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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5-09 11:11:16

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

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篇(1)

通过实施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达到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队伍配强、制度健全、业务规范、硬件保障、能力增强”的目标,使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工作开展有依据、有平台、有条件,着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树立基层纪检干部良好形象,努力使之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推动者,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乡镇纪委“十有工程”建设

1、有牌子。在乡(镇)党委政府机关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县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乡(镇)纪委办公室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小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县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有专职纪委副书记。乡(镇)纪委设委员3至5人,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享受副科级待遇)。乡(镇)纪委副书记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中共党员,专科以上学历。

3、有办公室。乡(镇)纪委专用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4、有工作职责和制度。一是明确职责。乡(镇)纪委在县纪委和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乡(镇)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对辖区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2)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3)负责对各项惠民政策、支农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乡(镇)集体资产处置、土地征用补偿、农村低保户和特困户申报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4)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5)根据权限负责组织调查所辖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按有关程序,作出处理;(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7)检查指导村纪检小组工作。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8)督促村纪检小组每年向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9)负责对村纪检小组工作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不称职的村纪检小组组长提出免职意见;(10)督促本乡(镇)党员干部如实填报个人廉政档案;(11)负责对离任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12)认真执行周碰头、月例会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并认真做好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13)承办乡(镇)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向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乡(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工作;(14)完成乡(镇)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制度,健全村级财务“双”和“一会两票”民主管理、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级工程阳光操作、村干部约束激励等工作机制。创新民主监督机制,健全乡镇、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诺廉评廉、“三谈两述”等制度,积极探索乡镇对基层站所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考评机制。不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乡镇纪委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习、议事、调研、工作报告、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内部监督等制度。

5、有电脑和打印机。

6、有举报电话。

7、有录音笔。

8、有照相机。

9、有摄像机。

10、有档案柜。

县委于12月下旬将乡镇纪委副书记配备到位;县政府于12月下旬前拨出专款将乡镇纪委牌子、电脑、打印机、举报电话、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档案柜等办公办案设施配备到位;乡镇党委负责纪委办公室的配备及纪委组成人员的配备。

(二)村(社区)纪检小组“十有工程”建设

1、有牌子。在村(社区)门厅加挂“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牌子;纪检小组办公室门口悬挂规范统一的小牌匾,牌匾文字内容为“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办公室”。

2、有队伍。在全县设党支部的行政村(社区),成立村(社区)纪检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3至5人。村(社区)纪检小组人员数要求: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3人,1000-2000人的村(社区)4人,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5人。村(社区)纪检小组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同期进行,任期相同。

3、有专职纪检小组长。村(社区)党支部要明确1名专职支部副书记担任纪检小组长(任职资格:年龄在40岁以下,中共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党员中的大学生村官和退伍军人优先)。村书记、党员村主任、党员村文书原则上不得兼任村纪检小组组长。纪检小组其他成员不占村级干部职数,由全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4、有办公室。村(社区)纪检小组专用办公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5、有电脑及档案柜。为村(社区)纪检小组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及档案柜等办公设施。

6、有工作职责和制度。一是明晰职责。村纪检小组在乡(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法规在本村执行情况;(2)督促村“两委”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制度;(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定期组织本村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4)负责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党员的纪律监督。重点加强对村主职干部行为的监督。每季度向乡(镇)纪委汇报一次监督情况;(5)协助村“两委”做好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6)督促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会议;(7)监督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的管理、处置和使用;(8)监督各项惠民政策和惠民资金的落实;(9)认真受理村民举报。处理并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10)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的民利不受侵犯;(11)向村党支部或乡(镇)纪委反映本村党员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协助乡(镇)纪委查办本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12)认真执行周碰头、月例会制度。实行季度通报,并认真做好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13)按要求认真完成乡(镇)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每年向乡(镇)纪委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章立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一议,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定期交流研究村(社区)纪检工作;建立接待制度,建立接待日,定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村(社区)廉情信息,及时化解村(社区)矛盾,促使和谐村(社区)建设;建立学习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要定期组织学习,努力提高纪检干部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和基层纪检工作水平。

7、有印章。为村(社区)纪检小组配备专用印章,印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乡(镇)村(社区)纪律检查小组。

8、有举报箱。

9、有党风廉政宣传栏。在村(社区)设置固定的党风廉政宣传栏,宣传内容定期更新。

10、有工资。全县村纪检小组组长工资按100元/月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其他纪检小组成员采取误工补贴的办法计发工资,原则上除纪检小组组长外,其他成员的年误工补贴不少于200元。村(社区)纪检小组“十有”工程建设由乡镇党委负责督办落实。

三、方法步骤

乡镇和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培植阶段。完成时间:年12月31日。确定县河镇、水坪镇、城关镇、中峰镇、蒋家堰镇5个乡镇为试点乡镇;确定县河镇农业示范场、大路沟村、仁家沟村,水坪镇前进村、阎家坝村、杜家沟村、洞子沟村、胡柳树村、黄龙村、漫液村、康家岭村,城关镇守金店村、观音阁村、大裕沟村、红光村,中峰镇梅探沟村、刘家湾村、汤家坝村、乐园村,蒋家堰镇黄土岭村、蒋家堰村、黄石头村、秋沟村22个村为试点村。

(二)全面推广阶段。完成时间:年1月下旬。各乡镇、村(社区)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工作做法,全面铺开本乡镇和村(社区)纪检组织“双十工程”建设,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四、组织领导

