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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灾害治理大全11篇

时间:2023-11-19 15:59:56

重大灾害治理

篇(1)

区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60起,年。以滑坡、危岩(崩塌)为主,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年全区因灾需搬迁农户116户,涉及人口408余人,实际搬迁13户36人;治理危岩、滑坡5处,投入搬迁和治理资金约150万元。年11月—12月,区国土分局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在各镇、街、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开展了覆盖全区范围的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91处,其中滑坡79处,危岩12处。年重点地灾治理工程为镇村山体滑坡整治工程,区级财政投入资金113.86万元,该工程已于同年9月1日顺利竣工。

二、年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重点和重点防治地区

一)目前需治理的重点地灾隐患点,年以前发生险情。

沟滑坡等。

二)重点监测和防治地区

1.区将继续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二桥北桥头滑坡治理工程、鱼鳅浩滑坡群治理工程进行专业监测。专业监测:鉴于年三峡库区蓄降水试验工作仍在进行以及我区地灾防治形势。

2.群测群防:将年排查出的9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监测。

3.全区其它行业负责的地质灾害点有:中梁山煤矿开采塌陷区、中梁山煤矿北矿和南矿煤矸石山(尾矿)杨九路官家林路段边坡隐患等。

三)重点地灾治理项目监管工作

1.年完成对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滑坡群治理工程)国家级最终验收。

2.确保地灾治理工程有序实施。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西彭镇泥壁村老鹰嘴危岩、华岩镇危岩、铜罐驿双骑龙村滑坡、走马镇解家沟滑坡等地灾治理项目的督查监管工作。

三、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完善、强化并落实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年。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损失。同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200万元的基础上,继续争取市、区地灾专项资金,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认真总结经验。

对重点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范区段要早安排、早布置、早准备。进一步明确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在不断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是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各镇、街、各单位要按照地灾防治责任目标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突出工作重点。

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三为主,各单位要切实改变重治理、轻预防的认识。四结合”方针,按照“以人为本,群专结合”原则,把地质灾害预防作为汛期工作重点,不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区财政要列出地灾专项经费,保障群测群防体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区将根据专业技术单位提交的年区地质灾害排查报告》组织各镇、街将尚未建立标准化监测系统的点全部按照三峡库区群测群防监测标准完成监测设施建设并力争达到地灾防治“十有县”标准,今年。以便在全区范围内更好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工作。

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完善各种制度。

并认真抓紧抓好和督促落实,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灾情巡查制度、两卡”发放制度、灾情应急调查制度。使其充分发挥好作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至10月。

篇(2)

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多变、地质和地貌条件十分复杂,是世界上地质灾害十分严重的国家之一,2008年5月的汶川8.0级地震、2010年舟曲特大泥石流等,都给我国人民的经济、生活带来了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而充分了解地质灾害的勘察与防治,对于有效减少地质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十分重要。

地质灾害勘察中的相关问题:

1 地质灾害的特征和勘察的特点

地质灾害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自然地质灾害,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第二类为人为地质灾害,是有人为活动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在我国,有50%以上的地质灾害都是人类行为造成的,尤其是因为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的特征包括:(1)房屋损坏、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损毁厂矿、城镇、学校等工程设施;(3)铁路、公路路基垮塌,桥墩被毁,阻碍交通,威胁交通安全;(4)地下水短缺,使得附近居民、牲畜饮水困难,威胁其人身安全;(5)房屋损毁,人群聚居到一处,会产生严重的卫生问题,发生瘟疫、传染病等问题;(6)电线杆倒塌、折断,线路中断,会对通讯、输电等工程造成危害。

在进行地质灾害勘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在研究灾害体的稳定性时应充分认识其地质结构,从根本出发;(2)除了注意灾害体本身以外,还应注意其周围的环境条件,从区域因素中寻找灾害体的演变过程和原因;(3)关于稳定性的计算方法,目前还未研究出普适性的方法;(4)重视地质变形原因的分析,并将它与外界诱发因素联系起来研究;(5)地质灾害勘察强调经验性,不应凭空想象,而应多做实地考察。

2 地质灾害勘察的目的、方法及任务

地质灾害勘察的目的,是为了能“科学地确定地质体的特征、稳定状态和发展趋势,为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性,论证地质灾害防治的可行性和比选防治工程方案,最终为确定是否需要治理、采取躲避方案或实施防治工程等不同对策提供依据。”[1]

地质灾害勘察的方法,应遵循简便高效、经济合理、节约时间的原则:(1)应优先选取主要的、简便易行的、基本的、覆盖面大的和节约成本的勘察方法,这样可以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2)在本地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循序渐进地进行勘察工作,基于勘察技术的可实现性、经费的可行性、方法之间的互补性进行配置选择;(3)按照点-线-面的顺序开展工作。

地质灾害勘察的任务,主要包括:(1)查明地质灾害体的特征以及其形成的原因、和地质环境之间的联系,即查明地质灾害是自然演化而成还是人为原因造成;(2)分析地质研究灾害体的成因机制,建立其地质概念模型和地质力学模型;(3)预测地质灾害体的发展趋势,评估灾害体会对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造成的危害性。

3 地质灾害的勘察与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点是复杂性、隐蔽性和多样性。它的主要技术措施有:(1)工程治理技术,这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2)生物治理技术,即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能够有效地恢复生态平衡,改善环境;(3)避让措施,包括雨天避让措施和搬迁避让措施,前者适用于灾难隐患点和变形斜坡,危害性不是太大的情况,后者适用于危险性大、对于当地居民人身安全有严重危害的情况。[2]

地质灾害的勘察就是为了地质灾害的防治提出有效的指导,所以做好地质灾害勘察,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

3.1 对于进行勘察的地质灾害点要有选择性地进行治理

在决定对于所勘察的地质灾害点是否进行治理时,应考虑两个条件:治理的经济效益和治理的可能性。倘若对一个地方进行完地质灾害勘察工作后,发现该地区形成的地质灾害不会造成太大的危害,或即使治理后也无法获得较好的经济回报,那么就没必要进行治理工作,可以采取其他方法如搬迁等措施来解决,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和时间上的浪费。

3.2 注意地质灾害勘察与一般的工程地质勘察的不同之处

一般的工程地质勘察主要是为了弄清工程建筑的地质构造情况,以便为工程建设和灾害防治提供参考依据。而地质灾害勘察除了察明地质构造情况外,还应找出地质灾害的成因和运动机制等方面。地质灾害勘察在填写相关报告时,应特别注重以下两方面的工作:灾情调查和灾情评估。这样才能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依据,如果只是按照一般的工程地质勘察的目的进行勘察任务,那么就无法查清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和机制,地质灾害的防治任务便无法有效地开展。

3.3 地质灾害勘察应与地质灾害防治紧密结合

须知地质灾害勘察能够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有效地指导,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之前,必须要实地考察,进行地质灾害勘察,通过对地质灾害的成因和形成机制的充分了解,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制定,这样防治工作才能更加有的放矢,达到节约高效。此外,在进行野外调查工作时,不能过于僵化,只依照自己以往的经验进行治理,而应充分考虑到当地的自然环境,向民众学习当地的灾害防治措施,活学活用,灵活变通,这样才能制定出最为合理的防治方案。

3.4 应对灾情的严重性进行评估

地质灾害指的是“给人类生命财产引起一定的损失和破坏环境的事件”[3]倘若某一事件不会对环境产生破坏,对人类生命财产、社会发展造成影响,或者对生态环境、人类生命财产造成的影响甚微,那么就不能成其为地质灾害,而是一种普通的地质作用。例如深山荒林中发生的泥石流现象。所以我们在勘查中首先应判断此事件是不是地质灾害,其后再判断此地质灾害所引发的灾情的严重性,并对其进行评估。在评估的过程中,应从其对人类经济、环境、社会三方面产生的影响全面分析,做到准确评估。

3.5 地质灾害防治应基于成灾因素的研究调查

在进行地质灾害勘察的过程中,应将成灾因素的研究调查作为一个重要的环节,因为成灾因素是发生地质灾害的源头,只有查清楚地质灾害的产生原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制定有效的防治方案。如引发泥石流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大气降水,如果没有考虑到这个因素,那么在进行防治时就不会去考虑当地的气候环境问题,只能解决表面问题,不能触及根本。

综上所述,诚然,地质灾害给人类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和精神损失,阻碍了社会发展的脚步,但只要我们进行仔细的地质灾害勘察,深入了解地质灾害的成因和形成机制,制定正确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将两者紧密结合,就能有效地减少损失,避免更大伤害。

【参考文献】

篇(3)

一、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定大局。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管理体制不顺,经费投入不足,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也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努力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一)全面排查,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在全面查明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加快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级以上市的规划编制工作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县级规划编制也应尽快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必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在开展农业、林业开发利用时也应重视预防地质灾害,确保生产安全。

