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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大全11篇

时间:2024-04-11 16:09:32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篇(1)

前言

当前国际上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发包多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这已是被众多实践反复证明的科学合理的承发包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在建设工程承发包领域我国正不断是世界接轨,伴随着国内招投标的深化改革以及对应规章、制度、法规等的逐步完善。然而,由于中国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我国特有的经济发展模式,致使国内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仍有诸多急需处理解决问题。

一、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特点与发展历程

1.1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特点

当前我国的经济制度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招投标制度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

①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机构和招投标范围;②逐渐建立和完善的招投标工程交易中心;③评标定标方法以百分制为核心;④投标报价体系以标底为中心;⑤建设工程招投标逐步成长壮大的中介服务机构体系;⑥全国性与地方性法规相互补充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

1.2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发展历程

⑴从新中国成立到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1949~1957年)阶段,本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建筑施工企业依据合同,推行内部经济核算并自负盈亏。

⑵从第二个五年计划开始到“”终结(1958~1976年)阶段,本阶段主要以“自营方式、来料加工方式、共建方式” 推行现场指挥部的制度。

⑶从“”结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1976~1999年)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特征是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制度的恢复与招标承包制度的制行。

⑷即从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至今。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不仅是我国深化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同时革新了国家公共建设领域的交易方式,也是国内工程项目招投标进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轨道的重要见证。

二、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招投标相关程序过于繁琐、冗长、浪费社会资源

现阶段我国招标投标分为招标准备阶段、招投标阶段、评价定标阶段共计三个阶段。其主要步骤如下:招标准备阶段分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资格审查及备案确定招标方式编制招标相关文件编制项目标底等5个环节。招投标阶段分为:招标人招标公告(招投标邀请书)招标人编制(发放)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递送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预审投标人资格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与答疑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等8个主要环节。

评价定标阶段:组建评标委员会并评标投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确定中标人并公示招标人编写招投标情况素面报告并备案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等6个环节。从三个阶段的具体环节不难发现,国内现行招标投标程序过于繁杂,按此操作不但耗时耗力,而且必然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2.2国内建筑工程招投标机制未能合理有效运作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运行机制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包和发包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遵循事先招投标规定的原则,为实现招投标原设定目的而采取的工作程序、手段。一般来讲,建筑工程招投标原则的体现与目的的实现都无法自动完成,必须靠相应的机制方可实现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单项机制与综合机制是从不同的作用范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从而推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运作。

2.3建筑项目产品未形成健全的价格生成机制

做为我国一种典型的市场经济行为,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应该遵照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价值规律,也即是将建筑产品的具体价格交由市场,通过竞争的方式来最终确定。中国的建筑市场早已普遍采取招投标的模式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与发包,但是国内建筑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并未完全依照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而是沿袭了计划经济中的一些做法。例如:以国家或者地方管理部门编制的定额为基准,并按照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而且沿袭和定额匹配的单价 等开展核算工作。从工程招投标的整个计价过程中,容易发现,“有形的手”(各级政府)始终成为建筑产品的价格主导者,而“无形的手”(市场经济规则)却被死死的束缚住。导致市场调节失灵,资源配置无法安装正规的模式进行。

2.4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市场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

简单来讲,市场经济可以比作信用经济,作为一种典型的市场经济行为,建筑工程招投标必然要求涉及到的各方面在恪守法律和法规、遵守诚信规则。因为,只有合法守法诚信经营方能保障招投标的顺利进行。然而现实却非如此,譬如: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理想的信用环境从不会自动生成。此时,监督约束机制就显得格外重要,信用与约束监督机制是建筑工程招投标顺利进行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2.5建筑工程项目交易市场开放度不够

注册登记难、投标难、中标难、经营更难等反映了建筑工程市场的开放程度远远不够,行业封锁、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等严重阻碍了我国本该是开放的、公平竞争的建筑招投标市场,使得我国建筑市场全面开放的局面迟迟未打开。

2.6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

建筑行业作为支撑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在过去的漫长时间里受计划经济模式支配,时至今日,建筑行业市场功能仍未能完全建立,不够成熟、不够规范成为行业诟病。这种不规范主要体现在:

(1)建筑施工承包商行为的不成熟或不规范。承包商未建立施工定额,在投标报价时盲目跟价、恶意标价、在投标时围标、陪标现象严重。

(2)建设施工单位的行为不规范。一些建设单位肆意搞假招标、明招标暗定标,更有甚者采用肢解部分工程项目尽而规避招标环节;某些单位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压价、吃回扣、要求垫资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3)中介组织机构的不成熟或不规范。针对招标机构的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同时招标机构缺乏各自的独立性。

2.7建筑工程交易市场未形成健全的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体制仍带有诸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特点,地方与行业各管的条块管理格局仍未打破。多头共管的局面严重影响了市场本该有的开放与统一的进程,这不但弱化了市场机制中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原有功能,而且无益于多层次、多方位、多元化的招标体系确立。

三、改进并完善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主要对策

3.1尽快建立并健全国内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体制,确保其有效运转

管理学上讲,“体制”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与管理权限划分与其相应关系的制度。这蕴含两个因素,其一是“规范制度”,其次为“组织机构”。以建筑工程招投标体制为例,“规范制度”是指确保建筑工程招投标机制发挥作用的运转制度和建筑工程招投标机制,“组织机构”则指使建筑工程招投标机制良好运行的各级政府机构。

3.2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运行机制

招标机构作为建筑工程交易市场重要的参与主体同时也是联络投标人与招标人的媒介。可以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脱钩改制、组建完全独立的招标机构;加强招投标法规制度建设等途径推行招标制度。

3.3树立以市场竞争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

从我国建筑产品的当前价格的形成来看,没有建立起能够真实反映管理水平和自身技术和企业定额是我国建筑企业价格机制不合理的根源所在。将建筑产品价格交给市场,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机制是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核心所在。

3.4建立严格的市场约束机制

工程担保一般是指在工程建设中,由保证人向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提供、保障合同中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践行合同规定中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承担)代偿责任。建立并健全以工程担保为基础的市场约束机制,对于规范我国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上午主体行为完善运行机制具有特殊意义。

3.5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力度

通过完善对建设单位行为、建筑施工承包商行为、中介组织机构行为的监管和规范策略来完善市场制度,杜绝相关各方的、弄虚作假、骗税漏税等不端行为,重塑建筑市场的良好规则、开启优良局面。

结语:

本文以目前国内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为研究主题,在分别论述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特点和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并归纳总结了当前国内招投标工作存在的常见问题,并针对问题一一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使得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科学合理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胜双. 建设工程投标方法与技巧探讨[J]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03) .

