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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经营分析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3-23 22:03:49

银行经营分析报告

银行经营分析报告篇(1)

我监管办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流程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对XX村镇银行????年四季度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分析并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截止????年??月底,XX村镇银行资产总额?万元,较年初增加?万元,增幅为?%;负债总额?万元,较年初增加?万元,增幅为?%;所有者权益为?万元,较年初增加?元,增幅为?%。

(二)盈利水平情况

截止????年??月底,XX村镇银行各项收入?万元,同比减少?万元,降幅?%;各项支出?万元,同比上升?万元,增幅?%;净利润?万元,同比减少?万元,降幅为?%。从收入结构来看,上半年共实现贷款利息收入?万元,同比增加?万元,增长?%,占收入比例?%,同比上升?个百分点,贷款利息收入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投资收益?万元,同比下降?万元,占收入比例?%,同比下降?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万元,同比下降?万元,降幅为?%,占收入比例?%,同比下降?个百分点。

(三)各项存款情况

截止????年??月底,XX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万元,较年初净增?万元,增幅为?%。存款增长主要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单位、个人存款稳定增加。单位存款较年初增加?万元,占新增存款的?%;个人存款较年初增加?万元,占新增存款的?%。二是低利率存款增长较快。截止??月底,该行活期存款余额为?万元,占各项存款的?%,较年初增长?万元,增幅为??.??%,定期类存款余额??????.??万元,占各项存款??.??%,较年初下降?????.??万元,降幅为?.??%,低利率存款增长较快,利润空间大。

(四)各项贷款情况

截止????年??月底,XX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万元,较年初增加??????.?万元,增幅??.??%。截止??月底,短期贷款余额??????.?万元,占比??.?%;中长期贷款余额为??????.??万元,占比??.?%。新增短期贷款较年初?????.??万元,占比??.??%;新增中长期贷款?????.??万元,占比??.??%。

二、主要监管指标变化特点

XX村镇银行??月份主要风险指标一览表:  单位;万元,%

  

(一)  新口径资本充足率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截止????年??月底,XX村镇银行新口径资本充足率??.??%,较年初下降?.??个百分点,超过监管标准?.??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较年初下降?.??个百分点,超过监管标准?.?个百分点;杠杆率?.??%,较年初下降?.??个百分点,超过监管标准?.??个百分点。

(二)贷款预期风险抵补指标有所增长

截止????年??月底,XX村镇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万元,较年初增加?????.??万元,增长??.??%;贷款拨备率?.??%,较年初提高?.??个百分点,超过监管标准?.??个百分点。

三、经营风险分析

(一)风险状况总体评价

????年四季度,XX村镇银行存款稳步增长,信贷投放有效增加,不良贷款占比略有下降,股本金保持稳定。

(二)信用风险分析

?、信贷资产质量分析。

截止????年??月底,XX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万元,较年初上升????万元,不良贷款占比?.??%,较年初下降?.??个百分点,低于监管标准?.??个百分点。

?、非信贷资产分析

截止????年??月底,XX村镇银行非信贷资产余额??????.??万元,较年初增加?????.??万元,增幅?.??%。按五级分类口径,无不良非信贷资产。

?、大额风险集中度分析

截止????年??月底,XX村镇银行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余额为?????.??万元,最大单一集团客户授信余额????.??万元,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比去年同期下降?.??个百分点。从总体情况看,我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都在稳定指标范围内。

(三)流动性风险分析

截止????年??月底,XX村镇银行超额备付金率??.??%,比年初下降?.??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为??.??%,比年初下降?.??个百分点;从总体上看,该行资金富余,不存在支付风险。

(四)操作风险分析

XX村镇银行为有效遏制各类案件风险…………坚决遏制了各类案件的发生,努力构建了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确保了全辖的依法合规经营。

(五)声誉风险

银行作为高风险、高信用的金融………………截止目前为止,该行………………。

五、监管意见

(一)提高资本充足率,强化资本管理

(二)降低不良贷款,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三)全面做实利润,增强抗风险能力

(四)认真执行相关制度,加强资金风险管控。

一是

二是

三是

银行经营分析报告篇(2)

我国传统的银企关系是国家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内部性联系,资金分配不存在市场交易特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国有银行走向商业化,银企关系发生剧烈变化,面临两大问题:

一是企业经营效益不佳,资金周转不畅,不能归还贷款,从而制约银行业务运作。在企业负债中,银行为最大债权人,企业的巨额债务,加上企业偿债能力差,直接激化了银企矛盾。

二是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低下,削弱了支持企业生产发展的能力。因为企业债台高筑或大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倒逼银行不良资产猛增,直接削弱了银行支持企业生产发展的能力。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和银行都是责、权、利对等的追求收益最大的理性经济人,银企关系以市场为纽带,通过“市场――价格(利率)”机制,在尊重和维护交易规则的基础上,实现其协调和运作。

二、新型银企关系的基本特征

新型银企关系表现为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选择、规范经营、融合生长五大基本特征。

(一)独立自主

独立自主强调必须承认市场活动的参与者是有其自身利益的经济法人,必须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论是企业还是银行,都是市场的参与者,必须确立其独立自主的经济法人地位。

(二)平等互利

作为市场的成员,企业和银行的地位是平等的,而作为资金借贷的双方,它们又是互利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银行资金的支持和各种服务;银行各项业务的开展也离不开企业的需求。企业从银行获得资金,并得到银行的各种服务,而银行获得利息及服务费收入。企业和银行有各自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任何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都是违背市场规律的。

(三)相互选择

市场活动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这就要求银企之间进行公平、自愿、机会均等的竞争,实现相互选择。银行不再承担对一批固定客户提供贷款的责任,而是选择效益好、信誉高、有发展前途的企业作为自己的基本客户。同时,企业也要选择实力强劲、诚实信用、服务周到的银行作为合作伙伴,以满足对资金和各种服务的需要。

(四)规范经营

市场经济同时又是法制经济,各种利益主体在参与市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其严密而完善的游戏规则,恪守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商业道德,依法规范经营。这是保证市场活动正常进行、避免混乱和无序、维护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维持他们之间正常关系的前提条件。

(五)融合生长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融合、相互渗透、混合生长。这是被历史所证明的市场经济成长的一般规律。尽管世界上有些国家限制银行业对工商业的直接投资和经营,强调分业经营,但金融业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仍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当今在世界上有影响的大型企业集团,一般都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联姻,以产业为基础,以金融为核心,多功能、全方位发展的,金融产业集团有助于银企双重效益的实现。

三、银企双向选择机制下银行对企业的财务分析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商业银行十分注重贷款市场的调查和预测。随着我国贷款市场的变化,贷款管理日益重要,对银行信贷人员的素质要求已不是原先那种按贷款程序操作的操作型,而需要具有较高分析能力的信贷管理人员。

银行放贷时主要对贷款企业进行三方面的财务分析。

(一)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综合分析

银行对企业财务分析应在掌握分析依据、把握分析要点的基础上,对贷款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这也是对信贷员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

1.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年报中的“重要事项”是银行进行财务分析的依据

审计报告是审计专业人员对被审单位的财务报表出具的职业判断。银行可将审计报告作为分析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真实性的重要依据。了解审计报告的类型,掌握不同审计报告的区别,是正确应用审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的前提。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四种类型。信贷管理人员可通过审计报告中的关键词来判断企业被出具的是哪一类型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关键词是“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关键词是“除……有待确定之外,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关键词是“由于……原因,无法发表审计意见”,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关键词是“企业未能公允的反映……”。如2006年审计人员由于无法查证st天桥来源于青鸟华光投资收益的可收回性,因此被出具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会计报表附注是对会计报表的有关项目所作的解释,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会计政策、税收政策变动、关联交易、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其他事项。银行通过会计报表附注可以客观地判断企业盈利增减变动的真实原因。如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对存货管理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如果企业原材料价格一直下降,则“先进先出法”将大幅度拉升成本,导致当期利润的下降,但这并非企业主观行为所导致,而是政策变动所引起的。再如新税法“两税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下调为25%,这将大幅提高部分行业和上市公司的税后净利,同样,当期利润的上升也并不是企业主观努力所致,而是税收政策变化的结果。

年报中“重要事项”主要包括:(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半数以上成员变动,公司总经理变更,公司解聘、新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的情况。(5)重大关联交易事项。(6)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三分开”情况。(7)托管、承包、租赁情况。(8)市公司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9)其他重大合同(含担保等)及其履行情况等。因为“重要事项”对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银行要重点关注。如科龙控股股东变更重要事项,导致顾雏军通过高价买进低价卖出的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资金;ST猴王为其母公司猴王集团提供了3亿元的货款担保重要事项,对ST猴王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报表分析是银行进行财务分析的核心

银行对企业会计报表分析,主要是通过计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销售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十大财务指标,借助于对比分析、结构分析、趋势分析、比率分析等分析方法,判断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企业成长性。一个具有盈利能力、具备偿债能力、具有发展潜力的成长性企业是银行的首选。

银行还特别关注企业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旨在判断企业有无为取得银行贷款而造假的可能。“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收入-成本费用)”,这一等式揭示了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之间的关系。收入与成本费用之差利润并不是一个虚无的数字,它最终要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

3.银行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现状及前景的分析

银行从宏观经济状况、行业现状及前景分析企业在行业中所处的位置,也是银行信贷分析的重要方面。如果一个企业的运行情况严重脱离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行业发展状况,那么,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应受到特别关注。如在水产品行业竞争激烈,利润率不断降低的情况下,而蓝田股份2000年农副水产品收入约13亿元,高于同业平均值约3倍,引起信贷分析者的重视。

4.银行对企业进行现场分析

必要时,银行可通过现场调查,判断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现场调查结果是判断会计报表真实程度、确定贷款或投资对象的核心依据。如银广厦2000年度会计报表显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向一家德国公司销售萃取产品,通过现场调查(因特网),发现其主业是机械产品而非萃取产品,从而得出银广厦虚列收入,有造假行为的结论。

(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信用分析

影响企业财务状况的很多因素是不可量化的,银行为了避免贷款风险,保障贷款安全收回,在量化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性信用分析。定性信用分析主要是对被分析企业的“性质”要素进行评估的方法,通常可采用5C、5P、5W方法。5C指贷款人的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Collateral和环境条件Condition。5P指贷款人People、借款的Purpose、还款能力Payment、还款保障Protection和贷款展望Prospective。5W指银行对贷款企业信用风险分析、借款人是谁Who?为何借款Why?借款人以什么作担任What?何时还款When?怎样还款How?

