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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的概念大全11篇

时间:2024-01-09 14:47:54

法治思想的概念

法治思想的概念篇(1)

 一.分层法每一个知识点都有不同的层次,思想政治课中的概念也有不同的层次。分层法就是把这些概念分成不同层次,进行层层讲解,从而达到对概念全面深刻的理解。如“按劳分配”这一概念就可分成以下三个层次:(1)分配什么:个人消费品;(2)分配标准:按提供给社会的劳动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高低来分配;(3)分配内容: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劳不得。还有高二思想政治中的“规律概念也可概括为(1)本身固有的联系;(2)本质的联系;(3)必然的联系这三个方面。其它诸如“农村产业结构”、“剩余价值”等都可用分层来讲解。

二.对比法对比法就是把两个相近相似的概念进行比较,从而找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区别。这一教学方法可以帮助学生把易混淆概念区分开来。例如在高一思想政治课中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概念,它们共同点在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经济形式”,它们的不同点在于范围和程度的不同,前者的范围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而后者的范围是“部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又如农业、工业与第三产业这三个概念也同样可以从劳动对象、劳动手段、目的以及类四个方面来对比把握,找出其中的区别和联系。另外第三产业与服务业,国民收入与国民生产总值,积累与消费,量变和质变,内因和外因等均可用此法来讲解。

三.关系法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和周围事物没有联系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有些思想政治课概念往往是从相互关系中来下定义的,因此掌握相互关系,就可比较完整准确地把握它们。例如“物质”和“意识”这两个概念就是从物质和意识的相互关系中把握的,物质即“客观实在”,这一“客观实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而意识本质上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这一高度发达高度完善的物质的特有机能,是物质的反映。”当然我们还可以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中把握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概念,从是否承认事物的联系、发展、矛盾来把握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个概念,这样既把握了关系,又从关系中把握概念,对学生来说起到了举一反三的作用。

四.属和种差法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方面各有差异,另一方面又与同类事物存在共同性,与同类事物没有联系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政治概念同样可以从属和种差这两个方面把握。又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属于市场经济,因而是以市场为基础和主要手段的资源配置方式,但我们的市场经济又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它是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它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诸如对外贸易、哲学、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等概念都可以从属和种差来把握。

总之,概念是思想政治课中的最基本的知识,培养能力、适应高考能力要求的前提就是要完整准确地把握概念。概念讲解是否得当是关系到思想政治课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当然一个概念的讲解并不一定局限于某种方法,也可以用多种方法多管齐下,这最主要的还是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那么就可让学生掌握方法技能,逐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治思想的概念篇(2)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0)05-0001-04

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研究中一些重要问题进行反思,开启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的分析研究,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一种反省性的自觉意识,它要求我们批判性地检讨目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研究中,由于基本概念的严谨度欠缺,科学的界定阐释和区别论证不足,研究者对同一个概念的理解相异,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构建上产生分歧的情况。本文尝试在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基本概念进行精细化研究的基础上,梳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现有体系,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研究,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

一、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概念辨析

“方法论”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理论研究中需要做精微考量的一个基本概念。对方法论的不同理解可能导致扩大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建构的分歧,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对话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研究难以取得理论共识的障碍。

对“方法论”的通常理解是方法论与世界观是统一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世界观是人们关于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用这种理论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世界观就转化为方法论。换句话说,世界观提供给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的理论观点,运用这种理论观察世界和改造世界时这种理论就转化为方法论。因此,方法论是人们运用相对抽象的理论观点,观察事物和认识事物时的一种视角的转换。

作为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的一切理论都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例如,突变论作为研究客观世界非连续性变化的科学,它所揭示的两极共存和多极共存现象对我们认识世界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如,对跃方式的质变来说,当系统处于高度稳定状态时,任何轻微的干扰都会决定系统进化的方向,所以在质变的关节点上把握事物极其重要,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机不可失”;对于渐变方式的质变来说,事物变化的前途和方向是逐渐积累的,最初的分歧可能无法马上觉察,而一旦出现较大的分歧,要改变此时系统发展的方向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防微杜渐”是极其重要的手段。又如,系统论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事物的一般系统原则。包括整体性原则、最优化原则、模型化原则等,使我们获得了认识事物需从系统整体和要素、要素与要素、系统和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关系中,综合地、精确地考察对象的方法论启示。

由于理论的抽象层次不同,在把理论转变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论时可以具有不同的层次,如,哲学方法论、一般科学方法论和具体科学方法论。不论一种理论能不能抽象到哲学方法论层次,凡是方法论都是在抽象的“形而上”层次,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

另一方面对“方法论”的解释源于《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它对方法论的界定是:“方法论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理论。”对这个界定有两种不同的释义。一种认为,所谓“方法的理论”是以方法为研究对象,对方法进行提炼和概括后构建的一种理论形态,其内容大致包括:方法的运行规律,方法的性质、特征、作用、功能、分类等,在这种理解中,方法与方法论的关系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另一种认为,所谓“方法的理论”,即“由诸种方法所构成的科学体系”。在这种理解中,方法与方法论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上述关于“方法论”这个上位概念的三种不同理解,直接影响着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这一下位概念的解释。

从目前所出版的教科书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学界多从第二个角度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进行解释。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是人们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以方法为研究对象,对诸多方法进行总结、提炼和概括,作为方法条理化、规范化、系统化了的理论体系。如,1985年,王玄武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认为,方法论的研究对象“是着重探讨人们如何掌握和应用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以取得最佳效果的规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形成、变化和发展的规律,确立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基本原则,各种方法的特点、功能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等”。1998年,韩玉芳、林泉主编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教程》认为,“所谓方法论,是指关于方法的学说或理论。……方法论是人们在研究和探讨各种方法的特点、作用、功能、相互联系及其运用规律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在这里,方法作为研究对象而存在,揭示了人们运用方法时的规律性,是关于方法的性质、作用、特点、功能等内容的理论体系。”2000年,黄蓉生教授撰著的《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研究》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即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学说或理论,它以思想政治教育矛盾转化过程中方法的价值、方法的理论依据和科学原则、方法的运用理论与操作体系等为研究对象,揭示的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内在规律性。”

从上面的阐述中可以看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具体的,是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桥”和“船”,方法论具有一般、抽象和“形而上”的性质,把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与方法论的关系理解为个别与一般之间的关系是比较准确的。一种方法不足以冲击一门学科的思想方法与工作方法的主流,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却会充分彰显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宗旨,方法论的取向可能会根本改变学科的方向。

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模式梳理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是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的重要方面,它的形成是学科研究深化与理论发展的标志。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研究中,对该体系的研究没有进行过大规模的专题讨论,没有形成热议的问题,甚至没有引起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研究群体的关注,有关这方面研究论文少之又少。但是,如果把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的每一部研究专著都看成事实上是关于该体系的一种建构,可以认为,该体系的理论研究仍然具有一定的积淀,该体系的讨论应该具备了一些学术基础。

正如任何科学发展都要历经艰苦的理论探索一样,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的形成也经历了长时间的理论探索过程。

1985年,王玄武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之所以被称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理论研究的拓荒开山之作,是因为该书提出了以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先后过程为逻辑线索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建构的思路,为以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1992年,戴耀荣编著的《思想政治工作学比较研究》,运用系统论原理,以思想政治教育系统各要素之间存在的结构关系为线索,分别按与教育主体相关的

方法,与教育客体相关的方法,与教育介体相关的方法,与教育环体相关的方法,构筑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的基本结构。同年,邹学荣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根据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作用功能作为分类标准,分别以理性教育法、感性教育法、行为激励法和自我教育法为线索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1998年,韩玉芳、林泉主编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教程》,按工作决策、工作方法、工作艺术、工作形式、工作途径、工作载体、方法综合运用、工作方法效果评估等方面,分别阐述了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探索了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理论体系。1999年,由郑永廷主编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对1992年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进行了精心的修订。使方法论体系框架既遵循了以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过程为逻辑线索的思路,在形式上又有所淡化,使方法论理论体系的内容更为丰富,方法之间的整合更为合理。1999年版《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达到了当时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理论研究的高点,对以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研究起了理论的引领作用。

这个阶段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理论研究,具有所有科学理论发展研究中都不可避免的理论局限性,各家之说虽不乏精彩独到之处,但还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完善性。如,按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学习、提高、修养等方法)、客体(调查、分析等)、介体(思想信息传播、反馈、储存等方法)、环体(优化、选择、建设等方法)四要素构建的方法论体系,虽然能够把作用于对象的不同方法进行排序和概括,但是这种构建思路只能概括思想政治教育的部分重要方法,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许多认识方法和实施方法,都难于找到归属和位置;按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功能为分类标准进行的方法论体系研究同样难以对方法进行全景性的收集和概括;按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求构建方法体系,由于一种内容可以要求多种方法实施更是难以避免重复罗列。

进入新世纪以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研究在许多方面还难脱成例,但在新的社会实践的推动下,应学科发展和实践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的研究关注新的领域、新的方法,增加了新的内容,扩大了方法的外延研究,提出了与20世纪90年代不同的研究思路。

2000年,黄蓉生撰著的《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研究》,主要讨论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价值、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理论依据、一般原则;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应用理论与操作系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未来走向。架构了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黄蓉生体系。2006年初,刘新庚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突出了“现代”特色,秉承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研究注重实效性、经验性、开放性的研究逻辑,着力论述了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深入地探讨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途径、方式、步骤及相互之间的关联;从信息方法、网络方法、调控方法等手段上,丰富了各种现代方法的具体运用程序,对传统方法进行了承传和发扬。形成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刘新庚体系。2007年,万美容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发展研究》,对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发展的主要内容、实践根源、综合化趋势和具体样态,进行了富有时代气息的讨论,提出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继承发展、借鉴发展、理论转化发展、实践探索发展,揭示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发展方式的规律性,构建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万美容体系。

通过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立以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研究中的多个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模式的梳理。并进行简要分析对比,可以得出三点基本认识:一是采取以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过程为逻辑框架的建构思路。由于教育活动过程不可倒错的顺序性,与事物发展进程相联系的不可重复性以及事物特定环节区分的特殊性,以活动过程为逻辑线索建立的方法论体系具有自然顺畅、概括全面、便于理解接受的特点而为大多数学者采用,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建构的主导性思路,这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研究取得的重要理论共识。当然,其他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所提供的参考框架,也为这一问题的更深入研究提供了积极的思考路径和思维材料。二是不少著作都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或“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研究”作为书名。经对国家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进行检索,1984年至2010年4月,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论”为题名的著作共15本。由于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这一前提性论断的理解不同,所构建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理论体系大相径庭。三是为避免对方法论理解上的歧义。有的著作没有用“方法论”冠名,以“方法教程”构建其体系,其内容试图涵盖方法论和方法两方面;有的著作称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发展研究”,虽然没有用“方法论”冠名,但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发展的实践根源、综合化趋势、具体样态等,实质上不是具体方法的研究,而是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理论研究的学科化进程中,对其体系的建构,体现了社会科学理论创新的三种情况:一是创造出了新的理论学说,提出了不同的理论体系;二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研究中的理论赓续,理论补正,理论体系之间相互借鉴吸收,内容不断完善;三是在以往理论基础上升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理论研究质量呈现明显提升。但是,由于对方法论理解的不同,对其理论体系的建构还具有较大的分歧。

三、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的发展设想

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人们思想观念的多样性、多变性、独立性、差异性日益突出,思想政治教育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及方法论研究存在许多新的重点、难点、盲点和疑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研究,需要从方法的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去深化和拓展研究内容。构建新的与时代步伐相适宜的理论体系。

第一,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的理论拓展。有关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内涵的深化。如,(1)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本质和特性研究,涉及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根本属性的理解、方法的内在要素及关系的认识;(2)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结构层次,涉及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划分的客观标准,整理、分析、评估各种方法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功能、地位、作用,只有对这些问题认识明确了,确定各类方法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结构中的位置才有可靠的依据;(3)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遵循“原则”的讨论,涉及确定原则的标准。目前,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还存在较大分歧;(4)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价值、功能、作用研究,具有一定理论基础,但扩展仍有很大空间;(5)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理论基础、发展方式、运行条件和机制,涉及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发展的规律研究,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研究中的最为艰深的领域,迄今为止成果不多;(6)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使用效果评估体系,涉及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特点及科学地设置评估体系的要素和权重,提出

公平、简单、便于操作、易于普及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估方法,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问题,也是思想政治教育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践问题。有关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外延的拓展。如,(1)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新拓展。目前,思想政治教育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尚不足,有效应对的方法研究很少。如何采取合理方法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是今后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需要我们寻求新思路,谋求新方法,开辟新途径,针对突发事件预测发展趋势,缓解恶性局面,最大限度地减少恶性后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2)思想政治教育途径的新开拓。关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并谋求具体方法的进一步开拓。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主客体关系的分析、网络舆情的调查方法、网络心理行为的引导方法、网络公共论坛中的言论疏导方法等,都有待深入开发;(3)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新把握。近年来看到有研究者进行了体育运动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研究,有研究者探讨寓教育于网络游戏,给人耳目全新的感觉。由此想到,各种文化载体的运用、主题教育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活动的运用还大有研究和开拓的空间;(4)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新认识。心理咨询方法虽然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早期已进入人们研究视野,但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中的心理咨询法的工作模式、特点还缺乏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性论证,还需要进行系统性、学科性研究,这方面的成果还带有浓重的学科借鉴痕迹。

第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体系结构设想。自1985年《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出版以来,已经出版了9本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命名的教材,“方法论”已经成为学科领域公认的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理论体系的一种称谓。如果按前面的分析,虽然都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这个概念,但在理解上,有的学者把方法论视为方法的集合,有的学者把方法论视为以方法为研究对象的关于方法的理论问题研究。这样,在同一个名称下,理论体系却毫无共同之处。百家争鸣才能促进学科前行。为此,在学界诸多讨论成果的基础上,本文不断提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新体系模式构建的大致思路,求教于同行。

第一部分: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时,理论转化为方法论的原则。如:实事求是原则,群众路线原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平等待人原则,分层次教育原则,积极引导原则等,这些原则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具有方法论意义,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的重要内容。第二部分: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为研究对象的诸理论问题。如:方法的本质特征,方法的结构层次,方法的分类,方法的来源和发展,方法的价值、功能、作用,方法的理论依据,方法的运行条件,方法的发展规律,方法的评价系统,方法的发展趋势等。第三部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外延领域。包括: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内容、特色、经验研究,中国古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内容、特色、作用研究,当代西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流派、发展变化研究第四部分: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方法部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应发掘出具有本学科特点的研究方法,它们是研究者在进行系统地认识与探索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研究中所运用的科学手段。第五部分:按一定逻辑建构的思想政治教育具体方法部分。思想政治教育诸多具体方法可以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进行建构,将具体方法连接成一个系统。如,或以活动过程为逻辑线索,或以思想政治教育系统各要素间存在的结构关系为线索,或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作用功能为标准等,其内容呈现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不同组合,其实质是以方法为对象,对方法的结构层次的研究。方法的结构层次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具体方法得以进入方法论体系的原因。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的具体方法在理解上应是按照某种逻辑建构起来的方法系统,其视角是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中的方法结构层次研究,而不是单纯的具体方法的阐述。

参考文献

[1]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203.

