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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内控建设大全11篇

时间:2023-07-31 16:52:05

合规内控建设

合规内控建设篇(1)

一方面,要建立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要根据信用社内部具体情况,按照业务流程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健全资本金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完备的内部监督和风险防范制度。其中主要应针对业务流程中关键风险点设计专门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根据业务发展、风险点转移和环境变化等情况及时修订内控制度,转变以事后处罚为主的内部控制思路,加强对风险的事前识别和事中评估;另一方面,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进一步推进自律建设。要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整治。对虚假贷款、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利用虚假资料套取和挪用信贷资金、制造假手续假印章等手段窃支单位和个人存款、利用系统内往来和同业往来账户盗窃资金等业务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对授权授信、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金库和尾数箱、查询对账、私设“小金库”、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和休假、录像检查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治理。内部必须要建立清晰的责任制、问责制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所有员工的职业责任感,充分体现信用社倡导合规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

2、建立有效的合规建设控制机构

合规内控建设篇(2)

我国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展了几年,笔者结合在企业和咨询公司的工作经验,针对企业对于内部控制法规和体系建设的疑问,对我国内部控制法规的现状进行解读和比较,以及如何应用这些法规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整合。

一、我国内部控制法规的现状

(一) 我国内部控制法规的多样化

我国内部控制法规存在多样化,一是颁发的机构不同,二是法规的内容针对性不同,三是法规适用的主体不同。

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未出台前,都是各监管部门自行制定的,并且有些对内部控制的要求并不是以单独的法规的形式体现,而在融合在其他法规中。《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是由五部委共同出台的,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有了统一的规定和执行要求,以后所有与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有关的法规规章都依据两项法规执行。

毕竟我国企业行业、类型、经营管理等存在多样化,《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规定的内容不能面面俱到,加之不同的监管法规的存在,企业在建设和企业内部控制时,除了依据最基本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也要执行与企业相关的监管部门的规定,才能确保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全面性和重要性。

(二) 风险管理法规现状

对于风险管理的要求,除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专门的风险管理的法规外,其他法规对风险管理要求都是也体现在与内部控制相关的法规体系里。因此,对于企业在建设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整合的体系时,需要借鉴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在对风险信息收集、识别、评估、应对等进行遵循和参与。

因此,我国内部控制法规包含多种类型,一是对对所有企业都适用,二是针对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颁布的监管机构包括了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深交所、上市所。

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整合应对

(一)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我国内部控制建设融合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两种理念。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不是独立两个体系,内部控制的基础是基于对企业风险的识别,内部控制建设的目的是防范和控制风险;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依赖于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所以两者相互协调、统一的整体,其最终的目的都是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目标。

基于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内部控制整合体系,是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方向,规范和指引各种类型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

(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整合体系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整合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组建风险及内部管理架构

确认企业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管理的目标、原则,组建风险及内部管理(以下简称“风控”)架构,明确治理层、管理层的管理层级、权限、职责,以及具体风控实施的部门、职能、人员构成、任职要求、汇报层级等,要保证风控部门的权威性和一定条件的参与权、处置建议权。

第二步:风险信息收集及整理

企业治理层确认企业风险管理目标,明确风险管理的重点和原则。

由风控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共同参与,以风险管理目标为基础,对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收集,之后进行信息的整理、筛选和汇总工作,形成的风险信息因素要有普遍性、针对性、行业特性。

在此基础上,共同讨论形成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初步业务循环。

第三步:风险评估及分析

由风控部门,或由风控部门牵头,业务骨干参与组成风险评估小组,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按循环、部门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明确企业目前重要的业务经营单元有哪些,这些业务经营单元由哪些业务流程构成。

流程梳理后,企业将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分别对每个流程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整理后的风险信息因素进行对比,这些流程中目前是否存在风险,存在哪些类别的风险,风险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是否在企业承受范围之内,目前企业针对该风险的防控措施有哪些,是否还有效运转,实施了这些防控措施后风险的影响是否有所降低,经有效防控后的风险影响是否符合企业目前的风险偏好和企业目前的承受范围内等。

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重新的界定和划分,循环划分的详细程度,依据业务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同而定,以达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全面性、重要性和成本效益的原则。

第四步:缺陷的确认与整改

风控部门在评估检查后风险,对企业目前确实已经发生且存在的,编制缺陷汇总,包括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形成原因、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重要性程度、责任部门等,与缺陷发生的部门讨论确认,按审批权限审批后,下发整改执行。

第五步:制定风险应对方案

在上一步骤基础上,结合企业的风险偏好,确认针对风险的控制措施。

第六步:编写风险数据库

企业风控部门组织各部门编写风险数据库,依据划分的流程,说明企业可能会面临的风险、所属的循环、风险可能产生的后果、风险影响的程度、风险的应对政策、风险的责任部门等。

企业在风险数据库编写的要结合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的内容,有针对性进行编写,不是风险信息的内容越多越好,而是要体现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发展周期、经营规模、人员状况等。

企业风险数据库,要定期进行重新的识别、评估,进行更新,以符合企业的状况。

第七步:编写内部控制体系文件

企业在风险和流程梳理完成后,依据识别出的风险、企业的风险应对策略,对现有的控制活动的控制措施进行修改或完善,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控制措施的体现载体为企业风险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文件。

企业修改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时,首先要对现有的评估的风险与现有体系文件中规定的控制措施进行一一核对,找出体系文件存在遗漏、不完整、不规范之处,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

企业在编写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时,要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五要素的要求,并且企业在编写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时,要结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监督部门特殊要求。

第八步:编写评价文件

企业编写评价文件,主要是为了内部监督部门对风险和内部控制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编写的依据是企业完善后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针对每一项业务活动、控制措施,制定评价的方法、频率、文件抽查名称、抽查的数量、缺陷定义的依据等。

评价手册的编写,要使实施评价活动的人员,在实施评价活动过程有依有据,填写的评价手册底稿内容,要能如实反应企业的存在的问题,所以评价手册的编写的要素要完整,格式要简练,操作性强。

第九步:实施评价活动

企业在实施评价活动之前,要先确认评价的重点、评价的频率。

企业对风险的承受度、企业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人力资源素质、实施成本,决定企业实施评价的频率,企业至少每年要实施一次评价活动。

实施评价活动的频率,也与每次进行评价的内容相关,如果企业在一个年度内,进行数次的评价活动,考虑成本的原则,每次可以选择不同的重点内容进行评价,如果每年度只进行一次评价活动,就是进行全面性的评价活动。

合规内控建设篇(3)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4-0069-03

一、我国商业银行合规文化与内控制度建设的现状

目前,就我国而言合规文化及内控制度建设都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许多不足:

(一)合规制度有待完善,特别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

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建立了单独或合署的合规部门,但多未制定和完善与合规风险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职业操守与行为准则。特别是作为合规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内控制度还不够健全,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运行。

1.内控制度制约范围不够全面。我国银行的内控制度设置不合理,往往是“控下不控上”,针对银行业务经办人员的内控制度比较多,而对各级管理者特别是对基层管理者的内控制度约束相对缺乏,有不少控制盲点。近年来发生的许多金融案件表明,对部分基层银行负责人制约不严、监督失控是案发的主要原因。

2.内控制度滞后于业务发展,缺乏前瞻性。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成长期,银行经营的内外环境亦快速变化。如果不能及时、前瞻性地提供制度保障,就必然会导致不规范操作,使新兴业务的风险无法得到控制,新兴业务往往成为新的风险源。同时,由于缺乏制度的适时调整功能,一些不适宜的制度仍然需要执行,导致经营者在指标的压力下,不得不逾越制度,形成了普遍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另外,由于缺乏对业务经营的连续、系统的监督,往往寄希望于事后监督与补救,而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方面缺乏必要的规章。

3.内控制度分散制定,缺乏系统性。目前中国的银行仍然是“部门银行”,而不是“流程银行”。商业银行内部各管理机构基本都是横向的,每一层分支机构都设有各自的管理机构,由于内部缺乏一个统一的内控制度建设规划,各个部门自行制定规章。从而形成各自为政、分头管理的局面,部分内控制度在部门和部门之间不仅是相互割裂的,有些甚至相互抵触,造成了现行银行内控制度数量庞大,制度目标难以统一,使基层机构在内控制度执行时因多头管理而不知所措。

