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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建议大全11篇

时间:2024-01-09 14:47:53

人口老龄化建议

人口老龄化建议篇(1)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我国乃至世界普遍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由于老龄化社会的悄然而至,人口老龄化不仅在经济上,还将在政治、文化、教育以及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向我们提出挑战,甚至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制约经济健康发展的潜在危机。因此,认真研究并积极探索一条科学的养老敬老之路。

一、现状: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

据有关专家预测,到XX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占我国总人口的1/4。据统计,XX市目前总人口X万人,其中老年人达X万人,占总人口X%,XX市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已经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

中国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主要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人口过多和人口预期寿命大幅度提高的结果。随着20世纪中期出生高峰的人口陆续进入老年,可以预见,本世纪前期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最快的时期,人口老龄化问题必将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二、困难:老龄人口生活质量不高

(一)当前福利机构的数量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

据民政部公布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目前有国家开办的社会福利机构X家,收养了X万多人;有集体开办的福利机构X家,收养了X万多人,两者仅收养了X万多人,这显然与发达国家一般集中收养人数占5-7%的比例相差甚远。

(二)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生理机能日趋衰退,抵抗能力不断降低,健康状况下降。据国家卫生部门统计,我国城市65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率为X%,城市总人口患病率为X%,老年人口患病率高出总人口患病率X倍。农村老年人患病率X%,农村总人口患病率X%,老年人患病率比总人口患病率高出X倍。这些都表明,一个社会的老年人越多,其患病的可能性及由此产生的医疗服务需求将越大。特别是在农村,庞大的老年人群将对相对匮乏的农村卫生资源产生巨大压力。

(三)老年人生存状况堪忧。

对大多数的老人而言,现在正是他们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然而对无法安度晚年的老人来说,老年阶段却是他们人生最后的苦难期。据了解,部分老年人面临着四种侵害:一是身体侵害。一些老年人由于行动不便,并且得不到子女的照顾,生活十分艰难。二是精神侵害。社会上一些年轻人对老年人不礼让、不尊重,甚至欺侮,造成对老人的精神损害。三是社会侵害。随着年龄的增加,老人们的分辨能力也在下降,一些社会上的人就对他们擅加欺骗,卖低劣产品给老人,在法律、民事上蒙骗老人。四是物质侵害。子女和亲属强占住房、争夺财产事例在各地多有发生。

(四)养老基金严重不足。

由于退休人员增加和待遇水平提高等原因,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每年不断增加,致使部分地区收支缺口逐年扩大,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但有关专家指出,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继续攀升,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要继续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仅仅依靠基金征缴和财政补助显然不够,必须进一步拓展养老基金的筹措渠道。

三、问题:传统养老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我国是一个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国度。上千年的农耕文化,是家庭养老这一模式能够沿袭至今的主要原因。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与繁衍的重要条件。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一旦离开土地便失去了经济来源。因此,这种“反哺式养老”模式使传统的“养儿防老、多子多福”观念不断得以强化。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总量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家庭养老这一传统的养老模式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历史局限性。

(一)事业与家庭不能两全。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仅为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而且也为世界经济发展与人类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独生子女的长大结婚,一个新的和无法回避的问题又摆在了我们面前,那就是一对夫妇必须照顾四位以上的老人。这些年轻夫妻们既要照顾老人又要抚养孩子,又要忙于工作,尤其是一些在异地工作的年轻人,更是一心挂几处而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二)政府支出力不从心。

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把民生问题放在了首位,不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仅依靠政府兴办公益性的养老院、敬老院等福利机构,已经远不能满足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求。例如:XX市有老年人X万人,而全市养老服机构只有X个,总床位数X张。如果要达到国家乃至国际标准,全市还需投入数十亿元的养老机构建设费用,这对目前XX市的财力来说是很难实现的。

(三)老人需求多样化。

据有关问卷调查,目前X%的老年人对70岁以后的生活都有后顾之忧,X%的老年人愿意集中生活,享受社会保障,X%的老年人愿意拿出自己的部分养老金,参与相对稳定的旅游式定居生活。由此看出,居家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和社会发展。

四、对策:积极推行社会化养老模式

早在2000年,国家就制定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提供全方位养老服务。但由于投资养老事业所需资金量较大,地方政府对这种没有税收的公益性项目缺乏积极性,国家所制定的各种优惠扶持政策难以落到实处,导致了投资这项事业的回报周期较长,从而导致社会资金进入养老事业的热情低于其它行业的客观现实。但随着我国经济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更多走向富裕、实现小康的老人,迫切需要更多、更高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为他们提供家庭儿女无法满足、目前政府难以实现的服务内容。因此,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办法,支持和鼓励社会化养老事业的发展,将是新形势下我国养老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加大投入力度,增强社会化养老服务保障功能。

