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02-25 22:20:07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1)

   

四、按照“三个代表”要求,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局党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半年,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积极创建“四型”(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清廉型)领导班子;二是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三是以发挥工作最大效能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选人、用人与管人机制;四是以公正执法为主线,切实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五是以奖优罚劣为动力,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方案》,做强三个百分制考核办法,全面推进队伍建设考评机制。通过以上举措,努力提高了全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队伍建设取得全新成效 2、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实效。一是结合各项活动起草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深入开展“三服务”和效能建设的意见。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两个条例和廉政文化板报宣传。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制定并分级签定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责任书。各项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断强化。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以努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突出重点,努力抓好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支委会、全体党员会、一把手讲党课),以党建带队建,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2)

200*年上半年,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各项工作成果,为深化“平安xx”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3)

(一)规范律师管理工作

扎实开展律师执业质量评查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完善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组织6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到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学习内部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经验。组织律师事务所总结“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募集捐款16000余元。

(二)抓好公证质量管理工作

注重内部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公证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建设,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加强公证岗位训练。业务工作有了大幅度提高,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253件,其中涉外公证704件,涉港、澳、台14件国内民事类公证507件,国内经济类公证26件,未出现任何错、假证,案卷通过自查合格卷达100%。

(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定下发了法律服务所内部办案质量跟踪回访制定文件,进一步强化诚信服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28个所通过了年检注册,1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注册。1个所和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暂缓年检注册。

二、围绕消除社会隐患,大力推进特殊群体的社会管理工作

(一)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取得新进展。

共考察刑释解教人员1977名,录入刑释解教人员信息3.5万余条,做到了人员住址、犯罪性质、释放时间、家庭及社会关系、经济条件、思想动态“六个清楚”。通过自营性安置、协调性安置等方式,灰埠镇北肖家村姜延春等115人当上个体老板;原单位、企业或改制后的民营企业共接纳刑释解教人员78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重新犯罪为18人,重新犯罪率为0.91%。

(二)强化监管措施,时刻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

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会客等监管制度;每半月走访1次矫正对象本人、邻居、工作单位及其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目前,1487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重新犯罪为9人,犯罪率为0.6%。半年来,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2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2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人员108名,逐一进行了培训教育。

三、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平司发[____]2号),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加大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2月份各司法所利用农闲时机,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 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4月份是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

(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对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详细的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057个,人民调解人员达6350人。同时,对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等13个专业性调解室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建立了66人的人民调解员人才信息库。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以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为重点。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817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在调解工作中,由于新安苑调委会主任王旭红工作突出,被青岛市局向司法部推荐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四、积极打造为民办事的法律援助品牌

组织开展“3.8妇女节维权宣传”、“助残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进校园和法律赶大集活动,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进一步健全援助网络,在妇联、残联、劳动仲裁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依托全市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788个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作用,针对妇女咨询婚姻家庭类问题的情况,为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对其中相对较为复杂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积极开展法律援助10项便民服务活动,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探索建立电话申请、邮件申请、网上申请、审批一条龙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圈”。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0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4万余元。

上半年共接待法律援助现场来访咨询150余人次;指派刑事、民事案件110起,接听并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80余人次。

五、围绕推进“法治__”建设,大力开展“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工作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先后制定印发了《__市____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切实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批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市委、市政府对“六五”普法规划进行了批转实施,并在全市范围印发。

深化“法律七进”,农村社区普法进一步渗透,将普法“1+10”模式作为检查考核农村普法机制和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日趋规范,“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6期,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全面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通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与市区20余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有效对接,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具体负责市区学校的宣讲工作;由各镇司法所积极协调所属法律服务所,或聘请其他专业人士,具体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的宣讲工作。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35万余人次。

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与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联合开播的“法治乡村”栏目,在__电视台开设了“政法在线”栏目,在《今日__》继续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在__电台开办了“青春讲堂”栏目,利用城区“电子显示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到北墅监狱和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六、围绕夯实科学发展根基,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相继召开了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社区矫正培训工作会议,明确工作关系、工作任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对司法所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定下发了____年《__市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__市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考核办法》、《__市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了分解,调动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七、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抓活动实效,广泛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集中辅导讲座、大讨论、征文和“两个联系”、“五个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素质教育,实行每周一个主题,每月一个课题,每季度一总结,每半年一交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交流与开展讨论相结合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廉政勤政、素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抓制度建设,印制了《规章制度汇编》手册,并做到人手一册,使整个队伍建设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抓作风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抓组织建设,出台了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党员律师岗、党员律师咨询站等活动,逐步实现了党组织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任务的渗透性、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时间的灵活性、运作机制的规范性和载体的有效性。抓政法文化建设,先后推出了“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诚信律师”、“亲和调解”、“党员律师岗”等品牌,把创建品牌理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积极推进基层阵地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为基层司法所配备工作用车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年内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100%达到市级标准,65%达到部省级标准。扎实抓好司法所队伍素质培训,年内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普遍轮训一遍,培训时间5天以上。

(二)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适应城镇化和村并居、物业小区等新情况,跟踪建好人民调解组织。年内各司法所至少再建立1个人命名的品牌调解室。联合市法院选拔一批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联合选聘、指导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保障标准和实施细则,建立调解员“固定补贴加奖金”补贴制度,对重大纠纷实行“一案一奖”。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率60%以上,调解率98%以上,调解成功率95% 以上。规范提高人民调解数字化信息管理,矛盾纠纷信息录入量达到台帐登记总数的98%以上。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服刑在教人员的社会调查、教育改造、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工作,举办技能培训班,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就业咨询招聘以及开展视频会见等。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单位、社区、家庭的衔接管控机制,联合帮教协议书签订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跟踪考察,对有特殊困难和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列入重点管理,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按照政策规定,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完善务农安置、回原单位安置、就学安置、救助安置、帮扶安置、基地安置等6类安置模式,开展对生活无着落刑释解教人员及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安置率达到96%以上。

(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切实强化教育矫治功能。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4)

(一)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及证明类事项清理工作。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县政府各部门同步清理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拟废止1件,拟修改4件。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清理,本次拟清理取消申请材料涉及12个单位323项,直接取消非必要的申请材料56项,已通过内部数据共享及申请人承诺、部门核实等方式取消81项,剩余186项待实现数据共享后取消。二是落实述法制度。对接县委组织部开展了年终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述法活动,印发了《关于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县管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首次将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述法纳入述职内容。三是强化考核考评。2019年度法治责任落实工作共考核了75家单位和部门。四是部署工作任务。召开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办公室第三次会议和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治县工作任务。

(二)强化依法行政工作

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范围。二是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300余件。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上半年,已开展2020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组织全县180多名暂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目前已全部通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正在进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工作。

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梳理全县行政裁决事项,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切实推进行政裁决工作,积极履行裁决职责,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加强合法性审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凡是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县政府会议研究,未经集体研究通过的,不得公开。5月,邀请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来县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县直单位负责人及法制审核人员近200人参加培训。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召开“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县30余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重点成员单位和部分乡镇参加会议,部署了各单位和乡镇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对照验收指标体系,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档案资料整理。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建立了由县四套班子领导牵头,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全程参与的宣讲工作机制,县四套班子领导分赴联系乡镇开展宣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30余场次。

多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住普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等宣传工作。共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赠送《宪法》、《国家安全法》和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多本。县司法局组织“映山红遍漫山岭法治护航伴你行”专项行动,开展法治宣传、执法监督、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进进景区活动。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创建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申报创建县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

开拓“互联网+法治”新渠道。发挥“一网两微”宣传优势,继续开播《法治》、《法治之声》,办好普法,推进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类渠道的法治元素进驻。上半年,“法治之声”栏目已录制12期,开播11期,广大听众反映良好;“法治”栏目1期。

(四)全力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

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4次,发现隐患522件并予以消除,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20件,成功调处1818件,成功率达99%。一是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制定2020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为全县6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统一制发了工作证,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对全县2019年度乡(镇)、村(社区)两级调解组织以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制作的人民调解口头、书面卷宗采取互评互查方式进行审核,发放个案补贴509880元。

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上半年累计接收84名社区矫正对象,累计解除矫正91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7人,手机定位179人,提请撤销缓刑2人、提请治安管理处罚4人、给予警告5人,居住地变更协商18人。一是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经过排查共梳理重点社区矫正对象10名,均已落实局领导联系、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包片、司法所定人的“二级包案”责任制,管控率达到100%;顺利解矫3名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和1名精神障碍社区矫正对象,并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二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措施。严格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各项环节,加强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的考勤考核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巡查点验活动,上半年,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对全县24个司法所共19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突击抽查点验教育;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位监管,我县手机定位率和定位成功率均达90%以上。三是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社会适应性帮扶。落实承包田3人次、落实社会保险5人次、指导就业或就学37人次。完成21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四是充分利用社区矫正服务专业社工力量。购买社工7名,开展集中教育学习10场次、心理健康讲座3场次、受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达300人次,为2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五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制定《社区矫正法》学习方案,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学法培训视频会议、参加省厅社区矫正法在线学习,同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区矫正法》有奖竞答。六是加强与公检法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共享。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通报社区矫正对象《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知书》84人。七是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加强信息化工作,上半年已提交社区矫正案例5篇、每月向市局推送5条社区矫正信息,信息全部被市局采用、被省厅采用9篇,被法制网等外网平台采用5篇。

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946名,帮教率达100%,就业安置率达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一是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常态化应用,实现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回执率达到100%。上半年,我县通过该系统共计核查人员73人。二是不断推进远程探视工作。联合村(社区)工作人员,将远程帮教会见系统的作用宣传到每一名服刑在教人员家属。上半年,我县远程探视申请75次,探视成功41次。

