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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大全11篇

时间:2022-04-09 01:08:39

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

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篇(1)

工作作风扎实,全局观念强。干工作从不讲条件,不提困难,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出谋划策。

爱岗敬业,勤廉从政,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清正廉洁,宗旨意识强。作为一名老干部工作人员,积极为老干部办好事,解难题。全面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基本要求,自觉增强拒腐防变和廉洁从政意识。工作兢兢业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克已奉公,思想品质好。该同志为人正直,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为人和善。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讲党性、讲原则,顾全大局。

 

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篇(2)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成熟,是一名优秀的中共党员。该同志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坚持组织原则,服从组织的安排。作为一名中共党员,能够时时事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吃劳在前,享受在后,努力工作,遵守纪律,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篇(3)

二、工作严谨细致、作风扎实,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四年来,该同志在工作上能正确处理家庭、生活和工作事业的关系,一切以工作为重心,克服诸多困难,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的名利与得失,默默无闻地工作在办公室后勤工作战线上。该同志在自己分管的工作权限内,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在行政管理上,认真严格,不讲人情,按制度办事,使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维护了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机关后勤工作事务繁杂,耗时费力,有时出力不讨好,但几年来,该同志没有节假日,不计辛劳地开展工作,不仅做好了机关干部职工的福利发放,而且在车辆管理上做到了严管理,求节约,实现了车辆安全行驶无事故。四年来,该同志严格要求,不断分析总结提高,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形成了严谨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将办公室的许多工作处理的游刃有余、得心应手,为国土资源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勤支持。

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篇(4)

办公室日常工作很杂,打扫日常卫生、收发传真、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客人或职工、带人参观、信件的登记和通知、打料单领酒、职能部门不定时发放的各种答题活动、每周四安排机关人员学习、上级领导及部门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但无论是日常的勤杂事务工作,还是协助办公室其他员工,我都是热心诚恳地处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从企业整体形象考虑,从办公室自身窗口作用出发,对领导安排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能快速完成,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以一颗感恩的心对待每一位同事和每一项工作。这种平和的心态使我的工作质量快速高效。

二、文字处理工作及时

我个人的主要工作就是写材料,是一项脑力活动密集的工作,回顾一年来,给x总的材料主要完成了元月份的述职述廉报告,2月份国资委的述职报告,4月份董事会的总经理工作报告及三个季度的经济运行分析会材料;平时完成了种种申报材料:“三五人才”、“政协委员推荐”、“科协”材料,“学习十七大精神感想”、“陕鼓参观感”、“出国考察汇报材料”及讲话发言稿;办公室完成的材料有“半年方针目标自查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党支部书记讲堂课”、“陕鼓参观感”、“出国考察感想”、“公司上半年工作总结”及年底的党、政、工、团、文明委、方针目标、廉政建设等10份工作总结材料及通讯稿件、四篇团员座谈会上的发言材料。一年来,材料并不是很多,但涉及面广,我都基本上按时快速完成了,尽管材料都完成了,但只有公司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受到x总的肯定外,其它材料真的有点对不起领导。

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篇(5)

目前检察人员个人执法档案建立、管理和考核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在实践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标准不统一。怎么样建立干警执法档案,执法档案的对象、内容以及如何建档、管理、有效利用等没有统一标准。

2、责任部门分散。有的单位纪由检监察部门、研究室、政治部一并收集各类档案,分别管理;有的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室一起收集;有的单位只有纪检监察部门收集管理。检察人员个人执法建档呈现出繁、乱、杂的局面。

3、收集不及时。特别是档案建设中涉及动态性、同步性的执法情况,除了干警个人或者当事人之外,获取的渠道不多,造成一些信息收集滞后。

4、信息化程度低。个人材料收集和执法档案录入主要采取收集纸质材料,逐一为个人立卷建档的传统方式。

二、如何完善检察人员个人执法档案机制

(一)规范机制建设,明确建档架构和标准

检察人员个人执法档案应当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执法活动,这是建立执法档案的基础。因此,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的关键就在增强执法档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1、明确执法依据和标准

在规范的框架下行使检察权,这也是执法档案规范功能的体现。建档之前,首先要明确执法依据,即制定案件质量标准,其内容涵盖执行实体法的质量标准、执行程序法的质量标准、办案效率标准、法律文书制作标准、办案效果标准。其次要明确执法流程,即制定办案工作规则,每个执法环节的操作规则。再次要明确执法职责,即制定各执法岗位职责规范、履职纪律。最后要明确执法效果,即制定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包括办案效率、案件诉讼情况、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涉检风险评估等。