法治思想的概念篇(3)

目前,部分政治教师对概念的教学并未引起重视,其中大部分教师在教学中采取的是根据教材知识点“扫描式”地进行一番讲解,然后要求学生去读、记、背,至多再进行几次默写。任何科学的认识成果都是通过形成各种概念来概括和总结的。概念是构成科学理论知识体系的基本单位,是最基本的科学理论知识。没有概念也就谈不上任何科学理论。学习和掌握任何科学理论,必须重视对其中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把握。在中学思想政治课中向学生传授的经济、政治理论亦是如此。学生要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原理,包括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必须首先加强对其中一些基本概念的理解。因此,中学思想政治课中基本概念的教学显得尤为重要。这样,虽然学生能够背出一些概念的定义,但是从深层次上去理解,以及运用所学概念帮助理解其他知识点或是运用所学概念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则显得比较困难了。追根寻源还是教师对思想政治课概念教学的特点、方法未能正确地把握和运用。本人在教育教学理论指导下,结合平时教学研究,认为中学思想政治概念教学应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具有相对独立完整性

概念虽然是构成科学理论知识的基本单位,但任何一个概念也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知识。因为概念是人们通过实践,从对象的许多属性中抽出特有属性概括而成。在概念形成阶段,人们的认识已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它不是人们在最初实践活动中的对现实世界零碎的、不全面的反映。任何一个概念都已是独立完整的知识整体,因此,政治课概念教学必须具有独立完整性的特点,应通过教学力求给学生一个完整的概念。

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其内涵和外延,内涵和外延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而概念又是通过词或词组等语言形式来表达的,同时,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的。因此,为了呈现在学生面前一个独立、完整而厚实的概念,在教学中必须:

(1)引导学生认真分析概念的内涵,把握概念内涵的每一层含义。在教学中,要求学生对概念的内涵进行层次分析,引导学生思考:可以分几层?哪几层?采取“剥笋子”的方法,一层一层地加以剖析,把每一层含义都讲清楚了,一个比较厚实的、富有“立体感”的概念也便呈现在学生面前了。学生对概念的理解也便更深刻了,运用也自如了。

(2)带领学生认真研究概念的外延。外延是由内涵决定的。概念内涵确定后,就必须认真分析此概念与彼概念及他概念的不同,从而正确把握此概念的外延。这样,使学生正确地把握概念,不至使之与其他概念混淆起来。

(3)把概念放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去讲解概念。概念是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的。如初中政治课“刑罚”这一概念。为了使学生准确地理解“刑罚”概念,必须从刑罚的最初产生、到阶级社会的刑罚、社会主义国家刑罚存在的必要性等等方面的内容阐述,这样学生才能对刑罚这一概念有完整的理解,不至于会使学生产生某种偏见。

总之,我们在每讲述一个概念之后,不论概念是大是小,都要使学生能掌握一个完整的认识,这样为理解掌握系统的政治、经济理论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具有普遍关联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普遍联系原理告诉我们:物质世界是错综复杂、普遍联系的,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周围的其他事物相联系。中学思想政治课中的概念是相对独立完整的,但是同一政治理论中不可避免地与其他概念、其他知识点之间有种种联系,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课概念教学中,认真分析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同时就必须揭示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联系,使学生从更大范围内更完整准确地理解概念、掌握概念。因此,我们在政治课概念教学中必须努力构成概念教学的立体框架。

我们根据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对思想政治课中基本概念的讲解运用层次分析法和中心辐射法,在揭示概念内涵和外延时通过延伸、扩展等手段,努力构成这一概念立体化的框架结构,使之层次清晰地展示在学生面前,进行一种多角度、发散式立体化教学。

三、思想教育性

思想政治课教学要“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运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积极地思考并回答自己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认清和履行我国青年一代的崇高责任。”一句话,思想政治课教学特别是概念教学必须充分发挥政治课教学德育功能,挖掘德育因素。思想政治课教学是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主渠道。在思想政治课概念教学中,不仅要求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进行一定的思想品德教育,特别是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的教育以及学生文明行为教育,从而全面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法治思想的概念篇(4)

一、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定义及其内涵 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认为:“所谓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是人和社会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认识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以主体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和发展规律为尺度的一种客观的主客体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存在及其性质是否与人的本性、目的和发展需要等相一致、相适合、相接近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在其教育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合乎主体全面发展(尤其是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尤其是精神文明的进步)的目的而呈现出的一种肯定的意义关系。”[1] 从这一定义来看,学术界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这一概念的理解借鉴了当代中国价值论的研究成果。在价值论中,人们对价值一般的规定可谓种类繁多,而当前在我国价值论领域,大多数学者比较认同的是“关系说”,即将价值一般理解为一种关系范畴。如果价值一般是一种关系范畴,那么是否意味着我们也可以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理解为一种关系范畴呢?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定义为关系范畴是否符合思想政治教育内在的价值意蕴呢?在本文中,笔者将尝试从逻辑学的角度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定义加以考察,通过分析找出问题的答案。“根据形式逻辑,如果要明确一个概念就要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而定义就是明确概念内涵的方法。”[2]一个完整的定义通常包括三个部分:即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被定义项就是在定义中被解释和说明的词项、概念或命题;定义项就是用来解释、说明被定义项的词项、概念或命题;而定义联项则是连接这两者的词项”。[3] 以上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定义同样包括这三个组成部分。其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一词是被定义项,“关系”一词以及之前的一系列定语是定义项“,就是”作为谓语是定义联项。在形式逻辑中,常用的概念定义形式或者方法叫做属加种差定义法。这种定义的方法是这样进行的:为了明确一个对象,首先找到这个对象的属,然后在其所属的一个系列中确定这个对象与其它对象的差别,即找到它的种差,将属与种差相加就得出了这个对象的完整定义。由此出发,如果按照下定义者的理解,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属”就是“一种客观的主客体关系”。其次在关系范畴内,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种差包括四点:一是“由人和社会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认识活动中建立”;二是“以主体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和发展规律为尺度”;三是“衡量思想政治教育的存在及性质是否与人的本性、目的和发展需要等相一致、相适合、相接近”;四是“具有肯定的意义,由思想政治教育在其教育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合乎主体全面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目的而呈现出来”。[4] 二、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定义的逻辑缺陷 那么,以上定义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属和种差的限定是否符合规范呢?在形式逻辑中,定义不但有各种类型,而且下定义也必须遵循特定的规则,否则会犯逻辑错误。一般来讲,传统的属加种差定义需要遵循五个规则:“1、定义必须揭示被定义对象的特有属性或区别性特征;2、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相等;3、定义不能恶性循环;4、定义不能用含混、隐晦或比喻性的词语来表示;5、除非必要,定义不能用否定形式或负概念。”[5]根据这五个规则,我们可以发现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定义存在三点缺陷: (一)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属的限定不正确 从逻辑与历史的角度综合考察,可以断定:学术界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种差的限定基本是符合逻辑,也是符合事实的。但是,定义中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定义的属的限定是值得商榷的,即将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属限定在关系范畴是不合适的。关于这一点,主要有以下三点理由:首先,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虽然只能产生、存在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但是仅仅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关系却并不意味着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存在,这是因为关系并不一定具有肯定的意义。其次,在思想政治教育关系确立之后,思想政治教育是否能够对受教育者产生影响,对受教育者思想品德水平的提高是否产生效果并不完全取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存在及其性质是否与人本身相一致,也不完全取决于思想政治教育能否在合乎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目的过程中呈现出肯定的意义,这是因为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的预期目标未必能完全实现。最后,思想政治教育固然要以人的思想品德发展的一般规律为尺度,然而人的生命与生活本身毕竟是动态的、流动的、开放的,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是否存在归根结底仍然要取决于受教育者自身的“现实的”、“动态的”思想认识和行为活动的发展过程,要以是否符合受教育者的存在方式和生存状况为根本前提,它不可能是凝固于客观世界的关系形式,而是一种以客观的教育关系为基础的,充分体现人类的社会性存在意义的关系态或关系质。学者李德顺在《价值论》一书中关于价值一般观念的阐述对我们理解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概念很有启发:“我们所主张的是实践说,是对‘关系说’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它首先承认价值是一种关系现象,指出价值是作为一种特定的‘关系态’或‘关系质’而产生和存在的;价值产生于人按照自己的尺度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现实活动;价值的本质是客体属性同人的主体尺度的一种统一,是‘世界对人的意义’。因此,要从根本上弄清楚价值问题,就必须立足于人的世界本身,充分认识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和活动特征。”[6]由此可见,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概念定义为一种关系是不准确的。当前学术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定义没有完全地反映出被定义对象的特有属性或者区别性特征,这是这一定义的第一个不完善的地方。 (二)使用了与被定义项的外延不对等的定义项 #p#分页标题#e#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认识到: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这一被定义项定义为“关系”还违反了属加种差定义法的第二条规则,即定义项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相等。这是因为关系概念的外延与价值概念的外延显然是不等同的,不能互相代替。“关系”指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状态,或者联系。有时候关系也泛指原因和条件等。而价值概念的外延则要广泛、复杂得多。“value(价值)一词来自拉丁语valere。从词源来讲,这个词的词根的意义十分模糊,其意义遍及所有方面,从‘是好的’到‘具有体力或勇猛’。”[7]早在14世纪,价值一词就进入了英语中,可是直到19世纪,价值这一术语还主要是一个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的范畴,被用来描述和分析与物或者商品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现象。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哲学家洛采第一次将价值范畴从经济学领域引入了哲学领域,大大扩展了价值一词的内涵,并提升了价值范畴的地位。从此,在新康德主义者的大力推动下,以价值一般为研究对象的价值哲学(价值论)宣告诞生,价值概念终于完成了从经济学领域向整个哲学科学领域的扩张。价值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内涵丰富的哲学范畴。“广义地讲,价值泛指人们认为是好的东西,某种因为其自身的缘故而值得估价的东西,这种东西具有人所欲求的、有用的、有兴趣的质。价值也是主体主观欣赏的或主体投射到客体上的东西。总之,价值涉及所有人做出的有关个人和社会的各种类型的规范判断。”[8]可见,价值概念的外延要远远比关系概念的外延丰富和复杂。两者是不能互相替代的。所以将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仅仅概括为一种关系范畴是不准确的。这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定义的第二个不完善的地方。 (三)在定义表述中使用了含混和隐晦的词语 再次考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定义中的这几句话,即“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就是人和社会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认识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以主体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和发展规律为尺度的一种客观的主客体关系,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存在及其性质是否与人的本性、目的和发展需要等相一致、相适合、相接近的关系”[9]还可以发现:这个定义在表述上虽然大体正确,但是却有晦涩的地方。首先,将人和社会这两个不同层次的普遍概念作为完成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认识活动的并列主语是否严谨?其次,将指代对象含混不清的主体一词作为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的定语是否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再次,用“人”、“社会”“、主体”这些内涵和外延过大的语词来解释内涵和外延相对小得多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概念是否恰当?最后,“以主体的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和发展规律为尺度的一种客观的主客体关系”[10]这样的语言表达方式不但晦涩、拗口,而且在逻辑上也给人繁冗之感。因为主体只是一个关系范畴,只能在主客关系这一对范畴内使用才是有效的。主客关系实际已经预设了主体的主动地位,主客关系的前提就是以主体性存在为尺度,否则主客关系就无法在逻辑上成立。如果在论证中再加以强调,那也不过是同义反复,对深化定义形式没有实质性的作用。[11]这是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定义的第三个不完善的地方。 三、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定义需要进一步完善 通过从形式逻辑的角度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定义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当前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定义是不准确的。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这一概念,如何对其定义进行完善呢?笔者认为,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下定义至少需要兼顾两点:即其逻辑性和现实性,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很明显,当前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定义并没有很好地注重对现实性的归纳,而是存在过度抽象化的倾向。而从思想政治教育学本身的性质来看,这种刻意拔升高度,使问题复杂化的做法多少有揠苗助长之嫌。因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归根结底是一门更注重应用性的学科,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考察和研究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历史语境,在价值论的论域中进行单纯的哲学思辨,这样做的结果不但不能深化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理解,而且还有可能抽离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属性,造成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论的人学空场。所以适当降低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思辨意味,重新站在思想政治教育学自身的视野中,尽量使定义形式更具现实性,发掘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社会性和历史性才是明确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根本途径。总之,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概念的定义必须进一步加以完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法治思想的概念篇(5)

DOI:

10.16657/ki.issn1673-9132.2016.01.067

高中思想政治的内容与初中的思想品德知识相比更加抽象,很多学生对于这些抽象的概念一下子理解不了。比如,《经济生活》中的“什么是价值”,有些学生不管背了多少遍也理解不了。同时,一些教师从自己的认知结构出发,觉得这个知识比较简单,学生背下来就可以理解,或者和他们随便举几个例子就直接跳过。尤其是对于一些概念,一些教师觉得以后考试反正也不会考,所以就让学生自己看一看后直接绕过。但是,政治知识的许多基本概念对于学生正确理解知识及后面的学习起着重要的重要。因此,在政治知识概念教学中,我们要从不同概念的特点出发,采用合适的策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热情,让学生对所学的概念有着深刻的理解,让他们学会主动建构知识,从而提高教学效率。

一、创设情境,在案例分析中让学生理解政治知识点的概念

学生的学习不仅是通过教师的理论灌输和背诵联系等方式进行,还需要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自我建构和自我理解。因此,在高中思想政治课概念的教学中,我们要创设必要的情境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利用具体的案例让学生合作探究分析,然后形成结论,以此加深对所学概念的理解。

比如,在讲授《经济生活》中商品的概念时,我们可以创设某学生家里及他家超市的一些物品列在投影上,然后让学生找出哪些是物品?哪些是劳动产品?哪些是赠品?哪些是可以拿来交换的产品?最后通过一系列的分析,让学生初步知道商品就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接着,教师可让学生分析一下家里的空气是不是商品?舅舅送的滑板车是不是商品?然后让学生进一步明白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产品,同时必须用于交换。那么,通过这一系列的案例分析,可以使抽象的知识简单化,帮助学生理解。

二、在认识高中思想政治知识点概念的演化过程中理解所学概念

高中思想政治知识点的许多概念都是通过一步步演化而成,比如《经济生活》中货币的概念。我们在讲述这些概念时,可以引入相关联的知识,让学生对这些知识先进行认识,然后再进行分析与综合,最后得出这个概念,从而让学生加深理解。

比如在《经济生活》的教学中,我们在教学生理解货币的概念时,首先要引入“商品、一般等价物”等相关联的知识,让学生看看以前物物交换的场景,让学生知道什么是一般等价物,哪些东西在历史上充当过一般等价物,然后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金银有它特有的优点,金银逐渐从商品中分离出来了,逐步演化出金银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最后就出现了货币。这一演变过程逐渐递进,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这些概念。

三、在分析各种概念之间的联系上理解高中思想政治知识点的概念

许多高中思想政治知识点的概念都有着紧密的联系,比如我们《经济生活》所讲的商品与货币的概念,《生活与哲学》中发展与质变的概念。因此,在概念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寻找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联系,让学生利用已知的概念,更好地理解新学习的概念。

比如在《生活与哲学》的教学中,要让学生理解质变这个概念,我们可以先让学生回忆发展的概念,再让学生记起发展就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在引入质变概念的学习。这样,学生就会比较容易理解质变的概念,同时又能区分发展与质变。

四、在对比分析各种概念中认识所学概念

对比分析教学是我们教学中常用的方法。通过对比分析事物,既可以很好地区分概念,又可以更好地理解所学概念。比如《政治生活》中“人民”这一概念的学习,我们可以与公民对比,这样就能让学生很好地区分这两个概念。因此,在高中思想政治课概念教学中,我们要善于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找出这些概念的联系和区别,引导学生学会对比分析,从而提高学生对所学概念的认识。

如《经济生活》中“法人”这一概念的学习,我们可以把它与自然人进行对比,找出它们的联系和区别,最后加深理解。在《政治生活》教学中的公民与人民这些概念的理解,我们也可以进行对比。比如,从范围来看,公民的范围更大;从社会角度看,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

五、在学习运用上加深对所学概念的理解

常言道:“学习期于明理,明理归于致用。”因此,我们在教学中,除了通过运用理论分析及各种活动探究等让学生理解所学概念外,还可以通过具体的运用让学生加深理解,如在课堂上直接做相关练习进行检测,进行随堂提问,提高解题速度。比如,要看看学生是否完全理解什么是人民,可以直接列出几个判断题提问。

总之,高中思想政治课相关概念知识点的学习对学生学好政治科目及为后面相关知识的学习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恰当的策略甚至多种策略,帮助学生学会思考和理解知识,为学生后面的学习奠定基础,从而使教学效率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孟庆男,马宝娟,谭咏梅.思想政治(品德)课程与教学论(第一版)[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吴少荣.高中思想政治(必修1)[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

法治思想的概念篇(6)

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现有研究成果体现两个基本研究思路:第一种研究思路较为看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普遍性特征,着力于发掘现代政治的传统政治哲学基础,论证现代政治的中国版本所必需的某些来自传统政治观念的支撑,竭尽全力论证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具有内在地转向现代政治哲学的可能性或已经有了某些现代政治哲学观念的雏形。第二种研究思路则较为看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特殊性特征,从思想与社会互动的角度,着力于分析其历史性的具体内涵及曾经产生过的社会影响,特别注意分析政治观念、范畴等在传统思想中的原始含义,即从原始的概念、范畴等的解释中整理出思想家阐明的原始思想事实,倾向于历史地具体地对待传统政治哲学的特殊性内容,其研究结果认为中国传统政治观念就其历史内容而言并无趋向现代民主的趋势,在其已有的历史中也没有与现代民主和谐共存的经历,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也仍然较多地发生着阻滞民主发展的消极作用。

一、路径与特色: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范式

迄今为止,国内学者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研究有三种基本范式:其一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研究者从一般哲学的研究进入政治哲学的研究,比较注重概念和范畴等的解释和演绎,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框架,对中国传统哲学中政治意义明显的概念、范畴与命题等进行了初步梳理,其主要的代表人物是周桂钿教授。周桂钿教授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一书力图从范畴和命题的解释方面着手,研究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几对主要范畴或命题,其贡献及局限一如前述。通过研究,周桂钿教授提出了三点最基本的看法,即儒学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主干,政治哲学是儒家的中心,民本论是中国政治哲学的中心。周教授没有对政治哲学的概念及研究对象与方法等进行描述式的处理,而只是将传统哲学中政治性内容进行了罗列或排比,既没有回到思想现场进行思想事实发掘,也没有着力于概念、范畴、命题、判断及推理等的系统分析,结论虽缺乏政治哲学研究所要求的近乎苛刻的严谨与缜密,但作为一种研究范式仍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其二是结合中国社会近代化或现代化问题,主要从民族文化自尊和历史发展普遍法则的角度,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某些范畴进行了历史哲学的解释,其主要的代表是李存山。李存山等主要是通过民本与民主关系的讨论,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局部进行了重点探索,意在寻求中国政治民主的内在依据或源头活水,着力在中国古代寻求民主思想或民主思想的萌芽等。张岱年的《黄梨洲与中国古代民主思想》一文指出,“中国自殷商以来没有民主制度,但在学术史、思想史上也还是有民主思想的。……中国在先秦时代就已有了民主思想的萌芽。”四李存山认为黄宗羲思想是“民本走向民主的开端”,李存山的结论至少有两个基本的片面性。一、他的研究模式属于“六经注我”,既不太关注黄宗羲等人的原始思想问题,也没有触及到黄宗羲政治思想的纲领性概念,而过多地关注与同时期西方启蒙思想家的比较,过多关注梁启超等人承认的黄宗羲思想对他们接受民主思想的所谓影响。二、他对现代民主的发生与传播机制缺少必要的了解,不仅置民主观念的悠久历史于不顾,而且还把民主看作任何民族都可以在某个阶段自然形成,从而确定中国的民主也可以在某个阶段通过思想家的努力,在没有任何民主思想资源及制度资源的情况下出现,断定民本可以自然而然地冲决君主制的束缚而走向民主。其三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研究者从政治思想的研究中逐渐衍生出政治哲学研究,注重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概念、范畴、命题和判断等的社会学或历史学解释,其主要代表是刘泽华。刘泽华继承了萧公权的研究传统,在政治观上率先突破僵化的阶级政治模式,能够“采政治学之观点,用历史之方法”,就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主要概念及范畴等进行了社会分析,并描述了主要概念之间的必然联系,揭示了重要政治判断的普遍社会影响力,其中对纲领性概念的关注使之更接近政治哲学探讨问题的方式。

国外学者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主要有三种范式:其一是日本学者沟口雄三为代表的历史哲学式的研究,注重挖掘晚明以来中国传统思想的近代意义,力图将中国思想或社会的近代化看作是传统社会主要成分的内在延续,其研究风格和旨趣与李存山等比较接近,旨在寻求东亚现代化的内在依据。他认为李贽是中国思想史上一个由传统到现代的重要过渡性人物,将近代思想在中国的展开描述为一定肯定人欲的过程,并整理出了一个从李贽到孙中山的近代思想的发展线索,再结合他视域中的明清之际以来反专制思想中的地方自治,得出结论认为中国的近代是可以在其文明的进程中内生。其二是以牟宗三、杜维明等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的中国政治哲学研究,他们以儒家传统政治哲学的现代转化为题材,探讨了中国传统儒家政治哲学的现代意义,尝试将儒家传统政治哲学与西方政治哲学进行嫁接,提出了“返本开新”、“新外王”等理论,对于探索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如何焕发出新的生命活力,具有重要借鉴价值。杜维明极力推崇现代民主而反对传统专制政治,认为儒家思想中确实存在着为君主专制服务的成分,主张继承儒家的同时还需继承批判儒家的五四传统,唯有如此,才能找出儒家思想中与现代民主相适应的普遍部分。杜维明认为宗教伦理层面的儒家学说具有超越历史的普遍性,不仅可以成为中国现代民主的伦理基础,确保民主政治的中国属性,而且对其他文明如西方文明解决伦理危机也有重要意义。海外新儒家面对的是民主政治已经成功植入之后的民主政治与东方伦理的关系问题,并着力于寻找中国儒家伦理中能与民主政治相融通的部分,并且从有利于民主政治的方面发掘、解释和论证了儒家伦理的普遍意义。处理两者是否相融通的问

题远比处理发生学意义上的两者关系问题简单,而且也可以主要用逻辑分析的抽象分析方法,从儒家伦理中抽象出具有普世价值的观念成分也未尝不可,毕竟中国不可能完全西化,特别是在宗教层面,而儒家伦理中的宗教层面如确实在逻辑上与民主政治相融通,那么在观念上把两者逻辑地联系起来也不是绝对无益于社会,起码在民主政治已经确立的情况下可以让它更加民族化。其三是美国和西欧的海外汉学家,以现代化为主要问题,探讨了中国传统政治及政治哲学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不良或不利影响,其主要代表是列文森。列文森注意到了传统政治文化的形成受到了儒家、道家及法家等的影响,但他否认了儒家等传统政治观念能够顺利生出现代政治观念。

尽管上述范式的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都极为相信自己研究的必要性及正确性,但各自得出的结论竟至于截然不同。这一方面是由于其研究方法及价值取向的迥异,特别是在中国民主如何发生及处理民本与民主的关系上,方法与价值取向对于结论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影响。在没有民主实践并没有民主思想资源的情况下,中国的民主思想如何独立开始其形成的过程,是个颇为关键的问题,窃以为从思想到思想的文本研究及抽象推理难以得出合乎实际的结论,特别是当我们全过程地追踪了“民主”概念在近代中国的含义演变后,大概才能在民本与民主的关系上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另一方面,研究者关注点不同,双方在定性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为君主专制主义上并无太大分歧,在对传统政治文化的批判及反对态度上也颇为接近,但一方关心的是民主在中国如何发生的历史发生学问题,以便进一步确认民主在中国发展的观念条件,立足于反对现实的封建主义,而另一方则在反对封建主义的基础上关注民主如何中国化的问题,关注民主扎根于中国本土所需要的本土观念基础等,并注意发掘传统政治文化中能够与民主融通的普遍内容,积极寻求中国思想的世界贡献。从国内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现状来看,关注民本与民主的关系,力图说明民主怎样产生的发生学的问题在研究中占有压倒性绝对优势,而海外的研究则或比较关注传统政治观念在现代的适应问题,如新儒家,或比较关注中国政治观念如何在应对西方的挑战中克服传统观念的影响而形成现代政治观念的问题。民本与民主的关系成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中心议题,而此中心议题的解决则必须以从政治哲学上清理传统民本思想中的核心性纲领性概念的具体内涵及其相互逻辑关系为前提,即对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纲领性概念进行逻辑清理,把握中国传统政治思维的整体性的共同框架,已经成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关键。