(五)持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力量

加强司法所建设。一是谋划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市要求,实施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印发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督促各司法所启动实施提档升级三年行动。二是完成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上半年,全县24个司法所(办)全部完成形象识别建设。三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上半年,开展业务培训4次,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拓展服务平台全覆盖。一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县建立了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4个乡镇(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2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覆盖率达100%。二是完善网络服务平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项目全部在12348法网店铺上线并产品,群众可自行注册账号,根据需求选择自助式服务、电商式服务和互动式服务,实现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服务。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倾斜。上半年,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解答群众来访咨询218次,全县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解答群众来访咨询1927人次。

增强服务水平专业化。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年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760件,截止目前,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7件,完成率50.9%,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共344件,结案率88.9%,解答法律咨询和接待群众来访1000余人次。一是落实民生工程。争取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经费,进一步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做好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大农民工、残疾人、贫困人口、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案件结构和承办人员结构进行适度调整,加强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业务指导,开展值班律师法律业务培训,对值班律师实行动态化管理;法律援助经费由局单设科目,做到专款专用,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时足额合规发放。三是完善便民措施。在新城区建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并投入使用,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开展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和在线投诉,畅通网上服务渠道;推进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实现案件即办即录、谁办谁录、全流程应用;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四是深入开展宣传。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法律援助明白纸、宣传页、便民联系卡1500余份,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相关政策。

提升律师工作水平。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801件,担任法律顾问39家,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全县基层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234件,担任法律顾问32家,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一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素质。二是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律师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县律师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部署,序时推进。三是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律师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开展学雷锋、妇女维权、助残日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活动期间,20多名律师走进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800余份。

(六)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印发《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0年政工工作计划》,上半年,党组中心组学习6次,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省厅举办的司法行政大讲堂2次,11人次参加县委组织部和上级举办的理论学习等培训班,开展特色党日活动6次;开展“三个以案”专项警示教育,制定方案,分别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和全县律师管理工作动员会议,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十多十缺”专题检视整改活动。制订下发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十多十缺”检视整改活动的通知》;出台《县司法局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办法》,下发作风效能处理决定2期。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局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联系支部党建工作;抓党员发展工作,有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人,发展对象1人,预备党员1人,党总支新接收党组织关系转接2人;抓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机关支部党员均按时缴纳党费;抓好非公党建工作,坚持“”正常开展,持续开展“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签订了《律师诚信执业承诺书》;每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门前三包”活动,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文明单位进小区、党员进社区活动。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全系统突发舆情处置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组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微信群、县普法QQ群,利用各类宣传载体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截止目前,共计报送577条信息,其中被中国法治新闻网、中国法治等部级网站采用113条;被省司法厅、农网等省级网站采用32条;被市司法局、新闻网等市级网站采用38条;被县人民政府、文明网等县级网站采用21条。

(七)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帮扶干部走访贫困户7次,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6万余元。

做好疫情防控维稳工作。一是开展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印发《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明白纸1万份,实行企业防疫联络员制度,选派212名防疫联络员,派驻到全县140家企业、72个项目建设工地进行复工复产帮扶,同步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人民调解员充分利用基层调解微信群、qq群等线上载体,及时掌握疫情矛盾纠纷线索,通过微信视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二是做好疫情期间特殊人员管理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在抗击疫情中有1人无偿献血300毫升,4人捐款计14700元,参与志愿者服务8人计200余工作日;接收2名假释社区矫正对象,与监狱进行对接,确认其经过危险性评估、体检、测温、核酸检测等且材料完备,排除没有任何感染的因素后,与监狱警察当面无缝对接,将防疫风险降到最低;将县外返回的刑释人员作为重点帮教对象,加强与防疫部门协作,全力协助做好对其居家隔离14天等工作,确保帮教的刑释人员“零疫情”“零感染”。

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半年,召开党组会2次,中心组学习会4次,工作安排部署会1次,局领导多次前往梅山、开发区等司法所(办)专题调研、指导专项斗争开展;各司法所开展法治讲座5场次、节点活动12场次、进校宣传14场次、入户座谈宣讲15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向市局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好干警、好经验、好事迹材料及典型案例各4篇,向县扫黑办、县公安局移交线索1条;汇总统计涉及扫黑除恶行业整治的“三书一函”情况,针对收到的3份检察建议书和2份司法建议书,逐一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下发《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律师累计涉黑涉恶刑事案件69件,办结51件,未办结18件;将扫黑除恶知识融入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学习教育中,集中开展教育12场次,发放宣传单页300余份,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达100%;在册涉恶社区矫正对象1名,已纳入重点人员管理。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引资责任,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上半年新引进金元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吸汽猫桌面空气净化器、N95口罩生产项目,目前上企业均在县内完成了注册公司等事宜,预计下半年投入生产。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完善依法治县工作规划,推进“三组一办”工作信息互通,加大重点工作督察考核;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开展综合类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确保通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验收评估;抓好《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推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三)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加强调解员能力建设,开展行政调解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行政调解指导性意见,健全行政调解制度,统筹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四)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推进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快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1334”工作新格局。二是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推进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工作落实,持续打造“黄丝带帮教行动”品牌。

(五)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抓好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设施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建立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六)持续推进司法所工作。启动实施提档升级三年行动,开展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复评并指导各司法所开展市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探索建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司法所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5)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年初和司法局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司法所十项工作职能,结合我所实际,认真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业务工作,并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在司法所内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截至目前彭堡司法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司法所下半年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下面就彭堡司法所201x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今年年初我们制定了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加强内部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及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并接受了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具备了善于做群众工作、调处疑难纠纷、撰写常用公文、制作和指导制作高质量的调解协议、起草常用法律文书的能力。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彭堡司法所人员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在工作非常繁忙的情况下按时完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通过不断的组织学习和自学,现在司法所每位工作人员各项业务精通、工作熟练,在工作中能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特别是在调处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中,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及时有效地化解和调处矛盾,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信任和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二、加强业务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所业务工作规范化。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彭堡镇现辖15个村、总人口2.3万人,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其中镇调解委员会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共有人民调解员96人,调解信息员131人。今年1—7月底,经村调委会调处的矛盾纠纷在53起,纠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达98%和95%以上。特别是机场建设征地大型工程建设在彭堡镇境内曹洼、撒门两村的落户,涉及到山林、土地、权属纠纷以及继承方面的纠纷非常多,而且有些问题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但由于基层调解信息反映快速,工作抓得早、抓得及时,这些矛盾都基本上得到了解决。今年1-7月份,我所成功地调解重大疑难纠纷达9起,调解其它类纠纷34起(婚姻家庭纠纷11起,经济合同纠纷3起,赔偿纠纷14起,征地补偿纠纷4起,房屋宅基地纠纷2起),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没有发生一件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矛盾激化和上访案件。

2、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在司法所的指导、派出所的配合下,对辖区内20xx年以后至今共43名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逐个排摸,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并与刑释解教人员逐个签订帮教协议书,做到跟踪帮教,责任到人。同时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卡的档案管理制度和回访制度,掌握了他们的去向、从事的职业和思想状况等。目前我镇刑释解教人员都在不同的岗位找到了事做,没有一例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今年我们把“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工作列入司法所的重要工作,无论处理何事,相关法律法规必讲无疑。另外,我所还根据党委和政府的要求,认真制定当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安排,针对普法主要对象和普法骨干分别就《宪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内容进行了培训和广泛的宣传。同时两年来我们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如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的广泛宣传,从而为换届选举工作以及依法治村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目前我们已经对彭堡镇45名干部进行了两次普法考试。15个行政村的普法记录基本齐备。三是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各中小学校免费提供法律教材,并就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青少年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认真开展法制讲座。今年5月彭堡镇的“五五”普法工作和“法律六进”工作经过市政府的中期验收得到了广泛的好评。

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日常的业务中,我们严格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违规办案,并将法律援助业务范围、工作职责、执业纪律上墙公示,广泛宣传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针对彭堡镇现在矛盾较多的特点,我们对证据充分难以调解的纠纷,都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进行诉讼,目的是减少矛盾激化,促进社会稳定。今年1-7月份,共免费接待法律咨询50余人,法律援助案件11件,免费代书16件,担任法律顾问3家。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作为综治成员单位,司法所一直在群防群治、矛盾排查调处、信访案件接待处理、法制宣传等方面作为主力军发挥了有效的作用。二是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开展。三是认真配合综治办做好综治台帐的收集整理工作,协助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6、积极参与镇政府的中心工作

一是直接参与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的环境整治工作和设施农业等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封山禁牧、计划生育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三是积极配合镇政府协调和化解了各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认真完成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三、今后工作打算

今年下半年,我所将继续按照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职能,紧紧围绕区司法局201x年的责任书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力度,努力使矛盾化解在始发状态,确保自治区成立五十大庆期间社会稳定。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工作,针对不同时期的宣传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力求取得实效,使今年的 “五五”普法工作有成绩、有成效。

三、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加大回访力度确保帮教安置率在80%以上,重新犯罪率在3%以下。

四、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要为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五、履行好综治成员单位职责,及时掌握信息,协助镇综治办做好“平安创建”达标验收的各项工作

总之,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在彭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彭堡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已经步入规范化的轨道,但是,距区司法局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后半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本职工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为彭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同时我们也决心依托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努力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干出一流的工作成绩。

司法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二

一年来台陈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着眼构建和谐社会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维目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农村中心工作,加强司法所服务大局意识,努力做好排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维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1x年10月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台陈镇政府被授予依法治理创建省级先进单位,公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方面

坚持每月一排查一分析制度,狠抓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工作。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起,成功21件,调解率100%,各村调委会全年累计调解民间纠纷310件,调解成功306件,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所有调解案卷均按照县局要求统一归档保存。未调解成功纠纷均已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要求当事人按诉讼程序依法解决矛盾。

