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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大全11篇

时间:2023-06-30 16:01:46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篇(1)

    为了构建起以法律制度、国际惯例和商业运行为权威的制度诚信、以市场交易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为基础的主体诚信、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监督诚信,促进保险业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王宪章建议:一、健全诚信法规制度,惩戒失信行为;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保险信用评价体系;三、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发挥社会机构作用;四、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行业自律制度;五、培育保险诚信文化。大力倡导诚信观念。

    王宪章指出,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慈善工作作为社会的第三次分配,是化解诸多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一条重要而有效的途径。

    王宪章说,从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态势来看,金融混业经营是一种普遍的发展趋势,成为金融保险企业做大做强的主要途径。就保险业而言,混业经营既有保险业内的混业,保险公司进入非寿险、寿险、再保险等多个业务领域,还包含保险进入银行、证券、信托机构甚至非金融领域,开展多元化经营。

    为了增强我国保险业的整体竞争力,迫切需要加快混业经营的步伐,不仅允许保险公司经营寿险、非寿险、再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还应逐步允许涉足银行、证券、信托等业务。

    王宪章认为我国保险业实行混业经营,是市场开放后全面竞争的需要。面对国际金融业的激烈竞争,我国保险业要想全面提升自身竞争力,必须加快制度创新,混业经营将是保险业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保险公司化解经营风险的需要。近些年来,保险业的高成长性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内外资本加入。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一些单一业务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越来越高,导致盈利水平下降。通过混业经营,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投资收益,降低运营成本,化解保险业经营风险,并最终提高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水平;是提升金融业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需要。目前,国内一些金融机构已步入混业经营之路,如中信集团和英国保诚集团合资成立的信诚人寿保险公司;光大集团与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联手组建的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都是走综合经营的发展道路。允许在同一金融市场上竞争的保险公司开展混业经营,有利于提升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

    王宪章建议应努力为保险业混业经营创造条件:

    首先,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研究。目前,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还存在着法律障碍和法律空白,建议全国人大立法机构加快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法规研究,为混业经营提供法律基础和制度依据。

    其次,鼓励保险公司探索混业经营模式。建议全国人大立法机构对我国《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和《公司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初步建立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尤其要尽快修改《保险法》第一百零五条,允许保险公司使用一定比例的保险资金收购其他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股权,发起成立或参股银行、证券和基金公司。

    第三,逐步建立混业经营的监管协调机制。建议全国人大立法机构从法律制定上加快推进我国金融业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与混业经营模式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王宪章说,目前我国保险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滞后,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已经暴露出各种风险弊端。从国际发展趋势看,现代金融保险行业内部控制已经发展到框架整合阶段,强调持续改进、责任落实、软性控制、人本思想以及与经营过程和业务流程的结合。我国对保险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不仅需要监管机构对宏观、外部、市场秩序层面的监督,还要强化保险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从而构成内外结合、协同配套、一体化的保险业风险控制体系。

    企业年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多个政策领域,而作为其核心内容的财税政策,至今还没有取得实质的突破。目前,虽然包括保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众多金融机构,都有浓厚的兴趣拓展企业年金业务,但至今还没有一家机构获得相关资格认定、并根据制度框架进入实质性操作。

    王宪章认为,发展企业年金需要完善的相关政策:

    1、尽快全面制定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是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重要导向,目前,我国涉及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还存在着不配套、不落实的问题,使企业年金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建议国家税务部门尽快对以下三个阶段的税收政策予以明确:一是交费阶段的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递延;二是基金累积阶段的税收,包括基金投资的交易税、利息税和资本利得税的计征政策;三是基金给付和中途返还阶段的税收政策。此外,鉴于在企业年金形成一定规模以前,经营基金管理业务是微利甚至亏损的。建议在起步阶段,给予经营者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年金市场的开发和培育。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篇(2)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通过一定的组织结构形式,明确和规范资产所有者、支配者、管理者和使用者之间权利和利益关系的一种企业制度安排,是指导和控制公司运作的一整套机制与规则。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健全,应以建立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全面、有效地提高保险公司的管理、监督和运营效益。

一、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1.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尚未寻找到高效率地行使所有权的方式。在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中,不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成员由政府委派。政府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公司的人事安排干预过多,从公司总经理到部门经理都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由于各级政府部门的利益不一致,又不能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的权利,最终导致所有者缺位。政府官员干涉和控制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使保险公司的经营自得不到落实,使国家的所有者权益得不到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压力较大。

2.董事长的作用较弱,董事会的功能得不到发挥。在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中,董事长的权力较小,凡是需要公司董事会做决策的事都由政府部门管理,国有公司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由于公司董事长连任命经理的权利都没有,公司的经营决策难以通过经理层的经营活动充分、有效地贯彻下去。

3.对经营管理人员,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由于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大多由政府任命,他们的级别、工资、奖金和福利等都与政府官员的待遇相当,与他们的经营业绩的好坏无关,这就抑制了经理层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同时,公司经理在经营的过程中,有可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资产所有者的利益。

4.监事会的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尚未得到有效地行使,监事会成员的监督水平、监督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有待于通过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二)股份制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1.真正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虽然股份制保险公司已经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分散化,但并未真正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如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股东63家,大多是国有企业。国有股东行使自己权力的积极性不高,股东大会表决流于形式,尚未成为对董事会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另一个问题是,有些股东通过关联股东,间接控制股份制保险公司。如某人寿保险公司,中资股东14家,外资股东4家。有些企业通过其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控制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份,已经远远地超过了国家对金融企业单一股东持股限额10%的限制,容易造成少数股东大权独揽的局面,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还不明确。设立董事会的本意是建立集体决策的机制,但现实情况是,董事长说了算,“一言堂”,其他董事不管事,没有真正做到集体决策。董事长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于一身,行使权力具有较大的任意性。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董事会中的大多数董事是内部董事,他们兼任公司的其他职务,受制于董事长的领导。内部董事的职务、升迁、工资、奖金和其他待遇等切身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董事长的安排。二是许多董事行使职权的意识较差。认为董事只是一种荣誉或待遇,对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尚不十分明确。此外,独立董事制度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中尚未得到普遍推广,结果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的经营活动往往偏离股东的利益,形成“内部人控制”。

3.监事会的作用得不到发挥。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在职务、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受到董事会、经理层的制约,难以有效地行使监事的权力。由股东大会选出的监事,一般由股东单位人员兼任,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尤其是一些重大经营决策并不十分了解,未能行使对董事会、经理层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监事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了未能行使职权的“摆设”。

4.对于经理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些公司的经理是由董事长兼任的,其经营管理的权利比较大;有些公司的经理是由董事长之外的人员担任。目前,尚未建立对于经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激励的最好办法,没有建立对经理的约束机制,公司经理的经营管理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一)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

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是通过一整套的制度安排,促进利益相关的各方面(股东、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债权人)进行协作,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实现各方面的利益。其主要目标是:

1.保障保险公司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实现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投资回报的最大化。

2.确立保险公司高效率地进行经营活动和运营的制度基础。建立相互制衡、相互协作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良好运营的制度基础和保障。

3.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是保险公司内部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制度基础。针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控制问题,建立一种对保险公司的组织、资源、负债、资产、投资和整个公司的运作进行控制的总体框架,以及对管理人员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监督和控制,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实现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二)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

1.依法设立的原则。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建设,应该在《公司法》、《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框架内进行,不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经加入WTO,有关的法律制度将与国际惯例接轨。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建设应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2.追求效率的原则。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建设应该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作用,为保险公司的股东提供最大化的投资回报。

3.相互制衡的原则。保险公司是股东、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债权人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共同体,利益各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需要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进行相互制衡,避免公司某些人的权力过度膨胀,造成公司资产的重大损失。

4.相互协作的原则。保险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各有不同的职责范围,他们之间需要通过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才能实现各自的职责,发挥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整体功能。

三、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

(一)完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

1.尽快完善行使国有股权的委托制度。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政府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由政府来行使国有股权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政府是由各职能部门构成的。政府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职能是由各职能部门来承担的,各职能部门及其官员都有自身的利益,在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时,存在着费用,委托环节越多,费用越高,越有可能损害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针对这种状况,应当简化国有股权的委托环节,由国务院设立专门的国有股权管理机构行使国有股权。

2.引入多元化股权结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将国家独资的股权结构转变为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民营企业持股、外资企业持股的多元化股权结构。这不仅可以解决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资本金不足的问题,而且可以克服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所有者“非人格化”的缺陷。在多元化股权结构下,各方面的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将强化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

3.尽快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按照《条例》规定,监事会要检查国有保险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经济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国有保险公司的财务,查阅其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其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其财务报告、资金营运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核查国有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金营运等情况;检查国有保险公司的董事、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可根据国有保险公司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保险监管机构对国有保险公司的考核评价办法等对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通过提出专项检查任务等方式,指导国有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稽核、监察等内部监督部门开展工作。按照《条例》,监事会成员一般每年对国有保险公司定期检查两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国有保险公司进行专项检查,真正发挥监事会的职能。

(二)完善股份制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

1.完善股东大会职能

(1)提高股东代表行使股东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东大多数为国有企业法人,他们委派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行使股东的权利,应当注重股东代表的专业知识水平,如法律、财务、经营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也要提高股东代表的责任感。如果本单位缺乏合适的人选,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专业人士担任,这样可以更好地行使股东权利。

(2)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在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持股结构中,广泛引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因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对自己的股权投资权益比较重视,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的积极性比较高。

(3)强化股东大会的信息沟通和披露制度。建立和执行有效的、可实施的、有助于确保公司决策和管理机制健全的信息披露标准,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与业绩有关的财务信息和包括公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在内的其他重要的非财务信息,保证保险公司运作的透明度。

