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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的特殊性大全11篇

时间:2023-11-15 10:05:09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篇(1)

 

“蛟龙号”近日连续的破纪录下潜,让世人将目光转向了浩瀚的大洋和绚烂的海底世界,这其中也包括一些生物学家和药物学家。日前,以“海洋微生物来源的创新药物前沿研究”为主题的第396次香山科学会议上,专家们从海洋来源微生物药物的国际研究进展、海洋来源微生物药物及大规模筛选技术以及微生物天然产物的生物合成及合成生物学研究前景等多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深入讨论。试图从海洋微生物中为人类寻找治病的良药,让海洋成为我们未来的大药房。   与会专家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习惯的变化、环境污染的加剧和人类寿命的延长,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老年性痴呆症、帕金森氏综合征、乙型肝炎等疾病日益严重地威胁着人类健康;新的耐药菌株不断出现,同时,也出现了多种新的疾病,如艾滋病、玛尔堡病毒病、川崎病、克麦罗氏脑炎等等,所有这些疾病都迫切需要寻找新的、特效的药物来预防和治疗。陆生药源日渐减少,而海洋中生活着大量的种类繁多的生物,蕴藏着大量的生物活性物质,因此,向海洋要药应成为今后我国医药和生物领域研究的重要方向。   据介绍,地球上超过70%的面积为海洋所覆盖,其中大多数都属于深海区域,生长在海洋这一特殊环境中的海洋生物,在其生长和代谢过程中,产生并积累了大量具有特殊化学结构并具有特殊生理活性和功能的物质,是开发新型海洋药物和功能食品的重要资源。   本次会议执行主席、中科院微生物所张立新研究员认为,海洋环境的多样性和特殊性共同造就了海洋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和特殊性,海洋微生物种类多达100万种以上,而目前所研究和鉴定过的海洋微生物还占不到总量的5%,已发现的活性物质只占总数的1%。经过大量研究得出,从海洋微生物中发现的生物活性物质包括胺及酰胺类、吲哚生物碱类、乙酰配基类、环肽类及聚丙酸酯类,其生物活性包括抗菌、抗肿瘤、抗微生物、抗病毒、酶及酶的抑制活性等。因此,海洋微生物作为活性物质的新来源,具有重要的研究潜力。   另外,由于当代天然有机化学的迅猛发展,在分离技术和结构分析技术特别是光谱技术方面的长足进步,促进天然产物的研究取得了迅猛发展。例如,1945年从海洋污泥中分离到顶头孢霉菌,从中发现了头孢菌素,以后发展成系列的头孢类抗菌素,这一研究成果可认为是海洋药物开发最早的成功实例。上世纪60年现了河豚毒素并确定了其化学结构,相继完成了河豚毒素的人工合成。因此,从海洋微生物中获取含量很低、结构复杂的化合物具备了技术上的可行性。   各国学者已相继开展海洋微生物抗肿瘤、抗病毒、抗真菌、防治心脑血管病、抗艾滋病等活性成分的研究。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大量海洋来源天然产物被发现,其中不仅包括了陆生生物中已存在的各种化学结构类型,而且还存在很多特殊的新颖化学结构类型,进一步证明了从海洋获得新天然产物的可能性。   上海交通大学的邓子新教授认为,由于海洋微生物大多具有生长周期短、代谢易于调控、菌种较易选育等特点,因此可通过大规模发酵方式实现活性物质的大量生产,从根本上解决药源问题。而且有证据表明曾被认为是海绵等海洋大生物产生的活性化合物,如海豚毒素、海葵毒素、麻壳鱼毒素等,实际上是由这些大生物的某些(种)共生微生物产生的。因此,从理论上讲,借助共生菌的大规模发酵,可以实现其宿主活性物质工业化生产。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这一领域研究正方兴未艾,许多国家都加大了这方面的研究力度。日本2004年成立了海洋科技研究中心,英国也于2010年成立了国家海洋中心,重点进行深海资源的开发。同时,欧洲科学基金会海洋委员会也提出了海洋生物技术发展的下一个十年规划,该计划目的是为来自19个国家的30个成员组织建立全欧洲范围内的平台,促进海洋研究,并确立国际领先优势。2012年,欧盟将分别提供2400万和900万欧元的研究经费,资助可用于工业产品生产的海洋生物发现研究和提高海洋微生物培养效率的研究。   国内目前资源研究的力量比较分散,需要在长期性项目框架内进行系统化整合,为下游奠定基础。目前对海洋微生物来源的药物研发已经成为国际必争之地,急需国家设立大项目指南,系统组织和凝练队伍。建立针对海洋微生物的突破性分离培养方法,深入挖掘基因组、利用合成生物学技术优化元件、底盘,创造新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等是今后研究的重点;而且目前主要研究对象为海洋来源放线菌,还应加大海洋生物资源的研究力度。   与会专家一致呼吁,在国内建立海洋微生物及其天然产物的研究平台或联盟,引入“分享机制”,建立开放共享的化合物库,并建立平台或联盟的网页,随时更新成果,并签署知识产权共享协议,实现成果共享,促进领域共同进步;与企业建立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促进海洋微生物来源药物向产业化方向快速发展。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篇(2)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2)04-0017-05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海洋开发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体育作为国家软实力代表之一,理应在海洋领域大展宏图。纵观世界海洋体育发展状况,我国目前与西方各国比较尚处于初级阶段,虽然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中国军团在帆船、赛艇与沙排等竞技项目上也有斩金夺银的表现,但毕竟是“举国体制”带来的结果,国人海洋体育的意识还没有形成,拥有300万km2海洋面积和18 000 km陆地海岸线以及6 500多个岛屿的海洋体育资源尚待开发。为此,大力发展海洋体育是我国海洋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研究海洋体育文化是当前文化兴国应有之义。

1 关于海洋体育的定义

鲍明晓[1]认为:“海洋体育是人们利用海洋资源和环境,有目的地开展运动休闲活动的总称。”黄文浪[2]认为:“海洋体育是以提升人们身心健康为目的,依托海洋资源及环境开展的,具有浓厚海洋特色的体育活动的总称;具有原生态、亲自然、高参与、深体验性的体育活动。”滕海颖[3]认为:“海洋体育是人类依据海洋资源而发展起来的一组(套)锻炼身心并使其健康的运动项目。”其核心内容是依托海洋资源和环境,为增进身心健康而进行的具有生态性、娱乐休闲性和海洋特色的体育运动。

近代文艺复兴运动中的人文主义者提出一个口号:“向生命索取它所能提供的一切东西。”[4]所谓生命索取,是人类自身为了自我需求而打破与生命之间保持的相对稳定,即打破低层次需求跃入更高层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人类开始追求健康保障、娱乐休闲以及自我价值实现等需求目标,加上闲暇时间增多、科技与经济水平提升等多因素连锁反应,致使带有原始体育基因的海洋劳动、游戏、祭祀等社会活动形态逐步演化成当代海洋体育活动;强调海洋体育的本质功能和核心价值,即遵循“健康第一”的理念,增进身心健康,追求身、心、社会适应三维健康核心价值观,对于健康不仅要从生物性方面表现出良好的状态,更主要的是促使人融入社会的能力;突出海洋体育的空间性特点,一般说来,人们对于海洋体育的认识往往局限在海滩、海面上,但从开放的、立体的视角观察海洋体育活动,其区域空间应拓展为海上(中、底)、海滩、海岛(礁)、海空,形成一个完整的相辅相成的海上体育生态系统;不仅如此,体育的文化属性是与生俱来的,所以海洋体育也应视为社会文化活动的要素之一。为此,本文将海洋体育定义为:以海洋生态系统为活动空间,以满足大众休闲娱乐和健康需求为目的,依托海洋资源而进行的促进身心和谐发展的一种社会文化活动。

梳理海洋体育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应包涵自然环境、时间、设施、经费、人员与制度6大要素,其中自然环境是不为人的主观意识所改变的,它对海洋体育活动起决定性作用,而其他要素需通过体育组织起作用。制度是一个动态因素,它与活动、组织相互作用,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 形成海洋体育文化的相关概念链接