[2] 尹中锋,张敏,唐朝杰. 层次分析法在装备承制单位项目招标评标中的应用[J]兵工自动化, 2009,(05) .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篇(2)

二、招投标过程控制造价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1、不合理的评价体系

从我国建筑行业招投标过程的现状来看,不合理的评标体系是建筑工程常见的问题。在进行建筑工程评标中,采用的是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办法,它主要是由工程造价与各投标单位的平均投标报价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组合,然后再与市场平均下浮率相乘得出的数据。最后中标的就是接近投标人的平均报价,这种评价体系带有很大的随机性,会造成投标人串标或哄抬造价的可能,不利于建筑工程的发展。

2、恶意竞标

恶意竞标也是招投标阶段严重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还没有形成规范,要想形成一定的规范还需要很多的一段时间,同时,我国的承包商没有成熟的市场行为,甚至有时会出现争抢市场的行为。在中标以后,为了减少亏损,采用一些不正常的手段增加费用,甚至有的承包商在增加不到费用的情况下,以停工威胁和偷工减料等方法,这样就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从而导致造价成本失去控制。

3、价格锁链尚未打开

招投标核心内容就是建筑工程的计价定价模式,在招标阶段,一般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定价。这种计价定价模式没有真正打开市场,也没有达到市场化的要求,要想真正通过对投标者的优胜劣汰的竞争,促进投标者自觉的行为,就必须降低自身的劳动力消耗水平、提高技术水平以及管理水平,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打开价格锁链,从而降低成本,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的造价控制的措施

1、建立完善建筑招投标制度

要想控制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建立完善建筑招投标制度是控制招投标阶段造价的有效措施。首先要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组织,并且在控制管理的过程中要加大监督力度。然后,各地方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招标,并且要相关部门监管招标全过程。再次,建筑业主要对工程进行规划,提出投资的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完整编制,同时在招投标之前要对投资单位的实力信誉等进行有效的审核。最后,确定中标方案,同时在中标方案确定以后,要召开招、投标者以及各单位专业人员会议,共同研究讨论方案以及方案优化,促使施工方案更加经济、科学。

2、建立完善的建筑评标系统

建立完善的建筑评标系统也是控制招投标阶段造价的有效措施,公平、公正是招投标的基本准则,因此,在建立一个完整的建筑评标系统,这样在施行招标过程中,招标信息、程序,以及评标过程就可以完全的公开,让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者都有机会投标,并且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投标者进行竞选,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控制建筑工程招投标造价。

3、加强对以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依据的推行

在工程量清单招标计价中,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应用,同时投标者还要及时的分析单位工程成本、利润等进行合理的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最终确定出投标报价。

4、重视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最后的环节,也是非常主要的环节,所以,投标者一定要高度重视评标工作。在评审工作中,要按照实际建筑工程的特点、专业以及专家进行合理的安排,同时在时间上,要进行合理的投标。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还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的评定,如果投标书出现了问题,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的进行弥补,这样才能减少时间的浪费,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篇(3)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的建筑事业也取得了不小进步。自引入招投标制度以来,我国的建筑市场正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项目作为建设工程的市场交易过程,其实质应是一种公开、公平、开放式的签定合同的方式。我国引入招投标制度较晚,目前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对此进行探讨。

1. 建筑工程招投标概述

1.1 建筑工程招投标概念

建筑工程的招标主要是指建筑单位就其拟建设的建筑工程公告,通过法定方式吸引建筑工程承包商参加竞争,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择承包商的法律行为;建筑工程的投标是指经过审查获取投标资格的建筑单位,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1.2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我国建筑工程实施招投标制度是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主要体现在:

1.2.1 规范市场

我国建筑事业以前的交易方式为任务分配形式,这样不能保证合理的工程造价,具有一定的机械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在建筑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交易方式变为了以市场为中心的交易形式,建筑产品得到了商品化和市场化。在市场的作用下,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更加趋于规范、合理。同时,我国制定了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1.2.2 促进行业发展

建筑市场中采取招标投标的方法,各个建筑承包单位为了中标,会不断地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增强企业信誉,不断增加自身的企业实力。在市场经济中,各个承包单位之间相互竞争,客观上有利于建筑行业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与推广,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对于招标单位,由于是对投标单位综合考量,从优选择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和量上都可以达到更好的效益,实现双方互赢。

2.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招投标管理机构除了监督招投标活动外,还要对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进行监督。这是因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也是建筑合同的谈判与签订的过程。从市场行为上来看,招投标的过程也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交易过程,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正是对这种交易行为结果的确认,从而形成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此外,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的角度去看,想要评价招投标项目是否成功,只有通过检查与监督双方对于施工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履行情况才能体现。

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的管理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相辅相成。正确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保证建筑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

3. 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建筑领域中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对市场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被人们普遍地接受。虽然我国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法律规范,但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工程招标不规范、缺乏合同意识,存在假公开投标和串标、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格、过分重视投标报价等一系列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要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3.1 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3.2 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此外,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投标单位还要认真编制标书。首先要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还要弄清合同条件,了解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承包单位要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仔细勘察。在做好充足工作的情况下,认真编制标书。