2.完善董事会职能

(1)强化董事和整个董事会的责任。这包括完善董事会的结构与决策程序,避免在董事会上董事长一人说了算,防止重大经营决策不经过董事会而由董事长一人作出。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经理人员的有效监督,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股东负责,使董事会的决策真正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实行董事问责机制。对于在公司经营不当的时候,未能提出可靠的调整意见的董事,应该考虑基于保护股东、投保人等公众利益的理由,向法院申请取消其担任董事的资格,强化对董事的问责机制。要设立有法律地位的、有关公司董事责任的声明,要强化对公司董事的训练。

(3)广泛设立独立董事,避免内部人控制。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中,应该设立不属于“内部人”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虽属兼职性质,但是独立董事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维护股东利益,参与董事会的重大决策,为公司提供咨询、意见、考评董事会的工作绩效,并决定其报酬。独立董事的人数应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1/3以上,独立董事的选任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具有否决权,被独立董事否决的议案如果再议时,要由全体董事的2/3以上同意才能通过。并且要在公开披露的决议中列明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离职必须对外公布。股份制保险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公司的有关信息,独立董事应该能够及时获得。独立董事如果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应该承担责任。

(4)董事会应设立专门的委员会,如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应由外部董事担任。执行委员会应对公司的总体业绩进行监督,就有关公司总体方向的一切重大事项向董事长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的内部财务状况。审计委员会如果认为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涉嫌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有权要求公司的审计师给予协助,及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质询,内部审计报告送交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根据董事会决定的薪酬政策,确定应付给董事和由董事会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在确定有关人员的薪酬时,薪酬委员会应说明评价、制定行政人员(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酬金的政策标准及其确定的过程;向股东披露行政人员报酬的方法;多少报酬属于过度酬金。

3.完善监事会职能

监事会不仅有监督权,还应授予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有一定权利任免董事会或经理班子的成员,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班子的决策;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董事会每次召开会议,都应该邀请监事会成员列席。监事会代表应该是财务、法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监事会主席应为股东大会向保险公司派出的代表。监事会主席是由大股东提名,股东大会投票、选举之后产生的,并就公司的有关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事会中,职工代表应占1/3—1/2的席位。

4.完善经理层职能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篇(3)

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2-0075-04

在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和融资渠道格局下,通过规范发展担保公司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至关重要。而相关法律政策和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使国内担保公司长期深陷发展困境,存在担保公司违规担保、涉足高利贷等违规经营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仅是信用环境不健全、监督缺失等外部环境引起的,更大程度上是整个担保行业尚未形成明确的营运模式,担保公司自身定位和发展方向不清晰等内部因素所致。日前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担保业务监督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当前担保公司面临的监管缺失问题,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1]从长远角度来看,担保公司能否健康持续发展取决于自身的“内功”和“内因”,内外并举才是解决当前担保公司发展困境的治本之策。本文在这一背景下从五个方面分析了影响担保公司发展的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全方位监督体系,强化内外部监督

有力的准入监督和持续的业务监督是确保担保行业规范、有序运作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担保公司面临的发展困境很大程度上缘自监管缺失情况下担保公司的违规违法经营,出现挪用保证金、违规担保、涉足高利贷等情况。监管缺失是指监督职能分散于多个机构,缺乏一个主要的对口监管机构,从而形成“多头监管”导致的监管缺失格局。目前,对担保公司的监管涉及工商、经贸、商务、公安、财政、人民银行、银监会以及各地的金融服务办公室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承担了一定的监管职能,但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和完善对担保公司的内外部监督是促进担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而《通知》的出台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需注意的一点是,《通知》明确由地方政府确定相应的部门负责担保公司的设立审批、关闭和日常监督,但由于地方政府承担着促进和扶持担保公司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职责,不可避免与其将要承担的审批和监督职能产生利益冲突。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地方政府很可能会放松对担保公司的准入审批,且目前地方政府缺乏一个较为独立和专业的部门承担这一职能。因此,《通知》的下发及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担保公司的监管混乱、缺乏系统性和有效性等问题。

鉴于担保公司从事的业务与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和一致性,将担保公司纳入银监会监管范畴应是解决担保公司监管问题的根本之策。但由于目前仍不能将担保公司纳入银监会监督体系,政府转而采取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将审批监督权下放给地方政府。解决担保公司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问题关键在于明确现有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建立多层次、组合式监督。具体而言,针对担保公司容易出现问题的主业变更、违规开展业务、与银行合作问题、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治理等领域,充分发挥各相关机构如地方金融服务(或工作)办公室、工商局、银监会、股东等的相应监督管理职能,建立起“准入监督+工商监督+业务合作监督+股东监督+自律监督”的系统性、全方位监督体系。

一是准入监督。根据《通知》的要求,监管部际联席会议(银监会牵头)负责研究制定促进担保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监督管理制度,地方政府需要指定相应的部门负责审批和日常监督。针对目前的现状,联系会议应尽快制定出台《担保管理办法》、《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并规范担保公司的准入条件、业务范围以及审批流程等事项。地方政府应选择对金融行业较为熟悉的部门负责担保公司的设立审批,把好准入关,重点审查主要股东的资质,使担保公司有个较高的起点;并在日常监督方面加强与当地银监局合作,切实承担担保业务的监管职责。

二是工商监督。充分发挥工商局登记及年检管理对担保公司的监督约束作用。对于担保公司主业蜕变,转而从事中介业务、高利贷、非法广告等违规行为,通过工商局营业执照年检进行规范,对于超范围经营者,吊销担保业营业执照。

三是业务合作监督。针对担保公司主要通过与银行合作开展业务的特点,延伸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监督,明确银监会可以对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的担保公司的相关业务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常出现“通过关联交易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存款”、“发放‘过桥’贷款”、“抽离资本金”等行为的担保公司。对于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行为,依法取消其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的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与此同时,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对担保公司的合作监督,通过对担保公司实施评级,从准入点控制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四是股东监督。充分发挥担保公司股东的内部监督,对于担保公司违反公司章程,将资金违规投向金融高风险领域、主业蜕变、抽离资本金、关联交易、责任准备金提取不足等问题,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股东通过董事会向经营管理层的监督约束,并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督促经营管理层依法、合规经营。

五是自律监督。建立地方性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加强担保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的行业自律,通过建立行业黑名单、实施经济处罚以及将违规经营情况通报工商局、主要负责监督机构等措施规范担保公司的业务活动。

二、明确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完善是确保企业稳健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公司治理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之间相互制衡的一套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公司治理的核心和本质是实现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从而确保企业在风险可控下有效运转。无论是政府财政出资的担保公司,还是民营资本出资的担保公司都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混淆,监督权缺位,公司治理缺失或形同虚设等问题。尤其是财政出资的担保公司,该类公司总经理通常由政府任命或政府官员兼任,对其的考核仍采取对行政官员考核的做法,至于担保公经营效率则与个人绩效无关,从而造成担保公司的高管层缺乏动力和积极性。此外,财政出资人对担保公司还存在“行政干预”与“监督缺失”并存的现象。出于地方利益考虑,在某些情况下干预担保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使担保公司承担大量风险。由于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所有者缺位”问题,财政出资人对担保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约束与激励不敏感,因而对担保公司的合规性、资本增值等缺乏应有的监督,从而造成担保公司内部必要的权力制衡和监督职能的丧失。

相对于财政担保公司,民营担保公司所有权清晰,激励机制不存在太大问题。但由于所有权、经营权合二为一,缺乏必要的制约和监督,民营担保公司在利益的驱动下更容易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即使是已成功引入外资的担保公司,由于公司治理架构的不完善使外资股东缺乏行使监督职能的平台,而现有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安排不合理也使外资股东代表的意见对决策没有太大影响力。鉴于此,担保企业必须将公司治理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监管机构也应把公司治理监督纳入监管范畴,指导和督促担保公司加强公司治理建设。

三、坚持风险为本理念,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专业担保机构经营存在着风险,且承担风险连带责任,风险为本的经营理念应是担保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首要理念。鉴于此,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问题。2001年财政部出台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2]初步明确了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和风险拨备提取标准。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3]要求担保机构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抵御担保业经营风险。但由于经济上行周期的担保公司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并没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在经营过程中容易忽略风险管理,挪用客户保证金、套取银行贷款、直接发放贷款、为高利贷提供担保、长期不计提拨备等高风险行为时有发生,这正是目前担保公司陷入发展困境的直接原因。

因此,担保公司必须坚持风险为本的理念,在风险管理上做到风险管理理念普及、风险控制流程清晰、风险管理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人才专业;做到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拨备到位,并建立一系列规范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以及风险控制等风险管理流程,实现全程、全覆盖的全面风险管理;建立与银行贷款流程相匹配的贷款“三查”、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等制度,以规范的制度、精细的管理防控风险,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与此同时,担保机构还须做实拨备,按规定提取各项风险准备,夯实风险抵抗能力。

四、规范公司业务范围,依法合规经营

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与金融机构开展贷款业务的风险相似,其应与正规金融机构一样纳入统一监管。目前我国担保公司在监督管理上与正规金融机构不同,其相应的监管职能分散于多个部门,缺乏系统的外部监督,即使是日前下发的《通知》也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通知》规定建立的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银监会牵头,但联席会议只负责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并不负责监管。银监会是最专业、最有能力承担担保公司监管职能的部门,而《通知》却将担保公司的设立审批和日常监管职能交由各地政府确定部门负责。由于缺乏明确规定,必然造成不同地方选择不同部门行使对担保公司监督职能的混乱割据,为担保公司的违规经营留下埋单。部分担保公司在“宽松”的经营和监管环境下,出现了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违规经营等问题。

