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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大全11篇

时间:2024-03-10 09:54:28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篇(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贯彻落实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之中,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结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为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民政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县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座谈会以及全省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在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升建设水平上下功夫。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力争使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民本观念更加牢固、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机关整体建设实现新的发展,各类窗口单位建设更加规范,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范围不断扩大,典型示范作用明显,重点行业群众投诉明显减少;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不断加强,重要行政权力更加规范透明;民生政策有效落实,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更加规范,便民利民措施更加完善到位;干部队伍整体作风有新的明显加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和改进评议形式、方法,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渠道,增强评议效果。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不断加强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以民政基层窗口单位为重点的评议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进一步拓展与群众沟通的平台,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继续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继续巩固殡葬服务专项治理成果,大力开展以“讲诚信、促服务、创示范”为主题的全省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集中力量解决殡葬服务收费、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执行殡葬服务各项标准规程,不断推出方便群众治丧祭扫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努力建设“阳光殡葬”。二是继续深化治理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巩固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四脱钩”工作成果;积极推行“三项评估”工作,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坚决查处和纠正行业协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三是继续加强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问题,防止违法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四是积极配合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继续深入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认真扎实抓好12类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拓展,继续创建和培育一批作风优良、依法行政、服务优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全面推进和深化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积极探索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考核评分体系,规范示范单位验收检查工作程序。市、县(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按照12类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有计划地开展第二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并按省民政厅的要求及时推荐我市第二批全省、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四、评议范围

重点是抓好殡葬服务机构、城乡低保工作、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院)的民主评议工作。以参加属地评议为主,可适当增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窗口单位作为评议范围。上一级民政部门负责对下一级民政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评议,确保工作的落实。

五、评议内容

着重围绕依法行政、高效服务、便民利民和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评议,进一步提高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能力和水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风行风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领导机构,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措施。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3、建立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和政风行风建设考核、激励、惩戒等监督管理制度。

(二)依法办事,勤政为民。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民政业务政策规定,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2、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

3、完善服务运行程序,建立健全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反馈结果;

5、坚决纠正具体服务和工作落实中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困。

(三)规范程序,严格公开。

1、推进和完善民政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按规定及时公开有关民政政策法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服务范围、监督办法、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重要信息;

2、政务公开、事务公开方式及手段科学、合理、直观,便于群众知晓;建立高效、透明、方便的查询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确保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四)简化程序,优质服务。

1、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2、民政基层窗口单位按照行业建设规范化标准和行业规定标准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内容、健全服务规范、兑现服务承诺,为群众排忧解难;

3、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

六、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6月-9月)

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加强指导、综合评议”的方法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采取组织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公开评议与代表评议相结合、自查自评与抽查评议相结合、问卷测评与明察暗访相结合。总体上分为动员部署(6月上旬-6月中旬)、查找问题(6月下旬)、落实整改(7月-9月中旬)、总结提高(9月下旬)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持续时间与工作内容,各单位可根据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内容可穿行,做到有机结合、相互衔接、重点突出、效果明显。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风行风建设放在民政工作总体规划中谋划和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搞好任务分解,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相互促进。各级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工作,为深入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问题。要切实把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要创新评议方式,坚持开门纳谏、群众参与,采取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汇报会、组织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检查督导,通过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深入细致地查摆和解决具体问题。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主动与当地纠风部门的工作联系,积极争取指导,不断拓展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充分发挥民主评议代表的作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制度,邀请民主评议代表参与民主评议工作的具体活动,提升评议效果。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逐条梳理分类,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研究措施,督促抓好整改,以民主评议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结合民政业务,推动工作落实。要坚持抓机关带基层,进一步把政风行风建设寓于民政业务和管理之中,以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果推进各项民政业务开展,以民政业务落实效果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真正上水平、上台阶。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完成民政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以评议活动促进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工作成果检验评议活动效果。同时,有关涉及政风行风评议和专项治理的业务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要建立和完善结果运用机制,将评议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负责、有关问题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影响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警告、劝诫,直至追究责任。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巩固“群众满意机关”和“五型机关”创建成果为目标,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载体,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机关及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工作不实、干劲不足、落实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在全街道上下进一步形成干事业、抓落实、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我街道软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1、工作目标:通过深化作风建设和效率效能建设,达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质量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

2、总体要求:做到“三五”:一是解决五大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不实、干劲不足、落实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五个突出问题;二是强化五大建设:着力强化效能理念建设、效能机制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民主法制环境建设;三是构建五型机关:着力构建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和廉洁型机关。

