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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管理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1-02 11:27:39

票据管理论文

票据管理论文篇(1)

关键字:票据;Delphi;Access

2系统需求说明

2.1系统需求分析

从主要性能上来讲,财务票据管理主要实现对常见财务票据的填写、保存、查询、修改、打印等工作,如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记帐凭证、现金支票以及进帐单等;

从系统本身适用性来讲,财务票据管理主要是针对中小型企业或单位实现对数据的管理;

从实用性来讲,财务票据管理主要从安全性、存储速度、操作方便程度来实现。

因此,从实际工作出发,以主要性能为依据、以实用性为目标,对系统的功能提出了如下需求:

Ⅰ.财务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方便快捷录入财务数据:

票据类型应包含常见财务票据,如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记帐凭证、现金支票以及进帐单等;

不同票据类型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操作界面,并包含相应的详细记录,如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应该有出差人、报销日期、票据编号、出差事由、出差起止日期、单据张数、单独金额等详细记录,在费用报销单中应该有费用项目、类别、金额、报销金额总计等,在记帐凭证中应该有总帐科目、明细科目、借方、贷方等,在现金支票中应该有付款行名称、收款人、出票人帐号等;

Ⅱ.财务工作人员在根据实际情况录入数据以后,需要能快速、方便地核对数据:

界面设计要求方便查阅和其他操作;

相关的小类数据要求实现自动叠加,以减少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Ⅲ.在录入并核对完成后,实现对数据的保存:

界面要求设保存和新键按钮,以实现对现有数据的保存和接下来新数据的方便录入;

在点击新键按钮后,要求实现对现有界面的清空。

Ⅳ.在顺利保存完数据后,实现对数据的管理,包括查询、修改、删除等操作:

票据管理论文篇(2)

(2)电子票据与传统票据法理论的冲突首先,电子票据毕竟是票据,其功能和实体票据相同是作为电子化的票据而存在的,但深层次考虑其权利,对比电子记录债权,如上文所述,是一种不同于票据权利的金钱债权,依附于电子记录而产生、行使、转让、消灭.是民事权利的特别权利当中的特别权利;其次,主体上电子票据的当事人中包含了传统票据中所没有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机构,被机构等各种电子债权记录机构;第三,电子票据流通性更快,实现网上互联,代替现实资金的流动而仅以电子记录标示债权的转让,付款程序便捷,提高资金使用率的同时降低成本;第四,电子票据的票面形式、票据的持有及签名全部都是以电子形式的数据电文形式所表现的,在形式要件上与传统票据法相比采取了更为灵活的方式包含信用评级;第五,由于电子票据比传统票据受到更为强力的监管,由时效性较差变为实时监管,且全部由数据电文形式保存记录,能更加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防止因票据的伪造、变造产生的犯罪行为.

二、电子票据基本特征的界定

对于电子票据的基本特征从各国立法来看差别不大,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护权利及维护交易安全电子票据通过数据电文而发生,并不受原因关系存废的影响,具有无因性.以此最大限度地保证交易的动态安全.电子记录债权法上无论是对债权债务人的意思表示,还是对无权的免责要件,都制定了比民法更强的特别准则,以强化交易安全.同时使管理机构负担部分责任的规定充分考虑到了当事人之间交易的静态安全;

(2)信息查询及追索各国相关规定中均对于各利害关系当事人的信息查询权限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此宣示权利的“公示性”并且使追索权的行使成为可能;

(3)转让手续简便我国电子商业汇票立法中强调了转让背书的作用,权利依背书转让,在此将背书看作一种电子记录,其转让因背书而发生效力.电子记录债权的转让,依据转让记录而产生效力.所以,转让记录是转让的效力要件,没有转让记录,无论对债务人及第三人哪一方都得以主张、对抗转让的事实;

(4)记载事项完备电子票据的内容依据对数据电文的记载而决定,而电子记录债权的内容依据记录而决定(9条1项).作为电子情报本身,相关的记载事项可记录更为广泛的属性内容.债权人、债务人的名称、金额及付款日期等都是必要的记载事项(16条1项),电子记录债权的情况下,对收款账户、分割付款的付款方式、附期限的利益丧失条款、对债务人的抗辩条款、转让限制等等,都可列为记载事项.我国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的记载事项还包括评级信息,并由记载者对真实性负责;

(5)结算方式灵活电子票据不仅仅是支付手段,因其可以贴现、质押而且同时成为融资和信用工具,其特性保证了交易安全促进商品流通.电子记录债权因抵消而在现实资金并无流动时消灭的情况下,电子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也依然残留.在各债权相互抵消之后,也可依据付款记录,客观地证明其相互抵消的事实.如此灵活的结算方式,也使分割付款和到期日之前的融资成为可能.

三、电子票据研究所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点

(1)禁止转让条款我国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22条)同日本一样,均附有禁止转让特别条款.这一规定限制了债权种类,使持票人不能在到期日来临之前进行融资,变成了单一的决算手段,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资金调配.从一般性资金调配的国际趋势来看,美国统一商法典UCC9-104条和UNCITRAL国际债权转让条约均否定了将债权种类进行限制的禁止转让条约的对外效力[5],这样规定有利于对债权进行活用,积极地进行资金调配;

(2)即发生债权的转让电子汇票与电子记录债权均规定,必须在生成数据电文或记录时确定债权额(29条三)(16条1项1号).我国从传统票据法开始已经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交易安全而进行过多的限制性规定.日本所谓依据记录而发生的电子记录债权基本上是已经发生的债权,这种规定对于将还未发生的即发生债权进行转让的情况很难适用.设定即发生债权的金额时,想要进行记录,就只有将其与已发生的债权金额放在一起衡量.这恐怕会使其性质变成了民法上的指名债权(特定人对特定人转让,仅需通知),而影响即发生债权转让担保契约;

(3)作为权利消灭“对抗要件”的付款记录电子票据的数据电文记载事项,以及电子记录债权的发生记录和转让记录是权利的效力要件,在对付款记录的解释上较为困难,可以确定的是付款记录具有以下的机能:①记录债务消灭的原因事实;②公示法定代位的机能(24条5号);③公示关于质权的权利关系的机能.那么,付款记录在特定的范围内,是否可以作为“权利消灭的对抗要件”,并以此对抗第三人;

(4)相关公法领域研究目前的研究将讨论重点置于在对私法规则上的讨论,关于电子票据管理机构则还没有充分讨论,配合制度的展开并加之与我国的“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接入机构”及“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权责(诸如管辖权、免责条款、法律衔接等问题)比较分析,关于管理机构的问题各国的规定都有不够完善之处,相互交叉,权责不够明晰,期待在今后的研究中着重考察.