担保公司要坚持以合规经营为前提,首先要注重业务范围的合规。目前,部分担保公司因担保主业利润率低,转而介入高风险的高利贷和民间担保行业。据新华社每日电讯记者披露:南通市有78家担保公司,其中有70%不做信用担保业务,而是靠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搞“钱庄”生意,为民间融资担保牟利。[4]其为担保公司带来高额回报的同时也造成了风险的大量累积。因此,担保公司需严格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有关主管机关应尽快出台更规范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以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其次,注重资金管理的合规。在资金管理方面,加强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管,避免保证金流向房市、股市等高风险领域。再次,加强与合作金融机构之间的行为合规管理。一方面,严格按照合作协议办事,关注银行客户经理潜在的道德风险,避免商业银行客户经理的个人违规违法行为出现;另一方面,严格按照风险控制流程办事,不一味追求业务量,为了拓展业务而放松风险审核标准。有关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应促使担保公司树立合规理念,加强对担保公司的高管层的培训和合规监督,并探索在担保公司设立独立的合规部门,从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上确保担保公司合规经营。

五、警惕不当关联交易,有效预防潜在风险

关联交易是指具有关联关系主体(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目前担保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主要是股东单位和同属相同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如同一企业向多家担保公司入股或关联企业凑足注册资金成立担保公司为自己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个别担保公司利用复杂的关联关系,用银行贷款转为客户保证金,利用杠杆原理,放大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额度,使银行和担保公司都面临了较大风险。由于关联关系的复杂性,银行在识别担保公司的关联交易时面临很大困难,主要是对潜在风险认识不清,导致有时银行对担保公司的不当关联交易的审查也会流于形式。

新《公司法》第21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这一强制性规定,对不当关联交易给予了禁止,其充分衡量了关联交易可能存在的合理性与危害性,特别是在我国当前不当关联交易日渐增多的情况下做出的一种切合实际的制度选择。因此,从控制风险、健康发展的角度考虑,担保公司应在内部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从金额、比例、担保手续、风险控制上规范关联交易行为,避免为关联公司套用银行信用等不当交易行为的发生。从外部来说,监管机构应将关联交易作为重点监督检查领域,对检查出存在不当关联交易的担保公司给予相应处罚,并可建立黑名单制度向商业银行,限制其与银行开展业务合作,从而促使担保公司进行自我约束。对于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担保业务资格。因此,相应的主管机关应从制度上明确担保公司关联交易的界定、内部管理要求、外部监督检查以及对不当关联交易行为的处罚措施等内容,为监管机构形式监督管理职能提供制度依据。

综上所述,目前担保公司发展陷入困境的原因,既有外部经营环境、信用环境以及监督环境不健全等因素,又有担保行业和担保公司自身营运模式缺乏、管理机制不完善、发展方向不清等内部因素。《通知》的出台并没有解决当前担保公司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担保公司监管问题。担保公司应内外并举才可规范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2009]7号)[Z].2009-02-03.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篇(4)

(一)现实情况

从目前经手处理过的业务来看,此项贷款的申请人能够符合国家各项政策要求,具备一定的养殖经验,经营管理能力较强,且借款申请人经营项目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经营管理合法规范。但该项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大多数仍然没有相关经营执照,可以说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模式。因此,借款申请人的管理方法及养殖经验和养殖技术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措施建议

建议客户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电话回访或现场走访。以便充分了解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的借款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各方面状况。以便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想办法解决。

二、市场风险

(一)现实情况

统计局公布各地肉类及禽类销售价格虽有小幅回升,但市场发展前景仍不容乐观。由于此类贷款大多数均采用由养殖担保公司进行保证担保的贷款模式,目前市场价格暂未对借款申请人的养殖造成直接巨大冲击。

(二)措施建议

充分考虑肉类及禽类价格受疫情这一不稳定因素影响,建议客户经密切关注肉类及禽类市场价格行情,一旦发现肉类及禽类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我行信贷资金出现风险。

三、行业风险

(一)现实情况

养殖业属农村经济体系建设中最为重要一环,但因其生产经营受环境及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很多风险隐患。尤其以养殖业出现疫情(口蹄疫、猪流感、疯牛病、禽流感)的风险最高。

(二)措施建议

鉴于上述情况,客户经理一定要对借款申请人的养殖经验和养殖技术进行认真核实,并随时关注借款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是否正规,管理方法流程是否科学,养殖技术、养殖设备与养殖规模是否匹配。一旦发现疫情,出现影响我行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况,立即收回贷款。

四、管理人员素质风险

(一)现实情况

借款申请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所经营的养殖单位也属家庭式的养殖模式,大多缺乏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管理经验。如果借款申请人的养殖防疫由相关技术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则能够对借款申请人的养殖经营起到保障作用。

(二)措施建议

建议客户经理在借款人申请借款的准入环节“把好关”,积极介入生产经营技术已得到养殖技术保障的借款申请人。密切关注借款申请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现生产经营异常或人事管理异常变动,立即收回信贷资金。

五、保证人风险

(一)现实情况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篇(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蓬勃发展,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4%,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目前,保险公司总资产已经突破1.9万亿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对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对于进一步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1AIS)于2004年1月的保险公司治理的核心原则指出,公司治理结构和保险公司决策程序是保险监管的关键组成部分,根据这一理念,把政府监管与公司治理结构结合起来,既有利于通过监管督促保险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也有利于从根本上防范风险。

一、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存在的共性问题

1.法律法规滞后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司法》、《保险法》以及一系列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对于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范围都有明确规定,但是由于保险公司发展迅速,现实问题层出不穷,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譬如对在实践中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实行、业内普遍认同的首席执行官(CEO)制度,就没有明确的说法。对于现实中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应及时予以体现,以与现实发展情况相适应。

2.独立董事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中,无论是国有还是股份制,大多都聘请了独立董事,作为公司利益共同体的重要代表,独立董事代表的是公众的利益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但目前独立董事制度都面临着严峻的问题:一是独立董事主要由大股东决定聘请,是否决定聘请以及聘请后的薪资问题都由大股东决定,使得独立董事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大股东,从而很难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也很难对公司经营活动发表客观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身份尴尬;二是大多数独立董事来自院校和研究机构或政府部门,缺乏保险公司实际操作经验,很难对公司经营活动起科学决策和监督作用,影响监督的有效性。“花瓶”独董的现象不乏存在。最近一家主要媒体对各行业上市公司抽样调查显示,33.3%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35%的独立董事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分歧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作用受到广泛质疑。

3.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激励机制问题

目前在境外上市的保险公司中,有的尝试实施虚拟股票期权或股票升值收益权进行期权激励,但是国内相关法律和法规对高管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计划并无明确规定,更谈不上相关配套规定,在现实中很难操作。在保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形势下,很多公司为了稳定高管团队,使用提高年薪的办法,加大了公司的治理成本。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实行员工持股计划,但是由于人人平等,持股量小,达不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二)我国国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股权控制问题

目前,在我国国有保险公司中,大股东是国家,国有股占比过高,股权性质单一,国有股占有绝对的控制地位。政府作为国有股权的代表对公司实行控制,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尚未寻找到高效率地行使所有权的方式,目前通过层层委托授权经营者管理,而委托人并不是真正的产权所有者,不享有产权剩余索取权,原国有公司存在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同时公司经营者的绩效评估体系复杂且目标多元化,其人事任免权又另属一套体系,政府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公司的人事安排干预过多,从公司总经理到部门经理都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因此难以跳出官本位的束缚,使市场意识和进取意识弱化,从而成为影响国有保险公司发展的重要阻碍。在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中,不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成员由政府委派。由于各级政府部门的利益不一致,又不能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的权利,最终导致所有者缺位。政府官员干涉和控制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使保险公司的经营自得不到落实,使国家的所有者权益得不到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压力较大。

2.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作用得不到正常发挥

在国有保险公司中,董事长及董事会的权力较小,凡是需要公司董事会做决策的事都由政府部门管理,国有保险公司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从公司总经理到部门经理都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公司的经营决策难以通过经理层的经营活动充分、有效地贯彻下去。同时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尚未得到有效地行使,监事会成员的监督水平、监督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有待于通过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3.没有建立经营管理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大多由政府而非董事会任命,他们的级别、工资、奖金和福利等与他们的经营业绩的好坏无关,这就抑制了经理层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同时,公司经理在经营的过程中,有可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资产所有者的利益。

(三)我国股份制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尚未完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通过多种筹资方式,逐步实现了保险公司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如推进规范上市。但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背后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股东63家,大多是国有企业。国有股东行使自己权利的积极性不高,股东大会表决流于形式,尚未形成对董事会具有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另一个问题是,有些股东通过关联股东,间接控制股份制保险公司。如有些企业通过其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控制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份,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家对金融企业单一股东持股限额10%的限制,容易造成少数股东大权独揽的局面,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及监事会职能未得到正确发挥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关键是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各项职能。目前在我国股份制保险公司中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还不明确。董事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董事长权力绝对化,没有真正做到集体决策。因为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中独立董事尚未得到普及,即使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同内部董事在薪酬及是否聘请等方面一样受制于董事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董事长来决定和控制的。同时独立董事的作用未得到合理发挥就使得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的经营活动往往偏离股东的利益,形成“内部人控制”。监事会存在同样的问题,监事在薪资、聘用等方面受制于董事会,难以有效地行使监事的权力,无法实现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

3.经理层的职能未能很好地实现

目前股份制保险公司中经理层的激励机制没有得到完害,股票期权等激励措施没有法律依据,实践中还有待于摸索。激励机制的不健全导致经理层的利益与股东利益相脱节,影响其职能的发挥。此外,有些保险公司中董事长与经理由一人担任,影响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也影响了经理层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相关对策