三、工作重点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这次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范围是街道机关各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勤廉教育。坚持把勤政廉政教育贯穿于整个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的始终,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效能”主题活动,切实解决好为谁用权、为谁服务的问题,筑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根基。深化“群众满意机关”和五型机关创建成果,增强全体机关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形成奋发进取、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政务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首问(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广泛开展优质窗口服务活动。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加强对公有房产统一拍租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铺张浪费、奢靡享受、挥霍公款的行为严肃处理。严格控制发文、会议的数量和范围,力争2013年发文数比2009年下降10%以上,实现会议数量、经费零增长。

(三)完善体制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要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同时,对近年来贯彻落实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从学习教育、联系和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破解难题、机关效能提升、作风建设预警、作风建设考评激励、作风建设追责惩处、作风建设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提出完善提高的工作措施。

(四)健全监督机制。设立机关效能投诉办公室。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中聘请一批机关效能监督员,加强对街道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把督查督办贯穿于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典型案件曝光和跟踪查处力度,确保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五)强化考评奖惩。按照定性、量化、简便、规范、可行的要求,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和奖惩治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包括制度建设、政务公开、机关行为、效能监察、效能激励和组织领导在内的效能型机关建设评价体系,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综合考评。把效能考评与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责任考评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四、实施方法步骤

2013年,我街道机关作风建设和“效率效能提升年”活动,从3月下旬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下旬——4月10日)。主要任务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作风建设和“效率效能提升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谋划好全年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

1、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学习全县深化作风建设和“效率效能提升年”活动动员会议精神,统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2、成立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由党委书记殳世平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街道主任陈建平同志、党委副书记金敏耿同志为副组长的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金敏耿兼任,并组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监察投诉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投诉箱,建立机关效能监督员队伍。

3、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分解全年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4、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作风建设和“效率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县委领导在全县深化作风建设和“效率效能提升年”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结合实际,开展大讨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10日——8月31日)。主要任务是部门及干部职工个人对照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要求查找本部门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整改措施;清理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公开承诺具体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查找问题。4月20日前召开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恳谈会,通过发放资料、邮寄信函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人士及广大群众的意见,查找服务意识、工作效率、诚信意识、政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梳理、分类、汇总,然后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及个人。

2、清理和建立制度。4月30日前要清理、建立和完善与“效率效能提升年”活动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运行制度。

3、公开承诺。5月20日前,完善政务公开,机关各窗口服务部门要结合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成立,对进驻窗口的事项公开承诺承办职责、承办事项、办理依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

4、接受监督。4月1日开始,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对贯彻落实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5、强化整改。8月31日前对作风和效能建设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内容书面上报街道效能办。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9月1日——10月31日)。此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回访。9月20日前针对各方面对本部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情况,开展回访活动,了解群众满意度,听取是否有新的意见和建议。

2、形成长效机制。9月30日前制定和完善机关干部教育管理、政务公开、行政效能等方面的制度。完善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等,建立完善决策、管理、服务、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努力构建长效机制。

3、开展教育培训。10月31日前组织开展青年干部轮岗锻炼、效率效能专题讲座、主题演讲、便民中心优质服务月等系列活动,建立机关干部廉政学习积分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四)总结评议阶段(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评价我街道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并将评议结果纳入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组织评议。12月15日前采取社会评议、组织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满意度测评,把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活动好坏评判权交给群众。

2、检查验收。12月16日至12月31日,对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年终考评检查验收。

3、总结表彰。12月31日前,全面认真总结,及时召开深化作风建设和“效率效能提升年”活动总结会议,表彰先进,提出以后工作意见。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委、办事处成立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机关各部门也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作风和效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注重把握作风和效能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注重典型推动。坚持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全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联系领导要经常深入到联系点指导、检查工作,督促狠抓落实。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不同类型、不同层面先进典型,将点上的创造转化为面上的成果。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各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街道营造优化发展软环境的良好氛围。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篇(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以“行评365活动”为抓手,以开展“百家企业评部门,千名群众评机关”活动为载体,以“集中开展‘三项整治’,解决‘三不问题’”为切入点,丰富评议形式,注重评议效果,推进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纠正、建设、监督的长效机制,深入解决民生问题,不断优化城乡建设发展环境,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和行业。

二、评议对象

各县(市)区建委(局);市建委机关、二级机构(限事业性质)和检测站、绿源热力公司。其中招标办、拆迁办、绿源热力公司、客运处、交易中心为市评单位。

三、评议内容

l、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

2、政(事)务公开情况;

3、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

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

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

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建委行风政风评议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系统的评议工作。

(一)动员查摆阶段(5月15日至7月10日)。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开展一次研讨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并进一步加大政风行风宣传力度。

1、层层动员部署。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和建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意见和方案,健全评议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层层动员的形式安排部署本单位年度评议工作。

2、大力进行宣传。要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网络、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城乡建设方面的亮点工作和各自的工作职能,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政风行风建设新成就。