一是完善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失地农民等养老保险,落实农村60岁以上的双女户、独生子女户老年人养老保障金政策。积极探索城乡未参加养老、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养老、医疗保障政策,建立老年人养老、医疗保障的财政支持机制。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实行政府供养全覆盖,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60%。对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二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继续加强社会福利院的改造和后续支持保障,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提高其收养代养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扩建改造工程,增加床位数量,逐步建成为集“五保”供养、社会老年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等为老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爱心护理院。三是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通过居民小区整治、公共资源整合以及政府购买或租赁等方法,多渠道解决已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同时,在开发建设新的居民住宅小区时,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采取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提供场所等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丰富服务内容,在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的同时,兼顾老年人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心理关爱等服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四是加快老年文化、娱乐、教育和健身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对养老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城市社区和千人以上的行政村都要建立适宜老年人学习、娱乐、健身、交流,具有一定规模、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老年人活动场所。五是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切实加强养老服务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水平。要推进养老职业准入制度,对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和技能进行认证,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制订养老服务工作者的服务和评价标准,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本着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探索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为老龄、病残老人提供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优秀人才、大中专学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二)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

人口老龄化建议篇(2)

[摘 要] 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面对的难题之一。老龄化问题的严峻性,要求我国应从强化政府责任,加大

>> 少子老龄化背景下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 老龄化背景下加快完善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服务方式分析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贵阳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内蒙古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以房养老: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方式的创新 建设完善内蒙古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基于人口老龄化背景的河北省养老服务体系构建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的思考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选择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探析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机制的创新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研究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制度分析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机构养老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人口老龄化视域下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研究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影响分析 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与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11-04-28.

[2] 国务院办公厅.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EB/OL]. 中国政府网:政务,2011-12-16.

[3] 梁燕君,叶惠丽. 加快发展大中城市养老服务业的几点建议[J]. 价格与市场,2009(4).

[4] 杜小平. 社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趋势[J]. 消费导刊,2009(4).

人口老龄化建议篇(3)

本报讯(记者单既有)10月27日,华东六省京津沪渝四市老龄工作暨老年学学会联席会议在济南召开,各省市老龄办、老年学学会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老龄工作创新发展。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传书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副省长李兆前看望了与会代表。

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传书在讲话中指出,老龄问题是一个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要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深入研究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制度架构、政策模式、保障体系和主攻方向。在谈到“六个老有”的实现途径时,他说,在城市,养老保障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有序推进。当前,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谈到老龄工作的推进机制时,他强调,要充分发挥老龄委的议事协调作用,形成党政领导重视,老龄委协调有力、各部门尽职尽责的老龄工作体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积极探讨培育老龄服务市场、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机制;要重视基层老龄组织的规范管理和发展,引导基层老年协会开展学习、文体和老年人互助等有益活动。

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传亭在致辞中说,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2007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317万,占总人口的14.06%。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省委、省政府对老龄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总体规划,形成了“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山东省老龄办着眼于老龄工作创新发展,实施了以“发展敬老文化、完善惠老政策、创新助老机制、促进共建共享”为内容的“银龄幸福和谐工程”。目前主要抓了“654321”系列活动,即:“银龄之家”、“银龄特困救助”、“银屏惠老”、“银龄助老”、“银龄安康”“银龄公寓扶持”六项惠老工程;进行农村老龄工作存在问题与对策、完善实施“十一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全省人口老龄化状况与对策、优待老年人政策、发展民办养老机构五项调研;开展“山东省敬老月”、“山东省十大孝星”和“山东省十大寿星”评选表彰、老龄宣传口号征集、创办《银龄金秋》老年电视栏目四项活动,抓好养老服务工作文件三项政策的落实;推动建立和完善高龄补贴及农村集体养老补贴两项制度;制定好全省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华东六省四市老龄工作暨老年学学会联席会议”,1991年由原上海市老龄问题委员会发起,每年举办一次,由各省市轮流举办,至今已经举行了十四届。

人口老龄化建议篇(4)

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规模大、势头猛、程度高、发展不平衡以及超前于现代化等特征,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受到的冲击更为严峻。预测显示,我国老年人口将从目前的1.85亿人,持续增长到2055年的4.87亿,老龄化水平将由13.5%提升到34.9%,超出世界平均水平(22%)12个百分点,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严峻的国家之一。2020年后我国将进入年均增长近1200万的第二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老龄问题将逐步呈现集中爆发态势,留给我们做战略准备的时间十分有限。

而反观现状,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物质、精神、制度,特别是组织体系和体制机制等各项准备仍很不充分,与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的战略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我国的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仍非常滞后,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要求和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老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保障制度不完善;老龄服务体系建设刚刚起步,老年群体社会管理以及制约老龄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还比较突出。这是我们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必须始终把握的基本国情,急需通过基本国策的制定和倡导来改变,否则届时只能采取“应急式”地应对,将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付出更大成本。同时,人口老龄化问题还是一个攸关当前亿万老年人和每一个公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党长期执政群众基础的巩固和扩大。人口老龄化问题,归根结底是关系国计民生、民族兴衰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具有综合性、长期性、艰巨性的重大战略问题,具备了基本国策所要解决问题的基本属性,理应上升到基本国策层面来应对。与此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仅关乎自身,也关系到世界人口老龄化进程,作为负责任的世界大国,理应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上具有自身的国家战略和基本国策。

