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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经营内容大全11篇

时间:2024-04-09 14:41:14

诚信经营内容

诚信经营内容篇(1)

一、20*年诚信民营企业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

河南省内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已组织开展诚信民营企业评审活动的省辖市,原则上应从省辖市诚信企业中推荐;未开展的按豫中小企117号文件要求推荐。

(二)申报程序

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由民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辖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按要求报省中小企业局。省中小企业局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进行资格认定后,报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三)参评内容和基本条件

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评定工作,按照《河南省中小企业诚信工程实施方案》和豫中小企〔20*〕117号文件制定的中小企业诚信工程10项主要内容和基本条件进行。申报企业基本条件:20*年末资产总额或销售(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最近连续两个年度盈利,且净利润在100万元以上。

各省辖市推荐20*年诚信民营企业不受名额限制。

二、20*年诚信民营企业复审工作

(一)复审对象

20*年度186家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

(二)复审程序

由各省辖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会同当地人民银行在各诚信民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提出认定意见,并按要求将复审材料报省中小企业局。省中小企业局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各省辖市复审合格的企业进行审核,报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评审委员会组织复审。

(三)复审内容

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复审工作,按照《河南省中小企业诚信工程实施方案》制定的中小企业诚信工程10项主要内容和基本条件进行。

三、要求

1、各省辖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人行各市支行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企业申报与复审,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2、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申报表》(附件1)和《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部门审核表》,不得漏填,严禁弄虚作假。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申报。对年度评审结束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且已取得称号的企业,取消其称号,并予以通报。

各省辖市20*年以来命名的诚信民营企业,凡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只填报《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申报表》(附件1),不再填报《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部门审核表》(附件2)。

3、复审企业填写《河南省诚信民营企业复审表》(附件3),报当地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由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会同当地人民银行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无故不参加复审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诚信经营内容篇(2)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正气、讲团结、重人品、重实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以监督为中心,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深入推进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并建立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分类标准,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完善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诚信评价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药品经营监督信息平台,建立全县药监信息交互传递网络,实现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与药品监管网络化建设有机结合,建立良好药品经营秩序,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科学划分诚信等级

建立诚信分级管理制度,以企业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情节轻重和主观过失。为诚信等级划分的原则,将企业等级分为诚信、基本诚信、失信三个等级,择机实行分级管理。

1、诚信等级

符合下列条款的,评定为诚信等级: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全年没有被立案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

(2)对国家、省、市、县食药监部门的有关文件、通知等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积极参加有关会议和培训,按规定如实上报企业药品经营和质量安全等情况;

(3)按照GSP要求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无否决项且一般缺陷率不超过10%或日常监督检查与管理项目不超过两项的;

(4)药品安全和诚信意识较强,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

2、基本诚信等级

符合第(1)条,只能违反(2)-(5)条其中之一的,评定为基本诚信等级:

全面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基本能够守法经营;

全年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行政处罚,对存在问题能限期整改到位的;

较好执行GSP规范,一般缺陷率10-30%,或严重缺陷项不超过2项,日常监督检查与管理项目不超过4项或严重缺陷项1项。对存在的问题能限期整改到位的;

数据上传、上报材料不及时,变更许可事项未按规定申报材料但如期改正的;

质量负责人或驻店药师累计2次以上不在岗的。

3、失信等级

违反下列条款之一的,且违反基本诚信等级中第(1)条或(2)-(5)条中2项以上的,评定为失信等级;

故意或恶意经营假劣药品,从无资质企业或个人购进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资质企业或个人销售药品;药品零售企业违反相关规定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

向省、市、县食药监部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票据、记录等档案的;

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抽验和索取有关资料,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进行案件调查的;

出现严重药品质量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违反药品管理有关规定,屡查屡犯的;

超越不符合GSP规定的缺陷条款范围的。

(二)建立药品经营企业诚信档案

根据我县药品经营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将企业基本情况、日常监管情况、GSP认(换)证检查结果、行政许可变更事项、不良行为记录、特殊事项抽查及社会监督等诚信信息纳入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电子档案数据库,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设施设备情况、特殊管理药品经营情况、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简历、许可证及认证证书编号和有效期等。

2、企业日常监管情况:在日常监管中,企业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行为记录。BB霜排名最好美容护肤去皱磨砂膏哪个好隔离霜养颜美白哪个好

3、GSP认(换)证检查结果:包括GSP跟踪检查、GSP认(换)证检查中的缺陷项及整改落实情况。

4、行政许可变更事项:企业主要人员、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仓库地址等行政许可项目变更记录。

5、特殊事项抽查信息:药品抽验、实施监控数据上传、主要人员是否在岗、处方药销售、购销存台帐等实时抽查检验记录。

6、专项检查、联(互)查信息: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项行动中,检查、联(互)查等情况信息。

7、社会监督信息: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问题的查验记录。

(三)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1、宣传教育。每年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组织开展全县规模的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企业要将诚信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建立诚信教育档案,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宣传教育。

2、搞好培训。每年定期分别对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特殊药品管理人员、验收、养护、计量、销售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和药品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并组织考试。

3、签订责任状。针对年度重点工作及专项整治等主要内容,与企业签订药品经营诚信经营责任状。

(四)实行诚信奖惩制度

对评定为“诚信等级”的药品经营企业颁发“药品经营诚信企业”牌匾,大力表彰,政策扶持,对评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二年被评定为“失信等级”的药品零售企业,列入“黑名单”,实行特殊监管;对“失信等级”的药品批发企业,向市局建议列入“黑名单”,实行特殊监管,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4月15日至年4月30日)

1、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的宣传动员。

2、制订《县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建立药品经营企业诚信档案。

4、探索研制集人员管理、购销存台帐处方药销售的实时监控管理系统。

(二)试点运行阶段(年5月1日至年8月31日)

在药品批发企业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诚信考核评价试行。

(三)推广阶段(年9月1日至年12月31日)

根据试点运行情况,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诚信考核评价。

(四)考核评价阶段(年1月1日至年1月31日)

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建设进行分析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诚信经营内容篇(3)

一.我国当前企业“诚信”经营的现状和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完善方面所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也应该看到,在一些领域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诚信缺失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据统计,我国每年企业间签订的4O多亿份同约中,履约率仅有50% ,在当今的经济交往中,许多企业被迫放弃现代信用,重新选择了如以货易货、现金交易等原始交易方式,企业交易中现汇支付高达80%。经调查近有40%的企业经营者对违背诚信经营的行为采取了高度容忍的态度。另外国家审计局曾对1290家国家控股企业的资产损益表进行分析,发现68%的企业财务报表存在严重不实,违纪金额超过1000亿元。诸如此类情况还有很多,这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二.“诚信”包含的内容分析

西方学者创建了大量衡量企业诚信的学说,这些学说针对不同角度而各有侧重,但一般采用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概括企业诚信要素的特质,从中反映了企业诚信系统中的关键要素。

2.1“C”要素学说

1.三“C”学说。三“C”的表述方法来源于最初代表企业诚信的三个基本要素的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Character(品格)、Capacity(能力)和Capital(资本)。

2.四“C”学说。1910年,美国费城中央国民银行(The Central National Bank of Philadelphia)的银行家维席波士特将三“C”学说加以改进,又增加了一个“C”——Collateral(担保品)。波士特认为,除了三“C”外,担保品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

3.五“C”学说。1943年,美国弗吉尼亚州开拓移民商业银行(State plauter Bank Of Com.merce&Trusts)的银行家爱德华又在四“C”的理论上再加上了Condition(又称Circumstance环境因素)这一个“C”。爱德华所指的环境状况,包含内容广阔。即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相关因素,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等宏观因素,也包含行业发展趋势、竞争状况等因素。

4.六“C”学说。六“C”学说又是在原来的五“C”基础上增加了Coverage insurance(保险)发展而来。同“担保品”性质一样,保险也是通过减少契约签订者的潜在风险,达到企业与银行之间信贷契约形成的目的。

2.2三“F”要素学说

美国学者米尔顿德里克根据六“C”要素的不同性质,又将六“c”要素重新归纳分类。具体为:将品格、能力归纳为管理要素(Management Factor)、把资本、担保品归纳为财务要素(Finan—cialFactor)、把状况、保险归纳为经济要素(Economic Factor),即形成了三“F”学说。

2.3六“A”要素学说

美国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基于对企业诚信各方面的考虑,提出企业诚信六大要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管理因素、组织因素、商业因素和财务因素。

2.4五“P”要素学说

五“P”学说是企业诚信管理中较新的一种学说,其内容主要包括:人的因素(Personal Factor)、目的因素(Purpose Factor)、还款因素(PaymentFactor)、保障因素(Protection Factor)和展望因素(Perspective Factor)o

三.将企业诚信经营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3.1 在企业文化中培养诚信意识与诚信精神