4.内控制度程式化严重,缺乏可操作性。一方面,制度设计者片面追求制度本身的“完美”,往往偏离实际,导致一些内控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操作,逼迫制度执行者采取越轨的作法,并给不良动机者创造作案机会。另一方面,不少制度规定又存在模糊化的概念,在涉及操作层面的各个业务环节时往往采取原则性的提法,导致制度执行者理解和执行上的差异性较大。

5.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的现象普遍存在。内控制度只限于定规章、发文件而不注重制度的落实。银行员工执行内控制度的意识淡漠,遇到具体问题,灵活性讲得多,原则性讲得少,以种种“理由”加以变通和回避。更有甚者对某些内控制度视而不见,使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究其根源,原因在于内控制度缺乏科学的量化评价体系,好与坏的区分标准模糊,奖惩制度无法建立。激励机制跟不上,内控制度执行自然无法到位。

(二)合规文化普遍缺失

1.银行员工合规意识与观念淡薄。银行有的管理层或领导者本身合规意识淡薄,示范作用没有发挥,导致上行下效,员工“规”的观念淡化,执“规”的自觉性不强,形成违规也见怪不怪的“怪圈”。同时上下级机构之间以及管理层与员工之间存在“相互博弈”的文化,制约了银行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及其执行的效力。

2.合规激励约束机制扭曲。银行没有建立关于合规奖惩的制度,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往往以“是否造成损失”作为评判标准,当违规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产生经济效益时,往往对存在的违规行为既往不咎,致使员工合规得不到奖励,违规受不到惩罚,甚至反而会获益。这样扭曲的合规激励约束机制使得员工觉得合规“吃力不讨好”,对规章制度置若罔闻,为求业绩甚至刻意违规操作,导致银行合规文化氛围难以形成。

二、建设合规文化与健全内控制度的构想

(一)以建设合规文化为契机,健全内控制度,为合规文化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1、在内控制度设计上要确立分层定位的思想。商业银行要对内部的各层次、岗位进行合理有效的分工,这是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要从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来分别设计。加强对决策层与管理层的内控制度建设,改变“控下不控上”的现状,避免管理人员游离控制系统之外,将所有的人都纳入到内控体系中来,在内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化。同时要充分考虑操作层面制度设计的可执行性,不能再笼统地规定业务经营的相关操作标准,要按照金融企业的稳健做法,制定可供各个岗位人员使用的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确保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性。

2.内控制度的制定必须系统、科学化。形成统一的内控制度制订规划,按照业务流程来制定内控制度,不能将涉及多个部门的同一业务的内控制度分散到各个部门去制定,要形成一个业务一个流程、一个流程一个制度,避免业务操作人员面对多头的制度而无所适从。要根据业务的发展、风险点的转移以及环境的改变及时修订内控制度,同时转变过去以事后惩罚为主的内控制度思路,切实加强风险的事前识别和事中评估的内控制度设计,使内控制度真正成为风险的防御线。

(二)以人为本,创建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

1.要设立合规部门或专职合规岗位,界定其功能和职责,独立于银行的经营活动。合规部门为履行其职责应有权获取必要的信息,银行其他部门和员工有给予密切合作的义务。合规部门有权独立调查银行内部可能违反合规政策的事件,对于调查所发现的任何异常情况或违规行为,合规部门可随时向上一级合规部门和所属机构管理层报告。银行高层应确保合规部门报告路线的畅通,并采取切实保障措施使合规部门不用担心来自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报复或冷遇;应给予合规部门足够的资源支持,重视并依赖合规部门协助其有效管理银行的合规风险。

2.要通过一定方式对所有员工和负责人进行上任前的合规培训,通过培训使其充分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各项主要规章制度和其所在部门的全部规章制度,达到对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规”了如指掌。

3.合规的“规”要在实践中得以贯彻执行,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切实有效地落实问责制,确保奖惩分明、违规必究。银行不仅要奖励好的道德行为和良好合规做法,还要惩罚不道德的行为和违规行为,并且将资源应用于好的控制系统、优质的客户服务和尽职员工激励上,而不只是表面上的业绩激励。纠正“重经营业绩、轻内控管理”的绩效考核理念,确立内部控制优于业务拓展的理念,平衡业务拓展与风险管理的关

系。对合规工作做得好或对举报、抵制违规有贡献者给予保护、表扬或奖励;对存在或隐瞒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后果者,要按照规定给予处罚,追究责任,使整个团队形成合规光荣、违规可耻的工作氛围。

(三)建设合规文化应该从高层做起,领导率先垂范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明确提出:“合规应从高层做起,应成为银行文化的一部分。当企业文化强调诚信与正直的道德行为准则,并由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作出表率时,合规才最为有效……”。领导者所做的事情不只是代表其个人,而是代表一个群体,能让下属和自己一起发挥集体效应,起到耳濡目染的效果。银行管理层应该充分承担合规责任,在全行积极倡导合规文化和合规理念,包括诚信、尽职等。同时要率先垂范,躬身实践,以身作则做合规的“楷模”,带动和影响员工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准则。只有自上而下地强调诚信与正直的行为准则,并由银行高层作出表率,良好的合规文化才能蔚成风气,合规才最为有效。可以说,领导合规是构成银行合规文化基因、实现人人合规的首要前提。

(四)推行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

1.树立“合规人人有责”的观念。合规并不仅仅是合规部门或合规员的职责,更是银行所有员工的责任。只有合规成为每一个银行员工的行为准则,成为各级各岗位员工每日的自觉行动,才能共同保证有关法律、规则和标准及其精神得到遵循和贯彻落实。由于合规文化体现在每一个银行职员对合规理念的认知及其日常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之中,这不但需要管理层在全行推行诚实与正直的价值观念,还需要制定和执行清晰的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只有当银行的员工恪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规范,人人都能有效履行自身合规职责,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才会有效。

合规内控建设篇(4)

根据中央省市作风建设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按照常德市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宣传动员、内部自查、制定制度、严格执行的方式,夯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使用安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切实防范和预防腐朽,规范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使内部控制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注重风险防范、处处强化责任意识的良好氛围;各类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及其业务流程得到细致梳理,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实现有效分离,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内控机制更加完善;内部控制牵头科(室)及其工作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联动机制更加顺畅、高效,形成管控合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得到建立健全;账务处理及财务信息编报水平明显提高;内控信息化手段建设取得进步,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方法更加科学规范;以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为主要内容,汇编形成我局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落实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内部控制工作成效不断显现。

(二)工作任务。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努力从单位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加强内部控制。一是建立并组织实施适合我局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二是梳理我局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以上基础上,建立健全我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三)任务分工。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机构,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和机制的建设、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财务信息的编报等工作,对具体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风险,提出完善意见,制定具体制度,经局党支部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具体经济业务活动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票据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经济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管理等内容。

三、主要步骤

(一)宣传培训学习阶段(1至5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局会计刘华斌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专门培训。同时,局办公室开展本局宣传、培训和集中学习活动,使全局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意义、原则、内容和方法,在全局形成“人人学内控,人人懂内控,人人参与内控,人人执行内控”的局面。

(二)梳理评估设计阶段(6至7月)。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对单位和业务层面现有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经济业务流程,形成本单位规范的经济流程目录。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查找风险点。同时,在内部控制分析、诊断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八类控制方法,设计风险控制措施。

(三)内控制度建设阶段(8至9月)。按照科学、民主、规范、严谨原则,根据设计的控制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细化工作程序,加强包括内控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在内的单位层面建设,加强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考评制度建设、收入和支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经济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在内的业务层面建设。利用文字、图表等形式搭建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按照不同层面的内部控制要求,将管控措施、权责、流程融入内部控制制度,使各项制度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信息化,做到各项制度完整、可操作,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手册的编制。

(四)强化组织实施阶段(9至10月)。根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认真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并加大对各项内控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提高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肖继国任组长,曾辉、谢启宏、曾志任副组长,李爱顺、熊和平、侯志刚、李恩堂为成员的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我局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内部控制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爱顺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华斌、代君慧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涉及单位层面、业务层面、评价监督等多方面工作,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要将其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落实,做到边学习、边梳理、边完善、边规范、边执行,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运行有效、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三)落实责任。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控规范实施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推动规范实施,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

局内部控制工作方案【二】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稳步做好我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明确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和提高执行力为抓手,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到20xx年,基本建成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加强权力监控制约,保证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二、基本要求

