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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6-08 06:13:51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篇(1)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颍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网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使颍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职责

(一)各部门、各单位计划生育职责

1、成立计划生育管理组织,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配备一名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负责本单位(含空挂户、租房户、退休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及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和信息通报,计划生育信息员享受计划生育岗位津贴。

2、认真做好本系统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单位和单位住宅小区分别设立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栏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箱。宣传栏内容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办证程序、收费标准、有奖举报办法和省、市、县、镇四级有奖举报电话号码等内容。

3、年初分别与下属相关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出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相关文件,将计划生育纳入本单位综合考评。每季度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半年、年终各组织一次考核,兑现奖惩。督查、考核要有文件和相关资料。

4、建好本单位常住户、空挂户、流动人口的育龄群众档案。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两检”对象按时参加每季度的孕环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政策外怀孕、生育的处理。

5、单位分管领导、计生专干按时参加单位所在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的例会,汇报上月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本单位当月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信息,规范填写统一的《阜阳市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上报所在社区。实行零报制。

6、计划生育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干除要参加慎城镇每月召开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例会,通报相关信息外,也要参加所在社区每月召开的例会,上报本单位计生信息。公安、卫生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件时,需凭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可办理。房管部门要做好租房户的建档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管理工作。

(二)慎城镇计划生育职责

1、充分利用广播、专栏、培训等形式,认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有奖举报知识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关心、支持计划生育的工作格局。

2、督促、指导社区、单位按要求建立规范计划生育各类统计台帐,力争计划生育信息统计上报准确率100%。

3、规范建立计划生育统计台帐,落实信息核查、反馈制度。认真组织核对社区、相关部门上报计生信息,准确的信息及时进入计生办WIS系统,对不准确的信息反馈给原上报单位予以纠正,并督促其及时上报纳入管理;对人户分离、流入人口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信息,本县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其原籍单位,并留好存根;外县的上报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通过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反馈给其原籍单位。建立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登记帐,查验登记内容与社区居委会查验登记一致。

4、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及社区例会,学习相关政策文件,通报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检查相关部门、社区上月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下步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各社区工作情况,发放社区工作信息提示单,计生办要有参加例会人员名单、书面通知回执、例会内容记录簿、人员签到簿、参会场景照片等资料。

5、年初与县直单位及社区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指导落实;年终对县直单位及社区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6、设立固定的计划生育公开栏和宣传栏,有生育政策、收费标准、办证程序、政策外怀孕、生育有奖举报、居民自治章程等内容。设立永久固定的城市计划生育有奖举报箱,公布省、市、县、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奖举报电话号码。接受举报要有登记,查处要有卷宗,处罚要到位。

7、加大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宣传经费、孕环检、手术经费、办公经费、专干工资要落实;切实做好城镇无单位居民、流入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工作。

8、认真做好经常性工作,确保年度出生政策符合率98%以上,统计实现零误差,确保出生婴儿性别比125以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5%以上。

(三)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职责

1、社区居委会成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主任由社区主任兼职,配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计划生育专职干部,住宅小区、家属院配备计划生育信息联络员,建立系统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

2、规范开展对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培训,确保群众计划生育政策知识知晓率95%以上。社区居委会、家属院、住宅小区要分别设立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栏、有奖举报箱,公布省、市、县、镇四级举报电话。

3、年初与辖区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建立规范的“三簿四类”台帐,并将当月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信息以月报单形式上报镇计生办,确保实现信息统计、上报零误差。

5、认真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并有查验登记,查验结果及时上报镇计生办建档,纳入管理。建立房屋出租户档案,配合房管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力争合同签订率100%。

6、为办理有关证件的群众出具地址证明,社区有地址证明存根和登记簿,使用计划生育专用章。未提供相关证明和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暂不予办理。

7、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定期组织“两检”对象按时参加孕环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杜绝早育和政策外生育。

8、组织召开辖区单位、住宅小区、家属院计生负责人、信息联络员参加的例会,学习计生政策法规,听取各单位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搜集计生信息,对单位通报的计生信息认真组织专人检查,准确的信息及时进入“三簿四类”台帐;对不准确的信息反馈给提供信息单位,更正后重新上报。社区居委会例会要有参会人员名单、书面通知书回执、人员签到簿、会议记录。

9、按时完成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信息核查等任务。

三、考核

(一)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慎城镇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慎城镇组织对县直单位、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三)实行月调度与半年、全年检查相结合的考评办法,每次调度、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四)省、市检查结果纳入县年终考评。

四、奖惩

(一)完成年初与慎城镇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指标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二)完不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慎城镇城区期内出生政策符合率低于96%、统计准确率低于98%、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25、节育手术到位率低于90%、《婚姻证明》查验率低于90%的,县委、县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一票否决”。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篇(2)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围绕“一升三降”,以“党政重视、夯实基础、奖罚并重、优质服务”为主线,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技术服务和打击违育行为的力度,保持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特成立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活动。各乡镇要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育龄群众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奖励优惠等知识,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的国策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自愿主动落实计划生育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违法违育者主动接受计划生育行政处罚。