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方面

着眼维护社会稳定,实行帮教安置工作层次负责制,责任到人的措施要求,加大了组织协调力度。结合我乡社情复杂的实情,使帮教工作做到“五清”,心里有底,并协助村居委会、村、乡直单位解决了“两劳”回归人员生活、生产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和为他们送法律读本与日常生活用品等方式进行帮教,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对归正人员进行帮教,摸清底子,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教计划,确定重点帮教对象和措施。三是利用三级帮教网络的作用,积极落实捆绑帮教、亲情帮教、访谈帮教等措施,从心理上、生活上、生产上关心重点帮教对象,四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五是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截至年底,我乡共排摸出近3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18名,并建档立卡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98%。安置率95%。18名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发生。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为司法干部与解教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司法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乡村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中心、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深入摸排,落实帮教措施。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确保减少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今年,我所继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力度,我们克服人员少,对象居住分散等多方面困难,进行“一帮一”的管理和教育模式,将社区服刑人员安排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截止目前,全所共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1名,现到期顺利解矫5人,6人在矫,目前,在矫对象均能按时汇报思想活动情况,做到了底细清、情况明没有脱漏管现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矫正效果良好。

三、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方面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验收年,我所在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基础上,通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抓重点单位的依法治理,切实抓好法制宣传工作的落实。我们协调与乡各服务中心、站所,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了《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等政策法规,目前共开展各项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600份,宣传挂历800份,参加各项专项整治4次,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和以民调主任为主要力量的法制宣传队伍,在对两委干部培训的基础上,20xx年,近60名两委干部和镇政府机关公务员参加了干部法法律知识考试。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掀起学法守法用法高潮。

公文网开展法律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活动,年内上法制课2场次,与顺义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一起利用农村更会解答法律咨询150余人次,为提供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增加了知识。如“12.4”活动期间,镇普法办在集镇设法律咨询台,并悬挂了“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宣传标语,使过往司机和群众抬头即可感受到法制宣传的浓厚氛围。

(四)镇党委、政府直接交办的工作

20xx年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直接交办给司法所的法律事务10件,其中集体土地权属争议一审诉讼3件,越级上访案件3件,土地确权1件,中院终审案结事不了的3件,截止到20xx年1月上旬,调解结案3件,审结1件,已开庭未结2件,撤诉和解2件,两件正在办理中。

(五)法律援助工作方面

今年,省人民政府将法律援助继续纳入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内。我所密切同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年初,县法援中心给乡所下达了全年完成10件法援案件,目前超额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2件,其中10件非诉案件11件、一审诉讼案件6件、二审诉讼案件5件,已全部审结归档,为困难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近3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社会效果反响良好。

2015年工作打算:

学习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认真开展好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工作,配合做好信访工作及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培训好基层人民调解员。

按照县局要求,继续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开展好监管帮教工作。

完成上级下达的法援工作任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台陈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努力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为构建“平安台陈”“和谐台陈”踏踏实实地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与其他部门有机衔接,使我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争取在新的一年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司法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三

上半年,赤溪司法所紧跟发展需要,紧扣司法行政主题,紧随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在年初工作计划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切实承担起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任务,并积极配合镇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矛盾纠纷,不断增强政府依法执政意识,为促进赤溪经济良性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努力。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根据我县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要求,结合赤溪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赤溪镇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今年是我县建设“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重要时期,赤溪司法所紧跟县委政法委“大调解”工作部署,抓住全县上下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的有利时机,及时向赤溪镇领导反映情况,重点抓好村居调解室建设,协助政府制作调解标识、调解档案、调解印章等,指导各村居更新人民调解员名单。同时,精心做好赤溪镇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和各办事处分中心的软硬件建设,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规范中心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中心在化解纠纷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几个月的不断努力,赤溪镇村居、办事处和镇三级联调网络基本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在不断完善中,调解组织作为消除社会纠纷、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逐步显现。上半年赤溪镇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10起,其中疑难案件5起,涉及金额50余万。

随着乡镇撤扩并的完成,赤溪镇成为人口超过五万的十大镇之一,由于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利益配置等因素,接下来的维稳工作面临巨大挑战,需要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及时消除各类矛盾纠纷。目前,赤溪镇一个主要的纠纷源头就是海涂纠纷,虽然属于遗留问题,但是由于基层政府发生调整,各方诉求和表达方式存在变化,又涉及村居较多,人员多达上千人,还有少数民族参与,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及时消除,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重点落实“三防”工作要求,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犯罪和脱漏管现象。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赤溪镇社区服刑人员在不断增加,今年1-6月份共接收12名社区服刑人员,截止6月30日共有社区服刑人员18名,其中缓刑11名,假释4名,保外就医1名,剥夺政治权利2名。赤溪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上,坚持严字把关,做到严进严出,从严管理。严守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关,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首次训诫教育;严明社区矫正管理纪律,明确社区服刑人员权利和义务,要求他们自觉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严肃社区矫正奖惩考核,学会用制度管理人,让表现差的服刑人员有压力;严密社区矫正各类组织关系,及时向局矫正科多汇报,主动与派出所多沟通,形成社区矫正工作齐抓共管;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重点落实好“三防”工作要求。

在具体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1.工作人员不足,在个别谈话和审前调查时不能满足基本要求,也给日常工作带来巨大压力;2.剥夺的服刑人员较为难管理,一些管理措施难以有效发挥作用;3. 社区服刑人员分布散,缺乏交通工具,对走访和审前调查造成影响。

三、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认真做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六五”普法启动打好坚实基础。20xx年是普法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赤溪司法所在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的基础上,本着“早部署、早行动、早成效”理念,在年初做好普法计划,并紧跟社会发展需要,制定专题性法制宣传活动。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节日期间,协助镇妇联和工商部门分别进行妇女权益法律知识和消费者维权知识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协助镇综治办开展禁毒知识竞赛和禁毒志愿者走村入户宣传活动;在大调解建设中,开展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宣传,通过会前十分钟对与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落实公证知识下乡活动,及时张贴公证知识挂图。同时,针对赤溪镇还没有市级民主法治村的现状,在注重质量,强调典型的前提下,推荐基础设施较好,村干部年轻有为的信智村作为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推而广之,推动赤溪镇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增强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四、加强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克服客观困难,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其它工作。赤溪司法所根据县局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求,及时核实安置帮教系统的安置帮教对象,对现有安置帮教对象进行登记造册,针对性开展个别谈话,争取落实相关安置帮教措施。法律援助是一项惠民工程,赤溪属于贫困地区,有许多弱势群体由于没钱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赤溪司法所通过积极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让法律援助知识深入民心,让更多的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五、强化所务管理,注重素质教育,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办公能力。尽管赤溪司法所是全县唯一一个一人所,但是所务管理一样都不能少。上半年,赤溪司法所在加强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学习的同时,认真落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让工作人员更加坚定为民理念;认真落实创先争优和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奉公守法、争创先进单位;认真落实庆祝建党90周年红色教育系列活动,用实际行动拥护共产党领导。此外,为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在年初开通司法所博客,作为交流实务工作、扩大普法宣传面的平台,并及时增开司法所微博,做好工作互动。

时光易逝,不舍昼夜。20xx年已经过半,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赤溪司法所将立足赤溪实际情况,深挖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民主法治氛围的责任。

一、解决办公场所困难,增配优秀工作人员,争取交通工具,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办公场所和交通工具是司法所开展工作的物质保障,工作人员是干好工作的核心因素,赤溪司法所将努力突破缺地少人没车的困境,增强自身办公条件,以满足新形势工作需要。

二、继续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在管理方式方法上稳中求新,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努力使社区矫正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扎实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大调解组织格局,切实发挥镇、办事处和村居三级联调网络作用,及时构建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落实好“六五”普法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抓好重点,力求普法工作出成效,矛盾纠纷数量有下降。

五、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政府转型升级、“三分三改”、农房集聚改造、大建设大投入等工程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各项事业顺利开展。

看了“司法上半年工作总结”的人还看了

1.司法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2.司法所下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6)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阶段时间延长到今年上半年。在认真组织“回头看”的基础上,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学习,并把法治理念学习教育与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大局、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把司法行政工作做好做实,并认真做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考核的准备工作。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努力加强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业务理论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抓好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内容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创建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人员的培训学习,通过自学和举办培训班,司法助理员和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新的提高。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为洪墩、和平等司法所添置了电脑,19个司法所都统一配置了一架数码相机,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效率。

根据市效能办《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炒股、玩电脑游戏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的通知》文件精神,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将文件精神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传达贯彻,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同时,对全局11台办公电脑中的游戏、QQ等软件程序进行清理卸载,使办公电脑真正成为办公的有力工具。继续推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严肃考勤纪律,严格考核考评,坚决纠正遇事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服务不尽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从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出发,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内部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司法行政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和《局机关科室1000分制量化考核暂行规定》,将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遵守机关规章制度、本职工作等量化到科室,实行千分制量化考核,再由各科室具体确定到每位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签到、签退、抽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凡上班迟到、早退、中途溜号者扣发年终奖金,考勤情况与个人年终评先评优挂钩。继续加强调研、宣传报道工作,制定了《*市司法局信息、调研、宣传报道工作意见》,使调研、信息报道工作责任落实到股、室、中心,充分调动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参与撰写调研文章和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在宣传本局工作情况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开展南平市第十届(20*—20*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创建考评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软硬准备工作,把开展“‘三比三赛’服务绿色腹地经济强市”活动作为创建南平市第十届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深化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内涵,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主题活动,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义务劳动,努力营造环境整洁、文明和谐、服务高效的服务环境;加强环境卫生的清理,明确公共楼道、办公楼前后的环境卫生保洁人员,使机关工作人员生活在一个整洁的环境之中。深入开展“丰富*精神,提升自我素质”大讨论活动,召开局机关及公证处全体人员,就新时期“*精神”的内涵、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对“*精神”的表述及在岗位上如何践行“*精神”进行热烈的讨论发言。