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篇(2)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乡镇检察室建设是各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度重视涉农检察工作,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村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我国乡镇检察室的起兴与式微

1982年,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基层试点设置检察室。乡镇检察室即是高检院为了加强检察机关的基层工作而由基层院根据需要在乡镇、街道等有重点地设置的派出机构。90年代初期,乡镇检察室设置日渐增多,但其规范化工作却严重滞后,检察室出现了设置范围过宽、过滥,工作程序混乱,管理工作薄弱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检察室工作人员越权办案、非法干涉经济纠纷等情况时有发生。199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委会第二次会议出台了《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整顿各类检察室的通知》,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规范乡(镇)检察室工作。但不少基层检察院因噎废食,直接撤销了乡镇检察室。与此相应,截止到2004年,我国在乡镇建立人民法庭10345个,拥有干警41109人,每辆手里大约150万件案件。95%的人民法庭都设在乡镇,他们成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机构。 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与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法庭,两者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命运却大相径庭。

二、关于新时期检察室设置的必要

有的学者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交通和通讯状况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因此,除了个别少数民族地区及边远地区外,应当撤销为方便群众诉求而设立的乡镇司法机构。的确,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和深远的变动,引发了中国社会结构的重深入变化。有学者尖锐地指出,当前中国是三个不同时代、不同技术的经济的共存:仍旧主要依赖人畜力的农业和农村手工业、适用无机能源的城市和城镇工业、以及后工业时代的信息产业。 可见,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城乡两元结构并没彻底改变,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农村客观上存在需求。

第一,设置乡镇检察室有利于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乡镇检察室可以通过走访、下访,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缓解农民告状难、申诉难问题,畅通人民尤其是广大的基层农民的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儋州白马井某村一在校学生被伤害致死,村民聚众冲击派出所、并把尸体抬放到派出所,乡镇检察室的干警及时介入,耐心细致地做疏导工作,不禁防止了事态的恶化,而且通过有关部门的配合,平息了事件。

第二,乡镇检察室出的设置有利于将检察工作重心下沉,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延伸至农村基层。乡镇检察室可以通过接受辖区内居民的控申举报、查办职务犯罪,开展犯罪预防,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中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刑侦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犯罪案件,促使下去司法党政机关其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例如海南临高县博厚检察室接到群众反映县政府转给德老村的征地款不知去向,及时报告查出来德老村委会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某贪污受贿案,该案涉及6个自然村2000多名农民利益150多万元征地款。

第三,乡镇检察室客观上能起到维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乡镇检察室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可以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遏制涉农职务犯罪;通过强化执法活动监督,加强对司法行政机构的监督;通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乡镇经济建设服务,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是检察机关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乡镇检察室的生机和活力的所在。

三、新时期乡镇检察室之构建

(一)新时期乡镇检察室建设的基本原则

事实上,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中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乡镇检察室在全国各地正逐渐发展起来。设置乡镇检察室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一方面要体现便民性,可以使农村农民方便的提出申诉,并可以随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另一方面要体现及时性,可以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农民诉讼需求、及时化解矛盾。具体设置乡镇检察室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一是严格依法设置。乡镇检察室设置、机构、人员编制和物质保障机制,都要严格按照法律和上级机关的文件规定设置,不能超越法律法规和文件随意变更或撤销。二是慎重设置。首先,乡镇检察室的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比较强,涉及到单位、人、财、物,因此,必须慎重稳妥设置。可先在局部地区试点,在经验成熟的基础上在全面铺开。其次,由于乡镇情况各异,人口数量、素质、地理环境、工商交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设立检察院派出机构必须坚持因其所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在需要的地方设立,而可设可不设的不设。三是可与基层法庭对应设置原则。检察机关具有司法职能,以诉讼为重心,以公诉为本分,因此,在分布上必然与基层法庭对应设置,注意与乡镇法庭相协调对应。四是坚持业务独立原则,与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的关系是地位平等,“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

(二)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职责构想

如何科学合理地定位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只能是乡镇检察室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理论与实务界并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在20世纪80、90年代,检察理论界对乡镇检察室的职能范围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设想和规划,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观点认为乡镇检察室的职责有三点:一是接受群众中的控告、申诉和举报犯罪案件;二是协助该派出检察院办理各类案件;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协助所在地方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帮教等。另一种观点认为乡镇检察室有八项职能,主要包括控告、接受举报、初查、宣传、帮教、咨询、纠正违法、综合治理等。 笔者认为,乡镇检察室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能,可能需要履行以下一个方面的职责:

(1)依法受理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公民的控告、检报、申诉,直接收集、发现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经派出机关检察长批准,对发生在本辖区,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前的调查、立案后的侦查。(3)依法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派出机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4)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力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检察,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人员进行帮教。(5)解决乡镇涉检信访问题,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范和处理辖区内群体性、突发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等。(7)坚持有案办案,无案预防的原则,坚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8)办理检察长交代的工作。

(三)乡镇检察室的基础条件和管理

乡镇检察室要充分发挥其“直接、有力地服务于新农村发展改革”的作用,需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严密的保障机制,不仅使派驻乡镇检察室运转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而且推动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改革措施稳步深入,形成良性循环。