(三)贷款五级分类风险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将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其特点是以借款人最终偿还能力确定贷款风险,对五类贷款实行分层控制,银行针对贷款的不同形式,有的放矢地采取防范和化解措施,特别是明确了各项还款来源的主次地位,突出了主营收入为第一还款来源的地位。因此,银行特别是信贷管理人员会借助对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综合分析,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实际偿还贷款的能力,以加强贷款管理。

四、银企双向选择机制下企业对银行的财务分析

企业衡量银行的优劣和对银行的选择可以通过银行资本充足性、银行表外业务及银行报表三方面进行财务分析。

(一)银行资本充足性财务分析

企业在选择银行时,应着重分析银行财务状况,用从量向质转化的观念去看待银行,即根据资产风险管理原则,对银行的资本充足性进行分析。按照国际《巴赛尔协议》规定的标准,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风险资产总额≥4%,或资本充足率=资本总额/风险资产总额≥8%。资本充足率过大,说明资本不能被充分利用,影响利润水平;比率过小说明资本量太小,负债或借入资金过大,影响银行信誉。

(二)银行表外业务财务分析

银行表外业务主要指账外资产。有时,银行为了逃避贷款规模控制和比例控制或出于某些原因,将发放的部分贷款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内。虽然《巴赛尔协议》列举的表外项目有些在我国银行并不存在,但其中一类重要的表外项目,即《巴赛尔协议》所称的“贷款的替代形式”在我国同样面临。如负债的普通担保、银行承兑担保和可为贷款及证券提供担保的备用信用证。担保、承兑和备用信用证对银行来说是或有负债,也可以说是或有资产,《巴赛尔协议》将这类业务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定为100%,可见其风险很大。要真实衡量我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就必须将这些表外业务考虑进去。

(三)银行报表分析

银行经营分析报告篇(3)

一、引言

当今社会,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已成为世界潮流。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金融企业,其独特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它必须承担比一般企业更加重要的社会责任。一方面,商业银行特殊的经营内容决定了其与生俱来的公共性及社会性特质。这种公共性与社会性决定了整个社会对于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承担有着更迫切的期待;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和实际表现对其所服务的客户或其他行业的企业也具有一种较强的“辐射”效应,如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低碳信贷”发放政策对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将社会责任纳入银行经营战略也是我国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与国际银行业实现战略接轨,进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从实践来看,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和银行对社会责任进行了积极地探索。上海银监局于2007年4月了《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第一次将银行的社会责任纳入监管范围内。银行方面,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2006年国内银行业首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后,各大银行纷纷定期其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兴业银行作为我国首家采纳“赤道原则①”的商业银行,更是在2010年3月4日国内银行业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该社会责任报告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指标,标志着我国上市银行对社会责任理念的理解和实践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从实证分析角度探讨商业银行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与其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对于商业银行正确认识和处理自身经营发展和承担社会责任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评价指标的选择

商业银行的高负债经营特性及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导致其具有广泛而密切的利益相关者,并形成了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其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国乃至他国的经济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因此商业银行在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应主动把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统一纳入自身发展目标与实践中。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经营与发展既依赖于股东资本投入,也得益于客户、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付出的努力,因而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要对各利益相关者负责。

三、实证方法:典型相关分析

四、实证分析

(一)样本容量和数据来源

本文分析采用的样本为中国目前上市的14家商业银行。相关数据来源渠道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网、各家上市银行网站的上市银行2007―2011年年报及社会责任报告。

(二)实证分析结果

根据各评价指标数据及典型相关分析法的操作原理,利用SPSS18.0统计软件对指标数据进行典型相关分析,得到典型相关系数(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第一、第二对典型变量之间的典型相关系数分别为0.991、0.717,因此,第一、第二对典型变量解释能力较强。两个典型相关系数值都比较高,表明相应典型变量之间密切相关,但要确定典型变量相关性的显著程度,尚需要进行典型相关系数的显著性检验,结果见表4。

表4表明,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4对典型变量只有第一对典型相关是显著的(0.004

由于只有第一对典型相关显著,因而这里只提取第一对典型变量进行分析,由此可以建立上市银行社会责任指标和经营绩效指标的第一典型变量相关模型。

(三)实证分析结论

通过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商业银行最近三年的社会责任与经营业绩之间总体上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第一典型相关系数高达0.991),这一结论与国外学者Simpson的研究结论相符。采用典型相关分析可以揭示上市银行社会责任和经营业绩之间各因素变动的作用程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银行业正确认识企业社会责任,正确处理承担社会责任与增进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二者协调发展提供了一个客观尺度。从长期来看,为商业银行更加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而能促进制度化的社会责任运动深入开展。

参考文献:

[1]Griffin J. And Mathon J. The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 and corporate financial performance debate: Twenty-five years of incomparable research[J]. Business and society,March 1997.

银行经营分析报告篇(4)

贷款是各大商业银行的重要经营业务,信贷资产的优劣,直接影响银行业的生存与发展。美国的金融危机,对美国是一场灾难,对全球的金融业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后危机时代各大商业银行均应从中吸取教训,从源头上减少不良贷款率,降低信贷工作的风险。此时,为缓解信贷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各大商业银行都需积极推行先进的信贷技术。在我国, 各类信贷技术中, 基于财务报表的信贷技术和关系型信贷技术发展相对成熟。基于财务报表的信贷技术指贷款的发放决策和贷款条件主要借助于借款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关系型信贷技术指信贷决策主要基于通过长期和多渠道的接触所积累的关于借款企业及其业主的信息而做出。可见,财务报表是各大商业银行进行信贷评审的基本资料来源,在财务分析和信贷实践中不断地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是各大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各大商业银行纷纷要求在信贷评审工作中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技术。可是,由于信贷工作本身比较繁忙,评审过程中缺乏团队对授信对象进行系统的财务报表分析,分析过程往往流于形式,分析报告过于“八股化”,实际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本文通过介绍基本的财务报表分析技术,试图挖掘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在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技术时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方案,以期降低商业银行信贷工作的风险,提高工作的质量,保障银行业的发展。

一、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中财务报表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料的真实性难以辨别

在现实的贷款活动中,借款企业为了获得银行的信贷资金,往往会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骗取银行信用。更有甚者,银行有关人员与借款人串通,为其提供虚假报表出谋划策,以规避法律和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达到骗贷逃债的目的,从中渔利。如果银行仅依靠报表表面的数据做出贷款决策,往往容易造成贷款落空。

(二)盲目相信财务比率分析的结果

在如今的贷款活动中,经常运用一些财务比率指标来衡量授信对象是否具备授信要求。有时尽管借款企业各项指标良好,但实际上借款人或保证人其本身财务状况并不佳,没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并且由于所有的财务指标都是静态指标,非常容易受到操纵,有些信贷人员财务分析水平低,便会盲目相信财务比率分析的结果,搞形式主义, 结果造成财务报表分析名存实亡。

(三)财务报表分析与抵押、质押贷款脱节

由于历史因素及银行信贷人员素质低下等原因,银行注重形式上的财务报表分析,注重信用贷款,而对担保贷款中的抵押和质押贷款重视不够,所以形成大量的贷款坏账;再者,银行往往注重贷款的贷前调查,而疏于跟踪调查,但事物总是不断变化的,何况现代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已到无财产可供支配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银行贷款无任何财产担保,那么以前的财务报表分析就毫无实际意义。银行业又具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人员的跨行业流动性差,银行业太注重自身的专业训练,而忽视法律、经济、财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所以, 造成银行信贷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特别是对工商企业财务活动缺少经验,在分析财务报表时常有许多主观片面的成分,更不能将财务分析与抵押、质押贷款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熟练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技巧降低授信风险

以上问题均与财务报表分析技术运用不到位有关,要想解决以上问题,降低授信风险,笔者认为应注意结合以下分析技巧,并在授信工作中熟练运用。

(一)明确分析的目的

商业银行信贷工作,分为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作为短期授信工作者,在进行财务报表分析时主要应评价客户近期是否有能力进行贷款的归还,及是否愿意进行贷款的归还。首先通过考察企业以往的资信程度解决愿不愿意偿还的问题,然后重点分析企业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关系及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质量及现金流量情况来判断企业有没有能力偿还。作为长期贷款的授信工作者,此时仅关注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关系以及考察企业以往的资信程度,肯定是不行的。首先必须关注企业的整体财务风险,从资本结构的角度进行评价,然后更重要的是关注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因为对资本结构的要求我们可以将其写入贷款合约,但盈利能力是无法控制的,此时信贷资金的安全完全取绝于客户的盈利能力。显然,不同的分析目的,其分析的侧重点有很大的不同。