2.1 文化与海洋文化

文化一词源于拉丁文,是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5]。分析200多种国内外学者对文化概念的界定,无论是从何角度审视都带有趋同性。首先,文化创造的主体是人;其次,文化不是随意的意识建构,而是人与社会相互作用、相互关系的精神活动及其产物;再则,文化是人类适应、联系环境过程中借用一定的手段和方式的创造体现。了解文化属性是认识海洋文化的前提和基础,即从一般到个别,普遍到特殊的规律来看待文化与海洋文化的特殊关系。

海洋文化是相对于陆地文化提出的,从进化论观点解释,原始生命诞生于海洋,陆地生命包括人类都是海洋生命经过漫长岁月进化而来的。就历史根源与逻辑起点来看,海洋是陆地文化的泉眼,海洋文化理所当然成为人类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故海洋文化拥有文化属性的共性外,因其生态环境与生活背景的不同而具有海洋文化的特殊个性。比较众多专家对海洋文化概念的论述,笔者较为认同曲金良先生[6]的说法:即“海洋文化是人类对海洋本身的认识、利用,因有海洋而创造出的精神的、行为的、社会的和物质的文明生活内涵,海洋文化的本质就是人类与海洋的互动关系及其产物。”

2.2 体育文化与海洋体育文化

体育文化作为文化的下位概念,依据文化的相关定义而引申,从文化的普遍性过渡到体育文化的差异性,存有类似和特有的文化要素。卢元镇[7]认为:“体育文化是关于人类体育运动的物质、制度、精神文化的总和。”

体育文化与海洋文化同属文化空间中两个并存的文化体系,在文化共性的作用下,海洋文化与体育文化碰撞、交融的过程中形成了海洋体育文化。从广义上讲,海洋体育文化泛指与海洋有关的体育文化,是人类受海洋影响逐步孕育、创造、形成的具有海洋特性的体育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上说,海洋体育文化指人类以海洋环境为依托,在长期与海洋生态相互作用的体育实践活动和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一种以海洋精神为主要特征的体育文化意识形态。海洋体育文化是体育文化与海洋文化相互结合的产物,是新文化在形成时的选择与重构,表现出一种数学逻辑,即包含和被包含关系。

3 海洋体育文化内涵与外延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篇(3)

记者: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深海生态系统调查研究的意义与动态情况。

邵宗泽:深海水体、深海沉积物、深海平原、海山、海沟、冷泉等各种生境构成了深海特殊的生态系统。深海生态系统是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复杂独特、生境多样,蕴藏着巨大的基因资源,已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

与地球上其他生态系统相比,对深海生态系统的调查研究还很少。虽然早在1977年,美国“阿尔文”号深潜器就发现了深海热液区,但目前对深海热液生态系统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不同地质背景的热液成分及生物群落组成具有独特性,目前对各大洋的热液生态系统的分布与生物种群特征还没有全面的了解。对古菌、细菌以及噬菌体等在深海生态系统的形成与维持过程中的作用,还有很多问题等待解答,热液活动在地球生命起源中的作用仍是一个谜。

记者:深海微生物是深海生态系统的重要成员,请您介绍一下国际上深海微生物调查研究的情况。

邵宗泽:微生物是深海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海洋生物形成了密切的共附生关系。深海极端高温、低温、有氧、无氧等各种各样的环境条件选择出了多种多样的微生物。营养贫乏的大洋环境造就了寡营养的海洋微生物,寡营养微生物以其精简的基因组和特殊的代谢机制适应了特殊的深海环境。总的来说,各种古菌、细菌、噬菌体广泛分布于整个海洋环境,构成了独特的“深部生物圈”,它们在地球生物化学循环中起着重要作用。

其中,深海化能自养微生物对热液及海底冷泉生态系统的形成至关重要。用时8年的化能自养生态系统计划(ChEss project)对南大西洋、南太平洋等四个海区的深海化能自养生态系统进行了调查。在位于南太平洋开曼海槽(Cayman trough)的超慢速扩张洋中脊,发现了水深最深热液口(6800米),生态环境独一无二;在南大西洋中脊发现了最热的热液口,还在新西兰附近发现了巨大的深海冷泉区,在北极的摩恩(Mohns Ridge)发现了大量的硫氧化菌席。

深海沉积物也是一个巨大的、天然的DNA资源库,仅位于深海沉积物顶部的10厘米空间,据估算约含有4.5亿吨脱氧核糖核酸(DNA)。已经证实,海底1626米以下的沉积物中也有微生物活动。深海中蕴藏着地球上最为丰富的物种多样性和最大的生物量,被公认是未来重要的基因资源来源地,具有巨大的应用开发潜力。

随着环境基因组、宏蛋白组等组学分析技术的进步,对海洋微生物的认识取得了重大进展。美国克雷格?文特尔研究小组开展的海洋微生物环境基因组系列调查发现,仅在表层海水就有大量的微生物新物种、新基因、新蛋白、新途径。这些微生物新物种、新蛋白家族、新代谢过程的科学价值、环境作用和资源价值目前难以估量。

记者:目前,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已成为各国在国际海底竞相角逐的战略资源,能不能介绍一下国际社会的看法与态度?

邵宗泽:人类对海洋生物基因资源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每年在以12%的速度快速增长,目前有超过18000个天然产物和4900个专利与海洋生物基因有关,说明它不再只是个应用远景,而是一类现实的可商业利用的重要生物资源。基因组测序技术与生物信息技术的发展,大大加速了海洋微生物基因资源的发现与发掘速度。

目前,公海海洋生物基因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以及知识产权归属已经成为联合国国际海底会议的重要议题。从2004年起,联合国会员大会成立了“国家管辖以外海域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工作组”,每两年召开正式会议磋商,我国每次由外交、管理人员和学术专家应邀组团参加,目前还没有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法律框架来保护和规范海洋生物基因资源的开发。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因各自的经济实力、深海调查能力的差异,对海底遗传资源生物勘探所持的态度也不一致。发达国家坚持先入为主、自由采探,主张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反,发展中国家主张“人类共同遗产”原则,坚持利益共享,不支持公海海洋生物基因资源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

记者:我国近年来在我国大洋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勘探方面的研究进展与现状如何?

邵宗泽:我国在“十五”期间就启动了深海生物及其基因资源的相关研究,并依托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建立了中国大洋生物基因研发基地。在深海微生物研究装备的研制、深海微生物基础科学研究以及资源开发应用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从2003年起,初步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深海微生物资源库。2005年起,在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支持下,在深海微生物资源库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海洋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经过六年积累,分离了大量新的大洋微生物资源,并通过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整理,建立了资源共享平台。

“十一五”期间,在大洋协会洋中脊项目支持下,发表深海微生物研究论文200多篇,其中147篇SCI文章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刊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在极端微生物资源获取、极端酶研究、活性物质筛选以及微生物多样性分析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初步形成了集大洋生物基因资源勘探及大洋科学研究于一体的优秀团队。

“十二五”期间,在深海生物调查技术能力、深海(微)生物勘探与资源潜力评估以及微生物资源开发方面,已经得到了在科技部、海洋局、大洋协会等各 类项目大力支持,有望获得更大的进展。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篇(4)

    海洋经济的涵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海洋空间为活动场所的经济活动;二是以海洋资源的利用为对象的经济活动。按照海洋与经济活动的关联程度不同,海洋经济可以分为三个层面:(1)狭义的海洋经济,是指包括开发和利用海洋的丰富资源、海洋的广袤水体以及海洋的广阔空间的经济活动的总称;(2)广义的海洋经济,是狭义海洋经济的延伸,指为开发和利用海洋而产生的相关产业;(3)泛义的海洋经济,不仅包括上述两个层面,还包括海岛陆域的经济活动(海岛经济)、海岸带的陆域经济活动和河海体系中的内河经济(沿海经济)。

    (一)海洋环境问题

    关于海洋环境问题的研究,我国经历了起步阶段、初步形成阶段和逐步完善阶段。

    1.起步阶段。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也遭受到了严重破坏。一方面,陆地的农业和工业生产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尤其是工业废水的处理手段还非常欠缺,直接排放到海洋中,给海洋造成严重污染;另一方面,海水养殖、海洋石油开采等形成的污染,造成海水水质恶化,近海生物资源受到严重破坏。为此,海洋的环境保护问题引起了我国海洋管理部门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此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全球海平面上升的影响、海洋环境污染的来源和治理措施、海洋环境保护和评估、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如孟伟和张淑珍以水环境中的深圳湾为例,提出了开发海洋物理环境容量的意义,指出有机污染物(主要指COD)的物理环境容量主要受海域水动力条件的制约[2];倪轩认为,世界各国沿岸海域遭受日益严重的污染,最主要的原因是沿海工业和海洋事业的发展带来的海洋污染物的增多,这不仅使得海洋的自净能力几乎丧失,给海洋生物资源带来巨大灾难,而且更严重的是人类的健康也面临极大威胁[3]。