1、全面覆盖。内部控制建设是对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的总要求,贯穿权力运行过程,要按照单位全覆盖、权力全覆盖、流程全覆盖的要求,有序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2、突出重点。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针对重要岗位、重要事项,通过规范的业务流程和科学的控制方法,强化内部权力运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3、注重结合。做好合理内控与依法行政的结合、权力制衡与提质增效的结合、流程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结合、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结合,既制约权力,又要发挥出权力应有的管理效率与服务效能。

4、持续完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项持久工程、系统工程,要随着粮食流通外部环境变化、国家行政法规调整等因素,及时改进完善,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1、界定权力事项。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在《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告》(皖粮通〔20xx〕18号)的基础上,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确认,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权力运行的规则和范围。(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2、规范岗位设置。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规范岗位设置,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确保岗位设置、岗位分工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牵头处室:人事处)

3、优化权力流程。对权力运行流程按事项和岗位进行细化和分类,制定作业规范,明确操作标准,合理分解权力。通过流程控制和痕迹化管理,形成层层分解、环环相扣、有效制约的管理链条。(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4、健全控制体系。围绕权力流程中的岗位职责和权力风险点,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内部控制措施,形成操作性强、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体系。重要措施以制度形式固化。(牵头处室:财务处)

5、推进信息公开。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岗位设置等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每年进行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将自我评价情况报告作为部门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进行报告。逐步建立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机制,更好的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牵头处室:办公室)

6、严格考评问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内部控制。将单位和个人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与干部考核、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对内部控制失职、失察的单位和干部职工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全面提升管理成效。(牵头处室:人事处)

四、工作步骤

1、权力排查阶段(6月上旬-7月下旬)

各单位、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开展“熟悉内控、理解内控、掌握内控”的宣传活动,增强全体干部参与内部控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内部控制建设的良好环境。及时对本单位、本处室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确认,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权力运行的规则和范围,填写《内部控制权力清单》,7月15前报政策法规处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2、内控建设阶段(8月上旬-11月下旬)

按照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的内部控制权力清单,从规范岗位设置、优化权力流程、健全控制体系三个方面着手,制定各项权力岗位明细表、权力流程图、具体内部控制措施、现有制度及查缺补漏后应修订或新制定的制度清单,经处室分管局领导审定后,10月17日前送局财务处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研究确定后编制《省粮食局内部控制建设手册》,明晰内部权力事项、岗位职责、控制措施等情况,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权责体系。

3、总结提升阶段(12月上旬-12月下旬)

省粮食局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单位、各处室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整改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加快省粮食局内部控制建设步伐。

五、保障措施

合规内控建设篇(5)

联社成立合规建设领导小组。联社主任任组长;联社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联社各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特派员办公室,负责整章建制等合规建设的具体工作。各基层农信社按要求成立了内控制度评价小组,负责对各项内控制度的评价工作。

二、设立合规建设岗,明确工作职责权利

联社根据上级开展合规建设要求,在稽核特派员办公室设立合规建设岗,配备工作人员两名,明确工作权利与职责。

(一)设立合规管理职能的合规建设岗,由稽核特派员办公室××××两位同志负责。

(二)协助高级管理层制定、有效推动和执行信用社的合规政策,有效管理信用社的合规风险。

(三)主动识别、量化、评估、监测、测试和报告合规风险。

(四)组织各部门梳理整合信用社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时修订合规手册、内部行为准则或各项操作程序,使其符合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要求,并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五)合规建设岗为履行其职责而获取信息的权利以及在提供这些信息方面要求员工有给予合作的相应权责。

(六)合规建设岗对可能违反合规政策的事件进行调查的权利。

(七)合规建设岗向高级管理联社领导班子自由陈述和披露调查结果的权利。

(八)合规建设岗向高级管理层(联社领导)正式报告的义务和进行沟通的权利。

(九)合规建设岗有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合规建设情况(工作进程、简报、总结等)的义务。

三、明确合规管理重点,构建合规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培育良好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指影响特定的合规政策和程序的效率的各种因素,这种影响可能是加强也可能是减弱,其好坏直接决定着我社合规框架实施的效果和效率。良好的控制环境需要依靠长期不懈的努力来建立和维持。做好合规建设工作,首先必须培育良好控制环境。结合实际应从人员素质、组织结构、管理控制方法等方面来培育良好控制环境。

1.人员的品行和素质。信用社的每一位员工既是合规建设的主体,又是合规控制的客体,既要对其所负责的作业实施控制,又要受到内部其他员工的控制和监督。所有的内部控制都是针对“人”这一特殊要素而设立并实施的,再好的制度也必须由人去执行。可以说,人员的品行和素质是银行合规建设效果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人员的品行和素质包括价值观、道德水准和业务能力等。各级管理者及广大员工是否认识到合规建设的重要性、自己工作岗位的重要性,是否胜任本职工作和控制要求的业务能力,有无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诚实的态度,不仅决定合规建设环境的优劣,也决定整个合规制度能否合理设计、执行和监督。所以我社应注重人员的品行和素质教育。

2.组织结构和权责划分。我社所以分为这么多管理部门,为的是使管理工作能够有效、高效的运行。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能够起到相互检查和制约、防止和纠正各种错弊的作用。但是组织机构只为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提供了一个合理的框架,合规制度的实施成效关键还是要取决于职权与职责的确定情况。责权分派是在组织结构设置的基础上,设立授权的方式,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权利与所承担的责任。责权分配应达到以下标准:每项经济业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承担,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处理;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权利和责任与控制任务相适应,并落实到具体部门及个人。

3.管理控制方法。管理控制方法是指为控制整个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内部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而建立的相应的管理方法。严格的管理控制方法能够有效地防止可能发生的错弊,或是发现并纠正已经发生的错弊。管理控制方法包括有助于调查偏差原因并予以纠正的程序或措施。我社用科技力量,加强管理控制方法。信贷系统的投产,对规范信贷流程、落实贷款前提条件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财务系统的投产,对统一和规范我行财务核算模式、科目及帐户管理、柜员及授权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管理。

(二)精确风险评估工作

风险是指事件本身的不确定性,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内、外部因素都有可能发生变化,甚至是与预计截然相反的变化,因此,风险处处存在,并给目标的实现带来威胁。必须对其所面临的各种可能风险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分清哪些是主要风险,哪些是次要风险,哪些风险是可以通过适当的行为来避免或分散的,哪些是自身不可控制的,并据此确定监控的重点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全面实施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指为了确保指令能够得以有效执行而制定并实行的各种政策和程序,旨在帮助保证对影响信用社目标实现的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减少损失的措施。控制活动贯穿于内部的各个阶层和所有的职能部门,包括交易授权、不相容岗位、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规章制度等多项内容。

1.授权交易,有效的合规控制要求每项经济业务活动都必须经过适当的授权批准,以防止内部员工随意处理、盗窃财产物资或歪曲记录。所有员工应端正对授权意义的认识。不管你愿不愿意,权利不再集中于某一人或某一级管理层次,必须把权利分别授予各部门和个人,这是现代组织正常运行的一个基本前提。所以我社应加强授权的管理。

2.职责划分,我们要注意岗位不相容的多种形式,要尽量避免由于权利分配不当而导致权利形式过程产生弊端。一般而言,判断一个岗位是什么性质的不相容可按如下原则作为:若证明了一个人不能同时负责两项相关作业,则属于必须有两人以上分别行使的不相容,即作业不相容;若是在部门管理内部,则属于必须由两个岗位分别形式职责的不相容,即职责不相容岗位;若是涉及职能部门职责的岗位,则属于必须由两个以上部门相互制衡行使的岗位,即部门不相容岗位。应针对不相容业务细分岗位,形成相互牵制的态势。

3.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业务流程是指信用社为了确保经济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规定并实施的业务处理手续和程序。经过几个部门或人员,有助于相互监督和制约,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及时发现错弊。操作规程是指详细规定每个事项该怎么做,员工所要做的只是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行事。

4.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主要规定银行员工在共同的业务活动中应当执行的工作内容、遵守的工作程序和使用的工作方法,是全体员工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规章制度一旦建立,就应该严格执行,防止有章不循,流于形式。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应该对制度中不适应新情况或不完善的的地方加以修改或补充。