(二)围绕分析目的,进行资料的搜集

在明确相关的分析目的后,围绕分析的侧重点,进行资料的搜集,所搜集的资料包括授信对象3~5年的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至少进行近3年的资料搜集。当然短期信贷工作者只需围绕其分析目标收集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客户信用档案,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长期信贷工作者不仅要收集上述资料,还必须收集其他资产、负债、收益、费用等尽可能多的信息,为盈利预测、财务状况的评价作充分的准备。此时重点明确,也容易搜寻到自己需要的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从而节省人力和时间,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

(三)阅读分析资料

有针对性地搜集好资料后,阅读分析资料。首先,从审计角度考察分析资料的可靠性,这是验证资料真实性的重要环节。具体做法是在财务报告中找出审计报告,如果审计报告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中的审计收费稳定,未变更会计事务所,那么分析资料相对可靠;如果该财务报告未经审计鉴证,可以从报表的数量关系进行初步验证。然后,进一步阅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特别是担保、抵押贷款等问题),阅读关联方关系披露,熟悉企业的往来客户。再次,阅读会计报表附注,特别注意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发生变更。最后,通过几大会计报表,简单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方面的情况,从而熟悉分析对象,为授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运用基本分析技术

基本分析技术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

1.静态分析

静态分析是指对授信对象一定时期或时点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包括:(1) 财务数据的静态分析,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报告项目的静态分析;(2)财务指标的静态分析,包括计算各种财务比率,熟悉报告项目的相互联系;(3)静态的结构分析,包括进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分析,利润表的结构分析,及现金流量表的流入、流出结构分析等。

2.趋势分析

趋势分析是将分析期与前期或连续数期项目金额进行对比,这种财务报表项目纵向比较分析的方法,是一种动态的分析。采用这种方法分析财务报表的具体做法是:(1)对前后期各项目的绝对金额进行比较,求出增减的差额;(2)将增或减的差额作为分子,将前期的绝对金额作为分母,求出增或减差额的变化程度(百分比);(3)根据连续数期变化的统计数字,可以绘出一个统计图表,更形象地显示变化趋势。

如果某一分析对象的经营活动处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趋势,那么其主要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应该呈现出持续稳定发展的趋势。若其主要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出现异常变动,突然大幅度上下波动;或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之间出现背离;或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出现恶化的趋势,那么,这些意味着公司的某些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都是授信过程中判断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及经营成果的重要线索。

3.同业分析

同业分析是指将授信对象一定时期或时点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放在其行业背景下进行分析。

所有企业的发展状况必然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和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影响。闭关自守显然是行不通的,只有将相关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放在其行业背景下,与行业平均数进行比较,才可以如实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及经营成果。具体操作时首先应细分分析对象所处行业,特别是综合类公司,我们要注意细分行业进行比较,分行业计算平均数;其次,找出严重偏离同业平均水平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最后,重点分析严重偏离同业平均水平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五)结合企业基本面

企业基本面包括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现状及发展、企业分析3个方面。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与经营策略、公司的组织结构等均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财务报表分析的结果只有结合企业的基本面才能得出恰当的评价。商业银行信贷工作者一定要具备对企业基本面的敏锐洞察力。

(六)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是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对小企业的信贷评审工作,由于小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甚至没有专职的会计,会计核算资料质量极低,不真实成分较大,不可以作为信贷评审的依据,此时,现场调查、现场办公最能奏效。当然,中大型企业的信贷工作也不可忽视现场调查的作用,它能让结论更加可靠。

三、结束语

商业银行的信贷评审工作责任重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关系到民生。每一位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者,都应该积极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技术,降低信贷风险。

最后,笔者认为,应制定《商业银行信贷中财务报表分析技术规范》,加强对信贷工作者报表分析技术的培训,提高信贷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从根本上降低信贷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1]葛家澍,占美松. 企业财务报告分析必须着重关注的几个财务信息[j].会计研究,2008(5).

[2]金中泉.财务报表分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张先治.构建中国财务分析体系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1(6).

[4]周朝平.透视商业银行信贷财务分析中的模糊认识[j].安徽农村金融,2006(6).

[5]刘姝威.上市公司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银行经营分析报告篇(5)

贷款是各大商业银行的重要经营业务,信贷资产的优劣,直接影响银行业的生存与发展。美国的金融危机,对美国是一场灾难,对全球的金融业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后危机时代各大商业银行均应从中吸取教训,从源头上减少不良贷款率,降低信贷工作的风险。此时,为缓解信贷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各大商业银行都需积极推行先进的信贷技术。在我国,各类信贷技术中,基于财务报表的信贷技术和关系型信贷技术发展相对成熟。基于财务报表的信贷技术指贷款的发放决策和贷款条件主要借助于借款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关系型信贷技术指信贷决策主要基于通过长期和多渠道的接触所积累的关于借款企业及其业主的信息而做出。可见,财务报表是各大商业银行进行信贷评审的基本资料来源,在财务分析和信贷实践中不断地提高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是各大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各大商业银行纷纷要求在信贷评审工作中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技术。可是,由于信贷工作本身比较繁忙,评审过程中缺乏团队对授信对象进行系统的财务报表分析,分析过程往往流于形式,分析报告过于“八股化”,实际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本文通过介绍基本的财务报表分析技术,试图挖掘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在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技术时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方案,以期降低商业银行信贷工作的风险,提高工作的质量,保障银行业的发展。

一、商业银行信贷工作中财务报表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料的真实性难以辨别

在现实的贷款活动中,借款企业为了获得银行的信贷资金,往往会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骗取银行信用。更有甚者,银行有关人员与借款人串通,为其提供虚假报表出谋划策,以规避法律和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达到骗贷逃债的目的,从中渔利。如果银行仅依靠报表表面的数据做出贷款决策,往往容易造成贷款落空。

(二)盲目相信财务比率分析的结果

在如今的贷款活动中,经常运用一些财务比率指标来衡量授信对象是否具备授信要求。有时尽管借款企业各项指标良好,但实际上借款人或保证人其本身财务状况并不佳,没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并且由于所有的财务指标都是静态指标,非常容易受到操纵,有些信贷人员财务分析水平低,便会盲目相信财务比率分析的结果,搞形式主义,结果造成财务报表分析名存实亡。

(三)财务报表分析与抵押、质押贷款脱节

由于历史因素及银行信贷人员素质低下等原因,银行注重形式上的财务报表分析,注重信用贷款,而对担保贷款中的抵押和质押贷款重视不够,所以形成大量的贷款坏账;再者,银行往往注重贷款的贷前调查,而疏于跟踪调查,但事物总是不断变化的,何况现代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已到无财产可供支配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银行贷款无任何财产担保,那么以前的财务报表分析就毫无实际意义。银行业又具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人员的跨行业流动性差,银行业太注重自身的专业训练,而忽视法律、经济、财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所以,造成银行信贷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特别是对工商企业财务活动缺少经验,在分析财务报表时常有许多主观片面的成分,更不能将财务分析与抵押、质押贷款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熟练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技巧降低授信风险

以上问题均与财务报表分析技术运用不到位有关,要想解决以上问题,降低授信风险,笔者认为应注意结合以下分析技巧,并在授信工作中熟练运用。

(一)明确分析的目的

商业银行信贷工作,分为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作为短期授信工作者,在进行财务报表分析时主要应评价客户近期是否有能力进行贷款的归还,及是否愿意进行贷款的归还。首先通过考察企业以往的资信程度解决愿不愿意偿还的问题,然后重点分析企业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关系及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质量及现金流量情况来判断企业有没有能力偿还。作为长期贷款的授信工作者,此时仅关注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关系以及考察企业以往的资信程度,肯定是不行的。首先必须关注企业的整体财务风险,从资本结构的角度进行评价,然后更重要的是关注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因为对资本结构的要求我们可以将其写入贷款合约,但盈利能力是无法控制的,此时信贷资金的安全完全取绝于客户的盈利能力。显然,不同的分析目的,其分析的侧重点有很大的不同。

(二)围绕分析目的,进行资料的搜集

在明确相关的分析目的后,围绕分析的侧重点,进行资料的搜集,所搜集的资料包括授信对象3~5年的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至少进行近3年的资料搜集。当然短期信贷工作者只需围绕其分析目标收集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客户信用档案,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长期信贷工作者不仅要收集上述资料,还必须收集其他资产、负债、收益、费用等尽可能多的信息,为盈利预测、财务状况的评价作充分的准备。此时重点明确,也容易搜寻到自己需要的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从而节省人力和时间,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

(三)阅读分析资料

有针对性地搜集好资料后,阅读分析资料。首先,从审计角度考察分析资料的可靠性,这是验证资料真实性的重要环节。具体做法是在财务报告中找出审计报告,如果审计报告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中的审计收费稳定,未变更会计事务所,那么分析资料相对可靠;如果该财务报告未经审计鉴证,可以从报表的数量关系进行初步验证。然后,进一步阅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特别是担保、抵押贷款等问题),阅读关联方关系披露,熟悉企业的往来客户。再次,阅读会计报表附注,特别注意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发生变更。最后,通过几大会计报表,简单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方面的情况,从而熟悉分析对象,为授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运用基本分析技术

基本分析技术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静态分析。静态分析是指对授信对象一定时期或时点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包括:①财务数据的静态分析,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报告项目的静态分析;②财务指标的静态分析,包括计算各种财务比率,熟悉报告项目的相互联系;③静态的结构分析,包括进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分析,利润表的结构分析,及现金流量表的流入、流出结构分析等。

