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非诉讼业务已经成为律师业务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非诉讼业务与诉讼业务在服务形式、内容方面有较大的差异,对从事这一业务的人员在能力和知识体系上都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我国目前采取的传统法学教学模式,无法适应非诉讼业务发展的需要。文章以民商事法学为切入点,就法学教学中如何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非诉讼业务能力问题,从教学内容的调整和教学方式的变革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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