2、集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技术服务活动。各乡镇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摸清四项手术和环孕检欠账对象底细,加强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情教育,倡导育龄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以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主。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站应当抓好优质服务以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3、集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

各乡镇要通过此次活动,至少摸排出一条有价值的“两非”线索,并及时进行查处,乡镇查处不了的可移交至县“两非”办查处。县“两非”专案组要多加强与乡镇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案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查处,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确保性别比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彻底扭转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

4、集中开展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超生清理活动。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干部职工、名人富人的生育情况进行逐一筛查,上报超生对象名单。国家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必须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要按其实际可支配收入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并坚决征收到位,同时还要对其违育行为给予公开揭露。

5、集中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活动。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底细,核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有管理盲区,核查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档、发证、验证和信息联系是否及时到位,做好建档、发证、验证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流动人口建档率、发证率和验证率。

6、集中开展人口计生统计资料和信息质量核查。各乡镇计生办要加强对公安、卫生、民政、农医保等部门涉及有关全员人口和出生信息资料的全面核查,对全员人口信息进行补充、修正和完善。确保部门信息与全员系统信息相符。要进一步加强对计生系统内部资料的全面核查、清理和整理归档,确保内部资料全面准确、规范,无逻辑性误差。

四、实施步骤

集中宣传服务月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6月30日。

㈠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或社区主任、小区信息员会议进行大力宣传发动,深入村、组、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大力营造宣传服务月工作氛围。

㈡摸底排查阶段(5月21日—25日)

要深入村(社区)、组(小区)、户认真进行调查摸底,特别是对节育措施欠帐、政策外生育、政策外怀孕、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两非”线索等情况进行摸底。且要理出服务对象详细名单,为下一步服务做好基础性工作。

㈢集中宣传服务阶段(5月26日—6月25日)

1、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对服务对象逐一督促、落实到位。

2、要对部门相关信息、计生帐卡资料及全员人口系统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整顿,确保信息覆盖率和准确率均达99%以上。

㈣总结提高阶段(6月26日—30日)

1、6月26日以前,各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书面上报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2、要对集中宣传服务阶段中遗留问题进行清欠扫尾,力争全面落实到位,巩固计生宣传服务成果。

3、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集中宣传服务月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补课,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开展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是夯实基础、争先创优的重要举措。因活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行动,确保宣传服务活动稳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篇(3)

一、各级计生工作者要提高对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

首先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强化首位意识,发挥首位优势,起到首位作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走向制度化、经常化;同时,也要想方设法帮助基层宣传工作人员排忧解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去。其次,基层宣传工作人员要充分意识到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排除一切客观因素的干扰,扎实、有效地推进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带动职工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度。第三,基层单位计生宣传工作人员要紧跟时代、自我加压、不断学习。不仅要学习新时期人口理论知识,还要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只有加强学习,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二、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不能断档,更不能有被遗忘的角落

强化计生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现行政策的宣传力度,着重做好省“取消二胎生育间隔”、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等生育政策的宣传引导。加强对未婚青年的宣传教育,全面深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各单位通过黑板报、学习日等 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健康检查的必要性、健康检查的流程和健康检查的注意事项,提高职工参与积极性。搞好重大节日主题宣传,利用“5.29”计生协会员日、“7.11” 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等重要节假日开展创新性、有特色的宣传活动,真正发挥主题宣传作用。加强人口计生宣传网络平台建设,丰富计生内容,及时更新,畅通职工学习计生政策和进行咨询、交流的渠道。加强媒体宣传,改进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突出以生育政策、婚育新风、打击“两非”、关爱女孩、阳光计生等为题材的重点宣传报道,全方位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舆论环境。2、加强优质服务,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职工群众的需求是活动的方向,职工群众的满意是活动的宗旨,我们将大力开展“四送”活动,以服务带宣传、使工作“有情、服务、感人”让新型生育文化深入人心。“四送”即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送一份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材料,办理生育服务证时,为职工送一份“三优”知识材料;上门随访时,为每位产妇,术后育龄女职工送一份术后保健及避孕节育知识材料,为新婚夫妇送一份新婚保健知识及办理生育服务证需知材料。

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不能有遗忘的角落。例如,对于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迎难而上,不可因为其烦琐而使之成为新的超生力量。再者,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要全方位、广范围,宣传内容涉及婚育新风、关爱女孩、出生缺陷干预等各个方面。