二、观念史方法:从政治思想史到政治观念史

观念史研究方法在国外的政治思想研究中已经得到有效应用,以赛亚·伯林的政治思想研究采用观念史研究方法已经成了观念史研究本文由收集整理的方法典范,其以观念史方法研究政治思想的结论已经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并带动了更广大范围的观念史研究。早在1969年,昆廷·斯金纳就发表《观念史中的意涵与理解》一文,就观念史方法在政治思想研究中的应用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的重要见解。他说:“观念史家的任务应是研究和诠释经典文本。撰写这种历史的价值在于:那些有关道德、政治、宗教及其他类型思想的经典文本以‘普遍观念’的形式包含着一种‘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智慧’。这样,我们可望直接从研读那些有着持久相关性的‘无时间性的成分’中获益。这就进一步向我们表明:接近那些文本的最佳途径是必须将注意力集中于每位作者就某一‘基本概念’以及道德、政治、宗教、社会生活中的‘永恒问题’都说了些什么。也就是说,在阅读经典文本时,我们必须准备好将其视为‘似乎是出自一位当代人之手’。最为根本的是这样一种研究路径:仅仅专注于他们的论证,并考察他们在那些永恒的问题上告诉了我们什么。”他提醒研究者说:“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用以表达我们观念的术语的意涵有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化,这就使得那种有关著作家就某一观念的言论的描述可能会对理解文本的意涵产生误导。”观念史方法的应用基础就在于:一个文本或思想只有通过考察和分析它的历史语境才能得到理解,在这个语境中,作者所说的问题永远具有特定的历史针对性和意义。昆廷·斯金纳的《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的分析方法是典型的观念史方法。他尽量不去“专门研究主要的理论家,而是集中探讨产生他们作品的比较一般的社会和知识源泉”,“首先论述我认为是他们最初写作时所处的和所服务的社会的有关特性”。因为“政治生活本身为政治理论家提出了一些主要问题,使得某些观点看来成为问题,并使得相应的一些问题成为主要的辩论课题”。他还强调要“考虑一下构想出这些主要文本的知识环境,即在此之前的著作和所继承的关于政治社会的假设,以及比较短暂的、同时代的对于社会和政治思想的贡献的来龙去脉”,因为“在任何特定时期可供使用的规范词汇的性质和限度也有助于决定选择出具体问题加以讨论的方式”。昆廷·斯金纳的《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颇为关注近代政治观念(如国家等)的发生、演变与形成,典范性地运用了观念史方法。“我从13世纪后期写起,一直写到16世纪末,……正是在这个时期逐渐具备了关于国家的可公认为近代的概念的主要因素”,“在这个时期,从‘维持他的国家’——其实这无非意味着支撑他个人的地位——的统治者的概念决定性地转变到了这样一种概念:单独存在着一种法定或法制的秩序,亦即国家的秩序,维持这种秩序乃是统治者的职责所在”,“国家的权力,而不是统治者的权力,开始被设想为政府的基础,从而使国家在独特的近代术语中得以概念化——国家被看作是它的疆域之内的法律和合法力量的唯一源泉,而且是它的公民效忠的唯一恰当目标”。

观念史研究方法在中国政治思想研究中实际上已经有了某种开始,只是还没有产生自觉的方法意识。与注重从宏观叙事与通过比较定性研究的政治思想研究范式相比,刘泽华先生的中国政治思想研究比较接近观念史的研究方法。他“的立论来自归纳法,所有的材料都是从‘母本’中梳理出来的,而且在解释和运用时也都以‘母本’的完整性为前提。……绝不抓住一两句话,离开‘母本’体系,推导和演绎出现代性的政治观念或理论。”从这样的“母本”出发,研究者就会比较关心思想家向他自己提出的问题,就会比较关注思想家对自己急于想回答的问题给出的具体答案,而不太关心思想家对我们想要追问的问题的答案,从而就会在政治思想史的资料整理中发现思想家们热点讨论的问题,并进而发现思想家们在提问及回答方面表现出来的相同或不同点。刘泽华先生在中国政治思想的研究中把历代思想家阐述的统治理论作为自己分析研究的主要对象,以还原思想事实为前提,梳理不同时代、不同流派杰出思想者的权力理论,清理主要的问题与答案,分析了纲领性概念的文本涵义。《君主名号穹庐性的政治文化意义》、《臣民卑贱论》、《君尊臣卑: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大框架——析韩愈、柳宗元的表奏》、《帝王尊号的政治文化意义》、《天人合一与王权主义》、《王、道相对二分与合二为一》、《王、圣相对二分与合二为一》等文章,都是刘泽华先生运用回到思想现场的观念史方法,分析

传统中国纲领性政治观念的代表性文章。虽然刘泽华先生没有明确提出观念史研究方法,但其研究的范式以观念为分析单位,注重结合观念环境向观念提出的原始问题,尽量展现观念的原始涵义,却很符合观念史研究方法的基本精神。我在《民本的极限——黄宗羲政治思想新论》中,曾结合黄宗羲思想研究的现状,分析了宏观叙事范式的方法论缺陷,提倡回归思想现场,进行观念的研究。“政治思想研究也要采取回到现场的独特视角,从政治思想提出或涉及的具体政治问题人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可能客观公正地描摹和评价政治思想的内容。”

与传统思想史研究从研究者的生存环境、知识背景及疑问出发不同,观念史研究方法突出了研究对象的生存环境、知识背景及疑问等,从而在范式上表现出三个最主要的特点:其一,观念史研究突出思想事实的原始涵义,采取回归现场的研究方法,还原思想家的社会环境、话题及所提疑问,系统地叙说思想家的思想,还原思想家的思想逻辑,尽力摆脱研究者学科逻辑对研究对象的扰乱甚或重组。其二,观念史研究的关注单元是较为普遍的纲领性概念,其在历史上不仅经历了较为漫长的时段,而且还是思想家普遍接受的关于人、社会及世界的基本预设,这些预设的名词可能没有发生变化,但名词的内涵却随时代与学派而存在重大不同,历史地解释观念的涵义变迁是理解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路径,因此观念史研究能够避免思想史研究从概念到概念的局限性。其三,观念史研究注重将观念与社会联系起来加以考虑,但又不是简单地反映论,而是从社会客观向思想提出的问题及向思想提供的条件等来客观地分析观念的内容,强调社会条件对观念的根本制约,观念不会主动解决社会不想或没有追问的问题,观念内涵的变化也不会脱离原有知识话语的决定性影响。

三、观念的逻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整体视角

观念史研究方法的运用,使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研究的关注单位变成了具有普遍影响的政治观念。观念史“所分析和揭示的……是往往不明言的、根深蒂固的和构成性的观念、概念和范畴的动机和隐蔽源头的来源和性质……我们利用这些观念、概念和范畴来安排世界,解释我们的大多数经验,尤其是人类道德、美学及政治活动领域的经验,由此扩大我们的自我认识和我们对自己的创造性范围的自由的认识。”作为追求实现自己的历史创造主体,每个时代都是在一定观念的指导下进行活动的,因而每一个时代都有为数不少的普遍性的观念为人们提供社会活动的终极目的与普遍化形式的依据。一个时代的预设性的政治观念总是针对着特定的根本政治问题展开的,它一般是追求对某一个根本政治问题的绝对答案,即给某个根本政治问题提供一个永恒有效的绝对解,以便提供合规律合目的的社会秩序及个人心态的普遍依据。这种预设性的政治概念一般都同时是某历史阶段思想文化的纲领性概念。“任何一种成形态的思想文化都有一套纲领性的概念来表达和支撑,……那些正面的纲领性概念集中表达了真、善、美。”思想文化中的纲领性概念本质上只是万事万物合规律合目的的秩序排列的前提性预设,它既不能在经验中证实,也不能在经验中证伪,而只能甚至必需在经验中被优先接受,即纲领性概念是世界万物本体秩序的根本预设,而本体秩序的合规律合目的特征又要求预设的纲领性概念必须是一个关于世界的全称肯定判断。纲领性概念有两个基本政治功能,其一是纲领性概念的普遍性预设为政治世界提供必然的本体秩序,确认本体秩序的普遍形式;其二纲领性概念客观上总是站在有利于政治权威的位置,为政治权威及其对社会的控制提供必然理由,成为政治控制赖以实现的重要理论资源。

何兆武先生认为:“人文史……的全历程自始至终都是贯穿着人的目的的。……目的是历史中的人的因素,……物本身是不会创造历史的。……一切人文价值……都不是、也不可能是从科学里面推导出来的结论。它们是信念、是理想,而不是客观规定的事实和规律。……它们不属于科学实证的范围,是科学所不能证实或证伪的,却又是人生和人的历史所非有不可的东西。我们之需要它们,丝毫不亚于我们之需要科学。”政治作为人类创造历史以实现自身目的的有效手段,其发展的轨迹及趋势受到不同文化背景的各个时代普遍流行的关于人类目的的制约,即人类怎样思考并定位自身的目的,政治就会努力实现某个目的,某个时代人们在目的方面的基本预设从根本上决定了政治的性质、形式、趋势及任务等。观念史研究方法在政治思想中的应用,即是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关于社会目的的基本预设上,重点考察某个文化背景下某个时代的普遍性目的预设,它们通常是一些以必然性概念、命题与判断等形式出现的观念共识。。观念史研究方法在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的应用,其实就是分析传统时代的观念共识中蕴含的确定普遍性内涵,并勾勒其内部构成部分的客观逻辑联系,整理在思想家们中流行的关于人的目的的预设。

法治思想的概念篇(7)

中图分类号: 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1)02-0028-05

迄今为止,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建构问题,很多学者做了颇有成效的研究。然而,随着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拓展、学科建设、实践活动和职业化发展的深化,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结构问题进行更精细的研究。因为思想政治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理论,它必须能完整而准确地解决好解释实践和指导实践这两个基本问题。思想政治教育从其本质上讲,它是基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假设所进行的科学推理或对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科学总结而建立的概念体系(相对意义上这样讲),其目的是用来解释、指导、评价、完善和开拓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实践。

讨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结构问题,首先有必要弄清楚什么是理论。这可以依循两条路径:一是辞典的解释,即共识或通识;二是学者的解释,即己见或独见。本文主张采取共识或通识。《现代汉语辞典》的解释是:“人们由实践概括出来的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的知识的有系统的结论。”①《韦氏国际词典》将理论解释为“是某一研究领域的一套前后一致的假设、概念和实用原则所构成的系统。”②两种解释都主张理论是一种有序的知识系统。这种通识正是我们讨论理论结构的基本理路。具体地讲,我们讨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结构就需要从系统观点的视角来解构。

那么,基于上述理路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结构本体上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系统呢?本文主张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结构应由概念群、范畴群、原理体系、方式方法体系和评价评估体系这五大要素构成。

一、要素1:概念群

任何一种科学理论首先应该是一个概念体系。就是说,一套前后一致的理论学说是基于若干自圆其说的概念而自然集成的。基本概念是构成一种科学理论的首要基本单元。从系统论的意义讲,指认或辨识一个概念,就略知该科学理论体系的大致概貌或基本精神。没有属于自己学科的独立的并区别于其它学科的概念群,严格意义上讲,该学科还是不成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也概莫如此。

近些年来,不少学者(宇文利,2009年;徐志远,2009年)开始涉足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范畴现象研究,试图从学理上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概念群进行清理与澄清。应该说,其研究结论还是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的。但就目前已经得出的结论来看,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群的清理与澄清还存在逻辑变轨或变形问题。也就是说,指认概念的种差关系的逻辑起点或理论标识尚缺乏必要的准确度、公信度和服众度(当然,作为一家之言,也是无可厚非的)。这就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学作为一种科学理论必须完整而准确地解释和指导实践的基本任务尚难据此完成。这也正是我们迄今还不得不继续进行探微工作的重要原因。

笔者尝试从结构图的视域来澄清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概念群。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概念群应该是一般概念与核心概念“二维弥合”的结构现象。所谓一般概念,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所能达至的终极边界限域内的所有概念,即用于解释和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普遍事实的知识现象,如品德教育、素质教育等。品德教育和素质教育未必就是思想政治教育所独有的教育实践方式,其它学科诸如伦理学、教育学和心理学也主张并研究这种教育实践方式。但思想政治教育学从来不回避对品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研究并提出自己的学理主张。思想政治教育学可以依循属于本学科独有的理路去解释和指导品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实践,但不能简单地把品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划归本学科独有的概念沙龙。所谓核心概念,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所独立达至的一维边界限域内的专属概念,即用于解释和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特有事实的知识现象。通俗地说,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学科专业语境内的基本概念,意即专业术语。

基于上述理由,可以尝试把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概念群做如下勾勒:

1.一般概念

教育、感动、感化、感染、熏陶、素养、素质、言教、身教、内化、外化、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方法、教育方式、教育工具、教育技术、谈话、谈心、交流、沟通、鼓动、鼓舞、鼓励、激励、物质激励、精神激励、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品德教育、素质教育、法制教育、新生教育、新兵教育、新农教育、新工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国防教育、礼仪教育、形势报告、英模事迹座谈会、英模事迹报告会、集体学习制度、自我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环境影响、文化浸染、群体影响、潜移默化、道德榜样、榜样偶像、名人偶像、偶像崇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清理出的一般概念仅仅只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大辞典”意蕴,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所能达至的终极边界限域内的可能性概念,并不都是必然性概念。

2.核心概念

灌输、疏导、政工、思想、观念、态度、政工师、生命线、一元化、思想性、政治性、价值性、人文性、感染性、感化性、感召性、鼓动性、思想教育、政治教育、舆情教育、国情教育、社情教育、民情教育、政治导向、思想导向、价值导向、交心谈心、宣传工作、思想工作、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世界观教育、人生观教育、价值观教育、思想感化、思想改造、思想管理、思想交往、思想沟通、思想关系、思想矛盾、思想冲突、思想斗争、思想障碍、思想修养、思想品质、思想素质、思想觉悟、精神世界、精神力量、精神能量、精神动力、精神控制、精神资源、精神经济、精神管理、精神优势、精神家园、精神统治、精神实力、精神国力、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制度认同、政治认同、阶级认同、价值认同、思想认同等。这里同样需要特别指明的是,这里澄清的核心概念还不能称之为完全周延的或完全覆盖思想政治教育学限域的必然性概念,仅仅只是为了学术研究的需要而尝试划出的一个特殊的知识边界符号。

二、要素2:范畴群

范畴是人类认识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人类争取理性自由的思维工具。从科学理论的发展史来看,任何一门学科的理论形态都是由一系列范畴构成的,它是人们对该学科领域问题研究进入理性阶段的重要标志,因而反映着该学科的发展水平和成熟程度。思想政治教育学跟任何其他学科的理论形态一样,同样有其最基本的范畴集群或体系。研究范畴集群一直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学术高地。理清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范畴骨架,对于加快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学科建设,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规范化、科学化进程,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如前所述,近些年来,不少学者(宇文利,2009年;徐志远,2009年)开始涉足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范畴现象研究,试图从学理上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概念群和范畴群进行学理上的清理与澄清,很多研究结论对于我们今天更精细地进行学理探微,是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的。但从已有的研究结论来看,同样存在清理与澄清的逻辑变轨或变形问题。也就是说,指认范畴的种差关系的逻辑起点或理论标识尚缺乏必要的准确度、公信度和服众度。