3、开展研讨活动。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开展调研、撰写论文等形式,为评议工作深入开展献计献策。届时将对优秀论文进行表彰,并推荐参加全市优秀论文评选。

4、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一要深入推行“无障碍服务活动”。优化服务环节,简化服务流程,细化服务举措,下大力气解决服务渠道不畅通、结构不合理、职责不清楚的问题。二要抓好“民生工程”的落实。对已确定实施的36项民生工程,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保证民生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三要认真做好民生资讯反映问题的落实工作。要急群众所急,做群众所需,办好群众反映的每一件事,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政风行风转变带来的实惠。整个主题实践活动要贯穿评议的全过程,并将作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内容。

(二)全面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0月20日)。本阶段重点要开展一次“行风政风恳谈活动”、主题民主生活会、行风问卷测评和建设系统政风行风成果展,大力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迎接全省、全市政风行风集中问卷测评。

1、大力开展自查自纠

(1)所有参评单位要在显要位置设置行评投诉箱和投诉电话,方便群众投诉。有条件的要在办公大厅或门前设立日常评议箱,开展灵活多样的小规模测评和摸底调查。

(2)结合“关注民生直通车”等民生实践活动,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大力开展“行风政风恳谈活动”,广泛征求社情民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3)召开一次主题民主生活会。各级领导班子要围绕政风行风建设,集中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找准本单位和班子成员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对通过各种形式征求上来的意见建议,要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并于7月31日前报市建设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2、深入整改问题

(1)各参评单位要对照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要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规范从政行为、加大政(事)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解决民生问题等环节,认真进行整改。

(2)对历年来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回头看,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进行深度的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在制度上给予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参评单位要及时向建委行风评议办公室报送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

(3)建委行风评议办公室组织评议代表,组成评议代表督导组深入各参评单位跟踪、督促、指导评议工作,了解各参评单位的整改效果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效,形成督导报告。

(4)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展。精心准备内容,统一展板规格,集中展示参评单位的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新成效,展示城乡建设发展的新成果。

(5)建立每周例会制度。每周举行行评工作例会,汇报行评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需解决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确保行风评议工作的有序进行。

(6)各参评单位务必于9月10日前上报整改阶段工作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结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成果。建委行风评议办公室将公开问题整改的有关情况。

3、集中问卷测评。于9月份统一组织实施“百家企业评部门,千名群众评机关”问卷测评活动,拟印发5000份问卷,对所有参评单位在为民服务、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评测。建委行风评议办公室围绕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采取“听、评、查、议、改”五种方式进行评议。在测评问卷中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4个评价等次。满意率计算时将扣除“不了解”票数,仅计算了解票数的满意率。

4、迎接省市集中行评。省市集中行评是检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政风行风工作的有效形式,是政风行风成效的集中体现,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迎评工作。届时建委党组将派建委6名班子成员,包县包区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实现“20*年建设系统各参评单位综合排名要全部退出后3名,各县市区建委、市直公共服务和二级机构综合排名前移3—5个位次,*建委综合排名继续实现前移”的目标。

(三)考核总结阶段(10月20日至12月10日)。本阶段重点是汇总各类行评资料,开展一次综合考核,表彰一批先进。

l、报送材料。各参评单位于10月25日前向建委行风评议办公室报送20*年度评议工作总结和主题实践活动报告,以及评议方案、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方案、个性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评议工作报道情况、评议工作台账等。

2、综合考核。建委行风评议办公室以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满意度提升幅度、评议代表测评、政风行风热线办理、主题实践活动成效,以及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情况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各参评单位在建设系统的综合成绩。

3、树立先进。结合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选取一批在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方面特色突出、成效明显,有较强推广价值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

4、考核结果的公布及总结表彰。建委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公布综合考核结果,总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表彰20*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一)评议结果将直接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于群众满意度高、综合考核列全市前l5名的单位,直接进入建设系统年度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二)凡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相关活动中,群众反映问题应该解决而未解决、群众意见仍然较大的县市区建委,年终不得评为全市建设系统的先进单位,其责任人也不得评为各类市级以上先进个人。

(三)凡在行风评议中群众满意率低,综合考核列后5名的单位,取消其所在行业的鲁班奖、山阳杯等一切评先评奖项目;连续两年位于后5位的,由建委党组书面将评议情况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并建议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委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志强,副组长赵长占、林启乐、张林明、樊瑞贞、郝学征、赵红兵。成员为20*年各参评单位行政一把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郝学征兼任,王建宾任副主任,成员有:赵东、王胜利、殷国庆、吕大林、张玉萍。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室(电话:3557223)。