(一)国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相关对策

1.产权配置创新,优化国有股权结构

引入多元化股权结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在保持股权“国有”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产权流通、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多方引入国有机构投资者,如社保基金、国有(控股)企业等,从而优化国有股权结构,促进股权相对分散,形成多元化。将国家独资的股权结构转变为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民营企业持股、外资企业持股的多元化股权结构。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克服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所有者“非人格化”的缺陷。在多元化股权结构下,各方面的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将强化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

2.加强董事会的职能,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中国保监会领导曾强调,公司董事会的建设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应该从六个方面加强:一是保险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二是建立董事资格审查制度;三是加强对董事的风险教育;四是建立董事追究制度;五是建立监管部门与股东之间的监管信息反馈机制;六是建立外部审计报告制度。国有保险公司的董事会职能也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加强。

同时应尽快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监事会要检查国有保险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经济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国有保险公司的财务,查阅其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其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其财务报告、资金营运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核查国有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金营运等情况;检查国有保险公司的董事、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可根据国有保险公司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保险监管机构对国有保险公司的考核评价办法等对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通过提出专项检查任务等方式,指导国有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稽核、监察等内部监督部门开展工作。实践中,应保证监事会按照以上规定对国有保险公司进行监督。

3.建立管理人员有效的激励机制

可以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创新,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合理拉开档次,根据员工职位、工作年限和贡献大小等确定相应标准,通过建立等级梯次,鼓励员王提升的积极性。同时可以完善实践中某些保险公司已经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从法律上对此制度加以肯定,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以便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股份制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相关对策

1.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并保持股权结构的清晰

投资主体多元化,可以避免股权过分集中,降低决策风险,股权清晰简单而适当集中可以确保董事会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推动公司的快速稳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股东企业要规范、透明,确保质量。规范、透明的股东企业会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提供许多先天的优势。股东的价值观念和管理理念要一致。股东投资的价值观念往往决定公司的商业运作模式,直接影响公司经营指导思想和策略。实践表明,目前许多公司出现的问题以及暴露出来的摩擦与分歧,在很多方面来源于对保险行业特别是寿险公司经营规律、发展道路缺乏了解。股东企业行业背景差距太大,投资价值观念和管理理念不一致,为日后合作和发展埋下隐患。

2.正确发挥董事会职能

一是建立董事审查和问责制度。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建立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高素质、有经验的人员进入董事会,确保董事能公正负责地履行职责,从而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应考察拟任董事的行业背景工作能力、业务能力,以及董事的忠诚度、代表性、职务与职责权限,使真正的内行和对于公司的发展管理具有规划能力、同时具有发言权的股东代表进入董事会。董事问责制度是指对于在公司经营不当的时候,未能提出可靠的调整意见的董事,应该考虑基于保护股东、投保人等公众利益的理由,向法院申请取消其担任董事的资格,强化对董事的问责机制。要设立有法律地位的、有关公司董事责任的声明,要强化对公司董事的训练。

二是广泛设立独立董事,避免内部人控制。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中,应该设立不属于“内部人”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是非常必要的,但同时也要避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要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从监管制度上加以规范,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法律责任。独立董事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维护股东利益,参与董事会的重大决策,为公司提供咨询、意见、考评董事会的工作绩效,并决定其报酬。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具有否决权,被独立董事否决的议案如果再议时,要由全体董事的2/3以上同意才能通过。并且要在公开披露的决议中列明独立董事的意见。对股份制保险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信息,独立董事应该能够及时获得。独立董事如果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应该承担责任。

三是应建立董事会议事制度。全面、高效地行使董事会的各项职能必须有完善的董事会议事制度和规则,并且要严格遵守和贯彻。董事会议题要务实,每次董事会会议都确定专项议题,进行专项讨论,解决具体问题,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建立追踪和整改制度。每次董事会议应将上次董事会责成落实的事项,向本次董事会进行报告,强化对董事会发展战略的贯彻执行。

四是董事会应设立专门的委员会,如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应由外部董事担任。执行委员会应对公司的总体业绩进行监督,就有关公司总体方向的一切重大事项向董事长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的内部财务状况。公司稽核部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有一套完整的审计追踪反馈系统,追踪整改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外部审计是公司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补充,这对于具有公众性质的保险公司来说尤为重要。如太平人寿就把内部审计、董事会审计和公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三种方式相结合,发挥监事会在稽核审计中的作用,严格按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信息,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透明度。薪酬委员会应根据董事会决定的薪酬政策,确定应付给董事和由董事会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3.正确发挥经理层的职能

一是建立对经理层有效的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报酬制度,将公司经理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结合起来。可以考虑采取对经营者和骨干人员实行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激励办法,使他们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也可以通过外部评价的方式,实现对经理活动的监督。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篇(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蓬勃发展,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4%,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目前,保险公司总资产已经突破1.9万亿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对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对于进一步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1ais)于 2004年1月的保险公司治理的核心原则指出,公司治理结构和保险公司决策程序是保险监管的关键组成部分,根据这一理念,把政府监管与公司治理结构结合起来,既有利于通过监管督促保险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也有利于从根本上防范风险。

一、我国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存在的共性问题

1.法律法规滞后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司法》、《保险法》以及一系列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对于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范围都有明确规定,但是由于保险公司发展迅速,现实问题层出不穷,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譬如对在实践中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实行、业内普遍认同的首席执行官(ceo)制度,就没有明确的说法。对于现实中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应及时予以体现,以与现实发展情况相适应。

2.独立董事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中,无论是国有还是股份制,大多都聘请了独立董事,作为公司利益共同体的重要代表,独立董事代表的是公众的利益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但目前独立董事制度都面临着严峻的问题:一是独立董事主要由大股东决定聘请,是否决定聘请以及聘请后的薪资问题都由大股东决定,使得独立董事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大股东,从而很难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也很难对公司经营活动发表客观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身份尴尬;二是大多数独立董事来自院校和研究机构或政府部门,缺乏保险公司实际操作经验,很难对公司经营活动起科学决策和监督作用,影响监督的有效性。“花瓶”独董的现象不乏存在。最近一家主要媒体对各行业上市公司抽样调查显示,33.3%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35%的独立董事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分歧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作用受到广泛质疑。

3.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激励机制问题

目前在境外上市的保险公司中,有的尝试实施虚拟股票期权或股票升值收益权进行期权激励,但是国内相关法律和法规对高管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计划并无明确规定,更谈不上相关配套规定,在现实中很难操作。在保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形势下,很多公司为了稳定高管团队,使用提高年薪的办法,加大了公司的治理成本。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实行员工持股计划,但是由于人人平等,持股量小,达不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二)我国国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股权控制问题

目前,在我国国有保险公司中,大股东是国家,国有股占比过高,股权性质单一,国有股占有绝对的控制地位。政府作为国有股权的代表对公司实行控制,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尚未寻找到高效率地行使所有权的方式,目前通过层层委托授权经营者管理,而委托人并不是真正的产权所有者,不享有产权剩余索取权,原国有公司存在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同时公司经营者的绩效评估体系复杂且目标多元化,其人事任免权又另属一套体系,政府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公司的人事安排干预过多,从公司总经理到部门经理都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因此难以跳出官本位的束缚,使市场意识和进取意识弱化,从而成为影响国有保险公司发展的重要阻碍。在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中,不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成员由政府委派。由于各级政府部门的利益不一致,又不能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的权利,最终导致所有者缺位。政府官员干涉和控制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使保险公司的经营自主权得不到落实,使国家的所有者权益得不到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压力较大。

2.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作用得不到正常发挥

在国有保险公司中,董事长及董事会的权力较小,凡是需要公司董事会做决策的事都由政府部门管理,国有保险公司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从公司总经理到部门经理都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公司的经营决策难以通过经理层的经营活动充分、有效地贯彻下去。同时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尚未得到有效地行使,监事会成员的监督水平、监督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有待于通过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3.没有建立经营管理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大多由政府而非董事会任命,他们的级别、工资、奖金和福利等与他们的经营业绩的好坏无关,这就抑制了经理层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同时,公司经理在经营的过程中,有可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资产所有者的利益。

(三)我国股份制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尚未完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通过多种筹资方式,逐步实现了保险公司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如推进规范上市。但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背后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股东63家,大多是国有企业。国有股东行使自己权利的积极性不高,股东大会表决流于形式,尚未形成对董事会具有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另一个问题是,有些股东通过关联股东,间接控制股份制保险公司。如有些企业通过其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控制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份,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家对金融企业单一股东持股限额10%的限制,容易造成少数股东大权独揽的局面,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及监事会职能未得到正确发挥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关键是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各项职能。目前在我国股份制保险公司中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还不明确。董事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董事长权力绝对化,没有真正做到集体决策。因为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中独立董事尚未得到普及,即使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同内部董事在薪酬及是否聘请等方面一样受制于董事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董事长来决定和控制的。同时独立董事的作用未得到合理发挥就使得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的经营活动往往偏离股东的利益,形成“内部人控制”。监事会存在同样的问题,监事在薪资、聘用等方面受制于董事会,难以有效地行使监事的权力,无法实现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

3.经理层的职能未能很好地实现

目前股份制保险公司中经理层的激励机制没有得到完害,股票期权等激励措施没有法律依据,实践中还有待于摸索。激励机制的不健全导致经理层的利益与股东利益相脱节,影响其职能的发挥。此外,有些保险公司中董事长与经理由一人担任,影响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也影响了经理层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相关对策

(一)国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相关对策

1.产权配置创新,优化国有股权结构

引入多元化股权结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在保持股权“国有”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产权流通、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多方引入国有机构投资者,如社保基金、国有(控股)企业等,从而优化国有股权结构,促进股权相对分散,形成多元化。将国家独资的股权结构转变为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民营企业持股、外资企业持股的多元化股权结构。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克服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所有者“非人格化”的缺陷。在多元化股权结构下,各方面的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将强化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