2、规范执法档案建档标准

制定检察人员执法档案规范要求,从建档须知、档案目录、基本资料等基本环节入手,统一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的基本标准、原则、方法及要求,促使执法档案逐步转向规范化、有序化轨道。主要方面包括:

(1)明确建档对象(即执法档案的适用范围)。检察人员个人执法档案是为在执法岗位上的检察人员建立的档案。建档对象应当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反贪、反渎、预防、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主要业务部门执法人员,以及法警队、技术科等辅助执法人员。遵循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应首先在检察执法部门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做到每人一档,档随人走。

(2)规范建档内容。执法档案内容的设置要体现因人而异、因岗而异的特征。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应以人(执法主体)为中心,主要由执法人员基本情况、执法办案情况、执法考核情况三部分构成。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包括检察人员基本履历、执法资格认定、岗位、职务变动、业务培训和专业学习等情况。执法办案情况包括承办案件的数量和办案质量情况。办案数量既要有办案总数,又要有办理重大疑难(大要案)案件数量,要能够透过办理数量看到个人执法能力情况。对于自侦部门集体办案的形式,应注明检察人员在查办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分为主办、参办、协办等;办案质量反映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及时性、规范性情况,包括案件审查、审判处理的结果,执法过程中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案件控告申诉或涉检来信来访的情况以及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等。检察人员执法工作的创新,完成交办、督办任务,阶段性重要工作完成情况,撰写法律文书、调研信息、工作总结的能力也应载入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对于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在执法档案中增设审批案件处理情况。对于检委会专职委员,应在执法档案中增设与职责有关的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司法警察执法情况应侧重与其职责相关的参与传唤、讯问、搜查、送达、安全防范等内容。执法考核情况包括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执法考核中,对执法干警的评优、记功、奖励,或对其执法过错认定、责任追究、违纪违法查处等情况的记载。监察部门就检察人员遵守办案纪律对涉案单位、当事人回访、调查情况也应予以记录。

3、确定责任部门。执法档案的建档工作琐碎且繁杂,涉及多个部门,必须确定一个责任部门。鉴于执法档案产生的背景和监察部门的工作性质,执法档案应由监察部门负责管理,其他部门分工负责。各业务部门提供办案数量信息材料。控申部门通过接访接待、办理案件提供群众投诉、案件质量信息材料。研究室提供建档人员的执法质量信息材料、执法创新信息材料、检察官调研文章发表以及获奖情况信息材料,并负责组织案件质量考评工作。政工部门负责收集涉及办案工作的奖励信息材料、个人基本信息材料。监察部门明确为执法档案的管理部门,不仅要负责收集执法作风、执法过错、执法检查、群众投诉方面的信息材料,而且要负责执法档案的汇总和管理,定期收集形成的档案资料、综合管理运用档案资料。凡移送归档的材料,需由检察官确认的要由检察官本人确认,如案件质量信息确认程序可以设置为承办人自评—部门负责人确认—分管检察长审核、确定案件质量,研究室(检委会办公室)抽查后确定该案件的质量情况。通过确认程序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程序公正规范。

(二)依托信息化技术,增强管理效能

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建立便捷、规范、实用的电子执法档案,即在检察业务管理软件中设置执法档案生成程序,实现建档、监督、考核一体化运作模式,既保证执法信息数据的准确,又能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干警在业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录入信息,同时成为执法档案的录入信息,真正做到随着执法过程,档案随之建立,执法完毕后档案随之生成。可从执法档案生成程序,直接获取执法办案的相关数据信息,如案件的办理过程、办理周期、法律文书等基本材料,直接生成执法档案基本数据库,减轻检察人员及业务部门的负担。研究室及时输入执法办案质量的督查评估信息情况,监察部门及时输入相关廉政情况,直接生成执法档案评估考察表,实现网上考核评估,实现监督考核的公开化。同时还可以将执法流程、职责规范、法律解释等制度固化到电子信息系统之中,设置预警功能,防止人为“疏漏”。

在推进执法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中,还需处理好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对于尚在审理过程中的案件,执法档案信息仅对检察长及分管检察长、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政工部门和监察部门公开,实现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动态监督控制。对涉及办案质量的主要指标进行考核,结合动态管理和案件评查,使执法质量的控制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同步监督。每个干警通过办案软件,直接查询自身执法办案情况和考评情况。对于在检察环节已经审结、并经考核评查的案件,可以进入执法档案资源共享平台,使执法干警可以通过网络学习和借鉴优秀案例的办案经验,吸取瑕疵案件的教训,使得执法档案建设透明程度更高,更具操作性和科学性。

