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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审计方法大全11篇

时间:2023-08-20 14:57:38

基本审计方法

基本审计方法篇(1)

    (一)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审计活动的既定方向和要达到的预定结果。政府绩效审计的基本目标定位是:

    1.对被审计单位是否经济、有效地执行有关政策进行独立审计检查。

    2.对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实现既定目标的程度和所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报告,为决策机构提供相关的评价意见。

    3.发现并分析审计对象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方面存在问题的迹象或绩效不佳的领域,提出审计建议,以帮助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二)审计范围

    1.财政性资金(或称公共资金)支出。其内容主要有:

    (1)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行政单位涉及各级政府部门、人大、政协、以及由国家财政提供工作经费的党派机关和部分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社会福利及其它社会公共事业部门。

    (2)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主要是指由财政性资金 (财政拨款或财政融资)投资的各种建设项目。有些项目并不全部是由国有资金投入的,但只要是属于政府审计管辖范围内的投资项目都可以进行绩效审计。

    (3)其他各种专项公共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或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自行组织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比如行政事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农业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

    (4)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2.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

    (三)审计职能

    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职能。绩效审计除了一般审计所具有的监督职能、服务职能外,还特别强调评价职能即在监督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也即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比如,被审计单位所选用的执行方式是否体现了经济性?所获得的结果是否与所使用的资源相匹配?结果是否与政策目标保持一致?对社会的影响如何?等等。

    (四)审计程序

    政府审计程序通常包括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四个阶段,绩效审计也不例外。绩效审计准备阶段的关键工作是建立具体、明确的审计目标和绩效标准,为此,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基本情况,比如相关法规、协议、工作目标或项目目标、内控制度,单位或项目的产出情况包括产品或服务、社会影响等。

    (五)审计报告

    绩效审计报告是审计机关集中体现审计结果、反映审计目标实现程度的一种书面文件。报告的写作应当行文简练,突出重点,体现实质。与财务审计报告不同的是,绩效审计报告是对外报告,报告接收人是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人是审计机关而不是审计组。绩效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相关的背景资料。说明该审计事项为什么值得审计注意,介绍审计实施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项目或单位的基本情况,并说明在评价绩效时有哪些特别的考虑,比如被审计单位受到了什么影响和限制等。

    2.绩效标准和结论。评价绩效的标准和结论以及支持结论的依据,必须一一列出,不管是好的方面还是差的方面。对于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还要指出根本原因。

    3.审计建议。审计建议针对的是重要领域,要客观、合理、具有可行性。

    美国和加拿大的绩效审计报告中有一点很值得我们借鉴。在其报告的最后通常增加一项内容,即被审计单位对报告的反馈意见,其中包括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的意见,计划采取的改进措施,以及审计机关对于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看法和对报告的修改说明。这样的报告更具说服力,所提供的信息也更加全面、完整,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绩效审计的技术方法

    (一)信息收集技术信息收集就是审计取证。绩效审计沿用了一部分传统财务审计的方法,比如审阅法、核对法、函询法、观察法、盘点法、抽样法等,但也有自身独特的方法。

    1.实地观察。对整个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布局情况加以观察,了解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看其工作功能的发挥,并获得对组织的整体印象;对存货、设备状况进行实地观察,注意发现是否有多余积压、废弃等浪费现象;对于项目、工作现场进行实地观察,可以了解项目的运作过程。

    2.面谈。向有关人员分别提问并获得回答,采用口头询问同时做文字记录的方式。被询问者可以是被审计单位的高级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当事人,也可以是有关外部人员包括某方面的专家等。

    3.座谈会。也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多元式的面谈。在召开座谈会之前,可以事先将有关调查表提交给被审计单位,以便他们有时间适当做些准备,并选择相关的人员参与座谈。

    4.调查问卷。当涉及的人员或单位很多、以致无法进行必要询问时,可以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关键的环节是设计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表格,要求所有内容采用问答方式,这些问题应该非常明确,切忌模棱两可或带有某种诱导性。对于受益面比较广的资金支出,特别是具体到某一类公众个体的资金,比较适合这种方法,比如扶贫资金、三峡移民资金等。

    5.审阅法。审查阅读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以前年度的审计报告,从中找出有用的信息。

    (二)信息分析评价技术

    1.比较分析法。比较就是将实际情况与一定的参照物或基准进行对比,基准可以是计划、预算、标准、设计、历史、同行业等。

    2.因素分析法。对事实进行分析找出成困。比如某单位的办公费用明显超支,那么,是因为人员增加还是工作量增加?是因为浪费还是预算不合理?

基本审计方法篇(2)

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即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不平相适应,保障范围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双轨运行管理机制。因此,在这一原则指导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支持模式以及管理模式都在逐步建立与完善。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措。根据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型医疗保险筹措机制。其办法是: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为职IT资总额的6%)分为二部分:(1)用于建立统筹基金,约占缴费的70%;(2)划入个人帐户,约占缴费的30%.统筹基金的个人帐户要分别核算,不能相互挤占。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关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比例各地区不尽相同,它主要根据某一地区前3年职工医疗费实际支出占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测算的。其公式如下: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国务院《决定》,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支、财政部门监督、银行拨款“三驾马车”相互制约,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这既有利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管理,更是保证基金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决定》中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尚未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之前,先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具体做法是:财政部门要在中国人民银行经营的地方国库内开设“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在专业银行开设“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将基金的收和支分别进行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在指定的国家商业银行开设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原则上收入户除缴付财政专户资金外,只收不支;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资金外,只支不收。

3.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审计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广大职工的“养命钱”、“保命钱”,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国家和企业的经济负担,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审计监督机制尤为重要。

二、审计新问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内容及方法

如前所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运作过程应当构成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最主要内容。对此,我们探讨了如下几个问题:

1.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审计机构,是完善审计监督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重点发挥政府审计的强制性经济监督作用,并协同内部审计、独立审计共同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审计的“网络化系统。”

基本医疗保障资金运动过程,涉及到不同层面的许多环节。这就需要政府审计、内容审计和独立审计在相关环节履行各自职能,协同完成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经济监督。

首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于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管理费绝大部分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企业缴纳的医疗费用是在所得税前列支,从而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各地财政将给予支持。所以,政府对所要进行宏观调控并进行财政专户管理,同时,要加大政府审计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监督的强制性。因此,我们认为,为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同时,要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强化政府审计的职能作用,就应当设立社会保障审计机构,并分设养老保险审计、失业保险审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审计等部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使其成为政府审计机构的一个派出机构。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审计人员的要求,不仅是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同时又要具备医药卫生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熟悉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其次,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内部审计应当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内部审计能帮助机构有效地担当起他们的责任。由于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担负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因此,医疗保险机构的内容审计应当是一项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建设活动,它的目标在于增加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价值和改善机构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经营。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内部审计应当通过建立系统、合规的方式进行评价并提高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从而达到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因此,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内容审计是审计监督网络系统中重要的“监督网络”。