    2.初步形成阶段。由于海洋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海洋环境的研究成果显着增多,主要的研究方向有:渔业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海平面变化及影响、海洋灾害的危害和防治、海洋环境保护和治理对策、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研究成果包括:巴登在分析海洋领域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评述了海洋污染的现状和未来走势,运用生物地球化学行为和生态毒理学方法研究了海洋污染问题[4](P45-103);陈亚瞿认为,渔业的发展受到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加剧的危害,造成很多江、河、湖、海的渔业水域遭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巨大威胁[5];王伟洁和吴长江认为,山东省渔业资源丰富,品种繁多,但是由于污染源的大量增加,渔业发展的水域环境质量显着下降,渔业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渔业生产受到了挑战[6];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杜碧兰等提出了海平面上升的恶果,认为如果海平面上升30厘米,长江三角洲及江苏和浙江沿岸大概5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将被淹没[7](P5-20);翁盛深以汕头作为研究对象,提出了要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的保护力度[8]。

    3.逐步完善阶段。21世纪以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受到了学者们的更广泛关注,主要的研究领域有: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环境质量评价、海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对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特殊生物品种及区域的分类保护。主要研究成果有:王斌提出了我国海洋及海岸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肯定了国家相关部门在管理国家海洋事务、监督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重要工作[9];徐祥民和马英杰认为,海洋特殊区域是海洋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渔业水域、重点海域、海滨风景名胜区、海洋生态示范区等,并建立了一整套海洋特殊区域的保护体系,对特殊海域进行分类、集中整治和保护[10];韩永伟、高吉喜等以珠江三角洲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其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敏感性的过程中,提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改变珠江三角洲生态环境恶化现状、保护渔业资源和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的具体措施[11];高振会提出在未来的海洋经济发展中,海洋技术和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12];王美珍以环杭州湾为研究对象,认为环杭州湾产业带的发展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非常大,应该抓住环杭州湾沿海经济发展的机遇,进行可持续的海洋经济发展[13]。

    (二)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对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方面的定量分析成为了学术研究的热点。在这些研究中,主要采用的方法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评价,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有:陈可文在《中国海洋经济学》一书中建立了海洋经济的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3个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和资源环境子系统。其中,关注海洋经济的资源环境的发展是该指标体系研究的重要内容,其资源环境系统包含的变量有:自然资源存量、海洋污染排放、海洋污染带来的损失、海洋灾害带来的损失等指标[14](P59-138)。张德贤等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中建立了海洋经济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5个子系统:海洋经济子系统、海洋资源子系统、海洋环境子系统、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子系统、社会发展子系统。其中,海洋资源与环境子系统主要包括海洋生物多样性、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率、海洋污染面积比重、海岸倾倒数量等指标[15](P12-60)。韩增林和刘桂春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定量分析》中建立了海洋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含4个子系统,分别为海洋资源承载能力、海洋资源发展能力、海洋环境承载力和保护能力以及智力支持系统。该指标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建立模型,共包括5个层次共48个指标。其中,海洋环境承载力和保护能力子系统包括的指标变量为:单位海域面积废水排放强度、单位海域面积固体废弃物倾倒强度、滨海海域的水质质量指数、赤潮发生的年频率、海域内年原油泄漏量、海洋环境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海洋水体环境质量标准、海洋水体污染物背景值、人均海洋环保费用、海域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例、入海废水排放达标率、海洋环境保护法规数目、省级以上海洋保护区数目等[16]。

    冯晓波等在《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实证研究》一文中建立的指标体系包含4个子系统:海洋产业发展能力、海洋科技综合能力、海洋资源利用能力和海洋环境承载保护能力。该体系共包括4层16个指标,其中重点考虑了海洋环境承载力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制约,海洋环境承载保护能力包括的指标变量有:工业废水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海洋自然保护区个数、滨海观测台站等指标[17]。狄乾斌和韩增林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探讨》一文中建立了包含海洋资源环境子系统、海洋经济子系统和社会发展子系统的指标体系。其中海洋资源环境子系统中包括资源总量、环境污染和环境治理三个方面;海洋经济子系统中包括经济增长和经济质量两个方面;社会发展子系统中包括人口增长、生活质量、科技潜力三个方面。该指标体系共包括28个指标[18]。从目前的研究情况看,关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而针对海洋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建立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还有待深化。因此,本文将充分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并改进目前研究的不足,建立一套我国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希望通过该体系的设计,使该指标体系具有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具体用于指导我国海洋经济的环境改善,用于政府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的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篇(5)

关键词:深海微生物;研究;开发

Researchanddevelopmentofdeepseamicrobes

ABSTRACTDeepseamicrobesaretheimportantcomponentsofearthbiologicalsystem.Deepseamicrobeshavereceivedmoreandmoreintensiveattentionastheirimportanceintheresearchandapplicationinecology,resources,environments,andsoon.Inthisstudy,thehistoryandmainachievementsindeepseamicrobialresearchanddevelopmentswerebrieflyintroduced.