票据管理论文篇(3)

一、公路收费规范现状

公路是一个国家最基础的交通设备,其对国家的繁荣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如今的高速公路收费普遍偏高、收费项目也很多、也出现了很多不合理的收费问题,这些因素导致流动成本的增加,每个人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面对这一广泛的烦恼,我国做出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票据的管理工作是收费一线上的重要保证,票据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保证收费工作的正常运行,与收费工作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做好票据的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二、通行费票据的颁发及种类

车辆通行费票据的颁发是按照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交通部门的规定,通过省级公路管理部门做出申请,等有关部门通过申请之后,交由财务部门统一的印刷、统一的发放、核销并且接受省级财务厅的监督。车辆通行费票据的设计原则是方便、简单、容易管理、根据财务的规定。

车辆通行费票据的种类具体可分为以下的三种:

其中,一是车辆通行费的收据,它又分为定额的票收据,计算机打印次票收据和月票收据这三种。二是,车辆通行费月票通行证。三是,车辆通行费免征证。

三、票证的使用说明

3.1定额票证的使用说明

具体根据省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具体收费标准,定额票证的实行是依据一车一次一票的标准。

3.2月票的使用说明

我国采取按照月份来规定收费的标准,并缴纳通行费的票证,这是为了照顾收费站所在地和经常通过缴费点的车辆进行缴费。按月票规定的标准缴费准则,缴纳通行费,仅当月有效。

3.3计算机打印票据

要根据省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批准,将票据形式和票据内容输入到计算机程序中,按照车辆的实际通过类型,现场打印现场发放,并实行一车一次一票的制度。

四、票据的请领、保管和使用、核销

票据的发放、保管、使用和核销时车辆通行费过程中很重要的几个步骤,每个收费单位中,这都是最基本的工作,并规定专门人员管理,记录和统计,定期的向上级报告收费情况。

4.1车辆通行票据的印领

经多年的调查发现,为了加强车辆通行费的票据管理工作,方便各级的收费部门开展工作,我们应该采取年度的印票发放的方法,各个收费部门向收费主管单位请票据的用量再有收费的主管按照规定的时间,统一向省级公路部门提出书面上的申请并预报下半年的票据需求量,省级公路部门统一印制发放,核发到收费站。

各个收费站的管理人员设定指定的人员负责管理票证的工作并建立通行费票据的审核制度,指导票据的管理工作并且做到所有的工作都按照规定来协调收费票据出现的问题,遇到重大的问题向上级报告,如机构的变更和管理人员的变动必须要办理交接工作,票据的管理人员在领用票据时要当面的查清,发生漏印等问题时要及时盖章做出证明。

4.2车辆通行票据的保管

票据的保管应做到三专、六防,三专就是专人、专房、专柜的管理,六防就是防盗、防霉、防火、防鼠、防蛀防丢失。库房中票据的管理要编号的排放,排放整齐,按时的核对,保证账票的相符。

售票的人员在领用票据时,必须要保存到保险柜中,不能私自的相互转让,借用,调票。票据管理要装订成册,归档保管,公路车辆的通行票据使用情况报核的管理期限为15年,公路回收车辆通行证次票缴销单、车辆通行费收入月报表等的保管期限为3年,存放时应按200张一包的方法存放。

4.3车辆通行费票据的领用

领用票据的时候应该填写车辆通行费票证请领单,一式三联,仔细核对票据的名称、数量、序号,确定之后再交有领取人和发放人签字,发放时的序号要保证从小到大,没有缺号,没有重号。

4.4车辆通行费票据的核销

票据的使用是指收费的人员收取费用后给缴费人员票据的过程。售出的票据,要填报核销单,做出台账,按照等级办理核销工作。

核销票据的工作由于票据的种类不同,工作的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定额票据核销应该先有收费的工作人员审核并提交票据的核销,售票人每天交款之后进行票款核对,每个月末进行票据核对,收票人员每天进行车辆通行费回收票据核对,每月上报核销,到年终时对无误的票据进行销毁工作。计算机打印票据在售票人员下班后将售票交款核销票据交由财务部,收费人员每天进行票款核对,月终了时上报核销,单位的年终了时对作废的票据进行销毁。月费收据每月月末到财务交款,每月终了时进行票款核对,并上报核销。

五、如何加强通行费管理

想要加强通行费的管理必须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解决通行费票证管理的实际问题,在工作中,我们应该重视工作的重要性,自上而下的建立通行费的管理考核制度,培养自我的业务素养,加强团队的建设,开展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促进业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增加岗位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快通行费的信息化进程,将通行费知识与信息技术紧密的链接起来,确保通行费工作的正常有序的运行。并且应做到通过规范内部的业务管理,加强通行费的票证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参考文献

[1] 章锡俏,李松龄,杨龙海.寒冷地区设超高公路圆曲线半径设计仿真研究[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11年06期.

[2]朱超,邵毅明,周莎,孙连超.新形势下道路安全护栏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J].公路与汽运,2011年04期.

票据管理论文篇(4)

关键词 医院 票据 规范化管理

引言:医院的票据管理是医院收费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医院票据的规范化管理,需要以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基础,持续改进医院票据管理的质量,减少采取漏洞的出现,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的统一合法管理[1]。现对我院票据规范化管理经验进行分析探讨,报道如下。

一、医院票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票据管理风险意识普遍不高

医院相关部门领导缺乏票据管理风险责任意识,票据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也不强,仅将票据管理作为普通财务辅助管理,并未落实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造成票据管理中存在巨大漏洞,给医院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利益损失。

2.医院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种类限制

医院的票据都需要向自财务部门购买常用票据,但由于票据种类较少,许多费用,如培训费、实习费等均不能够使用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只能够使用非正式票据,给医院票据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困难[2]。

3.票据核对工作存在问题较为严重

医院票据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核对工作较为随意,长久积累就会形成较大的财务漏洞。医院管理者对票据核对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监督,给一些为谋个人私利的工作人员私吞公款提供了可乘之机。

4.现有的票据管理模式落后

目前仍有一大部分医院仍旧沿用以往的手工算账、记账和保障方式,不利于实现医院票据的规范化管理。

二、医院票据的规范化管理策略探讨

1.建立健全医院票据规范化管理制度

根据财政局和卫生局对医院票据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票据规范化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医院票据购置、领用、使用、核销等环节,统一医院票据使用种类。同时建立医院票据规范化管理的监管制度,落实票据的规范化管理,有效控制核算漏洞的出现,对谋取私利的财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加强医院票据日常管理

首先,票据的购置管理中专职票据管理人员根据医院日常用票据类型及种类向财政局申请领购票据,票据种类标准以票据领购簿为准[3]。不允许其他部门人员插手票据的购置工作。票据购置后,需先经过财务科验收后入库管理,由专职票据管理人员对票据的购入时间、名称、起止号码以及规格数量进行详细记录,并特别注明购入渠道,以便核查。

其次,票据领用过程中专职票据管理人员需根据各科室实际工作量情况予以领取额定数量的票据。而对于行政事业性往来款票据只能由财务科出纳领用,其他人一律无权领用[4]。

第三,票据的核销管理。对于收费员教会的收据存根联专职票据管理人员需要认真核对,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已领用却并未及时核销的空白票据,在核销完成前不予以领取新的票据。另外,专职票据管理人员还需要定期核对票据库存数和尚在使用的票据数量,发现长期未核销的票据需要及时查找原因。

第四,专职票据管理人员需按规定对所有退费和作废的票据进行仔细核查,依据医院相关作废规定核对票据内容。

另外,专职票据管理人员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收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及早发现和处理出现的问题。

3.提高专职票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对专职票据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对专职票据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评估,促使专职票据管理人员不断学习专业知识,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从根源上提高票据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极大的提高了专职票据管理人员对票据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另外,还需要重视专职票据管理人员书写规范、票据种类选择等的重点管理,减少专职票据管理人员日常工作中的差错。

4.实现医院票据管理模式的现代化

票据电算化管理系统在医院票据管理中应用效果显著,运用信息化管理模式能够轻松实现票据申购、领用、使用、核销等多方面的监控和管理。电算化票据管理系统也具有一定的智能性,能够实现票据管理的效率提升,大大减少了专职票据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能够及时发现票据核查过程中的问题,提高了票据管理的准确性。另外,电算化票据管理系统的安全性也较高,通过安全认证平台识别专职票据管理人员,分别赋予专职票据管理人员不同的权利,又对这些权利进行了限制,极大的保障了票据信息的安全性和严密性[5]。有效避免了财务人员,贪污公款的行为。

三、结束语

总之,票据的规范化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票据规范化管理的有效实现能够直接影响医院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尤其是面对医院业务量不断增加,各种票据的频繁使用以及票据管理的复杂化,实现票据的规范化管理已经成为了制约医院财务管理发展的重要因素。有效实施医院票据的规范化管理才能够有效提高医院票据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避免医院资金的不必要流失。

参考文献:

[1]李新郑.医院票据的规范化管理探析.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2(12):136-137.