2.加强董事会的职能,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中国保监会领导曾强调,公司董事会的建设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应该从六个方面加强:一是保险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二是建立董事资格审查制度;三是加强对董事的风险教育;四是建立董事追究制度;五是建立监管部门与股东之间的监管信息反馈机制;六是建立外部审计报告制度。国有保险公司的董事会职能也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加强。

同时应尽快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监事会要检查国有保险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经济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国有保险公司的财务,查阅其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其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其财务报告、资金营运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核查国有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金营运等情况;检查国有保险公司的董事、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可根据国有保险公司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保险监管机构对国有保险公司的考核评价办法等对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通过提出专项检查任务等方式,指导国有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稽核、监察等内部监督部门开展工作。实践中,应保证监事会按照以上规定对国有保险公司进行监督。

3.建立管理人员有效的激励机制

可以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创新,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合理拉开档次,根据员工职位、工作年限和贡献大小等确定相应标准,通过建立等级梯次,鼓励员王提升的积极性。同时可以完善实践中某些保险公司已经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从法律上对此制度加以肯定,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以便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股份制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相关对策

1.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并保持股权结构的清晰

投资主体多元化,可以避免股权过分集中,降低决策风险,股权清晰简单而适当集中可以确保董事会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推动公司的快速稳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股东企业要规范、透明,确保质量。规范、透明的股东企业会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提供许多先天的优势。股东的价值观念和管理理念要一致。股东投资的价值观念往往决定公司的商业运作模式,直接影响公司经营指导思想和策略。实践表明,目前许多公司出现的问题以及暴露出来的摩擦与分歧,在很多方面来源于对保险行业特别是寿险公司经营规律、发展道路缺乏了解。股东企业行业背景差距太大,投资价值观念和管理理念不一致,为日后合作和发展埋下隐患。

2.正确发挥董事会职能

一是建立董事审查和问责制度。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建立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高素质、有经验的人员进入董事会,确保董事能公正负责地履行职责,从而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应考察拟任董事的行业背景工作能力、业务能力,以及董事的忠诚度、代表性、职务与职责权限,使真正的内行和对于公司的发展管理具有规划能力、同时具有发言权的股东代表进入董事会。董事问责制度是指对于在公司经营不当的时候,未能提出可靠的调整意见的董事,应该考虑基于保护股东、投保人等公众利益的理由,向法院申请取消其担任董事的资格,强化对董事的问责机制。要设立有法律地位的、有关公司董事责任的声明,要强化对公司董事的训练。

二是广泛设立独立董事,避免内部人控制。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中,应该设立不属于“内部人”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是非常必要的,但同时也要避免流于形式。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要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从监管制度上加以规范,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法律责任。独立董事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维护股东利益,参与董事会的重大决策,为公司提供咨询、意见、考评董事会的工作绩效,并决定其报酬。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具有否决权,被独立董事否决的议案如果再议时,要由全体董事的2/3以上同意才能通过。并且要在公开披露的决议中列明独立董事的意见。对股份制保险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信息,独立董事应该能够及时获得。独立董事如果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应该承担责任。

三是应建立董事会议事制度。全面、高效地行使董事会的各项职能必须有完善的董事会议事制度和规则,并且要严格遵守和贯彻。董事会议题要务实,每次董事会会议都确定专项议题,进行专项讨论,解决具体问题,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建立追踪和整改制度。每次董事会议应将上次董事会责成落实的事项,向本次董事会进行报告,强化对董事会发展战略的贯彻执行。

四是董事会应设立专门的委员会,如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应由外部董事担任。执行委员会应对公司的总体业绩进行监督,就有关公司总体方向的一切重大事项向董事长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的内部财务状况。公司稽核部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有一套完整的审计追踪反馈系统,追踪整改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外部审计是公司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补充,这对于具有公众性质的保险公司来说尤为重要。如太平人寿就把内部审计、董事会审计和公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三种方式相结合,发挥监事会在稽核审计中的作用,严格按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信息,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透明度。薪酬委员会应根据董事会决定的薪酬政策,确定应付给董事和由董事会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3.正确发挥经理层的职能

一是建立对经理层有效的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报酬制度,将公司经理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结合起来。可以考虑采取对经营者和骨干人员实行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激励办法,使他们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也可以通过外部评价的方式,实现对经理活动的监督。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篇(7)

打造钢铁团队创建精品公司

不断开创×太保寿险的新局面

--在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2005年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4年,太保寿险×中心支公司在济南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在业务拓展、内部管理,树立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今年是全面实施总公司提出的“新一轮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第一年,为此,我们在年初就明确了今年的经营指导思想——围绕总公司提出来的“三个转变”,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的文化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继续坚持“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全面实施预算管理;进一步调整业务结构,加大业务推动力度;切实抓好两核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基础管理;继续深化各项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实践“三个转变”,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全力做强做大个险纯传统险、意外险两项业务,提高经营效益,扩大市场占比。内强素质,外塑形象,通过公司上下的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真正把东营建成一家精品公司。

正是由于遵循了这一指导思想,截至12月26日,×中心支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1643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计划的122%,到今年11月份的市场占有率为25%。其中,个险新保保费收入(含意外险)161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0.5%,同比增长20%,全省达成率第八名;意外险完成47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同比增长60%,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任务。团寿险完成2546万,完成计划的195%,提前半年超额完成任务;中介保费实现保费收入6778.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1%;个险续收保费2928.5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

与去年同期相比,业务结构更加合理,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同时,公司在当地保险市场的占比和社会影响都有了非常大的提高,全年新保总量居市场的第二位。

回顾今年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业务、抢市场,实现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

业务发展是公司的生存之本。我们一直把如何提高业务平台,扩大市场占比作为工作中的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业务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省公司的统一部署,中支公司总经理室带领广大员工迅速转变观念,提高强烈的市场竞争和危机意识。严抓基础管理,拓宽业务渠道,以纯传统险和意外险作为两大业务发展重点。牢固树立“诚信天下、稳健一生”的经营理念,不断优化业务机构,提升业务质量,在业务结构、质量、规模、效益等方面都实现了新的突破,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1、在个险业务方面。按照年初制订的总体战略,以标团建设为重点,突出培训,强化增员,稳扎稳打,健康发展,管理一步一个脚印,成绩一步一个台阶。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后,又积极配合参与省公司开展的“四五”联动对抗赛活动,我公司全体员工和广大营销员,以忘我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必胜的信心,积极投入到了这场为荣誉而战的战斗中去,取得良好的竞赛成绩。在省公司“八九”联动业务竞赛中,我们也获得小组胜出奖,战胜×。全年个险保费和增员率在文秘写作秘书网各家保险公司下滑的情况下,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在团险业务方面。在市场非常艰难的情况下,抓住有力时机,大力开拓渠道业务,“绿色救助”、“小额信贷”“建工险”等都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在今年12月份,我公司与胜利油田顺利续签了“职工团体商业医疗保险合同”。这个合同的签定,为我们公司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为公司的有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意外险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赔付率不断下降。在东营各个保险公司的业务都没有增长或有所下滑的情况下,我们的意外险业务对比03年度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市场占比不断扩大。

3、银行保险方面。今年,面对竞争异常激烈的市场,在强化对银行客户经理综合素质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渠道的管理和维护,对银行渠道进行了梳理,对其架构做了调整,使渠道管理更具有专业化、规范化,使红利来和小额信贷险业务都得到了健康发展。在费用下调的情况下,我们的红利来趸交业务仍然完成了6755万元,顺利完成省公司下达的任务。

4、续收业务方面。在加大客户服务专员技能技巧培训的基础上,强化区域管理,加大银行代收知识的培训,当期达成率不断提高。按照省公司和市公司的考核,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尤其在省公司组织的“争先创优”活动中,一直战果辉煌。

二、抓重点、带全盘,实现了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发展。

按照“三个转变”的要求,我们注重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全力做强做大个险纯传统险、意外险两项业务,不断扩大市场占比,提高经营效益。在今年的工作中,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年初预定工作目标,工作中有以下几个亮点:

1、县区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县区班子建设初具规模。东营原来没有县区架构,为使×太保寿险有一个长足可持续地发展,必须将机构延伸至各县区。今年上半年,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根据省公司有关要求,我们开始搭建县区架构。通过本地培养、同业引进等措施,让一批优秀的人才走上了县区领导的岗位,到目前对县区的管理框架搭建已基本完成,并按照省公司《县区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实质性运作,为05年的业务发展做好了机构和干部的准备。

2、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不断改善。管理的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从总公司到分公司都高度重视管理工作,有关管理的文件一个接一个,我公司对这些文件都及时进行了转发,并结合实际认真进行了贯彻和落实。可以说,今年的管理力度、深度和广度,是近几年都没有过的。在工作中,我们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始终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顺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善各项内部管理工作。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我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向管理要效益,通过管理促发展。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了团队的稳定和管理工作的加强,内控机制得到了强化,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减少了浪费,降低了成本,实现了增收节支。在财务管控方面,坚决做到费用不超支,今年中支公司在费用方面的压力非常大,在面临费用紧张的情况下,公司一方面抓业务发展,一方面抓费用管控,实现了年底的费用节余。由于我们管理到位,省公司还将我们作为调查基地,并在×举办了全省两核调查员培训班。