(四)信息与沟通

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应当有助于管理者通过正式的信息沟通渠道来进行评价和控制。组织结构的关系也就是信息沟通渠道,在一个组织中,如果上下级之间沟通的效率较高、效果较好,就容易使下级领会上级指示的意图,减轻上级管理的工作量,上级也可以及时了解下级执行经济业务的进展情况,从而有效地发挥合规控制的作用。必须按照某种适当的形式并在某个及时的地点之内,辨别、获取有效的信息,并加以沟通,使每个员工能够顺利履行其职责。形成一个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能保证信息在银行内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横向以及与外界进行有效的传递,从而有助于提高合规控制的效果和效率。通过沟通渠道,每个员工能清楚自己在合规控制制度中所扮演的角色、所承担的责任及其地位和作用,并能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管理层,以便管理者及时掌握合规控制中的潜在薄弱环节,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改进措施。

(五)监控

监控是对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及其运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和调节,以自始至终确保其有效性。监控能够在不影响或尽可能小地影响信用社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对合规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对信用社经营发生的错弊及时予以纠正,将内部控制的缺陷及其改进性不断反馈给管理者,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予以弥补,对发生的新的业务进行必要的调整。我们主要是进行自我监控。自我监控指各级管理部门和各级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自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分析和评估其有效性,以期更好地达到内部控制的目标。

四、结合实际采取措施,确保合规建设长效机制实施

(一)搭建合规文化建设组织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合规建设。联社成立合规建设领导小组,就我区农信社的合规机制建设情况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疏理业务流程和环节的合规风险点,明确目标任务,确立“抓好立规—强化循规—全面合规”的正确思路。

(二)加强合规文化的宣传,营造合规建设氛围。联社及各信用社全面做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开展合规建设年的活动,将合规建设与案件专项治理有机相结合,更新观念,推行问责制、举报制,完善合规风险管理。通过内部刊物《稽核情况通报》、《合规工作简报》及时编发内部管理动态及合规建设活动信息,通过发出检查情况通报,整改处罚通知书等手段,推行问责制,引发员工风险意识,更新观念,营造合规建设氛围。

(三)规范管理,继续抓整章建制工作。联社成立合规建设领导小组、内控工作责任小组等机构,要求管理部门及各信用社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专项清理和评价,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操作流程,抓好“立规”,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业务开展,制度先行”。

(四)加强员工的培训学习,大力强化“循规”。各职能管理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切实制定对业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考评测试机制,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及防范意识,促进“循规”。

合规内控建设篇(6)

在当前新常态、持续低油价的新形势下,影响油田生产经营的环境不仅日益复杂,而且提升效益的措施越来越艰巨,油田已经进入了由盈转亏的严峻局面,如何提升油田核心竞争实力,不断提升油田生产经营效益,成为油田最为关注的问题,加强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则为油田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保证。

1.内部控制的概念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是从项目的计划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的控制。以专业管理制度为基础,以防范风险、有效监管为目的,通过全方位建立过程控制体系、描述关键控制点和以流程形式直观表达生产经营业务过程而形成的管理规范。

油田开发需要实施一系列的油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来促进企业实现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由于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相对较多等特点,因此这些建设项目的优劣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关系着油田的生存和发展。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目标,就是确保油田实施的建设项目的投资、工期、质量达到预定目标,最终实现油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2.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的意义

一是实施内部控制能提高工程管理活动效率。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可以保障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有效控制,为企业减少风险或损失。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对各种管理方法的全面、全过程的有效控制。可提高工程项目进度,保证其质量和投资效率。

二是实施内部控制能避免违规造成的法律风险。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可以确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在企业实施工程项目时得到有效的执行。合法合规的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可以避免因管理违规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

三是实施内部控制是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控制效果的强有力手段。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可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控制、过程的监督和修正以及事后检查、汇总分析,从而有效地降低直接或间接成本的投入,提高投入产出比。

四是实施内部控制是搭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沟通桥梁。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可以使单位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及相关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到位,确保沟通渠道顺畅,从而确保项目计划的执行,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五是实施内部控制可以保全企业财产。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可以堵塞工程建设项目漏洞,遏制企业内部的腐败,保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真实、合法、完整、规避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最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在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通过内查外审,发现在油田部分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违规行为普遍存在,并且是屡查屡犯。具体问题表现在:

3.1个别单位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

一些单位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当做要投资的工具,只在资金数量上下功夫,不重视项目论证;在实施中发生重大方案调整时,也未按规定重新报审、报批;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以及无效、低效投入等问题。还有的单位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开工前报批,在还没有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就盲目开工,有的项目竣工后长期不办理验收。

3.2规避招标投标,违规发包工程

在过去的年度审计报告中最突出的一条就是工程建设项目应招标未招标。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必须进行招标。个别单位却视而不见,公开规避。还有一些单位将一个工程拆分成几个工程,使其合同金额达不到招标的强制要求。还有的单位甚至将法律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

3.3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明确

结合对前几年的工程项目的内审外查,发现个别工程项目的合同未经法律事务方面的专业人员审核,合同未使用规范的标准文本,合同内容不规范,不细致、不全面。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内容,甚至金额都不明确。先施工后签合同的事情时有发生。

3.4工程设计变更不规范

个别单位以抢工期为名,未给设计单位充分合理的时间进行勘察、设计,致使施工图粗糙,导致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更频繁。一些应由设计人员变更的内容,建设方和监理方以现场联络单或实物点交的方式进行确认,有的变更金额甚至超出原设计预算分项的金额,如某井场道路,在完成设计规定的基层灰土厚度后,未经勘察设计、未经设计变更,建设方依据经验另外指令加深敷设基层灰土1米,超越了签证的权限,也大大的增加了工程造价。

3.5用监理替代内部控制

建设方委托监理后,疏于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控制,或超权限替代监理单位履职。发生问题后相互推诿、职责不清,造成建设方内部控制缺位。

3.6存在未完项目提前估价结算的“预结工程”

前些年因总部计划下达较晚,为保证计划完成率,建设单位将当年未完成的工程项目,提前按合同额办理结算并转资。由于后期施工时发生变化,造成实际结算与预结项目不符。

4.原因分析

4.1法规意识淡薄,内部控制制度不落实

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及规避招标投标的原因,主要是工程建设单位的法规意识淡薄,执行内部控制的力度不到位,再加上工程建设项目中还存在“传统做法”、“特事特办”、 “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效率”等等事由。他们有意、无意的绕开了内部控制,没有将企业建立的内部控制程序,制定的制度手册,当成自我监管的自觉意识。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导致个别部门和相关人员,不能完全按照制度落实内部控制的要求。

提前“预结工程”,表面上企业按计划已完成投资,满足了考核,但实质也留下较大的隐患。一是造成“账实不符”,使经济数据不准确、不完整,财务核算失实;二是造成建设工程活动中的投资、工期、质量、安全、合同等控制目标的失控;三是易被不良从业人员,挪作他用或形成 “小金库、账外账”,给油田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预结工程”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手段,容易造成项目实施的信息渠道不畅和缺乏有效的监管方法,导致内审、外查时企业承担的风险大大增加,极易被严肃问责。

4.2轻视控制活动,内部控制力量不扎实

工程设计变更不规范,研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内部控制工作没有正确的认识,内部控制仅仅是停留在机构健全的层面,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油田内部控制流程中已明确规定,凡涉及结构安全及重大的变更,必须交由设计人员出具的设计变更单后方可实施。个别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超审批权限及额度,违规签发工程变更单替代设计变更。

4.3缺乏事前、事中监督,内部测试流程不完善

产生上述所有问题在于内部控制监督部门采取事后监督的机制,全过程监督和其服务的功能没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造成了许多既成事实的问题无法整改的局面。油田已开展了在建项目跟踪审计及流程测试等事中监督措施。以内部控制单位开展的流程测试为例,目前仍存在样本选择不科学,各单位抽取样本随意,人为控制的因素多,发现样本有问题,也不上传的现象,测试流程尚需完善。

4.4权责不清,沟通不畅,统筹规划不系统

出现项目实施超投资,没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实施相互沟通、协调、支持不够,存在“各管一摊”的现象。计划部门管投资落实及完成率,法律部门管合同签订,建设单位或项目部管建造过程,基建部门管程序及技术。一旦过程中发生较大变化或问题,各部门之间缺乏横向沟通,上级与下级间缺乏垂直沟通,以及沟通无效造成的。内部沟通不畅,必会造成工作秩序混乱,导致权利不清,责任不明。

5.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的措施

5.1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环境

一是完善并梳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更新较快。我们要尽量将相关的控制点匹配上对应的法规,便于内部控制手册对照执行。