同样,在整个审计监督系统中,独立审计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部分积累模式的采用,逐年积累起来的社会保障基金数额将不断增大,在动态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地出现通货膨胀。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自然会提出。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投资不仅可以使积累起来的基金保值增值,还有助于减轻企业、个人和国家的负担。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政府会越来越重视各项基本保险基金的投资和有效使用,使投资环境更加宽松、保值增值的方式更加多样。所以,对企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以及投资运营的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很大程度上要由独立审计来完成,而且独立审计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应当发挥“团队精神”,建立基金审计的系统网络是十分必要的。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内容与方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应重点针对以下几方面进行: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措额审计。这一审计重点放在筹资基数及参保人数。因为工资总额比例法是医疗基金筹集的基本方法,同时,应缴职工医疗保险费金额=上季度人均工资总额×单位参保人数×缴费月数×缴交标准,所以筹资基础、参保人数等各要素应作为重点审计对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缴款时间审计。按规定,保险机构收缴保险费时间是每季度一次,也可以半年或一年缴纳一次,一般于上季末、年末、月底前办理。审计重点是保险费不能及时到位的原因。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适当性及财政专户管理的审计。对违纪、违法的基金筹集到行为进行审计,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监督的强制性,联同独立审计对财政专户和医疗保险机构的基金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财政专户和医疗保险机构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应重点审计如下内容:①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存储情况;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帐户情况;④医疗保险机构内容审计制度建立情况等。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审计。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制度是保险经济补偿制度的一种,它是通过一定筹集方式,形成医疗保险基金并用于参保人疾病发生时支付医疗费用造成其经济损失的经济补偿。适宜、有效的支付方式是控制医疗保险供方的最重要手段。医疗保险约定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载体和医疗保险的载体,将决定如何有效地使用筹集的医疗保险费,对医疗保险资金的流向与流量起到关键作用。医疗保险费的支付办法,也直接决定了提供者的激励机制,影响了医疗保险提供者的效率、服务方式和医疗服务质量。因此,对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审计应重点针对以下几方面:①医疗费支付办法的有效性;②医疗费开支范围;③医疗费支付标准;④医疗费支付结构,⑤医疗机构服务质量;⑥医疗费控制效果等。

(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审计。政府审计机构要联同独立审计,共同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基金运作过程中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应重点审计:①结余基金的安全性;②结余基金规模和结构是否合理;③结合基金营运、投资的合规性;④结余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安全性、可行性及有效性。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EDP审计方法的探讨。“EDP”意为“电子数据处理”。EDP审计就是对EDP信息系统的审计。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利用计算机进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信息系统,在财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基本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卫生管理部门以及医疗机构的协同努力下,正积极研制开发、并逐步投入使用,预计不会很久,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网络将会建成。EDP审计和审计网络化都会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带来影响和使其有更大的发展。但同时,更多的问题也会摆在我们面前:计算机网络将使审计的手段、技术方法、标准、准则等发生变化,同时,还存在着审计受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限制、审计安全性受到威胁和审计人员素质制约等。这都会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带来一系列问题,所以就需要在审计系统建立的同时,考虑着手解决这些问题。

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EDP审计系统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系统要与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模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

(2)审计人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水平。因为,基本医疗保险审计人员要能驾御计算机这一工具,如审计人员这方面整体水平有限,则考虑使用者的素质能否适应审计系统水平要求。

基本审计方法篇(3)

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即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不平相适应,保障范围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筹和个人账户双轨运行管理机制。因此,在这一原则指导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支持模式以及管理模式都在逐步建立与完善。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措。根据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型医疗保险筹措机制。其办法是: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为职IT资总额的6%)分为二部分:(1)用于建立统筹基金,约占缴费的70%;(2)划入个人帐户,约占缴费的30%.统筹基金的个人帐户要分别核算,不能相互挤占。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关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比例各地区不尽相同,它主要根据某一地区前3年职工医疗费实际支出占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测算的。其公式如下: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国务院《决定》,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支、财政部门监督、银行拨款“三驾马车”相互制约,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这既有利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管理,更是保证基金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决定》中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尚未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之前,先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具体做法是:财政部门要在人民银行经营的地方国库内开设“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在专业银行开设“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将基金的收和支分别进行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在指定的国家商业银行开设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原则上收入户除缴付财政专户资金外,只收不支;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资金外,只支不收。

3.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审计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预决算制度、财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广大职工的“养命钱”、“保命钱”,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国家和的负担,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审计监督机制尤为重要。

二、审计新问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内容及方法

如前所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运作过程应当构成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最主要内容。对此,我们探讨了如下几个问题:

1.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审计机构,是完善审计监督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重点发挥政府审计的强制性经济监督作用,并协同内部审计、独立审计共同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审计的“化系统。”

基本医疗保障资金运动过程,涉及到不同层面的许多环节。这就需要政府审计、内容审计和独立审计在相关环节履行各自职能,协同完成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经济监督。

首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于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管理费绝大部分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企业缴纳的医疗费用是在所得税前列支,从而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各地财政将给予支持。所以,政府对所要进行宏观调控并进行财政专户管理,同时,要加大政府审计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监督的强制性。因此,我们认为,为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同时,要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强化政府审计的职能作用,就应当设立社会保障审计机构,并分设养老保险审计、失业保险审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审计等部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使其成为政府审计机构的一个派出机构。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审计人员的要求,不仅是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同时又要具备医药卫生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熟悉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等。

其次,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内部审计应当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内部审计能帮助机构有效地担当起他们的责任。由于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担负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因此,医疗保险机构的内容审计应当是一项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建设活动,它的目标在于增加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价值和改善机构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经营。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内部审计应当通过建立系统、合规的方式进行评价并提高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从而达到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因此,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内容审计是审计监督网络系统中重要的“监督网络”。