二、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体制建设

针对我国严峻的老龄化问题和对世界老龄人口的影响,我们必须在国家层面对此项工作作出能统筹公共资源制定国策的顶层设计,其中最关键的是要有主体机构。全国老龄委是国务院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基本职能是议事协调。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老龄委议事协调功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主要原因在于老龄委及其办事机构体制不顺,突出表现在:(1)全国老龄委办事机构虚设。1999年国发22号文件和2005年中央编办发18号文件批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老龄协会实行合署办公,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并没有给合署办公后的全国老龄办重新下发新的“三定”方案,而是一直沿用1996年(中编发[1996]15号)文件批准的中国老龄协会机构编制方案,至今没有变化。这样一来,全国老龄办虽有职能,但规格、编制、经费却都是套用中国老龄协会的,变成了一个实质上无规格、无编制、无经费的办事机构。2006年国人部发85号文件批准全国老龄办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实际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都是中国老龄协会的在编人员。(2)老龄办比较虚的职能不利于老龄委决策的监督执行。老龄委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归结起来就是“督促检查、调查研究、综合协调”。老龄委的决策部署需要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落实,老龄办本应具有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监督检查的职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老龄办并没有监督权,老龄委的权威性受到削弱,决策部署往往难以落实。在综合协调方面,需要老龄办协调的很多都是棘手的工作:有的是全局性工作,需要多部门协力完成;有的是特殊性工作,难以协调。老龄办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没有行政职能,很难与成员单位有效协调和沟通。此外,老龄办的规格较低不利于沟通协调。在沟通协调过程中,成员单位一般都会派一名职位相当的人员参与沟通。由于各级老龄办设在民政部门,机构规格较低,成员单位派出沟通协调的人员职位相应就较低。在当前的行政体制下,如果成员单位一把手不直接介入,工作很难有实质性进展。(3)老龄办设置在民政部门不利于科学决策和工作开展。现在国家老龄工作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民政部,绝大多数省市也将老龄办设在民政部门,各级老龄办在开展工作时难免受到制约。首先是受部门利益和视野的局限,难以超越部门利益。再就是受老龄办领导身份的局限,各级老龄办主任或副主任一般是民政部门的班子成员,在协调、督促民政部门做好老龄工作过程中,存在“下级协调、督促检查上级”的尴尬。最后,老龄办主任或副主任,如果以民政部门领导身份去协调成员单位,就有干涉部门工作的嫌疑,很难与成员单位达成一致。(4)地方老龄工作机构设置亟待统一和规范。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各地也相继成立本级老龄机构,但问题非常突出,设置五花八门。第一,规格不同。省级老龄办有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地市老龄办有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第二,机构性质不同。各级老龄办有行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三种类型,大部分是事业单位。第三,隶属关系不同。各级老龄办大多数设在民政部门,少数设在老干部局、人事局、劳动局、残联等。省级独立设置的有一个(山东),其他都设在民政部门,但设置方式又不一样,相对独立设置的有27个省,作为民政部门内设机构的有河南、上海、天津、4个省。第四,人员编制不同。省级老龄办多的有50多个编制,少的只有3个编制。地方多的几十个,少的只有1个,个别的根本没有编制。老龄办人员编制短缺突出表现在地县以下,很多县级老龄办没有专职人员编制,只在民政局明确一个人兼管老龄工作。(5)老年人社会管理职能条块分割。目前针对老年人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存在老干部局、退管委和老龄办等多个系统。老干部局主要负责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则由退管会承担。老龄办的管理服务对象就局限于以上两类人员以外的老年人,而且老龄委(办)还不具备行使老年人社会管理的职能。这种对政府离退休老干部、企业退休人员和社会老人分散实施管理和服务的多轨制模式,形成不了整体合力,降低了管理效率,增加了管理成本,同时也造成了不公平,

加深了老年群体内部矛盾,不利于政治稳定,不仅难以适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方向,也难以适应人口老龄化条件下加强社会管理的新要求。在对老年社团的管理方面,同样存在一些问题。由全国老龄办管理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老年学学会和中国老年大学协会3个全国性老龄社团职能有些交叉,个别社团履行了部分行政职能,而且围绕老龄中心工作、形成合力方面发挥作用不够充分。除了全国老龄办管理的3家全国性老龄社会组织外,如何联系协调其他12家分别由不同职能部委主管的全国性老年社团发挥作用并形成合力,也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目前,基层老年人协会和各类老年群众组织有80多万个,大多处于无序发展和管理真空状态。如不加强规范管理,将成为游离于社会管理之外的最大群体。以上情形,客观上需要老龄委(办)承担并行使好老年人社会管理的职能。

建议:

1、进一步完善老龄委,主要强化老龄委的决策权和监督权,真正形成老龄工作全国统筹、监督的合力。

2、将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做实做强,提升为正部级具有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地位的行政机构,同时,为超越部门利益,避免为部门刚性利益所束缚,建议全国老龄委办公室主任由国务院秘书长担任。

3、增强全国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老龄工作机构职能,将各成员单位的老干部局转变成为履行本单位老龄工作职能的业务司局,真正形成老龄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4、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克服多头管理,整合针对离退休老干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老人的管理和服务机构。

5、坚持培育引导、规范建设的原则,整合各级各类基层老年人社会组织,依托中国老龄协会组建中国老年人联合会,把老年人社会组织建设成为党和政府的助手、老年人的利益代表,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职能,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的作用。

6、要统一和规范老龄办的机构设置,形成上下贯通、顺畅的老龄工作组织体系。

三、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

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快速老龄化形势不相适应,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传统意义上承担照料老人责任的家庭,规模日益缩小,结构向核心化发展,向老年成员提供照料的能力在不断下降,老年人日益增加的生活服务需求和家庭能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日益减少的矛盾日渐突出。而社会化养老机构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都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尽管近年来社区养老服务有了较快发展,但与快速增长的社会需求相比仍相差甚远,服务功能单一,规模过小,辐射能力弱,影响力低,服务被动,没有形成产业化格局,加上政策不够配套,责任主体不明确。此外,养老服务队伍严重短缺,预计目前我国需要800万~1000万养老护理员,但目前经过正规培训的护理人员只有20多万人。

建议:

1、加快建立以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为核心、家庭服务为基础,居家养老服务为主体,机构养老服务为支撑,慈善互助服务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服务监管与提供分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实现70%的失能老年人能够享有居家养老服务,30%的失能老年人能够入住养老服务机构。

人口老龄化建议篇(5)

[2][5]钱亚仙.老龄化背景下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研究[J].理论探讨,2014(1).

[3]李川瑜.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研究[D].浙江大学,2007.

人口老龄化建议篇(6)

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最新消息一、三孩生育政策来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先后作出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国人口总量庞大,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会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二、应对人口老龄化其他政策举措有哪些?

会议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和民生福祉,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要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积极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发展老龄产业,推动各领域各行业适老化转型升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必要保障。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021三孩配套政策1.三孩配套政策一:实施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三孩配套政策二:帮扶保障

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3.三孩配套政策三:完善生育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4.三孩配套政策四:保障女性合法权益

招收聘用女性企事业单位等,会带来成本支出,这其中包括怀孕、生育、养育期间的一系列成本。这两年也有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可参考残疾人就业政策,即“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此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女性,消除女性就业歧视。此外,女性孕检、养育孩子过程中,用人单位也应提供适合女性的弹性工作上班,全社会共同创造鼓励生育的支持措施。

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的原因一、2021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最新消息

2021年5月31日,中央召开了有关会议,在会议上听取了十四五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关举措,并审议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均衡发展的决定。表示在十八大时全面开放了两孩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越加重,为了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开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这一消息放出,也意味着2021年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并且还会有相关配套支持措施。为什么国家要全面放开三孩生育政策?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原因一:改善我国人口结构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国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53383938人,占17.95%;15—59岁人口为894376020人,占63.3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18766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35280人,占13.50%。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0—14岁人口只占了百分之一十七,而60-65岁以上的占比32.2%,而儿童数量只有它的一半。若不放开生育政策,人口结构会严重失衡。

2.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原因二:应对人口老龄化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加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1990年的6299万增加到2000年的8811万,占总人口的比例由5.57%上升为6.96%,目前中国人口已经进入老年型。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与人口生育率和出生率下降,以及死亡率下降、预期寿命提高密切相关。

3.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原因三: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一国要素禀赋中某种要素供给所占比例大于别国同种要素的供给比例而价格相对低于别国同种要素的价格,则该国的这种要素相对丰裕。反之,若在一国的生产要素禀赋中某种要素供给所占比例小于别国同种要素的供给比例而价格相对高于别国同种要素的价格,则该国的这种要素相对稀缺。

二、2021什么时候放开生育三胎政策?

还需要等国家正式出台具体政策,现在国家还只是审议三孩生育政策文件,具体落实时间还得等通知,有可能是今年年底,也有可能是2022年,反正在十四五期间是会全面开放的。而针对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网友纷纷议论如下:

人口老龄化建议篇(7)

Abstract: The problem of aging population in China has increasingly become a hot topic in all walks of life, due to population aging, but it also triggered a debate on a series of issues related to retirement age, pension security, and population policy, at the same time to solve this problem for the country various cities, and even the whole world has very great significance.Key words: population aging; social pension;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资料显示:人口老龄化将是中国21世纪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而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了,而这将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影响。所以,从现在起我们要正确把握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律,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按照正确的思路和方向切实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本人着眼于所在县城――射阳县人口老龄化状况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进行了调研,并形成本篇调研报告。本报告包括射阳县人口老龄化现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对策与建议等三方面。