(2)趋势分析。趋势分析是将分析期与前期或连续数期项目金额进行对比,这种财务报表项目纵向比较分析的方法,是一种动态的分析。采用这种方法分析财务报表的具体做法是:①对前后期各项目的绝对金额进行比较,求出增减的差额;②将增或减的差额作为分子,将前期的绝对金额作为分母,求出增或减差额的变化程度(百分比);③根据连续数期变化的统计数字,可以绘出一个统计图表,更形象地显示变化趋势。

如果某一分析对象的经营活动处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趋势,那么其主要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应该呈现出持续稳定发展的趋势。若其主要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出现异常变动,突然大幅度上下波动;或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之间出现背离;或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出现恶化的趋势,那么,这些意味着公司的某些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都是授信过程中判断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及经营成果的重要线索。

(3)同业分析。同业分析是指将授信对象一定时期或时点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放在其行业背景下进行分析。

所有企业的发展状况必然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和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影响。闭关自守显然是行不通的,只有将相关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放在其行业背景下,与行业平均数进行比较,才可以如实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及经营成果。具体操作时首先应细分分析对象所处行业,特别是综合类公司,我们要注意细分行业进行比较,分行业计算平均数;其次,找出严重偏离同业平均水平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最后,重点分析严重偏离同业平均水平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五)结合企业基本面

企业基本面包括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现状及发展、企业分析3个方面。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与经营策略、公司的组织结构等均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财务报表分析的结果只有结合企业的基本面才能得出恰当的评价。商业银行信贷工作者一定要具备对企业基本面的敏锐洞察力。

(六)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是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对小企业的信贷评审工作,由于小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甚至没有专职的会计,会计核算资料质量极低,不真实成分较大,不可以作为信贷评审的依据,此时,现场调查、现场办公最能奏效。当然,中大型企业的信贷工作也不可忽视现场调查的作用,它能让结论更加可靠。

三、结束语

商业银行的信贷评审工作责任重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关系到民生。每一位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者,都应该积极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技术,降低信贷风险。

银行经营分析报告篇(6)

截至2008年4月23日,14家上市银行全部了2007年年报。读这些多则300多页,少则100多页的年报,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这些信息量丰富的年报,不论是对于投资者还是监管者,不论是银行从业者还是研究者,都值得细细读来。我们对年报的粗读中发现一些味道,并试图将一些体会与各同仁分享。

从年报看信息披露

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而年报则是让投资者来知晓和判断上市银行全面信息的重要资料。可以这样说,年报是上市公司信息的最集中反映。中国证监会对上市银行年报信息披露内容的和格式都有比较详尽的规定。上市银行年报披露既要遵循《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也要遵循《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8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总体来看,上市银行年报披露中基本上按相应的要求进行了披露,但有三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一是各家银行披露的详略情况各不相同,在香港与内地同时上市的银行年报披露普遍优于只在内地上市的银行,二是不少银行对某些应该详细披露的地方采取了模糊技术,实际上违反了上述信息披露的要求。三是大多数银行进行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

对称与非对称。

在14家上市银行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和交通银行在香港联交所和上交所同时上市,深圳发展银行与宁波银行在深交所上市,其余都在上交所上市。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的银行,在年报信息披露中当然必须要满足中国证监会相应的监管要求,而在内地与香港同时上市的公司则要同时满足内地与香港的监管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第八条“在境内和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若境外证券市场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要求与本准则不同,应遵循报告内容从多不从少,报告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并应当在同一日公布年度报告。”这就是说同时在香港与内地上市的银行,必须要遵循同样的披露原则。由于在香港的信息披露较严,因此国内的投资者显然能够了解更多的信息,看来搭了境外投资者的便车了。具体来看,在两地同时上市的银行的年

报有如下特点:

董事长、行长致辞体现银行亮点。在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年报内容中并没有董事长和行长致辞这样的强制性要求,但不少大银行都附上了这样的致辞,虽然名称各异,有些说《致辞》,有些用《报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五家在香港与上海两地同时上市的银行都有这样的致辞。其实,放在年报前面的致辞不仅体现了对银行当家人对投资者的尊重,展现银行在本报告年度的工作亮点,而且还能让投资者很快就能了解银行的发展定位与战略方向。这可以大大节省投资者的阅读时间,也便于投资者很快掌握银行的主要信息。同时,上述银行还将银行在本年度获得的主要荣誉都列了相应的清单,也有些银行还将银行的历史作一简单介绍,这都很有利于读者了解银行的情况,有利于形成加深银行品牌的形成。

透过董事长致辞,我们能清晰地看到银行的发展战略。如工行董事长在致辞中就说,新年度、新阶段工作的主旋律是:增强竞争发展能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全面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现代金融企业步伐。在建行行长的致辞中,我们可以看到:“本行将肩负‘为客户提供更好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员工搭建广阔的发展平台,为社会承担全面的企业公司责任’的使命,遵循‘始终走在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最前列,成为世界一流银行’的愿景奋力前行的承诺。”交行董事长在致辞中则是提到了“打造中国最佳财富管理银行的战略构想”,并且将这一战略目标写在扉页上。

公司治理披露更细。公司治理是否完善既是投资者关心的重大问题,也是近年来上市银行区别于非上市银行的重要方面。在公司治理方面,投资者要关心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是否尽职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因此,在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中都涉及到公司治理的内容。根据《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只要求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在所有的年报中,在境内上市的银行都达到了上述最低要求,但其他专业委员会的情况没有充分披露。只有中国工商银行等在两地同时上市的银行则将所有专业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都进行了详细的披露。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披露更详尽。作为对银行报告年度中财务及业务的各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的部分,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为投资者提供了银行业务表现和发展前景最为实质性的信息,各家银行年报中这部分内容详细程度有着明显不同,反映了各自在维护投资者关系、保护投资者权益上不同的理念。已年报的14家上市银行均对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分别进行了列示,同时也对所经营的各方面业务进行了说明。但仅在境内两地上市的银行则大多仅止于此;相比较,在A股和H股同时上市的银行对业务各方面的变动则给出了较详细的分析和解释,力求让年报的阅读者能够看到变化背后的原因。

总体来说,在香港与内地同时上市的银行与其他银行在这方面的区别较大。两地同时上市的银行将“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单独拿出一部分用较长的篇幅来分析,而只在境内上市的银行则按证监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将此放在董事会报告中,通常篇幅不够长,分析也不够详尽具体。

更为重要的是,在两地上市的银行对财务报表分析非常详细。例如,关于财务报表分析中,中国工商银行按照损益表项目分析、分部报告、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其他财务信息分别进行分析。损益表项目不仅列表分析,而且还根据项目进行分析。对收入、支出的各个明细项目都有非常到位的分析。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都有类似的详细分析。

模糊与精确

在今年的年报信息披露中还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对一个敏感问题的披露,那就是不少银行对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具体薪酬情况披露采取了模糊技术。根据证监会2007年出台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须在年报中披露每一位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具体薪酬情况。其实,2006年的年报中,绝大多数银行都对董事、监事和高管的报酬进行了比较具体的分析,由于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因高管薪酬与其他银行比过高,引发了股东、媒体和民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论,因此在2007年的年报中,北京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没有对每一名董事、监管、高管的具体薪酬情况进行说明,而只给出了模糊的统计信息。以招商银行为例,年报中只说明“本公司2007年度支付全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报酬总额为5319万元。其中,100万以下的12人,100万~300万之间的8人,300万~500万之间的2人,500万~1000万之间的4人。”北京银行关于这一点的披露为:“2007年度在本行领取薪筹(税后)的董事、监事共计18人,高级管理人员5人。领取薪筹在100~180万元的10人,50万~100万元之间的6人,10万元以下的7人。”既没有说明董事、监事及高管报酬总额,也没有说明每一成员具体数额。不知道监管部门对这种模糊战术是何态度?但作为投资者肯定是不满意的。

在此项披露中,也有一些银行做得很好,如华夏银行不仅披露了每一位董事、监事及高管报酬的含税与税后报酬情况以及总数,而且在注释中说明董、监事津贴的依据,特别地指出不在公司领取工薪的董、监事的津贴由劳务报酬、委员会津贴和会议补助三部分构成及分别的标准。

相反,在一些涉及到商业机密的地方,银行本可以采取模糊一点的技术,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在披露十大客户贷款资料时,采取了比较模糊处理的办法,只说到了所属行业、金额和占比,但将客户的具体名字隐去。这应当是被允许的。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第五条:“由于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导致本准则规定的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可以不予披露。”但像宁波银行这样的公司却将客户的名称披露了。

企业社会责任进入披露视野

早在2006年6月,浦发银行就作为国内商业银行中的第一家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细说明自身在保护环境、扶贫赈灾、关怀弱势群体、支持文教卫生体育事业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2007年,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紧随其后,工商银行也将在2008年首次报告。在年报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都比较详细地提到了本行在2007年为承担社会责任做了哪些主要的工作。不知为什么最早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浦发银行虽在第十一节《重要事项》中提了一段,但看不出具体在哪些方面做了什么。深圳发展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则完全没有提及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

从披露社会责任的银行我们可以看到,各家银行都在追求业绩增长,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相继把社会责任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在履行经济责任之外,还要承担社会责任,致力于公益事业。交通银行在2007年8月28日在董事会中专门设立了社会责任委员会,以拟定社会责任战略和政策,对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审批对外捐赠等事宜。这应当是境内首家成立社会责任委员会的公司。