迄今为止,究竟应该怎样来认识或廓清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范畴现象?依然还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只要大家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学范畴的逻辑起点和终极边界的理解还存在分歧,那么,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结论就必然会出现异见。既然如此,笔者就满怀有限的学术底气大胆冲击思想政治教育学学科建设的这个高地。笔者的基本看法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范畴集群应由单维词组、二维词组和多维词组构成。据此,笔者尝试把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范畴集群作出以下勾勒:

1.单维词组

所谓单维词组,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被人们约定俗成和学者加工提炼而形成的特殊概念现象。诸如思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政治工作、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舆情教育、国情教育、社情教育、民情教育、思想动员、组织动员、政治动员、思想修养、思想斗争、思想改造、思想素质、思想觉悟、思想情操等这样的约定俗成概念,以及诸如人学视域、精神能量、精神动力、精神资源、精神经济、精神优势、精神家园、精神实力、精神国力、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制度认同、政治认同、价值认同、思想认同等这样的由学者概括得出的学术概念。一般地说,单维词组是一个复合词,单指思想政治教育的某一类事实或独立现象。

2.二维词组

所谓二维词组,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二维现象间具有某种内在关联或必然性联系的知识现象,通常是由两个单一概念对应组成且带有一定规律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现象的有机组合。诸如思想与行为、教导与引导、疏导与诱导、他导与自导、帮教与疏通、思想教育与思想认同、政治教育与政治认同、国情教育与文化认同、民情教育与民族认同、舆情教育与价值认同、社情教育与制度认同、思想修养与思想觉悟、思想改造与思想感化、榜样教育与偶像崇拜、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精神控制与精神和谐、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等。在这里意欲澄清的范畴事实,不单纯是为了揭示那种类似哲学范畴(概念对子)具有对应转承关系的知识规律,而是为了概括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独有的范畴事实。或许这种概括目前还不是很缜密、不是很准确,但这种概括是思想政治教育学规范化、科学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学科发展阶段。这种概括已经远远超出了得出这些研究结论的本体意义和实际价值。

3.多维词组

所谓多维词组,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多种现象或复杂现象间具有某种内在关联或必然性联系的复杂知识现象,通常是由三个以上概念依次递进并具有内在自觉弥合且带有一定规律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现象的有机组合。诸如教育主体、教育客体与教育介体,教育材料、教育质料与教育预料,家庭德育、学校智育与社会美育,事实感动、氛围感染与精神感化,直接教育、间接教育与对接教育,教材教讲、媒体宣讲与网络联讲,教育效果、教育效率与教育效益,物质激励、精神激励与中介激励,情感陶冶、文化熏陶与潜移默化等。这里需要特别申明的是,之所以要确证多维词组型范畴,真实的理论目的是为了更深入地探究思想政治教育的复杂性特征,更细致地划分思想政治教育学与相近相关学科的学理边界,更明确地标识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学术属地。

三、要素3:原理体系

所谓原理,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最基本规律。科学的原理,由实践确定其正确性,可作为其他规律的基础,原理也可泛指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科学的原理以大量的实践为基础,故其正确性为实践所检验与确定,从科学的原理出发,可以推衍出各种具体的定理、命题等,从而对进一步实践起指导作用。任何一种科学理论都有其原理体系。每一个原理除了由本学术属地的概念和范畴构成之外,它还具体而直接地承担着解释和指导实践的学理任务。进一步讲,任何科学理论都是由基本原理构成的理论系统。指明和确证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则是更完整、更准确地解释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品质和实践特征的必由之路。笔者将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若干基本原理概述如下:

1.灌输原理

思想政治教育从来就是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政治教育活动,它把灌输先进的思想和科学的理论作为己任。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看来,任何社会个体本来是不可能有先进的思想和科学的意识的,先进的思想和科学的意识只能从外部灌输进人们的头脑里。列宁和都曾分别说过,先进的理论和正确的思想并不是人们头脑里固有的,或者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些东西对于人们来说本来是没有的,只能通过灌输才能装进头脑,或者只能通过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才能获得。③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定理是:对于任何一个受教育者个体而言,正确的思想和科学的理论即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可能不学而知、不教而会、不悟而能,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灌输,才能在他们的头脑中扎下根来。灌输具有身不由己性,是任何一个受教育者个体无法抗拒的外部教育介入。

2.疏导原理

思想政治教育学历来不把灌输视为本身唯一性的学理依赖,而是一再强调思想政治教育这种特殊教育方式或教育活动的合规律性、服理性。疏导,就是这种合规律性和服理性的生动表现。所谓疏导,简言之,就是疏通与引导。疏通是一个借用词,原意是指管道堵塞后,使用物理、化学或者其他的方法使管道重新恢复原本使用功能的行为或过程。本文借寓指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关系需要调解和沟通。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定理是:在实施任何一种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时,要善于首先发现人们思想关系的障碍节点,找到消除障碍节点的最有效方法,循循善诱说服教育,帮助人们理性理智地认识和分析问题,把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疏通和引导是辩证的统一,是对应相承的完整的统一过程。疏通是引导的前提,引导是疏通的延续。疏通是为了正确地引导,引导是疏通的目的。要在疏通中引导,在引导中疏通,又疏又导。没有疏通,就无所谓引导,也不能正确引导;不去引导,疏通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3.感化原理

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不是教育,而是通过教育去达到转变受教育者个体的观念、观点和思想,树立符合社会政治制度要求的政治观和价值观。灌输和疏导都还只是在强调言路的辨识性、多径性及其学理价值,这里要讨论的感化,则是特指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学会善于用言行去影响受教育者,使其受感动而逐渐发生转变。教育者既要能说会道、善言善辩,还要身体力行、榜样示范。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定理是:施教于任一受育者个体除了言教,还需要身教。只有教育者首先做到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受育者才会受到感动、身体效尤。言教与身教也是辩证统一的,是对应相承的完整的统一过程。言教是德行教师,身教是德行导师。言教是教育者的职业本分,身教是受育者的行为楷模。既要重视言教,又要重视身教。没有身教,言教可能是事倍功半;言行一致,言教就能事半功倍。言教与身教有机统一,才能最终促使受育者因感动而逐渐转变自己的态度、观点和立场。

4.互动原理

思想政治教育从来就不是一种“单相思”式的封闭性教育,它历来主张开放性和反馈性。关注受教育者的逆反心态和拒斥态度,从来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研究的题中之义。我们既要重视灌输的输入强制性,还要重视疏导的输出反馈性,更要重视互动的逆反客观性。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定理是:作为一种教育过程,思想政治教育也是一个信息输入,经过回馈程序、信息消解、信息输出的教育模型。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的思想互动,是思想政治教育这一特殊教育模型的规律性表征。只有教育者的教馈(单相思),没有受教育者的反馈(互相思),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则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检验教育主客体之间思想互动的效果和质量,最根本的标准就是看受教育者消解教育者输入信息的接受程度。接受度高,则表明信息消解的正态性高;接受度低,则表明信息消解的负态性高。

5.复杂性原理

从某种意义上讲,思想政治教育学是复杂性程度极高的学科。因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宇宙间最复杂的人类思想活动。人的思想活动纷繁复杂,令人难以琢磨。驯化动物易,调教学生难,转变思想更是难上加难。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定理是:人既是社会动物、政治动物,也是文化动物,更是思想动物。人作为复杂性动物,决定了人的思想的复杂性。因此,我们在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要善于用复杂的眼光审视简单的思想活动,用多维的路径去解决简单的思想矛盾或冲突,而不是用简单的方式方法去解决复杂的思想活动。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受教育者个体而言,特别是思想相对成熟的个体而言,任何看似简单的思想关系现象,实际却隐藏着非常复杂的思想纠结。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力点恰恰正是隐藏着的思想纠结,而不单纯是思想矛盾的表象。

6.针对性原理

任何一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都需要针对一定的思想问题才得以开展。所以说,针对性是思想政治教育达到或实现其教育目的和教育任务的重要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定理是:任何一种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实践,首先必须做到有的放矢,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问题或不同的任务,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针对性的前提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事先已基本掌握了教育对象的问题症结和期望值,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设计好思想工作的措施和沟通语言,做到言辞恳切,实事求是,循循善诱,推心置腹地与教育对象交流,说服受育者转变态度和观点。其次则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善于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任务、对象特点以及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方式方法,任何无的放矢的做法都是与针对性格格不入的。进一步来讲,促使受育者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产生强烈的信任感是针对性的学理精髓。

7.实效性原理

希冀每一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都取得预期的良好效果,这是每一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本能期待和职业追求。但是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实践来看,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呈现出不同的效频,即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益。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定理是:只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而不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或者只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而不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益,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都是低效的甚至无效的。这里实际涉及到一个潜原则需要确证,即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不要计较其投入成本?是不计成本?还是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或是以同一的成本实现多赢局面?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从其本质上说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效率与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要素4:方式方法体系

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学科建设实践中,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已经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分化出来并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然而从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原理要求来看,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与方法是两个无法分割的组成部分。就是说,讨论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论,绕不过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的研究。方式与方法既有密切联系,也有质的区别。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方式是方法与形式的统一体。近些年来,笔者检索了近20多种不同版本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教材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教材,发现迄今为止所有的思想政治教育教材只论及方法,而不论及方式。这实际上已经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大缺憾。笔者认为,无论在理论规定方面还是在实践作为方面,既要讲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也要讲思想政治教育方式。

1.思想政治教育方式

这里所讨论的方式是相对于方法而言的,但不单指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也含有思想政治教育的方略(策略意蕴),是形式与方略的有机统一。就其方略而言,诸如隐性教育、文化渗透、文化输出、媒体扩张、全民学习、教育国际化等,就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策略范畴;就其形式而言,诸如报告会、荣誉室、宣传橱窗、思政网站、学术演讲、集中学习、政治培训、献爱心活动、志愿者活动、政治课教学、媒体主题专栏、红色文化考察、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景体验等,可以称之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方式。需要强调的是,在实践中,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有时是交融在一起的。从学理上加以区别,是为了更好地解释和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实践。

2.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方法是一个多义词,古今中外关于方法的定义有很多种。概括地讲,方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方向、途径、手段、工具和操作程序的总和。办法是方法的学理底蕴,目的性、中介性、选择性、操作性、功效性则是方法的最基本特征。确认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可以从其性质、存在形态、形成过程等方面进行分类。从性质上看,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解决思想矛盾、思想教育矛盾,实现教育目的、内容向教育对象思想转化的中介性要素;从存在形态上看,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既表现为知识形态,也表现为工具形态;从形成过程看,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是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相生相长的。有什么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从目前试行的教科书文本来看,大多都是从上述这三个维度来确认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讨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例外)。本文主张把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纳入一体化的范畴进行研究,这样做,能更好地解释和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实践。

五、要素5:评价评估体系

判断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和社会价值如何,通常是经过教育评价或教育评估来实现的。通过评价与评估,可以准确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状况,了解其成败得失,科学总结经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价评估体系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目前试行的思想政治教育教科书体例来看,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已然成为教材内容,但大多都只是论及评估而不论及评价,抑或说,只谈“估”不论“价”。估评多,价值分析少。进一步讲,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和结果的评估多,而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缺失和质量亏损的评价少。鉴于此,本文主张,判断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和实际价值,应该构建“二维指标”体系,即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和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前者主要侧重价值分析和质量分析,后者则侧重效果判断和效益判断。

注释

①现代汉语辞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774.

②韦氏国际词典[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1104.

③列宁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7.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张耀灿,郑永廷,吴潜涛,骆郁廷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3]徐志远.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基本范畴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

法治思想的概念篇(8)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8-0161-05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到现在已经历90多年。90多年来,我党对思想政治教育一直十分重视,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对外开放事业广泛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相应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适应当前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问题,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与思想政治工作,形成有利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的良好氛围,是摆在我党理论研究与教育实践的伟大任务。因此,科学地挖掘我党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并运用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学术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探讨

随着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于2005年的设立,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相继成为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在今天的学术界,思想政治教育又成为了热门话题,似有成为某种特别的“显学”的倾向。然而,在这种貌似学术繁荣的背后,却隐含着这样一种陷阱。即某些研究者急于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性进行淡化处理。或试图以某种价值中立的名义来祛除思想政治教育的严肃的政治色彩。

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认真地梳理思想政治教育的“元问题”,即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正名”问题,“名正”方能“言顺”,展开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教学,都应该依据于某种恰当的理论逻辑起点与深层的概念内涵。唯有特定的理论梳理与保障。思想政治教育所存在的“实效性”与“长效性”方可得到逐步的解决。而为了求解思想政治教育的“正名”真实意蕴,我们首先需考察学术界对何为“思想政治教育”都作了哪些定义。

通过我们对国内十二种文献综合比较分析。发现这些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对“思想政治教育”概念展开论述:有以功能角度而言,如陆庆壬、王勤、苏振芳主张思想政治教育是以“特定目标的实现。思想品德的转变与指导实践行为”为核心;有以内容的角度而言,如陈秉公、邱伟光与教育部思政司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心理”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有以目的的角度而言,如袁礼周认为“解决问题,提高能力,为当前和长远目标而奋斗”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有以主客体价值关系而言,如张耀灿、仓道来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在于主客体需要的满足;有以目的与内容相结合的角度而言。如孙其昂认为“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育新人,动员大家为当前和长远目标而奋斗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心议题。

学术界对“思想政治教育”概念从多维度展开了争鸣,没有形成绝对一致的意见,但这并不代表着这个领域研究的弱化。恰恰相反,多样化的探索正说明学者们对基本概念,也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元问题的充分兴趣。正所谓“名正言顺”——展开对这个学科的本质内涵的探究,离不开概念的逻辑起点。

二、“思想”与“政治”的“教育”抑或“思想”的“政治教育”?