KEYWORDSDeepseamicrobes;Research;Development

深海的概念通常指1000米以下的海洋,占到海洋总面积的3/4,而其中深海沉积物覆盖了地球表层的50%以上。深海及深海沉积物中的微生物生存面临高压,低温或高温、黑暗及低营养水平等几个主要极端环境,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一片“荒芜的沙漠”。20世纪中期,深海测量技术发现深海洋底也有高山峻岭,全世界有8万公里长的山脊蜿蜒在各个大洋,大洋中山脊的发现使人们认识到海洋环境与陆地环境的统一性。1977年美国“阿尔文”号深潜器最早在太平洋上的加拉帕戈斯群岛附近2500米的深海热液区发现了完全不依赖于光合作用而独立生存的独立生命体系。位于生命体系金字塔底部的是微生物,能直接利用深海火山口喷出的硫化物、氮化物、甲烷等低分子化合物作为食物和能源,合成各种生物大分子如蛋白质、糖等。位于金字塔上部的是一些大型生物包括长管虫、蠕虫、蛤类、贻贝类,还有蟹类、水母、藤壶等特殊的生物群落。有人将这样五彩缤纷、生机勃勃的海底生物世界称为海底“生命绿洲”。目前已经有几十个深海热液区生物体系被研究,这种依靠地球内源能量支持,在深海黑暗和高温的环境下,通过化合作用生产有机质的“黑暗食物链”的发现使人类对深海环境以及生物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在目前已发现的各种极端环境中深海蕴藏着的生物资源极为丰富,其中最主要的是深海微生物,但这些微生物大部分还鲜为人知。深海环境下极端微生物的研究不仅是目前生命科学最前沿的领域之一,也是海底深部生物圈研究和海底流体活动研究重要的组成部分。该项研究将回答生命起源、生物进化、外太空生命探索等生命科学的重大问题并带动包括21世纪地球科学内的其它学科领域的重大发展。2001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NSF)在其题为“OceanScienceattheNewMillenium”的科学发展展望报告中,将海底流体活动研究列为海洋科学今后十年最重要、最有可能取得重大突破和科学发现的前沿研究方向之一,生命科学与海底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在上述研究中将占据重要地位。于2003年10月份开始的整合大洋钻探计划(IODP)将深部生物圈和洋底、海底列为该计划中三大科学课题之一。深海深部生物圈的发现是对“生物圈”广泛范围的进一步了解。虽然海底采集沉积柱状样已经有近80年的历史,大规模的系统研究开始于1968年的深海钻探计划。“深海钻探(DSDP,1968~1983)”、“大洋钻探(ODP,1985~2003)”和“综合大洋钻探(IODP,2003~至今)”等深海研究的三部曲,是国际地球科学历时最长、规模最大,也是成绩最为突出的合作研究计划。大洋钻探计划ODP以独特的视角为我们呈现出另外一个生命世界――掩埋在洋底沉积物中和地壳中的生物圈。在数千米深海海底存在着由微小的原核生物组成,数量极大的生物群,有人估计其生物量相当全球地表生物总量的1/10。与热液口“自养”的微生物不同,深部生物圈的原核生物依靠地层里的有机物实行“异养”。深海大洋中生物圈的发现,让人类认识到地球生态系统的真正基础在于原核生物。正是这些原核生物多种多样的新陈代谢过程,产生了多种多样生物地球化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地球的生态系统。微生物总是出现在它们能够生存的一切物理、化学、地质环境中,这似乎是一条基本规律。那些在极端环境中生长并通常需要这种极端环境正常生长的微生物被统称为极端微生物。极端环境涵盖了物理极端环境(如温度、辐射、压力、磁场、空间、时间等)、化学极端(如干燥、盐度、酸碱度、重金属浓度、氧化还原电位等)和生物极端(如营养、种群密度、生物链因素等),海底被认为是上述极端环境中的极端。在深海环境中广泛存在着嗜酸(pH3以下)、嗜碱(pH10以上)、嗜盐(25mol/L以上)、嗜冷(可达0℃以下)、嗜热(120℃以上)、嗜压(500大气压以上)微生物。深海环境下极端生物特征的研究也为生命极限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生物材料并对外太空生命探索不断提供新的线索和依据。科学家们设想:既然在如此严酷的极端环境下微生物还能很好地生存,那么在火星上也会有生命存在。深海微生物学的建立应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美国Scripps海洋研究所Yayanos教授设计、改进高压培养罐并于1979年首先分离出深海嗜压菌,1989年Bartlett首先分离出压力调控的外膜蛋白(OmpH)。1990年日本三菱重工和三洋公司开始为日本海洋科学技术中心研制深海微生物高温/高压培养系统,1994年才完成,耗资七亿五千万日元。该系统的建设和深潜、采样系统的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深海生物圈的研究进步。1995年Kato等分析了一个压力调控基因簇,1999年Nogi等从马里亚纳海沟分离、鉴定出极端嗜压菌Moritellayayanosii[1~3];2003年日本、美国和意大利相继展开了深海嗜压菌ShewanellaviolaceaDSS12和PhotobacteriumprofundumSS9全基因组测序[4,5];2005年3月P.profundumSS9全基因组序列及初步分析在Science上发表[6,7]。除了巨大的科学研究价值,深海微生物研究还具有极大的经济、社会价值而引起广泛的关注。深海生物处于独特的物理、化学和生态环境中,在高静水压、剧变的温度梯度、极微弱的光照条件和高浓度的有毒物质包围下,它们形成了极为特殊的生物结构、代谢机制系统。由于这种极端的环境,深海生物体内的各种活性物质,特别是酶,具有高度的温度耐受性,高度的耐酸碱性、耐盐性及很强的抗毒能力。这些特殊的生物活性物质是深海生物资源中最具应用价值的部分。除了发展、改进海洋微生物的分离培养方法获得新的海洋微生物,筛选活性物质外,应用基因组学研究方法,构建海洋微生物基因组文库,通过研究,操作海洋微生物遗传基因,来获得新的海洋微生物活性物质,这是探索海洋特别是深海微生物资源,研究开发海洋新药物的必然而有效的选择,也是目前深海微生物资源开发的热点。概括来说,深海生物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潜在的应用价值:

1工业应用

工业生产常常要求一些特殊的反应温度、酸碱度并加入一些有机溶剂,在这种条件下,普通酶无法保持活性,因此,依赖酶的工业必须花费大量资金采取特殊的工艺以保持这些酶的活性,从而大大提高了成本,而极端酶在普通酶失活的条件下仍然能保持较高的活性,所以在工业上有着广泛的的应用前景。目前已经有高温聚合酶、糖酶、淀粉酶、蛋白酶等几种极端酶开始工业化生产,并且已经创造了数十亿美元的经济效益。

2医药应用

从生物体内研制药物治疗人类的各种疾病由来已久。由于越来越多的病原菌或病毒对目前的药物产生了抗药性,并且不断产生新的疾病。因此从海洋中筛选新的生物药物成为海洋药物研究开发的方向。深海生物由于环境的独特性而成为新型特效药物、抗肿瘤、抗病毒、降压降脂等药物的来源。目前国际上在深海药物的筛选方面还未见太多报道,但是可以预料它的前景将是十分广阔的。

3环境保护

在海底,由于动物尸体聚集、火山喷发等原因造成有毒物质及硫化物等对陆地生物有害物质的浓度较高,而生存在这里的微生物能分解这些物质并以其为能源繁衍生息,因此,这些生物在清除地球表面的重金属、石油等污染物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目前日本科学家已经从深海中筛选到具有较高的石油分解能力的菌株,并已开展了应用研究。从20世纪后期开始,随着深海技术能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投身于深海研究的前沿领域。目前的深海载人潜器下潜深度达到6500m,无人缆控潜器ROV则可达到11000m水深,并获得最深处马里亚纳海沟深海沉积物样本,研究发现其微生物含量达到103~104/g的水平。实验室深海环境模拟也取得突破进展,已分离鉴定出嗜压、嗜碱、嗜酸、嗜盐、嗜冷、嗜热等极端微生物。目前国际上进行深海微生物研究的国家主要分布在欧洲,美洲及亚洲,其中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都是深海微生物研究的主力军。目前,在深海微生物的分离培养、多样性调查、功能基因研究和适应性机制研究(如深海嗜压菌的嗜压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各类极端微生物在工业用酶、工具酶、环境修复以及生物活性物质等方面的开发应用也有了突破,使人们看到了深海微生物开发的巨大潜力和广阔的应用前景。深海生物资源尤其是微生物资源越来越得到人类的重视。随着科学的发展进步,水下工程技术和探测技术的改进和完善,人类对深海微生物的研究和开发有了更大的空间和可能性。我国深海生物基因的系统研究起步时间较晚,从本世纪初开始主要得到了国家科技部和中国大洋专项的资助。中国大洋协会依托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成立了中国大洋生物基因研究开发基地,研制、配备了一批船载和实验室深海微生物培养专用设备。在深海设备的支持下,真正意义的深海微生物研究得以开展。到目前为止,基础研究主要开展了深海微生物在物质循环中的作用;极端微生物分离、培养;微生物遗传、代谢研究,深海极端环境下微生物适应性机理的研究等。成功分离、鉴定出各类深海嗜压、嗜热、嗜冷、嗜盐、嗜碱、嗜酸微生物,从中发现了多个未经报道的新种。以此为基础,正在建设国内第一个深海微生物菌株资源库。克隆了多种深海极端酶基因,进行了基因表达和分析。深海微生物抗菌、抗肿瘤活性物质筛选工作也已经开展。深海耐压菌ShewanellacomraWP3已基本完成全基因组序列测定,正在开展后基因组研究。开展了深海沉积物宏基因组文库的构建,成功构建了一个深海5000米水深沉积物的cosmid基因文库,通过对克隆子的分析发现文库中微生物来源主要是一些不可培养的微生物新种,部分克隆子序列测定发现克隆子上大部分基因是新基因。目前已筛选到多个能表达生物活性物质的克隆子,正在进行序列测定。总之,深海生物研究是一个依赖于工程技术的高投入项目,我国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开发利用研究的快速发展还需要更多资金和人才的不断投入。

参考文献

[1]IshiiA,NakasoneK,SatoT,WachiM,etal.IsolationandcharacterizationofthedcwclusterfromthepiezophilicdeepseabacteriumShewanellaviolacea[J].JBiochem,2002,132(2):183

[2]HorikoshiK,Tsujii.Extremophilesindeepseaenvironments[M].Tokyo:SpringerVerlag,1999:91

[3]KatoC,NogiY.CorrelationbetweenphylogeneticstructureandfunctionexamplesfromdeepseaShewanella[J].FEMSMicrobiolEcol.,2001,35(3):223

[4]BidleKA,BartlettDH.RNAarbitrarilyprimedPCRsurveyofgenesregulatedbyToxRindeepseabacteriumPhotobacteriumprofundumstrainSS9[J].JBacteriol,2001,183(5):1688

[5]NakasoneK,IkegamiA,KatoC,etal.AnalysisofciselementsupstreamofthepressureregulatedoperoninthedeepseabarophilicbacteriumShewanellaviolaceastrainDSS12[J].FEMSMicrobiolLett,1999,176:351