各级党组织和各参评单位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评议工作要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把握评议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评议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要积极研究探索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规律,创新评议体制和机制,把评议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公开评议程序、评议办法,宣传评议成果,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理清思路,以“行评365活动”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各参评单位要把“行评365活动”作为深化政风行风评议的有效载体。要切实增强三种意识,即:增强评议惠民意识,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增强服务至上意识,从细节入手,精益求精改进服务,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增强时刻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通过抓教育抓制度,真正形成良好的接受监督习惯。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各项评议措施,使评议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真正持续有效地开展。要积极配合重点工作的开展,积极参加评议研讨、成果展示等活动,大力宣传行风建设成果,共同营造行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篇(4)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按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增强“三种意识”的根本要求,以开展“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巩固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成果,认真解决全局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努力把*加快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落实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干部利益,使老干部合法利益最大化,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提供思想作风保证。

二、主要内容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和老干部局实际,将“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深化活动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成果,4月至6月,在局机关和全局党员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重点,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

1、组织理论学习。采取局班子中心组、支部组织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集中学习《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读本》等教材;自学《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先进事迹选编》、《赶考》等书目;组织部分人员参加中央纪委领导和中央经济管理部门领导来渝作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经济发展形势报告会。

2、开展专题教育。学梁平县虎城镇党委书记邓平寿等优秀基层干部先进事迹;看反腐倡廉警示片;讲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主题的廉政党课。

3、检查整改。安排一定时间,按照“清廉从政、服务发展”要求,认真查找单位和党员干部个人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践行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服务发展、推动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一心一意求发展、促发展;增强公仆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增强节俭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永葆艰苦奋斗的本色,确保“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促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二)开好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

4月中旬,局班子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下旬,各支部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按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增强“三种意识”的根本要求,围绕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整改措施的落实、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群众是否满意等,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三)采取多种形式拓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内容

为充分利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平台,5月至7月,局还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扩大影响面和渗透力,扎实搞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基层单位行风建设,使“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这一永续工程在老干部系统收到明显实效。开展选派干部下访活动,了解掌握老干部思想脉搏,帮助老干部解决实际困难;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全市作风建设知识竞赛和向*机关党建网、华龙网、当红网、等网站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信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作风建设。

三、组织领导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一项重要任务,要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扎实推进,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际效果。为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张远林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汪世华、吴建国、局长助理丁宗贤、黄宗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的处长(主任)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具体承办全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

四、活动要求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篇(5)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6-0038-0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也强调,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要标本兼治,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中央对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切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构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势在必行。四川从省委省政府到各市州(县)积极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工作,在构建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课题组围绕机关作风建设对凉山、宜宾等地进行调研,对两地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有益经验和方法进行了总结,并就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出思考建议。

一、深化正风肃纪,推动机关作风建设

凉山州、宜宾市坚持问题导向把准脉、强化执纪监督问好诊、建立长效机制强保健,推动正风肃纪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坚持问题导向树好“靶子”。凉山州深入开展“9+3+X”专项治理,坚持从解决“第一难题”抓起,从整治最突出问题来深化,以积案化解来倒逼,把问题导向贯穿正风肃纪始终,突出抓实“凉山味”问题治理。一是切实处理好民族地区热情好客与厉行节约的关系、尊重民族习惯与移风易俗的关系、教育引导和严肃执纪的关系,坚决把“公务接待不杀牛、不上酒”作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本地化刚性要求,作为推进正风肃纪的突破口。二是将治理“小金库”和乱发钱物的问题、严纠违规兼职兼薪的问题、认真解决懒政不作为的问题等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坚持查办一案、剖析一案,将最突出、最集中的问题列入专项整治,以达到整治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

宜宾市紧盯“”新动向,不断拓展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切实找准整肃重点。市委、市政府制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的通知》(宜办〔2015〕8号),各级党委(党组)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和腐败问题,巩固深化“七个专项整治”“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巡视整改“五个方面专项整治”成果。

2.强化执纪监督打好“组合拳”。凉山州坚持“检查督促+教育提醒+查处曝光”三位一体同步发力,打好深化正风肃纪的“组合拳”,全面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一是强化督察提升力度。综合采取定期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现场督办、跟踪调查、回访督促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强化教育筑牢防线。州纪委班子成员开展正风肃纪专题宣讲12次,受教育党员干部8 000余人次。三是强化查处曝光保持震慑。坚持以查办案件震慑“”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改进作风。

宜宾市委、市政府把正风肃纪工作情况作为党委、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作风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组建五个常设正风肃纪专项巡查组,以发现问题为目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明察与暗访、集中督察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及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持快查严办,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3.建立长效机制织好“笼子”。凉山州始终把正风肃纪的好措施、好办法、好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一是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将任务细化为44个小项,明确牵头领导,落实主办和协办单位。二是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婚丧嫁娶操办前“卡片式提示”,抓住国庆节、彝族年、春节、劳动节等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做到关爱提醒常态化、明察暗访密集化、约谈通报制度化、查处问责动真格。