[2]李志慧.试论医院票据的规范化管理.医院管理论坛.2010.27(02):46-47.

票据管理论文篇(5)

一、引言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和住来票据共同构成了我国的财政票据体系。我国科学人员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用途将其分为医疗系统专用票据和其他行政性收费票据两种,前者主要是在门诊、挂号和住院、急诊等32项工作时开出的票据,可以将其分为机打票据和手工票据;统一票证、社团票证和公益事业专用收据等12种票据共同组成了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二、我国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现状

法律规定收费单位进行收取费用活动时必须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出具财务凭证(也就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该票据是政府收缴非税收收入的凭证,同时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也要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对政府的经济活动实行监督检查。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大部分地区实现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数据化管理,建立了购、销、存一体化的数据库,大大加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一)票据领购

需要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凭借具有效力的收费许可证(副本)到相关机构领购票据。如果单位需要购买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则该单位在购买票据时需要出具单位过去使用的没有加盖“票证验讫”章的统一票证。国家相关机构需要审核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保证单位使用的合格的票证上加盖有“票证验讫”章,对于使用类型票据的单位需要在每个季度结束前的十天内向有关单位汇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统计表”,一般情况下,用票单位只需要购买满足该单位一季度使用的数量就可以了。

(二)票据的统一购领和管理

对于用票单位,应该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票据的沟里和管理工作,必须对单位的购买票据、票据入库、票据领用等活动进行登记,并且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设专门的工作人员保管票据并将入库时间、领用时间、领用人、数量、票号等内容制作成相应的表格。

(三)实行部分行业的统一收据制度

通过对我国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工作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在单位内部的暂收暂存等票据都使用统一收据,这类收据通常仅仅用于财务部门的对账、记账工作,我国正在实行“验旧购新”的统一收据处理方法,财政部门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领购单位的领购资格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立即按照规定处理并停止向其销售票据

三、我国当下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混乱

我国目前经济体制下,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数量大、种类繁多,相应的管理职位少。我国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经济活动数量不断提高,我国政府部门为了更好地监督行政性事业经济活动,不断细化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这一行为大大增加了票据的种类。由于经济活动数量的增加,导致购票单位的数量也不断上升,但是我国一直严格控制相关工作人员的数量,这造成了票据管理人员的数量不能够满足当下经济活动对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的需求,造成了我国行政舍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混乱

(二)购票单位类别多种多样,日常管理复杂

我国相关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将购票单位分为区属单位和非区属单位,通过相关调查显示,我国的非区属单位的数量远远超过区属单位的数量。

四、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方法

(一)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体系

我国有关部门要监理相应独立的机构来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数据管理,并根据当地的票据的销售情况来确定该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数量,并设立相应的监督部门对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并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防止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滋生腐败,监督工作人员的同时也要对购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购票单位在使用票据的时候出现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的现象。一旦发现非税收收入时能够监督其及时、足额地将非税收收入上缴到财政专户中。

(二)电算化管理票据

安装票据的中了将票据的领库入购、发放、核销等环节进行电算化管理,全程使用计算机来管理各种票据,每年年终必须进行当年票据的清理核销工作,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其执行质量,如果发现某单位没有进行当年的票据清理、核销则在该单位进行票据清理核销工作前不对其发放新票据,依据科学方法实现票据的电算化管理,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性收费票据管理的规范程度和执行力度。

(三)建立健全票据,撤销审验体系

需要购买票据的行政事业性单位需要设立相应独立的财务部门,依靠财务部门建立健全票据管理机制,在财务部门中应该设立独立的财会人员职位,对于那些不能对立进行核算的收费单位,需要该单位的主管单位中负责财务的人员和机构来进行票据的购买工作。执行单位只有在具有收费许可证后才能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活动,并且应该向缴费的单位或个体出具具有效力的行政单位事业性收费票据,只有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的收费活动才具有效力。出具票据的工作人员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保证收费票据的每一项内容都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并且能够做到填写字迹规范、内容真实,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票据的出具工作,防止擅自变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现象的发生。

(四)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我国目前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需要财政、检查、审计等多个部门的协调工作,并采用“收支两条线”的监督检查方法,重点监督检查“票据使用”等容易滋生问题的环节,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现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从本质上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

五、结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高,我国境内的经济活动数量不断增加,就我国当下的经济体制而言,公有制经济占有一定程度,经济活动不论大小都要出具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占财政票据很大的比例。文章分析了我国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现状、问题,并提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方法,希望能够提供给有关人员有用信息,从而促进我国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工作的进行。

参考文献

[1]潘景丽.对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几点看法[J].理论界,2002,01:33.

[2]王春海.浅谈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7,02:86.

[3]浅议如何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J].天津经济,2007,12:56-57.

[4]陈明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应把好“三关”[J].财会研究,2003,07:9-10.

票据管理论文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该规定被认为与票据无因性原则相悖,在《票据法》颁布之后,即产生其存废之争。

1存废争论的回顾

基于《票据法》第十条之规定与票据无因性原则的冲突,围绕《票据法》第十条存废的争论主要分为三种观点,即赞成废除、反对废除和折中三种。

(一)赞成废除论

基于票据关系与票据原因关系应分离之无因性理论而主张废除该条款。所谓无因性,是指票据只要具备票据法上的条件,票据权利就成立,无需考虑票据行为赖以发生的原因或基础等。即持票人不必证明其所取得票据的原因或基础,只需据票据所记载的文义就可请求对方给付一定的金额。我国《票据法》第十条将票据关系与票据原因关系捆绑在一起,否定票据无因性原则,致使票据关系的效力受到票据基础关系效力的影响。基于以下的幾条理由,主张废除《票据法》第十条。

1.违背通行的票据无因性原则。我国《票据法》第十条无视国际公认原则和票据本身性质的要求,将票据基础关系拉扯进来,否定了票据的无因性,这会严重阻碍票据功能,即票据的汇兑功能、支付功能、流通功能等功能的发挥。

2.损害票据当事人的利益,在实践运用中难以解决票据法律纠纷。第十条要求当事人在签发、取得、转让票据时,考虑其前手之间的原因关系,增加交易成本,损害当事人的利益;而付款人和司法机关必须查明各个原因关系,难度大,在实际争议解决中将造成很大的困扰。

3.造成法律冲突,破环票据法体系的统一协调。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八条等都是采用国际上普遍的对票据无因性原则的例外规定。而第十条已完全涵盖以上法条例外情形,争议人无须引用例外规定的条文,仅第十条就足够抗辩。因此,第十条造成部分法条的实际无效,破环票据法体系的统一协调。

4.阻碍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票据制度具有很强的国际性,我国票据法也是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只是增加第十条之后,其与国际通行的原则冲突,不能与国际接轨,直接影响了我国对外贸易中票据制度的运用,不能发挥票据制度的作用,增加了交易成本,客观上阻碍了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

(二)反对废除的主要观点

这一观点着眼于票据交易之安全、有序角度。主张在现实的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一个环节的债权债务关系遭到破坏往往会损害票据流通秩序并危及社会经济秩序,因此票据法要求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有真实的交易基础,以杜绝诸如商业投机、商业欺诈、恶意串通等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蔓延。具体言之,有这样几个理由。