同样,在整个审计监督系统中,独立审计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部分积累模式的采用,逐年积累起来的社会保障基金数额将不断增大,在动态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地出现通货膨胀。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会提出。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投资不仅可以使积累起来的基金保值增值,还有助于减轻企业、个人和国家的负担。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政府会越来越重视各项基本保险基金的投资和有效使用,使投资环境更加宽松、保值增值的方式更加多样。所以,对企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以及投资运营的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很大程度上要由独立审计来完成,而且独立审计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通过以上我们不难看出,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应当发挥“团队精神”,建立基金审计的系统网络是十分必要的。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内容与方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应重点针对以下几方面进行: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措额审计。这一审计重点放在筹资基数及参保人数。因为工资总额比例法是医疗基金筹集的基本,同时,应缴职工医疗保险费金额=上季度人均工资总额×单位参保人数×缴费月数×缴交标准,所以筹资基础、参保人数等各要素应作为重点审计对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缴款时间审计。按规定,保险机构收缴保险费时间是每季度一次,也可以半年或一年缴纳一次,一般于上季末、年末、月底前办理。审计重点是保险费不能及时到位的原因。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适当性及财政专户管理的审计。对违纪、违法的基金筹集到行为进行审计,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监督的强制性,联同独立审计对财政专户和医疗保险机构的基金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财政专户和医疗保险机构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性和有效性。应重点审计如下:①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存储情况;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帐户情况;④医疗保险机构内容审计制度建立情况等。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审计。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制度是保险补偿制度的一种,它是通过一定筹集方式,形成医疗保险基金并用于参保人疾病发生时支付医疗费用造成其经济损失的经济补偿。适宜、有效的支付方式是控制医疗保险供方的最重要手段。医疗保险约定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载体和医疗保险的载体,将决定如何有效地使用筹集的医疗保险费,对医疗保险资金的流向与流量起到关键作用。医疗保险费的支付办法,也直接决定了提供者的激励机制,了医疗保险提供者的效率、服务方式和医疗服务质量。因此,对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审计应重点针对以下几方面:①医疗费支付办法的有效性;②医疗费开支范围;③医疗费支付标准;④医疗费支付结构,⑤医疗机构服务质量;⑥医疗费控制效果等。

(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审计。政府审计机构要联同独立审计,共同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基金运作过程中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应重点审计:①结余基金的安全性;②结余基金规模和结构是否合理;③结合基金营运、投资的合规性;④结余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安全性、可行性及有效性。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EDP审计方法的探讨。“EDP”意为“数据处理”。EDP审计就是对EDP信息系统的审计。随着机技术的普及,利用计算机进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信息系统,在财政部门、保障部门、基本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卫生管理部门以及医疗机构的协同努力下,正积极研制开发、并逐步投入使用,预计不会很久,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将会建成。EDP审计和审计网络化都会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带来影响和使其有更大的。但同时,更多的也会摆在我们面前:计算机网络将使审计的手段、技术方法、标准、准则等发生变化,同时,还存在着审计受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限制、审计安全性受到威胁和审计人员素质制约等。这都会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带来一系列问题,所以就需要在审计系统建立的同时,考虑着手解决这些问题。

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EDP审计系统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系统要与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模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

(2)审计人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水平。因为,基本医疗保险审计人员要能驾御计算机这一工具,如审计人员这方面整体水平有限,则考虑使用者的素质能否适应审计系统水平要求。

基本审计方法篇(4)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制定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二、关于适用范围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我国政府部门规章性的审计规范。是审计署领导全国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活动的审计规章,适用于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从事的审计活动,对注册会计师依法进行的独立审计活动没有法律约束力。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性的审计规范,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对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从事的审计活动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关于一般准则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准则是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其中,对审计机关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的专门规定有第七条、第十三条与第十四条共三条,包括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审计机关录用审计人员的规定;审计机关建立和实施继续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以及审计署和省级审计机关建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制度的规定等具体内容。对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的专门规定有第八条、第十一条与第十二条共三条包括;承办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审计人员回避制度的规定、保密责任的规定等具体内容。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共同应当遵循的职业要求和规定有第九条、第十条共两条;一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职业谨慎。二是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行政或者经营管理泛动,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廉政纪律的规定。

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的准则,主要包括独立审计的目的;担任独立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条件(独立、客观、公正、职业谨慎、保密等);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审计意见的性质等具体内容。

通过对上述一般准则的比较不难看出,无论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还是《独立审计基本准则》,都有对其执业人员资格条件和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其中对其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条件均作了独立、客观、职业谨慎与保密的规定,这是由审计监督的性质所决定的。二者比较,存在的主要区别一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既有对其执业机构——国家审计机关的相关规定,又有对其执业人员——国家审计人员的相关要求;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只对其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作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对其执业人员资格条件与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较为具体详细;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对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与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则更为简约明了。

四、关于作业准则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作业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准备和实施阶段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按照实施审计的基本程序,这些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二)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三)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并将被审计单位交回的承诺书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四)实施审计。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应当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取得证据;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者有专门知识且符合审计人员条件的人员参与某些特殊项目的审计;对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请示汇报。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作业准则(又称外勤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应遵守的准则。按照审计的基本程序这些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2)编制审计计划。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编制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3)实施审计。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时,应当研究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据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业务助理人员和聘请专家协助工作,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应对被审计单位的期后事项、或有损失及持续经营能力等重要事项予以关注。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计划及其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通过上述作业准则的比较可以看出,两个基本准则都规定了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和评价以进一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方法,这体现了现代审计的基本特点;对审计过程可以运用的取证方法,必须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两个基本准则也都作了类似的规定。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审计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有所不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审计机关要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实施审计前,要根据具体审计事项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方案并要在实施审计的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必须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在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计划。

五、关于报告准则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报告准则是审计组反映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二)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订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0日;(三)审计机关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门人员,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作出复核工作记录,审计报告经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审定。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报告准则是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守的准则。主要内容包括(一)出具审计报告:的条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二)审计报告应当载明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应当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最终形成的审计意见等;(三)审计报告的类型。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四种类型的审计报告。

基本审计方法篇(5)

基本建设项目是企业利用积累基金进行的固定资产再生产,是资本性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增强可持续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由于基本建设项目本身具有的投入金额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建设过程复杂等特点。使得这些项目的风险较大。国家在治理商业贿赂活动过程中,基本建设领域已经成为治理和监督的重点。为保证基本建设项目质量,提高企业投资效益,规范基本建设领域的市场秩序,必须搞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以保证企业未来的安全、生存与发展。

一、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作用

审计的作用是随着审计内容和审计范围的发展而逐步扩大的。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作为一项重妻的管理活动和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内部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与社会中介机构的外部审计有所区别,其侧重点突出服务职能以及对风险的事前防范,在企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监督与评价的作用

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活动进行检查和督促。一方面可以将项目的实施情况与企业的经营方针、目标、计划进行对比,保证项目建设符合企业目标;另一方面可以确定这些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保证项目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

同时,基本建设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审计来分析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从而对企业运行过程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进行诊断,以逐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

(二)支持和促进的作用

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通过应用内部控制分析和评价、风险基础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专门的审计方法,可以提出改进项目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项目目标的新途径,将审计活动与管理活动结合起来,当好企业的顾问。