大力开展“平安单位”建设,切实搞好机要保密档案、水印纸、警务车辆等管理工作,加强节假日值班、重点要害部位巡查及机关楼院的防火防盗,更换了办公楼铁门锁及办公室门锁,把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综治及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内部及局属单位签订责任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并加强督促检查,局考评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被动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强化领导落实综治责任制的奖惩机制,局考评小组年终将对各部门单位进行严格考评,充分体现责任要具体、责任要到位,形成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抓、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合力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机关内部财务收支、重大政务决策等以不同的方式予以公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报销单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三人签字,否则财会人员可以拒付;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布,增强局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涉及评先评优、人事调整等热点问题,实行会议研究、政务公示栏公示,防止暗箱操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兑现法律服务承诺,落实优惠政策,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使局职能转移到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上来,凡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行政办事程序、规定,以文件形式在办公楼大厅政务公开栏张贴或者印成宣传单备索。通过政务公开,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二、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1、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年,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在年初就制定下发了《二七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5月25日,市司法局局长夏智强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普法是关系全局的非常重要的工作,一年多我市“五五”普法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声势达到预期的目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并表示市人大在今后的主任会议要研究人大在今后对政府成员单位视察中增加“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内容,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市司法局上半年共编写法制宣传工作简报9期,法制宣传工作大事记2期,法制宣传样榜栏3期,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2、开展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有重点、分步骤地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法律六进”工作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一是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将全市法律服务部门联系电话印发给各社区,制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宣传资料100多份分发到各社区张贴,并组织有关部门到小区举办巡回的法制讲座。5月30日,还组织局宣教、法援、148、公证、律师等10余人到市通泰街道向南社区丹溪风情小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共接待来访267人,解答法律咨询153人次,法律文书5份,发放法律宣传书籍82本,发放宣传材料852份。此次活动在城市社区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进乡村活动,5月24日,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处人员到卫闽镇墟场开展《公证法》和与农民切身权益相关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整个法律宣传活动在卫闽镇持续了一个上午,共解答法律咨询67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950份,赠送《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书籍130本,法律文书3份,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人。三是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3月26日,市司法局、公证处组织人员到被社会称誉为“农民工子弟学校”的东关小学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公证处主任为全校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讲演。市司法局还向该校赠送一批《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五五”普法读本,为农民工子女及其家人提供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受到师生的热烈欢迎。四是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及联络员培训班。市司法局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五五”普法骨干及联络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我市“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五五”普法各项任务顺利完成,20*年5月21日至22日,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在市司法局会议室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及联络员培训班。乡镇(街道)的普法骨干及联络员2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的内容有:“五五”普法工作、物权法讲座、公证法讲座、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业务工作。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增强了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信心。五是向乡镇、街道下发法制宣传样榜栏。上半年有针对性出了解读《物权法》(一)、(二),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解读《义务教育法》三期法制宣传样榜栏向乡镇、街道下发,以供各村居法制宣传栏使用。使群众进一步对新的法规更加了解。

3、深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农民的生产活动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加强有关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和谐有序生活环境的形成。加强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的支持。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围绕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农民身边发生的涉法事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治精神渗透到农民的生活中。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保障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提升我市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在全市社区持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并确定昭阳街道古城社区、通泰街道向南社区、水北街道飞机坪社区3个为“民主法治社区”试点社区,年底将全面推开,力争在“五五”普法结束时,全市有60%的社区跨入“民主法治社区”行列。

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为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于4月18日制发《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的同时,重点要加强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与企业组织相关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终止、破产等法律制度;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担保、招标、投标、价格、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广告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财务、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法律顾问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环保、资源、世贸规则、反倾销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度;与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其他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学习。积极探索个体经济、民营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学法用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活动。

三、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

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常规排查调处活动,及时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半年来,各司法所组织调委会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时,做到“三不漏”,即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问题,不漏一个对象。对排查出来的各种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筛选归类,找准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登记造册留存备案,并按照统计要求逐级汇总上报,切实做到对本地的问题底数清、情况明、件件有着落。在调处时,做到“五个不放过”,即疑点没核实的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的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案(事)情没查清的不放过。对一些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主动说明原因和理由,取得群众的理解,防止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3月28日,吴家塘镇铁罗村近70位村民在少数人的挑唆下,就本村与故县国有林场拨交林的归属权的山界划分问题怀有不满情绪,准备到市政府上访,镇司法所接到这一情况的报告后,立即向镇领导汇报,韦副镇长当即带领司法所所长深入到铁罗村,与村干部及故县林场有关人员向上访的村民就该起山界划分管辖问题,按照林业法律法规、林改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进行解释。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解释、宣传工作后,欲到市政府上访的村民终于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促进村民接受了铁罗村与故县林场拨交林归属权的山界划分结果,使这起即将上访的事件被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20*年11月21日至20*年5月20日,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18件,已调处418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403件,调处成功率为96.4%。防止民转刑事件5件,涉及28人;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2件,涉及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5件662人;制止群众性械斗9件320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竭力消除影响稳定因素。根据市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社会治安稳定,全市各地各部门在1至3月份,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和敏感问题上来,着重围绕五个方面重点开展排查调处:一是围绕“三农”问题。坚持依据法律、政策开展对土地承包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出台。着重排查调处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重组、下岗职工生活、个体私企劳资关系等方面产生的矛盾纠纷。三是围绕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矛盾纠纷无小事。抓紧对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常见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四是围绕影响边界地区稳定的问题。坚持调处好权属不明引起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五是围绕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注意对不服审判机关判决裁定的,对公安机关不作为和违法违纪反映强烈的,对涉法涉诉上访群众提出的,对老户串联赴省进京上访苗头的排查。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或不合理要求,坚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今年1月,针对行岭村弓墩桥组村民要求解决村集体林被长期拨交经营的问题,吴家塘镇成立了由镇司法、和林业等部门组成的调处小组与市林业部门联合,开展联合调处,通过调处,使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据统计,全市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53件,调处153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49件,成功率97.4%,没有发生和民转刑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了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社会稳定、和谐。

四、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南平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年1月开始,至20*年5月,在全市上下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南平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面了解和掌握了2004年至20*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据统计,全市2004年-20*年,监(所)提供释解人员340人,查实为332人,其中农村籍236人,查实解教53人,其中农村籍41人;原单位安置65人,落实责任田236人,从事个体经营40人,符合低保和生活困难7人,落实低保和救济7人,其他安置44人,重新犯罪5人,重新劳教0人,外出务工104人(其中城市65人,农村39人),未衔接12人,有犯罪倾向的7人,有现实危害的0人,外来人员中的刑释解教人员0人。为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平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帮助教育,精神上鼓励,并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善意和温暖,使许多回归人员消除了抵触情绪和失落感、自卑感,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安居乐业。今年上半年,全市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7人,其中11人分得责任田、13人打工或经商,安置率达100%,帮教率达94%。

五、认真履行“148”职能,努力提高质量

半年来,我们把“148”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作用。热情地接待好每一位求援者,认真地做好每一件法律服务事项,既为政府分忧,又为群众解难,有效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政治稳定。今年元月初的一天,屯上中学七年级(1)班学生吴立斌被同班同学叶文亮在玩耍时用石头无意击中头部,造成吴立斌头部外伤住院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人民币五仟余元,事后,吴立斌的父母(监护人)找叶文亮的父母(监护人)解决医疗费无果。学校就此纠纷报告下沙镇司法所“148”,并求助调解处理,“148”工作人员接案后,向镇分管的王副镇长汇报,王副镇长当即带领司法所“148”工作人员前往屯上中学,在学校领导的配合下,召集了双方当事人的父母(监护人)到场,详细询问了事情的原委后,当即为双方当事人主持调解。本着摆事实、讲道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应负的责任。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场相持一个月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上半年,全市“148”法律服务接受群众电话咨询46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617人次,移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受托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74件,提供上门服务143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援助32件,调解各类纠纷338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151件,向党政领导提供信息132条,为咨询求助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69.4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加强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继续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业务学习,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加强了法律援助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贯彻落实《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强化执业纪律,增强了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自觉性,形成了乐于奉献、争创先进的气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诚信公正、优质服务为重点,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基本点,兑现服务承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爱护落到了实处。如俞志强工伤待遇案,俞志强在工作车间不慎摔成重伤,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后因该厂改制,各相关人员互相推诿,不予支付医疗费和落实工伤待遇,致使其生活窘迫。法援中心受理后,立即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经过多次协商调解,使该厂留守处支付了医疗费和落实了工伤待遇,解决了其家庭的窘迫状况。又如聋哑人王某等团伙盗窃案。援助律师经仔细调查了解、取证,并对王某等人进行耐心的帮教,提出王某等人是聋哑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应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减轻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此案较好地保护了聋哑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推出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打工者依法务工、依法维权,积极介入,把农民工列入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铺设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快捷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优质快速的法律援助。现场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6件,解答法律咨询92人次,为52人追回克扣和拖欠的工资26000元,为6名遭遇工伤或身体伤害者获得赔偿和补偿20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与残联、总工会联合开展了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证》的摸底调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1900余名残疾人和500余名农民工进行了登记造册。据统计,上半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9件,其中:民事案件28件、刑事案件11件,解答法律咨询359件。接受援助41人,其中:残疾人10人、老年人3人、未成年人5人、妇女11人、贫困者23人、农民工6人。在办结的案件中,胜诉13件,调解20件。