1.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现阶段我国金融机构商业信誉低下且管理混乱,更有钻法律的空子、签发空头票据等破坏票据制度的现象。票据作为一种信用支付工具,如果不强调被奉为现代民法“帝王条款”的诚信原则,可能会对整体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所以票据的签发和运转需要以真实交易关系作为基础。

2.认清国际确立无因性原则的基础。国际上的票据立法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票据立法之所以能够坚持无因性,是因为具有完善的立法体系和对票据诈骗的风险防范机制,来解决票据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之间产生的冲突问题。如商业银行管理规则、破产规则等涉及商业信誉和风险防范的规则等,而我国尚处在票据制度的相对低级阶段,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尚未完全抹除,更需要的强调稳定以保证交易安全。

3.效率与安全的博弈。从票据制度产生起,效率与安全的博弈就伴随左右。如果一味地追求效率,却忽视对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追求,忽视对票据流通所需的安全保障也是不可取的,应在效率与安全之间求得平衡,这是我国票据无因性理论所首要探求的。我国现行《票据法》第十条并未从正面规定没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就是无效的。因此,并不能当然地从这一规定中推断出其否定了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4.保障票据能够正常流通。票掘的流通性是票据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实质是为适应票据流通性的需要而形成的。但流通的前提也离不开安全,缺乏安全的票据是不能有效流通的;适用诚实信用及权利不得滥用等一般法律原则是必要的,以此可保证和维护交易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票据的无因性扰乱票据市场秩序。

(三)折中的主要观点

持该观点者认为,一方面,票据无因性原则要坚守,另一方面,基于我国金融体制与票据制度之现状,仍然需要严格维系票据的真实性。提出了对第十条加以完善后继续保留的折中观点。其主要观点如下:

1.在立法上要明确体现票据无因性,对《票据法》相关条款中有关票据基础关系的强制性规定进行修改。

2.鉴于现阶段之国情,要求票据真实仍有必要性,完全删除《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在票据签发、转让时不加任何限制或引导也是不妥当的。

总之,既坚持票据的无因性,也要票据具有真实性,但是票据的有效及票据关系的效力不以票据原因关系的存在与有效为条件。

2我国金融体制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框架,基本确立了现代金融制度。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融资结构、金融调控体系以及金融监管体制的专业化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还是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一)金融机构

从集监管与经营于一身的中国人民银行一家独统的局面,发展为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分离,以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等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股份制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以及券商、保险、基金、信托和农村、城市信用合作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租赁、汽车等金融公司、小额信贷公司为代表的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在内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

(二)融资结构

从计划主导的财政融资手段拓展为除依靠内部利润留存资金以外,以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和以基于上市的股权融资及基于企业债、公司债发行的债权融资构成的直接融资为辅的多种融资渠道。除此之外,近年来境外资金、民间信贷也逐渐成为了企业融资的又一渠道。

(三)金融调控、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从统揽一切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转变为专门行使负责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中央银行;并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组成的金融监管体制格局。

(四)金融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而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还处在初级阶段,我国金融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在结构布局、制度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包括这些问题。

1.金融組织体系不健全,发展不协调。由于传统的制度惯性和路径依赖,我国金融组织体系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尤其是国有银行商业化进程缓慢与金融机构市场进退机制尚待完善,同时中小银行面临着发展难题。

2.金融市场总体规模较小,结构不合理。随着我国加入WTO和世界金融一体化的发展,金融体系面临着现实的困境,金融市场规模相对较小,资源配置能力有限;金融市场分割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重失调,增加了金融风险。

3.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效率不高。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于金融实践的发展,致使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效率低下,阻碍了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监管内容和范围狭窄、监管方式和手段单一、监管效率不高、监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困境亟需突破。

3票据法第十条存废之我见

学界对票据法第十条存废之争论早已有之且意见难以统一。结合各方观点与我国金融体制分析,本文认为完全适用票据法的无因性原则、不考虑票据的真实性不符合我国国情,但继续保留第十条则与票据制度本身相冲突,故需要在票据真实性与无因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以协调两者关系。即我国票据制度需要改革,具体可这样考虑。

(一)废除第十条

《票据法》1996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04年8月28日进行了修订,也就是说,票据法已超过12年没有做出调整。而《票据法》作为商法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其需要具有速变性以应对票据市场的急速变化,《票据法》长时间未曾改变,本身就违背立法的科学性与时代性原则,而第十条作为我国历史上银行结算制度的遗留品则是票据法滞后社会发展的例证。中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与金融体制改革取得显著进步的当下,我国已经具备了废除第十条的基本条件,可以废除第十条以放开票据市场。

(二)保留第十条的同时做出限制性规定

我国一贯奉行稳定的政策取向,短时间内废除《票据法》第十条难度大,为避免票据市场的失控,可以采取渐进的改革措施。

1.修改第十条条文,增加“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当事人不得以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与否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这种限制性规定,对原第十条规定太死的弊端进行克服。

2.票据制度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在我国改革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票据制度的改革也可以先选取一个合适的地点进行一段时间的试点。在试点结果的基础上决定票据制度改革的方向。

4结语

《票据法》第十条具有浓厚的管理性法规色彩,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中的倒影。在制定与修订票据法时,基于经济安全的考虑增加与保留了第十条,时代的日新月异,绝不能固步自封与墨守成规,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条文就应该作出调整。尤其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这种具有计划色彩的条文更应该进行改革。

参考文献 

[1]殷志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条存废之探讨——以公法规范的公法、私法效力区隔为视角[J].法商研究,2013(2):131-137. 

[2]林毅.对《票据法》第十条的一点意见[J].中国法学,1996(03):54-57. 

[3]李伟群.对我国《票据法》第10条之修改建议[J].法学,2011(9):28-32. 

[4]黎绍基.《票据法》第十条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0. 

[5]张澄.试论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及其相对性——兼评我国《票据法》第十条[J].政治与法律,2006(11):84-88. 

[6]柳红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发展[J].南昌工程学院学报,2009(4):64-67. 

票据管理论文篇(7)

财政票据是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收缴入库的重要手段,也是相关行政事业单位组织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作为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财政票据是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的基础环节,与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环节密切相关,起着“源头控管”的作用。财政票据管理,就是从票据的印制、审验、发放、核销及监督检查等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从源头上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促进非税收入依法并及时足额收缴入库。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发挥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职能作用,对于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将有效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防止利用财政票据从事经营性活动、偷漏税款或私设“小金库”,避免了财政收入流失。

一、财政票据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财政票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入库,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1.不断健全财政票据管理规章制度

制度建设是一项具有根本性和长期性的工作,也是做好财政票据管理的根本保证。近年来,财政部门相继下发和转发了《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财政票据管理规章制度和配套文件,近期还将下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制度和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明确财政收费票据执法主体,强化财政票据管理手段,提升财政票据管理水平,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努力强化财政票据的购领和发放

近年来,各级财政严把票据领购发放关,在办理收费单位票据准购过程中,切实做到严格审核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限。对用票单位购领票据,严格遵守“批次限量、验旧领新”的发放原则,并提供收费资金上缴财政证明,确保了财政票据的正确使用。

3.深入开展票据稽查工作

在做好日常审核的同时,每年在全区范围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票据使用检查。将财政票据检查做为“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发现有的地区和单位票据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管理财政票据;有的单位存在擅自转借、转让、代开、混用、涂改财政票据行为;有的单位未按“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私存、挪用或私建“小金库”。对发现的违规使用票据,自立收费项目,滞缴、截留财政资金以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都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和整改。 作文 /zuowen/