内部审计对基本建设项目支持和促进作用的一个最重要方面是对建设项目内部组织、人际关系方面的改善。项目要想成功,不仅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更重要的是要有合理协调的组织结构和良好的内部合作关系,以减少“内耗”。

二、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主要风险

基本建设项目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对这些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具有审计范围广、审计周期长、审计方法复杂、技术经济性强等一系列特性,所以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风险较大。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基本建设项目本身的复杂性和建筑市场的非规范性同时存在

基本建设项目本身具有很强的技术经济综合性,不仅涉及到财务会计,而且涉及到工程技术。同时,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上,施工队伍鱼龙混杂,招投标过程程序不规范,压价竞争、泄漏标底、行贿受贿等现象普遍存在。这些情况使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面临内部外部的双重压力,审计风险增加。

(二)审计范围难以确定,审计依据来源复杂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范围,涉及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和与之相联系的各项工作。审计内容和范围如何确定,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如何,都依赖于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由此必然带来审计风险的增加。

审计依据是内部审计人员衡量评价基本建设项目的标准,其来源主要有:涉及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纷繁复杂,包括《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税法》、《土地法》以及各种不定期的规定等,内部审计人员在操作中常感到难以把握。同时,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常常发现来自不同部门的规定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无法判断应该执行哪一类标准,导致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审计风险增加。

(三)内部审计人员构成不合理

从事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人员,除了具备财务知识以外,还应具备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在我国目前内部审计人员的构成中,绝大部分是财务人员,其专业知识不足以胜任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审计实务停留在财务审计阶段,无法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

三、控制审计风险的主要对策

内部审计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一)提升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地位,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对保持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和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企业中的内部审计机构一般由企业的负责人领导,形成了评价者与被评价者角色混同的矛盾现象,这必然给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带来压力,不利于内部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提升内部审计在公司组织架构中的地位,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内容

基本审计方法篇(6)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的制定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师法》。

二、关于适用范围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是我国政府部门规章性的审计规范。是审计署领导全国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活动的审计规章,适用于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从事的审计活动,对注册会计师依法进行的独立审计活动没有约束力。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性的审计规范,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对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从事的审计活动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关于一般准则

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准则是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其中,对审计机关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的专门规定有第七条、第十三条与第十四条共三条,包括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审计机关录用审计人员的规定;审计机关建立和实施继续培训制度的规定,以及审计署和省级审计机关建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的规定等具体内容。对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的专门规定有第八条、第十一条与第十二条共三条包括;承办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审计人员回避制度的规定、保密责任的规定等具体内容。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共同应当遵循的职业要求和规定有第九条、第十条共两条;一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职业谨慎。二是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行政或者经营管理泛动,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廉政纪律的规定。

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一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的准则,主要包括独立审计的目的;担任独立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条件(独立、客观、公正、职业谨慎、保密等);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审计意见的性质等具体内容。

通过对上述一般准则的比较不难看出,无论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还是《独立审计基本准则》,都有对其执业人员资格条件和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其中对其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条件均作了独立、客观、职业谨慎与保密的规定,这是由审计监督的性质所决定的。二者比较,存在的主要区别一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既有对其执业机构——国家审计机关的相关规定,又有对其执业人员——国家审计人员的相关要求;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只对其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作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对其执业人员资格条件与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较为具体详细;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对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与职业道德条件的规定则更为简约明了。

四、关于作业准则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作业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准备和实施阶段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按照实施审计的基本程序,这些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二)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审计方案,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和步骤(三)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并将被审计单位交回的承诺书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四)实施审计。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应当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测试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性复核等方法取得证据;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者有专门知识且符合审计人员条件的人员参与某些特殊项目的审计;对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请示汇报。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作业准则(又称外勤准则)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应遵守的准则。按照审计的基本程序这些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2)编制审计计划。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编制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3)实施审计。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时,应当研究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据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业务助理人员和聘请专家协助工作,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应对被审计单位的期后事项、或有损失及持续经营能力等重要事项予以关注。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计划及其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通过上述作业准则的比较可以看出,两个基本准则都规定了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和评价以进一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方法,这体现了审计的基本特点;对审计过程可以运用的取证方法,必须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两个基本准则也都作了类似的规定。二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审计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有所不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规定审计机关要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实施审计前,要根据具体审计事项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方案并要在实施审计的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必须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在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计划。

五、关于报告准则

《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的报告准则是审计组反映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其主要包括(一)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二)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订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0日;(三)审计机关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门人员,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作出复核工作记录,审计报告经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审定。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的报告准则是注册师编制审计报告时应当遵守的准则。主要内容包括(一)出具审计报告:的条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二)审计报告应当载明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应当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和最终形成的审计意见等;(三)审计报告的类型。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四种类型的审计报告。

基本审计方法篇(7)

1.1司法会计

司法会计,英文名为Judicial accounting,是指在一种特殊的法律诉讼活动,在这一活动中,司法机关对相关财务会计业务的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对案件中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核查、鉴定。司法会计的目的在于收集和提取相关诉讼证据,对相关财务会计问题进行彻查。司法会计活动是法律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依附于财务会计案件而存在。财务会计活动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检验、司法会计鉴定以及司法会计审查。

1.2舞弊审计

舞弊审计是一种预防舞弊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通过相关会计信息,对舞弊现象进行反复核查,揭露那些有意识地破坏记录的行为,及时制止舞弊行为的发生。舞弊审计可以分为内部控制审计、舞弊关注审计以及舞弊专门审计三种不同的审计方式。舞弊审计是一套系统的审计方案,它包含了证据收集、声明取证、书写报告以及防止舞弊这几个关键步骤,这一套方案还涵盖了会计、审计、舞弊调查技术以及犯罪心理学等多方面的理论知识。

2.司法会计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的分野

司法会计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的分野主要体现在基本概念、检查理论以及鉴定理论三个方面,接下来,笔者将对这三个方面的分野进行深入分析。

2.1司法会计基本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的分野

司法会计基本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的分野主要体现在基本概念、学科定位、事实划分、财务会计资料证据以及假定和风险理论等多个方面。这一些分野使得二元司法会计理论能够完全独立于舞弊审计理论而存在。

2.2司法会计检查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的分野

司法会计检查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的分野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分类方式、基本方法、基本程序和基本操作理论。在分类方式上,二元司法会计理论采取的是公开的的分类方式,而舞弊审计却可以采取非公开的方式;在基本方法的选择上,二元司法会计理论采取了选择会计检查方法,而舞弊审计则采用了全部会计检查方法;在基本程序上,二元司法会计理论的检查程序包括准备、实施和结尾三个阶段,而舞弊审计只需要研究专家意见对审计结论的作用即可;在具体操作上,二元司法会计理论以司法会计检查的任务和证据规格为依据,明确了司法会计的研究路线,而舞弊审计在具体的操作中却是以审计手段和审计资料为标准进行审计工作。