人口老龄化对射阳县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常人们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或者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率超过10%作为老龄化社会的标志。射阳县人口老龄化正处在持续增速期。从上世纪90年代末,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0%上升到2006年占14%以上,只用了8年左右时间,预计2012年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6%,2020年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9%以上,进入快速人口老龄化社会。在当前射阳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人口老龄化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相叠加,与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相伴随,这就使得射阳县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面临着日趋复杂的态势。概括地说,射阳县人口老龄化态势十分严峻,老龄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人口老龄化将对射阳县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突出表现为:

抚养体系发生变化,地方负担重。人口“普查”数据表明:“三普”时我县的总抚养比为56.27%,其中少儿抚养比为47.94%,老年抚养比为8.33%;“四普”时总抚养比为48.64%,其中少儿抚养比为39.39%,老年抚养比为9.25%;“五普”时总抚养比为41.27%,其中少儿抚养比为28.4%,老年抚养比为12.87%。虽然从总抚养比和少儿抚养比看,都在下降,但老年抚养比却在逐年上升,而且到一定的时间,少儿人口相对稳定,其抚养比不会再下降,而老年抚养比仍在较长的时间内快速增长,势必加重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负担。

家庭功能弱化,老人赡养问题突出。随着高龄老人的不断增多及老龄人口自身健康状况的变化,老人自我料理生活的能力不断减弱,而现代家庭不断“小型化”,老年人与其子女“分家”现象极为普遍,加之劳务经济的兴起使得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大量存在,这些老龄人口难以得到较好的生活照料或无法得到照料,主要靠老人配偶之间相互照顾或自我照顾。尤其是一、二十年以后,社会上将大量出现“四二一家庭”,届时家庭养老的模式将受到严重挑战,子女即使在主观上有十分孝敬老人的愿望,客观上却无照料老人的条件和能力。

老龄人口看病受限,福利设施无法满足需求。老龄人口大多患有与年龄相关的疾病,且1/3以上的老年人需要自己或配偶支付医药费。据统计,我县农村老年人患病率为60.42%,而且我县农村医疗网点设施落后、医疗水平不高,加之近几年医药费上涨幅度较大,许多老年人因医疗条件或自身能力的限制,无法得到较好的治疗。我县现有城乡福利机构21家,共有床位1600多张,容量十分有限。同时,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目前能供老年人活动的场所较少,已有的活动场所由于活动器具少、无人组织、内容枯燥等而无法较好地开展,仍以打麻将、看电视为主的老年生活单调而无味。

老人商品稀缺,供需矛盾突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人口的购买能力不断增强,对具有老年特色的商品(如拐杖、助听器、轮椅等)需求量越来越大,但目前我县范围内适合老年人的商品不多,需远远大于供,直接给老龄人口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同时由于老龄产品的缺失,从某种意义上缩小或削弱我县社会消费。

目前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射阳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经济社会事业统筹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医疗保障、权益维护、优待服务、生活照料及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初步确立,老年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蓬勃发展,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护,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射阳县老龄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滞后。《射阳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在完善惠老政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需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老龄事业总体上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步伐,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县和镇养老工作机构在性质、编制、职能、经费人员等方面还需进一步理顺,基层、农村老龄工作机构建设还相对薄弱。

对老龄事业投入不足。面对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重大挑战,射阳县在老龄事业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仅限于利用有限的福彩公益金发展养老事业很难有大作为。我县现有的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建设不多,建设规模普遍较小,硬件设施条件较差,有的管理和服务不到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城乡综合性老年活动场所比较少,农村老年事业发展滞后,设施简陋,活动单一。政府有关部门所采取的“以奖代补”和“优胜劣汰”的政策,与政府当前财力有限、急需鼓励和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实际不相适应。

养老机构获得政策扶持不够。针对养老机构的土地、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落实不够理想,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负担较重,新增床位补贴标准还不是很高。不管是居家养老还是机构养老,都存在着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少、人员素质偏低、专业人员缺乏等难题。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主要是下岗失业和农村务工人员,系统业务培训较少,其业务技能难以应对不同层次、不同特点老人的多样需求。从业人员收入低,导致国家制定的“两规划一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难以有效落实,直接影响到养老服务质量。

积极应对射阳县人口老龄化和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拓宽视角积极看待人口老龄化问题,是解决当前老年人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切入点。

社会视角:目前社会各层面对老龄化问题认识模糊,对老年群体存在明显负面刻板印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必须强调老龄事业的“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有必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全体人员对老龄化问题的认识,树立正确和积极的观念。老龄化问题是整体性的社会现象。如果把老龄化看做生命周期中的结构变迁,那么每个人都身在其中,利益攸关。因为无论个人还是家庭,都会被搅进老龄化社会。尽管有一些人口老龄化问题在技术上是可以分开的,但它们的背景是一系列综合的议题,是属于全社会的议题。