[6]VezziA,CampanaroS,D′AngeloM,etal.Lifeatdepth:Photobacteriumprofundumgenomesequenceandexpressionanalysis[J].Science,2005,307(5714):1459

[7]CampanaroS.VezziA,D′AngeloM,etal.LaterallytransferredelementsandhighpressureadaptioninPhotobacteriumprofundumstrains[J].BMCGenomics,2005,6:122

[8]VetrianiC,JannaschHW,MacgregorBJ,etal.Populationstructureandphylogeneticcharacterizationofmarinebenthicarchaeaindeepseasediments[J].ApplEnvironMicrobiol,1999,65(10):4375

[9]PriestFG,GoodfellowM.Appliedmicrobialsystematics[M].Dordrecht:KluwerAcademicPublishers,2000

[10]ReysenbachAL,VoytekM,MancinelliR.Thermophilesbiodiversity,ecology,andevolution[M].NewYork:KluwerAcademic/PlenumPublishers,2001

[11]BullAT,WardAandGoodfellowM.Searchanddiscoverystrategiesforbiotechnology:theparadigmshift[J].MicrobiolMolBiolRev,2000,64(3):573

[12]AkerleyBJ,RubinEJ,CamilliA,etal.Systematicidentificationofessentialgenesbyinvitromarinermutagenesis[J].ProcNatlAcadSciUSA,95(15):8927

[13]BernanVS,GreensteinMandMaieseWM.Marinemicroorganismsasasourceofnewnaturalproducts[J].AdvApplMicrobiol,1997,43:57

[14]StoreyKB,StoreyJ.Environmentalstressorsandgeneresponses[M].ElsevierScienceB.V.2000:277

[15]AbeF,KatoC,HorikoshiK.Pressureregulatedmetabolisminmicroorganisms[J].TrendsMicrobiol,1999,7(11):447

[16]YamadaM,NakasoneK,TamegaiH,etal.PressureregulationofsolublecytochromescinadeepSeapiezophilicbacterium,Shewanellaviolacea[J].JBacteriol,2000,182(10):2945

[17]KatoC,QureshiMH.Pressureresponseindeepseapiezophilicbacteria[J].JMolMicrobiolBiotechnol,1999,1(1):87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篇(6)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7-0122-02

在建立海洋强国的今天,我国北部沿海以青岛、大连、天津为核心的港口群,背靠正在迅速崛起的环渤海经济圈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凭借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良好,科技和文化教育事业发达的竞争优势,依托北京奥运和承接日韩制造业转移的良好机遇,港口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港口经济效应日趋明显。但随着环渤海地区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海洋利用活动的日益频繁,渤海生态环境却承载着巨大压力。渤海是典型的半封闭性内海,生态环境脆弱。保护渤海生态环境健康,保障区域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一、渤海海洋环境污染现状

渤海是半封闭的浅海,由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和中部海域组成,由辽东半岛、华北平原和山东半岛环抱。渤海平均水深18m,海岸线总长3 784km(其中陆地岸线3 024km),面积77 284km2。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目前我国货物进出口约90%是通过海洋运输完成的,因此进出口贸易的大幅度增加促进了沿海港口投资的大幅度增长,港口业的发展也速度惊人。然而,优秀的自然资源经过竭泽而渔式的开发,已经给渤海海域带来灾难性的影响:

2002年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3.2万km2[1],占渤海总面积的比例41.3%。沿海的工业点源和城市生活污染仍然是渤海污染的主要来源。1999年,渤海沿岸主要入海排污口直接排入渤海的工业废水为5.6亿吨,生活污水6.1亿吨[2]。渤海的赤潮发生年均数大幅增加,且持续时间长,面积加大,尤其是辽东湾西部、渤海湾西部比较严重。1998年发生了历史上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赤潮事件,从7月到10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5亿元[3]。锦州的五里河口Hg的含量已达到三类沉积物质量标准的3倍以上,近7km2的区域无底栖生物[4]。

渤海海洋环境污染其表现为:水动力条件改变、岸线资源缩减、海湾属性弱化、近岸海岛消失、渔业资源衰退、海岸景观破坏、海洋污染加剧和湿地功能退化。

二、港口污染防治相关概念及国内立法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于1982年颁布,1999年后对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则说明我国海域污染防治法制渐次健全。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为根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为基础,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为主干,以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为补充,与部分国际公约相协调的海域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概况。其中,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先后制定了一批部门规章为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与其相配套的管理条例。渤海海域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和了一批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例如,《天津市海域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

其他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部门法也加以补充。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都有相应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防止污染损害的规定。

我国亦曾加入海洋污染防治的国际公约和双边协定,并且我国已经将我国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防止倾倒废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等的规定在国内法中体现了出来[5]。

三、我国渤海海域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虽然渤海海域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是近20年我国海洋经济高速发展,但当时的时代因素和立法条件限制,渤海海域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仍然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法律规定存在着严重的职能交叉。环境保护部建立的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与国家海洋局建立的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之间也存在职能交叉,亦有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与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职能交叉、“海域”与“河域”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

其二,《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了,但其配套法规没有及时修改。自1999年《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后,《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于2009年9月2日修订。即其修改的时间推迟了10年,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迄今还没有修改。这会给全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严重损失。

其三,行政处罚额度过低,起不到惩罚的作用。2011年国家海洋管理部门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第85条,对造成渤海严重污染的康菲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这一处罚结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巨大不满,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其四,《海洋环境保护法》没有为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提供依据。国外针对生态损害的赔偿请求的司法实践已有多例,然而,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难以支持生态损害索赔。虽然2012年康菲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共同设立基金用以赔偿溢油造成的渤海生态损失,但是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提供相应的依据。

四、国外区域环境治理的立法经验

国外对于区域防治污染的法律制度与我国是不相同的,这是因为我国与国外一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有所区别。

(一)美国

美国长期工业发展阶段积累起来的水污染问题十分严重,面临“先污染、后治理”的难题。美国关于水域环保方面的法律较多,其中最主要的有两部,一部是《1990油污法》,另一部是《水清洁法》(Clean Water Act)。美国没有参加关于油污方面的国际公约,理由是国际公约的规定没有美国相关法令细,标准也没有美国的高,美国法律更有利于保护美国的水域环境[6]。

因此,2005年,美国《五大湖环境恢复法》适用于五大湖区的环境保护。该法在监督、管理、咨询和协调等机制建设方面是区域水域环境保护立法的典范。该法规定成立美国环境保护署大湖区项目办公室,启动大湖区环境恢复补助方案;成立大湖区环境恢复咨询委员会;设立层级高覆盖面广的大湖区联邦协调委员会,并建立大湖区水质监测常设机构。

美国的环境法是在以专门的环境法律为主干,以相关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为背景和基础的框架中运作的,新生的环境法也可以比较平滑而有效地运作。

(二)日本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日本海洋曾经也受到污染。特别是日本的濑户内海污染更为严重,赤潮频繁发生,造成鱼虾大量死亡,水产资源衰退,对海洋生物来说已经成为一个阴冷的“坟墓”。

1997年制定的《濑户内海环境保护临时措施》是典型的适用于封闭海域环境保护的法律,可直接借鉴。该法值得借鉴之处不仅仅局限于要求政府制定净化濑户内海污染水质的基本计划,改善濑户内海的水质,而且要求政府对陆源污染进行严格控制和对海岸进行特殊保护。之后,日本国会通过决议,将《濑户内海环境保护临时措施法》改为永久性的法律,并更名为《濑户内海环境保护特别措施法》。该法的条文内容具体,责任明确,各府县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各自行政范围的污染问题均有具体防治办法[7]。该法的制定对日本成功地治理濑户内海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五、对渤海环境治理的启示

由于渤海各海域部分的地理条件存在差异,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各海域、各地区需要用法律手段解决的突出问题并不相同。因此,在不与国家相关立法相抵触,并与它们的配套条例相协调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制定适用于渤海严重污染区域的特殊法,建立特别的区域合作组织,制定区域性海洋污染防治规划[8]。

首先,统筹规划,建立统一的行政协助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新修订的《环保法》第7条已经有相关的原则阐述,但制度设计应做到以制度来避免和纠正政府角色的异化和沉沦,回归它所应当扮演的唯一角色——环境管理者[9]。无论是考虑当前环境恶化现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失灵,还是增强立法技术,完善环境管理法律制度,关乎生态文明的行政协助制度都应及早建立。

其次,加入并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强化环境管理法规建设。开展横向生态补偿的实践,对生态利益关系相对明确的区域,应由生态环境受益地区采取资金补助,技术、人才等定向生态经济援助,生态移民等多形式进行补偿[10]。环境评价和环境监测,区域性企业准入、退出机制等相关法规从严规定。

再次,设立多部门多行业参与的跨区域环境保护协调委员会[11],统筹考虑不同社会主体的利益,广泛调动海洋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环评、听证、协助执法等各环节,促进政府决策更为合理高效。

最后,增加抗御自然灾害的环境法规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近岸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有鉴于我国为加快经济发展而导致的近海珊瑚礁大部分消失,减少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生态灾难所造成的大规模经济损失及生态破坏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国家海洋局.2002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Z].北京:国家海洋局,2001.