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篇(6)

全院党政处级领导职位拟任人选。

二、考察时间

20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三、考察的内容

考察对象履行工作职责及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

四、考察的程序

1、成立考察组。本次拟成立10个考察组,考察组分组情况附后。

2、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会议的范围为全体中层干部和全院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统一填写民主推荐表,由党委组织部汇总情况报院党委。

3、由考察组主持召开5人以上部门全体职工会议,进行民主推荐。考核组汇总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4、个人述职。采取书面述职,材料交由考察组报党委组织部。

5、组织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谈话范围为考察对象的民主推荐范围及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谈话名单由考察组确定。

6、所有考察对象都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7、综合情况,写出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或民意测验的情况等,并注明考察人。考察人对考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察组组长对考察材料要严格把关。实行考察责任制,考察材料与事实有较大出入的,追究考察人的责任。

7、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全体成员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考察组意见,并将考察中形成的材料及时报党委组织部。

考察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成员:

考察对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团委、院长办公室、纪检委(*人)

第二组成员:

考察对象:审计室、工会、总务处、财务科、学生处(*人)

第三组成员

考察对象:机械系、计算机系、基建处(*人)

第四组成员:

考察对象:北校区(*人)

第五组成员:

考察对象:基础部、图书馆、体育教研室、实验中心(*人)

第六组成员:

考察对象:经贸系、成教部、保卫科、外语系(*人)

第七组成员:

考察对象:财经系、美术系、管理系、人才办、资金引进办(*人)

第八组成员:

考察对象:农学系、牧医系、园艺系(*人)

第九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篇(7)

文秘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灵活机动的原则,做到准确、迅速、保密。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州纪委、监察局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做好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的秘书工作和日常事务工作。

(三)做好州纪委、监察局各类公文的收发、承办、送阅、印制、校核、清签、保管和提供使用。

(四)按要求起草、修改部分公文,编印《红河纪检监察信息》、《信息快报》和《情况交流》等内部刊物;编纂年鉴史料、资料。

(五)保管和使用州纪委、州监察局印章,开具介绍信和证明信。

(六)管理州纪委档案室、打字室。

(七)承办州纪委、监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公文处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办理办法》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实施细则》精神,做好州纪委、州监察局的公文处理工作。

⒈公文起草。公文起草是文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公文起草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地体现州纪委的意图;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观点鲜明,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表述准确,篇幅简短,文字精炼;文种使用恰当。起草重要公文在领导的指导、主持下进行;起草一般性公文,由州纪委办公室和相关室承担;起草部门工作内容的公文,需以州纪委、监察局名义的,由部门代起草,经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州纪委办公室办理。

起草公文送签须用办文卡;送阅须用阅文卡;送领导请示件须用批阅卡。

⒉公文校核。凡正式公文,在送州纪委、监察局领导审批签发前,均应进行校核,做好协调,把好政策、内容、行文、文字、规格关。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了州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的内容的意图;所提措施、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了一致意见;人名、地名、时间、数字、行文等是否准确、恰当;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批会签手续;文件规格是否合适。

文稿如需作较大修改,须与起草部门协商或请其修改。州纪委、州监察局领导审批过的文稿,如有改动,须经原审批领导同志复审同意。

⒊公文签发。所有州纪委、监察局文件均须报州纪委、监察局领导审核签发:

以州纪委名义上报省纪委和州委的重要报告、请示和下发的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由书记签发。

以州纪委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涉及单方面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由分管副书记签发;若遇重大问题或涉及其他副书记、常委分管的工作,可提请州纪委常委会讨论或书记办公会协调后,由州纪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签发。以州监察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发。

以州纪委名义批转、转发的文件,州纪委的批复、复函、电报,由分管副书记签发,也可委托州纪委常委签发。

以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涉及重要事项的由分管领导签发;一般性的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红河纪检监察信息》、《信息快报》和《情况交流》等内部刊物,由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签发。

(二)收文处理。

⒈收文办理主要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批抄、分发、传阅等。批抄公文一般由州纪委办公室主任承担,也可授权副主任批抄。

⒉文件传阅。传阅公文应严格手续,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传阅按书记、副书记、常委、各室主任的顺序进行。公文传阅,一般情况下应当日阅退,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领导之间、各室之间,禁止横向传阅文件。阅办文件后应及时交回接文处。各室须留用的,须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到内收发处履行签字手续。急办件可由办公室将重复件或复印件一份同时送达承办室。