4.科学合理归并财政票据种类

自2008年起,宁夏的财政票据全面启用财政部监制章且有防伪底纹的新版票据。新版票据,包括执收单位直接收费使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收费票据”,银行代收使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收费票据”,税务部门代收使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性收费、基金专用缴款费”等。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对全区财政票据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将原居民身份证收费等11项行政事业性小额收费票据统一归并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通过科学合理归并各类财政票据,全区财政票、收据压缩到56种,降低了票据印制成本,减少了资源浪费。

5.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

为推进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改革,财政部门拟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区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施办法》,其中对财政票据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借助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大平台,启动实施了财政票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票据计划报送、印制、配送、领购、使用、核销、结算的全程式电子化管理。票据信息系统的建立,将推动财政票据精细化管理,解决票据使用监管、核销等问题,实现资金管理与票据管理的紧密结合。 论文网

二、五措并举加强财政票据监督管理

1.加强财政票据年度检验工作

各市县通过每年对本市县度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进行年检,核实上缴政府非税收入。通过年检,促使各执收执罚单位及时、足额上缴了政府非税收入,防止截留、挪用,截断了“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2.强化财政票据调研工作

为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各市县财政局采取书面形式开展了本市县财政票据管理专题调研工作,针对票据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同时就票据使用的相关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财政票据的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3.强化财政票据电子化工作

各市县财政局积极创新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制,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开票、银行代收、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的征管要求,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以机开票代替手工票,以电算化票据管理记账代替手工记账,以网络传输票据管理信息代替人工传输,将财政票据的事后监督和检查转变为事前、事中流程控制,实现票据管理与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管理的紧密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4.以票据管理为源头,核实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

票据管理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F832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迅速发展、金融产品品种的进一步开放和市场化,票据业务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汇票)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扩大信贷业务、企业扩大融资渠道的重要手段。

作为一种信贷支付手段或融资媒介,汇票管理过程中存在多种内外部风险因素。对于一般企业来说,其面临的汇票风险主要包括票面风险,交接、背书、贴现、托收以及保管风险,这些风险覆盖了票据流转整个链条。针对以上风险,很多企业的通常做法是从自身制度层面、组织保障层面、相关岗位人员素质层面加强对汇票风险的管控。部分企业甚至采取风险规避态度,即在销售时尽量少收汇票,以回避、停止或退出蕴含风险的汇票业务。然而,这种保守型的风险管理策略或多或少有些因噎废食,企业的明智做法应该是在保证合理经济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措施防范使用汇票带来的风险。2006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及五部委后续联合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具体指引等都为企业风险控制管理提出了制度性要求并提供了可操作性指南。

一、理论基础

(一)风险管理整体流程和步骤

2004年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 Enterprise Risk M anagement,以下简称ERM),将风险管理分为八个要素,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这要素紧密配合,关键步骤形成闭环,持续进行。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风险管理分为初始信息收集、风险评估、策略选择、解决方案制定、监督和改进、组织体系、信息系统和风险管理文化等八个要素。指引和ERM内容基本相同,区别在于所反映的理念存在差异,ERM强调内部环境和目标设定,指引强调信息收集。

考虑多年来商业和经营环境的变化,COSO又于2013年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以下简称内控框架),指出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五个原则,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原则的部分具体内容如表1:

通过比较分析可见,ERM和内控框架是互补的,而无论是ERM还是内控框架,都非常重视在既定目标下风险管理控制活动的流程化以及流程的持续改进,而这又得益于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如组织结构、信息沟通等有机融为一体。因此,中国企业在进行风险管理时,需要强化目标意识、把握流程控制、注重内控体系的细化和持续更新。

通过借鉴ERM和内控框架对风险管理的制度性规范和要求,企业在进行汇票风险管理时,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把握流程控制这一核心,在汇票流转的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同时以信息系统、组织保障等形成内外部环境支撑,实现汇票风险控制管理流程的持续优化和改进。

(二)金融产品的风险管理

汇票作为金融产品,具有无形性、价值本质和风险性等特征,其风险管理是一种微观层面的金融产品管理。金融产品存在各种不同的风险,而不同性质的风险,需要不同的措施来加以防范,李翔(2005)通过将金融产品的风险进行分类,针对不同风险,采取不同的手段进行风险控制,具体如表2所示:

庄新田,黄小原等(2001)认为在进行金融产品风险管理时需考虑企业对风险的不同态度,进行风险管理的效用分析,进而实现不确定环境下金融产品投资组合决策。此外,金融产品市场瞬息万变,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又为金融产品风险管理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与保障(刘海龙,王惠,2009)。

作为一种金融产品,由于汇票实物只是票据权利的载体,汇票有价证券的属性决定对其管理有别于有形资产。汇票权利中隐含着信用风险、经营风险,企业要保障票据权利,需要注重票据要式、票据交易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同时加强汇票实物管理,以便于后续行使票据权利(许祥彬,2012)。

总之,汇票的金融产品属性要求在进行汇票风险管理时,针对不同性质风险制定不同应对措施,以利于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防范或控制风险;同时汇票和其他有价证券一样,其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可以适当分离,这也是汇票可以进行集中托管的原因,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汇票管理效率,保证汇票安全。

三、企业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

针对目前汇票使用的风险,企业应基于风险管理框架及金融产品特殊性的考虑,建立汇票风险管理机制。

(一)明确定位

企业应准确进行目标定位,明确汇票风险管理的提升目标,即在汇票管理风险控制的要求下,优化汇票风险管控的制度环境、信息与沟通以及相关控制活动,以确保在满足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需要的前提下,实现汇票管理环节的完善、汇票安全与风险控制,提升汇票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在内部环境层面,建立完善的汇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对不满足公司现状或不符合安全风险控制的制度条款加以完善、修改,对出票人、出票银行资质范围进行规定以从票据流转源头控制汇票风险。

在信息与沟通层面,利用企业内外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与汇票在线管控。对内,通过信息化手段,搭建与营销技术支持系统、银行票据系统端口的对接平台,实现汇票信息共享和数据实时查询,实现汇票在线管理数据与实物的一致性,提高汇票实物管理的安全与风险管控能力。对外,由于汇票信息获取渠道较窄,无法防范假票、克隆票风险和不能及时了解汇票权利的不利变动,企业应积极与银行机构合作,利用金融信息平台与专业服务系统,实现汇票的在线收取、票据库登记、真伪查询、转移支付、到期承兑等功能,实现汇票在线全过程管理,防范汇票持有期间信息不对称风险。

在控制活动层面,通过流程再造统一规范汇票操作流程,改变汇票管理模式,实行汇票集中管控。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汇票电子化管理,对汇票业务全部流程梳理后再造,从企业层面规范并固化汇票从收取、托管、转移支付至到期解付的全过程管理,优化收票审核环节,设置出票验证三级审核环节。重新设定岗位操作权责,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通过内部控制来强化汇票安全管理,降低汇票安全风险。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企业内应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明确企业在汇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内外部风险因素。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讲,汇票管理制度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不断修改、完善以实现经营业务端与票据财务端的有效对接。受快速变化的经济形势的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不断出现新问题、新变化,而企业的汇票管理制度却难以同步更新,进而导致依存于并同时反作用于经营活动的汇票业务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而难以满足企业经营活动的需求。

汇票业务流转需要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与银行协同进行,在这个过程中会由于双方的原因而影响汇票流转的效率。如托管银行在办理汇票收支业务时手续繁琐,效率不高,失误率高;而缺乏信息化技术手段,不仅导致难以有效鉴别票据真伪、票据权利监控乏力,又会导致相关信息无法共享,企业内部和托管银行提供汇票数据滞后且存在时间性差异,汇票信息、汇票实物难以实时管理,汇票流转轨迹无迹可寻,监管难度大,最终导致汇票管理高成本。