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提高诚信意识,破除只重经济效益而轻视信誉的思想,把诚信与发展、诚信与效益结合起来。传统的企业经营管理片面强调以市场为中心,一切围绕市场转,忽视企业社会信誉和公众形象。为了占有市场,有些企业搞广告大战,花大钱、请名人,铺天盖地搞宣传,甚至搞虚假广告,引起消费者反感,损害企业形象;有些企业搞价格大战,为了降低成本,以次充好、粗制滥造、不讲质量、误导市场,坑害消费者;还有些企业搞五花八门的促销大战,甚至搞回扣、搞提成等歪门邪道,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企业经营管理必须树立正确的信誉观,以社会信誉为中心,实现企业的全面长远发展和市场的可持续拓展。企业要形成一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文化氛围,企业讲诚信是市场竞争机制的必然,诚信可以为企业赢得更多信赖和支持,创造更多的商机和效益。守信者必将受到市场的奖赏,而失信者终究会被市场淘汰。[论 文 网 ]

3.2 加强企业领导的诚信建设

领导者是企业凝聚力的核心,其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在企业中建立一支勤政廉政的领导干部队伍是加强企业诚信管理的关键。企业少数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使得社会对企业的管理感到质疑,由此对其产品和服务产生不信任感。因此,我们要加强企业领导的诚信建设,使企业领导人把诚信看作是应尽的义务,自觉地遵纪守法,努力使自己成为塑造企业诚信形象的典范。

3.3 加强企业员工诚信道德教育

一方面,员工是企业形象的代言人,他们站在市场的最前沿,在某种程度上说,员工的形象就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另一方面,员工的诚信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如果存在员工怠工和蓄意破坏、泄密等行为,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要加强全体员工信誉观念、信誉意识、信誉道德的宣传教育,建立“讲诚信为荣,不讲信用可耻”的道德规范和评价准则,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诚信环境。诚信教育的内容应该结合企业的实际而设计,最好能通过案例的形式告诉员工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样让全体员工从内心真正树立企业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切实感受到诚信对企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从而能自觉以诚信做人,以诚信待人,以诚信沟通客户,以诚信坚守岗位,以诚信捍卫企业。

3.4 提供高质量产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市场竞争的现实告诉我们,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持续发展,就必须有社会所需要的高质量产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要塑造企业诚信形象,就要严把质量关,向市场提供“零缺陷”的产品。服务是产品质量的延伸,在市场经济社会,服务也具有商品的价值,同样质量的产品,可能因服务好而带来更多的客户、更多销售量,从而使产品“增值”,如果服务差则会使产品“减值”。 持“产品质量诚信”“服务诚信”,这样的介业将在激烈的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成就长青基业。

参考文献

[1] 陈向军.论科技企业领导者诚信建设[J].科技与管理,2006

[2] 王大力.市场经济企业诚信现状与解决方案[J].大众科技,2006(8):164—167.

诚信经营内容篇(4)

自70年代末,现代市场营销理论传入中国以来,中国企业市场营销经历了三个各具特色的历史阶段:首先是导入与传播阶段。在这个时期,主要以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开设市场营销师资格培训课程为标志。并且,随着香港中文大学高等学院院长闵建蜀教授发起的全国范围的营销学演讲,市场营销的概念开始深入人心。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10年左右时间,是现代市场营销在中国的广泛应用阶段。各高校开设营销学专业,各地普遍建立市场营销社会团体,并相继出版了大批现代营销教材。90年代中期至今,是第三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出现了许多新型营销理论,如整合营销,绿色营销,服务营销,关系营销,网络营销,文化营销等。最近,在营销理论界又出现了一个新的营销理论――诚信营销,并且在市场营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突出。

一、诚信营销的概述

诚信营销就是指企业将诚信原则贯彻到营销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坚持诚信理念,在整个营销过程中顾及社会、企业、消费者以及内部员工的利益,诚实守信,注重长远发展。诚信营销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企业和消费者应始终坚持信息对称原则,保证营销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没有欺诈等行为的发生;二是企业营销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道德规范,不能违背社会公德等。

诚信是营销的前提和基本原则,确立诚信原则是实现营销目标的要求。事实上,企业在营销的过程中除了介绍产品的品质外,只有让每一位顾客都感受到他们的诚信,顾客才会对他们的营销内容与产品本身产生信赖。企业一旦用诚信吸引了这一部分消费者,他们就会间接成为企业的义务推销员,从而使产品具有了口碑效应,提高产品的美誉度,提高了市场的销量。企业的诚信培养了顾客的忠诚度,忠诚的顾客会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根据20/80的原则,企业的80%的利润是靠20%的忠诚顾客的购买量。无数事实证明,以诚信去聚集财富,财源会越开拓越广阔,违背诚信赚钱,最终将使财源枯竭。

二、我国企业诚信营销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我国企业诚信营销存在的一些问题

1.企业没有树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诚信观。一部分企业见利忘义,急于致富,不受商业伦理道德的约束,抛弃了诚信经商的传统,不择手段地追求利润,致使商业行为中出现了种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欺诈行为。

2.产权不明晰。产权不明晰,企业无需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其行为必然短期化,自然也就不再重视诚信。

3.信息不对称。在拥有信息方面,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而企业可以利用这方面的优势从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活动。

4.政策多变,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一些相关政府部门,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保护的需要,直接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的行为,公开袒护本地企业的失信行为,助长了企业失信。

5.法律环境不完善。目前我国法律环境的现状是:对不讲信誉的企业监督和处罚力度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客观上纵容了企业的失信行为。

(二)我国企业诚信营销缺乏的原因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诚信问题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且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有些企业存在着大量的诚信问题。我国企业诚信营销缺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市场经济发展还不成熟。市场经济以物质利益作为人们行为的驱动机制,是趋利经济,容易滋生欺诈经营。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是市场经济趋利性的本质表现。因此,市场经济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

2.道德容易失控,道德是行为规范的总和。企业为社会提供的是?产品,产品的品质和数量与人民身心健康休戚相关。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必然要求组织成员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将外在的道德原?则内化为自己的道德品质和自我需求。

3.企业对短期利益追求过火。事实证明,巨额广告投入确实能带来“惊天动地”的效果。然而任何成功的品牌都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忠诚度来支撑。企业短期的大力宣传只是提升了品牌的知名度,而没有提升品牌的忠诚度,品牌的忠诚度需要历史的沉淀,它是长时间的结晶、长过程的升华。

4.信息不对称造成企业失信。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单个经营企业坚持诚信可以看作是一种风险。也就是说,在信息不对称的有限博弈中,任何一方都没有诚信的动力。骗一把就跑是信息不对称有限博弈状态下常见的现象。只有信息通畅、重复博弈才能建立起诚信营销的机制。

三、企业实施诚信营销的策略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在中国这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明的国度里,礼、义、仁、智、信历来被看做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现代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我们本该将诚信理念发扬光大,然而,无论是“三鹿”品牌的崩溃,还是“地沟油”的泛滥,都日益暴露出中国经济生活正面临着诚信危机。目前,诚信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经济发展的瓶颈。

针对目前在我国市场营销中大量存在的不正当手段,光靠发扬道德自觉性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需要制度的保证,用制度把营销行为强行约束在正当的范围之内。诚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企业的诚信经营不仅需要企业的自律,也需要政府作出努力,来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营造一个诚信、健康、规则的营销环境。

(一)建立产权保护制度

产权保护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产权不清是企业失信的根源,因为企业产权不清楚,决策者的利益与企业的信誉之间就没有长远的关系,企业也就难以形成持续诚信的基础。因此,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一个有关产权规范与保护的体系。

(二)建立诚信法律保障体系

有效的制度实施需要法律来保障。在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建设上,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从我国国情出发尽快建立和完善诚信体系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失信者的处罚力度,使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在公共服务、银行信贷、商业保险等方面失去便利;鼓励守信行为,为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三)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各部门和组织在实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行业服务中,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全面建立市场主体诚信信息登记制度,真实记载市场主体诚信信息,以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加强企业的信用评估和评价。

(四)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

在加强制度和法律建设的时候,也要加大市场诚信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并深入开展市场诚信文化建设,把诚信文化作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还可以通过文艺作品、舞台艺术、展览演示、网站宣传、电影电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诚信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富有亲和力、吸引力、渗透力。

(五)建立舆论宣传和监督体系

在视听时代,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市场诚信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并动员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市场诚信状况和市场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有效防止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不诚信行为,对失信行为特别是涉及商业贿赂的市场主体及时予以曝光。

四、结束语

诚实守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人们诚善于心,言行一致。孔子曾指出“与朋友交,言则有信”、“信则人任焉”。在当代中国背景下,诚信是一种特别稀缺的资源,能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有效地吸引顾客。因此,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应该加强职业操守的修炼,忠于职守,诚信待人,诚信服务,建立一种诚信理念,构建企业营销诚信文化。然而诚信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的,需要假以时日,长年累月地坚持下去,以人为本,视诚信重于泰山,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在营销诚信文化建设中,要特别重视企业一把手的诚信及诚信意识的培养,树立诚信经营的观念。

参考文献:

诚信经营内容篇(5)

药品是人们用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特殊商品,它既是 商品又不同于一般商品。目前,人们将从事医药销售人员称之 为医药代表。在西方国家,医药代表这一职业至少已有上百年 历史,国内的医药代表最初也是来自改革开放后进人中国市场 的外国医药企业及其合资企业,由于外资、合资企业中的医药 代表非常有效地促进了企业产品的推广和销售业绩的增长,随 后,国内医药企业开始纷纷效仿。我国各地也陆续出现了这一 新职业―――医药代表,而与之相对应的管理规范却严重缺乏和 滞后.