(三)拟文办理。拟文办理包括对需批复或报送结果的公文的拟办和对需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的承办。

承办公文坚持一次性送审原则,减少办文过程中的反复,缩短办文周期,努力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建立公文办理过程反馈制度,每份办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包括领导批示、相关部门承办情况和结果)应反馈给拟办者或其他相关人员。

(四)档案管理。凡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公文材料,办理完毕后,均应按《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由各室整理后交州纪委办公室档案室立卷归档。

⒈立卷材料实行承办部门立卷制度。案结卷成,事结档归。

⒉归档范围为三个部分,即:文书档案;案件档案;财务档案。

⒊归档材料应做到规范标准,须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⒋各室立卷归档工作应于次年上半年内完成,需销毁的文件和材料,由各室造册登记后交办公室统一处理。

⒌做好州纪委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及时收集文件材料,按时做好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及档案的保管、利用工作,严格执行查借阅档案的制度规定,审验办理查借档案手续,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州档案局移交档案。

(五)印信管理。使用州纪委、州监察局印信必须履行批准手续,遵守印信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州纪委、监察局印章、介绍信须经州纪委办公室同意,涉及外单位人员的还须报州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和开具;使用州纪委办公室印章、介绍信,须经州纪委办公室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和开具;印信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印信管理制度,认真审验有关手续,谨慎用印用信,保证印信的安全。

(六)投递、征订和监销。做好机要文件交换、清退、监销和报刊杂志的订阅、分发工作。

⒈按时参加每天的机要文件集中收发,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查点送出、收进文件,履行查验、签字手续,严防遗漏丢失文件。机要件、挂号信函的投递、接收必须严格履行有关投递和签收登记手续。

⒉按经批准的范围和数量办理州纪委机关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负责报刊杂志的分发。

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篇(8)

一、勤奋好学,学以致用

他常讲:“学习是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干好工作的基础,每一名干部都要成为学习型干部。”他不仅这样要求办公室的同志,自己更是注意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再忙,他都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对省委、省纪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精神,他善于学习研究,并注意体现到工作中,使办公室文字材料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言语朴实,文字严谨,既贯彻上级精神,又符合本地实际,特别是县纪委全会、县廉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材料,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受到了与会领导的好评。去年9月,经过理论测试,他被县委择优选派到北京大学参加科级干部理论研修班学习,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11月,他撰写的《县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海南党建》第10期上刊发。

二、敬业爱岗,甘于奉献

办公室是一个综合工作部门,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桥梁和纽带。办公室主任处在县纪委工作的枢纽位置上,担负着“三服务”的重要职责。担任主任以来,他牢固树立一心为公,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思想,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敬业爱岗,甘当配角,沉心静气,埋头苦干。工作中,他注意处理好“四种关系”,争当“四员”。处理好“四种关系”,即到位不越位;超前不抢前;献策不决策;出力不出名。争当“四员”,即当好参谋员、协调员、服务员和督查员。多年来,他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自我加压,不怕艰苦,勇挑重担,自愿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熬夜,几次带病坚持工作,从无怨言。2月,在筹备县纪委第五次全会期间,他白天处理日常工作,只能利用晚上时间撰写和修改会议材料,连续十几天一直工作到深夜。有人问他:“王主任,你不觉得文字工作枯燥无味吗?”他说:“长期的文字工作是很枯燥,但是你一旦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热爱这个职业,当你真正沉下心来,深入进去,你就会在苦和累中找到工作的乐趣。”

三、敢于探索,勇于创新

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篇(9)

一、勤奋好学,学以致用

他常讲:“学习是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干好工作的基础,每一名干部都要成为学习型干部。”他不仅这样要求办公室的同志,自己更是注意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再忙,他都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对省委、省纪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精神,他善于学习研究,并注意体现到工作中,使办公室文字材料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言语朴实,文字严谨,既贯彻上级精神,又符合本地实际,特别是县纪委全会、县廉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材料,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受到了与会领导的好评。去年9月,经过理论测试,他被县委择优选派到北京大学参加科级干部理论研修班学习,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11月,他撰写的《县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海南党建》第10期上刊发。