宜宾按照市委《关于创新方式载体加强干部作风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着力推动作风监督平台、问题清单、五步问责、评价体系、“两面旗”动力机制等“五个一”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问题线索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台账管理、工作进度定期报告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坚持开办作风建设学习班,将“问题干部”集中学习教育固化为长效机制的创新做法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肯定,并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机关作风顽疾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没有真正认识到作风问题是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是每名党员干部的重要责任。不少党员干部认为作风问题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吃点喝点算不上大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和观望态度,觉得正风肃纪就是一阵风,暂时“夹紧尾巴”避风头,私下里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2.新的作风问题凸显。在正风肃纪重拳出击下,顶风违纪、明目张胆违规的少了,“裙带风”“车风”“吃喝风”“请客送礼风”“风”“走读风”被刹住了,但“”问题“改头换面”,以新的形式出现。比如,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部分地区开始出现懒干实事“慢作为”、懒察民情“乱作为”、懒解民忧“不作为”的“三懒”作风,工作效率明显降低;个别干部借学习培训调研之机公款旅游,婚丧喜庆分批办理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公款报销化整为零,吃喝腐败改换门庭等,群众反映强烈。

3.从严问责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部分地区和单位不愿主动出击、明察暗访,不敢动真碰硬、铁面执纪,没有形成监督的高压态势。个别干部工作执行中,本位主义严重,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置之不理,或者搞变通、打球。党内生活庸俗化,“好人主义”盛行,讲感情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原则、讲和气不讲正气,党内监督缺位,怕得罪人,对歪风邪气不敢抓、不敢管,纵容了不良风气蔓延。

4.制度机制不健全。个别地方重制度制定、轻制度执行,缺乏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制度形同虚设;有的仅有原则性要求,缺少程序保障和惩戒措施,制度约束力不够,如对部分地区和单位工作不主动、不深入、不创新,制定实施方案照搬照抄,不切合实际,不聚焦问题矛盾,工作措施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抓制度执行虎头蛇尾,抓责任追究因人而异,诱发“破窗效应”,使制度成了“稻草人”。

三、强化监督检查,健全机关作风常态化机制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当前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四个制度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担负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监督责任,以落实责任带动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成果检验责任落实。作为责任主体是否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具有决定性作用,也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成效。首先,各级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的党建、业务考核制度中,做详细部署,抓阶段性落实,同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政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其次,各级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各级纪委必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篇(6)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认真组织对整个活动进行考核,搞好总结提高,进一步深化整改,健全和完善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化、规范化。考核工作以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要从转变作风、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力求全面客观反映各级机关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情况。结合开展考核工作,各级机关要认真总结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上升为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要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作风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是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对开展好此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性工作。各级作风效能办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实施方案》(已以南作风效能组通[20*]19号文印发)的要求,切实把考核工作落实到位。

三、切实搞好总结提高

在做好考核工作的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巩固和扩大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成果。

(一)认真做好总结。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考核工作,对本地本部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既要根据*市关于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又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突出特点,体现创新,认真总结各自行之有效的新思路、新做法。各级各部门都要形成本地本部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总结报告,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总结报告要提交市作风效能办,各乡(镇)各县(区)直部门的总结报告要提交县(区)作风效能办。总结工作要在20*年2月20日之前完成。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各级各部门在考核和总结工作中发现还有问题没有完成整改的,要抓紧进行整改,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并做好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措施;如整改不力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追究有关机关及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深化改革工作要在20*年2月5日前完成。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要将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的好做法和新经验上升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职能关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效能监督、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巩固和扩大前段工作的成果,推动作风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作要在20*年2月5日前完成。

(四)召开总结大会。各级各部门在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召开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明确今后工作方向,对在作风效能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总结表彰工作要在20*年2月28日之前完成。

四、考核总结阶段的工作要求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篇(7)

1.建立和完善定期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支部学习制度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开展读书活动、组织夜读、领导上课、举办学习论坛、开展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学习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和民政管理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推进工作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坚持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和每月2次的夜读制度。

2.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一次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党组书记、局长每年作一次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报告。

3.开展作风建设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现有条件,挖掘开展作风建设资源,拓宽宣传作风建设成果的阵地,积极推进作风建设。

4.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注重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大力宣传他们的优良作风、高尚品德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表率作用,在全局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

5.健全为民办实事制度。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为出发点,强化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健全为民办实事制度和机制。围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目标,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政问题入手,每年推出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保证落实到位。

6.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坚持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制,始终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工作各项建设。健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接访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疑难积案会办制度和回访制度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