总之,及时、全面、准确的披露年报是作为公众银行监管和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更是树立银行品牌的良好机会。任何对投资者应该知晓的信息进行模糊处理的办法将有损银行的声誉,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要付出代价。相反,充分利用好年报,在规定动作之外做一些自选动作,让信息披露更为详尽一些,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获得更好的市场评价和公众认同。

从年报看银行业趋势

随着2006年底中国银行业对外全面开放,中国银行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化。2007年虽只是一个开始,但银行业的一些发展趋势已经显现:一是以加强风险管理、优化组织结构、强化业务管理线职能和流程建设为目的机构及管理体制改革此起彼伏,二是同战略投资者在业务上的合作向广泛化和纵深化发展。

组织架构调整

从年报可以看出,2007年上市银行的组织架构改革风生水起,各行都在为迎接银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做自我调整,取长补短,积聚力量。综合来看,机构改革基本上分为集中加强风险管理和流程银行建设两个方面。

就加强风险管理而言,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和浦发银行都有明显的举措,具体如表1所示:

为了更好的面向市场,提高效率,建设流程银行,推进会计与营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核心业务处理的前后台分离,后台业务处理职能逐步向上集中,也提上了大多数上市银行的改革日程。中国工商银行与南京银行均在深入推进管理扁平化改革;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或成立专门的产品事业部,或按照业务条线设立团队,向专业化销售、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评审的方向大踏步前进。

中国工商银行,将股份制改革办公室改建为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组建产品创新管理部,优化产品管理与业务创新流程。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工商银行专门成立金融期货结算中心,积极申请金融期货特别结算会员资格。到2007年末,直属分行和二级分行均已着手开展扁平化改革。

中国民生银行的年报披露了公司金融事业部改革,介绍了总体思路、整体目标和愿景、改革步骤和机构调整情况。中国民生银行的事业部制改革既为投资者所关注,也为业内所重视。根据介绍,中国民生按照公司化运作理念,对公司金融主要产品线和行业客户线实施事业部制度,以做强主要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价值,以努力办成本土一流的公司金融银行。2007年,中国民生银行已完成贸易金融部、金融市场部三个产品部门和地产、能源、交通、治金、工商企业五个客户部门的事业部改革。

兴业银行则稳步推进组织体系变革,探索建立企业金融、财富管理业务板块管理总部,进一步强化业务条线的统筹管理能力。深入推进分行零售事业部制改革,逐步完善全行零售银行管理体系。继续有序实施业务流程再造。

中信银行则按准事业部制模式,推进了信用卡中心、投资银行中心、汽车金融中心、私人银行中心、托管中心的建设来优化前台组织架构。同时正式启动会计记账中心,将会计后台业务集中处理。

中国建设银行则稳步推进会计与营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核心业务处理的前后台分离,后台业务处理职能逐步向上。

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更加深入

截至2007年底,除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之外,其他各行均已引入海外战略投资者。随着交流与互信加深,各大型国有上市银行以及中信银行、交行同战略投资者在业务方面的合作均向广泛化和纵深方向发展,并主要集中在风险管理、技术支持、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培训等方面。如表2所示:

相比较而言,华夏、浦发、兴业等银行同战略投资者的合作领域则仅限于某些具体产品,稍显狭窄,尚待加强。

从年报看银行发展战略

除银行业发展的一些共同趋势,根据年报和其他来源的信息,上市银行各自的主要发展战略也都显现出来。总体上可分为三类:大型国有银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加快综合化、国际化经营步伐;中小股份制银行正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加快网点布局速度;城市商业银行则在加紧跨区域布局。

大型国有银行和较大规模的股份制银行直指综合化、国际化经营

2007年,各大银行均迈开了综合化经营步伐,在向新业务领域推进方面你方唱罢我登场。

中国银行于2006年底收购新加坡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又在2008年1月,与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尝到了综合经营的甜头,2007年投资银行、直接投资、保险、租赁、基金等业务板块对全行税前利润的贡献度由上年的7.45%提高到11.14%。中国工商银行紧随其后,成立工银租赁,使境内的业务从基金扩展到租赁业务。交通银行则相继投资设立了交银国信和交银租赁。中国建设银行和美国银行也共同发起设立建信金融租赁。中国民生银行于2008年4月初成立民生金融租赁公司,另外,成立民生加银基金公司、投资陕西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也使得民生的业务扩大到基金和信托领域。中信银行则充分利用中信集团的综合金融平台谋求竞争优势,与中信系统的证券公司推进客户资源共享,与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基金和信诚保险开展交叉设计和交叉销售。浦发银行则利用上海国际金融集团的平台有着与中信类似的追求。

在国际化方面,工商银行的布局尤其引人注目:收购印尼Halim银行,顺利实现工银莫斯科的开业,通过了收购南非标准20%股权和收购澳门诚兴银行79.93%股权的相关议案。此外,申设美国纽约分行、中东地区迪拜子银行、多哈分行和澳大利亚悉尼分行的工作也已经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准,其中多合分行已在2008年1月31日获得当地监管部门的批准。截至2007年末,工行已经将境外营业机构延伸至全球13个国家和地区,分支机构总数112家,与122个国家和地区的1,349家银行建立了行关系,境外网络已具规模。

交通银行海外机构战略布局也在加快,法兰克福分行和澳门分行已分别于2007年10月11正式对外营业,海外分行数达到7家,海外资产177.71美元,比上年度增长23.67%,实现利润总额1.7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65%。招商银行在纽约设立分行的申请获美联储批准,目前纽约分行正在筹建中。建设银行则收购了美国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全部股权,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建银亚洲,对在香港的机构及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在香港地区形成了以香港分行、建行亚洲、建银国际为经营机构,业务覆盖批发银行、零售银行、投资银行三大业务领域的全面金融服务提供商。民生银行也计划进入美国市场,投资联合银行控股公司(美国)的工作正在等待相关监管机构批复。

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中小股份制银行的选择

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增长速度显然快于大型商业银行(见表4)。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的增速超过了40%,即使是增速最慢的中国民生银行也达到了26.9%,超过了大型银行中最快的交通银行。随着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上市,其网点优势变得非常明显,所以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有着尽快做大规模的冲动。于是中小股份制银行选择了把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加强网点和渠道建设以及加快人才储备作为发展的主题。

中小企业与跨区域经营――三上市城商行的主题

南京、宁波、北京银行三家城商行都是在去年上市的。从他们公布的年报来看,这些已经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一方面将跨区域经营作为发展重点之一,另一方面仍然将中小企业作为主要目标。跨区域经营的思路都已经在2007年明显体现出来: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正式开业,天津地区首家异地支行设立,西安分行筹建申报工作也已经完成;南京银行泰州分行于2007年2月正式开业,迈出跨区域经营的第一步,2007年12月,上海分行正式获准筹建;宁波银行则把上海作为向外扩张的第一站。据悉,在杭州、南京设立分行也已经被写入宁波银行2008年的发展计划。宁波银行于2007年新开设上海分行,同时在宁波地区新设支行3家,使机构网点总数达72家。在2008年的计划中,宁波银行要“做好跨区域发展和营业网点的规划,稳步推进跨区域发展战略,继续强化对宁波本地重点经济建设乡镇的网点配置,加快营业网点布局。”南京银行也有类似的表述:“加快跨区域经营的步伐”。

银行经营分析报告篇(7)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7)07-0157-02

1 商业银行财务分析决策实用性的缺失

1.1 商业银行财务分析客体的局限性

财务分析客体主要是指财务报告及财务比率分析。财务报告是财务分析的基础。首先,现行财务报表只能反映过去的、某一特定时期或时点的货币化信息,而不能提供报表使用者对未来的、可预见性的、相关程度更高的全面信息;其次,只是简单套用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体系的形式,没有充分反映商业银行特殊业务的具体情况,缺乏对有银行业特色的财务报表体系的深入研究;第三,商业银行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人为地篡改财务数据、账外经营等情况屡有发生,因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因此被人为地降低乃至破坏。

财务比率分析是对会计核算结果及财务报告数据的再加工,但目前对其应用亦存在局限:首先,制度缺陷。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执行的会计制度极不统一,上市银行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未上市银行有的开始试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的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而城商行还在执行很久以前财政部为其制定的专用会计制度,制度上的不一致造成同业间财务数据的可比性失去基础,而同一银行进行纵向比较的可比性又会因银行在不同期间所选择的会计方法的变更而相应减弱;其次,某些比率无法反映综合财务状况比如资产流动性比率高,仅表示银行资产在会计报表项目的流动性较强,并不能就得出该年度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强,流动风险小的结论;

1.2 商业银行财务分析主体的局限性

财务分析主体是指财务分析人员,他们是保证财务分析报告决策实用性的关键。商业银行的财务分析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理论水平、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商业银行财务分析人员距离上述条件尚有较大差距,这就导致财务分析过程中出现众多的行为性缺陷。

1.3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分析的局限性

近年来,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发展,如业务、担保与保函、贷款承诺及金融衍生商品交易等。在现行的会计处理程序下,表外业务末被纳入资产负债表中,仅以报表附注的形式注明。由于表外业务具有控制度差、透明度低、风险性高的特点,商业银行如不加强对表外业务的风险分析,将很难适应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防范潜在的风险的需要。