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已对从事药品销售的人员 实施了认证管理,有着较为严格的准入门槛.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简称 RDPAC)、38家跨国制药会员公司在全体会员公司中全面推广 “RDPAC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并于2006年制定新的“药 品推广行为准则”,旨在建立行业自律和防控医药商业贿赂的 长效机制。2003年,RDPAC开始对英国、日本和香港的相关认 证项目进行研究。在借鉴这些国家和地区现有经验的基础上, 2004年RDPAC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正式立项,确定了“医 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的初步框架。由于发达国家和我国在医 疗卫生保障体系以及公共事务管理方面有较大差别,因此其管 理模式只起到借鉴和引导的作用。而我国外资企业建立的“医 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牵涉的企业同我国17 000家医疗企业相 比,所占比重非常小。加之企业内部监督不具有强制力,在现有 国情下很难发挥较大作用。因此,应建立以政府主导的行业自 律的医药注册认证模式.

目前,我国医药营销行业从业人员良莠不齐、文化程度偏 低、法律观念淡漠、职业道德观念不强。针对医药营销行业存在 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食药监局)应建立市场 准入制度,从认证入手,加强医药营销行业管理,提高我国医药 营销行业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规范医药营销行业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使我国医药营销行业逐步走上规范有序、 公开统一的健康发展轨道,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营销人 员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和医药营销人员诚信保障体系等.

1建立医药营销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应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这一准入门槛,提高医药营销行 业从业人员素质.

1.1考试组织和内容 医药营销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 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办1次。内容包括:中国医药 卫生概述、医疗机构组成和现状、制药工业概述、基础医学、临 床医学药理学、药品推广行为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1]。相关部、 局负责编制医药营销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并组织命题等工 作,组织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同时负责审定医药营销人员执 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并 对医药营销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 格标准。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 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食药监局用印《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药营销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1.2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相关部门可以借鉴执业药师考试设定报名条件,如相关学 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年限等,对从业人员进行条件和准入的 规范.

1.3医药营销行业执业人员注册制度 国家对医药营销人员实行准入制度,凡取得《中华人民共 和国医药营销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从事医 药营销活动。对执业资格注册规定年限,在注册有效届满需要 继续从事医药营销活动的,可按规定的程序换发新证书。对违 反相关规定的采取收回、注销等手段规范医药营销人员执业行 为.

2建立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体系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医药营销人员失信成本,是医药 营销人员诚信体系的重要一环。诚信档案,就是把医药营销人 员个人在履行职责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个人诚信信息汇集起 来,进行整理存储,从而形成个人的诚信资料。医药营销人员的 个人诚信信息将与履行诚信信息一起纳入档案记录和考评范 围。诚信档案主要由医药营销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履行职责诚 信信息和社会诚信信息3部分构成,总的思路是以履职诚信为 主、社会诚信为辅。建立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应由政府的专 门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收集、整理其诚信信息,全面、准确、 及时记录医药营销人员的行为活动。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对 加强医药营销人员诚信建设有重要作用。在美国,某人一旦有 严重的诚信缺失行为,就被记录在案,他从事任何活动都会受 到影响,可谓终生损失巨大[2]。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建立 个人诚信档案是一项约束个人行为及个人进行自我约束的有 效制度。我国国内一些地方政府也先后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手段 在建设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2.1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的构成 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是医药营销行业信用的重要组成 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良好行为与不良行为 记录、业绩汇总、继续教育情况、能力表现、投诉情况等.

2.2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的管理 随着网络的发展,可将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与有关部门 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从同业征信向联合征信过渡,实现信息 共享,以更加全面地反映医药营销人员的诚信状况.

(1)管理原则。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按照“统一规划、分 级建设、分步实施、信息共享”的原则进行,逐步实现医药营销 行业诚信档案系统覆盖全行业的目标。各级医药营销行业主管 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内执业人员诚信档案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工作.

(2)组织实施。食药监局组织建立一级执业人员诚信档案 系统。各省食药监局负责一级执业人员诚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 作,包括有关诚信信息的征集、登记、审核、更新及管理等工作, 提供网上诚信信息查询服务;并负责起草相关的诚信信息管理 制度,包括信息征集、使用和更新的规则与方法,信息公示的内 容、范围和保留时限,投诉信息的处理办法等.

(3)信息采集。诚信档案信息依法从多种途径采集,充分利 用现有信息资源,从政府部门、医药营销行业等多种途径获得, 并与机构资质、年检制度及专业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机结 合。不良行为记录,除要求医药营销行业自报外,各级食药监局 也应及时报送医药营销人员的违法处理情况,医药营销人员诚 信档案将按规定予以公示.

医药营销人员获省级表彰或荣誉称号,也可作为良好行为 记录载入执业人员的诚信档案。良好行为记录由医药营销行业 采集或执业人员直接报送.

医药营销人员出现违反医药营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 为,并受到处罚的,即可将不良行为载入该执业人员的诚信档 案。不良行为记录以营销行业组织报送为主,记入档案视情节 收回或注销执业资格证书.

(4)信息维护和更新。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是由政府组织建立的,由系统管理部门对信息进行收集和更新。对涉及企 业商业秘密的信息要注意保密,实行授权查询;未经核实的信 息不得在网上公示;不良记录在公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 批准程序.

(5)投诉处理。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系统专门设立了网 上投诉栏目,社会公众可以在网上对执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进行投诉,社会公众可按统一格式提交有关医药营销方面的投 诉。系统管理部门对收到的信息进行登记、整理、分类,并根据 被投诉对象和投诉内容,转交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处理,或 转给被投诉机构进行处理。医药营销行业对系统管理部门转去 的投诉在15天内反馈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反馈的,将在网 上公示投诉情况。此外,还要公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

整改结 果。如要撤销公示,须由被公示单位或人员申请,经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同意,方可从网上撤销;不良行为记录分类在医药营销 人员诚信档案中保留一定期限.

(6)信息查询。按照依法、合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分类、 分级管理原则,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可分为公示信息和授权 查询信息两大类.

2.3诚信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 (1)为了保证建立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需要有正确的理论作指导,要认真总结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

此项任务是一个标准化的体系,在具体操作中,绝非一个档案 部门所能承担的,应由医药营销人员管理部门来研究和牵头运 作,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并且要有现代技术的支持。具体内容 包括:个人诚信信息的收集、登记、评价、考核和诚信信息资源 的共享、诚信档案管理、诚信等级认证等.

(2)对医药营销人员诚信信息的记录采用以“0”为基准的 正负分记录方式,实行等级制,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 级.

(3)保证医药营销人员个人诚信档案信息的公开、透明。信 息既向本人公开,也向广大群众公开,让医药营销人员的诚信 受到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有关授权单位和个人可以在规定范 围内查询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医药营销人员对有异议的个 人诚信信息可以提出申请,诚信档案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程序进 行更正.

(4)要有针对性的对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情况进行跟踪考察, 并将考察结果反馈给专门的诚信档案管理部门,使之能定期对 医药营销人员诚信档案信息进行更新.

(5)在诚信档案中根据医药营销人员个人实际情况,追加 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可对出现非诚信行 为倾向的医药营销人员起到提示和警示的作用.