7.强化便民服务机制。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民政工作特点,依托现有的信息化资源,完善民政业务管理和社区服务网络,建立快捷有效、优质完善的服务平台。拓展真情送服务内容,努力提升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做到真正服务于民。

8.坚持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制度。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社区、村、福利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其中相对集中蹲点调研不少于1个星期),全面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9.建立破解难题工作机制。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集中时间和精力,着力解决事关民生和发展的难题,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10.健全结对帮扶制度。认真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工作要注重实效,每年至少办成一件帮扶实事。

三、建立健全机关效能提升机制

1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意见征求制度、专家论证制度,提高领导决策水平。

12.强化对公务消费的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招待费限额管理制度,严禁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餐饮酒,推行自助餐、快餐和便餐。规范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等规定。

13.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认真执行节约型机关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和科学使用机关办公设施,努力降低各种费用开支。加强机关水、电、纸张等支出,形成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尚。

14.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民政行政审批行为。深化政务公开,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行“阳光行政”。改进会风文风,健全网上公文交换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和特邀行风与效能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四、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预警机制

15.探索建立作风评价制度。定期对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情况实施动态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16.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加强日常监测,有效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作风建设方面的信息,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

17.加强和投诉平台的建设。认真受理反映干部作风问题的来信来访,及时掌握干部作风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

五、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评议和奖惩激励机制

18.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局纪检工作组要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效能与行风监督员在推动作风建设中的作用。定期组织明察暗访活动,查找作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并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19.建立完善作风评议制度。局机关每年都要主动听取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对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开展群众评议服务窗动,推进民政行风评议工作。

20.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核制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奖惩内容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组织领导机制

21.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的领导。建立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将作风建设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总体工作目标,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纳入检查考核。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篇(8)

一、指导思想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区委提出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实现全系统的行风的进一步转变,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为推动建设卫生强区,促进和谐医患关系,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重点内容

按照总书记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年初卫生部召开的“治理商业贿赂,加强行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教育,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取得实效。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具体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1.开展理论学习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成果,把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各单位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座谈讨论会、周末课堂、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学习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贯彻市区党代会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开展“作风年建设”活动等有关文件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上党课,作辅导报告,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作风建设年大讨论,把学习理论知识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深化政务党务公开,开展“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对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完善,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完善对项目建设、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后勤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和监管。对党务公开要加大深度和广度,增强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党员和职工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3.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在局领导班子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中,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能力素质,加大对干部的考核力度,科学评价干部的政绩。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精简各类文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坚持和深化党委班子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制度,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4.厉行节俭,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铺张浪费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取得明显成效,并使这种成效真正让广大职工和病人感受得到。要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和单位,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重视解决好公款吃喝、公费接待等问题,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职务消费改革,加大对“两不”行为的监督检查。要求做到中午就餐不饮酒,推进自助餐或者便餐、快餐。

三、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大局着眼,小处着手,抓住重点,整合载体,讲究实效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3—4月,主要是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1.召开全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

2.开展“学习月”活动。坚持一把手上党课制度,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读本,观看《村支书郑万九》等教育题材影片。开展主题活动大讨论,并在区广播电视台开辟“院长走进热线”栏目,组织部分医生支援边沿山区卫生院业务建设。

3.宣传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宣传我系统不同层面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典型事迹,树典型,找差距,倡导清廉从政,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5—8月,主要是查找问题,边整边改。

1.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总书记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写好自查剖析材料。

2.召开不同层面的恳谈会。围绕“建设卫生强区”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征求班子在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查找思想上的差距和工作上的“短板”,发现问题认真剖析,边整边改,找准问题并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服务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3.深入开展党务公开,不断扩大党内民主、加大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党务工作公开化和透明度。将“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医患关系行风评议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4.开展工作作风的明查暗访。对各单位“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作风的明查暗访活动,发现问题责令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第三阶段:9—12月,主要是建章立制,总结提高。

1.建立长效机制。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以达到改进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有新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有新亮点,改进领导作风,为民服务有新举措;改进学风,职工素质有新提高;改进生活作风,廉洁奉公有新气象的作风建设阶段性成果。

2.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要组织领导干部以适当形式向社会作出公开廉政承诺,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领导干部日常实际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3.落实整改。要针对“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查找出来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切实加以解决。

四、组织领导和要求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篇(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改进作风,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特别是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健全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推进改进作风的常态化、制度化,对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一、作风建设制度化的必要性

(一)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化,是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必然结论