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预防和服务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1、指导公证工作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服务。根据南司[20*]29号《南平市司法局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今年上半年继续在我市公证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法治教育使全体公证人员,树立依法执业、勤勉执业、廉洁执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严格依法办证,杜绝假证。二00七年一月四日,肖某到*市公证处申请办理高中学历、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公证,并提交了邵二中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和由南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出具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公证员受理后,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制作了询问记录,肖某在询问回答时保证自己所提供的《学历证明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是真实的,如果不真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办公证员并不轻信肖某的保证,通过到邵二中核实,肖某确是邵二中高中毕业。通过将肖某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传真到南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实,该中心回复:“该证书非我中心颁发”。后经询问肖某,肖某承认是他通过南平的朋友花了1000元办来的证,肖某的朋友保证《职业资格证书》是真的,没想到还是被朋友骗了。*市公证处通过认真的核实,杜绝了假证的出现,确保了公证的质量。继续开展公证法的宣传。为了促进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公证法,自觉运用公证手段保障和促进经济、民事活动顺利开展。市司法局和公证处大力开展公证法宣传。一是办班培训。5月21日举办由各司法所所长和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的公证法培训班。二是进社区开展公证法律咨询。5月30日在通泰街道向南社区丹溪风情小区开展公证法律咨询活动。三是墟日下乡开展宣传。5月24日是卫闽镇的墟日,由朱副局长带领的局宣教股和公证处人员一早赶到卫闽镇墟场人员流量最大的地段,开展《公证法》和与农民切身权益相关的法律宣传。发放公证法宣传资料210多份。按照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自身建设。严格依法办事,热情为民服务,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证效率。认真、周到、细致、规范地办理每一份公证文书,把公证工作真正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让人民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如:拿口镇册前村民吴小琴,在外地打工认识了台湾客商颜文彦,双方于二00七年五月十六日在南平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五月十七日上午,吴小琴、颜文彦在双方亲属的陪同下坐专车来到*市公证处,申请办理结婚公证。因为他们当天要赶往外地办事,且已订好了机票,希望能尽快拿到结婚公证书。公证员了解情况后,热情地接待了他们,急当事人之所急,从公证书的起草、审批、打字、出证等程序仅用了一个小时时间,当事人拿到公证书后,连声说:大陆公证真OK。据统计,截止5月底,共办理各类公证435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9万元,收费7.1万元。

2、指导律师工作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服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律师为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形成有效的服务机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服务。引导律师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指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律师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引导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接待和,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深入开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对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覆盖面、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市各律师今年继续开展“三进”工作,4月18日,欣开元律师事务所杨仁江律师应城郊镇政府的邀请,为该镇领导干部、村主干及征地工作人员讲授《土地法》、《物权法》等有关征地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次培训班是针对城郊工业园区二期工程征地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法律现场辅导。杨律师结合近几年来征地纠纷的典型案例进行法律方面的分析、讲解。通过以案释法,使法律知识通俗易懂。此次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听课人员对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规范征地的认识。据统计,截止5月底,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39家、承办各类案件194件、法律文书40份、解答法律咨询1233人次、收费40.41万元。

3、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上半年,全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乡村、社区、群众,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及时、主动、热情地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据统计,20*年11月21日—20*年5月20日,全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13家,其中乡(镇、街道)6家,村(居)94家,乡(镇、街道)、村(居)企业9家,其它4家;协助办理公证32件;民事案件21件,其中诉讼3件,非诉讼18件;调解民间纠纷156件;法律文书49份;解答法律咨询633人;防止民转刑事件3件;防止非正常死亡1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26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市农村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下半年工作打算

1、巩固和深化“两个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继续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使各类纠纷在萌芽状态被消灭,在基层被化解。继续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使其自觉遵纪守法、安居乐业。

2、继续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148”语音平台的管理,充分发挥语音平台的工作效率。

3、积极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商,着力解决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办公设施、人员配备等实际问题,全面推进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保证“有困必助、应援尽援”落到实处。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劳动仲裁、工商管理、档案管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使政府各部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得到充分体现,以提高办案效率。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三进”活动,建立涉及面广、人员相对稳定的法律援助社会志愿者队伍。

4、创新载体,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和深入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高潮。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的联系,积极支持和推动各类媒体开办法制宣传专题栏目,更好地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7)

(一)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搞好培训,坚持排查调处制度。采取分级、分批的办法,对全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主任、基层股长和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进行全员培训,建立了行业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和专职调解员、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坚持乡镇(街道)每半月、区县每月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了台账,并进行分析评估,落实了责任,负责防控化解。二是组织开展“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的“三案”联合攻坚活动。市、区县制定了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在“大调解”协调中心的组织协调下,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人民调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对全市的矛盾纠纷积案、老案、难案进行了全方位、滚动式的排查,共排查出“三案”*件,涉及*人,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攻坚化解,成功化解*件。三是围绕市委提出的“六大建设”,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市、区县两级司法局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日常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活动的重视和支持,整合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法律服务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力量,组成矛盾纠纷联合指导巡查组,开展宣传,采取多种方法,分阶段、步骤抓好专项攻坚活动的开展,调解队伍深入“六大建设”第一线,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统计梳理分析,加强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系协调,对调处矛盾纠纷实行“三抓四定”,即:抓早、抓小、抓苗头,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对重大疑难案件还实行领导包案,组织联合调处。1-6月,全市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件,成功*件,成功率为*;办理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调解的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成功率为*,办结率为*。做到了“家庭纠纷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区县,矛盾纠纷不上交”。

(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开展了首批调解委员会星级和调解员等级评定活动。按照调解委员会申报、司法所推荐、区县司法局和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初审,市司法局和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审批并命名授牌的原则,市司法局和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对申报评级的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了认真的审查,首批拟评定三星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二星16个,一星30个;一级调解员57名,二级114名,三级222名。开展了争创调解能手活动,拟表彰2009年度人民调解调解能手150名。建立了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电子台账,统一制定了电子台账表格8套。二是调解矛盾纠纷与法制宣传相结合。与市法制办密切配合,开展了“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宣传课”活动。共组织开展观摩活动120场次,参加旁听干部和群众近2万人次,调解了纠纷,宣传了法制,教育了群众,特别是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和协议自主履行率。三是加强重点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建立学校、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旅游景区等行业专业调解组织76个,并在东坡区、彭山县开展了个人调解室和法律援助调解组织建设试点。四是推行“三三调解”、“三联两进”、巡回调解、专业调解等新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了与法院、行政机关相应的协作、对接、委托制度,重点推进派出所、人民法庭、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室工作,开展建立法律援助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建立“明星调解室”。年底表彰一批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加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建设。目前,6个区县全部设立了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有5个区县配备了专职副主任,另一个县的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副主任由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明显增强,确保了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受到区县、乡镇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调解员、纠纷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二、强化法律保障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大创新

(一)深入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创新提高。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月23日,市法建领导小组、市司法局在青神县西龙镇举行了眉山市2010年“送法下乡”启动仪式。市、县两级30个部门为西龙镇干部群众送去法制宣传经费1.2万元、法律图书1000余册、法制宣传资料10万余份,并授予西龙镇少年军校“眉山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称号。各区县、市级各部门以“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深入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专项活动。市法建办深入六区县就“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组织全市深入开展专项活动,并在青神县、洪雅县组织现场观摩,培训专兼职调解员50多人次。6月,法建办将“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专项活动创新经验制成专题片,报省法建办并在全省推广。三是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4月,我市召开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电视电话会,安排部署了各阶段的检查验收工作。5月,全市六个区县和66个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完成了自查整改。市法建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了八个检查组,将在7月初进行检查验收。另外,法建办正总结提炼普法成果,准备通过多种形式对“五五”普法成果进行充分展示。四是筹备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提升眉山综合竞争力。在全市启动了法治城市、法治市(县、区)创建工作。法建领导小组提出了我市创建工作思路和举措,成立了我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起草了《关于开展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眉山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实施办法》、《眉山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标准》、《眉山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配套文件,拟于7月份隆重启动创建活动。为加强阵地建设,市法建办、市司法局筹资10余万元修建了“和谐眉山法制宣传长廊”,共10个法制宣传橱窗,已有25个市级部门载入版面。五是积极参与市综治委、禁毒办等单位举办的各类专项宣传活动。6月12日,开展了校园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园安全系列知识之交通安全知识》、《校园安全系列知识之交通安全知识之消防安全知识》等资料1300多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6月3日、26日,市法建办还参加了市禁毒办组织的“6.3虎门销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

(二)围绕民生工程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眉委办发〔2010〕14号),市、区县两级司法局党委、党组认真贯彻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年初,市局党委专题研究法律援助工作,分解下达省、市法律援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各区县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改善了法律援助基础设施,通过调配、招考等方式充实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提高了法律援助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扩大受案范围,加大服务力度,竭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将农民工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农民工留守亲属纳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对工伤认定、劳动仲裁阶段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协作,为农民工提供方面快捷的法律援助,增强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办理了多起在省、市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融入“大调解”格局,积极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调处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其合理诉求。市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彭山县、丹棱县、青神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了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援助案件,受到了市、县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四是法律援助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司法局搜集整理近五年来办理的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汇编出版了《眉山法律援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为该书题写书名。今年,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启用了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同时,通过《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新华网等媒体宣传法律援助,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打响力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600人次,完成全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省定目标任务的62.3%、市定目标任务的55.0%。

(三)做好法制、和司法考试工作。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增补了2名特邀行政调解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制度》、《工作首问责任制》,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上报工作。二是开展了积案清理和涉法涉诉案件排查工作。三是创新构建“眉山司法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司法考试工作的宣传,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眉山考生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共信息服务,为今年司法考试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深化法律服务工作,实现职能作用大凸显

(一)围绕中心,加强律师服务工作。

1.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一是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律师队伍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眉司法〔2010〕8号),《意见》将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纳入律师职业道德、执业能力综合评价体系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评先评优重要指标。建立了律师调解室和化解矛盾纠纷“一案一评估”制度,实行疑难重大矛盾纠纷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律师化解社会矛盾意识,深化参与党委政府定期约(接)访工作,受到了市委常委、政法委杨勇书记的肯定性批示。二是组建律师专项团队,服务全市“六大建设”。市局出台了《关于组建律师团队服务全市掀起六大高潮的通知》(眉司法〔2010〕7号),成立了由30名优秀律师组成的六支专项服务团队。通过接受政府相关责任单位法律咨询,为政府相关责任单位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参与项目签约谈判,法律文书,仲裁、诉讼类案件上半年,六个专项服务团队为全市17个大型项目提供了服务,为业主单位挽回损失和带来经济收入约8.5亿元。