诚信经营内容篇(6)

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定要克服困难,勇于开拓,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努力把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推动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通过多种途径,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政府是外因,企业是内因,外因必须通过内因发挥作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努力为企业搭建价格诚信平台,使价格主管部门倡导的诚信理念变为经营者的自觉行动。一是要加强舆论宣传。结合各种价格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扩大影响,倡导诚信经营观念,鼓励诚信经营行为。二是要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物价员的作用,通过物价员达到加强企业内部自律的目的。三是要帮助企业完善各项价格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制定价格诚信准则或规范,明确企业的社会责任、道德义务和职业操守,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使经营者的价格诚信行为变为自觉和习惯。四是要综合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引导和督促经营者正确运用自主定价权,严格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

(二)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在经营者、消费者之间形成的交易行为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信息弱势的状况,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是价格主管部门提高政策透明度,促进诚信、公平、和谐交易氛围的重要途径。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以来,各地进行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标价率、公示率都有明显的提高。要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继续分行业制定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应当看到,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仍时有发生,少数企业甚至将明码标价当成了实施价格欺诈、坑害消费者的手段,虚高标价、虚假折价、连环返券设置消费陷阱等价格违法和不规范销售现象屡禁不止,与推行明码标价制度的初衷明显相悖,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应该进行正确引导和依法打击。因此,真实标价、合理标价、规范标价成为全社会的呼声,成为对经营者价格诚信的迫切要求。值得庆幸的是,目前一些崇尚诚信经商的经营者已经认识到,价格诚信的关键是明码实价,做到明码实价是通向价格诚信的必由之路,是从源头上扼制不正当价格行为的重要手段,并开始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尽管目前推行明码实价的企业所占的比重还比较小,影响还不大,甚至还可能出现反复,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积极引导,充分发挥明码实价企业的示范作用,就一定能取得工作的新进展。从根本上解决这样的问题,有赖于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市场价格运行规则。为此,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修订相关的法律规定,探索全面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实价的法制途径,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三)继续开展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开展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创建活动,是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比较早、取得成效比较明显的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的一种工作方式。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完善社会评价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诚信一条街”等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创建活动。在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和完善,失信约束还不明显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政府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引导作用还是非常必要的。要继续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把完善社会评价机制作为转变工作方式的内容。要不拘一格,灵活多样,务求实效。要科学制定创建标准,严格规范创建程序,逐步扩大创建范围。要公开创建的标准和程序,加强监督,保证创建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要适时制定诚信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明确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考核标准、时间范围、创建方法等。要认真总结过去开展这项工作的经验得失,好的要坚持,不足的要改进,力争有所突破。要注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扩大社会影响。要注意巩固工作成果,加强对价格诚信优秀单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的,及时敦促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取消荣誉称号,不搞终身制。

(四)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

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主要包括对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的采集、建档、管理、使用等内容。这既是推进经营价格诚信建设的一种长效管理机制,也是价格主管部门服务社会的一种方式。要把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价格诚信信息数据库建设,创造条件,融入政府主导的社会信用体系平台。要从正反两方面记录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信息,把经营者的价格诚信信息同其他社会信用信息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从而使守信者获得竞争上的比较优势,使失信者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约束。要善于形成和使用价格诚信产品,逐步实现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成果共享。通过依法公布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为市场交易行为提供辅助决策,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这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也是确保价格诚信信息能够切实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有的地方已经开展了这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水平。没有开展这项工作的,要制定方案,积极探索,着手实施。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价格欺诈等有悖价格诚信原则的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不守信者、不讲诚信者不仅不能得到好处,还要受到处罚。

二、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价格诚信工作,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把做好价格诚信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把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做成价格主管部门的又一个品牌工程,从而赢得政府的信任与支持,赢得经营者的理解与欢迎,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与拥护。各地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工作指导。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实机构力量,选拔一批责任心强、工作思路清晰的干部负责这项工作,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二是要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诚信建设工作水平。主要把握好:一要务求实效。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一切以实际效果为检验标准。二要整体推进。诚信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只有多方入手,才能取得总体的预期效果。三要突出重点。要选择好工作切入点,哪一项工作容易突破就首先做好哪一项工作。四要不断创新。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的实现途径,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政策,改进措施,提高效果。

三是要坚持德、法并重。讲诚信既是一个道德概念,也是一种法律要求,既要依靠道德约束,也要依靠法律约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心态浮躁和急于求成的短期行为大量存在,促进诚信经营还必须依靠道德的内在规劝和法律的外在强制,坚持德、法并重,努力推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经营者道德体系。同时,价格主管部门开展诚信活动也必须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为开展诚信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制度建设,为开展诚信活动提供规范,这是诚信建设的基础。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法规政策的不足和漏洞,借鉴国外诚信建设的经验,抓紧完善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监管的法律规范,适时修订明码标价规定,提高针对性,增强可操作性。本着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四是要发挥整体合力。经营者价格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并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一方面需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努力工作,另一方面也离不开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信用管理职能机构、新闻单位等方方面面的配合与支持。要不断整合社会资源,善于调动、引导各方面参与经营者价格诚信活动的积极性,既要做好价格部门系统内的协调与指导,也要做好系统外的沟通与磋商,形成多方参与、共同促进的良好局面,

诚信经营内容篇(7)

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问题由来已久。这些年可以说是愈演愈烈,社会的无赖现象日益膨胀,整个社会诚信链条相当脆弱。一些企业经营不讲诚信,互相欺诈,用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的情况时有发生。据《中国工商报》报导,2000年,仅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就查处假冒伪劣案件23.05万起,比上年增长36.86 %; 查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总值38.81亿元,比上年增长95.61%;全国共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16万个,比上年增长3倍多。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五花八门、毫无诚信的经营行为,已经成为人们见怪不怪的“正常”现象。企业间的诚信缺失必然导致交易效率下降和交易成本上升。目前我国诚信体系建设滞后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一些企业偷税、骗税、骗汇和走私活动猖獗,一些企业任意变更或撕毁经济合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企业每年订立的经济合同约40亿份左右,但合同的履约率只有50%(20世纪90年代前我国企业合同履约率为90%)。一些企业故意拖欠客户的货款或拖欠银行的贷款,还有一些企业玩弄假破产真逃债的伎俩骗取国家的钱财。虽然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拖欠逾期的应收账款,但它们拖欠的总量仅占贸易总额的0.25%-0.5%[1] ,我国目前已超过5%,是发达国家的10倍至20倍。“久债不还”已成为这些企业的“共识”。我国企业假破产真逃债的规模已经由过去的几百万元上升到数亿元水平。由于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使得企业间互不信任,如履薄冰,现实的交易行为已经倒退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始的交易状态,使得企业间交易效率下降,交易成本提高,这种做法极大地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财务失真,明目张胆地编造假账假数据,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屡禁不止……所有这些无一不是我国企业经营诚信缺失所致。

不仅一般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经营中存在着诚信缺失问题,就连应该最具诚信的上市公司也弄虚作假,制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串通庄家做市,报表重组,欺骗中小股东等现象,成了许多上市公司心照不宣的“秘密”。2001年股市缩水后的“ST猴王”、“ST幸福”、“银广厦”等股市丑闻,就是突出典型。我们可以说,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它像瘟疫一样侵蚀着企业之间的信任以及人们对社会的信心,对我国市场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我国企业经营诚信缺失的原因

1.信息不对称的有限博弈。诚信本身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当绝大多数企业都讲诚信时,少数企业不讲诚信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当大多数企业不讲诚信,只有少数企业讲诚信时,少数讲诚信的企业只能是单方面受损。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单个企业经营坚持诚信可以看作是一种风险。也就是说,在信息不对称的有限博弈中,任何一方都没有诚信的动力。骗一把就跑是信息不对称有限博弈状态下常见的现象。只有信息畅通、重复博弈才能建立起诚信经营的机制。因为,诚信经营机制的核心问题,是“当事人为了合作的长远利益,愿意抵挡欺骗带来的一次性眼前好处的诱惑”[2]。换句话说, 诚信机制发生作用的条件是信息畅通,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能够被及时观察到,交易关系须有足够高的概率持续下去。然而,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信息流通缓慢,企业间的交易概率有限,特别是我国交易地域规模庞大,企业间的交易频率较低,一个不讲诚信的企业完全可以在一个地区行骗后转向其他地区继续行骗。

2.企业缺乏真正的所有者地位。企业要作为诚信经营的真正载体,必须是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企业。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必须是真正的所有者,拥有企业剩余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企业的所有者就是企业信誉价值的索取者。如果没有真正的个人所有者,就不会有人有积极性维持企业信誉,企业就不可能讲信誉”[2]。也就是说, 企业不是真正的所有者,不具备企业剩余的控制权和支配权,是不可能建立起经营诚信的。因为,这种组织的行为通常是短期的,经营者只考虑自己任期内企业的经营问题,为职工发放更多的货币,他不可能有维持企业长期诚信的动力。企业的诚信经营的价值“等于未来收入流的贴现值,包含在企业名字中,买卖企业,实际上是买卖企业的信誉。所有者是否有积极性维持企业信誉,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企业的所有权是否能有偿转让。如果现在的所有者即将退休或由于某种原因不愿意继续经营时所有权不能转让,信誉的价值就没有办法实施,他就不会有积极性维护企业的信誉”[2]。这就是说,企业诚信的建立,是以企业的改革为前提的,企业必须拥有清晰稳定的产权关系,并且产权关系是能够转让与交易的。现实生活中,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没有真正的剩余控制权和支配权,更谈不上所有权的转让与交易。民营企业虽然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家恐惧政策变动形不成相对稳定的利益预期,这种所有者地位也是不稳固的。在这样的体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追求短期行为是必然的,诚信经营的机制就不可能真正得以形成。