三、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促进计生事业发展。为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以能力建设为中心,以打造“团结、激情、创新、进取、廉洁”的团队为目标,全面培养创新意识,敬业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服务水平,形成“学政策、学业务、比创新、比服务”和“敢于争先、敬业奉献、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要着力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能力、服务能力,加快知识化、职业化进程,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为务精、会管理、勤服务,善于做职工群众工作的计生干部队伍,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打牢计生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多措并举提高人口信息数据质量。加强计生管理系统数据库的动态管理,每月按时完成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及上传工作,使每月信息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每月例会对各区队数据质量及应用情况进行通报,指导各区队修正数据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不断提高数据库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大培训,组织信息化业务培训,将信息化工作向基层单位全面推广,实现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报表,全面提高人口数据准确。四是认真开展生殖健康优质服务,重点抓好一年两次的“三查”服务,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宣传工作。五是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计生干部作用和职工监督,通过多渠道的信息收集,对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盯防,对已政策外怀孕的女职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严格考核,形成奖惩机制

严格实施年初与各队签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加强对目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行“月考核、季小结、年终总结”制度,认真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兑现对各单位的奖罚考核,促进履职到位。

五、加强管理,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坚持“流入地为主、流出流入地共同管理”的管理机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信息互通制度,共同管理,进而形成长效机制,力争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争先创优。

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要和技术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需求,大力宣传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同时,还要和帮扶计生贫困家庭结合起来,实施奖励扶助,帮助他们过上幸福、快乐的小康生活。

六、结语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篇(4)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室: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确保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某某市、某某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作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证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二、奋斗目标1、计划生育率100%;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90%;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三、组织领导矿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矿党委书记、矿长任委员会主任,矿党委副书记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下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党(总)支部要相应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同时,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明确人口与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四、工作职责1、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明确齐抓共管的内容和要求责任制,实施综合治理。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⑷检查考核基层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评比之中,实行“一票否决”。⑸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确保及时奖罚兑现。⑹完成集团公司党政、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任务。2、井党总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督促基层党支部组织职工学习宣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井范围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帮助指导计生兼职工作人员处理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⑶积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上级计生办的要求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3、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⑴认真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机构、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研究拟定本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基础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⑷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的具体检查措施,测算兑现计划生育政策所需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入托入学报销费用、女职工定期妇检费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办公经费等)提交委员会研究解决。⑸组织指导计生宣传员开展基层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对基层工作检查考核,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对辖区内计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⑹负责矿委员会和矿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4、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政工部(组织、宣传、纪委)①负责将计生工作纳入各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创先争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②选拔后备干部和发展新党员应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发现违反政策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发展。③负责编制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计划并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干部职工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先进事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⑤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情况,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计划生育失控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⑵群工部(工会、团委)①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各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②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宣传牌板、电影幻灯等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计生法律知识。③加强对实行计划生育特、贫职工和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工作,协助计生办组织好女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会建家的一项重要内容,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和模范、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家积极分子要经计生办审查签字,实行“一票否决”。④将计生纳入评选先进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内容,在发展新团员时,严把计生关、对违反计生政策者,不予发展。⑤负责与全矿未婚青年签订晚婚晚育合同,保证晚婚率90%以上,晚育率100%。⑶党政办公室①协助分管领导开好计生委员会议,协助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并做好记录。②矿工作计划要安排计生工作内容,并协助做好检查落实。③做好计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⑷职校编制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矿干部、职工的人口理论及计生政策法规的培训,各类培训班都要安排计生内容,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与其它培训同步进行、同步考核,各项教学基础资料、台帐齐全,符合上级要求。⑸电讯中心①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宣传计生先进典型、发挥宣传舆论作用。每季开辟一次计生专题广播电视节目。②帮助计生办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计生信息计算机动态管理。⑹劳保科加强对育龄内退职工的管理,负责与育龄内退女工签订管理合同书,定期联系,负责召集育龄内退女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服务。⑺财资部①对育龄职工在办理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时必须先由计生办审核办理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后,再经计生办登记盖章后方可办理其他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②协助计生办做好办理井下照顾生育二胎职工的出勤工数的审核,确保不出差错。③负责为全矿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及相关手续。④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计生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门列帐管理。⑻保卫科①严把流动人口居住关,凭计生办证明方可办理《暂住证》,并做好记录,健全台帐。②负责会同房管科、计生办搞好一年两次清查矿内和所管辖区的探亲家属及流动人口,并负责对无《暂住证》、无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⑼企管部负责全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与奖罚兑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矿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奖罚兑现。5、基层党支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⑴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理论以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⑵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台帐,做到人员、信息登记表、帐卡等基础资料填写及时准确,内容齐全,并根据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⑶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负责督促本单位职工做好男工函调和女职工随访服务。⑷组织本单位育龄职工按时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按时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⑸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矿计生办通报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情况,掌握流出原因,去向。随时掌握本单位职工家属流入情况,督促流入人员到矿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⑹负责与外出创业人员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措施1、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工部在安排月度学习计划时,要统筹安排人口与计划生育学习宣传内容,各基层单位对职工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要有学习宣传记录,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兑现。2、建立育龄女工定期随访制度。有女职工的单位每季度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所有育龄女工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向育龄女工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与服务,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及时为她们提供服务,各单位随访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报矿计生办。3、严格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加强计划生育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凡职工调动(包括调进矿、调出矿、本矿内部调动或办理退休、内部退养等),必须由调动职工本人携带本人的计划生育登记表、卡片等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到矿计生办登记盖章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调动或退休、内部退养手续。劳保科每月必须将当月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名单报计生办一份,计生办核减统计人数。对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或除名的职工,必须由当事职工本人到矿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其他有关结算手续。4、认真落实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两次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应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携带完备的(必须有本人近期照片)综合服务证,按照计生办统一安排的时间接受综合服务育龄妇女接受综合服务时,必须有所在单位的计生宣传员带队,计生宣传员不得无故缺席。5、严格执行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每年必须对45周岁以下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和独生子女情况进行一次函调。6、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外出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出人员,必须先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或签订《流出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否则,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对整建制外出创业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就是计划生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指定一名兼职计生宣传员,负责做好外出创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保持与计生办的联系,及时传递计生信息。对流入矿区的育龄人员,必须在十五日内携带国家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保卫科凭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审验证》为其办理《暂住证》,房管部门查验其《流动人口审验证》和《暂住证》后,方可安排住房。7、严格婚育假审批制度。所有婚假(含三天法定婚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假,必须由其单位出具证明,经党政主管领导签字后,到矿计生办审批,未经计生办审批的婚育假和四项手术假一律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考勤做帐,违反者,严格追究其责任。8、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矿每年初都要与各基层单位和各机关部室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年终检查、考核、评比,且奖罚兑现。9、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矿对计生宣传员实行责任津贴,每人每月10元。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要适当增加兼职计生宣传员的分配比例,要有在经济分配上向计生宣传员倾斜的政策。要保证计生宣传员有足够时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不少于一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数。六、奖励与处罚1、奖励(1)年终根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进行奖罚,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由矿根据责任书的规定标准给予全额奖励。(2)如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对井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和矿计生委成员进行适当奖励。(3)对计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经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可另行给予奖励。2、处罚⑴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除对当事人按照《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对当事人给予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罚款二万元。对当事者所在单位除实行“一票否决”外,按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罚所在单位二万元,罚其单位党政主管各2000元,罚计生宣传员500元。⑵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2条的,逾期不报报表或不按要求进行随访的,每次对该单位给予500元罚款,同时对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和计生宣传员各罚款100元。⑶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3条的,每发现一人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对财资部经办人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⑷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4条的,逾期不参加综合服务的,每有一人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对当事者本人按每延误一天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以此类推。同时,对当事人的亲属给予停班处理,直到当事人接受了综合服务为止。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宣传员每人罚款100元。⑸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5条的,凡不按要求进行函调的,对其所在单位给予1000元的罚款,对当事者本人给予500元处罚,同时责令其停班函调,直到完成函调工作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6条的,违反者,对经办人给予500元罚款,并责令经办人负责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凡没有兼职计生宣传员的整建制外出创业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如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人次,对当事人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接受我矿组织开展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不按时接受综合服务的,按本规定第四条给予处罚(7)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7条的,每次给予责任人500元经济处罚。其他各类假的审批,严格按庞矿发(2005)44号文件执行。(8)对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按责任书的规定进行罚款。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篇(5)