2.3司法会计鉴定理论与舞弊审计理论的分野

基本审计方法篇(8)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基本建设项目的投入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快,年均增幅在25%以上,投资总额超过万亿,其中新工程项目投资所占比例达到60%左右。一方面是投资逐年增加,另一方面是基本建设项目的投入产出方面投资效益低下,损失浪费严重的问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广泛的关注。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投入产出的效益审计,已成为国家有关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基本建设项目投入产出的效益审计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服务,而开展基本建设项目的投入产出的效益审计能够直观地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单位目标,因此,开展基本建设项目的投入产出的效益审计势在必行。

随着高校基本建设投资体制的改革,以前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上的投资行为已逐步转移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轨道上来。

二、我国高校基本建设投入产出效益审计分析中存在的问题

(一)难以确定评价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的标准

如何来确定高校基本建设投入产出的效能或效率、成本与效益缺乏标准。而目标是否达成,社会的影响性又如何等都不是仅凭观察或感觉就可下定论的。由于我国高校工作性质等原因,审计人员还没有一个公认可接受的适用于各种情况的审计标准可供参考利用,在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对经济效益的评价无据可依,无疑会影响经济效益评价的质量和审计结论的可信度。

(二)我国缺乏相应的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准则

从审计法看,对审计机关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的授权,法律地位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性;在规范上,审计署颁布的规范和命令基本上不涉及经济效益审计;在指南层面上,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开展的具体方式、技术方法、指南等的编制工作尚未形成。受此影响,目前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工作只能依附于财务收支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进行。

(三)缺乏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的人才

我国所需的审计专业人才,必须具备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及法律等有关专门学识,才可能恪尽职责。但当前审计专业人员的录用条件随意性较强,与美国GAO雇用或聘请具备会计、统计、法律、工程、审计规划及技术方法、资料处理、公共行政、经济社会科学或精算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作法相比,差距较大,制约着经济效益审计的发展。

三、加强我国高校基本建设投入产出效益审计的建议

(一)加大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

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短期内,我国可以通过选择系统的翻译国外审计机关的绩效报告作为教学教材,借鉴他国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的审计经验,并及时了解各国执行各项方案的实际成效与不足等,针对所执行的审计工作对象,建立应具备的知识及专业能力;在中期方面,聘请外部专家来共同参与或协助办理审计案件,有效提升审计质量,在长期方面仍应依据审计业务需要,积极研究审计人员聘用法规的修正完善,以提供多元的用人渠道,解决专业技能不足的问题。

另外对现有审计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实行严格的审计质量责任制、审计工作稽查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明确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审计的绩效。

(二)加快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标准的建立

结合我国实际状况,可以在现有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发展完善投入产出效益审计。因为真实合法审计是经济效益审计的基础和组成部分,目前的真实合法审计的法规依据和审计的规范化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建立我国效益审计模式必须坚持以真实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在尚未构建科学、规范的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及评价体系的情况下,需要审计专业人员借鉴国外审计经验,同时在实践中摸索,善于总结,运用创造性的思维方法,积极探索。在探索投入产出效益审计过程中,应加强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起草修订和逐步完善我们的效益审计评价指标和准则体系,初期可以称之为“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以后逐渐修改完善,逐步向效益审计准则过渡。

(三)建立完善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的准则

我国在大力开展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的同时,结合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的特点,加强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准则的建设,尤其是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的审计目标,审计现场工作准则、审计报告准则方面。在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准则的建立过程中,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来进行:第一阶段,在总结我国已有经验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一些初步的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规范;第二阶段,在不断完善初步规范的基础上,形成投入产出经济效益审计准则和具体的操作指南。

基本审计方法篇(9)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financial audit as an effective cost control methods,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the construction field, and has obtained the very good effect, reduce the waste of money and loss, improve the infrastructure project investment, this paper will focus on the financial audit of capital construction project analysi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financial audit; audit content

中图分类号:F239.41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基建工程投资主体逐渐趋向多元化,利益格局的变化使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成为必需。基建工程财务审计是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经济监督的一项很重要的经济监督形式,是做好基建工程效益审计的一种有效的方法。基建工程财务审计作为一项成本控制的有效方法,在监督投资工作、做好项目管理与控制方面发挥着积极地作用,有效地提高了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下面将就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进行具体的分析。1、基建项目审计的特征

1.1审计环节多,流程长,内容较复杂

基建项目的审计要从项目的决策、选址、设计、招投标到施工管理、完工验收、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全面审计。涉及内容多且复杂,审计的专业性、技术性强,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协调能力,要把传统的审计方法和现代的审计、宏观的和微观的审计方法结合起来运用。

1.2审计监督具有连续性的特点

一般项目建设期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和竣工决算阶段。这就决定了基建项目的审计必须具有连续性。项目前期审计开展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可减少投资决策失误;在建期审计可以对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把握,防止一些不合理费用支出和概算外工程支出的发生,避免审计滞后,保持审计的连续性。通过开工前审计、在建期审计和竣工决算期审计的前后呼应来实现项目审计的连续性,以便全面地对整个基建项目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3审计评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基建项目审计作为一项综合性经济监督活动,不仅要从经济方面审查基建项目,而且要从技术、投资管理等方面审计、评价基建项目本身的合理性、方向性和科学性及交付使用后的效益性;还要审查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设计、投资、技术、监理等各方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涉及面广,审计评价要求所依据的国家政策、法规也严。

2、明确基建工程各项费用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首先是明确各项费用的情况,主要包括几下几个方面:第一,基建工程的资金来源。财务审计要对项目的各项资金来源审核清楚,审计基建工程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在使用中是否出现资金缺口,是否能保证基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还要对工程后期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第二,会计核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需要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审查财务收支情况是否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第三,资金的使用。基建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控制投资计划范围内使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规范,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出现超支或者是挪用资金、随意浪费的现象,对这些情况都要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第四,财务凭证。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还要审查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的记录是否真实,是否出现缺损、记录是否规范。第五,要明确基建工程的债权债务关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往来做好财务审计工作。

3、审查合同的签订以及执行情况基建工程项目的实施要遵循先订立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因此,财务审计的重点也包括审查合同的订立以及执行情况。首先,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关于定额套用、材料供应、费用计取、结算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的条款是否符合施工建设的要求进行审查。其次,还要对基建工程施工建设的相关单位是否严格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是否缴纳足额的保证金进行审查,基建工程的预付材料款以及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与金额要求进行支付,对合同的这些规定都要进行审查。再次,还要审查是否出现违法转包与分包的情况,审查相关的财务资料,根据资金的流向以及会计核算方式来判断是否出现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况,同时,还要对非法利益分配进行审查。