为了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单位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手段,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公平竞争。承包单位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在进行工程报价时,要把握好投标报价的高低带来的利弊关系,既不能高出拦标价,也不能以比成本价更低的价格和苛刻的附加条件去赢得工程项;承包单位为了降低风险程度,应以工程的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单价,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决定增减项目单价,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调整项目的单价等等。

3.3 加强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做好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选择适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并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注意风险的转移和风险的分散;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损失。

3.4 加强过程管理

对招标单位进行诚信评估,进而建立有关诚信档案,对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不法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可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此外,还要规范评标阶段的行为,建立评委专家库,制定管理统一、专业齐全的评委专家名册,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取消其评价不合格的评委的评标专家资格。

4.结束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领域的建设模式也更加地灵活多样。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进竞争机制,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性等等。为了使招投标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经验,理清思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篇(4)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正在持续的提升,与此同时,我国的建筑工程行业也取得了蓬勃的发展。在建筑工程发展过程中,招标投标工作是影响建筑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环节。但是,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仍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这就造成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出现诸多的问题。在建筑工程发展中,工程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工程招标过程是否公平与科学来决定的。因此,为了促进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为了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行业操作的规范性,为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使整个建筑工程领域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建筑工程的相关单位就要有效解决自身在招标投标中的相关问题,合理的分析与探索解决问题的措施。

一、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相关问题的分析

(一)招标途径以及招标过程操作的不规范。操作的不规范性是指,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大多数的工程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在招标投标开展前就开始进行大量的操作,这就造成一些施工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享有特权现象的发生。此外,一些不知情的施工单位深受公平、公正招标投标这一假象的影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普遍存在施工人员的现象。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为了自身的利益,通过利益分配及转包工程等手段来对工程进行调控,从而拉拢相关施工队伍,进而造成了诸多关系招标、权利招标现象的产生。

(二)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还存在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他们往往为了谋求额外的利益不顾及企业而弄虚作假。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就存在部分施工单位通过采取高资质企业挂靠的方式来达成自身目的的现象,同时也存在伪造企业中长期发展方向与状况、伪造施工单位先前与目前营业绩效等现象。他们通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大量弄虚作假的手段来达到中标的目的,从而来实现自身的利益。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施工单位的人员,不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徇私枉法,并且他们的素质水平不高,私下受贿,从而严重阻碍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目前,绝大多数的建筑单位都存在规避招标投标问题的现象。这些建筑单位通过排斥竞争、缩小隐瞒招标投标宣传度等手段阻碍外界对招标投标信息的获取。与此同时,部分建筑单位通过量身定做的方式来垄断建筑施工,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其他招标投标单位的参与度。此外,大多数企业的工程项目都不在公开招标的范围内,这就使得众多建设单位学会了投机取巧,通过各种非法的手段 ,表面上利用外资来投资建设,待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就采用种种手段来接收工程。

就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问题而言,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问题进行分析与解决迫在眉睫。

二、解决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相关问题的对策

(一)科学划分投标书

投标单位在编制标书时,要将标书划分为商务标与技术标两种。商务标不仅要包括资格预审资料、银行信用资料,还要包括承包商的报价、承包商资信资料等内容。技术标要包括施工投入机械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体系及施工组织设计等。与此同时,在进行商务标与技术标的包装时,要将两者分开密封,对于技术标,要用两层包装,最外层要注明技术标,里面的一层要空白,对于商务标可随意包装密封。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对标书进行划分,不仅可以合理的区分当中的硬分与软分,还可以更便捷的查找与核对招标投标单位的资料。

(二)严格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操作工程

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操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就是指在工程招投标之前,就要公开公正的对相关评定标准与办法进行监督。同时,在开技术标时,要对技术标的相关部门进行合理的监督,并且还要采用公开、公正的方式。另外,启封投标书与唱标必须要在软分确定之后才能进行。若商务标的底价受其他因素影响而不在业主规定的幅度之内的话,那么该商务标则无效。除此之外,评标成员对相关的技术进行打分时,必须要在对技术保密的基础之上才能开展,在评标的过程中,相关委员会的成员要以保密性为原则,防止一些施工单位在评标结果出来之前就得知自己技术标的分数,从而造成分数调动现象的发生。对于业主方面,业主不能向施工单位泄露自己的报价,同时还要确保交送标书时间的合理性。

(三)密切招标投标制与业主责任制之间的关系

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以增加中介机构违规成本为核心,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惩处与激励机制。要规范招标投标的公示制度与信用档案,同时还要记录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信用状况,对一些不良的行为要给与公示。除此之外,要想有效的提高中介机构与投标企业的违法成本,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不仅可以通过罚款、中标无效等经济制裁的手段,还可以通过限制参与招标投标、降低资质等方式来提高施工单位的预期风险,从而来密切招投标与业主责任制之间的关系。

三、结束语

众所周知,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仅是改革开放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他不但能帮助施工单位有效的节约工程资金、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还能有效的从源头上来制止腐败受贿的现象。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虽然比较公正公平,但是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整体水平还是比较低下。因此,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向着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为了合理的建立起一个科学、权威、高效的招标投标平台,施工单位应该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招投标的各个方面,妥善的解决招投标在发展中所存在问题,从而来推动新形势下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进而促进建筑行业安全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篇(5)