2.创新形式,提升律师素质与执业水平。一是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律师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学习教育,还聘请专家教授讲课,开展律师出庭辩护评议、辩论比赛,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升了律师实际操作水平。二是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以“李庄案件”为反面教材,通报了2009年四川省违纪违规律师处罚情况,下发了《律师违法违纪案件典型案例》,使广大律师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三是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贯彻司法部新颁布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管理办法》,启用新标准对全市21家律师事务所、167名律师进行了年度检查考核。四是开展新设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活动。严格执行新《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两年内新设的7家律师事务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律师事务所内部制度建设,推进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3.加强宣传,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全市围绕律师团队服务全市“六大建设”和推进全市律师队伍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结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律师“送法上门”、带案下访,向基层群众宣传律师工作,扩大影响,树立了全市律师队伍形象。

截止6月底,全市律师事务所达22个,注册律师190人。全市参与值班律师达到16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460家,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件、行政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义务进行法律咨询服务*件,参与义务法律咨询律师*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件,开展法律讲座*场次,捐资助学和扶助贫困金额达到15万元。

(二)紧扣“三项制度”,推动公证工作稳步发展。加强了公证员队伍建设,完成了2010-2012年眉山市公证员配额申请和报批程序,全市争取公证员配额25个。承办了省司法厅考核任职公证员调研会议。年度考核公证机构7个、公证员23名。3月,选送2人参加了公证员任前培训,4至6月选派13名公证员和公证管理干部分别赴深圳、三亚和上海进行了学习考察。5月,组织全市23名公证人员参加了与乐山、甘孜和雅安三市联合举办的公证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公证案件质量评查,全市首批35件案件进入评查程序。上半年,以继承公证为重点,采用交叉抽样检查的方式对75份卷宗开展公证质量评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公证*件,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

(三)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机构资质认证认可工作稳步推进。成立了机构资质认证认可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专项资金20余万元,租赁装修了2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购置了鉴定设备,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了资质认证认可材料。上半年,完成对眉山公信司法鉴定中心及该中心*名司法鉴定人年度检验注册初审并报省司,其中副高以上职称*名,占执业人数的67%。进一步完善了公信司法鉴定中心内部管理制度。1-6月,眉山公信鉴定中心办理鉴定案件630件,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均无处罚和无投诉。

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基层建设大夯实

(一)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第一批选派干警工作总结和第二批干警选派工作。推荐第一批3名干警上报省厅表彰,从眉州监狱和沙坪劳教所挑选了8名监狱劳教干警,作为第二批选派矫正工作干警分派到6个区县,参与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各区县司法局尽心尽力为干警工作生活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在全市推行社区矫正判前调查评估工作。今年1月,我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了《眉山市社区矫正判前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各区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召开了评估联席工作会,成立了联合调查评估工作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判前评估工作单位的工作职责,开展了判前调查评估工作,实现了“矫判”的良好对接。

(二)加强安置帮教工作。5月份,挂牌成立了眉山市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指导中心,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组织了“刑释解教人员用户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全市131个乡镇已通过系统建立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库,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安帮领导小组为加强与监所衔接,认真开展寄送《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活动。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巩固转化成果。

(三)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规范司法所的标准,参照东坡区尚义镇司法所、洪雅县洪川司法所的模式,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结合当地实际细化规范建设标准,制定考核办法,进行动态管理、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6月,对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抽查,针对部分司法所存在的标识不规范、制度公开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四)基层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3月,按照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年检注册条件,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度检查,抽查基层法律服务所32个,向1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提出整改意见36条,全部得到有效整改。完成47个所和184名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积极引导基层法律工作者面向基层,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开展法律援助。上半年,基层法律工作者解答法律咨询*余件,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家,办理诉讼法律服务*件,办理非诉讼法律服务*件。严肃查处法律工作者群众投诉案2件,办结2件。对1名异地案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重点对东坡区法院周边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整顿规范。

(五)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按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对二级政法专网设备进行了安装调试,市局在党政网、互联网分别制作开通了部门网站,并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推动和促进了机关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队伍素质大提升

(一)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抓好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决策能力。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不断充实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建立务虚会制度,努力推进领导班子工作理念创新,激发队伍活力,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的“内功”。

(二)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今年,省、市政法委和省厅关于“三项制度”建设的工作部署下发后,市、县(区)两级司法局迅速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明确活动目标。市、县(区)两级司法局均及时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落实了任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中层干部具体抓,政工部门牵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和律师、公证员、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方案、技能大练兵活动和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市、区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确立了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做到了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市、县(区)两级司法局均建立了每周一次的机关集中培训学习制度,采取领导带头讲、中层干部轮流讲的方式,进行专题辅导和经验交流,努力把学习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转化为促进工作的措施、指导基层工作的本领,努力建设“站起来能讲话,坐下来能写作,下基层能指导,出门能办事”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三)选派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提升干部创新能力。组织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参加省厅和市委、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组织的专题培训,听取专家报告,参加“眉山政法大讲坛”和外出学习考察。领导干部还参加了市委党校“东坡讲坛—干部自主选学培训”,不断提高领导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大力开展技能练兵活动。市、区县两级司法局机关均以科(股)室为单位,认真学习本职岗位业务,组织开展计算机操作练兵,提高干部现代办公技能。市律师协会认真组织律师开展模拟法庭辩论对抗比武,提升律师实战能力。召开了全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不断增强律师队伍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五)大力倡导清简风气,着力加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年初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着力查找问题,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纪委下发的专题教育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服务对象中新聘7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进行评议,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切实规范“六项作风”。结合学习《廉政准则》,开展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坚持真情为民,领导带头,深系村,认真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帮助制订联系村三年脱贫方案和年度帮扶计划,协调各方支持,落实脱贫项目,着力帮助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今年共建立结对贫困户档案15户,着力帮助落实增收致富门路,为9户创业群众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8)

与去年上半年相比,我局1-6月主要业务数据呈现鲜明特点:一是矫正安帮对象数量尤其是刑释解教人员数量继续处于历史高位,在矫正安帮世博安保工作压力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全系统奋力拼搏,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下落不明率全市最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的佳绩;二是人民调解面广量大、化解大量纠纷,调解成功率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人民调解“出诊”法在矛盾排查化解中作用明显;三是在普法总结验收年的法制宣传继续呈现较好增长;四是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实现较快增长;五是律师服务、公证工作保持平稳。

具体业务数据:略

二、主要工作

总体而言,我局上半年世博安保工作以及整体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以提早研判、自我加压为重点,切实抓好司法行政世博安保布局工作。

一定目标。我局根据对世博安保社会防控面工作的研判,在年初的工作年会上明确提出了世博安保“两个决不允许”、“三个不因为”要求,即: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决不允许出现不作为行为、决不允许出现消极行为,即应该受理不受理、应该调处不调处、应该管控不管控。具体体现为:不因为不作为而发生干扰世博举办的事件;不因为工作不力而发生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事件;不因为调处不及时而发生由一般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这也是我局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对所面临形势任务加强研判、把握,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而提出的总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努力做到上级部门提出的世博安保“四个不发生”要求,尤其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看得见、帮到位、控得住”。我局在顺利完成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后,4月中旬以来即按要求进入世博会试运行和实战阶段。

二定任务。我局在全年工作要点分解中,围绕世博安保工作,细化103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牵头领导、主要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人以及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目标的提出和任务的细化,为我局适应世博安保新形势新要求,赢得了主动,明确了项目。

三定领导。加强领导,我局在原有推进实施《区司法局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全局世博安保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社会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副局长为组员,有效加强领导力量。全系统全身心投入世博安保工作,由于世博安保工作需要,局主要领导还主动放弃了作为上海市唯一名额、随司法部考察团到英国学习考察的机会。

(二)以矫正安帮与矛盾化解为重点,切实抓好司法行政世博安保社会面防控工作。

一抓方案。根据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局今年以来研究制定了矫正安帮一系列工作方案。我局行动迅速,反应敏捷。2月26日,我局召开动员部署会,并由局长与11名基层司法所所长签订了责任书;4月28日,我局召开世博安保实战动员大会,明确责任,激励士气。

二抓重点。对矫正安帮重点对象都建立了帮教小组。全区398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签订了《平安世博自律承诺书》,郑重承诺以四个“坚决保证”、五个“努力做到”的要求来约束自己,担起责任,确保上海世博会“精彩、成功、难忘”;还与社区服刑人员家属签订了《帮教责任书》。

三抓督查。我局实施一线工作法,3月—5月分别进行了三次专题巡查活动。由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领相关科室,分别到各镇(街道、工业区)司法所,听取世博安保矫正安帮、世博维稳纠纷排查化解的开展情况汇报,对照细化的各项工作标准,现场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现场给予针对性指导,切实做好世博安保工作。“指导、督查、整改”三管齐下,使整个面上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及时建立世博安保工作规范,明确各个等级安保工作的任务、要求,做到纪律严明、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轮督查取得了良好效果。第一,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世博安保专门台账,做到有迹可循、有帐可查。第二,排摸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各司法所联合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一步强化了滚动排摸。

四抓联动。我局加强主动对接,3月5日与嘉善、平湖司法局等共同签订了《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协作联动协议书》,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联合排查、异地委托管理、应急处置等五个方面,实行协作联动,此举得到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3月,我局牵头召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审议矫正安帮世博安保工作方案,沟通情况,明确各方工作职责;5月,又与区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就矫正安帮重点对象的管控问题,从区、街镇两个层面加强商讨,达成共识。