(二)落实预案,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印发〈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办〔*〕73号)要求,突出汛期和重点防治区两个重点,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市、县两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要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地质灾害预测预警科学化和地质灾害信息服务社会化的进度,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及网络体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落实监测责任制和预防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三)消除隐患,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治理工程。实施搬迁避让工程是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最有效手段,也是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的有效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对危险性大、危害严重、治理经费大于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实行选址搬迁避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集中、搬迁难度大的隐患点和危险点,要尽快进行勘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防治地质灾害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加强监管。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或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民建房、新村建设选址等,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地质灾害,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加强研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战略。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地质勘查单位、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开发研究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工艺等关键性技术的攻关与探索,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预报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对典型地质灾害灾种和重灾区的调查研究,建立若干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为全面提高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提供经验。

(六)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科学防灾避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管促防、以管促治”的目的。

三、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实现监管方式从事后追究为主到事前监督为主的转变。各级国土资源、建设、水利、民政、*、交通、农业、林业、经贸、卫生、气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违反规定或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不落实,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篇(4)

关键词:地质灾害 防治 有效措施

由于全球气候异常变化,世界范围内的降水、降雨量日渐增多,地质灾害隐患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和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工程建设造成的地质性破坏越来越多。中国疆域辽阔,国土面积广大,孕育地质灾害的自然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多变,自然变异强烈,不同地区人类工程活动的性质和强度也各不相同,因此所形成的地质灾害的类型、发育强度及危害大小也差异较大,已成为世界上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之一。

一、地质灾害的分类

地质灾害分类十分复杂。就其成因而论,主要由自然变异导致的地质灾害,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区的地理或地貌特征,可分山地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如地质沉降等。

二、当前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任务日益繁重,相关的法制建设、业务基础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及依法行政力度,有待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在资金投入等方面,还不能满足防灾减灾的需要。分析主要问题如下。(1)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缺乏统一的规划,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常处于“应急”状态。(2)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没有稳定的投资渠道,治理工程的经费无保证。(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不完善,严重影响有关项目的工程质量。(4)适应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配套的技术规程与规范尚不够健全。(5)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队伍还不适应需要。(6)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评估机制不完善,适用评估模型有待建立。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原则和方法

一般的地质灾害评估原则主要有:①依据国家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文件中对地质灾害评估提出的技术要求,将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按照其严重程度划分为大、中、小不同的级别②遵从“区域内相似、区域间相异”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对区域内相关拟建工程、已有建筑等的危害程度和级别,充分地考虑到地质条件形成与发展在环境方面的差异,对评定区域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程度进行分区。③如果在同一个评估区域内,存在多种灾害隐患并存的情况,应该就其具体灾害的危害程度,以“就重不就轻,就急不就缓”的原则,来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分区和等级。地质灾害评估方法的具体确定是在遵循评估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评估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存在情况分布情况及其严重程度等,以滑坡、崩塌等灾害的种类、土方的体积、灾害的分布密度和长、度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的群众人数等为具体的量化指标,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有效措施

(一)把握规律,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的主动权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积极探索,在群测群防、群专结合、避灾演练、监测预警、临灾避险、防治技术、投入机制、宣传培训等方面都积累了很好的经验,还需要很好地梳理分析。近期部里有针对性地对工程建设场所加强防治意识和能力作出了部署。开展了地质灾害临灾避险经验征集和宣传工作,以提高全社会的识灾辨灾避灾能力。这些梳理分析、总结提炼工作非常重要,有益于摸清情况,找出问题,深究原因,完善对策,最重要的是争取把握规律,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的主动权。

(二)研判趋势,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

对地灾防治涉及的雨情、水情、灾情、险情要作深入的分析,对东南季风地区来说还涉及台风影响。就面上而言,年初我们结合气象部门信息,对总体防灾形势有了一个初步判断,对防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但这些情况总是在不断变化的,我们还要及时把握当前的状况,对短时期内的形势有充分的认识,以便更好地部署防治工作,及时加强防范措施。近日,我商请国家气象局提供了近期天气气象和趋势预测情况。8月上半个月,局部地区降雨过程频繁,雨情水情十分复杂,台风十分活跃,地灾防治的形势十分严峻。就点上而言,我们要实时把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灾害点的二次灾害威胁情况,以便针对性地采取加密监测、加强警示、应急处置、转移避让等措施,确保影响范围内人员生命安全。

(三)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这也是地灾防治工作的目标和首要目的。要积极主动避灾,一旦有极端气象或者是成灾迹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坚决把危险地带人员撤出,这是最有效的办法,也是最重要的环节。要重点防范、确保安全。防范重点主要是城镇、乡村、丘陵山区、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交通干道、重要流域、重点设施周边等。工程施工场所往往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工程扰动情况下易发生灾害,尤其要强化防灾意识,落实防范措施。

(四)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地灾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做好防灾信息共享、应急预案完善、防治资金安排、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二是统筹做好地灾防治与城乡规划、生态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有效消除地灾隐患,规避灾害风险。三是要加强地方与专业队伍之间的沟通协调,群专结合,由专业技术力量指导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尽快提升防范能力。

五、总结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10年10月18日,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物资保障水平”。相信随着中国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将迈向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篇(5)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飞速提升,而森林资源又是重要的环境资源,市场对林业资源的要求在数量上一直处于增加趋势,因而林业在实践中是否保持健康发展状态,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重视。林业资源扩展和建设时,最大的威胁就来自于病虫等方面的灾害,且危害程度也日益严重,对我国森林林木资源造成了极大损害。

一、关于林业技术对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现状

我国林木资源在控制病虫灾害方面,主要是通过采取措施来进行防治,包括在拓展和利用林木资源的一系列过程中运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尽量将预防和治理病虫灾害的效果达到最佳,在采取了相关手段措施后,把因病虫灾害而带来的林业损失价值控制到最低范围。当前我国在林木病虫灾害控制工作中的防治措施可以概括为事前预防与灾后治理两阶段,事前预防最关键的地方就是必须要落实在栽种环节中,妥善安排高质优良的树苗培育工作,以及林木种植后的幼苗抚育管理工作。这些都能够在以后丰富林木资源,并保证其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得林木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发生病虫灾害。同样,灾后治理工作的重点落脚于重点突出灾害救治方面的林业技术,一般都是采用技术水平较高、科学效果良好的技术措施。比如生物方面的林业技术、物理林业方面的技术以及化学林业方面的技术等。运用一切科技手段来有效控制病虫灾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抑制病虫灾害恶化扩散,充分保证林木品质的积极作用。

1.病虫灾害防治重视不够

林木病虫灾害防治本身有着较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需要工作人员在这方面有着极其敏锐的观察力。再加上,病虫灾害从事前预防到灾后治理过程都是非常复杂的防治程序,工作人员必须投入许多耐心和精力到这些项目中,且做出的努力在短时间内是很难看到有明显效果发生,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对防治作用失去信心,导致在工作中其被忽视。另一方面,相关林业部门和单位领导对病虫灾害防治工作没有在根本上引起重视,其思想上对工作态度产生了松懈,使得病蟲害控制项目在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上都远远不够。最终导致大部分病虫害事前预防与灾后治理工作都只是表面功夫,完全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更谈不上对病虫灾害进行有效控制。

2.相关防治措施较为落后

目前我国在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和防治方面仍然存在技术手段落后的不利因素,不仅无法在实践中达到实现病虫灾害防治的作用,还会严重影响到大部分林木资源的正常生长,且不利于森林树木长期健康的发展。林木病虫灾害预防和治理技术主要是因为受到传统模式限制,才会使得现行防治技术措施停滞在基础薄弱水平,很难取得较大的技术性发展和突破。造成防治与控制的手段和技术跟不上日新月异的现实情况,不具备高价值的实用性,最终收获的防治效果也很不理想。

3.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

此外,当前我国在林木病虫灾害预防和治理各个环节中的管理工作人员存在一个普遍问题,即工作人员的素质都处于较低阶段,更加缺少专业化的系统教育,在林业病虫灾害控制与防治方面的理论知识也知之甚少,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其次,管理工作人员还非常缺乏实践操作经验,无法熟练掌握新型灾害防治技术,在实践中会形成很多妨害和阻碍。使得病虫害防治工作效率被整体拉低,给林业未来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还在无形之中减少了林业的经济和生态两方面的效益。

二、加强林业技术对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措施

1.提高对林木病虫灾害控制的重视程度

国家和政府应该在林业病虫灾害防治方面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和设立,在制度保障方面为其建立完善、有效的机制。同时,加大在林业灾害控制与防治环节中投入的资金数额,以此增强各部门对病虫灾害预防和治理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促进一系列防治工作有序进行。尤其是林业部门和领导必须充分明确在防治病虫灾害中相关手段和措施起到的作用和效果,从思想深处对林木病虫灾害防治引起高度重视,把这些病虫灾害预防和治理的所有控制措施都及时落实。