二、2008年10月以来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基层基础规范化的建设

1.阵地规范化建设:人口学校挂牌

2.资料档案:按照区计生局要求进行了规范化整理

3.鉴于前期WIS系统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对系统数据进行了清理。

(二)宣传工作

1.2008年一月,发动单位为贫困独生子女家庭和大学生捐款。

2.三.八 组织计生信息员学习新条例,并开展有奖计生知识竟赛。

3.社区共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宣传品入户率100%;

(三)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

利用元旦、春节流动人口返乡的机会,发放宣传单提示流动人口回原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人口利用返乡机会进行生殖健康服务检查,将反馈单返到社区,春节后进行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有清查期间共登记流动人口711人,验证687人,全部录入WIS系统,社区流动人口登记、验证、上报率100%。

2.三.八 组织计生信息员学习新条例,并开展有奖计生知识竟赛。

3.社区共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宣传品入户率100%;

(三)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

利用元旦、春节流动人口返乡的机会,发放宣传单提示流动人口回原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人口利用返乡机会进行生殖健康服务检查,将反馈单返到社区,春节后进行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有清查期间共登记流动人口711人,验证687人,全部录入WIS系统,社区流动人口登记、验证、上报率100%。

2.三.八 组织计生信息员学习新条例,并开展有奖计生知识竟赛。

3.社区共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宣传品入户率100%;