(三)风险应对

在科学、合理地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具体情况制定风险应对措施。针对优化汇票风险管控内部环境目标,企业根据汇票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完善汇票相关制度规定,对汇票管理办法中不符合安全风险控制的制度条款加以完善、修改,从制度层面规范汇票业务的管理。

针对优化信息与沟通目标,企业应本着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汇票“统一收取、统一支付、集中管控”的理念,银企互联积极打造汇票管理平台,积极与银行开展“票据在线托管信息系统”协作开发,借助银行已有的“票据池”管理功能,实现汇票出入口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公司汇票安全管理水平。在此过程中,双方按照各自责任、权利和相应功能点,分别开发相关功能。企业可借助第三方资金结算平台,搭建财务管控系统与银行系统的接口,实现双方功能对接,增加汇票管理在线安全管理和信息处理功能,实现真正意义的数据自动化管理。

针对优化流程目标,一方面推广业务标准流程,对各项业务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与改进,解决流程管理、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结合汇票管理中发生的实际问题和银行票据管理功能,对汇票全过程管理中的真伪验证环节和客户缴纳汇票后的后续责任加以强化,对汇票收取、背书转让、支出、余额库存管理、账务处理等展开研讨、梳理、统计,对汇票收支管理的关键环节设定多重审核控制点,增强汇票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另一方面对票据集中管控,实施开发“票据在线管理信息系统”,创新打造“汇票集中”在线管理模式。对汇票实物采取金融机构托管的制度,并通过财务管控系统与银行端口对接,进行汇票信息全过程管控,实行银行集中托管,企业统一对外支付、承兑、贴现,按照托管协议行使追索权以妥善处理汇票纠纷。

至此,汇票风险管控机制方可得以落地实施。概言之,企业应坚持以汇票安全管理为核心,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对汇票资源进行全面整合,构建汇票集中管理模式和风险防范体系,实现汇票集中收取、集中支付、全面安全监控的全过程集中管控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2004.

[2]COSO,企业内部控制――整合框架,2013.

[3]丁家丰,新版《内部控制――整合框架》的主要变化及其对我国企业的启示,财务与会计,2014(2):62-63.

[4]商迎秋,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比较研究,审计月刊,2011(1):50-51.

[5]张琴、陈柳钦,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体系的构建,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5)(2):15-20.

[6]李翔,浅议衍生金融产品风险管理,经济工作,2005(21):108-110.

[7]庄新田、黄小原、李冰,不确定环境下金融产品投资组合的模型与优化,系统工程,2001,19(2):1-4

[8]刘海龙、王惠,金融风险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9]许祥彬,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与风险防范,金融市场,2012(9):61-64.

票据管理论文篇(9)

我国《票据法》第10条为: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誠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此条文第1款是对于票据的原因关系的规定,即接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的接受票据的理由必须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然而自我国《票据法》颁布以来,关于此条的争议便不绝于耳。纵观我国法学界,不论是学者还是立法者,各种不同的声音与看法都直指此条,对于其是否违反票据的无因性争论不休。

所谓无因性是票据行为的基本特征之一。根据票据理论,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不受原因关系的影响。票据行为只要具备法定形式要件就可以产生法定效力,即使其原因关系不存在、内容发生变化、被撤销或无效,票据债权债务关系也并不随之改变。票据行为一旦成立就与其赖以产生的基础关系相分离,该基础关系有效与否、存在与否都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证明给付原因的责任。持票人只要能够证明票据债务的真实成立与存续,即可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

关于此条是否符合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学者们各有观点。

1.肯定说,认为票据的无因性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应遵循诚实信用及权利不得滥用等法律原则保护交易的安全,特别是在金融机构商业信誉低下且管理混乱,票据当事人商业意识薄弱的金融环境之下。这样才能防止不法分子滥用票据的无因性以扰乱票据的正常流通秩序。

2.否定说,认为其将票据行为变为“有因行为”,这也是法学界的主流观点。在转型时期下产生和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票据法,真实交易背景原则在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方面有现实的必要。但这是否是实现这种公法性立法目标与价值诉求的唯一、必须的途径?这样做不仅不利于促进票据流通与保护持票人权利,亦有悖于票据作为信用工具的本性。

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首先,此条款具有历史性且符合当今私法公化的潮流。我国改革开放后,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结算制度改革从而制定了《银行结算办法》,建立了以汇票、本票和支票等票据为主的银行结算体系,“虽然一定程度地体现了票据在平等主体间的经济职能,但同时其本身又具有浓厚的管理性法规色彩”,这也是《票据法》的渊源之一。1990年后基于票据活动的日渐频繁,为使其有法可依,《票据法》应运而生,其第10条与《银行结算办法》第14条第1款第3项之间事实的规范目的与功能相同,都为公法规范的范畴。这也正体现了现代私法的公法化趋势。其次,此项条款并非是将票据行为改为“有因性”,而是指出了票据行为无因性的相对性,并且也已有司法解释对这项条款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1月公布的《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即规定:“票据债务人以《票据法》第10条、第21条的规定为由,对业经背书转让票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条司法解释的起草者之一曹守晔就票据行为无因性进行了具体的阐述:“票据当事人即使违反了上述规定(《票据法》第10条、第21条、第74条和第83条等规定),签发、取得和转让了没有真实交易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委托付款关系的票据,票据关系并不必然无效。只要票据本身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价,票据关系依然可以有效,票据债务人就应当按照票据记载的事项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由此可见,这样的解释是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严格限制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从反面维护票据行为的无因性,避免债务人滥用《票据法》第10条的规定。

再者,不仅理论方面有限制性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已在灵活运动所谓的“真实交易原则”。在“交通银行中山支行诉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公司武汉分公司经营处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海口市分行等银行承兑汇票纠纷再审案”中,最高院根据票据法的无因性原理改判,从《银行结算办法》的性质与目的出发,认为其第14条第1款第3项虽规定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但这并非对汇票效力的规定,因此违反该条规定签发的票据因符合票据无因性原理而有效,从而维护了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并且其也已开始在强制规定的性质与目的上来认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为的私法效力,“应属管理性法条,基础关系欠缺并不当然导致票据行为无效”。

最后,也是笔者肯定第10条的十分重要的原因,那便是我国的金融体制现状。如今我国的金融体制正处于关键的转型时期,一方面是体系改革的飞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涵盖面与影响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了初具规模、分工明确的市场体系;另一方面,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融资结构扭曲,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等顽疾仍然存在。在体制不甚完善的特定时期,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仍是不可忽视的一环。我们不能成为唯效率论者,而应当从大局出发,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提高效率,兼顾实用性与安全性,这才是正确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张旭娟.也谈对〈票据法〉第10条的一点意见———兼与林毅同志商榷[J].《中国法学》1997(3). 