3.以罚代打,罚打力度不到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和法规。就制假售假而言,我国的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以(包括已经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等值金额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大多数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来说,主要是以罚为主,而且罚没并没有使他们倾家荡产。在今天稽查力度十分有限的态势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只要10次中有2—3次逃脱罚没,就有利可图。对于国有企业中所存在的恶意欠债逃债的行为,由于国家与企业之间天然存在着“父子关系”,国家根本就不可能痛下“杀手”,较为常见的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地方利益,还暗中支持企业欠债逃债。对于像“银广厦”这样的上市公司的巧取豪夺,虽然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惩罚措施,但惩罚的力度也很有限,大股东未跳楼自杀,小股民倒是替大股东挨了板子。

4.地方保护主义和部分官员不正确的政绩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由于地方利益作怪,对于所属企业恶意欠债逃债,千方百计予以包庇保护,甚至为其出谋划策;对于外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是依法加以保护,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横加干预。一些地方的干部为了一任政绩私利,对于所管辖范围内的制假售假听之任之,极少数干部甚至与制假售假者沆瀣一气,为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干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查处,成为制假售假的保护伞。所以,一些地方制假售假达到相当的规模,形成了产业化、规模化的水平,其生产者和销售者毫不掩饰,明目张胆地大干快上。有些制假售假企业作为地方的利税大户,还受到了地方政府的表彰。

5.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企业的经营诚信是社会道德在企业经营中的表现。如果整个社会存在着严重的社会道德水准下滑,企业经营的诚信也就成了问题。不可否认,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同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有关。我们承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应该追求利润。但是,企业必须坚持合法经营,讲究信誉,坚守信用,最起码做到利己不损人。然而,由于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企业经营道德错位,许多企业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突破了应有的义利观和基本的道德底线。在经营活动中坑蒙拐骗、尔虞我诈、竞价销售、抢注商标、偷税漏税、假破产真逃债等损害消费者利益、其他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企业的形象。有些企业虽然自己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但对其他企业不讲诚信的行为却高度容忍。据中国零点调查公司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有40%的企业经营者对其他企业违反诚信经营的行为采取了高度容忍的态度,特别是对企业外部的领导者与客户关系中的不诚信行为的容忍度更高。例如,对“贿赂客户”的容忍度为71.3%,对“短斤少两”的容忍度为55.4%,对“不实广告”的容忍度为55.0%[3](p.200)。这种情况表明,在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的情况下,我国不少企业即使自己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但对其他企业的不诚信的经营行为,却不愿意加以制止。

三、我国企业经营诚信的重建

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已经引起中央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朱róng@①基总理去年给国家会计学院题词“不做假账”,今年“两会”期间又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近段时间,“诚信”一词席卷媒体并成为学者、百姓研究和议论的话题,足见举国上下对重建企业经营诚信的信心。

我国已经加入WTO,我们必须拥有诚信。否则, 就没有人愿意和我们打交道。倘若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问题继续恶性发展,我们还可能被逐出WTO。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们认为, 中国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的差距,不仅仅是规模的差距,更重要的是诚信的差距。如果说企业的规模差距在短期内依靠人为的方式(如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兼并联合的措施等)能够得以迅速提高的话,那么,诚信差距的缩小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而且企业经营诚信的维持比经营诚信的建立更为困难。要使我国企业经营重建起诚信之风,我们必须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加以努力。

在宏观上,我们必须明白企业经营的诚信之风的重建,绝不是单个企业的事情,而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形成。政府要特别重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倡导企业按照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办事,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破除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思想;要强化经营诚信的教育,健全经营的诚信评估体系和约束机制等。当前,特别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及时公开企业经营的诚信状况,为企业间的重复博弈创造条件。由于信息不对称,“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作用。当人们无法辨别诚信企业与诈骗企业,无法辨别真实产品与假冒伪劣产品,无法了解优等上市公司和包装上市公司时,诚信企业的市场就必然被不讲诚信的企业所挤占。要形成全社会经营的诚信之风,彻底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必须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建立起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及时公开企业经营的诚信状况,为企业间重复博弈创造条件。为此,工商、税务、银行、物价、公安、法院等部门应该联手合作,建立企业经营的诚信档案,定期向大众媒体公布。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使企业的纳税情况、银行信用评比等级情况、合同和商标行为、经济检查记录,以及司法部门提供的企业经济案件记录、各种荣誉和不良 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随手可查。这样才能使诚信经营的企业拥有市场、拥有客户、拥有竞争力,使经营不讲诚信的企业失去市场,失去合作伙伴,最终被淘汰出局。

2.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制定有利于民营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经营的诚信基础是企业的产权关系明晰。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现实生活中,国有企业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经营者和员工只拿国家薪水,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经营诚信没有直接关系。员工欺诈客户,所有者并没有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为此,必须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明晰产权,明确责任,使企业成为真正的所有者,拥有剩余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企业的所有权亦可以转让和交易,为人们的重复博弈创造条件。实践证明当人们没有稳定的利益预期的时候,经营是不可能讲诚信的。政府的政策多变,人们就不会形成稳定的利益预期。尤其是对待正在蓬勃发展的民营企业,政府应制定长期稳定的保护其发展的政策,使他们形成稳定的经营预期,改变放弃诚信、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

3.加快立法,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大量的属于道德层面,有些已上升到法律层面。目前企业不诚信的经营行为已经危害到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和安全的程度,不用重典、姑息养奸将后患无穷。为此,政府必须加快立法的步伐,严格执法,加大打击的力度,特别是对于制假售假,恶意欠债逃债,严重坑害消费者的利益、其他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责任人,要严加制裁和惩处。当然,也并不是惩罚越严,企业经营就越讲诚信。现实社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合约得不到履行,如果是不受当事人控制的外部因素所致,惩罚必须是有限的;如果惩罚过重,不仅无助于企业经营诚信的建立,而且可能有害于企业经营诚信的建立。要做好这一点,就需要提高我们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4.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确立科学的干部考核标准。要在全社会重建企业经营的诚信之风,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必须彻底铲除地方保护主义,让各种商品和要素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内真正形成自由流动。为此,政府要抓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如商品流通法,对违反相应法规,搞地方保护主义的要依法查办。对干部的考核,首先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大局观念,建立稽查特派员制度,对政府官员进行全面考核。对于一些地方官员为了一任政绩,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制假售假、恶意逃债等不诚信的经营行为听之任之、甚至还充当保护伞者不得重用,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5.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企业经营诚信的水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没有整个社会诚信水准的提升,企业的经营诚信是做不到的。要提高全社会企业经营的诚信水准,必须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建立全社会企业经营诚信的目标,强化企业经营要遵循合法经营,讲究诚信,互惠双赢的意识。对经营诚信好的企业要予以表彰,对经营诚信差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教育。要做到重建全社会企业经营的诚信之风,我们认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从幼儿园开始逐步强化人们的诚信意识、诚信知识和诚信行为。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全社会企业经营的诚信之风一定能够重建起来。

在微观上,必须看到全社会企业经营诚信的重建,是通过一个个企业来实现的。为此,企业必须建立起经营诚信的自律机制。

1.认真制定企业经营的诚信准则,照章经营。企业通过制定明确的经营诚信的准则,使企业明确自己的社会使命和社会责任,明确企业应该为国家、为客户、为职工做些什么;使职工明确怎么做符合经营的诚信准则,怎么做违背了经营的诚信准则。企业制定经营的诚信准则是为了使组织诚信与个体诚信同步协调,促进企业的持久发展。因此,企业制定经营的诚信准则必须从人性的要求出发,让职工愉快地接受企业经营的诚信准则,把企业经营的诚信准则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为。

2.强化企业家群体的自律垂范作用。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企业经营的诚信与个体经营的诚信协调统一,最重要的是企业家群体的自律垂范。企业经营的诚信准则由企业家群体制定,企业家群体应率先执行企业经营的诚信准则,不能只说不做,更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3.要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的诚信宣传教育。任何一个企业要想获得发展,必须把它建设成为一个诚信型的组织。教育是实现企业经营诚信的一种手段。企业要有效实施经营诚信,必须在企业内部实施经营的诚信教育,藉以丰富职工的经营的诚信知识,提高他们经营的诚信水平。经营诚信教育的内容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而设计,最好能够通过案例的形式告诉职工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经营的诚信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企业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4.建立起企业经营的诚信奖惩机制。要想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良好的经营的诚信环境,企业就必须着力于建立一种赏罚分明的机制。例如,根据管理者和职工经营的诚信业绩、经营的诚信行为和经营的诚信信仰,提拔、奖励管理者和职工;当企业的管理者和职工违反企业经营的诚信准则并给企业形象和企业利益带来损害时,必须给予必要的处罚,决不能姑息迁就。