1.4 商业银行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的局限性

(1)流动性指标是今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中频繁提到的,那公我们在实际中具体分析自身的流动性是否合理的过程中发现,存贷比指标的分子、分母分别为银行的各项贷款之和与各项存款之和,存贷比率越高预示着银行的流动性越差,因为这表明相对于稳定的资金来源而言,银行占用在贷款上的资金越多,流动性当然越差。相反,该比率越低,则表示银行还有额外的流动性,因为银行还能用稳定的存款来源发放新贷款。过高或过低的存贷比率对银行都是不可取的,只有适中的存贷比率才表示银行对资金来源与运用适当安排,较好地兼顾了流动性与盈利性指标,央行对此比例作了不得超过75%的限制。这项指标的主要缺陷在于它忽视了存款、贷款各自内部结构的差异,只是简单地将贷款总额与存款总额相比,而且该指标只注重对表内资产的计算,没有对表外的或有业务进行加权计算,从而有可能低估了该指标的结果。此外,流动性比率为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之比。这一比率越高,表示银行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若银行的某些流动性资产尚失在短期内变现的能力,比如应在一个月内到期的贷款发生坏账,就使得银行的流动性被虚增。这显然将降低利用此比率衡量银行流动性强弱的可靠程度,甚至会使信息使用者对银行流动性的真实状况产生一定程度的误解。

(2)说到流动性就不得不提到盈利性指标,在盈利性分析中应用得最多的当属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其核心内容就是对银行的资本利润率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由于我国会计制度的变化较快,尤其是银行业,先后做了几次大的变动,从而使纵向比较失去可比性,而横向间在全行业内也是众多制度并行,可比较的范围又大打折扣。另外我国对资本各组成项目的内容、涵盖面的规定与国际标准《巴塞尔协议》规定比较,也有较大差异。这些都必然会影响到在实践中运用该比率分析银行盈利能力大小的效能。

(3)安全性指标体系中,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以自有资本抵御经营风险能力的最关键性指标,也是央行实施金融监管的焦点所在。新资本协议将市场约束列为银行风险管理的第三个支柱,特别强调了对银行信息披露的要求。银行信息披露既要考虑强化市场约束,规范经营管理的因素,又要考虑到信息披露的安全性与可行性。商业银行应该进一步修改信息披露制度,一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对资本构成、资本充足率等领域的关键信息准确核算;二要推动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提高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银行内部稽核部门也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审计检查职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2 提升商业银行财务分析实用性方法及问题

2.1 改进商业银行财务分析的对策

(1)在银行业尽快完善执行统一会计制度的进程,使财务分析具有横向和纵向的可比性,真正能为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提供合理依据。同时借鉴吸收国际上在财务报表体系改革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尤其致力于能充分容纳银行特殊业务信息的、具有银行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商业银行财务报表体系的建立。

(2)要确保银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坚持“三铁”、杜绝“三假”。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财务报告造假的主要因素就是道德风险问题,一方面。建立惩罚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各级监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大对财务报告的合规性、真实性、及时性检查的力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责任。利用新的《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权威性来约束商业银行的会计行为;另一方面。建立激励机制,提倡“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三铁”信誉,把物质奖融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3)科学选择分析方法,构建分析指标体系。

原始数据并不能提供财务分析所必需的财务信息,而是要运用各种分析方法和分析指标对数据进行合成、加工,将之转化为可用信息,因此根据分析目的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指标是做好财务分析的非常重要的环节。

财务指标以数据为语言,是财务分析内容的具体量化,是反映银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窗口,财务指标的设置也因财务分析目的、分析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因此,财务指标体系的构成应由主要指标和起补充作用的辅助指标组成,同时还要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稍加调整即能适用于不同的财务分析目的和主体,形成主辅结合、定变结合、适时可调的指标体系。

财务分析方法主要包括比率分析、比较分析、趋势分析。比率分析法是财务分析中被广泛运用的方法,它是利用指标间的相互关系,通过计算比率来计量和评价银行经营活动效益的一种方法。使用比率分析法最重要的优势是可以将绝对数不可比的指标转化为可比的指标。例如,在进行成本效益评价时,资产利润率(实际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负债成本率(各项支出总额/负债平均余额)使用的就是相对比率,而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费用利润率(实际利润,营业费用)使用的是构成比率,等等,运用这些比率的混合分析能有效的揭示银行各项经营业务的成本、效益,也使银行收入支出情况更加直观。

比较分析法包括实际数与计划数比较,揭示计划完成情况;不同时期各种数据的比较,反映经营活动的变化趋势,以利于改进工作,挖掘潜力;同行业问的比较,可以了解本行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及竞争力。例如,可以根据需要编制比较分析报表,包括比较资产负债表和比较损益表。比较资产负债表通过将两期或两期以上的资产负债项日的比较,可以较直观地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情况;比较损益表通过将两期或两期以上的损益项目的比较,可以较直观地反映损益表内各个项目的增减变化情况。通过编制比较报表,可以获得直观的财务信息,确定差异。

趋势分析法是以某一期的财务数据为基期,计算其他各期对基期同一项目的趋势百分比。根据基期不同,可分为定基趋势百分比(本期金额/某确定基期金额)和环比趋势百分比(本期金额/上期金额)。适当的使用趋势分析,可以动态地反映银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发展趋势。

财务分析的目的不同,所选择的分析方法也有所不同,以上几种分析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可以结合使用。进行局部分析时,可选择某一种方法,全面的财务分析则应综合运用多种分析方法,进行对比,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4)大力加强科技投入,用计算所系统代替手工劳动,加大财务分析的精度和准确度,减少手工计算的误差。有条件的银行可以用数据仓库,实现数据共享,提高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随着网络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应用日渐成熟,大量的数据通过网络形成了庞大的数据仓库。财务分析人员要参与数据仓库的建设,使它具有数字化地管理数据、运用各种指标选择数据进行加工、合成的能力,把原始数据转化为有用信息,用于战略计划、管理控制、运行控制三个层次,从而实现数据共享。数据仓库大大地减少财务分析人员的工作量,而数据又十分精确,真正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好参谋。

(5)建立有效的财务预警系统,在现有商业银行财务分析指标体系中加入评价表外业务的风险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系列指标,有效的商业银行财务预警系统可以预知财务恶化的征兆,预防财务危机发生或控制其进一步扩大,避免类似的财务危机再次发生。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制定出表外业务风险资产额的计算方法,使之成为商业银行加权风险资产的一个组成部分。

(6)正确处理央行及银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强制监管与商业银行利用财务分析进行自律性监管之间的关系。二者最终目的相同,都是为确保银行的三性,只是出发点和采用手段有所不同。因此二者应尽量做到数据共享,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而不应彼此对立、割裂。

参考文献

[1]刘星,杨菁.综合财务评价指标的计算方法及其应用[J].重庆大学学报,1997,5(3):68-73.

[2]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银行经营分析报告篇(8)

伴随电子商务、网络银行、电子货币等网络支付方式迅速兴起,网络洗钱(cyberlaundering)也应运而生。网络洗钱,既具有传统洗钱“掩饰或隐瞒犯罪收益”的基本特征,又具有网络技术、电子支付的时代特征,其特点是隐蔽、瞬时、分散。“8.31”特大黄金期货非法经营案即具有鲜明的网络洗钱特点,剖析其非法交易特征,将有助于银行发现涉嫌洗钱犯罪行为线索。

一、“8.31”特大黄金期货非法经营案简况

2012年,金华建设银行报告了“中天香港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可疑交易线索。经侦查,公安部部署了“8.31”浙江金华特大黄金期货非法经营案专案集群战役,在全国29个省、市抓获犯罪人329名,查明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

该案以郭某为首的犯罪集团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非法期货交易平台;自称拥有香港合法期货交易席位,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大肆发展商;再由商招揽客户,让客户把保证金打入用虚假身份开立的14个私人账户,进行虚拟的黄金期货交易。案发时已发展公司、个人6000多个,分布于全国31个省市。

二、“8.31”案件体现的网络洗钱犯罪特点

(一)通过互联网交易,隐蔽性较强

互联网支付工具的账户开户、办理结算、账务核对都不需要面对银行人员,资金流转以电子指令发起且不留下纸质凭证,隐蔽性很强。“中天黄金”非法黄金交易机构即建立了基于互联网的投资交易软件平台,其电子交易系统具备合约交易、资金结算等功能,服务器位于境外;非法资金流转依托网上银行进行划转。无论其非法交易活动,还是资金流转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二)电子结算,交易瞬时完成

凭借互联网支付工具的便捷性,洗钱犯罪行为人可以在瞬间把犯罪资金转移到全球任何一个地方。银行也不可能实时审查网上的每一笔业务,即便事后监测到可疑之处,依靠网络的瞬时性,黑钱早已转移。以“中天黄金”为例,投资者交易资金采用T+0结算方式,无论是交易资金还是商佣金都实时结算,非法交易和资金划转都瞬时完成。

(三)依赖银行开展业务并给银行带来较大风险

绝大部分非法黄金交易平台需要借助银行系统完成客户资金结算,部分平台甚至对客户进行虚假宣传,称资金受到银行的第三方监管,具备安全保障。一旦客户出现损失,银行可能因提供开户、结算等服务而面临纠纷,这给银行合规经营带来法律风险。

(四)接收客户资金账户呈现交易对手分散、交易频繁、整数进出等交易特点

一是交易对手极为分散、交易极为频繁。为方便商营销客户,不法机构用于接收客户资金的账户往往相对固定,资金从全国各地转入往往呈现交易频繁、对手众多的特点;二是账户单向流入的资金多为千元以上整数,符合客户投资金额特征;三是账户流出资金以大额整数为主。

(五)佣金发放账户呈现定期、大进小出的交易特征

一是资金转出时间较为集中。如“中天黄金”一般每月5-10日返佣,将佣金通过网络银行转账到商银行账户,这时返佣账户出现大量转出交易。二是大额集中转入,短时间内小额分散转出。返佣账户和接收账户相分离,在发放佣金时会有单笔或多笔大额资金转入,再分散发给商。