决策者视角:改变老龄问题依然处于边缘位置的状态,将于老龄问题有关的议程和事项有效地纳入社会经济战略与政策,换言之就是“使老龄问题主流化”;老龄化不仅仅涉及有关老年人社会福利问题,而是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不能就事论事,需要跳出部门的局限,不能靠应急预案,不能靠临时突击,必须着眼全局、谋划长远,在所有相关层面,都必须采取协调一致的政策行动,通过清晰有序、多管齐下的方式应对老龄化;应对人口老龄化应是因地制宜,立足县情,以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承受力,使政策措施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

完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服务保障三大体系,是解决当前老年人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着力点。

继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制度规范化。探索实施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扩大覆盖面。要逐步构建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积极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加大基金征缴力度,新增扩面人员基本养老金征缴率要达到100%。继续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根据射阳县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待遇标准。继续完善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国有破产企业及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启动居民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所不能支付的费用。继续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做好资金安排,抓好平台建设,加强帐户管理,确保及时发放。

应把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子,加快制度建设步伐。保障和改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中之重。要加大农村为老年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的赡养责任。积极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养老服务方式。

在为老服务问题上政府不必大包大揽,注意调动和发挥多方社会力量的作用。充分运用多种社会资源,特别是社会慈善资源,为老年人举办和提供各种服务。在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和场所建设上,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和服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广泛吸收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老龄事业投入机制。要把老龄事业作为公共服务建设的重点领域,通过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老龄事业,拓宽老龄事业发展的资金渠道。

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政府在承担相应政府职能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扶持,拓宽老龄事业发展的资金渠道大力培育和拓展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机构,把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产业去谋划和运作,政府除了行政审批、规范市场和检查监督之外,基本不予资源分配和资金资助,那些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自己通过服务收费就可以实现自我价值补偿、自负盈亏和自我积累与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广泛吸收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展多种特色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消费需求。

着力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工作,加强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中心建设,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构建服务平台,创新运行机制,探索出一条解决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社会救助和托养服务的新路子。

践行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理念,是解决当前老年人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注点。

政府在发展老龄事业的过程中,要转变单纯为老年人提供帮助照顾的观念,更加注重提高老年人自身的健康水平,让老年人更多更长久地保持自理自立能力,从而把健康老龄化的理念真正落实到老龄工作中,推动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和自尊自立。

加强助老健康的硬件设施建设。建设社区老年活动室和老年健身广场、健身路径,并组织开展好各种活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以此来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并推动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改善与提升。要将积极健康的老龄化理念融入到老龄工作中,努力调动老年人的自身潜能, 他们更加积极乐观地参与社会、参与生活,健康快乐地欢度晚年。鼓励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弥补劳动力不足并变一部分消费人口为生产人口变压力为动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要重视和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完善农村老龄服务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均衡、协调发展。

健全助老健康的医疗服务体系。针对老年人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方面应采取积极举措,应建立起宣传、教育、咨询、普查、主动介入服务等制度,在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和老年医疗康复专科。在全县的社区医院应建立辖区所有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设立保健康复室,对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的老年人进行专门的功能康复训练。在一些贫困居民区开设流动医疗车,定期为社区老年人诊断治疗。

加强老年学研究。在统计、经济、金融等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老年资料采集部门,跟踪最新的老龄化进程和面临的经济问题,同时成立专门的研究小组,定期对特定的老龄专题进行研究分析,为领导提供切实可行、有效的老龄问题决策依据。

人口老龄化建议篇(8)

上海经济的迅速发展掩盖了人口老龄化问题。虽然在隐性到显化过程中,逐渐得到市政府的重视,但与面临的严峻前景相比,这些努力还远远不够。

如早在2003年12月,上海市人大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于2004年4月15日后执行,这是一个地方性法规,调整了人口与婚育政策,规定11种情形可再生育;取消“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应当有四年生育间隔”的规定,并增加人口出生预报制度。这对上海人口控制和缓解非常有利。又如在上海市政府公布的2004年要解决10件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中,改善老年教育条件,兴办10所、完善80所老年学校;新增养老床位2500张;为2万名生活难以自理的困难老人提供就近上门照料服务等赫然在列。

但与此同时,现实变得更为严峻。2005年5月,市政协十届十七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适应老龄化社会趋势,促进本市养老事业发展的若干建议”的提案。提案指出了上海目前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上海老年人群的主要特点是: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程度高且发展速度快;“未富先老”,老年人尤其是退休早、高龄老人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低;日常需照顾、护理的老人多;老人文化精神生活需求日益增长;无子女或与子女分开居住的“纯老人”数量不断增加。

目前上海有政府和社会办的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等模式,但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养老机构总量不足。2004年,上海养老床位数量占老年人口的1.6%,比2003年增加0.1个百分点,而同期老年人口增长率为0.3%,养老床位增长滞后于人口增长;二是养老机构结构不平衡。郊区养老机构由于交通和医疗不便,虽然收费低,但老年人入住率不高,市中心不少养老机构条件并不好,但受到周边老人的欢迎;三是居家养老质量无保障。居家养老服务中,服务人员较少,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许多服务项目不健全,在为老人提供用餐、护理、就医等服务方面与老年人要求差距较大。