[2]国家海洋局.2000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Z].北京:国家海洋局,2001.

[3]王志远,蒋铁民.渤黄海区域海洋管理[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4.

[4]国家海洋局.2001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Z].北京:国家海洋局,2002.

[5]马英杰,赵丽.我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建设[J].环境保护,2013,(1).

[6]李迎春.关于环境行政组织若干问题的探讨[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4.

[7]密晨曦.国外区域环境保护立法经验对渤海环境治理的启示[J].环境保护,2013,(1).

[8]李玉鸣,港口城市国际研究主题的分析[J].经济地理,2000,(2).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篇(7)

目前人类各项涉海活动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涉海活动的频繁性、多样性与公共性。随着人类各项涉海活动的日益增加,海洋环境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如何对海洋资源进行文明有效的开发管理亦成为学者们探讨的热点问题。我国目前对于海洋伦理相关问题的研究已开始起步,更多的学者与专家对于海洋伦理在人类涉海活动过程中的重要影响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重视。将海洋伦理作为一种完整的规范的体系应用于促进各项涉海活动以及提高人类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之前,将其理论性质与规范体系做出详细的界定与条理的分析至关重要。目前学界对于海洋伦理的研究大致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海洋伦理的内涵

清晰的概念界定是研究相关问题的基础。对于概念、内涵的模糊性势必导致研究方向的盲目性。对于"海洋伦理"的定义应从其根基--"伦理"的内涵开始研究。"伦理"因其内涵和外延的特性而多种多样。伦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的,表现为善恶对立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1]其有两种存在状态:一是人们观念中由思辨把握的伦理,一是存在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伦理。[2]

对于"海洋伦理"的定义,国内学者并未达成一致见解。侧重于不同的研究领域与视角就会形成思路不同的概念界定。目前学界主要从生态伦理、公共伦理和公共行政伦理三个领域对其做出了相关阐释。

学者邱文彦、吴成根,滕娜以及王刚、吕建华从生态伦理三个角度对海洋伦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海洋伦理"一词较早出现于台湾海洋大学海洋资源管理研究所邱文彦教授的《海洋新伦理--跨世纪的环境正义》一文当中,其主要思想是将海洋作为一国国土,质疑了台湾现有法律的现实执行性。他认为我国的海洋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在"永续性"和"跨时代公平正义"上,还有很多有待商榷的余地。[3]但其仅将海洋伦理作为生态伦理和环境正义来探讨而未对海洋伦理的内涵及特殊性作详细阐述。学者吴成根结合人类涉海活动愈加频繁,由诸多海洋行为引发了道德关注的现实状况,从全球范围和国家层面将海洋伦理体系的建构上升到海洋伦理学这一学科理论的创建层面。[4]其更多的将伦理学作为海洋伦理的研究基石,以生态伦理的观念阐述海洋伦理体系的建构,对于海洋伦理的内涵阐述欠充分。滕娜认为海洋伦理是一种海洋环境道德,是人们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而自觉调整人与海洋的关系而形成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和行为实践的总和。[5]其更多的是将伦理与道德,手段与目的相等同,仅仅将人与海洋作为海洋伦理的调整对象。学者王刚,吕建华从生态伦理角度探讨了海洋伦理的内涵。他们认为海洋伦理是一种生态伦理,我们在构建海洋伦理的过程中所关注的不是"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中心主义"之间关于人类是否是自然界唯一的价值体的争论, 而是他们对全球生态环境的一种保护和敬畏的心态, 这种心态对于海洋开发显得尤为重要。[6]与此同时,他们认为海洋伦理也是一种公共伦理。

学者俞树彪将公共管理学作为海洋伦理学的元理论,以海洋科学、海洋管理学、伦理学为学科基础,认为对于海洋伦理内涵的界定至少应当包括:生态公平,公共正义,全球责任,人海和谐,敬畏生命,大海有机和边际效应七个方面。[7]其将人类作为价值论的本体,更着重强调人类涉海活动是一种管理行为。

学者吕建华,吴失在海洋伦理内涵方面加入了公共行政伦理这个创新性的视角,以公共性为基础元素,将海洋伦理纳入到公共行政管理的范畴。其从海洋伦理的诸多特性进行探讨:生态性、公共性以及行政性,探讨层面相对较广泛。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篇(8)

海洋石油大型海上钢结构及海底管线所处的施工环境以及地理位置特殊,其腐蚀环境非常恶劣,而飞溅区又是海上钢结构腐蚀最严重的部位,必须对其进行高度的关注,要通过针对飞溅区进行有效的防腐蚀涂装设计以及合理的腐蚀裕量设计,来保证其寿命期内的有效防腐效果和免维护的预期,涂层系统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风险和维修费用。

一、海洋环境分类

海上构筑物的腐蚀分为4个区域:大气区、飞溅区、外部全浸区和压载水舱(内部全浸区),外部全浸区也包括海底设施,例如阀门、管汇和水下生产系统。针对使用环境的不同应选择不同的涂层保护系统和防腐方案设计。在此主要针对海洋环境中腐蚀最严重的飞溅区探讨如何进行防护涂层的选择以及如何规避该区域腐蚀的风险。

二、海洋结构飞溅区及其防腐保护

根据海洋环境对钢结构的腐蚀机理,可将海洋环境分为大气区、飞溅区、潮差区、全浸区及海泥区。由于各区存在着腐蚀因子的差异,导致钢结构在其沿纵向腐蚀速度方面存在差异。有关研究表明,海洋飞溅区由于多种腐蚀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其腐蚀速度最高]。对溅区钢结构的防腐问题,国际上目前比较成熟的做法有:金属热喷涂层体系、有机涂层体系、无机防护层体系三种方式。三种方式在成本、寿命及防护能力方面各有优劣。金属热喷涂层的缺点是施工时对表面光洁度要求较高,从而导致施工成本上升;有机涂层适用广泛,但易受温度、外力作用的影响,难以保证20年以上的使用寿命;无机防护层使用寿命较长,但初期投入较高。中东KCROP项目工作区域位于波斯湾,石油平台设计寿命超过20年,防腐层需要长时间承受高温(夏季表面温度可达60℃以上),且需要一定的抗冲击能力。综合考虑成本和效益因素,选择无机防护层的外加防护套技术作为较好的腐蚀防护措施。

三、液体涂层

用在海上构筑物飞溅区的液体涂层通常是多道涂层系统,基于不同涂料厂家对溅区涂层系统的理解不同以及施工工艺的要求,为了便于施工和检测,每一道涂层与接下来的涂层都应具备显著的颜色差异。而飞溅区防腐涂层系统无一例外都应采用高固体分以及添加耐磨骨料的厚膜或超厚膜型防腐涂料,以抵抗飞溅区的冲刷及抗机械损伤。

1、底漆。底漆是飞溅区涂层系统中最重要的一道,通常在喷砂除锈后需要做一道防腐底漆用于临时防腐以及为后一道重防腐涂层系统提供有效的过度涂层以减少后续涂层系统的内聚力,为了避免漏点和薄点,通常至少需要2道以上的涂层系统。底漆至少包括以下3种腐蚀保护机制中的一种:屏蔽、电化学保护和缓蚀效应。虽然在NACESP0108[3]标准中明确规定环氧富锌可以用在飞溅区防腐涂层系统中,但考虑到飞溅区涂层系统的特殊性,电化学保护的涂层系统,如富锌底漆及缓蚀类涂料不应在飞溅区使用。