2.积极创新病虫灾害防治的技术和方法

积极创新在林业病虫灾害预防和治理的专业技术和紧急手段,能够使林业灾害控制和防治水平更上一层楼,还是保证病虫灾害控制动力充足的关键。当前病虫灾害防治的技术和方式都受到传统模式的深刻影响,不仅手段落后,还在很多方面缺少专业、科学的理论支持,非常不利于防治作用的有效发挥。而现代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林业病虫灾害控制和防治完全能够吸收科学技术的优势特点来创新和改革老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在不断完善病虫灾害控制、预防、治理手段的基础上,继续丰富相关灾害防治的外在形式。

3.努力提升病虫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素质

目前,我国相关林业部门管理病虫灾害防治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缺少专业素质,没有熟练掌握病虫灾害防治的新型技术,因而在工作中经常达不到最佳的效果,甚至无法胜任林业病虫灾害防治的本职工作,必须加强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和考查。所以,相关部门应该定期对内部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特别是从事病虫灾害防治的工作人员必须拥有过硬的系统理论知识,以及相应理论技术的实践操作训练,并积累足够的时间经验,才可能使其工作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同时,管理工作人员在日常也应该主动强化自身的学习范围,不断深化专业知识的掌握水平,熟练操作相关病虫灾害的控制和防治的手段和技术,便于各部门更好地实施这些林业灾害防控制措施,为林业资源未来可持续发展和利用提供重要保障。

三、结语

我国社会结构不断改革进步,对于深入建设生态环境工程有着广泛关注,而林业资源保护正是实现环境改善和优化的有效途径和关键环节,其重要性在环境保护进程中日益突出。林木病虫灾害对林业资源来说是致命的威胁,其直接导致林木资源质量降低,甚至败坏死亡,对林业资源发展造成了重大危害。针对目前病虫害防治的不足作出补救完善是至关重要的,我国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该引起重视,积极展开相关改革措施。

参考文献:

[1]蔡彬彬.关于林业技术对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J].科技与企业,2016,(05):202.

[2]莫斌.林业技术对林木病虫灾害的控制研究[J].科技展望,2015,(04):79.

篇(6)

[中图分类号] P694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9-324-1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式下,世界各国都开始关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不再以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近年来,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对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社会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地质灾害问题日趋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重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作的实施,要能够有效地分析出地质灾害中存在的问题并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加以解决。在开展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活动的时候,应当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实事求是,根据我国地质灾害发生的实际状况来进行治理工作。要能够突破传统的治理模式,采用先进的治理技术,以保障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的有效性,从而推动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有利于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

高效率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能够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为人们提供更为优质的生活环境,而且还能够维护国家的社会财产,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

因而,我国对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视,不断地加大对此项目的资金投入予以支持。

2现阶段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在我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其问题主要在于:

第一,未能建立完善的项目工程招投标机构,没有做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的实施工作,并未能够进行有效的勘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治理工作计划,在工程监理等方面还有所欠缺。

第二,未能建立科学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体系,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还不够透明,缺乏公开性。

第三,在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评价机制,以致于治理工作的风险过大,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理工作。

3提高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效果的有效措施

3.1设立完善的项目工程招投标机构

为了提高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效果,必须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作的管理,要使其工作具有透明性,所有的工作行为都应当被监督,要在社会人民群众的眼前记录操作的全过程,以此来规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的行为,严格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遵循一定的原则,按照所规定的内容来执行相关任务。为此,则必须建立完善的项目工程招投标机构,通过此机构的成立来提高国土资源利用率,建立健全的国土资源系统,充分发挥结构的作用和功能。有利于制定完善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度,将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身上,使其能够明确开展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活动的重要性,制定合理的招投标程序。鉴于这种状况,建立健全的项目工程招投标机构,能够使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更有保障,能够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增强地质灾害治理企业的内部凝聚力,壮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的施工团队,调动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施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其能够拥有较好的信誉,确保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活动的顺利进行。

3.2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

在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对地质灾害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排除各方面的影响因素,由相关领导进行决策,明确各级别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通过制定集体会商制度来规范操作行为。在整个活动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做好监察工作,处理好治理工作现场的工作,采用全新的工程技术。在有需要的时候要进行适当的工程勘察工作,充分发挥设计人员的作用,排除一系列的干扰问题。除此之外,还要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以保障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使其工作能够得到更好地监督。建立健全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监督体系,以确保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作的有效性。

3.3设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风险管理评价机制

风险管理效益要求我们在最小的风险成本中获得最大的保障和收益,设立地质灾害项目风险管理评价机制,有利于降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风险,确保整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目标统一,并且能够通过有效的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使其治理工作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为此在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时候,要充分发挥项目风险管理评价机制的作用,以提高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作的质量。

4结束语

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工作的管理,是我国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趋势,能够满足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可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工作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其所涵盖的内容比较多,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必须对其进行系统的规划。在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时候,就应当突破传统治理模式,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采用多样化的管理措施,以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水平,使其能够获得更好的效果。总而言之,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工作的研究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容忽视。

参考文献

[1]庄晓洪,尹劲娥.浅谈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

篇(7)

主要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软土地基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1.2编制目的

广州市简称穗,是广东省省会,现辖十区二市,分别是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和从化市、增城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20*年末户籍总人口为737.67万人。

广州市作为广东省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信息中心和华南地区的交通枢纽与重要的贸易口岸,为了实现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城市区域中心地位,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实现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造成的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编制《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1.3编制依据

1、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3、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79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

4、省人民政府粤府[20*]63号《关于组织实施〈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的通知》;

5、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地环)字[2003]221号《关于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的通知》;

6、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01?2010年)》;

7、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0年)》。

1.4规划期和范围

1.4.1《规划》以20*年为基准期,2006年?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阶段划分为近期(2006?2010年)、中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规划》资料依据截止20*年底(个别数据截止到20*年底)。

1.4.2《规划》范围为广州市辖行政区范围,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

第二章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

2.1地质灾害现状

2.1.1广州市由于地形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局部断裂构造较发育,雨水充沛,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等自然环境条件影响,特别是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全市已发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软土地基沉降及水土流失。

据不完全统计,1992~20*年6月全市因地质灾害造成106人死亡,失踪10人,42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8亿多元。广州市有4个区(市)12个镇47个村(段)受地质灾害影响较为严重,存在潜在隐患,局部地区的地质灾害不仅给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一定损失,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

2.1.2崩塌、滑坡:崩塌、滑坡主要分布于花都区、从化市及增城市的中低山丘陵区,共有110处,均为小型崩塌、滑坡,人为诱发占74.5%,自然因素诱发占25.5%,因崩塌、滑坡造成28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

2.1.3泥石流:主要分布在花都区梯面镇~从化市鳌头镇一带丘陵地貌区,共有7处,虽然数量不多,但突发性强,波及范围广,危害性极大,仅1995年以来,因泥石流造成78人死亡,失踪10人,4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

2.1.4地面塌陷:主要分布于花都区、白云区、从化市、增城市隐伏岩溶区及广州市区大规模工程建设区,人类工程活动诱发。据不完全统计,已发地面塌陷56处,塌陷坑1000多个,塌陷影响范围20平方公里,导致528间房屋开裂,60间房屋全毁,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

2.1.5地面沉降:地面沉降主要发生于广州市区过于集中大量抽排地下水的建筑场地,沉降范围小,仅造成局部房屋开裂、倾斜、地面出现裂缝等。已发地面沉降13处,直接经济损失1700万元。

2.1.6软土地基沉降:主要分布于荔湾区、天河区及萝岗区。由于软土地基处理不当引起,已发软土地基沉降5处,直接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2.1.7水土流失: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48.42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3.34%,其中自然侵蚀157.43平方公里,人为侵蚀90.99平方公里。

2.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2.2.1在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基础上,初步制定了全市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预防、治理、监督等责任、措施和制度。

2.2.2区(市)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应急指挥系统。

2.2.3建立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及汛期值班制度。

2.2.4初步建立区(市)、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2.2.5已开展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83项,已进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2个区(市)(花都区、从化市),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勘察与治理2处(国道1*良口段沿线滑坡工程治理、从化良口湖光山庄工程勘察),实施搬迁工程1处(从化市鳌头镇月光埔中堂村)。

2.2.62003年底已关闭采石场1103个,复绿面积共500.7万平方米(20*年底实际复绿面积1768.8万平方米)。

2.2.720*年12月,广州市市政府和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开展的《广州城市地质调查项目》正式列入国土资源部20*年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计划,项目周期三年,自20*年7月至2008年6月,总经费预算32*万元。该项目将结合广州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围绕城市发展所面临和亟待解决的地质问题,综合运用各种地质方法、技术和手段,查明城市地质、资源和环境基本情况,建立三维可视化城市综合地质数据管理服务糸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全面糸统的基础地质信息和相关数据。项目中设置了“广州市地质灾害专项调查研究”专题。