解决养老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刻不容缓。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将养老保障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以家庭服务保障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的养老保障模式,并以此作为地方政府业绩的考核内容;

二是完善政府对养老福利事业的财政投入机制。对不同形式的养老机构给予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财政补贴,还可发行养老保障债券,增加福利收益中用于养老事业的比例等。对生活在贫困线边缘的老人,要根据本地区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社会保障标准,完善老年人的救灾救济和紧急救助机制,对发生特殊情况的老人及时给予救助;

人口老龄化建议篇(9)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社会是由“人”所组成,社会经济活动是由“人”来进行。这个“人”是由“不同年龄”,或“不同行业”组成的。新中国成立50年来,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口死亡率急剧下降,平均寿命迅速提高,特别是近20年来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迅速下降,中国人口正在迅速老龄化。研究我国老龄化的特点、影响及对策,对于我们迎接老龄化高峰,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1世纪的中国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日益增多的老龄人口以及与此相伴而生的社会经济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老龄化与生育政策的关系、老龄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养老保障与养老保险、农村人口老龄化及养老、特殊老年群体养老、积极应对老龄化等领域。对人口老龄化影响因素建立指标体系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是提出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的研究基础。出生率和死亡率是影响人口老龄化的最直接因素,其中出生率下降是人口老龄化的决定因素。

二、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

现对2001年到2010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进行建模分析,根据计算发现自然增长率的一阶差比率大致相等,符合指数曲线模式的数字特征, 确定选用指数曲线预测模型

第一步,先将观察值yt的数据进行变换,使其满足

因为A=ln a,所以

所求指数模型为:

第二步,预测2011年的自然增长率为:

预测2012年的自然增长率为:

预测2013年的自然增长率为:

第三步,将主营业务收入对数化处理,并使用Excel中的数据分析对其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下:

由上述分析结果可以看出,R2=0.791003,模型的拟合优度较高。进一步分析F检验和t检验结果可知:F=30.27812,相应的显著水平为0.000572,t统计量为214.9249,可以79.1003%的置信度拒绝方程整体和自变量不显著的虚假设,因此指数模型的拟合度较高。

三、中国人口就业结构变化

经济发展具有两个主题——总量增长和结构变化。随着人均GDP的增长,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从农村向城市转移,这是一个规律性的现象。1980年以来,我国从事第一产业就业的比重从69%降低到49%。相应地,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分别从18%和13%提高到22%和29%。

城乡人口结构及其中就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且城镇人口和劳动力比重的实际增加要大于统计数据反映的情况。从人口变化看,1985年到1997年的12年间,城镇人口和就业的比重分别增加了6.6和3.3个百分点,同期农村人口和就业的比重分别下降了6.2和3.3个百分点。但是,实际的变化还要大一些,因为由农村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没有被统计在内。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1995年1月的抽样调查数据分析,当时应该由8000万农村劳动力流动到本乡镇以外的地区就业,除去流动到其他乡镇的农村劳动力外,实际流入城镇的农村劳动力为5600万人,这大大加快了我城市化的步伐。

四、原因及建议

(一)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及建议

人口老龄化实际上就是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使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与结果。它的根本原因是出生和死亡,即人口再生产的速度。我国人口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情况的预测结果看,生育率和死亡率的变动是影响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最主要因素。对此,我们应该采取科学的态度,正视人口老龄化。这一趋势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回避和改变的人口发展过程,是一种必然趋势。此外,应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强承受人口老龄化的物质力量。最重要的是逐步建立与完善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这是“老有所养”的根本保证。

(二)就业结构趋势化的原因及建议

针对就业结构的变化趋势,我们应该调整就业的产业和企业结构,增加就业容量。一般的,经济发展能带来就业容量的增加,所以,在保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前提下,顺应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发展吸收劳动容量更大的产业和企业,这样才能增加就业机会,促进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保持就业形势的稳定发展。另外,顺应市场规律,并提高就业质量和数量也很重要。下岗人员骤然增多,其中就业质量不高便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所以在新形势下,保证就业质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才能为经济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人口老龄化建议篇(10)

一、中国社会老龄化发展阶段及特征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从 2001 年到 2100 年,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1年到2020年的快速老龄化阶段。这一阶段,中国将平均每年增加596万老龄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3.28%。到2020年,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第二阶段,2021年到2050年的加速老龄化阶段。中国老龄人口平均每年增加620万人。到 2050 年,老龄化水平达到30%以上。第三阶段,2051年到2100年的稳定老龄化阶段。这一阶段,老龄人口规模将稳定在3-4亿,老龄化水平基本稳定在31%左右。预计到 21 世纪中叶,中国人口老龄化达到峰值时,人均gdp也只能达到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也表明我国的老龄化是一个“未富先老”的过程。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经济社会影响

