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素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关系,要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可持续发展”一词及其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布朗在1981年提出来的。其主旨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处理好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关系,要“在不牺牲未来几代人需要的情况下,满足我们这代人的需要”。这一新的发展观,变过去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为和谐关系,要求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同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这同那种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视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传统观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是人类发展观、文明观的一大进步。1987年在日本东京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接受了这一理论观点,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中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

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方针,制定并通过了《21世纪行动议程》和《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两个纲领性文件,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世界范围内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行动计划。这次大会也成为人类社会转变传统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一个里程碑。这次会议要求各国根据本国情况制定各自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计划和对策。时仼总理率团代表中国政府参加了会议,并在《21世纪行动议程》和其他文件上签了字,作出了履行文件的庄严承诺。

会议结束后不到一个月,1992年7月,中国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就组成52个部门300余名专家参加的工作小组,编制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该《议程》五易其稿,于1994年3月25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正式通过。《议程》根据中国国情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其主要内容大体分为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等四个部分。《中国21世纪议程》的出台,得到了国际上的高度评价。中国政府亦在全国范围内要求将这个文件作为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的指导性文件。这标志着中国开始实施向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的战略。

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必须把社会全面发展放在重要战略地位,实现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是在党的文件中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这次全会上所作的《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的讲话,专门论述了中国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强调指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①于是,中国进一步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与社会、经济与自然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现代化发展战略。

1995年10月,国家科委召开全国社会发展科技工作会议,首次正式推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在会上作了《组织各界力量向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进军》的报告。1996年7月16日,在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讲话指出:“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环境保护“是关系到我国长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始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经济发展,必须与人口、资源、环境统筹考虑,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为未来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决不能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更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②他后来又指出:“生态环境建设是造福中华民族、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要始终放在战略的高度切实抓好”;③“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要“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④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再次强调:“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⑤并明确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21世纪前十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八个重要方面之一。这是中国跨世纪发展的战略抉择。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适合中国国情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和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为遏制环境质量恶化、改善生态状况做了大量工作。

第一,为了保护环境、控制污染、合理利用资源,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199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刑法》,首次将严重破坏环境与资源的行为定为犯罪;先后颁布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在国际商贸活动中,制定了进出口商品的有关政策和控制指标,禁止高耗能、高污染的设备和有害产品入境,对引进环境治理技术则给予政策扶持;在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为与国际海洋法律体系相衔接,制定了《大陆架与专属经济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并建立了海洋倾废许可证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十五大之后,国务院还先后制定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等文件,相继作出严厉打击非法捕杀和经营野生动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等一系列规定,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年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

第二,在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确立的目标为:全面发展农村社会经济,改变农村贫困落后状况,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为此,大力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护综合治理;推进科教兴农,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开展生态农业建设。1994年以来,国家设立了部级生态农业试点县50个和生态示范区100个,省级生态农业试点县100个,村、乡级生态农业试点2000多个,覆盖面积达2亿多亩,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3.7%左右,已有7个生态农业示范点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称号。在这些生态示范区,普遍建立了环境保护的管理与资金投入体系,环境保护已成为当地干部群众的共识,不为短暂的经济利益而损害环境效益。示范区起到了辐射和带动作用。

第三,在工业方面,治理污染采取了种种措施。一是国家在工业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上确立了“三个转变”,即:在污染防治基本战略上,从侧重污染的末端治理逐步转变为工业生产全过程的控制;在排放污染物的控制上,由重浓度控制转变为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在污染治理方式上,由重分散的点源治理转变为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二是把优化工业结构、加强技术改造、促进工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措施和防治污染的重要途径,并结合重点城市环境治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关闭、搬迁、治理了一大批污染严重的企业。三是实行限期达标制度,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并作出对十五类污染严重的小企业予以取缔和关停的规定。四是提高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率,促进废弃物资源化。五是鼓励和加快发展环保产业,“九五”期间国家明确将环保产业列入优先发展的产业。

第四,大力开展了江河污染治理、荒漠化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淮河、辽河、海河和太湖、滇池、巢湖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展了黄河、长江等七大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荒漠化治理力度、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开展草地牧业综合示范工程建设等项工作的力度;在对土地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上,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战略措施。同时,把治理空气污染摆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

所有这些措施,对保护中国的生态环境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从总体上来看,中国的环境保护尚未真正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治理也是在污染严重到一定程度后才开始的。传统的产业结构、较低的技术水平、粗放的生产方式、经济活动的急功近利、思想上重视不够、管理和执法不严等,这种种因素造成了中国的生态环境恶化。因此,在世纪之交,中国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表现为:人口问题难以乐观;一些重要自然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下降;环境污染问题仍十分突出;生态环境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体制亟待建立。鉴于此,党和国家在制定“十五”计划时,尤其重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认为“重视生态建设,加强环境保护,使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实现和谐、协调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①