【参考文献】

[1]郭跃进.诚信问题:我国企业面临的严峻挑战[J].经营管理,2001,(8)。

[2]张维迎.法律制度的信誉基础[J].经济研究,2002,(1)。

诚信经营内容篇(8)

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问题由来已久。这些年可以说是愈演愈烈,社会的无赖现象日益膨胀,整个社会诚信链条相当脆弱。一些企业经营不讲诚信,互相欺诈,用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的情况时有发生。据《中国工商报》报导,2000年,仅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就查处假冒伪劣案件23.05万起,比上年增长36.86%;查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总值38.81亿元,比上年增长95.61%;全国共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16万个,比上年增长3倍多。

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五花八门、毫无诚信的经营行为,已经成为人们见怪不怪的“正常”现象。企业间的诚信缺失必然导致交易效率下降和交易成本上升。目前我国诚信体系建设滞后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一些企业偷税、骗税、骗汇和走私活动猖獗,一些企业任意变更或撕毁经济合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企业每年订立的经济合同约40亿份左右,但合同的履约率只有50%(20世纪90年代前我国企业合同履约率为90%)。一些企业故意拖欠客户的货款或拖欠银行的贷款,还有一些企业玩弄假破产真逃债的伎俩骗取国家的钱财。虽然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拖欠逾期的应收账款,但它们拖欠的总量仅占贸易总额的0.25%-0.5%[1],我国目前已超过5%,是发达国家的10倍至20倍。“久债不还”已成为这些企业的“共识”。我国企业假破产真逃债的规模已经由过去的几百万元上升到数亿元水平。由于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使得企业间互不信任,如履薄冰,现实的交易行为已经倒退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始的交易状态,使得企业间交易效率下降,交易成本提高,这种做法极大地制约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财务失真,明目张胆地编造假账假数据,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屡禁不止……所有这些无一不是我国企业经营诚信缺失所致。

不仅一般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经营中存在着诚信缺失问题,就连应该最具诚信的上市公司也弄虚作假,制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串通庄家做市,报表重组,欺骗中小股东等现象,成了许多上市公司心照不宣的“秘密”。2001年股市缩水后的“ST猴王”、“ST幸福”、“银广厦”等股市丑闻,就是突出典型。我们可以说,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它像瘟疫一样侵蚀着企业之间的信任以及人们对社会的信心,对我国市场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我国企业经营诚信缺失的原因

1.信息不对称的有限博弈。诚信本身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当绝大多数企业都讲诚信时,少数企业不讲诚信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当大多数企业不讲诚信,只有少数企业讲诚信时,少数讲诚信的企业只能是单方面受损。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单个企业经营坚持诚信可以看作是一种风险。也就是说,在信息不对称的有限博弈中,任何一方都没有诚信的动力。骗一把就跑是信息不对称有限博弈状态下常见的现象。只有信息畅通、重复博弈才能建立起诚信经营的机制。因为,诚信经营机制的核心问题,是“当事人为了合作的长远利益,愿意抵挡欺骗带来的一次性眼前好处的诱惑”[2]。换句话说,诚信机制发生作用的条件是信息畅通,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能够被及时观察到,交易关系须有足够高的概率持续下去。然而,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信息流通缓慢,企业间的交易概率有限,特别是我国交易地域规模庞大,企业间的交易频率较低,一个不讲诚信的企业完全可以在一个地区行骗后转向其他地区继续行骗。

2.企业缺乏真正的所有者地位。企业要作为诚信经营的真正载体,必须是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企业。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必须是真正的所有者,拥有企业剩余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企业的所有者就是企业信誉价值的索取者。如果没有真正的个人所有者,就不会有人有积极性维持企业信誉,企业就不可能讲信誉”[2]。也就是说,企业不是真正的所有者,不具备企业剩余的控制权和支配权,是不可能建立起经营诚信的。因为,这种组织的行为通常是短期的,经营者只考虑自己任期内企业的经营问题,为职工发放更多的货币,他不可能有维持企业长期诚信的动力。企业的诚信经营的价值“等于未来收入流的贴现值,包含在企业名字中,买卖企业,实际上是买卖企业的信誉。所有者是否有积极性维持企业信誉,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企业的所有权是否能有偿转让。如果现在的所有者即将退休或由于某种原因不愿意继续经营时所有权不能转让,信誉的价值就没有办法实施,他就不会有积极性维护企业的信誉”[2]。这就是说,企业诚信的建立,是以企业的改革为前提的,企业必须拥有清晰稳定的产权关系,并且产权关系是能够转让与交易的。现实生活中,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没有真正的剩余控制权和支配权,更谈不上所有权的转让与交易。民营企业虽然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家恐惧政策变动形不成相对稳定的利益预期,这种所有者地位也是不稳固的。在这样的体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追求短期行为是必然的,诚信经营的机制就不可能真正得以形成。

3.以罚代打,罚打力度不到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和法规。就制假售假而言,我国的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以(包括已经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等值金额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大多数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来说,主要是以罚为主,而且罚没并没有使他们倾家荡产。在今天稽查力度十分有限的态势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只要10次中有2—3次逃脱罚没,就有利可图。对于国有企业中所存在的恶意欠债逃债的行为,由于国家与企业之间天然存在着“父子关系”,国家根本就不可能痛下“杀手”,较为常见的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地方利益,还暗中支持企业欠债逃债。对于像“银广厦”这样的上市公司的巧取豪夺,虽然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惩罚措施,但惩罚的力度也很有限,大股东未跳楼自杀,小股民倒是替大股东挨了板子。

4.地方保护主义和部分官员不正确的政绩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由于地方利益作怪,对于所属企业恶意欠债逃债,千方百计予以包庇保护,甚至为其出谋划策;对于外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是依法加以保护,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横加干预。一些地方的干部为了一任政绩私利,对于所管辖范围内的制假售假听之任之,极少数干部甚至与制假售假者沆瀣一气,为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干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查处,成为制假售假的保护伞。所以,一些地方制假售假达到相当的规模,形成了产业化、规模化的水平,其生产者和销售者毫不掩饰,明目张胆地大干快上。有些制假售假企业作为地方的利税大户,还受到了地方政府的表彰。

5.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企业的经营诚信是社会道德在企业经营中的表现。如果整个社会存在着严重的社会道德水准下滑,企业经营的诚信也就成了问题。不可否认,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同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有关。我们承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应该追求利润。但是,企业必须坚持合法经营,讲究信誉,坚守信用,最起码做到利己不损人。然而,由于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企业经营道德错位,许多企业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突破了应有的义利观和基本的道德底线。在经营活动中坑蒙拐骗、尔虞我诈、竞价销售、抢注商标、偷税漏税、假破产真逃债等损害消费者利益、其他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企业的形象。有些企业虽然自己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但对其他企业不讲诚信的行为却高度容忍。据中国零点调查公司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有40%的企业经营者对其他企业违反诚信经营的行为采取了高度容忍的态度,特别是对企业外部的领导者与客户关系中的不诚信行为的容忍度更高。例如,对“贿赂客户”的容忍度为71.3%,对“短斤少两”的容忍度为55.4%,对“不实广告”的容忍度为55.0%[3](p.200)。这种情况表明,在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的情况下,我国不少企业即使自己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但对其他企业的不诚信的经营行为,却不愿意加以制止。

三、我国企业经营诚信的重建

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已经引起中央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朱róng@①基总理去年给国家会计学院题词“不做假账”,今年“两会”期间又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近段时间,“诚信”一词席卷媒体并成为学者、百姓研究和议论的话题,足见举国上下对重建企业经营诚信的信心。

我国已经加入WTO,我们必须拥有诚信。否则,就没有人愿意和我们打交道。倘若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问题继续恶性发展,我们还可能被逐出WTO。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们认为,中国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的差距,不仅仅是规模的差距,更重要的是诚信的差距。如果说企业的规模差距在短期内依靠人为的方式(如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兼并联合的措施等)能够得以迅速提高的话,那么,诚信差距的缩小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而且企业经营诚信的维持比经营诚信的建立更为困难。要使我国企业经营重建起诚信之风,我们必须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加以努力。