4、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审计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的重点是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财务审计,从而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工以及保证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与发包方的支付的是否一致,审查基建工程项目的各个款项有无出现资金挪用的情况,是否都用在建设项目上。第二,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还要对施工现场的日记账、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还要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查。第三,还要对建设项目的利润是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审计,避免出现利润过高或者是利润过低的问题。

5、对基建工程的项目成本进行财务审计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还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审计。首先,要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成本核算的实施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是否有利,同时,还要审核工程项目的成本的归集、投资的核算以及工程的成本核算是否合法、真实,基建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的财务审计以及内部的管理是否管理良好。其次,还要对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审计,是否随意抬高造价成本、变更建设的内容,有无虚报工程款、重复计算以及其他不利于工程款结算的情况。

6、其他相关项目的审计

6.1工程物资管理进行审计,其审查项目主要包括:要对库内的设备、材料等及时的进行检查,并对出现的技术以及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正确的计算设备材料的实际成本,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备、齐全,定期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及时对结余设备、材料物资进行退库管理,也是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重点项目。

6.2基建工程决算的审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收集相关的决算审计资料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各类工程合同、物资采购以及各种招投标等资料;二是对构成资产的建筑工程、设备价值、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关注资本化利息计算是否准确;三是材料物资的超领或结余情况的账务处理;四是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情况,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结束语基建工程建设的根本是工程的质量问题,为了更有效地提高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做好财务审计工作是很有用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于很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基建工程的财务审计存在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坚持财务审计的原则,并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做好基建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审计能力,从而更好地保证基建工程的质量,为我国的建设事业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基本审计方法篇(10)

(一)三个关键基本参数

1.项目计划作业的预算成本:即目标成本,表示按照预算价格和预算工作量计算的某项作业的成本,用BCWS表示。BCWS=预算价格×预算工作量

2.项目已完成作业的实际成本:表示按照实际发生的价格计算得到的实际已完成作业的成本,用ACWP表示。ACWP=实际价格×实际完成工作量=总计划成本×实际完工百分比

3.挣值:也被称作已完成作业的预算成本,它表示按照预算价格所计算的某项作业实际己完成作业的成本,用BCWP表示。BCWP=预算价格×实际完成工作量

(二)两个偏差评价指标

1.项目成本差异

项目成本差异(Cost Variance,CV)的计算公式是:CV=BCWP—ACWP如果成本偏差为负值,则表示项目的成本超支,反之,表示项目成本有节余。

2.项目进度差异

项目进度差异(Schedule Variance,SV)的计算公式是:SV=BCWP—BCWS同样地,如果进度偏差为负值,则表示项目进度落后的情况,反之,项目的进度超前。

(三)两个绩效评价指标

1.进度绩效指数

计划完工指数(Schedule Perofrmance Index,SPI)的计算公式如下:SPI=BCWP/BCWS,SPI是发掘工期问题的有效指标,当SPI小于1时就表示目前的工期滞后,反之当SPI大于l时就表示目前的工期超前,当SPI等于1,说明项目是按进度计划进行的。我们可以这样认为SPI是关于效率的,只是指出项目使用预定资源的效率;接近于1.0的SPI值指示了预定项目的高效执行,偏离1.0说明该计划彻底偏离实际,或者项目出现了无法控制的异常状况。

2.成本绩效指数(Cost Peorfrmance Index,CPI)的计算公式如下:

CPI=BCWP/ACWP

CPI是发掘成本问题的有效指标,如果CPI等于1,说明项目成本没有超支也没有节约,是按计划进行的;如果CPI大于1,说明项目成本节约;若CPI小于l,说明项目成本超支。成本指数的意义是每开支一个货币单位所带来的价值,它是挣值管理法中最重要的跟踪指标。接近于1.O的CPI值说明预算制定得准确,偏差太大的CPI值说明制定预算的人经验不足,或者发生了使该项目预算失控的问题。在大多数工程项目的进行过程中,CPI都非常稳定,这使CPI成为了一个很好的预测工具。根据美国国防部累积多年的资料显示,它的数值在项目执行到10%~20%时,就会稳定下来:项目完成了20%时的CPI与项目全部完成时的CPI的差异很少超过1096,其中的差异是因为CPI通常会随着项目的进展而趋于变小,因此在项目早期估算出的最终成本往往会比项目后期的估算要稍微低一些。

(四)两个预测指标

   另外还可以运用挣值分析进行工程项目成本预测,一般来说有两个预测指标:

   1.预测项目未来完工成本(FCC),目前来说一共有三种方法:(计算中TBC为项目的总预算成本)

   (1)假定项目未完工部分将按照目前的效率去进行的预测方法:预测完工成本=总预算成本/成本绩效指数=TBC/CPI

(2)假定项目未完工部分将按计划效率进行的预测方法,使用这种方法的计算公式如下:预测完工成本=已完成作业的实际成本+(总预算成本~挣值)=ACWP+(TBC一一BCWP)

(3)重估所有剩余工作量的成本做出预测的方法

这是一种不做任何特定的假设,重新估算所有剩余工作量的成本,并依此做出项目成本和工期预测的方法。这一方法要将这个重估的成本与已完成作业的实际成本相加得到预测结果。这种方法的公式为:

预测完工成本=已完成作业的实际成本+重估剩余工作量的成本如果:[程项目计划已经严重背离实际,或者项目情况已有重大变化的话,这种方法是必要的。

2.完工尚需成本或称为项目剩余工作成本估计(ETC)

指标含义是指项目从现在(检查时点)到完工时所需要的项目成本估算。其计算公式为:ETC=完工预测成本一已发生的实际成本=EAC—ACwP。

二、基于挣值法的工程项目审计程序的总体设计

若要想发挥挣值法在环境工程项目审计中的作用,审计人员必须设置相应的应用流程。一般来说,应用挣值法的具体分析步骤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审计人员收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必要的资料,如被审计单位与建筑商签订的项目合同、项目的预算工作量和预算费用、项目实际费用和进度信息。在收集相关信息时,审计人员应该在对工程项目分解若干子项目的基础上具体列出项目的每个子项目的计划预算成本,并进一步分解到每天每人,同时确定整个项目的关键活动。然后审计人员要计算到实施审计时为止环境工程项目下属的各个子项目、关键活动及总项目的预算成本、挣值和实际成本等数据。其次,审计人员利用挣值分析方法对项目的费用和进度进行分析,计算出各种指标,找出偏差,判断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是否达到环境工程项目的总体要求。最后,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原因分析,找出偏差出现的原因所在。审计人员在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和审计过程中,要注意综合考虑工程项目成本和进度的关系,从而得出更加客观可靠的审计结论,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监控。