2、建筑工程招投标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招投标作为建筑交易行为发生的主要形式之一,其不仅给予了招标单位以多项的选择和参考,也增强了各个投标单位间公正公开、合理的竞争。因此,可以说,建筑工程招投标对于建筑工程领域的经济管理及建筑行业的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1促进建筑交易行为的公平与公正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建立较好的促进了建筑交易行为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公开性等,赋予建筑工程市场以新的活力。其中,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实行工程招投标,不仅要求建设单位合理设置标底,还促进其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严格守法、诚实守信、保证招投标的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性,并公正公平的对待每一个投标企业,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想方设法内定中标企业等非法行为。而对于投标单位来说,建筑招投标赋予了一个较为公平和法制的竞争机制,同时,也要求企业自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理进行报价、并于其他投标企业公正竞争,进而有效减少建筑工程交易中的腐败贪污情况等。因此,建筑招投标是一个具有较大激励作用的良好平台,可以促进企业重视并不断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技术能力和施工效率。

2.2有助于控制建筑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主要内容不仅包含投标企业设计的施工与建设方案,工程报价也是其重要内容。投标企业为了能够顺利中标,必然会在发动各方面的才能设计标书、考虑建筑施工方案的同时,认真评估和计算工程报价,并通过各种方法降低工程报价,如改进建设方案,优化资源配置,不浪费人力、物力等。通过各个投标单位对于同一建筑工程的报价,建设单位可以较为清楚的了解此项工程的施工耗费,进而选择报价较为合理的单位,控制建筑工程成本。另一方面,对于投标企业而言,其已经施工完成的建筑工程就是其工作业绩和能力的代表,在参与建筑招标时,建设单位会依据其前期的工程资料进行参考、分析,以在众多投标者中进行正确的选择,因此,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对于投标企业或施工企业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

2.3有助于形成由市场定价的价格体制

建筑工程招投标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其较好的避免或减少了市场的垄断与独裁行为,使得建筑工程的报价由市场来决定,因此,相比建筑招投标制形成以前,建筑工程交易中的施工报价更为合理、科学且低廉,特别是对于建设单位而言,投标制的公开市场竞争,较好的节约了其成本。

3、建筑工程招投标引发的直接经济效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效益是企业运行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和目的之一,对于建筑工程领域也是一样。建筑工程招投标对于企业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涉及多个方面,可总结如下:

3.1工程招标制带来合理报价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中,招标企业必然希望招到一个施工方案卓越有效、工程报价科学合理、建筑工程经验丰富且十分出色的施工单位,同时,经济是建筑工程建设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其报价高低和合理性必然会对招标结构产生较大的影响。若在一些施工单位的工作业绩和经验水平较为相似,建设单位即会招请工程报价较低的承包方,以降低自身对于这项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和成本付出。因此,相对而言,建筑工程招投标可以将工程报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且这个范围科学、合理且较为低廉。

3.2工程招标制强化企业组织管理

根据我国工程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标时,可将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参数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参与投标的各个施工单位都应该依照招标文件的内容而进行方案设计。因此,施工单位为了参与投标并顺利取得建筑工程的承办权,必须要动员多方力量,积极做到招标文件中具有的各项要求,还应注重强化组织管理,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施工能力和施工水平。

3.3工程招标制降低了企业间的经营花费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形成以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经常产生一些真正花费远高于预计花费的状况,其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施工单位间的竞争不充分。而在建筑工程招标制度正式实施以后,各个施工企业的竞争不断加剧,其工程造价也逐步降低,甚至一降再降。对于作为招标方的建设单位,降低的工程报价即是一项很大的节约资金看,有效避免了建筑工程施工的铺张浪费现象。此外,建筑工程招投标制也较好的减少了工程建设工期,保证工程项目在预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避免施工单位因各种理由延误工期,对建筑工程的投标双方都具有积极作用。

3.4工程招投标制促使企业提高科学技术

投标单位为了保证自己能够顺利进入投标市场并成功中标,其必然会通过各种合法方式提高自身的优势和资源拥有量,高新科学技术即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高新科学技术既包含与建筑工程施工直接相关的技术手段,也应涉及到企业内部精致有效的管理体系和高素质的工作团队等。因建筑工程的特殊性质,其不仅仅依靠于体力或力量,更与建筑建设的相关科学技术紧密联系,因此,加强技术研究与技术创新、寻找建筑工程施工上的突破和发展,对于提升施工单位的工作效率、施工质量和社会评价至关重要,如此以来,建筑工程招投标也为企业节省了较多的资金。

3.5工程招投标制促进了项目的横向合并

建筑工程招标制的形成和正式实施,打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或约束,而使得多种相似程度较高的招标项目可以有效的统一起来,并进行管理,进而可扩大集中招标的规模,进而缩减建筑工程成本。同时,对于采购项目而言,对其进行纵向合并也是十分可能的,如将一些不同的周岸标项目依照其产品或建筑工程的具体性质、类别和功能等进行合并。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篇(6)

建筑市场环境内,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占有重要的比重,招投标是成本管理中的首要阶段,能够在整体上调控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利用自身的真实性,控制招投标与建筑造价分配,体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要规范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满足建筑工程的基本需求,更重要的是把控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预防经济与施工风险。

1关联性分析

(1)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指在建筑市场的竞争状态下,规划好工程工程承包与发包的形式。招投标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起到监督的作用,其可要求发包方,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招标因素,包括价格、期限等,邀请施工单位进行投标操作,各项招投标的内容,均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过秘密报价后,实行公开、公正的竞争,发包方会自主选择比较优质的合作单位。招投标的过程中,涉及到多项实践项目,要规划好招投标的过程,完善招投标的操作。(2)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指承包与发包双方,在建筑项目建设之前,通过合同的形式,规划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调并商议好相关的事宜[1]。建筑工程合同具备法律效应,而合同管理能够确保合同条款的有效实施,建筑合同管理的内容有:①评估承包与发包双方的主体资格,审核文件中的各项条款;②监督好合同文本,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求承包与发包双方均要履行合同的内容;③定期检查建筑工程是否履行合同条款,及时解决建筑工程现场出现的合同纠纷问题,利用合同指导参建单位的各项行为。(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机构,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监督招投标的过程中,规范合同管理的过程。首先建筑招投标的过程,也是施工合同谈判与签订的过程,承包与发包双方,按照商议当事人的提议,在协商的过程中,确定出合同的内容;然后在建筑市场的交易角度上分析,招投标属于交易的范畴,交易双方并没有构建合法的交易关系,所以招投标的过程对合同管理有很大的需求,利用合同管理的法律形式,规范双方的关系,促使招投标的过程能够处于法律保护的状态下;最后是合同管理能够检查招投标的内容,提高招投标的成功率,而且招投标文件内,包含了合同管理中的基本条款,合同内容需依照招投标拟定条款项目,表明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可分割的联系。