我们党在开始使用“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概念之前,经历了一个长期的酝酿和成型的过程,就一般而言,我们将之归纳为:政治工作(教育)一思想工作(教育)一政治思想工作(教育)一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这四个主要阶段或环节。

早在1922年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就开始以“政治教育”或“政治工作”作为我党思想政治教育的名称之一。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指出:“经过政治教育,红军都有了阶级觉悟”。1934年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次全国政治工作会议

开,会上提出:“政治工作是红军的生命线”。这说明“政治工作”作为我党的重要理论教育手段,已是比较成熟了。列宁曾指出:“对人民进行政治教育——这就是我们的旗帜,这就是全部哲学的意义。”政治工作和政治教育对于任何一个政党而言,都是首要的工作任务,这个概念的提出与运用,对于从事党的理论教育与实际工作带来的极大的方便。但同时,当政治教育与政治工作被广泛地运用于一般性的场合和领域时,其概念的明确性与范围的确定性,则显示出其比较局限的一面:思想政治工作,首要的和主要的是一种思想教育与思想工作。

鉴于政治工作与政治教育的局限性,思想教育和思想工作是作为对前者的补充而提出来的,是对前者的深化与推进,因为政治教育的首要方面是思想方面的教育,正如朱德所说:“要以思想教育为主”,而列宁也认为:“一分钟也不要忘记政治斗争,不忘记用社会民主主义的思想教育整个工人阶级。”政治斗争依据的是思想的教育,因此,思想工作对于完成政治任务具有中心环节的作用。但是,政治思想工作在实际的运用中所存在的不足,一方面是由于政治工作的多样性、复杂性,另一方面也由于特定概念具有“包打天下”的雄心。将政治与思想的关系作一个调整,即将思想放在政治之前而成“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这一概念,原来作为一个词的政治思想,现在则成了两个词:思想与政治,而我们以为,要理解“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概念。并不能宽泛地界定:“由于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在内容上有交叉,就使之成为一个浑然一体的概念,从而增加了所能概括的内容范围。因此,不仅包含了政治工作中的思想工作,包含了政治工作之外的思想工作,而且包含了政治工作中的非思想工作,并且突出了思想工作的政治性。”这个解说,将凡属于思想教育范畴与政治教育范畴的内容皆涵括在内,这就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家族的日益庞大与繁杂。从过去的政治教育、思想教育,扩展到纪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甚至当人的心理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课题的今天,思想政治教育又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其中,这既是对“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本质内涵在理解上存在着差异,也在于对实际“思想政治教育”所承载的任务过于庞杂所致。 但是,不管实践中我们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充满多少的期待,或是基于其过于庞杂而导致实效性的可能缺失的认知,进一步探讨“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本质是很有必要的。

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是一个存在着诸多争议的问题。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即是思想政教育本身所固有的根本属性,是其价值规定与根本指向,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基础的、根本的意义。我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就在于其“政治性”,即思想教育中的政治立场。

要认清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是基于其“政治”的属性,就首先要明确思想政治教育中“政治”的来源及其含义,孙其昂教授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政治”,源自社会系统中的政治价值对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定性:首先,政治观念是规定了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理论与价值观。统治阶级思想在社会思想系统中占据主导地位,也就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导地位,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精神内涵。在这样的社会中,支配人们行为的是思想意识,也就是政治价值观决定和支配的行为。其次,政治关系体现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作为上层建筑构成要件之一的思想政治教育,反映了一种社会关系,即是统治阶级思想与被统治阶级思想、统治阶级内部思想之间的关系是政治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一方面调节政治思想关系,对政治关系的协调发展贡献精神手段,另一方面也从属于社会实践活动,倚重于政治关系。再次,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导向其成为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的一个必然结果,而政治制度又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性质与功能。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化作为我党理论建设的一个文化传统,是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延伸与具体体现。最后,思想政治教育倚重政治权力的运行。而具有真理教育与政治权力的双重力量,是政治权力的教育领域的延伸。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以为,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概念所蕴含的本质属性在于“政治性”,而这种“政治性”禀赋,就其根本意义上而言,在于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必须保持与党的中心任务、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基础上。而且,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思想层面的政治与教育的结合,是一种观念形态的教育活动,是观念世界的政治灌输与改造活动。

因此,我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不是“思想”与“政治”的教育,而是“思想”的“政治教育”,换句话说,也就是“思想”的特定“意识形态教育”。我们以这种构词方式来理解“思想政治教育”是否是多此一举,或是概念上的倒退回“政治教育”的阶段呢?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我们认为,将“思想政治教育”理解为“思想”层面的教育活动,在于明确,“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实践。根本上是一种观念形态的、心灵世界的,而不是外在物质世界,因为,教育本质上是一种观念的传达,而不是“物质”的给予,虽然,“精神”的能动作用能够引起“物质”的变化,但这并非“精神”与“观念”的自有属性。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的过分包容,将是导致其实效性、长效性在逐步丧失的重要原因,因为,不同范畴的教育内容。具有不同的教育手段与教育规律,强扭一种方法、一种方式、一种模式的教育,必然导致针对性的下降乃至最终丧失。“思想”的“政治教育”既保证教育对象的单纯性:“思想世界”,也保障教育的价值判断的“政治性”,是根本性与价值性的有效统合。

最后,“思想”的“政治教育”为某种特定的“意识形态”的教育与建构提供了正当与合理的出口,既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性”“正本清源”,也为“意识形态”的科学创新发展,保障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指明了清晰的方向,“思想”的“政治性”教化是“意识形态”构建的首要任务。

那么,作为“意识形态”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真正内涵是什么呢?

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思想政治教育”

要准确地理解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首先需要明晰何谓“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一词最早在19世纪初由法国哲学家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提出的,用以指称“观念的科学”。特拉西认为,作为观念学的意识形态,其主要的任务在于研究认识的起源、界限和认识的可靠程度。除了理论上的、哲学认识论上的意义之外,特拉西还赋予了意识形态学说以实践的意义:作为一切科学的基础,意识形态是负有社会使命的,它的目标在于为人类服务,甚至拯救人类。基于这一主旨,特拉西和他的信徒们曾设计了一种国民教育制度,以期把法国改造成一个理性的、科学的社会。自特拉西提出“意识形态”这一术语后,西方社会首先开始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比较系统阐述,如:德国哲学家卡尔·曼海姆撰写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阐述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理论之间的相似性,并从“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对意识形态的含义、类型进行了分析,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思想方式”,并将“意识形态”区分为两种情形:即“特殊的”(特别的)意识形态和“整体的”(总体的)意识形态。

但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的马克思与恩格斯并没有明确界定“意识形态”这个概念。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也没有专门解释过这个概念,即使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阐释意识形态的专著里也没有概念式的注解,只是在恩格斯致弗梅林的信中提出“虚假的意识”的说法:“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有意识地、但是以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推动他行动的真正动力始终是他所不知道的,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恩格斯:《恩格斯致弗梅林》)

而就一般的西方学者而言。他们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和把握主要分成两种用法。

其一,是以“中性化”的态度来概括意识形态含义。如:《布莱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认为:“意识形态是具有符号意义的信仰观点的表达形式,它以表现、解释和评价现实世界的方法来形成、动员、指导、组织和证明一定行为模式和方式。并否定其他的一些行为模式和方式。”哈里·约翰逊认为,意识形态被运用得最为广泛的定义,是指构成一种社会政治纲领的整套主张、理论和目标。美国哈泼·科林斯出版社出版的《美国政府与政治》辞典对意识形态作了多种解释,其中一种观点就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关于人与社会本质的政治信念的综合体系:是一种最好生活方式和最佳社会机构安排的观念的有机集合体。《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意识形态是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的一种形式。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从上述学者对意识形态的分析可以看出,他们把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实体性概念,认为意识形态是信条系

统或信念体系,是一定阶级和利益集团的政治主张和理论体系。 其二,是以“否定”和“贬义”的方式来解释意识形态概念。如:法国政治学家莫里斯·迪韦尔热在《政治社会学》一书中认为,意识形态是“解释一个社会的系统方法”。并强调,意识形态“是一种维持或摧毁、维护或批判一种社会所采取行动的依据。”美国学者阿瑟·施莱辛格认为,意识形态“指的是以组系统的僵硬的教条和信条,人们根据这些教条和信条试图了解世界,并试图保存或改变整个世界。”在全球化浪潮下西方出现了所谓“意识形态终结论”的意识形态观,并以此为基础来解释意识形态。20世纪50年代以来,“意识形态终结论”之争一直持续不断。在“终结论”的争论中,就包含着对意识形态含义的不同认识,正如美国学者西摩·马丁·李普赛特在其《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中指出的:“大体上说,关于意识形态终结的分析是否正确的激烈论战,是围绕‘意识形态’一词的不同含义展开的。”从法国雷蒙·阿隆的《意识形态的终结》(1954年)一文,到美国丹尼尔·贝尔的《意识形态的终结》(1960年)一书,再到美国弗朗西斯·福山的《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1992年)及塞缪尔·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1996年)等,他们总体上声称意识形态,认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一种乌托邦,是一种“欺骗”和“杜撰”,是“虚假的观念和意识”等。

1964年埃利希·哈恩在《马克思主义和意识形态》一文中认为马克思对“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或术语很可能在双重含义上被运用。一方面,它被马克思和恩格斯具体地理解为虚假的意识的标志;另一方面,它被马克思主义和其他一些人的文献中,它主要是作为一个阶级的社会意识的总体概念而出现。”p·c·罗兹在《意识形态概念和马克思的理论》一书中认为:“马克思已经把意识形态理解为‘虚假的意识’,也理解为‘形而上学’和‘宗教’的整个‘上层建筑’”这二位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专家都认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具有否定性,是为“虚假的意识”,可以说是非常切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本义,因为恩格斯在弗·梅林的信中就曾直接地道出“虚假意识”的说法。从否定层面来理解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也就真正地掌握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的核心主旨。

但是,我们必须从历史的角度分析马克思与恩格斯所运用的“虚假意识”的意识形态概念,实际上,他们是基于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批判与虚假性揭示的前提上的。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无疑是以真实世界的实践学说为基础。反映人类生产活动与思想认识发展的科学规律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与真实性。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意识形态作为对资产阶级的批判武器是不能普泛至马克思主义范畴,列宁批判了伯恩斯坦制造的所谓“意识形态与科学分界”,指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科学性与真实性,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贡献。以此,著名学者邢贲思认为:意识形态是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中的一部分,并属于社会意识中层次较深的具有理论形态的这一部分。俞吾金也认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是“在阶级社会中,适合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竖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而形成起来的,代表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情感、表象和观念的总和。”

此外,宋惠昌、刘建飞、朱兆中、李英田等多位学者与上述两位一样,都比较一致地认为,意识形态是作为一种特定目的、特定团体的某种社会制度、阶级理论与观念系统的综合物体。他们普遍认为,意识形态是“政治性”话语方式的独特路径。但是,当我们进行中西比较时,就会发现,意识形态实际有着“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意识形态一种类型认为,这种意识形态实际上相当于与物质世界对应的精神世界或精神文化和思想观念:另一种类型认为,这种意识形态是为某一定的阶级和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需要而表达出来的价值观、思想和主张。从狭义的意识形态来看,它实际是指一定社会制度下的统治阶级和社会集团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实现自己的目标而提出来的思想体系和理论主张,这种狭义主张,实际就特定的“政治性”话语的掌控方式,而且通常是为“统治阶级”的特有宣传手段。

意大利共产党领袖、著名的理论家葛兰西通过区分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提出意识形态领导权理论,即相对于政治社会的“政治领导权”和相对于市民社会的“文化领导权”或

精神的和道德的领导权”。后者的实质就是意识形态领导权,而这种领导权在根本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教育关系,是靠先进的知识分子批判旧的意识形态并传播新的意识形态的方式来实现的。葛兰西说到:“这种批判使旧的意识形态已拥有的重要影响的分化和变化的过程成为可能。先前是第二位的,从属的或甚至是附带的东西现在变成了主要的东西,变成了一个新的意识形态的和理论的复合体。”正是通过教化的落实转化了新旧意识形态,使无产阶级掌握了意识形态的领导权,进而完成政治领导权的夺取。葛兰西依据政权建立的过程。区分两种领导权,但在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建设中,是无法分离这两种领导权的。因此,“政治领导权”与“意识形态领导权”在思想政治教育看来,就不可避免地需要统合二者,也就是“思想”的“政治教育”,而这种教育即依据“政治领导权”的必然出发点。

法治思想的概念篇(9)

一、德国学者的上层建筑定义之缺陷

1998年,德国学者柯尔希纳、米夏利斯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是这样界说的:“上层建筑(nberbau):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这个词条指出上层建筑是“比喻性”名称,但从中可以看出词条编写者没有悉心研究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予的各种不同意义,以及这些不同意义之间曾发生过转变,因而导致他们对这一概念的内涵作出大杂烩式的说明且具有随意性。词条把马克思并没有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的文化、意识形态也列举其中,又根本忽略马克思曾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信用与虚拟资本这类内容,因而它貌似全面但实际存在缺陷。

其实,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这个比喻性概念时灵活多变、赋予它复杂多样的含义。这些含义主要有三种: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还曾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变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喻指思想、意识,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本论》等著作中则赋予“法律的政治的”内涵而舍去了意识的内涵。柯尔希纳、米夏利斯的上层建筑定义中不仅未提及信用与虚拟资本方面的内容,也根本没有说明上层建筑概念的含义曾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变迁,只是将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等概念并列在一起,称它们是“比喻性的集合名称”。这显然失之笼统而缺乏精确。

只要具体分析上层建筑这个比喻性概念所喻指的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含义,就可以知道其缺陷何在。