(三)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

利用元旦、春节流动人口返乡的机会,发放宣传单提示流动人口回原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人口利用返乡机会进行生殖健康服务检查,将反馈单返到社区,春节后进行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有清查期间共登记流动人口711人,验证687人,全部录入WIS系统,社区流动人口登记、验证、上报率100%。

(四)优质服务工作

1.为新婚对象提供免费婚检服务和宣传工作,09年共宣传社区14名新婚对象在婚前到区计生服务站进行了婚检。

2.社区现有孕妇19人,半年生育31人,在这些对象有孕时社区对每个对象实行了月包保、月随访,实现了孕情上报及时率100%、孕情随访率100%。

3.特抚工作:2009年2月我居按照上级各部门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及调查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分别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并通过了、逐户逐项上门询问、背靠背调查等方式进行初步审核。最后确定特扶对象6人。

通过半年的努力,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服务、宣传活动,使辖区内的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工作有更深的了解,在社区内形成了良好的人口文化氛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优质服务工作

1.为新婚对象提供免费婚检服务和宣传工作,09年共宣传社区14名新婚对象在婚前到区计生服务站进行了婚检。

2.社区现有孕妇19人,半年生育31人,在这些对象有孕时社区对每个对象实行了月包保、月随访,实现了孕情上报及时率100%、孕情随访率100%。

3.特抚工作:2009年2月我居按照上级各部门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及调查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分别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并通过了、逐户逐项上门询问、背靠背调查等方式进行初步审核。最后确定特扶对象6人。

通过半年的努力,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服务、宣传活动,使辖区内的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工作有更深的了解,在社区内形成了良好的人口文化氛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优质服务工作

1.为新婚对象提供免费婚检服务和宣传工作,09年共宣传社区14名新婚对象在婚前到区计生服务站进行了婚检。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篇(6)

一、指导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xx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证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二、奋斗目标

1、计划生育率100%;

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 /> 蔚轿弧⒋胧┑轿弧⑼度氲轿弧⒐ぷ鞯轿弧?/p>

四、工作职责

1、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明确齐抓共管的内容和要求责任制,实施综合治理。

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⑷检查考核基层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评比之中,实行“一票否决”。

⑸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确保及时奖罚兑现。

⑹完成集团公司党政、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2、井党总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

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督促基层党支部组织职工学习宣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井范围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帮助指导计生兼职工作人员处理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⑶积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上级计生办的要求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3、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⑴认真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机构、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研究拟定本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基础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⑷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的具体检查措施,测算兑现计划生育政策所需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入托入学报销费用、女职工定期妇检费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办公经费等)提交委员会研究解决。

⑸组织指导计生宣传员开展基层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对基层工作检查考核,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对辖区内计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⑹负责矿委员会和矿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4、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

⑴政工部(组织、宣传、纪委)

①负责将计生工作纳入各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创先争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

②选拔后备干部和发展新党员应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发现违反政策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发展。

③负责编制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计划并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

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干部职工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先进事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发挥宣传~作用。

⑤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情况,对、弄虚作假,造成计划生育失控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

⑵群工部(工会、团委)

①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各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②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宣传牌板、电影幻灯等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计生法律知识。

③加强对实行计划生育特、贫职工和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工作,协助计生办组织好女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会建家的一项重要内容,评选文

明单位、文明职工和模范、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家积极分子要经计生办审查签字,实行“一票否决”。

④将计生纳入评选先进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内容,在发展新团员时,严把计生关、对违反计生政策者,不予发展。

⑤负责与全矿未婚青年签订晚婚晚育合同,保证晚婚率90%以上,晚育率100%。

⑶党政办公室

①协助分管领导开好计生委员会议,协助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并做好记录。

②矿工作计划要安排计生工作内容,并协助做好检查落实。

③做好计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⑷职校

编制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矿干部、职工的人口理论及计生政策法规的培训,各类培训班都要安排计生内容,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与其它培训同步进行、同步考核,各项教学基础资料、台帐齐全,符合上级要求。

⑸电讯中心

①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宣传计生先进典型、发挥宣传~作用。每季开辟一次计生专题广播电视节目。

②帮助计生办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计生信息计算机动态管理。

⑹劳保科

加强对育龄内退职工的管理,负责与育龄内退女工签订管理合同书,定期联系,负责召集育龄内退女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服务。

⑺财资部

①对育龄职工在办理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时必须先由计生办审核办理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后,再经计生办登记盖章后方可办理其他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

②协助计生办做好办理井下照顾生育二胎职工的出勤工数的审核,确保不出差错。

③负责为全矿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及相关手续。

④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计生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门列帐管理。

⑻保卫科

①严把流动人口居住关,凭计生办证明方可办理《暂住证》,并做好记录,健全台帐。

②负责会同房管科、计生办搞好一年两次清查矿内和所管辖区的探亲家属及流动人口,并负责对无《暂住证》、无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⑼企管部