五抓值班。建章立制,制定世博安保值班制度,我局在世博会开幕期间、“五一”国际劳动节以及其他关键时间段,组织全局系统积极做好一级、二级、三级安保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局领导带队值班、指令统一下达、指挥流畅和顺、处置快速有效,主要领导还参与区世博安保指挥中心值班。局领导还分别带队,到基层慰问值班人员。全局队伍在世博安保实战中得到进一步锻炼和提高。

六抓亮点。大力建设志愿者队伍,全区现有矫正安帮世博安保志愿者461人,人民调解世博安保志愿者863人。

七抓平台。2月,我区10家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构建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意见》,成立区大调解格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意见》“履行职责、整合资源、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要求,我局加强推进以司法所为基础平台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司法所的基础平台作用和内功在世博安保中得到很大的增强。亭林镇“一门式”大调解便民服务模式成效明显,在大调解格局建设中起到了示范作用,继续在全区得到推广,群众亲切地称赞“进一扇门,开一次口;老百姓动嘴,大调解跑腿”,自2009年7月运行以来,共处理各类矛盾纠纷749件,同比增长48.2%,调处委托轻伤害案件7件、治安案件11件,受理诉调对接案件142件。上半年推出系列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全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衔接。主要包括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筹建成立区人民调解协会;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充实完善各地区首席人民调解员队伍;推行专业调解员制度,聘请各类专业人员组成咨询专家组;每月召开人民调解纠纷排查工作例会;落实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等。

八抓维稳。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年要求,基层司法所加强对基层矛盾纠纷的筛选、分流、协调、调处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将社区矛盾纠纷及时有序地分流到有关部门,及时化解在基层、及时把世博安保中的不稳定因素上报基层党委政府。通过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做到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建立纠纷排查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把握动态情况,掌握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权在调解时机上,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主动介入、事先预防,防止矛盾激化。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党委政府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依据。稳定调解员队伍,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新的突破,上半年漕泾镇发放村(居)专职调解员工作补贴近1万元。加强调解队伍培训,举办了工会调解干部培训等有关培训班。

九抓出诊。办法在基层、经验在基层、智慧在基层、创新在基层。我局还积极提炼大调解工作中的基层维稳工作方法,在2009年将起源于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对起源于吕巷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出诊”法进行了提炼,作为基层大调解的一个基本工作方法予以推广,《调查研究》予以刊登。2009年6月以来,新华社、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法制日报》、中国上海网站、《解放日报》、《文汇报》、上海电视台等各级新闻媒体予以积极关注,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同志称赞“出诊”法是司法行政的原创,回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在2009年成功提炼、推行人民调解“出诊”法的基础上,2010年我局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深化上做文章。第一,着手建立以“出诊”法为核心的社会矛盾化解“三诊合一”体系,做到司法所和律师“出诊”、街镇司法窗口“坐诊”、疑难复杂矛盾各方“会诊”有机结合。第二,深化“出诊”法内涵和工作机制。按照“宜快不宜慢、宜决不宜积、宜疏不宜堵”的要求,做好“出诊”矛盾纠纷化解。壮大专业“出诊”队伍;定期召开“出诊”例会;及时扩大“出诊”区域。第三,亭林司法所在今年率先开展“寻找身边的老娘舅”活动,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根据个案特点,组织纠纷当事人周边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干部等志愿者主持出诊、参与调解,“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十抓律师。引入律师“第三方”调解,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具体举措包括:建立完善《律师在案件过程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区司法局突发事件法律服务应急预案》,努力发挥律师在处置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选派资深律师参与以司法所为平台的大调解工作,不断满足村(居)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推荐律师参与重大案件、领导包案化解工作。

(三)以法制宣传、依法治区、法律服务、法制工作、宣传工作为重点,切实抓好司法行政世博安保服务工作。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今年3月,我区成功召开2010年区法宣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对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年的法宣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上半年分别组织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三个层面的法宣分管领导、干部,到有关地区学习考察,完善工作思路。围绕世博会举办,加强宣传各类与世博会、与人民群众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春运等重要时间段的法宣工作,加强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着力打造法宣品牌。着手启动“一镇一品”法宣特色工作。着手启动全区“五五”普法总结工作。连续第9年开展四个层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农民画法制作品巡展工作;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法宣工作合力,开展了《统计法》检查、《审计法》知识竞赛、“廉政建设农民画作品展览”等活动。

二是依法治区与法治城区创建工作。依法治区与法治城区创建工作得到区高度重视,纳入全区工作要点。在2010年的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点中明确:“坚持依法治区,有序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工作。”“围绕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要求,全面提升政府服务地区发展的能力。”依法治理专项工作取得好成绩,经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区委统战部、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区非公经济法制论坛”,已被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首届(2009年)上海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发挥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做好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的有关基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着手推进维护农民土地流转等重点项目。将依法治区工作与世博安保工作紧密结合,明确依法治区工作成效首先要体现在世博安保工作取得好成绩;与“十二五”规划有机结合,提出法治建设是上海发展、发展的潜在优势,需在本市、本区的“十二五”规划中得到很好体现,在“十二五”规划中以法治城区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2010年6月,上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上海法治报》合作,开展了“上海法治城区创建活动回眸与速写”,上海18个区县中有10个区县在《上海法治报》专题介绍推进法治城区创建的做法和亮点,为其中之一,6月22日《上海法治报》发表了《区依法维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专题文章。

三是法律服务工作。在2009年上海市法律服务行业行风测评中,我区取得了排名第一的好成绩。为此,我局年初即召开全局法律服务专题会议,及早部署律师业务发展和行风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律师专题警示教育工作,召开专题动员大会,有序推进。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我局就律师工作作了专题交流发言。坚持“以党建带所建,以党务强业务,以党风促行风”的理念,并将司法行政监督指导和行业自律管理结合。贯彻司法部新颁布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着手进一步完善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律师执业监督、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制度,进一步强化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区两家公证处积极参与“上海市公证行业争创文明行业创建行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世博安保工作,对于农民工劳资纠纷、弱势群体赡养纠纷等敏感性、易激化纠纷,开辟绿色通道,予以重点法律援助。作为上海的远郊,基层法律服务是我区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管理,妥善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激发积极性,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得到较快发展。

四是法制工作。根据市司法局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落实我局告知承诺审批程序。根据区政府要求,完成了2010年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结合世博安保工作,出台我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1-6月已对外公布司法行政政府信息33则。调研工作确定了律师党建等重点调研课题;并围绕发挥区级司法行政职能,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开展了专题调研。

五是宣传工作。年初即明确全年重点宣传项目,把司法行政世博安保宣传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旨在通过客观、真实、生动的宣传,让社会进一步了解、理解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年初在局网站推出“迎世博保平安——基层司法所长谈2010年工作专栏”。3月,将与《报》合作的“社区老娘舅”专栏20个调解案例汇编成册,与《电视台》合作的“法制时间”专栏汇编成光盘。改版后的区司法局网站运行良好,受到关注和好评。6月30日,在《报》刊出法律服务专版,下半年还将专题宣传矫正安帮工作和基层大调解工作。

(四)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司法行政世博安保保障工作。

一是主题教育。作为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切实做好巩固深化和与第三批单位整改联动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指导各司法所作为第三批学实活动单位,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的学习实践活动。同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进展良好。落实区委政法委“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水平”主题教育研讨年活动要求,着手加强有关工作。

二是基层建设。有序推进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在2009年亭林、漕泾两所成功创建为上海市示范司法所的基础上,今年新增枫泾、山阳两所与工业区、卫、吕巷司法所一起开展创建活动。在各地区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漕泾司法所等办公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区第一批司法所文职人员到位后运转良好,6月22日—23日举办了首期培训班。

三是窗口建设。全系统窗口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合格率100%,不少窗口达到了“面貌焕然一新,眼前为之一亮”的效果。上海中桥律师事务所、亭林镇“一门式”司法综合服务窗口等荣获区迎世博优质服务贡献奖,上海市国信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等获得“区迎世博第600天行动贡献奖”。全系统同志真切地感受到:迎世博以及世博安保工作,给整个队伍带来了令人鼓舞的新景象、新风尚和新成效。

四是提案办理。2010年度我局共有3件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主办任务,区人大四届六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无,市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工作意见主办1件;虽然与兄弟局行相比数量仍然较少,却是建区以来我局主办数量最多的一年。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政协委员的积极支持下,我局已顺利完成了主办任务,其中“解决或采纳”2件,“列入计划拟解决”1件,市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工作意见作出了圆满答复,并以此为契机,有力推动了相应的业务工作。

五是基础管理。强调2010年工作要注重基础,进一步狠抓有效落实,通过抓建立台账、抓责任到位、抓规范流程、抓重点突破、抓工作节点、抓整体意识、抓效能考评,予以具体落实。在全局系统进一步完善工作月报制度,将执行情况每月予以汇编、讲评,并列入绩效考核。:

六是形象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警车管理,并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世博安保实战的有关工作细节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二是机关科室指导基层能力、把握大局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照新形势,在加快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加大工作提炼和创新力度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内部业务发展不平衡。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主要体会

综合上半年工作,我们有以下深切的体会: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9)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根据省厅[2004]118号文件精神,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与领导下,我们狠抓了标准化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局成立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局长组织基层股、司法所和当地政府具体抓落实,原创: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争取大力支持。二是统一标准,规范运作。创建小组邀请益阳市建筑设计院的工程师,设计了一套高标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并和有关部门一道到各乡镇实地考察、实地选址。并就办公用房瓷砖的张贴、水电安装、化粪池等方面的施工设计说明,制作了严密的工程承包合同书。三是严格管理,抓紧督促。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局党组采取不定期检查、基层股专人负责、当地政府和司法所经常督查的办法,扎实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每个环节,要求施工队按图纸施工,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严防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目前,我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呈现良好势头。××、××司法大楼主体竣工,进入装修阶段。××、××两所办公用房建设正抓紧实施,××所通过政府划拔确定。第×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已递交了相关申报资料。