二是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结构。工程建设项目的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要明确规定各种岗位的职责范围,明确涉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逐步形成一整套自我制约和自动检查的岗位工作关系。

三是提高认识,增强内部控制意识。如重大变更要依照建设程序上报原计划审批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应按权限设定工程变更签证权限,应由设计部门确认的,建设单位不得自行确认。现场变更签证也应一事一签,大额签证要报有权限的领导审签;再如先施工后签订合同的“倒签合同”这一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 例如有些抢修的工程,今年总部在编制2016年企业版内控手册时,采纳各个企业的建议,有四种特殊情况的,合同主办部门可在采取紧急措施后 30 日之内按规定完成合同的审核、审批、签署手续。这样就使内控实施细则不断完善。

5.2建立有效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内控部门应对“预结工程”进行识别和评估。前述工程项目未完就提前估价结算并转资,造成“账实不符”,使投资、进度等控制目标的失控,内控部门应进行风险评估,计划及财务部门应摸清家底,将其纳入管控体系。相关部门要跟进,内控及审计部门要做好监督。

5.3 建立信息沟通系统

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各环节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信息,管理好这些数据信息很重要,它不仅是外部监管法规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事后检查的重要证据,更是企业内部核算、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依据。

工程建立项目内部控制的信息系统,可以极大地解决信息沟通不畅带来的负面影响。有效的信息系统使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共享,也使管理能有机的结合起来。计划部门通过系统可以实时掌握项目动态,当发生重大变更按规定及时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防止产生合同纠纷。基建部门要及时掌控质量,应对项目的工期以及基本建设程序履行进行实时控制。内控及审计监督要将事后监督推向事中监督,并加强服务。

通过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的信息系统可以进行科学的抽样检查,可以更清楚地了解业务流程、重要风险、关键控制点以及存在的缺陷,有利于加强管理。

5.4制定权利、责任清单,严肃问责

屡查屡犯现象是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的顽疾,它严重影响到内部控制质量的提高和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同时屡查屡犯对控制的权威性形成挑战。若任其发展,会使违规人员更加无视规章制度的存在,从而影响到大家对整体制度的执行自觉性。规避招投标应查明原因,对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必须严肃问责。要摒弃为追责而追责的形式主义,制定有效的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规范职责权限,编制责任清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科学化、制度化、透明化。

5.5建立系统的培训体系

内部控制实施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培训。一是要端正态度,正确认识什么是内部控制,为什么要进行内部控制,从思想上重视内部控制。培训使全员都有内部控制的意识和责任。二是要明_培训制度、流程、授权和职责分工,加强实务指导,让每位员工都知道自己在内部控制中应该什么时候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行使什么权利,完成得好或不好,肩负什么责任,承担什么后果。将内部控制真正融入到员工日常工作中。三是要提高内控检查人员工作能力,真正掌握内部控制实施技术、方法和工具,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才能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

总之,工程建设项目内部控制贯穿着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系列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的方方面面。加强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对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风险行为防范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越来越显示出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张立萍.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内部审计,2011(2):13

合规内控建设篇(7)

一、引言

2012年11月29日,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针对试行规范的实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为高校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与具体的实施指南。同时,根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且内部控制审计应当在对内部控制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2013年,教育部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助推内控规范在教育系统的落实。2015年,财政部明确提出到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应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1]。对高校而言,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建立现代高校管理制度的前提,是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实现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是提高高校经费监管与使用绩效的重要措施,是高校建立长效廉政机制的必然途径。对全面推行过程中高校内控建设中的典型风险点加以梳理,有的放矢地提出化解策略,有助于高校对标,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前期建设成果。

二、高校内部控制的典型风险点

高校内部控制分为单位和业务两个层面,以下分别从两个层面,根据高校近年来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的实践情况,对其典型风险点进行梳理与剖析。

(一)单位层面的典型风险点

1.风险评估流于形式根据《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高校应当基于内部控制目标,定期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高校的内部控制目标应包括战略目标、合规目标、运行目标、财务目标及资产管理目标,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即判断高校的各项活动是否满足以上五项目标的达成[2]。在风险评估中,高校可能存在的问题或风险点在于:一是缺乏合理的定期风险评估机制,导致风险评估流于形式。对高校内控开展风险自评是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如果不建立一套完善、定期的评估机制,深入到每项业务活动、每一项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就很容易流于形式,难以见到实效。二是可能存在风险评估没有指向高校的战略定位,问题的针对性不强,对风险的揭示无深度,对风险的评估不准确,无法助力高校战略目标实现等现象,例如部分应用型高校对战略实施的风险评估不到位,开展产教融合、与行业协作联合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导致学生的就业无法跟上产业变革、市场需求的变化。2.组织及业务流程再造意识薄弱根据《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高校应根据本校的“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对组织及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与再造。但在高校内部控制初建期,对于组织再造、业务流程再造的意识相对薄弱。这一时期较典型的风险点包括:一是业务流程控制过度,缺乏对流程再造的认识。如一笔常规的教学质量项目开支需要多达5位领导的签字授权控制,为了把好“控制关”,业务流程设计异常繁杂,经费报销难上加难。这样的内控看似“严密无缝”,其最终效果却往往适得其反,久而久之,反而抑制了高校教研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偏离了一个好的内控应助力提高组织绩效这一根本的内在需求。二是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职责定位中,不相容职务未能分离或岗位职责手册未详细描述核审批与申请、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执行与信息记录、监督职能相分离等情况,结果可能造成考试信息泄密、财务收支管理出现漏洞、采购不规范等问题。3.权力运行监督不力高校应采取措施确保本校的权力运行机制中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权力的行使既相互制约,又能相互协调。如2019年某省纪委针对10所地方高校的巡视中,发现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优亲厚友、院长助理配备不规范、“小圈子”“三转”不到位等权力运行监督不力的典型事件。与此相关的风险点包括:一是未建立权力清单机制,导致高校党委与校长办公会、各级各部门领导的决策权、执行权等权力行使边界不清,造成相互推诿、执行不力的情况。二是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全,对权力运行存在的问题缺乏发现机制、纠错机制和改进机制,缺乏审计、纪检监察的联动监督,权力运行的考评机制缺位或流于形式。三是权力运行监督浮于程序合规等表象,未能深入到具体决策是否科学、合理,对高校战略目标实现贡献的绩效,由此造成权力运行监督的实质性缺位。4.内控制度建设不全面高校应当建立预算、收入、支出、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建立至少应涵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的决策机制。建设中典型的风险点在于:一是预算绩效评价在制度层面停留在预算资金额度的控制使用上,未能对预算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率、效果进行深度测评。二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尤其是招投标、工程变更、资金控制、验收决算等制度不够细化,执行容易走偏。三是“三重一大”事项的边界不清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没有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定性定量标准。四是制度在内容上统筹协调不够,有的高校预算、教学、科研等相关管理制度看似全面,但由于管理上部门分割化,使这些管理制度在内容上不能相互印证和衔接,在实质上是碎片化、不系统的。5.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覆盖不全根据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试行规范要求,高校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覆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六个方面的业务。在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方面的主要风险点在于:一是缺少非常规性的整体内部控制系统,高校建设比较健全的是教务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财务收支管理系统,不足如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系统、预算管理系统,导致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内容覆盖不全。二是预算管理系统在功能上重预算分配和事后控制,轻收支过程的事中控制,不利于预算的适时控制。三是已有的各系统之间存在信息割据、各自为政的现象,对数据在各系统中的比对、横向勾稽不利,不容易适时控制风险,如科研管理系统与财务收支管理系统未衔接,对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控制、各项费用按额度分期使用仅靠人工,容易失控。