3、系统业务和集团业务取得了大的发展。今年以来,我们通过积极努力,不断开拓各种销售渠道,先后打通了“小额信贷”、“建工险”、“绿色救助”等意外险销售渠道,到目前这些渠道业务都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而且这些系统业务运作,赔付率很低,仅有11%,为公司提供了费用来源,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作了贡献。在今年12月份,我公司与胜利油田顺利续签了“职工团体商业医疗保险合同”。这个合同的签定,为我们公司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我们创造了一个健康险运作的全国性典范,为公司的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都得到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摆上了公司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加强,使得公司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一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庆祝“三八节”晚会、诚信教育签名、机关晨操比赛、歌咏比赛以及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等活动,一方面活跃、丰富了职工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向心力。通过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先后学习了《自动自发的工作》、《没有任何借口》等书籍,提高了员工的理念和工作的自觉性。利用每周周一下午的时间,在中支公司会议室进行中心小组学习,公司所有中层领导干部参加,集中学习讨论上级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和政策。在学习的同时,制定本周的工作计划,使工作有方向、目标和计划性。同时,我们还积极引导广大员工向党组织靠拢,今年共有13名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有3名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党内到党外,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员工都坚持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形成了上下一心、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谋公司大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今年的12月18日,在公司党组的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支持下,经过职代会筹备工作小组的紧张准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胜利地召开。这次大会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司在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把职工民主管理、参政议政纳入职代会职权范围,提高了员工参政议政的能力,进一步调动了全司员工的积极性。会上,提出合理化建议17条,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合理的建议逐一解决。职代会的召开,为全面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向创建一流寿险公司的目标扎实推进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关于二000年分业以来经营情况工作报告》等11个制度、办法和规定。

这次会议是×中心支公司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公司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对充分保证广大员工正确行使民主管理监督权利,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真正形成“依靠职工抓管理、抓好管理求发展”的良好局面,对不断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不足和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县区和部门及业务渠道之间发展还不平衡,有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市场的研究还不深入、不主动、不准确,把握市场、应对市场的能力还有欠缺,对市场的敏感度、对全局的掌控能力、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单位还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个别领导同志的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三是进一步提高全员敬业精神,要在明年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认真对待。四是县区机构建设还很薄弱,必须得到全面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对待、解决。

2005年的工作打算

(一)总体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会议精神,继续坚持“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指导思想,加快业务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保持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性发展。

0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为:抓管理、树形象、创品牌、占市场。以县区机构建设为主线,以干部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员工队伍建设为基础,强化个险的主导地位,继续抓好系统业务和集团业务的运作。实现05年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的快速同步增长。在此基础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把太平洋寿险×市中心支公司向一流的寿险公司、精品公司的方向推进一大步。

具体到各个业务渠道的要求是:

1、个险方面。2005年是“标准化团队建设年”,以《基本法》为发展内在动力,以标团建设为外在发展标准,全力推动业务发展。加大市直营业部队伍建设,建好县区个险管理架构,建好讲师队伍,全力发展个险业务。

2、团险方面。以公司县区架构建设为依托,建立、健全团险队伍,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全力打造×太保团险新形象,以意外险为基础创建保费新平台。

3、中介业务。理顺市直与县区中介业务管理架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最大限度的提高业务产出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渠道建设,维护现有渠道,开拓新的业务,开源节流,实现规模产品与效益产品双丰收。加强团队建设,增强凝聚力,努力开创‘团结、奉献、拼搏、进取’的中介部精神。

4、客服续收。强化续期业务管理,从抓管理入手,加强对客服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县区内勤管理体现服务品质。客户服务工作要全面宣导“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扎扎实实抓基础,全力以赴抓服务,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本部门做起,用诚信、主动、求实、创新的精神打造太平洋寿险优质服务的品牌。

(二)2005年的经营目标

个险标保任务2000万元。意外险要力争600万元。团寿险要保证3300万。中介业务8100万元。续收业务4500万。

明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搞好县区机构建设,强化县区机构职能,使工作重心下移。通过县区机构建设,提高县区业务产能,让县区机构在各个业务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并结合分公司下发的《县区机构管理办法》,理顺、规范县区框架,使各县区实现个、团、中介的全面发展。

二、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各级班子建设。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企业要想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才战略。我们要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社会招聘等各种渠道,选拔人才,真正做到人才兴司、人才强司。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抓好县区班子建设,使县区班子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搞好人才储备,也就是搞好后备干部的建设。

三、切实抓好员工队伍建设。经过近四年的发展,我们逐渐在员工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中介业务、团险业务、续期业务都走在了全省前面。今年,要加强四支队伍的建设:个险队伍建设、团险队伍建设、中介队伍建设、收展员队伍建设。要在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的基础上,走精兵之路,大力培养高产能业务员。并对四支队伍的各级、各类业务员实行分类指导,锤炼好能打硬仗的四个方面的队伍。

四、继续加强系统和集团业务运作。根据东营的特点,系统业务和集团业务是我们公司发展的优势。要在原来抓系统业务的基础上,维护和巩固好各个业务渠道。同时对油田的重点单位实施重点公关,继续扩大集团业务,为公司的发展造影响、树形象。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篇(8)

正是由于遵循了这一指导思想,截至12月26日,×中心支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1643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计划的122%,到今年11月份的市场占有率为25%。其中,个险新保保费收入(含意外险)161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0.5%,同比增长20%,全省达成率第八名;意外险完成47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同比增长60%,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任务。团寿险完成2546万,完成计划的195%,提前半年超额完成任务;中介保费实现保费收入6778.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1%;个险续收保费2928.5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

与去年同期相比,业务结构更加合理,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同时,公司在当地保险市场的占比和社会影响都有了非常大的提高,全年新保总量居市场的第二位。

回顾今年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业务、抢市场,实现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

业务发展是公司的生存之本。我们一直把如何提高业务平台,扩大市场占比作为工作中的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业务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省公司的统一部署,中支公司总经理室带领广大员工迅速转变观念,提高强烈的市场竞争和危机意识。严抓基础管理,拓宽业务渠道,以纯传统险和意外险作为两大业务发展重点。牢固树立“诚信天下、稳健一生”的经营理念,不断优化业务机构,提升业务质量,在业务结构、质量、规模、效益等方面都实现了新的突破,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1、在个险业务方面。按照年初制订的总体战略,以标团建设为重点,突出培训,强化增员,稳扎稳打,健康发展,管理一步一个脚印,成绩一步一个台阶。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后,又积极配合参与省公司开展的“四五”联动对抗赛活动,我公司全体员工和广大营销员,以忘我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必胜的信心,积极投入到了这场为荣誉而战的战斗中去,取得良好的竞赛成绩。在省公司“八九”联动业务竞赛中,我们也获得小组胜出奖,战胜×。全年个险保费和增员率在文秘写作秘书网各家保险公司下滑的情况下,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在团险业务方面。在市场非常艰难的情况下,抓住有力时机,大力开拓渠道业务,“绿色救助”、“小额信贷”“建工险”等都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在今年12月份,我公司与胜利油田顺利续签了“职工团体商业医疗保险合同”。这个合同的签定,为我们公司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为公司的有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意外险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赔付率不断下降。在东营各个保险公司的业务都没有增长或有所下滑的情况下,我们的意外险业务对比03年度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市场占比不断扩大。

3、银行保险方面。今年,面对竞争异常激烈的市场,在强化对银行客户经理综合素质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渠道的管理和维护,对银行渠道进行了梳理,对其架构做了调整,使渠道管理更具有专业化、规范化,使红利来和小额信贷险业务都得到了健康发展。在费用下调的情况下,我们的红利来趸交业务仍然完成了6755万元,顺利完成省公司下达的任务。

4、续收业务方面。在加大客户服务专员技能技巧培训的基础上,强化区域管理,加大银行代收知识的培训,当期达成率不断提高。按照省公司和市公司的考核,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尤其在省公司组织的“争先创优”活动中,一直战果辉煌。

二、    抓重点、带全盘,实现了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发展。

按照“三个转变”的要求,我们注重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全力做强做大个险纯传统险、意外险两项业务,不断扩大市场占比,提高经营效益。在今年的工作中,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年初预定工作目标,工作中有以下几个亮点:

1、         县区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县区班子建设初具规模。东营原来没有县区架构,为使×太保寿险有一个长足可持续地发展,必须将机构延伸至各县区。今年上半年,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根据省公司有关要求,我们开始搭建县区架构。通过本地培养、同业引进等措施,让一批优秀的人才走上了县区领导的岗位,到目前对县区的管理框架搭建已基本完成,并按照省公司《县区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实质性运作,为05年的业务发展做好了机构和干部的准备。

2、  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不断改善。管理的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从总公司到分公司都高度重视管理工作,有关管理的文件一个接一个,我公司对这些文件都及时进行了转发,并结合实际认真进行了贯彻和落实。可以说,今年的管理力度、深度和广度,是近几年都没有过的。在工作中,我们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始终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顺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善各项内部管理工作。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我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向管理要效益,通过管理促发展。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了团队的稳定和管理工作的加强,内控机制得到了强化,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减少了浪费,降低了成本,实现了增收节支。在财务管控方面,坚决做到费用不超支,今年中支公司在费用方面的压力非常大,在面临费用紧张的情况下,公司一方面抓业务发展,一方面抓费用管控,实现了年底的费用节余。由于我们管理到位,省公司还将我们作为调查基地,并在×举办了全省两核调查员培训班。

3、   系统业务和集团业务取得了大的发展。今年以来,我们通过积极努力,不断开拓各种销售渠道,先后打通了“小额信贷”、“建工险”、“绿色救助”等意外险销售渠道,到目前这些渠道业务都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而且这些系统业务运作,赔付率很低,仅有11%,为公司提供了费用来源,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作了贡献。在今年12月份,我公司与胜利油田顺利续签了“职工团体商业医疗保险合同”。这个合同的签定,为我们公司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我们创造了一个健康险运作的全国性典范,为公司的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 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都得到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摆上了公司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加强,使得公司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一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庆祝“三八节”晚会、诚信教育签名、机关晨操比赛、歌咏比赛以及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等活动,一方面活跃、丰富了职工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向心力。通过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先后学习了《自动自发的工作》、《没有任何借口》等书籍,提高了员工的理念和工作的自觉性。利用每周周一下午的时间,在中支公司会议室进行中心小组学习,公司所有中层领导干部参加,集中学习讨论上级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和政策。在学习的同时,制定本周的工作计划,使工作有方向、目标和计划性。同时,我们还积极引导广大员工向党组织靠拢,今年共有13名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有3名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党内到党外,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员工都坚持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形成了上下一心、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谋公司大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今年的12月18日,在公司党组的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支持下,经过职代会筹备工作小组的紧张准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胜利地召开。这次大会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司在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把职工民主管理、参政议政纳入职代会职权范围,提高了员工参政议政的能力,进一步调动了全司员工的积极性。会上,提出合理化建议17条,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合理的建议逐一解决。职代会的召开,为全面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向创建一流寿险公司的目标扎实推进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关于二000年分业以来经营情况工作报告》等11个制度、办法和规定。