1.建立和完善乡镇检察室工作运行机制。首先要实行垂直领导机制。乡镇检察室作为人民检察院的派驻乡镇的一个基层派出机构,在派出院的直接领导下代表派出院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不受乡镇党委领导,设立报批、人员配备、基础建设及工作运行等,都在基层院直接领导下进行。上级机关应当研究制定乡镇检察室的工作制度,统一下发执行,保证乡镇检察室工作的统一规范。其次,建立信息化机制,应尽快将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办公、办案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全省联网。再次,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目标考核管理的成功经验,尽快在派驻乡镇检察室推广。乡镇检察室集多种职责与一体的综合性机构,与基层院业务部门在地位上平等,应当最为一个独立的工作内容进行考核,由上级院专门部门进行考核,目前主要有两种做法,有上级院负责检察考核的政工部门或专门机构基层工作处等考核乡镇检察室。

2.建立和完善乡镇检察室经费保障机制。乡镇检察室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就必须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包括干警的住宿场所。开办费用可考虑由省地县乡镇共同承担,以乡镇为主分五年统一拨付。检察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办公办案经费等均应列入各派出院的当年财政预算;通讯、警械、交通及其他侦查设施费用列入派出院的当年预算,纳入国家各级财政计划项目。乡镇党委政府主要在办公办案等方面弥补经费的不足。

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篇(3)

198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试行)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相继尝试设立乡镇检察室,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出现了一个高潮,出现了一批乡镇检察室,但后来逐步被撤销。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中提出积极探索派驻街道、乡镇、社区检察机构建设;在2010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要“高度重视涉农检察工作,探索设立乡镇检察室”。海南、上海等省市率先开始了派驻检察室的试点工作,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设置乡镇检察室正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意义在各种文件中已充分论证,不必赘述,因此笔者仅对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所面临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行探讨。

一、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面临的困境

(一)派驻乡镇检察室缺乏明确的法律定位

就检察机关的派出机构而言,仅有的相关法律即《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第二条,而此条也仅仅规定,“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而没有提及在乡镇设置派出机构的问题。最高检察院在1993年制定的《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则是乡镇检察室建设和开展工作的唯一依据。但该条例制定时的社会状况和法律依据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当前形势下检察室的设置工作已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指导作用。其余设置乡镇检察室的规定也仅仅是体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政策性文件以及领导讲话中。而反观人民法院在基层的派出机构人民法庭,《人民法院组织法》对人民法庭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先后出台了《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与此相较,乡镇检察室的设置可以说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其设置的合法性也受到了质疑。

(二)乡镇检察室的职能缺乏统一的规定

按照《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的规定,乡镇检察室的职能包括五个方面,但随着《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检察机关具体职能的变化,《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中规定的职能已经过时,不能够适应新形势下乡镇检察室发挥其应有作用的新要求。

根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检察室的职责任务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是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二是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三是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四是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五是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六是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七是派出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但该文件只是“指导意见”,目前各地设置检察室在职能定位上各有偏重,有的侧重于法制宣传,有的侧重于接待群众来访,有的侧重于职务犯罪预防,不尽相同。

(三)乡镇检察室的组织运行缺乏足够的保障

乡镇检察室的组织运行需要两方面的保障,一是内部保障,二是外部保障。首先,从检察机关内部来讲,派驻乡镇检察室是基层检察机关的派出机构,其一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又与检察机关的各个内设机构有着职能上的分工和交叉。乡镇检察室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如何分工与协作、检察机关如何对乡镇检察室进行考核与考评成为乡镇检察室运行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另外,乡镇检察室往往距机关较远,在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设置、经费保障上都面临一定的困难。

其次,派驻乡镇检察室行使职权极易受到派驻地基层行政环境的干扰。与乡镇政府等基层政权不同,派驻乡镇检察室并不是一级独立的机构,也没有相关的法律对其设置作出明确的规定,加之乡镇党政机关对于设置派驻检察室的重要性及其具体职能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乡镇检察室在与乡镇党政机关的配合上存在一定的问题,甚至与派驻地党政机关相脱节,其对行政执法等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能的履行更无从谈起。

二、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具体职能

要明确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职能定位,就必须先明确派驻检察室的法律性质。派驻乡镇检察室是基层检察机关的派出机构,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一切活动都要接受其所在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这就“一方面要求检察室的职能具有授权性,即没有所派出的检察机关的授权,不得行使授权以外的职能;另一方面,由于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延伸,因此职责具有延伸性,但这种延伸并不是职权的扩张,而是在履职方式、工作程序和服务方法上与派出的检察机关不尽相同。”豍如何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是乡镇检察室履行好其法律监督职能的关键所在。

1.接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派驻乡镇检察室接受举报、控告、申诉以及接待来访最大的意义就在于能够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更便于检察机关对接访投诉的调查。特别是因突发纠纷引起的申诉,更便于就近及时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在首次办理环节,有效防止引发新的矛盾,更好地实现“检调对接”。应当注意的是,“检察室不得自行处理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应当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2.受理、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有人认为,乡镇检察室可以查办职务犯罪,例如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塘下镇设立检察室,其设立之初“就明确检察室的主要职能是查办辖区内的职务犯罪案件,由负责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分管”,“只要塘下检察室自行发现的线索,不管是否在塘下辖区内,原则上由检察室自行办理”。但笔者认为,乡镇检察室负责的只是一个接收和移送材料的过程,并没有初查的权力。如果检察机关的相关部门决定对材料进行初查,检察室可以进行协助。

3.对派出所、派出法庭等派出机构的司法活动以及当地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在当前我国的乡镇一级基层政权中,已经普遍设立了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机构,工商、税务、土地管理等行政机关也在大部分乡镇设立了派出机构。检察室应当加强对这些派出机构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对发现的派出所、人民法庭执法不公正、不规范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同时加强行刑衔接工作,规范行政权力的合法运行。