三、商业银行反网络洗钱对策

(一)高度关注电子渠道的异常交易

近年来,地下钱庄等非法活动多利用网络银行进行大额、频繁的公转私资金转账,商业银行要高度关注此类交易行为,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认真排查企业网银、现金管理系统发生的异常交易,对明显可疑的交易要在业务办理环节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二)及时报告可疑交易,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

商业银行要对符合网络洗钱异常交易特征的客户,结合客户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等加强分析,及时通过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上报,同时上调其洗钱风险分类级别;对可疑交易特征明显、怀疑存在洗钱行为、符合人行报送重点可疑交易报告要求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交重点可疑交易报告。

(三)扩展可疑交易监测范围

从近年网络洗钱案况来看,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和客户行为特征日益丰富。商业银行不仅要继续关注频繁公转私交易、信用卡套现、频繁ATM转账、大量集中开户、频繁境外大额刷卡消费、地下钱庄等与洗钱活动相关的交易或客户行为,还应将非法经营、票据中介、虚假注资验资、利用股权投资非法集资、利用假证件办理业务以及偷逃税款等纳入可疑交易的监测与报告范围。

(四)提高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

从部分网络洗钱案例来看,反洗钱检测分析系统曾多次监测、生成异常交易报告,但部分营业机构和员工未能持续观察账户交易动态并向上级行报告,上级行也缺乏主动收集和分析风险信息的意识,导致相关风险没能及时得到有效防控。各商业银行要推动上下级机构有效传递风险信息,明确信息沟通机制,通过下发风险提示、协助分析可疑交易报告等方式,加强对风险防控的督导力度;营业机构要定期回顾分析辖内客户交易情况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发现重大风险要及时上报,严防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银行经营分析报告篇(9)

1、做好全行的费用审核及报账工作。

作为非盈利部门,合理控制成本,有效的发挥企业内部监督职能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上半年根据我行的费用管理制度,对全行的费用报销进行严格处理,认真审核每一张凭证,根据金额大小而定,是现金支付或者银行转账,以降低资金风险;对报销凭证手续不全的及时督促整改,做好费用流程审批的审核,根据行内规定及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类费用支出,保证资金稳健运营。

2、做好财务经营数据分析工作

做好日常及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分析工作,具体分析我行资产负债情况、董事会及中原银行目标完成情况、及时预警各项监管指标、与县域及中原系九家金融机构对比情况、分析各支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通过财务数据分析,正确体现我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揭示未来经营风险点,检查我行预算完成情况,考核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为建立健全合理的激励机制提供帮助。

3、2019年度预算表编制

根据全行2018年实际经营情况与2018年预算的差异分析,结合19年全行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的制定,深化对2019年全行预算管理的认识,按进度测算目标任务利率及利息收入支出情况,预计业务及管理费用的支出及全年完成情况,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对2019年经营目标预算数字的编制的质量。

二、人民银行相关工作

1、人民银行调统科数据大集中监管报表报送及年度统计检查工作

认真贯彻人行制定的统计管理办法及各项统计制度,准确收集、汇总、整理统计数据及资料及时报送,在有问题的情况下,尽快反馈纠正,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多与人行统计负责人沟通,提高我行统计质量。配合人民银行统计检查组进行统计工作现场检查,按要求整理2019年度统计检查所需要的数据,积极配合,认真听取人民银行检查人员的意见及建议,对我行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使得本年度统计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2、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科宏观审慎评估工作

每季度按时报送我行利率定价自评表及MPA数据申报表,对于影响我行利率定价及MPA评级的问题及时与人行负责人沟通协调,尽量减少我行MPA评级降分。另外,根据人民银行合格审慎评估操作指南,申请合格审慎评估观察员身份,为加入同业大额存单拆借市场,根据材料清单逐项进行材料梳理,对于缺少的材料协调中原银行、人民银行及农商行进行制度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对我行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报送

3、人民银行金融稳定科央行评级及存款保险相关工作

配合人民银行现场检查组进行2019年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及存款保险现场核查工作,根据评级通知要求,牵头组织各部门提供我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主要业务风险、系统系统建设及安全管理、金融政策执行等各项评级材料及附表,确保评级工作顺利进行。1季度我行被评为5级。另外配合提供存款保险现场核查需要资料及相关数据的解释工作。深入学习存款保险制度条例,按照人行要求按月报送存款保险申报表及风险监测运营表及风险监测分析报告,认真填写存款保险差别费率核定申报表,按要求操作存款保险评级系统,提高我行报送质量。根据人行核定的存款保险费率及时缴纳存款保险费。

三、中原银行相关工作

1、日常数据报送

定时送日报,周报、旬报等日常需求数据,每月定时报送中原银行经营数据统计表和经营分析报告,每季度定时提供季度考评资料及半年度、年度考核数据等,另外每月按时向中原总行计划财务部报送千户集团纳税情况。日常工作中积极配合村镇银行管理部提供各项经营指标考核基础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计工作

根据中原银行要求,积极配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我行进行半年度及年度审计,填下审计调查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进行资料收集及底稿整理,以提高被审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审计效率,与毕马威审计一直沟通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以提高对我行审计质量。

3、中原银行巡察工作

配合存管部及中原银行计财部人员对我行财务规章制度、费用支出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检查工作,对现场检查出现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对于检查人员提出的我行的问题及时反馈领导进而修改我行的相关制度,多与中原银行总行计财沟通学习,规避风险,以提升我行财务管理水平。

四、税务相关工作

1、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在上半年的税务工作中克服困难,通过对税务筹划、税务新规政策等的学习,提高了每月纳税申报的工作质量,并且熟练掌握税务局各项报表的填制工作。认真核算我行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工会经费等各项税费发生金额,及时进行计提、申报、缴纳工作。

2、2018年汇算清缴工作及抵退税办理

积极配合税务提供汇算清缴所需报表及数据等资料,认真核对税务师事务所根据我行实际经营情况及报表数字对我行出具的汇算清缴报告,特别是需要税前调整的部分,及时沟通修订,最大限度的减少我行企业所得税支出,顺利完成2018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向国税局归口管理领导申请办理2018年度我行需抵退税102万抵减6月份企业所得税。

3、日常税务报表报送

每月按时填报重点税源申报表,根据增值税优惠政策,按时报送《享受小微金融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专项调查表》及《未享受小微金融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专项调查表》等;对免税利息收入、免税额、借款人户数、贷款余额等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正,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配合税务机关的调研工作。

五、其他日常杂项工作

积极配合外部监管和内部需求提供需要的数据等。如按要求向信贷部门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向人民银行报送调研报告、统计归属关系,每月向综合部提供工作总结中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临时数据考核及经营情况数据整理通报等。

六、下一步工作规划

1、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制度执行力,实现有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变。

2、继续完成财务、会计、统计等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

3、做好呆账核销工作,配合信贷管理部门,按照规章制对核销贷款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4、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全面落实统计报告制度,提高统计质量。

5、加强与其他各部门员工之间的联系,在工作上做到互通有无,提升工作效率。

6、希望能多参加培训,丰富知识含量,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7、规范建立财务档案、收集整理会计凭证及资料,保证会计核算资料和记账凭证的完整性,严密性,及方便核查。

银行经营分析报告篇(10)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10-0035-04

一、当前银行业反洗钱信息系统基本模式与主要问题

现阶段银行业反洗钱信息收集主要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金融机构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它从定量的角度界定一定金额以上的交易为大额交易,从定性的角度列举了部分可疑交易模型,规定了数据的报告流程、方式等,其基本模式如下:

上述模式,基本实现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以下简称“FIU”)与商业银行主报告行“总对总"联网报告数据,部分大额实现了系统自动化提取数据。数据报送的及时性较以前仅通过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收集后手工导入FIU数据库有了质的飞跃。但由于反洗钱信息系统建立时间不长,部分数据资源还没有及时整合,尚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大额交易的错报、重报问题较难克服,许多交易要素需要营业网点进行手工补入,影响工作效率发挥,数据的可靠性与及时性受到影响,大大降低了数据利用价值。

由于各类支付工具的不同特点,将所有大额交易数据要素都通过系统进行自动化采集存在一定困难,尤其是部分业务的交易对手信息,尚需要通过手工补入相关要素。比如银行本票、单位或个人支票等,付款行较难及时获知收款人、收款行以及具体收付款日期等信息要素。只有当本票、支票解付提回时,并且收付款人在同一银行开户,付款行才可以通过该银行系统完整提取出收付款人双方身份信息。银行汇票也是如此,付款行如是委托其他银行开立汇票业务,也无法填写收款行和收款人账号等信息,一般此类信息是保留在行。同样,通过银联进行大额转账业务数据报送也会遇到上述相类似的问题。因此,只要是跨行支付的大额交易,在一般情况下付款行报送收款人的信息存在困难,同样要求收款行报送跨行的付款人信息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如果要求双方行都报送收付款人双方信息,就有一家银行将重复报送同一笔交易,数据库大量的重报信息妨碍了对情报的分析与统计。由于重报的交易信息中部分要素为手工填入,两笔数据无法完全吻合,很难通过系统设计剔除重报的信息。