在本文中,基于审计特有程序的考虑,笔者仍然把对工程项目的审计分为三个阶段: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完成阶段,然后将挣值法的思想贯穿在整个审计过程中。

三、基于挣值法的工程项目各审计阶段审计程序设计

(一)审计准备阶段程序设计

1.项目开始,制定审计计划,配备审计人员

2.审计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工作分解(WBS)找出项目的各个子项目,同时找出工程项目的关键路径,分别决定工程项目的关键活动的挣值和非关键活动的挣值。

(二)审计实施阶段程序设计

1.审计人员通过收集相关工程项目的资料,制定工程项目基准即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

2.审计人员通过常用审计方法确定 工程的实际成本。

3.确定工程项目质量指数。

4.计算优化后挣值法的评价指标,具体指标详见文章第二部分,

(三)审计完成阶段程序设计

1.审计人员对计算后的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偏差,分析原因。

2.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交流,提出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挣值法在工程项目审计中应用的总结

(一)挣值法的运用贯穿在整个审计过程中

从流程图可以看出,整个流程被划分为三个阶段,审计计划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完成阶段。审计阶段的划分是以挣值法的基本思想构建的,每个审计阶段的任务清楚可见,便于审计人员搜集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二)以挣值法的三个基本参数为中心,使整个审计过程有重点可循

基本审计方法篇(11)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3

三十多年审计实践中最典型的审计类型为财务收支、计算机、经济责任、政策执行审计,其共同特点是:运用审计目标与范围、标准、事实、结果四个审计基本要素,审计过程可表述为:依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范围和标准、找到事实,与审计标准核对,得出审计结果,这就是审计基本原理,各类型审计都遵循的特点,就成为具有一般性的基本原理。

我国的国家审计工作从1983年开始,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程,应当对审计的实践历程进行一下梳理,从中总结出基本原理,找出一般规律,以此作为审计实践的理论指导,多次反复从实践中来,又运用到实践中去,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基本原理理论。

审计基本原理就是每一个审计类型的审计都遵循的基本程序,也就是说明如何进行审计过程的概括性论述。掌握了审计基本原理使得初学审计的人员在此基础上熟悉一个类型的审计后,可以举一反三地进行其他类型的审计项目。

简而言之,审计基本原理就是用最精的论述,来说明审计是如何开展审计工作的。

限于篇幅,本文仅就三十年的审计实践所揭示的审计基本原理进行总结归纳与探讨。

一、我国现有审计基本原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国家审计是伴随改革开放的进程而恢复和发展壮大的,三十年国家审计从无到有,开创了中国国家审计的新纪元,取得了令世人瞩目成绩;但是,她还很年轻,做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不断完善、改革创新审计基础理论、更好地使审计理论成为有效指导审计实践工作,发挥应有的国家治理方面作用,找出我们现在存在什么不足,才是我们现在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2014年12月25日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审计理论既是对审计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又是审计实践发展的指引。从当前情况看,审计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滞后实践、脱离实践,甚至误导实践,必须花大气力加以改进和加强”。审计长明确提出了审计理论对审计实践的滞后,给审计实践带来不利影响,2015年审计长也在全国审计会议等多种场合和平面媒体,大力号召审计理论与实践工作者重视审计理论的创新与发展。事实也充分说明:审计理论的滞后于审计实践会给审计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我国自八十年代审计初建时就明确提出“真实、合法、效益性(包括效果、效能、效率、安全、资源与环境保护等,下同)”的审计目标,虽没有西方发达国家的时间长,以美国为例,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经普遍开展了公共资金的绩效审计,在对公共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的审计中,出台了“全面审计的标准”,美国总会计局会计长公布的“政府单位、规划、事业和部门的审计标准”(1974年)中①,对政府规划部门、事业或者单位的“全面审计标准”为:“(1)财务业务、会计账目和报表的检查,其中包括对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遵守情况的评价。(2)在资源利用中效率和经济节约情况的审查。(3)确定是否有效益的完成预期结果的审计。”我国自国家审计机关成立起,就将效益列为审计目标。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公共资金绩效审计仍然没有全面开展,特别在一些基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的质量与水平还不高,有的甚至没有开展此项工作。《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中明确“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制。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也就是说:所有审计项目,都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规定的“合法、真实和效益”为审计目标。

这一规划在全国审计机关并没有全部实现,也就是说:国家审计已经经历三十多年的发展,但是,有的地方的审计机关不能实现审计法自成立之初的“合法、真实和效益”的审计目标,进行“全面审计”和《绩效审计》,实施审计目标的“全覆盖”,对这一事实,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思考。

二、在审计理论中缺少审计基本原理的内容是主要原因

形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审计工作始于八十年代初,由于没有现成的审计基础理论,从两个方面吸收审计知识,一是从原有的财政财务部门的同志经验中汲取,形成以“审计问题为基础”为代表的审计方法体系,直到现在,在审计系统内,以“师傅带徒弟”仍然是很多在实际工作的常用方法,就说明了由于基本原理的缺少而形成的对口传身带的依赖。二是从国外的审计理论翻译而来;形成以“评价内控制度为基础”的为主要代表的审计方法;第一种缺少评价等先进方法的运用,很难发展为审计基础理论;第二种失于和我国的内部控制系统不建全,与我国实际情况不符,我国的内部审计是和国家审计一样在80年代初建立的,与西方国家200多年的内部审计发展不在一个等级上,造成“水土不服”,特别是一些介绍国外绩效审计的内容时,过多的介绍在国外也不一定用的数学模型等概念化的方法,使人感到绩效审计方法与手段高不可攀,使之很难与中国的审计实践相结合,也不能形成与我国实践相结合的的审计基础理论。

我们知道,做任何一项工作,第一要素是要有能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可是,国家审计机关既使在各地方机关,也不缺乏中级甚至高级职称的审计技术人员,更有是审计学院或者审计专业背景的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多年,可称为“资深”审计人员,可为什么能熟练的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一提到要进行绩效审计,就脑袋摆的就象“拨浪鼓”:“那可不是我们能完成的”,好像是高不可攀的高难度的工作。这里即有对绩效审计的不了解而形成的畏难情绪,但这决不是主要原因,各地审计机关也在鼓励开展绩效审计上加大了力度---在年度工作考核成绩将绩效审计列为业务考核工作成绩时的重要加分因素,效果仍未奏效,可见,这不是主要原因,那什么是主要原因呢?