4.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目前乡镇一级职务犯罪预防缺乏必要的组织及机制保障,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的法律监督处于一种被弱化的状况。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可以改变乡镇一级职务犯罪预防缺位的局面。检察室可充分利用其身处基层的优势,与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建立长期联系,对耕地管理、基础建设、征地补偿等方面进行重点预防,对乡镇的一些重大项目进行全程同步预防,适时发出检察建议书,把乡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5.监督并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乡镇检察室应充分发挥自身深入基层社区的优势,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检察。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的更有力的监督,进而巩固社区矫正成果,充分保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有效协助办案人员开展社会调查,对附条件不起诉的人员进行帮教,使他们彻底远离犯罪,回归正常生活。

6.加强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基层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提升检察机关的影响力,使群众对检察机关有更加深入的了解。积极开展检校共建等活动,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适时提出社会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三、对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几点建议

1.在立法上弥补规制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不足。修改《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重新明确乡镇检察室的定位及职责,并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派出检察室的法律地位、设立、更名、撤销和审批权限、工作制度和职能定位纳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当中。具体可考虑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在该款中对派出检察室的设置进行总括式的规定,再由最高检出台司法解释进行措施细化,特别是要通过司法解释完善适合派出检察室监督的新型的监督方式,比如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检察意见等等。

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篇(4)

根据上级纪委有关工作报告精神和县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纪委监督职能工作、充分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的实施方案》要求,乡镇纪委、监察组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把监督放在首要职责,力量向监督倾斜,突出监督主业,围绕四个方面内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现结合工作实际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制定提级监督工作流程如下:

一、加强问题线索研判

乡镇纪委、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等方式方法中发现在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执行“六项纪律”等方面存在有轻微违纪行为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由乡镇纪委、监察组自行办理或报所在乡镇党委执行,由乡镇党委书记及时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教育,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落实;乡镇纪委、监察组侧重于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在党内监督和纪律审查中发现适用于党纪轻处分、政纪轻处分或其他组织调整的第二种形态问题线索,需报送联系纪检监察室集体研判,重要的、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将提级监督办理,普通事实清楚的问题线索由乡镇纪委、监察组自行办理。

二、重点问题线索移送

对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保护等四个方面重点内容的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查、审计、上级交办等方式方法中发现基层站所干部以及村、居“两委”主干涉嫌违纪或违法的重大问题线索时(拟可能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的),应及时报送联系纪检监察室和县纪委监委分管(协管)领导集体研判后,移送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受理、建立台账、按程序交由提级监督工作组办理。

三、提级监督工作组成

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篇(5)

    (一)依法开好“三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1、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009年12月  日,依法组织召开了昌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为开好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就召开会议的各项具体事宜进行了精心地组织安排,组建了大会筹备组织,成立了大会秘书处,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为提高会议质量,做到了“四个提前”,即提前向县委请示汇报召开人代会方案;提前作出决定,下发通知,要求各代表团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调查;提前印发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征求代表意见;提前搜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要求政府在会中就反映集中的问题直接答复代表。会议经过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选举产生了县人民政府县长。这次会议的胜利召开,对于促进全县的民主法制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举行常委会会议

    举行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一年来,共举行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6次,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14项,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9次,作出决议、决定4项,提出审议意见6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人次,其中任免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人,决定任免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28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2人。决定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决定接受辞职3人。

    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认真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一是以确保计划、财政预算执行为重点,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XX年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了XX年年度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XX年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二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为推进全县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工业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引进和“飞地”招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及早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和组织机构,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服务功能,进一步落实“飞地”招商各项政策等意见;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昌图城区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建议县政府从昌图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资源节约、环境优良、生态和谐、弘扬文化、宜于人居的原则,高起点高质量编制《昌图城区总体规划》。三是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社保扩面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四是以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继续强化防疫队伍建设,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全力做好动物防疫、检疫和监督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四是以涉诉信访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县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认真听取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五是以推进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为重点,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3、召开主任会议

    2009年,先后召开主任会议13次,对如何确定全年工作要点,开好常委会会议,搞好“三查(察)”活动,以及各办事机构的日常重要工作都进行了认真地部署,充分发挥了主任会议的职能作用。

    (二)认真开展“三查(察)”活动,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活动9次,提出“三查(察)”意见46项,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是围绕“一府两院”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监督。常委会对全县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情况、花生产业化发展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及县城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视察,提出了意见、建议,推动了这些工作的发展。二是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了法律监督。常委会围绕全县的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执法检查4次。对县政府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药品管理法》、《农业机械促进法》工作进行了检查,同时,为进一步促进《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对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查(察)”意见,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三是为了加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检查了县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工作。按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达24人次。这不仅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而且增强了司法人员接受人民监督的法律意识。共2页,当前第1页1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代表工作。一是注重提高代表素质。继续为代表订阅《辽宁人大建设》、印发《会刊》等学习材料,畅通了代表的知政渠道;在年初,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并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代表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代表意识。二是加强与代表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代表制度,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是组织代表、代表小组开展了闭会期间的活动。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审议议题的视察、调研和外地考察活动,拓宽了代表知政、知情渠道。四是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吸收代表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邀请代表轮流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先后5次邀请25名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五是强化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和检查工作。依据《监督法》的规定,制定了《昌图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程序。专题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县法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提交昌图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对重点和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还进行了催办和跟踪督办。截止到2009年9月,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67件意见、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见面率达99%,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