三、21世纪初,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统筹人和自然的发展,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2003年10月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这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具有重大意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总结……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样的发展观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②这是党中央首次正式向全党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既是指导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一个结构完整的有机统一的体系。在科学发展观体系中,“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基本要求,其中包含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丰富内涵;其“五个统筹”中之统筹人和自然的发展,就是要控制人口增长、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营造优美、洁净、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对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在2004年3月10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作过一个基本的概述,对于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含义有一个精炼明确的表述。其中对“可持续发展”的表述即:“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③还指出,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人口资源环境工作,要牢固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自然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要倍加爱护和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规律。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发展经济要充分考虑自然的承载能力和承受能力,坚决禁止过度性放牧、掠夺性采矿、毁灭性砍伐等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要“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④这一精辟的论述,深刻阐释了保护自然与保护人类、建设自然与造福人类的一致性,强调了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双向价值关照,集中表达了科学发展观的生存智慧和伦理意蕴:人类对自然界既要索取、利用,又要补偿、建设;人类只有在这种双重过程中,才能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才能获得自身比较满意的存在和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体现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社会作为一个有机体,其各个要素之间、各个子系统之间必须相互协调才能发展,这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现代化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对这一规律的最新运用。其一,它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关系,扩充了社会发展规律的适用范围;其二,它把社会看做一个网状的系统结构,从不同层面考察社会规律的运用;其三,它把人类发展中的代际问题纳入社会发展中的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的统一,在发展中努力实现现实与未来的相统一。

科学发展观提出“统筹人和自然的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倡导科学的生产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强调把发展生产力与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统一起来,把人类需要的内在尺度与生态环境规律的外在尺度结合起来,提高人类利用自然的科学性和道德性,坚持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起人与自然全面和谐的关系,走科学发展之路,这标志着中国现代化进入了一种更高层次的人类文明形态。

2005年10月,党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正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的变化,保持社会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①可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要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这就要求正确处理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全面发展的关系,加快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关系,当前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2007年,中共十七大依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据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全面部署,包括“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摸式”。②这一部署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注重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十七大报告中,党中央不仅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还提出了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要使中国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③

党中央把“建设生态文明”提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是基于中国现代化发展中存在的十分突出的生态问题。这些生态问题表现为:资源短缺矛盾日益尖锐,一些地方违法批占使用、粗放利用和破坏浪费土地、矿产资源的现象比较突出;环境与发展的矛盾突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突发事故增多,环境隐患增加,一些地区河湖萎缩、湿地减少、生态功能下降等,而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和环境监管体制尚未形成。此外,党中央强调建设生态文明,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这便是针对一个世界性问题,即“生态殖民主义”。发达国家由于自己的资源无法维系现有的经济规模与生活水准,就通过资本全球化,让全世界发展中国家为他们的资源环境买単。发达国家制定的环保高标准,促使本国高能耗工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甚至还把发展中国家当做倾倒各种废物的垃圾场。

针对一系列严重的生态问题,党中央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上作出了相应的战略部署:

第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

第二,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三,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海岸带的生态保护与管理,有效保护生态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对中国生态系统的侵害;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第四,不断完善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机制,特别是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党中央高度重视用科学的制度安排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人口工作中,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奖励扶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资源工作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在资源开采、加工、运输、消费等环节建立全过程和全面节约的管理制度;在环境工作中,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着力于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和经济政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责、权、利作为对人们的制约和引导机制,以使生态文明建设获得更加坚实的保障。

近年来,中国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十一五”(2005-2010年)时期,累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45%和14.29%;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45亿千瓦,其中水电9601万千瓦,核电384万千瓦;加大对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调控力度,关停小火电机组7210万千瓦,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煤炭、钢铁、水泥、焦炭产能,2011年又淘汰落后的水泥产能1.5亿吨、炼铁产能3122万吨、焦炭产能1925万吨;巩固了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推进了天然林、青海三江源等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完成造林2529万公顷,2011年又造林9200多万亩;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实施了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并提出到2020年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和政策措施等等。①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篇(9)

一、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可持续发展有各种不同的定义,除了《我们共同的未来》一书的定义被广泛使用之外,世界银行(World Bank)也有类似的定义:“建立在成本效益比较和谨慎的经济分析基础上的发展和环境政策,加强环境保护,从而导致福利的增加和可持续水平的提高。”国内一些学者则认为:可持续发展包括环境、经济、社会、体制四个方面,也可称为“生态、生活、生产、体制”的“三生一体”的范式。综合各种定义,本文认为可持续发展基本上至少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或内涵:

(1)生态可持续:保护自然生态为基础,包括自然资源的復育与再生;考虑环境承载力、容受力的有限性;建立“生态足跡”的衡量观念。发展的同时,生态保育和环境保护都获得休养生息。具体作法是保护环境,包括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命支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地球生态的完整性、保证以“可持续”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资源。

(2)经济可持续:依靠科技革新提高生产的质与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强调“绿色GDP”、建立环境经济学的新思维。

(3)社会可持续:以改善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为目的,要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当代世界上大多数人口仍处于半贫困或贫困状态,“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贫困问题。而对待社会弱势族群的公平与正义、保存文化多样性与可持续性,是社会可持续的主要关怀。

二、可持续发展的层级与范畴

可持续发展固然是全球共同的议题,但在推动或执行上,可以分为全球可持续、国家可持续、地方可持续与社区可持续等不同的层级:

(一)全球可持续

全球可持续发展指的是从国际的观点,整合各个国家、各区域,共同致力于可持续发展。最明显的例子是1972年6月16日在斯德哥尔摩通过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共同发表《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rio declaration)又称《地球》(earth charter),其“目标是通过在国家、社会重要部门和人民之间建立新水平的合作来建立一种新的和公平的全球伙伴关系”,签订尊重大家的利益和维护全球环境与发展体系完整的国际协定而努力;因为全球必须认识到我们的家园地球的大自然的完整性和互相依存性。除了里约宣言之外,“二十一世纪议程”的第一部分“社会和经济方面”特别列举了以下多项的内容:加速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合作和有关的国内政策;消除贫穷;人口动态与可持续能力;保护和增进人类健康;促进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将环境与发展问题纳入决策过程等。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第三次缔约国会议(COP3)签订《京都议定书》,显示各国对温室气体影响全球暖化议题的重视,且愿具体执行气候变化纲要公约所订的减量目标,2004年俄罗斯批准加入京都议定书,而使此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生效。

(二)生态环境面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最根本的关怀,详细区分还可分为生态保育与环境保护两部分:生态保育系指自然生态的维护、保存、復原,进一步还希望“复育”成功。环境保护则系针对物理性公害如:噪音、悬浮微粒;化学性(毒性化学物质)、生物性(水质优氧化)等公害的防治或减量,使环境受到的影响力增加,达到地球可持续。

(三)社会经济面的可持续发展

在大多数国家的发展经验中,环境生态维护与经济发展,往往呈现相反的走向,甚至被形容为“经济与生态相悖”的现象。因为资本的内在逻辑是建立在:(1)无止境的累积与商品化;(2)生存竞争与利润极大化。因此,资本家对自然的剥削,对环境的破坏,是不会纳入其“生产成本”的计算之中,在资本主义的逻辑下,污染与污染权的买卖只是个“经济问题”,而无关乎道德。当然,无可否认的,经济生产会造成资源消耗、环境污染,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在合理的、可容受的范围内,基本上还是符合可持续(可持续)的精神,反之,若超过其限度,就无法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篇(10)

04年3月,我县提出了建设生态县的目标:争取到2020年,把仙居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经济发达高效、人居环境优美、社会文明进步、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目标。2004年6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近年来,按照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制订和实施规划,大力发展生态经济,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县政府把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建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议、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订生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组织编制了《仙居生态县建设规划》,经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制订了《仙居生态县建设规划实施细则》,生态乡镇规划编制已作了相应部署;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保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树立生态环保理念。

(五)生态环境管理能力有了提高。一是建立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体系。制定环境突发性污染应急预案,落实环保应急措施,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理了一些环境突发事件,缓解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环境监察巡查。对一些环境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污染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对市控重点污染源实行月巡查,一般污染源做到季巡查。三是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事件。针对一些三废银冶炼、非法炼油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予以重点查处。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由于我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又地处灵江流域上游,加上以医化行业为主的传统产业布局,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存在一定矛盾,生态县建设一些经济指标完成难度较大,环境保护压力较重。

(一)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共识。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20多个部门和所有乡镇、街道,但少数成员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配合意识还不强,面上工作进展不平衡,部门之间、城乡之间还未有效形成整体合力;生态环保宣传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有关政策精神未能得以及时贯彻落实;一些环境污染主体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环保问题较为突出;广大群众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缺乏理性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不浓。

(二)环保基础设施落后。环境控制性工程未建成投入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正在建设之中,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进展艰难;城市环保基础设施落后,污水收集管网、排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集镇环保设施严重缺乏,农村几乎没有环保设施;城区供水管道老化,部分城区、城郊及多数集镇没有自来水设施,饮用水安全问题较为突出;一些涉污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落后,三废银等废金属集中冶炼设施尚未建成。