2.3存在问题

2.3.1目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不到位。

2.3.2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2.3.3基础调查工作滞后。

2.3.4监测体系尚未健全,监测手段落后。

2.3.5防灾意识仍待提高。

2.3.6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缺乏。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3.1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广州市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以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和专业预警为主要手段,以改善地质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为主要目标,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为广州城市建设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3.2规划原则

3.2.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3.2.2坚持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3.2.3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讲究实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山区、平原和不同灾种防治的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

3.2.4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3.2.5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的原则;

3.2.6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根据灾情等级,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治理的原则;

3.2.7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3.3规划目标

3.3.1总体目标: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体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规划,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整合到用地预审业务中,从源头上控制、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为广州市“十一五”规划及重点建设工程服务;加强基础调查工作;对重点地区、重要地质灾害点做到长期监测、及时预报预警,建立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力度,提高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能力,使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低,达到固定保护目标(居住区、旅游区和生产单位等)尽量避免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一般情况下中型以下地质灾害不发生人员伤亡,特殊情况下减少人员伤亡。

3.3.2近期目标: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加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执行力度,结合广州市“十一五”规划,做好重点工程(白云新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广州段、亚运场馆工程建设、金沙洲安居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基础调查工作,研究广州市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对重要地质灾害点明确监测与治理方案,实施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工程;建立广州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示范区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示范区(点)建设,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重点防治区人为诱发地质灾害明显减少,尽量避免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中型以下地质灾害争取达到人员不伤亡、财产损失低。

3.3.3中期目标:到2015年,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预报预警水平,为各级政府提供监测预报信息,继续开展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完成全部灾害点的防治方案;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工程。

3.3.4远期目标:按照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群测群防与现代化专业监测、预报相结合的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完成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工程;建立完善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有机结合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实现总体目标。

第四章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

4.1划分方法

根据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发育强度、分布状况、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发生频率、地形地质条件、气候降水条件及人类活动强度等因素,将广州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高易发区10个、中易发区5个、低易发区10个和不易发区3个。

4.2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①崩塌、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包括从化市鳌头镇,花都区梯面镇,国道G1*线从化良口-吕田镇,省道S355线增城高滩段等低山丘陵地区;②地面塌陷高易发区,包括广花盆地,从化市良口镇石岭村、吕田镇联丰村以及增城市派潭镇等隐伏岩溶地区;③软土地基沉降高易发区,集中在南沙区万顷沙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总面积1701.6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22.89%。近期将根据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地质灾害普查,城市环境地质专项调查,调整并尽量明确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范围。

4.3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①崩塌、滑坡中易发区,包括从化市鳌头镇、温泉镇和花都区北兴镇等丘陵地区;②软土地基沉降、地面塌陷中易发区,包括白云区棠溪-金沙洲、荔湾区如意坊-芳村区增?、番禺区韦涌-屏山、黄埔区南岗-番禺区东涌-南沙区新垦等三角洲冲积平原。中易发区总面积1489.52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20.*%。

4.4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①崩塌、滑坡低易发区,包括从化市、增城市、萝岗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大岗-潭洲、南沙区黄阁镇等丘陵地区;②软土地基沉降低易发区,包括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及增城市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区。低易发区总面积3980.37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53.54%。

4.5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包括从化市街口-太平、海珠区南石头-北山、番禺区新造镇-钟村部分地段,总面积263.01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3.54%。

第五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部署

5.1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原则与方法

本次规划在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的基础上,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人类工程建设和经济活动强度,分析预测区内地质灾害潜在的危害程度,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对全市地质灾害进行分区防治规划。为城市规划、国土开发和经济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5.2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工作部署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原则,全市地质灾害按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及一般防治区进行总体部署。重点防治区中细分为崩塌、滑坡为主,岩溶塌陷为主,采空塌陷为主,软土地基沉降为主四个防治亚区。次重点防治区细分为崩塌、滑坡为主,岩溶塌陷为主,软土地基沉降为主三个防治亚区。

5.2.1重点防治区

面积共164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2.2%。

5.2.1.1以滑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1)

分布于花都北部的梯面镇,从化市西部鳌头镇的北西边、东北部良口镇至吕田镇的国道G1*沿线,增城市北部派潭镇的省道S355沿线。本区共发现已发与潜在地质灾害点53处,面积为494.0平方公里,占重点防治区30%。针对该区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地质灾害防治首先建立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同时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相结合,形成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并制定汛期巡回检查制度;有选择性地对45处灾害点进行治理。

5.2.1.2以岩溶塌陷为主的重点防治区(A2)

位于白云区北部的江高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及花都区南部的花山镇、花东镇、芙蓉镇、花桥镇、雅瑶镇等地。面积为813.4平方公里,占重点防治区面积49.3%。该区的主要问题是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开发利用和抽排地下水是诱发岩溶地面塌陷的主要因素。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采取预防为主,严格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加强地下水及地质环境监测,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岩溶塌陷预警、预报。

5.2.1.3以采空塌陷为主的重点防治区(A3)

分布于白云区中部嘉禾一带的城乡结合部,面积约5.8平方公里,占重点防治区面积0.4%。该区主要问题是因矿区采空及老窿坑的存在引起地面变形或塌陷。防治工作主要是开展煤矿采空区专项地质环境调查与采空塌陷的地质环境监测。

5.2.1.4以软土地基沉降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4)

主要分布于南沙区西南部的万顷沙镇、横沥镇、黄阁镇北部、番禺区西部钟村街、荔湾区中西部海龙至石围塘街、白云区西南角金沙街至棠景街及萝岗区南部的夏港街。面积333.8平方公里,占重点防治区面积20.3%。该区主要表现为软土地基不均匀沉降,防治措施首先是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次对本区软土开展专门的调查研究。

5.2.2次重点防治区:

面积2008.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7.0%。

5.2.2.1以滑坡、崩塌为主的次重点防治区(B1)

分布于从化市北西部的鳌头镇、温泉镇及萝岗区中南部的联和街、萝岗街、永和街及东区街等,面积为838.3平方公里,占次重点防治区的41.7%。本区灾害以小型为主,诱因为人类工程活动,已发灾害点13处。其防治措施首先是加强人工边坡诱发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其次是加强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同时对区内12处灾害点进行治理与搬迁。

5.2.2.2以岩溶地面塌陷为主的次重点防治区(B2)

分布于花都区西部的赤坭镇、炭步镇,从化市中西部的鳌头镇中堂至旗杆高禾塘、中部的良口镇石岭、东北部的吕田镇,增城市北部派潭镇的高滩及灵山地区。合计面积281.4平方公里,占次重点防治区的14.0%。目前,本区已发现岩溶塌陷点36处,诱因大都是开采石场抽取地下水所致。因此,该区防治措施主要是加强采石场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同时加强地下水及地质环境监测,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5.2.2.3以软土地基沉降为主的次重点防治区(B3)

分布于天河区、海珠区、黄埔区、荔湾区等大片城区、番禺区中南部及南沙区的龙穴岛。面积889.0平方公里,占次重点防治区的44.3%。该区以防治软土地基沉降为重点,加强重要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同时加强区内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地质灾害动态监测。

5.2.3一般防治区(C)

面积3778.8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0.8%。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本区主要的灾害是石场开采引起的生态环境的破坏,即水土流失、潜在的泥石流、崩塌等。据调查,本区潜在的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及隐患治理点共有111处。本区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严重,但应加强城镇建设过程中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管理。

第六章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6.1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根据全市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目前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防治区的基础上,通过分期对各区、县级市地质灾害进行风险区划,并结合广州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其中包括开展广州市区三维地质结构调查,评价地下空间利用适宜性;开展城市表层水土地球化学、固体废弃物和放射性污染调查,评价地质环境质量;开展城市地质灾害调查和危险性评价等),进一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使地质灾害防治范围合理、目标明确,为城市规划、国土开发利用、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布局及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6.1.1近期:完成南沙区、萝岗区、白云区及番禺区的风险区划,面积共2442.96平方公里。

6.1.2中期:完成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及黄埔区的风险区划,面积共4991.54平方公里。

6.2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6.2.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2007年底初步建立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调查发现的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群测群防系统按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为区(县级市)级监测网(一级网),镇级监测网(二级网)和村组或企事业单位监测网(三级网)三级构成。

6.2.2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6.2.2.12007年底,完成组建广州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测队伍;

6.2.2.2对一些危害严重、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灾害隐患点建立专业监测站网,由专业人员利用现代化仪器进行站网式监测,实现自动监测和监测数据适时传输,选取12处地面塌陷区、2处活动性断裂、2处大型滑坡和3处采空区为专业监测点(表4)。

6.2.3到2007年底,在全市建成以市、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每年汛期前组织对重要地质灾害点或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6.3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建设