(二)业务层面的典型风险点

1.预算管理的风险点高校预算管理的风险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在预算编制中,对各部门预算资金额度的分配不够客观、合理,预算资金的分配未能紧紧围绕高校的战略目标展开,缺乏科学分配的依据,在采用协商制解决的情况下,忽略真正的朝向战略目标的事项,而夸大了个别强势部门的预算资金,出现“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不当倾斜。二是在预算决策中,由于高校预算需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在这一决策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对高校预算进行决策时,应有不少于2/3的教职工代表到会、需要超过2/3的教职工代表同意方可通过预算的决议等,教职工代表中教师代表未达60%,导致职工代表组成不合规、到会人数不符合规定、表决同意人数比例未达要求、表决程序不符合规定等均是这一环节的风险所在。三是预算执行中,可能因控制不严导致预算执行差异率过大,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预算变更程序、授权不合规[3]。在预算绩效考核中,未建立系统的预算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够合理,从而难以反映预算执行的效率和效果,缺乏对预算绩效差的处罚与后续纠偏机制。2.收支业务管理的风险点在高校的收支业务管理中,主要风险点体现在:一是在收支业务的过程管理中,财会部门未定期检查收入是否与相关的合同所注明的内容相符;未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对票据进行专门管理,未建立票据台账,对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未进行序时登记;对支出事项的分类管理制度制定不科学、不合理,导致支出事项的记录与呈报不规范,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缺乏清晰界定,实务中对支出超出预算缺乏适时的监督与控制;各类支出业务事项所需提供的外部原始票据的标准、细节不明确,缺乏对内部审批表单和单据审核重点的说明;支出业务的口令与U盾管理松懈,缺乏严格的保密与交接管理制度,容易使口令外泄,U盾缺乏严密的控制容易导致非专管人员擅自使用U盾进行操作的风险。二是在收支业务的事后管理中,未及时对支出业务事项实施分析控制,对支出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成因未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3.政府采购的风险点高校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风险点如下:一是单位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未能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标准执行,未在采购前与实际使用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导致采购的货物未能满足实际使用部门的真实需求。二是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未能把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贯彻到位,政府采购负责人员对招标采购的法规和相关政策不熟悉,或者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对政策的执行不严格[4]。三是对应当公开招标的采购采用非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超过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或服务或进口产品,未按照相关采购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可能导致采购超标或采购流程不规范,采购过程缺乏必要的监控。四是采购程序有违规定,如招标信息公开未达规定天数即开展招标,参与招标的单位未达到规定数量却不中止而仍旧继续进行,等等。4.资产管理的风险点在高校的资产管理中,主要风险点在于:一是资产保管与清查制度不健全,未建立规范的、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资产清查制度,未定期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债权等资产进行核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从而无法及时识别资产的减少,甚至可能失去追踪资产毁损、被盗等意外情况线索的最佳时机。二是针对债务、对外投资缺乏预算管理,事前论证不够充分,对债务的形成及其担保机制缺乏科学论证和适时监督,未进行跟踪管理,债务规模可能超出高校可承受范围,对外投资管理缺乏专业人员,可能存在投资损失风险。三是在配置、使用及对国有资产的处置中,未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经过适当批准自行配置国有资产或利用国有资产开展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或自行处置国有资产[5]。5.建设项目管理的风险点在高校建设项目管理中,主要风险点体现在:在项目开始建设前,缺乏对项目的成本与效益、使用用途与配置标准进行充分论证,存在重复建设,建设投入大、产出小,存在建成效果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可能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照批复的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对确需进行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的,建设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未能进行严格审核,未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对重大项目的变更未参照项目决策、概预算控制的要求重新进行审批,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可能出现安全事故,对建设过程的质量监控缺乏必要的控制措施,导致建设质量无法满足需求;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未能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在验收合格后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的相关手续,建设项目超概算时,未对产生超概算的原因及时进行查究。6.合同管理的风险点高校在合同订立及归口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点体现在:合同签订前,未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未对合同统一分类、连续编号。对影响重大或者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没有及时组织业务、法律、财会等部门开展联合审核;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执行的相关责任人不明确,没有及时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无法按时履约的没有及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对需要补充、变更或解除的合同,未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合同履行情况相关的所有检查记录、合同验收文件、合同补充、变更或解除的监督审查记录等未能完整、妥善地保存。

三、高校内部控制风险的化解对策

(一)高校单位层面内部控制风险的化解对策

1.准确定位高校内部控制的目标高校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不仅仅在于“控制”,更重要的是通过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的执行,起到规范高校各项与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高校发展战略相关的工作,从而防风险于未然,提升高校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具体而言,高校的战略目标、合规目标、运行目标、财务目标、资产管理目标五项内部控制目标中,运行目标、财务目标和资产目标的实施应贯穿战略目标与合规目标。战略目标是方向,战略目标没有制定好,整体内部控制将会跑偏,战略目标制定准确但执行不到位,将会导致工作无效率,甚至背离战略;合规目标是底线,高校的战略制定、运行,财务和资产管理各项活动都应以合规为底线,禁止以任何形式逾越合规这一底线。2.重视内部控制文化建设内部控制文化是高校内部控制环境的重要基础。高校应通过业务培训、专题会议、制度建设、监督反馈等活动,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内部控制文化。首先,领导应高度重视。领导的重视程度往往是内控建设宽严的风向标,作为内部控制建设的责任人,领导应从高校战略发展的角度定位内部控制建设,让一切内部控制活动为高校的战略发展服务,由此动员各部门、各成员参与内控建设。同时,从自我做起,建立明晰的权力清单,界定权责边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的监督;其次,部门应相互协作。一项业务活动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只有通过部门协作才能使相关控制落实到位,在制度建设上,也需要部门联合互查,才能确保各部门的制度相互协调与统一。建立制度运行的沟通与反馈机制,对有冲突、不一致的制度彻查其原因,通过联席会议诊断与探索改进方案;最后,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展内部控制自评过程中,可对员工工作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进行调查,通过调查结果分析,探索对员工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以及组织中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相关薄弱点,以便提出改进对策,这对内部审计部门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调动员工积极性,在内控建设中实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3.建立内部控制自查与评价机制一是建立内控制度建设的自查机制,定期对相关废止、生效的制度进行清理与合理性评价,探索制度的覆盖是否全面合规、是否存在应规范而未规范的制度真空、是否存在相关制度在内容、时间上的脱节、不连贯甚至冲突的情况。二是建立制度运行效果评价机制,如针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检查预算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用到实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等各项内控制度是否正常运行,有无相关方面的投诉及不合规行为发生,开展制度运行相关的定性与定量评价。三是建立单位层面和业务流程层面的风险点防控措施及运行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风险点的防控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4.再造组织及业务流程以提高效率再造组织及业务流程,首先应正确定位内部控制的战略、运行、合规、资产、财务五项目标。组织及业务流程设计应当与高校的战略定位相一致。高校应重视理论与实践教学、人才培养等教学管理岗位的充分配置,部分应用型高校对教学管理人员配置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以行业导师进行师资补足是常用手段,但对行业导师参与教学教研的程度应当进行监督,真正发挥行业导师的作用;其次,应改进业务流程,对每项业务按其性质、内容进行分类,科学确定相关流程,将授权审批、不相容职责分离与业务流程进行系统融合,兼顾风险控制与效率。目前,部分高校将科研管理经费、人才培养经费的使用等同于行政经费的使用,审批流程繁杂、使用口径狭窄,无法适应与高校战略发展所需开展的科研、人才培养活动的需要,有必要既从流程上简化,又使重要风险点得到防控,以守住经费合法使用的基本原则。在此前提下,适当减少授权签字的部门,适用于一般性授权的事项由经办人、责任人签字即可,适用于特别授权的事项可增加主管领导签字,结合事后的审计监督,即可以达到相互牵制的基本要求。5.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内部控制管理系统的要求,首先,应增加管理信息系统的覆盖面,部分高校对于常规性的收支业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系统比较完善,但对非常规性的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模块有所欠缺;其次,加大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六大系统之间的融合与对接,主要包括:一是预算管理与其他子系统之间的对接,使预算管理的控制由事后检查改进为事中控制、适时控制。二是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师的课时工作量核算与人事管理的工资系统、财务管理的工资发放系统进行对接。三是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经费管理系统、收支管理系统对接。这些子系统的对接,既能实现对数据横向比对一致性的控制,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数据不准确,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相关信息,打通财务共享的壁垒。四是加强高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首先应加强信息系统保护,防止发生黑客侵袭、信息泄露等事件;其次应加强信息系统账号与密码的发放与保管,对于涉及财务收支的业务,可以通过U盾与口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系统加密,以防纯口令的系统进入控制被破解、窥探的风险,同时提醒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及时更改初始密码,设置安全系数高的个性化密码,防止相关信息被篡改。

合规内控建设篇(8)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指出,内控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这就要求广电系统在考虑自身特点的前提下,结合国家规范确定内控目标。要从改善自身单位现状和完善单位内部治理的角度出发,既遵循前瞻性和发展性,又要立足于现实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笔者认为,目前广电系统内控的目标至少要考虑到以下几方面: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加强财务管理力度,保证单位合法合规经营;提高危机意识,控制企业风险;提高绩效管理,促进健康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力。