在宏观上,我们必须明白企业经营的诚信之风的重建,绝不是单个企业的事情,而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形成。政府要特别重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倡导企业按照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办事,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破除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思想;要强化经营诚信的教育,健全经营的诚信评估体系和约束机制等。当前,特别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及时公开企业经营的诚信状况,为企业间的重复博弈创造条件。由于信息不对称,“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作用。当人们无法辨别诚信企业与诈骗企业,无法辨别真实产品与假冒伪劣产品,无法了解优等上市公司和包装上市公司时,诚信企业的市场就必然被不讲诚信的企业所挤占。要形成全社会经营的诚信之风,彻底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必须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建立起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及时公开企业经营的诚信状况,为企业间重复博弈创造条件。为此,工商、税务、银行、物价、公安、法院等部门应该联手合作,建立企业经营的诚信档案,定期向大众媒体公布。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使企业的纳税情况、银行信用评比等级情况、合同和商标行为、经济检查记录,以及司法部门提供的企业经济案件记录、各种荣誉和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随手可查。这样才能使诚信经营的企业拥有市场、拥有客户、拥有竞争力,使经营不讲诚信的企业失去市场,失去合作伙伴,最终被淘汰出局。

2.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制定有利于民营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经营的诚信基础是企业的产权关系明晰。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现实生活中,国有企业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经营者和员工只拿国家薪水,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经营诚信没有直接关系。员工欺诈客户,所有者并没有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为此,必须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明晰产权,明确责任,使企业成为真正的所有者,拥有剩余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企业的所有权亦可以转让和交易,为人们的重复博弈创造条件。实践证明当人们没有稳定的利益预期的时候,经营是不可能讲诚信的。政府的政策多变,人们就不会形成稳定的利益预期。尤其是对待正在蓬勃发展的民营企业,政府应制定长期稳定的保护其发展的政策,使他们形成稳定的经营预期,改变放弃诚信、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

3.加快立法,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企业经营中的诚信缺失,大量的属于道德层面,有些已上升到法律层面。目前企业不诚信的经营行为已经危害到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和安全的程度,不用重典、姑息养奸将后患无穷。为此,政府必须加快立法的步伐,严格执法,加大打击的力度,特别是对于制假售假,恶意欠债逃债,严重坑害消费者的利益、其他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责任人,要严加制裁和惩处。当然,也并不是惩罚越严,企业经营就越讲诚信。现实社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合约得不到履行,如果是不受当事人控制的外部因素所致,惩罚必须是有限的;如果惩罚过重,不仅无助于企业经营诚信的建立,而且可能有害于企业经营诚信的建立。要做好这一点,就需要提高我们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4.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确立科学的干部考核标准。要在全社会重建企业经营的诚信之风,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必须彻底铲除地方保护主义,让各种商品和要素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内真正形成自由流动。为此,政府要抓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如商品流通法,对违反相应法规,搞地方保护主义的要依法查办。对干部的考核,首先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大局观念,建立稽查特派员制度,对政府官员进行全面考核。对于一些地方官员为了一任政绩,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制假售假、恶意逃债等不诚信的经营行为听之任之、甚至还充当保护伞者不得重用,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5.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企业经营诚信的水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没有整个社会诚信水准的提升,企业的经营诚信是做不到的。要提高全社会企业经营的诚信水准,必须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建立全社会企业经营诚信的目标,强化企业经营要遵循合法经营,讲究诚信,互惠双赢的意识。对经营诚信好的企业要予以表彰,对经营诚信差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教育。要做到重建全社会企业经营的诚信之风,我们认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从幼儿园开始逐步强化人们的诚信意识、诚信知识和诚信行为。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全社会企业经营的诚信之风一定能够重建起来。

在微观上,必须看到全社会企业经营诚信的重建,是通过一个个企业来实现的。为此,企业必须建立起经营诚信的自律机制。

1.认真制定企业经营的诚信准则,照章经营。企业通过制定明确的经营诚信的准则,使企业明确自己的社会使命和社会责任,明确企业应该为国家、为客户、为职工做些什么;使职工明确怎么做符合经营的诚信准则,怎么做违背了经营的诚信准则。企业制定经营的诚信准则是为了使组织诚信与个体诚信同步协调,促进企业的持久发展。因此,企业制定经营的诚信准则必须从人性的要求出发,让职工愉快地接受企业经营的诚信准则,把企业经营的诚信准则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为。

2.强化企业家群体的自律垂范作用。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企业经营的诚信与个体经营的诚信协调统一,最重要的是企业家群体的自律垂范。企业经营的诚信准则由企业家群体制定,企业家群体应率先执行企业经营的诚信准则,不能只说不做,更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3.要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的诚信宣传教育。任何一个企业要想获得发展,必须把它建设成为一个诚信型的组织。教育是实现企业经营诚信的一种手段。企业要有效实施经营诚信,必须在企业内部实施经营的诚信教育,藉以丰富职工的经营的诚信知识,提高他们经营的诚信水平。经营诚信教育的内容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而设计,最好能够通过案例的形式告诉职工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经营的诚信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企业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4.建立起企业经营的诚信奖惩机制。要想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良好的经营的诚信环境,企业就必须着力于建立一种赏罚分明的机制。例如,根据管理者和职工经营的诚信业绩、经营的诚信行为和经营的诚信信仰,提拔、奖励管理者和职工;当企业的管理者和职工违反企业经营的诚信准则并给企业形象和企业利益带来损害时,必须给予必要的处罚,决不能姑息迁就。

【参考文献】

诚信经营内容篇(9)

2.民营企业诚信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有效载体。以实施“千企帮千村”工程为载体,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企业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在“老少边穷”地区投资兴业。积极引导有条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积极引导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灾区建设,在“大灾大难”面前彰显爱心。旨在为社会行为导向和价值追求树立标杆,充分发挥诚信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建立人人诚信、支持诚信、参与诚信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有利于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营企业诚信建设的助推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民营企业诚信建设提供基本遵循和动力支持。国家层面的“文明”,在经济领域主要体现为经济制度公正、经济运行有序、经济管理科学、生态环境良好、资源利用高效和财富分配合理等,能够保证民营企业经济运行的可持续性,从而在现代化过程中促进民营企业的经济文明素质提升,推动企业的诚信建设。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集中反映社会成员以及企业的经济关系及其协调准则,是重要的社会平衡器。公民层面的核心价值观科学界定社会成员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规范,从事经济活动都应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企业高效有序运行的前提。

二、经济新常态下民营企业诚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民营企业家诚信意识淡薄。根据中国零点调查公司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部分企业家对经济活动中出现的诚信缺失现象持容忍态度。如对利益相关者行贿容忍度为73.2%,对虚假广告、亏大其词的容忍度为49.5%,对缺斤少两的容忍度为46.4%,这些数据尖锐反应出了少数民营企业家诚信意识淡薄的客观现实。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和个人利益最大化已成为企业发展的价值目标,于是少数民营企业家在最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罔顾政策、法规的藩篱,违背道德的良知,疯狂侵吞社会财富,滋生出形形的信用缺失现象,近些年来的地沟油、染色馒头、虚假广告、毒奶粉事件等等就是鲜活例证,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环境。

2.民营企业信用制度虚置现象突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状况是现代企业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其制度体系包括财务信用制度、管理信用制度、人事信用制度等,是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完备规范、运行有序的企业信用制度体系不仅有利于激发企业内部优势和活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也有利于优化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如良好的融资环境和社会声誉。由于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起步较晚,发展速度又太快,民营企业的家族式、粗放式经营模式弊端不断暴露,民营企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滞后,同时由于国家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备,少数企业对诚信重要性认识不够,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少数企业为追求短期自身利益而诚信缺失,当失信的个体实践成为群众行动,对市场体系的健康运行将带来极大危害和冲击。

3.发展困难期民营企业重大失信事件呈多发趋势。在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和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下,民营企业融资难度增大,企业生产运营出现一定的困难,部分民营企业制作虚假财务报表,大肆进行偷税漏税与走私骗汇骗税等违法行为,有些企业甚至违背诚信原则,制假造假,合同诈骗,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融资成本加大,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与之相随,在房地产、制造业等领域民营企业家出现大规模的失联跑路现象。

三、推进民营企业诚信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策和建议

诚信经营内容篇(10)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中央提出“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 自然 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其着眼点就是“协调”。其中,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因此,研究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社会诚信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从形式上讲,包括诚信道德和交易信用;从层次上讲,包括基础保障层、他律控制层及自律屏障层;从内容上讲,包括个人诚信和组织诚信。笔者试图从其内容的角度探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一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石

政府的诚信就是政府的公信力,政府诚信具有基础性和导向性的作用,直接决定着市场环境的信用状况。在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政府德性的好坏,政府是否诚信,对企业、个人乃至整个社会信用的影响巨大。政府是否诚信事关公众的福社,而只有公众幸福,才有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人们当然不可想像,一个连诚信都做不到的政府能够具有勇敢、节制、正义和明智的美德。一个政府内部和谐团结、精简效率、精诚合作,对社会和公众言而有信,诚实无欺,那么这个政府必是一个充满荣誉、自信和责任的政府,在它管理下的公众也必是安详、无需戒备、能享受到无限幸福的公众。在这样的情形下,即使一个社会的经济并不发达,公众并不十分富裕,但在一个心灵安详幸福的国度里,诚信原则也必将为人民和社会自觉地广为推崇和奉行。没有政府的诚信就没有社会的诚信,一个政府要在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信用氛围,它首先必须自己是一个信用的政府。