    (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换届以来,为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常委会根据《辽宁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一是举办了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就人大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当好人大主席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二是编发了《乡镇人大工作指导》,规范了乡镇人代会会议程序,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三是指导乡镇人大进一步健全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加强乡镇人大档案管理指导。四是进一步完善了《昌图县人大常委会检查乡镇人大工作办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程序、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则、代表小组活动方式及内容等作出统一要求,实行量化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有力推动了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平衡开展。

    (五)认真接待办理来信来访,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监督

    常委会始终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维护民权、促进稳定的大事来抓,每半年进行一次信访工作情况分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案件加强监督。2009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651件次,其中来信57件次,来访1594人次,集体访10人以上19批次,市人大常委会下转案件5件,下转交办信件51件。对上述信访案件,依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分别向有关机关进行转办、交办。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信访案件协调会议,对重点信访案件,常委会领导亲自处理,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水平

    为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出发点,把自身建设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有效提高了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首先,健全制度,强化学习。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契机,对过去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了常委会会议制度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会前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一年来,常委会围绕审议议题和“三查(察)”活动常委会,共组织组成人员会前集中学法10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6部。

    其次,深入调研,改进作风。常委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围绕常委会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再次,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机关建设的多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了机关的职能作用,在为“三会”服务、后勤保障、老干部工作等多项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此外,常委会还认真完成了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为加快昌图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篇(6)

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区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

街道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街道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街道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街道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街道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街道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街道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街道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二

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和绩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保证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xx年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二、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篇(7)

一、检察联络室的概念及发展

(一)检察联络室的概念

检察联络室,广义上即基层检察院派驻乡镇的工作机构,具体的体现有乡镇检察室、社区检察室、检察联络室等。类似于公安机关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所,法院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法庭。

(二)检察联络室的发展

检察机关1979年恢复重建,最早提出检察联络室概念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豍而乡镇检察室在随后的发展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各地检察机关盲目设置,办案行为不规范,超越职权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到1993年,高检院政治部发出了《关于整顿各类检察室的通知》,1997年、1998年高检院陆续发出通知,逐渐撤销了设在国家行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检察室。

检察室的设置逐渐退出舞台,直至中央下发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后,各地检察机关关于检察联络室建立的讨论逐渐展开,各地纷纷探索新的模式。2009年高检院下发《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豎同年,高检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豏各种迹象表明检察联络室的探索建立重新复苏,目前检察联络室的设立仍然处在探索阶段。

(三)检察联络室的设立现状

不少基层检察院探索在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开展巡回检察和设立派出检察室,推进工作重心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就地受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咨询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2008年以来,共有883个基层检察院新设立派出检察室1118个。

2008年底,全国各地开始了检察联络室建设的探索工作:2008年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设立36个乡镇检察室并强力推进。2009年河南省检察院在重点乡镇设立检察室72个。同年,内蒙古自治区建立检察室62个。2010年,山西省检察院开始在全省试行派驻检察室。

二、检察联络室的设立基础

(一)以宪法为根本的检察职能延伸

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活动是广义的社会管理活动,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中,检察机关属于广义的社会管理主体。根据宪法,检察机关应当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过程实质上也是检察机关寻求司法理念转变和执法手段创新的过程。从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出发,检察联络室的建立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乡镇检察联络室所履行的职能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乡镇的延伸。

(二)以权力制约为原则的监督体系建立

检察机承担着法律赋予的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和监督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责。在乡镇法院的派出法庭、公安的派出所以及司法局设立了基层司法机构,而乡镇检察联络室的缺位是我国乡镇司法体系的现状。我国的法律监督是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味着必须将法律监督渗透到农村。豑为了更好地实施对行政权、审判权的法律监督,实现公检法司的互相制约、互相配合,使整个法律系统相对完整,根据权利制约原则,社区检察室应与公安派出所、乡镇人民法庭和司法所一起构成独具特色的基层监督制约机制。

三、检察联络室设立原则

(一)立足检察职能

检察联络室作为检察机关的延伸,其职能应当符合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检察机关应在法律的框架下,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首先履行自己的职责,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刑事犯罪惩罚力度,通过办案活动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检察联络室应做到加强对基层、农村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监督法院、公安的执法过程,为人民提供权利保障。

(二)加强管理规范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检察联络室的设立因为设置范围宽、管理不规范,不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才逐渐被叫停,从而放慢了检察联络室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脚步。检察联络室设立后应当加强管理,禁止越权办案,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检察联络室检察人员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检察机关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细则,加强监督考核,避免执法不规范,专业化水平低,检察人员违法违规办案。

(三)深化检察机关创新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三项重点工作”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设立检察联络室是检察机关顺应时代要求,应赋予检察联络室相应的侦查监督、职务犯罪查办、社区矫正监督以及法制宣传等职能,同时明确乡镇检察室在不起诉、暂缓起诉和刑事和解中的职能作用,最深入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基层建设。

四、检察联络室的职能定位

1993年4月颁布的《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规定了检察联络室的六项工作,上述《工作条例》现已失效,工作内容不适用于当前检察联络室的职能定位,但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笔者归纳总结各地检察联络室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方法,认为在建设检察联络室的过程中,应明确检察联络室以下职能内容:

(一)法律监督职能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检察联络室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赋予乡镇检察室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检察联络室可以借助其深入基层的地理优势,加强对公安机关和法院派出机构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如:河南、云南、江苏等地的检察院开展了检察机关派驻侦查机关试点工作,在侦查机关,设立“检察官派驻侦查机关检察室”,通过查阅公安机关办案信息,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出席重大案件现场,提供引导取证建议等工作方式履行检察机关相关职能。上述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质量,促进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效果。

2.赋予乡镇检察室参与民行检察监督职能。乡镇检察室可以受理不服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并配合上级民行检察部门对抗诉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乡镇人民法庭审判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同时,乡镇检察室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宣传,引导农民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权益受损时,合法地运用检察监督手段进行救济,减少涉法信访。对于确实判决不公,法律程序存在错误的,引导群众走法律程序。

(二)服务窗口职能

《指导意见》中第一项和第五项的内容豖,凸显了检察联络室作为检察机关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的窗口的职能,在实行检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中检察联络室应重点做到:

1.接受案件线索。检察联络室可以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并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四川省检察机关在乡镇、街道设置检察工作点,由干警流动驻点开展接待群众来访,接受控告举报,开展职务犯罪线索收集等工作。豗检察机关还可以通过健全信息化的群众工作机制,在控告申诉、信访接待、检务公开、检务督察等环节不断推进信息化办公,通过电话、网络、信函、接访等受理方式的“四整合”,切实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2.深入群众化解矛盾。建立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工作机制,把向群众释法说理作为有效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性工作,重点对不(予)批准逮捕、不起诉、不受理、不立案、撤销案件、不予抗诉、不(提请)抗诉等类案件开展书面或口头释法说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消除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疑虑。

3.开展法制宣传。基层设立检察联络室应当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各种宣讲、巡展、咨询、调研等活动,为联系基层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犯罪预防职能

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检察联络室的重要职能之一,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乡镇改革、土地拆迁过程涉及了大量的土地征用、征地补偿、政府专项资金拨款、救济款物发放等问题,上述环节极易出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渎职等行为,检察联络室可以为反贪部门和反渎部门收集、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具体表现为:

1.加强职务犯罪查处。在乡镇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涉及大量的职务犯罪线索,可以赋予检察联络室,受理职务犯罪线索并开展初查工作的职能,认为有犯罪事实的,报送派出检察院检察长审查批准,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控告、检报、申诉的情况经查不属实,经派出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做好答复工作不予立案。

2.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检察联络室扎根基层,应做好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在重点领域开展预防研究,并充分利用检察派驻机构的地理优势,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根本上杜绝职务犯罪。

(四)基层管理职能

1.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的进行。《刑法修正案(八)》首次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犯罪分子可以进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衔接监督工作机制则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社区矫正工作正处于试点阶段,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特点的检察工作方式——即符合社会管理创新的社区矫正衔接监督工作机制。

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篇(8)

(一)认真筹备和组织,确保人代会圆满成功,团结和动员全市人民加快强市名城胜地建设。在人代会前认真组织代表广泛开展走访选民、调查研究、视察等各项活动,为开好人代会奠定扎实基础。会议期间,引导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认真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的基础上,积极提出议案和意见建议,其中关于集约利用土地,拓宽工业发展空间以及促进农民增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3个议案经大会审议作出了决议,既切中临安的实际,又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还积极注重创新,在今年人代会上首次将市林业局、民政局、卫生局三个部门预算提供给代表审议,以此细化和深化对预算的监督。同时,在人代会前、会中和会后都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努力营造了合力兴市、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认真保障法律实施,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先后对《食品卫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7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与上级人大联动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劳动法》、《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举行了《食品卫生法》和《水法》法制讲座,推动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和执行。听取并审议“四五”普法教育工作报告,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汇报,组织开展对市建设局和水利水电局的“两项评议”,促进各级各部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篇(9)

2、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是去年区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寓监督于支持之中,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推进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进程。4月份,就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及时报告区委,为区委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还及时成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督查小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冒着高温酷暑,先后来到九华、石梁、花园、*等乡镇,与乡镇主要领导一起分析原因,商讨解决办法,制订具体工作措施,极大地推动了土地二轮延包工作进度。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后,抽调人员,分成五个检查组深入农村开展检查,及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快了土地延包经营权证的发放。

另外,在全区民兵预备役点验活动中,配合区人武部开展国防法的宣传教育,收到较好效果,得到省军区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对区农业局的行政执法评议,对劳动法、档案法的执法检查,并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刑事诉讼法、文物保护法、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3、加强监督,切实提高两院的执法水平。积极做好出台《司法案件监督办法》的相关工作,通过三次常委会审议,三次到两院和公安分局征求意见,做到积极慎重,认真严密,使该办法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它的出台,为常委会今后对司法案件监督提供了具体依据,使司法案件监督更趋规范。我们还组织人大代表到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工作,对法院庭审、执行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提高了法院执法水平。

做好接待、件的转交及督办工作。常委会组织人员及时深入基层、深入办理单位了解情况,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解决。一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59件,接待来访336人次,办结率98%以上。

二、积极实施工作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抓住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

1、加强对政府重点工作的监督。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区、生态示范区建设等重大问题,坚持以民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视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去年以来,常委会十分关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下我区经济的动态发展,年初就组织代表到双港开发区视察,提出应对措施,随后分别组织人大机关干部深入到工业园区、企业、农村及相关的经济部门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采取的相应措施。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20*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的报告,提出了若干合理的意见、建议,促进了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本级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并首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本级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常委会还就在国家宏观政策从紧的背景下,如何加快我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展调研,形成调查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并得到区领导的肯定。