6.3.12006年底前,建成广州市主要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动态查询。

6.3.22010年底前,完成全市整个信息网络的骨架建设,建立基于GIS系统的地质灾害状况和地质灾害管理公众自由查询系统;

6.3.22015年底前,建成相对完善的全市地质灾害的空间数据库管理系统,为市民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适时查询。

6.4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示范区建设

根据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重要隐患点的危害程度,到2015年底,分别在广花盆地、从化市良口镇至吕田镇G1*国道两旁中低山区及白云区嘉禾采空塌陷区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示范区。

6.5地质灾害治理

6.5.1根据广州市地质灾害规划原则与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主要的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及大部分滑坡、崩塌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应基本得到治理,水土流失灾害的防治按《广州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实施。

6.5.2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地质灾害点共78个,其中,近期29个,中期32个,远期17个。

6.5.3采取生物治理措施的地质灾害点共56个(包括44处采石场),其中,近期47个,中期5个,远期4个。

6.5.4采取搬迁避让措施的地质灾害点共22个,近期11个,中期11个。

6.6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程

6.6.12008年前通过与广州市气象局的合作,建成广州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实现地质灾害数据适时查询和有关数据交换。

6.6.2通过多种媒体(电视、网站、广播等)为全市广大公众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初步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信息反馈机制,并通过系统运行不断地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

6.7贯彻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时应当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无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工程,在申请用地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6.8地质灾害专项研究

近期开展广花盆地岩溶塌陷和白云区嘉禾一带采空塌陷的专项调查研究工作,中期开展南沙区软土地基沉降专项调查研究工作。

第七章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7.1投资估算依据

本次投资主要依据《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等标准进行估算。

7.2投资估算方法与估算水平年

7.2.1本规划中的防治措施包括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治理措施两大类,工程治理措施投资估算主要依据定额标准,参考三峡库区同类型工程实际耗用经费分别估算单个工程的工程治理费用。非工程措施经费估算按定额标准执行。

7.2.2价格水平年定为20*年。

7.3规划投资估算

本规划总投资30630.7万元(附表8),其中近期投资16513.80万元、中期投资8826.6万元、远期投资5290.30万元。

7.4资金来源

7.4.1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应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政府出资,分别列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7.4.2区、市(县级)人民政府针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安排相应的经费用于地质灾害巡查、监测、调查和防治。

7.5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

7.5.1本规划实施后,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大量减少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使受19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潜在威胁的8400人的人身安全、30950万元的经济财产及近万亩农田得到保护。

7.5.2本规划实施后,可以推动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目标迈进,防止和控制地质灾害对中心城区、中心镇、重要基础设施和交通干线的威胁和破坏,对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积极的作用。

7.5.3本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将全面提高广州市地质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地质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从“开发型”向“节约型”转变。随着第一批关闭338个采石场整治复绿工作的完成和第二批关闭116个采石场整治复绿工作的推进,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全面展开,自然生态环境与景观得到恢复与改善,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广州作出贡献。

第八章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主要措施

8.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按照“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治理及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建设、水利、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8.2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大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备案制度,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矿山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监督和检查,严格采矿许可证登记、发证的审批和开采秩序的监管,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不合理的经济工程活动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建立和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汛期巡查、搬迁与治理、监测与预警等工作的管理与运行。

8.3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机制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全社会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要保证规划实施,必须要有相应的经费保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负责单位承担;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应列入市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保证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巡查、应急调查、治理、监测、预警预报和宣传等正常工作开展。

8.4建立健全地质环境监测机构

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性、专业性强,地质灾害分布点多面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通过群专结合方式来做好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巡查、应急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和宣传等项工作。因此,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区专业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协助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更好地全面履行职责,做好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巡查、应急调查、治理、监测、预警预报和宣传等项工作。

8.5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为了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应编制和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建立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值班、灾情速报等基本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完善矿山缴纳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

8.6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与水平

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手册、挂图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市公众对地质灾害的减灾、防灾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民众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充分利用每年“世界地球日”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每年举办1?2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班和1次电视宣传片。

8.7经费估算

本次规划依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经费估算,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总投资30630.70万元,其中近期投资16513.80万元、中期投资8826.60万元、远期投资5290.30万元。

第九章附则

9.1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及规划图件,三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和研究。

篇(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修正)》的有关规定,结合《英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我市2020年地质灾害灾情和应急调查、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情况,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概况

2020年,我市新发生地质灾害点5处其中崩塌2处、地面塌陷2处、滑坡1处,由自然因素诱发,估算直接经济损失约7万元,无人员伤亡。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动情况

根据《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和灾害分级标准(行)》的规定及《广东省英德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2020年全市核减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解除受威胁人员191人。至2020年底全市在册台账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2处,威胁人员1767人,潜在经济损失6386.3万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威胁人员530人,潜在经济损失1630万元。

2021年我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减数量发生变动。2021年核减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其中崩塌4处,滑坡3处,地面塌陷3处。2021年初至今截止,我市地质灾害在册台账隐患点52处,其中崩塌24处,滑坡20处,地面塌陷7处,地面沉降1处。

 三、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期

我市每年的主汛期在4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雨季及台风季节的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灾害性强降雨是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台风移动路径对我市构成影响的时段。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和重点防治地区

根据我市地形地貌特征与地层岩性特征和人类建设、活动特点,依据《英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全市划分为五类重点防治区和三大防治区域。

(一)五类重点防治区

1.沉积岩分布区的非碳酸盐岩分布区和花岗岩及变质岩分布区的强风化剥蚀区。该区域内岩石风化程度高及地形陡峻的部位,由于风化层厚度大,表土层松散,为水土流失易发区,汛期在降雨的影响下,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灾害,遇强降雨或超强降雨还可能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2.碳酸盐岩分布区。我市碳酸盐岩(主要为石灰岩)分布面广,这类岩石溶蚀作用强烈,溶洞与地下河发育,在地表以上山体高差大,地形陡峻,岩石节理发育,地表植被稀少,是崩塌地质灾害的高发地区;受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如抽取地下水等行为影响,地下水位发生变化而易致地面结构遭受破坏,容易引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灾害,而且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灾害的发生不局限于汛期,在旱季由于地下水位的持续下降也易诱发此类灾害。

3.矿山开采地区。此类地区指辖区内的矿业开发活跃区域,露天开采矿山易诱发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地下开采矿山因抽取矿坑积水以及采矿后形成的采空区易诱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灾害,在这部分区域,矿山开采和选矿活动形成的大量废弃物和尾矿若防范措施不到位,遇强降雨或超强降雨条件下易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

4.水利水电、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及林区地带。我市辖区内的山体起伏较大,落差大,沟脊、水系发育、中小水库较多,小水电多分布在沟谷中,山区地带各等级公路沿线边坡较为陡峻,汛期在降雨的影响下易发生山体及线性工程两侧边坡滑坡、崩塌灾害,对水利设施、水电站及公路、铁路的安全构成威胁,尤其是在这些场所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多数为流动、临时务工人员,受场地条件限制,这部分人员的临时居住、施工和作业环境往往比较恶劣、危险,发生地质灾害易对这类人员构成伤害。

5.旅游景点区域。我市旅游业发展迅速,新的旅游景点不断开发,旅游人数逐年增多。旅游景点多位于山区,以陡、险、奇为特点。因此,部分景区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尤其在4-10月份,既是汛期,又是旅游旺季,游客多,人流大,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易对人员安全造成伤害。

(二)三大防治区域

英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三个区,其中重点防治区分Ⅰ1、Ⅰ2两个亚区,次重点防治区分Ⅱ1、Ⅱ2两个亚区,一般防治区分Ⅲ1、Ⅲ2两个亚区。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

本区分为2个亚区,分布于青塘、桥头、连江口、黎溪、大洞、水边、九龙等地,面积938.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6.55%。本区主要灾害为滑坡,次为崩塌、地面塌陷。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根据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和当地经济能力分期分批进行治理。

本区主要防治措施:一是各镇和主管部门要对地质灾害的危害性有足够的认识和高度重视,对地质环境有影响项目的立项、审批,要严格把关,制订相应防治措施;二是对重要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点,在无法治理或治理经费超过搬迁经费的情况下,应采取搬迁避让的措施,此外以工程防治为主或采取部分搬迁避让措施;三是建立地质灾害点防治示范点,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研究诱发因素和规律等,寻找合适的对策与措施,并加以推广;四是对重要的地质灾害点建立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并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相结合,形成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制;五是对已经形成的难以回避的地质灾害点,要根据灾害点的稳定性、危害、危险程度及规模大小等,按“轻重缓急,分期防治”的规划原则进行分期治理;六是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Ⅱ)

本区分为2个亚区,分布于规划区西北部波罗镇及中部北江沿岸一带,面积795.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4.03%。本区主要灾害有崩塌、地面塌陷,次为滑坡。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根据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和当地经济能力分期分批进行治理。