建设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指出,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控,应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项要素。结合广电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建设内容方面,笔者认为可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内部环境建设。内部环境建设涉及部门机构设置、内部分工与职责的划分、经营决策与管理执行机制、新酬与绩效管理体系乃至企业文化建设等单位基本框架。其中,内控机构的建立及有效运作是内控机制建设的前提。

2.制度建设。内控制度是内控的依据,内控制度建设是内控机制建设的主体内容。单位控制风险,避免危机,健康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在制度建设方面,要注重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制约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授权管理与集体决策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内控监督制度等,加强内控机制的控制与监督功能。

3.流程规范建设。建立流程和规范也是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流程和规范是制度框架内的具体做法,指导每位员工的日常工作,并需要在实践工作中及时总结好的方式和方法进行补充完善。仅有制度而没有实施细则是不够的,例如安全播出的问题,除了要制定防范差错的节目审查制度、播出值班制度,还要有播出技术工作的操作规范,以及应对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置方法或指引。

4.技术手段建设。现代信息技术为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沟通和执行方式。及时吸纳信息技术的新成果,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系统,加强单位内部信息沟通,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关键内控手段。

建设策略

1.明确目标,统一认识。内控机制的控制目标对象主要是单位的核心人员,特别是中层和高层管理者的管理和约束,因此,内控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是对单位管理者的管理智慧和能力的考验。要建设好内控机制必须在单位核心人员中明确目标,统一认识,让核心人员明白这是单位生存的需要,不仅要参与和支持内控机制的建设,更关键的是服从内控机制的约束。

2.规范流程,控制关键。制度主要是告诉被管理者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做错了该怎么处罚,是相对长期稳定的行为框架,规范和流程则是规定被管理者的具体做法,是确定被管理者在制度框架内的具体活动路线,这种活动路线只要不超越制度的框架,是可以并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中、短期调整的。规范和流程的设计既要紧贴制度,又要对实际情况有适应能力,也就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这就要求规范和流程的设计者要分清哪些是要控制的关键点,要归入到原则性的范畴,哪些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通,可以归入灵活性的范畴,这样设计出来的规范和流程才有可操作性,才可以长期存活。

3.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制度和规范本身是带强制性的,内控机制也不例外。有效的内控机制必须有强而有力的问责机制作支撑,要达到防患未然的目的就要让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清楚自己承担的责任,都明白出现过错的必然后果。

4.积极引导,讲求团结。好的内控机制建立起来之后,要靠人去执行并长期维持,但是内控机制本身具有约束人、限制人的特点,使人容易产生抵触情绪,所以,内控机制的建设者必须注重人性化的引导,特别注意消除人的抵触情绪。在具体的做法上可以建立完善的、生动活泼的告知制度,对容易出现风险的岗位要经常交流,多给予善意的提醒。

合规内控建设篇(9)

一、国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以下简称“五部委”)于2008年5月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原计划自2009年7月1日开始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2010年4月,五部委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2012年8月,财政部办公厅和证监会办公厅再次印发《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尽管要求所有主板上市公司都应当自2012年起着手开展内控体系建设,但仅仅要求“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于2012年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披露2012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实施计划一再推迟,除了配套措施的建立健全外,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各上市公司主动性推行的意愿和动力不强应该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从市场调查情况看,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仍停留在查漏补缺、应对监管的层面,没有意识到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对防范风险、促进管理可能起到的有益作用,因而在内控建设过程中缺乏动力。还有一些公司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运动,工作形式化,未树立将内部控制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的理念,对内控的认识和理解程度有待提升。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构缺失,专业人才缺乏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既了解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的整体运营情况及面临的风险,又熟悉内控建设的基本方式方法、信息技术及财务报告基本概念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人才。由于人才缺乏加上企业管理层重视不够的原因,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没有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工作机构。即使有少数公司考虑设立,也更多是从形式上的机构健全,他们更愿意将精兵良将向业务部门倾斜,诸如内部控制类的监督保障机构往往也就沦为“人员分流基地”。

(三)监管机构有关内部控制的监管标准缺失,内部控制监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尽管监管机构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系列配套指引对内控建设和评价的主要方面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各上市公司在内控建设和评价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惑:一方面上市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内控建设方法还很陌生;另一方面现有的应用是根据制造型企业特点总结提炼出的一般性指引,并没有兼顾不同行业特点,公司在内控建立过程中需要找到自身经营活动与应用指引的契合点。另外,对所有国内上市公司来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也是一项全新的过程。评价指引针对内控评价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提出了要求,但并未提供一套完整的方法体系和评价标准。不仅标准模糊,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几乎是完全缺失。

二、关于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立法以及宣传教育,推动上市公司管理层提高认识、增强组织领导和资源配备

内控建设是“一把手工程”,企业高层领导应提高对内控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内控建设过程中身体力行地推动。与此同时,要积极建立健全内控实施组织体系、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内控领导机构和日常管理常设机构等,并明确各个管理层次的内控职责和权限,为企业内控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相较于美国等国家,我国在法律层面并没有专门对内控建立的责任、义务加以规定的条款,也没有相关惩戒规定。现阶段我国内控建设的推动更多的是依靠财政部、证监会等行政部门的力量。因此,有必要从法律层面规范内控建设的责任、义务和惩戒手段。建议推动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加有关企业建立健全内控体系的条款,明确企业内控建设的责任,对内控违法惩戒作出相应规定,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二)建立上市公司内控人才培养机制和对专业咨询机构的管理机制

1、研究探索内控人才培养机制。针对内控实施过程中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建议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力量研究探索内控人才的培养和认证机制,在企业现行自主培养内控人才的基础上,推动和加强全社会范围内内控人才的培养,促进企业内控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2、合理利用外部力量,注重内控建设与企业自身情况的结合。企业在内控建设过程中,可以适当借助外部咨询机构协助开展工作。在利用外部资源的过程中,应注重内外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和交流,着力对本企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使内控建设着眼于企业实际。

3、注重实效,摸索内控建设规律的同时逐步实现内控水平的提升。企业在内控建设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实际,循序渐进,分步骤、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内控建设和评价,将内控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且在不断的内控实践中摸索内控建设的规律。企业应注重内控建设的实效,避免因为赶进度而使内控建设流于形式,企业内有关部门应结合企业管理实际确定内控实施的时间表。

合规内控建设篇(10)

Abstract: urban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needs to solve many problems, including to protect the land resources, land use plan as a whole, control and guide the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and so on contents. This paper, from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role start introducing, and gradually introduc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of the control system of the control elements and their control target for city analyzing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of reference.

Key words: urban planning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control elements control index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

1.1控制作用

合理保护公共利益与生态价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在于通过明确公共用地的种类、规模以及布局,严格保护城市公共设施和生态设施,并通过其提供的公共服务来保障城市整体土地开发,提高土地开发的经济效益、公共利益和生态效益。

在目前的城市建设中还存在众多的问题,比如建设密度过大、公共设施不足、绿地面积不够等,这些问题阻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建设质量的继续提高。究其原因,在于城市建设过程中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用地没有得到很好控制,在市场力量的作用下被逐渐吞噬,城市规划须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对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进行合理控制,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强化政府对公共设施用地与生态设施用地的调控能力,积极保护城市公共利益与生态价值,引导城市良性和持续发展。

1.2协调作用

合理安排用地功能与建设时序。通过合理确定城市用地功能和建设开发时序,控制性详细规划促成了相邻地块二维平面的协调和时间维度的有序,从而避免周边地块功能冲突和开发建设的冲突,更好的体现城市土地的整体价值。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协调作用还在于社会行动的协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过程实质上是协调政府各部门、社会公众对编制区空间利益诉求的过程,是对编制区发展目标逐步达成共识的过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中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必须通过编制前编制公告、编制中公示规划草案、编制后公布规划成果等方式方法积极引入公众参与,并要求形成公众参与报告。确保社会公众参与、理解并接受规划提出的各项要求,从而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避免冲突。