票据管理论文篇(10)

【关键词】

应计盈余管理;真实盈余管理;股票未来收益;投资者

一、引言

讨论股票未来收益,往往研究的是股票的未来超额收益率。未来超额收益率是指超过市场整体收益的收益率,计算时通常选取某个指数的收益率为市场整体收益率,股票相对于该指数的收益率为该股票的超额收益率。在积极的投资策略中,寻找正的超额收益率是投资分析的目的,因此,影响股票未来超额收益率的因素成为积极型投资者考虑的重点。学术界对于影响股票未来超额收益率因素的研究从未停止过,近年来有很多研究认为盈余管理会影响股票的未来收益(王晓颖,2013,田昆儒,王晓亮,2014)。盈余管理作为财务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的热点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有关盈余管理的概念中外学者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其中两个最具代表性的定义分别是:①盈余管理实际上是公司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Schipper,1989);②盈余管理是指在会计准则的允许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公司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William.K.Scott,1997)。盈余管理分为巧用会计政策的盈余管理和利用营业外项目的盈余管理;也可以分为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巧用会计政策的盈余管理,包括利用应计项、会计政策变更以及收支时间差的巧妙利用,这在西方比较普遍;利用营业外项目的盈余管理,主要有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补贴收入等等。应计盈余管理主要指利用会计准则中的自由选择权,通过会计政策等调整会计数据,操纵会计信息;而真实盈余管理则相对比较复杂,也一直是国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话题,Schippe(r1989)首次定义真实盈余管理为通过安排投资或筹资决策的时间来改变报告盈余或者盈余的某些子项目,接着Roychowdhury(2006)重新界定真实盈余管理的概念为管理层会试图误导一些股东,使其相信公司通过正常的经营活动达到了既定的财务目的,而实际上是通过偏离正常经营情况的真实经营活动来操纵利润。为了增加公司盈利,管理层可能会进行多种不正常的真实经营活动,其内容主要包括:通过折扣和赊销等信用政策来扩大销售;利用规模效益大量生产以降低单位产品成本;缩减研发开支、广告开支和维修开支费用等等。盈余管理一方面会改变公司的盈余数字,盈余信息本身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进而对公司股票的未来收益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投资者会在一定程度上识别盈余管理,对此反应不足或是反应过度,也会对股票的未来收益产生影响。国内关于实证研究盈余管理对股票未来收益的影响文献虽多,但都是总的的研究盈余管理与股票未来收益的关系,并未对盈余管理进行分类,显然不同的盈余管理对于企业的未来业绩影响不同(廖理、许艳,2005,王福胜、吉姗姗、程富,2014),投资者的识别程度不同,因而对股票的未来收益的影响也不同。目前对于盈余管理的最新分类是应计盈余管理与真实盈余管理,本文正是基于这种最新的分类,来检验不同的盈余管理对股票未来收益的影响,为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也为监管层应该重点抑制何种盈余管理来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选择的现实依据。

二、理论探讨

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资本市场的出现在为企业提供广泛融资渠道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两权的分离状态。一般情况下,管理者控制着企业的生产经营,通过信息披露向所有者报告企业的经营情况,由于在管理者和所有者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成为可能。当前我国信息披露相关的制度不健全,投资者保护法律不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不成熟等,使得企业管理者有很大的空间进行盈余管理。管理者的薪酬往往与公司业绩表现挂钩,企业业绩越好其薪酬越高,对其声誉也越有利,为了获得个人私利或是其他目的,管理者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以改变企业的会计利润。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中,盈余数字具有很强的信息含量(赵宇龙,1998,孙爱军、陈小悦,2002),盈余管理改变了公司的盈余数字报告,可以影响到股票未来收益。投资者会在一定程度上识别公司的盈余管理,对此反应不足或是反应过度,影响他们的投资决策,盈余管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企业的未来业绩,这些都会影响股票市场的未来收益。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对企业的未来业绩影响不同,投资者的识别程度和反应不同,对股票未来收益的影响也不同。

应计盈余管理主要是利用会计准则中的自由选择权,通过会计政策等调整会计数据,操纵会计信息,但不会改变公司的实际经济活动,因此不会产生实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只改变公司的实际盈余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布情况。如果管理层通过应计盈余管理提高了当期的利润,短期内这种操控性应计利润会发生反转,公司未来业绩会出现下降,但由于只是平滑利润,故对未来的企业业绩影响不是很大,投资者在识别到应计盈余管理后,会考虑到这种影响,做出合适的投资决策,因此,可以得出本文的假设H1:应计盈余管理与股票未来收益负相关。真实盈余管理是偏离正常经营情况的真实经营活动,势必会损害企业的竞争优势(Zang,2007)。如果管理层通过折扣和赊销等信用政策来扩大销售,可能会造成以后年度的出售成本提高,损害企业长期利益;如果是利用规模效益大量生产以降低单位产品成本,过度生产所产生的超额存货会增加企业持有的存货的成本;如果管理层缩减研发开支、广告开支和维修开支等费用,则可能丧失企业的长期竞争优势,这些活动都会降低企业未来年度的业绩。加上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能看穿真实盈余管理的负面影响,提高企业的资本成本和借款费用,也使得以后年度的利润降低,投资者更是对真实盈余管理容易反应过度,认为其会严重的损害企业的价值,这些势必会长期降低股票未来收益率。因此,可以得出本文的假设H2:真实盈余管理与股票未来收益连续负相关。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本文选取2007~2010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财务相关数据,并取财务年度以后的一到三年的超额收益率,财务数据和市场数据均来自于金融数据终端iFind。借鉴已有的样本处理方法,我们做了以下调整:(1)剔除被提示退市风险警告的上市公司,如ST和*ST公司。(2)剔除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3)剔除这几年期间上市的公司。(4)剔除数据缺失的上市公司样本。(5)剔除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6)剔除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7)剔除极端值的上市公司。经过处理后分别得到2007年1356家,2008年1414家、2009年1521家、2010年1647家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

(二)盈余管理的度量1、应计盈余管理的衡量对于应计盈余管理的衡量,Dechoweta(l1995)和夏立军(2003)认为分年度分行业的横截面修正Jone(1991)模型能较好的估计公司应计盈余管理。借鉴他们的方法,采用如下模型分年度分行业来估计应计盈余管理。2、真实盈余管理的衡量真实盈余管理包括增加销售折扣、放宽信用条件的销售操控;利用规模效益大量生产来降低单位产品成本的生产操控;缩减研发开支、广告开支和维修开支等的费用操控。销售操控会减少经营性现金流量,可用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来衡量;生产操控可能会增加当年存货的变动额,会导致产品总成本的增加,可用异常产品成本来衡量;费用操控可用异常操控性费用来衡量,因此衡量真实盈余管理可以分为三部分: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R_cfo)、异常产品成本(R_pro)和异常操控性费用(R_ex)。这里首先计算三部分的正常水平值,然后根据正常值再求出异常的水平值。①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R_cfo).根据Dechowetal(.1995),正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和销售额存在如(3)式的线性关系,对(3)式利用样本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可得到各个系数的估计值,从而计算出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正常值,再用实际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去正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估计值,便得到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值(R_cfo)。②异常产品成本(R_pro).所谓产品成本就是销售成本加上当年存货的变动额,正常情况下,销售成本与当期的销售额存在着如(4)式的线性关系,而存货变化额和当期及上期销售变动额也存在如(5)式的线性关系。对(4)式和(5)式利用样本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可得到式中系数的估计值,从而分别计算出正常的销售成本和正常的存货变动额,再将两者相加便得到产品成本的正常值,用实际的产品成本减去正常的产品成本估计值,便得到异常产品成本(R_pro)。③异常操控性费用(R_ex).正常情况下的操控性费用与上一年的销售收入存在如(6)式的线性关系。对(6)式利用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可得到各个系数的估计值,从而可以计算出费用的正常值,再用实际的费用减去正常的费用,便得到异常的操控性费用(R_ex)。由于公司可能会同时采用上述三种方式进行真实盈余管理,本文采用李增福等(2011)的做法构建真实盈余管理的综合指标REM。其中REM=R_pro—R_cfo—R_ex,即综合的真实盈余管理为异常产品成本减去异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再减去异常操控性费用后的值。

(三)模型的设计被解释变量选取未来一到三年相对于上证指数且向前复权的超额收益率,分别记为yt+1、yt+2、yt+3,解释变量取应计盈余管理DACt和真实盈余管理REMt。由于股票收益存在着规模效应(Banz,1981)、账面市值比效应(Fama&French,1993)、杠杆效应(Bhandari,1998)、成长性效应(Cooperetal,2008),因此我们首先选取对公司规模SIZE、账面市值比BM、资产负债率DA、总资产增长率ASG进行控制,其次每股收益EPS、净资产收益率ROE都会显著影响到股票的未来收益,分别选取加以控制,最后选择控制行业属性IND和年份Year。各个变量汇总如下表。