例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文献中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过思想、观念,他主要是借助这一概念去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揭示社会意识是超出社会存在之上的“上层建筑”。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市民社会这种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及其作用时,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上,即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意义上首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所指的是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或“思想上层建筑”。他们指出真正的市民社会“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他们在该书中还有“整个思想上层建筑”的提法。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再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赋予了更加复杂的含义。他在分析立宪共和国或议会制共和国的存在时期、共和党人与保皇党人之间的斗争时写道:“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此外,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在思想家从理论上构造上层建筑的角度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对立,使得由各个意识形态阶层构成的上层建筑成为必要……”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论及农民时,说在农民的“经济差异的基础上,作为上层建筑,形成了大量互不相同的社会政治观点”。

马克思更多的是在社会政治结构、国家政权或政治行为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这里引述一些典型的论述作为例证。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这里的“全部上层建筑”主要是指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马克思在《马志尼和拿破仑》一文中则是在“国家的政治形式”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的。在《关于俄国废除农奴制的问题》一文中,马克思又有“国家全部上层建筑”的用法。他写道:“的确,要解放被压迫阶级而不损害靠压迫它过活的阶级,而不同时摧毁建立在这种阴暗社会基础上的国家全部上层建筑,是不可能的。”在《中国记事》一文中,马克思也是用政治上层建筑概念喻指国家政权。针对中国发生的太平天国革命,马克思这样评论道:“在东方各国,我们经常看到社会基础不动而夺取到政治上层建筑的人物和种族不断更迭的情形”。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中,马克思在论述剩余劳动的性质时,也几次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说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个上层建筑”,即国家从事非直接生产活动的部门。他写道:工人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剩余产品是除劳动阶级外的一切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二稿中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也赋予了政治结构的意义,并有“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这一上层建筑”的提法。在正式公开发表的《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在作为阶级统治机器的国家政权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是这样表述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连同其遍布各地的机关,即常备军、警察局、官厅、教会和法院——这些机关是按照系统的和等级的分工原则建立的——起源于专制君主制时代,当时它充当了新兴资产阶级社会反对封建制度的有力武器。……18世纪法国革命的大扫帚,把所有这些过去时代的残余都扫除干净,这样就从社会基地上清除了那些妨碍建立现代国家大厦这个上层建筑的最后障碍。”马克思在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也是用于揭示社会的政治结构,尽管1995年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将tiberbau译为“上部结构”,但该概念用于揭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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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政治结构的意义并不因此而改变。马克思是在谈及铁路发展的作用时写道:“铁路网在居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出现,促使甚至迫使那些资本主义还局限在社会的少数点面上的国家在最短期间建立起它们的资本主义的上部结构”。

马克思用上层建筑概念喻指政治行为,是在《科布顿、布莱特和吉布森的失败》中议论英国时政,其意义具体指的是“内阁的擅权”。其行文是:“摧毁它的上层建筑,即内阁的擅权”。此外,马克思在《总委员会关于继承权的报告》中使用了“法律的上层建筑”提法,其意思就是指继承权:“我们应当同原因而不是同结果作斗争,同经济基础而不是同它的法律的上层建筑作斗争。假定生产资料从私有财产转变为公有财产,那时继承权(既然它具有某种社会意义)就会自行消亡,因为一个人死后留下的只能是他生前所有的东西”。

上层建筑概念用来喻指信用与虚拟资本、汇票等主要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著作和文章中。例如,马克思在《贸易和财政状况》一文中,在信贷与虚拟资本如银行券、债券类的意义上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他主要是引述伦敦的政府机关刊物《经济学家》的文字:“在这种资本的狭小基础上利用信贷建立起来的巨大上层建筑,不能不使人担忧。”马克思在摘录经济学家配第的《赋税论》时,其笔录中的上层建筑概念之意义与货币流通量有关。马克思摘引的配第的原话是:“我断定,这一点是平衡和衡量各个价值的基础;但是在它的上层建筑和实际应用中,我承认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和错综复杂的。”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的第3篇中,马克思在研究“商人资本的周转。商业利润和一般利润率”时,也使用了上层建筑概念:“一般说来,商人和银行家自己的资本只是据以建立起巨大的上层建筑物的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25章“信用和虚拟资本”中,引用上层建筑概念具体指汇票。他引述的是威·里瑟姆在《关于通货问题的通信》中的话:“汇票这个巨大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由银行券和金的总额形成的基础之上的……”在《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27章“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中,马克思则是在信用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资本本身,只是成为信用这个上层建筑的基础”。马克思在《论蒲鲁东》一文中,论及蒲鲁东主张建立无息信贷的银行并误解商品对货币的关系时,也是在信贷制度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说:“蒲鲁东发明‘无本文由收集整理息信贷’和以这种信贷为基础的‘人民银行’(banque du peuple),是他在经济学上的最后的‘业绩’。……他的观点的理论基础产生于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要素即商品对货币的关系的误解,而实际的上层建筑不过是更老得多和制定得更好得多的方案的翻版而已。”

由上可见,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主要包含三种喻义:思想、观念,政治结构、政治权力及政治行为,信用与虚拟资本等。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对其所赋予的含义发生过转移变迁,即从喻指思想、观念到喻指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的变化,显然,说上层建筑是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是不周全的,它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只是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

二、德、英、美等国学者对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的种种误解

柯尔希纳等人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的界说不周全表明德国学者对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文献缺乏系统全面的阅读,因而对上层建筑概念的理论造成误解。

对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存在误解甚至连德国著名学者哈贝马斯也不能免。在20世纪30年代,德国法兰克福学派中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就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展开过讨论。但是该学派的学者并未深入研究和全面把握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学说,也未能用系统的观点和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只是片面地抓住马克思的某些论述做文章,他们在用社会实践的新发展来观照马克思的学说时走人了否定这一学说的境地。例如,尤尔根·哈贝马斯即用西方工业社会出现的国家资本主义现象来否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界限。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1968年)一书中,哈贝马斯这样指出:“自19世纪的后二十五年以来,在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出现了两种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第一,国家干预活动增加了;国家的这种干预活动必须保障[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性。第二,[科学]研究和技术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密切;这种相互依赖关系使得科学成了第一位的生产力。这两种趋势破坏了制度框架和目的理性活动的子系统的原有格局;而自由发展的资本主义曾经以这种格局显示过自身的优点。于是,运用马克思根据自由资本主义社会正确提出的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条件消失了。正像我所认为的那样,马尔库塞的基本论点——技术和科学今天也具有统治的合法性功能——为分析改变了的格局提供了钥匙。”“马克思在理论上揭露的公平交换的基本意识形态(diebasisideologie)实际上瓦解了。——社会的制度框架重新政治化了,它今天不再直接同生产关系,即同那种保障资本主义经济交往的私法制度相一致,以及同保障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一般措施相适应。于是,经济体制同政治体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如果社会不再是‘独立的’——这曾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真正新的东西——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用自我调节的方法维持自身的存在,那么,社会和国家也就不再处于马克思的理论所规定的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之中。”哈贝马斯在这里认为,在国家干预经济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就再不适用于社会和国家的分析。他由此而出发提出了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

对上层建筑概念误解的情况在英国学者那里也同样存在。英国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基础一上层建筑这种两分法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模式”,并认为还存在“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英国学界自20世纪30-80年代,就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上层建筑能否与经济基础区分开来这类问题一直在进行争论,也提出了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乔治·莱尔因(jorge larrain)在1983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一书中,用专门章节讨论了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并具体侧重“讨论意识形态与基础一上层建筑比喻”。莱尔因认为,“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传统的三维表现必须在意识的生产中得到检测。虽然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似乎限定在法律的政治的层面使用上层建筑概念,其他文本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上层建筑概念则包括政治和意识两者。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三维表现想要表达的理念是社会意识形式不是自主的,它们不是来自于自身,其基础是在社会生产关系之中。”然而“不难看到,三 转贴于

维性比喻的一些喻含意义有可能导致混乱,也确实引起与它想要说明的意义正好相抵捂。”在1986年出版的《重构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莱尔因对一些否定马克思“基础一上层建筑两分法”的学者们的观点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他声称:对于“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他已在自己的著作《马克思主义与意识形态》中作过论述,现在有必要探讨一下“批评家们的观点”。莱尔因写道:“也许,对基础一上层建筑比喻的最常见的批评是,人们无法准确地把经济结构与法律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区分开来。这种批评的目的是要说明,如果不能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区分开来,那就不能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普兰茨认为,‘每一种社会活动都包含意识在内,因此,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相对照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因为这种对照意味着二者有明显的差异,(普兰茨,1971年,第42页)。海伯罗尔也认为,意识要素充满整个社会有机体,人们很难‘划定物质领域的界限’(海伯罗尔,1981年,第48页)。--莱夫坚持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无法与经济结构相分离,总的说来,‘基础——层建筑这种两分法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模式’(莱夫:《马克思主义的批判》,1961年,第172、174页);在费尔恩和阿克顿那里,可以看到同样的观点(费尔恩:《马克思的历史概念》,1939年,第101页;阿克顿:《时代的幻想》,1955年,第164—165、167页)”。从莱尔因所作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提到的这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基本上都否定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只不过否定的角度各有不同:有的学者是因为把上层建筑理解为社会意识,把经济基础理解为社会存在而得出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则认为上层建筑与经济结构本身无法分离。不过,莱尔因接着指出英国学者科亨从两个方面反击了这些指责:“第一,他说明对基础和上层建筑作出区分是可能的,因为无需借助法律概念就可对经济结构作出规定;第二,把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区分开来也是可能的,因为在社会存在的定义中,不包括思想要素的运用”。但莱尔因认为科亨“把意识从上层建筑中排除出去,确实消除了基础——上层建筑结构中的某些问题,但它并没有解决怎样认识意识的决定作用这一问题”。科亨的努力不是完全没有成功,“但收效甚微”。莱尔因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看法,是因为他也没有系统研究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因而陷入所谓“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问题中难以自拔。

美国有些学者对上层建筑理论亦存在误解,一些对马克思的“世界观结构”理论持批判态度的美国学者更是否定马克思的经济结构和上层建筑理论。例如,约翰·麦克莫策(john mcmurtry)认为马克思的“生产关系”概念大有问题,即它意含着技术型关系、所有权关系和市场关系。由于马克思在《(政治本文由收集整理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认为所有权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那“‘实质的’生产关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别就会扫落在地”。如果说其中几种关系同时存在的话,这就模糊不清了,那马克思不是存心困惑我们就是存心欺骗我们。麦克莫策认为,“马克思理论中的最关键的范畴——生产关系——是一密码。当去解码时,马克思弃我们于‘混乱的地狱’。”从对生产关系的这种理解出发,麦克莫策进而指出:何谓“法律的政治上层建筑”也不清楚。一方面,这种上层建筑交叠于如在上面所说的那种生产关系的方式里,“即是说,被上层建筑规定的财产关系难以与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区别。另一方面,制度的上层建筑深深契人生产力的实施之中——所有工序都受制于一些非技术类的规则和法律——这就不能认为这两者是可分开的。因法律一政治的上层建筑以某种方式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牵涉,这样马克思视它为一种明显的社会的因素就好像是在概念上变的戏法。”麦克莫策这里其实已经接触到问题的实质,可是由于他持反对马克思的立场,最后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说明,反而从他手中溜走了。

美国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弗·杰姆逊也是因为误解上层建筑理论而认为马克思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经典式的区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得不能令人满意。他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一书中这样指出:“意识形态理论是马克思对异化的认识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分析和文化分析最有独创性的贡献之一。这一理论属于十九世纪所特有的对意识的复杂性的研究成果,这一理论也许首先可以看成是弗洛伊德尔后所称的思想界的‘哥白尼式革命’的一个阶段。”但是,在社会自身发生改变的今天,“马克思经典式的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分越来越不令人满意,这种区分似乎可以将基础和上层建筑绝然分开”。

这些西方国家的学者根据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政治变化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的复杂情况,企图重构历史唯物主义,这本身具有积极意义。但他们根本否定马克思的作为政治的上层建筑概念则未免有失轻率。哈贝马斯等人认为在国家干预经济的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就再不适用于社会和国家的分析,因为政治不再仅仅是一种上层建筑现象,社会不再是“独立的”作为先于国家和给国家作基础的领域。这种观点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他没有从系统观出发深入研究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并且只看到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的一面,没有看到上层建筑仍有独立发展的一面。无论社会政治结构怎样演化,也无论怎样因政治的经济功能日益突出而使政治形式多样化、网络化,但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地带仍然是可以确定的。上层建筑作为社会中一个重要子系统的地位永远不会从社会中消失或溶解于另一个子系统经济基础中。莱夫、普兰茨等人认为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无法与经济结构相分离,因为每一种社会活动都包含“意识”在内等说法,其原因是未在政治结构意义上理解上层建筑,未仔细辨别马克思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含义的转移变化;或受苏联理论界人士解释的影响,例如把社会意识置于上层建筑的核心或将其作为一种并列的上层建筑形式的影响,于是产生了莱尔因所说的那种理解困难。同样,杰姆逊也是因为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完全等同为上层建筑理论,才会产生“马克思对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分越来越不令人满意”的看法。麦克莫策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关所有权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的提法,会导致“实质的”生产关系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区别“扫落在地”。他看到了被上层建筑规定的财产关系难以与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基础区别,制度的上层建筑深深契入生产力的实施之中,却从此出发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内在相关联的一面来否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区别的一面,可惜却得出了否定上层建筑理论的错误结论。

归结起来看,国外学者所谓难以划清上层建 转贴于

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界限问题的成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1)由于现代社会中政治的经济功能大大加强,作为国家政权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混合生长的情况突出,导致他们否定上层建筑的独立存在。(2)由于对“观念的上层建筑”关注较多,又受苏联理论界尤其是斯大林有关上层建筑“定义”的影响,把社会意识看作是上层建筑的核心,便产生了所谓“反映论的发展与基础上层建筑的比喻缠结在一起”的难题。其实,这个所谓的难题只需要运用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和系统方法即可解决。然而,这些学者在没有弄清问题本身的前提下去否定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并且企图重构历史唯物主义,这只能混淆问题而不可能解决重构的问题。