各类审计专业的教科书都有如何进行各类型审计的分别的论述,但是没有形成审计工作过程的共性进行描述的基本原理,也可以说没有从理论的高度对各审计类型的指导,因此形成从事多年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换一个审计类型时就不会审计的情况出现。也就是说,没有将审计工作的实践上升到理论,没有用最简洁的语言概括出审计是如何进行工作的,从而造成审计人员知道在实践中如何工作,在实践中也增加了丰富的经验,但没有理论上的具体指导,只有实践上的经验积累,这样,如长期对传统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目标的项目,如果换成对效益性审计目标进行审计,就感觉无从下手了,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除了我们没有进行过管理审计这一阶段有关外,(西方发达国家在二战后到七十年代进行了三十多年的管理审计,而在我国管理会计并没有全面开展,也就无从谈起管理审计)在审计理论与教学上没有将审计方法(过程)上升到理论上是影响我国审计实践发展的主要原因,即缺少审计基本原理的理论指导与教学。

三、我国三十多年的审计实践中各类型的审计的审计过程的总结

我们分别对三十多年的主要的审计类型进行审计的过程分析与归纳。

1.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过程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最早并且持续时间最久,是所有审计人员都掌握的审计类型,我们首先对此进行分析。

审计人员在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时,从未进入被审计单位(包括一个行政区、企事业单位、责任人或者是一个项目,下同)时,就开始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真实、合法”的审计目标要求,搜集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国家与部门的法律法规文件,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准备有关本单位的相关财政财务制度、有关行业资金管理方面等与财务相关的文件。

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要确定影响“真实、合法”审计目标的各项因素,(注意: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其审计类型在名称上就确定了是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目标进行审计,没有 “效益性”审计目标),找出反映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的“点”,确定审计范围(或者说细化的审计目标),这是审计人员的基本功,确定了审计范围,找出财政财务核算上是如何做的事实,也就是财政财务核算是如何做的,与应当如何做的审计标准核对,不管符不符合,称为其结果,这一结果如果不与标准符合,也就称为问题,否则就是无问题,这样,不管是否符合,结果就是审计结论。按审计范围上的“点”全部按上述审计过程进行后,汇总全部结果,就得到了财政财务审计的结论。

在上述审计过程中,按审计时出现的先后,是“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标准、事实、结果”审计过程的要素。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

与财务审计相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另一种特点的审计类型,它是对责任人任期所担负的经济职责进行审计评价的过程,审计目标是“真实、合法、效益”,是针对其履行职责方面的,其审计过程为:

首先,要确定其经济责任,这应当与其领导干部的上级管理部门明确担负的职责,国有企业领导的职责与财务账目相关性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 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六条 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而地方领导干部的职责更多的是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方面的职责,是《规定》“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201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中提出对国有资源实行审计全覆盖 的要求: “将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人员所要做的就是评价是否履行了职责。由于其职责范围比较宽,审计人员时间是有限期的,什么都进行评价是不可能的,在制定审计方案时,要依据主要的《规定》中的要求,能准确的反映其经济责任与职责业绩“真实、合法、效益(这里主要指经济、社会效益,政策执行效果、效率,资源与环境保护等所有与履职责任有关的效能)”,同时找出确定其审计范围及审计标准,如果有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与委托机构进行协商,共同确定,找出相应的事实,与审计标准核对,确定其结果。

以上审计过程中,按审计时出现的先后,是“审计目标及范围、审计标准、事实、结果”审计过程的要素。

3.计算机审计过程

计算机审计不是指用计算机手段辅助审计,与AO、OA运用不同,是指对一个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计,国家及相关部门对计算机管理、使用各方面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被审计单位也根据本单位的具体特点,制定了管理制度与办法,审计时,首先确定其审计范围,确定审计的范围与内容,既能反映计算机安全性、可靠性、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指标,然后确定审计标准,在此项审计中,审计范围中就有了审计标准,只需确定审计范围,审计标准也在其中了,确认客观存在的事实,结果就有了。c前二个审计过程比,计算机审计过程中确定审计范围要容易,标准也好确定,只是在软件使用安全性审计时,要求高水平的软件技术人员。

在审计过程中,按审计时出现的先后,是“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标准、事实、结果”审计过程的要素。

4.政策执行审计过程

2014年10月,国务院国发〔2014〕48号《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要求:“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2015年起,国家审计为了配合发展国家促进经济发展政策贯彻执行,审计署创新审计方式,组织开展了政策执行情况审计,以“真实、合法、效益性” 为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国家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影响原因、提出改进的建议。一方面审计政策落实情况;另一方面也要对政策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政策,实现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的目的。

审计目标明确后,要确定审计的范围,也就是审计目标的细化,审计项目涉及到具体政策有哪些?(范围)具体要求是什么?(标准),被审计单位是如何做的?(事实)对什么“点”(分目标)进行审计,所有“点”汇集到一起就是审计范围,搜集实际执行情况的事实及按政策要求应当如何做的标准(政策文件要求),事实与标准逐一对比,得到审计结论。

在审计过程中,按审计时出现的先后,是“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标准、事实、结果”审计过程的要素。

四、审计类型方法的归纳与总结得出的审计基本原理

1.在审计实践中得到的审计基本原理

在上述各类型的审计中,其共同性是:运用审计目标与范围、标准、事实、结果四个审计基本要素,审计过程可表述为:依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范围和标准、找到事实,与审计标准核对,得出审计结果,这就是审计基本原理,各类型审计都遵循的特点,就成为具有一般性的基本原理。审计目标及由此产生的范围是由审计的类型所决定的,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或者审计委托书所决定的,审计人员用标准、事实、结果三个要素进行审计。

2.提高审计学习效率,使审计人员能应对各类型的审计项目

正如会计学中,基本要素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结余。也有基本平衡公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结余,也称为会计基本原理。不管是什么行业的会计,都要遵照执行,在学习应用时,也可以举一反三,节省了大量重复学习的时间。许多学会一个类型会计的人员,在从事其他类型的会计时,根本不用再学习,同样,如果在审计教学中,将审计基本原理作为教学内容,同样也会收到同样效果,当审计人员熟练进行一个类型的审计,再换一个审计类型就可轻车熟路了,因为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审计,都要按审计基本原理进行操作,只是审计目标不同,相应的审计范围、标准、事实、结果不同而已。

以上既是我们通过对审计实践的总结得到的审计基本原理,它源自审计实践,是审计的基本规律,也必将在今后的审计实践中发挥作用。

注释:

①《管理计与规划审计》陈颖源、刘湖、郭志顺编用工作之便 张元奎校.知识出版社,1984年6月 。

参考文献:

[1]林亚利.试论审计原理应用的不足对绩效审计实践的制约.辽宁省审计科研所.审计文汇,2015(2):43.

[2]一九八三年国务院转发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