负责全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与奖罚兑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矿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奖罚兑现。

5、基层党支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

⑴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理论以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

⑵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台帐,做到人员、信息登记表、帐卡等基础资料填写及时准确,内容齐全,并根据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

⑶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负责督促本单位职工做好男工函调和女职工随访服务。

⑷组织本单位育龄职工按时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按时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

⑸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矿计生办通报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情况,掌握流出原因,去向。随时掌握本单位职工家属流入情况,督促流入人员到矿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

⑹负责与外出创业人员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工部在安排月度学习计划时,要统筹安排人口与计划生育学习宣传内容,各基层单位对职工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要有学习宣传记录,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兑现。

2、建立育龄女工定期随访制度。有女职工的单位每季度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所有育龄女工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向育龄女工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与服务,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及时为她们提供服务,各单位随访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报矿计生办。

3、严格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加强计划生育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凡职工调动(包括调进矿、调出矿、本矿内部调动或办理退休、内部退养等),必须由调动职工本人携带本人的计划生育登记表、卡片等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到矿计生办登记盖章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调动或退休、内部退养手续。劳保科每月必须将当月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名单报计生办一份,计生办核减统计人数。

对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或除名的职工,必须由当事职工本人到矿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其他有关结算手续。

4、认真落实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两次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应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携带完备的(必须有本人近期照片)综合服务证,按照计生办统一安排的时间接受综合服务育龄妇女接受综合服务时,必须有所在单位的计生宣传员带队,计生宣传员不得无故缺席。

5、严格执行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每年必须对45周岁以下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和独生子女情况进行一次函调。

6、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外出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出人员,必须先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或签订《流出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否则,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对整建制外出创业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就是计划生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指定一名兼职计生宣传员,负责做好外出创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保持与计生办的联系,及时传递计生信息。

对流入矿区的育龄人员,必须在十五日内携带国家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保卫科凭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审验证》为其办理《暂住证》,房管部门查验其《流动人口审验证》和《暂住证》后,方可安排住房。

7、严格婚育假审批制度。所有婚假(含三天法定婚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假,必须由其单位出具证明,经党政主管领导签字后,到矿计生办审批,未经计生办审批的婚育假和四项手术假一律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考勤做帐,违反者,严格追究其责任。

8、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矿每年初都要与各基层单位和各机关部室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年

终检查、考核、评比,且奖罚兑现。

9、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矿对计生宣传员实行责任津贴,每人每月10元。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要适当增加兼职计生宣传员的分配比例,要有在经济分配上向计生宣传员倾斜的政策。要保证计生宣传员有足够时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不少于一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数。

六、奖励与处罚

1、奖励

(1)年终根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进行奖罚,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由矿根据责任书的规定标准给予全额奖励。

(2)如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对井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和矿计生委成员进行适当奖励。

(3)对计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经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可另行给予奖励。

2、处罚

⑴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除对当事人按照《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对当事人给予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罚款二万元。对当事者所在单位除实行“一票否决”外,按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罚所在单位二万元,罚其单位党政主管各XX元,罚计生宣传员500元。

⑵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2条的,逾期不报报表或不按要求进行随访的,每次对该单位给予500元罚款,同时对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和计生宣传员各罚款100元。

⑶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3条的,每发现一人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对财资部经办人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⑷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4条的,逾期不参加综合服务的,每有一人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对当事者本人按每延误一天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以此类推。同时,对当事人的亲属给予停班处理,直到当事人接受了综合服务为止。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宣传员每人罚款100元。

⑸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5条的,凡不按要求进行函调的,对其所在单位给予1000元的罚款,对当事者本人给予500元处罚,同时责令其停班函调,直到完成函调工作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篇(7)

今年以来,教育中心计划生育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心领导的重视支持下,紧紧围绕总厂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结合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教育中心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计生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促进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四所中小学移交,教育中心及时调整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建立完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召开了计生领导小组会,落实表彰奖励经费等问题。今年投入计生经费4675元;二是强化领导责任。教育中心坚持把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各校园专业管理考核方案中。1月4日,召开计生工作表彰暨签状大会,对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与所属校园站签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基层单位也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了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提高大家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计生意识。我们充分利用例会、报刊、专栏及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对国家政策、办事程序、婚育知识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张贴《家庭人口墙报》,做好人口和计生宣传品的发放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品的质量和使用效率。2006年征订《中国人口报》2份、《人口墙报》6份、《中国妇女》1份、上报计生办、石化报信息3篇。