2、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认真开展了“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活动。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区、乡、村、组四级联手创“四无”活动,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真正做到排查制度化。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四定”方式排查纠纷。今年上半年,我区结合农村打击地下“”、村级班子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以及“两会”、“两节”、“清明”等重要时期,多次大规模组织排查,排大纠纷隐患和企业干部上访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由于全区社会矛盾纠纷摸排细致,调处得力,上半年我区社会大局稳定。如......。上半年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件,调处××件,调处成功××件,成功率达××%,防止××件,防止民转刑案件××件,防止自杀××人,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严格按“六有四规范”、村(居)委调解工作严格“五有四落实”的标准落实。我区相继有××、××、××、××等乡镇达到上述标准。

3、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区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三是举办了帮教学习班,建立了帮教小组,层层签订帮教责任状。四是加大安帮基地建设。通过以上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人员的思想转化,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以内。上半年我区××名回归人员(刑释××人,解教××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地减少了社会乱源。

二、全面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上半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局良好,效果明显。全区共出动宣传车××余多次,发放宣传资料××份,展出宣传图片××幅,书写宣传标语××条,悬挂宣传横幅××余条。

1、完善了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月底,各依治成员单位根据人员异动情况,相应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同时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区、乡、村、组四级普法网络,真正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善、保障有力。二是建立健全了联系会议制度。三月份,召开了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月份,先后召开了赫山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分别就《××区“四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区法制骨干培训实施方案》、《××区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区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组建××区法制讲师团的意见》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完善了保障机制。对聘用的法制副校长继续实行工作考评制和定期报告工作制,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严格执行××市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区依治领导小组仍将年度学法考试考核情况纳入单位“三文明”考核内容之中;区人大、区依治办对拟任的领导干部坚持“凡任必考”的原则,法律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任命或暂缓任命;年终,区依治办将根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百分制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2、开展了面上宣教。今年来,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省、市依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依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日,在××区举办了以“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维权意识”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活动。×月×日,会同×多个职能部门开展了以城区中小学为主的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法制宣传活动。×月份,开展了以服务“三农”、维护稳定、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的“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月×日是全区统一法制宣传日,我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车队和中小学生上路宣传,组织社区、居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宣传(如腰鼓队)和临街设点咨询活动。×月×日,区依治办组织全区×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赫山区“平安杯”法律知识竞赛,并于×月×日成功举办了第二轮的法律知识电视抢答赛。同时,区依治办还从区直部门抽调×名同志组成法制讲师团,深入乡镇、街道巡回讲座,进行法制宣传。并在×电视台开设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栏目专题讲座,由成员单位派人参与讲课。这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进行了专项督查。×月×日,区依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联合对各乡镇、街道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督查,确保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效。绝大部分单位领导比较重视,相继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文件通知并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赫山街道办事处出动了秧歌、腰鼓等文艺演出队、法制宣传车队、学生路队沿辖区游行宣传,并请来电视台跟踪拍摄。××镇等地抓住本地特色,以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条例》、打击“地下”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通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法制板报、专栏、电视讲座、广播等载体,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各种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社会效益日益突出

1、公证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上半年,我区公证人员积极参加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和保先教育活动,不断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全力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和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提升××公证品位。上半年,我局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件,担任公证常年法律顾问×家。

2、律师工作健康发展。上半年,我区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诉讼×件,非诉讼×件,法律文书×份,解答法律咨询×人次,担任法律顾问×家,避免经济损失×万元。上半年,区局组织专人对三个律师事务所的收案、收费、分配、税收、诚信执业、档案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逐项考核督查;并按“十统一”、“十规范”标准对全区7个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验收,努力打造一流法律服务市场。同时以年检注册为契机,配合市、区两级人大进行《律师法》执法检查,推动了律师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3、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今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免费接待来电、来访、各类法律咨询×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多途并举,社会效益日益明显。一是大力营造法律援助工作氛围,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光彩事业、民心工程来抓,进一步整合专职人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3支队伍,深入基层为广大弱势群体送去法律知识,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贫困群体家庭。二是开展重点专项援助活动,较好地维护了全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盲、聋、哑人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按照“三个代表”要求,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局党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半年,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积极创建“四型”(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清廉型)领导班子;二是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三是以发挥工作最大效能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选人、用人与管人机制;四是以公正执法为主线,切实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五是以奖优罚劣为动力,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方案》,做强三个百分制考核办法,全面推进队伍建设考评机制。通过以上举措,努力提高了全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队伍建设取得全新成效。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10)

期:___________

xx年司法局两纲工作半年总结

一、法律援助中心

紧贴民心,用心服务,严格落实法治惠民责任今年半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妇女、儿童来电、来访咨询共计52人次,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3件(民事案件3件),涉及妇女代书20件,受援人数总数为78人次。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xx月xx日市司法局在市第三小学开展了“送法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进行了“宪法宣讲”,全校师生受教育人次达700余人次。

三、维护妇女儿童维权

案例秦某某xx年xx月xx日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某公司口头承诺建立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劳务关系至秦某某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年限。xx年xx月xx日合同期满,公司没有告知秦某某合同期满是否续签,合同期满后某公司口头承诺将继续聘用秦某,让秦某安心工作。由于冬季来临公司其他工种人员陆续都回家,但是秦某xx月xx日后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事材料会计及磅员工作,和平时一样在公司出库员处收集单据,将单据带回家中做账。直到xx年xx月xx日某公司才通知秦某某移交工作,在移交工作时公司承诺将全额发放秦某某xx月的工资。到xx年春节前公司只给次某某发放了790元的工资,为此,秦某某到公司多次讨要自己的工钱,双方多次协商某公司都拒绝补发拖欠的2710元劳动报酬。公司负责人甚至扬言:“随便你告到哪里,我的工钱已经支付了,我们不欠你的工钱。”之后xx年xx月开始秦某某多次到劳动部门、法院请求某公司支付工钱,都因证据不足无果。

xx年xx月秦某某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想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听取了秦某某对案情的详细介绍后,了解到秦某某现年50岁,夫妻双双两年前下岗,家中有79岁的老父亲因风湿瘫痪在家,长期吃药,家中不能离人,还有一个女儿在大学读书,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同时,秦某某还提交了社区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经审核秦某某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当天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秦某某法律援助决定,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秦某某提供民事。

律师接到指派后,与受援人签订了《授权委托书》,认真审查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援人提供的证据材料:1、《劳动合同》1份;2、出货单1份,单据上只有秦某某自己的签字,没有公司及公司负责人的签字盖章。3、移交工作的清单便签1份,便签上没有公司鲜章。本案的焦点是双方合同到期后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律师先后多次向受援人详细了解其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方式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况。受援人提供了xx年xx月xx日与公司负责人就发矿量数的短信记录。了解到某公司只有受援人一人专职从事过磅工作,工作时间不固定,没有节假日之分,只要有矿出厂就必须到场随时过磅。受援人在担任过磅员工作的同时还要利用休息时间担任材料会计工作。

了解情况后律师给受援人提出了申请仲裁请求的的方案,由于公司出尔反尔的行为,秦某某不愿再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希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为此,律师告诉当事人有权请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费5250元(3500﹢1700元)。(依据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律师和受援人达成共识后于xx年xx月向市劳动仲裁机构递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事项: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的不足工资2710.00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共计5250.00元;3、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xx年的应由被告支付部分社会保险费10514.09元。

xx年xx月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秦某某诉某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一案。在此期间,律师先后两次到劳动仲裁委与仲裁员对案件中受援人秦某某xx月是否继续在岗的情况进行沟通。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xx]3xx号)》14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订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案件受理期间劳动仲裁向某公司送达的应诉文书,某公司对此置之不理。

xx年xx月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秦某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受援人秦某某和律师到庭,被申请人某公司未出庭参与仲裁。庭审中律师阐明请求事项理由及法律依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除第3条请求有关社会保险缴纳方面诉求,不属仲裁受理范围外,未予以采纳,其他请求全部采纳。xx年xx月xx日马劳人仲字[12]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试用于终局拆裁决案件),认定:1、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不足工资2710元。3、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5250元。xx年xx月xx日因某公司拒不执行劳动仲裁委终局判决,秦某某向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xx年xx月受援人拿到了2710元不足工资和5250元经济补偿金。

案件点评:本案涉及违反《劳动合同法》双方合同到期后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解除后是否符合经济补偿范围。

此案是一件典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公司以受援人不能提供当事人在岗信息和证据材料,强制克扣劳动者报酬,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发放经济补偿的案例。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篇(11)

年初召开会议确定了支部人员,支部书记由一把手担任,支部副书记由一名副局长担任,组织委员由一名党员担任。支部成员在工作中都能各司其职,做好份内工作,支部形成决议,领导带头执行.自觉做执行纪律的模范,艰苦奋斗的模范,廉洁从政的模范,与时俱进的模范.提升了支部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勤政务实的党员干部队伍

局支部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结合发展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加强了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年初,制定了发展型领导班子考核细则,司法局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计划,"干部读书活动年"实施方案和帮扶计划,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先进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上半年,重点学习"十七"精神、科学发展观理念、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有关业务性的知识。在政治理论学习中,每名党员都能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记学习笔记,写心得。在业务学习中,学习了《公证法》、《民诉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增强了干部的工作技能。

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好支委会,做好前期工作安排;认真开好党员大会,做好贯彻落实。把支部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上半年,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学习大会7次,进一步落实了党员培训经费,召开民主生活会等项工作。

四、继续做好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建设,以党员为单位在局机关建立了7个责任区,7名党员和9名同志结成了帮扶对子,以"十到位"为具体内容,在工作、思想上共同进步。

五、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学创"活动,在县局各服务部门开展了"文明处所"创建活动,各服务窗口都制定了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对前来的服务人员热情解答,让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继续做好工作,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的称号,。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政法党委的正确领导,全局党员的共同努力,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不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开展党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