1.3引导作用

合理促进城市开发与城市经营。控制性详细规划另一个重要的作用在于确定土地的开发强度,最终形成平面+高度+时序的四维控制体系。通过确定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人口密度(其中地块用地性质、兼容性、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绿地率与公共绿地面积等作为法定条文规定下来)等空间指标,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了各地块的开发权和开发强度,引导市场与公众进行符合规划要求的开发与经营;同时,由于市场机制下开发需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规划赋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适度的行政裁量权,通过积极的规划引导,合理平衡土地价值与开发需求,为开发与经营保留适当弹性,并保证相关开发与经营合乎公众利益。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与控制要素

2.1土地使用控制

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其具体控制内容包括用地使用性质、用地使用相容性和用地边界、用地面积等。

2.2环境容量控制

环境容量控制即是为了保证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合理规定。其控制指标主要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三项,相应延伸的指标还有空地率、人口密度和人口容量等。城市环境容量主要分为城市自然环境容量和城市人工环境容量两方面。

2.3建筑建造控制

建筑建造控制是为了满足生产、生活的良好环境条件,对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物之间的群体关系做出必要的技术规定。其主要控制内容有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沿路建筑高度、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等。应该注意,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建筑建造的控制,并非是针对个别建筑的具体控制,即不是针对具体某一建筑规定它有多高、与其他建筑问距多少等,而是对地块内建筑建造活动的一般性规定。

2.4城市设计引导控制

城市设计引导控制主要是确定规划区域的空间结构骨架、各地块的用地功能风貌、道路绿化系统、空间序列关系,形成城市设计总体概念与结构。同时,将空间形态、建筑风貌、的要求以指标的形式确定。

2.5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是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保证,配套设施控制即是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提出定量配置要求。

2.6行为活动控制

行为活动控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交通活动控制,即对路网结构的深化、对道路交通设施和停车场的控制;定道路红线、横截面、道路主要控制点的坐标、标高、交叉口形式;对交通方式、出入口设置进行规定;对社会停车场进行定位、定量、定界控制;对配建停车场进行定量、定点控制。另一方面指环境保护规定,包括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噪音保护、固体废弃物控制等内容。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体系

合规内控建设篇(11)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因素

1.环境容量

环境容量的控制指标内容:建筑密度、人口密度、人口容量、容积率、绿地率和空地率等。基于对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的考虑,必须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容纳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综合的考虑。城市建设用地的建设量受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影响。人用地上的人口聚集数;绿地率和空地率显示公共绿地和开放空间在建设用地中所占的比口密度制约了建设例。

2.土地使用的控制

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城市用地上的建设内容、面积、方位以及边界范围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实际控制内容包含城市用地的性质、用地使用的相容性,甚至包括用地边界以及面积大小。

3.对建筑建造的监控与规定

实行对建筑建造的监控有两个主要的作用。第一,从技术规定方面,建筑物的布置以及建筑物的群体关系需要实行监控;第二,安全和合理利用空间方面,对建筑建造的监控和实施利于优化生产和生活外在的环境。例如:建筑建造的监控包括对建筑之间的实际距离、空间高度、建筑群在沿路边的高度规定、建筑群与建筑群之间空间规定等;在人文理念设想安全方面还包含如应急消防、抗震施设、卫生管理、日常安全维护与预防、防洪防雷等设施,此外还有些特殊的建筑场地规划需求,如飞机场的周围空间清空、微波以及通信过道等特殊专业规定。

4.城市的总体规划指导

在城市的建筑设计引导中,对于历史文化景观的保护是最重要的。怎么样把历史文化景观依托城市建筑空间艺术和建筑美学的原理结合是一个难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城市发展应该正视的议题。城市的设计引导是在这种空间环境中平衡建筑单体和和群体的关系,有效的指导大型综合性建筑的设计,为一个城市的人文景观发展提供参考。

5.成熟的建筑配套设施要求及调控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配套设施是人性化的建筑设施之一。但是配套施设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实际要求做出具体的规定,因为它是顺利进行生产以及生活的保障。对配套设施的监控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管用地以及人居用地等方面的设施,除此之外还有行政公共管理方面的设施,如市政公共设施的配置等。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规划编制缺乏层次感

目前,许多城市停止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依据也就就停留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层面上,进而导致规划师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难以充分理解中观层面对规划区的规划意图,例如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三大设施的布局及城市整体空间的塑造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往往依靠规划师的主观判断和分析,在配套设施规模、地块指标的确定等方面主要凭借主观经验,而不是运用先进技术及工具得出科学合理且客观的分析,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大打折扣。

2.规划的刚性强、弹性弱

传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方法刚性强、弹性弱,政府自由裁量权较小,在面对复杂市场需求时,容易在规划管理方面出现问题。规划的编制到实施需要有一个过程,而目前城市建设处于开发的热潮,规划的编制往往被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进而出现前期分析不到位及市场预测的主观性较强等问题,也使规划的不科学性和不合理性愈加凸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的不严谨,指标的确定缺乏科学性,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

3.规划实施中缺乏保障力

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许多城市政府过于迁就仅仅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就对规划的实施进行过多行政干预,对开发建设的热度超过了城市公共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性质发生变动,规划意图难以得到实施,许多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被用于开发,公益性基础设施往往得不到落实,导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保障不力。

三、完善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的几点思考

1.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效性的深化认识

如果反过来以一种积极的态度来看待当前控规指标被修改的现象,应被视作微观经济主体对市场机遇和风险的积极反应,只要能够有效地防止其外部负效应,就应该是合理的并得到支持。控规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的部分内容的调整和改动并不一定意味着它的实效性不佳或它失败了,更不能据此简单地得出控规无用的结论。增强控规的实效性也并不意味着以控规一丝不变地被实施为目标,而应该是力求其能充分发挥对城市开发建设的控制和引导功能,使城市和谐发展。

2.在旧城改造的控规中引入产权因素,认真研究地块单元的划分

之所以强调产权地块的重要性,是因为控规调整的主要原因是产权关系不清造成实施过程中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无法平衡,如果控规在编制过程中考虑到这一问题,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调整。作为协调各方利益的城市公共政策,规划在编制的前期就应该了解清楚地块各方的利益关系。规划的编制必须以产权地块为基础,具体到每一个产权地块都应该有明确的控制性指标,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各自的用地规划、建设控制与实施管理。这就要求我们在收集资料阶段必须有很强的责任心,充分了解规划区域内的产权地块关系,建立完整的与产权地块相关联的地籍资料。

3.加强控规的法制化,建立动态的控规编制系统

为了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强化规划的严肃性,走控规法制化的道路是发展的方向。控规时效性很强,文本的编制应该突出强制性内容,并且内容应尽量简要;同时,将图解说明和综合报告做为附件,用以文本中强制性内容的制定。

4.建立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规指标体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对用地性质的控制更具灵活性。控规除了制定“土地使用相容性表”外,还应该把相容性细化到具体地块中,并且规定相容性质的控制指标。对用地相容性的控制可以分为三个刚性等级,即不能变更的用地控规需要有开放性的编制技术结构,对于不同的地区,根据其开发建设的特点和要求,未来发展中不确定因素的多少,确定控规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并赋予不同的法定地位,实行不同严厉程度的控制。

5.加强与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

加强控规与相关规划的衔接首先要保证有合理、有效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以及相关专业规划的指导。在控规编制前,规划编制管理部门与具体编制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将相关规划对范围内的所有要求进行逐一梳理,明确哪些要求是必须遵照执行,哪些要求还要进一步深化论证与研究,以保证城市规划体系的整体一致性与延续性。在控规的编制过程中,控规的目标制定阶段应该将相关规划的目标细化、深化为自己的规划目标,控规的内容确定过程中对于相关规划已经涉及到的内容应该在地块内落实。各个控规在保证规划范围内的用地结构与开发量合理的同时,应该特别注重所在分区乃至整个城市的合理与平衡。

6.公众参与规划的全过程

控规面向微观管理,直接与公众利益和特定区域内居民的切身利益相关,理应成为公众更为关心的规划层次。公众参与应该贯穿于控规的编制、审批与实施的全过程,并且不能忽视专业人员的协助。要通过各种舆论宣传,普及城市规划科学知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参与城市规划决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组织机构,并形成公众参与制度,从而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得到实质性的推进。

四、结束语

总之,实行中小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将直接影响后期工作的管理质量,决定了城市建设的发展水平。以宏观角度为出发点,实现城市的优化运作,从深层次挖掘城市设计的内涵,以确定有意义的城市规划内容,实现合理的布局、适宜的设计等,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更好地推动中小城市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