2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实践运用

(1)审查招标文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可以审查交易活动中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投标中的各项审查工作[2]。招标文件审查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与行业的相关规定,利用合同管理的途径,发挥招标文件审查的基本职责,避免影响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同管理在招标文件审查工作上,起到规范与约束的作用,能在监督的状态下,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杜绝潜在经济风险,表明合同管理对招标文件的控制作用。(2)监督招标过程。合同管理参与了招标的全部过程,在招标全过程中起到监督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要求合同管理配合招标活动,尤其是大型的开标、勘察工作内。投标企业要掌握投标书的内容,由发包方宣布标价信息,这些内容中,大多反馈了后期合同的内容,也是招投标参与方信息的真实表达[3]。合同管理人员监督招标过程时,会积极参与到现场监督内,由此才能掌握招投标的真实资料,便于审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管理行为合法、真实。例如:招标活动的现场勘察行为,需要了解活动现场的情况,要求合同中的很多条款,都要符合建筑工程的实际需求,要在招标活动现场总结条款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合同管理人员需在第一时间掌握招标全过程的所有信息,积极了解招标过程内,参与方的意见,协调后制定合同管理的内容。(3)参与后期管理。合同管理部门,会参与到招投标的后期管理过程内,积极配合招投标的运用,还要在后期安排回访工作,专门了解承包与发包方对合同管理及政府职能的意见,以便要求参建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管理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招投标后期工作的稳定性。回访是合同管理后期的工作,按照招标、投标等资料,也要检查合同中的内容,构建出考核制度,调节并处理合同管理期间出现的纠纷问题。合同管理在参与招投标后期管理时,主动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与约束,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4]。例如:建筑招投标后期管理中,实行合同检查,专门利用合同管理中的考核制度,保障参建方能够履行合同中的内容,提高履约率,合同管理部门跟踪招投标的实际管理,促使招投标后期管理与合同管理均能顺利的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评估招投标的活动,要求参建方遵循合同管理中的条例。

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例举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如:①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依照招投标的需求,组织合同管理的内容,积极培训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内容,落实责任制度,以免影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业务项目;②完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促使建筑工程的交易活动中,参建方均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运营,降低外部环境条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或合同管理的影响,维护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联性。

4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均具体较高的实践价值,规范了建筑施工的市场状态,加强管理与监督的控制力度,保障建筑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筑工程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落实完善的措施,确保建筑成本管理及造价控制的积极性,以此来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和效益水平。

作者:杨自华 单位:云南云岭高速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李海晓.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的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2011,(17):224-225.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篇(7)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9(a)-0050-01

在当前加快推进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制化的进程中,深入探索当前形势下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面临的困难及其改进策略,能够更好地推动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机制的建立,从而进一步推动建筑工程领域的长远生存和发展。

1 当前形势下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面临的困难

1.1 招投标运行体系不够规范

在有些建筑工程公司内部,真正精通法律、合同等相关知识的综合性高层次人才非常缺乏,甚至一些公司职工根本不了解有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方面的业务,导致很难做好招投标工作。除此之外,一些内幕人员为了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在招投标运行过程中私自透漏标底或者是恶意串标,这就导致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公正性、透明性严重的降低。与此同时,有些建筑工程施工公司一味地追求中标,千方百计要达到中标的终极目标,从而专门压低报价,不利于建筑工程施工公司后期的正常施工以及造价控制。

1.2 涉及到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

在现阶段,虽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保证建筑工程招投标顺利进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例如:《招投标法》、《建筑法》等。然而,在这些法律法规中,一些条款仍然不够清晰明确,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惩罚力度仍然较小,导致一些利欲熏心者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敢于冒着触犯法律法规的风险而做出一些非法行为,不能够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

1.3 建筑工程市场行为非常混乱,信息透明度有待提升

建筑工程承包商非法转包、资质挂靠、偷工减料、逃避保修责任等问题经常发生。与此同时,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开机制不健全,招标投标信息透明度比较低,造成建筑工程质量非常低劣,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公司的经济利润的最大化受到制约。

2 当前形势下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面临的困难的几点改进策略

2.1 严格规范招投标运行体系

严格规范招投标运行体系,一定要设置科学有效的规范招投标的运行制度。与此同时,一定要进一步增加建筑工程公司和税务、工商、担保机构的联系,对于任何公司或者是个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受到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等等都一定要进行认真的记录,从而设立招投标信用体系。

2.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定要制定更加严厉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真正保障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使法律法规上的弹性空间得到最大限度的减少。一定要加快弥补法律法规中的漏洞和问题,尽早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促进招投标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2.3 建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网站,增加建筑工程招投标信息透明度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先进的计算机因特网的运用有利于交易成本的节约。通过建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网站,招标方可以在网上定期招标信息,从而使查找信息成本得到了大幅度的降低。

3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深入地探索了当前形势下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面临的困难及其改进策略。如果我们不能坦然面对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面临的困难,如果相关人员不能够承担起健全招投标运行体系、弥补法律法规中的漏洞等责任,那么,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乱象丛生也并非危言耸听。面对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面临的困难,任务艰巨。但华山再高,顶有过路,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掀起不断改进、推陈出新的新高潮,共同应对困难,共同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环境。

参考文献

[1] 康国兴.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在南钢的运用[A].推进信息及自动化技术在钢铁工业节能降耗、改善环境、降低成本中的应用论文集[C],2005.