土地革命时期,由于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推行给革命事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一度出现“左”倾教条主义把红色革命地区丧失殆尽的惨痛教训。1945年,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发扬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优良作风, 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的整风运动,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新中国建立初期,按照提出的“两个务必”思想,我党连续开展了几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不仅使党保持了革命战争年代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警惕和抵御糖衣炮弹袭击的显著效果,而且使新生的人民政权得以巩固。“”时期,由于大搞政治运动,名义上是直接依靠群众,实际上脱离了广大群众,从而使党的作风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宗派主义,家长制,封建专断,“乱打棍子、乱扣帽子、乱抓辫子” 等各种歪风邪气滋生。实践证明,用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方式整党整风、解决党内作风问题,在特定的时期确实取得了成效,但随着党的历史方位转变,这种方式的弊端也开始显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在深刻总结作为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为解决党的作风问题,不能单纯依靠思想改造和政治运动 ,治本之策是制度建设,明确提出必须把党的作风建设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的思想。经过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不懈努力,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不断赋予党的作风建设以新的时代内涵;建立了切实管用的规章制度,改变了党风建设无章可循的状况,取得了党的作风建设一系列可喜的成果。

(二)作风建设的制度化,是由制度自身的本质特征决定的

首先,制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制度一旦形成,要求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如果违反,将会受到制裁。因此,制度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其次,制度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形成以后,制度的结构和制度的安排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在一段时间内发挥它的作用,不可能轻易变动。制度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会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再次,制度具有明确性和具体性,制度是有具体而明确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的,在实践操作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做,它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党的制度能够使人们正确界定党员、干部的正确行为与错误行为的界限。最后,制度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党的制度是全党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的体现,对全党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约束力,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它可以指导党内生活,规范领导行为,保证党的事业顺利发展。邓小平曾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

(三)作风建设制度化,是由作风问题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作风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种积淀,是潜移默化的过程,其突出特点是根深蒂固、难以改变。因此,形成一种优良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克服一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不良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抓一抓就会有好转,松一松就会有反弹;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老的作风问题解决了,新的作风问题又会出现,或者老问题以新面貌出现。如果抓抓停停,或者寄希望于一次集中整治就能解决,抓一阵松一阵,不仅解决不了作风问题,还可能适得其反。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连续性,具有普遍、长期的约束力,因而是改进作风常态化的重要保证。有了好的制度机制,发挥制度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往往能让好的作风得到更好的弘扬,让不良作风得到更有效的遏制。《决定》提出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可谓切中要害。

二、当前作风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党内存在的不良风气,集中的表现就是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之所以在党内出现,除了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思想道德滑坡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的缺失、不完善、不配套、执行不力等造成的。 一是制度设计还不够细化。一些制度一般性规定多,具体要求少;弹性的多,刚性的少;原则性的多,操作性强的少。 二是在管理监督上,目前还没有一套有效的领导干部的作风监督机制。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难,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又处于松散状态,难以真正了解情况,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发挥作用有限。 三是制度建设缺乏系统性。我们长期以来的制度建设只是单项制度的建设,缺乏对制度建设系统性认识,作风制度建设缺乏多项相关制度的配套,难以形成合力。

三、健全和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制度建设是实现改进作风常态化的根本保障。党中央在2013年5月9日下发的《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和2013年6月22日至25日的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的若干建章立制的要求。其总体思路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一)作风制度建设要体现时代性和现实针对性

制度建设要反映时代要求,体现科学精神。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艰巨,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浮现;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 “”上。“”严重损害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党的作风制度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研究当前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新办法,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为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等各项任务保驾护航。

(二)作风的制度建设要体现系统性和实效性

作风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种制度相互联系、协调配合,实现制度的功能整合,提高制度体系的整体功效。要深入研究其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制度法规体系,尽量使制度更加完整完备、具体周密、系统配套,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和实际效能,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当前,工作重点应着眼于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完善权力结构、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改革干部政绩考核机制,用科学的考核指挥棒推动作风转变;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让重大决策建立在群众知情、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会议公文制度,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搭建起作风制度建设的系统框架。

在制定制度和细则时要注重实效性,需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可行性和操作性。就是要便于操作、便于执行、便于理解。防止制度内容繁杂、空洞无物,使笼统的规定尽量明确化,使原则的表述尽量具体化,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让大家记得住、传得开、行得通。比如,在加强实体性制度建设的同时,注重程序性制度的建设,减少实体性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等等。二是科学性和规范性。就是要尊重规律、符合规律、严谨周密。抓紧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着力形成整体配套、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防止“制度缺位”“制度打架”。三是制度的制定要走群众路线,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制度建设中来,使得制度建设能够充分反映群众的心声和需求。

(三)作风的制度建设要体现制度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篇(10)

敬爱的党组织:

省安监局党组和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这次会议是教育实践活动承上启下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各支部围绕的重要讲话进行了讨论。大家认为,的重要讲话,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明显成效,系统总结了活动积累的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活动的方针、目标和要求。讲话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反映了我们党适应时展要求、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自觉,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讲话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很强,对于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大家普遍感到,我局的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示范点排头兵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规定动作,务实创新做好自选动作,整个活动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全部覆盖、全程到位、全面落实,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促使党员干部得到党性历练,遏制了四风,构建了作风建设刚性约束和长效机制,抓安全生产的思路更加清晰,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精气神更加昂扬,大家纷纷表示,教育实践活动虽然进入尾声但不收场,践行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进行时。

局党组对贯彻讲话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以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的精神,继续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和总结工作,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反弹。三是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风肃纪,为安全监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四是把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积极探索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防范控制体系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实现一防一制三下降总目标。

【2016永远在路上思想汇报二】

10月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在北京召开。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既是中央对全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系统总结,也是对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动员和部署,全省上下要抓紧学习、认真领会,使之成为我们思想和行动的指南。

在一年多时间、前后两批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我省查处四风方面案件2323件,消化超配备干部15961名,三公经费比活动开展前压减 27.6%,在全国率先推行由省领导牵头的系统整改,中梗阻专项整治中5300多人被处分数字背后,反映的是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具体变化。我省坚持以总书记联系的兰考示范点为标杆,以点带面推动活动深入开展,问题在解决、改变在发生,带来了新举措、新风尚、新气象,交出了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进程中更出彩新考题的第一份河南答卷。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篇(11)

“四型”党支部建设即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党支部。之所以开展四型党支部建设工作是为了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以优秀的党员队伍保障发展,积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政治保障作用关注民生,强化为民意识,做好最基层群众的服务工作。

“四型”支部建设内容丰富,载体多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为强化基层单位现场管理、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执行力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学习型”要以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为目标,在学习内容、计划、方法、机制、成果五个方面取得新成果。“创新型”要以提高管理效率为目标,在理念、方法、载体、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推进基层党支部在尽职履责上有新提高。“服务型”要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标,在服务态度、制度、内容、文化、质量上取得新进展。“廉洁型”机关要以党员干部清正、部门清廉为目标,在领导责任落实、制度完善、廉洁自律教育、干事干净管理、专项治理方面开创新局面。

二、开展“四型”党支部创建工作重点内容

基层党支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先争优,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党支部,为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是抓学习提升战斗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组织党员认真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并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党史教育活动,教育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党性作风修养。一是深学政治理论,精学业务,广学经济、文化、历史、科技、法律等知识,不断夯实理论功底,拓宽知识面,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创新学习形式,通过“集中学习、自我学习”,“请进来、走出去”,“微型党课”、“主题讨论”等多种形式,从“要我学”变成“我要学”。三是深入调研,主动到基层走访,带着问题和任务并提交1-2篇具有深度、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着力解决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二是抓创新提升竞争力,打造“创新型”党组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支部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反腐倡廉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为企业发展谋思路、想办法、出点子,提高党员创新思维和创新工作能力,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一是引导党员干部打破旧的思维方式,明确每年都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具体的创新事项,确定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实效。二是加强创新成果评比,定期组织创新成果评审和表彰,并把工作创新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内容,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创新积极性。三是探索工作实践中的创新举措,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实现行政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是抓作风提升服务力,打造“服务型”党组织。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把抓工作落实作为增强党性、执行党的纪律的政治要求,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一是以“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为主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化作风建设。二是健全和完善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改进管理方式,简化办事程序,优化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实行服务承诺践诺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有效推进企务公开。

四是抓防控提升约束力,打造“廉洁型”党组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检查,强化廉政责任制建设,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和系统行风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是着力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扎实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三是大力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建立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始终保持严于律已、廉洁自律,维护机构编制部门党员干部公道正派、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开展“四型”党支部创建注意事项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基层党支部认真组织广大员工学习中央、省委和企业关于改进作风的相关精神,通过学习讨论,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加强管理服务、推进企业转型跨越的高度,明确认识并大力宣传建设“四型”党支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创建活动人人皆知,真正入心、入脑、见诸行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员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增强创建意识,营造创建氛围。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明确目标任务,结合业务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细化标准,推进工作

基层党支部要按照“四型”建设活动要求和总体目标,结合单位具体实际,进一步细化标准,健全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形成自己的创建实施细则。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认真落实创建内容,通过寻找不足,查漏补缺,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改进,不断夯实创建基础,规范创建内容,提升创建质量,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3.创新载体,大胆实践

各支部要深入研究,设计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员工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要统筹安排协调好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为创建工作增加新途径,搭建新平台。主题实践活动要注重实效,在形式内容上丰富翔实,在方式方法上灵活多样,力戒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激发他们的创建热情,为创建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4.深入基层,促进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