此外,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对水利、科技等工作开展视察,并将有关视察的意见、建议抄告区政府,区政府非常重视,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2、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监督。一年中,常委会就群众普遍关注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活动中,及时抓住上半年市、区“两会”时机,组织代表开展会前、会中视察,向大会提出多项涉及创卫、创建工作的议案和建议,使一批创建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去年,我们还配合区委,两次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就创建工作开展视察和明查暗访,共查出存在问题130多个,通过视察督促政府帮助有关部门及单位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取得较好效果。

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是全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及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及时把督促政府加快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组织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卫生体制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形成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由于会前准备充分,会中审议氛围浓厚,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提出了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会后,我们及时抄告区政府办理。

另外,还组织近60名代表,开展人代会前集中视察20*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3、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认真开展对“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重点开展对区农业局、计生(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4位局长的述职评议和对区农业局的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从8月初开始,围绕“两项评议”活动,认真抓好组织协调,推进活动深入开展。经过组织发动、调查自查、代表评议三个阶段,历时3个多月。共召开部门、乡镇街座谈会21个,参加人数为189人;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干部、职工、群众213人,各级各类单位21家;发放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表378份;查阅相关台帐资料27套(份);主动征求区审计局、监察局、局、效能办等部门的意见,特别是对受评人所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召开了有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和4个受评人所在部门的全体人员参加的“两项评议”动员大会,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国升作动员报告。述职评议大会也一改以往只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做法,让区政府组成人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分局局长以及受评人所在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会议,区政协、纪委、组织部的领导也应邀列席会议,还特别邀请了4个局所联系乡镇、街道的7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长亲自到会作表态性讲话。通过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评议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教育了干部,发动了群众,强化了民主法治意识,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一年来,还认真做好任免2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示、考试、考察等相关工作,每一次都做到认真负责,不辱使命,从组织上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有效运行。

三、努力改进代表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

一年来,针对代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拓展思路,强化服务,使代表工作有新的提高。同时,重视乡镇、街道人大建设,加大指导力度,使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1、丰富代表活动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重视代表素质的提高,及时将新修改的宪法和有关资料分发给每个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不断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和代表意识。组织代表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开展的23次执法评议、检查、视察活动,特别是“两项评议”活动,参加代表达235人次,充分发挥了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作用。

在做好代表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着力开拓代表工作新思路。一是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和现场监督疑难案件的执行;二是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行政执法评议大会和述职评议大会;三是在全市最早开展“代表进社区(乡村)活动”,接待群众300多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70多条,问题解决率达93%。*日报、晚报及市电视台等新闻单位作了充分报道,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取得实效的一个显著标志。在大会闭幕后我们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办理工作,明确办理部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开好交办会。同时,加强督办,突出“三抓”:一是抓重点建议;二是抓办理程序;三是抓承办大户。通过以上措施,使83件代表议案、建议均在三个月内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98%。

3、加强联系和指导,促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更加规范。一是认真指导各乡镇开好人代会和主席团会议;二是各乡镇人大全面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制度上墙工作;三是在各乡镇(街道)及有关社区建立了人大宣传窗;四是首次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进行考核。通过以上措施,取得“六有”的明显效果:一是各乡镇、街道全年工作有计划;二是活动经费有保障;三是日常工作有安排;四是监督工作有载体;五是各项活动有记录;六是基层人大工作有创新。

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注重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并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推动人大工作上新水平。

1、认真组织开展“人大干部学习年”活动。常委会注重把握学习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注重把握加强学习和提高工作水平的关系。一是人大机关召开学习会9次,学习、收集、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的资料40多份;二是四位副主任、各工委主任参加省、市学习培训20多人次;三是组织3批、40多人次的人大机关及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四是接待上海、新疆、杭州等省内外人大同行交流11批,交流了经验,增进了友谊;五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材料8份,6万余字。常委会出台了审议意见办理暂行办法、司法案件监督办法,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人大机关也建立、健全了学习调研制度、失职追究制度等7个规章制度,推进了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5名同志在全区“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系列比赛、党的知识竞赛中取得好成绩,机关党支部还被评为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

2、努力加大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大宣传意识,切实把开展的每项工作和活动,都作为宣传人大制度、人大知识及人大工作的平台和渠道,进行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

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为契机,加强人大制度的宣传。常委会办公室牵头,与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联合举办了有400多人参与的*区“联通杯”宪法知识竞赛,宣传了人大制度和宪法知识。召开了全区人大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和人大信息员座谈会。一年来,共编发《*人大信息》10期,3万多字。对外发稿近300篇,市级以上刊物、网站采用280多篇次。报道次数得到增加,质量得到提高,影响得到扩大。去年,选送省、市人大参加好新闻评选的《一条议案还两江清水》分获三等奖、二等奖,还获得了全市人大信息工作第一名,并继续被省人大授予“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3、顺利完成区委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千方百计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人大机关的招商引资任务。二是协助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做好联系“六个一”工作,联系单位荷花街道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三是派出机关干部,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工作组,为解决铁路南移征地、“土碗社”历史遗留问题、考核中层领导干部、考察年轻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献计出力。四是组织撰写《关于理顺市区管理体制的若干对策》的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并得到区领导的肯定。五是组织人大机关干部全年向慈善事业捐款5000多元。六是围绕机关效能建设,做好5个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出台了机关效能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一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充分肯定。七是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积极参与各种创建活动。在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组织46人次的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派出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社区指导员,使所在社区的创建及其它工作有明显起色。八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档案管理,共整理档案200多卷,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九是落实专人,积极编写区志人大篇,并在全区率先完成送审工作。