(四)回归分析结果从以上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当年盈余管理与股票未来一年超额收益率、两年超额收益率、三年超额收益率均显著负相关,其中真实盈余管理比应计盈余管理的系数绝对值更大,即对股票未来收益率的负向影响更多,更大程度的毁损公司的市场价值,因此监管层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过程中应该重点抑制真实盈余管理。企业规模与股票未来的超额收益率显著负相关,说明规模越小,未来的超额收益率越高,验证了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着小公司效应。资产负债率与未来年度的超额收益率显著正相关,这和债务权益比越高,收益率越高,股票收益存在着杠杆效应的结论是一致的。账面市值比与股票未来收益率显著正相关,这验证了沪深资本市场存在着账面市值比效应。总资产增长率虽然得到的回归系数为负值,但不具有显著性。每股收益与第一年的超额收益显著负相关,与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超额收益率不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这和已有理论不符,可能是样本选取的关系。净资产收益率与股票未来收益率显著正相关,这和已有理论相符。

(五)稳健性检验为了检验结论的稳健性,本部分进行了稳健性检验,主要采用的方法是对计量模型的修改。一方面,对于应计盈余管理的计量,我们改用Kothari等(2005)所开发的业绩匹配Jones模型,进行面板数据的重新回归,所得结论与前文一致。另一方面,对于真实盈余管理的计量,我们改用Cohenetal(2008)的方法,将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异常产品成本、异常操控性费用三个指标相加作为总的真实盈余管理的计量指标(RDA),代入回归模型重新进行样本数据回归,所得结论基本不变,可见本文的实证结论具有很好的稳定性。

四、结论

本文以2007~2013年的沪深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对股票未来收益的影响,结果发现,很多公司对企业利润即实施了应计盈余管理,又实施了真实盈余管理。应计盈余管理对于未来三年股票收益的影响显著为负,但幅度相对较小;真实盈余管理对于股票的未来收益负向影响幅度较大,对企业的长期价值消减更为严重。因此,投资者在分析盈余管理对股票未来收益影响时,不仅要注意区分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更应该注意真实盈余管理对股票未来收益的长期负向影响,可能会更多的亏损投资者的财富。真实盈余管理相对于应计盈余管理行为,其隐蔽性更大,在现有制度框架下,监管层和审计师难以识别,因此,公司管理层会更偏向使用真实盈余管理来调节利润。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除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从公司管理层面抑制真实盈余管理,还应该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惩罚损害企业长期价值的真实盈余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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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管理论文篇(11)

收费票据是医院用来确认收入明细的原始凭证,具有法定效应,详细记录了医院每笔收支的情况,而医院的现金收入大概有70%以上是从住院收费处得来的,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医院的资金管理风险也在不断加大,为了确保医院资金的安全性,统一并规范住院收费处的票据管理工作、加强内部控制显得极其重要。

一、如何加强住院收费处的财务票据管理

(一)完善医院票据管理体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收费票据的管理力度,我院根据财政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一套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收费票据管理体系,该体系包含了医院收费票据的类型、使用范畴、购买流程、领用流程、作废流程等。医院内部审计部门会对医院日常票据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其符合票据管理体系要求。

(二)注重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

为了保障医院票据管理工作能够按照所规定的要求运行,我院财务部门还针对票据购买、保管、核销等工作设置了专门的岗位,使医院票据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医院在购入票据之后,会经过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合格之后入库保存,设立专门的登记账本用来登记所有收费票据的入库日期、抬头名称、购入厂家、起止号码、购买数量等,待所有内容登记完成之后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将内容输入到计算机票据管理系统上。另外,所有收费票据都应按照种类进行储存。

二、如何加强住院收费处的内部管理

(一)票据领用登记

住院收费处领用收费票据,应统一由住院收费处的管理人员到财务部的票据仓库进行领取,住院处收费员工再从管理人员处领取所需的票据并自己保管,领用时应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领用人应当面确认并登记所领票据的名称、编号、领用日期、领用日期、领用人。收费员工每月最多只能领用一本票据,在领用之前,收费处管理人员应预先将待领票据的名称、编号等信息输入到计算机收费系统中,并按编号顺序进行发放。结账时,会自动生成使用过的票据汇总信息,报表上每次结账时使用票据上显示的初始编号必须与上次结账时票据上显示的末尾编号进行衔接,确保不发生断号或错号现象。票据管理专员负责核销已经使用完的票据编号,并将其输入到计算机票据管理系统中,自动进入下一本票据的使用。

(二)票据的使用管理

收费票据的使用是构成票据管理体系的关键部分,票据管理中所发生的问题大多数都是在使用过程中,因此在票据使用管理中,内部控制是最重要的环节。收费员应按照票据上的编号从小到大进行使用,在收费员使用票据的同时,计算机将会自动生成一个与票据编号相同的电脑编号,在使用票据的过程中 收费人员要时刻查询电脑上的编号与票据上的编号是否相同,以便将错误在最快的时间内进行消除。如果票据上显示的编号与电脑编号不同,收费人员可以在收费系统的维护板块中对电脑编号进行修改,确保两个号码的一致性。遇到跳号的情况,收费人员应尽快查清楚跳号原因并在票据上进行说明,保证电脑编号也票据编号的一致性。

(三)住院预交款收据的使用管理

我院预交款所使用的收据为一式两份,第一份是作为收费人员的收款存根所用,另一份是作为病人的付款凭证所用。收费员将自己的员工账户及密码输入系统在系统上进行收费操作,收费时票据上会自动生成一个与票据编号相同的电脑编号,同时电脑也可以识别出已经使用过的票据编号,并自动核销,结算时两份存款收据需要全部回收进行确认,若发现预交款收据缺失,就需要提供收费人员及病人的身份证,并将复印件进行保存,补开预交款收据,将收据附在病人的结算票据之后用于后期的账务核对。对于一些不需要住院并要求退还预交款的病人,需经主管医师及病人同时在预交款收据正面进行签字后再将预交款收据进行回收,添附在退还至病人的收据后面作为退款凭证。若预交款票据丢失,病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存根,除此之外还应由医院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才可以正式退款。

(四)出院结算票据的使用管理

我院使用的结算票据为一式三份的,其中第一份是存根联,需要交给病案管理室放入病历袋中作为原始档案进行保存,第二份是数据联,供病人进行报销时使用,第三份是记账联,记账联需要与办理入院手续时生成的日报表共同送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核。若病人办理出院手续时候需要退费,且是隔天进行退费的,需要提供完全的退费手续,将原始收据全部回收并注明退费事项产生的原因及金额,添附在重新生成的发票上。若病人的原始票据遗失,则必须提供相关正面资料并由医院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退费。若在办理出院手续当日需要退费的,收费员本人应直接把已结算票据作报废处理,报废时应确认是否三联齐全,并写明作废原因。

(五)建立激励制度

应由住院收费部管理人员来负责收费员票据管理过程中一切问题的跟踪,包括登记

错误、跳号漏号等,并将这些问题纳入到收费人员的绩效考核当中,与收费人员的奖金挂钩,通过这种奖惩制度来保障收费员能够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系统进行工作。

三、结束语

经过长时间的实践,我院住院收费处账务不符、付款延迟、报表错误等情况呈现逐年下

降的趋势。票据管理实现了动态监控,一旦发现问题都有相应的应急预案指导解决,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医院的票据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同时也使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有效推动了医院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