这次会议是×中心支公司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公司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对充分保证广大员工正确行使民主管理监督权利,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真正形成“依靠职工抓管理、抓好管理求发展”的良好局面,对不断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不足和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县区和部门及业务渠道之间发展还不平衡,有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市场的研究还不深入、不主动、不准确,把握市场、应对市场的能力还有欠缺,对市场的敏感度、对全局的掌控能力、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单位还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个别领导同志的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三是进一步提高全员敬业精神,要在明年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认真对待。四是县区机构建设还很薄弱,必须得到全面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对待、解决。

2006年的工作打算

(一)总体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会议精神,继续坚持“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指导思想,加快业务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保持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性发展。

0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为:抓管理、树形象、创品牌、占市场。以县区机构建设为主线,以干部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员工队伍建设为基础,强化个险的主导地位,继续抓好系统业务和集团业务的运作。实现05年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的快速同步增长。在此基础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把太平洋寿险×市中心支公司向一流的寿险公司、精品公司的方向推进一大步。

具体到各个业务渠道的要求是:

1、个险方面。2006年是“标准化团队建设年”,以《基本法》为发展内在动力,以标团建设为外在发展标准,全力推动业务发展。加大市直营业部队伍建设,建好县区个险管理架构,建好讲师队伍,全力发展个险业务。

2、团险方面。以公司县区架构建设为依托,建立、健全团险队伍,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全力打造×太保团险新形象,以意外险为基础创建保费新平台。

3、中介业务。理顺市直与县区中介业务管理架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最大限度的提高业务产出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渠道建设,维护现有渠道,开拓新的业务,开源节流,实现规模产品与效益产品双丰收。加强团队建设,增强凝聚力,努力开创‘团结、奉献、拼搏、进取’的中介部精神。

4、客服续收。强化续期业务管理,从抓管理入手,加强对客服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县区内勤管理体现服务品质。客户服务工作要全面宣导“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扎扎实实抓基础,全力以赴抓服务,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本部门做起,用诚信、主动、求实、创新的精神打造太平洋寿险优质服务的品牌。

(二)2006年的经营目标

个险标保任务2000万元。意外险要力争600万元。团寿险要保证3300万。中介业务8100万元。续收业务4500万。

明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认真搞好县区机构建设,强化县区机构职能,使工作重心下移。通过县区机构建设,提高县区业务产能,让县区机构在各个业务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并结合分公司下发的《县区机构管理办法》,理顺、规范县区框架,使各县区实现个、团、中介的全面发展。

二、  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各级班子建设。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企业要想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才战略。我们要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社会招聘等各种渠道,选拔人才,真正做到人才兴司、人才强司。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抓好县区班子建设,使县区班子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搞好人才储备,也就是搞好后备干部的建设。

三、  切实抓好员工队伍建设。经过近四年的发展,我们逐渐在员工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中介业务、团险业务、续期业务都走在了全省前面。今年,要加强四支队伍的建设:个险队伍建设、团险队伍建设、中介队伍建设、收展员队伍建设。要在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的基础上,走精兵之路,大力培养高产能业务员。并对四支队伍的各级、各类业务员实行分类指导,锤炼好能打硬仗的四个方面的队伍。

四、  继续加强系统和集团业务运作。根据东营的特点,系统业务和集团业务是我们公司发展的优势。要在原来抓系统业务的基础上,维护和巩固好各个业务渠道。同时对油田的重点单位实施重点公关,继续扩大集团业务,为公司的发展造影响、树形象。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篇(9)

这种新模式建立的前提是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形成一个由银行负责贷款资金供应,区县担保公司负责贷款担保,当地政府提业发展补贴基金或者给予适当资金扶持,保险公司负责农户生产经营风险赔偿,“农村大户经济”农民负责规模生产经营,政府部门负责协调服务,农业技术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当地农产品销售商家负责提供农副产品销售市场,集产供销等多个环节为一体、配套成龙的产业链条和现代化市场农业规模经营的新型经济发展组织。

“银保农合作新模式”的主要特点

一是对象及范围不同。一般意义上的银保合作是银行帮助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按照合作协议支付银行保险费用。而新模式不是简单的银行与保险部门之间的合作,而是涉及到银行、保险、农户、政府、农业技术部门和当地农产品销售商等多个方面的合作,涉及面广、范围大、对象多。二是地域不同。目前银保合作一般都在城市,而新模式的合作地域主要是在乡镇农村,同时涉及城市、城郊、城郊结合部。三是内容不同。目前的银保合作大部分是业务,而新模式的合作内容主要是涉及“农村大户经济”的生产经营风险损失补偿赔偿和贷款担保问题,以确保银行贷款资金安全,农户生产经营有可靠保障,风险可控。四是形式不同。新模式的合作形式主要表现为一方与多方合作、多方与多方合作,交叉合作,既相互联系,又相互支持,也相互制约,机制较为健全。

“银保农合作新模式”的做法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篇(10)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优势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实现了从全能制银行向业务多元化金融集团的飞跃,在集团控股、子公司分业的构架下,达到一种“有分有合,既分又合”的巧妙安排。

(一)金融控股公司最本质的机能是资产的集约化经营管理。在进行资本运营过程中,金融控股公司要比一般性公司的资本运营更为便利和更具效率。金融控股公司由于与子公司产权关系明晰,而且资产又集中到母公司进行集约化管理,所以母公司的资本运营是十分便利的。应该说,对子公司的资产进行集约化管理是金融控股公司最根本的业务,也是其经营优势所在。

(二)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着许多种类的金融服务产品,而当经营规模扩大或者经营范围扩大时,成本相对就会降低,为此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在不额外增加技术和资本投入的情况下,仅通过组织结构、业务结构的创新,使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扩大而达到增加收益的效果,这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

(三)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实现金融业务多元化。在分业管理体制下,银行业务范围被严格限制,消费者在银行无法享受到证券、保险业所提供的服务。但是,以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在各个领域设立子公司,可以实现金融业务多元化。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有效地利用每个营业网点,开展多种金融服务,使消费者在银行就享受到证券、保险业所提供的服务。

(四)金融控股公司既能规避降低金融风险,又能满足金融效率的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综合了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优点,是符合分业经营管制要求的混业经营模式。各个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特定专业的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财务都是各自独立的,各自都能够对外承担法律责任。集团通过在内部构建防火墙制度,隔离不同金融业务之间的风险,避免风险在机构内部的传递。同时,由于子公司可以从事各种金融业务,又避免了分业经营所造成金融资源的浪费和金融服务效率的降低,金融控股公司是实行混业经营的较好选择。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理性选择

(一)可供选择的模式。如何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有效监管,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统一监管与分业监管相结合的模式。美国采用此种做法。美联储被赋予伞型监管者职能,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监管者,并且与财政部一起认定哪些业务属于允许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的金融业务。金融控股公司的银行子公司和非银行子公司仍保持原有的监管模式,银行部分仍接受原来银行监管者的监管,而证券部分仍由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保险仍由州保险监管署监管,可见美国采取了综合监管和分业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同时还规定了美联储与进行分业监管的机构之间相互提供监管信息,加强综合监管和分业监管之间合作,保持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的健全性的要求。

2、典型统一的监管模式。代表国家为英国。英国在八十年代后金融混业得到了发展,此时先前所采用的分业监管模式已不能适应金融监管的需要,同时混业也打破了金融监管各自为政的监管局面。1997年10月英国将英格兰银行、证券投资委员会和其他金融自律组织合并,成立了新的金融监督机构金融监管服务局,负责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的统一全面监管,进而形成一元化的监管模式。

3、维持分业监管体制,强化联席会议制度。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决定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是: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银行、证券和保险对外开放及监管政策,交流监管信息,及时解决分业监管中的政策协调问题。

(二)我国应采取统一协调下的分业监管模式。首先,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依然很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性和缺乏透明度,将导致经营行为的盲从与风险的预防、控制和抵御能力薄弱。如果实行统一监管不仅使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的工作更为复杂,而且会增加监管的时滞效应。只有做好分业监管,提升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管专业化水平,才能保证金融监管的总体有效性。其次,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如果要弥补在交叉业务上监管的空白,就必须在各监管机构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各机构定期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协调,增加信息交流和共享。

三、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有效监管的建议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当综合分析这种公司的优势与风险,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具体来说,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建设:

(一)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程序。首先,要全面研究制定监管立法、监管执法、监管争议解决、监管救济等方面的监管程序,以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管程序体系。其次,要在监管程序中加强对被监管对象的程序性权利规定,特别赋予监管对象听证和的权利。这样可以从外部来监督我国监管机构的公正执法,同时也有利于保护金融控股公司的合法权益。再次,建立健全监管机构收集证据的程序,以保证监管机构收集的证据从程序上合法有效。最后,加强事前预防程序的建设,变以事后查处程序为主为事后查处与事前预防程序相结合,强调事前预防程序,实现监管程序创新。