1.“人口红利”的衰退。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人口红利”的衰退。最近30年来,中国依靠全球首屈一指的廉价劳动力大军,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奇迹,劳动力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非常显著。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影响劳动力的有效供给。中国正在由劳动力过剩向劳动力短缺时代转变。最近这两年,我国很多地方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都出现了“用工荒”现象,招工难、用工难的问题日显突出。低成本劳动力的优势正在逐步消失,在不远的将来,劳动力紧缺会慢慢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我们亟待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社会保障压力加大。老龄化研究中,老龄人口抚养比是一个重要指标。1990年中国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13.74个老年人,2000年抚养15.60人,据预测到2025年需抚养29.46人,2050年则达到48.49人。抚养比的急剧上升导致退休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基金等国家财政支出的急剧上升。

3.个人消费减少。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导致消费需求的变化。一般而言,在老龄化进行的过程中,由于老龄人口数量的增加,消费支出呈逐渐上升的趋势。但是,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后,由于收入降低,老龄人口的消费水平将下降。扩大内需是中央制定的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而总体来看人口老龄化会导致个人消费减少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内需增长,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不利影响。

三、我国政府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应对不断加快的老龄化进程。

1.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由单一的社会统筹制度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管理方式也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积累制。当然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覆盖面过窄、养老保险金收支不平衡、养老保险金投资收益偏低等问题,我国政府也一直在不断吸取其他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的经验并结合自身国情,修改和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

2.研究延长退休年龄。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退休年龄偏低。一方面较低的退休年龄加重了社会保障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医疗水平和生活水平提高,很多五六十岁的人往往还有精力有能力而且愿意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为社会经济建设贡献力量。我国目前人才结构不合理,有多年专业经验的人士在各个领域都非常匮乏,过早地让这批人员退休也是对人才资源的一种浪费。我国政府正在积极研究退休年龄问题。很多国家都通过延长退休年龄来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但延长退休年龄也在当地社会引起了一些争议,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关注和研究这个问题。

四、我

应对老龄化的一些建议

1.调整经济结构,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只有经济得到了发展,才能解决社会的各种矛盾,包括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难题。“人口红利”的日趋消失也可能为中国提供一个更平衡和更持久增长的契机。由于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我国经济增长长期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产业驱动,在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今天,我们必须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济增长的含金量,经济增长的源泉不应仅依靠人口红利。

2.加快相关立法。人口老龄化问题是重大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归根到底要靠法律。1996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总的来说,有关老龄人口保障的法律法规建设还滞后于老龄化的发展。为了维护老龄人口的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必须尽快制定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济、家庭赡养等专项涉老法律、法规。

3.大力发展老龄产业。目前我国老龄产业化水平还很低,因此要制定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国家对老龄产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建立老龄产业发展管理体制。立足城乡社区发展老龄服务业,培育老龄服务中介组织,培养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同时我们也要大力研制开发老龄消费品,培育老龄用品市场。

4.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生育率的方案,逐步调整人口结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味地控制人口数量,会进一步加剧目前我国的老龄化趋势。我们需要根据现实国情,既要控制人口增长又要防止人口老龄化速度过快和老龄人口比重过高。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个相互兼顾的人口发展规划,合理控制生育率,优化人口结构,为社会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提供优质的劳动力资源,为国家的长期稳定繁荣提供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严冰,张伟.中国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10-11(1).

人口老龄化建议篇(11)

大型居住社区配套不足。以松江泗泾新凯家园大型居住社区为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没有按标准设计,导致配套建设无法到位,后续保障和管理机制也未明确。调研组建议,应严格按照每百名老年人设置3张养老床位、每个居委会建设1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每4万人口设置1个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1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的标准配置大型居住社区养老设施,并建立市级层面或人口导出地“费随事转、财随人走”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后续管理服务机制,尤其是新建住宅小区应严格按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的各项设施。

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滞后。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失能老人被托养到民办护理院,而现有政策规定民办护理院不享受养老床位财政补贴,收费不能完全市场化,造成“需求、供给、价格”的死结,使民办护理院陷入“收住老人越多、亏损越大”的尴尬处境。与此同时,民办养老院收费高于公办养老院、看病费用不能纳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系统结算等问题,也导致民办与公办养老院床位“冷热不均”。调研组建议,一是民办护理院应享有与养老院同等床位政府补贴待遇,鼓励民营企业把老龄事业作为朝阳产业来打造;二是依据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档次,建立个性化服务、市场化运营、差异化收费模式,并按床位数给予房租、水、电、燃气等日常运营政府补贴;三是对收住本市户籍失能老人,每人每月由市财政统筹给予生活补助,减轻老人家庭经济负担;四是将农保老人在养老院内医疗费用,统一纳入医保系统结算。同时,鉴于老人对医疗资源的特别依赖程度,街镇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资源应覆盖养老机构,主动及时为老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