2、可疑报告内容不够详实,情报价值不高,商业银行内部尚缺乏对可疑交易的综合分析判断过程。

主要原因是商业银行发现可疑交易情报的途径单一,银行内部各业务条线无法整合和合理分工,仅依靠各营业网点进行简单的判断,机械地对照已公布的可疑模型对号入座,填写可疑报告,并传递到该行的反洗钱情报收集人员。由情报收集人员集中所有网点递交的可疑报告,一般不加更多的分析就集中报告其总行或当地人民银行。整个过程,情报收集人员只是一名二传手,并未对可疑账户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也未对所有可疑账户进行风险分类管理、了解交易背景和对交易特征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商业银行报送的大量可疑交易主要是为了应付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检查。我国FIU因此要分析处理大量防卫性的可疑报告,难度相当大,真正重要的可疑线索可能因此掩盖在海量的报告中,无法得到及时处理,影响了正常效率的发挥。

3、现场监管成本高、效率低,非现场分类指导实施困难,全国各地区的监管力度与监管要求较难平衡。

主要原因是现场监管与情报收集整体工作脱节,尚没有建立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监管部门对被监管机构的数据漏报、错报、重报等不能及时掌握,较难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管。非现场监管没有手段,分类指导实施困难,无法为现场检查“精确制导”。现场监管难以有针对性地选择工作不重视或工作流程中存在缺陷的银行进行,现场检查的频度与深度也较难准确把握。由于缺乏非现场信息系统,对报送单位各地分支机构也不能形成统一有效的监管模式。因各地行政监管部门的认识不同,对同一类事件,处理也不尽相同。现场检查的处罚等级不分明,甚至相悖的现象时有发生,处罚激励效果受到影响。

二、对进一步完善银行业反洗钱情报信息系统模式的设想与建议

(一)调整反洗钱的情报收集模式,采取数据分类收集处理

上述流程相比原来的情报收集模式主要是补入了跨行支付平台在大额数据报送过程的责任。可疑报告根据进一步判断分析的优势不同,传递对象的不同,同时兼顾效率,商业银行任何一级都有直接向FIU报告可疑的权力与义务。跨行支付平台的补入主要是为了减少手工操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实现所有数据自动化提取。银行一旦发生跨行交易,只负责报送发生在本银行开户的单边交易数据,交易对方信息由对方银行负责报送,双方信息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平台或其他相关支付平台的信息进行数据匹配,从而完成一笔完整的跨行交易记录。尽管在系统建设初期,这种操作模式可能会在匹配过程中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干扰,如各银行系统不同的因素、数据提取方式、部分业务的退票处理等等导致无法实现成功匹配,但这些问题随着工作推进都是可以进行分类解决与克服。只要对无法匹配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再进行分类处理,通过退回商业银行自查或交给各地反洗钱现场监管机构核查,将可以大大减少大额重报、漏报、错报现象。监管机构也可以因此及时掌握银行的报送情况,了解报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商业银行认真履行数据报送义务,纠正错报与重报现象,实现对数据漏报、错报的非现场监管,现场监管也因此可以有的放矢,有据可查。

对大额数据的接收与匹配处理流程如下:

商业银行报送的大额数据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不需要进行匹配的单边交易信息,因其业务本身只有收、付款一方信息,如大额现金存取数据;第二类是双边交易信息,主要是以各银行为单位的非跨行交易信息,不必通过人民银行支付平台或其他跨行支付清算平台,只通过本行业务系统进行清算的交易信息。含同行异地结算的各类业务,此类交易收付款双方信息可以通过该行系统自动化完整获取;第三类是跨行支付结算信息,一般只能从商业银行系统中自动提取单边交易信息,提取交易对手信息存在一定的困难。这类交易主要是通过一些跨行支付平台或一些机构等实现结算,一般需要通过中国银联、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一些机构等进行数据关联匹配才能取得交易双方完整信息的数据。前两类数据设计与提取比较容易,第三类数据要素的设计要重点考虑匹配字段,需要唯一识别码,它是将单边信息转变为双边信息的关键。当然还可以有辅助识别要素,如交易日期、交易金额等,确保数据可以与两银行所报的单方信息进行匹配,实现跨行交易数据的链接,以便进行非现场交易分析时,重现跨行交易完整过程。

(二)进一步完善可疑交易的分析判断流程

1、加强商业银行内部的综合分析与判断流程。提高可疑线索的报告质量,不仅要关注法律体系中的模型定义,更需要依赖商业银行自我进行深入挖掘线索,综合分析判断,总结积累经验,归纳不同类型的洗钱特征。商业银行最了解其本身的业务系统与客户,行政管理及FIU难以替代或超越商业银行去发现与挖掘所有可能的洗钱线索。对可疑交易的分析判断需要建立在分析人员对客户长时间的观察分析,该流程在银行内部形成,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业务操作流程、合规管理等工作联系密切。下面是对银行内部可疑交易分析判断流程的设想:

上图是以商业银行一级分行的反洗钱分析管理部门为枢纽的可疑交易分析判断流程。经反洗钱专职管理人员分析判断之后,可疑报告可直接报送FIU,当遇可疑交易需要商业银行总行进行分析判断时(如交易发生在同行异地),报送总行请求协助一起分析判断;当遇可疑账户与当地多家银行发生资金往来时,可以将可疑交易报告到当地人民银行请求协助共同分析。但所有可疑交易数据报送总行与当地人民银行的同时需一并将数据报送FIU,经商业银行总行及各地人民银行综合分析之后,再进一步上报可疑报告,各级主体都可履行报告义务。

商业银行各业务条线在可疑交易分析与判断过程中,除了要进行本身业务合规管理外,因各业务条线职责不同,承担的角色与作用也有所不同。如现金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一些不合理的大额取现,通过客户提供的现金付款依据、用途,判断大额现金提取的合理性;账户管理部门重点要预防账户开户之后是否被利用于洗钱,特别要关注短期内频繁开销户或多头开立的账户;信贷管理部门,则是重点通过对信贷资金流向的监管,以及关联企业相互担保贷款等信息及时发现异常线索;各营业网点直接面对客户,它是发现可疑交易的主要部门。可以重点关注形迹可疑的交易人,如有意回避银行了解客户身份与资金拥有与交易情形等存在明显不符合的异常交易;国际业务部门应重点关注跨境资金流动的合理性,如:对同一家企业或同一个法人投资多家没实际业务的空壳公司,一次性结汇基本没有其他款项往来的企业;结算管理部门与营运管理部门可以关注票据收付款人的相关性,对没有真实交易背景下使用票据的账户进行分析判断,并报告反洗钱分析管理部门。

反洗钱专职分析管理部门不仅是该机构反洗钱业务管理部门,也是反洗钱线索分析判断的主要机构。各业务条线将各类信息定期集中反馈到反洗钱专职管理部门,由该部门专职分析人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下一步调查处理方案,根据分析结果,将异常账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确定各类风险账户的关注周期,指导业务部门配合调查等,通过一段时间的分析调查之后形成可疑报告,并确认可疑关注的级别,上报FIU。

总之,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上述业务条线的管理部门与反洗钱专职管理部门可以形成分工有序、相互配合、有效合作的机制,定期与反洗钱专职分析管理部门交流信息,或随时交流发现的可疑线索,协助反洗钱专职管理部门调查,并进行线索的研判。

2、整合全国的企业与个人的账户管理信息与征信管理信息,增强FIU对可疑交易账户的非现场分析能力。人民银行已建立的企业账户管理系统、征信系统的企业与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内容完整丰富,它们可以为FIU非现场了解可疑账户,及时分辨可疑交易线索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例如企业账户管理信息涵盖所有开立账户的企事业单位名称、电话、地址、存款人类别、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信息或单位负责人信息、行业分类、注册资金、地区代码、经营范围、关联企业、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代码、账号、开户日期、信贷信息,以及该客户在其他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信息等。征信系统中的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信息也非常丰富,有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信息、信贷情况、工作单位、住址、学历、本人所有个人结算账户信息等。以账户为交易网络中的节点,对进出此节点的资金流量、流动频率、流向以及相对量变化等情况,就可以制作出各类异常资金流动模型,进而分析筛选出可疑交易报告。例如,选择账户的四项指标,分别为企业事业单位的地区代码(d)、账户性质(x)、行业分类(h)、经营范围(j),假设某一个账户节点I(d1、x1、h1、j1),它与另一节点L(d2、x2、h2、j2)之间业务不相关,但却频繁发生大额交易,则可认为异常交易;假设某类行业(h)账户节点频繁发生提现或取现行为,与其经营范围(j)明显不符,则可认定为异常交易;假设相同收付款人不同账户性质(x)的资金频繁异动,将大额款项来回摆渡,明显没有交易背景,可视为异常交易;对公对私账户频繁往来,或与敏感地区(d)、敏感账户频繁往来,可以重点关注。在模型设计时重点关注跨地区、跨银行进行交易的账户,此类交易在一个网点的交易一般比较分散,单一网点发现可疑较为困难,一定要借助系统才能进行。分析的基本流程图如下: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流程

银行经营分析报告篇(11)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接收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正。

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金融机构应当对下属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的情况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行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第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客户与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进行金融交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项的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第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标准。

第十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三)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五)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

(六)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

(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

(九)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十)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五)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六)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七)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八)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九)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

(十三)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十四)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

(十五)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十八)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二)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

(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六)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

(七)客户长期不进行或者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

(八)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

(九)客户频繁地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

(十)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十一)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十二)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十三)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二)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三)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四)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五)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六)购买的保险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七)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

(八)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九)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十)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十一)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十二)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十四)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十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十六)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十七)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其他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对按照本办法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交易,应当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应当同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第十六条 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交易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要求(要素内容见附表),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交易信息,制作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电子文件。具体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区别不同情形,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二)取消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三)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发现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报告其上一级分支机构,由该分支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或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和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短期”系指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

“长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额单笔或者累计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