为营造社会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为及时掌握计划生育新知识,2005年,乌石化。同时,还与基层实际相结合,在各个纪念日(“5.29”、“3.8”、“6.1”“7.11”、“9.25”等)开展针对性宣传。“7.11”世界人口之际,在石化网上打出了宣传用语、电视台也进行了宣传报导。同时,还开展了全厂性的黑板报比赛(参展33块);今年在自治区面对面问卷调查中获优异成绩,受到东山区计生委的好评。9月份为迎接自治区“婚育新风进万家”验收,在厂前路橱窗内挂宣传挂图40余份;全年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四期。基层的小黑板、小讲座、小栏目、小简报、网页等在计划生育宣传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调动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热情,提高了群众对新型生育文化的认识。宣传形式的多样化不仅满足了群众意愿,而且有效地推动了我厂计划生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主要体现在“五个提高”上:一是拓展了计划生育宣传领域,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二是推动了优生优育工作,新生儿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出生人口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三是广大计生工作人员,工作方式和服务态度有了可喜的变化,计生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四是职工群众已经普遍认同了“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科学婚育观,职工群众的认识不断提高;五是丰富的宣传形式和内容,促进了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的普及,使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知识的知晓率不断提高。

(三)夯实基础,推进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为了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要求,确立了夯实基础、狠抓“四基”的工作目标。首先是落实基础数据。今年2月份对全厂人口信息进行了清理清查,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计生办,年内还多次下基层进行指导,确保了人口信息准确率。其次是加强基础资料收集与管理,对资料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今年,我们对卷内目录、卷内资料及封皮进行了统一要求,使资料更加规范整齐。第三是强化基础培训。通过多种手段(参加培训、知识问卷、板报比赛、知识竞赛、上网查寻等),提高各项工作基本技能。第四是加大各项基础工作落实力度,常抓不懈。根据育龄群众的个性化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随访服务,确保随访到位;完善知情选择,进一步提高计生宣传品进单位、宣传信息入网率,提高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基础知识知晓率。推进了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信息管理、药具发放等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四)以人为本,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在以人为本的新的工作理念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职工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日益全面的关注和满足,相关权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尊重和维护。各基层单位普遍开展了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普及包括性病、艾滋病、男性健康、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推广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将群众的满意率作为评价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

2005年,在乌石化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组织了第六次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体检2846人)。各二级单位领导也十分关心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育龄群众免费进行妇科常见病的检查(如:远红外检查、乳腺B超检查、妇科检查、涂片检查、骨须疏松等),检查人数逐年增加,为维护妇女身心健康,促进家庭幸福,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在职工家庭方面,我们真正落实“四个得到”,即得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型婚育文化的宣传服务、得到计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得到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服务、得到“三生”方面的相关帮助,促进了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五)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乌石化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信息化建设,为了摆脱繁琐落后的手工操作,我们积极运用现代手段,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了人口信息全部采用计算机管理,药具发放、孕环情随访、宣传等实现微机管理。信息共享对引导服务和规范管理,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六)加强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新的历史时期,新的任务目标,对人口计生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不断加强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建设,以保证适应新的工作需要。一是加强宗旨教育,使人口计生工作者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二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定期参加东山区组织的培训班(一期25人),总厂、各二级单位每季度组织培训班(以会代训516人),邀请专家进行软件培训班(2期64人),知识问卷(领导137、兼干180份)、知识竞赛等培训,使人口计生工作者进一步做到想服务、会服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三是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作风建设,使人口计生工作者进一步做到不断学,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计生队伍。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篇(8)

紧紧围绕育龄职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情况,根据集团公司计生办的工作安排组织参加以“三情”服务为重点的体检工作。检查率达100。四、加强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工作

根据部门实际,强化基层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传

递工作。各部门计生员认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及时的收集信息,每月上报一次计生信息,做好宣传。

上半年,在集团公司计划生育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围绕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一、认真组织领导,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

强化各级党政一把手对计生工作亲自抓的原则,层层考核办法,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定期召开基层有关人员参加的计生会议,搞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二、组织基层计划生育联络员深入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篇(9)

二、抓好计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组织基层计划生育联络员深入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育,保证各项计生政策落实。利用画廊等宣传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让更多的职工知晓计划生育知识。

三、认真组织女职工参加每年一次的计划生育体检工作

紧紧围绕育龄职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情况,根据集团公司计生办的工作安排组织参加以“三情”服务为重点的体检工作。检查率达100。

四、加强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工作

根据部门实际,强化基层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传

递工作。各部门计生员认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及时的收集信息,每月上报一次计生信息,做好宣传。

上半年,在集团公司计划生育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围绕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一、认真组织领导,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

强化各级党政一把手对计生工作亲自抓的原则,层层考核办法,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定期召开基层有关人员参加的计生会议,搞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组织基层计划生育联络员深入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年初以来,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基层计划生育联络员深入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育,保证各项计生政策落实。利用画廊等宣传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让更多的职工知晓计划生育知识。

三、按照上级的要求报送计划生育信息工作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篇(10)

二、抓好计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组织基层计划生育联络员深入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育,保证各项计生政策落实。利用画廊等宣传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让更多的职工知晓计划生育知识。