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篇(10)

法律监督工作以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重点,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等形式,促进法律执行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执法情况的报告,作出审议意见,督促执法主体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跟踪监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劳动合同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以涉法涉诉问题为重点,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二、着眼推动科学发展,进一步深化工作监督

紧扣全县“三二一六”发展战略和“五化”建设,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对财政预算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审查批准2011年财政决算、2012年财政预算、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2012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1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视察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切实关注民生和热点问题。着眼促进全县重点工作落实,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10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视察。

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障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和监督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努力实现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法定程序的有机结合,通过法定程序,使县委提名推荐的人选依法任命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实行被任命人员到会作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检院副职年度书面述职报告评议测评及反馈制度,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的意识。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质量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年内集中走访一次县人大代表,向代表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听取并转交代表的意见建议,为代表闭会期间执行职务提供服务,搭建平台。结合走访代表,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参训代表达到80%以上。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和县、乡人大工作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县乡人大和代表的履职能力。巩固“人大代表之家”创建成果,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组织代表围绕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

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面,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就近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常委会有关工作适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根据会议议程和代表意愿,邀请相关领域和熟悉情况的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县电视台“人大代表风采”栏目,宣传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培养树立代表工作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述职代表达到30%以上,接受选民监督,提高履职水平。

认真协调督办人代会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8月份,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议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8月和12月份,分别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五、强化指导,优化服务,着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积极协调,充实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人大主席和人大文书;抓好乡镇人大办公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协调各方和服务代表的能力;指导人大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推进工作,扎实组织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各乡镇人大要组织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小城镇建设、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议题开展视察或调研活动;要组织代表至少对一个乡(镇)直单位的工作进行一次评议;要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工作情况;坚持通过乡镇人大主席轮流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活动、年终对乡镇人大工作实行考核通报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和人大主席的履职能力。

六、围绕提高履职水平,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采取参加党校培训、外出学习培训、交流研讨、聘请党校理论教员授课等形式,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形势政策、法律法规、经济知识、人大业务的学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履职水平。

乡镇重点工作督察报告篇(11)

2019年,XX乡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探索监督方式,狠抓作风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力量

去年年初,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乡镇纪委“五统一”标准化建设的安排部署,XX乡围绕“硬件”“软件”两个主要指标,全面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一是高标准建设纪检办公场所。投资36万元,建成了信访大厅、密谈室、谈心室、谈话室、监控室、医疗室、纪委办公室等,作为乡镇纪委单独办公使用场所,落实乡纪委 “10万+”专项经费,为乡镇纪委履职提供坚强的后勤保障。二是配齐配强纪检干部队伍。按照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队伍要求,任命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专职委员2名和监察专员1名,28个村选聘了56名村级监督信息员。

村级信息监督员日常“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要求其做好“四员”,即:村信息“监督员”、“信息员”、“提醒员”和“调解员”,有效地防止各类矛盾纠纷扩大,将事态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全乡村监督信息员共排查解决矛盾纠纷7件。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一年来,XX乡共立案各类问题线索5件,已全部按期办结,给予党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12人,提醒谈话6人,通报批评15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狠抓党员和组织建设,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中召乡坚持把村级党建示范点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抓手,扎实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XX乡农村党员管理办法》,完善了《XX乡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书记上党课”制度,实行靠制度管人管事。二是狠抓后进支部整顿工作。如期完成了XX村后进支部整顿任务。2019年,新建成了XX村村级活动场所,全乡新发展党员32名,培养积极分子44名。目前,全乡达标党建示范点12个,“红旗村党支部”3个,28个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全部实现标准化。三是深化“以案促改”警示作用。紧紧围绕乡纪委查处的西XX支部委员、文书XX坐收坐支问题,在全乡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违纪人员的现身说法,用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

三、狠抓作风纪律建设,探索加强乡直站所管理方式

为进一步发挥县直部门乡直站所作用,充分发挥其行政管理职能和三农服务职能,有效解决存在的条块关系不顺,协调衔接不够等问题,XX乡以“作风攻坚年”和“检视问题,正风肃纪”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对乡直站所的管理方式: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乡直站所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窗口便民服务、遵守工作纪律等监督监察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对接处理,树立和维护乡镇纪检监察权威;二是强化工作调度。坚持在工作中锤炼作风,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安排,把各乡直站所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纳入到乡督察督办工作进度台账,定期督导,对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三是强化工作通报交流。把乡直站所履职情况纳入乡纪委月例会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会,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互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较好解决了乡纪委监察办公室无权管辖和派驻纪检组管理乏力的问题。

四、扎实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为确保我省重点项目XX高铁建设顺利进行,按照县纪委书记XXX同志提出的,要让纪委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者”、“督战队”精神,我与乡纪委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中铁十八局与企业负责人沟通联系,详细了解项目进展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让乡纪委与XX高铁XXX段项目施工方中铁十八局结成了“手拉手心连心”对子。今年,在走访企业中得知XXX村有个别人拦截施工车辆要钱违法情况后,就通知派出所依法将嫌疑人进行处罚,对参与拦截施工车辆的2名党员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公安机关还拘留了3名违法人员。通过“手拉手心连心”行动,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