本区主要防治措施:除参照重点防治区(Ⅰ)的主要防治措施外,对于区内隐伏岩溶发育区,要严格控制人类不规范工程活动,注意防范岩溶地面塌陷的发生;岩溶地面塌陷可根据岩溶发育具体情况,分别采取清除填堵法、强夯法、灌注填充法、旋喷加固法等措施进行处理。对于潜在产生地面塌陷的北江沿岸地区,沿江要修筑好护岸堤坝,地表截排水渠要用水泥砂浆护壁,以防雨水渗流。

3.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Ⅲ)

    本区分为2个亚区,主要分布于规划区西部大湾镇、黄花镇至中部、北部及东部白沙镇一带,面积3936.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9.42%。本区主要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次为地面塌陷。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根据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和当地经济能力分期分批治理。本区主要防治措施与次重点防治区(Ⅱ)相同。

五、重要地质灾害防治点

重要地质灾害防治点指威胁人员数量超过100人以及威胁低于100人但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本方案至2021年底全市存在威胁100人以上的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市级防治重点。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镇(街)要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各镇(街)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快速反应。

    (二)制定防治方案,科学指导防治工作

各镇(街)为确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摸清本镇(街)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类型、规模、活动周期及主要诱发因素等,对本镇(街)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预测并提出具体预防措施,各地质灾害点必须建立地质灾害工作台账和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明确监测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落实监测报警、防灾责任制,并确定应急避让方案,为政府指导防灾、救灾提供依据。

    (三)落实各项防治工作制度和责任制

各镇(街)和自然资源部门应通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发展动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排查、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到汛期前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主动避险避灾,并结合实际组织应急调查,汛期结束后开展复查与总结。要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的责任人。自然资源、应急、住建、公路、交通、城管、水利、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林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明确防范重点,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地段)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有专人跟踪督促检查。

    (四)着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着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村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要切实组织做好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工作,明确监测责任人,对监测责任人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各镇(街)自然资源管理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及时收集、整理监测数据,随时掌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

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要求,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学校、旅游景点等防治责任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使基层组织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提高“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自我救治”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发展动态,发生灾情及时报告。

   (五)加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管理

对列入重点防范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加强和落实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应加强应急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隐患点具体情况组织编制《重要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明确预警方式、预警信号、紧急疏散措施和紧急疏散路线、避险安置场所及抢险救灾措施,同时应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六)落实防治经费,完善投入机制,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各镇(街)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实际需求,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安排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保障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的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

(七)强化防范,严防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削坡建房整治管理的通知》(粤建村函〔2017〕3404号)要求,各镇(街)要认真履行削坡建房防控和综合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建立防控体系,严防新增削坡建房产生。结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配合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函〔2016〕2633号)要求,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住建等有关部门,重点对削坡建房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进行排查,共同做好削坡建房风险防控和综合整治工作。

各镇(街)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粤府办〔2014〕59号)关于“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禁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防工作责任的通知》(粤府办〔2014〕19号)“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建设用地不得审批”等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山区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简易办法,制定出台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建房选址有关规定,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削坡建房诱发地质灾害。

   (八)部门协调,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要求,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组建群专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储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加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各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并做好监督把关,对未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重大建设项目,不予批准项目立项、不予批准规划、不予拨款;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批准新建住宅、爆破、削坡、矿产资源开发、地下水开发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人类建设活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种违反规定、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违法行为,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十)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市气象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经验,开展地质灾害成灾趋势分析,加强技术协作,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集成,获得高质量的气象预报信息,提高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警等级的精度,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准确性和精确度,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保障。根据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和清远市气象局的合作协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在汛期期间发布,在清远市范围内达到三级预警的地质灾害信息,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气象信息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地质灾害发生地的自然资源局、镇(街)、村委会有关人员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发送;市自然资源局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向各自然资源管理所和监测责任人等有关人员传递;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传递信息的优势,凡达到二级及以上地质灾害预警级别的,应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情度,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有效性。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各镇(街)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要利用“⒋22世界地球日”认真开展宣传活动,会同科教部门,邀请专家开展科普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和张贴宣传画、培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知识,使地质灾害防范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切实提高干部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与应急处置责任

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防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自然资源、应急、住建、公路、交通、城管、水利、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林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做好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的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原则,对居民区、威胁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路、交通、水利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学校、旅游景区(点)、种(养)植(殖)场、医疗机构和医院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巡查和综合防治。汛期前和汛期中,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排查和巡查。各镇(街)、各部门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

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各有关主管部门获得信息后应于2小时内将灾情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应急电话:13602923625),市自然资源局应按灾情速报规定逐级上报,重大灾情可越级上报;造成财产损失(大于1万元)的,各相关单位应将财产损失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局,并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按时限逐级汇总报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篇(9)

受年初长时间降雨的影响,截至今年3月底,我市已接报地质灾害9起,公路沿线边坡失稳20余处,规模均为小型,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严峻。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1/10万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成果,我市的各个乡镇均有地质灾害点分布。受地质条件、地貌形态、降雨量多寡及人为工程建设活动等各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地质灾害点分布不均匀,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1.**区**风景名胜区—**县祁山镇地质灾害高发及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市北部,**区—**区—**—**—**县一带,面积3261.15平方公里。地质灾害主要以滑坡、崩塌为主,其次为泥石流。

2.屯溪—**县海阳—**岩寺—**徽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市中部,是**市政治、经济、文化核心区,面积249.72平方公里。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

3.**金川—**县汪村镇地质灾害高发及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市南部,**金川、深渡、王村、北岸、**县五城、汪村一带,面积2829.76平方公里。主要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其次为泥石流。

4.**县大坦乡—**区郭村乡地质灾害易发及一般防治区。本区分布于**市北部**县历口、古溪、大坦,**洪星、**区郭村一带,面积1705.12平方公里。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

5.**县祁红乡—**区西溪南镇地质灾害易发及一般防治区。本区分布于**市中部,**县祁红、**县陈霞、**区西溪南、**许村、**区潭家桥一带,面积1761.61平方公里。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

三、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范围

1.城镇及人口集中居住区。屯溪中心城区、**徽城镇、**县祁山镇、**区甘棠镇、**县海阳镇、**区呈坎镇、**碧阳镇等中心城镇和山区农村,特别是存在切坡行为的山区自然村庄等人口集中地段。

2.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牯牛降国家地质公园、太平湖风景名胜区、花山-渐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景点、文化遗产、地质遗迹。其重中之重为**风景名胜区。

3.交通干线。皖赣铁路、徽杭高速公路、铜—**高速公路、**—塔—桃高速公路、205国道寨西—潜口段、太(平)黟(县)公路、大北埠至牯牛降公路和徽杭公路、屯**公路(主要旅游干道)、慈张线(省道、旅游干线)、**区(甘棠)至芙蓉岭公路(旅游公路)、北岸至深渡公路(旅游公路)、仙源-三溪公路(省道、旅游公路)、际儒公路(旅游公路)。

4.重点水利、电力基础设施和工矿企业。**市屯溪湖边水力自动翻板坝工程、安东排水渠、中心城区南岸防洪工程、丰乐水库、东方红水库以及全市境内的其他水库、水电站、新安江等沿江河岸的边坡以及**区的皖太选矿厂等。

四、**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点防范期

1.气象预测。预计**年5-9月降水总量为860毫米,比正常年份偏少1-2成。6月中旬末入梅,7月上旬出梅,梅雨量300-350毫米,局部地区将超过400毫米,有暴雨、大暴雨天气出现。

2.灾害预测。受地质环境等条件影响,**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的总体格局不会改变,仍以岩土位移形式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主要灾害种类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由于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的不断加大,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作用将明显增强,人类工程建设已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4-9月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特别是6月中下旬,在集中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下,存在引发大规模灾害的可能性。具体灾害预测为:

崩塌:重点防范区段为公路沿线,如狮石公路、黟七公路改线段、源芳—白际公路、仙源—三溪公路、际联—儒村公路等近年来新建的旅游公路和乡村公路。山区农村建房的切坡地段,是崩塌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点。

滑坡:重点防范区段为**东部—**南部、**区中南部—**北部地区等人口密集的深山区,旅游公路和县乡公路;屯溪中心城区、**徽城镇、**县祁山镇等,是滑坡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点。

泥石流:重点防范区段为**金川—三阳地区、**区的三口—新明地区、**的赤岭—雷湖地区、**的美溪—柯村、际联—儒村、太平—龙门等新建公路沿线。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成败。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是促进**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不懈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和完善防治规划。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十七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以“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各县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部门在编制和实施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各类规划凡没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应当限期安排或在规划修编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并在规划管理中进行有效控制。

(二)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

市政府防治地质灾害领导组和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全面领导和协调全市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汛期,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亲自过问,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亲自督促整改。要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层层分解,区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民委员会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防治协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加强沟通和协调,在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上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合力。

国土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在用地预审、报批和供地环节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加强对现有灾害隐患的监督管理,严禁在滑坡体上新建住房、开荒耕作。