(三)重点生态区域保护形势严峻。一是永安溪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河道采砂点多面广,影响了永安溪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一些拦河工程影响鱼类生存繁殖环境;部分土地整理项目影响了沿溪湿地保护和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是沿溪沿线森林景观档次不高。森林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不高,观赏性不强。三是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较低,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尚未落实,生态公益林保护与林农生产生活需求存在矛盾。

(四)环境污染点多面广,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一是医化、工艺、废金属回收等行业污染面广量大,部分医化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存在治污投入不足、排污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和偷排、漏排等现象,少数限期治理企业进度缓慢,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局部污染问题严重。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存在忽视生态环境保护而盲目引进高污染项目的问题。以三废银为主的废金属回收冶炼遍及城关及周边地区,并有向边远乡村蔓延之势,导致空气和地下水污染扩散。二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滥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存在;畜禽生产总体上还处于粗放、落后的经营状态,污染物缺乏有效治理;城镇、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水环境污染状况令人担忧,农村生活垃圾乱丢乱倒,环境脏乱差现象随处可见。三是跨区域污染问题呈上升趋势,治理协调难度较大。

(五)城南化工区整治达标任务艰巨。城南化工区被列为市重点监管区,要求今年10底前整治达标,如果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将给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大的制约。根据目前情况,城南30多家医化企业,大部分污染处理设施设备落后简陋,有的甚至没有处理设施,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要达市验收控制目标,难度很大,压力很重。

(六)生态环境支持保障和管理能力较为薄弱。生态县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还未形成,生态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共建共享氛围未真正形成。生态环保管理力量不足,执法条件较差,设施设备落后,难以适应生态环保形势发展要求。

三、几点建议

生态环境是承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深刻认识生态县建设的科学内涵,认真研究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决策、指导、协调、监督等各项职能,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要紧密合作,主动参与,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要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思想认识,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大县城排污管网建设力度,力争早日实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入管网集中处理;重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研究处理好县垃圾处理工程的一些实际问题,力争如期建成使用。要研究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城镇、乡村垃圾处理运作机制,积极探索垃圾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有效模式。重视城区供水管道改造及部分城区、城郊和集镇的自来水设施建设,切实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改进环保治理设施,提高污染处理能力。支持尽快建成贵金属集中回收冶炼设施。

(三)加强重点生态区域环境保护。一是切实加强永安溪生态环境管理。对永安溪采砂,要科学安排、严格审批、从严监管,确保合理有序开采,严禁在鱼类繁殖期采砂,防止过度滥采而影响永安溪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行洪安全;重视解决好拦河设施建设带来的鱼类生存繁殖环境破坏问题;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加强永安溪沿岸防护林体系建设和湿地自然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土地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二是加强景观林建设。在高速公路、省道等主要通道两侧山体和风景名胜区,实施林相改造,发展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增强生态功能,改善景观效果,提高观赏品位。三是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设立县级专项生态补偿基金,落实40万亩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并要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研究解决林农的生产生活实际问题。

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篇(11)

(二)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部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

(四)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评估;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六)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

(七)牵头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

(九)监督管理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服务内容

审批省级生态乡(镇)、村和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部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服务对象

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站)、各相关厅局。

四、服务承诺

(一)强化高效服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政廉洁的意识;杜绝办事拖拉、推诿作风;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认真执行勤政廉政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坚决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二)提高申报部级自然保护区评审论证时限:自然保护区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20日内召开协调会组织论证,并向省政府报告论证意见;

(三)提高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召开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后3日内,行文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收齐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5日内向省政府行文提出审批建议;

(四)提高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自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来公文处理单后15日内完成组织专家现场考核论证和向省政府提出审批建议。

(五)广泛接受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工作人员不满意或发现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今年,环保部门被列入全国民主评议行风的重点单位,易门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把全县环保系统列为今年的行风评议对象之一。为贯彻好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关于XX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好XX年民主评议环保行风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环保系统行风建设,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根据《易门县环境保护局 易门县政府纠风办关于XX年开展民主评议环保行风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此次民主评议环保行风的有关内容,欢迎社会各界公众给予监督和评议,在此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一、 XX年民主评议环保行风的主要评议内容:

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政府颁布的《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的情况。

2、环境监管执法中,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关于环保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完成重点环境治理任务情况,各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3、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展创建文明行业的情况。

4、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推行政务公开情况,在政务公开中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行政行为规范化执行情况。

5、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廉政勤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改革创新、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6、环保部门解决当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维护公民的环境权,为群众解决生活中环境污染影响的问题情况。

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1、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

2、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

3、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4、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5、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

6、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三、《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爱自然 忠事业 甘奉献 讲廉洁

严执法 勇创新 重实效 求团结

四、《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

1、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2、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

3、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

4、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

5、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