三、认真组织女职工参加每年一次的计划生育体检工作

紧紧围绕育龄职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情况,根据集团公司计生办的工作安排组织参加以“三情”服务为重点的体检工作。检查率达100%。

四、加强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工作

根据部门实际,强化基层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传

递工作。各部门计生员认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及时的收集信息,每月上报一次计生信息,做好宣传。

上半年,在集团公司计划生育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围绕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一、认真组织领导,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

强化各级党政一把手对计生工作亲自抓的原则,层层考核办法,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定期召开基层有关人员参加的计生会议,搞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组织基层计划生育联络员深入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年初以来,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基层计划生育联络员深入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育,保证各项计生政策落实。利用画廊等宣传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让更多的职工知晓计划生育知识。

三、按照上级的要求报送计划生育信息工作

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计划篇(11)

一、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

按照国家计生委关于在城市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要求,在全市各社区建立并实行“单位以属地为主、人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家)委为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做好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可根据辖区单位的运营规模、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街道直接管理与街道委托社区居(家)委管理的分级管理层次,共同落实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金融、邮政、超市、连锁店等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总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统一管理。个私协会应协助街道办事处落实个体工商户的计划生育管理。

社区居(家)委负责做好现居住地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为当年结婚、怀孕、生育和需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居住满半年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已有居民入住但未正式同街道办理移交手续的新建住宅小区,在正式成立社区居(家)委之前,由所在街道负责其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配合街道做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街道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督促辖区单位和指导社区居(家)委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区政府(管委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与辖区内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负责指导辖区内各居(家)委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2、组织对辖区所管单位、社区居(家)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

3、健全计划生育网络队伍,配齐、配强社区居(家)委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督促辖区单位落实计划生育专人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4、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按规定兑现落实有关奖励政策,接受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

(二)社区居(家)委的工作职责

社区居(家)委负责居住在本社区的常住人口(含外来人口)和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与辖区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双向服务协议书,落实单位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做好社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做好本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的知识宣传和相关服务工作。

3、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和自主管理计划生育事务,并对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民主监督。

4、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5、围绕计划生育工作的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做好有关信息的采集、核对、变更及上报工作。

6、协助街道依法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

7、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三)辖区单位的工作职责

辖区内各国家机关、群众与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接受属地街道或社区居(家)委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统一管理,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好本单位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2、依法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及优惠奖励等各项经费,按规定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及保障措施。

3、积极协助属地街道或社区居(家)委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利用本单位资源,为职工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优质服务。

三、明确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求

(一)基础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一是在社区居(家)委下设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由社区居(家)委成员兼任计划生育委员,同时配备一名计划生育指导员。二是社区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建立计划生育小组,设立若干计划生育信息员,信息员也可由居民小组长兼任。三是在社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由本辖区热心计划生育工作、且有一定威信和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

2、制定完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包括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例会、信息通报、居务公开、民主监督、优质服务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制度。

3、完善规范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在各社区统一建立“一册一账一单”——“一册”即工作手册,用于记录社区开展的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与活动;“一账”即管理台账,用于记录辖区内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和计划生育重点人群(含待业青年、失业人员、离婚再婚家庭等)的管理信息;“一单”即信息核对、补充报告单,用于记录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结婚、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服务情况。

(二)宣传教育工作

1、社区开辟计划生育宣传栏和公示栏。宣传栏应根据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时更新内容;公示栏中应包括有关计划生育的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等居务公开内容。

2、在社区阅览室(图书室)中放置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读本、刊物、挂图等宣传品,有条件设立视听室的要配备计划生育音像资料。

3、紧密结合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三)信息统计工作

1、在街道建立《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进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当年结婚、怀孕、生育和需落实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含居住满半年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

2、社区负责每月上门核对并修正由街道下发的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并按月填写信息核对、补充报告单,反馈街道办事处。有条件的社区居(家)委应逐步建立《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并建立电子台账。

3、根据要求,及时上报工作需要的相关统计报表。

(四)技术服务工作

1、街道应依托卫生所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站,配置避孕节育、优生保健等知识挂图、宣传版面和相关科普资料,设立计划生育咨询室、避孕药具柜,并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有条件的应安排B超室。服务队伍由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卫技人员和计划生育干部组成,负责做好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随访服务和计划生育咨询服务,介绍或陪护服务对象到上级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措施落实、变更、终止,并发症治疗等),参与有关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

2、社区居(家)委应建立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角),布置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版面,配备避孕药具专柜。根据街道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信息,有针对性地为社区居民发送计划生育科普宣传资料,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适情访视,组织计划生育志愿者开展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并做好群众服务需求的收集、反馈等。

(五)流动人口管理

1、街道负责为辖区内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外来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社区居(家)委应督促本社区流出人员外出前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并与他们建立定期联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