城市规划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补充、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严格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规划审批,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避免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建设居民区和重要的市政公用设施。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可能引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对市区和城镇等重点区域已有、在建斜坡、高切坡开展排查,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分工明确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斜坡、高切坡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完善治理工程;加强对城乡居住密集区等重点部位的斜坡、高切坡的现场巡查监测工作,对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应将滑坡崩塌的综合防治作为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与建设项目同报批、同勘察、同设计、同审查、同施工、同验收。

交通、公路主管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负责对因公路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工作。

水利主管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沿江沿河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加强对病险水库、堤防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及附属设施的监控和灾害治理工作;督促小水电建设项目业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

教育主管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指导、监督中小学校(教学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学校师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对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及时做好避让、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旅游主管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督促各旅游区(点)编制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在游览时间、游览路线和游览景点选择上,要特别注意避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暴雨期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地点,以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及时向社会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坚持以区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为主导,建立“灾点情况、防灾措施明了,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到位,值班网络、应急系统健全”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做到乡镇(街道)有防治负责人,行政村有监测负责人,灾害隐患点有监测人,确保灾害发生前能及时捕获灾险情信息,发挥其在预警预报中的重要作用,为政府指导抢险救灾提供正确的依据。

2、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值班、灾险情速报、灾险情巡查、“两卡”发放、应急调查等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巡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督查制度;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各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一旦发生险情,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

3、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准备工作。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资金、人员,建立应急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应急抢险队伍。保证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

4、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预防地质灾害发生的有效手段,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周密部署,按时保质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鉴定工作。

为掌握真实的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库,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根据省里的安排,针对地质灾害变化发展的情况,安排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鉴定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明确职责和分工,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确保排查鉴定全辖区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做到不重、不漏、不错,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在5月10日前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鉴定工作。

(六)落实经费,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调查和治理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七)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篇(10)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是灾害偏重年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频繁发生。预计3—8月我省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少,浙北、浙西的梅雨量比前4年有增多趋势,降水集中期比较明显,全省出现梅雨大洪水的概率增大。全年将有3个左右热带气旋影响我省,严重影响的台风出现概率较大。今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梅汛、台汛期两个阶段,省内大部分地区梅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高于去年,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与去年持平。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及崩塌。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山区滑坡、崩塌、小流域泥石流。浙北、浙东南沿海平原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地面沉降。

(二)重点防治区域。主要是:

1.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地区。**年我省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为浙南、浙东南及浙西北山区,淳安、临安、永嘉、乐清、平阳、苍南、文成、泰顺、新昌、磐安、武义、仙居、衢江、开化、常山、庆元、景宁、龙泉、遂昌等县(市、区)需要重点防范。杭嘉湖、宁奉、温黄、温瑞等沿海平原是地面沉降易发区,嘉兴市秀州区、南湖区、桐乡市、海盐县、平湖市、嘉善县,台州市路桥区、椒江区、温岭市及温州市龙湾区是地面沉点防范县(市、区)。

2.重要交通干线及山区公路沿线。金温铁路丽水、温州段,龙丽、丽龙、金甬高速公路,金温高速公路丽水、温州段,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乐清段,上三高速公路新昌、天台段,杭金衢高速公路浦江、义乌段,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淳安段,以及在建的杭徽、台缙、诸永、黄衢南等高速公路的沿途大部分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崩塌、滑坡及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县、乡级山区公路,千岛湖等大型水库库区公路,特别是乡村“康庄工程”,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公路等级低,滑坡、崩塌隐患较多。

3.重点矿山。富阳市万市一带灰岩矿、常山辉埠一带石灰石矿、兰溪灵洞西山寺白坑石灰石矿、绍兴漓渚铁矿、青田钼矿、青田叶腊石矿、武义萤石矿、泰顺辉绿岩矿等矿山尾矿库及矿渣堆场存在滑坡、泥石流隐患,采空区存在地面塌陷隐患,开采面存在崩塌隐患。各地露采建材、石料矿山及废弃矿山,也存在较多崩塌、滑坡等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前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市、县(市、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的要求,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争取年内完成修编任务。规划修编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操作性,并做好前后规划的衔接。

(二)做好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今年是全省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的关键年,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快工作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好项目的实施,财政部门要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水利、气象、交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实现资源与成果共享。要总结推广临安、淳安、永嘉、乐清、衢江、武义、景宁和龙泉等8个试点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经验,全面完成桐庐、富阳、建德、宁海、余姚、苍南、文成、泰顺、长兴、安吉、嵊州、诸暨、东阳、义乌、兰溪、浦江、磐安、天台、龙游、常山、莲都、庆元、遂昌、青田等24个县(市、区)野外调查与成果的编制,启动并基本完成萧山、余杭、瓯海、瑞安、平阳、上虞、新昌、婺城、金东、永康、仙居、江山、开化、缙云、云和、松阳等16个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野外调查工作,为2008年全面完成调查与评价任务打下扎实基础。

(三)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目前,省、市、县三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都已编制完成并公布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编制与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省级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要在6月底完成编制,7月初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县级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要在7月底完成编制,8月初报同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地要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防汛抗旱会商系统,逐步实现地质灾害处置远程会商与指挥。

(四)加快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警)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工作制度和程序,完善监测、预报(警)技术方法,建成集数据采集、传输、处理、预报、于一体的预报系统,逐步实现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信息远程传输和网上及时的目标。深化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工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尚未开展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的市、县(市、区)要积极开展这项工作,进一步增强预报(警)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推动滑坡、崩塌的监测和地质灾害中短期、临灾预报工作,提高预报(警)水平和精度,今年全省要建设20—30个群专结合监测点,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经过监测培训的人员采用多种手段进行监测。同时选择10个危险性大、稳定性差、规模在中型以上,对城镇、村庄、重点工程设施、重要交通干线、著名风景名胜区构成重大威胁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1—2滑坡、崩塌隐患监测示范点。

(五)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各地要充分运用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和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完善村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灾害隐患点监测技术档案,加强对群测群防责任人的指导与培训,实行科学管理,统一监测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今年汛期要对监测责任人组织一次技术培训,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的技术含量与防灾减灾效果。

(六)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我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危害程度、治理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在威胁人数100人以上或威胁财产500万元以上的重大级以上的隐患点中,确定15处为**年省级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今年内完成勘查与治理或监测任务。各市、县(市、区)要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定今年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勘查与治理。对生命财产有直接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实施应急排险,及时消除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要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加强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与治理,落实配套资金。

(七)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对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极高,且又难以有效根治、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要加大搬迁避让工作力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今年全省因地质灾害需要搬迁避让的人数计划为10000人左右。有关市、县(市、区)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科学制定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搬迁避让的年度计划,并上报省农办与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灾害隐患点规模等级分级管理要求,在6月底做好今年搬迁避让的审核认定工作,统筹安排用地指标,保障搬迁避让建设用地。各级农办、扶贫办要继续做好**年76个搬迁项目的实施工作,同时抓好今年搬迁项目的落实。欠发达地区要做好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专项经费补助的立项申请,省财政将根据省政府有关政策给予搬迁避让资金补助。各地要加强搬迁避让资金的筹措和管理,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资源。

(八)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查清当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稳定性与危害程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保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高、中灾害易发区,需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保证农民建房过程中地质环境安全,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的农民宅基地逐一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为减轻农民负担,评估费用由当地财政统筹解决。

(九)进一步加强沿海平原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各地特别是地面沉点防范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30号),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宁波、温州、嘉兴、湖州、台州等市要认真开展本行政区域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并抓好规划批准后的组织实施。温州、嘉兴、台州等市要进一步加大地下水禁、限采力度,加快地面水环境治理和城乡一体化供水进程。开展地下水资源优化管理模型建设,推进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有效控制沉降中心区的沉降速率。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并加强监测,杭嘉湖平原、宁波平原、温黄平原和温瑞平原(永强)地区今年实施一次区域性地面沉降监测,各有关市要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本年度沉降范围和沉降速率控制情况报告,国土资源部门抓好落实工作。

(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及评价、地面沉降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成果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开展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1:10000乡镇地质灾害易发区图、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成果数据库的集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要求,及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料信息汇交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地质灾害信息资源的集成、整合、共享、有效利用与开发。各地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配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充实相关技术人员,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逐步实现与省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并逐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整合政府各部门资源,优先保证资金投入。要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汛期巡查。各地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资质管理,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年底前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年末要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本级政府,并抄送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列入省级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山和交通干线,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列入省级防治方案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省国土资源厅要逐点对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在汛期来临之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乡建筑物、交通线路、水利设施进行一次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坚持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做好险情灾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各地要加强与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的合作,以重大项目为依托,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探索并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报预警指标体系。充分利用“3S”技术,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决策科学化和管理信息化,提高监测预报(警)水平。采取业务轮训、项目带动、推广示范和技术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应用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能力,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常识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要深化“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利用世界水日、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省防汛防台日等特殊节日,组织有特色的科普教育和公益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附件