2、中间涂层和面漆。海上构筑物在底漆表面应施加中间涂层和面漆。而对于钢结构飞溅区防腐涂层系统,中间漆和面漆主要是在底漆的基础上刷涂两道或两道以上的厚膜型耐磨环氧或者环氧玻璃鳞片涂料,以提高涂料在飞溅区特殊环境下的耐腐蚀性能。对溅区,通常各石油公司并不提出具体的颜色编号,并不要求涂刷装饰性的面漆来提高视觉效果,对于该区域的涂层系统,各涂料企业是将重点放在提高涂料的防腐性能上,而不是装饰效果。

3、表面处理。考虑到飞溅区环境的强腐蚀性及难于维修的特点,采用环氧玻璃鳞片涂层系统,表面处理等级要求达到SSPC-SP5,表面粗糙度应满足涂料厂家的要求,如果没有规定,应为75~125μm。进行表面处理或涂覆底漆时,钢结构表面温度应至少高于露点3℃以上。不能喷砂的部位,宜按照SSPC-SP11使用动力工具处理至裸钢。室外进行的表面处理,宜在白天完成,在处理过的表面出现潮湿和任何锈蚀前,尽早涂覆合适的底漆。

四、热喷涂铝主动防腐

采用有机封闭剂封闭的热喷涂铝(TSA)涂层(火焰喷涂或电弧喷涂)已用于大气区,特别是高温环境例如火炬臂上。TSA只做封闭处理而不能施加面漆以增加其防腐性能,推荐热喷铝膜厚为250~375μm。TSA表面处理的要求很高,应达SSPC―SP5的要求。封闭层与热喷涂铝应有颜色的区别,以便于外观检查,在施工后的热喷铝涂层的密封层宜小于38μm。所有的热喷铝涂层应该按照NACENo.12标准施工。对于深水1500m环境如果采用TSA涂层则推荐采用300μm热喷铝+封闭涂料作为最终的涂装系统。

五、蒙乃尔耐蚀合金

蒙乃尔合金(Monel)由于其非常好的抗海水腐蚀及抗海生物附着而被壳牌及BP等国外石油公司列为飞溅区防腐系统,其厚度为3mm,不进行任何防腐处理。目前该防腐系统在中国海洋石油公司还未采用,而主要采用1mm的玻璃鳞片作为飞溅区的防腐涂层系统。在渤海海上采油平台,该涂层系统已被证明具有优异的抗浮冰磨损性能而被各采油平台所采纳,并成为中海油的标准涂层系统,用于抵抗飞溅区的腐蚀。

六、飞溅区涂层系统质量检验

飞溅区及全浸区涂层还要根据ISO20340的要求进行阴极剥离测试和海水浸泡测试,ISO20340对于涂料的性能测试方法和要求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涂料厂商需要提供各方面都认同的第三方实验室的测试报告,才能应用到海洋工程项目中。对于立管涂层系统,还应满足DNVRPF106的技术要求。对于气田开发,飞溅区防腐涂层除了提供防腐性能外,根据FEA报告的要求,还应满足喷射火焰30min,以延长逃生时间的需求。漏点检测应按照NACESP0188进行。对溅区,涂层部分应进行100%漏点检测。任何部位的漏点都不可接受,并且应按照现场修补程序标注和修补。在按照ASTMD6677进行附着力检测的同时还应按照ISO4624进行拉拔试验以确定涂层的附着力,飞溅区以上涂层附着力要求不能低于4MPa,飞溅区涂层不能低于7MPa。

七、老化

老化问题对溅区防腐涂层系统的破坏主要表现在涂层失效以及涂层的脱落,由于海洋石油飞溅区都是采用重防腐涂层,老化问题并不突出。但随着各油田分别进入中后期,老化问题会逐渐体现出来。

由于海洋钢结构物飞溅区所处的特殊物理化学环境,决定了其防腐过程需采取有别于一般钢结构的防腐措施,蒙乃尔合金保护套作为一种抗冲击、抗腐蚀的综合腐蚀防护措施,不但具有施工较简便、防腐性能可靠、耐候性高的优点,还可与其它防腐措施(有机涂层)相配合,达到抗冲击、隔绝腐蚀因子的作用,抑制或减轻腐蚀。从长远看,蒙乃尔合金保护套对降低海洋钢结构后期的防腐维护费用、延长海洋钢结构的使用寿命是很有益的。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篇(9)

中图分类号:K928.4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9479.2012.03.016

2011年5月19日,国家海洋局了首批部级海洋公园名单,共7处,分别是:广东海陵岛部级海洋公园、广东特呈岛部级海洋公园、广西钦州茅尾海部级海洋公园、福建厦门部级海洋公园、江苏连云港海洲湾部级海洋公园、山东刘公岛部级海洋公园、山东日照部级海洋公园。然而,有关国家海洋公园的系统研究在我国尚不多见,明确国家海洋公园的概念、特征以及建设意义等问题更是迫在眉睫。

1 国家海洋公园解析

1.1 国家公园的概念及特征

在研究国家海洋公园的概念与特征之前应首先明确“国家公园”这一概念。

1.1.1国家公园的概念

国家公园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公园,各国政府和学者对其形式和内容有着不同的理解,表1列举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定义:

表1 国家公园分类体系

和国外相比,我国尚未对国家公园进行明确定义,类似于“国家公园”这一概念在我国有这样几种类型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以及生态示范区等。国家公园的概念与上述几种类型区域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尽管各国管理当局和学者对国家公园的定义各不相同,但其中具有许多共同点,鉴于此,笔者将国家公园定义为:国家公园是建立在对区域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进行严格保护的基础之上,由国家通过立法划出的具有明确地理边界和一定面积的陆地、水域空间,满足人类的科学研究、科普教育以及游憩娱乐等需要。国家公园通过一定范围的适度开发实现整体地有效保护,既排除与保护目标相矛盾的开发利用方式,以生态系统、自然资源保护以及适宜的旅游开发为基本策略,达到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目的,又为国民提供了游憩、教育、科研等机会与空间,是一种能够科学协调生态系统保护与资源利用之间关系的保护与管理模式。

1.1.2 国家公园的特征

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定义,一个国家公园应具有以下特点:

(1)它有一个或多个生态系统,通常没有或很少受到人类占据或开发的影响,这里的物种具有科学的、教育的或游憩的特定作用,或者存在高度美学价值的景观;

(2)国家采用一定的措施,在整个范围内阻止或禁止人类的占有或开发等活动,尊重区域内的生态系统、地质地貌及具有美学价值的对象,以此保证国家公园的建设;

(3)该区域的旅游观光活动必须以游憩、教育及文化陶冶为目的,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各种类型保护区的性质差异和管理目的不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将国际上各地区设立的各种保护区归纳为6大类[11],见表2。

表2 IUCN规定的保护地分类体系

1.2 国家海洋公园的概念

国家公园是各国目前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最重要的一种形式,国家海洋公园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类型[12]。国家海洋公园通过建立以海洋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和海洋景观保护为主,兼顾海洋科考、环境教育以及休憩娱乐的发展模式,使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等目标共同得到较好的满足,因而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成为国际上海洋环境保护区设立和发展的主要模式。

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国家海洋公园发展中,由于不同的地理区位、自然环境以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各国国家海洋公园的类型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名称也不尽相同,如:国家公园(National Park)、国家海洋公园(National Marine Park)、国家海岸公园(National Coast Park)、国家海滨公园(National Seashore)、国家海洋保护区(National Marine Sanctuary)等(见表3)。

表3 国家海洋公园的名称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13],略改动。

多数的海洋保护区以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要目的,并不适宜开展大规模的休闲游憩等活动。然而,也有相当数量的海洋保护区能够在确保生态系统保护的前提下,面向公众开展一定规模的休闲游憩活动,这些保护区成为了国家海洋公园的主体,例如:美国的国家海岸公园,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国家海洋公园等[13]。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仅对于国家海洋公园的称谓不一,而且在概念界定上也没有一个较为一致的标准。例如,澳大利亚政府认为[14]:海洋公园是一个多用途园区,旨在保护海洋生物的多样性,兼顾各种娱乐和商业活动,为此实行了分区计划,在海洋公园内划分避难区、环境保护区、一般用途区和特殊用途区,并分别为这些不同的区域设定了具体的目标和特殊条款。我国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环境保护处处长陈刚则认为[15]:国家海洋公园具备两个性质,从资源上看是一种允许面向公众开展生态旅游的地方;从自然资源的保护上看,国家海洋公园也是保护区的一种类型。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篇(10)