政府诚信是建立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的必要前提。社会信用体系按其内容可以划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银行信用、个人信用或公民信用、学校信用、 医院 信用等许多方面,其中政府信用是整个信用体系的重心,建立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建立真正的企业、银行和个人及其它诚信的前提条件。政府诚信的建立对个人的信用产生了约束效应,公众出于对政府惩罚的回避,必然会在经济活动中保持良好的诚信。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若没有政府的保障,往往会出现以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而自己获利的现象。实际上,企业的正常活动得以开展,企业诚信在经济活动中降低交易成本作用的发挥,就是基于企业对于国家制度的信任,也即对于良好的政府信用的依赖。同样,银行的活动和银行信用的建立更是要依赖于国家信用。作为货币政策实施者的中央银行的信用实际上就是政府信用的一个方面,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的放贷、存款等业务都需要依赖于政府信用。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信用一方面保障了银行对于个人或公众信用的信任,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公众对于银行的信任。

加强诚信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三大文明协调发展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十六大报告和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都曾经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

第三,充分发挥各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加强诚信监督。政府应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税务、工商、民政、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外汇管理、海关等部门现有的监督系统,整合必要的监督管理资源,建立起全国统一的风险预警制度,信用信息,公布信用“黑名单”和“红名单”。一方面,政府各部门可制定优惠政策向“红名单”上守信的个人倾斜,使受信方充分利用诚信带来的利益。另一方面,将个人的失信记录准确列人“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将失信方对受信方的个别矛盾激化为失信方对全社会的矛盾,使失信方声誉扫地。

第四,注重诚信 教育 ,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通过各项措施加强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对于引导和激励人们自动地诚实守信,以贯彻落实各项诚信制度是有显著作用的。在伦理道德的规范下,各类主体就会自觉地选择与其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自利本性相反的利他主义行为,从而使诚实守信成为社会成员的向往和自觉追求。因此,我们必须致力于社会诚信道德建设,为此,首先应该大力宣传诚信的 经济 价值,使全社会都充分认识到诚信是一种资本与财富,应积极发挥信誉的品牌效益;而不讲诚信是一种短期行为,最终将一文不名。其次应该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引导人们从善如流,在全社会中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再次应该大力 发展 教育事业,提高社会整体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修养水平,这样,诚信制度的落实就有了坚实的道德基础。

三 企业 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主体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应当是维护社会信用的主体,但是,目前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守信的现象经常出现,就个体私营企业而言,最为严重的信用问题表现在规模化制假售假,包括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制作虚假广告,以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等行为。像有些厂家为了扩大销售量,言过其实,片面夸大商品优点的广告,对消费者形成误导,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而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又如滥用国家质量认证标准,虚假的促销方式,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更为严重的是,假冒优质名牌产品,以次充好,以劣抵优,已成为市场经济行为中的一大顽症。信用环境恶化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很大危害,如一些地方由于信用缺失导致投资环境恶化;假冒伪劣泛滥抑制了人们的消费欲望和消费需求,使消费受阻;拖欠账款,企业财务失真,逃废债务,严重扰乱了税收和 金融 秩序。.厂

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形式,它要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必须依赖于公平、公正和平等的等价交换。而这种交换又必须以双方诚实守信为基础,否则,就不会真正实现。追求利润是企业的目的,处在转型社会的环境里,也许透支诚信可以在利益回报上一时膨胀,但不诚信的企业最终会受到社会道德批判,被逐出舞台。而失去信用制度约束的市场,将在利益驱使下陷人混乱,企业与企业、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恶化为极度的不信任,最终形成经济发展的瓶颈。可以说,诚信是企业的生命,必须把企业的诚信建设当成企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来抓。企业的诚信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可以从企业的内部制度建设和企业的外部管理两个方面着手。

诚信经营内容篇(11)

今年上半年,公司被市消费者协会授予2002—2003年度诚信单位。面对如此殊荣,公司进一步加强了服务的管理。为了树立企业新形象,着力打造诚信企业,追求用户更加满意的服务。今年以来,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服务工作目标,积极实施“服务业务领先”战略,特别是在健全服务机制、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

一、加强诚信工作领导,确保诚信工作落实行之有效。

随着中国加入WTO,对企业经营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提升服务质量和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企业较高的诚信度一度成为企业经营的第一要务。作为通信行业的移动公司,也很深的认识到这一点。由于年初,**通信公司在全省的服务质量考核一直落后于其他地市,三月份公司特别成立了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全区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制定服务调度令制度,明确了受总经理直接领导的最高调度权限。出台服务工作第一步整改方案,提出在两个月内进入全省前五名的奋斗目标。同时成立了以副总经理为首的诚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业诚信工作的落实。以诚信促服务,以服务树诚信,来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加强服务功能建设,以良好的企业形象服务消费者。

1999年公司成立之初,各项服务设施不尽完善,服务质量较低,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认知度不高。为了尽快打开局面,打造企业形象。三年来,公司对全区的营销网络进行了大规模的优化、建设。特别在今年,更加强了这方面工作。首先是硬件的整改,先后对全区自建营业厅、合作营业厅、各级专营店进行改造,统一规范了企业形象。更新全区触摸屏查询系统,对全区营业终端、触摸屏、打印机、自助打印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在市区营业厅增加免费充电设备,以此方便消费者。启动密码工程,为全区各营业厅配备客户密码输入设备,方便客户办理业务。开通了1258重要日程提醒服务,实现与客户零距离沟通。其次是软件整改,先后安排两次员工服务礼仪、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前台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开通了10条1860回复专线回访客户,提高客户满意度。在牡丹花会期间举办的高新技术博览会上,进行新业务演示及业务宣传咨询活动。高考期间在市区设立5个服务点,为考生及家长提供服务,开通了高考分数和录取信息定制查询业务。免费为全球通客户更换了10000余张大容量卡。最后是加强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强化他们的维权意识。今年组织了两次培训,发放了公司统一印制的《常用法律汇编》,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等内容。

同时组织开展了“三个活动”。一是组织开展“服务领先季”活动。为贯彻落实服务与业务领先战略,公司决定在第二季度开展“服务领先季”活动,借助3.

15消费者权益日、5.1黄金周、5.17世界电信日、牡丹花会等重大节日,全面整顿和提升服务。同时,利用全区社会维修渠道,在5月17日至6月20日期间为客户免费保养、优惠维修手机活动,对集团客户上门服务。二是抓好服务业务技能竞赛,以此为契机在全体员工中掀起比、学、赶、超的高潮,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三是启动“客户忠诚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有价值客户回访活动。有价值客户回访率已达到87%以上。

三、透明度经营,取信于社会。

为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明码标价暂行规定》和**通信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电信服务明码标价暂行规定〉的通知》,今年9月1日,我公司对各项业务的明码标价在全区各自建营业厅、合作营业厅、专营店进行了重新制作、公布。对多媒体查询系统的内容进行更新。

各项业务的价目表由**物价检查所监制,并严格按照省公司统一规定内容和格式制作。通过透明度经营,来赢得消费者信赖,取信于社会。

四、用心服务客户,树立企业崭新形象。

2001年前,各类投诉曾经影响着企业发展。为此,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企业在消费者中的诚信度,树立企业崭新形象成为公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去年以来,公司围绕这一焦点问题,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一是开通了绿色通道,明确了处理用户投诉的责权人,要求受理用户投诉部门在第一时间内向各级服务督导部门反馈投诉信息,并明确指出一般投诉24小时内答复用户,特殊投诉72小时答复用户。二是建立首问负责制,要求各级营业前台,在任何时间、地点接待的任何用户第一责任人要全程跟踪处理并答复,直至用户满意离开为止。三是实行神秘顾客暗访制,聘请30名社会人员组成神秘顾客,每月对各个营业厅、专营店进行一次暗访,对暗访结果与各营业部绩效挂钩。

通过以上整改,用户投诉得到及时处理,投诉现象明显减少,拉近了移动公司与用户的距离。13838808511客户在代办点买了一张超级豫通卡,由于当时没带身份证,等三天后把身份证带来时,该业务已经停办,代办点既不退钱,也不换卡。无奈之下,客户投诉到服务督查办。了解情况后,督查办同志通过其他渠道帮他解决了问题。今年八月份,天达声讯台信息费出现问题,造成用户大面积投诉。得知这一情况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与公司进行协商,最后责成公司为用户退款,同时,公司先后两次在《晚报》刊登向用户致谦的公告。通过及时处理,最终达成了用户的谅解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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