二、敬业爱岗,甘于奉献

办公室是一个综合工作部门,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桥梁和纽带。办公室主任处在县纪委工作的枢纽位置上,担负着“三服务”的重要职责。担任主任以来,他牢固树立一心为公,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思想,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敬业爱岗,甘当配角,沉心静气,埋头苦干。工作中,他注意处理好“四种关系”,争当“四员”。处理好“四种关系”,即到位不越位;超前不抢前;献策不决策;出力不出名。争当“四员”,即当好参谋员、协调员、服务员和督查员。多年来,他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自我加压,不怕艰苦,勇挑重担,自愿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熬夜,几次带病坚持工作,从无怨言。2月,在筹备县纪委第五次全会期间,他白天处理日常工作,只能利用晚上时间撰写和修改会议材料,连续十几天一直工作到深夜。有人问他:“王主任,你不觉得文字工作枯燥无味吗?”他说:“长期的文字工作是很枯燥,但是你一旦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热爱这个职业,当你真正沉下心来,深入进去,你就会在苦和累中找到工作的乐趣。”

三、敢于探索,勇于创新

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篇(10)

为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湘发[20xx]6号),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市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湘纪发[20xx]23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发[20xx]6号)、《〈**市县市区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政绩考核实施细则〉和〈**市市直工作部门及领导班子成员政绩考核实施细则〉》(*办发[20xx]12号),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服务“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大局,努力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二)考核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详见附表)

三、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组织,与全市的政绩考核一并实施。

(二)市纪委、市监察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评定工作。明确1名市纪委副书记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市纪委分管考核工作的常委任副主任,市纪委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的主要负责人和各考核组组长任委员。监督检查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

(五)坚持删繁就简,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

五、考核计分

(一)分值设置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各100分。

2、对具有特色或创新意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某一方面在内容、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别具一格,有创造性发展;创新性举措当年度普遍实行;成效明显),予以加分。

3、在省纪委、中纪委刊物(不含网络)上发表的1000字数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者在省、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的经验材料,予以加分。

4、纪检监察工作获得省、中央有关部门以文件形式表彰的,予以加分。

(二)分值折算(具体计分见附表)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40%折算;纪检监察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60%折算。

2、对取得成效的特色创新工作,经考核评定,每项进行加分:在全市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2分;在全省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5分。发表的经验材料和受到的表彰,经考核评定,省级加3分,中央级加5分。所加分数直接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

六、考核时间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年底进行,考核时间为全市政绩考核确定的时间。

(二)考核方式:

1、对县市区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派出考核组(与市政绩考核组同步),市纪委领导带队,到县市区实地考核。一是听取县市区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二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县市区有关单位人员座谈,听取意见);三是开展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形成考核材料,集中向考核委员会汇报。

2、对纪检监察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业务室对口考核打分,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平时考核为主,一般不实地考核。

3、对特色创新工作的认定。实行自主申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由各县市区纪委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纪委监督检查室。由考核组在对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 同时,进行实地考核(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集中汇报,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认定。

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予以推介的,只需申报,不实地考核,直接报考核委员会审议,予以认定。

七、考核结果评定

(一)按照被考核单位所得分值情况依次排名。由考核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根据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数,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分数和特色创新工作认定的分数,进行综合评定,按40%左右的比例提名相关县市区为优秀等次,报市纪委常委会议审核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

2、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事故的;

3、在办案工作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被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反腐倡廉建设不合格单位: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

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达到40%以上。

八、考核成果运用

(一)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按照“谁考核,谁反馈”和“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由考核组组长向被考核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对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建议市委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九、考核工作纪律

办公室主任考察材料篇(11)

一、基层检察院检委会工作存在的问题

1.检委会办事机构不健全,职能作用发挥不理想。基层检察院检委会办公室负有对所议案件和事项进行实体把关的任务,会议召开前,对有关科室提出的请示和报告要认真审查,提出检委会办公室的法律咨询意见以及法律审核意见,在开会时供委员们参考。而目前检委会办公室没有单独设立,没有设立检委会专门办事机构,没有专职办事人员,大多由法律政策研究室或者办公室承担,只做会议通知、记录工作,检委会办公室缺乏与各业务科室建立业务探究和沟通交流的平台,为领导参谋的“智囊团”作用不能得到发挥,无法按规定履行“程序过滤、实体把关”职责,无法发挥检委会办事机构的协调作用,未真正成为检委会业务决策的“外脑”。