[2] 陆明亮,宗奇.浅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A].科学发展——七省市第九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优秀论文集[C],2009.

[3] 葛耀灵.浅议招投标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A].科学发展—— 七省市第九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优秀论文集[C],2009.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篇(8)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4.090

招投标是我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进行建筑业工程质量提升的主要手段,但是在我国的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实际的现实性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建筑业工程的良性竞争,也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产生了不良影响,面对这些问题,对我国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进行规范化的管理设计,能够有效改变不良现状,促进建筑业的有效良性竞争,促进建筑业质量的提升。

1 我国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现状概述

招标与投标可以看做是一种交易形式,通过对某一项目的公平竞争,获得项目实施的权利。在我国建筑也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有着诸多的招标种类,例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总承包招标等,在我国主要运用的招标方式为总承包招标,就是将工程中的一切项目内容都给某一企业承包。从招投标的程序角度来看,主要包含项目的准备工作、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项目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内容,通过这一系列程序完成招投标工作。工程的招标活动作为促进良性竞争的主要手段,要具备平等性、竞争性、开放性等要求,只有满足这些要求才能切实发挥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作用。

2 我国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

2.1 非法手段中标现象频繁

在我国建筑业的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最多的问题就是非法中标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方面许多项目的投标方在不具备相关资质、资金、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投标,投标后通过对招标方的贿赂获得项目的中标权利;另一方面,投标方通过制造假资质、欺诈等手段获取项目中标目的,这两种现象都是非法的,违反了招投标的公平竞争原则,也致使建筑业工程项目的质量出现问题。

2.2 对招投标过程缺乏监督

近年来,我国虽然通过相关法规的制定对招投标活动进行了法律限定,但是由于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力量缺乏,导致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依然存在大量的不公平违法现象,许多建筑业项目并没有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招标,明招内定、人情工程等现象较为严重,监管力量的缺失、监管形式化、监管机制不健全等现象都是造成这些现象的主要因素。

2.3 缺少对资格的预审环节

在对建筑业项目进行招投标的实际实施中,许多招标项目对资格预审的环节不够重视,以走形式、文件式的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没有进行实际有效的实地考察,预审环节的不重视很容易使产生的中标方出现虚假现象,对建筑业项目施工的质量产生了很大影响。

3 我国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化策略

3.1 完善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法律

法律是保证一个项目合理进行的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工程项目的快速发展及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我国急需制定完善与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相关法律,通过法律对建筑业项目的招投标进行制约,在完善法律的过程中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受贿、作假现象的产生,进而促进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营造一个具有法律保障的公平环境,使建筑业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标能够有序合法进行。

3.2 强化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机制

面对建筑业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多种违法、违纪现象,国家相关部门在重视这一问题的基础上建议一套合理有效的监督体系,通过没有利益关系的独立监督部门设立,使建筑业工程项目在监督之下进行合法、公开、公正、公平的项目招投标实施。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离不开监督机制的强化,通过有效、适时、合理的监督才能使建筑业工程招投标项目以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通过对建筑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机制进行强化,能够在促进招投标活动合法进行的基础上营造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有利于我国建筑业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

3.3 加强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是对建筑业工程项目投标方资质能力的基础审查,有效的审查能够将项目投标方中作假、违规的承包单位清理出来,有助于保证中标后对建筑业工程质量的保证。通过资格预审对项目投标方进行资质、技能、实力、业绩、资金等多方面的审查,选出具有高水平、高质量的投标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竞标过程中出现的恶意压标等现象,使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能够在市场环境下进行有序的良性竞争,也能使投标方不断自主的提升自身实力,促进建筑业质量的提升。

4 结语

总而言之,面对我国建筑业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规范化管理能够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上促进我国建筑业工程在市场经济中的良性竞争,通过对招投标程序的强化管理,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招投标,能够为我国建筑业造就一个有序、健康、公平的竞争环境。

参考文献:

[1]许进杰.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管理探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11).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篇(9)

2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工作监管方面力度不够。在当前形势下,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非常容易出现越位和缺位行为,也给招标人(招标人)进行“暗箱操作”创造了可乘之机。尤其是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工作监管方面主要依靠《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和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法规来进行对于招投标工作的监管,然而,在具体的监督过程中,相关的实施细则仍然是比较缺乏的。对于相关的组织机构来说,负责招投标工作监管的政府行政机关比较精简,相关的监管人员也比较少,导致监管力量非常弱。对于行政手段来说,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建筑工程市场的管理过程中,尤其是在对于建筑工程业主的行为进行规范的过程中,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行政手段,一些行政惩罚性的消极手段的大量使用会导致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受到阻碍,不利于建筑工程市场的繁荣。

(2)招投标运作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建筑工程单位缺乏必要的法律、合同方面的专业化人才,部分工作人员不了解有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方面的业务,在进行评标细则的制定过程中不能够周密的考虑,造成标底不准确。与此同时,招投标运作过程中泄露标底、串标等问题也屡屡发生,使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另外,由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身的需要,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造成投标书的编制不具备科学规范性。

(3)当前的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在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包括《:招投标法》、《建筑法》等。在这些法律法规中的部分条款规定本身就留给业主或机构一定的弹性空间,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这些条款对部分业主或机构的道德约束高于法律约束。

(4)当前我国建筑工程市场机制尚未成熟,信息透明度不高。在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市场主体信用观念比较淡化,从业者的从业行为不具备足够的规范性。从业主的角度来讲,他们的行为不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约束,这就导致回扣、垫资、压价、拖期、拖欠款等等现象被形象地比喻为压在承包商头上的数座大山。与此同时,从承包商的角度来讲,非法转包、资质挂靠、偷工减料、逃避保修责任等问题屡屡出现,这就导致招标投标不具备公平性和公正性,造成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利益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这一系列的问题造成了建筑工程质量非常低劣,导致建筑工程市场行为非常混乱。