省级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

1.淳安县威坪镇杜川后山湾滑坡

2.平阳县中心小学滑坡

3.苍南县灵溪镇公园山滑坡

4.文成县大峃镇下沙垟滑坡

5.泰顺县龟湖镇中村滑坡

6.磐安县安文镇溪文村滑坡

7.衢江区峡川镇失母湾滑坡

8.景宁县鹤溪镇玄坦殿村后山滑坡

9.景宁县大顺乡桂根村滑坡

10.庆元县举水乡照山村滑坡

11.龙泉市兰巨乡上湾村滑坡

12.云和县云丰乡坑下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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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地处山区,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2002年以来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40起,直接和间接损失高达百万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灾害的类型主要有泥石流、山体滑坡和崩塌(其中泥石流4起山体滑坡17起和崩塌19起)。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多为汛期,2002年以来1-5月份9起,6-9月份30起,10-12月份1起。今年3月份,我县连续发生2起滑坡和2起道路崩塌。

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一是要完成2006年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扫尾和验收工作。二是要完成宏村镇双联上东坑和民主排林、西递镇艾丰林川、柯村乡柯村郑家坞、美溪乡美坑村、洪星乡大星公路6个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工作。三是对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有效监测,预防发生地质灾害。同时,由于近年来,我县工程建设比较多,特别是切坡扩建、新建公路及农村依山切坡建房后留下的高陡边坡成为发生地质灾害的重要隐患新增点,无疑加大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难度。

二、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2002年《安徽省黟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显示,我县境内共有213处大小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以下地区: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包括柯村、美溪、洪星、宏潭4个乡和宏村镇大部分,总面积为532.79km2。该区域内已发生或潜在的灾害点共有122处,占灾害点总数的57.3%,其中滑坡81处、崩塌25处、泥石流16处,柯村乡郑家坞泥石流、美溪乡美坑泥石流、洪星乡大星公路崩塌、宏村镇晓源韩后山滑坡、宏村镇金家岭坪土太滑坡、宏村镇星光村木坑滑坡、宏村镇民主排林滑坡和宏村镇双联上东坑滑坡被列入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宏儒公路滑坡被列入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该区包括西递镇、渔亭镇和碧阳镇一部分(原西武乡),面积为176.48km2。该区已发生或潜在的灾害点共41处,占灾害点总数的19.2%,其中滑坡26处,崩塌15处,西递镇林川滑坡被列入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

(三)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该区包括碧阳镇大部分和宏村镇一部分(原龙江乡),总面积137.73km2。区内已发生或潜在的灾害点共有50处,占灾害点总数的23.5%,其中滑坡38处、崩塌12处。

三、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预测

(一)2007年降雨趋势

预计:2007年汛期降水量比往常历史均值略偏少,但比前两年偏多,总降雨量为930-980毫米(历史均值1027毫米),6月中旬入梅,7月上旬出梅,梅雨量约为206-310毫米(历史均值365毫米)。梅雨期内有暴雨或大暴雨及短时内涝发生,出梅过后出现干旱的可能性较大。

2007年5-9月降水预报(单位:毫米)

月份

项目5月6月7月8月9月总量

预报值24035018012080970

趋势正常偏多偏少偏少偏少正常偏少

平均值249340219133851027

(二)2007年地质灾害预测趋势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和近几年发生地质灾害的基本规律及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预测,2007年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主要地质灾害易发区如下:

1.山区农村重要地段:宏村镇晓源村韩后山、民主村排林、金家岭村坪土太、双联村上东坑及西递镇的艾丰村林川的山体滑坡,柯村乡柯村郑家坞、美溪乡美坑村的泥石流。另外,山区农民切坡建房边陡坡极易在3-5月份发生小规模崩塌和山体滑坡,5-9月份若遇暴雨和长时间降雨发生大规模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2.交通道路重要地段:S218线公路、黟七公路、宏儒公路、柯美公路、宏美公路等,在汛期内将会发生规模不等的山体崩塌和滑坡,其中宏儒公路和黟七公路改道路段可能将发生较大规模的灾害。

3.各工程建设点和水利设施:由于工程项目活动频繁、地面植被及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及建设时堆放的废渣等因素,极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同程度的灾害。

四、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体现“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灾害隐患点则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如何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开展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县政府已调整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问题处置和救灾抢险指挥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县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在用地预审、报批和供地环节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加强对现有灾害隐患的监管管理,严禁在滑坡体上新建住房、开荒耕作。

县建设部门要按照标准,补充和完善总体规划中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审批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用地条件,按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并依法强化工程勘察、施工的监督管理。

县交通、公路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质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负责因公路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

县水利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河道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加强对水库、堤坝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和附属设施的监控和防御工作;督促小水电建设项目业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县旅游部门负责编制旅游区(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在游览时间、游览路线和游览景点选择上,要特别注意避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暴雨期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地点,以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县教育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中小学校师生地质灾害防治的培训、指导。

县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防治专项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县发改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计划的审批,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生态建设规划,对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应综合考虑地质灾害的防治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或减轻地质灾害的破坏。

县林业部门负责加强对林地因水土流失而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管理,并指导和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

县卫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救援队抢救伤员和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县气象部门在制定气象发展规划中,应包含地质灾害气象监测警报。

县环保部门在制定环境保护规划中,应包含地质灾害防治内容,在抢险救灾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环境二次污染;各矿山企业主管单位负责编制因生产活动引发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按照预案指导、监督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二)加强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我县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农村,农民将是灾害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心应放在农村,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多形式的普及灾害防灾和减灾知识,提高全面的防灾避灾意识。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灾害点的监测工作,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实行全天候监测,监测责任人要落实到位并担负起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将隐患点的“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五、临灾和灾后应急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突发性的特点,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前兆或灾害,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关于印发黟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办秘〔2007〕14号)要求组织救灾,并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预定的报警、疏散、避灾、应急抢险方案实施,果断作出应急处理,并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二)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应在第一时间进入现场,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果断采取措施,防止灾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凡已发生的灾害点,都要有专题调查报告,报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三)灾后,要积极组织和领导灾区人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同时,对灾害应作出防治相应对策,该搬迁的,坚决搬迁,该实施工程治理的,必须筹措资金予以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范围及防范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防治实行属地管理和责任归口管理,即灾害点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灾害点虽没有主管部门,但属人为诱发或有受益人的,由诱发者或受益人负责;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一)县建设局

责任范围: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县中心城区、建制镇新区(新村)。

防范措施:

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2.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中心城区、建制镇新区(新村)项目规划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4.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的防范措施,指导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二)县交通局、公路分局

责任范围:全县境内省道、县道、乡(村)公路沿线。

重点监测灾害点:S218线、宏儒线、黟七线(重点为改线路段)、柯美线、宏美线等公路沿线。

防范措施:

1.完成洪星乡大星公路崩塌年度治理任务;

2.完成年度宏儒公路(黟县段)工程治理调查核实和工程勘查、设计,为明年治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3.做好黟七公路改线路段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4.编制部门地质防灾预案;

5.加强监测,注意观测坡体形态变形及植被变化情况。

(三)县水利局

责任范围:全县境内的水库、山塘、小水电站、河岸边坡和堤坝。

防范措施:

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2.积极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勘查工作。

(四)县教育局

责任范围:全县境内中、小学校。

防范措施:

1.组织学校开展和普及地质灾害预防知识;

2.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五)县旅委

责任范围:全县旅游区(点)

防范措施:

1.组织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

2.编制旅游区(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六)宏村镇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晓源韩后山、金家岭坪土太、民主排林、双联上东坑等山体滑坡。

防范措施:

1.完成2006年度晓源韩后山、金家岭村坪土太灾害点群众撤离搬迁、老房拆除扫尾工作,做好灾害点验收工作;

2.完成本年度民主排林、双联上东坑灾害点避让搬迁治理任务;

3.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4.加强汛期值班、灾害点监测;

5.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七)西递镇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艾丰林川山体滑坡。

防范措施:

1.完成艾丰林川灾害点治理任务;

2.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3.加强汛期值班及动态监测;

4.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八)美溪乡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美坑村的泥石流。

防范措施:

1.完成美坑泥石流工程治理任务;

2.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3.加强汛期值班和动态监测;

4.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九)洪星乡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大星村道路崩塌。

防范措施:

1.协助交通局完成大星公路崩塌工程治理任务;

2.编制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3.加强汛期值班和动态监测;

4.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十)柯村乡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点:柯村郑家坞泥石流。

防范措施:

1.完成柯村郑家坞泥石流工程治理任务;

2.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3.加强汛期值班和动态监测;

4.保护植被,退耕还林。

(十一)宏潭乡人民政府

对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重点监测灾害点:佘溪村的泥石流。

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