2.议事、议案不够规范。一方面是议案、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不够规范,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如提案部门拟制的检察业务工作规定、制度或适用法律请示意见不符合议案报告制作规范格式的要求,必须具备哪些必要的程序和内容,五花八门,形式不一;有的提请时甚至不提出议题或者主题不明确,材料不齐备,致使检察委员会讨论时,议题不统一,难以决策。另一方面议事议案提请程序也不够规范,基层检察院对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不够重视,规范化建设落后,因此,检委会会议通常是按照习惯行事,或者按照其他会议的形式进行,没有体现出检察委员会的专业特征。如有时临时决定召开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或事项,缺少必要的准备过程,造成讨论时委员们缺少心理准备,全凭听取汇报作决策,缺少调研过程,这势必影响案件讨论的质量。

3.委员讨论发言随意,阐述说理不到位。检委会未能充分体现集中集体智慧,听得多,议得少。实际上,基层检委会召开的随意性较大,往往是上午通知,下午就开会,甚至于随时通知召开检委会。无论是议案议事,事前都没能给委员留足充分的调查研究时间,而检委会往往需要当即决定,没有时间余地,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一些不了解情况或对情况了解不清楚的成员对所讨论的问题难以发表出深层次的见解,只能是人云亦云,缺乏必要的说理、论证过程。有的发言过于简单,人云亦云,仅以“同意”两字一带而过。经粗略统计,发现用“同意”或“同意某委员意见”、“同意承办人意见”进行表决的不少于1/3。

4.欠缺对检委会委员的考核评价机制。检委会委员职责不明,缺乏激励竞争机制,导致检委会委员负重感不强。基层检察院往往是以职务高低和资历深浅作为任用检委会委员的考量因素,带有一定的政治待遇色彩,责任意识淡薄、发言随声附和,表决随波逐流的现象。加之检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表决方法,“集体负责”实质上成为“个人无责”,一旦出错追究下来,最多国家“买单”赔偿,做出表决的个人却不承担任何风险。就委员而言,人大任命以后,既有了法定的身份,但其在检委会工作中履行职务情况如何,发挥作用如何,或者是在讨论问题时是正确意见多还是错误观点多等等,没有监管程序,人大不要求述职,上级院也不过问,组织部门也不考核。由于缺乏严格的考核管理程序和监督机制,委员们有权无责,当然也就无压力、无危机感和紧迫感,当和尚不撞钟也就见怪不怪了。

5.对检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落实情况不够及时、规范。检委会决定决议书面形式送达承办部门后,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反馈执行情况时,未及时跟踪办理情况;有时虽对决定进行了跟踪办理,但不够规范,未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记载,使之既缺乏规范性、严肃性,又造成相关情况的资料不全,影响了办理的效果和工作质量。

6.检委会在内部管理中的决策地位不突出,未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根据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检委会的议事范围包括四类事项和六类重大案件,在重大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这方面做得还比较好,但对一些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却并未提交检委会,本应由检察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而由其他会议决定本就是对检委会权利的削弱,加之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经其他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执行贯彻不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检委会的职能。

二、对策

1.必须设立专门独立的检委会办事机构。要高度重视检委会日常工作的重要性,努力争取机构编制和人员,尽快把检委会办事机构从其他兼职部门分离出来,确定专职人员,保证必要的硬件设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比如统一制订提请检委会讨论的材料格式及必备内容,明确会议组织、材料报送、会议记录、文书归档管理等工作程序和形式要求,从而保证检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2.坚持民主程序,提高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健全检察委员会规范的议事程序。从细节入手,抓议事议案的程序规范。在议事议案的办理过程中,要把规范程序作为提高检委会工作质量的核心要素来抓,严把提案、审查、议事、督办“四关”,以确保检委会的议事质量和决定执行力。注重程序的规范,肯定会提高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有利于得出正确结论。实际工作中,在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数日前,拟提请讨论事项的业务部门必须写出案件汇报提纲,说明承办人及承办部门意见,经分管检察长签署意见后,并附案件卷宗材料或主要证据材料,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对案件材料进行程序审查、对案件本身进行实体审查,提出法律审查意见报专职委员审核决定,并供检察委员会讨论时参考。对于经审查不属于检察委员会讨论范围的案件,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应提出审查意见,报请专职委员决定是否提交讨论。凡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可由承办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讨论事项的议案、审查意见,主题要明确、材料要齐备,经分管检察长审阅后,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报检察长决定是否提交讨论。

严格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问题,要会前提供相关资料,给委员们调查研究的时间;检委会召开必须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主持人在其他委员发表意见前,不得对议题的处理或定性先做表态或提示性发言;检察长认为委员们对议题的分歧意见较大,可以决定对议题暂不交付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议;出现检察长与多数委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时,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或上级院决定。再之,要确保每位委员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集思广益,从根本上保障检委会充分发扬民主,制订决策科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