三、西方学者误解上层建筑概念的其他因素分析

百余年来,马克思的上层建筑概念中包含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或国家政权意义被学界引述、研究和争论,因为它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息息相关,涉及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两大领域。这不仅是西方国家学界争论的问题,也是苏联和中国学界尤其是中国学界长期以来争议不休的问题。这种情况,首先可从语言学寻找原因。考茨基在1927年出版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一书中指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说明“造成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误解和解释”。“这种情况,一部分也许是由于马克思在这里使用比喻而引起的。比喻即使用得十分恰当,也永远是不完全的,会被按照字面去解释的人误解。”考茨基指出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性概念会被按照字面去解释的人误解的看法十分正确。

确实如考茨基所说,上层建筑这一比喻性概念已造成历史性误解。这也许是语言文字的本性使然。马克思在表述上层建筑时使用了灵活多变的话语,但他使用的是传统人工语言之一的字符语言(又称书面文字语言)。这种语言虽然能够突破时空定位限制进行表意传情,但它毕竟不是数学语言(如爱因斯坦质能方程式:e=mc2)或数码语言(数字和代码语言,如计算机语言)那样内涵精确、极度抽象并呈中性化、能够完全突破时一空定位的约束。传统字符语言虽然每一独立的意符及引申外延一经约定俗成其所指意义就明确无误,有一些能够长期保持不变,但也有许多有关人类社会的意符却会随时而变。这就会造成读者对作者的误解,尤其当读者面对那些超时空的书面文字语言时,这种误解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故此,当今天的读者在阅读和理解一个多世纪前马克思的著作时,由于存在巨大的时空距离,在一定程度上会发生误读误解就在所难免。字符语言文字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不仅带有情感色彩,而且还有比喻、隐喻、讽刺、影射、反语等非字面含义。如果读者与作者不处于共同的文化背景中,或只按字面意义去进行理解,就不能准确把握作者在文字中的表意传情,准会发生误解。

当然,重要的原因是西方学者没有全面、系统阅读马克思有关上层建筑的文献,没有把握上层建筑的全部喻义。上层建筑概念包括信用和虚拟资本、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政治权力等含义,在争论中西方学者基本没有关注或涉及。从语言学角度说,这本身就是最好的解释:信用与虚拟资本这些属于政治经济学、尤其是金融学领域的内容最需要的是概念明晰、观点清楚,比喻性的说法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记载这些内容的文字虽然同样含藏于马克思著作中,以文本形式存在,但并没有进入理论界的视野,理论界和哲学界将它们似乎忘却了。至少,从当年马克思的追随者和第二国际的理论家,到苏联、中国及东欧诸国的理论界和哲学界,再到现代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学界,几乎没有人提及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中所包含的信用与虚拟资本等内容。

上层建筑概念的多种含义表明,对马克思的每一次上层建筑概念具体使用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任意将其含义混淆或任意换用,也不能将其全部含义字典式地罗列起来,如不能因马克思用上层建筑喻指过信贷就把“信贷上层建筑”也列入上层建筑总概念。并且,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一词时,随着他思想的发展,他在对上层建筑内涵的赋予上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即从喻指思想、观念到政治结构和政治权力,特别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法文版《资本论》等经典著作中,马克思更加确定地赋予了“法律的政治的”内涵而舍去了意识的内涵。这表明,以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发表为界,马克思在对上层建筑内涵的赋予上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和根本性的转移。也正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深刻思想和巨大影响,理论界、哲学界更加关心它涉及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结构、国家政权方面的内容。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回顾自己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再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是这样表述的:“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他还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里,马克思的意思十分明朗: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在社会经济结构之上,竖立着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同时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式。显然,上层建筑的含义在这里发生了根本性转移和变化。马克思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已经不是用来指称社会意识,而是用来指称与经济结构相对称的政治结构。并且,上层建筑含义由意识的规定向政治结构的规定转移、变化后,在马克思那里不断得到强化。1872年,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中更加明确地在“法律的政治的”结构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在《资本论》(第1辑)第1卷第1章的第31个脚注中引述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这段话。但马克思在引用中作修改时不仅把直接引证变成间接引语,并且把“是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相适应的现实基础”一语作了删改:“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从这种生产方式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简言之,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普遍支配着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马克思的这一删改把上层建筑的规定变得简单、明白,“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一语删除后,社会意识形式不再被表述为一种独立的上层建筑形式与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并立或外在地结成一体的东西了。这同时为后人理解他的上层建筑概念意义重心的转移提供了重要文本依据。

法治思想的概念篇(10)

在《哲学史讲演录》里我们不难发现黑格尔对东方哲学的论述篇幅不大,只对孔子、易经哲学和道家做出简要论述。稍加总结可以发现以下特点:首先,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概括基于西方传教士对中国哲学思想评述和翻译。黑格尔对孔子的概括资料来源于1687年出版的耶稣会神父普罗斯佩利•若内塔、赫尔特利希、卢热孟、古布累等人的拉丁文翻译和注释[5];黑格尔对《易经》起源的论述资料来源于1776年出版的“关于中国人的追述”里阿米欧神父“论中国古代”的文字[6];黑格尔对八卦认定为可以唤起意义的便利和对中国哲学从思想开始、没有概念且流入空虚的判断,来源于温地士曼的观点[7]。从资料的来源看,黑格尔没有接触中国哲学的第一手资料,更没有接触过中国哲学翻译成德文或英文的资料,因此资料的缺乏是黑格尔对中国哲学误解的最重要原因。以孟子和古希腊哲学家为例,黑格尔在论述中国哲学的结尾才匆匆提到孟子哲学思想,而对毕泰戈拉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出现的伪书他却已做出辨别和区分,这一点佐证了在研究资料的占有方面黑格尔用以思考中国哲学资料是不足的。其次,文献资料的缺乏导致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认识缺乏历史性思考。黑格尔论述中国哲学的文献仅限于先秦时期,因此他无法思考和理解中国哲学在秦之后与印度佛学融合进程;也无法思考和理解中国本土哲学经佛学的濡养向宋明理学的发展;更无法对中国哲学后来的发展中出现的,与西方哲学发展史中类似的命题进行思考和准确地评述。恩格斯曾概括黑格尔的哲学思考有别于其他的哲学史家,称其以巨大的历史感为基础[8],但是在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论述中这种巨大的历史感显然因文献资料的局限而缺失。再次,文献资料缺乏直接影响黑格尔对中国哲学进行概念化地思考。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明确指出“:……哲学的目的即在于用思维和概念去把握真理”[9]“思维的产物一般地就是思想;但是思想是形式的,思想更进一步加以规定就成为概念”[10]。因为文献资料的缺乏,黑格尔无法将中国哲学准确地转化成他所谓的哲学思维的形式,更无法准确把握中国哲学思想进一步规定成概念。因此,从黑格尔的哲学思考方式看,他无法将中国哲学的内容准确地概念化,成为他自身思想所思考的对象。

二、对中国哲学思考对象的误解导致黑格尔误读中国哲学

首先,中国思想的主要对象与西方思想的主要对象存在差异。司马迁曾对先秦思想进行概括,“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11]牟宗三先生也呼应司马迁的看法“:可是周文发展到春秋时代,渐渐的失效。这套西周三百年的典章制度,这套礼乐,到春秋的时候就出问题了,所以我叫它‘周文疲弊’。诸子的思想出现就是为了对付这个问题。这个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它不是泛泛的所谓社会问题,也不是笼统的民生疾苦问题,它就是这个‘周文疲弊’问题。”[12]从司马迁和牟宗三先生的总结看,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思考的对象是周朝旧的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之间的差距,是如何过上更良善的政治生活。中国思想从肇始之初其对象就是对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之间关系的思考,而非西方思想那种从古希腊发端直至近代所围绕的思维与存在而进行的思考。其次,中国哲学的思考对象有别于西方哲学的思考对象。黑格尔认为,“概括讲来,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不过哲学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13]黑格尔的意思是:哲学是对思想形成的概念进行思维着的考察。这种考察的对象是种概念化的思想和概念化思想的对象。从黑格尔对哲学的定义出发,中国哲学是对概念化的中国思想的思维者的考察,这种考察关涉到中国思想和中国思想的对象———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的关系。因为政治制度与政治关系更多呈现出对如何过上更良善生活的追问与思考,因此中国哲学所进行的概念化思考主要也呈现出道德哲学的特点;西方思想主要对思维与存在关系进行概念化探究,因此西方哲学的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形成的思想为思考对象的思考,其主要特点必然与中国哲学的不同。再次,忽视中西哲学思考对象的差异导致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片面认识。中国哲学以对政治制度和政治现实关系的概念化思考为对象,思考的主要内容和概念化表述,主要与伦理道德、国家治理、宗教典章等密切相关。在黑格尔看来这些都是伦理学说或道德哲学的主要内容,而不是西方哲学要探讨的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主要内容,更不是西方哲学要达到的目的。因此当黑格尔将西方哲学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和思考思路,套用到对中国哲学内容进行理解和评述时,就对中国哲学做出错误的论断,认为中国的伦理道德归于宗教,并认为中国哲学对解决思维与存在问题而言是抽象枯燥的言论,无法对西方哲学主要思考的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进行范畴[规定]的探讨。若要求中国哲学在政治制度与政治现实的关系哲学思考中,产生一个在思维与存在关系思想中的范畴[规定]的哲学王国,这显然是个“种豆得瓜”的非分要求。把中国哲学主要思考的对象认为是关于思维与存在的概念性思考的这种误解,在《历史哲学》中显露无疑:“中国很早就已经进展到了它今日的情状;但是因为它客观的存在和主观运动之间仍然缺少一种对峙,所以无从发生任何变化……”[14]黑格尔没有明白,中国哲学对峙的两方面应是政治制度与政治生活的现实,中国哲学的变化发展,一直在围绕政治制度的主观规定性与政治现实的客观现实性之间寻求更好的解决之道。

三、对中国哲学辩证法的片面理解加深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误读

法治思想的概念篇(11)

2思想政治教育之源起与内涵

思想政治教育与公民教育有所差别,它是我们人类进入到阶级社会以来就一直存在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其实我国从古至今都有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但并没有出现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术语。而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概念的出现是在无产阶级政党的活动中,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后逐步才形成和确立的。思想政治教育这一专门的术语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实践活动中慢慢形成的。它从“政治工作”、“思想工作”“政治思想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政治思想教育”等概念开始演变,最终演变成“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概念。现在被指代或部分指代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内涵,开始于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同盟的章程中提出“宣传工作”。1902年前后,在建立创立布尔什维克党时,列宁就提出了“政治教育工作”和“政治工作”这两个概念。到了1934年,在《在党的第十七代表大会上关于联共(布)中央工作的总结报告》中,斯大林于提出了“政治思想工作”和“思想工作”这两个概念。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中国共产党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建设时,都用以上各种不一样的提法。

当马克思主义刚在中国传播时,主要用“政治工作”以指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一直到建国后,才改变了这一概念的使用。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形成标志是古田会议的召开,同志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清楚的提出要政治化和科学化中共党员的思想和生活。同志于1934年指出:“政治工作是红军的生命线”。1949年钱俊瑞同志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到:“根据各地经验,为了有效地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第一,理论学习必须密切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即把理论学习作为改造思想的武器,改造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直接目的”。而“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概念正是刘少奇同志于1951年在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在20世纪50年代时期,其他各个领域都交错使用或同时使用“思想政治工作”、“政治思想工作”、“思想工作”、“政治工作”等术语,只有军队使用“政治工作”。而“政治思想工作”成为思想政治工作领域较为统一的标准术语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了“思想政治教育”,他特别强调:“学校应该永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但这并不是说要把大量的课时用于思想政治教育。”这样,就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在概念上更趋向科学性和规范性。

当前,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学者们各抒己见。在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一书中提出,“思想政治教育这一社会实践活动,就是一定的阶级或政治集团,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有目的地对人们施加意识形态的影响,以期转变人们的思想,进而指导人们行动的社会行为”。孙其昂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一定政党或集团组织开展的,对所属成员进行以政治为核心的思想教育,培育新人,动员大家为当前和长远目标而奋斗的社会实践活动”。张耀灿、郑永廷等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一定的阶级、政党、社会群体遵循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从各位学者的解释中可以看出,思想政治教育既倾向于突出思想教育的政治性,又侧重于政治制约的思想,是综合思想教育和政治教育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

3思想政治教育与公民教育的交叉与分野

思想政治教育和公民教育是一种教育活动,对两者进行比较研究,这有助于更好的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涵义,并提高了其实效性。总揽思想政治教育与公民教育的内涵与外延,二者既有交叉、契合,又有分野、差异。

3.1两者的教育性质一致,但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无论是思想政治教育还是公民教育,其教育性质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各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总是坚持用自己的意志去培养人,宣扬统治阶级所倡导的观念、理念,以期使教育对象认同其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思想政治教育与公民教育都不是凭空产生的,两者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思想政治教育与公民教育的产生和发展也有所不同。公民教育产生于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也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以及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诞生导致了公民教育的产生。它是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而发展的,与民主政治相辅相成,以培养和塑造合格公民为主要目标。其最基本的体现是民主政治的倡导与实践、市场经济的萌芽与发展、国家的城市化、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方面。大力开展公民教育,以维持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良好运转,逐渐成为资本主义国家各阶层的共识。而思想政治教育也在一定的历史中形成和发展的。在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在章程中“宣传工作”这一概念就被提出了。这可以说是“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概念的雏形。当马克思主义传入我国时,在不同的时期所用的名称并不统一。到20世纪50年代时期,全国出现了“思想政治工作”、“政治思想工作”、“思想工作”、“政治工作”等术语交替使用或并用的局面。1978年,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于是,在这一历史条件下,在概念上“政治思想工作”被“思想政治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取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