(二)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监管主体及其职能。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方案中考虑了这种趋势,成立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实施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监管。在混业经营条件下,还需要建立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有机协调机制。金融控股公司从事综合性金融业务,需要各监管机构之间加强协调配合。我国现在实行分业经营,不同监管机构的合作有一定的困难,彼此信息交流也可能受阻,因此建立跨行业监管当局之间的有效信息共享机制就十分必要。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建议篇(11)

正是由于遵循了这一指导思想,截至12月26日,×中心支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1643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计划的122%,到今年11月份的市场占有率为25%。其中,个险新保保费收入(含意外险)161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0.5%,同比增长20%,全省达成率第八名;意外险完成47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同比增长60%,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任务。团寿险完成2546万,完成计划的195%,提前半年超额完成任务;中介保费实现保费收入6778.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1%;个险续收保费2928.5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

与去年同期相比,业务结构更加合理,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同时,公司在当地保险市场的占比和社会影响都有了非常大的提高,全年新保总量居市场的第二位。

回顾今年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业务、抢市场,实现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

业务发展是公司的生存之本。我们一直把如何提高业务平台,扩大市场占比作为工作中的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业务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省公司的统一部署,中支公司总经理室带领广大员工迅速转变观念,提高强烈的市场竞争和危机意识。严抓基础管理,拓宽业务渠道,以纯传统险和意外险作为两大业务发展重点。牢固树立“诚信天下、稳健一生”的经营理念,不断优化业务机构,提升业务质量,在业务结构、质量、规模、效益等方面都实现了新的突破,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1、在个险业务方面。按照年初制订的总体战略,以标团建设为重点,突出培训,强化增员,稳扎稳打,健康发展,管理一步一个脚印,成绩一步一个台阶。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后,又积极配合参与省公司开展的“四五”联动对抗赛活动,我公司全体员工和广大营销员,以忘我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必胜的信心,积极投入到了这场为荣誉而战的战斗中去,取得良好的竞赛成绩。在省公司“八九”联动业务竞赛中,我们也获得小组胜出奖,战胜×。全年个险保费和增员率在各家保险公司下滑的情况下,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在团险业务方面。在市场非常艰难的情况下,抓住有力时机,大力开拓渠道业务,“绿色救助”、“小额信贷”“建工险”等都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在今年12月份,我公司与胜利油田顺利续签了“职工团体商业医疗保险合同”。这个合同的签定,为我们公司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为公司的有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意外险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赔付率不断下降。在东营各个保险公司的业务都没有增长或有所下滑的情况下,我们的意外险业务对比03年度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市场占比不断扩大。

3、银行保险方面。今年,面对竞争异常激烈的市场,在强化对银行客户经理综合素质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渠道的管理和维护,对银行渠道进行了梳理,对其架构做了调整,使渠道管理更具有专业化、规范化,使红利来和小额信贷险业务都得到了健康发展。在费用下调的情况下,我们的红利来趸交业务仍然完成了6755万元,顺利完成省公司下达的任务。

4、续收业务方面。在加大客户服务专员技能技巧培训的基础上,强化区域管理,加大银行代收知识的培训,当期达成率不断提高。按照省公司和市公司的考核,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尤其在省公司组织的“争先创优”活动中,一直战果辉煌。

二、抓重点、带全盘,实现了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发展。

按照“三个转变”的要求,我们注重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全力做强做大个险纯传统险、意外险两项业务,不断扩大市场占比,提高经营效益。在今年的工作中,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年初预定工作目标,工作中有以下几个亮点:

1、县区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县区班子建设初具规模。东营原来没有县区架构,为使×太保寿险有一个长足可持续地发展,必须将机构延伸至各县区。今年上半年,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根据省公司有关要求,我们开始搭建县区架构。通过本地培养、同业引进等措施,让一批优秀的人才走上了县区领导的岗位,到目前对县区的管理框架搭建已基本完成,并按照省公司《县区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实质性运作,为05年的业务发展做好了机构和干部的准备。

2、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不断改善。管理的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从总公司到分公司都高度重视管理工作,有关管理的文件一个接一个,我公司对这些文件都及时进行了转发,并结合实际认真进行了贯彻和落实。可以说,今年的管理力度、深度和广度,是近几年都没有过的。在工作中,我们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始终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顺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善各项内部管理工作。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我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向管理要效益,通过管理促发展。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了团队的稳定和管理工作的加强,内控机制得到了强化,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减少了浪费,降低了成本,实现了增收节支。在财务管控方面,坚决做到费用不超支,今年中支公司在费用方面的压力非常大,在面临费用紧张的情况下,公司一方面抓业务发展,一方面抓费用管控,实现了年底的费用节余。由于我们管理到位,省公司还将我们作为调查基地,并在×举办了全省两核调查员培训班。

3、系统业务和集团业务取得了大的发展。今年以来,我们通过积极努力,不断开拓各种销售渠道,先后打通了“小额信贷”、“建工险”、“绿色救助”等意外险销售渠道,到目前这些渠道业务都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而且这些系统业务运作,赔付率很低,仅有11%,为公司提供了费用来源,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作了贡献。在今年12月份,我公司与胜利油田顺利续签了“职工团体商业医疗保险合同”。这个合同的签定,为我们公司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我们创造了一个健康险运作的全国性典范,为公司的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都得到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摆上了公司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加强,使得公司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一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庆祝“三八节”晚会、诚信教育签名、机关晨操比赛、歌咏比赛以及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等活动,一方面活跃、丰富了职工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向心力。通过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先后学习了《自动自发的工作》、《没有任何借口》等书籍,提高了员工的理念和工作的自觉性。利用每周周一下午的时间,在中支公司会议室进行中心小组学习,公司所有中层领导干部参加,集中学习讨论上级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和政策。在学习的同时,制定本周的工作计划,使工作有方向、目标和计划性。同时,我们还积极引导广大员工向党组织靠拢,今年共有13名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有3名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党内到党外,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员工都坚持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形成了上下一心、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谋公司大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今年的12月18日,在公司党组的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支持下,经过职代会筹备工作小组的紧张准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胜利地召开。这次大会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司在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把职工民主管理、参政议政纳入职代会职权范围,提高了员工参政议政的能力,进一步调动了全司员工的积极性。会上,提出合理化建议17条,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合理的建议逐一解决。职代会的召开,为全面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向创建一流寿险公司的目标扎实推进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关于二000年分业以来经营情况工作报告》等11个制度、办法和规定。

这次会议是×中心支公司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公司员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对充分保证广大员工正确行使民主管理监督权利,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真正形成“依靠职工抓管理、抓好管理求发展”的良好局面,对不断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不足和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县区和部门及业务渠道之间发展还不平衡,有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市场的研究还不深入、不主动、不准确,把握市场、应对市场的能力还有欠缺,对市场的敏感度、对全局的掌控能力、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单位还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个别领导同志的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三是进一步提高全员敬业精神,要在明年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认真对待。四是县区机构建设还很薄弱,必须得到全面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对待、解决。

2005年的工作打算

(一)总体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会议精神,继续坚持“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指导思想,加快业务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保持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性发展。

0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为:抓管理、树形象、创品牌、占市场。以县区机构建设为主线,以干部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员工队伍建设为基础,强化个险的主导地位,继续抓好系统业务和集团业务的运作。实现05年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的快速同步增长。在此基础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把太平洋寿险×市中心支公司向一流的寿险公司、精品公司的方向推进一大步。

具体到各个业务渠道的要求是:

1、个险方面。2005年是“标准化团队建设年”,以《基本法》为发展内在动力,以标团建设为外在发展标准,全力推动业务发展。加大市直营业部队伍建设,建好县区个险管理架构,建好讲师队伍,全力发展个险业务。

2、团险方面。以公司县区架构建设为依托,建立、健全团险队伍,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全力打造×太保团险新形象,以意外险为基础创建保费新平台。

3、中介业务。理顺市直与县区中介业务管理架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最大限度的提高业务产出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渠道建设,维护现有渠道,开拓新的业务,开源节流,实现规模产品与效益产品双丰收。加强团队建设,增强凝聚力,努力开创‘团结、奉献、拼搏、进取’的中介部精神。

4、客服续收。强化续期业务管理,从抓管理入手,加强对客服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县区内勤管理体现服务品质。客户服务工作要全面宣导“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扎扎实实抓基础,全力以赴抓服务,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本部门做起,用诚信、主动、求实、创新的精神打造太平洋寿险优质服务的品牌。

(二)2005年的经营目标

个险标保任务2000万元。意外险要力争600万元。团寿险要保证3300万。中介业务8100万元。续收业务4500万。

明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搞好县区机构建设,强化县区机构职能,使工作重心下移。通过县区机构建设,提高县区业务产能,让县区机构在各个业务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并结合分公司下发的《县区机构管理办法》,理顺、规范县区框架,使各县区实现个、团、中介的全面发展。

二、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各级班子建设。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企业要想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才战略。我们要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社会招聘等各种渠道,选拔人才,真正做到人才兴司、人才强司。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抓好县区班子建设,使县区班子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搞好人才储备,也就是搞好后备干部的建设。

三、切实抓好员工队伍建设。经过近四年的发展,我们逐渐在员工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中介业务、团险业务、续期业务都走在了全省前面。今年,要加强四支队伍的建设:个险队伍建设、团险队伍建设、中介队伍建设、收展员队伍建设。要在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的基础上,走精兵之路,大力培养高产能业务员。并对四支队伍的各级、各类业务员实行分类指导,锤炼好能打硬仗的四个方面的队伍。

四、继续加强系统和集团业务运作。根据东营的特点,系统业务和集团业务是我们公司发展的优势。要在原来抓系统业务的基础上,维护和巩固好各个业务渠道。同时对油田的重点单位实施重点公关,继续扩大集团业务,为公司的发展造影响、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