3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措施分析

(1)增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执法力度。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严格管理,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也必须充实力量,严格执行职能,努力监管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薄弱环节。另外,必须明确招投标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筑工程进行监督,实现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将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从源头上搞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

(2)建立健全招投标运作机制。建立健全招投标运作机制,必须建立相关的规范招投标运作制度。并且,必须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及保险、担保机构的合作,对于相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的情况都必须进行认真的记录,同时录入数据库,形成“黑名单”制度,也要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公布,真正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

(3)弥补法律法规中的漏洞和问题。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除了《招投标法》这一指导我国招投标活动的法律之外,也必须制定更加严厉的规章,从而真正保障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使法律法规上的弹性空间得到最大限度的减少。必须加快弥补法律法规中的漏洞和问题,尽早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切实保障招投标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招投标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篇(10)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指项目法人单位依据特定的程序,招请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从中评定出符合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优秀承建单位,并与其达成协议的经济法律活动。建筑工程招投标,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商业采购行为[1]。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建筑工程中推行招投标制度,经过30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建筑市场招投标制度、市场环境已经基本形成。以下就我过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

1 建筑工程招投标分类

按照招投标方式的不同,建筑工程招投标可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议标。但,从建筑工程设计的内容及不同目的来分,招投标可主要分为4大类别。

1.1 工程招投标。所谓工程招投标,是指以房屋、桥梁、机场、港口、道路等建筑工程项目为标的的招投标活动和行为。

1.2 物品招投标。所谓物品招投标,是指以仪器、机器、设备等为标的的招投标活动和行为。

1.3 技术招投标。所谓技术招投标,是指以工艺、操作方法、作业流程为标的的招投标活动及行为。

1.4 服务招投标。所谓服务招投标,是指以非实体的服务对象为标的的招投标活动和行为。

2 建筑工程招投标原则

建筑工程招投标,作为建筑生产产品的交易方式,根本上是为了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实现建筑项目目标,通过竞争机制的引入,对投标单位进行优胜劣汰,缩短工期,节约建筑投资,使建筑工程质量能够最大限度的得到保障[2]。招投标项目,必须依据招投标法依法进行,诚信为上,公平、公开、公正为基本原则。招投标行为,不应也不允许受到任何的非法干涉,但要接受招投标法的监督。

3 建筑工程招投标特点

建筑工程招投标,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它在建筑工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对勘察设计、监理、建设施工、设备安装、建筑原材料采购及供应进行优化。我国是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质,建筑工程招投标在招标范围和管理机构上具有典型的社会主义特色。一般而言,建筑工程招投标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3.1 原则性

诚信及公平、公开、公正,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基本原则,始终贯穿在招投标的行为过程中。为了在最大范围内寻找到最合适的投标人,并让最合适的投标人最终成为中标人,建筑工程在招投标中,一般而言对于参与投标的承包商与供货商是无名额限制的。在招标信息,资格评审通过,定标,整个招投标过程都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司法机关的监督。作为招标人,诚信及公平、公开、公正的对待投标人和招投标行为是基本要求、基本原则,也是其基本职业素养。

3.2 规范性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规范性,充分体现在招投标程序的公开透明上。不仅在我国,世界各个国家在其招标规则中,招投标的程序都是事先公开公布的,做到充分的透明。招投标的规则,对于参与招投标的各方主体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各方参与招投标的主体都必须严格按照既定招投标程序,规范自己的招标或投标行为。我国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规范上也已成熟,目前规范各方主体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经全面贯彻实施[3],这是对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准则。

3.3 时限性

所谓时限性,是指招投标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修改,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有效期限,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人法律合同期限的签订等,都有严格的时限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4 最优性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目的,在于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效率最高,成本最低,工期最短,质量最优,这决定了其对各种资源的最优化是其追求的理想结果。

4 建筑工程招投标方式及技术要点

对于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方式,目前国际上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议标三种方式[4]。

4.1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即竞争性招标,建筑工程的招标人通过各种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种信息媒介,对外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邀请非特定的法人及组织参加投标的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根据招标范围的不同,招投标又可分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和国际竞争性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在标书的编写上只需采用本国语言,它通常适用于合同金额较小、当地价格明显低于国际市场价格的建筑工程招标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由于地域的便利性可以缩短采购及工程建设的时间。因此,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筑项目对时间性和便利性的要求,实行国内竞争性招投标行为。在采取国内竞争性招标竞争时,从原则及公平竞争的角度来讲,如果有国外公司参与竞标,则应允许其参与国内竞争性投标,并给予国民优惠,不对其设置各种障碍,妨碍竞标的公平性。

4.2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为选择性招标或有限竞争性招标。它是指,建筑工程的招标人从潜在的投标人中选择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通过以投标申请书的方式发出投标邀请,被邀请者参与招投标竞争,并从优选择中标者。

建筑工程邀请招标要注意以下技术要点:招标信息的方式必须采用投标邀请书;在公开程度上,邀请招标逊色于公开招标,作为被邀请人,即被邀请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必须是在一定范围内筛选的,并且在选择的数量上有限制,通常根据项目的大小,确定被邀请人的数量可以在3~10之间不等[5]。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条件:邀请招标对竞争性有一定的限制,因此,招标投标法一般都规定要尽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取邀请招标,满足以下条件经过审批可选择邀请招标。

4.2.1 有地域或自然环境限制的;

4.2.2 对技术有特殊要求,能够满足投标竞争条件的潜在竞标人为数不多的;

4.2.3 关涉到国家机密、国家安全,招标不适合采用公开竞标的;