第三条本省管辖海域范围内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保护优先、开发利用服从保护的方针,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开发海洋资源。

第五条沿海各级政府应当切实履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对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领导,将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力度。

第六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建设与管理。

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管辖海域内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沿海市、县(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管辖海域内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跨市、县(市、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由共同的上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七条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海洋特别保护区发展规划和全省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会同省发展改革、环保等有关部门制订全省海洋特别保护区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海洋特别保护区规划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利用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第八条下列区域可以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

(一)海洋生态系统敏感脆弱和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

(二)单种资源密度特别高的海洋生物定居区或多种海洋水生野生保护动植物的栖息、繁衍区域;

(三)能对区域环境、生态系统产生重要影响的海洋水文、地理环境,如涌升流、汇聚流、环境自净区、岛礁区等独特区域;

(四)领海基点等涉及国家海洋权益的区域;

(五)具有特定保护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文化遗迹分布区域;

(六)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亟待恢复、修复和整治的区域;

(七)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

第九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分为生态保护型、生物资源保护型、非生物资源保护型、自然遗迹保护型、资源利用保留型等多种类型,根据区域内保护对象和海洋经济发展方向确定海洋特别保护区类型,制定相应的保护区管理制度。

第十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分为部级和省级。

具有重大区域海洋生态保护和重要资源开发价值、涉及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及其他需要申报部级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列为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除本条第二款之外的其他海洋特别保护区应当列为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第十一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洋资源环境状况、海洋经济发展情况及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标准,组织选划论证和提出建区申请,经同级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省政府批准。

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跨行政区域的海洋特别保护区,由各行政区域的共同上级政府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申报海洋特别保护区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海洋特别保护区申报书;

(二)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论证报告;

(三)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管理方案。

海洋特别保护区申报书(空白)由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论证报告按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编制大纲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建立、调整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或举行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四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名称按照“海洋特别保护区所在行政区”(或“地名”)加“海洋”加“类型”加“特别保护区”的形式命名。

第十五条经批准建立的海洋特别保护区范围和界线,由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适当位置设立界标,并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撤销、调整和变化,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经批准建立的海洋特别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加大对海洋特别保护区的资金投入,必要时可以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开展海洋特别保护区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

(二)制定保护区的管理制度章程;

(三)制定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和保护与开发计划;

(四)负责保护区内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和评价;

(五)组织开展保护区内的日常巡护管理;

(六)组织保护区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发活动和生态保护与恢复;

(七)组织开展保护区内宣传、教育、培训、国际合作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活动。

第十九条经批准设立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其管理机构或所在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年内编制完成海洋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报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分区管理,可以根据保护与开发的需要和资源及环境的特点,适当划分出生态保护区、资源恢复区、环境整治区和开发利用区等。

生态保护区和资源恢复区内除保护区总体规划所明确可以开展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活动外,不得从事其他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活动;环境整治区和开发利用区内可以开展

不与保护目标相冲突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活动。

第二十一条根据对主要保护对象进行保护的需要,海洋特别保护区可以确定特别保护时段。在特别保护时段,严格控制对保护对象有较大影响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活动。

特别保护时段由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社会公众告知。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进行炸岛、炸礁、采砂、围填海、砍伐林木等改变海岸和海底地形地貌或者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行为。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进行下列活动:

(一)狩猎、放牧、捕捞、采集、垦荒、开矿、采石等活动;

(二)采捕野生鸟类、鸟蛋;

(三)炸鱼、毒鱼、电鱼;

(四)加工、销售、运输和携带以受保护的动植物与岩石等为原材料制作的旅游纪念品;

(五)采挖野生羊栖菜、水仙花、贻贝、泥蚶等水生和陆生动植物种苗;

(六)移动和破坏海洋特别保护区界标及保护设施。

第二十四条严格保护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和重要的海洋生物洄游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栖息地等重要生境。

第二十五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区内开发活动使用海域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内的开发活动和建设项目应当与保护区规划相协调,鼓励开展生态养殖、生态旅游、休闲渔业、人工繁育等与保护区保护目标相一致的生态型开

发利用项目,建立协调的生态经济模式。

第二十七条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影响景观的生产生活设施。在保护区内进行海洋和海岸工程建设,必须依法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须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

第二十九条海洋特别保护区不得新建陆源污染物的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当逐步关停或改造成离岸排放,对入海污染物实行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制度。

第三十条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不得擅自倾倒任何废弃物,生活污水必须实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一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开展旅游活动须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当地旅游部门制定旅游规划,科学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合理控制游客流量。

第三十二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区内有关单位共同制定防止海洋污染、生态破坏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报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遇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对保护区的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定期进行调查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对生态保护、资源恢复、生态环境整治和资源开发利用等活动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区内保护与开发计划。

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与开发计划调整应当报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与开发计划调整应当报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管理评估制度,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海洋特别保护区进行监督检查,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保护区总体规划,及时调整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与开发计划。

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制度,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或不遵守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相关管理制度,导致海洋特别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或环境破坏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因管理不善致使海洋特别保护区受到破坏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保护区管理机构予以纠正。

海洋环境的特殊性篇(11)

(二)海洋资源的特性 一是海洋资源包括海洋生物资源、海洋港址资源、海洋旅游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水资源、海洋再生能源等。海洋资源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的多面性,使得海洋资源总的经济价值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有形的商品价值,主要是直接利用价值部分;一部分是目前研究还不够成熟的生态环境价值。由于一部分资源产品和服务价格难以确认,因此影响了海洋资源会计的发展。二是海洋环境与资源属于无价格的公共物品,其价值在量化上比较困难,不易与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的结果比较。三是海洋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性资产,既具有一般资产的稀缺性、收益性、权属性和有偿性,又具有海洋资源特有的海洋水体流动性、海洋空间立体性、海域质量差异性及使用功能的永久性等特征,使得海洋资源的资产化管理进展缓慢。

二、海洋资源会计文献综述

(一)国外海洋资源会计问题的研究概述 对于海洋资源会计问题的研究,国际会计理论界早就给予了一定程度的关注。早在上世纪70年代,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提醒沿岸各国注意,海岸带资源是一项“宝贵的国家财富”;艾伦·科特雷尔指出保护有限的海洋资源并展开海洋资源价值量的核算;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有20多个国家政府、国际组织或研究机构开展了自然资源核算理论方法的研究,但目前尚未有成熟的意见;CoastAnza等综合了各种方法完成了全球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估算。这些研究内容及成果具较高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二)国内海洋资源会计问题的研究概述 徐质斌提出实施海洋资源管理总的思路:即四个目标一国有资产所有权实心化、经济效益评价真实化、资源产权流动化、资源再生产循环良性化;一个核心—资源产权管理;三个步骤—产权登记、价值评估、产权经营。许启望等进行了“海洋资源核算的初步研究”,首次在国内提出了海洋资源的总价值量核算和分类价值量核算。吴姗姗对渤海海洋资源的价值量进行了初步的货币化估算。这些研究说明在海洋会计的研究上我国会计理论界也给予了较高程度的关注,为海洋资源会计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些研究在我国会计理论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前瞻性,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前我国海洋资源会计的研究思路。但因这些研究所使用的方法较为单一,其研究对象也不是直接针对全部海洋资源,研究主要集中在运用其他学科的方法和技术进行海洋资源价值的初步估算,没有建立完善的海洋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在我国对海洋资源采用有偿化、市场化的管理模式后,很多涉及海洋资源的会计理论问题更需做进一步的研究。

三、海洋资源会计研究体系的框架及其内容

(一)海洋资源会计研究体系的框架 整个研究以海洋资源的会计核算作为出发点,首先从会计的角度探讨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中涉及到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费用等基本会计要素,以及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问题,以此为起点,进一步研究海洋资源的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和评价等管理会计的问题和微观核算如何与国民经济宏观核算对接的问题。海洋资源会计研究体系框架具体如图1所示:

(二)海洋资源会计的内容 一是海洋资源会计目标。海洋资源会计的目标具有两个层次: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基本目标是使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和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重视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优化,使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体目标是为有关信息需求者(主要包括政府、潜在投资者和企业合作者、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等)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关于企业因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破坏而产生的成本和收益的静态和动态情况,从而帮助信息需求者做出有利于自然资源保护的投入和收益实现均衡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