4.2.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

4.3 议标

议标,对僵住工程而言,是一种特殊的招标方式,它又称限制性招标及谈判招标,这种招标方式是招标人与投标人通过1对1谈判的方式完成的,它不具备公开性及竞争性,缺乏公众监督,容易导致非法交易。而,鉴于建筑项目各种合同类型、性质、目的、条件等的不同,它依然具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及应用空间范围。而在议标方式上,有直接邀请议标、比价议标、方案竞争议标。但在对科技项目进行的议标中,通常采用公开招标但不公开开标的议标方式。

5 建筑工程招投标程序技术要点

一般而言,建筑工程招投标程序为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后评估、公正度评价、定标。作为采购的基本方式,招标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不正当竞争。所谓招标,对建筑工程而言,是指建筑工程招标人利用报价的经济手段,优先选择建筑工程建设的商品购买行为。不同的招标方式,在程序上会有所不同。

5.1 公开招标程序

国内竞争性招标与国际竞争性招标在流程上基本一致。目前,我国开展的各项建筑工程,基本上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的方式。我国在国内竞争性招标的160多项法律法规上,基本上都将我国国内的建筑项目招标限定为国内竞争性招标。

5.2 议标程序

议标,首先由招标委员会对仪表日程进行商榷确定,议标日程确定之后,在规定日期内投标人与招标人进行议标,双方通过技术、经济及法律方面的专家,对标书中涉及的商务、技术、法律等问题进行磋商。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就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之后,以完整、准确的措辞及以书面形式进行几率得出议标结论。经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审阅之后,签字确认纳入合同之中。

6 思考与结论

本文就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分析了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分类、原则、特点,重点就招投标的方式及程序技术要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不同招投标方式的技术要点的不同进行了综述。

参考文献

[1]陈晖. 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的研究[D]. 中南大学, 2011,(02)

[2]金伟. 我国招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研究. 天津大学, 2011,(S2)

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篇(11)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也越来越趋于规范,尤其在招标投标方面。过去招标投标是按国家计划指令直接将工程进行发包,没有竞争,没有风险,缺乏市场意识,缺乏优价意识,建筑市场的发展几乎就没有按招标投标的程序进行,整个建筑市场缺乏生机,缺乏动力。可是现在的建筑市场在质量监督体制不断完善、计价规范不断改进,尤其招标投标工作的全面推行下,建筑市场竞争有序,朝气蓬勃,充满活力,更加公平、公正。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招标投标工作的需要,不同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及权限,在招标投标领域颁布了许多法律、法规、办法及条例,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招标投标领域文件、法规、条例太多,缺乏通用性。

国家、各省及地区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使招标投标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客观实际,从不同的角度颁布了许多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办法及条例,如国家颁布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台的若干意见》等。同时每一个省根据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及招标投标市场的需要也颁布了相应的招标投标法规及条例,如甘肃省颁布了《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甘肃省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工程建设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备案监督管理规定》、《甘肃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评委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综合记分》等。这些法规条例的颁布为招标投标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招标投标工作起了指导性工作,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管理更加有形、更加透明、更加规范,监督更加有力。这些法规文件的颁布是随着招标投标工作的需要从不同的管理角度逐步颁布的,所以内容比较多,也比较全,同时也比较杂,相互之间局部也有相似、相交之处,在应用过程中感觉比较繁乱,缺乏通用性,一个问题有时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

这些文件法规主要涉及招标投标管理、招标投标监督处罚管理、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几个主要部分,如果将这些法规文件分成这几部分进行整合,形成综合性强、通用性高、应用比较方便的招标投标法规更有利于文件法规的全面贯彻执行。

(一)各地区在全面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整合一部全面综合的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如将我省的《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工程建设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备案监督管理规定》、《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评委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综合纪分》进行整合,形成一部全而广的《甘肃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及办法》。根据条例及办法组成特点我们认为可以将条例分成几个章节(设想)进行整合:第一章 总说明;第二章 招投标规模范围的确定;第三章 评标委员会及评标专家管理,第一节 评标委员会,第二节 评标专家;第四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综合记分;第五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第一节房屋建筑工程,第二节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六章 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管理;第七章设计、勘察及规划和监理招标投标管理,第一节 设计、勘察及规划,第二节 监理招标投标 ;第八章 招标投标备案管理;第九章 附则。

(二)整合一部涉及面广的招标投标监督处罚条例。现在针对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国家颁布了《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我省颁布了《甘肃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这么多的处罚办法执行起来也是千头万绪,寻找处罚依据也很麻烦,应该根据具体违规情况整合一部涉及各方面违规的监督处罚条例及办法。我们认为整合一部名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处罚管理办法》,根据违规及处罚情况分这样几章(设想):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行政监督;第三章 围标、串标的处罚;第四章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违规处罚;第五章 中介机构的违规处罚;第六章 安全生产处罚;第七章 诚信制度;第八章 附则。经过整合形成一部综合性极强的处罚办法,不管对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以及中介机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规处罚都可以通过一部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纠的效果。

(三)整合一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造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除考虑施工单位的综合施工力量及施工管理水平外,最主要的还要考虑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考虑依据报价结果进行发承包及后期的结算工作,不难看出工程造价的管理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工程造价管理根据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需要国家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结算办法》,我省颁布了《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我们认为也很有必要通过整合形成一部从招标投标、发承包到各种结算整个全过程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其内容(设想):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计价信息的管理;第三章 投标报价计价管理;第四章 发包承包计价管理;第五章 结算决算计价管理;第六章 计价违规处罚;第七章 附则。

以上暂定章节的划分只是一种设想,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及工作的需要重新进行整合。

根据招标投标工作的需要,通过整合,形成三部与招投标有关的文件法规,不但简单明了,而且操作方便、实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规定显得集中,查阅便捷,给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极大方便。

二、有些文件法规局部内容存在相互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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